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x 页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书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48H 页
答郑静而(之云○庚申)
仆独卧漳滨。日觉衰耗离索之忧。知古人之实获我心也。若非林泉鱼鸟之乐。殆难度日。每思如公辈长在城中。不知有此乐。其何以消遣耶。向者所规海郡之行。恐其久处官衙。纵酒丧德故耳。继闻欲往天磨等处云。若果尔则甚善无妨。今观书中。有动止狼狈之语。因问子中。颇闻一二悠悠之论。本不足挂意。然不可不先事善处。不如早去屏迹云山中。虽未免间入城中。非久复出。如是数岁。其言自息耳。但君嗜在曲蘖。志怠书册。恐不能久于杜门守寂。是为大患耳。箴解中所论禅学处。甚善。当并录送。其他曲折。子中必能言之。玆不致详。明彦书两纸。具悉。近又专伻致书来。其书及辩难。近数千馀言。浩博无涯涘。甚可叹赏。其攻吾辈之失。不为专非。亦不能专是。鄙说中如善恶未定等语。吾未见明彦书之前。曾已自觉其未安。今得明彦所驳。而觉得未安处。亦非一二。于此。益知朋友讲论之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48L 页
有大补也。甚幸甚幸。所从改定处。后当寄呈矣。但所云鄙说未安处。是不过文字之疵。语势之病耳。大旨则非不是也。明彦必欲举全篇大义。尽斥攻之。无一句得完者。此其一病也。又明彦前日所自为说。初极疏谬。其后改本。虽稍胜前。而大段误处尚多。书中专不自知其失。务欲自护而专攻人。此又其二病也。然彼辩口如悬河。而吾辈拙讷如此。何能一一与之争论而求胜乎。但当从其是。而自改误处。略举彼失。而听其从否如何。而时未暇下手耳。馀在子中。所冀晦勉万万。
答金成甫(德鹍)别纸(○癸亥)
棹歌九曲一绝四句意。滉当初所见。亦与注意同。故初一绝云云。其后所以改作一绝如此者。非故欲凿新而立异也。只因反覆详味本诗之意。及除是别有四字。而疑其当如此看也。然于滉心。初亦不敢自必其的然。尝以寄示奇君明彦。明彦亦不以后一绝为是。想其意正与来示同也。来喻说得本注之意。固是如此。但如此则霭平川以上。作吾所自得无穷之趣看矣。然则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49H 页
其下渔郎更觅桃源别有之天者。当作如何看耶。若并此而同作吾所自得处看。则不当反有更觅仙路。除是人间。而别有一天之语矣。若以此二句。作异端老佛之徒厌常恶近。而觅道于空虚杳冥者看。则其语当有讥诮斥外之意。不宜如是作一段好事。为若有慕尚歆艳之意也。且联珠诗格。此诗末句下注云。先生尝以此句召谤。此事有无。未有他考。若果有之。则揆以右两段意。皆不当召谤也。何者。若如上段意看。则所谓别有天者。即在桑麻雨露之中矣。非有傲物轻世之意。何谤之有。若如下段意看。则所谓别有天者。乃指异端者流。不属先生自家事。亦何因而致谤耶。大抵九曲十绝。并初无学问次第意思。而注者穿凿附会。节节牵合。皆非先生本意。故滉尝辩其非。而奇明彦亦以为然矣。独于九曲。与滉后改之说不同者。盖自八曲自是游人不上来以(以。疑此之误。)一句及此一绝。虽亦本为景致之语。而其间不无托兴寓意处。故虽明彦之辩洽。不能不为牵合之说所动而然也。故鄙意窃谓先生此一绝。本只为景物而设。而九曲一境。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49L 页
山尽川平而已。素号此处别无胜绝。殆令游兴顿尽处。故诗前二句。直叙所见。而末二句意。若曰勿谓抵此境界为极至处。而须更求至于真源妙处。当有除是泛常人间。而别有一段好乾坤也云云。观诸贤和诗。和此意者。亦多有之。如方岳云。笋舆更问星村路。去看溪南一线天。张宪云。摩挲老眼挐舟去。看尽蓬壶洞里天。杨士倧云。莫道真游来此止。更从此去觅壶天。顾应祥云。更将清兴消斜日。风洞重寻一线天。(注云。风洞有一线天。乃武夷最奇处。游人厌其远。俱不到。)此等句皆以景致尽处。故更欲别寻一仙境。以为究竟处。窃意先生初意亦只如此而已。而读者于讽咏玩味之馀。而得其意思超远涵畜无穷之义。则亦可移作造道之人深浅高下抑扬进退之意看。如子贡无谄无骄为至。曾子随事精察而力行之。颜子从事博约而欲罢不能之时。皆以眼豁平川。为极至处。及闻贫而乐富而好礼。及闻一贯之旨。及见所立卓尔。皆是到得别有天意思也。然此意当如古人引诗断章取义之例。而作如此看。诗之本意。正不说此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50H 页
也。知此则所诘所立卓尔之说。不辩而明矣。
与洪应吉(仁祐)
斋厅寥旷。雨声秋思。令人发省。恨莫与晤款也。夜气与未发之中。正以仆前夕所云。太率易。非真实有见。特一时想像揣度。而言之为愧。故有不可易言之云。今何敢复为杜撰之说耶。当各随时随事。加存养体察之功。庶有实得真见而相发明。乃有益耳。近冒暑趁事。疾病转添。势有所不堪。奈何。
答洪应吉
示喻整庵所见。于大头脑处错了。其他精到处。似未足尚。只要见近古中原文献。如何。且犹能与阳明角立。以争禅学之非。是为整庵而已。近日仆之踪迹。思之悚惕。委顿亦甚。秋江前约。恐未遂。咄咄书空耳。
与洪应吉
昨夕对床论话。多幸。但于鄙言。无所铨拣。而俱曰是。此岂有益于懵滞耶。继此切望。痛加辩诘。庶精义不差也。两书皆呈。但禅学如膏油。近人则辄污。阳明又以雄辩济之。尤易惑人。诸公须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50L 页
戒之勿作。徐曰仁辈。始明终昏。而自以为得。
与洪应吉
见诺徐复斋所著传了。切望寄示。郑先生著述。任武伯令公。许欲搜得于其后昆处见示。近者。再三叩之。则任公答云。所存只有先生手抄先儒之说。若先生著述则无矣。可叹。有医闾先生集者。仆新得见之。其人师陈白沙。而笃信此学。似不全堕于白沙禅学。殊可喜。想曾已见之矣。自幸得见。故奉告之耳。复斋藁。前来者。送去。
答洪应吉(癸丑)
近以病中忧旱。殊无好况。久未相问。承书始知有骊兴往还。且作关东行计。枫岳,镜浦。平生眷眷而不得者。将先入君手。老夫歆羡。真如笼鹤望云而奋迅。奈何奈何。时甫同行否。山林之愿。谁独无之。一失脚尘中。能遂其愿者鲜矣。君之此行。时不可失。老夫亦安能终遂没没于此耶。每遇名区。为我好相待。而谢其迟迟也。花潭行录。太似疏略。须勿惜周悉。归洗尘郁。不胜幸甚。时甫同行。亦以是勉之。
与洪应吉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51H 页
近想尊丈先生起居康福。侍奉外日有进益。就中游录后跋。不敢强辞。不足以发挥。适以涴累奉纳。多愧。仆又爱此录之详赡。传写一件。欲为他日凭讨之资。适子弟皆出。无人对校。并以奉呈。欲望两君对读一过。以正讹漏而反之。何如。其间细观。有未稳处。辄以鄙意改之。颔肯与否。唯在雅量。并宽其率易之罪。幸甚。告时甫顷论心有善恶之说大错。性即理。固有善无恶。心合理气。似未免有恶。然极其初而论之。心亦有善无恶。何者。心之未发。气未用事。唯理而已。安有恶乎。惟于发处。理蔽于气。方趋于恶。此所谓几分善恶。而先儒力辨其非有两物相对而生者也。赵致道诚几图,王鲁斋危微图。已尽之。前日不察而率然发口。追思颡泚。近得郑静而天命图。甚不易也。但所差亦在于此。又谓性不可以善恶名。此亦误说。大抵义理精微。何可易而言之哉。所求静说。足下所见殊端的。吾无以进于此者。但辱书。言简而意到。心实爱之。故当初受而不辞。更见其中所以见推者大过。无一句可当之实。冒受此书。虽不以示人。天亦非之。怛然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51L 页
不宁。敢以回纳。须就其间。截去二三行。补以他纸。略道其向道慕古。拙修勉强之意。不过数句而止。还以见寄。不胜幸甚。人有为学之名。人必以百责归之。此危道也。况自相以无实之辞。称美推许。以招人之笑怒哉。
与洪应吉
比日寒凝。想侍履进道有相。益增清福。前来策草。缘儿辈传诵。多日未还。今始回纳。有愧稽缓也。当初见策题。窃恐对者难说到十分处。及观盛对。议论开阖。笔势滂沛。令人发望洋之叹。而张吾辈之气。真可为 圣朝预贺得人也。其中如不可传者藏于万物之表等语。似太涉高远。所以然所当然。亦少有差互说处。想寸晷之下。笔快失照管之病。应己自烛破也。冲庵集五卷。姑留此。亦有令子弟传写之文。俟了当谨奉还。细观此人学问。初虽陷于老庄。后来所见。实高人一等。其归养辞职等疏。出于至诚。有此见识。而不得如其志。终蹈大祸。岂不悲哉。岂不悲哉。拙疾因寒转深。弓卧冷斋。俟稍妍暖日。不惜枉顾。洗此幽愁也。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52H 页
答金伯纯(克一○癸亥)
价来。承惠手翰。辞意珍恳。令人醒然改观。古人所谓不见异人。当得异书者。信不虚也。滉幸此无他。但觉衰顿日甚。自闻星州之讣。(黄俊良)一恸之馀。身病益添。仅仅度日耳。此人晚好此学。深可嘉尚。不淑遽至于此。士友之恸。想可同也。示谕向来之误。今日之觉。不幸已往。至幸方来。惟在加之意。慎无以得少为足。亦深以作辍为戒。勿为浇俗所迁夺。积之以久。何忧于卒无得耶。苟为不然。前日见人之行不掩言以为甚病者。忽反在我。是尤可惧也。如滉老病濒死之年。乃始窥斑。徒有跂想悬慕之劳。实无所得。每得朋友之书。未尝不懔惕靡容也。
答权景受(大器)
示及龙宫葬事。曾已闻之。愚意当从遗命至痛之意无疑。何者。有棺无椁。孔圣葬鲤之法。颜渊之死。叹不得如葬鲤之得宜。家礼。葬不用椁。亦有明文。贫穷守礼者。犹可法此。况此人平生怀至痛之情。有此命。而家人朋友。乃欲徇情而弃遗意。最为无理。故前此云云。今闻又有要措灰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52L 页
椁之言。到此则吾亦难断。君等当观其命之治乱。随宜善处。然不用至善之治命。而用其或出之乱命。恐非相知朋友成其美之至意也。凡此皆非滉遥断之事。须在旁善处为可耳。
答李全仁(壬戌)
去秋。幸得相见。宛对典刑之遗。今因书来。具悉示意。且欣且叹。无以为心。未上之事。势固至此。虽曰遗忠未献。至意未遂。然其不幸。未必不反幸也。须勿以为恨。袭藏以待之。为佳。寄示衍义书。其所就绪处已如此。而竟至为未成之书。天意诚不可知也。不胜抚卷太息之至。至于来喻欲使昧者踵成之。则又非敢必冀于万一也。既未承当。所宜回纳。而惟以得见为幸。姑此奉留。以少发蒙蔽。不敢失坠耳。
答李全仁(丙寅)
向者。人回书至。备悉所谕。抚揽今昔。为之慨叹不已。适见高君将往彼云。因略道一二者。只欲高君询访。随便报来耳。不意君专伻。冒寒来远。至苦。且前后皆有馈遗。岂山居约素中所宜为耶。令人蹙然靡宁。佩情之馀。深冀后停。庶安鄙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53H 页
悃也。行状。本非所堪。义所难辞。谨已草修。恐或有疵阙。郑重未敢轻出。亦念既送于君。因遂传出。世人所见。好恶难测。不无惹起闹患之虞。姑俟后日。未晚也。遗藁亦已捧阅讫了。欲再勘过。近连有他事。未果。皆当俟后纳还也。来纸并曾涴墨。今附来使去矣。但写去大字。可刻处刻之似可。而吾东土石性。例多粗顽。不受镌刻。或都作一屏看。亦可耳。拾遗诗。承领。
答李全仁(丁卯)
伏惟尊先晦斋先生。廷臣入 启。有一代儒宗之语。仍请复职。尤为宠光。天道好还。是非之公。决无终泯之理。于今乃验。为国为私。为儒林为斯文。赞贺欢抃之至。言所难形。病拙。去夏。冒大暑入都。适值 大变。奔劳号剧。贱疾遽革。莫保躯命。不欲死于尸窃之中。狼狈来归。时议以不待山陵事毕而归。大以为责。惭惧方深。今日。又奉召旨。当此冬严。何以趋 命。不得已又至于乞辞。不知如此终作如何结末。忧懑无涯。前云行状。草定已久。犹未正写。人回不得付送。恨恨。随当缮写。因便送传。来月望前后。似可达也。不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53L 页
久设 先王实录厅。则必下本家。徵取行状诸文字等。君须预待也。馀详别纸。不宣。
  别纸
一。遗藁。僭妄标点。君当改写数件。谨藏以待。或有 朝旨取上。或时贤求见刊行。则以之应副。可也。但恐今述行状中或有更考之事。故姑留之。其二疏亦然。
一。作序。不敢轻易为之。既正写遗藁后。用以更求当世之名贤。为可。
一。中朝使臣。问东国有能知心学人与否。礼曹列数以答。尊先先生。参列其中。又以答忘机堂论无极太极四五书。为得程朱微旨。书以示之。但未知使臣见后以为何如也。
一。独乐堂溪山泉石。略具示及。此非欲入于行状。欲知其胜槩而聊作题咏。以慰遣慕仰之怀耳。但病老多掣。得遂鄙意与否。时未可必也。
一。凡历官年月。似不必拘之尽录。然亦有不得已书之者。或虽不书。而言意之间。有不可不知而谩言之者。故欲知其详。但恐官教不在。无从而考出。大槩审覈书示。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54H 页
一。九经衍义,求仁录,大学章句更定,续或问等书。具帙付来使去。若 朝家取索。上进可也。
答李全仁
尊先先生昭雪复职事。顷者伻来时。始得闻之。书中报道云云。其翌日。得一邸报。政院蒙 恩人等奉承 传时。某某等三四人。往年已奉承 传。故今不奉事入 启。乃知先生曾有复职之命久矣。自愧闻知之晚。今见来胤之言。本家亦未得闻知。何以如此。可怪可怪。须遣人请受职牒于铨曹以来。为佳。石物等事。先生遗意虽不欲之。今朝议如彼。道主又欲力图。何可违之。但碑文。见嘱于滉。而书中援喻诸说。太不相近。何其误之甚耶。滉平生未尝为人作一碑文。今岂敢独当此事耶。不但此也。行状曾已妄述。所不敢隐。今写送呈。碑文之作。固不当以一手。累渎为之。须以此状。求之当世之名流。以图不朽。以吾料之。奇执义明彦。可以嘱请。宜亦不至于固让也。
  别纸
遗集二卷八规十条疏等。付胤送于方伯。方伯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54L 页
承 朝旨。欲缮写上达故也。然既写后。须请于方伯。再三审细校正而后。上送乃可。不然。文簿倥偬中。何人能细密校正耶。求仁录,大学更定,续或问等书。 朝家既索进遗藁。固当上进。其奉先杂仪。滉意甚欲传布。闻方伯亦然云。并上为佳。惟衍义书。用功最多。议论亦好。而未及成书。至为可惜。今虽未上。亦写一件。随后上禀。亦似为当。此在方伯量处如何耳。向所云欲续成者。此近处有郑惟一佐郎。今之名士也。见此书。每劝滉续就事。滉以衰病。不堪任此事。却以劝郑。而郑亦不敢当云耳。此事恐亦惟奇明彦。似可当之。但不知彼意肯否也。实录厅索取时。必有某某等文字上送之云。随所云送上。大槩今所上行状纂述文集等。为紧切也。草藁序文。亦不敢轻议。姑待 朝议而后。更议可也。台亭题咏。虽不无愿意。病倦昏塞如此。虽作。何足观也。实录厅所索墓志。亦当上之。但丁舍人所撰志文。未稳处颇多。似难上送。如何如何。前书。判府事除授。在丙午年下乡后事。然乙巳正月。 仁庙命为贰相。累辞不获。夏。赴 阙供职。七月。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55H 页
明宗即位。录功时。亦似以贰相行也。至明年丙午。诸状劄皆云左赞成。而中间不宜垂帘劄子则判中枢云云。议垂帘事。岂在丙午下乡后耶。此必是乙巳秋冬间事也。故疑于是年秋冬间。尝以某事。暂判西枢。而旋还政府。此事受职牒来考后。可得其实。姑于行状内。依垂帘劄云云。须更审处为佳。
答李全仁(戊辰)
伻人远至。拆书具悉。深用慰喜。滉尚带旧痾。迎见新春。世患婴缠。无路脱去。前下 教旨。极难承当。自劾一疏。未达 朝听。而又蒙促 召。不得已复上辞状。席稿待 命。不测终如何。忧慄日深。奈何。身事如此。假使不作西行。何可招邀远外人如君辈。相从于云山烟水之间。因以引惹得世间閒指点耶。行状改处。自此亦曾通报于方伯。时未见回答。然其改处虽无甚紧。既知其误。而仍旧不改。亦深不便。未知方伯竟何以处之也。改题神主。不改陷中。古礼为然。今虽赠谥。亦陷中不改耳。碑石,表石。但以大小详略而异其名。别其用。碑当立于墓道东南。随地形便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55L 页
宜。今人立于墓左者。亦恐取东南之义也。
答李达李天机
所论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之义。恐未然。盖泛言之。天下之物。孰非外物。定性书。乃极言以外物为外之非。而必内外两忘。然后可以定性。何也。物虽万殊。理则一也。惟其理之一。故性无内外之分。君子之心。所以能廓然而大公者。以能全其性而无内外也。所以能物来而顺应者。以一循其理而无彼此也。苟徒知物之为外。而不知理无彼此。是分理与事为二致。固不可。若只认物为非外。而不以理为准则。是中无主而物卒夺之。亦不可。惟君子知性之无内外。而应物一于理。故虽日接外物。而物不能为吾害。澄然无事而性定矣。故卒章曰。能于怒时遽忘其怒。而观理之是非。遽忘其怒。忘外物之谓也。观理是非。一循理之谓也。一部定性书。须以此意读之。乃得其旨。若如所论。饥思食渴思饮之类。正是认物为非外。而不以理为准则之病。恐与本旨益远也。如何如何。
 太极之有动静。是天命之流行。(止)理为之主。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56H 页
而使之流行欤。
太极之有动静。太极自动静也。天命之流行。天命之自流行也。岂复有使之者欤。但就无极二五妙合而凝。化生万物处看。若有主宰运用而使其如此者。即书所谓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程子所谓以主宰谓之帝。是也。盖理气合而命物。其神用自如此耳。不可谓天命流行处亦别有使之者也。此理极尊无对。命物而不命于物故也。
 理气交感
交感。当以二气言。不当以理字兼言。
 何气为明为强。何气为昏为弱。
气禀不齐之故。大学或问论明德处。论之详矣。今以所问略言之。得阳气者。为明为强。得阴气者。为昏为弱。大槩则然。而就其中又各随所得之清浊纯驳分数多寡。而有善恶之不齐焉。故濂溪有刚善刚恶。柔善柔恶。中焉止矣之论。
 理胜气欤。气胜理欤。理胜气时。气何弱欤。气胜理时。理何弱欤。
理本其尊无对。命物而不命于物。非气所当胜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56L 页
也。但气以成形之后。却是气为之田地材具。故凡发用应接。率多气为用事。气能顺理时。理自显。非气之弱。乃顺也。气若反理时。理反隐。非理之弱。乃势也。比如王者本尊无对。及强臣跋扈。反与之或为胜负。乃臣之罪。王者无如之何。故君子为学。矫气质之偏。御物欲而尊德性。以归于大中至正之道。
 昏明。先昏后明。强弱。先强后弱。
此则偶然各从其语顺耳。不必以程子论吉凶是非之类求之。
答金思俭(希禹)
前日逢场作别。离思如牵。翌朝僮还。乃知宿于山舍。未得对月听琴。以遂一夜之款。不意旅次垂记。复此伻问。感与愧并。不知所裁。至如来喻所询数说。皆先儒所已定。滉之懵暗。何足以知之。然尝闻之。道一而已。圣贤所指而言者或异。一贯之道。举全体大用而言也。率性之道。指人物所循而言之也。曾子言圣人之忠恕。故直以是为道。子思言学者之忠恕。故云违道不远。然则所谓道者。何待乎他求哉。即忠恕而尽其理。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57H 页
则忠恕即道。即仁义礼智而尽其理。则仁义礼智即道。今以忠恕则云未尽于道。以仁义礼智则难名于道。乃欲别求他物以为道。此则尤非浅陋所及也。其末又云。欲从事于道。以何为先。道不远人。故不可须臾离。持敬集义。第一要法。既辱问寡。不敢无言。非面不具。切几珍重。
答宋寡尤(言慎○庚午)
滉顿首。滉遁迹遐远。病废人事。虽闻遭服。久未修慰。愧负无地。忽奉辱书。具悉已过卒哭。孝候支胜。不任遣释之至。滉休致之请。尚未蒙 恩。身无所措。罪无所逃。老病日甚。恐终无以自附于清议之末。日夕忧惶。计不知所出也。奈何奈何。就中辱询诸条。皆非懵陋所及。卒然垂访。茫不知所以为对。虽然。既被枉勤。姑试妄道其一二。而明者择焉。窃意长子无子。次子之子承重。应指适子孙而言。虽有妾产。恐未可遽代承也。冢妇奉祀。当代者不得受。则祭无主人。事事皆难处。所不可行也。而 国法决讼。率用冢妇奉祀法。中间。尹彦久为大宪。欲改其法。滉谓尹曰。此法固可改。但薄俗无义。长子死肉未寒。或驱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57L 页
逐冢妇。无所于归者有之。当如之何。故今若欲改此法。必并立令冢妇有所归之法。然后乃可。尹极以为然。未知其后能卒改与否耳。祖母及母生存而孙奉祀。庙主递迁之疑。世人亦多有之。然苟如是不可改。则家礼大祥前一日。何故不论祖母或母之存否。而直行改题递迁之礼乎。夫莫重于昭穆之继序。而或子或孙既当主祭。则世代之变。已无可奈何。虽有所大悲戚者。而亦不得不随以改迁也。士大夫祭三代。乃 时王之制。固当遵守。而其祭四代。亦大贤义起之礼。非有所不可行者。今世孝敬好礼之家。往往谨而行之。 国家之所不禁也。岂不美哉。但其疏数不同之说。古者庙各为一。故可如此。今同奉一堂之内。而独疏举于高一位。事多碍理。如何如何。祭之仪节馔品。从礼文为当。而古今异宜。亦有不得一一从礼文处。循祖先所行。恐无不可也。妇女参祭。如示甚善。神主旁题之左右。古亦有两说。然滉谓家礼。朱子之制。大明会典,五礼仪。 时王之制。皆题在人左。今当依此而书之。近又见濂洛风雅。张南轩武侯赞下。记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58H 页
朱子跋云。题其左方。此亦必指人左而言。不亦为明證乎。至于求友取辱之说。不知盛意如何而发此言耶。愚意我苟欲求益于彼。惟当尽在我之道而与之。岂可先计其礼际之间厚薄敬忽之故。而咈然生耻辱之嫌也。且详所论无非立彼我之畦。较胜劣之辞。欲以此心求蓬直于人。宜乎不见益于己。而适取困于彼也。己虽欲忠告于彼。彼能无猜阻于我乎哉。孟子曰。行有不得。皆反求诸己。此言当深味也。求仕不必由科目。古人已有其说。家贫亲老。为禄仕。圣贤亦所屑为也。但今之由他岐入仕者。 国家待之。太有区别。其人自处。亦殊为猥杂。终归于名节扫地者滔滔焉。甚可惜也。此在当人自度其能不坠堕与否而处之。他人岂能劝沮之得当哉。胡康侯曰。出处不可谋于人。正谓此也。喜事不静之习。立异干名之病。世人每以归诮于向学之人。世固为险隘矣。然细观今之所谓志学之人。于学未有所得。而已先蹉入于此习此病者。果多有之。斯固后生之切戒。然岂惩此而欲其为同流合污之行也哉。康节打乖法门。既难于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58L 页
师法。延平绝世静坐。若专以为标准。亦或有流于一偏之弊。惟扫除百杂。一意专事于博文约礼之诲。忠信笃敬之训。能以规矩自治。则正所以敬胜。何患于怠胜。能至于纯熟。则正所以入德。何以云归于乱德耶。惟在勉之而已。则所以处己应世者。不待安排准拟。自皆得中。而不落于一偏之域矣。明道云。子弟凡百玩好。皆丧志。虽书字。亦不欲好之。则可知杂艺关心之为不可。然游于艺。发于圣训。亦非专禁绝也。虑耽著为害耳。晦庵告陈肤仲。以家务丛委。为用功实地。戒范伯崇。以官事扰扰。暇时能收敛省察云云。则大本可立。则人事废业。可知其不可恶也。苟能随时随事。不辍其工。则人事虽多。无非为学之地也。读书固当反说约也。来说云云。皆已得之。顾恐能践言之或不易耳。书须成诵。张子之格言。前日。滉举似于左右。恐亦非谓天下诸书尽欲其成诵也。圣贤之书切于吾学者诵之。而其诵也。又非若今之应讲举者唇腐齿落之为耳。寒泉精舍规制。不详其如何。然先生每称为坟庵。则与沧洲精舍专为讲道而设者。其不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59H 页
同必矣。况沧洲释奠之礼。乃先生晚年。以道统之传。有不得不自任者。故设此礼而不疑。若恒人而欲效颦。非大愚则大妄也。其日拜先圣。虽非释奠之比。然亦恐未可率然为之。此中每有意于此事。而迨不敢焉。此未易与人人言也。老者疾患种种。眼昏神眩。不能耐烦于文字间。来人难久留。来说许多。自力修报于一日夕之间。辞多鄙略。字皆荒草。有以恕照则幸甚。
  别纸
书中。意有未尽。复略布于此。疏诞二字。不知何故奉归于左右。初甚怪之。及细看来谕。虽不可谓实为疏诞。然不无有近似者。恐不当以为不害而不思矫揉之方也。大抵向见左右。志气颇多激昂轩轾。激昂轩轾。固胜于委靡颓塌。然苟恃此自负而谓人之莫己若也。则必至于矜豪纵肆。不循轨度。傲物轻世。其行于世也。有无限病痛悔吝。而犹不知自反。又不肯逊志屈首。密切敦厚。加工于此学。则无以变化其一偏之弊习。此疏诞二字。所以作祟于平素而不可解也。是以。古之君子。不以激昂轩轾为贵。有此志气。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59L 页
而积功于义理之学。能消磨了血气之偏弊者。斯为可尚也已。不知能留意否。狂妄之言。发之无端。悚息悚息。送来纸绡空帖。欲令一一书还。向者。果不计卤拙。或作无益之伎俩。今老病剧矣。求者不胜其烦。甚非老者安之之道。盈箱溢架。势将皆归于空返。或恐于盛嘱。亦有不能尽如戒者。奈何。且千里程途。如欲寄书。托人可传。而乃如此专伻远来。劳弊空还。亦觉多事。未安于怀。
朱子书得见否。如欲为学。莫切于此。
与李子修(憙○戊辰)
别后岁月如驰。忽奉尺札。深慰积思。如滉者。苦被世患驱迫。年前狼狈。君所自闻。缘此咎责塞两仪。方俟谪罚之际。反蒙 恩召。狎至荐加。夐越超异。惶战失措。自古欺天欺世。更有如滉者乎。然莫非自取。何所归咎。日夕忧惕。以病自绕而已。奈何。学之不进。所忧者固然。而在滉尤甚。何以为公谋耶。每念往年。忍寒溪窝。日傍陋门。而病未接晤。愧负至今。所付安道空帖。力疾涴墨。欲寄无便。今以附来使。所以谢往年愧负之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60H 页
意。幸勿以示人。恐亦因此招尤而速累也。尹先正理学渊源。无所考徵。虽为可恨。然佔毕,四佳及舆地诸书等。所称许如此。则其人必有取异于世。故其于魏天使问心学答说中。亦举尹公之名。人或疑之。然滉意如此。以之祀院。岂不可也。苦无心绪。草草不具。
答金文卿(箕报)
病中得书。知好还。深慰。前者。闻君复有关东之行。以为有违于古人所谓得意之处勿再往之戒也。今见来诗。所得如许。不是虚行。深贺深贺。如狄丘关雨古风。讽意深远。使当世牧民者见之。能无惕然愧惧之意乎。镜浦长篇。辞语清越。三复吟玩。恍若身在江门桥上。座下凉生。颇慰孤郁。深幸深幸。天赋之质。若是高明。而全不勇奋。甘与下类为伍。苟遣岁月。为君深惜。后日颠踬。当思吾言。今不缕缕。
答金亨彦(泰廷)问目(○己巳)
今人庐墓成俗。葬不返魂。故卒哭明日而祔。率不得依礼文。退至于祥毕返魂之后。是与程子丧须三年而祔之说。名虽同。而其实则大远矣。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60L 页
(其失不在于三年而祔。乃在于葬不返魂一事也。)今谨丧之家。若能依古礼而返魂。则事皆顺矣。既不能然。而行于祥后。则不卜日。当以返魂到家之日行之。(来谕疑禫日而祔。非也。又疑时祭日而祔。亦非也。○按五礼仪。大祥祭行于灵座。毕即诣祠堂。行祔祭。)
同堂异室。群主皆迁。而独祔祖一位。朱子亦以为无意义。而犹以爱礼存羊之意处之。今当从之。但家礼。祔在卒哭后。则迁庙尚远。犹或可也。今在祥后。正当诸位递迁之日。而不及他位。尤为未当。(五礼仪。曾祖考妣以下合祭。恐当如此。)告迁题主。大祥前一日行之。礼也。若墓远。非一日所可往返。又不可丧主在彼而使他人摄行。则前期数日。来行告题。而还及祥祭。势出于不得已也。如何如何。如来喻返魂之明日行之。亦无不可。但欲依礼文前期而行之故耳。
 右数段说。移祔于祥后。而据家礼本文丘氏家礼及五礼仪士大夫祔礼。参酌为言。其节文详于五礼仪。乃 时王之制。考而行之。可也。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61H 页
若欲从朱子与学者书云云之说。俟祫祭而行迁庙礼。则大祥前告迁改题等礼。皆且停退。返魂日祔祭。亦只请出当祔之主。祭毕。奉新主随入其祖室。以俟丧毕后祫祭前期一日。乃以酒果告迁。改题主。犹各仍入于其室。厥明合祭。(新主同祭)毕还主时。乃依朱子及杨氏说行之。
窃详朱子之意。初述家礼惟以酒果告迁者。岂不以丧三年不祭礼也。而合祭群室。乃祭之大者。非丧中可行故也欤。后来。又以谓世次迭迁。昭穆继序。其事至重。但以酒果告。遽行迭迁。为不合情礼。故引张子语及郑氏注。以为礼当如此。此古人所谓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者也。其用意婉转。得礼之懿。今如右行之。则于祔既不失孙祔于祖之文。于迁又以见迭迁继序之重。亦无古今异宜难行之事。在人所择也。
所谓三年后祫祭之三年。谓禫后也。未禫。不可谓丧毕。又不可以吉服入庙。故俟禫后行祫祭。但士大夫祫礼。不可考。今以时祭当之。
祠堂三龛。欲增作四龛。而患狭隘。与其取东壁添作一龛。愚意不如取西壁添一龛为得之。盖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61L 页
西壁东向。本始祖居尊之位。今以为高祖之室。非但有居尊之义。仍不失递迁而西之次。未有不可。若考妣居东西向。古礼无可据矣。
答黄君举(遂良○甲子)
专人惠音。并前与锦溪往复鄙简。积成卷帖。开缄寓目。宛然如对当日之心胸面目而款扣酬应也。为之哽怆沈痛。不能为怀。仍知锦公所以相向之意如是。而在滉无足以相益如此。又不胜其愧慊也。且前书示喻而盛之意。欲于状中改一二处。其亦善矣。然切不可露其迹。姑当默之。可也。前来遗藁。几尽考阅。但于文集中诸书。有难去取者。久未结末。奉还。殊愧不敏耳。锦阳精舍。不至废芜否。思其人而不可作。欲一见其托意藏修之地。又不可得。忡怅又何可胜耶。惟冀左右益敦素业。以持门户。嗣胤勉学。以毕先志。万幸万幸。
答李淳问目
 继祖之小宗。固不敢祭曾祖。若与大宗异居。时物所得。独祭吾祖。似未安。奈何。
独祭祖虽未安。越祖而及曾祖。恐尤未安。若是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62H 页
支子。则虽权宜杀礼而祭祢。亦未可及祖。
 有叔父恩爱无异亲父而无后。使侍养子奉之。欲于四时之祭。以纸榜祔祭于祖庙。何如。
既有侍养子奉祀。则祔祭亦未稳。不若以物助奉祀。时时参祭而已。
 父母坟与外祖同托一山。则祭之当何先。
先外祖
 驿馆寺壁。有先人遗墨或姓名。拜之何如。
但致敬慕为可。拜之过当。
 祥期已过。襄事未毕。则不当变服否。
不变
 无子而有兄弟侄婿。则丧葬祝文。宜书何名。夙兴夜处。小心畏忌等语。当何云云。
其中必有主其丧者。当书其名。祝辞则当量宜改之。
 无子妻丧。虽有侄婿。夫当自告否。
夫告
 未嫁之殇。亦可祔庙否。
何可不祔。若已嫁者。不可谓殇。
 父临子丧。亦当拜否。子若无子。则父当告否。
退溪先生文集卷之十三 第 362L 页
礼。同居者各主其妻子之丧注。妻则当拜。子不当拜。
 若有乳下儿。犹以儿名告否。
儿名。摄主告。
 叔父祭侄。亦可拜否。
亦不当拜
 世有与七寸侄为婚姻者。是绝义破族。如是则当只讲婚姻之好否。
异姓七寸。非有族义。古之道也。族义已尽故通婚。但据礼律。犹计其尊卑之行。若非同行。则不许为婚。同行。谓如六寸八寸兄弟姊妹同行然者也。尊卑不同。如七寸九寸叔侄然者也。失此则以为乱伦有禁。今俗都不计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