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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庵先生集年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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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庵先生集年谱(上)
 [年谱]
  
冲庵先生集年谱 第 231H 页
[冲庵先生年谱]
 先生姓金氏。名净。字元冲。庆州人。
 皇明宪宗成化二十二年(本朝 康靖大王十七年)丙午九
月丁未日。先生生于报恩治东声足里本第。
 是日夕。判书公梦。大星坠入怀中。许夫人梦。白龙腾于大海。飞入寝室。抱如意珠纳怀中。俄而先生生。生有异质。聪颖绝人。风神秀莹。人皆异之。
三十三年丁未(先生二岁)
 孝宗弘治元年戊申。(先生三岁)始入学。
 
才学语。便知文字。祖母黄夫人素博通经史。不就外傅而亲自教之。
二年己酉(先生四岁)
三年庚戌(先生五岁)
四年辛亥(先生六岁)
 家有牧丹盛开。香艳可爱。判书公试之以韵而促之。先生即口号曰。洛阳多甲第。姚魏斗芳菲。色借杨妃貌。香分韩寿衣。翠凝烟乍暖。红润露初晞。莫倚春长在。明朝事已非。判书公大加惊异。至末句不悦曰。句法清而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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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哀。必不得行其志享其寿。然昌大吾门。死而留名者必此儿也。
五年壬子。(先生七岁)侍母夫人疾。
 时许夫人有寒疾。思异味不得。先生遍求以进。家人悉惊。以为孝感所致。
六年癸丑(先生八岁)
 尝侍判书公侧食西菰。判书公以食菰命题。先生挥毫立就曰。长安佳菰大如瓠。绿罗为纕紫锦肤。剖之津津丹液出。宛若石郎斗富如意击碎红珊瑚。又若太真妃子睡初起。胭脂误点胡儿酥。更拟天庖蔗奖迸。饔人贮在赪玉壶。文园有客病消渴。一片入口沈疴苏。东陵故侯真吾徒。青门十亩手自锄。君不见苦如荠甘如茶。有口谁辨真与诬。年来世味皆如此。一杯金茎知有无。判书公大加称赏曰。辞意清丽。句法精工。虽使王子安见之。亦当流汗而走矣。由是华闻日彰。
七年甲寅(先生九岁)
 已通四书一经。于文亦无所不览。辨解文理。宿儒皆不能及。尝受左氏传于乡先生。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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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十张。读过一遍辄成诵。不错一字。(师友渊源录。以为先生受学于辛安亭云而未详。姑俟更考。○安亭名永僖。字德优。佔毕门人。与南秋江,洪裕孙为竹林羽士。文章行谊。为一时士林领袖。缙绅东南行者。无不过礼其门。)
八年(本朝燕山君元年)乙卯(先生十岁)
九年丙辰(先生十一岁)
 尝慨然语同队儿曰。大丈夫生斯世。偏小如此邦。安能有所为。至有登东山之志。
十年丁巳(先生十二岁)
十一年戊午(先生十三岁)
十二年己未。(先生十四岁)魁别试初试。
 
方入场。一考官以罪被拿。先生之从兄参校黄来代。即以亲嫌赴他所。日已晚。辍考悬题。先生问题于考官。诸举子皆指笑。及坼号。先生居第一。人皆惊叹。至会试。辞以年幼不赴。且曰。科举之文。不足学也。遂沈潜圣贤书。夜以继日。判书公忧之。使僮仆勿添灯油。
十三年庚申(先生十五岁)六月丙午。丁判书公忧。
 持丧悉遵礼制。哀毁骨立。啜粥三年。酒醴不入口。几至灭性。长抱蓼莪之痛。每见衰麻者。问亲年几何而遭丧变。辄呜咽不已。及释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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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有诗曰。幸已成名亲不待。应知生子养为难。闻者于悒。
十四年辛酉(先生十六岁)
十五年壬戌。(先生十七岁)服阕。
 事母夫人。至诚色养。甚得欢心。家贫无以为养。九龙潭在东岭主峰之后。路甚危险。先生日日持竿踰越。步履甚捷。钓得之数可适其用则辄持归。又拾取松子满袖。以为烹饪之具。亦以为当夜读书之资。
十六年癸亥。(先生十八岁)聘恩津宋氏。
 
进士汝翼之女。双清堂愉之玄孙。○先生尝挟册栖怀德鸡足山法泉寺。夫人之叔父参议汝谐一见而奇之。令代撰疏章。先生操笔立成。宋公击节叹赏。遂以夫人妻焉。
十七年甲子。(先生十九岁)中生员试二等第七名。
 柳礼臣榜下。
栖于清凉寺。
 寺在三角山后。有赠志悦上人序。○又赠寒山僧诗曰。岭外寒山寺。逢僧眼忽青。石泉同病客。天地一浮萍。疏雨残灯冷。持杯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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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窗重话别。云薄晓星明。(许筠曰。本集无有。当时或未及见云。○此诗不知年条。今姑附于此。)
十八年乙丑。(先生二十岁)作十一箴。
 先生立言制行。动遵古训。作言行志勇虑逸乐危惧欲容仪忿恨好恶十一箴以自警。(箴见原集)
 武宗正德元年(本朝 恭僖大王元年)丙寅。(先生二十一岁)会崔可镇,(寿峸)具伯凝(寿福)于孤峰精舍讲学。
 峰在九屏山南众水汇处。先生因以为号。时与崔,具诸公数三同志之士。讨论圣贤微旨。一意涵养。食息之顷弗措也。今三贤亭。即其址也。○先生祭友人文曰。谓君之相之薄兮。如鸾停碧梧。鹄峙翠竹。谓君之器之小兮。如广厦千间。龙骧万斛。而又尚书之仁而德兮。足以流庆苗裔兮寿且福。亦君之不忮不欺无私心兮。足以为神所劳受天禄。何命之脩短不可期兮。理之乖件不可恃。四十之年不过一欠伸兮。五品之位才止一郎。亲朋聚而祖道俨。平生之遐想临江天。万事已矣。九原何处。湖水悠悠。哭有馀泪。思有馀悲。(出崔猿亭寿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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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乘。而的未知出于公手。然既云先生所制。故姑录于此。以俟更考。)
二年丁卯(先生二十二岁)春。中别试甲科第一名。
 先生自十四五。务居敬穷理之学。澹然无干进之意。以母夫人命。黾勉赴试。连捷大小科。而非所乐也。后重峰赵先生题其 殿策试券曰。寸晷少陈傅岩语。经纶大手自天成。天教孟子开东土。错道兴贤国以倾。(对策缺)
 授成均馆典籍○除司谏院正言○选入弘文馆为修撰○赐暇湖堂○迁兵曹佐郎
三年戊辰(先生二十三岁)三月乙卯。魁文臣庭试。
 
以三十韵排律。应试居魁。翌日。 上命加一资。(律见原集)
 除兵曹正郎○移副校理○郡守孙公尚长休官归乡。以诗送之。
四年己巳。(先生二十四岁)升校理。○移献纳○以诗送李希刚(长坤)赴平安幕○修撰李公希曾计至。以诗哭之。○六月戊子。合 启请罢内需司长利。革忌辰斋。改正辛允武,云山君职。
 时辛允武滥除参赞。宗室云山君贪污作弊。不合于该司提调。合 启并及之。大司宪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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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大司谏姜景叙,执义赵舜,司谏尹耕,掌令金安国,申鋿,持平金协,柳云,正言成世昌,孔瑞麟联名。未蒙 允。
八月乙丑。递付军衔。
 以内需司长利,忌辰斋,云山君,辛允武等事。逐日合 启。未蒙 允。七月庚子。两司以情势合辞呈告。又未蒙 允。乙巳。成均馆儒生全献等百七十馀人。上疏论台言可听。庚戌。六曹又同辞请纳台言。并未蒙 允。时弘文馆又被驳不出。久停常参,经筵。八月壬戌。承政院 启曰。台谏不可一日无。今无台谏几至三朔。国事不可如此。其所言可听者听之如何。日候稍凉。请 御经筵。 传曰。台谏所启。若可听则何至如此。虽御经筵。台谏不肯入侍。奈何。况台谏驳弘文馆员。进讲亦难矣。待柳沃之来。明辨是非。然后为之。乙丑。 命送西铨。三公以台谏送西未便。又请还收。未蒙 允。○按阴厓杂记云。台谏以内需司长利及忌辰斋事。累月伏閤。期于得请。其罢去虽藉以言涉不实。实出于欲沮其义也。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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谏言事。既不听纳。藉他事而罢之。识者皆为 圣朝惜之。及金铨代为宪长。权敏手为执义。人皆望其期悟 天听。以终大事。二人唱为异论。以为不必以历朝因循之弊。以去就争之。寝而不言。物议鄙之。夫长利。与民争利。忌辰。辱先以渎。 国朝因高丽之旧。至今不除。有言责者欲及 圣明之朝而请罢。 圣上亦必能从。而沮于二人之口。惜哉。
戊寅。还拜献纳。
 丙子。 命前台谏还叙东班。仍 传曰。意妨害言路。故叙东。尔等各尽其职。知无不言可也。是日。遂有是 除。
五年庚午(先生二十五岁)春。除校理。○三月。进讲 经筵。○庚寅。上疏乞归养。
 疏略曰。臣一介贱儒。遭逢 圣明。致身 经幄。荣幸踰分。狗马之怀。思效微忠。没身不悔。第念臣有寡母。穷居村野。年迫桑榆。疾病缠绵。欲及馀日。归养甘旨。乌鸟之情。不能自已。伏愿 命递臣职。使得终养。 传曰。近处守令有阙。其差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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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忠清道都事
 时大夫人在报恩乡第。先生到任。得一美味。辄先送于大夫人。又时往来省觐。备尽色养。乡人荣之。
夏。游清风寒碧楼。
 有诗
秋。约报恩守延梦与(九龄)偕入俗离山。
 有唱酬诗
六年辛未。(先生二十六岁)和安亭辛公永禧诗。以美辛氏孝子。
 
时。辛世瑚,世琏为母老。兄弟俱乞郡。出守温阳,沔川。于其寿席。安亭赋山海之篇以美之。故先生作南山诗和之。取小雅如南山之寿之义。
七年壬申。(先生二十七岁)召拜校理。○荐入吏曹为正郎
八年癸酉。(先生二十八岁)读书于书堂。
 先生自选湖堂。非在三司与外除。则辄会朴讷斋祥,苏阳谷世让诸公于书堂伴读。或讨论经义。或吟咏情性。(唱和诗律具见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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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制进 显德王后改葬挽词。○秋。又入俗离山。
 省觐归路历入
吏判安公瑭。请不次擢用。
 按己卯录。安贞悯判吏曹。 启请曰。明经术有行谊之儒。若循资级。例调一命。无以奖励。当时文望之士如赵静庵诸公。特除六品职。金慕斋,金冲庵,宋参判钦,潘判书硕枰亦请不次擢用。后皆为名宰相云。
九年甲戌(先生二十九岁)夏。除奉常寺佥正。
 
该司郎僚之除。三司之乍递乍仍。今不可尽考。
移书对马岛。责其违约干恩之罪。
 书见本集
 承 命撰进郊庙祈雨祭文○秋。操文哭大司宪成公世纯。○撰进 献陵亲幸祭文○撰进崇义殿祭文○撰进延昌府院君金勘致祭文○上疏乞外。出补淳昌郡守。
十年乙亥(先生三十岁)七月。与潭阳府使朴公祥。联名陈疏。请复故 妃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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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国之初。 端敬王后慎氏当正位中壸。而勋臣朴元宗,柳顺汀,成希颜等。以后父左相守勤死于难。虑其害己。建议请废。方 逊处私第。自甲戌年间。鸡异叠兴。或雌鸡化为雄。或生三足雏。如是者不可胜记。识者忧之。盖京房易传曰。妖鸡之应。皆有女氏之祸也。是年春。 章敬王后尹氏诞 元子。七日而上宾。壸位缺而宫嫔有觊觎者。先生约潭阳府使朴公祥,务安县监柳公沃。会于淳昌之西福泉寺议曰。 王后上宾。 元子在襁褓中。而朴淑仪宠倾后宫。且有子也。若遵 成庙朝废妃与 慈顺大妃皆以后宫升主坤位之例。册封为正妃则难为 元子地矣。莫如复立 慎氏。伸无辜废处之冤。明无以妾为妻之义。所以全旧恩而防侧位之窥也。今承求言之 教。不容含默。将合辞抗章。谓柳石轩曰。吾辈俱有老亲。而吾与昌世皆有兄弟。君则无兄弟可以为养者。死则伤孝也。不可同参。遂与讷斋陈疏。略曰。齐桓公葵丘之会。初命曰。无以妾为妻。桓公霸者耳。犹能知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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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之重。不欲件逆其分焉。又曰。我 朝家法。未可谓一出于正也。 太祖以创业垂范之圣。惑于嬖宠。欲紊嫡庶之分。逮于 宣陵。以黯黮之故。踵仁宗之弊轨。立本一差。其流波至燕山而遂荡。又曰。今 慎氏未闻有可废之故。而 殿下之发之果何名也。当靖国之初。朴元宗,柳顺汀,成希颜等既除慎守勤。则以为 妃乃其出也。杀其父而立其朝。虑有他日之患。曲为自全之私。舞出废黜之谋。兹固无故而又无名也。又曰。元宗等劫制君父。放逐国母。此万世之罪人。今虽已死。宜明正其罪。使当世与万世。灼然知大分之不可犯也。其馀反覆而竭论者。无非辞严义正。尊嫡统而保 元子之意也。疏入。上下批曰。尔等之言是矣。此是国之大事。岂可听小臣之言而为之乎。留此疏于政院可也。
八月丁丑。徒配于报恩含琳驿。
 于是。大司谏李荇。指先生疏为邪论。大司宪权敏手和之。拟于死罪。力请究治。遣禁府郎官拿推。事几不测。左议政郑公光弼率廷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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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解曰。净等言虽不中。既承求言之 教。不可罪之以防言路。遂杖一百。收赎尽夺告身。徒配于含琳驿。时安公瑭愤大臣之议不得行于朝廷。使体统不严。是月庚辰。因朝罢 启曰。金净等承求言之 教。竭诚尽言。今以一二人之言。反加严谴。此实杜言路沮士气。贻万世之讥也。宰相秉国。论断国事。台谏特绳愆纠违而已。大臣六卿侍从之臣。举请勿论则国是在此。而台谏独非之。可谓公论乎。且罪敢言之士。孰能忘身而殉国乎。荇,敏手反驳安瑭。指为误国。为物议所沮而停。自是。朝野之士丧胆畏缩。以言为讳。莫不归咎于荇,敏手。九月丁亥。应教李彦浩因夜对进 启曰。臣近为试官。见举子对策。以台谏论罪金净等。为自失职事。是儒生之妄议。所当弃而反取之。甚不可也。 上不答。左副承旨申瑺即 启曰。举子对策。各言其意。若嫌于异己而不取。则非取士之道也。彦浩衔之。言于敏手。敏手将欲弹瑭而众议不协。遂止。
戊寅朝讲。领府事郑光弼,特进官高荆山,成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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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知事申用溉,说经任权。力陈不可罪之意。 上不从。
十一月庚戌。因正言赵公光祖伸救。 命尽递请罪两司。
 时。静庵先生拜正言 启曰。言路之通塞。最关于国家。通则治安。塞则乱亡。故人君务广言路。上自公卿百执事。下至闾巷市井之民。俾皆得言。然无言责则不得自尽。故爰设谏官以主之。其所言虽或过当。而皆虚怀优容者。恐言路之或塞也。近者金净等当求言而进言。其言虽若过当。不用而已。何复罪之。台谏乃以为非而请罪。至发禁府郎官而拿致。为台谏者。能开言路。然后可谓能尽其职也。金净等事。宰相虽或请罪。台谏则当救解以广言路。而反自毁言路。大失其职。臣今为正言。岂敢与失职台谏同事乎。不可相容矣。请罢两司。复开言路。 上曰。言路通塞。其言当矣。金净,朴祥。论人所不得言。故台谏请罪。尽递则过矣。岂不可相容乎。又 启曰。金净等所言之事虽不当矣。然其上疏。置而不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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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德彰著矣。宰相亦知 上不用其言而不论是非。台谏虽请罪之。陷君于不义。以成拒谏之渐。累 圣德于万世。如此之后。 国家虽有大事。岂敢求言乎。虽求之。谁敢言乎。外方草莱之人欲言事者。路闻金净,朴祥等事而止。治世安有此事。其时台谏尚皆在职。臣等岂与相容乎。又 启曰。臣言无他意也。当时在外台谏虽或相容。人之所见不同。臣则不相容矣。臣之所 启。为言路而然也。岂可苟与之同乎。又 启曰。 慎氏虽不可复。疏中所论。亦大有理。不可加罪。且台谏职主言路。而反罪言事之人。先自闭塞。以成人主拒谏之渐。其失大矣。请皆罢之。 上议于大臣。尽递两司。十二月癸丑。大司宪李长坤,大司谏金安国。右静庵之能救言路。掌令柳溥,金希寿。惑于李彦浩之议。右荇,敏手曰。言路乃国之馀事。长坤反覆晓谕。犹不相容。乃诣阙各陈所怀。 命递长坤,安国。仍 命溥等行职。直提学金安老等驳递溥等亦不分辨曰。光祖为言路扶植。荇,敏手为宗社请罪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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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廷议。互相是非。实士祸之根本也。朴说为都宪。托病呈辞。方有宁为谏长。议同静庵。而为弘文馆所惮。时议以为先生欲伸 慎氏废处之冤。明无以妾为妻之义。荇,敏手指为邪说。实出于妒才仇善。彦浩之谄附。安老之两是。皆得罪于万世之公论。翰林李若水因公事谒郑文翼公。公曰台谏职主言路。犹执己见。余甚非之。弘文馆出两是之说。而不能辨析于朝廷。使执拗之辈无所开悟。而徒长 上志之疑惑。是可叹也。
十一年丙子(先生三十一岁)三月。蒙 宥。
 是年春。大臣及谏臣侍从。请放先生及讷斋。 上不从。谏院上劄力陈。又不 允。咸以为牵于两是之说。久未蒙宥。公论归咎安老疏。至三月己丑。正言朴世熹辞职曰。臣前为副修撰。时直提学金安老搆出两是之说。当初臣意不然。为人所拘。未敢别达己意。臣罪万死。 上曰。于意为非则其时直陈己意可也。而既不能然。今乃曰。余意本不如此云云。岂可乎。世熹汗出沾背。掌令洪彦弼,持平尹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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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亦辞职曰。彦弼为应教。止衡为修撰。时牵于安老之巧饰。同辞 启之。辛卯。弘文馆校理申光汉,副校理李清,副修撰尹自任,著作奇遵等。至是悔悟。亦请辞职。敏手,荇深嫉静庵。而彦浩尝与金慕斋言及此事。勃然厉声曰。其时何不除金,朴而使纷纭至此乎。未几。长城守俨,嵩善正灇,诗山正正叔,江宁副正祺等联章言某等不可罪。 上曰。金净等被罪后绝无进言者。今可以张士气也。遂 命释先生及讷斋。
秋。入枫岳。
 先生雅好泉石。每有脱身出游之志。及自谪所宥还。益无意于仕进。逍遥林下。徜徉忘返。至是入枫岳。周遍名胜。多有题咏。所著丛石亭重修记。万瀑洞金襕窟等诗。皆脍炙人口。
访朴君举(遂良)于江陵。
 朴公孝行甚笃。母没不赴举。先生闻其贤。自枫岳历路访其家。家甚贫。手绹索。杂于佣保。先生初不知其主人。及语。知其所蕴。遂班荆而饭。瓦尊菜蔌。信宿极欢而还。临别。以踯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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杖留赠以诗。朴公答云。似嫌直先伐。故欲曲其身。直性犹存内。那能免斧斤。盖以戒先生也。
十一月庚辰。叙拜司艺。
 至是是非稍足。群奸屏黜。因公议自 上特命先生及讷斋给牒叙用。先生无意立朝。不赴除 命。自春夏以后累入俗离山。栖兜率庵。沈潜圣贤书。仰而读俯而思。夜以继日。亢然危坐若泥塑人。为居敬主静之工。默察此心于善恶公私之分。
金公凤祥来受学
 清道人。乙巳名臣鸾祥之兄。按退溪集云。金参奉凤祥尝从金冲庵游。得闻道义绪论。慨然自奋。从事于此学。其探究服行。皆有课程。
金顾来受学
 咸昌人。以总角来谒。即口号一绝。先生曰。可教。命以名。常随先生。援圣训解诗句。多有所开悟。后登进士。
从侄天富,天宇来受学。
 天富官至郡守。天宇官至典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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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持心为学处世之方。告示学者。
 先生每对学者。问此刻尔心安在。直告则曰。人心本虚而无迹。须臾驰骛。难于调六马。须存养省察。操持收敛。常在腔子里。又教学者曰。为学工夫。自减寝食少言语始。又曰。君子之处世。不可有轻人之心。亦不可有上人之心。怀轻人之心者。类乎薄。挟上人之心者。类乎狂。又曰。大丈夫处世。当容人而不可为人所容。当制欲而不可为欲所制。观娄师德,丙吉之为人。则气自平而理自明矣。又曰。近世士大夫见权势之人。争相趋附。媚之犹恐后。得一美言则喜溢于色。稍见抑之则跼蹐不自安。此何异妾妇之道。又尝曰。为治在人。有复古之志。唐虞三代可回。
十二年丁丑(先生三十二岁)春。除副应教。寻升应教。又升典翰。皆不赴。○卜居于沧丘。
 丘在锦江上流。即清州之南古朱崖县也。龙岩在其北。江流泻其间。水石绝佳。丙子丁丑间。始卜居。每钓船游泳。探胜乐放。诗酒自娱。无意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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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特 命擢通政大夫副提学。
 先生自以年少学浅。不合时用。闻 命震悚。决意求退。陈疏乞免。时静庵先生与先生结道义交。而方为上下之所倚重。思欲协力赞襄。贻书敦勉。 上亦召旨络绎。先生始强起入城肃 命。
八月。陈 启请 赠金宏弼爵谥。从祀文庙。
 先是。静庵 启曰。今之学术甚坏。馆中诸生。立志甚卑。未见人才之杰特者。士习颓靡。莫大之患也。变化之道岂无其方。如金宏弼,郑汝昌者。亟加褒奖则可矣。至是。馆学儒生上疏请郑梦周,金宏弼从祀文庙。先生遂与静庵 启曰。金宏弼性度温毅。才职明敏。少有大志。力学圣贤。忠信笃敬。动遵礼义。学问精深。道德成立。奋乎绝学。为世儒宗。其有功于斯文大矣。请隆爵尊谥。从祀文庙。以正士趋。未蒙 允。
合 启请罢三清殿。
 按辛敦复三清洞记曰。白岳山东南有三清殿。故祭天之所也。天坛五层。石筑甚壮。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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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丁丑。赵静庵,金冲庵并在玉堂。一日六 启而罢之。盖曰。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封内山川。以诸侯行天子事非礼云。
 请刊行乡约。
 按国朝宝鉴。是年六月。咸阳人金仁范上疏请遵吕氏乡约。以变风俗。 上曰。仁范以草野寒士。欲变薄俗而回唐虞之治。其志可嘉。夫本源不立则末流难救。端本清源之道。予与大臣。当任其责。盍思丕变。为万民先乎。卿等勿谓布衣之言迂。讲论移风易俗之方。上下交励。使人心归厚。风俗及朴。不亦美乎。时赵某金某等慨然以正风俗兴正学为己任。 上方虚心责成。由是草野之人多进言者。
崔公汝舟来从学。
 字巨川。文献公冲之后。儿时岐嶷。早成才。弱冠已知有所谓学。先生公退。必遣骑下榻。每语人曰。此古洛阳才子也。后以泮荐。官至州牧。(出玉华录)
冬。除承政院同副承旨。
 转至左承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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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秩为嘉善大夫吏曹参判。○闰十二月。除都承旨。
十三年戊寅(先生三十三岁)春。授大司宪。○迁副提学。○三月。请设贤良科。
 先是。静庵请依西汉孝廉贤良科例。令京外各荐所知。以为临轩亲试之地。首揆郑文翼公难之。至是先生因朝讲 启曰。荐举亲策。士林皆谓美事。而窃闻大臣有异议。其意必以为时有古今也。然若以贤否取舍。则不与选者必当激励以进于贤。此正使人兴起之一大机也。 上意未决。是年冬。静庵又 启曰。以 上之志于治。久未见成效者。由不得人材也。若行此法。人材不患不得。遂准请。
四月。因李诚彦疏。请明邪正之分。
 时有李诚彦者上疏。将谋陷士类。先生进曰。宋时沈继祖。乞斩朱熹以谢天下。苏轼云。素嫉程颐之奸。轼亦一时名士。而乃至于此。人主之心公明正大。然后不惑于邪说也。今之士类欲有所为。则时人辄指之曰王安石之类也。夫安石有文章节行。而但不公其好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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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 上是之。
五月。复除吏曹参判。○戊午。兼同知 经筵事。○复拜都承旨○乙丑。入侍 经筵。请以赵光祖还授副提学。
 时。静庵以副提学。亦移除承旨。先生 启曰。今经筵入侍之人。 上之所知也。赵某在 经幄。辅益弘大。物论咸以为称职。 天意岂不知之乎。承旨喉舌之地。固当择任。亦可入侍论难矣。然不若专主其任也。自 上真知其合于 经筵官则不必迁转他职也。臣与光祖同志之人也。其得同任固幸矣。但计其轻重而 启之耳。 上可之。即以静庵还授副提学。
请择师儒之长。
 先生又言师儒之长为人表率。尤宜极择。 
 上问于吏判安瑭。以柳云为大司成。
六月。入侍 经筵○庚午。昼讲入侍。
 至二十一日。逐日入侍 经筵。
七月。复拜吏曹参判兼弘文馆提学。○戊申。兼同知成均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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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成均馆缺同知事。右议政安瑭 启曰。闻儒生之议。副提学赵光祖宜为同知成均。静庵以后进年少力辞曰。今吏曹参判金净有物望。岂可舍此而授臣。遂以先生兼同知馆事。先生以为辅养 圣德。陶育人才。其责俱重。力辞 经筵国子之任。只解国子。
八月。与监司柳公云,都事朴公世熹。游清州官楼。
 归觐路也。有联句。
九月。复拜大司宪。○壬子。入侍 思政殿。
 
与静庵论古今治乱。时政得失。
冬。因夜对。请还金正国于侍从之任。
 时先生与柳公仁淑。俱为参赞官入侍。从容讲讨。语及当世用人。柳公 启曰。用人须适其器。乃能自励称职。左承旨郑忠梁以病辞职。金正国宜合此任。方面虽重。岂愈于侍从。时思斋为海伯故也。先生复 启曰。此非独仁淑之言。乃朝廷公论。正国虽不可长在喉舌之地。今不宜远出于外。 上曰。卿言▒矣。正国固不可离乎经幄。第念黄海连岁凶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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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罹饥馑。正国必体予意。尽心拊循。故特遣之耳。
十一月。移拜吏曹参判。○被抄进讲性理大全诸员。
 静庵言于 上曰。性理大全。体用该备。天文地理礼乐法制道德性命之理。无不毕具。治世之谟。不待乎外。如金安国,李耔,金净等。并令讲论于其家。一月之内。三会弘文馆。使之进讲则庶有益于 圣学也。 上允之。抄凡二十二人。
十四年己卯(先生三十四岁)正月。移副提学。○请治金友曾乱言之罪。
 时有信平君康允禧上变。告前牧使金友曾语允禧曰。金净等近欲追论朴元宗。剖棺斩尸。削靖国功臣。而赵光祖以李耔赴京未还止之。故姑停。今者贤良方正科若出。布列朝廷则必尽除旧臣。吾欲先几,剪除。 上御思政殿。拿问友曾梗槩。仍 命下禁府。令大臣两司杂治之。先生与执义朴守纹,司谏金絿同辞请于阙庭鞫之。乃鞫于庆会南门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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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杖讯一次。招伏是实。拟以乱言律。杖一百流配。
复拜大司宪○上疏论许氏臧获事。
 先是。燕山朝被祸人许磐家臧获。没入于内需司矣。许氏伸冤后。内司与许氏争讼。论以属公。故先生上疏争其不可。至曰。 殿下。君也。许氏。民也。君而直与民争之。又谁有可公者。而必曰属公耶。末段。又及黄衡,卢种事。或云。先生受祸最酷。实由于此。
归觐许夫人于卿第○上疏乞解职终养。
 
时大夫人年老,衰病。先生不忍远离。上疏讲得力耕给母。暇日讨究典坟。培养基本。以为他日陈力之地。疏上未蒙 允。(疏见原集) 上令本道备给大夫人食物。又许往来省觐。
夏。特升资宪大夫刑曹判书兼艺文馆提学。上疏乞解官。不许。
 先生自丁丑秋。数年间特被 眷遇。历尽显要。及除是职。控恳力辞。至有乳鼻稚童当六乡之任。岂不羞辱朝廷之语。每日晨起。诣阙呈疏。不许则辄赴公坐。日暮始还。如是者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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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至于提学之两馆兼带。自 国朝以来所未有也。士林莫不荣之。而先生尤以是不自安焉。当是时。朝家属望虽重。而先生则以亢满为惧。实欲辞荣取閒。俟其道成德立。以副吾君期待之意。而 上眷方隆。辞愈力而终不得 命。则日思糜身报效。时 国家法久而弊。又经乱政。不啻若元祐之当改。其所以革弊兴化。奋起事功者。无所不用其力。而于君子小人进退之几。尤致意焉。旧臣之不容时议者。磨牙鼓吻。匿迹旁伺矣。
五月。大宪赵公陈 启。复伸乙亥疏正论。
 静庵 启曰。 慎氏复立之议。金净,朴祥至于上疏。亦是正论。而其时议者。欲置之大罪。此等事皆小人所藉口。而士林之祸根。潜伏于此。 圣上不可不知。而亦不可不言于 元子也。今师道虽不立。而朝廷之士。有朋友相责之义。友道尚存。他日有欲陷君子者。亦必指为党类。如宋之元祐也。自古正直之士盛行于世。则必有大祸随其后。今闾阎之间。亦皆以大祸必生于朝夕云。盖惩于前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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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
六月。送权仲虚(橃)宰三陟。
 按冲斋集。时 上锐意图治。群贤满朝。协力赞襄。期兴至治。而施措阔大。更张无渐。且论议务为激切。不知憸小多处散地。潜伺衅隙。及权公将行。诸贤出饯。权公言近日事似过激。宜少变之。先生不应。○先生赠友人诗曰。采芹初接一团温。司樴随缘又袭薰。常恐幼安终割席。岂图元礼许登门。三年瘴海龟曾放。两首离词玉尚存。懒病谩教违面叙。炎凉时得赖见闻。人间岐路宁复叹。梦里功名置莫论。桃县即今聊试手。杏园他日要收勋。穷阎抱散谁怜我。昭代蜚英已付君。南国风烟看渐暖。折梅何处役吟魂。(出李判书正臣辄○此诗不知赠何人。而姑录于此。)
戊辰。答安顺之(处顺)书。
 是时。诸贤以近思录付求礼倅安处顺新刊毕。求跋于静庵。静庵固让于先生。奇服斋遵,金自庵絿亦共嘱制之。安求礼屡有书恳。先生谦让。答以不可轻为。相议为之。其见重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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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贤如此。
七月。登对陈狱囚多死之弊。
 上问曰。罪囚多死云。予甚恻然。何故至是也。先生对曰。囹圄偪窄。气郁不通而然也。或言宜增设而广之。然臣为司寇。不能致刑措。乃请增囹圄。何以免四方之讥乎。 上命增修。
九月。与韩恕卿(忠)游玉溪山。
 时韩公出为忠清水使。南衮等欲搆党祸除之也。先生有别诗。(诗见原集)
十一月乙巳。因南衮,沈贞,洪景舟等密告下狱。杖配锦山。
 上雅尚儒术。方是时。招集群贤。锐意文治。先生与静庵感激殊遇。以尧舜君民为己任。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如讲明小学书以敦蒙养。刊行乡约以教民彝。罢昭格署以正祀典。设贤良科以吁俊乂。削滥勋以杜幸门之类是也。朝野拭目。唐虞之治。指日可复。而年少诸新进。勇于改弦。不度时宜。持议益峻。人皆侧目。及侍 筵中进讲。文义纵横出入。辞语太蔓。以至朝讲日晏乃罢。 圣体有时疲倦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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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或徙坐戛然有声。而诸贤不觉也。南衮,沈贞,洪景舟等曾为士类所驳斥。及他旧臣之在散者潜伺间隙。思欲甘心者久矣。至是。揣知 上意有厌色。乃使景舟教其女熙嫔。以走肖为王等语恐动 上听。又曰。武士等怨嫉彼辈。谋欲杀害。若朝廷不先处置则必生大乱也。适会改正功臣。大小人情俱怒。乃于是月十五日二更。衮,贞,景舟与金诠,高荆山,金克愊,成云等。密开神武门以入。俄逮先生及大司宪赵光祖,承旨尹自任,朴世熹,朴薰,副提学金絿,大司成金湜,应教奇遵等致于阙廷。将杀之。领议政郑公光弼牵裾泣谏。 上意稍解。仍 传曰。赵光祖,金净,金湜,金絿等。交相朋比。附己者进之。异己者斥之。声势相倚。盘据权要。引诱后进。诡激成习。使国论颠倒。朝政日非。在朝之臣。潜怀愤叹。畏其势焰。莫敢开口。尹自任,奇遵,朴世熹,朴薰等。和附光祖等诡激之论。并下义禁府。诸公皆以为必死。相与酌酒永诀。是夜长天无云。明月满庭。先生有诗曰。重泉此夜长归客。空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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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照人间。自庵和曰。埋骨白云长已矣。空馀流水向人间。又吟曰。明月长天夜。先生和曰。严冬惜别时。皆从容自得。自狱中联名上疏曰。臣等俱以狂疏愚戆。遭遇 圣明。出入 经幄。得近清光。但恃吾君之圣。将展竭愚衷。冒犯群猜。只知有君。不计其他。欲望吾 君为尧舜之君。兹岂为身谋。天日照临。无他邪心。臣等罪固万死。但士类之祸一开。将不念后日国家命脉耶。 天门阻隔。无路达怀。泯默长辞。实所不忍。幸一许 躬问。万死无恨。情溢辞蹙。不知所云。先生所撰也。翌日供曰。臣年三十四。少戆愚。性又褊迫。滥厕六卿。常自竞慎。思报国恩。凡论思之际。务欲一出于正。日夜忧念而已。交相朋比。诡激成习。使国论颠倒。朝庭日非。臣实无之。推官取诸公招辞入 启。请加刑讯。 传曰。此事已定议。不可用刑。照律可也。推官金诠等 启。当以奸党之律。斩其身籍其家孥其妻子。 上下教曰。光祖,净,湜,絿。赐死。其馀窜远方。承旨金谨思闻 命逡巡。史官蔡世英请更议大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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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郑相在宾厅。谨思出传 上旨。时日已昏矣。郑相惊愕。扪烛嗟惋。即力请入对。 启曰。小臣等在职亦久。岂料今日有如此之事乎。此人等但以愚戆。不识事理。以致如此。若干重罪则臣等岂不请之乎。 上曰。此果重事。当更思之。 召承旨成云 教曰。光祖等决杖远方安置。自任等减杖付处。郑相退宾厅又 启曰。此人等既免罪。是天地之仁也。但皆病弱。若杖而远去则死于中道。未可知也。恐朝廷得杀士之名。而无减死之实也。五 启皆不 允。成守琮与士人洪奉世。解衣赂杖者得轻。夜三鼓。诸公自狱还家。十八日早朝。出东小门外人家。又命还聚八人于禁府。使成云传 圣旨曰。汝等俱以侍从之臣。本欲君臣同心。伫观至治。汝等人物亦不为不良。但近来凡事过误。使不平常。朝廷日非。故不得已罪之。然予心何安。朝廷大臣亦何有私意哉。汝等之罪至此者。皆予不明。不能先防其微也。若罪以律则必不止此。特尔等非有私必(一作心)。但为国事。不自知其过激之过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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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减罪之。汝等知之而去。又使南衮草 传旨曰。予惟不明于德。徒切求治之志。而罔有知人之明。用舍之际。大有谬误。予甚恧焉。顷者赵光祖,金净,金湜,金絿,尹自任,奇遵,朴世熹,朴薰俱在侍从。以性理之学。朝夕劝讲。予念其为人可与辅成予治。择美官以处之。超资序以荐之。予之所以待遇之者。可谓无负矣。不期交相缔结。盘据权要。谓祖宗之法不足守。谓老成之言不足用。至于议事之际。稍立异同则必极口排沮。要使折之而同己。在朝之臣。畏其势焰。莫敢开口。察其所为。归于乱政。事状已著。终难可贷。固当案律治罪。以明示百官。第念前日侍从之故。特从末减。各以罪罪之。此岂予之得已也。惟尔议政府布告中外。咸知予意。案中初有诬上行私之言。郑相 启而去之。
太学生李若水,副提学李思匀,大司宪柳云,典翰郑应。俱上疏伸救。
 时太学生闻诸贤被逮。争先诣 阙。几千馀人。李若水,申命仁,朴光祐等相继上疏。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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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为门者所拒。发愤阑入阙廷。号哭声彻大内。 上闻之。命下狱。生员林鹏等数百馀人又上疏伸救。请与若水就狱。坊里乡约诸人亦上疏。不知其数。 答李若水诸人等疏曰。光祖等初岂欲误国事。自上亦伫观至治。近来此辈多有过激之事。故不得已罪之。大臣亦欲安静朝廷。非谗邪排斥君子也。先是。李公思匀,柳公云内有志槩而外无拘检。为诸贤所斥。至是俱长台阁论思。乃极力伸救。郑公应上疏亦切。皆不纳。○柳大宪云伸救诸贤。时与执义尹世霖,掌令李谦,任枢,持平赵光佐,申抃,司谏吴洁,献纳李忠楗,正言尹溉,俞炯等。急于救祸。未及行台中相会礼。大谏李蘋。劾以不行会礼。遽即弹劾失台谏古例。代以李沆。沆时以庆尚左监司。与右监司文瑾期会。闻朝廷变起。瑾失色愀然。先就客舍。坐而达曙。沆扬扬自得。终夜宴乐。俄而承召。咸阳郡守文继昌赠诗曰。明公此去似登仙。盘错须凭利器剸。畋猎岂无三窟兔。会看一鹗上青天。十二月。与蘋等合司诣阙。请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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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先生。又请罢荐科。○时黄季沃往见鱼叔均谓曰。吾欲上疏救赵大宪等。已具疏草。子其写之。遂出诸袖示之曰。疏意若何。答曰。此疏甚佳。非公好善。安能及比。仍极口劝之。李沃不写而去。后数日。与尹世贞,李来等三人上疏。请斩先生等八人。辞极凶惨。表凭亦上疏请斩先生等。以快舆情。季沃。牧使㻶之子也。初。以伸救诸公系狱。未踰月。又请杀无赦。其心术之无状如此。
十五年庚辰(先生三十五岁)正月。移配珍岛。
 
先生到锦山。锦山之距报恩。才百馀里。时母夫人疾笃。先生闻之。请于本倅郑熊往觐。未及还。闻禁府都事黄世献以押移珍岛下来。即驰还。偕至配所。道过淳昌。淳昌之民男女老幼。争持酒馔拦道涕泣曰。此吾旧使君也。
丁未。答安顺之书。
 安公以书问。先生答曰。仆之罪游于彀中。能复几日。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今独有俟命而已。
夏。拿鞫。裂衣三上疏陈情。特 命减死。安置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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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
 先生之莅淳昌也。李沆以承旨。投简而不书名。字衔下但着署。且称记下。先生题其简后曰。曾同书榻与銮署。流落天涯一病躯。天上华衔承旨李。临题还忆故人无。沆闻之。大含憾。至是修郤。以先生之抵报恩。论以亡命。与执义金鳞孙,司谏蔡绍权上疏请加罪。并郑熊,黄世献拿鞫置对。熊受沆嗾。畏祸及己。搆捏虚辞以诬之。先生自狱中裂衣三上疏。白其冤状。略曰。顷者身犯重罪。蒙 恩窜配。母则不知其子之恶。过为忧伤。勺饮不进。遂生大病。缠绵床席。及至危剧。命如一缕也。乃急来报。五内崩裂。未暇远及。谓意立朝无状。既贻母忧。以致危病。若又不得一面永诀。人间地下。痛何有极。母子之情。不能自忍。又意距程一日。可暂往还。遂乃驰觐。执手相诀。母乃既见后恳教速还。臣亦不敢违越。遂即驰还。路闻都事速到。惶恐苍黄。划即驰到。遂与偕至移配之所。此臣之所为大槩如斯。既负重罪。身为累囚。而乃顾私情。干冒邦宪。臣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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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矣。至于以臣为亡命则冤实甚焉。臣虽无状。 国家一日号为宰相而待之者。安敢为如此之事也。夫逃者。必于深夜潜踪匿迹。使人不觉。岂有于朝时显令守直人告邑守者。守直人若知其逃。岂有不即捉告。为邑守者又岂不即发军捕得乎。若果尔。其被执岂免数里之内乎。臣之初出。参见非一二人。可以卞质矣。况失囚而不即追捕。非人情。岂复有通简至再。殷勤饷赉者乎。臣虽负罪。亦曾厕士大夫之列。岂宜使冤枉之状。长掩莫白。臣之愚微固不足屑。然岂非 圣世之大欠耶。又曰。熊急于自脱。不顾人之枉死。又曰。熊之虚搆之情。既穷于黄世献对质之时。何独于臣而取彼以为正哉。以一事而世献则得伸。臣则抱冤枉而死。岂不痛哉。疏上。 上闵其思母而无他情。决百棍。安置济州。○先生至海南之海涯。憩道傍老松下。吟成三绝。白松木而书之曰。欲庇炎乡暍死民。远辞岩壑屈长身。村斧日寻商火煮。知功如政亦无人。又曰。海风吹过悲声远。山月高来瘦影疏。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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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根泉下到。雪霜标格未全除。又曰。枝条摧折叶鬖髿。斤斧馀形欲卧沙。望绝栋梁嗟已矣。楂牙堪作海仙槎。士林传诵。莫不怜之。○八月二十一日。始到谪所。庐于州城东门外半里许金刚社。先生之弟易随至谪庐。以闰八月九日将还。先生赠诗曰。天畔羁怀切。分携叶脱初。汝归应拜母。兄住尚思吾。骨肉空幽梦。亲知各塞隅。海山瞻皎月。风雨慎征途。又戒曰。余平生处心。不愧幽独。而今得奇祸。汝等勿以我自怠也。济州之俗。尚淫祀而矇于礼。先生述丧葬祭仪以导之。氓俗一变。岛中文教之兴始此。岛地蜒瘴垫湿。水泉多呕泄病人。先生于谪庐之傍凿一井。甚清洌。饮而甘之。后人慕之。名其井曰判书井。圃岩尹尚书凤朝。文以记之。○世所传东人例式。即先生所撰。岂当时教于济者耶。○按济州日记曰。先生到谪所十许日。似梦非梦。有白衣老人来致诿曰。与子相见久矣。不知文章之如何。愿赏一篇。先生答以流落天涯。焉有一字随来者。老人欲以韵试。先生不肯。老人曰可
冲庵先生集年谱 第 250H 页
与联句。即呼首句以促之。先生不得已黾勉应之。至琴从膝上鸣。老人惊曰。诗格依旧。吟玩良久。因忽不见云。诗曰。积雨初晴后。(老人)新凉树梢生。(先生)夜深幽户静。(老人)月近小窗明。(先生)诗自枕边得。(老人)琴从膝上鸣。(先生)此间清意味。(老人)难与俗人评。(先生)
十六年辛巳。(先生三十六岁)述济州风土录。
 按鱼叔权稗官杂记曰。先生答其外侄书。备录济州风土。其叙物产处。似相如子虚赋而光焰则加焉。又文字悲壮。实近世之所未有也。(录见原集)
十月戊申。 命赐自尽。
 至是蜮机又发。宋祀连诬告狱既成。衮等上疏略曰。自古小人。知之甚难而去之尤难。虽明智之。君鲜不为所惑。盖其言则君子之言。而其行则君子之行。饰诈文非。托公假名。能使人不知其小人。故人亦不知。以君子待之。及其得志则引进同类。交相缔结。广植其党。布满朝廷。左右提挈。内外盘据。权柄在手。用舍惟意。势焰炽赫。人钳其口而莫敢有议。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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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主孤立于上。国势岌岌于下。将至不可救。此有国之通患也。往者国运不幸。士林启衅。金净,朴祥本以淫谲之资。倡为诡论。当此之时。是是非非。罔有纪极。言论汹汹。越月踰年。安瑭继以无状小人任铨衡。进退人物。不谋于朝。私议于家。赵光祖,金净,金湜,柳云,金安国,李耔,崔淑生,金絿,韩忠,柳仁淑,朴世熹,金正国,申光汉,奇遵,郑应,李若水,崔山斗,李忠楗,李希闵,梁彭孙,郑浣,李清分授清要。出入台谏侍从。管执枢机。朋党周比。行污而寄治。身私而托公。日以植党为事。如其异己者则虽公卿大臣。奉公忧国之人。必罗织搆诬其所无之过失而斥之。如其附己则或曰有学行。或曰知理学。或曰知向方。自是之后。附托者甚众。闻申用溉之卒。会于郑浣之家。议其为代。金湜曰。孝直其人也。光祖曰。姑舍我勿说。元冲职次亦高。此人可也。非徒此也。李若水,奇遵显于稠人之中曰。光祖合于吏判。李耔合于兵判。文瑾合于刑判。甚至安瓒庶孽也。而亦可为刑曹正郎云。而略无忌惮。且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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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均同知有诀。金净,赵光祖同入侍 经筵。光祖曰。金净其人也。金净曰。光祖其人也。乃托于相让而实自相誉。又于 便殿入侍。光祖曰。文瑾有古人淳直之风。文瑾曰。光祖有伊洛渊源之学。此等之语。固不可言于明友之间。况于君父之前乎。至于奸党事败之日。不能显示罪恶。失于不经。故大慝虽除。根核尚存。失据疑畏之徒。累日伏阙。皆言无罪。甚者或曰。此人等赤心报国者也。下至儒生。排闼直入。被发号哭。可见光祖,净等诬人感世之甚也云云。此疏衮所自制。而巧饰陈列。搆陷党人。使一世之人。不得论救。其为奸谪至矣。自 上遂赐先生自尽。先生闻 命。色不变。呼酒快饮。执牧使手。历问时事。移书兄弟。勉以善养。作绝命辞以见志。辞曰。投绝国兮作孤魂。遗慈母兮隔天伦。遭斯世兮陨余身。乘云气兮历帝阍。从屈原兮高逍遥。长夜冥兮何时朝。炯丹衷兮埋草莱。堂堂壮志兮中道摧。呜呼千秋万岁兮应我哀。辞毕从容就尽。○按枫庵辑语及于于壄谭曰。先生未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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褐时。遇衮于友人家。醉不为礼。衮待之甚恭曰。闻措大名。常如卷中人。乃幸得拜于今日。衮新得辋川图障子。愿得佳篇。遂令苍头取于家以进。先生醉墨挥洒。亦不沈思而就曰。江南有乐地。夜里梦逍遥。自买花村酒。分明过此桥。衮再三称善。然心常快快云。
 世宗嘉靖元年壬午冬。返葬于清州朱崖县塔山里坐乙之原。
 曾所卜筑之地。沧丘之上也。先生无嗣。继子哲葆与弟易。奉柩返葬。
二十四年(本朝 康靖大王元年)乙巳六月。 命复官爵。
 时太学生朴谨,康惟善等上疏。极论己卯诸贤被诬之由。且请还给职牒。以正士趋。疏略曰。嗟乎。当时之士无罪而横罹者。不可胜数。而有如金净,奇遵之死。最为诬枉。净,遵皆与光祖志同道合。协力赞治。及其祸起。净谪锦山。遵谪牙山。心知其必死而欲与母一诀。净告邑宰乞暇。觐其母于报恩而还。斯可谓亡命乎。遵之母远隔茂长。行不得自由。则登岭望远。以寓古人陟屺之思。有顷而还。斯可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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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命乎。兹二臣者实欲亡命则岂有自还之理乎。两邑之宰。希附衮,贞之旨。锻鍊而诬告。衮,贞乃复攘臂肆言。以为净,遵自谓动法古人。而卒乃亡君之命。则其流之所行。类若是。乃以是累光祖。甚者又以不轨之名加光祖。而蔽锢聪明。可胜痛哉。伏愿 殿下痛察而一雪之。则不惟三臣之魂感泣于冥冥之中。 先王在天之灵。亦且喜 殿下能尽继志之道也。三疏。 批曰。汝居首善之地。好古而论时。疏章三上。辞恳意直。所学之正。何以加此。我 先王教育之泽。亦可想矣。然言之不从。有意存焉。太学虽曰公论所在。是非之定。自有朝廷。汝等言是非则得矣。期于定是非。非诸生事也。姑退而更思之。及 上疾大渐。 传曰。赵光祖复职事。予未尝忘于怀。第以事在 先朝。不敢轻改。今予疾如此。不可不为。光祖等其并复职。
三十一年壬子。刊行遗集。
 惨祸之馀。遗文散亡。从侄天宇裒辑若干编。未及刊行。至是。许浩斋伯琦牧公州。始登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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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年(本朝 恭宪大王十年)乙卯。建象贤书院于报恩。
 即先生生长之地也。初名三年城书院。 万历庚戌。 赐额。
 穆宗隆庆二年(本朝 昭敬大王元年)戊辰九月。 命夺衮,贞等爵。
 上于 经筵。问赞成李滉曰。近日侍从。皆言南衮之奸邪者何耶。滉曰。陷害赵光祖等。以成己卯士林之祸。承旨金启历举事状。一一敷陈。滉曰。启言是也。 传曰。闻经筵官李滉之言。南衮官职。削夺宜当云。大臣处收议。于是。大司宪金贵荣,大司谏姜士尚,副提学卢守慎,直提学闵起文,左相权辙,右相洪暹等并议启。 传曰。南衮之事。非但玉堂上劄。近日经筵屡言。故下问而今见朝议。上自大臣。下至两司。一一陈列。不谋而同。不可不从。尽夺官爵。以快士林之愤。
冬。太常献谥议。
 退溪先生又于 筵中启曰。赵光祖以不世之遇。与金净,金湜,奇遵,韩忠等。相与协力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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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设立法条。以小学为教人之方。且欲举行吕氏乡约。四方风动。若久不废。治道不难行也。但当时年少辈不无欲速之弊。旧臣之见摈者失职怏怏。搆成罔极之谗。一时士类或窜或死。馀祸蔓延至今也。又曰。己卯之祸。正由南衮之奸。而终为 中庙之累。可谓罪通于天矣。今若 褒赠光祖等而罪衮。则是非分明也。于是太常献谥议曰。金净资禀醇美。才器英异。沈潜经训。词致特深。庄重寡言。圣贤自期。居家孝友。好善有诚。遇知 中庙。志怀致君。言无不尽。国耳忘家。责难而敢于逆鳞。激浊而期于励俗。请立贤科。名流拔茅。讲明乡约。民彝归厚。果于更化而欲行己志。直道殉国而不为身谋。其学问之博。操履之正。可谓无愧于古人矣。媒孽横生。赍志而没。是可痛已。谨按谥法。博闻多见曰文。直道不挠曰贞。请谥曰文贞。
四年庚午。享于清州莘巷书院。
 初名有定洞书院。即庆徵君延乡贤祠也。至是。栗谷李先生宰本州。以为本州士林之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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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莫如先生。不可无崇报之所。遂并享之。
 显宗庚子。 赐额。取伊莘颜巷之义。
 神宗万历四年丙子。遣礼官致祭。
改 赐谥文简。
 谥法。博学多闻曰文。居敬行简曰简。
五年丁丑。录用嗣孙。
 时先生之长孙百炼早逝无嗣。仲孙熙炼出系本宗。朝廷以第三孙益炼为先生嗣。除掌苑署别提。屡迁至察访。
六年戊寅。建橘林书院于济州。
 
即先生结缨之地也。岛中人士为先生建院。上疏请额。 宣庙嘉之。 赐号曰橘林。 命赐学田。定额养士。至今文化蔚然。济州之有书院。自先生始。
三十五年丁未。建花山书院于淳昌。
三十七年(本朝光海君元年)己酉。建崇贤书院于怀德
 鸡足山下法泉寺近处。先生读书之处也。同年 赐额。
四十五年丁巳。建星谷书院于锦山。
 先生初配之邑也。 显宗癸卯。 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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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毅宗崇祯十四年(本朝 仁祖大王十九年)辛巳六月。神道碑成。
 先生既雪冤百馀年。墓道阙显刻。嗣孙承旨声发鸠工竖石。文则月沙李公廷龟所撰。
三十八年(本朝 显宗大王六年)乙巳六月乙卯。因温泉幸行。遣礼官致祭。
九十年(本朝 肃宗大王四十三年)丁酉三月辛未。因温泉幸行。遣礼官致祭。
百十二年(本朝 英宗大王十五年)己未七月乙卯。因 温陵复位。遣礼官致祭。
 
先生被祸后。无人说到 慎妃之冤矣。及肃庙朝。县监申奎抗疏请复。而大臣南九万难之。只令中官守直 别庙。至是。因儒生金台南之进言。 圣意坚定。缛仪载举。时筵臣有言先生乙亥疏者。 上亟取读之。叹其辞严义正。 升祔礼毕。遣官致祭于墓。
录用嗣孙。
 先是。侍讲官黄晸 启曰。己卯诸贤中。故判书文简公金净。道学气像。为先辈所推重。冲庵即金净之号也。先正臣李滉以为冲庵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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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实高人一等。文贞公申钦以为冲庵气像。如峨嵋千仞。雪色峥嵘。百载之下。可想其人矣。君臣际遇。庶几有挽回三代之望矣。终为群小之搆诬己卯士祸。至今直令人心惊魄夺。可胜痛哉。竟死于绝岛。返葬于清州杖屦之乡。而今闻后嗣寝微不振。丘墓凄凉。香火废绝云。过者闻之。莫不掩涕。先贤子孙之零替者。自 朝家曾有录用之例。己卯名臣如金净等人。与他尤别。在 圣朝崇奖之道。宜令录其主祀之孙。以树风声。恐合于激劝衰世之道。 上曰。金净主祀之孙。有立朝之人耶。晸曰。子孙零替。时无立朝者矣。 上曰。金净主祀之孙访问录用事。分付该曹可也。至是。嗣孙昌运。特除寝郎。
百十七年四月甲子。淳昌三印台碑成。
 台在刚泉山中。先生与讷斋石轩乙亥议疏之址也。俗传三贤挂印于一小峰。故名之云。初。乡人及道内多士景慕三先生之高义。有即其地立祠之议。以 朝禁未果。至是始立石表之。陶庵李文正公撰铭。○按海东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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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云。讷斋弟祐时任南原。亦往来共话。故谓之三印。一说冲,讷之后。河西以玉果倅来游。故后人艳称三印云。盖以石轩之名不列于疏。故有是疑。姑两存以俟更考。
百二十三年庚午十二月戊子。因温泉 幸行。遣礼官致祭。
百三十一年戊寅春。 赠领议政。
 时因 温陵志状纂辑。 上亲览先生乙亥疏。 教曰。金净以一郡守。朴祥以一府使。其能联名抗章。辞严义正。百代之下。令人凛然。己未年。只录用其后。可谓欠典。仍 命赠领议政。 赠朴公正卿。
百六十三年(本朝 正宗大王十四年)庚戌三月。忠清,全罗两道儒生生员尹载厚等四百馀人。上疏请不祧蒙 允。
 先生被祸后。夫人宋氏即有自裁下从之意。而为其姑许夫人年老在堂。不忍遽决。至诚孝养。许夫人以天年终。既葬。宋氏遂处置家事。八日不食而就尽。遗言曰。家翁惨祸。千古至冤。当初请复 慎妃之疏。实出于扶伦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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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宗社之血诚。而言卒不行。祸至于此。穷天极地之痛。尚忍言哉。然公论之定。必待百年。义理一伸。岂无其日乎。惟我 慎中殿幽冤未伸之前。勿埋家翁神主而待之可也。复曰。虽过百代。必待 慎中殿伸冤之日可也。言讫而终。子孙守其遗教。亲尽而不敢祧矣。及至 英宗己未春。 温陵复位。是年春。自 上特命致祭于净。右议政宋寅明 筵白曰。先正臣金净致祭事 命下矣。闻先正被祸后。其夫人有勿埋神主之遗言。故其子孙尚奉神主于其家云。此虽出于妇人之至痛。今当 赐祭之日。既知神主之尚在则 朝家亦何忍使之埋安耶。夫 国家于从祀大名贤及功臣节死之人。皆令不祧。先正虽非从祀先贤。道德学问。既与先正臣赵光祖并称。且其守正被祸。至今令人饮泣则风烈不下于死节。况今 温陵复位。实由先正一疏。则亦可谓有功于国家。今若特许不祧而仍令致祭于其神主则恐合便当矣。自 上历询筵臣后。有今番致祭则行于墓所。不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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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议大臣禀处之 命。判府事金在鲁献议以为 国家于文庙从祀之大名贤。太庙配享之勋臣外。未尝不祧。节死之人不祧。臣则未之前闻。今此先正臣金净神主之尚奉。律以国法。未为得当。而右相所论何忍使之埋安既存之神主云者。诚亦然矣。为今之道。一付诸本家。 朝家勿预焉可也。右议政宋寅明以为此事臣既发端。则今何敢别容献议。而金净道德学问。既与先正臣赵光祖齐称。则今虽别令其不祧。未见其不可也。而况其神主之不埋。初出于惨祸后妇女哀痛之情。因事上闻。适在于二百年之后。其情则可哀。其事则可贵。且所谓不祧。非别有 恩典之可以举行。既不忍使之埋安则此便是许以不祧。臣之愚见。自初如此云。 上命金判府事议施行。至是。 上因尹载厚等疏赐。批曰。文简公金净不祧事。己未 温陵复位时故相筵奏。可谓不易之常论。 先朝处分。无异允可。而在其时。则节义人不祧。未有成式。至甲戌以后。始有定制。如文忠公李廷龟。忠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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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渻诸人亦以事功之可观。一体不祧。今于文简之不祧。宁或持疑。况文简之室人办命也。其说曰。公论之定。必待百年。冤未伸。虽百代勿埋神主。其言切悲。其节绝高。以此 朝家勿许埋置于去己未。而今年适营 温陵立碑之役。诸儒之疏登彻于此时。亦可谓若有待然。特许尔等之请。仍令该曹照例举行。卜日遣承旨致祭于文简之祠。祭文当制下。尔等知悉。
四月己卯。遣承旨致祭。
五月癸未。 命录用嗣孙。
 传曰。今因文简公金净家致祭承旨复命。取见其子孙参班录。至于半百之多。可谓其后也昌。其主祀人为九世孙云。而八世以前。皆有冠冕。若非文而台侍邮官。则皆荫之守宰寝郎。间又有度支知申别例之 赠。独今之主祀人。年过六十。迄无一命之衔。甚是欠事。近来铨曹用人不如古。即此又可知。进士金商协。令该曹初仕。待窠调用。又见儒生参班录。勿论本邑邻邑。朝官儒生之来参。亦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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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固知湖中人士之贵名节。而如是争先参班。亦可谓尚有先辈馀韵。使京士之不赴似此会集者观之。能不愧无语乎。因此言端思之。故名臣文简公朴祥同功一体。而后孙多在京云。令政院搜访本家旧藏文迹以启。仍 命下此传教于本道。晓谕列邑。使诸生知之。
百七十年丁巳夏。遗墟碑成。
 碑在报恩治东声足里。先生岳降之所也。文敬公宋焕箕。文以记之。
百七十二年己未二月戊申。录用嗣孙。
 传曰。今年何年。即 温陵圣后复位之年也。今欲于谒 陵时提谕而姑未能焉。两臣树立果何如。文简公朴祥后孙。近虽调用。文简公金净之后。尚未收用。斋郎适有窠。令该曹口传拟入。
六月丙申。嗣孙圣泰进三勋黜享疏。
 三勋即朴元宗,柳顺汀,成希颜。而靖国之初。首发废 母之论者也。初。圣泰父商协每欲陈疏。以伸先生乙亥疏之义。而未得其机。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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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上追感 温陵故事。而商协老未叫阍。使圣泰替陈。其疏略曰。伏以我 圣上追感于 温陵旧事。克举酌献之礼。继而有国舅臣信度公慎守勤旌闾之 命。十行丝纶。蔼然流出于至诚恻怛之盛意。呜呼。是年即我 圣后舟粱之宝甲也。 复位封陵之礼。既在于 先朝是年。国舅表忠之典。又降于 圣上是年。凡所以伸诚寓感之方。靡不毕举。 圣孝增光。八域耸动。时亦有待而然耶。臣不胜钦仰感叹之至。然臣愚死罪。窃伏以为尚有 圣朝之阙典。三勋臣事是已。臣敢不避猥越。冒死仰陈。伏愿 殿下少垂察马。呜呼。 温陵当日之事。尚忍言哉。彼三勋臣亦人耳。岂不知名分之重。截然如天地之不可犯。而惟身谋之是急。肆发废 母之论。使我朝礼义之邦。伦纪倒置。义理晦塞则乃 宗社之罪人也。人可得以诛之也。特以功存靖社。 朝家用宽大之典。虽不明正其罪。至于 圣后祔庙之后。则不得晏然配享于 庙廷。是当然之义也。且况三勋臣之于 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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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不共戴天之雠也。以天之至广至大。犹不可与共戴。况于 庙庭咫尺之地乎。若使 圣后在天之灵陟降于冥冥之中。则将冤愤痛恨之不暇矣。其何以悦豫格思于芬苾之享耶。推之神理。参之人情。其不可从享于 庙庭也明矣。故文正公臣李縡所撰淳昌三印台碑记曰。是非既大定矣。彼勋臣者尚可晏然于从享之列耶。此非独文正一人之言。实我东臣子百世不易之定论也。然而在廷之臣。更无此论。意者朝庭之议。欲将功赎罪而然欤。是则有不然者。方其历数已属。天与人归之际。虽非三勋臣辈。神器不属于 圣祖。亦将谁归乎。彼不过适乘机会效其劳而已。乃反自以为功。无所顾忌。则其无严之罪尤著矣。人臣负此重罪。卧死牖下亦足矣。假使朝家酬报其劳。至今数百年勋籍自在。子孙世袭者。实旷世之至渥也。又何为乎配食于 庙庭。戚我 圣后之心耶。兴言及此。不觉感涕之先零。议者或以事系 先祖。为重大难行。而此亦有不然者。 复位封陵。是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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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重大之事。而我 先大王断以行之于几百年之后。此实体 圣祖之遗意也。今此三勋臣之黜享。比 复位封陵之事。其轻重悬殊。又况于 复位之后当次第举行者乎。臣先祖臣文简公净乙亥一疏。是苦心血诚。而使大义未伸于当世。终抱冤于九原而死。臣实隐痛在心。幸赖 两圣朝绍述之诚孝。修举未遑之典。使伦纪明而义理正。是东国莫大之庆也。然而三勋臣之从享自如。则亦岂可曰伦纪明而义理正乎。然则臣祖之抱冤于九原亦自如矣。伏乞 圣明亟降三勋臣朴元宗,柳顺汀,成希颜黜享 庙庭之命云云。 上下批曰。省疏具悉。昔我 靖陵之世。金朴二文简公共登小邱。议上长秋之封事。及琅函之彻也。义声动庭中。而南国之士怀其节。名其邱曰学士之台。至今有指点咨嗟者。尔以金文简之孙。当 翟褕追复之旧甲。极论三勋臣事。予心起感。不觉通宵。前乎此而为此论者亦多矣。律之以天理人情。揆之以国纲臣分。夫孰曰不可。而时际中兴。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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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社。山河带砺。十死且宥。昔先正诸人之不为直请者。盖有微意存焉。况 庭享典礼。至重而严。今于二百四十馀年之后。轻易议到。有非审慎郑重之义矣。宣 批时。令政院写给一通。使藏于先生之庙。疏则留院。
七月丁卯。 遣承旨致祭。
 六月己亥。 上既答圣泰疏。仍 传曰。文简公金净,文简公朴祥之宣谥赐祭。虽在年前。而当今年既致祭于信度公则况此两文简乎。令该曹卜日致祭。
百七十六年(本朝 当宁三年)癸亥二月丙午。 命旌宋夫人闾。
 正宗庚戌。 上以宋夫人养姑尽孝。矢心决死。其节诚卓然。问致祭承旨以旌闾有无。对以无所睹。 上曰。阙典也。即令下该曹举行。因时相之沮尼。未果焉。至是。校理申龟朝上疏。略曰。在昔文简公臣金净之被祸冤死。最酷于己卯诸贤。而其妻 赠贞敬夫人宋氏之伟节懿行。至今凛凛如生。令人感涕。盖其夫文简之平生秉执。在于复 温陵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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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宗。故嫉甚于衮,贞。祸首于神武。终为志士之长恸。而宋氏以姑老在堂。不忍自裁。至诚孝养。姑得以天年终。然后八日不食。从容就尽。临诀之言有曰。家翁惨祸。千古至冤。请复 慎妃。亶出于扶伦常为世道之苦心。而言卒不行。祸至于此。 慎中殿幽冤未伸之前。勿埋神主而待之。言讫而终。 英宗己未。始复 温陵。致祭文简。盖其不世之盛典也。及至 先朝庚戌。因儒疏始许不祧。 圣批略曰。文简之室人办命也。其言切悲。其节绝高。是年五月。又因致祭承旨之复 命也。特 询宋氏旌闾有无。即令下该曹举行而相臣蔡济恭以事在久远。终不奉承。 圣考以天日之明。洞察幽隐。既许文简之不祧。仍命宋氏之旌闾。瞻聆所及。莫不钦叹。而只缘时相之阻搪。使既彰之烈行。反被掩翳。已下之 恩典。徒归格阏。公议之拂郁。已无可言。而其后文简后裔以 寝郎入侍也。自上嗟惜宋氏旌闾之尚迟。又曰。岂无可为之日乎。此实 先朝未卒之志。而事若有待于今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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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伏惟我 殿下冲年嗣位。一遵成宪。肯搆肯堂。善继善述。惟是 先大正遗志。靡不祗承而阐明之。臣敢就 先朝未遑之事。掇拾遗闻以陈。伏愿 圣明。深轸尚节之美。克推遵 先之念。亟令攸司。施以棹楔之典。以裨 圣世之风教焉。 上下批以当询大臣处之。左议政徐龙辅以为文简公金净建天地之秉执。至今为妇孺之所诵。而其妻宋氏。生而孝养其姑。没而不忘夫志。可谓是夫是妻。而 先朝批旨中八字 恩教。有以仰嘉奖之 圣意。令该曹特施旌闾之典何如。启。 上曰。依为之。
百八十四年辛未二月己亥。八道儒生幼学宋厚鼎等。上疏请从祀文庙。
 先是。 英庙朝台臣安克孝上疏以为先正臣金净道德学问。伯仲于文正公赵光祖。而赵某则已为从祀。金某则尚未跻享。此实斯文之欠典。请一体从祀。以光圣道。 上命议大臣。大臣金在鲁献议以为文简公金净道学事功。孰不钦仰。而从享重典。不可以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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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遽施。姑待后日士林公议云云。至是。宋厚鼎等始与八路多士陈疏。疏录一千三百人。 批答曰。省疏具悉。所陈金文简配享事。事重礼典。合有博询处之。令庙堂召二品以上于筹司禀处。予素昧东迹。未能详知本末。欲论可否而不果。如是故耳。尔等退脩学业。姑待朝议。以光士气。仍 命下儒疏于备局。三月甲戌。左议政金载瓒 启曰。八道儒生宋厚鼎等上疏 批旨内。有博询处之之 命矣。取见其疏本则备陈故重臣文简公金净道德事功之实。仍请文庙从享之典矣。故重臣生有异质。未十岁。已通四书一经。及长。天分甚高。识见超迈。孝友出天。学业精深。笃信小学,近思录。尝沈潜思索。为居敬主静之学。立言行事。必以圣贤为准。而尤为省察于善恶公私之分。一意涵养。穷昼夜未或少忽。尝语人曰。吾平生处心。不愧幽独。先正臣李滉曰。冲庵学问。高人一等。冲庵。重臣之号也。▒学问造诣之出于碑状者也。 中庙乙亥。▒故忠臣朴祥上疏请复 温陵。坐是徒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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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与先正臣赵光祖为道义交。竭▒建白。革弊兴化。罢昭格署以正祀典。行乡约以教民彝。讲小学以敦蒙养。设贤良科。削靖国滥勋及己卯祸作。与光祖同窜。辛巳 赐死。此立朝本末之出于史乘者也。故重臣之学问事功。与先正臣文正公。同屈伸共死生。关国家治乱之运。为士林消长之机。百世之下。奕奕如生。虽妇孺之贱。亦皆闻风而起感。况举国章甫之慕德思义。尤当如何也。然而文庙从祀。乃是至重至大之典。历考既往。未尝有遽请遽施之时矣。极加十分慎重。允为尊其礼重其事之道。故敢此仰达矣。 上曰。所奏实出审慎。姑待后日公议处之可也。
八月壬申。京外儒生进士申光格等上疏请从祀文庙。
 疏录七百馀人。以药院轮直未 彻。
百九十二年己卯六月己酉。四学儒生幼学黄基宅等上疏请从祀文庙。
 疏录二百馀人。未 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