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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评事集附录
李评事集附录 第 x 页
李评事集附录
 [附录]
  
李评事集附录 第 184H 页
感旧游赋后序[金驲孙]
中国有人。外国未尝不知之也。宋史称高丽使问杨龟山先生无恙否。此其验也。今国使项背相望。而不得有闻。何耶。濂洛一派。自仁山东阳以来。虽学有浅深。固未尝绝也。岂有之。而国人之往。心有所外驰。不遑问耶。仆昔年到京师。切切求有道之士。而一解陋方之惑。卒未见。忽忽将还。因伴送刘钺。得礼部程员外愈求学焉。程以手撰集注小学及晦翁书一帖与之。观其序述。抑其人也。仆初不知程深浅。试质俚语。而持小学相与。以付范公劝张载中庸。不许谈兵之意也。然未承一日之雅。悤悤反国。小学一书。仆不自私。旋即刊布国中。学者皆获程惠矣。程今已迁郎中。或别为他美官矣。君归当问之。又得顺天府学士周铨。其人循循可爱。博学善吟诗。仆解佩刀为赠。周以数件图书报焉。周道李翰林东阳文望高世。欲介周而一拜焉。回期已迫。未能焉。君当为我寻周而谢焉。家在崇文门外。
李评事集附录 第 184L 页
周亦不终屈者。大抵中朝之在位者。嫌于外交。在野者。非卒卒道路街市上所易寻。我虽求道之切。彼之际接甚阻。势合然也。自古大学道德之士。多出于伊洛江浙之地。燕乃一塞之地也。宜无所见。然京师四方之都会。列于上者。必多有其人。只恨视为鄙夫也。圣贤之道。布在方策。无内外之殊。不待人而可举。然师友渊源。岂可谓无助。前代帝王。度廓无外。四夷子弟。皆许入学。国人前后所得于中原文献。亦多。惜乎今不然也。子之此行。求道而止耳。求之以诚。必有所益。(公未第时。随外舅贺正使金参判赴京师。濯缨赠赋 及序以送行。前刊附录。首题感旧游赋。而非切于公之实迹。故删赋存序。只示相与友善之义。)
赠李进士穆[权五福]
赋罢三都万口传。才名端合左思先。吟诗到处江山助。题柱当年志气怜。冲斗常看埋狱剑。雕虫何用读书毡。关山远别愁无奈。聚散悲欢问老天。
挽舍兄重遭奇祸。改窆。[李 种]
人亡琴没世缘非。荆树凄凉不胜悲。急雪冷
李评事集附录 第 185H 页
分鸿雁影。狂风吹折鹡鸰枝。敬当寡嫂如慈母。爱及遗雏等我儿。 皇道重明尧舜日。好收忠骨葬佳峗。
李评事集附录 第 185L 页
柳子光传
子光。府尹柳规之孽子也。趫捷多力。善缘高如猿狖状。幼为无赖子。博奕争财物。晨夜浮游路上。遇女则捽而淫之。规以其所出微。又其纵悖如此。屡加榜挞。不之子。初属甲士。把直建春门。上疏自荐。 世祖壮其为人。擢用之。又以戊子告变功。受勋封。躐取一品阶。常自称豪侠之士。性阴贼害物。人有才能名宠出己上者。必构陷之。嫉韩明浍门户贵盛。又见 成宗方喜于纳谏。欲以奇论。中上所好。乃疏韩明浍有跋扈之志。 上不之罪。后与任士洪,朴孝元等。欲挤玄锡圭。谋败流东莱。寻放还。然 上知其乱政之人。但复勋封而已。未尝授治事之任。子光窥冀恩泽。为计无所不至。而竟不得售。心常怏怏。见李克墩兄弟当朝秉权。知其足以济己事。便倾身附之。深相要结。尝游咸阳郡。作诗属郡宰。镂版而悬诸壁。及金宗直守是邑曰。何物子光。乃敢为悬版耶。即命撤而焚之。子光恚恨切齿。以宗直宠遇方隆。反自纳交。其卒也。为挽而哭
李评事集附录 第 186H 页
之。至比于王通,韩愈。金驲孙尝受业于宗直。及为献纳。好尽言。不避权贵。又疏论克墩与成俊交相倾轧。将成牛李之党。克墩大怒。及开史局。克墩为堂上。见驲孙史草。书己恶甚悉。又书 世祖朝事。克墩欲因此以报己怨。一日。屏人语总裁官鱼世谦曰。驲孙诬毁 先王。臣子见如此事。不闻于上。(燕山)可乎。吾意谓封其史草以启。听上处置。则于吾属无患矣。世谦愕然不答。居久之。乃谋于子光。子光攘臂曰。此岂迟疑之事乎。即往见卢思慎,尹弼商,韩致亨。先叙受恩 世祖不可忘之意。以动其心。然后乃言其事。乃思慎,弼商。 世祖宠臣。致亨。族连宫掖。料其必从己。故语之。三人者果皆从之。俱诣差备门内。呼都承旨慎守勤。(燕山废妃慎氏同生)耳语良久。乃启之。初守勤之为承旨也。台谏,侍从以为外戚得权之渐。力谏不可。守勤衔之。常语人曰。朝廷是文臣掌中物。我辈何为。至是。群怨交集。王又猜暴。不喜学问。故尤恶文士。乃曰。要名陵上。使我不得自由者。皆此辈也。常郁郁不乐。欲一施
李评事集附录 第 186L 页
快。而未敢下手。及闻子光等所启。以为忠于国家。奖待特厚。命于南宾厅鞫囚。令内竖金子猿掌出纳。馀不得与闻。子光以狱事自任。每于子猿传教时。必进当其前。曲为恭谨之态。其传教之辞。若涉严刻。则自以为得上意。更加俯伏。若将申谢之为者。听讫而退。欣欣有自负之色。乃于座中大言曰。今日是朝廷改排之时。须有如此大处置。不宜寻常以治之也。又启曰。此人徒党甚盛。变不可测。防护宜须严密。乃抄禁卫兵。把截宫门内。以严出入。囚人就鞫时。亦令军士左右押行。其下狱亦如之。子光犹虑治狱渐弛。未尽如意。日夜谋所锻鍊者。一日。自袖中出一卷书。乃金宗直文集也。摘其中吊义帝文与述酒诗。遍示诸推官曰。此皆指 世祖而作。驲孙之恶。皆由宗直诲而成之也。自为注释。逐句而解之。令王易知。仍启曰。宗直诋毁我 世祖。其不道之罪。宜论以大逆。其所为文。不宜流传。并皆烧毁。王从之。几藏宗直诗文者。令于二日内。各自首纳。焚于宾厅前庭。其诸道馆舍留
李评事集附录 第 187H 页
题悬版。令所在撤毁。 成宗尝命宗直。撰环翠亭记。挂在楣间。并请撤之。所以报咸阳之怨也。子光欲乘王怒。为一网打尽之计。目弼商等曰。此人之恶。凡为臣子者不共戴天之雠。当究问其党与。一切锄去。然后朝廷方得清明。不尔则馀党复起。祸乱之作不久矣。左右默然。思慎摇手止曰。武灵(子光封武灵府院君)何至为此言耶。独不闻党锢之事乎。禁网日峻。使士流无所容迹。而汉随以亡。清论宜在朝廷。清论之亡。非国家之福。武灵何言之谬耶。子光少沮。然凡狱辞所连逮者。必欲穷治不已。思慎又止之曰。当初吾辈所启。为史事耳。今枝叶蔓引。不干于史事者。囚系日众。无奈非吾辈本意乎。子光不悦。及定罪之日。思慎议不同。子光作色诘之。各以其意两启之。王从子光议。是日昼晦。雨下如注。大风从东南起。拔木飞沙。城中人庶莫不颠仆股战。子光意满气得。扬扬而归家。自是威行中外。朝廷视之如毒蛇。莫敢忤其意。儒林丧气。重足侧目。学舍萧然。数月间无有读诵声。父兄相戒曰。
李评事集附录 第 187L 页
学足以应科举则止。何用多为。子光方自谓得计。无复顾忌。嗜利无耻之徒。趋附者盈门。识者窃叹曰。戊戌之狱。正类攻邪党。戊午之狱。邪党陷正类。二十年之间。一胜一败。而治乱随之。大抵君子之用刑也。常失于宽缓。小人之报怨也。必残灭乃已。使戊戌君子。尽用其律。岂有今日之祸乎。(南衮此传。书子光罪恶。极尽无馀。及己卯。踵子光之事。夜开北门。使一时清流。一网打尽。迹其所为。有甚于戊午。是衮自作此传。自书己恶。小人情状。暴露于后日。令人一读。不觉扼腕。然欲知戊午起祸之源。不可无此传。故今姑没其名而录其传。以为小人之戒云。○此以下。权公五福睡轩集所录。而彼此事迹相符。故依前附录。书诸卷末。)
李评事集附录 第 188H 页
戊午史祸事迹
弘治戊午(燕山四年)七月十七日。 传旨。金宗直草茅贱士。 世祖朝登第。 成宗朝擢置 经筵。久在侍从之地。以至刑曹判书。宠恩倾朝。及其病退。 成宗犹使所在官。特赐米谷。以终其年。今其弟子金驲孙所修史草内。以不道之言。诬录 先王朝事。又载其师宗直吊义帝文。其辞曰。丁丑十月日。余自密城。道京山。宿踏溪驿。梦有神人被七章之服。颀然而来。自言楚怀王孙心。为西楚霸王项籍所弑。沈之郴江。因忽不见。余觉之愕然曰。怀王。南楚之人也。余则东夷之人也。地之相去。不啻万有馀里。世之先后。亦千有馀载。来感于梦寐。兹何祥也。且考之史。无投江之语。岂羽使人密击。而投其尸于水欤。是未可知也。遂为文以吊之。惟天赋物则以予人兮。孰不知其遵四大与五常。匪华丰而夷啬兮。曷古有而今亡。故吾夷人又后千祀兮。恭吊楚之怀王。昔祖龙之弄牙角兮。四海之波殷为衁。虽鳣,鲔,䲡,鲵曷自保兮。思网漏以营营。时六国
李评事集附录 第 188L 页
之遗祚兮。沈沦播越仅媲夫编氓。梁也南国之将种兮。踵鱼狐而起事。求得王以从民望兮。存熊绎于不祀。握乾符而面阳兮。天下固无尊于芋氏。遣长者以入关兮。亦有足睹其仁义。羊狠狼贪擅夷冠军兮。胡不收以膏齐斧。呜呼。势有大不然者。吾于王而益惧。为醢醋于反噬兮。果天运之蹠盭。郴之山磝以触天兮。景晻暧而向晏。郴之水流以日夜兮。波淫泆而不返。天长地久恨其曷既兮。魂至今犹飘荡。余之心贯于金石兮。王忽临乎梦想。循紫阳之老笔兮。思螴蜳以钦钦。举云罍以酹地兮。冀英灵之来歆云。其曰。祖龙之弄牙角者。祖龙。秦始皇也。宗直以始皇比 世庙。其曰。求得王以从民望兮者。王。楚怀王孙心。初。项梁欲诛秦。求孙心以为义帝。宗直以义帝比鲁山。其曰。羊狠狼贪擅夷冠军兮者。宗直以羊狠狼贪。指 世庙。擅夷冠军。指 世庙诛金宗瑞。其曰。胡不收以膏齐斧者。宗直指鲁山胡不收 世庙云云。其曰。为醢醋于反噬兮者。宗直谓鲁山不收 世庙。反为 
李评事集附录 第 189H 页
世庙醢醋云云。其曰。循紫阳之老笔兮。思螴蜳以钦钦者。宗直以朱子自处其心。作此赋以拟纲目之笔。驲孙赞其文曰。以寓忠愤。念我 世庙大王。当国家危疑之际。奸臣谋乱。祸机垂发。诛除逆徒。宗社危而复安。子孙相继。以至于今。功业巍巍。德冠百王。不意宗直与其门徒。讥议圣德。至使驲孙诬书于史。岂一朝一夕之故。阴蓄不臣之心。而历事三朝。予今思之。不觉惨惧。其议刑名以启。七月二十七日。颁赦。 教曰。恭惟我 世祖惠庄大王。以神武之资。当国家危疑群奸盘据之际。沈几睿断。戡定祸乱。天命人心。自有攸属。圣德神功。卓冠百王。增光 祖宗艰大之业。贻厥子孙燕翼之谋。继继承承。式至今休。不意奸臣金宗直。包藏祸心。阴结党类。欲售凶谋。为日久矣。假托项籍弑义帝之事。形诸文字。诋毁 先王。滔天之恶。罪在不赦。论以大逆。剖棺斩尸。其徒金驲孙,权五福,权景𥙿。朋奸党恶。同声相济。称美其文。以为忠愤所激。书诸史草。欲垂不朽。其罪与宗直同科。并令凌
李评事集附录 第 189L 页
迟处死。驲孙又与李穆,许磐,姜谦等。诬饰 先王所无之事。传相告语。笔之于史。李穆,许盘(一作磐)。并皆处斩。姜谦。决杖一百。籍没家产。极边为奴。表沿沫,洪瀚,郑汝昌,茂丰副正总等。罪犯乱言。姜景叙,李守恭,郑希良,郑承祖等。知乱言而不告。并决杖一百。流三千里。李宗准,崔溥,李鼋,李胄,金宏弼,朴汉柱,任熙载,康伯珍,李继孟,姜浑。俱以宗直门徒。结为朋党。互相称誉。或讥议国政。谤讪时事。熙载。决杖一百。李胄。决杖一百。极边附处。宗准,崔溥,李鼋,宏弼,汉柱,伯珍,继孟,姜浑等。并决杖八十。远方附处。而流人等。并定烽燧庭炉干之役。修史官等。见驲孙等史草。而不即启。鱼世谦,李克墩,柳洵,尹孝孙等。罢职。洪贵达,赵益贞,许琮,(许琮甲寅已卒。必是许深。)安琛等。左迁。随其罪之轻重。俱已处决。谨将事由。告于 宗庙社稷。顾余寡昧。剪除奸党。战惧之念既深。而喜幸之心亦切。肆于今七月二十七日昧爽以前。强窃盗及关系纲常外。已决正未决正。咸宥除之。敢以宥旨前事相告语者。以其罪罪之。于戏。
李评事集附录 第 190H 页
人臣无将。既伏不道之罪。雷雨作解。宜霈惟新之恩。故兹教示。想宜知悉云云。
李评事集附录 第 190L 页
戊午党籍(此亦取于睡轩集。而间有误书及添入处。故以小注别之。)
 金宗直字季温。司艺淑滋之子。号佔毕斋。善山人。 世祖朝登第。(天顺三年己卯登科)事 睿宗 成宗。官至刑曹判书。谥文简。有孝行。文章高洁。为一时儒宗。喜奖进后学。多有成就。郑汝昌,金宏弼。以道学名。金驲孙,俞好仁,曹伟,李宗准,南孝温,洪裕孙等。以文章显。其馀指授溪径成名者甚众。燕山戊午。史祸起。时公已卒。祸及泉壤。有集行于世。
 金驲孙字季云。号濯缨。执义孟之子。其先金海人。世居清道。受业于金宗直。能文章。性简亢。少许可。仕至吏曹正郎。(丙午生员状元及第榜眼)燕山戊午。遭史祸。或云。李克墩为全罗监司。 成庙之丧。不进香京师。而载妓而行。驲孙书其事于史草。克墩私请改之。驲孙不从。故衔之。及修实录。克墩为堂上。实起此祸云。
 权五福字向之。号睡轩。安东人。 成庙丙午。登第。选补翰苑。转入玉堂。与金驲
李评事集附录 第 191H 页
孙诸公。为莫逆交。及戊午祸起。以佔毕斋门徒。与驲孙等。同罹极祸。
 权景𥙿字君饶。又字子汎。安东人。 成庙乙巳。登第。由艺文馆检阅。入玉堂为正字。屡迁至校理。燕山朝。知时事渐变。乞外为堤川县监。戊午祸起。与金驲孙同日死。秋江南孝温云。君饶性刚毅。不喜作为云。
 李穆字仲雍。全州人。刚直敢言。尝在大学时。尹弼商以大臣当国。穆因天旱上疏曰。烹弼商。天乃雨。弼商遇诸途。呼之曰。君必欲食老夫肉耶。穆昂然不顾而去。燕山初。擢壮元科。及史祸起。弼商为堂上。挟前憾。以穆尝受业于金宗直。构陷之。
 许磐字文炳。阳川人。秋江集。磐志于性理之学。恬于进取。欲事事慕古。大猷服其端雅。尝语左相洪应曰。世子。国之储君。万姓所仰赖。今与宦寺居处。不可云。戊午。登第。权知承文院副正字。遂与史祸死。
 姜谦。晋州人。登庚子科。选入弘文馆。屡迁至正郎。坐戊午狱。杖流。弟诇为大司谏。死
李评事集附录 第 191L 页
于甲子之祸。(谦字谦之。正大有操节。诇字诇之。庚戌登第。性宽平厚直。后 赠参判。)
 表沿沫字少游。新昌人。 成庙壬辰。登第。有文名。所与交游。皆一时名士。尝为翰林同僚宴饮。设牛肉。为上所知。例罢。自后见禁肉。辄去之曰。不忍更犯法也。服丧尽礼。事闻。命加一资。后官至同知中枢府事。
 洪瀚。南阳人。登乙巳第。官至参议。性刚直少许可。忤权贵。罹戊午祸。杖流道卒。 中庙朝。赠吏曹参判。
 
郑汝昌字伯勖。河东人。号一蠹。以孝行荐为参奉。辞不许。登第为翰林。官至安阴县监。与金宏弼同志师金宗直。事性理学。戊午。谪钟城以卒。既而又剖棺。后追 赠右议政。谥文献。
 茂丰副正总字百源。 太宗之曾孙。能诗善弹琴。构别墅于杨花渡。具小艇渔网。常自刺渔船。邀诗人骚客。日致好诗。无虑千百篇。自号西湖主人。戊午。杖流远地。
 
李评事集附录 第 192H 页
姜景叙字子文。晋州人。号草堂。 成庙丁酉。登第。又捷重试。燕山戊午。以佔毕斋门徒。杖流会宁。后放还。 中庙朝。官至左副承旨。有草堂集一帙。后追赠礼曹参判。
李守恭字仲平。广州人。遁村之后。领议政克培之孙。 成庙戊申。擢壮元科。历正言,掌令。有诤臣风。入弘文馆。拜校理,应教。升典翰。戊午。谪昌城。移光阳。甲子。赐死。年四十一。 中庙初。赠都承旨。
 郑希良字淳夫。号虚庵。燕山初。登第。为艺文馆检阅。既而坐戊午狱。谪义州。希良善推卜。知吉凶。尝曰。甲子之祸甚于戊午。一日。绝迹逃去。不知所终。有诗集行于世。
 郑承祖。登燕山甲寅科。选补翰林。戊午。杖流远地。(承祖字述而。 成宗甲寅。登第。此云燕山。疑误。)
 李宗准字仲钧。号慵轩。能文章。善书画。 成庙乙巳。登第。尝以书状官赴京。见馆驿画屏不佳。以笔涂抹。殆尽。驿官。招通事怪诘
李评事集附录 第 192L 页
之。通事曰。书状能书画。必以不满其意而然也。驿官悟而首肯之。回程至其处。张新妆素屏二坐。宗准一书一画。俱臻其妙。观者叹赏。戊午。谪北界。路经高山驿。书李师中孤忠自许众不与一律于壁上而去。监司以闻。燕山以为有怨意。逮鞫杀之。洪贵达救解不得。
 崔溥字渊渊。号锦南。罗州人。博闻强记。英杰不羁。 成庙朝。再登第。为弘文馆校理。奉使济州。船为风所漂。泊于中原浙江宁波府。边臣疑倭寇。将杀之。溥应对捷给。得免。 成庙令上行录。撰漂海录以进。官至礼宾寺正。戊午。被谪。后竟逮被杀。
 李鼋字浪翁。庆州人。益斋之后。 成庙己酉。登第。官至户曹佐郎。戊午。杖流远地。死于甲子之祸。 中庙初。命赠都承旨。南秋江孝温师友录云。益斋之后。朴彭年之外孙。二家之贤。萃于一人。
 
李评事集附录 第 193H 页
李胄字胄之。固城人。杏村之后。能文章。有气节。自号忘轩。 成庙戊申。登第。拜正言。戊午。以佔毕斋门徒。流珍岛。后被杀。
 金宏弼字大猷。号寒暄堂。师事佔毕斋。东方人士。皆以文词为业。其潜心性理之学。律己以礼。求濂洛关闽之绪。自宏弼始。以荐起为刑曹佐郎。戊午。谪熙川。移顺天。被极刑。后追 赠领议政。谥文敬。
 朴汉柱字天攴。密阳人。自号迂拙子。游学佔毕斋门下。 成庙乙巳。登第。历正言,献纳。言事截直。出为醴泉郡守。戊午。杖流碧潼。甲子。被杀。 中庙初。命赠都承旨。
 任熙载字敬舆。丰川人。登戊午科。俄以佔毕斋门徒。杖流。熙载。士弘之子。世说熙载善书。尝题祖舜宗尧自大平。秦皇何事苦苍生。不知祸起萧墙内。虚筑防胡万里城一绝于屏上。燕山一日。猝幸士弘家。见屏问之曰。谁所书也。士弘对以实。燕山有怒
李评事集附录 第 193L 页
色曰。卿子。不肖人也。我欲杀之。于卿意如何。士弘即跪对曰。此子性行不顺。果如上教。臣曾欲启之。而未果。遂被祸。或曰。熙载常谏其父。故士弘不悦而谮之云。
 康伯珍字子韫。信川人。佔毕斋外甥。 成庙丁酉。登第。官至司谏。戊午杖流。
 李继孟字希醇。全义人。 成庙己酉。登第。诗文为佔毕斋所取。戊午。坐佔毕斋门徒。杖流。 中宗朝。起废复用。官至赞成。谥文平。性放达不检。初为己卯士类所短。及士类败。独申救不已。与权奸忤。忧懑而卒。
 姜浑字士浩。号木溪子。晋州人。文名亚于驲孙。燕山末年。丧其嬖姬。哀悼甚。令群臣诔之。浑作祭文。极称美悲伤之状。燕山悦。自是颇得幸。为士类所贱。 中庙朝。仕至判中枢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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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嘉善大夫。吏曹参判兼弘文馆提学,艺文馆提学,同知春秋馆,成均馆事。行进勇校尉,永安南道兵马评事李公墓表阴记。[金尚宪]
公讳穆。字仲雍。完山人。开 国功臣完城君伯由之四世孙也。曾祖讳粟。军器寺正。祖讳孙若。通政大夫高城郡事。考讳闰生。副司果。赠户曹参议。妣淑夫人南阳洪氏。直长孟阜之女。成化辛卯。生公。公性孝友忠直。豁达多大节。年十四。始志于学。受业于佔毕斋之门。夜以继日。自是。学业大进。华闻日播。弘治己酉。中进士试第二名。公在太学。 成庙愆豫。大妃密令巫女祈祷。设野祭于泮宫碧松亭。公倡议禁不得祭。复杖其巫。巫诉诸宫中。 大妃大怒。俟 上疾瘳以告。 成庙佯怒。即令成均馆。悉录其时儒生姓名。诸儒咸以为必大谴。争逃匿。公独不避。书入。 成庙命召大司成。教曰。尔能导率儒生。使士习归于正。予用嘉之。 特赐酒。时尹弼商。当国用事。公因天旱上疏曰。烹尹弼商。天乃雨。弼商遇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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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呼之曰。君必欲食老夫肉耶。公昂然不顾而去。弼商阴劝 成庙。请从慈殿崇佛之意。公闻之。又率诸生抗疏。目为奸鬼。极论其邪而请诛之。 上大怒。亲问鬼字之意。公即对所行如是。而人不知曰鬼。人服其敏。 上将下理。右相许琮力救。止配公州。由是。直声大振。乙卯冬。中文科状元。授成均典籍。兼宗学司诲。出为永安南道评事。时燕山政乱。群小肆志。人为公危之。及戊午史狱起。公果为弼商所搆陷。与金驲孙等同祸。时年二十八。弼商恨公不置。至甲子。僇加泉壤。 中庙反正。命复官。后以子贵。 赠吏曹参判兼馆职如右。公居家。恂恂然和乐。至论事是非。辨别臧否。慷慨切直。无所回避。常以扶吾道辟异端。为己任。其气节风裁。一时无不倾慕。而奸邪已仄目伺隙。竟至罹祸。墓于通津霜浦馀金山。从先兆也。公少时。金参判首孙为大司成。在泮讲论。异其为人。以女妻之。金夫人性孝友通达。痛公非命。几至灭性者累矣。生一男。曰世璋。公被祸时。年甫一岁。夫人虽甚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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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教以义方。中文科。历扬华显。终观察使。以清谨闻于世。夫人之封。亦以子贵也。荣享几四十年。嘉靖戊午。以疾卒于家。享年八十一。葬于公州西村浮田茂城山麓金氏先茔之侧。观察尝欲迁公墓而合葬焉。在草土遘疾。志竟未遂焉。观察有五男三女。男长。秉节校尉键。次司果銮。次修义副尉锜。次文科兵曹正郎铿。次文科左承旨铁。女长。适汉城参军郑守厚。次适宗室花陵副正秀蕙。次适县令具云翰。内外诸孙总二百十馀人。呜呼。天定能胜人。于公益验矣。顾不能全公于未祸之前。以寿正论祚士林者。岂天之未定而然耶。抑运化所关。天不能自由耶。其可憾也已。其可吁也已。(乙丑年夏制改旧石代以新刊立)
补遗
尝闻诸搢绅间。公少时。好观左传。手不释卷。尝慕范仲淹之德业。书诸壁上。以寓景仰之意。其在太学。论事刚直。两司至送书吏。争相传报。赵舜为正言时。曾劾卢思慎。弼商以私憾。阴中公。祸作后。弼商乃言于思慎曰。公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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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劾于赵舜。何不乘此时除去。思慎不答。公之遭祸极惨。专由于弼商之主论。被祸之日。临刑神色如常。作歌自唱。略不动容。 中庙反正。命雪党籍。诸贤之冤。位在堂下者。或 赠都承旨。或 赠副提学。而当路献议。反以为被极祸五人。事体重大。不可容易 赠职。时有近臣力请 恩典。自 上竟閟俞音。只令有司还给职牒籍没之物云。天日重明。而公不得被 荣赠之加。九地幽冤。何时可伸。痛益切。恨益深而已矣。公未第时。尝上疏斥权奸。忤 上意。谪居公州。岁己未间。公山儒生等。建书院。祀乡先生三人。其一公也。甲子。赐院额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