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x 页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世系]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7H 页
郑文翼公讳光弼世系
十四代祖讳之远。东莱户长。
十三代祖讳文道。东莱户长。
  墓表阴记曰。公讳文道。为东莱郑氏始祖。葬在东莱华池山子坐原。而其上世。无文可徵。至我 孝宗大王时。长湍松林山下。有古墓毁而幽志出。乃礼部尚书文安公郑沆墓也。有曰。其先东莱人。考讳穆。摄太府卿。祖讳文道。曾祖讳之远。皆为本郡户长。沆年廿三。以高丽肃宗壬午。登科。卒于仁宗丙辰。即宋之绍兴六年。沆三兄。济早卒。渐,泽皆以文章材干。有名于朝云。公之年代。此可槩见。谨追记于表阴。俾后有考焉。 皇明崇祯甲申后五十八年辛巳冬至日。二十代孙密阳府使郑是先。改竖。
十二代祖讳穆。高丽左仆射。摄太府卿。
十二代祖妣。上党郡夫人高氏。检校将作监益恭女。
十一代祖讳泽。高丽左赞善大夫。门下佥议赞成事给事中。享年五十七。
十代祖讳子家。典狱令。
九代祖讳弼。文科詹事。(已上七代官爵。见文安公墓志及族谱。)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7L 页
八代祖讳椿老。注簿同正。
七代祖讳崇。检校太子詹事。
六代祖讳之衡。资赡副使。(已上三代官爵。见副使公九代孙参议郑复始家藏小谱。)
五代祖讳承源。初名毗。艺文馆应教,知制诰。墓在庆尚道龙宫县委峰村。(墓表曰。艺文应教东莱郑承源之墓。公初名毗。十代孙今领相太和曾按本道。伤墓碣残缺。治石将改竖。任满递归。外十代孙义城倅安应昌继而成之。以顺治十四年丁酉十一月日。立。)
高祖讳谐。判司仆寺事。墓在龙宫县老岘山。(墓表曰。判司仆寺事 赠户曹参议东莱郑谐之墓。公之九代孙今领议政太和曾按本道。伤墓碣残缺。治石将改竖。任满递归。外九代孙义城倅安应昌继而成之。以顺治十四年丁酉十一月日。立。 旧表石。万历七年己卯四月日。七代孙观察使郑芝衍立。)
高祖妣龙宫全氏。县监顺守女。(守墓诸孙相传言。夫人墓。初不知在何所。后因改排墓卫。得见幽志。始知合葬一圹云。)
曾祖讳龟龄。仕本朝。 世宗大王六年甲辰。官结城县监。墓在龙宫县马山里。(墓表曰。结城县监 赠吏曹判书郑龟龄之墓。万历七年己卯四月日。六代孙观察使郑芝衍立。)
曾祖妣尚州朴氏。判司宰监事文老女。墓在同县九潭里。(墓表曰。商山郡夫人朴氏之墓。)
祖讳赐。艺文馆集贤殿直提学。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8H 页
祖妣延安李氏。上护军兼训鍊观事伯仁女。墓在龙宫县东面知保山。
 墓表曰。通训大夫晋州牧使郑赐。延安郡夫人李氏合葬之墓。公东莱人。年廿二。中司马试。连捷丙科。拜翰林。历仕监察,正言,吏,礼,刑郎官,检详,舍人,艺文直提学。出宰晋州。丁母忧。景泰癸酉。年五十四。卒。娶上护军李伯仁女。生五男二女。长生员兰孙。次兰秀,兰宗。生员。兰元。季兰茂。女长适▣▣金贞用。次适部录赵元佑。(景泰▣年立表石)
考讳兰宗。事 世祖, 睿宗, 成宗。录佐理功。封东莱君。位冢宰。弘治己酉二月。卒。官右参赞。 赠谥翼惠公。寿五十七。墓在京畿广州省达里子坐原。有神道碑文。
妣完山李氏。将仕郎知止之女。奉正大夫知三岐县事那之孙。进士保之曾孙。知陜川郡事信川康居宝之外孙。卒于成化丙午三月。墓在翼惠公墓左。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碑铭]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8L 页
有明朝鲜国大匡辅国崇禄大夫。议政府领议政兼领 经筵,弘文馆,艺文馆,春秋馆,观象监事。 世子师。 赠谥文翼郑公神道碑铭。(并序。)
东莱之郑。于姓谱。最为名家。世有闻人。高丽时。有讳穆。官至左仆射。生四子皆显。曰泽。为赞善大夫。十一代至领议政文翼公。益大振之。公讳光弼。字士勋。议政府左参赞翼惠公第二子也。翼惠讳兰宗。即 成庙朝名宰相。工草隶。能文章。四捷科第。一啑勋盟。有将相才。封东莱君。以公贵。 赠爵如公官。曾祖讳龟龄。结城县监。 赠吏曹判书。祖讳赐。早擢科。以艺文馆直提学。为养补外。卒官晋州牧使。 赠议政府左赞成。皆视公秩而推 恩焉。妣贞敬夫人李氏。亦完山望族。将仕郎讳知止之女。以天顺壬午六月乙丑。生公。幼有气度。瞻视步趋。大异凡儿。翼惠公奇爱之。公少多疾病。不能出就外傅。从伯姑郑氏受业。略解大义。郑乃翼惠之姊。而女中大家也。有识鉴。知公远到。以子孙为托。及长。攻苦力学。专心读诵。经传子史。微辞奥旨。默识洞究。靡不淹贯。尤好左氏春秋,朱子纲目。手不暂释。非如俗儒寻章摘句。就时用应科目而已。性笃孝。年踰弱冠。连丁内外艰。守庐六载。亲具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9H 页
祭奠。哀毁踰制。人称其至诚。弘治壬子。中进士试。仍擢大科。初补成均馆学谕。例升博士。兼议政府司录,奉常寺直长。公不卑小官。供职弥谨。副正郑诚谨性高亢。少许可。及见公。甚器之曰。慎厚君子。李议政克均尝兼馆职。亦以公辅期之。时设局。修 成庙实录。朝中名士咸聚。李公为总裁官。擢公处都厅。专委编摩。馆员于夏考。俱见贬居中。公亦未免连累。局僚皆意其不仕。李公独大言曰。郑之弘量。必不屑矣。俄而果至。其为名公所推重如此。历造纸署司纸,成均馆典籍。除司谏院正言。遂入弘文馆。为修撰。为校理。以仕详定局。务剧。改礼曹正郎。犹带知制 教。迁仪宾府经历,成均馆司艺。由司宪府执义。进礼宾寺正。复入弘文馆。为直提学。会。文臣庭试方出题。公闻叔父丧。径出不制。坐是贬西。旋授掌乐院正。癸亥。超拜弘文馆副提学。移吏曹参议。燕山主昏虐。仇疾言者。公曾抗疏谏禽荒。甲子。窜于牙山县。时法令峻急。被谪者不得自由。公拥帚守官门。无厌恶之色。丙寅秋。将寘重典。押官遽至。尽室恇扰。公怡然就道。邑守追诀于草野。观者悯默。公则言笑自若。俄有人来说废立者。座中抃跃。公曰。此为 宗社大计。但未闻旧主死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9L 页
生。遂却肉不食。人服其操。 中庙初政。妙选 经幄长官。以副提学徵还。旋拜承政院右承旨。丁卯。 特拜吏曹参判。戊辰。转兵曹。由司宪府大司宪。超拜汉城府判尹。寻迁礼曹判书。自吏曹至此。常兼 经筵春秋馆,义禁府都总管等职。庚午。复以大司宪。拜议政府右参赞。是年夏。三浦倭叛乱。南边绎骚。以全罗道壤地相接。须得重臣控制。 命公为都巡察使往抚之。公巡历海甸。凡城镇远近。防戍紧歇。士卒之强弱。军器之利钝。无不亲履而目阅。其所规画。悉合机宜。南服晏然。还判兵曹。铨选平允。军政乃理。壬申。以久执权柄辞。拜右参赞。九月。出为咸镜道观察使。时北方饥荒。饿莩枕藉。朝议以非位望素高。尽诚体国者。莫能救活。故有是 命。公多方抚绥。一境赖。以全。癸酉。 下书褒美。 特升崇政。以议政府右赞成。兼观察。公上疏辞。不许。未几。拜右议政。寻升左。先是。成议政希颜。尝荐公当宅端揆。故不次擢用。乙亥。 章敬王后诞元子而薨。后宫有嬖宠者。挟先出。窥升 中壸。上相依违首鼠。公率堂僚。援引经义。叩閤力陈。坤位乃正。丙子。升领。自 成庙右文兴学。金宏弼,郑汝昌。倡明性理之学。从游者众。至燕山朝。一切驱陷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10H 页
罪罟。 中庙好古乐善。奖用经学之士。士争奋厉。谓唐虞之治朝夕可致。更张无渐。大为流俗所忌。己卯。二三臣诈为虫叶谶书。因掖庭密达。以惑 天聪。夜开神武门。入对便殿。 天威震动。祸将不测。或言 朝廷大事不可使首相不知。遂召公。公至 上前。冒万死救解。 上怒而起。公牵裾从之。泪随言滴。 上亦感悟。竟宽斧钺。公之力也。公常独居。深念年少辈过激得祸为忧。有一宰以微服夜抵公宅。称有密旨。公严辞拒之曰。今日之计。莫如调剂镇定。如此处置。非所闻也。至是。又不诡随。乃罢相。领西枢。丁亥。复入为左相。寻升领。己丑。以病辞。 遣内侍问疾。仍赐药饵。辛卯。引年致政。 赐几杖。不允。初。金安老未显时。公目为憸人。及连姻 宫禁。依倚 内势。欲取壶串牧场作田。公为太仆提调。引法不许。又称 上旨。必欲得之。公固拒不从。安老衔之。其贬斥在外也。有欲放还者。公又数寝之。及当柄用。谋复私雠。搆祸 朝廷。公谓李相荇曰。安老决不得为善人矣。由是积怨。百计挤陷。会癸巳。洪砺狱起。公 启王室至亲。不宜拷掠禁庭。群邪以此藉口。诋公故缓大狱。复罢相为领枢。公以耆旧。义同休戚。不顾触讳。入侍 讲席启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10L 页
曰。日来灾变。未必非滥狱所致。时据左右言地者。皆安老羽翼。逢迎捃摭。攻之甚力。盖公之在朝。实群邪所忌。甲午。褫其职。公不欲远违都下。寓居杨根村墅。石田茅屋。人所不堪。而公处之有裕。乙未。复镌秩。放归田里。公遂居于怀德农舍。安老犹以为未快。窃令人潜伺公过。竟无所得。丁酉。有言 禧陵葬地不吉而迁之。以公尝为总护使掌其事。罗致重律。家人辈奔走号泣。公方与人博六。了无动色。俄报末减。长流金海。即促装。入夜。寝息如平时。明发登途。亦无顾恋意。夏涝路泥。跋涉山溪。加以押员刻日驱迫。艰楚万状。仆侍有怨及安老者。公辄止之曰。死生有命。岂由人。为赋诗叙怀。有积谤如山竟见原。此生无计答 天恩之句。其忠厚气象如此。在贬月六彀。而三凶见败。即 赐环拜领枢。兼领 经筵。入京之日。都人耸观。巷韨为空。如司马自洛赴阙之时。朝野引领。望其复相。而忽感疾不起。戊戌十二月甲申也。春秋七十七。才属纩。灵光。自屋宇直上于天。如虹霓之状。甚可异也。讣闻。 上震悼。辍朝韨三日。 赠赙加常数。连遣近侍。吊孤致祭。 东宫亦如之。太常易名曰文翼。(忠信爱人曰文。思虑深远曰翼。)官庀丧事。四月日。葬于广州省达里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11H 页
亥坐巳向之原。从先兆也。今 上初年。论辅相功。配享 中宗庙庭。夫人宋氏。恩津世族。礼曹正郎讳顺年之女。性温惠。御婢仆睦姻。䣊恩而有礼。宗族之贫不能婚葬者。给资抚视。咸得其欢心。子孙亦遵奉教诲。不敢怠傲。率成惇厚之习。世之谈家法之美者。必以郑门为先。自公卒。夫人过哀成疾。后五月而继逝。寿七十八。公有四子。劳谦。南部主簿。撝谦。 庆基殿参奉。皆先公殁。益谦。司宰监副正。福谦。江华府使。侧室有四男。长纯。次和。司译院正。次尚。律吕习读。次种。主簿娶弘文馆典翰金勿女。生一男一女。男曰惟仁。登癸卯科。奉常寺正。女适郡守申汝梁。参奉娶奉事权操女。副正娶别坐崔自湜女。生一男。曰惟义。翊卫司左翊赞。后娶生员李承亨女。生四男二女。长惟慎。生员。次惟恕。进士。惟清,惟醇。女长适李衍。次适张进。府使娶参奉李寿永女。生二男五女。长惟吉。戊戌春。擢魁科。 中庙特遣使者。 宣喜于相公。且 赐宴需设庆筵。举世荣之。今为礼曹判书,弘文,艺文两馆大提学。次惟庆。女长适直长李文殷。次适司评金泼。次适别坐洪德寿。次适慎文彬。次适李应生。正娶进士具元之女。生一男。曰芝衍。生员。曾孙男女总四十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11L 页
馀人。公姿状奇伟。长身美须。神清而骨秀。望之不似尘世中人。宽洪乐易。与物无竞。平居。休休焉只是一团和气。及当国论。毅然之色。凛不可犯。群议纷争。片言决之。涣若冰释。口未尝言人过恶。有善则扬之若不及。人人饮德。莫不倾心爱戴。自奉俭素如寒士。屡处权地。门无杂宾。公退则坐一室读书史。不事营殖。不喜声色。每以耽乐丧德。为家庭戒。燕山时。史祸大起。言犯触忤。无得免死。公监抄史稿。多所脱活。 中庙朝。失 原庙主。委公治之。众意典仆谋陷 庙郎者所为。争欲拷讯。公独以为不然。后得贼。果如公料。局量恢恢。光明正大。充之以学力。非意挫辱。曾不少挠。忠 君忧国之心。老而弥笃。朝野倚之如蓍龟。士林仰之若山斗。以身系 国家安危轻重者殆三十年。呜呼。若公者真所谓社稷之臣矣。世让猥以无似。受知于公。公在中书。三迁为舍人。见辄谆谆教以行己之方。敬佩终身。未尝暂忘。今也退休林下。岁将两周。追思往日。恍若梦寐。公之孙大提学惟吉。自述公行状。与公之犹子判中枢前大提学士龙。具书授习读尚。伻来示世让曰。吾先祖下世二十有三载。而墓道之石。犹未树立。子尝被先祖鉴赏。出入门下者久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12H 页
矣。知先祖之详无如子。敢以铭文为属。噫。先相公盛德伟绩。赫赫在人耳目。昭载 国乘。奚赘余说。况年迫桑榆。心志昏愦。不可以不腆之文。揄扬大贤之事业。辞之再三。尚也踵门累日。速之不置。顾惟情谊。难可固辞。遂纂次状辞而叙之。铭曰。
天生俊乂。为邦之佑。 明良相值。斯谓际遇。 巍巍中考。德迈舜禹。 梦卜求贤。思置左右。 猗欤我公。应期大受。 量深沧海。望重乔岳。 吁谟密勿。夙夜励翼。 临危处难。屹然正色。 萋斐成锦。士祸罔极。一言回 天。雷威乃息。 若岁大旱。甘澍霈然。 但慰三农。敛功不专。 释负居闲。志切匡救。 诱引缝掖。推毂恐后。 嗟彼琐琐。宁容藻鉴。 不自改饬。反事搆陷。 云山瘴海。靡岁宁居。 公心无累。任真如如。 浮云忽散。白日腾辉。 魑魅远遁。鸾凤高飞。 庶几元老。复践台躔。 舆情方渴。公疾不痊。 司马再入。魏公扶日。 挺挺相业。前后一辙。 美哉兰玉。克绍遗庆。 犹子暨孙。继掌文柄。 诗礼之学。公门莫盛。 有德有后。载耀汗青。 易名记实。终配 庙庭。 我最其迹。以贲泉扃。
  崇政大夫。前议政府左赞成兼判义禁府事,知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12L 页
经筵,春秋馆,成均馆事,弘文馆大提学,艺文馆大提学,五卫都总府都总管, 世子贰师苏世让。撰。
  嘉善大夫前工曹参判李滉书
嘉靖四十一年岁在壬戌八月▣▣日。立。
 府君卒。长男劳谦先逝。孙惟仁承重奉祀。传子芝衍。芝衍无适嗣。传庶子别坐继蕃。继蕃传子进祺。至今 上庚申。进祺年已八十。老不能理家。其子元老摄奉祭祀。是年夏。元老死于鞫狱。秋有筵臣启于 上曰。 中庙朝相臣郑光弼。有救护己卯士林之功。辅相累年。德望甚重。殁后配享 庙庭。世数国朝名相。郑光弼居二三矣。其长曾孙芝衍。又相 宣庙。而芝衍无适子。以庶承适。凶人元老。即芝衍之庶曾孙也。郑光弼神主时在元老之家。而元老既以罪死。今不可不移其祀于嫡派矣。左议政郑知和即其门长。令知和择定可以主祀者主之。实合于 圣朝记功宗继绝世之道矣。 上曰。郑光弼有勋烈。立其后孙。以为奉祀之地可也。臣知和覆 启曰。今当归祀于次宗。而率皆居在乡曲。穷不能自存。徒以宗序属之。则有移祀之名。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13H 页
而无堪奉之道。殊非承 命择定之意。不得不择于诸宗中仕宦受禄之家。今托之于右参赞载嵩。而仍念士夫家兴替盛衰无常。日后后孙。不能成立。不堪奉祀。则其时门长。又择仕宦食禄者。定其主祀。一遵此例。永永为式。 上命礼曹依议施行。以其年日南至。移安府君神主于载嵩家。载嵩以壬申二月卒。奉移府君神主于东平尉载崙家。 府君捐馆之嘉靖戊戌后一百六十四年。今 上殿下即位之二十八年壬午五月▣日。记。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附录]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13L 页
郑文翼公事迹附录
○ 中宗大王实录曰。丁卯正月壬戌。 上御夜对。讲大学衍义。至汉元优游。唐代姑息。参赞官郑光弼曰。优游姑息。乃人君之失政。汉唐之亡。皆由优游姑息也。在圣治之世。一小人在位。一君子在野。若不关于治体。或至陵夷。则一小人可以亡国。一君子足以兴复。进退贤邪。所关甚重。尤不可不慎也。大抵人君好学。宗社之福也。然徒学其文。不体其实。则终无益也。必择其善者而从之。不善者而改之。然后为得也。
○实录曰。丁卯十一月甲辰。 上御朝讲。郑光弼以同知经筵入侍。至春秋齐桓公事。奏曰。桓公用管仲而齐国理。用竖刀,易牙而乱。君子小人进退。实关国家治乱。是日。拜礼曹判书。
○实录曰。体察使柳顺汀启曰。须以有物望者为都巡察使。以整军令。请择重臣带勇锐之士。预先防御。郑光弼有物望。故拟之耳。 上曰可。以大司宪郑光弼。为全罗道都巡察使。
○实录曰。成希颜,宋轶议卜相。以金应箕,郑光弼,申用溉三人书启。希颜启曰。三人中光弼。则自少沈重。喜怒不形。倚望甚重。光弼当先用也。金应箕为人雅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14H 页
重。持身虽无异于圣人。若国家大事则非光弼。不能为也。申用溉。有才人也。然岂以十用溉。而易一光弼乎。今日。 上至诚卜相。不可不以实启。史臣曰。郑光弼休休有宰相器。成希颜尝谓。如光弼。可谓视于无形。听于无声。敬之如神明。史臣又曰。郑光弼为人。度量宽洪。思虑深远。凡所作为。不露圭角。入相之后。谋议国政。集众议而断之于己。众心洽然。真宰相也。史臣又曰。郑光弼气岸魁伟。谋猷远大。又有才局。人皆以为得相。
○实录曰。 上谕郑光弼曰。予嘉卿器醇而深。猷远而博。兹以宠陟。以示殊恩。毋烦逊辞。益加忠辅。又 谕之曰。卿有局量弘毅。谋猷深远。辅之以学力。持之以谨慎。故擢之。
○实录曰。先是。壸位未定。淑仪朴氏宠冠后宫。欲援章敬之例。自升中位。 上欲从之。而不知大臣之意如何。令恳辞求之于郑光弼,金应箕,申用溉等。试观其意。光弼独奋然不许曰。正位。当更求淑德名门。不可以侧微升。遂以真西山大学衍义齐家之要。范祖禹择后之事进谏。朴氏之意遂沮。 上意亦定于纳新妃。士林闻之相语曰。光弼此举。虽宋韩富。无以过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14L 页
也。
○实录曰。乙亥三月己未。 中宫尹氏(章敬王后)升遐。八月壬戌。潭阳府使朴祥,淳昌郡守金净上疏。请复慎氏坤位。 上下其疏于政院。而 传曰。此是大事。岂可听小臣之言而为之乎。虽下该曹。亦难施行。留此疏于政院可也。乙丑。大司宪权敏手,大司谏李荇,执义许迟,司谏金乃文,掌令金瑛,持平蔡忱,文瓘,献纳柳墩,正言表凭启曰。朴祥,金净。上疏敢发邪议。至为骇愕。请拿致诏狱。推其所以。其疏不可留中。速示大臣。使下人洞知 上意可也。 传曰。予亦初见上疏。以为国家大事。轻率议之。予意亦欲推问其由。但因求言而上陈。故置之不用而已。不必推治。兹以命留政院耳。今闻台谏所启。果是矣。依所启推之。又即召议政府堂上而示之。领议政柳洵,左议政郑光弼,右议政金应箕,左参赞张顺孙,右赞成金诠,右参赞南衮 启曰。国家大事。已定多年。而今发狂妄之议。至为非矣。罪之当矣。然虽拿推。岂有他意。必以疏中之意置对耳。大抵求言之后。所陈虽极狂悖。拿来推之。似为过矣。 传曰。祥等在侍从久矣。言之无难。而乘三勋已亡之后。敢发此论。岂无邪意乎。推其情则人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15H 页
心可定。而邪议亦熄矣。洵等三启不允。丁卯。以 备忘记命推朴祥曰。慎氏。反正之后。朝廷举大议。共请废出。国论一定。 章敬王后。已封王妃。上告 天朝。一国臣民。戴为国母。尔等乃曰。胸抱郁郁久矣。前此不能伸吐者。正以 章敬当壸。若复慎氏。难为 章敬地耳。今 章敬上宾。故汲汲陈之。 章敬若不上宾则置 章敬于何地乎。尔等身事 章敬。哀毁之情。义当未殄。必是尔等尝有无后之心明矣。此何意耶。尔等之言若曰正。则尝以台谏侍从。不为难言。于今 坤位有缺。三勋已逝。见其势。乘其间。以为 上必欲复慎氏。窥觇 上意。摇动群心。是何意耶。乙亥。义禁府以朴祥,金净供招启曰。朴祥等因求言之教。妄谓尽言不讳。似无他情。但乘间陈疏情由。不为承服。刑讯何如。 传曰。其勿刑推。只以欲复慎氏。妄生邪议。迟晚取招事判付可也。义禁府照朴祥,金净罪。杖一百徒三年。告身尽行追夺以 启。命杖赎徒。配朴祥于南平。金净于报恩。戊寅朝讲。领事郑光弼,特进官高荆山,成梦井,知事申用溉,说经任权。力陈朴祥等不可罪之意。 上不从。
○实录曰。正德丙子十月庚午。 御夕讲。参赞官金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15L 页
硡曰。燕山君得罪 宗社。属籍当绝。然若绝祀则似妨亲亲之道。臣意非止废主。鲁山亦无后。此亦可祀。今日延访时并议何如。奇遵曰。鲁山罪不如废主。今若祀之则于 圣德厚矣。 上曰。见武定宝鉴。鲁山事关系且已久矣。不可议也。 御宣政殿。延访郑光弼,金应箕,申用溉等。光弼曰。鲁山事。今日自 上下问。此美事也。然 世祖初即位时事。在后世未可轻改。 上曰。鲁山事。予意亦以为不可轻议。金安国曰。鲁山,燕山。被废均也。宜并考古例而为之。丙子。 御朝讲。侍读官蔡忱曰。鲁山,燕山立后事。近与大臣议之。大臣等以为鲁山年代既远。不可立后。以废主见之。则鲁山暗弱。不克负荷而已。非得罪于 宗社者也。岂诿诸年代之远。而不立后乎。悯其孤魂无托。则当立后也。司经奇遵曰。若立后只于燕山。而不及鲁山。不可也。皆令立后则国脉延长。而 圣德亦至矣。古者不特祀帝王之无后。而至于大夫之无后者。亦令祀之。使有所托。况既为人君。而孑然无托。则岂非圣朝之累乎。以 祖宗在天之灵见之。则皆是一样子孙。或孤魂无托。其得安乎。 上曰。若立后则年代之远。不可计也。当更议以定。丁丑。 御宣政殿。延访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16H 页
大臣议燕山,鲁山立后事。郑光弼曰。燕山,鲁山立后事。前日因讲论礼记而发。臣意欲自 上使之不绝其祀耳。鲁山自 先王朝无神主。今作神主。又造墓宅。势甚难矣。虽好。恐不可为也。使礼官磨鍊。不绝其祀则 国家之意厚矣。 上曰。鲁山立后事。在 先朝以为难也。更计之。虽得罪而孤魂无托。在所不忍。使宗亲为之后何如。立后不妨。则当立议之何如。应箕曰。宗亲则不可。以寸外疏远之人。只祭四名日。鲁山,燕山。一例为之。用溉曰。事甚重大。而论议各异。可议处之。十一月戊寅。遣史官。议鲁山,燕山立后便否。柳洵议。鲁山见废。是出 祖宗处置。其事重大。 殿下今以继绝为重。乃欲置嗣。仁则至矣。然亦未可轻议。宋轶议。鲁山事。年代已久。其绝祀根因。今难考矣。当博考古例。深虑后事。裁自 圣心。不可轻举。朴说,宋千寿议。立后以奉其祀。实合先王继绝之义。 传于政院曰。虽不复议。当自上断之。若不得已立后。则当以亲属。而燕山,鲁山。今已绝属籍。若以疏属无职者为嗣。则袭爵亦难。未得袭爵。则其祀亦未久而还绝矣。如不得已。当如大臣所启。国家为之设祭。则可永享不废矣。立后则不可也。其言于该曹。磨鍊节目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16L 页
以启。 传曰。无依据。故以立后为难。今宋氏,慎氏皆存。其令各自立后可也。
○实录曰。领中枢府事郑光弼卒。史臣曰。光弼宇量宏远。休休有容。似若不露圭角。至于当国大事。凛然有气节。再为首相。多有匡辅之力。朝野倚焉。己卯之人。将被重典。叩头极陈。至于夜深。手自秉烛。再进力救。冀回 天意。士林之祸。不至于惨酷。国家元气。赖以维持。厥后三凶用事。搆三径之说。启迁陵之谋。必欲置诸重典而不得。竟窜于外。金安老因光弼之族恐动之曰。朝廷终必加大祸。莫如自尽。光弼闻之曰。死生在天。岂以人言。自殒性命。朝廷虽加诛戮。余所不惜。祗俟 上命而已。及安老伏罪。首被徵还。朝野相庆。入京之日。至于韨童马卒。望其来曰。郑相还矣。莫不欣抃。间有泣下者。将拟复相。未几而卒。时论惜之。
 右九则。乃府君之孙修撰郑惟清所录。盖 宣祖大王将撰名臣言行录。 命史官考出 列朝实录。故抄其中事系文翼公者云。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17H 页
○安贞悯公瑭之孙璐所著己卯录曰。郑文翼公风骨奇伟。胸次恢旷。外和内刚。早负公辅之望。有器局而善应接。言貌休休。而畦畛甚严。 中庙朝。成希颜常服其度量。历选一时人材。以光弼为首。自处岩廊。务得众心。先事而猷。炳几而忧。安危之机。邪正之分。屹然有奔波砥柱之力。人称有古宰相风焉。正德十四年己卯十一月。公方为领相。时南衮将搆陷赵光祖等诸贤。诈称南书房。着草笠粗布衣。足穿破屦。步至公第。呼门者使入告但言客来。门者认其貌。知其为衮也。入告曰。有客到门。观其貌。是南判书。但衣冠草草如贱人。公大惊。颠倒出见则乃衮也。怪问曰。公何为此耶。衮具道其所以。因曰。此辈若留一人。其害无穷。 上今日必招公议之。公可勉从 上意。除去无遗。然后国势得安。不然。多有后悔。不可不深思处之。或以危言恐动。或以甘言诱之。公正色曰。公以宰相。为贱服历都韨而来。大是可愕事。谋害士林。本非余心。可忍为此乎。衮大怒拂衣而去。有顷。承 召诣阙。衮已赞成其事。为一打尽除之计。器物已具于庭。公入侍涕泣。泪垂两颊。衣袖尽湿。谏曰。年少儒生。不知时宜。妄欲引古施今而已。岂有他意。少垂宽贷。请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17L 页
与三公议罪。 上遽起还内。公趋进。引 御裾叩头。乃 命下光祖等于狱。召左议政安瑭。公仍与瑭。共请与朝廷议罪。反覆伸救。分配有差。十二月。大司宪李沆,大司谏李蘋。追论加罪。又劾三十五人。请并窜逐。公极谏不可。遂与衮有忤。即左迁。领中枢。南衮,李惟清为左右相。分轻重罪之。丁亥。衮死。公复入相。癸巳。金安老执政。公又罢相。安老捃摭公 禧陵总护使时事。嗾台谏发论。欲杀之。 上命窜于金海。颠沛百罹。少不介意。时李相荇亦谪关西。安老贻书二公曰。观朝廷意。必不相贷。莫如早自决也。李荇放饮成疾而卒。公笑曰。朝廷以老臣有罪。朝夕诛殛。则当伏国典。以一砺百可也。况死生有命。彼焉能杀我哉。略不动心。及丁酉。安老伏罪。以领中枢召公。还洛中。僮仆持朝报倍道而往。中夜至谪所。足茧口燥。僵卧不能言。子弟惶恐。探囊中消息则乃吉语也。即白之。公曰然乎。雷息酣寝。明朝见其书。还都之日。都人以手加额。喜迓相庆。
○己卯录中左议政安瑭传。其略曰。己卯十一月十五日夜五更。府胥吏来言。三更。领相郑公。承 召诣阙。今有招三公之命。安公惊起。诣阙。夜尚未艾也。首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18H 页
相郑公。独坐宾厅。安公问事由。郑公挥泪掉头。咄咄不忍语。但道戎器已具殿庭云耳。安公遂与郑公。力请会朝廷议罪。反覆论启。乃 命召参议以上。而多官共启伸救。
○吏曹参判李廷馨所著东阁杂记曰。赵光祖等。并拿致阙庭。或有言不可不使首相知之。乃 命召郑光弼入对。使示光祖等罪案。光弼曰。重事不可轻议。收群议以定之可也。 上命南衮草 传旨。写讫。进于 上前。案中有诬上行私之语。光弼启而去之。李耔罪名。在金湜之上。光弼亦启而脱之。 上命尽递两司玉堂。光弼请勿递。再三启之。 上只许勿递玉堂官。因禁府照启判付曰。光祖,净赐死。湜,絿杖一百。远方安置。自任,遵,世熹,薰远方付处。郑光弼等在宾厅。承旨金谨思出传 上旨。时日暮张烛。光弼听 教。扪烛惊顾左右。即入对启曰。小臣在朝亦久。岂料今日有如此之事乎。此人等但以愚戆。不识事理。以致如此。若干重罪则臣等岂不请之乎。光弼进启时。泪缘白须交滴。 上曰。此果重事。当更思为之。召承旨成云教曰。光祖等四人。决杖远方安置。自任等四人。远方付处。光弼退宾厅又启曰。此人等既免死。是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18L 页
天地之仁也。但皆病弱。若杖而远去。则死于中道。未可知也。恐朝廷得杀士之名。而无减死之实也。 上不允。五启而 上又不允。后宪长李沆,谏长李蘋等。请罪安瑭,崔淑生等三十六人。 中庙引见两司长官。又 命领议政郑光弼,右议政金诠入对。示以台章及黄李沃等请诛赵光祖等疏曰。此请罪事。何以为之。光弼力谏其不可。诠亦以为不必历历治之。 上迟疑不决。翌日。 教以大臣视国事如他家之事。尽递领右相。以 御笔除南衮,李惟清为左右相。
○东阁杂记曰。嘉靖壬辰。 仁宗在东宫时。有灼鼠咀咒之事。且作假像。悬木牌。书不道之言。捕可疑人鞫之。指以 仁宗庶母朴嫔所为。 中庙赐朴嫔及其子福城君嵋死。其女两翁主。废为庶人。唐城尉洪砺死杖下。光川尉金仁庆窜外。左议政沈贞。以交结朴嫔。亦赐自尽。连累被罪者甚多。郑光弼鞫狱。以为涉于疑狱。且王室至亲。不可拷掠。欲缓之而不得。翌年癸巳。又于阙内台谏厅。悬假像。挂木牌。书凶悖之言。台谏等即启以洪砺馀党尚在。又试前日之谋。因欲发明前事云云。 中宗命招三公,两司,禁府堂上入对。又以老成之人。不可不使知之。并召领中枢府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19H 页
事郑光弼。 上曰。此与匿名书无异。前则于东宫为之。故惊异而推之。今予意烧破则朝廷可静也。光弼进启曰。大狱不可数兴。烧破之教至当。人心如此。而大狱屡起。近来天变甚多。未必不由于此也。弘文馆副提学权輗等上疏论郑光弼以为屡起大狱。天变由于此。其言至为悖理。复引天灾。欺诳 殿下。不几于一言丧邦云云。光弼之言。真得大臣告君之体。而丑正之辈。公肆诋斥如此。其古所谓欺明者乎。
○东阁杂记曰。郑光弼宏厚有量。李相克均。一见以公辅期之。时开史局。克均为总裁官。光弼官才学正。擢授都厅之任。一委编摩。燕山时。谪牙山。寻又拿来。罪在叵测。亲旧涕泣送饯。忽有以废立来告者。座中皆欢呼失次。光弼夷然曰。此乃为 宗社计也。仍却肉楪曰。未知故主生死也。见者叹服。成希颜尝曰。百申用溉。不能当一郑光弼。荐之代为相。
○东阁杂记曰。 中庙尝于 经筵。讲礼记。论及秦厉公。讲官金硡,奇遵等。微及为燕山立后之意。领议政郑光弼亦讽喻之。 上延访于他大臣。并论燕山,鲁山立后当否。又令弘文馆礼曹。博考古制。竟以议不一而罢。只令鲁山夫人宋氏。燕山夫人慎氏生存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19L 页
时官给祭需以祭之。
○东阁杂记曰。正德戊寅。两司,玉堂,艺文馆。交章请罢昭格署。大臣等亦启之。累月不允。副提学赵光祖请面对。极论之。翌日。又率馆员伏閤。四启不允。光祖愀然谓同僚曰。日已暮矣。言官皆已退。我辈虽被罪责。当竭诚论列。终夜不退。以回天为期。俄而 上教曰。此事予岂不料。只以其来已久而难之耳。明日。召大臣议而罢之。厥后光祖等被罪。嘉靖乙酉。因 慈殿未宁。 上召大臣。谕复立之意。郑光弼等议以既罢不可复立。 上令更议。光弼等再三以为不可。最后启曰。自 上非不知其不可。而为 慈殿如是下教。臣等不敢献议。遂复立。
○东阁杂记曰。令政府荐人。三公郑光弼,申用溉,安瑭等。荐金克成文武兼备。可堪重任。成云,李芑才气可用。芑亦合边寄。李荇有可用之才。不宜以一时被论。永废不用。金湜,郑浣,朴薰,朴英有才行。
○东阁杂记曰。 中庙朝。尝失 原庙神版一位。人皆疑下辈欲陷殿官而为之。囚参奉及守仆等鞫之。竟不得端绪。郑光弼为推官。以为乃疑狱。若期于得情。则严问之下。必多冤滥。启缓之无枉死者。刑曹偶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20H 页
捕贼人。问前后所犯。自服偷取位版。藏诸某山岩下。依其言寻得之。人咸服光弼识见之神。
○东阁杂记曰。金安老凭藉公主之势。欲割受壶串牧场为田。郑光弼为司仆提调。执不可曰。国家牧马之地。决难割给势家。可待老夫死后为之。安老深衔之。时议迁 禧陵。(章敬王后陵也)以光弼尝为总护使。奉安先后于不吉之地搆捏。请置重典。 中庙减死流金海。光弼先已谴罢。归怀德村舍。不意金吾郎驰至。家人皆惊惶涕泣。光弼方对客而博。呼卢不辍。俄审末减流配。稽首曰。 上恩至矣。逮夜寝睡。鼻息如雷。明朝。束担登途。无一毫见于辞色。未几。安老败。安老竟受牧场。及被罪。还收之。
○东阁杂记曰。李沆者。世仁之子也。 中庙改玉之初。世仁为谏长。有直声。沆以无行。不容于士类。己卯。为庆尚右道监司。与左道监司文瑾。约会于一处。适于是日。有以光祖等被罪事来言者。瑾愀然托疾入房。沆扬扬自得。彻夜宴乐。未几。召拜都宪。郑光弼曰。我。沆之父友也。沆岂不从我言。可以救解善类。沆陷害士类。不遗馀力。非徒不听光弼之言。终乃驳光弼。其邪毒如此。其赴召也。咸阳郡守文继昌。以诗送之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20L 页
曰。明公此去似登仙。盘错应须利器剸。畋后岂无三窟兔。伫看一鹗上秋天。沆喜而受之。士林侧足。
○东阁杂记曰。李赞成继孟。倜傥有大节。郑光弼亟称有宰相才。己卯。士类处事过中。继孟颇裁抑之。遂被劾。退归金堤村舍。及光祖等败。拜赞成。继孟略不以前事芥怀。每叹善类见摈。群小得志。欲为伸救。大忤衮等。沈滞西枢散秩而卒。
○东国名人别号集录曰。文翼公郑光弼。别号守夫。
○林塘年谱曰。文翼公谪金海。有诗曰。积谤如山竟见原。此生无计答 天恩。十登峻岭双垂泪。三渡长江独断魂。漠漠孤村云泼墨。茫茫大野雨翻盆。暮投金海南城外。草屋萧萧竹作门。公之兄子大学士湖阴士龙尝曰。世不以文章称叔父者。掩于功德也。此一篇。足以尝脔知鼎云。
○右赞成李文成公珥栗谷别集曰。因朴汝龙问刘忠定公能前知来事。而且不动心事。栗谷答曰。我朝郑光弼。非学问之人。亦有可取。在谪时。京奴忽到。僵于门外。气急不能言。家人汹惧。以为自 上赐死。其奴气定。然后问之。则金安老已贬黜矣。一家转惧为喜。时光弼方寝。伺其觉以告。答而还宿。别无喜色。其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21H 页
在废朝时。将戮于京。系械至驿亭。人以反正告。辄泣曰。下无导之以正者。乃至于此。悲夫。如此人。亦不易得。
○奇大司成大升高峰论思录曰。隆庆己巳闰六月戊申。 上御经筵下问曰。金安老败时。孰为主张耶。奇大升曰。安老既败复入。欲杀贤良。至迁 禧陵。而文定王后方为国母。又有废立之意。其祸逼于人主。中庙不知其处之之道。戚里之人知其意。言于台谏而启之。 中庙即命禁府拿出矣。辛应时曰。凡罪大奸。假手于戚里。故戚里之势自重矣。大升曰。其时处置虽不能正大。而既罪安老。引进己卯之人。郑光弼亦登庸。此则终为善处也。
○李判书塈所著松窝杂说曰。郑文翼公为群少所搆。罢黜于怀德县。朝夕甘滑。有所未供。一日。官人猎于前山。脱死之鹿。投入于公之所寓之篱。子弟等不知其从何来。以为天赐而逐捕之。设馔进之。主倅闻之。以为罪人而偷食进上之物。亦有罪也。发差徵之。立门督促。举家遑遑。莫知所为。适公之亲族作宰于邻邑者。偶送一肩。从其所持之人。纳之于官。而解其怒。及公还朝。朝廷闻之。斥黜其倅。公以为门荫之官。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21L 页
怵于权势。而亦出偶然。非其情也。不宜深责。力护复叙而终不得也。
○松窝杂说曰。郑文翼公蓍龟德望。盖于一世。而安老特恶之。其迁改 禧陵。专为杀公而发也。举朝争之。请置重典。 中庙聚会众臣于阙庭。使各献议。一二臣外。皆曰可杀。 中庙特原之。远窜于金海府。府与东莱郡接境。乃公之本贯。而始祖墓在焉。公略备酒果。令子弟往而拜扫。时武夫为县令者闻之。欲媚于安老。乃大言曰。郑某以罪谪居。是乃庶人。只可祭其考妣而已。岂可遣其子弟。祭远祖于越境之地乎。多发健卒。举杖驱逐。使不得接迹。公之子弟等。在境上望而祭之而还。县令以乡所等与罪人同心。容护子弟。其罪亦重。搆以他事。送关于京所。请递其任。其冬。安老被死。公乃还朝。复为京所堂上。而县令之论关犹在。公以为城主关文。不可久滞。即令从其所指而递送。县令之奸谲。有甚于怀德之倅。而公略无辞色。子弟等亦不发言。故朝廷不能闻知。至改品升职。终保爵禄。公之盛德。真不可及也。
○松窝杂说曰。郑文翼公当清流将设贤良科也。三司亦并请之。公独以为不可曰。贤良之名虽善。三代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22H 页
之下。固不可为也。 中庙不听。及诸贤斥死之后。所立善政。一切反之。举朝请罢贤良科。公亦以为不可罢也。 中庙谓公曰。设科之初。举朝皆以为可。而卿独以为不可设也。今之将罢。举朝皆以为当罢。而卿亦独以为不可罢也。卿之所见。每与时议相反。何也。公对曰。臣于当初。固言其不可为也。今既设科。给牌除职。安可罢乎。一设一罢。国家政令。不宜如是之颠倒也。 中庙亦不听。公之所言。虽不见施于前后。而直截难拔之气。真无愧于古大臣者矣。
○松窝杂说曰。郑文翼公。在己卯年间为首相。 中庙因灾异。延访于思政殿。左右迭进。各进弭灾之策。韩忠进曰。圣上虽励精求治。鄙夫敢据首相之位。灾变之作。必有所由。而治道之成。不可望矣。及退宾厅。右相申用溉作色大言曰。新进之士。面斥相臣。此习不可长也。公颜色自若。挥手止之曰。渠知吾辈之不怒。故发此言也。若少有忌惮。虽劝之必不肯也。于吾固无所损。而年少敢言之风。不宜摧抑之也。用溉服其言。而闻者以为有大臣之量。
○失名氏识小录曰。郑文翼公有识鉴。荐用人。必先观其容貌。故所举多至大官。黄政丞宪初登第。以承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22L 页
文正字诣公邸。公款待而馈以食。辞去。起送之。视其背。良久还坐。子弟问其故。公曰。此人貌丰而秀。必至卿相。观其饮啖。必速升而早败。背不及面。当无子也。黄未几登庸。才入政府而削官。又无子。皆如公言。
○识小录曰。文翼公每食。以其馀。只令孙郑左相惟吉,曾孙郑右相芝衍食之。他子弟不得与。李完城宪国少时。以族孙往省。方饭。二公适不在。食讫。熟视完城。呼侍婢辍而与之。完城食而辞退。侍婢相目笑曰。彼亦有台鼎之相耶。其后完城登第。官至左相。以忠直受知于 宣庙。八十而卒。文翼盖知之也。
○识小录曰。郑湖阴士龙。少日无检。不为文翼所赏。士类多短之。摈于外。己卯祸起。召为司谏。人皆忧之曰。彼积愤久矣。必将甘心。文翼曰。吾知吾侄虽持己不慎。而必不为害人之事也。及入。果辞避。不与时议。人以是多湖阴。而称文翼之能料人焉。
○识小录曰。成昌山希颜有识鉴。常服郑文翼公为真宰相器。自咸吉方伯。入为右揆。皆昌山荐引也。时议或以为歉然。文翼后当己卯。有功于士林。而相业彪炳。与黄,许异代齐名。人方服公有鉴。
○失名氏鹤山樵谈曰。我国名相。以黄,许为首。或以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23H 页
前朝科第病之。厥后无闻。 中庙朝郑文翼公光弼。不愧前人。
○朴参赞东亮所著寄斋杂录曰。郑文翼公光弼。有一同赘生。见其妇姑之出。随其轿后。东扶西举。高声检饬。至家而止。后日。文翼公亦随其行。任其倾侧。寂无一语。既下轿。姑氏责其不如某。公亦无愠色。但唯唯而已。又与韩判书亨允,成大宪世纯为同榻友。既同中进士初试。又同中文科初试。共上山寺约曰。尝取大科。如进士试。不足赴也。如有违者。众攻之。一日。公辞曰。明日吾之生辰。当谒伯氏而回。诸公许之。且曰。毋忘前约。公曰诺。既下山。伯氏勉之曰。明日乃会试。名纸笔墨亦已准备。不可径还。公告以有约。则又责之。公遂黾勉而入。既出即上寺。诸公实不知也。越三日。家人奔告曰。进士居末云。诸公大噪。依约众攻之。如今所谓举风者。公徐起而颦曰。负约非吾本意。故走笔免不作。岂知居末以取困侮哉。其年。诸公与公。并登大科。卒为名臣之冠。语曰。大贤若愚。大德若疏。公近之矣。
○寄斋杂录曰。 成庙朝。崔溥为司谏。郑光弼,南衮为左右正言。崔溥题诗契轴。末句曰。后人指点摩娑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23L 页
处。不知某也回某也忠。崔公此句。虽或偶然而成。味其辞意。似专为二公他日行事而发者。君子一言。能不为忠邪之鉴戒耶。其可畏哉。
○寄斋杂录曰。反正之后。诸臣之在谪所者闻之。或喜甚失笑。或动色相贺。或至有起而抃舞者。郑文翼公亦在牙山配所。闻之。嘻嘘垂涕者久之。且不食肉曰。不知旧主生死。未敢也。可谓处之不失其正也。
○寄斋杂录曰。申文景公用溉,郑文翼公光弼。为金石之交。文翼登对。 中庙谓之曰。卿有友欤。果何人也。对曰。臣无友也。唯有申用溉一人而已。后日。文景入对。 中庙又问之。对曰郑光弼乃臣之友也。 上曰。卿二人。可谓知己之友也。己卯之变。文景已卒。人以为文景若在。必能镇定。使无变也。文翼亦叹其早逝。使我独当此变也。
○寄斋杂录曰。 中庙朝。有人上告童蒙教官某率其弟子。将起兵谋反。遂 命分捕之。胜冠者数十馀人。十五六岁者又数十。十二三者六七十人。而十岁以上亦数十人。禁府桎梏。铁锁过半未足。皆以藁索系项。坐之于钟楼下。郑林塘年方十岁。随同门诸儿而去。经日不还。父母寻之则亦在其中。文翼公启曰。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24H 页
臣之孙玉寿(即林塘公小字也)年十岁。亦在囚中。敢来待罪。但此皆无知小儿。请审其狱。 上使推官案之。群小儿等于南山上。脱衣为旗。折松枝为枪。为习阵之戏。并无他端。遂反坐之。卢永孙,郑莫介之外。自柳重荣以下告变反坐者相继。犹嚣然不止。其心果不可测也。
○寄斋杂录曰。郑文翼公既到金海。安老必欲杀之。嗾台谏。论之以依律定罪。不测之祸。不朝则夕。子弟尽赴公所。独夫人在家号咷而已。以元继蔡参判公为连姻之人。一日。夫人使女婢伻探消息。元亦计无所出。召瞽者金孝命卜之。对曰。尚有十馀年福禄。论议虽峻。终必无事。恃我以安心。元呼其婢曰。此言如此。庶有可望矣。语未了。下人来告曰。已 允许矣。其婢闻之。抱卜者擗踊哭曰。事已如此。尔言何也。元亦无言。不知所为。卜者曰。以吾所见推之。万无意外之虑。而业已至此。余亦何为。遂黾勉脱身而走。俄有人来言。台谏蒙 允既散之后。以 传旨下曰减死。既许而还止。盖使之不敢再论也。圣人之量。果不可测也。公于丁酉安老伏辟之后。为国元老。极享 天眷之隆。世以金孝命为善卜。实不知天自有定也。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24L 页
○寄斋杂录曰。戊戌谒 圣。郑林塘登状元及第。 中庙即遣中使。驰谕于文翼公曰。卿之孙为状元。予为国家喜。又为卿贺也。仍赐宴需。即日唱榜。拜为正言。赐一等乐。林塘骑司仆马。天童前导。妓数十拥马首而来。闾里观者。阗咽门巷。文翼公方痛疟苦吟。亟起而视之。不胜大喜。集客大醉。侈 上之赐。不觉沈痾顿愈。抚林塘背曰。真孝孙也。满座称贺。
○右议政张溪谷维所撰玄轩申公寿序曰。谈者论国朝名相。以黄翼成,郑文翼为称首。翼成当国家休明昌大之会。 世庙以神圣临乎上。不下岩廊。坐享太平。盖得顺风之势焉。文翼身遘臲卼。志业不大展。其炳炳表见者。惟己卯一节耳。然皆足为一代宗臣。
○尹文贞公根寿所著月汀漫录曰。郑文翼公与金濯缨驲孙。俱受两南御史之命。同日辞朝。抵龙仁县。以其相善也。偕宿客馆之一室。濯缨慷慨论时事。语多过激。文翼屡止之曰。言不可若是。濯缨奋曰。士勋亦为此卑下之论。何忍作无气节之腐儒耶。达夜竟不相契。其后士祸大作。濯缨不得免焉。
○东阳尉申公翊圣所著乐全堂漫录曰。尚成安公震世居林川。其先不大显。其父察访公。筮仕侨居于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25H 页
长兴洞口。成安儿时。率群儿嬉戏于街上。郑文翼光弼为首揆。时见而异之。令小吏挈来。至其第。啖以饮食。亟加称赏曰。此儿异日当坐吾坐。但避事少建白耳。成安果登元辅。在相位者十六年。享太平之乐。而女主临朝。故雍容养重。一如文翼之言。异哉。
○金判书时让所著紫海笔谈曰。郑文翼光弼孙惟吉。曾孙芝衍,昌衍皆秉轴。虽袁氏四世五公。未能过之。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25L 页
○郑文翼公光弼夫人。恩津宋氏。考讳顺年。礼曹正郎。 赠弘文馆副提学。祖讳继祀。判官。 赠司宪府持平。曾祖讳愉。副司正。号双清堂。外祖。艺文馆直提学安东金孟献。
○判中枢郑公士龙所著湖阴集曰。文翼公夫人。以嘉靖己亥六月二十日卒。八月。祔葬于文翼公墓左。湖阴操文以祭。其文曰。我祖参赞。实有茂德。毓庆四凤。仲氏挺特。曰予佳子。亦须良配。聘于名家。以夫人对。入门婉娩。媚于舅姑。宗党迭嗟。妯娌交愉。逮夫子贵。内治益邵。德为时式。我助岂少。 恩纡诰花。籍通天阍。既大门阑。又多子孙。好合之欢。六旬有赢。享有胡福。世莫与京。盛满多虞。权倖肆憾。远斥南裔。莫白黯黮。契阔疚心。以底沈婴。窜殛稔盈。 天鉴孔明。尽室脩门。相对如梦。悉复官封。复为时栋。岂意不整。遽捐门馆。未亡之痛。日抵忧懑。顿郤医药。竟至奄忽。揆之义烈。足动存没。士龙夙遭失恃。实丁未龁。恩深顾育。酬报盖阙。老成凋谢。绪业莫续。后生何依。不能卫足。绋纼将举。祖载已剋。荐薄致诀。衔痛罔极。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26H 页
附水竹郑公上疏(光海六年甲寅三月初六日进)
右议政臣郑昌衍伏以臣伏在病中。接得吏报。副司直郑蕴陈疏狂妄。物议沸腾。遂有拿囚之命。皆渠所自取。谁复怨尤。仍窃伏念㼁身已死。无他日可要之福。讨逆方严。有目前必至之祸。蕴虽至愚。其知不为身上之利则明矣。无身上之利。而犯不测之罪者。岂不以我 圣上至仁之德。包荒之度。服乎人心。自 临御以来。危言异论之触犯 天威者何限。而未尝有一人抵死者。仰此为恃。而言不知择。有似稚儿之爱父母而然也。今 上不原其情。恶言之唐突。绳之以护逆。鞫之以刑章。则蚁命之溘尽。固不足深惜。其为国家之不幸。可胜言哉。伏愿 圣明少霁雷霆之威。益恢天地之量。务从轻典。曲贷危喘。则岂徒 圣德之流光。收众心。寿国脉之道。亶在于此矣。臣与郑蕴素昧。平生只于掌乐院。臣为提调。蕴为佥正。仍与之相见而已。臣厚蒙 圣泽。义同休戚。国家祸福。臣无独免之理。虽蠢然无识。何敢有一毫他心欺 殿下哉。顾惟疾病沈痼。朝夕待尽。既不能出谢 恩命。又未得趋赴 召旨。席藁俟罪之不暇。而敢以僭猥之说。干渎 宸严。罪当万死。恳乞斥罢臣职名官资。
郑文翼公遗稿附录 第 26L 页
以谢公论。臣不胜忧惶战慄之至。
答曰。省疏具悉卿意。当议处焉。安心勿辞。速为参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