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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毕斋集彝尊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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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毕斋集彝尊录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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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尊录序[曹伟]
子之于亲。爱之笃故慕之深。慕之深故犹惧一行一善之不闻于世。此出于人心天理之正而不容已也。文献名家。著为谱箓。纂次世系者或有之矣。至于述先人行业。以及历官师友。萃为一帙。以遗子孙者。求之当世。绝无而仅有也。文简公佔毕斋先生。道德文章。师范一世。学问渊源。出于先司艺公。如致堂之于文定。九峰之于西山。其操履之笃。文词之富。虽由天分之卓越。而皆先公训迪而养成者也。昔在戊寅。先生服阕家居。悼先公有至德茂行不大显于世。手撰一录。先之以谱图。次之以纪年。又次之以师友。平生涖官行事与夫训戒之辞。家庙祭仪之可法者。纤悉具载。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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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失。岁庚子。更加校定。又效陶渊明,朱晦庵。撰外祖朴公传及先夫人行状。增附于后。目之曰彝尊录。盖取诸礼施于烝彝鼎之义也。藏之巾衍。秘不示人。及门之士皆不得知。先生易箦后六年春。甥兴海郡守康子鞰。得之汗漫间。将欲锓梓以传。属余为序。余伏读而叹曰。有是哉。君子之急于扬亲善也。记曰。古之君子论撰其先祖之美。而明著之后世。无美而称之。是诬也。有善而不知。不明也。知而不传。不仁也。是三者。君子之所耻也。世之人。孰不欲称扬先美以传不朽。然不能者。诚有所未尽。孝有所未至耳。何者。嘉言懿行。耳濡目染于趋庭之日。而一念不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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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不存之心。则漫不能记。虽或记之。而笔力不逮。则录一漏百。曷能备述其全如是其详耶。是录也。先后有序。详略得宜。该而不失于细。实而不至于文。苟非爱慕之深。诚孝之至。潜心体认。服膺不失者。何能至此哉。况祭礼一事。尤关风教。我 国家久染习俗。士大夫丧祭。杂用浮屠。莫或正之。独司艺公。奋不顾流俗。一遵文公之礼。倡于乡里。先生又笔之于书。著为家范。一洗世俗之陋。岂徒金氏一家世守之规。抑亦当世搢绅之所当法也。嗟夫。司艺公之笃于孝行。佔毕斋之勤于用心。非此录。世无得而知之。可谓父作子述。趾美传芳者欤。使后之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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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者。皆以二公之心为心。则诗所谓孝子不匮。永锡尔类。门户之祚。其可量耶。然则是录之行于世也。岂非敦民彝厚风俗之一助乎。呜呼至哉。弘治十年丁巳仲夏端午后一日。门人曹伟。序。
佔毕斋集彝尊录
 佔毕斋集彝尊录上(子通训大夫前善山都护府使宗直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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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公谱图第一
  金氏之先。盖出于新罗金阏智。初。阏智入金匮。夜降于鸡林。罗王收而养之。以其生于金匮。遂赐姓为金。或云。自谓金天氏之后。以为姓焉。阏智七世孙末邹。以外孙入继大统为王。新罗朴氏昔氏金氏迭王。而金氏尤盛。其宗支苗裔。蔓延散处于四方者。不可胜纪。厥后。竞用豪武。霸于州郡。据有其土地人民。以输贡赋于国。因以为所在户长。育子长孙。遂为本贯。高丽太祖统合初。户长之能团结乡兵。率先归服。及有功于军阵者。俾登于朝。有至侍中大匡者。其间或患本贯之俗。往往强梗。不遵法度。遂至荡弛。欲绥治而镇服之。则自大官谢事于朝。还为户长。夹辅守宰。以听民治焉。其身若不欲为。则令嫡子若支子一人为之。是故。吾东方乡吏之族。凡贡举历试。视诸士族焉。若安东权氏金氏星州李氏茂松尹氏韩山李氏广州李氏。奕世衣冠。甲于海东。至今隆显无比。我金之派。盖亦如是。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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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在新罗何祖始籍善州。在高丽何祖始为某官。尝闻乡老之言。丽祖南讨神剑。驻跸于嵩善城。募能从军者。州吏姓金者应命。王喜甚。赐以所御弓矢。因名为宣弓。战果有功。位至门下侍中。且食实封。卒谥顺忠。其子奉术袭爵。第二子文奉。还本州为户长。文奉之后。有以科第出身者。有因为吏役者。由此观之。善之金氏。大抵皆源于宣弓也。然世代绵远。莫有纪术者焉。纵或有之。王氏中业以还。祸乱相仍。州郡焚燹。岂有三百年以上之遗文尚有可考者乎。生于百载之后者。乌可的然以宣弓为所出之祖。而自冒为来云。以取笑于世人也哉。郭崇韬之于汾阳。南唐烈祖之于李岘。此前史之所讥。而狄武襄之见称于世者。可为法戒也。往在戊寅夏。宗直既阕先府君之服。因叙德行事业。而遂及于世系。按曾祖司宰府君之旧谋。得正朝以上至之莹五代之世次。按族人黄州判官吴钦老之族图。考正朝以下诸宗之支派。略仿欧阳之谱制。为横图以存其槩焉。后十有九年丙申之秋。叨被 恩命。握左符于乡贯。以部内无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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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之为吾私畜者。故不获固辞焉。然以土姓为邑长于斯。有州以来。余一人而已。视其府朝。则吾先世所敬跽趋走之庭也。视其某水某丘。则吾先君童子时所钓游之地也。每据案而坐。怵惕戚恧。不觉汗洽于背。疏属之吏。亦颇有存者。暇日。徵其族谱得数纸。皆阙略讹舛。又搜考府司所藏旧籍。得前元皇庆泰定中所编。首尾脱落者二张。有老吏曰。此亦倭寇时明府之祖正朝公匿之于金乌岩穴间而得存者也。噫。有是哉。于是。又得之莹以上至兴述六代之世次。因取戊寅岁所撰而增录焉。遂以兴述为鼻祖者。断自可见之世也。以良酝府君。冠之别行者。良酝府君始能奋起乡曲。化刀笔为簪缨。上以绍正朝公。而下以启诸子孙。实金氏肇庆之祖。故特表而出之也。溯正朝以上。其支庶必蕃。然皆微而无闻。且疏远。故著籍外皆略之。良酝以下诸房之族。虽微者。服有所未尽。则情有所不忘。故皆载之。因述各世官爵事功。夫人氏族。卒葬年寿。所可知者。诸房载诸图者。苟显于当世。有名位者。亦附见于所继之祖之下。又于先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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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其先妣俞夫人家世及我先妣朴令人家世。与夫吾兄弟妻之家世。并详附而不厌其烦者。此谱为先府君作也。为先府君作。而其亲之又亲者。宁可遗乎。为吾辈后世者。苟传此谱。则使互见其外氏之源流。亦一快也。虽诸房览之。亦无嫌于详于己而略于他也。成化十六年庚子十二月日。子宗直。谨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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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长讳兴述
户长讳成彦
户长讳儒正
户长讳济永。妻金氏讳大斤加。户长正臣之女。金宣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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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外玄孙也○公凡三子。廷用,衍。其季即美也。廷用之子彦儒。衍之子允昌。允昌之子镜。
户长讳美。妻金氏讳右勿加。户长珍轩之女。祖作玄。曾祖玄伯。外祖户长金元训。○公凡七子。之允,之成,之玄,之明,之吕,之迪。其季即之莹也。之吕之子三人。益公,益纯,益甫。益甫之子仁寿。仁寿之子精。精之子信。之迪之子蕴贞。
户长讳之莹。享年百岁。妻金氏讳能加。户长守之女。祖廷圭。曾祖英旦。外祖户长林银永。○公凡三子。长用成。次用申。其季即用吕也。用申之子允居。
一品别将讳用吕。妻金氏。户长药之女。祖又文。曾祖万。外祖检校将军田子方。
户长讳忠义。妻金氏讳小斤岳。户长天硕之女。祖子儒。
专知讳贞守。妻文氏。户长质均之女。祖军尹景叙。曾祖旦夫。
  右九世。无事可纪。然率以忠厚传家世。子孙实赖其积累之德。
正朝讳延。为吏廉谨有德望。高丽末。倭人拦入本州。焚廨舍。知州事李得辰走保观心坪以御之。公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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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吏建白。驱村坞民户。入金乌山城。藏文籍于岩穴中。由是。阖境无为俘虏者。乡人至今称其功。其子孙不徒得姓者多登朝耳。女七人皆适士族。外孙之为卿大夫士者。累累不绝。皆由公之阴德也。公先娶金氏讳地藏。队正益贞之女。祖别将习良。曾祖天硕。外祖学生金忠孝。笃生我高祖良酝公及光轩及女五人。后娶罗州郑氏。及第桂之女。生鉴及女二人。光轩无后。鉴之二子。善及,善彦。善彦之子三人。制,叔,祚。制之子三人。贱,柔,卓。贱之子三人。衡,孜,沷。柔之子三人。山呼,水晶,曼瑚。孜之子五人。克闰,克仁,克汉,克谦,克乾。今皆为吏。(今按户长,别将,专知,军尹,大相,正朝。皆高丽乡吏职名也。正朝,别将,户长。至今因之。其称号甚无谓。且十世夫人名字。亦皆俗语。可削也。恐其没实。故并依户帐而存焉。)
良酝公讳光伟。正朝公第二子。高丽末。始以明法业科。脱乡籍登于公朝。以启我后人。官至宣德郎良酝令。夫人辛氏。灵山人。考安和寺真殿直有奇。祖直长同正世仪。曾祖注簿同正兰。外祖及第郑桂。罗州人。兴王都监判官永休之曾孙也。公凡三子。长珲。弘福都监录事。次进士珥。其季即我司宰公也。○珲之子安仁。判司宰寺事。安仁之子二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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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道。司宰少监。次由性。生员。仕至知㫌善郡事,内资寺尹。性善断。不畏强御。所至有政绩。由道之子三人。义南,孝昆,弟南。弟南以知印。仕至居昌县监。迁京市主簿。义南之子三人。麟祥。麟瑞。海云浦万户。麟福。护军。麟祥之子璇。麟瑞之子守宗。麟福之子叔孙。孝昆之子三人。益寿。司直。处寿。司直。居寿。护军。益寿之子四人。长叙命。处寿之子二人。豪,杰。居寿之子元同。由性之子二人。长彭老。生员。仕至尚州判官,义兴县监。次义老。彭老之子三人。景孝。别侍卫。景忠。通礼门通赞。景悌。录事。景孝之子二人。继重。忠赞卫。继智。景忠之子三人。直谦,永谦,益谦。皆忠赞卫。继重之子二人。义老之子。硕刚。司宰注簿。硕刚子二人。弟南之子三人。伯蟾。司直。仲亥,季乌。伯蟾之子二人。光汉,孝汉。季乌之子二人。忠孙,信孙。○珥之子二人。长邦老。生员。次僧弘毅。邦老之子三人。长从信。次从理。小好学善书画。登第。游阳村门。与金司成泮为友。阳村尝有荐书。历任实县监。珍山古阜二郡事。累迁直艺文馆。吾宗居诸父行登第者。惟从理及吾先君耳。次从道。从信之子二人。长桂林。甲山教导。次至善。宣略将军。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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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之子瑞生。登庚辰武科。至善之子牛同。瑞生之子一人。从理之子六人。友圭,绘,友璋,僧六和,友琚,友琼。友圭之子二人。顺元,顺亨。友璋之子继元。友琼之子二人。大宗,大尊。
司宰公讳恩宥。良酝公第三子。高丽末。仕为东面都监判宫。后拜中正大夫司宰令。致仕居乡。人推其耆德。享年八十五。卒葬府西十一里下松山。夫人金氏。同郡散员同正讳鍊之女。祖户长现。曾祖户长益昌。外祖大相白良干。夫人卒葬开宁县北十五里所才山。距下松山五里。○公凡三子。长岩。次僧善雄。其季即我进士公也。岩之子二人。长某。次祐。某之子二人。长思顺。次某。祐之子自挥。皆不仕。
进士公讳琯。字温之。司宰公第三子。高丽末洪武二十一年戊辰岁。孟思诚榜中赋进士。家居不仕。事亲以孝闻。性恺悌勤检。能训诲我先府君。以至于成。享年七十三。卒葬府西十二里凤严山。夫人仁同俞氏。高丽奉善大夫少府少尹讳仁贵之女。祖检校礼宾卿天佐。曾祖检校军器监成烈。外祖阍门祗候宋公讳之锡。盐州人。居玄风县。俞夫人先公一月而卒。合塴于凤严山宋夫人之墓之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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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垄云。○公凡二子二女。男长即我先府君也。次叔淄不仕。女长适司正柳洪。次适万户奇洪敬。叔淄之子三人。自修,谷,宗顺。柳洪之子野居早死。女适缮工主簿金三友。洪敬之子二人。长允谦。次允明。别侍卫。女适朴荣生。
先府君讳叔滋。字子培。初讳滋。中司马后加叔。进士公第一子也。(馀见纪年文遗行录)○公先娶谷山人韩变之女。生宗辅,宗翼及尚州金仲老妻。以进士公之命出之。庚子岁。娶密阳朴夫人。生宗硕,宗裕,宗直及信川康惕妻,骊兴闵除妻。○中直大夫司宰监正讳弘信。骊兴闵氏夫人。是朴夫人之考妣也。监正公之考讳天卿。中正大夫三司左尹。后赠嘉善大夫工曹参判。祖讳仁杞。赠通政大夫佥知中枢院事。曾祖讳允贞。赠中直大夫礼宾寺尹。妣遂宁魏氏。赠贞夫人。高丽监察御史文恺之曾孙也。闵氏夫人考讳炜。三司左尹。祖讳瑞明。昌禧宫录事。曾祖讳日仟。追赠奉翊大夫版图判书。妣密阳孙氏。常满库主簿讳应良之女也。监正公少与兄彦忠。俱以武材显名。遇知于本朝  太宗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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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宗即位元年六月。命将讨对马岛。公以左军知兵马使。先登没于阵。无子。唯我母夫人耳。孽子根生奉遗衣。葬于密阳府东丹场里。闵氏先卒。葬密阳府西五里粉底谷。○宗硕娶金海人司直裴𥜚之女。金海君元龙之玄孙。光州人正言卢异之外孙也。宗硕癸酉年秋。中进士及生员。丙子年春任元浚榜登第。补成均直学。庚辰三月。卒于京。年三十八。返葬于密阳府西五里兀惠谷。子二人。致丁酉年进士。演庚子年进士。致娶河滨人主簿李世蕃之女。生子庾信。○宗裕娶安东人司酝署令权恢之女。一斋先生汉功之玄孙。正言卢异之甥女也。宗裕癸酉秋。中进士试。仕为青松教授官。子三人女一人。长绘娶别侍卫郑希英之女。次绶。次纮。○宗直娶昌宁人蔚珍县令曹继门之女。高丽尚书李琚之后。缮工监正河滨李好信。其外祖也。宗直癸酉春。进士。己卯春。高台鼎榜登第。丙申秋。拜本贯善山府使。侍母令人而赴任。己亥十二月二十一日。令人卒。奉柩返葬于粉底谷。子三人。繶,绲,紞。绲娶弘文馆修撰海平金孟性之女。皆早世。女二人。长适生员全州柳世湄。生二子。星辅,星弼。○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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惕以别侍卫。累至彰信校尉。生二子一女。长伯珍娶司直朴从林之女。生一女。伯珍壬辰春。中生员。丁酉春甲科第三人。今为典牲署直长。次仲珍。庚子春。中生员,进士试。○闵除早死。子颎娶奉化县监庆州李柃之女。生二男。
  呜呼。我金氏。自高丽时。沦于民伍者甚久。良酝公振起以后。逮今五叶矣。而入谱图者。落落如晨星。且以科第出身者。才吾家数人而已。尚未至于硕大显隆。其有待也欤。何天之悭啬若是耶。虽然。天若不遗我先祖父积累之勤。苟使子孙食其报焉。则余无德矣。且已迟暯矣。不能当之。其于诸子侄辈。庶有望焉。
先公纪年第二
  
  大明大祖高皇帝洪武二十二年己巳。高丽恭让王元年。是年八月二十四日亥时。公生于善山迎凤里第。司宰公鞠养焉。
洪武二十四年辛未
洪武二十五年壬申。本朝 大祖康献大王元年。
洪武二十六年癸酉
洪武二十七年甲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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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二十八年乙亥
洪武二十九年丙子
洪武三十年丁丑。公年九岁。始读书。
洪武三十一年戊寅
建文元年己卯。本朝 恭靖王元年。
建文二年庚辰
建文三年辛巳。本朝 大宗恭靖王元年。
建文四年壬午
大宗文皇帝永乐元年癸未。
永乐二年甲申。公年十六岁。始属乡校。学问日进。已为侪辈所服。
永乐三年乙酉
永乐四年丙戌
永乐五年丁亥。公赴开京司马试不中。
永乐六年戊子
永乐七年己丑
永乐八年庚寅
永乐九年辛卯
永乐十年壬辰
永乐十一年癸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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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十二年甲午。公年二十六岁。是年春。礼曹判书黄喜,礼曹左参议权遇,成均大司成李孟畇。掌司马试。中二等第二人。遂入大学。
永乐十三年乙未
永乐十四年丙申
永乐十五年丁酉春。中成均试第一人。会试不第。
永乐十六年戊戌。公年三十岁。是年。以进士公命。返韩氏于其宗。
永乐十七年己亥。本朝 世宗庄宪王元年。是年春。上用故事即位之始必取士。故教中外依式年例开试。公以安东乡试第二人赴京。艺文馆大提学柳观,议政府参赞卞季良,礼曹判书许稠,知贡举。曹公尚治榜。丙科第一人。例授将仕郎。权知成均学谕。还善山。行荣亲宴。
永乐十八年庚子春。迎我母夫人于密阳以归。十二月。拜真学谕。
永乐十九年辛丑。公正月还京。选史官。将拜之。出妻韩氏。妹之夫金宙。用医术。与星州牧使李敢相善。遂诬公以登第后黜妻。嗾敢作飞语。闻于艺文馆。因是未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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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二十年壬寅五月。升从仕郎成均学录。
永乐二十一年癸卯五月。金宙在都下。招韩变。投状于司宪府讼之。公耻与对辨。遂落职。追还告身。七月。南还。十一月。子宗硕生。
求乐二十二年甲辰。是年。庆尚右道处置使李公顺蒙。以礼请之。公在山达浦凡三年。
仁宗昭皇帝洪熙元年乙巳。
宣宗章皇帝宣德元年丙午。
宣德二年丁未
宣德三年戊申。公年四十岁。庆尚左道处置使金公乙辛。又礼请之。公在釜山浦凡三年。
宣德四年己酉二月。子宗裕生。
宣德五年庚戌
宣德六年辛亥六月。子宗直生。七月。俞夫人卒。自密阳奔丧。八月。进士公卒。同殡于所才山祖妣金夫人墓下。十月。合葬于凤严山。仍庐其侧三年。
宣德七年壬子
宣德八年癸丑秋。服除。还密阳。
宣德九年甲寅。是年。庆尚右道兵马节制使曹公备衡。礼请之。公赴合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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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十年乙卯。公年四十七。岁是年九月。召还京。十月。还为学录。十二月。升学正。又升通仕郎,成均进
德博士兼养贤库录事。
英宗睿皇帝正统元年丙辰九月。升务功郎,成均博士兼养贤库丞。
正统二年丁巳十二月。升拜宣务郎,缮工注簿。
正统三年戊午。公年五十岁。是年二月。改礼宾注簿。六月。改内资注簿。
正统四年己未春。 上命宰相选经明行修者置师儒录。公为首荐。即除成均注簿兼 世子右正字。时司谏朴仲林之姊见黜于其夫。仲林方愤忿。移其怒于公。疏论出妻事。罢右正字。五月。改中部令。六月。出为善山教授官。
正统五年庚申七月。升宣教郎。
正统六年辛酉正月。公同年卢浩为金海教授官。以母在善山。上书愿与公相换。遂移金海。
正统七年壬戌二月。考满。入为南部令。是年。 上命东班皆带武阶。公例授承义校尉,中军摄副司直兼成均注簿,南学校(一作教)授官。十一月。升承训郎。出为高灵县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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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八年癸亥
正统九年甲子
正统十年乙丑二月。升承议郎。以年分过轻。诸道守令。皆降一级。公亦纳承议告身。
正统十一年丙寅
正统十二年丁卯十月。还加承议郎。十一月。考满。复为成均注簿兼南学教授官。
正统十三年戊辰。公年六十岁。是年七月。除守校书校理。八月。以田制敬差官。分巡全罗道南原,玉果,长兴,顺天等邑。十月。升奉训郎。十二月。田品毕还京。
正统十四年己巳正月。出为开宁县监。十二月。升奉直郎。
景泰元年庚午八月。基川领内殷礼县安 御胎。升为礼基郡。移公为知郡事。行至甘泉。承传 旨两官迎送有弊。令各因任。公遂还开宁。九月。升通善郎。
景泰二年辛未。本朝 文宗恭顺王元年。是年。升通德郎。
景泰三年壬申八月。升朝奉大夫。十月。升朝散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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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四年癸酉。本朝鲁山君元年。是年十二月。考满。入为司宰副正。
景泰五年甲戌二月。还京。四月。改成均司艺。八月。升奉列大夫。出为星州教授官。公自居大学时。患风湿。后庐墓三年。常于苫块坐卧。病尤增。至是年大发。不能良行。欲得闲职以养疾。大臣知之。故有此除。十二月。升奉正大夫。
景泰六年乙亥。本朝 世祖惠庄王元年。是年六月。升中训大夫。十二月。辞职。居于密阳。
景泰七年丙子。公年六十八岁。是年二月。子宗硕登科。公自是月寝疾。三月初二日。卒于大洞里第正寝。孤子等以年荒家贫。不能从三月之制。十二月庚申。葬于粉底谷我外祖妣闵夫人茔西。从先志也。天顺三年己卯十月。以原从功臣。追赠中直大夫艺文馆直提学兼春秋馆记注官。十一月。宗硕与宗直。同日荣坟。因焚黄而告焉。
  呜呼。先公平生仕官。位不满德。年三十一出身之后。流落十三年。自参外至大夫凡二十八年。其间六为主簿。两为部令。为县监。三为教授官。校理,副正,司艺各一。所历皆当世常调之官。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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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蹭蹬。卒不得大有所为。以行其学。虽得专城为政。而利泽之及民者。止于一县而不能咸。且或与刀笔苞苴之辈。相先后焉。噫。天耶人耶。昔在官之日。每遇乡人。必语之曰。吾行且谢事。归凝川。以家事付儿曹。开三径。抚松菊。每于春时。从君等。带笭箵。拾蟹蛤。晚饭于洲渚。蟹蛤何曾飞且走耶。及闲居未二百日。而天夺其寿。有志未就。呜呼痛哉。天于先公。既靳于位。复靳于寿。孰谓天之信于人也。不肖孤尝以先公生辰五行。讯诸卜者。名于世者。皆云。寿哉寿哉。子之承颜戏䌽。不可限也。八旬以前。其金其石哉。不肖孤乃敢信此言。常若有所恃。见其亟衰。虽戚戚于中心。而亦不之疑。天之不信于人也久矣。孤之惑如是何也。呜呼痛哉。
先公师友第三
 黄喜(字惧夫。南原人。号庬村。谥翼成公。 世宗朝二十年为领议政。时称大平宰相。甲午年。以礼曹判书考试。)
 权遇(字仲虑。阳村之弟。号梅轩。官至艺文提学。甲午年。以礼曹左参议同考试。)
 李孟畇(牧隐之孙。甲午年。以成均大司成参试。)
 柳观(文化人。号夏亭。世宗时左议政。甲午年。以艺文大提学知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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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季良(字巨卿。号春亭公之从友也。久典文衡。卒谥文肃公。己亥年。以参赞议政府事同知举。)
 许稠(河阳人。 世宗时左议政。为法较若画一。己亥年。以礼曹判书同知举。又为殿试读卷官。)
 成概(昌宁人。己亥年。以艺文直提学参试。)
 朴訔(罗州人。佐命功臣。封锦川府院君。己亥年。以左议政为殿试读卷官。)
 朴冠(己亥年。以司宪执义参试。)
 金峙(同府人。官至金海府使。与迎凤里第比邻。己亥年。以知司谏参试。)
 金涉(己亥年。以直艺文参试。) 权照(己亥年。以礼曹正郎参试。)
 郑苯(郊隐之子。官至右议政。癸酉年。与皇甫仁之乱而死。己亥年。以礼曹佐郎参试。)
 元肃(原州人。己亥年。以知申事为读卷官。)
 
李随(己亥年。以左副代言为读卷官。) 郑招(己亥年。以左司谏为读卷官。)
 郑悛(草溪人。习仁之子。官至检校汉城府尹。己亥年。以礼曹参议为读卷官。)
 郑将(己亥年。以执义为读卷官。) 林载(同府人。仕为黄涧监务。公之族叔也。)
 吉再(海平人。高丽忠臣。本朝赠谏议大夫。号冶隐。善山之金乌山北仇弥里有田宅。盖先生教授之地。)
 赵庸(高丽恭让王时史官。本朝官至礼仪判书。谥文贞。尝谪居醴泉。教授不倦。赵末生,尹祥,裴桓,裴杠皆子弟。)
 尹祥(醴泉人。以乡贡登第。经学精深。诲人不倦。凡居国学十六年。累迁至艺文提学。满朝卿大夫。皆其门人。年七十八。退老于乡。学者云集。八十三而卒。)
  已上皆先公恩门及尝所受业学文者。其他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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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亦多有之。孤所不及闻知。故不能录也。
 曹尚治(昌宁人。官至集贤殿副提学。)
 成念祖(昌宁人。宽厚长者。历诸曹参判判书。三子。任。今为中枢府事。侃。集贤殿修撰。伣。今为右承旨。俱以文章鸣于世。)
 崔万理(和顺人。官至集贤殿副提学。)
 张厚。 曹允成(寿城人。成均直讲。)
 姜汝中。 罗得康。
 卢浩(公同府人。历诸州教授。)
 卞九祥(文肃公之宗侄。历诸州教授官。颇能诗。又性多畏惧时人谓之诗魔。)
 薛纬(官至成均司成。) 金滉(官至中枢院副使。)
 
赵瑞安(白川人。肃魏公胖之子。官至中枢院事。)
 李边(年过三十。始读书登第。性劲直无城府。精于汉学。专事大之事四十馀年。历官吏曹参判,工曹判书。以领中枢府事卒。享年八十五。)
 成自谅(尝知锦山郡事。)
 李师曾官至嘉善大夫江陵大都护府事(一作使)
 李孝礼(赠领议政文和之子。历知中枢院事。)
 安修己(累历诸曹郎官。庆尚道经历。)
 李伯瞻(官至金海府使。有诗名。)
 任从善(性宽厚。善集句诗。累历密阳府使,全罗道观察使,庆州府尹。)
 卞孝敬(历吏曹参判。) 朴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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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奖。 李先齐(历户曹参判。)
 吴允明。 金义生。
 梁凤来(居金海。累历监察密阳教授。)
 安鸿起(历灵山县监及成均主簿。)
 全浩。 吴孝文。
 崔孟河。 李坚基(星州人。亨斋先生之子。官至议政府左参赞。)
  右三十二人。先公己亥年文科同年也。录以榜次。先公居崔万理下张厚上。
 赵瑞康(肃魏公胖之子。尝为庆尚道观察使。)
 赵扬。 赵展。
 
安修己(见前榜。) 全浩(见前榜。)
 崔孝孙。 崔万理(见前榜。)
 河淳。 安铁山。
 李怡。 崔汝雨。
 裴宜度。
 朴以昌( 太宗朝谏臣安信之子。性刚亢。历诸曹参判。 文宗朝常奉表朝大明。还至平壤。闻朝廷以罪远问。自刃其胸而卒。)
 朴游艺。 赵寿山(平壤君狷之子。)
 韩洁(居龙宫。) 李恭全。
 禹傅。 洪柔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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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闲(星州人。后登第。父规及弟闰。三父子皆为谏官。士林美之。)
 全初。 李协。
 吴佺(宝城人。官至宠潭县令。) 李擢。
 闵丑。 张厚(见前榜。)
 韩惠。 皮孟韧。
 朱邵(后登第。尝知清道郡事。) 安汝止。
 金重羽。 朴言首。
 郑箴。 吴孝文(见前榜。)
 李元商。 林有梓。
 金汝谐。 李百(一作伯)(见前榜。)
 
李开(庆州人。) 赵介夫。
 林士寿。 梁宗汉。
 尹明殷(居咸阳。) 咸禹功(江陵人。兰溪先生傅霖之子。)
 郑汝(居灵山。尝为诸县教导。) 金斯中(己亥年中武举。官至知青松郡事。)
 李临。 金坤。
 陈华(尝为开宁县监。) 郑孝温。
 金义孙。 郑回。
 李荣门。 潘帝赉(尝为漆原县监。)
 庄淑(衿川吏也。后登第为成均直讲。) 边起宗。
 闵慎之。 裴宜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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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自纲。 罗复初。
 金继学(尝为开宁县监。子端陈登第。官至知承文院事。)
 成自佐(尝为昌宁教导。) 郑之夏。
 郑瑜。 石奋。
 康慎(信川人。自其先世居善山。后登第为 世子弼善。早卒。)
 禹疏河。 申责。
 李安土。 李复初。
 郑维。 郑良孙。
 卞孝敬(见前榜。) 梁凤舞。
 郭保民(居陜川冶炉县。尝为诸县教导。)
 
朴崇质。 金铉。
 高献。 姜耋。
 杨澹。 徐伸。
 崔游。 金蟾。
 崔淑溪。 崔泾。
 印士恒。 韩陟。
 李莘。 朴耋。
 许董老。 郑韶(居晋州。)
 李活(后登第。累迁司谏。) 赵白圭。
 金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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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君举(后改伯林。居三嘉县。老犹求举。终不第。尝知所山郡事。)
 成念祖(见前榜。) 黄鋋。
 郑孝孙。 禹仁熟(礼安人。官至检汉城府尹。)
  右九十九人。先公甲午生员同年也。公居崔孝孙下崔万理上。己亥年。再为同年者凡九人。
 李仁孙(遁村之孙。官至议政府右议政。生员时与公同齐。)
 李承孙(官至议政府左参赞。生员时与公同齐。)
 李宗俭(官至佥知中讴院事。)
 蒋敦义(居善山。与公同游学。庚子科及第。后为安阴县监。其父天瑞有诗名。)
 黄郁(与公同游乡校。后中司马试不第。)
 
朴胤(公之表兄。庚子年。恩赐出身。尝为司酝主簿。)
 田秱生(与公正录同官。官至庆州府尹。尝于承文院。宗直得为下官。尝谓余曰。君之先子。有蕴不大施。君必藉以贵显矣。)
 金彭老(公之宗侄。少与同学。中司马试不第。仕至义兴县监。)
 李永耇(居文义。历官佥知中枢院事,清州牧使。)
 安质(公书筵同官。后密阳府使。迁同副承旨卒。)
 裴楸(世宗时登第。尝知大丘郡事。)
 金末(精于经学。与尹公祥,金公泮同在成均。于经旨颇有异同。不相上下。 世祖朝。官至判中枢府事。)
 金钩(为人醇谨。精通经史。尹公祥悬车后。继长成均馆。训诲不倦。时人以为博闻过之。卒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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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金泮(江西人。受业于阳村。历官至成均司成。尝奉使朝明。赋画鱼诗云。潜见形虽异。飞腾志则同。若为烧断尾。攀附在天龙。中朝人目为烧断尾先生。后归老江西。朝夕亦不给。穷困卒。)
 郭居完(公同官于成均馆。)
 李孟专(世居善山。累官至司谏院正言。昭格署令。中年不乐仕。退居乡里。与物无竞。今年已九十。夫人金氏亦八十六。皆无恙。)
 金孟智(历诸州教授官。) 权铢(历诸州教授官。)
 韩卷(为人不羁。有文武材。历台谏。晚为所山郡事。乘舟钓鱼溺死。)
 辛永孙(尝为黄海道观察使。)
 郑穰(晋州人。善书楷行。官至顺兴都护府使。先公谓为知心之友。)
 
李甫钦(永川人。有文章。能吏治。性俭率。虽衣垢弊不耻也。尝守顺兴。为锦城君瑜所胁谋乱。未及驰启而事觉。流博川。竟诛之。)
 赵峿(为人清苦。老而不渝。官至同知中枢院事。)
 牟恂(晋州人。与公同场屋。后登第。历议政府舍人。知陜川郡事卒。)
 郑之澹(金公峙之婿。丁酉科壮元。官至安东大都护府使。)
 河吉之(尝为成均主簿。)
 崔渊(居金海。公之高灵交代也。累历大丘,昆阳,兴海三郡。至成均司成。)
 权衡(居金海。事父母至孝。累历成均司成,司宪执义。退居乡里。)
 河澹(晋州人。居善山。与公比邻。尝知青松郡事。子纬地。)
 赵季砰(尝为尚州判官,南原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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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始生(密阳人。与公同庚同闬。尝历广罗二州牧使。以检工曹参判卒。)
 金熙(公之表兄。己亥中武举。至诸卫司直。)
 吴钦老(公少同游学。中司马试。后官至广州判官。事亲以孝闻。)
 金允寿(同府人。与弟允集,允德。皆以武材称。允寿累历庆尚左右道节制处置等使。)
 郑自英(公之正录同官。精于经书。先得旨趣。则虽知纠缪。守之不变。世以执拗称之。尝为大。学之职。官至知中枢,同知 经筵而卒)
  右三十五人。先公僚友。乡党亲戚。常所来往者也。公之所交游。非止此也。然欲尽著则不胜其烦。然特录其尤者。
  呜呼。先公平生师友。皆一世豪杰。有以相业称。有以节义称。有以经术称。有以文章称。有以政事称。高者。处钧衡列台阁。下者。列州郡掌教学。其居田里者。亦不失为善士。其德行事业。累累可述焉。先公少而问学也。师长咸以远大期之。长而筮仕也。侪辈咸服其信义。一衼折辱。媢嫉者盈朝。然身穷而行益励。位卑而道愈尊。卒以忠孝全德。遗我后人。呜呼。孰谓其有愧于师友者耶。(右谱图,纪年,师友姓氏等录。戊寅年所已撰述。而今庚子年。更加考定。事业及祭仪。则皆仍戊寅之旧云。)
佔毕斋集彝尊录
 佔毕斋集彝尊录下(子通训大夫前善山都护府使宗直撰)
  
佔毕斋集彝尊录 第 464H 页
先公事业第四
  呜呼。先公平日德行事业。可纪者甚众。孤宗直何敢为人称道。以孤而扬先善。其谁取信哉。然先公仕诸朝皆冗官。太史氏不得书其行事。又且含章蕴美。不自表襮。人无得窥其涯际者。有以坐膝承颜。一嚬一笑。亲濡染于耳目。不遗锱铢者。孰孤若也。患未取信于人而不著之。是先公之美。终不昭于世也。孤是以大惧焉。窃以为孤纪先公之实而已。信不信于人。何有。遂揽涕而纪之。以遗后之为子孙者。
先公为人。慈祥而恻怛。端方而简直。动静语默。皆律以规矩。奉亲以孝。居乡以弟。守官以廉。听讼以情。交朋友以信。遇妻孥以慈。然器度简易恬澹。不屑屑于事为之末。人或以为迂阔。而大节则确然不少屈挠。处世六十馀年。无一行有欠缺者。然而天资耿介。不能随俗俯仰。故爵位不大显于时。卒不得有所施设。可胜痛哉。
先公好学。出于天性。九岁。始读书。进士公尝口授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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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文。公少懈出嬉戏。进士公以楚警之。公泣掷其册于迎凤里街林中。去之返顾。见其册迎风翩翩。公惜之。遽还携以归。司宰公时尚无恙。抚公背曰。吾儿当业儒者也。及年十二三。乡先生吉公再。以尝仕高丽。辞禄于本朝。累徵不起。卜筑金乌山下。教授子弟。童丱云集。其教自洒扫应对之节。以至蹈舞咏歌。不使之躐等。公亦往受业焉。及十五六。隶于乡校。时承前朝馀风。学校虽设。朋徒相视怠弛。日以嬉游为事。三四聚首。则亵言狂笑纷如也。先公必就屏处。端坐诵书。穷日不辍。人皆敬惮之。自是。笃志经传。求濂洛考亭之学。上溯孔孟之源。凡肯綮盘错。覃精极虑。必表里通透而后过。纡馀以就之。博约以成之。然犹曰吾学未也。吾当求诸四方。闻尹公祥守黄涧县。徒步往受易。穷探阴阳变化之数。原始要终之说。尹公知公志之锐。为尽其奥。由是。公之易学大明。以之为业经。甲午年。中司马试。升大学。馆中豪杰。皆愿同经。既受于长官。退必推公为之辨析论难。匝坐迫听之。如恐不及。斋中诸事。虽正录。必与公谋议然后敢行。以气槩经术为群儒唱。如是五六年。士林称扬者。必曰善山人金某也。盖善山素称俗尚文学。欲以公为地望
佔毕斋集彝尊录 第 465H 页
也。
先公著述。简洁精致。其措辞命意。一字不苟。在岭南为一道冠。入京师为太学冠。赵公庸时为大司成。于文章慎许可。尝睹公易贲彖辞义。叹赏不置。擢第一。三馆争传写。贴诸壁吟诵之。道遇先公。则必前揖曰。君之易义。乃能至是耶。
丙申年。先公自大学归觐。在善山。朴参判以昌。时为举子。欲赴明年乡试。到岭南见先公。惊语人曰。予意乡举无人。故来求荐首耳。不料金某在也。即还京。戊戌年。 世宗受内禅。明年令四方贡士。公擢安东乡试第二人。赴京。曹提学尚治榜下。中丙科第一人。曹公尝语人云。策殿庭日。他人无足畏。惟畏金某而已。曹公子变隆为庆尚道都事时。道是语。余闻诸金山客馆云。
人问卞文肃公。今世名为儒者孰优。文肃曰。他则吾不知也。若金某足为佳士。永乐中。本朝 世宗命选中朝制举人。将请天子遣之。宰相以先公及三四名应之。既而事寝。不果行。其名重如此。金期叟于癸酉年冬。过余于开宁。亦曰。闻之郑领议政麟趾云。
先公前娶韩氏。善山东场人韩变之女也。初。采女使自大明来。采及乡村百姓之家。州里骚然。变虑其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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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时。官府出入之难。日来恳于司宰公。请奉公以婚。庶几免搜括。司宰公时既老。有慈心。怜其意。阴许之。公未冠。诳以他事。沐而束发。公泣不知所为。不备六礼而如其家。其家素无分制。又妇道不修。岁戊戌。我王父进士公。以事入府庭。适有称申云庆者。与韩变争讼于官。指斥变不可与吾同分。仍勘验其文券。王父惭恧而还。即强公为书出韩氏令归其宗。岁辛丑。公以成均学录。选试史官居首。变季婿金宙。诬以登第后擅弃糟糠。嗾星州牧使李敢作飞语。闻于春秋馆。竟未拜。岁癸卯。金宙在都下。以医药出入卿大夫家。得售其奸计。招韩变讼于宪司。宪司▦讯我进士公及申云庆。颇得申理。台官有主其议者弥缝之。劾以妄称出妻为庶孽。公不能自明。遂得罪而罢。南还。搆草堂于凝川西村。放情丘壑。采山钓水。惟意所如。自号江湖散人。乡里歆其风致。
正统初。以诸公荐。召还京。复入成均。累迁内资主簿。上谕宰相举经明行修堪为师儒者。别置录。先公与赵壮元注俱在首荐。即以公为世子右正字。时司谏朴仲林。其姊为夫所逐。愤然切齿。移怒于公及赵。疏论某与某。前日皆以弃糟糠之妻获罪者。不宜辅导
佔毕斋集彝尊录 第 466H 页
东宫。 世宗曰。当去之妇。虽糟糠。岂不可去。今朝中岂少出妻者。何独罪斯人乎。朴终不置。故公落正字。遂与赵同为成均注簿。未几。出为善山教授官。
先公天性至孝。凡家居事亲。皆从事小学书。岁辛亥。丁考妣忧。哀毁过礼。勺水不入口。既敛而殡。惟歠粥饮浆。塴于凤严山。仍庐茔侧。寒暑一褐一屦。身不脱绖带。寝苫枕木。蔬粝以食。而终始不少懈。凤严距生松里第仅十里。三年不一到门。若朔望节日之奠。则我母夫人往于山。惟于位相见耳。时俗有丧。则归依浮屠法。若奔波然。虽号儒家。亦不免焉。公独确然。敛袭虞祔练祥。按朱子礼而节行之。语人则必曰。吾非敢自异乎俗。先正吉谏议,金府使之教也。乡之士君子。见其哀有过而礼无逾。翕然叹服。
先公优于吏事。未仕时。乡先生金府使峙。尝晓公以吏读曰。此虽学者有所不屑。然他日居官守职。舍是无以为也。故公凡词讼裁决。一遵国家成宪。然必以不戾人情为务。当其详审曲直。辨别毫釐。初若不决。及其提要领。一言便足人心。岁月计之则有馀矣。
先公两为县监。必叹曰。有土地有人民。是亦可以行吾学也。不求赫赫名。专以革污俗兴六行为首务。其
佔毕斋集彝尊录 第 466L 页
劝农桑也。则每春夏。寡驺从。躬出入阡陌。巡视堤堰。民乏种者贷之。乏食者赒之。勤者慰而惰者惩。栽桑于官之隙地。令民来取种焉。在开宁。筑炭洞,谷松,松林三陂。溉田几七八百顷。民多赖其利。其救荒也。必急于风火。时守令等怕于那 (一作挪)移之律。义仓告罄。则坐视饿殍而不知救。先公曰。昔韩韶活沟壑之民。欲含笑入地。汲黯矫制发仓。而无辞于罪。苟存心于民。何惧于法。尽发军须。以赈给之。民澸 (一作感)其惠。秋熟。不烦鞭朴 (一作扑)悉偿之。又拣勤厚人。持饘粥候于道路。见癃疾者。辄施之。以故如乙丑丙寅之歉。阖境全活。民无捐瘠。亦无荒田矣。其修学校也。于两县大理孔子庙。华以髹柒。栗主率不中式。悉改制之。命子宗直题位号。牺樽簠簋。倚卓铏坫。无不精完。非有大故。必亲诣释奠。手为之勘其仪轨。前官凡奠需。临时备办。率代以他物。公必预畜之。至菱芡脯醢。罔有阙。诸生饮嘏酒醪肴蔌。官自供备。令极欢而罢。遂以为例。每听事之隙。轮进二人讲课。一月三试以文。而随以赏罚。先是。两县无以文登试者。自公兴学以后。高灵若朴霖威,开宁若崔汉。皆得试司马。累榜不绝。其备盗也。申明邻保之法。穷里僻村。皆设捕盗关。一家被盗。则惩其监
佔毕斋集彝尊录 第 467H 页
考及守卒。以故。盗入境。未信宿而辄为所擒。开宁时。善山贼酋三人。根据月波院。伺行人至。攘其财而醢其肉。若木贼酋二人。横行海平仁同之间。皆积累岁月。朋徒甚众。自善山移系于县。公发吏卒。追捕其党与。荡其窟穴。皆掠杀之。县西境有注藏者。睚眦颇横。或有锱铢小嫌。辄焚人室庐。掠人牛马。故人莫敢谁何。又捕而戮之。由是。洛江东西十馀州。皆被其赐。至今无盗警。其驭吏胥也。作为约束。恩威并济。虽簿书之细微。明于检覈。故吏不敢售其奸。号为清水白石。年例贡献。官可自备者。不征于民。老疾孤幼。皆有惠养。宾客之过。俱饶刍谷。失时不嫁者。为给资装。令醮之。以至治官府除道路。严厉禁赛社稷。虑周而务张。不事虚文。故两县皆最。民至今思慕焉。
甲子年星州乡试。先公为考试官。晋州人有冒他姓名而入场者。即搜索黜之。他试冒滥人。彰露于国试。逮劾诸道。有举子以先公事白之。问官皆叹公之奉法云。朝廷分遣义禁府百户。拿致诸道试官于京师。或罢职。或配卒。独庆尚左道帖然。同为试僚者皆来谢曰。吾辈之免。先生之赐也。
先公在礼宾。尝于内宴。有一宦者。失其姓名。以承传
佔毕斋集彝尊录 第 467L 页
旨。势方薰灼。食雉炙有血点。使招判事欲廷辱之。判事适便旋不在。公代之入。不为之礼。宦者立让曰。进御之炙。不熟何也。公亦立而谢曰。进御之炙。非本寺所供。君其问诸其司。宦者色勃然。少选。判事来。匍匐免冠而谢曰。死罪死罪。宦者色遽解云。判事何不早来。而代以强项之儒生乎。
伽倻川产银鱼。星州人托以进上。公然来捕于高灵境上。勒令村民。备炊爨给鸡蔬。岁以为常。前官率依阿不能禁。先公至则曰。是岂强凌弱之时耶。吾县虽小。安能俛首下心。自取卑辱于同时守令哉。遣人夺网罟而鞭渔师。驱令出境。星牧河耿理诉监司云。进奉将阙矣。监司移关于公云。无禁。先公曰。先王画界分彊。俾贡其地之所产。星与弊邑。俱进银鱼。以各有伽倻川也。川出星镇伽倻山。三十里许至县境。又二十里入大江。是则星据产鱼之水三十馀里。弊邑但有三分之二也。自捕其地。足充进奉矣。今乃敢逞其凭陵侵渔之术。是不有国宪也。是不有小人也。宁解印归乡里。不奉关旨。往复不已而不屈。监司亦不能强。河公于是乎遣人谢罪焉。
高灵岁贡白砂器。工人用功。甚卤莽。故器多若窳。官
佔毕斋集彝尊录 第 468H 页
被诘责。先公至。召语工人曰。昔舜陶河滨。胡公利器用而封之陈。是岂可少哉。若等祖孙。世守其业。何卤莽如是。若等妻子。皆知造饼饵。筛之数重。则米屑精洁。抚按良久。则脉理腻滑。其用工与此何殊。遂教其下九筛之法。精致鲜洁。居广州南原之右。先是。每进献。二邑之工受赏。县工多得罪。今县工得赏。而二邑之工。反受谴。至今赖之。
戊辰年。 世宗欲改定八道田品。差大臣为巡察使。敬差官凡七十馀员。先试全罗道。先公以校书校理。亦与焉。分巡南原,长兴,玉果,顺天等地。敬差人人希巡察使旨。争冒其品第。民或有遮道啼呼者。先公曰。朝廷不可欺。然民亦岂可负耶。询之父老。参以己见。肥膏瘠埆。从其色性。折衷而为之品。民大喜。有持鸡酒劳从者。辄禁之不受。其土人遇余。则必称道感德焉。今 上在潜邸。尝为田制提调。及即位。例赐原从功臣号。
世宗下教问中外官吏以贡法踏验便否。先公在高灵。即上书。其大略。以为贡法。万世之通行。踏验。一时之权宜。与其行一时权宜之术。曷若行万世通行之法乎。贡法本非不善。臣恐用之不善也。以今之制言
佔毕斋集彝尊录 第 468L 页
之。上中田之结卜多。下田之结卜少。上田一结之税二十斗。中田十八斗。下田十六斗。已骎骎乎后世什取其二也。至于因水旱风雹之灾。而伤损者必须连伏十结。乃去其税。数口之家。其所耕过数结者盖寡。谓之未满十结而必取盈焉。产没税存。斯民竟何食以聊生。自作贡以来。岁入公家之数。已倍蓰踏验之日。踏验。虽曰乐岁。收租至八九分。凶年则至一二分。故民不惮奔走之劳。供亿之费。尚思随损给损之恩而不忘之矣。臣愿以周制之尺。改量水田旱田。不使上中之结卜为多。下田之结卜为少。当如夏后氏分九等之品。俾为多少之错出。且令上田一结之税。减旧之半。而上征十斗。中下之税。以是为差。立为常制。于可常之中如有天灾。果可损而损之。果可免而免之。则田制于是乎正。赋敛于是乎平。公不至于匮。私不至于病。几乎三代什一之法。前日欲复踏验者。皆应心于贡法可以行之万世而无弊。若夫踏验之弊。虽更仆。殆未可终焉。朝廷虽仍贡法。而改量减税之说。不见录云。
文宗朝。复上疏云。昔命七十员于全罗道。改正田品。其间膏粱子弟十之九焉。以不素讲明之人。一日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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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于原野。膏瘠不相冒者▦矣。故全罗之民。至今嗷嗷。怨气满腹。臣谓今日朝士。为明日外补。今日外补。为明日朝士。何不信外补。而尽信朝士为敬差官。何其纷纷不惮烦乎。臣再为守令。未二年。境内土地。其色性膏瘠。虽一尺一寸。尽知之矣。愿自今勿遣朝士。令各邑守令。每当劝课之时。巡视畎亩。定其等第以报监司。监司报户曹。户曹具由以闻。于是。选朝中老成知田亩之事者。道各一员。以检其实。遂为永制。守令依阿于国于民者。皆绳以法。如是则不数年。田制庶见其得中也。鲁山朝。亦以此上奏。今 上始命守令赴任满三年者为之。盖自公言发也。
在开宁。遭 世宗丧。与今奉常少尹崔公士老。遇诸涂。相持而哭。甚哀曰。所天崩矣。皆失声而止。服衰绖。向阙哀临。罄其至情。又遭 文宗丧。悲泣尤切曰。嗟嗟乎嗣君。观者为之感动。尝患疾不嗛。余辈暨邑人识者。援礼欲进肉汁。拒之甚怒。卒哭后犹未进。闻朝廷赐群臣宴。始进之。时有自京来者云。有一宰相过市。醉殽之皆肉片也。诸郡守令。外虽矫饰。入屏则无不餐。公自 昭宪王后至 两宗持服。终始如一云。
先公为县时。邑人有馈节果者。受之曰。拒之则是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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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且若酒食财贿。诚不可受。至若菰果。乃节物也。以吾为地主。故礼遗以欲其尝尔。彼岂以一菰果。干利于我。我岂以一菰果。轻重吾政哉。
四时改火。守令视为具文。先公曰。此乃先王所以裁成辅相之一事。且火之久者。其气薰为疫疠。爱民者所当急也。每候至。令钻木于厅事前。因各里正长。衙日班给。令布民户。
先公友爱笃至。有妹适奇氏早寡。前妻子尚廉。谋专据家财。颇无礼敬。奇夫人诣京讼之。尚廉啖婢仆协谋。构流言以危之。奇夫人被系于狱。先公闻之。即促装如京。朝夕身自诉冤于宪司。无几微厌倦之色。台官叹其行人所难。果以诬诈。尚廉与婢仆。轘诸都市。奇夫人之孤允谦允明。抚视之如子。勉令入仕。奇夫人居开宁家贫。有女不能嫁。先公具幄帟牢酒。归之士族。又令诸里括壮而未嫁者。给装使嫁之。凡邑中有丧葬若婚姻。必亲为之吊庆焉。县距善山才二十里。故籍同乡之义。多来丐乞者。必语之曰。浚民膏血。以市私恩。吾不愿也。君等悯吾俾免罪戾。苟以婚葬来请。则无不与之。
进士公晚年有嬖。与俞夫人稍不协。夫人天性。柔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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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静。然颇亦自伤。公每调护之。道引其欢心。然竟以忧殁。故公常痛惜之。终身不畜妾侍。我季父自幼好色。尝眷善山娼妓。置妻孥于嘉树县。流浪不顾。公屡贻书切责之。相见则反覆譬喻以不忝所生。涕泣以道之。在高灵。奉书善山府使云。民有弟不肖。不畜其妻子。愿仁慈遣还嘉树。使访其家。府使械送之。道经高灵求入见。先公拒之曰。汝不顾先训。不听兄言。以至于此。见汝奚为。以酒食遗之出境。季父惭赧。卒之夫妇如初。
乙亥十二月。醮季女。语孤等曰。吾爵至三品。昏嫁已毕。吾事了矣。速草辞职状来。遂闲居密阳。澹然不营赀产。谢事未数月而食不足。称贷于官仓。凡邻里宴集。释奠饮嘏。主人为邀。则必乘竹舆而赴之。乡中皆称达尊。
先公才高志远。始以高第出身。锐于功名。不承藉于人。自披韩变污蔑以来。卷而怀之。恬于进取。若将终身。 世宗虽召用之。犹试下僚。朝夕屡匮。泊如也。性又不喜干谒。权势之门。望而避之。同年若李判书坚基。赵代言瑞康。李参判边。卞参议孝敬。成判书念祖。相继执权。而未尝往候于门墙。亦未尝音耗相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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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故除参官之后。所历皆卑冗。而立朝未一年。辄复出外。公则不以介怀。小心奉公。夙夜谨慎而已。
先公天性忠厚。不为崖异。非有大好恶之事。喜怒不形于色。接人待物。不大亵狎。而坦夷简当。无所嫌疑。人见其温温然终日愈敬。犯之而不校。虽乡里小人在坐。亦不假以辞色。故人人爱敬之。
先公平居。虽无宾客。头不脱冠縰。腰不脱鞶带。足不脱袜。每清晨而起盥濯。衣服冠而端坐。虽妻子奴婢。不见其惰慢之容。至易箦如是。凡衣服鞍具。不贵鲜丽。只要俭素坚致而已。为县时。辔络及鞯系俱绝。典吏得皮纽以续之。先公怒鞭之。令代以麻绳。
先公乐成人之美。开宁有民徐文者。遭母丧。庐墓三年。其父先母死已三十馀年。悼其时身稚未能持服。移父骸骨。合瘗母茔。又居三年。公以为慎终追远。为士者尚或未尽。文以陇亩之人而如是焉。其哭踊奠享之节。未免于径情直行。而其至性有可嘉也。即具报于监司。监司云。文虽如是。无特异之感应。不可以闻诸朝。先公叹曰。必待孟宗,王祥而后为孝子。则今之世。又焉有孝子乎。乃复其户。
先公为县时。境内若有水旱风雹虫蝗之灾。必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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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无以吏之失政乎。令厨人减膳。躬自虑囚。小罪则尽赦之。日月之食。戒饬吏民。伐鼓陈币。身自素服。捧笏立于庭。苏复而后已。庚午年。在开宁。自四月至六月不雨。更三日不得雨。则岁将大荒。先公按宋朝画龙祈雨之法。诣长浦挂龙坛上。斋之日。小雨。既祭。自眛爽大雨。三日不止。民颂曰。吾官守祉。甘澍翕至。粒我蒸民。吾官之赐。宗直遂有喜雨志。
初赴高灵。阅军须。缩三千馀斛。先公曰。若申闻于朝。前官当陷赃罪。吾何忍为。吾若大满间不殿。则虽不横敛于民。何有于数千。即解由遣之。自是。缩节衙廪。裁减冗费。臧获皆食以蔬粝。讫五年得充其数。其不欲危人如此。
先公诲人不倦。虽愚騃扑范者。必谆谆叩两端。令开悟而后已。教童蒙。先入之小学。使之从事爱亲敬长隆师亲友之间。以涵养其本源。然后许就他书。故其教不烦槚楚而人乐于学。居庐凤严。乡人争致其子弟。结书斋于庐侧。先公朝夕奠后读礼罢。为之讲课。每遇事生送死之处。辄呜咽涕泣。授业者为之感怆。及三年皆成材焉。三为外教授官。五为成均长官。薰陶一世人材。以科第为朝廷闻人者颇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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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公平生不是佛。以辟距为己任。尝教人云。佛家所谓阎罗王者。苟有之。杀人父母。其暴已甚。为其子者。所当决黄泉而求报其雠。不得则刻其像立诸庭。出入射之。以终其身。可也。今世俗无知。非徒不以为雠。必盛其斋供以啖之。是何义耶。且所谓放光与舍利。尤吾所不信。蛇有夜光。蚌含珠。雌牛腹有黄。麝带香脐。蜥蜴吐气成晕。海蜃能状楼台。此皆物之妖也。然夜光明珠牛黄麝脐。人得而售之。则获重利矣。今放光与舍利。亦人之妖也。其何裨于生民及国家乎。设使焚盗贼数十人。其中必有斯妖者。何独童行者哉。虽老释自谓精进者。皆辞塞。前后上书。必以斥黜释道。为正人心之大端。此孤等亦有所赖以不惑者也。教余辈为学不可躐等。初授童蒙须知,幼学字说,正俗篇。皆背诵然后令入小学。次孝经。次大学。次语孟。次中庸。次诗。次书。次春秋。次易。次礼记。然后令读通鉴及诸史百家。任其所之。至于学射。亦不禁。尝曰。弓矢。卫身之物。不可不闲习。况古之人以此观德。非博奕比也。劝之书字。则曰。书。心画也。模楷必端正。草及篆。亦须要精熟。劝之握算。则曰。日用事物。非此。未易究其数。位置不可以倾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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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曰。为人子者。不可不读礼记。平时不讲求丧祭节文。至于仓卒。率茫然无所知。以是。沦于佛法。惑于巫觋。世之人失慎终追远之义者。每坐此也。
高灵时。尝于暑月坐厅事。词讼就简。余与仲受易。先公于案上。亲揲蓍布卦以教之。
尝训余辈以读书之法曰。读书。勿粗心大胆。容易放过。须仔细看破。虽置文句做得不着力处。要把玩。莫是有别意存。无可疑然后读过。可也。又曰。读书勿谓古人糟粕。务要体认自家分内事。穷而行己。达而治人。一切以圣贤为法。
又一日。从容语曰。汝曹不可不读庸学或问。余率尔对曰。唯。或问于著述。亦有助焉。今世名儒如成应教辈文章。皆熟读此书所得。先公作色曰。尔欲以标窃文句为哉。孤赧然久之乃已。
戊辰夏。余独侍侧在京师。一日。自南学退食。召余曰。闻大学中试理学策题。汝亦述否。对曰。未融会贯通。难于措辞也。曰。始以汝为可教。吾望绝矣。余汗出洽背。自后。从事性理之学。且无题不述。往往于侪辈中。暴得过情之誉。玆可耻也。
先公尝言。世人以予为拙。安知拙诚吾身之大宝。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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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乐受。汝亦吾儿。观汝所性。亦必以拙闻者也。无辞马。
乙亥夏。与金南海允德。遇于清道公馆夜话。公云。予昔在高灵。金宗瑞时以都巡察使入县。召余对食。金指案上白砂器曰。贵县砂器。甚善甚善。言至再三。予实未了其欲之也。只唯而退。后金在京师。屡对人诮予之拙。冀予闻之。
尝训孤辈。闻人过恶。如闻父母之名。耳可得闻。口不得言。汝曹当以伏波之戒。书诸绅。终身省之。人有言人之过及议国家事。初虽同座。当避之。
一日休告。宗直自成均退。昏定。公问曰。馆中有何事。对曰。闻兵判安崇善。以受人赂。逮系义禁府。公愀然曰。安公受赂虽鄙。然情状未白。且君子也。宰相也。汝童子。何故斥其名乎。非敬长之道也。吾不愿闻。
先公娶子嫁女。必问其世族与否。家训之有无。媒妁已定。则离间之言。不能入也。初宗直聘于曹门。三年未奠雁。人有以曹门之贫为辞者云。少郎虽非曹门。岂终鳏者乎。盍改卜他家。先公辄斥之曰。古人有言。昏娶而论财。夷虏之道。吾子与吾妇若好合。则今日之频贱。安知为明日之富贵乎。况纳采已久。虽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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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吾子即曹之婿。曹女即吾之妇。何忍中华。虽我母夫人切请之。亦不听。癸酉冬。乃醮焉。
先公经学既富。故为文章亦典雅。表笺尤其所长。为县时。监司所进即位受顾命。纳王后。封世子。诞辰正朝冬至贺笺。令各郡文科守令及教授官制送。择善者。送诣阙。先公所制。多进御者。壬申年上王即位贺笺。尤人所爱诵者。为诗工于下字。触兴则为之。不强为也。自少时所著述。不为不多。然旋作旋弃。不畜一纸。宗直谨录所闻见者若干首。载在别集。
先公以学录置散闲居。李公顺蒙镇山达浦。金公乙辛镇釜山浦。曹公备衡镇蛤浦。相继卑礼以邀致。凡军中书奏,正至,诞日贺表笺及朋友往来简牍酬答。皆委之。无不立就。与赞军谋。多合事机。众人皆自以为不及。三公皆敬重为上宾焉。
先公祭仪第五
先公于奉宗庙。曲致其诚敬。每朝夕拈香拜跽。出告反面若平生。凡国家大事及水火盗贼。子姓亲戚婚娶生亡。加官降级。必以告。祭祀以朱文公礼为本。而笾豆之数。祝版之文用伊川。节日时食仿韩魏公。盂兰斋。则常恨韩公亦为流俗所陷也。虽逐录迁徙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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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之际。仪物有加而无减。在道路。必载主于竹轿而自随。每叹曰。吾不与祭。如不祭。虽晚年。亦扶腋而承事。
先公于祭祀仪物。各有品节。四仲之享。笾豆四重。第一行。或油果或树木之实凡四器。次行。脯醢薨鱐菹菜凡五器。又次行。饼面炙肝鱼肉凡五器。最前行。饭盏酱醋羹泡凡五器。菜蔬脯醢鱼肉。必备水陆之品。忌日及节日之奠。行与数同。而第一行如生时。代以生菜淹菜煮菜。第三行鱼肉。不以生而皆聂切之。令调烹饪以荐之。朔望之参。果肉菜各一器。若得珍味并陈之。惟一献耳。荐时食荐新。则用朔望之仪。凡所羞馔具。务令精洁。戒饬膳人。虽果实之奇零。鱼肉之片段。不祭。不得与儿童猫犬食。凡祭。尤慎于斋戒。前期三日。沐浴。散斋二日。致斋一日。替亵衣居别寝。外物不接于耳目。俨若承祭时。吉祭则衣用朝服。忌祭则着白纻凉衫黪巾素靴也。助祭人及执烹饪者。前三日。令沐浴。毋有触犯。致斋之日。洒扫厅堂。溉濯釜鼎。必亲莅之。
祭之前夕。召执事人。命曰。设尔屏筵帷帐灯烛。具尔香卓汤炉盏注。鸡初鸣。盛服立于庭。祝出神主于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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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帘由阼阶升。省之。退复位再拜。执事人陈馔毕。盥洗。升就曾祖考妣前。炷香灌酒于茅沙。俛伏兴。次就祖考妣位。如之。次就考妣位。亦如之。退复位再拜。升就曾祖位前跪。执事一人。奉注跪于右。一人奉盏跪于左。取注斟于盏。受盏祭之。授执事使奠于卓上。俛伏。祝读祝文。兴就祖考妣位。考妣位亦如之。退复位再拜。亚献终献。皆如上仪讫。升就曾祖考妣位。插匙于饭。安箸于羹。和酱醋奠饭羹之间。执注就斟于盏。俛伏兴。就祖考妣。考妣位亦如之。退复位再拜。訚门侑食一食顷。三噫启门。就阼阶上受嘏位跪。祝斟酒奉炙跪进之。受爵卒饮。俛伏兴。退复位再拜。执事彻馔。辞神再拜。祝纳主于龛。执事又陈祔位及诸当祀神主。复祭如上仪。但尊者亲献之。卑者令孤等分献之毕。归燕寝易服。是日。邀邻里亲戚。备所彻诸羞。共饮之。至欢洽而罢。忌日则无馂受嘏之仪。以素服居别寝。以竟其日云。
祝版云。维正统元年岁次丙辰正月朔某甲初二日某甲。孝曾孙务功郎成均博士某。敢昭告于显曾祖考宣德郎良酝令府君神主。显曾祖妣辛氏夫人神主。(忌日则但称考位。)伏以气序流易。时维仲春。(忌日则云讳日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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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感时。不胜永慕。(祖妣位同。考妣则云追感日增。昊天罔极。)谨以菲仪。式陈时事。(忌日则云明荐。)尚飨。(忌日则云以显曾祖妣某氏夫人神主配尚餐。)节祭则无祝版。但告云。玆当某节日。祗荐节事。尚享。朔望则云。玆当某年某月朔日。(望则称望日。)敢伸虔告。
凡祭。亚献则我母夫人。终献则以子弟甥侄中居班首者为之。我母夫人奉祭祀。深体先公之志。必诚必信。罔或少怠。实笾豆。调烹饪。鼏酒浆等事。必亲执之。初犹与祭。后虑婢仆执馔者。有不谨以致不洁。故居中监进馔。至祭讫云。
先公为继祖之宗。不得祭曾祖。然大宗之家。良酝府君已亲尽遆迁。故先公得以祭之。尝恨大宗不详究其制。当遆迁时。不以良酝神主传于己。更造新主。亦无旧文。故但以纸书某府君神主。安于西一龛。
先公外祖妣宋氏无子。少尹公继室虽有子。以宋氏为出妻。不祔其祠堂。我外祖考妣。亦无承祀者。故每遇其忌日及祠堂四仲节日之祭。则依旁亲例。祠堂祭彻后。别于正寝。用纸钱标位号。具馔亲祭之。未尝不敬也。
墓祭从世俗。以元正,端午,仲秋。前期四五日。卜日上墓。率子弟绕茔域三匝。芟薙草木。祭毕。盘桓眺望。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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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求而不得。至暮乃归。当其日。祭于祠堂。如四仲仪。其他俗所尚名日若上元,重三,流头,荐七,重九,冬至。亦祭祠堂。如朔望仪。时食则上元粘饭。重三青蒿饼。端午麦面。流头馒头。(俗名霜华之类。)必陈于他馔之右。
先公在开宁凤严及下松所才。皆距县治才二十馀里。于元正端午中秋。非有大务。必亲诣。令善山干家之奴。具酒食陈于墓。自县罢衙诣之。驺骑甚都。先祭下松所才。次凤严。或时府使亦来会。乡里宾朋毕集。祭毕。供帐于山下。欢饮而罢。辞墓还县。动以昏黑。候人抬炬前导若火城。村中争出观称道曰。太守上冢还矣。
宰县时。凡祭牺牲粢盛醴斋。必令礼腆。尝曰。吾居家未尝不备物。且昔两亲无恙时。家贫禄未厚。色养有阙。至今畜子路负米之痛。小偿此痛者。惟祭祀而已。今蒙恩为专城之主。壤地虽褊小。岂乏吾祭之需。但礼于享祀。何伤于廉。祭毕。三班吏及膳夫。皆与酒食为欢。邑人多感化焉。
先公尝叹曰。今世俗尤可笑者有二。忌日之祭。不以酒肉为羞。子孙则以忌日为终身之丧。故不忍饮酒食肉。可也。死者亦何丧。今世士大夫父母之丧。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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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佛事。而数七七日。祭于灵几前。是以。不作佛事。欲盗名于世。而其实自附于佛以谄佞也。然不免于无知而妄作。呜呼。风俗之弊。一至此哉。
先公祥日。于坟前。率诸弟焚香作简曰。或以淫荡坏节。或以贪赃陷罪。或以不顾祭祀。以至辱先亏礼者。收其田民。他兄弟共分之。削其属籍。使不齿于宗族。有踰此言。有如丘墓。
尝语宗辅曰。汝母不顺于先君。若以汝为嗣。则汝必不顾圣人之制。将汝母并祔祀堂。使子重得罪于地下。汝娶妻不以吾告。不得见于宗庙。不可为冢妇承蘋蘩。欲令汝出之。则汝不肯伤夫妇之恩。且吾观汝心志。似不能保吾青毡。吾之祭祀仪物烦夥。汝之力必不能堪。宗硕则先君既有遗命矣。吾不忍中改也。故使为宗子。汝无嫌焉。吾何以爱憎为哉。务合于天理人情耳。岁己巳。在开宁。尝患疾新起。为书付宗硕云。予不戒谨。忽罹疾疹。今虽小间。不知淹速之度。敢以祖宗之事属汝。汝其慎哉。于是。集宗辅及诸弟等。告之祠堂。令宗硕再拜受书。纳怀中。岁乙亥。复为契券。以授诸子云。
 今观先公祠堂祭祀。凡斋戒,参神,降神,进馔,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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侑食,受嘏,辞神,馂之仪。皆因朱子之旧。而其间些小节目。有不同者。是岂敢自异于朱子耶。盖冠服器皿。堂寝之制作。古今夷夏。实有不可强之必同者。故古之烦文。则裁以就简。今之疏节。则酌以从优。事苟无害于义。则亦同于俗。质之与文。未尝不并行。而诚敬寓其中。此所以度越今世也。孤等苟及总角。则皆令侍祭。以习周旋揖拜进退升降之礼。故至于今。于祭祀则因奉其成法。无全然灭裂之失矣。至于接物。亦不敢骄傲自满。以犯人诟辱。然而或值大礼。懵无所措。往往不免于径情直行。既行而噬脐无及。以是。知素无家法者。其卒为君子之归者鲜夫。噫。
  右先公世系源流。历官日月。师友姓氏。德行事业。合为一帙。呜呼痛哉。先公生我教我。俾知数与方。而卒不能逮无恙时。为孝道以报效焉。往年正月。迫于会试。与伯氏告辞于堂下。执爵而祝二人曰。汝兄弟取高第而还。吾复何忧。敢以此爵为汝辈福。孤平日虽大戚。未尝于膝下见涕。恐伤亲之心。及玆不觉泫然。遂偕计赴京。伯氏得遂严望。季败衄还乡。未及里门。而于黄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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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闻此大酷。苍天苍天。其有是耶。先祖先祖。其有是耶。执爵之祝。耿耿在耳。是先公永诀之言也。思之。当时之涕。亦天诱其衷。使之无离左右也。而不免为利禄所羁。乃竟违去。以至于斯。极恶极逆。俾谁任其咎耶。茶毒茶毒。人世有何乐而独全耶。犹贸贸自持。再离寒暑。奄及于祥禫。呜呼痛哉。呜呼痛哉。其平生嘉言善行。不能道万分之一。姑以傅志吾恨为幸也。天顺二年戊寅四月日。宗直。识。
佔毕斋集彝尊录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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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祖司宰监正朴公传
公姓朴氏。讳弘信。密阳府人。远祖令同正元光。自先世因仕官。居于松京。同正生原陵直文氐。原陵生主事同正舜章。主事生检校军器监永椿。军器娶同郡户长孙瑞之女。生常满库注簿讳允贞。注簿娶杂职署令云梯裴坚之女。生奉医医佐讳仁杞。奉医娶司酝令东州崔琏之女。(琏乃高丽文肃父惟清之五世孙。尚书右仆射▦。其王父也。)生三司左尹讳天卿。左尹娶检校军器监遂宁魏允敬之女。(允敬乃高丽监察御史文恺之孙也。御史兄弟三人登第。封其母为大夫人。廪之终身。兄元恺以壮元。历台省。后出家为王师。即圆鉴也。有诗集行于世。)于公为考妣。恭悯王时。红巾关先生破头潘等。将逼开京。王出奔福州。左尹公避寇居安城。又徙于云梯。时有二子。长狮子。次彦忠。(彦忠仕本朝。官至嘉善大夫庆尚道左道都节制使。得追赠三代。左尹。嘉善大夫工曹参判。配魏氏。赠贞夫人。奉医。赠通政大夫佥知中枢院事。配崔氏。赠淑人。常满。赠中直大夫礼宾寺尹。配裴氏。赠令人。)狮子少好学。及冠将昏而夭。左尹公与魏夫人。伤恸之甚。冀复育其类狮子者。祷之于威凤山。以洪武六年癸丑岁。生公。遂以山名命之。公毛骨异凡儿。父母以其兄好学而早死。故不使读经史。洪武十七年。公年十二。已能射御。既长。以检校中郎将。升散员。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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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于西京都元帅朴公(失其名)幕府。丙寅年。升别将。后与兄节制公。俱还乡里。节制娶朴氏女。居龟龄。(在府西三十里守山县境也。)公娶三司左尹闵炜之女。(左尹。骊兴人。赠奉翊大夫版图判书日阡之孙。昌禧宫录事瑞明之子。妾孙氏常满库注簿应良之女。籍密阳。)居池洞。(在府西六里。)及我盛朝开国。法制一新。特拣武艺拔萃者。为甲士。以属禁兵。公与焉。累升司直护军。永乐十二年四月。拜济物梁万户。九月。移任并山浦。十二月。召拜行司直三军镇抚。未几。丁魏夫人忧。服阕。戊戌年。拜中直大夫司宰监正。明年正月。为左司禁。乃我 世宗大王即位之元年也。是年五月。对马岛倭人入寇大明之江浙者。道我西海。钞略庇仁海州之境。黄海道节制使李思俭。为其所围。犒以米酒而解去。 上王与 世宗。怒其侵轶。召大臣谋。乘虚攻对马岛。俘其妻子。且邀其自江浙而还者。使之一大惩艾。遂以长川君李从茂及柳湿,李之实。将精卒一万七千馀人。战舡二百二十馀艘。分为三军以讨之。又使领议政府事柳廷显。为都统使。诸将皆受节度焉。大臣以公再领水军。知海道事奏。代梁渐为左军兵马使。隶于节制使朴实。节制公亦以中军兵马使行焉。 二上幸汉江亭饯之。赐以鞍马弓矢衣笠诸物。诸将俱以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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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拜辞。 上王谓公曰。我知彦忠之勇久矣。不图汝亦有武材。可谓真伯仲矣。公饮卮酒。拜谢而退。诸宰争来慰藉曰。君之兄弟。非完颜之种也。何其骁健绝人。而得 上眷至于如是耶。(按 世宗实录。己亥五月。忠清道观察使郑津报。倭寇庇仁县都豆音串。万户金成吉因醉不能拒。自泅。其子力战溺死。丁巳。黄海道观察使权湛报。节制使李思俭等候贼于海州延平串。为贼所围。贼语之曰。我非为朝鲜来。欲向中国。因绝粮至此。若给之。当退。思俭乃遗米五斛酒十瓶。又遗米四十斛。乃解去。 两上召柳廷显,朴訔,赵末生,李明德,许稠等。议乘虚殄歼对马岛邀贼还之策。皆曰。不可乘虚。当待贼还而攻之。末生独曰。可乘虚攻之。 上王曰。若不扫除。每被侵扰。何异汉之见辱匈奴乎。不如乘虚伐之。取其妻孥。退师巨济。待贼还邀击。夺其船焚之。为商贩而来者及留船者并拘留。有逆命者则剪除之。九州倭人。毋令拘留惊动。且曰。不可示弱也。后日之患。容有极乎。即命以长川君李从茂。为三军都体察使。将中军。以禹博,李叔亩,黄象为中军节制使。柳湿左军都节制使。朴础,朴实左军节制使。李之实右军都节制使。金乙和,李顺蒙右军节制使。将庆尚全罗忠清三道兵船二百艘。下番甲士别牌侍卫牌及守城军营。属才人禾尺闲良人民乡吏日守。两班中有能骑船者及骑船军丁等。以邀倭寇还归之路。约以六月初八日。各道兵船并集见乃梁以待。又命户曹参议曹致为黄海体覆使。察诸缓事失机者。 上王以领议政柳廷显为三道都统使。参赞崔闰德为三军节制使。舍人吴先敬军资正郭存中为从事官。是月己巳发行。 二上幸汉江亭北饯之。赐鞍马弓矢衣笠及靴。)六月。三军泊豆知浦。贼五十馀人。出而拒战。不能支。走入险阻。从茂令分道搜索。得老弱辄杀之。焚其室落及船舶。芟其田谷。立栅于训乃串以守之。凡七日。进兵尼老郡。督左右军先下陆。贼已请兵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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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歧上松。据险设伏以待之。实先与贼遇。见其兵少。次乘高以击之。伏发突前。我军大乱。舍器杖奔于舟所。自相蹈藉。沈覆而死。先是。公在舟中。张弓而弦忽绝。甚恶之。是日。实收兵还水涯。贼追击之。公为殿力战。所杀甚多。贼目公为上拔都。公矢尽。手挥士卒曰。此吾死所也。汝辈速登舟以去。遂与朴茂阳,金该,金熹等遇害。右军节制使李顺蒙计穷。距胡床而坐。贼植足以前。顺蒙引弓正中其魁。贼乃却。我师争登舟。舟沈而浮。又登而覆。如是而犹登之不已。凡战死坠崖死溺死者。不可胜数。七日。从茂等引舟师还。庚寅。从茂率九节制使。发巨济马山浦。海▦风逆。还泊巨济。船总一(一作二)百二十七艘。卒总一万七千二百八十五。赍六十五日粮以行。癸巳午时。十馀艘先至。对马岛贼望之。以为本岛人得利而还。持酒肉以待。大军继至泊豆知浦。贼丧魄遁逃。唯五十馀人。拒战而溃。弃粮储什物。走入险阻。不下敌。先遣投化倭人池文。以书谕都都熊瓦不报。我师分道搜捕。夺贼船大小百二十九艘。择可用者二十艘。馀焚之。又焚贼户千九百三十九。前后斩首百十四。擒生口二十一。菱田禾谷。获被虏中国男妇百三十一名。诸将问所获汉人。知岛中饥甚。且仓卒。虽富者不过持一二斗而走。以为久围则必饿死。遂置栅于训乃串。以遏往来之冲。以示久留之意。廷显遣从事官赵义煦。自马岛来告捷。二品以上。诣寿康宫贺。从茂等住船豆知浦。日遣偏将。下陆搜捕。复火其户六十八。焚其船十五。斩贼九级。获汉人男妇十五名。本国人八名。贼日夜思所以拒我者。己亥。从茂进至尼老郡。令三军分道下陆。欲与一战。督左右军先下。左军节制使朴实与贼相遇。贼据险设伏以待之。实率军士。登高欲战。伏发突前。我师败绩。偏将朴弘信,朴茂阳,金该,金熹等战死。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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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还上船。贼追击之。我师战死及坠崖死者百数十人。右军节制使李顺蒙,兵马使金孝诚等。亦遇贼。力战拒之。贼乃退。中军竟不下陆。都都熊瓦恐我师久留。奉书乞退师修好。且曰。七月之间。恒有风变。大军不宜久留。秋七月丙午。从茂等引舟师。还泊巨济。庚戌。以从茂为议政府赞成事。顺蒙左军总制。朴茂阳右军同知总制。诸节制使。皆升坐目。 公之麾下孙孟,朴种。皆生还。公之奴黄隐。亦将辎重而还。朝廷给赙米八斛。(给战亡者兵马副使以上。米各八石。军官各五石。军丁人各三石。)孽子根生奉遗衣。葬于府东丹场里。未几。根生又无子而死。遂失其兆域。闵夫人年四十。先公三年而卒。葬池洞西一里粉底谷。凡俗节上墓。合祭公于夫人之茔。公天性至孝。闵夫人亦承顺无违。且温仁寡言语。常处闺内。不妄出户。故魏夫人安焉。自宦于松都汉京。以至还乡里。终始从公而居。节制公镇宁海及左厢。往来省谒。旌节茄鼓。喧阗于池洞里第。乡党荣之。魏夫人遂考终于玆焉。公对人接物。通倘乐易。尚然诺无畛域。常时宾客盈门。每置酒。手鼓唐琵琶稽 (一作嵇)琴。以侑欢焉。酒后往往使气。以魏夫人讽禁之。虽大醉。必谨饬。不及乎乱也。与节制公。友爱尤笃。节制短小而勇悍。公则礼大而宽厚。节制公平生酒盏不近口。公则善饮。是其二反也。公之凶问。至自海上。一乡大小之人。哭声相接。朴咸安融以诗哭之曰。岛夷侵境罪斯盈。赫怒兴师欲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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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将用兵皆以律。我卿奔殿独捐生。朝廷震悼恩加数。闾里悲号哭失声。圣代至今多武士。谁能一洒更东征。后朝廷果使从茂等。邀倭人寇浙江而还者于水路。期至对马岛。迄无成功。孟及种。皆公之族侄也。后种官至万户。孟至护军。俱有子孙。皆老死乡里。节制公早退居龟龄。年过七十。而犹射猎为乐。享年九十七。景泰丁丑岁。以疾卒云。
  宗直论曰。昔魏相谏宣帝之言曰。敌加于己。不得已而应之。谓之应兵。兵应者。胜。争恨小故。不忍忿愤者。谓之忿兵。兵忿者。败。今对马之师。将谓之应兵乎。将谓之忿兵乎。倭奴在高丽时。虽屡侵犯。及我 朝之兴。堂堂庙谟。封守益固。海寇窃发。浸不如昔。且都豆音延平之贼。非故为我来也。得米酒。辄解而去。信如是。则非若猃狁之侵逼京邑。宣王不得已而应之之比也。彼成吉之因醉不能拒。不足论也。思俭叨滥椎毂。为方面之师。而见围于残寇。觊以犒遗而得脱。此则边将之不得其人也。朝廷之耻大矣。不此之患。而争恨小故。猝兴六月之师。远涉重溟之险。伺其空虚。欲俘其耄倪。此忿兵之尤者也。古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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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之。千钧之弩。不为鼷鼠发机。唐太宗曰。小国胜之不武。况未可必乎。彼对马之众。不过吾之一小县。而枭健者皆赴江浙。今调三道精兵付之。时所谓方召者。而又以冢宰为都统。一举而卒困于一小县尪羸之众。何其示弱而不武之甚耶。且邀其归路之策。尤为跊戾。江浙之贼。其还也不可逆定其期日。茫茫沧海之中。何地为据险狙伺之便乎。纵值其还。吾船迟重。贼船轻迅。帆风飘忽。一步一瞬之顷而踔千百里。宁可几其相及乎。当时谋谟诸公。皆元勋硕辅。为国深计者。而许公伉直。足以回天意也。乃反纵臾成之。何也。吾祖身为褊裨。制在于人。然于危急之际。不图己便。而能横身以当虎喙。且勉士卒以生地。真得戎臣死绥之节。凡吾为子孙者。可悲也。而亦有可慰者焉。第为当时大臣惜也。方其在豆知浦之日。贼丧魄深遁。焚贼船贼户几尽。又获中国被虏生口甚多。即还巨济。犹云可矣。海气涩蛰。毒暑薰蒸。以温屯呕泄之兵。而旷日玩寇。使蝼蚁得济其谋。何也。左右军皆覆没而中军观望不登陆。幸而顺蒙一殪其渠首。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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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以捷闻。死亡之数。亦不以实。只以百数十诿之。未至阙下。旋膺爵命之宠。不亦可愧耶。世或以是举之后。倭奴亦大创艾詟服。而边徼无虞。虽诚有之。然此特我 祖宗一视包容。权设时宜。岁给谷帛。使衣食一岛之人。又听其种来居三浦。以共我鱼盐之利之力耳。然亦岂万世之长算乎。噫。
先妣朴令人行状
夫人密阳朴氏。中直大夫司宰监正讳弘信之女也。曾王父讳仁杞。赠佥知中枢院事。王父讳天卿。赠工曹参判。妣骊兴闵氏。三司左尹讳炜之中女。高丽赠版图判书讳日阡之曾孙也。建文二年庚辰岁。夫人生于密阳池洞里第。以一女之故。钟爱于父母及王母贞夫人魏氏。永乐十四年丙申。闵夫人殁。夫人年十七。哀毁踰制。因得疾危笃。监正公治疗甚力。遂愈。监正公再娶于西天里。琴瑟不谐。且以仕宦还京。夫人依外祖母孙夫人以居。庶母小莲常护之。往往觐继母于西天。己亥六月。监正公以左军知兵马使。从讨对马岛。战没于尼老郡。明年。孙夫人以公用武艺捐躯异域。大伤之。欲得儒素有行义者为倩。遂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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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归我先公。又明年。先公以成均学谕还京。夫人从焉。癸卯岁。先公以出妻父韩变之诬构见罢。遂偕还于乡。辛亥秋。先公居考妣忧。既阕之二年乙卯。先公召还京。为学录。自后二十年。历官于中外。夫人必携三子二女以从。景泰四年。先公以成均司艺。出为星州教授。夫人居于密阳。季女既醮讫。先公亦谢事家居。丙子岁。我伯兄登科。未及来谒。而三月之二日。先公易箦。既禫之明年己卯。宗直亦登科。是年十月。我二人同辞于 朝。还庭闱。开荣宴。时先公以原从功臣。赠中直大夫艺文馆直提学。夫人亦升封令人。及开宴之日先焚黄于先垄。继而夫人御板舆。我二人前导。府使姜叔卿与清道郡守李约东,灵山县监崔继潼,教授官柳孝潭。大设庆席于公堂。亲奉爵入为寿。一邑荣之。成化六年庚寅。今 上即位之二年也。宗直忝侍经幄。时夫人年七十一。乞辞职归养。 上特命除咸阳郡守。壬 (一作丙)申岁。宗直入知承文院事。又乞归养。 命除善山都护府使。皆许迎赴任所。善山乃我乡贯。先祖先公所居之第。密迩城西。实夫人昔时祗荐蘋蘩之所也。康氏姊居之且三十年。而园林堂室。宛然如旧。夫人每春秋。风日清美。出居姊家。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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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园。顾瞻松竹。邻有一媪素相厚者。亦无恙。必招来话宿昔焉。姊子伯珍。丁酉年登科。伯兄之子致。亦中进士。宗直以太守。集乡中父老及诸族妇人。大设乐为荣宴。观者如堵墙。越三年己亥十月。寝疾。久不愈。仲兄自青松来侍。致亦自居昌来。季妹在密阳。夫人尤所怜爱。宗直以为妹若来谒。庶几因喜而愈。遣人迎之。五人俱集。遂以十二月二十有一日。考终于公衙之中堂。享年八十。是月之二十八日。哀子等奉柩还密阳。庚子正月初三日。至池洞粉底谷而殡。三月十七日。窆于先公及闵夫人二垄之间云。夫人幼有至性。凡剪制中馈之务。不劳指教而习。监正公好宾客。日夕盈门。且伯父节制公。累建节于大镇。继继来谒魏夫人。车骑甚盛。夫人每手具膳食以供之。无不洁腆。己亥七月。东征元帅长川君李从茂。班师而还。过池洞前路。夫人隔笓篱号哭。令女仆等出道侧。谡足立问以吾父何在。长川按㘘长叹。蒙袂而行曰。非吾罪也。诸将轻进之故也。愿娘子勿咎我。行路及邻里。皆为之洒涕。既归我门。恭谨承顺。移在室之孝于尊章。我王父进士公与俞夫人敬重之。每语人曰。吾孝妇也。及先公居庐凤严。每遇朔望。亲备膳羞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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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奠于坟。拜伏号泣。练祥如一。先公仕宦于京。官卑禄薄。家乡且远。所需不时至。朝夕常匮。称贷于邻里。以给饔飧。而不令先公知也。先公于家庙四时及俗节忌日之祭。朔望参谒。必按家礼。其馔具用伊川之式。虽在旅食侨寓。亦不少弛。夫人必极力营办。一无亏缺。晚年居乡曲。与亲戚诸夫人年尊者。相往来。一味之甘。辄分之。一筵之微。辄邀之。其贱者之问遗。虽蔬果。不虚其报。约以来而重以归焉。自先公殁后。堂于家后园净地。拜三辰五帝。其初日。以二度为常。后以三度。虽隆寒盛热及大雨雪之日。不辍。孤等恐触风寒以致荣卫之愆。谏止之。不听。或因老婢讽意。往往涕泣而谏之。不止也。及疾困焉。不能起拜。叹曰。无乃阙于礼乎。尝语宗直曰。汝以专城为养。此 上恩也。但故园在念。何日忘之。宗直遂使臧获。补葺室庐。谋以明年谢事。披莱衣。辇还乡里。以遂慈闱之素怀。此志未就。才隔岁时。而罹于大酷。彼苍者天。曷其有极。平生养志。既有愧矣。财力又劣。饬终之礼。不如仪者尚多。休光令德。且不能道万分之一。以谕后人。孤之罪恶大矣。叩天极地。宁可逭耶。呜呼痛哉。
附录(终)
佔毕斋集彝尊录
 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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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尊录识[康伯珍]
右彝尊录。乃吾舅氏金文简公。撰次先司艺公谱图纪年。师友从游。祭仪家训之可流者。又附之以外祖朴公传及先夫人行状。釐为一帙。将以遗吾子弟。使为矜式者也。辛亥春。公辞以病。退居于凝川之墅。伯珍来作咸安。觐省无时。凡公之所著长篇大策。以至游山录琐谈草。靡不及聆而见之。唯此编。未尝一寓目焉。壬子秋。属启公手足。既敛攒。乃索遗藁。仅得诗文二十五卷及此编而已。馀无存者。谨袖以旋。蚤夜奉阅。如陪杖屦而闻謦欬之声。于戏痛哉。伯珍位卑而力绵。无以图不朽。乃以诗文。嘱曹大虚编撰。适承 成庙求遗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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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遂缮写以 进。未及印颁。 弃弓遽尔。于戏痛哉。此编简帙甚少。曲江虽小邑。非孔道也。伯珍又承公之式教。性不喜毕弋畋猎之事。浮费颇省。俸廪多羡。爰募游手。俾之入梓。功既告毕。又虑玆郡之或失于保护也。乃聘数牸。移于吾乡一善之府司藏之。遂记其端。冀使金氏之宗与吾昆弟子孙之在乡者。相守而勿失。为永世楷范之重云。时弘治丁巳腊月日。甥通训大夫行兴海郡守康伯珍。谨识。
(  弘治十年丁巳。始得锓梓。壬辰兵燹。泯没不传。百馀年后。至己丑年。文集则方伯李公曼。更为印布。彝尊录则重刊于礼林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