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讷斋集卷之四
讷斋集卷之四 第 x 页
讷斋集卷之四(南原 梁诚之 著)
 奏议
  
北方备御初疏十五策(遣人晓谕。 捕贼论赏。 空名告身。 不次行赏。 调兵分运。 调兵留防。 优给奉足。 官给军装声言十万。 分道入攻。 择遣老将。 移谷储粮。 津驿察奸细。 地图。 乡导。 南北防戍。○佚)
[本文缺]
北方备御二疏三策(请停亲征。 升咸兴府。 请停押解唐人。○佚)
[本文缺]
北方备御三疏四策(论贱隶应募。 预为兵制。 给赐琉璃过多。 闻奏中国。○佚)
[本文缺]
便宜二十八事(议长墙。 勤圣学。 颁丽史。 实义仓。 收军资耗米。 革职田纳草。 定贡赋。 罢贡弓。 减贡墨。 除烧木。 纳贡物。 遣台官监收税。 革胜负。 严告讦。 存雅乐。 定科举。 遣医师。 设僧司。 禁社长。 严宿卫。 分巡绰。 定军保。 设瓮城。 罢坊里。点兵。 议军船。 禁牛贼。 限陈告。 定捕盗。○佚)
[本文缺]
便宜十六事(勤圣学。 近正人。 明赏罚。 慎用人。 纳谏诤。 审宽猛。 请尊崇。 勤听政。 议祥瑞。 待明使。 定郡县。 定兵制。 议正兵。 恤边民。 封功臣。 待臣僚。○庚寅正月十四日。以工曹判书上。)
臣伏睹 主上殿下以英明之资。承 祖宗之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30L 页
业。上受 大王大妃之命。下咨政府大臣之(缺)。御经筵。励精图治。此正臣等罄竭(缺)时也。肆将管见一十六事。睿览垂鉴。
一。勤圣学。臣(缺)重臣民之倚望不(缺)穷之患。一日不谨。则(缺)圣学以澄出治之源。(缺)人主之学。与士大夫之学。不(缺)之徒或因以进。此不可不虑。 殿下春秋鼎盛。天姿英睿。乞须四书五(缺),宋元节要,大明君鉴,东国史略,高丽史节要,三宝鉴以次讲读。至于贞观政要,大学衍义等书。常常观览。不胜幸甚。
一。近正人。臣闻一曝十寒。未有能生之物。一齐众楚。求齐语而不得。人主之于臣。亦犹是也。左右前后皆正人。则虽欲为不善。谁与而为之哉。大臣固当尊待也。而不可以疏外也。小臣不可以尊待也。而亦不可以狎之也。今经筵郎官以至仆隶臣。皆得端良老成之人。以朝夕讲读。以出(缺)。于以薰陶德性。成就学问。则 宗社万世(缺)量哉。
一。明赏罚。臣窃惟人主之于臣民。有功(缺)罪者罚之。固不可一毫妄加也。若喜而(缺)滥罚。则其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31H 页
为害有不可胜言者。伏愿 殿下勿以左右之言而急用人。勿以一(缺)刑人。臣民幸甚。 宗社幸甚。
一。慎用人。臣窃惟用人。国家大政也。然自(缺)法立除授之际。或有当升而滞于一官者。或有不当升而承乏而升者。皆未可也。乞今后如六曹(缺)官钱谷各司等不得已在前久任处外。使铨曹推移迁转。以广贤路。
一。纳谏诤。臣窃惟人主居九重之上。揔万机之(缺)不有言者。朝廷得失。民间休戚。何以知之。且人主之势。如天地也。如雷霆也。操刑赏之柄也。虽求之如渴。听之不厌。纳其言而宠其人。犹惧其未尽言也。况求之不力。听而不悦。拒其言而罪其人。则孰肯不爱身命。不顾父母妻子。而冒威严而进其言哉。其有言者。勿谓扬己之过也。勿谓干名而求进也。常虚怀听纳。集众善而用之。如是则众心翕然。朝野和平矣。若言路一闭。则国家之事非矣。昔刘宋袁粲。身当重任。门无杂客。物情不接。以至于败。此奔竞之不可徒禁也。今闻下教特弛是禁。昔周景王铸大钟。单穆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31L 页
公以为言。今圆觉之钟声(缺)浊。似非吉兆。且天无二日。国无二令。今圆觉之钟。每先阙门之钟。晨昏击撞。皆不可也。今下是事。议其便否。以至阙内靴幕之禁。臣僚之出入者。多以为艰。而使之如旧。相避之法。所当申明也。而前(缺)之政。一皆改正。大小臣民。孰不贺初政纳谏之美哉。愿殿下益坚此心。慎终于始。不胜幸甚。
一。审宽猛。书曰。不刚不柔。厥德允修。又曰。无偏无党。王道正直。是不可以偏于柔。亦不可以偏于刚也。汉宣帝刑名绳下。德教不纯。汉之元气以索。唐宣宗以察为明。无复仁恩。而唐室遂衰。此则不可偏于刚者也。汉元帝牵制文义。优游不断。唐文宗优游不断。受制家奴。此不可偏于柔者也。伏望 殿下建中和之极。得宽猛之中。以收人和。以固国脉。幸甚。
一。请尊崇。臣窃观高丽宣宗思肃太后李氏。献宗即位。尊为王太后。殿号曰中和。置府曰永宁。肃宗明睿太后柳氏。睿宗即位。尊为王太后。殿曰天和。府曰崇明。仁宗恭睿太后任氏。毅宗即位。尊为王太后。殿曰厚德。府曰善庆。乞依丽制。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32H 页
恭上 大王大妃殿下尊号为太王太后。以美名而称殿号。开大府而置官属。以极尊崇之典。以为万世不易之法。幸甚。
一。勤听政。臣窃惟艰难之时。太后听政。不可已也。伏望 殿下恭请 大王大妃日御便殿。垂帘听政。承旨院相。或亲启重事。或亲受内旨。幸甚。
一。议祥瑞。自 世祖朝。有挥旗于后山者。哭泣于阙北者。旗者兵之形。哭者丧之声。皆非好事也。今后如此挥旗哭泣者。勿问是非。并令决杖一百。流三千里。而凡干祥瑞。真为吉凶。皆未可知。今后大有年外。其他祥瑞。姑置勿论。幸甚。
一。待明使。臣窃惟交邻事大。皆国家重事也。然倭人野人。一往一来。接之多未如礼。而明使之来。则待之过优。其筵宴之费。求请之事。未必论也。如所谓进上者。即互市也。土布数万匹。督之使纳。国之官吏。多不识大体。又极择精好者给之。昔之进上。不过数十匹。昔之回奉。亦不过数百匹。近日则千匹至于万匹。将至十万匹。则财殚力竭。不能支矣。此则通事之过也。官吏之过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32L 页
也。今后随宜待之。不生事。幸甚。
一。定郡县。臣窃观外方之事。邑大则事繁。事繁则吏胥因缘为奸。邑小则民少。民少则徭役烦重。民不聊生。俱不可也。然郡县不可皆小。亦不可皆大。以京畿言之。如水原,龙城。可析置二邑。衿川,果川。可合为一县。至于越境之地。皆须釐正。使赋役平均。幸甚。
一。定兵制。臣窃惟无一人以国民而漏籍。无一兵以单丁而立役。又无一兵不试才而称军。此三者。军国大事也。臣自 世宗朝。凡九上疏。反覆陈之。今日 殿下首讲兵制。虑甚盛也。臣请复陈其策。今京外人民。无虑一百十万馀丁。二十七万馀兵。而当番之数过多。遆番之期又久。乞先除田准丁之法。又以三丁为一保。其作保也。父子邻里。可以不分则不分之。若不得已则推移充定。使不相远。不必别遣京官。只使守令为之。监司察之。其奸吏弄权者。以军法从事。于是。甲士,别侍卫。以二保奉一保。正兵,破敌卫。以一保奉一保。船军,镇军,彭排,队卒,烟军,杂色。亦各自为一保。于是。正兵,镇军,船军,户首。依破敌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33H 页
卫,彭排,队卒例。略取其才。痛禁代试。于是。得甲士三万。别侍卫三千。正骑兵三万。破敌卫三千。镇步军三万。船军六万。彭挑二千。队卒二千。杂色骑步军。各依旧例。于是。军装马匹。一齐点考。又勿令他人代立。京外习陈。亦依前例为之。不胜幸甚。
一。议正兵。臣窃惟正兵番上。固不可少。亦不可多。一则废农。一则游食。一则京师谷贵。物价腾踊。一则有大可虑者焉。虽曰愚直无用之军。而以执兵之士。统领之兵。昼夜多聚都下。虽于巡绰宿卫。无有欠缺。万一奸人以为云云。则犹足为患。伏望 殿下议诸大臣。及时布置。幸甚。
一。恤边民。臣窃观平安之民。为国藩篱。或沿边戍御。或辽东迎送。加以去年咸镜之役。稍著其劳。连有建州之事。薄伐告捷。一则可喜。一则可怜。臣闻土无绵布。多衣犬皮。今司赡寺所储木绵数十万匹。陈陈朽积。乞以数万匹。下其道。其沿边之人。人给一匹。安州以北。户给一匹。如是则边民蒙 圣上抚育之恩。而虽有长墙之事。无足可虑矣。前朝及中朝。多有如是之泽。亦此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33L 页
意也。
一。封功臣。臣窃观孟子之论。人臣有三。曰世臣。曰亲臣。曰社稷之臣。所谓三臣者。即今日功臣之谓也。臣又闻天无形。日月星辰为之体。地无形。岳镇海渎为之体。大国之为大国。亦以大家世族为之体也。有大家世族。虽有奸雄。不得窥觎于其间。此内难所以不作也。有大家世族。如柱石。如长城。相与仰戴而捍卫之。此外侮所以无成也。惟两界无世臣。使北界有世臣。则前朝安有崔坦,韩慎之事。使东界有世臣。则安有去年吉州之变乎。然则世家之臣。固贵乎多而不贵乎少也。亦万世之虑也。我 世祖大王克定内难。策封靖难功臣。以其出死力而定祸乱也。又封佐翼功臣。所以报其佐辅政而翼 圣躬也。又封敌忾功臣。以其定吉州之贼也。或论已往之大功。或兼期后日之力。于是。豪杰奔走。英雄陈力。十六年间。奸党毕熄。治化大成。吁哉盛矣。至 大行大王时。奸贼搆逆。旋即就戮。于是。大封翊戴功臣。所以报其日宿卫定乱之功也。今我 殿下以世嫡世孙。育德潜邸。承 大王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34H 页
大妃之命。嗣 祖宗万世之业。是日大臣协赞之功。不可以不报也。以幼年承艰大之业。同力卫社之臣。又不可以不多也。须启 大王大妃殿下。今日翊赞 圣躬。以登大宝之臣。及后日可以卫社稷者。又敌忾,翊戴功臣之可以追录者。得数十人。并号功臣。于以称下。如是则朝臣文武之有功勋。有气力。有忠诚。有家世者。皆在我 殿下德泽之内。而各以族姻布列中外。其为耳目。其为心腹。其为股肱爪牙。可胜论哉。
一。待臣僚。臣窃惟朝臣。不可不礼待也。国家以礼待之。则彼亦以礼报之矣。古者。刑不上大夫。且赵宋之待朝臣。极有礼焉。文天祥,陆秀夫诸人。至死报之。伏望 殿下今后朝臣之有罪者。例下诏狱。勿使皂隶拿缚以来。又勿令挞之殿庭。其犯死罪者。谋叛大逆外。特从宽典。幸甚。臣以庸劣。特蒙 世祖天地之泽。不揆鄙拙。屡烦天聪。其有可用。特赐嘉纳。或有不可。亦且优容。其为小臣遭遇之幸。 先王从谏之美。可胜言哉。伏望 殿下体 世祖好问之意。恕小臣欲报之诚。特垂睿览。上告 大王大妃殿下。下与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34L 页
大臣议之。言有可采。使之施行。不胜幸甚。
请封功臣(辛卯二月十七日。以工曹判书上。)
臣等伏睹 主上殿下以英睿之姿。承 祖宗之业。御经筵以勤圣学。受朝参以听大政。祔 世祖于太室。封 五殿以徽号。 殿下初政大事。无所不举。此正臣等罄竭心力。以补盛德之时也。臣等敢将管见。仰渎聪听。伏惟 圣慈垂览。臣等伏闻孟子之言曰。所谓故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也。有世臣之谓也。所谓世臣者。即今之功臣也。中国自唐尧至 大明。凡二十三代。东国自檀君至今日。才七代。此无他。我东方有大家世族。相与维持而夹辅之也。有大家世族。虽有奸雄。不得窥觎于其间。此内乱所以不作也。有大家世族。如柱石。如干城。仰戴而捍卫之。此外侮所以未成也。使东界有世臣数十家。则去年安有吉州之变乎。是故我 太祖首策开国功臣。 太宗策定社,佐命二功臣。至我 世祖朝。策靖难,佐翼,敌忾三功臣。或论已往之功。或期他日之效。驾驭英雄。网罗豪杰。十六年间。奸党屏息。治化大行。 睿宗朝又有翊戴功臣。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35H 页
臣等思惟 太祖大王。天锡勇智。应运开国。 大宗大王。英明冠古。拨乱反正。我 世祖大王。亦以文武不世出之资。钦承天命。克定祸乱。是何赖于后日功臣之力哉。然人君大位。天下之大宝也。天下大宝。当与贤士大夫一心而共守之。是则古今帝王之封功臣。非徒答诸臣奔走勤也。为万世社稷计也。朝臣之以得参功臣为荣者。亦非以其赏赉之优渥也。欲以一时遭际之幸。至子孙。与国咸休也。臣等反覆思之。汉文帝以藩王入继大统。于是封代来功。宣帝以曾孙上承宗庙。于是论定策功。今 大明吏部。亦奉圣旨。授辅运等功臣号。前朝。文武官二品以上。多赐补祚功臣号。我 殿下自在龙潜。已有天命。然承 大王大妃之恩命。受社稷大臣之推戴。乃自潜邸。光绍大业。非若 世宗,文宗父子相传以长以序之比也。其同力卫社之臣。不可以不多也。论功行赏之典。亦不可以不举也。况一代之兴。必有一代之臣。靖难,佐翼,敌忾功臣。 世祖之功臣也。翊戴功臣。 睿宗之功臣也。我 大王大妃之临朝。 主上殿下之初政。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35L 页
独未可称下功臣乎。伏惟 殿下上答 大王大妃殿下。依 太祖,太宗,世祖朝故事。 殿下即位之日。协赞大臣及前日有动劳者得数十人。如佐翼例。号为功臣。以之称下。则朝臣文武之有功勋。有忠诚者。皆在我 殿下德泽之内。而各尽其力。布列中外。为耳目。为心腹。为股肱爪牙。而为 宗社之卫。岂不大哉。
便宜三十二事(州县升号。 抚绥两界。 议殿名。 上尊号。 均差役。 严复户。 军资置仓。 请复科田。 优待相臣。 进献蔘布。 请复别窑。 议置外郎。 僧人犯罪。 僧人犯奸。 军士试才。 整军容。 恤军士。 请筑宫城。 安集边民。 遣将巡边。 复讲武场。 赠弓客使。 禁葬古冢。 泛滥上言。 升平市署。 严禁宰牛。 禁用还纸。 宴馔尚俭。 婚礼尚简。 议定服色。 禁服妖。 禁游手。○辛卯十二月初四日。以知中枢府事上。)
一。州县升号。臣窃惟东方州郡。自檀君以来。因山河隘塞。道里远近。人物繁简。以为建置。不可以一时恩泽。为之升降也。今后虽入朝内史之请。皇家八乡之邑。不使为之升降。以正地理。
一。抚绥两界。臣窃惟永安道。道路辽远。平安道。境连他国。事多有可虑者。今两界州郡。揔六十二。佐理功臣。亦七十五人。请分赐食邑。如正一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36H 页
品。称某州府院君。食邑某州府五百户。食实封五十户。从一品至正二品。某州君。食邑某郡三百户。食实封三十户。从二品。某州君。食邑某县一百户。食实封一十户。其实封五十户者。姑给五户。三十,一十户者。亦给三户,一户。使遥制州中之事。一如姓乡之例。曲加布置。俾不相阻。至于子孙。各守其邑。亦内外相维。体统相制之意也。
一。议殿名。臣闻唐则天时。立崇恩庙。以享武氏祖考。其后中宗复立崇恩庙。万世讥之。请今奉先寺崇恩殿。改称奉先殿。以正名分。
一。上尊号。臣窃观高丽肃宗明睿太后柳氏。睿宗即位。尊为太后。以至宣宗思肃太后李氏,仁宗恭睿太后任氏。皆平时称太后。请依丽制及前汉赵太后故事。恭上 大王大妃殿下尊号。为 太王太后。以极尊崇之典。
一。均差役。臣窃闻前朝庄宅奴者。即今之宫司奴也。平时视监司,守令。蔑如也。平民则视之不啻如草芥矣。以此常畜无上之心。陵人之势。故临危多有不道之事。履霜坚冰。所由来者渐矣。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36L 页
今后监司,守令。待此辈无异于齐民。一应官家之事。一体科差。以定民志。以均赋役。
一。严复户。臣窃见凡人如读书为儒。学射为武。以至天文,地理,医药,卜筮。各有所业。而小人之为不善者。亦各有所业焉。或伪造印信。盗仓库钱粮。或代讼奴婢。以变乱黑白。或诈冒陈告。以欺人取财。或假作族图。以瞒官复户。如此之类。多多有之。若瞒官复户。则赋役不均。莫此为甚。方今璿源录及 各殿八祖族图。令宗簿寺。更加考正。其中当复户者。使之复户。或有亲尽而仍复其户者。并皆刷出。以均徭役。至于原从功臣则忠翊府。八功臣则勋府。亦各置族谱。以防后日冒滥之弊。即唐书宰相世系表之义也。
一。军资置仓。盖民惟邦本。食为民天。军资诚不可以不重也。然东西内外。当均置之。不可偏也。今后庆尚江原及忠清上道租税。悉输于豆毛浦。作仓收贮。又于东大门内置仓。以便运输。
一。请复科田。盖今日朝臣。既受禄俸。或食公馔。或受功臣田。又受职田。而或有置散者。身没者。幼弱之儿。守信之妇。未食一田之税。似为可悯。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37H 页
请自来壬辰年正月初一日。东西班一品至九品。有职田者。皆仍给之。以为科田。使之子孙相传。如是则今日朝臣。无失田之虞。后日朝臣之子孙。亦世食其禄。而无益贫益富之叹。况以为科田。则家家各恤其租户。永无侵渔之患。而亦因无官收颁给之弊矣。
一。优待相臣。盖堂上官。国家待之特厚。而有可议者焉。西班行职堂上给禄之时。例考本卫文案。有同卒伍。况西班无衙前。又别无堂上中掌事者。是故。初以本卫文案呈兵曹。兵曹吏留难之。于是。间关请嘱。以兵曹文案呈户曹。户曹吏又留难之。以此动踰旬月。受禄每后于人。其不可一也。本朝官教。即前朝麻制也。前朝之初。宣麻于家。其后以礼繁。宣麻于朝。其为礼岂不重且大哉。今官教所当十袭以藏。子孙宝之者也。近日。广兴仓官吏。自一品至权务。必考官教告身。而后给禄。西班尤刻。此古所未闻也。然不得已以官教。授仆隶而送之。亵慢无理。莫此为甚。其杂职队伍之人则已矣。安有以堂上官。而冒受他人禄俸者乎。倘有滥受之人。则以盗贼论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37L 页
可也。何可人人而疑之哉。其不可二也。今后既纳禄牌矣。非大典所载。而擅考官教者。以制书有违律论罪。非徒西班。至于东班。每当颁禄前一日。吏兵曹各具职衔姓名。移文仓司。以凭颁赐。
一。进献蔘布。臣伏见方物人蔘。例以数蔘合而作之。至有杂之以他物。实之以沙土。其为诈伪。口不可言。若中国觉之。岂不以为非乎。今后专以白蔘封进。万一中国以为言。以此答之。无不可也。又所谓黑细麻布者。前日则染以朱土。即淡红布也。近日则染以栀子。即淡黄布也。名色相殊。甚为不可。今后或染浅黑色。或称淡黄布。使之名实相称。虽中国以为言。以此答之。亦无不可。又京外各品所纳苧布。未能家家自备。闻有细布者。则必先给绵布一二匹而借纳之。其先纳绵布。谓之升价。其官出布价。布主又受之。顷者。济用官吏事败之后。求苧者先给绵布五六匹。或至七八匹。与布元价。已二倍矣。此无他。当该官吏。不知前日之败事者。受富商请托。以粗者为细。以细者为粗而变乱之也。非细布尽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38H 页
变而为粗布也。况中国未尝有以布粗为言者乎。又况今日服御。尽使之从俭乎。今后进献苧麻布。依旧封。不必尽用极精细者。以苏一国工力。
一。请复别窑。臣伏睹 世宗朝设东西窑。以供国用。又设别窑。以备私家之事。今只有瓦署东西窑。公家之事。尚未能办。何暇及私家乎。是以。瓦价日倍。人甚难之。请设别窑。以便公私。
一。议置外郎。臣伏闻兵曹取才。文案及告身成牒。奸吏之诈伪太半。又户曹钱粮文书。亦多为胥吏所伪造。甚可嫉也。今后两曹书吏。以全不识字者差定。以备任使。仍设外郎。兵曹二十人。户曹十人。以衣冠子弟充差。或用忠义,忠赞卫。或用三馆文臣。如是而有犯者。置之重典。
一。僧人犯罪。臣闻释教以清净为宗。以慈悲为心。或居山林以修禅。或割身体以济人。且僧徒人耕而饱食之。人蚕而煖衣之。纵未能利于人。固不当害于人。若或犯之。是其罪加于人一等也。僧亦人也。既犯俗人之所犯。则当以治俗人之律治之。况国无异政。家无殊俗。古今帝王一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38L 页
刑一政。皆奉天也。皆为民也。今后常僧与吾民相犯者。或囚或决。一依齐民施行。至于因缘创造。害及生灵者。出入闾阎。污染士族者。令宪司严加究治。
一。僧人犯奸。臣窃惟男女之别。不可不严也。妇女上寺。载在禁典。而僧人出入妇女之家者无其禁。故出入闾阎。出入妇女之家。以污染士大夫之族者。比比有之。今后僧人出入妇女家者。依妇女上寺例。论罪还俗充军。妇女亦以失行论惩。又勿令殡所设法席。以严男女之别。
一。军士试才。盖兵贵乎精。不贵乎多。周世宗大简诸军。以此意也。今内禁,别侍卫,甲士。皆精其才。彭排,队卒。亦取走力。而正兵,船军。专不取才。以为之兵。似甚无理。今后船军,正兵之为户首者。皆取射及百步。或试骑射。一中者充其额。于以得甲士三万。正兵六万。船军六万。又得京外骑步十五万馀。则可以无敌于天下矣。
一。整军容。盖前日中外军兵。太半沙汰。宜若士卒精强。军容亦实。而其时明使之来。或有骑兵无鞍。步兵无履者。此非徒军士之懒慢无恒心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39H 页
也。亦将兵者之过也。今后番上军士军装马匹。一一点考。其有不实。或有诈冒者。先罪旅帅。外则节度使守令。内则卫部将。并皆论惩。又客使之来。勿令皓首老兵。以弊甲彫兵把门庭排。以严军容。
一。恤军士。盖士卒。国之爪牙。平时则勤苦宿卫。有事则忘身殉国。所当悯恤者也。臣按高丽置征袍都监。赐绵裤于戍边将卒。或赐毛冠。又设军厨。以内侍句当。又以乾糇。给侍立军士。今平安道沿江军士之寒无衣者。特赐绵布。其烟台候望军士。亦赐毛冠。又军士侍立踰时。则散仗之后。例赐酒肉。其入直军士。夏月则赐冰。丁冬月。亦量赐炭。
一。请筑宫城。盖宫阙。不可不深严也。今昌德宫。垣墉浅露。甚为不可。须待春和。增筑宫城。又敦化门。时座宫正门也。而门前左右行廊。人物杂处。鸡犬布散。至甚不宜。请命工曹相之。使严瞻视。又宫城及都城四门。皆设悬门。以备不虞。
一。安集边民。臣闻平安道之人。防戍江边。迎送辽东。勤苦倍于他道。而又境连辽盖。流移之禁。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39L 页
不可不虑。请今安州以北诸邑之人。使不得散处山野。依大典五家为统。五统为里。其统主里正。各授土职散官。耕穫相资。差役相助。患难相救。出入相知。如是而五年无一人流亡者。统主加资。十年无一家流亡者。里正亦加一资。不能者。还夺其职。移授他人。其中独居山谷者。限三年劝令聚居。大户给绵布五匹。中户三匹。小户一匹。以为移徙之费。
一。遣将巡边。臣伏睹我 世祖乙亥岁。撤茂昌,闾延,虞芮等邑。又撤慈城郡。其撤之也。则诚得策也。然茂昌之五水洞。虞芮之赵明间,慈城,吾万,上时反。或物产之富。或土地之饶。或山川险阻。或地势斗入。恐为野人之所据。若一据之。逐之为难。今后每年春秋。令其道节度使与江界节制使。择率精兵三五百人。声言猎兽。穷探溪洞。
一。复讲武场。臣伏闻 世宗朝。以铁原,平康等邑。为讲武常所。每年春秋。亲幸阅武。甚盛事也。请因旧制。以铁原,平康等邑。复为讲武常所。禁止私猎。以备后日讲武。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40H 页
一。赠弓客使。臣窃闻唐徵新罗弩师。弩师不尽其技。此无他。我之长技。不可以传于人也。近年。明使例求劲弓以去。夫弓矢。东方之长技也。后日使臣之来。愿勿尽副其请。以秘兵器。
一。禁葬古冢。臣谨按大明律。发冢见尸者绞。近来士大夫多葬用人冢。不知他日人亦发吾之冢。以葬其亲。其为计岂不疏乎。古人云。文王之仁。泽及枯骨。今后 陵室外。不得葬用古冢。严载禁令。其发人冢者。许人发其冢者。葬师指示发冢者。并依大明律见尸条施行。以厚万世。
一。泛滥上言。恭惟我 世祖大王务达下情。其驾前陈诉者。泛滥上言者。皆不治罪。以至投匮执筹。无不听受。于是或哭泣。或挥旗。其为不祥。可胜道哉。此风一成。势莫能禁。今后驾前陈诉者及泛滥上言者。依律论罪。或有挥旗者哭泣者。以大不敬论。两班则杖一百。永不叙用。常人则杖一百。全家徙边。其所告。专不听理。以正风俗。
一。升平市署。盖市里交易。贵贱贫富所共资焉者也。今市官秩卑。市里奸黠之徒。豪势之辈。固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40L 页
难制驭。以此物价不平。人甚苦之。其中染价。三倍于古。言之。令人怒发起立。京城染家。例致暴富。此诚今日之朝廷之所当措置者也。请升本署为正三品。又以大司宪为提调。持平,掌令二员为兼官。虽一物之微。皆平定其价。至于染价。别议其直。其染价有违者。财产没官。以革巨弊。
一。严禁宰牛。盖牛者。耕食所资。暂不可轻焉者也。自造皮甲以后。京外人民。以杀牛取利为事。此风一成。不可顿改。是则以牛革所用甚多。其价至高。故争杀之而取其利也。为今之计。莫若拔利之本。塞利之源。如靴如鞋之类可勿用者。勿用之。可代以他革者。代以他革。使牛皮之用不广。牛皮之价不厚。宰杀之风。庶几小衰矣。
一。禁用还纸。盖吾东方文献之国。自檀君至今日。东人诸史子集。传而不失。非西夏辽金之比也。近年以来。还纸之利大兴。公私文籍太半。偷窃虽立。徙边之法。曾不之恤。大可虑也。今后还造纸者。邻不告者。京外公私处行用者。平民杖一百。全家徙边。官吏杖一百。永不叙用。以至杂草之纸。并令禁之。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41H 页
一。宴馔尚俭。臣伏闻资赡诸司及宗戚贵臣进宴大内之日。所谓五星者。穷极侈靡。非徒无益。有大弊焉。请须改之。以崇俭德。
一。婚礼尚简。盖婚娶而论财。古人所讥。吾东方男归女第。未免习俗。而婚礼之正。中国亦莫之及也。但婿者于婚夕。奴仆负财物前导而行。其不然者。族姻共嗤之。是何等礼俗也。今后男子成婚时。奴子负财物先行者。痛行禁止。以正婚礼。
一。议定服色。臣窃观吾东方。地瘠民贫。自古好着白衣。檀君朝鲜,箕子朝鲜以至新罗。俱享千年。高句丽享七百年。百济六百年。前朝王氏亦五百年。未闻禁灰色白色而致也。然则欲禁灰色者。其妖言也。且以五行相克为言。则中国之人。不着青衣久矣。请勿禁灰色白色。许令任意穿着。但近日禁灰色白色之后。上自公卿以及正兵。至于工商贱隶。皆着土黄之衣。上下至为无等。今后大定服色。以别尊卑。
一。禁服妖。盖东国妇女上衣下裳之制。自古及今。万世不易。若女着男服。岂不为服妖哉。今后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41L 页
路上女人着长衣以行者。令宪司痛禁。又士族妇女不着袄裙而着短靴乘马者。与常人带所谓苏州广绦儿者。并令禁之。
一。禁游手。盖人之生也。士农工商各有生生之道。若惰其所业。则是绝生生之利。盗贼而已矣。古人有尽伐路傍树木。使民不得游息者。以此意也。近年以来。街路白日之中。聚众博奕者。比比有之。此即骄惰之民。盗贼之源也。今后令宪府痛禁。使之专心仰事俯育之事。幸甚。
边防四策(升咸兴府。 称咸镜道。 请城棘城岊岭防垣。 设鸭绿江察访。○壬辰正月二十九日。以南原君上。)
臣窃惟咸兴。本大府也。顷因从贼降为支郡。其诛讨乱贼。可谓严矣。然本郡北据大岭。南临巨川。龙蹯虎踞。实 祖宗丰沛之地也。始虽党逆。终能效顺。向使官军不及据咸关之阨。则贼徒之豨突。将至于宜文川之间矣。贼虽出没于北青,洪原之境。而哈兰以南则堂堂也。况平定之后。一道震叠。必将百年无事矣。既已惩之以威。且须抚之以恩。请复升为留守府。以为东北面根本之地。幸甚。臣又闻高丽时。定平以南。至于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42H 页
平海。称朔方江陵道。今依丽旧。高原,定平以北。称咸镜道。永兴以南。至于平海岭东岭西。称永原道。如是则犬牙相制。尾大。不至于难掉矣。臣又闻高丽红贼之来。设岊岭栅以御之。是虽知设险之为可急。而不知临时设栅之为不可恃也。请待农隙。石筑棘城关门。以至岊岭防垣。亦皆石筑。臣又观鸭绿江。天下三大水之一。而限带于国之西北。元万顷作檄文。使据其险。契丹设弓口门。以分其险。是以。前朝置鸭绿渡句当使。今亦别设鸭绿江察访使。巡行水上水下。以讥察西人之逃入辽沈者。幸甚。
便宜四事(明教化。 正风俗。 兴学校。 议科举。○壬辰二月二十日。以南原君上。)
一。明教化。臣窃观书曰。敬敷五教。在宽。又曰。敷五典。扰兆民。然则继天立极。而任君师之责者。宁不以明教化。正人心为时务乎。稽之于古。平章百姓。比屋可封。唐虞之教化也。得之也仁。其民皞皞。三代之教化也。宽仁大度。仁义既效。汉唐之教化也。家法既正。百年升平。赵宋之教化也。是不待求之民生日用彝伦之外。乃得之人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42L 页
君躬行心得之馀者也。伏望 殿下内以孝奉三殿。外以礼事中国。鸡鸣自警。华萼相辉。友贤辅德。与人交信。如是则老老而民兴孝。长长而民兴弟。君君臣臣而天地交泰。夫夫妇妇而室家相庆。且有师宾。示我以显德行矣。又专以仁厚为德。不以综核为政。酌宽猛之中。审刚柔之宜。致中致和。建极于上。则教化自明于无形之中。国脉永固于百世矣。臣酌古准今。敢以此献。伏惟圣鉴特留三思。
一。正风俗。臣窃闻上行下效谓之风。众心安定谓之俗。是以。歌唐风者。慕尧之遗泽。诵豳诗者。念周之初基。至于秦用诈力。二世而败。晋尚清虚。五胡乃扰。此俗吏所以慢不致意。而明君贤相之所至重者也。然其风俗不过维持三纲者。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大东风俗。自檀君,箕子以来。至于前朝。极为淳美。逮至于今。渐不如古。庶人则以亲之尸。付之烈焰而不恤也。士夫则居丧。乘马白昼大都之中。恬不为愧。且奴主之分。犹君臣也。顷者。逆贼李施爱之时。奴背本主。如弃弊屣。至有欲反噬故主者。又僧人出入闾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43H 页
里无限制。士族之女。丑声流闻。备载时史。班班可见。至如乱臣妻女。虽本世家之后。恣行情欲。无异倡妓。反若幸其父与夫之死。而纵意宣淫也。奴婢则或奸故主妻女。或夺故主资财。有同路人。反目相诘。夫家之有逆奴。犹世之有贼臣也。虽有合于惩恶之义。亦有关于名教。昔汉高祖斩丁公。以此也。伏望 殿下或旌或别。以树风声。万世幸甚。昔唐太宗诏诸州有犯十罪恶者。勿劾刺史。且曰。唐虞不能化其子。况刺史能使民皆有士君子之行乎。若坐是贬黜。则州县互相掩覆。纵舍罪人矣。臣愿今后州县有元恶吏。勿并罪守令。则亦正风俗之一助也。
一。兴学校。臣窃惟人材。国家之利器。学校。人材之陶冶。诚不可不重。今大小学校。至为虚疏。为今之计。但勿数行别试。会试初场。例讲四书一经。朔望殿讲。只问三馆文臣。其儒生居馆满十五年。兼考制述。每科。复取恩赐三人。生员,进士。亦各恩赐十人。换画署以移中学。命大臣监修南学。又于四学。各置提调一员。每十日一仕。考讲课试。以兴文教。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43L 页
一。议科举。臣窃谓科举。国家大事。而文章。随世道升降。暂不可忽焉者也。臣于 世宗辛酉。登第。应举之文。固尝学焉。自后参试十科。会试之策。亦熟见之。及至年前。与臣谦光与臣世谦。入礼围同掌试事。场中文体。与前日大变。其对策起头。必用前辈所作。而专取其奇涩誇诞者入题。则必曰治之重某事。此何等文字也。若引孟子。则必曰孟轲氏之言曰云云。不徒称孟子曰云云也。或自作一段说。而冒称先儒某氏之论。试官亦不暇考其真与否也。所谓欲事君而先欺天。莫此为甚。请以此弊通谕举子。兼谕主文大臣。又命印颁三场文选。使之模范。箴铭记颂。又不并试。如是而自以为是。不知所裁。则请如欧阳公以险怪黜刘几。虽举场。停举可也。虽只取二三人。亦可也。如是则文体可以一变。而士习亦可以复正矣。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44H 页
校定大典四十五事(内命妇职衔。 驸马职衔。 别提衔。 参奉衔。 兼判某曹事。 判决事职衔。 加设监察。 加设经筵官。 承旨入参经筵。 泛称诸史未稳。 承文院兼官定额。 典校署兼官差下。 平市提调。 加设奉朝贺。 杂职称员。 复称教导。 颁禄楮货。 议罢职田。 量减马刍。 初场勿试论。 泛称子史不可。 中场勿试箴铭记颂。 改称会试。 殿试勿试表诰箴颂。 进士勿试箴铭。 律解辨疑。 革乐算科。 高祖丧斩衰。 十六方许婚。 画员取才。 军士颁冰。 改揔管府。 习读官。除讲通鉴。 三丁为保。 武科除讲通鉴。 禁奔竞。 禁还纸。 匿私贱者入居。 滥收市利。 勿禁灰色衣。 京役奴婢奉足。 承重义子奴婢。 文记官署。 城内小路。 水铁匠属杂色军。○壬辰三月二十九日。以南原君上。)
臣窃惟国家典章。 太祖朝有元典。 世宗朝有续典誊录。我 世祖大王始撰经国大典。至我 殿下。乃克成书。实朝鲜亿载之宝也。近日命大臣校定。将以刊板。广布中外。传之万世。臣不揆僭滥。乃以平日欲达于天聪而未敢者。谨条录以献。伏惟圣鉴财幸。
一。吏典。内命妇正,从九品。有奏宫奏变宫等职。请考古制。改以他号。
一。驸马尚郡主,县主者。称佥宾,副宾。亦考古制。改以他号。
一。京城无禄官。既有提举,提检。又有别坐,别检。请革别提。或称别坐。或称提捡。
一。参外官。有奉事,副奉事。请革参奉。或称副奉事。或称参事。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44L 页
一。自前朝至本朝。以政府兼六曹。则必称兼判某曹事。请依是例。吏,户,礼,兵四曹兼判书。称兼判某曹事。
一。掌隶院判决事。即古之知部也。使兼刑曹参知为便。
一。司宪府监察。掌诸司出纳。又捡诸处祭享。请加六员。以足其任。
一。经筵官。以他官兼。今政府六曹郎官之有文行者。亦择兼之。以广论思。
一。经筵每夜进讲。今承旨皆兼经筵。亦每入参。讲毕。以其房公事。从容面启。以资治道。
一。艺文馆奉教以下。以通鉴,左传诸史中考讲用之。泛称诸史未稳。请改左传,通鉴,续编三史。考讲用之。
一。承文院参考以下。又以他官兼之。无定额。请定其额。
一。典校署。专掌印篆。请择文官中精篆书者十人。校理以下兼官差下。
一。近日市价极滥。请例以大司宪为平市提调。大定其弊。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45H 页
一。奉朝贺十五员。请加十五。以优老臣。
一。工匠贱隶杂职。请依中国之制。并不称员。
一。外方训导。非文科出身者。复称教导。
一。户典。四孟朔颁禄楮货。九品只一张。或除楮货。或加其数。
一。议罢职田。或复科田。或加禄数。
一。诸邑岁积马刍。请赐量减。
一。礼典。文科初场。依旧制。试四书疑,五经义。勿并试论。
一。初场讲经。愿讲子史东坡者听。泛称子史。不可。请改愿讲韩文,柳文,东坡,左传,通鉴,宋鉴,三国史,高丽史者听。
一。中场。依旧例。试赋,表。勿试箴,铭,记,颂。以专举业。
一。文科及诸科覆试。改称会试。
一。殿试。依旧制。试对策。勿试表,诰,箴,颂。
一。进士。依旧制。试诗,赋。勿试,箴,铭。
一。律科。律学辨疑。改律解辨疑。
一。议革乐科算科。
一。五服。祖父母齐衰不杖期。父卒嫡孙。服斩衰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45L 页
三年。但曾孙,玄孙父卒承重者。服曾祖,高祖父母丧。亦服斩衰三年。似无等杀。请赐拟议。
一。婚嫁。依旧制。男年十六。方许婚。
一。画员取才。依旧制。通试山水,人物,翎毛,花草。竹亦花草也。不别为一等。又不局定某画一等,二等,三等,四等。
一。夏月颁冰。给病人,囚人。请入番军士亦颁。
一。兵典。五卫都揔府。改称五卫揔管府。
一。训鍊院习读官。读通鉴,武经,将鉴,兵要,陈法,兵将说。请除通鉴。或加兵政。
一。军士给保。以三丁为一保。
一。武科覆试。既讲四书,五经,武经七书,武经小学,兵要,将鉴。请除通鉴。
一。刑典。禁奔竞者。请勿禁兼判吏,兵曹家。
一。禁制条。造还纸者。杖一百。全家徙边。财产没官。用纸官吏。杖一百。永不叙用。请议添入。
一。禁制条。公私贱藏匿使用者。杖一百。全家徙边。三切邻并徙边。请议添入。
一。违官准。滥收市利者。重则杖一百。财产没官。告者。以犯人财产充赏。请议添入。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46H 页
一。禁制条。庶人白色衣勿禁。请并灰色衣勿禁。
一。京役奴婢给奉足外。居奴婢二口。请勿论他司奴婢。从所告推移给之。
一。无子女嫡母奴婢良妾子。给七分之一。承重者。加三分。无子女前母继母奴婢义子。给七分之一。承重者。加二分。请义子承重者。亦加三分。
一。父母,祖,外祖,妻父母,夫妻同生兄弟文记。亦令官署。以防奸伪。
一。工部。都城内小路十一尺。请限十尺。
一。水铁匠三十户。其馀水铁匠。并属杂色军。仍旧收税。幸甚。
军政四事(军兵不可太减。 复讲高丽兵制。 僧人录籍。 选择长人。○甲午七月初七日。以南原君上。)
恭惟我 主上殿下以英明冠古之姿。承先圣付托之重。敬天勤民。励精图治。今因天旱。下教求言。其所以遇灾而惧。侧身修行。岂不与周之宣王。同一盛心也哉。臣敢将管见。以中外军兵不可太减。高丽兵制。所当复讲。僧人录籍。选择长人等事。仰尘聪听。伏惟睿鉴垂览。臣窃惟国之大事。莫切于戎政。而兵者。国之干城。上之爪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46L 页
牙。不可一日不讲究也。高丽太祖始置六卫四十二都府。无事则为农。有事则为兵。此即唐府兵之遗制也。臣谨按兵制。北界成州。中郎将一。郎将三。别将七。校尉十二。队正二十七。行军七百四十四人。精勇十队。内马弩各一队。左军九队。内马弩各一队。右军三队。保昌五队。神骑十七人。步班三十三人。白丁二百一队。成州。即今成川也。马步兵凡六千五百馀人。其兵甲之盛。举一邑可知也。故辽金氏虽接壤于我。而或称父母之乡。或定邻敌之礼而莫敢窥焉。及至衰季。军政大坏。丹兵拦入。则宗室文臣。公私贱隶。尽抄为军。倭军四侵。则官司仓库。五部坊里。皆发为兵。蒙兵之来。红军之乱。或借兵于敌。以守官门。或苍黄召募。无一应者。言之可谓于邑。吾东方居辽海之东。幅员之广。几于万里。户一百万。兵三十万。我 世祖大王在位十馀年间。设号牌以察户口。察户口以充军伍。无一日不论军政。无一卒不被教鍊。宿卫之兵。亦不可谓不多。而犹且丁亥之变。今日点公贱。明日点私奴。未免有窘急之势。是无他。中外军兵。实无定制。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47H 页
言兵卫则或仍或改。言额数则或加或减。至于分番之限。递代之期。亦莫之定也。矧今狃于升平。别无所弊。而既汰甲士一万。又汰正兵五万。水军一万。减而又减。军兵四散。则其为后日之虑。可胜言哉。是何异于谓未有盗贼。而轻撤其藩篱乎。兵须团结有素。教鍊有法。国家养育之。将臣抚循之。然后可以用也。自古军民。聚之百年而不足。散之一日而有馀。今一散去。不可复集。在盛时则犹或可复。若纪纲一紊。则断不可复聚矣。大抵人民不在于此。则在于彼。若不受国家羁靮。而出于度外。则或散于盗贼。亦或为私家之用矣。宋太祖尽徵藩镇精兵。皆聚都下。韩魏公欲悉收天下人材。不使为敌国之用。犹有走出塞。为西夏用者。以此故也。然兵不可多聚京师。不事耕农。游手者多。其害一也。食之者众。米价踊贵。其害二也。又其害多有不可言者。然则军额固不可以太减。而番上之数。则当仍旧。以万兵为之定额也。为今之计。莫若据辛巳军籍之文。定别侍卫三千。甲士一万七千。破敌卫三千。彭排队卒合为一军。仍定七千。骑正兵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47L 页
定三万。步兵又定三万。以为镇兵水军定六万。烟户,杂色文武两班。称守城卫定五万。乡吏,驿子,吏典匠人,公私贱口。称守城军定十万。又内禁卫仍旧定二百。兼司仆定五十。兼军器亦定五十。与兼司仆一体侍卫。既定军。又定试法。正兵户首试射百步。镇军水军使试走力。或试习杖防牌。仍各试其材。依高丽兵制。如某邑别侍卫甲士几人。防牌破敌卫几人。正兵镇军几人。水军几人。守城卫守城军各几人。以至海郡定水军。陆郡定正兵,镇军。不用零数。悉书于籍。一定不易。其有故者。令其邑充定之。每五年一改籍。仍改之以美号。内禁卫曰忠勇卫。别侍卫曰忠壮卫。甲士曰武宁卫。正兵曰武平卫。破敌卫曰破敌军。防牌曰克敌军。镇军曰镇边军。水军曰镇海军。常时则水陆将帅亲巡教阅。番上则军装马匹。一齐点考。精择旅队之帅。仍严代立之禁。如是则高丽兵制。不独专美于前史。而大东万世。亦可以持守而不失矣。臣窃念僧固国民也。亦衣食乎国土者也。今其徒无虑数十万人。军额之减。莫不由斯。况一彼一此。全不系籍。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48H 页
则虽有缓急。将何以得其力而用之哉。昔高句丽抄僧五万。以败唐太宗之师。以至高丽之御契丹。亦兼用僧军。今后令各于乡贯附近寺社居止。仍各录籍。或有出入之事。受其官路引以行。违者。年七十僧人外。还俗差役。以此每三年一改籍。及有事故。使守山城。此岂非军国之长虑乎。臣闻赵宋极选天下长人。凡入御前殿。则执钺立于阶下。行幸则行仗马之前。今中国亦为之。愿依是例。选择长人。属兼司仆。以严宿卫。臣反复思惟。无一人以国民而漏籍。无一兵以单丁而立役。无一兵不试才而称军。此三者。军国大政也。伏望 殿下特加圣虑。
兵事六策(选士卒。 储粮饷。 备器械。 缮城郭。 择将帅。 明赏罚。○乙未六月二十四日。以南原君上。)
恭惟我 主上殿下以聪明冠古之姿。承 祖圣付托之重。敬天勤民。励精图治。近因边虞。下询兵事。其所以一怒安民之勇。至矣尽矣。臣伏念军国大事。其目有四。其纲有二。选士卒。储粮饷。备器械。缮城郭。此四者。目也。择将帅。明赏罚。此二者。纲也。臣窃观我 世祖朝。八道户七十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48L 页
万。口四百万。军兵二十七万。助丁五十八万。合八十五万。馀丁军户之数。不为不多矣。今距 世祖辛巳。才十五年。我 殿下休养生息。亦七年于玆。中外军兵。虽不能加于前。亦不至加少矣。为今之计。令该曹据辛巳军户籍。试才之兵。如别侍卫甲士破敌卫彭排队卒。以现存之数。取诸邑文案。其知情漏一丁者。监考色吏。决杖一百。守令不能检举者。降资。五丁以上。监考色吏。全家徙边。守令罢黜。十丁以上。监考色吏。军法施行。守令永不叙用。以此诸邑军丁。有馀不足。推移加减。揔举成数。不置奇零。其不试才称兵。如正兵水军或试骑步射。或试走力。中格者为户首。不中者为助丁。于是别侍卫甲士。合为一军得二万。破敌卫彭排队卒合为一军。亦得一万。骑正兵定三万。步正兵为镇军。亦定三万。水军定六万。后随有阙。令其邑充定之。又烟户杂色骑兵。称守城卫得五万。步兵称守城军。又得五万。以三丁为一户。甲士则三户养一兵。正兵水军。二户养一兵。破敌军镇军。以一户养一兵。烟户杂色。以一户为一兵。仍各分为几番。番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49H 页
各定为几人。使侍卫之额。俸禄之数。与大典不相悖。则兵皆试才。亦无单丁。其为军国之利。孰有加于此哉。古人云。虽有十万之师。有一日之粮。方为一日之师。为今之计。莫若爱养民力。不违农时。兴水利而行屯田。刷游手而缘南亩。至于平安道边郡。粮储为尤急。或使纳粟补官。或使次次输转。或以江船溯鸭绿而达江界。或以私谷纳边郡而受内地。多般布置。幸甚。晁错曰。器械不利。以其卒与敌也。自古东方善守城。而安市之败唐师。龟州之御蒙兵。其备御器械。瞭然可考。新罗弩师。唐帝徵之。百济文铠。唐史称之。高丽以二十四般兵器。置于边城。又以绣质九弓弩,八牛弩,车弩。或置之东西边镇。或习射南北郊。此皆东国之事所当考之者也。臣于 世祖朝。入春秋馆。幸得圣制攻守图以进。今犹在御所。乞命出外讲究。或问之中国。制造以试。臣又见铳筒誊录。军国秘书也。今隆文楼有二十一件。春秋馆有一件。乞命艺文馆。以谚字书写。隆文楼藏一件。军器寺一件。春秋馆,弘文馆各一件外。三史库各三件。其汉字书写者。内藏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49L 页
一件外。悉令焚之。臣又闻皮甲不可用。虽或可用。若常造之。则农牛将至绝种。诚为可虑。乞今后专以纸铁为之。且器械虽精。一经霾雨。不可复用。乞于沿边防戍之处。例搆间阁。以为点火之所。易曰。王公设险。以守其国。城郭沟池。所以设险也。今沿边城堡。太半坚筑。但内地城子。多不修筑。万一有疆域之事。则岂不苍黄哉。吾东方。表里山河。县镇相望。及閒暇之时。筑斯城也。则虽有外侮。亦何患哉。永安道永兴。平安道义州,安州。黄海道棘城,防垣。江原道原州,春川,江陵,歙谷。全罗道全州,南原,光州。庆尚道庆州,尚州,晋州,安东,密阳,星州。忠清道忠州,清州,公州,洪州。京畿杨州,广州,水原,坡州,开城,江华等处。须待农隙。以傍近丁夫。限十年修筑。臣又思惟。周有方,召。猃狁不足襄也。汉有卫,霍。凶奴不足平也。子仪,光弼。唐以之平贼。张,韩,刘,岳。宋以之中兴。将帅者。诚国家之干城。生民之司命也。其为选。岂不重且大乎。乞命大臣于一二品择大将十人。三品以上择卫将三十人。内禁卫兼司仆朝班六品以上择部将百人。然将之名望。不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50H 页
可不素重也。将之涯分。亦不可无其序也。平时则施之以恩信。临事则驭之以赏罚。犯军令者。虽亲勿贷。有军功者。虽疏不遗。将帅之待士卒亦然。如是一赏一罚。咸得其宜。则将士用命。所向有功。以守则固。以攻则胜矣。何虑乎野人之侵侮者。小臣涉猎书史。历代兵事。靡不究心。于世宗朝。上备边十策。及 世祖朝。上军政十策。自 世宗朝至于今日。凡十三论兵事。言之重。辞之复。闻见有先后之异。论议有古今之别。极为僭滥。无足可取。然大要不过欲使无一人以国民而漏籍也。无一人不试才而称兵也。无一兵以单丁而服役也。止此三事而已。伏望 殿下特垂睿览。军国幸甚。
事大国斥远人(丁酉七月二十七日。以南原君上。)
臣窃惟古今帝王之御国家也。不徒计一人之利害。必计万民之利害。不徒计一时之利害。必计万世之利害。事有本末。亦有轻重。书曰。民惟邦本。传曰。社稷为重。即此意也。今承敕旨。别献方物。此正以小事大。保国之规模也。然进献之物。名般不少。厥数亦多。若止献于今日而已。则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50L 页
虽至千万。固无难也。万一敕令续进。或后日永为岁贡。则其徵敛之烦。营办之劳。可胜言哉。吾东方。无银金珠玉之产。无舟车都会之饶。公私所储。只有白金。乃通宋以后所得也。数十年间。或流入于燕市。或逸出于倭舶。几乎荡尽。以此物力。何以支服御器用之贡哉。况物非天降。亦非神运。前此国有常贡。贡有定额。而平安,黄海之民。劳于迎送。困于转输。逃入辽者。盖不知其几千万人。辽东户。高丽人居十之三。以此故也。若驮载倍于前日。则其流亡亦倍于前日矣。但东海之鱼。或有中国所不产者。然汉之蒟酱竹杖。亦不可不虑也。且以中国四海之富。岂必赖于外国之物哉。正因入朝宦者不顾本国利害。只为一时市宠之资而为之也。伏望 殿下量一国财力。为万世大计。其方物可除者除之。可减者减之。以为后日可继之道。不胜幸甚。臣又思惟。琉球国人。于 世祖朝。滥承上恩。不思踰分。今又来朝。希望横赐。臣谓国家居东海之北。琉球居东海之南。隔海万里。风马牛不相及。我虽有急。不能越海而相救。彼虽无礼。不能越海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51H 页
而责之。彼虽感戴。不能报我恩私。彼虽怨怒。不能窥我边鄙。我虽报聘。无由也。我虽绝交。无害也。且琉球。小国也。远国也。日本。大国也。邻国也。近年倭使凡岁赐回奉。每引以为请。实难于为辞。或不如意。多有忿语。中国闻之。亦必有言。此所谓以虚誉而受实害者也。况彼使真假。亦未可知乎。恐为倭人之所遣。以尝国家之处置者也。丁亥年。赠之以千万匹。一之谓甚。其可再乎。伏望 殿下夬决无疑。今则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送下海而已。后日则请如光武之闭玉关。还质子。预敕边将。只于海上馆待。无令厨传上送。不胜幸甚。
请停棘城之役(丁酉九月十六日。以南原君奉朝贺上。)
臣窃惟高丽太祖亲制训要。以授嗣王曰。西京。水德调顺。万代根本。宜当四仲巡驻。留过百日。以此。太祖以后。至于毅宗。历代君王。皆巡驻西京。或留御衣。于以赐设。于以蠲租。至于设科试士。例取西京一人。臣意以谓浿江。非如义州之于鸭绿。安州之于萨水也。以西京山重水隔。所系非轻。声言水顺。屡幸其处。欲因以施泽。亦因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51L 页
以厌服之也。前朝以此防之。犹且不静者四。本朝 太祖开国。 列圣继祚。一视同仁。罔有内外。非如王氏区别疆域。太露形迹之比也。然臣闻西人近年闻有棘城之役。以谓若然。则是弃我道也。此虽愚民。不知庙谟之言也。然亦岂不孤一道之人心哉。臣以谓人各有心。心实难测。心一摇焉。险于岩壑。危于累卵。若朽索之驭马也。若急流之载舟也。固不能以家喻而户晓之也。古人种榆于塞。适以启敌国之疑。画淮为界。亦以失中原之望。然则关防建置。岂可不熟虑而审处之哉。而况元万顷。檄我以鸭绿之险。宇文述。败师于萨水之上。至于龟州东郊之战。契丹三十万兵。匹马无还。此国势方强。姜邯赞得展其材智也。守岊岭则红贼以万馀兵。攻破木栅。此敌兵深入。三元帅不得效其勇也。然则古今守国规模。实惟在国势之强弱。将帅之贤否。不徒在于城栅之如何也。臣于本月初七日。获参朝启。与闻是议。但不记言者何人。又事关机密。不敢对众上奏。伏望 殿下特纡宸虑。熟议辅臣。姑停棘城之事。先筑义州城子。次筑安州。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52H 页
次筑黄州。以为万世之计。幸甚。
请广南原城基(丁酉十月二十日。以工曹判书上劄子。)
臣等窃惟大东万家之邑六。庆州,平壤为首。罗州,南原次之。全州,晋州又次之。本府人物繁夥。为南方一大都会。非沿边小小防御郡比也。今命筑城。诚为得策。然臣等闻城基甚狭。才包仓狱官舍而已。无容众之地。安能聚保领内十馀邑之民。屹然为巨镇乎。昔唐刘仁轨。为带方州刺史。筑城以居。今其基如昨。伏望命依其旧筑之。以为万世之虑。不胜幸甚。
进新撰地理志(戊戌正月初六日。以工曹判书上劄子。)
景泰四年癸酉冬十月。恭惟我 世祖大王举义靖难。命臣以图籍之事。明年。使臣撰京畿地理志。又明年。撰平安道地理志。岁戊子十一月。睿宗命考定八道地理志。遂令中外抄地理志。编入事实以启。越十二月。命修 世祖大王实录。是后。臣与高灵府院君臣叔舟,上党府院君臣明浍,宁城府院君臣恒。开局编修。己丑十一月。 殿下即位。又命修 睿宗实录。至癸巳年秋。毕撰 两朝实录。臣自是。率典校署校理臣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52L 页
允谦。据地理文书起藁。明年甲午夏。允谦移军资监。臣手阅古今图书。尽心商度。至丁酉十二月。始克成书。道各一卷。凡八册。又倩工摸画地图。就施五彩。仍各类附卷初以献。伏惟睿鉴垂览。
风俗学校十二事(朝无礼俗。 市价踊贵。 外吏陵轹守令。 女服不遵华制。 宴饮奢侈。 屋舍僭滥。 军士多为冒滥。 儒生或行欺罔。 文庙配享。 取士仍复恩赐。 设钟西庠。 立碑庙庭。○戊戌四月初三日。以工曹判书上。)
恭惟我 主上殿下以睿圣之姿。抚盈成之运。前年谒文庙。行养老宴。又躬率辅臣。讲论治道。其所以崇儒重道。化民成俗之意。至矣尽矣。臣以庸劣。获睹盛礼。咫尺天威。未能尽陈所蕴。谨录近年风俗始末。仰尘聪听。伏惟睿鉴垂览。臣窃惟风俗者。天下国家之元气也。积之百年而不足。毁之一日而有馀。故俗流失。贾子所忧。俗薄恶。董子所恶。稽之于古。唐虞之俗。比屋可封。三代之俗。其民皞皞。汉,唐则家给人足。斗米三钱。赵,宋则升平百年。民不见兵。秦用诈力。于是有二世之祚。晋尚清虚。于是有五胡之祸。其风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53H 页
俗之有关于治道。为如何哉。此俗吏之所未及知。而明君贤相之所当讲论者也。惟我东方。箕子朝鲜。民不相盗。享年一千。新罗三姓。民淳俗朴。亦享千年。高丽太祖。一统三韩。规模宏远。中叶以后。权臣执命。无足可言。天运循环。无往不复。我 太祖创业。化家为国。 列圣相承。治教休明。及我 世祖殿下即位之初。一新庶政。曾未十年。身致太平。可谓道洽政治而风移俗易矣。然民风士习。渐不如古。臣谨先言风俗之所由颓。次言风俗之日以变。终言所以救之之方以献。伏望 殿下垂察。易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是民志之定。固在于辨上下之分。而人心之正。又在于明教化之源也。臣窃观自癸酉以来。奸臣谋逆。非徒身蒙显戮。妻子亦皆为孥。人皆习见。昔之尊者。自底于卑。昔之卑者。亦或为尊。尊卑以之而失序矣。至于丁亥。东鄙搆乱。官私奴隶。竞出从军。奴背其主。贱而为良。贵贱以之而易位矣。且僧徒前日。所至恣横。陵蔑守令。轻侮朝官。纲纪不到。罪责不及。中外士庶。无敢谁何。又自防纳之法大兴。小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53L 页
而青草。大而税粮。一切防纳。富商大贾。因缘权势。浚民膏血。极其惨酷。村野之民。几不乐生。又号牌之法。古今良法也。而奴而为良。良而为奴者不知其几千。良贱岂不紊乎。伴倘之设。所以优相臣也。而前日一人所占。或至数百。朝中微官。亦多冒受。京外良民。太半入于私家。兵民岂不混乎。科举。国家重事也。有一定不易之法。前日或有变旧例者。亦或有冒滥者。取士之法大毁。侥倖之路日开。是诚可虑者也。盖通下情。伸冤抑。为政之先务也。前日或驾前陈诉。或泛滥上言。投匮执筹。又使尽言。挥旗哭泣。亦不治罪。陵上告讦之俗。日新月盛。滔滔汩汩。不可复救矣。呜呼。尊卑失序。贵贱易位。僧俗相陵。贫富相侵。良贱以紊。兵民以混。士子不安其业。下人不守其分。此已往风俗之所由颓败者也。臣伏闻唐虞之九官相让。无与于朋党之嫌。赵宋之元祐多贤。适以成川洛之衅。是朝廷风俗。以和为贵。而不在乎他也。又今之士庶遇宰臣于涂。或骑而过行。或腼面相对。以至吏典皂隶。多有睨视而不为礼者。其于卿士相让。行者让路之义。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54H 页
如何也。市者。大小贫富所共资焉者也。而人人从心所欲。无有限止。欲高其价则任高其价。比之前日。每增三倍。风俗之弊。可胜言哉。臣又闻外方原恶之吏。暗记守令是非。恐吓把持。使守令不得措其手。或取赂遗。或免赋役。如此者郡县相望。夫民之于守令。犹君臣也。犹父子也。纲常之毁。至此极矣。近日无贵贱男女。任着黄衣。以至两班妇女。号称圆衫。制以着之。加之以着胸褙。白昼大都之中。恬不知怪。又近日中外筵会。一人一卓。又各呈行果一盘。或至各呈数盘。以此十人之会。燕卓一十。则行果至数十。名之曰饰行果。又其进馔之时。进一器。则必并呈数器。名之曰接呈。大小贵贱。一有宴饮。例皆如此。贫者勉强。富者誇矜。老臣仕宦于朝。于今三十八年。目见此事。才止八年。是何等俗习也。国人椎牛飨客。习俗已久。近来尤甚。及 殿下一下明诏。中外臣庶诚心奉承。尽变旧习。况此行果,接呈二者之始。尚未十年。夫岂难以禁绝之乎。然若非 殿下亲谕宰执。严立典章。则亦莫能顿革。而为东方万世之弊矣。大抵人家。上栋下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54L 页
宇。自有定制。今则例搆所谓八积者。又极侈大。且诸司吏辈。因缘为奸。军士取才。多行诈伪。或不试而以为试。或请人而代其射。其后甲士二万。乃减其半。其妄冒。可知也。近日科举之文。或险怪。或欺诈。如作一段文字。而曰先儒某氏之论。是欲事君而先欺天也。此而为之。孰不为也。于乎。朝无礼俗。市价踊贵。外吏陵轹守令。女服不遵法制。宴饮奢侈。屋舍僭滥。军士多为冒滥。儒生或行欺罔。此近日风俗之日以变者也。然我 殿下宵衣旰食。励精图治。昔之防纳人。今则无矣。昔之新良人。今有役矣。所谓念佛者。今则息矣。所谓去骨匠。亦屏疏矣。又今 殿下孝奉 三殿。祗谒 园陵。观瞻感化。风动草偃。都人士女。四时上冢。衽成帷而肩相磨矣。近又礼谒文庙。振起儒风。士类云集。庠舍殆不能容。是无他。帝王一身。万民之所瞻仰。四方之所则效。上行下效。不期然而然矣。于此可见移风易俗之道。不在乎他。只在 殿下一转移之间而已。伏望 殿下建中和之极。酌宽猛之宜。以德礼立为治之体。以政刑为辅治之具。正百官以正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55H 页
朝廷。无欲速以待悠久。日慎一日。慎终如始。则斯民也。三代之民也。将见渐摩于仁义之中。涵濡于德化之内。而人心自尔正。风俗自尔淳。泰和雍熙。不独专美于虞周矣。臣又有献焉。高丽之崔冲,李齐贤,郑梦周。本朝之权近。俱有功于斯文者也。乞皆配享文庙。以新一代之耳目。以变一代之士习。且今儒生在庭者。无虑千五百人。或有生员三十八年。未得出身者。或有青衿白发。未入上舍者。虽则盛矣。亦可悯也。伏望 殿下发策下询。以取多士。其中三十年以上居馆读书者。特令恩赐出身。又命设钟西庠。以记盛事。立石庙庭。以示万世。不胜幸甚。
军国秘计二事(济州译语。 铳筒图说。○戊戌十月十二日。以工曹判书上。)
臣窃惟济州。古耽罗国也。地方百里。邈在海外。新罗时始来朝。至于高丽国。除为县。其生聚之繁。物产之饶。倍于内郡。然臣观历代。变故相仍。离合不一。元置牧场。自是马大蕃息。及我国家。置三邑以分其权。用子弟以系其心。 列圣之待远人。可谓得其宜矣。臣伏闻去秋。倭船来泊
讷斋集卷之四 第 355L 页
州境。于是遣知倭语者。以备后日。然济州与对马诸岛。同处海上。东西相望。言语各异。则犹云可也。若言语相通。则是犹教猱升木。他日之虑。不可以笔之于文字间也。况近日亦多有可疑之迹。若待之得宜。则虽无译者。固无不可。苟不得宜。则虽有译者。反有害于前日矣。计今通事之行。尚未达彼。须急驰驲。勒还其人。无使近倭之人。习知倭语。幸甚。臣又念火炮。军国秘宝也。高丽末。崔茂宣始入元而学之。 大明初。高皇帝以防倭而赐之。及我 世宗朝。铳筒誊录。散在私家者。尽收入内府。其后军器监外。东文楼藏二十一件。春秋馆藏一件。虑亦周矣。然臣近日伏见五礼仪火炮造作之式。尺寸分釐。悉书无隐。印颁中外。遍于一国。万一奸细以为奇货。。贼倭得之边郡。则其为东南之祸。可胜言哉。乞命礼曹。官私内外所有五礼仪。并令收取。所谓兵器图说尽删。而复颁之。又其铳筒誊录。只留一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