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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斋先生文集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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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斋先生文集卷之四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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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谱
 皇明太祖高皇帝洪武七年(高丽恭悯王二十三年)甲寅 四月己亥。先生生于松京 洞之第。先生生而气质清粹。容貌端毅。人皆异之。
乙卯(先生二岁)
丙辰(先生三岁)先生早鞠于外姑元氏。其游戏举止。皆异于凡儿。嶷然如成人。人无不异而奇之者。时于窗壁间有画墁。元氏聚群儿而历问之。群儿争辨。先生独不言。指其身长。长不及者果尺许。元氏异之。叹曰。佗日兴吾门者。必此儿也。
丁巳(先生四岁)
戊午(先生五岁)
己未(先生六岁)
庚申(先生七岁)
辛酉(先生八岁)
壬戌(先生九岁)
癸亥(先生十岁)
甲子(先生十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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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先生十二岁)
丙寅(先生十三岁)始读书。博学力行。慨然有大志。孜孜不倦。
丁卯(先生十四岁)
戊辰(先生十五岁)
己巳(恭让王元年先生十六岁)自是文学大进。坟典子史。无不通贯。
庚午(先生十七岁)中生员,进士两科会试。
辛未(先生十八岁)
壬申(我朝 太祖康献大王。即位于松京之元年。先生十九岁。)
癸酉(先生二十岁)中文科丙科及第。平壤伯赵文忠公浚。一见公大加赏异。以公辅器称之。
甲戌(太祖大王。定都汉阳。先生二十一岁。)撤松都旧庐。改创于汉京之贞陵洞。遂家焉。
乙亥(先生二十二岁)选授翰林。 太祖大王欲见实录。公疏论其不可。遂 寝命。
丙子(先生二十三岁)
丁丑(先生二十四岁)
戊寅(先生二十五岁)
己卯(恭靖大王元年。先生二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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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先生二十七岁)拜司宪府监察。迁门下拾遗。
辛巳(恭定大王元年。先生二十八岁。)
壬午(先生二十九岁)
癸未(先生三十岁)
甲申(先生三十一岁)
乙酉(先生三十二岁)
丙戌(先生三十三岁)
丁亥(先生三十四岁)
戊子(先生三十五岁)
己丑(先生三十六岁)
庚寅(先生三十七岁)
辛卯(先生三十八岁)
壬辰(先生三十九岁)自辛巳至壬辰十二年间。公历刑,户曹佐郎。出为忠清都事。俄知仁州事。秩满。除司谏院献纳。转至吏曹正郎,议政府检详。例升为舍人。仍拜艺文馆直提学。由直提学。判承文院事。
癸巳(先生四十岁)擢拜司谏院右司谏。兼春秋馆编修官,知制教。公在谏院。见事风生。知无不言。请行各官署谢之法。物论多之。时政府署事。权在大臣。公上疏陈其不可。辞甚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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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亲读疏。顾谓左右曰。竖儒不识事体。妄言大臣擅权。公论卞不屈。大臣皆股栗。未几。罢议政府署事。
甲午(先生四十一岁)元日。 太宗大王宴恭靖大王于内殿。赐大臣宴于政府。内宴已毕。 太宗送恭靖大王于阙外。政府方宴。动乐声彻 御所。公以谏官。劾大臣论以不敬。大臣请疏曰。臣等蒙 君之赐。极欢为荣。谏官论以不敬。惶恐待罪。言颇侵公。 上虽直公。重违大臣。遂递公职。公以刚直。屡折大臣。时论韪之。 上常曰。槩有谏官风。四月。擢拜礼曹参议。冬。升嘉善为忠清观察使。时多狱囚。被诬逮死。人皆称冤。公平反雪之。人服其明。
乙未(先生四十二岁)
丙申(先生四十三岁)四月。巡到永春县。有题咏诗二首。入为汉城府尹。迁工曹参判,集贤殿提学。
丁酉(先生四十四岁)以 皇太子节日使赴京。八月。丁宗簿令公忧。
戊戌(先生四十五岁)
己亥( 庄宪大王元年先生四十六岁)服阕屡徵。以亲老力辞不拜。
庚子(先生四十七岁)三月。丁任夫人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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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先生四十八岁)
壬寅(先生四十九岁)服阕。 世宗召拜黄海道观察使。时一道饥荒。民多饿死。公出入闾落。以赈穷乏。民赖全活。
癸卯(先生五十岁)
甲辰(先生五十一岁)加嘉义。出牧晋州。寻以病辞。
乙巳(先生五十二岁)以庆尚道观察使。召拜刑曹参判。
丙午(先生五十三岁)
丁未(先生五十四岁)夏。以事贬江阴县。寓县人吴敬忠家。著六松亭记。以见志焉。
戊申(先生五十五岁)
己酉(先生五十六岁)
庚戌(先生五十七岁)蒙宥。擢拜资宪大夫左军都总制。兼全罗道观察使。七月。移拜艺文馆大提学。仍带观察使。
辛亥(先生五十八岁)拜司宪府大司宪。谔有宪臣风裁。迁中军都总制,修文殿提学, 世子右宾客。
壬子(先生五十九岁)
癸丑(先生六十岁)
甲寅(先生六十一岁)冬。以谢恩使赴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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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先生六十二岁)春。加正宪。拜刑曹判书。寻以病辞。移中枢府事,宝文阁大提学。九月。复判刑曹。
丙辰(先生六十三岁)四月。拜议政府右参赞,知春秋馆事,世子右宾客。仍 命修高丽史。六月。升崇政赞成事。时婆猪江野人李满住构边衅。朝廷方议处置。公上疏请伐之。备陈对策。 上喜纳焉。
丁巳(先生六十四岁) 世宗在位。励精图治。制礼作乐。修文偃武。公在政府。与黄翼成公喜,许文景公稠。共贞夹辅。朝廷大治。时 上方锐意贡法筑城募民之事。机务甚众。每召公内殿论事。应对详敏。议论精切。 上皆倚任。眷注日隆。旧制。三公狎班开印。赞成以下不与焉。至是始命赞成。三公有故则代行。又遣承旨。就公第论事。盖重公而宠之也。夏六月。有李藏上书云云。宜勿露此意。责臣全胜。
上御札回谕。先是。公言此虏不可讨。 上欲从公议。及见李藏书。 命都承旨辛引孙,左承旨金墩。就公第密议。公遂草上方策十二条。 上曰。可遂命草事目。谕李藏。秋八月。公上书论北边事。其略曰。凡为讨罪。得其巨魁。庶无后患。往年北征将士。其所杀掠。率多老弱。非唯遗厥巨魁。亦且不及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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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故其小丑至今为梗。伏望明敕将帅。以得巨魁者为上功云云。 上遂以御札密谕金宗瑞。
戊午(先生六十五岁)兼判吏曹事,世子贰师。
己未(先生六十六岁)进崇禄。六月。特授大匡辅国崇禄大夫议政府右议政,集贤殿,经筵事,监春秋馆事。公谢曰。臣无汗马之劳。材智浅短。不堪重任。固辞。上慰谕曰。此非但予意。实 太宗遗教也。秋掌别试。取崔敬身等十五人。 上谓大臣曰。比来饥馑荐臻。盗贼滋蔓。死狱之多。比古为倍。予切愧之。深自剋励。每当听决之际。未尝不恻然。如斗驱戏杀。虽律应当死。本无杀人之心。窃盗三犯及盗系官钱粮者。类是穷人所犯。情理可矜。予欲贷死。公与黄公喜,李公孟畇,河公演共对曰。先王义刑义杀。所以刑一人而惧亿兆之人。使不敢肆意为恶也。是知轻刑。适所以惠奸寇害善类。而有妨于治道也。今好生至仁。出于天性。每当断刑。反覆考究情法轻重。以求生理。或有纤毫未尽者。辄从轻典。故当死而原免甚多。昔郑子产有火烈民畏。水弱民狎之训。而大叔不从。卒有兴兵攻盗之举。轻刑之害。害及善类。愿一从律文。 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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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先生六十七岁)升 世子傅。
辛酉(先生六十八岁)掌围。取李石亨等三十三人。冬。以雷变辞。 不允。
壬戌(先生六十九岁)
癸亥(先生七十岁)以年七十。请致仕。 不允。雷震延生殿。上召公语之曰。今日灾变甚大。洪武时。雷震谨身殿。永乐时。奉天,华盖,谨身三殿灾。二帝皆侧身修省。大赦天下。以答其谴。今天示谴责。予甚惧焉。公请宽恩以弭灾变。于是。大赦境内。出宫人年壮者。授老人爵有差。
甲子(先生七十一岁)夏。 赐几杖。公自入政府为相。咄咄以国事为心。朝度暮思。献可替否。有大建白。言听计行。明良际遇。身致太平。功名德业。可无愧于古之名相矣。
乙丑(先生七十二岁)进左议政。冬十月。遘疾。上遣医诊视。珍赐候问。络绎于道路。
丙寅(先生七十三岁)正月癸酉。考终于正寝。讣闻。上震悼。彻朝三日。赙 赐甚加。 王世子亦致赙祭。太常谥曰。文僖。有司供葬事如典礼。三月。窆于平山府广坪里金刚酉坐之原。公天资明敏。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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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邃。端方有守。清介无华。居官莅事。施无不可。平生未尝佞佛。丧祭一遵文公家礼。待亲戚故旧。出于至诚。仆隶有过。不遽加鞭笞。虽子弟未尝见其疾言遽色。尝书言忠信行笃敬小心翼翼对越上帝十四字。示三子而教之曰。尔辈宜当服膺勿失。予非曰能之。但士君子之心。当以此为的耳。常居一室。号为养拙堂。揭记以见志焉。为文高古简洁。不喜词赋。自立朝以来。疏章奏议。前后数百篇。无点缀。皆切时务。然为功名政事所掩。人不暇誉矣。丁卯。夫人贞敬夫人善山金氏卒。附公墓右。为双坟。
 文宗大王壬申夏四月。以公配享于 世宗庙庭。
政院日记
 世宗十四年壬子冬十月初十日乙未。大司宪申槩启。近日本府纠摘成均馆生徒多少。只九十馀人。学者甚少。此无佗。师儒之士。不过三员故也。 上谓申商,许稠曰。以閒官加设兼官。使之劝学。何如。其议以启。
  十一月二十二日丁丑。大司宪申槩等启。听讼之际。事干朝士。则以书劾问。巧饰答通。不即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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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甚为未便。请依前例。三品以下。亲进劾问。 上曰。待朝士不可轻贱。故已立亲问之禁。何可轻改。槩曰。自立相为容隐之法。未尽推劾。决事为难。 上曰。然。遂传旨刑曹官吏推劾罪人之际。相为容隐之亲。亦皆拿来凭问。伤恩败伦。实为未便。谋反以上外。毋得拿来推考。已曾立法。若其立證受罪之事则已矣。至于相考之事。亦拘容隐之禁。未得推问。以致淹延。亦为未便。其立论受罪事外。相为容隐族亲。推考条件。令政府诸曹同议以启。
 
十六年甲寅三月二十九日丁未。 召议政府六曹议事。一。今者。通事金精秀回自北京曰。指挥金声之弟言曰。去冬。裴指挥见辱于扬木答兀。皇帝欲发辽东军九千皇城军一千。致讨以洒之。其皇城军粮饷。令朝鲜供之。予闻之。以为一千名一朔之粮。不过四百石。加一朔则八百石。其数不为多矣。且此事不得已听从。若待敕书而后转输。则无乃事缓乎。预先次次转输以待之何如。彼人等闻本国资粮。必结怨于我国。然圣旨不可不从。何计其怨我乎。然今当庆源,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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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一时并设。粮饷不敷。将以此奏之。必不准矣。准不准之间。奏请何如。此非细事。其熟议以启。佥曰。此是传言。待见敕书后更议。申槩独曰。今不多之数。次次输转预备何如。 一。金精秀又言礼部程郎中。言于宋成立曰。中宫东宫进献红苧布。何以同裹于一袱与一油芚。成立答曰。若别裹则过乎负重。用是同封耳。程郎中又曰。启汝 殿下。自今别裹可也。予闻之。以为两宫布子。同封一袱。其来尚矣。前无言说。今始言之。必有以也。抑恐成立错言而然。佥曰。 上教允当。宜山君来则必知其实。然臣等谓不是成立之所错。恐怒甲移乙之辞也。 一。被虏帖儿汉。厥初委系本国。奏闻留置。今更思之。此女之有无。不关国之利害。且其夫去秋来请肆欲还送。然其时奏闻留置。今无故发还。似乎不可。待其夫更请而发还乎。待见敕谕后发还乎。领议政黄喜等议。其夫更请而发还为便。工曹判书赵启生议。初既奏闻留置。当具其辞更奏后发还。赞成卢闬议。使边将知会来请后还送。户曹判书安纯等曰。国之利害。何关此女之有无。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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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还可也。 一。礼曹启。倭客赍来铜镴铁。或三分之二。或为半。于浦所留置。和卖何如。户曹右参判朴信生议。除镴铁外。铜铁为半。并其馀物。令京中赍来和卖。兵曹左参判郑渊曰。以典农寺绵布。每年秋冬。常换绵䌷。以待倭客出来。送于浦所。令买铜铁。以备国用。折半京中赍来。且许其浦所私相贸易。刑曹左参判崔士仪曰。因此生变可虑。又国用铜铁药材等物。恐不赍来。依前施行。参赞李孟畇曰。转输有弊。依前启施行。但令礼曹量其物主尊卑与其舟楫相通之时。加减转输。安纯等曰。前既减输。今又减数。恐违归附之望。义当仍旧。吏曹判书申槩等曰。驿路疲弊。皆委浦所和卖。喜等议。除京中输转。若不获已国用之物。则送绵䌷于浦所。量宜贸易。载船赍来。 一。议于黄喜,孟思诚,许稠,卢闬,安纯等。太监尹凤前者养母给粮之请。予欲从之。然传闻之。请开其听从之端。似乎不可。故未敢从之。今适其弟重富进马。凭其马价。欲给米豆共三十石。何如。佥曰。 上教允当。 又议于喜曰。昔李叔蕃谓贞陵非正室。乃妾也。卞季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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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曰。非妾也。乃嫡也。今诚妃亦如是也。卿其时密近 太宗。必知其时众议。其悉陈之。喜曰。年久忘之矣。然臣心以为贞陵。何与于配祭之例。诚妃亦如是也。倘或诚妃不讳三年后。则必与贞陵同矣。 上曰。予已具悉。
  夏四月初二日己酉。以申槩为吏曹判书。初七日甲寅。吏曹启。咸吉道吉州。地广人稠。事务烦剧。牧使领军而出。则旷官废事。诚为可虑。复置判官。 从之。
  冬十月二十六日己巳。谢恩使申槩,洪理等。往太平馆,以明日发行辞。使臣等曰。明日起程。则是 殿下促我等也。申槩将此意以启。 上怒。即命都承旨安崇善。往告使臣曰。自我祖宗以来。四十馀年恭事朝廷。庆事到国。则不踰十日。遣使谢恩。明有前例。今使臣。本月十二日到国。二十一日遣使谢恩。例也。予强从使臣之请。不得已迁延。退定二十七日。使臣何发促行之言乎。若使促行。则以前定二十一日发程。何敢退定乎。发程后行之缓急。专在使臣之意。使臣等曰。二十七日发程徐行。以待我等一时越江。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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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二十七日庚午。谢恩使吏曹判书申槩,副使同知中枢院事洪理等。赍擎表笺及卞明奏本。如京师。 上率世子以下文武百僚。拜表笺如仪。
 十七年乙卯三月初五日丁丑。谢恩使申槩,副使洪理回自京师。二十七日己亥。以申槩,为刑曹判书。
 十八年丙辰五月初五日庚午。领议政黄喜,参赞申槩等诣昼停所。请进酒曰。谒 陵之后。固当饮福。且今日是俗节。愿进酒。 上曰。旱灾太甚。且今有地震。灾变荐臻。岂可饮酒自欢。喜等又启曰。 圣体夙兴。远来拜陵。侵犯岚雾。今不进酒。恐致违和。 上曰。予不饮酒。欲民效之。且合惧灾之意。槩涕泣固请。 不允。(时 上亲谒献陵)
 十九年丁巳六月十七日乙巳。 上命辛引孙,金墩赉李蒇书。往申槩家议之。槩等又议数策以启。 上曰。可并书送之。十九日丁未。右承旨金墩启。今犹未知李满住所居。乞依申槩上言。使监护官1。与凡察率来谙事性直人闲话。先言佗事。反覆譬喻。以问满住居处。随宜钩钜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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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则庶或知之矣。 上使金河因閒话问之。使彼不知我之有意也。
  冬十月二十四日庚辰。以申槩为议政府左赞成。
  十二月二十五日壬午。 召领议政黄喜,左赞成申槩,右赞成李孟畇,左参赞赵末生,右参赞崔士康,礼曹判书权踶,兵曹判书皇甫仁,佥知中枢院事金听,吏曹参议崔致云等。使辛引孙,金墩议事。 一礼部云。冠服奏请则可以蒙赐。且云。远游冠。旧例也。今亲王服皮弁冠。予欲奏请。何如。佥曰。依礼部所言奏闻而并请服为可。一。今冲天角。曩者中朝使臣有云。体制失真。今欲于冠服奏请时并请之。何如。佥曰。可。申槩曰。其来已久。宜勿奏请。 一。敕谕云。童仓等欲移婆猪。恐朝鲜国不肯放。本人及所管五百户,指挥高早化管下五十家。并护送出境上。今移居婆猪童仓。前日无移徙之请。我亦无禁遏之令。而今若此。且其所管未满一二百户。而以虚事奏闻。其计狡矣。何如而可。佥曰。本人等虽久居我境。其租税徭役。一皆蠲免。特令完恤。移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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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前所未闻。今欲移徙者。意必忌我国辄解唐人之逃来。故欲与满住结党为寇。而移居于婆猪。以此奏闻为可。又于奏本。其管下多少真伪。并录亦可。 一。满住报复之心。未尝少弛。而东八站旧路。近于婆猪。欲请刺榆塞新路。何如。佥曰。限贼变寝。经由刺榆新路赴京。以此奏请为可。 一。东八站之路。可畏如此。赴京使臣迎送军。不宜单弱。加其军额。移咨辽东。何如。喜等曰。旧额四十。又加四十为便。槩等曰。宜加一百六十。喜等又曰。军数倍于前。宜移咨辽东。俾知之。金听,崔致云等议曰。军数不多。不须移咨。 一。计禀使谁可。须择遣知国家大体古今事变者。乃可办事。并议以启。喜等荐礼曹判书权踶,中枢院副使闵义生,吏曹参议崔致云等。 上曰。宜以此意草奏本。遂以权踶为计禀使。迎送军数。从槩等议。加一百六十。 命勿移咨辽东。
 二十年戊午六月初二日丙戌。 上谓都承旨辛引孙曰。古昔帝王。亲览祖宗实录者颇多。且孔子作春秋。至于定,哀。朱子于中庸。论神宗昭穆之制曰。考之史籍。则人臣亦观当代之史矣。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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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欲观国史。褚遂良,朱子奢等以为不可。文宗欲观史。魏谟,郑朗。亦以为不可。然此皆观当时之史。故臣下以为不可。若祖宗实录。则观之何害。昔我 太宗欲观 太祖实录。卞季良等以为 太祖实录。修史甚善。皆直笔也。今 殿下进而赐览。后人皆疑。反为不信之史矣。 太宗不果见。今予即位。欲修太宗实录。大臣或以为但具史草以传。则后世自当修史。今不必汲汲。且不宜以宰相监修。予以重事。故竟命宰臣修之。予又念子孙不知祖宗事业。将何所监。欲以观 太宗实录。议诸臣僚。柳廷显等以为监于成宪。善继善述。实为美意。乃得观焉。今又思之。若非当世之史。则监观成宪。祖与宗何别。既观 太祖实录。则 太宗实录。亦宜观览。议诸兼春秋大臣。黄喜,申槩等皆曰。历代人君。虽有观祖宗实录者。恐非可法也。唐太宗欲观史。褚遂良,朱子奢等以为陛下独览起居。于事无失。若以此法传示子孙。或有饰非护短之史官。不免刑诛。则莫不顺旨全身。千载何所信乎。臣等之议。正与此同。此数臣皆号名臣。其言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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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见。且 太宗事。皆 殿下所亲睹。若以为法戒。则历代之史备矣。何必今之实录乎。况祖宗之史。虽非当代。而撰修之臣。今皆在焉。若闻 殿下省览。则心必未安。臣等亦以为未便。 上不果览。
 二十一年己未六月初十日戊子。以许稠为左议政。申槩为右议政。 上谓金墩曰。尔若见黄喜。则曰领议政老且病。许稠虽无病。亦年过七旬。今以申槩年龄未老。气亦疆健。乃以为右议政。领议政当颐养于家。听断机务可也。不必强仕也。
  八月十八日癸巳。 御思政殿。亲抽四书五经中一书。讲馆试。入格举子三十人。 东宫及宗亲读卷官,右议政申槩,刑曹判书郑麟趾,艺文提学崔致云,右承旨赵瑞康,左副承旨许诩,集贤殿副提学安止,直提学金镔,应教金汶,李思哲等入侍。二十一日丙申。 御勤政殿。策试举子。谓读卷官右议政申槩曰。今观学生。不究性理之书。徒务词章。予将问其理学。乃出策题曰。尝观六籍之文。其义往往似有抵牾。予窃疑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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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曰。作易者其有忧患乎。又曰。乐天知命。故不忧。其言之相戾。何欤。书称文王曰。不遑暇食。用咸和万民。称武王曰。垂拱而天下治。其所以为治之不同。何也。诗曰。昊天曰明。及尔出王。则天非冥冥而难知也。又曰。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则天不可得而测也。亦将有说乎。子大夫讲之熟矣。其各详辨以对。予将亲览焉。遂使诸生疏行列坐。令人守之。毋得相通与语。又 幸慕华馆。试武举骑射。
 二十二年庚申夏四月初三日甲戌。 赐领议政黄喜,右议政申槩,轺轩。仍传旨礼曹。自今二品以上许令乘轺轩
 二十四年壬戌五月二十一日庚辰 召领议政黄喜,右议政申槩,清平府院君李伯刚,右赞成崔士康,星原君李正宁,左参赞皇甫仁,右参赞李叔畤,前都节制使李蒇,知中枢院事郑麟趾,佥知中枢院事庾顺道,都承旨赵瑞康,右副承旨姜硕德议 献陵修补事。使晋阳大君瑈,安平大君瑢 传教曰。 献陵,健元陵,齐陵皆可修治。须当置局。监掌其事。其司何以命名。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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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当曰山陵修理都监。 上曰。可。仍教曰。礼文有曰,人君即位而为椑岁一漆之。则预置寿陵。未为嫌也。且人君年既老而为之。则臣子之心。犹可嫌也。今予年未暮矣。何嫌之有。若置山陵修理都监。则兼治寿陵之事可也。喜等曰。 上教允当。但数陵一时修理。则未暇兼治寿陵之事。 上曰。当从卿等之议。遂设山陵修理都监。以申槩,李伯刚为都提调。河演,李蒇,李正宁,金宗瑞,同知中枢院事李思俭为提调。又置使副使,判官各二人。
  
秋七月二十日戊寅。 召领议政黄喜,右议政申槩,左赞成河演,右赞成崔士康,左参赞皇甫仁,右参赞李叔畤,兵曹判书郑渊,参判辛引孙等。议备边之策。佥议云。甲山地面贼人声息屡报。宜加兵卒以备御敌。庆尚道泗川,固城,宁海。最为近海。防御紧急。邑城未筑。宜急筑之。下三道及黄海道沿边散居人民。被贼可畏。宜令移入陆地。以避贼变。又各官城及瓮城,敌台,池濠。一时并作为难。宜当渐次筑之。且下三道沿边各官筑城毕役后。内地各官邑城。以次筑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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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 从之。
  八月初八日壬申。 上令议政府,礼曹。议 王世子嫔丧主除服之节。领议政黄喜,判书闵义生,右参赞李叔畤,参判尹炯等议。 王世子嫔卒哭后。丧主除衰服。以白衣白靴乌角带乌纱帽。常侍魂殿。朝夕上食。若朔望祭及俗节别祭。则著衰服行祭。期年而止。有不得已之故。具辞以闻。然后出入。右议政申槩议。丧主以衰服常侍魂殿。期年而除。左赞成河演议。丧主以衰服常侍魂殿。期年后。以白衣白靴乌角带乌纱帽。朔望祭及俗节别祭。诣魂殿致齐行。祭三年而止。 上从喜等议。 又议嫔墓立石马与否。黄喜,甲槩,李叔畤等议。 先王陵室。有石人二石虎二石羊二石望柱二。而无石马。今世子嫔墓。亦宜除石马。河演议。石马有古制。自今于陵室。皆置石马二为便。闵义生,尹炯等议。元敬王后之陵。石人四石羊四石虎四石望柱二。无石马。贞昭公主墓。石人二石羊二石虎二。今除石马。加羊虎各一。以别贞昭公主墓制。 上从演议。九月初四日辛酉。春秋馆监馆事申槩,知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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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踶,同知馆事安止等启。 太祖康献大王,恭靖大王,太宗恭定大王实录。事多阙逸。请修改。从之。
 二十五年癸亥夏四月二十日乙巳。领议政黄喜,右议政申槩,左赞成河演,右赞成皇甫仁,左参赞权踶,右参赞李叔畤等诣阙启曰。称臣于世子而朝之。则嫌于 至尊。况资善,承华堂。乃 至尊临御之所。尤不可也。 上曰。予非固执而不听。予病之差否。不可以岁月期也。日深不减。则朝参庶务。其可久废乎。前日卿等启曰。 太宗文皇帝使太子监国。专以耳聋眼暗而为之。然皇帝或亲谕本国使臣。而暂无聋暗。但以病故。使太子监国耳。今我疾病而使世子摄政。何不可之有。喜等更启曰。如不得已。则坐于东宫正门东壁。群臣行再拜礼。何如。 上曰。大臣之言如此。则予心亦安矣。群臣虽不称臣于世子。可也。世子于师傅宗亲尊长朝参之际。凡所行礼。其商确古今以闻。喜等更启曰。此事稽诸典籍。然后可以议定。 上曰。使礼曹,集贤殿相考诸书。拟议以闻。仍命改前下教旨曰。资善,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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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乃予临幸之所。世子嫌于南面。可于东宫正门。南面而坐。一品以下。再拜庭下。世子不答。又命晋阳大君瑈,安平大君瑢。书晋,宋以后列国世子故事。仍问于喜等曰。世子嫔。不幸损世。今未终制。盖古制。礼无二嫡。然次妃升为后者亦多。今东宫承徽之中。无德仪出众者。然于其中。择其德优者。封嫔主内治如何。喜等启曰。封嫔则名分至重。不可轻议。姑以其中有德行者。主内治。徐观德行。然后命之为主。亦未晚也。
 二十六年甲子夏四月初五日乙酉。右议政申槩遘疾累日。命上京调理。仍 赐内酝及厩马一匹。
  五月二十七日丙子。 赐几杖于右议政申槩。
 二十七年乙丑春正月十八日壬辰。上使晋阳大君瑈。传旨申槩,河演,权踶,金宗瑞曰。内禅之事。尧舜之后数千年间。不过十馀君。然或有势不得已者。或乐于优游颐养者。皆非美事也。我国戊寅庚辰戊戌之事。皆有变故而然。近年水旱相仍。且予宿疾缠绵。连丧二子。天之不佑也明矣。因疾不受朝。又不见邻国之使。祭享香祝。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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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亲传。深居九重之内。凡事皆令宦者传命。错误者多。人君之职。果如是乎。欲令世子即位治事。予则退居。军国重事。予将亲断。是则非历代内禅之比。卿等其知之。槩等惊骇失色。涕泣曰。 殿下何有是言。春秋鼎盛。虽有宿疾。聪明自若。起居如常。二事之故。非天之谴。寿夭脩短。本是气数之难逃。虽宦者传命。小事悉以文书出纳。大事则东宫引承旨亲问。熟议以启。然后还付承旨施行。事无一毫之失。以此治国。何不可之有。 殿下深知内禅之不可而欲效之。臣等未知其可也。且 太祖以来。连三世内禅。今又行之。朝廷闻之。以为朝鲜家法如此。真外夷也。又将何辞奏达朝廷乎。朝廷若问四世内禅之故。则亦将何以对。戊寅庚辰戊戌之事。皆有辞焉。今无如彼之变而效之可乎。愿亟收是命。勿播于外。臣等虽死不奉教。 上强之。槩等极言不可。以至夜分。明日复争之。 上曰。将来之事。虽圣人不能预料。后日内禅与否。未可必也。然今日则姑从卿等之请。
  二十四日戊戌。以申槩为议政府左议政。河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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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右议政。皇甫仁为左赞成兼吏曹事。
  夏四月二十八日辛未。左议政申槩,右议政河演,礼曹判书金宗瑞,左参赞李叔畤来问安。上曰。予之宿疾日增。既不受朝。又不见邻国客人。常处深宫。凡大小公事。使宦者传命。事多错误。且一应庶务。勉强亲断。恐生佗證。欲禅于 世子。予则颐养。只断军国重事。槩等泣曰。 殿下虽有宿疾。春秋鼎盛。虽使宦寺传命。皆以文书启达。或命 东宫,大君出议。事无差误。以此治国。何不可之有。亟收是命。 上强之。槩等固请。 上曰。姑从卿等之请。
 二十八年丙寅春正月初五日癸酉。议政府左议政申槩卒。
  二月初九日戊申。 赐祭于左议政申槩。
赐祭文
 惟卿禀性温雅。行己端方。才优经济。学富文章。早捷巍科。英名日彰。历仕华秩。施无不臧。观风诸道。人歌棠茇。提纲乌府。时慕霜节。久典铨曹。藻鉴洞彻。擢入岩廊。允矣良弼。爰立作相。倚为阿衡。年踰七帙。处决惟明。仍赐几杖。庶保颐期。云胡不憖。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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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斯。追惟旧德。良用伤悲。兹遣礼官。伻陈菲薄。不亡者存。歆此一爵。
史传
 槩字子格。平山人。高丽太师崇谦之裔。幼聪悟。善属文。岁癸酉登第。补史官。累迁司谏院右献纳。转吏曹正郎。兼议政府检详。升舍人。癸巳。拜右司谏。明年。以言事罢。未几。拜礼曹左参议。历忠清,黄海,庆尚,全罗道监司,刑曹参判。辛亥。拜司宪府大司宪。壬子。知中枢院事。复拜大司宪。明年。拜吏曹判书。丙辰。擢议政府参赞。命修高丽史。俄进赞成。凡有议事。皆 召入内议之。丁巳。上书请行盐法。己未。拜右议政。上笺辞谢。 上曰。此非予意。乃 太宗遗教也。甲子。 赐几杖。乙丑。进左议政。至是卒。年七十三。 上震悼。辍朝三日。吊赙如仪。官庀葬事。谥文僖。勤学好问。文。小心畏忌。僖。槩性度端严。处事勤恪。岁癸丑。野人犯边。杀虏人蓄。 上锐意讨之。大臣多以为不可。槩上书请伐之。征讨方略。以至分道往击。所经道路。无不纤悉。辞颇详尽。甚合 上意。上览之大悦。自是骤加擢用。以为得槩晚也。尝谓左右曰。槩位不称才。不数年遂为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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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顾无比。后配 世宗庙庭。子自准,自绳,自衡。
神道碑铭[徐居正]
 正统十一年岁在丙寅正月癸酉。议政府左议政寅斋申先生以病卒于第。享年七十三。太常谥曰文僖公。有司供葬事如典故。三月某甲。窆于平山府金刚之原。壬申夏四月。配享 世宗庙庭。公讳槩。字子格。申氏。继出春州。远祖崇谦。佐高丽 太祖。勋居第一。赐乡平山府。世济其美。多达官闻人。皇曾祖讳仲明。登第。校国子博士都官直郎。以公勋 赠兵曹参判。直郎生典理判书,宝文阁大提学讳諿。 赠吏曹判书。典理生宗簿令讳晏。 赠议政府左议政。于公为皇考。娶三重大匡门下赞成事任世正之女。以洪武甲寅四月己亥生公。自幼嶷然如成人。公早鞠于外姑元氏。公年甫三岁。窗壁有画墁。元氏聚群儿诘之。群儿争辨。公独不言。指身长。长不及者果尺许。元氏异之曰。兴吾门者。必此宁馨也。年十三。始读书。有大志。力学不倦。年十七。中庚午进士,生员两科。癸酉。登丙科及第。平壤伯赵文忠公一见大加赏异曰。公辅器也。乙亥。选授翰林。 太祖欲见实录。公抗疏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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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止之。庚辰。拜司宪府监察。迁门下拾遗。历刑,户二曹佐郎。出为忠清都事。俄知仁州事。秩满。除司谏院献纳。转至吏曹正郎。兼议政府检详。例升为舍人。由舍人拜艺文馆提学。由艺文判承文院事。癸巳。擢司谏院右司谏大夫。兼春秋馆编修官,知制教。公在谏院。见事风生。知无不言。请行各品署谢之法。物论多之。时政府署事。权在大臣。公上疏极谏不可。辞甚剀切。 太祖亲读疏。顾左右曰。竖儒不识事体。妄言大臣擅权。公论辨不屈。大臣皆股栗。未几罢议政府署事。甲午元日。 太宗宴 恭靖王于内殿。赐大臣宴于政府。内宴已毕。太宗送恭靖王于阙门外。政府方宴。动乐声彻御所。劾不敬。大臣启曰。臣等蒙 君之赐。极欢为荣。谏官论以不敬。惶恐待罪。言颇侵公。宪府亦以为不可。 上虽直公。重违大臣。遂递公职。公以刚直。屡折大臣。时论韪之。 上常曰。槩有谏臣风。四月。擢拜礼曹参议。俄迁兵曹。冬升嘉善忠清道观察使。时狱囚七人。被诬逮死。人皆称冤。公乃平反雪之。人服其明。 召拜汉城府尹。迁工曹参判,集贤殿提学。丁酉。以皇太子节日使赴京。八月。丁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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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阕屡徵。以亲老辞。庚子。丁外忧。壬寅。 世宗召拜黄海道观察使。时一道饥荒。民多饿殍。公亲斋糇粮酒酱衣缠。出入闾落。以赈穷乏。民赖全活。甲辰。加嘉义。出牧晋州。寻以病辞。乙巳。以庆尚道观察使。 召拜刑曹参判。以事贬江阴县。庚戌。拜资宪大夫左军都总制。兼全罗道观察使。七月。移艺文馆大提学。仍带观察使。辛亥。拜司宪府大司宪。謇谔有宪臣体。迁中军都总制,修文殿提学,世子右宾客。甲寅冬。以谢恩使赴京。乙卯春。加正宪,刑曹判书。寻以病辞。移中枢府事,宝文阁大提学。九月。复判刑曹。丙辰四月。拜议政府右参赞,知春秋馆事, 世子右宾客。仍 命修高丽史。六月。升崇政赞成事。时婆猪江野人李满住构边衅。朝廷方议处置。公上疏请伐。备尽筹策。 上深嘉纳之。 世宗在位三十年。励精图治。制礼作乐。修文偃武。朝廷大治。公在政府。 上方锐意贡法筑城募民之事。机务悉众。屡召公 内殿论事。公应对详敏。议论精切。 上皆依任。眷注日隆。旧制。三公狎班开印。赞成以下不与。至是始命赞成。三公有故代行。又遣承旨。就第论事。盖宠之也。戊午。兼判吏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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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子贰师。己未。进崇禄。六月。特授大匡辅国崇禄大夫议政府右议政,领集贤殿,经筵事,监春秋馆事。公谢曰。臣无汗马之劳。智略浅短。不堪重任。请辞。 上曰。此非予意。 太宗遗教也。秋。掌别试。取崔敬身等十五人。庚申。加 世子傅。辛酉。掌礼围。取李石亨等三十三人。冬。以雷变辞。 不允。癸亥。以年七十辞。又 不允。甲子夏。 赐几杖。乙丑。进左议政。冬十月。遘疾。 上遣医诊视。珍赐络绎。众药不效。遂卒。讣闻。 上震悼。辍朝三日。赙赠甚加。 王世子亦致赙祭。公之哀荣。可谓至矣。公天姿明敏。学问精详。端方有守。清介无华。自筮仕备历中外。居官莅事。施无不可。在台谏封章抗疏。有古争臣风。位长六卿。政务宽简。持大体。入政府。咄咄以国事为心。朝度暮思。献可替否。有大建白。言听计行。贲饰太平。公之为相。可无愧于古人者矣。居家廉洁。关节不行。平生未尝佞佛。丧祭一遵家礼。待亲戚故旧。出于至诚。仆隶有过。不加鞭笞。虽子弟未尝见其疾言遽色。尝书言忠信行笃敬小心翼翼对越上帝十四字。示三子而教之曰。尔辈宜当服膺勿失。余非曰能之。但士君子之心。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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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为的耳。为文高古简洁。不喜词赋。自立朝以来。疏章奏议。前后数百。无点缀。皆切时务。但为功名政事所掩。人不暇誉矣。所著诗文若干卷。公先娶一室。卒无后。再娶郡事金可铭之女。封贞敬夫人。后公一年卒。附公墓右。生三子。长曰自准。忠清道观察使。次曰自绳。成均馆大司成。次曰自衡。司宪府执义。观察使娶护军李慎全之女。生三男。曰叔平。庶尹曰仲平。曰末平。宗亲府典签。女三。俞浑。生员。郑仁昌,尹俊元。大司成娶宜山君南晖之女。生八男。曰叔权。郡守。曰叔桢。掌令。曰叔模。曰叔碗。曰叔桧。判官。曰叔彬。曰叔根。全州府尹。曰叔枝。参奉。女四。金锡祚。大护军。李敷。佥知。郭垠。潭阳府使。南宫瓒。监司。执义娶领中枢院事李顺义之女。生二男。曰锱。护军。曰铢。别坐。女牟阳都正。铭曰。
维岳降神。寔生伟人。猗欤文僖。为国荩臣。公有所蕴。公遇其时。大展厥才。乃设乃施。谏诤谔谔。古之遗直。匪躬謇謇。王臣之节。进宅百揆。功存纳麓。启沃献替。蔚有嘉绩。柱石其重。蓍龟其神。我思古人。鉴亡言存。升配太室。昭哉厥勋。瞻彼平山。有蔚古坰。峨峨崇碑。沨沨厥声。谓我不信。请观我铭。
  附识(达城君徐居正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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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佳公撰公墓道文。今至数百载。十代孙德夏方任黄海水使。始治石入刻。以余为公弥甥。而亦四佳公之旁孙。属余书之。余之书是文于数百载之后者。亦与有荣矣。公既配食 庙庭。子孙又世祀之。奉公祠宇于贞陵洞之旧庐养拙堂。堂即公所居。而前后屡经兵燹。独岿然至今得全。其亦异哉。命均记。
子孙录[申宗夏]
  公之子孙。今至十数世。蕃衍不能尽记。有若判书文节公鋿,处士命仁。俱己卯名贤。兵使钟。赠领议政平州府院君华国。兵使翌。判书平川府院君磼。监役礏。判尹都巡兵使砬。守御使硈。领议政平城府院君忠翼公景禛。东平君景𥙿。知敦宁东城君景禋。副元帅平宁君景瑗。知中枢景珍。参判景琥。平陵君景禧。判书平兴君埈。平原君垓。进善硕蕃。中枢庄武公汝哲。领议政平川君琓。平恩君璨。判尹厚载。承旨厚命。平海君漫。承旨弼贤。兵使汉章。平云君圣夏。统制使翊夏。校理靖夏。东川君德夏。承旨宅夏。参判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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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参判昉。主公祀者。府使焕。外孙最显左赞成文成公李珥。应教奇遵。大司成文宪公奇大升。左赞成吴允谦。绫海君具宬。绫城府院君具宏。左议政绫川府院君具仁垕。绫丰君具仁塈。青云君沈命世。南阳君洪振道。右议政郑维城。左议政文正公宋时烈。左议政李庆亿。左议政李端夏。领议政徐文重。领议政李畬。右议政金构。领议政徐宗泰。大提学李寅烨。右议政赵泰采。领议政崔奎瑞。右赞成郑齐斗。大提学金楺。右议政赵道彬。领议政李宜显。领议政沈寿贤。左议政徐命均。领议政金在鲁。左议政宋寅明。右议政俞拓基。大提学吴瑗。惟我 仁献王后。端懿王后。皆公外裔。而 仁献王后。笃生 仁祖。光启中兴。 圣神相承。呜呼盛哉。后孙庶尹宗夏。谨书。
  崇祯后再乙丑 年 月 日。立。
墓表[申瓁]
 公讳槩。字子格。号寅斋。平山申氏。高丽壮节公崇谦之后。曾祖仲明。国子博士。祖諿典理判书。考晏。宗簿令。母任氏。门下赞成世正之女。洪武甲寅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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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己亥。公生。十七。中进士,生员。二十。登文科。以文章德业。事 太祖,太宗,世宗。历试中外。卒至大用。位左议政。赐几杖。正统丙寅正月癸酉卒。享年七十三。谥文僖。配享 世宗庙庭。公生禀间气。学问精邃。在台阁謇谔有争臣风。在政府宽简持大体。遭逢 圣明。言听计用。贲饰文治。惜世太平。为国宗臣。至今与黄,许。匹休齐称焉。配善山金氏。郡事可铭之女。生三男。自准。观察使。自绳。大司成。自衡。执义。墓在平山金刚广坪里。与夫人双坟。徐四佳居正撰神道碑。具载其事。今不复详。公之子孙。今至八九世。蕃衍不能尽记。而有若文节公鋿。己卯名贤。其后最大。平川府院君磼,都巡边使砬,领议政忠翼公景禛,东平君景𥙿,东城君景禋,副元帅景瑗,判书埈。俱膺封谥。判敦宁汝哲,大司成琓,观察使厚载,承旨厚命。今方立朝。 仁献王后。寔公外裔。笃生 仁祖。光启中兴。 圣神相承。至于当宁。呜呼盛哉。九代孙礼宾寺主簿瓁。谨书。
书养拙堂记后[申翊圣]
 右故左议政文僖申公所扁堂记。毁于壬辰兵燹。其六代孙节度使景珍获其遗文于东文选中。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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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木以复旧观。求翊圣书板。仍作而曰。先祖释褐于 太祖大王二年。即移鼎汉都之初。撤松京旧庐。改创于贞陵洞。今二百四十有一年矣。京师屡经变故。宫阙闾阎。举皆荡残。而此居独全。子姓能世守之。亦一家之幸也。子。宗人也。盍记而识之。翊圣谨受遗文。续之端书。以授节度公而深有感于中也。我六代祖正言公。乃文僖公之季也。同时发轫。有二难之称。而一言不合。退居西湖。文僖公方端委岩廊。赞襄 英庙三十年之治。其徵书日下于西湖。而终不起。箪食瓢饮六十年如一日。世拟之桐江。尚论者以为兄出而佐王。弟处而树节。均之为国家之光。不能轩轾云。则两家子孙。不坠先业者。岂非祖先之遗烈。而寝庑堂室。岿然为鲁国之灵光。又岂非异事哉。窃惟文僖公揭以养拙之号。垂范于经始之日。其得贻厥之道丕矣。居之得全。非幸也。后世子孙。以是道居是居。则永为乔木之世家。无穷期矣。翊圣亦尝徘徊于西湖旧址。寻故迹于某水某丘。而获赌遗文。不趐亲聆謦欬于数百载之后。所以深有感于中也。遂书以勖之。岁癸未八月上浣。宗人绥禄大夫东阳尉申翊圣。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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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