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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亭先生文集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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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亭先生文集卷之四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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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书
  录佐命功四等教书
往者逆臣朴苞。包藏祸心。阴扶怀安父子。谋害我骨肉。遂至称兵向阙。肆为凶逆。宗社安危。间不容发。上党侯李伫,门下左政丞李居易,右政丞河崙,判三军府事李茂,门下侍郎赞成事赵英茂,左军总制,李叔蕃,中军总制闵无咎,左军同知总制辛克礼,骊兴君闵无疾等九人。协心循义。应机决策。戡定祸乱。载安宗社。尽忠佐命一等称下。父母妻超三等封赠。直子超三等荫职。无直子。甥侄,女婿超二等。田一百五十结。奴婢十三口。白银五十两。表里一段。厩马一匹。丘史七名。真拜把领十名。许初入仕。艺文春秋馆学士李来。循义忘私。闻变尽告。尽忠佐命。义安公和,完山侯天佑。闻变赴急。以济祸乱。翊戴佐命二等称下。父母妻超二等封赠。直子超二等荫职。无直子。甥侄,女婿超二等。田百结。奴婢十口。白银二十五两。表里一段。厩马一匹。丘史五名。真拜把领入名。许初入仕。昌宁伯成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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璘,完山君淑,门下赞成事李之兰,开城留守黄居正,知三军府事尹抵,金英烈,右军同知总制尹坤,刑曹典书朴訔,都承旨朴锡命,上将军马天牧,判殿中寺事赵希闵,奉常卿柳沂等十二人。推诚戮力。累曾效忠。翊戴佐命三等称下。父母妻超一等封赠。直子超一等荫职。无直子。甥侄,女婿荫职。田八十结。奴婢八口。二品以上。白银二十五两。三品以下。银帝一腰。表里一段。厩马一匹。丘史三名。真拜把领六名。许初入仕。参赞门下府事赵璞,三司左使赵温,参赞门下府事权近,三司右使李棱,参知三军府事柳亮,中军总制赵卿,左军总制金承霔,石军同知总制徐益,前同知总制洪恕,兵曹典书尹子当,左承旨李原,右承旨李升商,汉城尹金鼎卿,右副承旨徐愈,上将军李从荗,李膺,沈龟龄,大将军延嗣宗,韩圭,金宇,文彬,前中军将军尹穆等二十二人。输诚协赞。久勤调护。翊戴佐命。军资少监宋居信当危救患。翊戴佐命四等称下。父母妻封赠。直子荫职。田六十结。奴婢六名。二品以上。白银二十五两。三品以下。银帝一腰。表里一段。厩马一匹。丘史一名。真拜把领四名。许初入仕。并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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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阁图形。竖碑纪功。嫡长世袭。不绝其禄。子孙则记于政案曰。佐命某等功臣某之后。虽有犯罪。宥及永世。
  赐左政丞河崙教书
惟卿道大德博。见高识明。向值危难。忘身奋义。定社佐命。功在盟府。今天子新即宝位。遣使来告。顾以群盗未息。道途多梗。一国臣僚。为之疑惧。奉表称贺。实难其人。而卿挺身许国。再三固请。奔走万里。亲瞻天日。陈贺龙墀。遂与贺正使参赞议政府事赵璞,副介知议政府李詹议曰。天子既与天下更始。则吾王之爵命印章。独不可因旧也。于是申呈礼部。转达宸听。天子嘉其识时通变。宠待优厚。乃以诰命印章。授廷臣都指挥使高得,左通政赵居任来锡命。其有功于初终。诚帝砺而难忘。用锡田一百结,奴十口。惟志其诚。岂贵于物。体予至意。传之永世。
  谕领司平府事河崙进乐章教书(太宗二年壬午)
王若曰。盖闻君臣之间。贵于进戒。声乐之道。在乎象成。故九叙之歌。禹既戒之。赓载之歌。皋陶亦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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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此虞廷君臣。交相警戒。以兴至治者也。迨乎成周。其道寝备。雅颂之作。洋洋至今。惟卿。天资重厚。学术精微。所见之正。卓尔甚高。所守之坚。确乎不拔。入而陈谟。必尽其规益。出而施政。必极其精详。尝戮力以定社。又殚诚而佐命。嘉乃丕绩。再与同盟。俾长庶僚。以辅予治。今观所进觐天廷,受明命乐章二篇。匪直咏歌。切于进戒。惟予之入觐也。臣子职分之当然。其受命也。 天子之恩数幸及。其在否德。皆无可歌。卿乃作为诗歌。以寓劝勉规戒之意。盖欲永思其艰。以保其成于无穷也。忠义之诚。蔼然可嘉。矧其辞义之雅。声气之和。可以追配古之作者。亦可以传于后世也。观览之际。良深感愧。已令有司。被之管弦。以为宴享之乐。不忘规戒之词。于戏。七德舞歌。虽可愧事功之不逮。五言出纳。宜益在治忽而罔愆。遣书指不多及。故玆教示。想宜知悉。
  赐 太宗配享功臣晋山府院君河崙教书
元首股肱。既共成其大勋。始终存没。宜有配于万世。此古今之令典。而国家之恒规。惟卿岳渎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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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梁大材。学际天人。识通经纬。镇定击撞。巍乎泰山之崇重。涵濡巨细。广矣河海之包容。邃冲而有守。正直而无华。惟根李培植于内者。确乎不拔。故指诸事业者。绰乎有馀。既树功于定社之时。又与盟于佐命之日。大为我 太宗所倚重。自岁庚辰。秉国钧主文衡。四为上相。益展嘉猷。凡可以尊主庇民者。靡不设施。克尽经济之略。以收弼亮之效。二十年间。民殷物阜。措国家于盘石之安。况复奉使中朝。上章专对。 天子是嘉。锡命抚封。苟非识时知变。能若是乎。真可谓命世之才。王佐之器也。今将祔我 太宗于宗庙。广询配享之臣。佥曰卿哉。久协予意。是用俾卿从祀 庙庭。于戏。嘉乃丕勋。永难忘于没世。享玆明祀。宜勿替于终天。
赐祭文
  太宗丙申赐祭文
元老大臣。君之股肱。国之柱石。生则同其休戚。死则极其恩数。斯古今不易之典礼也。惟卿天地储精。山岳降灵。以高明正大之学。发而为华国之雄文。以忠信重厚之质。推以为经世之大猷。早登二府。四为上相。善谋能断。笑无遗策。定社佐命。勋在盟府。一德格天。保乂我家。近以故事。引年致玫。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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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雅量。勉从其请。重惟朔北肇基之地。 祖宗寝陵在焉。遣使巡审。实难其人。卿身虽衰。乃心 王室。靡叹道途之勤而欲自行。予亦以陵寝之重。不得不烦卿一往。岂意出郊之饯。遂为平生之永诀也哉。呜乎。死生之变。人道之常。卿烛其理。又何憾焉。但以哲人之萎。邦之不幸。自今以往。临大事浃大疑。不动声色而措国家于盘安者。予谁望欤。此予之痛惜而不能自已者也。特遣礼官。致祭柩前。不亡者存。钦此恤典。
  正祖己未赐祭文
维岁次己未十一月乙卯朔十七日辛未。国王遣近侍臣右副丞旨赵弘镇。谕祭于故领议政晋山府院君文忠公河崙之墓。我家龙兴。豪俊云从。先后疏附。正气熊熊。晋阳之望。赫世簪组。山河钟英。天降良辅。日月之际。草昧经纶。闳宜同德。周命维新。潭潭杯酤。扶我羲驭。犹鱼有水。伯仲伊吕。三朝铁券。二纪黄阁。大猷时升。立经陈目。乾坤既整。山岳不运。式循初服。仙䠋宣酝。江汉浩淼。宝墨流香。公田旷税。有稼穰穰。南士曰咨。乡射堂古。我老戾止。于焉楼屦。方召之思。展寝即倍。酹玆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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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伻倌于海。
祭文(大提学卞季良)
皇矣上帝。眷佑东陲。命我 圣后。作之君师。乃生圣佐。辅之翼之。公惟药石。济民疮痍。公惟水鉴。辨人妍媸。危疑未决。公乃蓍龟。轻重未定。公乃权衡。或毁或誉。公心则平。事上接下。一以至诚。威如秋凛。温如春生。高不可攀。深不可测。细入毫釐。几微必烛。泰山其重。镇定振击。沧海其大。茹纳污浊。公自庚辰。秉国之匀。垂绅廊庙。百度维新。二十年间。物阜民殷。公孝于家。乡党见称。公忠于国。 王赖股肱。举世佞佛。公独麾之。举世媚神。公独非之。所见之正。所守之确。先生讲明。从容详密。先生著述。豪逸典则。古调是赓。微言是析。若虚若无。克自谦抑。呜乎我辈。瞻仰门墙。举蒙汲引。身立名扬。恩同山岳。报之毫芒。追惟往岁。十月初吉。奉饯于郊。笑言偕洽。谓当未几。迓劳于道。讣音忽至。曷胜痛悼。位跻极品。寿登七耋。德尊一代。勋盟再嚏。 王为掇朝。素膳以泣。 亲临于家。奠于殡侧。公之终始。盖无憾焉。所可痛者。国无忠贤。生民谁赖。斯道谁寄。嗟嗟我辈。何所仰庇。㪺此一觞。俯伏陈辞。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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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谅我怀悲。
祭文(大提学尹淮)
惟公。才为王佐。学冠儒宗。应时而挺生。高世而特立。际风云之庆会。耸朝野之具瞻。萧规曹随。未足道也。房谋社断。独能兼之。风采仪表于搢绅。勋庸记载于钟鼎。身之存没。国以重轻。噫彼苍之难谌。俾我公而不淑。万丈文章之光焰。倏尔乘箕。一生经济之施为。敛而就木。民之无禄。命也奈何。淮时以画虎之资。习雕虫之技。谬被千金之顾。幸窥数仞之墙。恩义俱全。比丘山而增重。涓埃莫报。曾豺獭之不如。今则灵柩即途。佳城已卜。痛幽明之永隔。秉绋翣而长吁。讲席埋尘。无复抠衣而受业。江于奠爵。不知陨涕而盈衿。
墓碣铭(尹淮)
河氏之先。出于晋阳。为一乡望族。自左司郎中讳拱辰。仕高丽树功显王朝。和戎却敌。为一代名臣。其后有讳卓回。仕高王朝。为四门博士。自博士以下四世登科。世有闻人。毓庆积善。至于公而门益大。公讳崙。字大临。曾祖讳湜。博士五世孙。徵仕郎膳官署丞。赠纯忠补祚功臣,辅国崇禄大夫判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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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府事,晋康君。祖讳恃源。式目录事。赠纯忠积德秉义补祚功臣,大匡辅国崇禄大夫议政府右政丞,判兵曹事,晋康府院君。考讳允潾。奉翊大夫顺兴府使。赠忠勤翊戴慎德守义协赞功臣,大匡辅国崇禄大夫领议政府事,晋阳府院君。妣姜氏。赠辰韩国大夫人。检校礼宾卿,赠崇禄大夫议政府赞成事,判户曹事讳承𥙿之女。皆以公贵得赠。至正丁丑春。姜氏得吉梦有娠。以其年十二月己丑生公。公自幼嶷然。不类群儿。十岁就学。既授辄成诵。年十四。中庚子国子监试。杏村李文贞公。其试官也。十九。中乙巳科。樵隐李文忠公,牧隐李文靖公。其座主也。一见器之。即以其弟礼仪判书仁美之女妻之。于时。二公宗主斯文。学士大夫咸出其门。公周旋师友之间。讲论切磋。学问日进。丁未。选入春秋馆。为检阅为供奉。洪武元年戊申。试监察纠正。己酉。监检收司量田。劾辛旽门客之为副使者。忤旽罢。辛亥旽诛。起知荣州。按廉使金凑上其治行策一。壬子。召拜考功佐郎。癸丑。以版图佐郎。察访交州江陵道。甲寅。除诸陵署令。乙卯。历司宪持平,典理正郎。丙辰。进典校副令,知制诰。改典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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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令。丁巳。迁典法总郎,宝文阁直提学。依前知制诰。自此除职皆带馆职。又以版图总郎。按廉交州道。戊午。转典理总郎。己未。升典校令,成均大司成。庚申九月。丁外忧。辛酉起复。判典校寺事。乞终丧。许之。壬戌服阕。授右副代言。癸亥。移右代言。寻判书典理。甲子。入密直。为提学。乙丑。进签书。秋。 太祖高皇帝遣国子典簿周倬等来。公迎接于西北面。其还也。公奉谢表偕行。倬等甚礼重之。丁卯。改同知。戊辰春。武臣崔莹欲兴师犯辽陈。公力陈不可。莹怒。放之襄州。夏。莹败。公得还。己巳春。复拜同知。秋。有称永兴君王环者。来自日本。公以姻戚。素知环貌。言其非真。见放于光州。庚午春。移放于蔚州。夏。尹彝,李初之狱作。会诸流人于清州置对。公得兑。归晋州。辛未夏。起为全罗道都观察使。壬申夏。代还。我 太祖既受命。癸酉秋。再起公。观察京畿右道。公始以民户垦田多少定赋役。豪强虽恶之。而人服其均。诸道皆效之。遂为定制。时。 太祖欲迁都鸡龙山。既兴役。公力谏。从之。甲戌三月。复签书中枢院事。乙亥四月。迁中枢使。七月。丁内忧。丙子四月。起复艺文,春秋馆学士。辞不就。 高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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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以表辞不谨。徵我主文者郑道传入朝。且遣牛牛等官督之。公为馆伴。 太祖密访廷臣以遣否。皆顾望以为不必遣。公独言遣之便。道传大衔。七月。 太祖欲遣李至奏。使臣谓惟河馆伴可以将命。请与之俱。公至朝廷。敷奏详明。事果得解。丁丑正月。郑道传议举兵出疆。忌公。出为鸡林府尹。其春。倭酋数人率众。至庆尚道请降。四月。公与观察节制诸公。议所以处置者。主议者失策。倭酋逸去。六月。逮公等于巡军置对。七月。安置水原府。十月。得自便。戊寅七月。拜忠清道都观察使。九月。 上王嗣位。召拜政堂文学。十月。录定社功。策公为第一。赐爵晋山君。入贺建文皇帝登极。己卯十二月。参赞门下府事。庚辰四月。升赞成事。五月。判义兴三军府事。兼判尚瑞院事。九月。拜门下右政丞,判兵曹事。进爵为伯。十一月。今 上即位。辛巳正月。录佐命功。公又在一等。闰三月。以病辞。拜领三司事。四月。知贡举。取今知申事赵末生等三十三人。七月。改官制。因领司平府事。兼判户曹事。始请造境内通行楮货。以赡国用。壬午六月。献觐天庭。受明命乐章一篇。赐教奖谕。十月。拜议政府左政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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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吏曹事。入贺今 上皇帝登极。知议政府事李詹为之介。公至朝廷。与李公上书礼部。以为新天子既与天下更始矣。请改赐吾王爵命。 帝嘉之。永乐元年癸未四月。偕朝使都指挥使高得等。奉诰命印章以来。 上益重之。赐赉甚厚。甲申六月。以旱乞免。乙酉正月。复左政丞。加世子师。丙戌。公以各宗寺社住持多点土田奴婢。殖货冒色。蠹财惑众建白。于各首州郡。量置一二寺。馀皆革去。其土田奴婢悉属于公。 上从之。识者称快。丁亥四月。重试文士。令公读卷。取今艺文馆提学卞季良等十人。七月。又以旱请避位。戊子二月。领议政府事。辛卯三月。知贡举。取今平壤判官权克中等三十三人。壬辰八月。复左政丞。公至是四秉国匀矣。甲午四月。国家仿周官。分政府庶务。归诸六曹。以公领议政府事。乙未十月。又拜左议政。丙申春。公年七十矣。以故事乞致仕。 上久未之许。公数以告。 上特优公不朝。至四月乃许。以晋山府院君就第。国有大事。必以咨焉。其年十月。 上欲遣使咸吉道。巡视先 王陵寝。公请自行。 上悯其老而嘉其志。 亲出郊饯之。公既卒事。将还疾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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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闻之。亟遣内医治疾。内厨调膳。中官问慰。络绎于道。十一月初六日癸巳。卒于定平公廨。讣至。 上悼甚。哭之流涕。辍朝三日。素膳七日。遣礼官赉教致祭。且命有司护丧还都。殡于京第。 上及世子亲临吊奠。赐谥曰文忠。官庇葬事有加。公之哀荣。可谓无憾也已矣。明年丁酉三月十一日丁酉。嗣子都总制公奉柩归。祔晋州梧坊洞坎山之冈先茔之东。遵治命也。公天资重厚。识明而量弘。雍容简默。平生无疾言遽色。至其端委庙堂。决疑定策。其气毅然。略不以毁誉动其心。为相。务存大体。不事苛察。嘉谟密议。启沃弘多。而退未尝泄于人。处已接物。一诚无伪。仁于宗族。信于朋友。下至僮仆。皆怀其惠。荐进人材。尝若不足。片善必取。而掩其小过。居家不治生产。不喜奢丽。不乐宴游。性好读书。手不释卷。悠然啸咏。至忘寝食。经史子集。无不通究。至于阴阳,医药,星经,地理。皆极其精。礼乐制度。皆所详定。劝勉后生。商确义理。亹亹忘倦。当国以来。专典文翰。事大辞命。文士著述。必经公润色。印可而后乃定。尝奉旨。修 太祖实录一十五卷上之。自号浩亭。有文集二十卷。预为遗文。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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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笥。训诲子孙。纤悉周备。且诚以丧葬一体朱子家礼。无作佛事。公既没而书出。其家如其言。夫人李氏。今封辰韩国大夫人。生一男曰久。中军都总制。女二人。长适汉城府尹洪涉。次适庆尚左道都节制使李承干。孙男一人。福生。幼。外孙五人。皆其节制子也。恭全。前供正库副使。慎全。司宰直长。诚全,安全,恒全。庶男三人。曰长。曰延。皆幼。曰永。义兴侍卫司大护军。庶女三人。长适谷山府使金秩。次适中军司直张希杰。次幼。铭曰。
晋山苍苍。晋水泱泱。猗欤地灵。生我浩亭。先生之质。玉润而栗。洒落胸中。霁月光风。天眷东方。俾辅我 王。言听计从。千载一逢。爰立作相。百僚是长。公在庙社。泽被鳏寡。抵排异端。唱鸣道学。公于是时。唐之昌黎。定策两朝。亲扶日毂。公于是时。宋之稚圭。明炳几先。筹无遗策。谁其似之。帷幄子房。忠义精诚。上贯白日。谁其似之。终始汾阳。业广德崇。宜国黄耇。七旬而终。孰云其寿。股肱之亏。元首伤悲。哲人之萎。行路涕洟。呜乎先生。今也则亡。名留鼎彝。神返故乡。有郁先茔。其永于藏。镵石铭辞。用示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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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氏赞
崙。晋州人。顺兴府使允潾之子也。中至正乙巳科。座主李仁复一见奇之。以其弟仁美之子妻之。辛亥。知荣州。按廉使金凑上其治行策一。召拜考功佐郎。累官至签书密直司事。戊辰春。崔莹兴师犯辽阳。崙力陈不可。莹怒。放之襄州。及 太祖即位。癸酉。起为京畿道观察使。 太祖欲迁都于鸡龙山。既兴役。无敢谏者。崙力请罢之。甲戌。复签书中枢院事。丙子。 高皇帝以辞表不谨。徵我主文者郑道传入朝。 太祖密访筵臣遣否。皆顾望以为不必遣。崙独言遣之为便。道传衔之。 太祖遣崙如京师。敷奏详明。事果得解。时。道传与南訚比谋扶幼孽以害储嫡。祸将不测。崙尝诣 上潜邸。上屏人问计。崙曰。此无他策。但当先事击除此辈耳。 上默然。崙复曰。此特子弄父兵以救死耳。虽上位动念。毕竟若之何哉。及戊寅八月变作。崙时为忠清道观察使。疾驱至京。使人宣言提兵助顺。及 上王(定宗)嗣位。拜崙政堂文学。录定社功为一等。赐爵晋山君。庚辰五月。判义兴三军府事。九月。拜右政丞。进爵为伯。十一月。 上(太宗)即位。录佐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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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为一等。辛巳闰三月。辞。壬午十月。复拜左政丞。八贺永乐 皇帝登极。崙至朝廷。上书礼部。以为新天子既与天下更始。请改赐吾王爵命。 帝嘉之。癸未四月。偕诏使高得等。奉诰命印章而来。上益重之。特赐田口。甲申六月。以旱乞免。乙西正月。复旧职。丁亥七月。又以旱请避。己丑冬。李茂得罪。举朝咸请诛之。崙独为之营救。 上不答入内曰。崙以为不杀。是实其心之所发也。乙未夏。李稷安置其乡。一日崙诣阙。 上引见于内殿。崙无语而笑。 上问其故。崙对曰。李稷之罪。岂可放之于外耶。 上不答。壬辰八月。复左政丞。甲午四月。拜领议政府事。及今春。以年七十乞致仕。 上久未之许。崙请益切。以府院君就第。崙天资重厚。雍容简默。平生无疾言遽色。至其端委庙堂。决议定策。略不以毁誉动其心。为相。务存大体。嘉谟密议。启沃弘多。而退未尝泄于人。处己接物。一诚无伪。仁于宗族。信于朋友。下至奴仆。皆怀其惠。荐进人材。常若不及。片善必取。而掩其小过。居家不喜奢丽。不乐宴游。性好读书。手不释卷。悠然啸咏。至忘寝食。至于阴阳,医术,星经,地理。皆极其精。劝勉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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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义理。亹亹忘倦。当国以来。专典文翰。事大辞命。文士著述。必经润色。印可而后乃定。排斥佛老。预为遗文。藏之巾笥。训诲子孙。纤悉周备。且诫以丧葬一依朱子家礼。母作佛事。崙既没而书出。其家如其言。自号浩亭。字大临。谥文忠。子久。庶出三人。曰长。曰延。曰永。崙殁。妻夫人李氏痛悼。不饮食几死。 上闻之。赐药酒。 传旨曰。丧制不可不终。纵不顾死。其于不终丧制何。须饮酒节哀。以终丧制。李氏使人诣丞政院上言曰。家翁承 王命死于外。愿将尸体入京第殡之。 命下礼曹。稽古制启闻。仍 传旨曰。礼记曾子问篇有此议。礼曹答。奉使而死。大夫士。当还家敛殡。 从之。
定社功臣碑阴记(尹淮)
殿下(世宗大王)命序次开国,佐命,定社功臣姓名。列诸碑阴。臣窃惟自古王者之作。必有名世之臣应时而出。弼成大业。于是有纪功宗铭彝鼎之典。所以示不朽转悠久也。我朝壬申之开创。与夫戊寅庚辰之戡定。实天所以启 太宗。以基朝鲜亿万年无疆之祚也。然亦将相忘身委质。赞襄辅佐之力与有多焉。是宜镌铭贞石。以示永世。后之观者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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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知我 殿下显扬光烈。褒奖元勋之至意云。
定社功臣录
义安大君和 益安大君芳毅 上党君李伫平壤府院君赵浚 上洛府院君金士衡 晋山府院君河崙 汉山府院君赵英茂 完原府院君李良佑 奉宁府院君福根 青海君李之兰 花山君张思吉 汉川府院君赵温 延城君金辂 清城府院君郑棹 完山府院君李天佑中枢院副使张哲 鹫山府院君辛克礼
佐命功臣录
上党君李伫 晋山府院君河崙 汉城府院君赵英茂 鹫山府院君辛克礼 鸡城君李来义安大君和 完山府院君李天佑 昌宁府院君成石璘 完川君李淑 青海君李之兰 漆城君尹抵 义城君金英烈 坡平君尹坤 锦川君朴訔 平壤君朴锡命 长兴府院君马天牧汉川府院君赵温 吉昌君权近 铁城府院君李原 星山府院君李稷 文城府院君柳亮汉平府院君赵涓 平阳府院君金承䨟 麻城君徐益 南阳君洪恕 漆原君尹子当 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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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君李升商 莲城君金定卿 利城君徐愈长川府院君李从茂 永阳君李膺 丰山君沈龟龄 谷山君延嗣宗 沔城府院君韩圭 熙川君金宇 越川君文彬 砺山府院君宋居信 赠同知中枢院事金德生
忠勋府草记(正宗大王己未八月)
太宗朝佐命功臣三十八人嫡长孙时存人及未录名。区别别录。
传曰。知悉。佐命功臣嫡长十人家已录名中。九家嫡长之未付忠义者。即付草记。其中义安大君赠谥襄昭公嫡长孙李宗恢。令吏判探问。可合百里。除百里。只可升叙。则为升叙。晋山府院君领议政文忠公河崙嫡长孙当窠参奉。待窠调用。而义安大君墓。一等功臣河文忠公墓。遣丞旨卜日致祭。祭文。当亲撰。而此外一等上党,汉山,鹫山墓。遣礼官致祭可也。
摭录
洪武二十年。郑梦周,河崙,姜淮伯,李崇仁建议。华胡服。袭华制。明使徐质见之。叹曰。不图高丽复袭中国冠带。天子闻之。岂不嘉尚耶。惟祦与宦者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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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独不服之。(出丽史。下同。)
先生献无逸,立政二簇。又书朱文公仁字说。作屏以献。王下教褒奖曰。在江湖忧君之心。发为箴规。集圣贤垂鉴之言。代充玉帛。前既笔之于簇。今又著之于屏。寻常布置于左右。观览修省乎心衷。因以绳愆而纠缪。何须显谏而明争。外则观风俗之盛衰。内则虑君民之善恶。贺予诞辰者虽众。如卿称职者无多。念焉在念。叹嘉不已。
初。我 太祖大王欲迁都鸡龙山。公以漕运路远。力谏止之。遂冶汉城。时。公为监役。使 太祖信无学以为国师。既立景福大阙。伊时宰相皆疏于地理。而公于星经地志。无不通晓。故见其列础方向。招致其僧曰。高丽之亡。由于崇佛。覆辙在前。而汝不知为戒。反袭其谬耶。僧曰。高丽之历年五百。亦崇佛之致也。公曰。檀,箕享国。皆千有馀岁。其时曾无左道也。汝若不改方向。则此国家存亡之机会。当斩汝头。僧素畏公。放声大哭曰。吾道从此亡矣。遂改方向。阙门外。立议政府。五曹分设左右。而户曹别立他坊。公又招致其僧曰。六曹当分设东西。但立五曹。他也。僧曰。国富兵强。可以久安。而彼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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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赋聚会之地。立之户部也。公曰。汝终是方外之人。焉知治国之道也。今若立户曹于此地。则世必有聚敛之臣。而聚敛于民。其国亡贫。故传曰。与其有聚敛之臣。宁畜盗臣。此地则当立市廛之房。与民同利也。遂移户曹于政府之下。公以谓京城之内。多生喑哑。故别立市井方言。使不得易晓。以社其弊。(出东阁杂纪。下同。)
靖安大君(太宗大王)有化家为国之功。而 太祖宠神德王后。爱其子昭悼抚安。权臣有欲挟幼擅政。以肆己志者。请立抚安为世子。夺靖安宫武士三百。移给抚安。祸几斯迫。时。浩亭公拜忠清监司。将发行。 太宗往饯于家。宾客满座。公见 王子来饯。亲执酒杯。佯醉覆酒馔盘。污蔑御衣。 太宗大怒曰。主人不敬客太甚。因起而去。公谓座客曰。 王子怒去。不得不谢。遂随而行。 太宗仆从曰。监司来矣。 太宗不顾。至大门下马。公亦下马。 太宗入中门内门。公亦随之。 太宗始疑之。顾问曰。何为至此。公曰。 王子事危矣。所以覆杯者。将有倾覆之患。故预告之也。遂引入寝室问计。公曰。此事皆权臣主之也。今臣忠清之行。亦剪除羽翼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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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或迟留。祸必立至。不得不今日发程也。今安山郡守李叔蕃。率 贞陵移安军到京。此人可属大事。公遂行。 太宗召叔蕃告之。叔蕃曰。此易如反掌耳。何难之有。遂率靖安宫中仆从及移安军。持兵而出。 元敬王后亦被甲上马偕行曰。今日之事。死生难期。不可离矣。遂分部悉捕奸党斩之。推尊 恭靖为世子。时戊寅八月也。 太宗张幕于南门外。坐其中。又设幕于其下。人未知谁某之座。反公上来而坐其幕。不久。拜相。
癸未。明太宗皇帝即位。遣左政丞河崙贺登极。崙与副价赵璞,李詹等议曰。天子既与天下更始。则吾 王之爵名印章。不可仍旧。遂申礼部以奏。 太宗皇帝遣都指挥高得,左通政赵居任等来赐诰命印章。 上赐书褒之。赐田土,臧获,鞍马。崙等辞。 上曰。卿入奏 天子。以遗我子孙万世无疆之休。故用锡土田臧获。传诸子孙。卿无固辞。遂宴于清知亭。(出国朝宝鉴。下并同。)
十一年。初。中朝太仆少卿祝孟献之还也。李穑子孙以河崙,权近所撰行状碑铭。嘱孟献求志中国。至是。孟献以国子助教陈琏所撰志文。授通事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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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其文有恭让君立。用事者忌公不附己。劾贬长湍等语。 上览之。谓左右曰。琏焉知穑之行事。而叙之详密乎。昔本国使臣有因卜筮而生衅者。通事何能私通孟献。其召责之。成石璘请穑子孙私通中国之罪。 上不从。谏官又请穑之子种善之罪。 上曰。种善欲显扬其亲耳。有何罪焉。谏官又请河崙,权近之罪曰。碑铭言用事者忌公不附己。指谁而言欤。又曰。庚午五月。诬以遣彝,初(是时。我国叛臣尹彝,李初逃入于中朝。自以为丽朝人而诬辱我朝。)于上国。系公等数十人于清州。将用峻法。锻鍊成罪。天忽大雨。馆舍皆没。问事官攀树仅免。清之父老以为公忠诚所致。彝初之诉于上国。已有明降。可谓诬乎。其用峻法锻鍊成罪。又指谁而言欤。水灾。穑果有周公之德而致之乎。又曰。壬申七月。我 太上王即位。忌公者诬公以罪。欲加极刑。臣等以为我 太祖初非有意开国。尽忠王室。穑与其党谋去 太祖。祸在不测。岂无罪而加之极刑乎。其所谓忌公者诬公以罪。欲加极刑。又指谁而言欤。请讯崙依法治罪。近斩棺潴宅。籍没家产。以惩后来。崙凡四上疏自辨曰。所谓忌公者。指南訚,郑道传而言也。若用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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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阴谋之事。皆以为出于 太祖之命。则如缢杀李种学。杖杀李崇仁等六七人之事。岂 太祖之所知哉。 上曰。覈实以闻。仍谓议政府,六曹,台谏曰。河崙,权近所言用事者。非指 太祖明矣。
上亲享 宗庙。赐终献官河崙鞍马。奉俎官金承䨟,赞礼安省,执礼许稠及诸代言。各赐厩马一匹。设饮福宴于广延楼。极欢而罢。
十四年。汉山府院君赵英茂病革。 上欲幸其第视疾。仗卫已列。闻卒而止。悼甚素膳。辍朝三日。问公曰。大臣之卒。辍朝三日。无乃薄乎。予思之。霍光,魏徵之卒。汉主,唐宗。皆辍朝五日。卿知之乎。对曰。重大臣之意。若至五日。则军国重事必至淹滞。
十六年。 上以晋山府院君河崙往咸吉道巡审 陵寝。 幸东郊饯之。公回至定平卒。讣至。 上悼甚流涕。辍朝三日。素膳七日。 命入殡于京第。亲临赐谥曰文忠。道德博闻曰文。危身奉上曰忠。公天资厚重。平生无疾言遽色。为相。务存大体。 上曰。晋山。忠直之臣。予尊其德义。常以宾师待之。大明高皇帝或以微事示严威。观我如何。命休进表。时议以事大之礼。表不可废。丙子贺正。清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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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擢撰表。光山君金若恒撰笺。轮林卢仁度将表笺。就奉化伯郑道传。禀去就。道传讶帝谴。托故不考校。次诣西原君郑总。加改抹。阳村虽知道传意。而乃润色之。帝果责徵撰表人。道传以不曾与表笺。委病不行。阳村请往。 太祖曰。卿无帝命。不须往。阳村力愿往辨。与郑擢,卢仁度及计禀使河崙同行。帝召问道传胡不来。公对曰。病甚。恐路死不能达。权近亦与撰表云云。帝每称近之老实。
 太祖二年癸酉。以河崙为京畿右道观察黜陟使。(出列朝实录。下并同。)五年丙子秋九月十九日甲戌。以汉城尹河崙为计禀使。具奏于 帝。
十一月。启禀使河崙赉礼部咨文。回自京师。七年戊寅秋七月。以河崙为忠清道都观察黜陟使。
八月二日乙巳。 御西凉亭。以教书鈇钺。 亲授忠清道观察使河崙。
九月癸酉朔。以河崙为政堂文学。
同月十七日己丑。 命知经筵事政堂文学河崙,兼大司宪赵璞曰。子欲观四书。点节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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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十一日癸未。追尊 皇妣节妃韩氏为神懿王后。以右政丞金士衡为奉册使。政堂文学河崙为副使。奉安于别殿。号曰仁昭。
十二月二日甲辰。三军府上言。以民户垦田多寡。差定赋役未便。请罢之。初。政堂文学河崙尝为京畿,全罗两道监司。以古者兵出于农之意。量民户垦田多少。立赋役差定之法。民甚便之。权势之家广占田园者多恶之。至是。崙复建议行之。三军府请罢之。然守令犹踵而行之。
同月二十八日庚午。 上(定宗)坐报平厅。饯贺登极使右政丞金士衡,陈慰进香使政堂河崙。夜半乃罢。引士衡等入寝殿。赐毛衣毛冠。
定宗元年己卯十二月丁酉。以河崙为参赞门下府事。
二年庚辰十二月。 上率百官。诣 上王殿上册宝。仍献寿。上王坐正殿受贺。赐封执事官政堂李居易,河崙各马一匹。段绡各一匹。
 命门下侍郎赞成事河崙。更定官制。改都评议使司。为议政府。改中枢院。为三军府。职掌三军者。专任三军。不得坐议政府。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使。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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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艺文馆大学士一员。学士二员。改中枢院丞旨。为承政院丞旨。改都评议使司录事。为议政府录事。中枢院堂后。为承政院堂。
改宗庙祭受香礼。判义兴三军府事河崙曰。宰臣将诣宗庙受香之时。 殿下虽不能备礼亲传。请正衣冠。焚香致敬传授。自此 上正衣冠。出寝门外。焚香跪授。拱立俟宰臣出门。还入内。
 太宗元年辛巳春正月。以晋山伯河崙。改封府院君。
四月初一日庚子。宴功臣于清和亭。初。 上以正殿狭隘。改搆而广之。起亭于宫之北。命河崙,权近名之。乃书清和,乐山,无逸以进。 上以无逸名殿。清和名亭。
同月二十五日甲子。以河崙领三司事。执事于庙中者。进秩有差。其未蒙迁秩者。赐内厩马各一匹。宴享官于清和亭。
同月二十八日丁卯。 御无逸殿覆试。知贡举河崙,同知贡举赵璞等所取尹淮等三十三人。擢赵末生为第一。以末生为料物库副使。第二名李迹。 长兴库直长。第三名尹淮。司宰直长。擢用及第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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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三人。载在六典。然举行自此年始。
五月初一日己丑。门下府郎舍上疏。请罢检校之职。 上问领三司事河崙,左使赵璞等。对曰。凡受检校致仕之职者。皆有其任者也。若刘信则治马者。宜掌厩马。若金之衍则医人。宜掌医药。自今以后为检校职者。以其资级某官。行某司某职。而如信者则行司仆主簿以下之职。之衍则行典医主簿以下之职。诚为便矣。 上曰。凡置检校之职。左右献议之所为。终则归咎于予乎。勿复举论。
六月十五日壬申。 上诣太平馆。拜节使臣欲还。 上使人请留。章谨等曰。既布 帝命。以何故而留乎。 上乃诣馆设宴。 上将出。谨请曰。吾叔父章同。闻在建康路釆石县结庵居。号曰澄心。敢请诸儒臣作澄心庵诗若文以给之。 上命领三司事河崙,参赞权近,签书李詹及诸文臣。作诗并序以赠
同月十六日癸酉。 命领三司事河崙,参赞权近,签书李詹。改定官制。
六月二十四日庚戌。以领司平府事河崙。为胎室證考使。 上饯之于清和亭。 赐崙马二匹。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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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衣一袭。
十一月十六日庚子。 命领司乎府事河崙等入对。崙及右政丞李茂,判承枢府事赵英茂等上阶揖而后进。 上从客言曰。阶上阶下揖。何时之礼欤。直进直退。无乃可乎。此必元朝之礼也。崙曰。元朝礼。拜与跪耳。此乃唐宋之礼也。 上又问前朝太祖之兴。值中国何代乎。崙曰。前朝太祖受命于晋。中国五代时也。 上又问新罗当中国何代而开国乎。崙曰。新罗当汉宣帝五凤元年。而开国时。申闻鼓适成。茂曰。设申闻鼓美矣。诬击者或有之。崙曰。击申闻鼓之法。实则听之。虚则罪之。越诉而击者亦如之。如方外之人。诉于守令。不明断。则诉于观察使。又诉于宪府。宪府又不明决而后击之。故官吏决民之讼。恐闻于上聪。尽心精察。民受其福。实子孙万世之良法也。愿命有司行之。 上曰。可。 上又问曰。登闻鼓始于何代。崙曰。始于宋朝。 上曰。宋朝之前。亦有之乎。崙曰。此乃三代之法也。 上曰然。进善之旌。亦类此矣。
十二月初五日己未。领司平府事河崙等侍食。崙启曰。古之儒生。以道学为重。今之儒者。仅以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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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问中试。为出身之路。更不力学。号为儒生。实无所知。又本朝世事中国。以文学名。学术不可不重。愿以及第文臣亲试。第其高下。以励后人。 上曰。卿言是矣。予将试之。
二年壬午春正月初七日庚寅。 命礼曹及领春秋馆事河崙,知春秋馆事权近等。考三代以下历代君王妃嫔之数。又前朝历代妃嫔之数以闻。同月二十二日己亥。定钱谷出纳及会计移文等法。 上令知申事朴锡命。 传旨子详定都监曰。诸仓库钱谷出纳。以提调掌之。其会计报司平府。其文字相通格式。评定施行。提调河崙,权近等上言曰。周官司会。汉之平准。唐之度支。宋朝三司使之职。专秉中外钱谷出纳。今诸仓钱谷会计报司平府。其文字。郎厅员吏依六典相通。 允之。
议筑西北诸城。河崙启曰。今中国兵兴。宜筑平壤,安州,义州,泥城,江界等五城。若不得以石筑之。则木栅犹可。
立三馆以通经多少迁转之法。又京中大小衙门吏典。随其多少。或并二。或并三为一都目。又除三都监陛除。去官者叙于外。皆河崙所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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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初二日癸未。 上问河崙曰。今流星之异何如。崙对曰。此流星。天驷星也。天驷。天子之马也。上曰。前日厩马三匹死。疑此应也。
十月初四日甲寅。以金士衡为司平府事。河崙为左政丞。成石璘为领议政府事。李稷为艺文馆提学。权近为参赞议政府事。初。 上欲遣右议政李茂贺登极。召河崙,金士衡,李茂曰。右政丞素有疾。难以远行。如何。士衡曰。臣亦有疾。但畏 上鉴。不敢辞职。崙曰。政丞皆有疾。臣当行矣。 上喜而泣下。崙亦涕泣。至是以崙为左政丞。贺登极也。
同月初六日丙辰。宴左政丞河崙,知议政府事李詹,判汉城府事赵璞于清凉亭。欢甚联句。夜深而罢。崙将如京。慰之也。
同月十三日癸亥。遣左政丞河崙,知议政府事李詹,判汉城府事赵璞如京师。崙,詹贺登极。璞贺正也。 上具冕服。率群臣拜表于宣义门外。
十一月十一日庚寅。以左政丞河崙为典医监正。上欲传位于世子禔。左政丞河崙与闵霁,赵英茂等。皆以为不可。上不从曰。予心已决。不可易也。河崙启曰。今国家甫定。而有二前王。 殿下又传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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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是有三前王。中国闻之。谓之下哉。一国臣民。亦且谓何。 上曰。既有二前王矣。虽有三前王。亦何害哉。且成王虽幼而莅天下。天下泰宁。予以社稷禅位于他人。则群臣咸谏也。今以传吾子。岂不可乎。崙复启日。成王之立。势不得已也。又有周公之圣。辅翼王室。然尚有流言。宗社几坠。世子与成王。以幼则同。以势则异。不可同日语也。况无如周公之臣为之辅翼者。庙社至重。 殿下能保其持守乎。且民心之所不安。则不合于天意。古之人君制命不义。则臣下有不从者。臣等不敢奉旨。天位至重。岂容如此。 上曰。予更思之。卿等可退。
十一月。命流执义郑守弘于罗州。掌令许谟于乐安。持平郑钦之于长兴。李有喜于顺天。遣左代言李慥于河崙之第。令出视事。崙诣阙谢恩。启曰。今台员以臣之故。咸受箠楚。臣实自愧。心岂能安。乞加宽贷。 上不答。乃使知申事黄喜传旨曰。宪府请罪之辞。卿应不知。今以告卿。喜因以疏意历告之。崙涕泣而对曰。昔者 殿下欲传位。使李叔蕃,李良佐即臣家谕旨。且使臣画定辞位规模而进。臣谓二人曰。奉如此王旨。来臣家乎。 上行年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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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六七十。世子虽至三四十。犹为不可。况 上春秋方盛。世子幼冲。甚为不可。宜还更启。其后叔蕃等再来曰。 主上必欲传位。以为军国大政。我当断决。其馀国务与事大等事。政丞与王共治何如。臣于其时。垂泣而答曰。有何政丞。与王共治哉。臣等当以匹马遁去矣。臣请以一家譬之。臣唯一子别居。尽给以眼前使唤奴婢。其奴婢等。以臣子每加鞭挞。皆泣。悉还吾家乞怜。臣中分而与之。况国有二君。则新旧臣僚应有造言生事。互相残灭。不可遏也。前朝忠烈王传位忠宣王。忠肃王传位忠惠王。未几皆复位。厥鉴不远。后数日。 上传国宝于世子。臣召尚瑞司丞郑钦之问曰。世子受此宝。将欲何如。钦之曰。计无所出。臣曰。告世子使若出自意者。陪国宝还入。置于阙内可矣。及再送国宝于世子殿。臣与赵英茂率百官奔告于德寿宫。殿下遣人止之。臣等中途而反。臣乃入义安大君和之家。谓和曰。可急诣德寿宫。启以今日之事。庶几阻止。是日。臣又至骊兴府院君家。谓霁曰。今请之不得。大人何不诣阙力止之乎。群臣亦犹是也。况大人乎。宜率诸子以请。霁闻臣之言。乃诣阙。臣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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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殿下之间。非今日台谏劾问而后知也。又曰。前朝赵日新,辛肫擅权。言官多受刑。国家创业以来。言官无受刑者。今以臣之故。乃杖问台员。臣惊恐何可胜言。愿特赦放免。又曰。犯罪而疑其逃者。守直可也。在涉疑似者。不必守直。此事亦须详定。又曰。台谏员宜用众人荐望。如有不中程式者。罪及举主。然不可使官高者举之。然则反为有害。宜取朝士之望。 上曰。卿之所言。皆我夙夜于怀之事。惟荐举之法则虑不及此。崙泣对曰。若以臣之故。必欲加严刑于宪臣。则将何面目以示人乎。伏望 上慈。 上曰。然则予当酌量。
三年癸未四月初二日戊申。贺登极使书状官赵末生还。启曰。 帝命左通政赵居任赉诰命。都指挥高得赉印章来。以至义州矣。初。河崙,李詹,赵璞等至京师。 帝召崙等曰。汝等知朕即位之故乎。建文不顾高皇帝之意。乃放出叔父周王。残害骨肉。又欲害朕而起兵。朕亦畏死。不得已起兵。然朕再欲和亲。而建文不听。于是举兵欲伐其谋事之臣。建文耻与相见。阖宫自焚。周王与大臣谓朕高皇帝嫡长。宜即帝位。不得已而即位。初岂有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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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位乎。崙等请诰命印章干礼部侍郎赵礼。礼曰。呈报可矣。乃即呈报。礼即奏闻。命锡之。
八月三十日乙亥。左政丞河崙进新修东国史略。崙与权近,李詹修之。
九月十二日丁亥。 命河崙,权近。饯使臣马麟于金郊。
闰十一月二十三日壬戌。左政丞河崙启。谏官于人主举措。国家休戚。无不言。言虽不中。不可加罪。今 殿下因宪府之请。加罪谏官。则后世谓 殿下何。 上曰。判不终日。辄改之不可。崙曰。知过而改。是人君之大德。知而不改。是人君之大不善也。汉将封六国。已铸印。张良曰不可。高帝即改之。史策书之。传之至今。愿 殿下勿罪谏官。
释韩尚敬等三人令就职。河崙启曰。 殿下下宪府于狱。虽欲震之以威。后之为宪司者。容可尽禁乎。且昔日放置居易之时。 殿下有曰。居易既与他人言之。岂不与其子言乎。此言出自 殿下。非曰他人。然则伫之有罪。断可知矣。今乃欲杖问无罪之宪司。无乃为圣德之累。 殿下若宥宪司。则既不亏损于圣德。且有改过之美矣。 上乃曰。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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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之罪。为政府释之。既释之后。果从余命乎。崙曰。客有奉命之理。 上然之。故有是命。
四年甲申二月初六日丁丑。升郕国公曾子,沂国公子思于先圣配位。初。曾子在十哲之位。子思在从祀之列。左政丞河崙奉使入朝。得二子图像而来。献议朔像升于配位。又塑子张像。列于十哲。三月二十二日壬寅。 命领春秋馆事河崙,知春秋馆事权近。开史库考前朝睿宗实录。睿宗朝侍中尹灌击东女真。立碑于境上。 帝遣王可仁于女真。欲设建州卫。故欲据此对之也。
五月二十七日丙寅。 命左政丞河崙等。宴使臣于太平馆。
六月初六日乙亥。太白昼见。河崙,成石璘等诣阙请致仕。 上曰。未知卿等何故而请辞。崙对曰。天变地怪累见。臣等以不才居宰辅。请避贤路。 上曰。卿等避位。予将何如。且廷臣谁可代卿等者。崙对曰。元首股肱一体。大臣避位则岂不少谢天心乎。且代臣等之位者。非臣等所敢议。请 上自择。 上从之。
六年丙戌六月二十一日己卯。 召政丞河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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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于广延楼。赐崙马一匹。
八月初五日辛酉。在政丞河崙上笺乞辞曰。有匿名书揭之钟路。以为旱气由崙执政所致。崙请避位。 上谓河崙曰。辞笺言词切至。实乃谏疏。予欲自为答辞。则口欲言而才未逮。使文臣代笔。则岂能写出予肺肝乎。予观方册。灾异之来。非宰相之咎。今之不雨。罪实在予。岂关于政丞。甲申之夏。卿以久旱固请避位。未几复有大水之沴。则今日之旱。不为政丞明矣。若夫飞语造谤。予固不信。卿何嫌焉。使臣行至国都。又世子已壮。欲成吉礼。须卿出定计议。毋庸固辞。以弼予治。崙对曰。政令先自政府拟议。臣不任责。将欲委谁。
十一月十五日辛未。置十学。从左政丞河崙之启也。一曰儒。二曰武。三曰吏。四曰译。五曰阴阳风水。六曰医。七曰字。八曰律。九曰算。十曰乐。各置提调官。其儒学。公试见任三馆七品以下。馀九学。勿论时散。自四品以下四仲月考试。第其高下。以凭黜陟。
十二月初八日癸巳。以河崙为世子传。权近为世子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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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丁亥正月十六日辛未。更定百官禄科。左政丞河崙言。各品禄科不同。请增减详定。从之。
四月十八日壬寅。亲试文官于广延楼下。以左政丞河崙,大提学权近为读卷官。吏曹参议孟思诚,知申事(姓名逸)为对读官。中外时散文臣从三品以下赴试者百有八人。设帐幕。赐纸砚酒果及朝夕食。试论表各一度。
六月十三日乙未。复以河崙为左政丞。
八年戊子二月十一日庚寅。封第三子(世宗讳)为忠宁君。以晋山府院君河崙为领议政府事世子师。
五月二十四日壬申。 太上王薨子别殿。以领议政府事河崙为都监提调。
六月初一日戊寅。 命领议政府事河崙。坐本府商议公事。
同月十二日己丑。遣领。议政府事河崙相视山陵。
八月十七日壬辰。以领议政府事河崙为总护使。
十二月十一日甲申。巡禁司李天佑等。具孟思诚等狱辞以闻。判付曰。孟思诚,徐选,朴安臣,李安柔反孟归美。并置极刑。且命百官会市衙监刑。又遣中官督之。国人皆相顾失色。于是领议政府事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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崙诣阙庭启曰。思诚非谋叛。非诬告。但以公事失错而被极刑。岂协情谊乎。 上责崙曰。卿谓予误欤。公事岂可以失。错哉。崙对曰。古者人君断刑。必俟三复奏,五复奏。昔汉帝杀杨恽。识者讥之。魏相丙吉为相。于定国为廷尉。不能谏止。遂痛哭曰。臣意东方未有今日之主。不知乃有此事也。 上曰。予之不嗜杀人。卿等之所知也。反复思之。思诚之罪可杀也。卿等谏之至此。予因思之。对曰。各司已会市衙。若不早赐俞久。无及矣。 上曰。事体至重。予志已定。不可轻易。然人主不可以独治国家。卿等岂欲陷我以不义也。且从卿等之言。卿等其亦图王室之不弱也。崙泣谢而退。
九年己丑三月二十五日戊辰。以河崙为训鍊观都提调。
八月初十日己酉。以河崙为晋山府院君。
同月二十六日乙丑。 命领春秋馆事河崙。修太祖实录。 上召崙及知春秋馆事柳观,同知春秋馆事郑以吾,卞季良至阙。中官引崙入内。既而中官传旨柳观等曰。 太祖实录。听晋山府院君指画。编修以进。崙承 命。召掌务史官。自壬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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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庚辰。史官史草宜速改收纳。柳观,卞季良会春秋馆。议编修事目。记事官等告曰。窃观古史。皆成于三代之后。在前朝亦然。 太祖实录。岂宜编于今日乎。本馆盍上疏请止之。观等曰。记事官为之可也。遂告领馆事河崙。崙曰。若欲疏请。必稽古法。古史亦皆成于嗣君之时。无稽之言。何足贵哉。记事官曰。以 太祖之旧臣。撰 太祖之实录。后世之议。以为如何。崙作色曰。 太祖之事。一时史官。岂能备记。不足取以为信。宜及老成之臣未亡之日。备记本末。勒成实录。是可为也。今台谏之臣。犹不讳言人罪过。况以书法褒贬人乎。古人云文献。文则史也。献则老成人也。余则不知其不可也。
十月。召河崙,成石璘,赵英茂等。议练兵备粮之策。翌日。复召河崙等议事。以兵曹参议韩雍等十九人。为各道敬差官。崙等启曰。安不忘危。治不忘乱。有国之常经。国家治安日久。武备军须。不无虚疏。如有缓急。诚可为虑。请遣敬差官于各道。将军资田,诸仓库,宫司田。踏验收租。又将各司公廨田,元从功臣田,回军功臣田,别赐田。全收。三功臣田。收三分之一。寺社田。收其半。除文宣王祭田。各处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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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田。驿吏及备马田,衙禄廪给田,津尺院主田外杂田。并令全收。各道户给屯田。亦令收纳。皆从之。十年庚寅春正月初十日丁丑。领春秋馆事河崙,知春秋馆事柳观,同知春秋馆事郑以吾,卞季良。始撰 太祖实录。史官告于崙曰。某等。执直笔记时事者也。况今修撰不依古例。而于当代修之。且使史官不得尽与。恐后人尤有疑焉。崙曰。此事秘密。不可与八翰林共之也。且有 内旨。今二翰林与焉者。以郎厅不足故耳。
二月初十日丁未。 上欲讨兀狄哈。命议政府议之。河崙,成石璘对曰。蕞尔山寇。胜之不武。且此寇本鼠窃狗偷。非欲抗大军。臣恐师至其境。即逃鼠山谷。师退则复来侵扰。徒扰王师。而启后日之边衅也。
同月三十日丙寅。 命领议政府事河崙。修撰月令。 上观礼记月令曰。此非独人君所当知。要令民庶通晓而趋事也。遂 命崙择写可行事目以进。
四月初一日丁酉。遣军器少监权轺子东北面。上谓近臣曰。外方饥民。监司,守令岂能周知。予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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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分往各道赈恤。河崙,成石璘等启曰。若特遣使臣。急迫考察。虽有饥民。恐守令隐匿不报。奉使者亦或不能尽遍观而尽行赈恤。宜奉 旨移文。申戒监司,守令周恤。俾无饿莩。然后驰单骑巡审。验其称旨与否。 上曰。东北面饥困尤甚。乃遣轺为敬差官。
遣礼曹佐郎郑然。问领议政府事河崙曰。免丧之后。衰经及苴杖。置之何处。崙对曰。杖则可以文公家礼。置之屏处。衰绖则古无礼文。然不可烧。免丧。赐文昭殿典守者可也。
六月十九日甲寅。 上与河崙,成石璘。议 太祖祔庙之礼。
七月初二日丁卯。定 太祖配享功臣。议政府集议 太祖配享功臣。以赵浚,南訚,赵仁沃为宜。上曰。义安大君和。有功于 太祖者也。青海伯李之兰。自少随从。且有功。此二人亦令配享何如。河崙对曰。二人皆与配享宜矣。 上从崙议。又有言金士衡宜配享者。 上问崙。崙曰。 君问臣。臣不敢不以正对。士衡无功。不宜配享。
八月二十五日己未。议改葬之服。领议政府事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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崙启曰。文献通考改葬之法。子为父母。臣为君。妻为夫。服缌麻。今德安二陵。世代虽远。乃在庙之祖也。改葬大事。而缌麻。服之至轻者也。 殿下为在庙之主。欲行大事。而其不可服至轻之服乎。虽礼文所无。失于厚则无憾矣。乞自明日服缌。经七日乃除。至葬日还服。既葬而除则可矣。知申事安腾曰。已下停朝之状。且韩文公论改葬之法曰。子为父母服缌。其他无服。德安二陵。乃远祖也。如曰。臣为君则 太祖创业。而穆祖。乃玄祖也。不可名为君。若 主上服缌。则举朝皆服矣。无乃过情乎。崙曰。穆祖既追王。且奉祀于宗庙一室。祝文称嗣曾孙臣某。则非君而何。 上闻之曰。卿言甚善。然予服缌则臣子皆然。似乎太重。自明日启陵。停朝三日齐戒。礼简而称情也。崙乃退。
同月二十八日壬戌。置仪礼详定所。以领议政府事河崙为提调。
十月二十八日辛酉。 命河崙,成石璘对于便殿。议楮货久行之术。
十一年辛卯四月二十日庚戌。 命同副代言李泼。饯领议政府事河崙于崇礼门外。崙拜扫先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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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归晋阳。故 命泼饯之。且 命世子饯行。中宫亦令中官饯之。
六月初三日壬辰。宴领议政府事河崙及闵无恤等于解愠亭。上以崙回自晋阳。无恤,无悔终父丧。设宴慰之。宗亲及左政丞成石璘,右议政赵英茂,完山君李天佑吏曹判书李稷等侍宴。崙进联句云。恩若昊天加赐宴。 上对句曰。心如坚石更无私。群臣更相唱和。酒半酣。崙起舞献爵。宴罢。
八月初二日辛卯。复以河崙为领议政府事。
十月初三日辛卯。 亲享于宗庙。前一日。 上服绛纱袍。乘法驾。 王世子,百官诣宗庙。行谒庙礼。还斋宫。终献官领议政府事河崙。诸执事习仪于庙庭。
十一月十九日丙子。以领议政府事河崙。为承文院都提调。
十二月初六日壬辰。领议政府事河崙,礼曹参议许稠等。启请只祭东方青帝。启曰。以侯国祀天。未合于礼。只请祭青帝。 上曰。吾东方祭圆坛已久。卿等之议是矣。然傥有水旱之灾。无乃以为不祀圆坛之致然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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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壬辰春正月初四日己巳。议世子扈从讲武于河崙。崙对曰。储副之学。非特学问而已。视膳问安是学也。扈从讲武。何不可之有。然臣意以为讲武累日。储副留都监国。则久合臣民之望也。古例则臣未知也。 上曰然。
五月初三日丙戌。以孟思诚为丰海道观察使。领议政河崙上言曰。本国乐谱皆废。惟思诚能明其谱。使五音谐叶。今也受监司之 命。将赴丰海道。愿留之以教乐工。 上待见代。方许教乐。
同月二十六日己酉。遣领议政府事河崙。作记颂 太祖功德。仍违八陵四标。
更定经济六典元集详节三卷。续集详节三卷。初。领议政府事河崙与星山君李稷等。增损考證六典元集详节,续集详节以进。 上问诸左右。此典果可行之无弊乎。兵曹判书黄喜对曰。臣知申事时曾参考。后为参知。复考之。其条例稍烦。恐有奉行之难。 命曰。元典,续典当更参考。无有错误。然后进之。至是崙上言。谨将六典元集及续集。考雠校。去其重复。易其繁俚。其事理有可拟议者。奉旨更定。修撰元集续集以进。伏望 睿览。许令攸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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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出颁行。 上从之。
六月初四日丁巳。 命领议政府事河崙。制庆会楼记。户曹判书韩尚敬书之。同月初六日己未。河崙建议请祀朝鲜檀君。礼曹参详。箕子之祭宜在祀典。春秋致祭。以昭崇德之义。且檀君实东方始祖。宜与箕子并祀一庙。 从之。
冬十月初七日己未。 上冕服乘銮舆。率世子百官。诣宗庙东门外。行四拜礼。御斋宫传旨曰。舆过神门乃下。是礼文之失也。今后宜及神门乃下。河崙尝云。宗庙不下马。非礼也。今令我过神门而后下辇。何也。崙对曰。今神门。非其所也。改树其门。与斋宫相对。则乘舆直指斋宫门可也。 从之。
十三年癸巳二月三十日己卯。颁行经济六典。初。赵浚等撰经济六典以进。刊行中外。至是政丞河崙等。存其意去其俚语。谓之元六典。又选 上王即位以来可为经济者。谓之续六典。令铸字所印出。颁布中外。
九月十五日癸巳。左政丞河崙诣成均馆。馈诸生命题赋诗。且相食堂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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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十月初一日丁未。左政丞河崙等启。丰海道禄转米宜收入其官。以充军饩。广兴仓颁禄。当用军资监陈米。且忠清,江原两道之粟。每于冰冻前上纳。缘此禾未熟而骤加铚艾。是积年之弊。乞依他道例。待春初转纳。以除民瘼。 从之。
同月十五日辛酉。改各道各官之号。 上谓河崙曰。全州今改为完山府。而尚称全罗道。庆州今改为鸡林府。而尚称庆尚道。宜改之。崙曰。不独此也。东西北面亦宜改号。 上曰然。遂以完山复称全州。鸡林复称庆州。以西北面为平安道。以东北面为永吉道。
十四年甲午夏五月初十日壬午。 召领春秋馆事河崙。命撰定高丽史。初。命郑道传,郑总等撰之。伪朝以后之事。颇多失真。故有是命。盖因崙之请也。初。 上谓群臣曰。予观高丽史。末纪大太祖之事有不实。韩尚敬曰。 太祖亦尝有是言矣。李庸曰。实录。宜于数世后修撰。若然则必有公论矣。臣闻 太祖之时。命郑道传,郑总,尹绍宗。修撰前朝实录。诸史官皆改尽史草而纳之。惟李行不然。故未免囚系。 上曰。若如此。前朝之季。直言于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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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尹绍宗一人而已。善为州者。惟郑云敬一人而已。开国之时机密之事。予悉知之矣。韩尚德曰。臣闻诸赵浚。亦曰。玄陵以后之事皆误书矣。以 殿下所知改正何如。 上曰。吾当与领议政议。遂命承文院。编次丁亥年以后受教条尽。
七月十一日壬午。 上传旨河崙曰。历观古昔帝王。多诣学宫谒先圣先师。讲论经义。予欲谒圣后发策取十馀人。视文科例。如何。崙闻 命惊叹曰。此实国家盛事。七月望时。可诣学宫。 上曰。今闻国家儒生甚多。其所制之文。一日之内似难简择。河崙启曰。出题后二三时内。督令纳卷。不及呈者皆出。则其中俊杰者得之。无才者不及矣。儒生虽多。及时制进者几人。 上曰。风檐寸晷。岂得其所学之实乎。且经一宿试取。代言等曰。不敢请。诚如 上教。 上曰。今儒生。讲论乎。制述乎。崙曰。自古人君诣国学。论难学官而不及儒生矣。若然则学官亦不得无心于讲学矣。 上曰。予意亦如此。命有司精备文庙奠具。将以十七日谒文庙也。
同月十三日甲申。召领议政府事河崙及赵庸,卞季良诣阙。引崙入内。密议成均试士命题之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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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四品以下朝士有自愿赴试者听。
八月。领议政府事河崙请筑京城东西片月城。不许。启今岁小旱。禾未大熟。臣欲有所陈。而嗫嚅者久矣。今始行廊之役。请小加发丁夫。筑都城两隅。 上曰。姑待后年。
十二月初六日乙亥。河崙启曰。方今四境无虞。劝课农桑。使民当庶。惟其时矣。李殷,禹希烈,韩雍等。皆有志于救民者也。宜分遣各道。教民稼穑。 上曰善。
十五年乙未春正月十六日乙卯。右副代言徐选。启礼曹所上宗庙献奠仪注。 上问领议政府事河崙。崙对曰。此臣所不知。乃许稠之所撰也。唐宋仪。有酌献其室。退立小西再拜。小东再拜之文。前朝仍之。五室之外。又有功德不迁之主。并十一室。拜数极多。历代之君。惮于行礼。或一岁一入。终岁不入。至令入庙为旷岁盛典。谨按中朝颁降礼制。凡州县城隍之祀。有参神,辞神二次再拜之文。臣于 太祖附庙之际。详定以闻。曾蒙施行。今稠以中朝公侯祭礼。有一献才毕。就阶北面再拜之文。援例以请。然以为劝酒。则宜读祝才毕而逐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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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今乃尽献诸位。方乃拜劝。似为不伦。且参神,辞神皆西向而拜。独献酌之拜向北。亦似无稽。既非唐宋之制。又非皇朝之典。又安知皇朝公侯非为无民社者乎。 上又目崙曰。当初营缮有司失于经营。今欲改之。如何。崙曰。若拘阴阳。则臣不敢知。苟知其不可。改之何害。宗庙之制。同堂异室。始于汉明。率意改古。历代因循。遂不敢复三代之制。及至宋神宗。有意复古。竟不能遂。而宋儒美之。今能复古。万世幸甚。
三月十八日丙辰。分赐开国,定社,佐命三功臣影子。领议政府事河崙等诣阙拜谢。九月初三日丁酉。晋山府院君河崙上言。一。今年京中各户皆难食。军器监匠人,火㷁军别军,兵曹补充军,司宰监水军。不在受科之例者。皆许令三分放二。隔月交代。一。各道侍卫军,镇属军,骑船军,月课军,器匠等人。亦许令三分放二。有警乃出令而聚。亦无不及。一。放牧之马。冬月虽瘦无病。至春夏之交还肥。出陆分养。虽欲其肥。亦多生病。乞许留放经冬。以除分养之弊。且式其验。一。汉城府追徵负债及新开捷径。乞许▦▦。以待后年。 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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崙又上书言。今年堤堰之利。全出 上恩。国人皆知其效。乞令各道监司。当秋收拾栗后十月初始役。二十日内毕功。以增水利。 从之。
十六年丙申夏四月十五日丁丑。 命印左议政河崙撰进东国略韵。颁诸中外。
同月十七日己卯。加承文府尹卞季良为修文殿提学。直艺文馆朴熙中知制教兼春秋馆记注官。初。左议政河崙嘱卞季良。铭其先墓神道碑。令朴熙中书之。启于 上曰。此臣家之大事。欲启达而后。送于晋阳立石。 上曰。予细知卿之世系也。崙仍启曰。此碑流于永久。而作碑与书碑者无华衔。乞于季良加馆阁。熙中加资级。如无职。阙带知制教兼馆衔。 从之。二人皆崙之门生也。
五月二十四日丙辰。以河崙为晋山府院君。 上谓知申事赵末生曰。左议政河崙。请行七十致仕之法。乃欲自致仕欤。末生对曰。崙先是启曰。臣子勤劳王事。年至七十则致仕得闲。以终馀生。古之良法也。人至七十。馀生几何。愿 殿下令七十者皆得致仕。若 殿下谓其老成而有所问焉。召之可也。彼岂敢自欲致仕。而勤是请欤。 上曰。崙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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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如家。有所献策辄进。今国家之安。顾非崙维持之力欤。予将听之。崙至是解议政。诣阙谢恩。 上引见慰谕之。
八月十五日甲戌。亲试文武科于庆会楼下。奉迎 上王以观之。 命晋山府院君河崙,礼曹判书赵庸,艺文提学卞季良,知申事赵末生,判通礼门事李迹等。掌文武科试。通训以下皆令赴试。从崙之请也。
十月初二日庚申。 幸东郊。饯山陵考證使晋山府院君河崙。初。传旨于承政院曰。晋山以十月初二日如咸吉道。虽欲慰宴。彼不能饮酒。且不安久坐。予欲张乐饯之门外。但冬享大祭在初七日。虽曰摄行。其于七日之戒。疑有嫌焉。饯之门外可乎。赵末生对曰。亲行则当齐七日。若摄行则三日齐戒。已有定制。且为诸陵。饯之何伤乎。 上然之。至是出饯于钐岩。仍 赐鞍马,毛裘,毛冠,笠靴及襦衣一袭。从事赐各有差。
十一月初一日戊子。遣内臣黄稻于定平。问河崙之疾也。且赉药材与饭米以行。既而回启崙病革。 上即遣饭监。赉丙膳如定平。 命之曰。朝夕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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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一视予所御。
同月初六日癸巳。是日雷电。晋山府院君河崙卒子定平。讣至。 上悼甚流涕。辍朝三日。素膳七日。致赙米豆各五十石。纸二百卷。
世宗元年己亥八月二十三日乙未。 命议权近从祀文庙可否。时。并议前后名臣崔冲,河崙以闻。二年庚子五月初七日乙亥。 上朝丰壤离宫。两上置酒。赵涓,赵末生,李和英,洪敷,李明德,元肃等入侍。 命各以次进爵。 上王曰。河政丞崙为人。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忠直无比。曩者予欲禅位。崙亲告于予曰。如欲禅位。臣当退休晋阳。涕泣止之。诸闵不知如此。而谋欲间之。予与崙相与之际。何人能间之哉。遂涕泣。
六年甲辰二月初六日壬子。以晋山府院君河崙,汉山府院君赵英茂,议政府右议政郑擢,完山君李天佑,鸡林君李来。为 太宗配享功臣。初。 上招领议政柳廷显,左议政李原,赞成柳灌,刑曹判书权轸,吏曹判书许稠,户曹判书李之刚,工曹判书吴升,参赞安纯,卓慎,吏曹参判徐选,礼曹参判李明德,兵曹参判崔士康。会议 太宗拊庙时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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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功臣。 上曰。 太宗常言河崙,李天佑之功。于卿等之意何如。且上党君李薆又何如。李原对曰。薆父居易不忠之言。臣等所亲闻也。廷显,李原等乃议以河崙,天佑,英茂,郑擢,李来等五人为配享。上闻沔城君韩圭卒。谓赵末生曰,予闻晋山之讣。泪尚未乾。今沔城又卒。谁知予今日之心。因失声而哭。召诸臣谓曰。顷者晋山府院君之讣至。以失经济大臣。不胜伤悼。今又失忠直之臣。奈如之何。当功臣会盟之时。凡六十馀人。今十馀年而存者不过三十。感念存没。宁不悲乎。仲月功臣之会。已有成法。今功臣之存者少。欲以已殁功臣之嫡长超拜官爵。使代其父与会。其功臣之有故赴宴者。亦以嫡长代之。是欲世子相见而惯识耳。非世卿之比也。
成宗十三年壬寅五月初八日丙子。司宪府据河福生外孙金引龄上言。启曰。大典续录内。永乐十一年三月十一日以后有妻娶妻。不即发觉。身殁后子孙争嫡者。以先为嫡。河久则乃于限前取监察金音女。与先妻李氏并畜而生福生。则不可谓之庶孽。以嫡子论定何如。 从之。
浩亭先生文集卷之四 第 507H 页
置儒学提调。时。初置十学。儒学其一也。从左政丞河崙议也。(出文献备考)
焉用牛刀宰武城。弦歌政化总闻名。忽忆当日三君子。过此踟蹰不堪行。(出圃隐郑先生荣州板上诗。○先生与郑习仁,崔元傅。皆有美政云。)永乐四年秋七月。京畿观察使禹公希烈告于左议政浩亭河公曰。古者人渐老。则送终之备。必豫图之。以不可易成也。今也人不能豫成。况当急遽之时乎。请建官敦匠。轻其价以卖于众何如。左议政公义之。遂议都堂。转闻于 上。上深嘉之。 命有司出米三十苫,五综布百匹。使设棺椁所于龙山之浒。大小臣僚各出米布而从者颇多。(出郑郊隐以吾归厚署记)
永乐乙未之夏。知承文院事俞民显。奉牙山地图而谒浩亭公曰。牙山。显外乡也。今县监崔侯安正就客舍之偏起楼。请名之。且为之记。以侈斯楼。公曰。取为民之意。而名之曰虑民。(出郑郊隐牙山虑民楼记)
殷烈公姜民瞻。学于校中。功业烜赫。厥后人才尤盛。近古文敬公姜君宝,吾先祖元正公讳楫,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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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讳允源及菁川君河乙沚,参赞郑乙辅。与夫国初以来文忠公河崙,文定公郑以吾,襄靖公河敬复。皆就乡校而拔萃。若文若武。俱鸣于当时。吾乡地灵人杰之美。世所称说。然未必不由教养之致。(出河敬斋晋州四教堂记)
用议政府左议政河崙献议。跻郕,沂二公于配位。升子张于十哲。庙宫之制。并无憾焉。(出卞春亭所撰国学新庙碑)
僧有性信者踵门而告曰。晋州五台寺。今左政丞少之时读书处也。将圮矣。誓欲修而新之。募缘檀越。郑大提学诸公皆已同我愿矣。敢请。余惟浩亭先生以硕德宏材。佑我圣 上。以登至治。暨鸟兽鱼鳖咸若。则凡在东方者。固无一物不被先生之泽矣。虽浮屠亦知钦慕焉。以是寺先生游历地也。悯其消毁。慨然有重新之志焉。岂非可尚也耶。宜乎助之者多也。昔周召公宣化南方。而人爱甘棠。戒以勿剪。非爱其树。召所憩也。夫爱其德则虽暂焉所憩之地。一草一木之微。所以调护者乃尔。况兹寺也。先生食于斯。寝于斯。习业于斯。所尝休憩之地乎。是尤宜将国人而助其备矣。况若郑公也
浩亭先生文集卷之四 第 508H 页
哉。季良。门生也。敢不欣然乐而同其愿焉。且晋之子弟来寓读书。学先生之学。志先生之志。为国家重轻者。接踵而起矣。虽谓兹寺与晋之乡学相甲乙。可也。此又不可不识也。(出卞春亭五台寺重修记)
邑于竹岭之阳。荣为第二。其山川明秀。其邑居爽恺。其民俗俭易。往往制锦于是者。类多君子人。而其表表在人耳目。惟河浩亭暨郑公习仁,崔公元傅三人。(出佔毕斋金宗直荣川小楼记)
永乐甲申春正月。余以谏职谪守晋阳。越丙戌后七月。 召以礼曹参议。将赴朝廷。路过江阳。登澄心楼。起楼者谁。吾友铃平君尹公是也。名楼者谁。今之冢宰浩亭河先生是也。楼之成。浩亭之行适至。天也非人也。非铃平无以起此楼。非浩亭无以名此楼。又曰。浩亭大先生一登览。而命之曰澄心。其命名之义。实不类于他矣。(出安鲁生陜川澄心楼记)
先生在州时。建乡校。筑防河薮,(在郡西二里)德山薮。(在郡南三里)先是。郡常患水灾。公筑防植木。成此二薮。民赖其利。(出荣川名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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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宗朝直提学鱼变甲斥佛疏曰。惟我 太宗大王。承 圣祖经纶草昧之际。接前朝积习因循之末。日新圣德。扶植纲常。一革资荐之法度。不建山陵之斋刹。加以经学大臣有若河崙为之承弼。常以排斥异端。安养生民为念。革寺刹削田民。先为小正之端。以示大正之意焉。(出赵涧松任道金罗记)
先生见河演(号敬斋)少时在春坊作诗写之。诗为奇健。笔法遒劲得体。叹曰。河文学作之。河文学书之。亦人间宝玩。(出传闻录。下同。)先生尝曰。人谓陶隐诗优于阳村。然陶隐颇加雕琢。阳村出于自然。不烦绳削。若阳村则陶隐之作。为之有馀裕。若陶隐则终不能作阳村应制诗矣。龙兴江在永兴府。古名横江。先生奉使至江都。巡问使姜淮伯置酒中流请曰。府乃 度祖, 桓祖卜宅之地。而 太祖诞生于是。此江尚无名称。不亦一欠乎。先生乃以龙兴名焉。
先生天资重厚。识明而量弘。德崇而学优。端委庙堂。决疑定策。气像毅然。不以毁誉动其中。嘉谟嘉猷。启沃弘多。仁于宗族。信于朋友。居家不治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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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好读书。阴阳,医学,星经,地理。皆极其精。礼乐制度。多所参定。经国文翰。事大辞令。必经公手而乃定。(出名臣录)
先生以领议政致仕乞退。 太宗留之不能得。亲饯于济川亭。酒酣。 上作诗以侑之。手赐教书。将本州百结田税赐公。传及永世。踏 御宝而赐之。先生退谓乡人曰。 圣上恩赐老臣。而 御笔不可藏于私室。乡射堂后别搆一阁。奉安 御笔。百结田税。自乡射堂收捧。以为父老春秋宴饮之资。
  
附诸贤赠遗诗章
  门生河判事告归晋阳(李牧隐)
姻亲秉国十馀年。汝尚低回判事联。命也奈何天数在。白头座主枉相怜。江山寂寞应遥雪。墟洛萧条不见烟。鞍马纪行儒者事。要将诗史继前贤。
  呈晋阳河相国(成桑谷○石珚)
天生硕辅济苍生。盖世全材未易名。卓尔末田知上达。渊然溢外见中宏。弥纶赞化乾坤大。黼黻增辉日月明。允矣东山谁不仰。寸心曾是倍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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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硕辅济苍生。盖世全材未易名。卓尔末由知上达。渊然溢外见中宏。弥纶赞化乾坤大。黼黻增辉日月明。允矣东山谁不仰。寸心曾是倍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