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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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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四库全书
 礼记集说卷三十四    宋 卫湜 撰
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
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悉其聪明致其忠
爱以尽之疑狱汜与众共之众疑赦之必察小大之比
以成之
 郑氏曰权平也意思念也浅深谓俱有罪本心有善
 恶也尽之尽其情也小大犹轻重已行故事曰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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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氏曰原本也凡犯罪之人或子为父隐臣为君讳
 虽触刑禁而非其本恶故听讼者本其宿情立其恩
 义为平量之恕而免放之尽意思念量罪之轻重次
 序不有越滥谨慎测度罪人之意善恶浅深之量以
 分别之使不相乱也听狱之人又当尽悉己之聪明
 寻其事之根本致其忠恕仁爱不使严酷枉滥以尽
 犯罪之人情不有抑屈疑狱谓事可疑难断者也汜
 广也已若疑彼罪而不能断决当与众庶共论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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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众人疑惑则当放赦之故书云与其杀不辜宁失
 不经也比例也言虽疑而赦之不可直尔而放当必
 察案旧法轻重之例以成于事也
 长乐陈氏曰轻重言其罪浅深言其情大小言其辟
 原父子之亲则以恩掩义立君臣之义则以义掩恩
 悉其聪明则得其情致其忠爱则哀矜而勿喜疑狱
 与众共之吕刑所谓胥占是也众疑赦之吕刑所谓
 刑罚之疑有赦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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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陵方氏曰父子之亲本乎情故曰原君臣之义错
 诸事故曰立亲主于爱而已一于爱则刑有所不忍
 加义主于敬而已一于敬则刑有所不敢及一皆如
 是岂足以为法之经哉其或于亲有所原于义有所
 立者特从法之权而已故曰以权之也事之轻重各
 有序也而不可乱焉行其事者其可以无伦乎亦在
 乎论之而已情之浅深各有量也而不可过焉原其
 情者其可以无测乎亦在乎测之而已事非有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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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用论故曰意论以意生乎有惑故也情非用诚不
 可以测故曰慎测以慎由乎用诚故也若是则轻重
 浅深各得其辨矣故曰以别之也悉其聪则所听者
 无遗矣悉其明则所见者无遗矣致其忠则不欺之
 至矣致其爱则不忍之至矣若是则有不尽于刑之
 道乎故曰以尽之也汎与汎爱之汎同可信则断之
 以己可疑则资之于众也众疑赦之者又不以偏爱
 而有所释必察其罪之在大辟则比于大辟以成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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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狱察其罪之在小辟则比于小辟以成其狱比之为
 言附也吕刑所谓上下比罪是矣其序则首言权之
 者以见先王之用刑非以为常也然事情不可以无
 辨故继言以别之别之则理无遗矣故继言以尽之
 尽之则狱可以决矣故言以成之终焉
 李氏曰五家为比有罪则奇邪相及而父不慈子不
 祗兄不友弟不恭则不相及也比必相及所以使之
 止其恶父子兄弟不相及所以使之全其恩故曰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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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父子之亲为王之亲而有罪则适轻犯王之亲有
 罪则适重凡贤者能者有功者勤者为王之宾者皆
 有以宽而宥之犯之者反此故曰立君臣之义原在
 乎情故曰原立在乎义故曰立权者至于平而止之
 物也吕刑曰两造具备师听五辞五辞简孚正于五
 刑五刑不简正于五罚五罚不服正于五过听以五
 辞正以五刑刑之正也正以五罚正以五过刑之变
 也司寇正刑明辟师听五辞之谓也凡制五刑必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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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论正于五刑之谓也邮罚丽于事正于五罚之谓
 也众疑赦之正于五过之谓也古之听狱也察下之
 妄伪无所逃其罪而罪之所疑犹赦之此亦务省刑
 之道而有以见先王之仁也
 石林叶氏曰父为子隐亲之也臣为君隐尊之也亲
 之则为仁故原之则以重本尊之则为义故立之则
 以正名二者于理为可而于罪则不可量轻重而行
 者乃所以为权也刑所施有轻重轻下服而重上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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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其序也罪有浅深深者刑重浅者刑轻则其量也
 序则有理故意以论之量则有制故慎以测之此四
 者所施不同要其刑罚明辨而不失此所谓别之也
 聪明则听狱讼者也忠爱则断狱讼者也聪明近智
 精而思之在己忠爱近人推而及之在人故聪明言
 悉忠爱言致智则得其情仁则哀矜而勿喜听断狱
 讼至此则待之已尽至于罪有可疑而众共赦亦必
 从之犹刑人于市与众弃之也虽然罪有轻重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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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大小引事类而比附以决之然后成狱辞
 讲义曰父子之亲若周官议亲之辟是也君臣之义
 若周官议贤之辟是也
 金华邵氏曰用刑以平允为主不可偏于一也原父
 子之亲则近于爱故必权之以君臣之义则不溺于
 爱意论轻重之序则近于私故必谨测浅深之量则
 不流于私悉其聪明则近于察故必致其忠爱而不
 陷于察如此而或偏于一未之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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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狱辞史以狱成告于正正听之正以狱成告于大司
寇大司寇听之棘木之下大司寇以狱之成告于王王
命三公参听之三公以狱之成告于王王三又然后制

 郑氏曰史司寇吏也正于周乡师之属今汉有正平
 丞秦所置周礼乡师之属辨其狱讼异其死刑之罪
 而要之职听于朝司寇听之朝王之外朝也左九棘
 孤卿大夫位焉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面三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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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位焉大司寇听之棘木之下即此外朝也狱成告
 于王王使三公复与司寇及正共平之重刑也周礼
 王欲免之乃命公会其期三又当作三宥宥宽也一
 宥曰不识再宥曰过失三宥曰遗忘
 孔氏曰成狱辞者狱吏初责覈罪人之辞已成定也
 吏以成辞告于正正得吏告罪成之辞而又听察也
 郑注云乡师之属乡谓乡士师谓士师云之属者谓
 遂士县士方士之等非周礼地官之乡师也汉书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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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表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宣帝初置左右
 平郑见古有正连言平耳王制多是殷法秦则放殷
 置之也正听已竟又以狱成之辞告于大司寇大司
 寇与公卿在朝槐棘之下听狱讼成以告于王也郑
 注辨其狱讼异其死刑之罪而要之职听于朝是乡
 士遂士县士职文彼注云异谓殊其文书谓殊异其
 应死刑之罪要之者为其罪法之要辞即是囚之状
 辨录为要状周礼朝士掌外朝之法左嘉石平罢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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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焉罢民则是犯罪之人郑注左九棘至三公位焉皆
 朝士职文故知听于外朝也棘取赤心而外刺见周
 礼注王命三公参听之者王既得司寇之告成辞而
 刑辟不可谬妄故王又命三公与司寇及正更共参
 准听之是三公之外共人相参而听之也注云周礼
 欲免之公会其期遂士职文三公参听得其情实以
 狱成辞以告于王王三又者三三事也王得三公之
 告则以三事命宽之郑注云一宥以下周礼司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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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识者不审也若仇雠当报甲见乙诚以为甲而杀
 之者过失若举刃欲斫伐而轶中人者遗忘若间帷
 簿忘有在焉而以兵矢投射之王恐有此三事致罪
 故令宥之若不当三事故造罪者然后制刑
 严陵方氏曰成狱辞谓讯狱之辞已成而不可变也
 则非谓无简矣故史得以狱成告于正也狱辞始于
 史者以掌官书故也正之听也特于狱而已至于大
 司寇之听也则又于朝焉听之于朝而狱之辞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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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矣故可以告之于王然而狱正特刑官之属而已大
 司寇特刑官之长而已专以一官之听犹虑不能无
 私焉故王又命三公参听之以合乎公议也三公参
 听之而狱之辞又成矣于是又告于王若是则以五
 刑治之固可矣然以三又之法原之或在所赦焉故
 三又然后制刑也可以制刑矣而又宥之故谓之又
 也君子之尽心尤见于此
 长乐陈氏曰正周官乡士之类是也史乡士史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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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人之类是也王必三宥然后有司制刑者王以道
 揆而贵乎宽有司以法守而贵乎严宽则天下之所
 乐严则天下之所畏
 山阴陆氏曰正无常位顾所言何如耳若建其正立
 其贰则正大司徒大司寇是也正掌官法以治要师
 掌官成以治凡则正大司徒小司徒大司寇小司寇
 乡师士师是也此言大司寇又言正则正谓小司寇
 矣将出学小胥大胥小乐正简不帅教者以告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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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正大乐正以告于王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
 入学不变王亲视学不变王三日不举屏之远方西
 方曰棘东方曰寄终身不齿又曰成狱辞史以狱成
 告于正正听之正以狱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听之
 棘木之下大司寇以狱之成告于王王命三公参听
 之三公以狱之成告于王王三又然后制刑是二者
 上之所敬谨也若司市掌市之治教政刑小刑宪罚
 中刑徇罚大刑扑罚虽曰未丽于刑亦刑之事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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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大乐正所屏大司寇所刑司市所罚一岁几何皆
 君相之所当先知者故王斋戒受谏冢宰斋戒受质
 不敢以为后故曰天子斋戒受谏司会以岁之成质
 于天子冢宰斋戒受质大乐正大司寇司市三官以
 其成从质于天子
凡作刑罚轻无赦刑者侀也侀者成也一成而不可变
故君子尽心焉
 郑氏曰法虽轻不赦之为人易犯也变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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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氏曰此文起例故云凡作刑罚也此非疑狱故虽
 轻不赦若轻者辄赦则犯者众也故书云刑故无小
 刑者侀也此说刑之不可变上刑是刑罚之刑下侀
 是侀体之侀言刑罚之刑加人侀体又曰侀者成也
 言侀体之侀是人之成就容貌容貌一成之后若以
 刀锯凿之断者不可续死者不可生故云不可变故
 君子尽心以听刑则上悉其聪明致其忠爱是也
 延平周氏曰书曰宥过无大刑故无小盖刑罚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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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防其故者也故虽轻亦在所不赦
 长乐陈氏曰盖无赦则民不至于犯罪尽心则吏不
 至于滥刑有无赦之法以禁于未然之前有尽心之
 吏以应于己然之后此民所以畏法而亲上也
 马氏曰刑之所以为刑者犹人之有侀也一辞不具
 不足以为刑一体不备不足以为成人故曰刑者侀
 也侀者成也辞之所成则刑有所加而不可变故曰
 一成而不可变君子无所不尽其心至于用刑则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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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慎焉
 山阴陆氏曰凡作刑罚轻无赦言如上所谓可谓恕
 矣即欲作而兴之虽轻又不可赦若群饮汝勿佚尽
 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是也刑者侀也者刑者人之
 刑也无趾曰天刑之安可解天之所谓刑异乎人之
 所谓刑侀者成也者人之刑论成而已一成而不可
 变故君子尽心焉若三公以狱之成告于王虽王犹
 不得变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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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之何孟子曰执之而已矣
 李氏曰司寇职曰听万民之狱讼以情讯之至于旬
 乃弊之用情讯之所以尽其心及十日断之以其一
 成而不可变也故舜独命士曰钦哉钦哉
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
技奇器以疑众杀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
而泽以疑众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此四诛
者不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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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氏曰析言破律巧卖法令者也乱名改作谓变易
 其官与物之名更造法度也左道若巫蛊及俗禁淫
 声郑卫之属异服若聚鹬冠琼弁也奇技奇器若公
 输般请以机窆行伪至而泽皆谓虚华捷给无诚者
 也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今时持丧葬筑盖嫁取卜数
 文书使民倍礼违制四诛者不以听为其为害大而
 辞不可明
 孔氏曰左道谓邪道地道尊右右为贵故汉书云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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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左愚右贵左贱故正道为右不正道为左巫蛊若
 武帝时江充埋桐人于太子宫是也蛊者损坏之名
 巫行邪术损害人者俗禁若前汉张竦行辟反支后
 汉郭躬传有陈伯子者出辟往亡入辟归忌是也郑
 卫多淫风故谓淫声郑云之属者桑间濮上之音亦
 是也郑子臧好聚鹬冠见僖二十四年左传楚子玉
 为琼弁玉缨见僖二十八年左传琼弁谓马饰皆异
 服也公输般请以机窆者指其人巧谓之奇技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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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窆谓之奇器故奇技奇器总谓般也行此诈伪而
 守之坚固不肯变改言谈伪事辞理明辨不可屈止
 习学非违之书而又广博顺从非违之事而能光泽
 文饰郑注虚华谓习伪习非捷给谓辨博而泽孔子
 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之类是也假于鬼神时
 日卜筮者妄陈邪术恐惧于人假托吉凶以求财利
 如今时之人执持此丧葬筑盖嫁取卜数之文书以
 惑于众妄陈祸福浪说妖祥筑谓垣墙盖谓舍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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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陵方氏曰析言则离于理破律则坏于法乱名则
 失其实改作则反其常若是者皆执左道以乱政也
 故杀奇技足以荡人之心奇器足以丧人之志所学
 者非则道失其正矣况至于泽而及人乎假于鬼神
 则以祸福而惑人者也假于时日则以灾祥而惑人
 者也假于卜筮则以吉凶而惑人者也虽不足以乱
 政亦足以疑众矣故亦在所杀也左道者以于道逆
 而不便也国语士蔿曰大子君之贰也恭以俟嗣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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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之有今君分之土而官之是左之也是则左以言
 其逆也春秋南遗曰冢卿无齿介卿以葬不亦左乎
 是则左以言其不便也
 马氏曰淫声所以惑民听异服所以惑民视奇技奇
 器所以惑民心伪对诚之辞非对是之辞言行伪而
 不由于诚学顺非而不由于是犹足以惑动人之善
 心甚者至于坚辨博泽有以惑众故杀卜筮者先王
 所以使民信时日畏法令而不以正告则谓之假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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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鬼神之幽而信其卜筮之明则有以惑于众故杀
 之
 长乐陈氏曰先王之于民其教之也则乡师考教察
 辞稽器展事合方氏同其数器壹其度量除其怨恶
 同其好善训方氏诵四方之传道正岁则布而训四
 方而观新物行人属象胥谕言语协辞命谕书名听
 声音达瑞节同度量其禁之也大司徒有造言之刑
 乱民之刑大司乐禁淫声司稽禁不物者大祝禁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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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祀命者然则析言以乱理破律以乱法乱名而失实
 改作以败常执左道以畔顺以至假于鬼神时日卜
 筮以乱政疑众者其在所杀宜矣然析言破律乱名
 改作执左道者多出于在上者之所为故乱政所谓
 发于其政害于其事者也淫声以至时日卜筮多出
 于在下者之所为故疑众所谓发于其事害于其政
 者也乱政者其害大疑众者其害小此乱政之诛所
 以先于疑众也时日卜筮必有禁何也古者天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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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龟诸侯有守筮大夫有所占则请卜于君而已是
 在下者无卜筮之礼也
 山阴陆氏曰破律破后王所述改作改先王所作若
 瞽史谕书名是亦名也
 李氏曰舜典曰怙终贼刑怙自恃以为奸者也终遂而
 不反者也贼害人者也三者先王之所刑而刑之莫先
 于怙此四诛之所以不听也求之周官析言破律乱名
 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所谓暴力乱政者也作淫声异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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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技奇器以疑众所谓矫诬犯禁者也行伪而坚言伪
 而辨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与夫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
 疑众所谓作言语而不信者也故禁暴氏曰以告而诛
 之所以诛其不听也先王之世道德一而习俗成其行
 有若是者乎盖亦备法所不免也后世道德既微而奇
 行者于刑无诛义理既晦而异言者于法无禁行伪者
 其行之有故言伪者其言之成理淫辞不能放诐行不
 能距此君子所以思反经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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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林叶氏曰先王盛时道德一于天下言而有法则
 可述离析其言则为无法事正其名则事成乱名改
 作则为败事执左道而不顺于理则为逆凡此非特疑
 于众而于国政亦乱之也声不正则淫服不同则异技
 也器也不合法度则为奇言行不比先王则为伪学不
 顺其是则为非鬼神时日卜筮不以实告则为假凡此
 虽非害政而人之视听不得自信亦疑之也乱政则入
 造言之刑疑众则入乱民之刑皆所必诛而无赦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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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听虽然言行以伪学顺而非皆所自为而刑必诛而
 无赦不已甚乎盖其行坚也疑于德言辨也疑于道学
 非也疑于智顺非也疑于仁皆足以惊世乱俗此所以
 杨氏为我墨氏兼爱陈仲子之廉尾生之信君子力排
 之也
 延平周氏曰此四诛者不以听以其非过而其情不待于听也
 金华邵氏曰论其罪虽未至于可杀䆒其实则蛊民心甚
 矣故不听而杀之圣人防微之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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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执禁以齐众不赦过有圭璧金璋不粥于市命服命
车不粥于市宗庙之器不粥于市牺牲不粥于市戎器不
粥于市用器不中度不粥于市兵车不中度不粥于市布
帛精粗不中数幅广狭不中量不粥于市奸色乱正色不
粥于市锦文珠玉成器不粥于市衣服饮食不粥于市五
榖不时果实未熟不粥于市木不中伐不粥于市禽兽
鱼鳖不中杀不粥于市关执禁以讥禁异服识异言
 郑氏曰不赦过亦为人将易犯圭璧金璋至戎器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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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物非民所宜有戎器军器也粥卖也用器不中度
 至奸色凡以其不可用也用器弓矢耒耜饮食器也
 度丈尺也数升缕多少锦文珠玉衣服饮食不粥于
 市不示民以奢与贪也成犹善也五榖果实未成不
 利人木伐之非时禽兽鱼鳖杀之非时皆不中用故
 皆不粥于市周礼仲冬斩阳木仲夏斩阴木春献鳖
 蜃月令季冬始渔关竟上门讥呵察
 孔氏曰言圭璧金璋及牺牲戎器皆是尊贵所合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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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物非民所宜有防民之僣伪也军器防民之贼乱
 也饮食器者既夕礼敦杅之属布帛精粗者若朝服
 之布十五升斩衰三升齐衰四升之类是也广狭者
 布广二尺二寸案郑注周礼则帛广二尺四寸若不
 中度数并不粥于市衣服饮食与珠玉连文据华美
 者不得粥之若寻常饮食则得粥也但不得群聚耳
 故周礼司暴云禁属游饮食于市是也前言圭璧金
 璋是贵者之器非民所宜有此锦文珠玉是华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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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富人合有但不得聚之过多故云不粥于市不示
 民以奢也饮食不粥者不示民以贪也司关之官执
 此戒禁之书以讥察出入之人禁身著异服者又识
 口为异言之人防奸伪察非违
 长乐刘氏曰此夏殷司市所执之禁令也天下之民
 以有易无莫不萃于市也司其市者执禁令以通其
 有无而犯于国之禁令者不得粥于其市则人人笃
 于信义而诈伪不生矣物物遂其性命而暴夭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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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矣礼制由之以立忠爱由之以成故中和可致于市
 民也
 严陵方氏曰禁之所在不可违也故以执言也周官
 士师掌国之五禁皆以木铎徇于朝书而县于门闾
 近则徇之使闻远则县之使观在上待之为己尽在
 下习之为己久如是而犹犯之宜其不赦矣金璋盖
 以金饰之璋即考工记所谓大璋中璋黄金勺青金
 外者是以言圭璧金璋则琥璜之类可知命服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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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命之服若再命受衣服者是矣命车谓君所命之
 车若三命受车马者是矣戎器不粥而兵车之中度
 则得粥之者以丘乘出车赋而兵车之粥不可禁故
 也奸色谓若红紫之类正色谓若玄黄之类孔子恶
 紫之夺朱则奸色固能乱正色以其不正足以生奸
 也锦文犹月令之言文绣言锦则绣可知言文则章
 可知珠玉未成器而得粥于市者以用之以为器然
 后见其为奢也衣服饮食人之所日用者不可不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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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亦禁其侈靡者而已观周官掌市之治教政刑量
 度禁令亦不过是也执禁以讥即前关讥而不征禁
 异服则虑其足以惑众视识异言则虑其足以惑众
 听特曰识之所以借上之所采而达之故也识与小
 子识之之识同
 马氏曰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以其所有易其所
 无交易而退者先王日中之市也先王之为政在于
 明分而贵贱异势其用不可无差等故圭璧金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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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所宝也命服命车上之所用也宗庙之器牺牲上
 之祭祀所用也戎器上之所以禦患也凡此皆上所
 用非下之所宜有故皆不粥于市先王之为政在于
 度量而度量不一则先王有所禁故不中度不中数
 不中量皆不粥于市先王于为政害者使之亡靡者
 使之微故奸色乱正色锦文珠玉成器衣服饮食皆
 不粥于市所以去其靡也五谷不时果实未熟木不
 中伐禽兽鱼鳖不中杀皆不粥于市所以去其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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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服之在四诛则不以听而止于禁之识之何也盖
 禁之者守关之事也至于诛则在上者之所为也
 山阴陆氏曰圭璧金璋言有以下诸物不常有也谷
 梁曰其不言有不使麟不恒于中国也金在璋上著
 金亦器若金敦之类兵车不中度不粥于市则兵车
 中度粥于市也周官质人掌成市之兵器然则戎器
 不粥于市为有戎器者也非戎器不粥于市衣服饮
 食不粥于市谓初非粥者也即他饮食不应有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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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大史大史王左右也远则举关近则举王左右以
 为其馀莫敢不慎也
 李氏曰执禁者持成法以有待也持之以法故曰执
 待其未然故曰禁虽过不赦欲民莫敢不慎也圭璧
 金璋命服命车宗庙之器牺牲戎器粥于市则慢礼
 用器不中度布帛精粗不中数幅广狭不中量奸色
 粥于市则乱政锦文珠玉成器饮食粥于市则靡俗
 五谷不时果实未熟木不中伐禽兽鱼鳖不中杀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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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粥于市则伤物周官司市凡伪饰之禁在民者十有
 二在商者十有二在贾者十有二在工者十有二盖
 锦文成器饮食民得以有而不禁圭璧金璋牺牲商
 得以资贾得以粥而无禁命服命车戎器工得以作
 而无禁故在民在商在贾在工者皆十二而此言其
 禁则十有四也
 盱江李氏曰司市凡治市之货贿六畜珍异亡者使
 有利者使阜害者使亡靡者使微利利于民谓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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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沽者使有使阜起其贾以召之也使亡使微抑其贾
 以却之也侈靡细好使富民好奢微之而已又伪时
 之禁俱十有二工不得作贾不得粥商不得资民不
 得畜此经所言亦其类也夫理财之道去伪为先民
 之诈伪盖其常心矧兹市井饰行儥慝何所不至哉
 奸伪恶物而可杂乱欺人以取利则人竞趋之矣岂
 惟愚民见其奇邪使人妨日废业以作无用之物人
 废业则本不厚矣物无用则国不实矣下去本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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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实祸自此始也至于侈靡皆为人费虽不可尽去
 亦当制节使微少矣孟冬之月令曰毋或作为淫巧
 以荡上心必功致为上书曰不贵异物贱用物民乃
 足正此之谓也
 石林叶氏曰以令示于众而使之避者禁也一弛其
 禁而赦之则犯者必多故不赦过自圭璧金璋至于
 禽兽鱼鳖皆设禁于市者也至于关者人所道以出
 入而其所禁尤严于市故衣服贰而民德不归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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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禁异服议论异而道德不合于一则识异言异服
 见于用则易知故曰禁异言必辨而后审之故曰识
 先王一道德以同俗明刑而析言异服者杀所以诛
 其已然正法而异言异服者讥所以禁其未然凡此
 皆治民之具讳恶者亦人情所不免故下大史执简
 以记其言动奉讳恶以示禁者所以为治天下之终
 也
 延平周氏曰先王治市之法如此之致详盖所以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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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僣踰欺诈而又以顺时令者也关之有征先王之
 通法孟子谓今之为关将以为暴岂有征即是暴耶
 盖言征之有过于先王之法者也
 吴氏(萃/)曰司市伪饰之禁在民在商在贾在工皆十
 有二而在民尤先于商贾与工者民不敢用则商贾
 不敢败工亦不敢造也王制其禁凡十有四先王之
 世大率言于市如此此民之所以安分务本而无奢
 淫奸伪之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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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史典礼执简记奉讳恶
 郑氏曰简记策书也讳先王名恶忌日若子卯
 孔氏曰此经论大史之官典掌礼事国之得失是其
 所掌执此简记策书奉进于王以所讳所恶之事奉
 进也郑注讳谓先王之名恶谓子卯忌日其实馀讳
 亦大史奉之故礼运云天子适诸侯必舍其祖庙而
 不以礼籍入是谓天子坏法乱纪郑注云以礼籍入
 谓大史典礼执简记奉讳恶是亦讳诸侯之祖父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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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卯巳具檀弓疏此恶亦兼馀事故诵训云掌道方慝
 以诏辟忌郑注云方慝四方言语所恶是也
 长乐刘氏曰此夏殷大史之职主典国之礼法凡有
 大礼大事则执简记以考正其仪天子行禘祫会远
 祖于大庙则奉其讳若日月有可恶而斋戒恐惧以
 俟天谴则奉其恶日于天子所以佐佑一人惕厉修
 德若天地有大灾变三辰失其常度咎徵作于四时
 札瘥刑于四国皆天子之所恶也周官大史掌建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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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六典以逆邦国之治掌法以逆官府之治掌则以
 逆都鄙之治正岁年以叙事于官府颁告朔于邦国
 而小史掌邦国之志奠系世辨昭穆若有事则诏王
 之忌讳大略皆同也
 长乐陈氏曰讳则非可言恶则非可为执简记则王
 知所从奉讳恶则王知所辟凡此施于丧祭军宾会
 同之类而已若夫四方之政事与其志则有诵训传
 道及诏辟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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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陵方氏曰执简记即周官大史所谓执书抱法是
 也奉讳恶小史所谓诏王之忌讳是也此一言之于
 大史者以小史为大史之佐故得以兼之简记谓简
 册所记之言也执言执之于此奉言奉之于上凡此
 特用之于行礼之时耳故以典礼言之
 山阴陆氏曰此言执简书王言动善则记之恶虽记
 之犹讳变善言奉著善臣所奉也书曰监于先王成
 宪其永无愆惟说式克钦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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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庐陵胡氏曰讳恶谓人主所讳言而恶闻者贾山
 人主恶闻其过是也故下云受谏
天子齐戒受谏司会以岁之成质于天子冢宰齐戒受
质大乐正大司寇市三官以其成从质于天子大司徒
大司马大司空齐戒受质百官各以其成质于三官大
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以百官之成质于天子百官齐戒
受质然后休老劳农成岁事制国用
 郑氏曰岁终群臣奏岁事谏王当所改为也司会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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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宰之属掌计要者成计要也质犹平也平其计要冢
 宰斋戒受质赞王受之也大乐正于周宗伯之属市
 司市也于周司徒之属从从于司会也百官司徒司
 马司空三官之属也百官受质受平报也休老劳农
 飨养之也成岁事断计要也
 孔氏曰此一节论岁终天子受质及百官质于天子
 休老劳农制国用之事也以其岁终天子旧来所施
 之事或有不便须有改为百官以此上諌于王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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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其事重故先齐戒而后受于谏也司会总主群官
 治要故以一岁治要之成质于天子质平也谓奏上
 文簿听天子平量之也冢宰贰王治事故亦齐戒赞
 王受群臣所平之事谓共王论定也大乐正大司寇
 市三官各以其当司成要随从司会平于天子以周
 法言之司会总主群官簿书则司徒司马司空簿书
 亦司会掌之质于天子所以下文司徒司马司空各
 质于天子不由司会唯大乐正大司寇市三官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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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质于天子者司会总主治要先质于王若今时先
 申帐目乐正司寇司市当司事少即径从司会以质
 于王其司徒司马司空总主万民其事既大虽司会
 进其治要仍须各受质属官亲自质于天子百官齐
 戒受质者以司徒司马司空质于天子天子平断毕
 当须报于下百官斋戒受天子所平之要然后休老
 劳农即十月蜡祭饮酒劳农也断定计要一岁事成
 乃制来岁之国用故云制国用也案周礼注岁计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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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月计曰要日计曰成彼对文耳郑总而言之故云
 成计要也司徒司马司空受百官质故云三官之属
 若以殷法言之案曲礼云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司士
 若以周法言之案夏傅司徒司马司空三官分主九
 卿则兼群官焉但大乐正大司寇司市特自质于天
 子也
 严陵方氏曰齐以齐其内志之动戒以防其外物之
 侵古之人将有思也将有为也未尝不斋戒者凡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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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其谨而已故君之斋戒所以谨其所受之谏于下
 也臣之斋戒所以谨其所受之质于上也然而一岁
 之内所谏所质多矣必于岁之终乃斋戒受之何哉
 盖今岁于是乎几终来岁于是乎更始朔易之事将
 有所平在始和之政将有所布宣既验者可因为之
 监未然者可豫为之防君臣上下其可以不慎乎则
 斋戒以受之不为过矣成即周官司会之职以岁会
 考岁成者是矣谓之成以其计要所成之绩故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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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正司会之所掌故其质于天子独先于众焉冢宰
 斋戒受质者盖天子以司会之成降于冢宰必降于
 冢宰者以冢宰为天官之长司会则天官之属故也
 大乐正大司寇市三官虽非冢宰之属然以其计要
 正司马之所掌故以其成质于天子特从司会而已
 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斋戒受质者是盖各以其类
 受之也大司徒掌邦教敷五典者也而乐正则崇四
 术立四教焉故乐正之质则司徒受之司马掌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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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六师者也而司寇则诘奸慝刑暴乱焉故司寇之
 质则司马受之司空掌邦事居四民者也而司市则
 掌伪饰之禁在民在商在贾在工者各十有二焉故
 司市之质则司空受之此非各以其类乎百官盖三
 官之属以其职卑而不敢专达故必质于三官然后
 其成得达于天子也独不及宗伯者以乐正所立之
 教兼于礼故也故后休老劳农者盖物作于春长于
 夏敛于秋藏于冬则一岁之终固可休之时也帝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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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乎震见乎离说乎兑劳乎坎则一岁之终固可劳之时
 也老者血气既衰是为可休之人农之稼穑亦己勤矣是
 为可劳之人于可休之时而休其可休之人于可劳之时
 而劳其可劳之人盖先王所以奉天时而为政者如是而
 已成岁事则所以计今岁之所入制国用则所以待来岁
 之所出也前经言量入以为出故成岁事然后可以制
 国用焉且岁事系乎天则成其终者存乎人国用出乎
 下则制其始者本乎上故于岁事曰成国用曰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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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乐陈氏曰本在于上末在于下要在于主详在于
 臣故百官积日而治详天子一日列之而已此司会
 所以质岁之成于天子也周官司会以参互考日成
 以月要考月成以岁会考岁成以诏王及冢宰则诏
 王者质于天子是也诏冢宰者冢宰斋戒受质是也
 于天子言受谏于冢宰言受质受质则列其已然者
 受諌则列其已然而修其未然者其受之必至于斋
 戒无敢慢故也受质然后休老劳农以其万物归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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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时而老者不可不休百谷既入之后而农者不可
 不劳休老党正所谓正齿位籥章所谓息老物是也
 劳农特牲所谓息田夫月令所谓劳农而休息之是
 也
 马氏曰日穷于次月穷于纪当是之时上之是非不
 可以不諌故天子则斋戒以受之下之善否亦不可
 不校故司会以岁之成质于天子质者质其是非而
 听其诛赏也故天子以司会之成降于冢宰冢宰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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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斋戒受之说者以赞王受之其说盖非是矣盖掌一
 岁之事者冢宰也而司会者冢宰之属周官曰日有
 成月有要岁有会故司会以岁之成质于天子天子
 则降于冢宰故其理也大乐正大司寇市三官统于
 冢宰而非冢宰之属以其职无专达故以其所成从
 司会以质其诛赏焉天子则以大乐正大司寇市三
 官之成降于三官故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则斋戒
 以受之百官者三官之属而其职亦无专达故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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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质于三官然后三官以百官之成质于天子则百
 官斋戒以受之至于百官受质然后休老劳农成岁
 事制国用考之周官大乐正者宗伯之所属大司寇
 者六卿之所属与此不同者盖周官之言周之礼也
 延平周氏曰受谏必斋戒者神明之也司会总一岁
 之文书故质于天子必司会先之大乐正人材之所
 主大司寇民命之所系司市国货之所出三者可谓
 重矣故从之言司徒司马司空而不及宗伯者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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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教故也休老劳农者万物归根于冬然后复生于
 春帝劳乎坎然后复出乎震故蜡所以息老物与劳
 农者庶其有以继之也成岁事者成终而成始也
 山阴陆氏曰以諌换质言王于此求諌非直受质而
 已亦王之隆嫌下或不敢諌六官不言宗伯以大乐
 正见之也
 庐陵胡氏曰大乐正等由司会以正于王大司徒以
 下三官不由司会者以其总主万民得自质于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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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但进其治要耳先儒云天子平断毕报于下故百
 官受天子所质之要非也此谓百官自受在下所质
 正之要也
 新安王氏曰冢宰司徒司马司寇司空五官皆斋戒
 受质惟宗伯不与盖典礼有常无可损益故也
 
 
 礼记集说卷三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