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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35 页

清季申报台湾纪事辑录(三下)
  同治十三年(甲戌)
   八月十二日(西历九月二十二日--即礼拜二)
    揣度中东局势

  东人侵入台境一役,或战、或和,已历有月馀而尚无定论;即至今日,亦仍然如是也。顾现在如何计议,则较前似更紧要矣。天津每次所来火船,其战、和音信当可传来;故人人皆悬盼之,有如秀才之等榜信也。前晚「海宁」船来沪,本馆遇一附搭该船之西友;据云:甫离津门时,街市闻相传,多说中朝不允接见哦古坡钦使也。若果有是事,则战事已定矣。顾此闻毫无确据,原不足以采录。哦古坡既未接见,则亦无以知我朝命意之所在也。设因不接见而便以为欲誓战,则揆之中国前欲从宽议以全大局之言,究亦相左矣。
  夫当是急要之际,中外浮言每纷纷不一,殊令任采录者,实难于持定议。然平心以度战、和之有无,似两国实有难于和者。东人虽自悔其轻举,亦难迅即承认以遗笑于内外诸人也。阅本馆昨所译出东洋西报之论,曾有曰:东洋若与中国不善持议而便即撤兵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36 页
,则国内必致有滋事;故宁有外战,不可使有内患者:不即此之谓乎?然东洋既已失计于先,而复欲索厚利于我国,以冀自文其过;则我国家岂不亦难于从命相让而行成乎?夫东人之意,欲结和,容或实有其事;惟所难者,在结和而又须兼尊国体耳。
  或曰:柳原公使于总理衙门经断绝商议,想此说亦难凭信。盖本馆闻柳原公使于得悉大钦差哦古坡奉命将来,故不敢与中国复参末议;曾自声明曰:「须俟哦古坡到来,然后可定成局」。按斯言,似尚近理。乃议者不察,仅因柳公使不复与议,外间遂传为断绝商议耳。虽然,势已如是;即谓不接见哦古坡,恐亦未尝有其事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36 页

    吴观察自台湾回沪

  统带上海制造局轮船之吴观察大廷,月前驾坐战舶赴台,随带海关奉拨饷银以及军装、器械为各营所配用者,顺须察看情形;今已于前日旋沪,并知台防兵勇皆安堵如常,日兵之驻台者仍祗二千馀人,与我兵数千彼此劄营相望,毫无动静,盖皆听候京都议局也。惟日营之食用昂贵,饷糈告匮,已不能接济。番社各头目自联名情愿归化中朝之后,时献虎皮、鹿皮等项解送沈钦宪营次,作为进见之礼,极其恭顺;在沈钦宪,亦有颁赐红色布疋与糖、盐等食用之物。今各社已与日兵志切仇雠,几欲挑战;皆为中宪禁止,仍导以仁义,谕候旨意,不许轻举妄动。是故各番社现亦安堵,总须俟京都议定和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37 页
、战,方有一番举动耳。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37 页

    东国尚存有帑银

  夫以中、东两国之战力相较者,辄以东洋穷迫为辞。此言曾非无理,然究由于不察而出此言也。余近留心于求得实情,知东国势虽穷蹙、国债累累,未必竟不足以当战事;以故中国于筹议之间,似不可过信此浮言也。按东洋现所储存国帑,计有一千五百万因--一因,则即东洋一银圆也。此事已于东洋可取信之西报,详为论及曰:前数月,帑银计存有二千五百万元。此项系东洋昔日告贷于泰西而所遗留者,并为颁出国家钞票、银单,诚恐执票单者或俱来易银故也。其数月内所支用银,计已千万圆,盖于备战事所支。故西报论之曰:今数月内,已支用此大款;若果相战,则后事可知矣云云。然东洋究竟存有二千五百万圆,虽曰官存银以抵纸钞,顾事当紧急,则必先为移用,亦理势之常也。或又曰:东洋设妄行搆战,欲再告贷于泰西,恐泰西亦未必从允者。吾乃曰:亦未必然也。夫各国家之贷银,俱出有借券;此券由执者可随意变卖,且于敦伦日有市面之定价。今闻东洋之借券,仍旧与前日同价,未有顿落之情;以故东洋欲再告贷,似无不可者。本馆前录香港报,传说东人向丽如银行及怡和洋行告贷银共八十万,以资日用;曾谓是言不可取信。今知东国帑藏尚存现银一千五百万圆,故深知此言之失实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38 页
夫国家偶有敌患,而能真量敌人之力,然后拒御;此兵法中之最要者。故述此,以正众论。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38 页

    昨晚新闻

  通闻馆昨晚之报,印有两书:一系北京八月初二日邮来者。其书曰:东使哦古坡经与崇地山侍郎相见,传者谓彼此各有负气不平之状。观两国意见,则知相悬天壤;故恐难于谐和,而战事或不免也。又传:经议将两国之事,延美国从中剖断。两国各以此法了事者,亦或有之云云。
  又一书,系天津初五日寄来者。有曰:天津地方相传,哦古坡既抵京师,又不肯诣见总理衙门内之大臣,必先入见皇上而后可,而廷议又未能允其所请;故所议之事已中断也,势将有出京之行云。两信之所言如是。按北京寄来之书,似尚有因至天津之信;似皆街市之浮言而已。盖外来使臣虽欲入觐,势必藉本国大臣为先容;今哦古坡既不肯诣见总理衙门之大臣,则又向谁而请引见乎?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38 页

    京都传言

  昨又风传得李伯相以东洋事甚为震怒,经奏闻朝廷,愿亲督三军驱逐东兵出台境;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39 页
并愿视师前往东国,殄戮之无类。设无成效,愿治以失机之罪云云。按此言也,在李伯相固当有此大志,然传言究无确据。又传曰:皇上亦怀怒,如李伯相等不能征服东洋,则龙心不快矣。又谓曰:恭亲王以议和为尚,使初一日未□后命恭亲王非当还原爵,则各浮言或尚足以耳听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39 页

    轮船尚未租定

  日前来沪之蒋芗生太守,拟雇轮舶赴瓜州,装载豫军前往闽省。昨闻招商局火船,每人水脚须洋银五元;太古行火船,每人则仅须四元二角五也。然皆尚未定决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39 页

    七月分教职单(七月二十六日京报)

  同治十三年七月分教职单:……福建漳平,廖宗英(台湾,举)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39 页

   八月十三日(西历九月二十三日--即礼拜三)
    津沽西友来信

  今阅天津寄来西书,则更知中朝总未与柳原钦使负气及断绝商议之事。据云:柳原于华六月十七日抵京,七月初七日总理衙门大臣五员诣拜公使,约晤谈有一时半之久。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40 页
七月十二日,柳原答拜总理衙门之大臣,且传曾与论及去年琐意西马之事;经有一大臣认明,曾谓曰:『中官不能钤制生番,若东洋实已受屈,则任其自行惩办』云。继曰:此言究不过官场上偶说及耳,与国家命意不相系也。于是东钦使告中国诸大臣曰:『东洋更派大臣哦古坡来中,故大局须俟哦古坡来再商,已不敢复参议论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40 页

    兵船听候调遣

  前日有中国兵船名「森星」发自台湾来沪,计载水师人一百三十名。船大六百,其器械可抵一百五十匹马力;置六尊,计可纳二十磅弹者四尊、十五磅「革白儿」两尊。闻是船现泊上海,以待调遣之令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40 页

    辨火船出售

  「字林报」曰:太古行有火船名「忌连佳」者将开往东洋,想欲出售于东人也。乃本馆探悉,此事并无议卖与东人之意;且该船今已允为中国装载豫军前往台湾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40 页

   八月十四日(西历九月二十四日--即礼拜四)
    宁友来函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41 页
  宁波前有谣言,已及半月;然亦非无因。诚如贵馆第七百三十一号报所言「必当刊发告示,使免惊惶」一语,包括殆尽矣。第思镇海、舟山,原为宁郡门户,防堵尤宜严密。惟须于事前大张晓谕,将此次调兵专为防堵起见,并非别有战争;准于某日拔队前往某处,商民照常贸易。倘有勇丁强取、硬买等情,许即指禀究办等语。此乃行军常套,无劳别出心裁也。不料前次纷纷捉船装兵载而带兵各员无一计及民间者,无怪小民猜疑,浮言四起也。幸日来渐次寝息。乃昨日有浙江提督黄军门之眷属、辎重一切,由旗昌「湖北」轮船至沪回湖南原籍;现在署中惟军门一人而已。在军门必以为遣去家累,方可尽心王事;然小民何知,有不愈加张皇,几于无所措手足乎!当此谣传之际,其急宜出示安民之不暇,而安可反以家眷回籍,煽惑民心乎?是真不可解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41 页

    闽督将移驻厦门

  福建于初七日邮来新报曰:闽督近拟暂以厦门为行辕,定于不日移驻。且曰:东兵在台湾者不服水土,营内时疫大作,甚至每日毙者约二十人。除数番社外,馀与东人俱和好无间。福建制造局现在赶造军器,前所辞去之数西人,已复为延用。该报又传一事曰:近有中、东两船相值于澎湖,中船之主问于东船曰:『将何往乎』?对曰:『不知也』。『然则自何来乎』?亦对曰:『不知也』。观于此,则诚足哑然失笑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42 页

    高丽国人自东洋来函(八月十五日续完)

  敝国与日本邻邦世好,向无仇隙。自彼改易国制、通商西洋,恶少处于庙堂,国柄付诸外人;乱亡在即,反作夜郎自大,妄责包茅!寡君恶其无礼而绝交,亦不屑与其计论。西国欲与敝国通商,我国君民世承圣教,黜奢崇俭,自维土产鲜薄,不敌洋货之多,必致五金流倾外国;故决计不允。西人加兵敝国,三战三北。而日本不结邻近之好,反谄媚数万里外之他国,竭蹶筹饷,尽力助兵,欲侵我境以媚他人;谁知一败涂地,不能再举!敝国褊小,其所以能胜残暴之师者无他,理直气壮也。日本狂悖自大,变易旧制。产物不广,民本朴俭;一自通商,风俗顿殊:易布衣为呢羽、更麻葛为绫罗,西洋玩耍杂物、中原猪兔等畜,官员争购;商民效尤,举国若狂。玩物如此,正物可知。中、西商货入口,购回东产不及十之二、三;其馀不将金银运回乎?又复买朽旧船只、购伤民机器,五金耗竭,万民嗟怨;国债数千万,市廛惟见纸钞。不知自己商民不能远贾、不善会计,听人驱策,求中国通商;圣朝一视同仁,俯允所请,至今数年,上海为通商总会之区,东人不过数家小店,何可称商!上海如是,则他处可知也。效颦西国派驻领事,坐縻资俸,又耗千百万之金。延西人造筑火轮车,破山水形胜,毁民人田舍。现在神户至大阪、横滨至东京已经造竣,二处皆百里行程,每日所得载费不敷开销;必需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43 页
日得千洋,方有造本官利。今千百万垫于地上,无处寻觅;而因此借英国钜款,莫可筹还。况此事虽可获利,亦小民食力之路,括民财归公用。不思百姓不足,君孰与足!何况括取民财而分与外人乎!火车起止两处及中途分卡,皆延西人司事。今功成期满之西人,欲辞退不用;英人说「借款未清,不能辞退」。败国倾家,莫甚于此!
  前敝国闻日本假生番杀害琉球人为词,苦苦借丽如银号英银六十万,兴师攻伐生番;敝国君民皆欣欣然相告曰:『日本无礼妄行,此乃天夺其魄矣』!以为中朝必「王赫斯怒」,东兵死无葬地矣。谁知圣明在上,格赐宽宥;虽简命沈中丞查办,仍予以改过自新之路!讵料日人霸佔王土、蹂躏民人,敢于琅軿地方扎营驻师,不知惭愧,妄称地为己有;其谋为不轨,显露已极。凡外夷之侵犯边疆者,封疆大臣得专征讨;而上国天使体圣主仁慈柔远之怀,不即以干戈从事,姑由总理衙门行文日本外务省,诘其『何意擅兴无名之师,扰我国境?即生番久沐化育,全台之地,何非我朝版图!况查旧日生番杀害,乃琉球之人;琉球世为中朝藩服,该国王深明大义,知番人固无人性,何足与较。故琉球公使入都,并不将此事上告天子;可见琉球昔日遣王世子及大臣子孙入国学肄业,学习礼法之功。俟该国奏闻或地方有司查知,自由中朝办理,不干日本之事。宜即领师回国,以昭和好』云云。此文得见于洋文转译大略,大约词气和顺之至;岂知日东君臣国柄已付外人,不能自主具覆。迨中朝檄催回文,始将无稽荒谈塞责;以谓去年日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44 页
本使臣到津,曾经面告李爵相,尔时已许日本自行征讨。噫!是何言欤!岂有国家土地任外国蹂躏乎?虽然,大都此说必非无因。当东使谈论此事,爵相以为事非日本,原可不理;即日本人被生番所杀,亦属常有。不过喻以『生番原无人性,性如虎狼,中朝故视同畜类;数十年来,默化潜教,已渐有向化之机。其深处山谷者,抚之不易驯、剿之则不忍;其杀害各处之人,真不屑与其计较。譬如虎狼噬人,人亦计较乎?若人与兽较,则人亦兽矣。若尔国必欲与较,乃豺狼虎豹相斗,人岂能止其不斗乎』?此爵相视日本为人,不作禽兽视也;岂意冥顽不灵,即藉此言为准其自行兴兵之饰词!况事不干己,不思国债綦重,复行告借外国,劳师行远。其意以为佔夺土地,便可抵债;或中朝怯于交兵、或战而得胜,不得其地,终可索偿兵饷。毫不思事或反是,祸不旋踵矣!普天之下、自古至今,有不量力、不度德如此之甚者!
  □□谓天朝仁慈大度,不应□诸冥顽不灵之徒。该国兵屯台地系凤山县境,且搭盖板屋,妄出告示,真狂悖极矣!事经数月,□□□□□□□不悔过而还,且续运兵糈至台。近闻彼都示谕国民,欲抽三丁之一,带农具等赴台,战则为兵、不战为民;真视天朝蔑如也。其妄言狂说:中国万不敢战,索偿军需,必可由我。所以不论巨价,买美国公司轮船名「牛约」、英国公司两艘,共出洋银五十万圆;三船买成,已装军需赴台矣。该国此举,谓船价不必嫌贵,总可取偿中国也。尤可骇者:日本倭文新报刊布中国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45 页
钦使求日本退兵,已许偿其军需英洋五十万枚;令人诧异!各国之人,皆料倭人诡谈,万无是理。余乃海外陪臣,一闻此言,发竖眦裂。敝国僻归海滨,国小民贫。日本欲媚西人兴师助战,小国杀他一败涂地,至今不敢再犯;其铁甲船曾到敝境,败北而逃,幸免沈没:其可恃而操必胜之券否?日本侵佔国土,妄兴兵革,其天时、地利、人和,一无所得;而天理、人情、国法,万无可恕!李爵相刚正仁勇、沈中丞智勇严敏,薄海内外,咸所钦佩。今日本之横行狂悖,扰攘半年;不知何以忍受!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岂甲兵之不坚利耶?众寡之不相敌耶?抑日人多行不义,必自毙耶?但五十万洋之说,真乎?诡乎?天朝果因何事而偿其饷需乎?薄海苍生,皆疾首痛心,不愿闻输款之说;海外列国,咸作笑柄。且何以俯对藩服琉球乎!纵执安民之说,不动干戈,饰词遮掩,苟安目前;独不虑启各国效尤之事乎?不惟此也,夫生番海滨害人,果谁为證?见一朝得遂其欲,必致年年徵取;非但日本必滋扰不休,即海外诸国,谁不可援此例而兴师挟诈欤!纵他国不至如日本悖妄无理,独不思遗羞于天下后世乎!想天朝大员贻法万世,万万不出此下策也。
  因闻狂悖之谈播诸笔墨、流布各处,余为藩服微臣,奉命游历,溷迹倭邦,亦愤垫胸腹,以冀伸灵,非敢横议时事。知贵局「申报」周布中外,或附骥得达上闻;亦可见敝国列在臣妾所属,草野之蚁臣亦效诤臣之职于万一耳。至日本君昏臣悖,万民嗟怨;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46 页
国债之重负、法律之紊乱,剥民重釐以媚外人、非理非法以待华商,一切顽劣之事,必有上国巨商游艺彼国者续陈上闻。兹与天朝东游之士谈及,不觉裂眦疾书,毫无序次。乞贵馆不吝润削,登诸报中,诚为万幸!
  甲戌岁七月朔,朝鲜国逸民李绍圣拜手草。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47 页

   八月十六日(西历九月二十六日--即礼拜六)
    京都中东议局之传

  昨「直隶」轮船回沪,本馆亲往探问,未有京都音耗。惟通闻馆昨晚之报谓曰:据天津寄来消息,则该处早风传曰:东洋钦使哦古坡因请觐而未许,业已动身回津。顾讯之钦使从员暂留天津者,则皆未知之也。且寄信者又曰:想中、东两国究竟势不至将出于从事决战也。该报又陈曰:北京又来一信谓曰:哦古坡并无请觐之说,特现在平心与恭亲王商议台湾之事也。通闻馆所述如是;故译之,以质众观。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47 页

   八月十八日(西历九月二十八日--即礼拜一)
    浙江刘观察奉调赴台

  浙江刘兰洲观察(璈)甫经引见回省,即蒙钦差大臣沈中丞幼丹奏调赴台,以资臂助。现已接到来咨,观察当即日前赴台营矣。伏查刘观察长于军务、熟于海疆,前任台州太守时诛锄奸宄,肃靖海洋,威名藉甚;海盗因而尽绝,台郡赖以永安。兹沈中丞之引以自助也,盖特具知人之明,而即可收得人之效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48 页

   八月十九日(西历九月二十九日--即礼拜二)
    东使在京议局未定

  哦古坡之至京都已在初七日,而此后皆无确实消息。「字林西报」刊登天津十二日邮来信云:两国尚在互商大局,或战、或和,并无定议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48 页

    兵赴舟山等处

  宁友来报:十五日,杭省调来兵丁三千名,均由百官捕船而至;昨已抵宁。当即过船,驰赴舟山等处扼守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48 页

   八月二十日(西历九月三十日--即礼拜三)
    和音已至

  昨闻本处官宪新得京都来谕:中、东之事,经总理衙门与东使哦古坡筹商大局;其馀较小各情,今犹和平逐渐互商。两国相战之祸,今已幸免矣。此言系本处官宪所相告者,言系属京都中、东商议之事情,想当可信矣。果能如此,则三、四月以来之挂虑,竟以雪消冰解,中国可望享升平之福;内地荡平、外邻敦睦,何乐如之!特所议何条?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49 页
外臣、下民,均尚未得知悉。现中国各处谈论此事者,分有两意:一言不应与日本议和,惟有加兵以逐东兵出境一道而已;一言众虑交兵国内,既未能仿照西法以防备各海疆,故不如权且将就以稍让也。两面之言,皆是也;本馆亦不敢与参末议焉。盖操握政权者,均有卫社稷、护国家之责;故战、和两局,当惟由其酌情量事,以为裁成。其如何裁断,惟求能以利国而已。容得商议之详,再行呈览。兹之和音,大祗系由前晚自天津而抵沪所带之消息也。查「保定」火船自津门去来甚捷,西报尚未得有消息;此音或系华官转托以速传佳耗而安慰群情者,亦未可知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49 页

   八月二十一日(西历十月初一日--即礼拜四)
    中东近信

  「字林报」昨所登印天津友人于十四日来函曰:中、东之事,尚未得有确音。顾传曰:东使哦古坡照会总理衙门,其辞气颇谦逊;故论者曰:两国之势,或不及于战也。至本馆昨录和音一事,今闻有西人亦得北京来书,所说者大略相同。上海官宪得闻传曰:已由南京得信,且经委员告于西官也。即如奥国水师提督之大战船所以留泊上海者,盖前经本处官宪与商停沪,以防不测;今闻中、东大局经已和解,故该船已于昨日解维他往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50 页

    西报述东洋病兵

  昨香港西报称曰:有东洋兵船「加奈加大」者自琅軿来,云系采办用煤并带有病之兵七百名云。此事想必传者之言,未知其细底耳。抑或兵士无大恙,不过带令出海一程,以壮其身体、以舒其心气而已。前英人之伐亚非利加也,英人亦有水土不服之虑;遂于无事时,亦行此法。盖火船俟于彼仍无所加费,而兵士亦赖以游览,庶不积成时疾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51 页

    华商采办各货

  「字林报」云:华商之寓于东洋者,闻已寄电音来沪,嘱办各货。揆此情景,或中、东议和之信已传至日本欤!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52 页

    台湾到兵

  香港西报述台湾三十日之信谓:各处调到之兵,约有三万。镇江载去之兵一到,即送与英教师操练,以资得力焉。又闻粤东亦有兵士三千人前往台湾;此一支兵,原为驻扎海滨防堵海疆之用,并闻系赴台地之东隅驻防者。倘若交兵,即当一同截助战云。
  西报又云:现中国之兵在台者十分自得,一无怯惧之心、一无战斗之苦;逍遥河上,可以借咏「郑风」矣。又新到有法国督理建造台人员,议在安平地方筑一台;计估工费银十万两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53 页

    粤官与西人租火船

  传闻粤东官宪曾与西人立议,租定火船三艘,以半年为期;所以供载兵运饷之役也。兹闻和议已成,则此之租赁火船者何用!殆必在未得和信以前之所租耶?抑以电音中阻,粤中得信迟迟耶?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53 页

   八月二十三日(西历十月初三日--即礼拜六)
    狂 谈(岭南德庆庚子生来稿)

  庚子生与客纵饮,酒酣耳热,慷慨而言曰:『稽古用兵,激以忠义,指臂相联;故曰「师克在和」,又曰「少长有礼」,必上下维系以诚,而后可用命也。难者曰:兵,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54 页
诡道也;岂宜忠厚出之!不知诡以应敌人、诚以待部卒。帅无四、五同心共命之将,不能成军;将无四、五同心共命之哨,不能成营:此理不待智者而知之。今以戎行为利薮,以权术相把持;贪诈风成,规模日下。其恃以鼓舞士气者,爵赏之虚名耳。迨大将军告身不值一醉,而驾驭之术亦穷。然犹幸劫过羊红、运兴鸭绿,谓可永庆升平也。乃方报河清,忽闻海啸;闽疆倭艘虎视鲸吞,大吏羽书亟兴筹备,固觉不暇给矣。以鄙见料之,天下大局有可虑者四;请试陈之。一、总统之无人也。兵以一而成,以二三而败。方今五口合筹,一旦有警,兵机之变幻百出,必得大经略一人居中调度,诸将之禀承有自,各口之策应乃灵。目下将帅如李、如左、如彭、如杨、如曾、如鲍、如蒋、如沈,类皆一时之选;然使之独将则有馀,畀以经略则不足:非材力之不相及,意气之不协和也。当日比肩共事,资格、年位实有各不相下之势;设或强之,必难图功:此可虑者一也。一、现今水陆之均不足恃也。宿将立功以来,大都玉食锦衣,拥妻抱子;志惰气盈,筋疲骨软:驱之出战,如菌受斧。新招徕者,断非来自田间,半皆遣散之游勇。否则,拜会之匪徒;游手好閒,习气久深。即使教练,且难成军:此可虑者二也。一、内地匪徒之必将窃发也。今将驻防水陆尽调海防,尚虞兵力不厚;内地之空虚,不问可知。匪徒固不乏人,向特未敢蠢动耳;一旦狡焉思逞,小则贻商贾出入之忧,大则有肆劫戕官之患。不早弭之,必将滋蔓:此可虑者三也。一、中外交涉之难合机宜也。目下情形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55 页
,懦者欲和、强者议战;不知必能战,而后可议和与守。否则,无一可者。譬人身焉,元气充盈,外邪不入。今合五口而筹之,天津为第一吃重,以其邻近帝都也。语云:「投鼠忌器」;万一边衅自我而开,必将贻百岁之忧,万全难策。追念老成,□谓曾文正□:此可虑者四也』。
  客曰:『是皆然矣;有此病、独无此药,亦何贵君之饶舌乎』!
  曰:『欲诸帅之尽厥长,莫若以左、李诸公分置五口,而指示一秉于睿断;欲营伍之皆可用,莫若以严汰将领而杀一警百,即令挈家而守,致其死力;欲内地之皆安堵,莫若守、令得人,而责成其善行保甲;欲边务之合机宜,莫若严防海口,备可战之方、作欲战之势,而不轻言战,以驯致于可和;此大略也。若夫补救而润泽之、神明而扩充之,则在当轴者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55 页

    译横滨长崎各西报(二则)

  横滨于十三日来信云:视现在中、东局面,恐两国终难免于交战。盖东朝廷业已下令于二十五日齐集在职各官员,酌商一切;凡各官所属之地丁银须尽充国帑,以供战时之支给。该报又曰:东国各官请将台事详细确实示知,朝廷遂将钦使与中国总理衙门所议前后各情缮写一通给阅,并令不可携回抄录;各官将文牍阅毕后,似以中国相欺太甚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56 页
,罔不愤怒。又东洋西报论及中、东交涉事,谓据柳原一人之见,中国既不准所请,惟有战之一道。经后来中国官请再缓数日,以便酌夺。是以柳原又静俟成命,随后中国家究不能允准;所以哦古坡抵京,致诸臣不肯带引入觐。察此情景,近日内哦古坡或可放棹东归矣。
  长崎来信云:东兵在台以水土不服,日有死亡。前礼拜有两火船--一名「马大士」、一名「特儿得」,俱带有病兵从台载回。现拟另简师徒,调取前时之兵以资攻守。其「马大士」、「特儿得」两船,即欲出海。又称:东国新有劲旅八万,业已齐集,当前赴中国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56 页

   八月二十五日(西历十月初五日--即礼拜一)
    书「申报」「述哦古坡不见爵相之由」后(千古伤心人稿)

  语曰:『山有猛兽,藿藜为之不采』。盖以喻国有贤臣,而强敌不敢生心也。夫敌人何以不敢生心?盖有二道焉:一则敬服之,一则忌惮之也。故随有季良,楚子不欲加兵;虞有宫子奇,晋侯不欲假道。是二人者,尚非其国之柱石,而敌国业已敬服忌惮至此;少有举动,必先筹及之而后敢行;又况乎其上焉者哉!汉、楚之相争也,陈平必先用间以去范增;是范增者,皆汉之君臣所忌惮者也。周、齐之相图也,韦孝宽必先播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57 页
「明月百升」之谣,后贿祖、陆众人之党以去斛律光;是斛律光者,亦周之君臣所忌惮者也。吐蕃之欲图唐也,所忌惮者,李晟、浑瑊、马燧三人而已。故设计□马燧以请盟,复欲执浑瑊以卖燧;谓两人既去,而李晟亦孤立不足畏也。孰知天未厌唐,而李晟苦谏、浑瑊逃回,三人均已保全;吐蕃亦仍然无能为也。仆固怀恩之叛君也,诱回纥、吐蕃以为助,先诳二国谓「郭子仪已死」;迨二国一同入寇,而子仪单骑见,回纥不但不助怀恩以攻唐室,反助子仪以击吐蕃。是子仪者,非徒外国之人敬服之,即本国叛人亦忌惮之也。于以知国有贤臣,实大有益于国也。不幸而为范增、斛律光;然二人除,而楚、齐亦随之以俱亡。幸而为郭、李、浑、马;四人俱安然无恙,而唐室亦安然无恙矣。契丹之入寇石晋也,乘出帝之昏弱,轻中朝之无人,仅有一刘智远又复置之太原远地;故能遂契丹之欲,掳石晋之君臣以北归。然契丹之帝身亦为,而乘势以帝中国而有天下者,仍刘智远也。宋真宗时,辽帝又欲循其祖故事,兴倾国之师以入寇澶渊;当时劝帝亲身出御者,惟一寇准。他则请幸金陵者有人、请幸西川者有人;贤如王旦,虽不阻止,亦不赞行。其能与寇准同心者,惟一武臣高琼而已。幸而丁谓、王钦若等尚未进用也;不然,寇准、高琼二人岂能夺盈廷之众议哉!及帝至澶渊,辽人气沮,始请盟而退。彼时若无寇准、高琼,则南渡之举,岂能待至靖康时哉!富弼屡使北朝,守正不阿,遂结和好。故北使每至,必问两公之安与用否。至司马光为相,北朝戒其边吏曰:『中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58 页
国相司马矣,勿轻生事也』!是贤人者,岂非敌人所敬服忌惮者哉?靖康之变,若能久用李纲专理朝政,无张邦昌、刘豫等参杂于其间,则宋事何至糜烂若此哉!乃李纲,金人所敬服忌惮者;而反罢之以谢金。若张邦昌、刘豫,又敬服忌惮金人者也,而反用之;宜乎金人废赵氏而命张邦昌帝楚、刘豫帝齐矣。赵鼎,文臣也;张浚,屡败之将也:而金人反重之。故邦昌及豫不久即废;而三公者,亦金使一至,必询其起居:亦可见金人之敬服忌惮三公也。若秦桧之杀岳飞以媚金人,更不知其是何居心也!嗟夫!世之滑没其其天良而沈溺于富贵者,何若是之多也;不求为敌国所敬服忌惮之人,而反甘心为敬服忌惮敌国之人!若邦昌与豫,尚不过欲富贵而未敢杀人。若秦桧者,竟居然杀人以求富贵;卒之富贵已极,一转瞬间亦与岳王同归于尽:乃一则留芳百世矣,一则贻臭万年矣。吾常过汤阴岳王祠殿,有一联云:『蓬头垢面跪阶前,想想当时宰相;端冕垂旒坐殿上,看看今日将军』!语虽鄙俚,其欲感世指迷之意深矣。今天下凡有王祠及墓之处,无不以铁铸桧夫妇像,跪于阶下;此钱塘女史所以有「白铁无辜铸佞臣」之叹也。而演剧者,至以兀朮与王氏宣淫,反令秦桧顶烛跪于床前;若演岳王之事,无不忠孝节义,令人感激涕零!故虽五尺之童观之,亦无不辨王忠而桧奸也。夫桧以状元宰相,且封申王,其富贵亦可谓极矣;而岳王死虽赠王,生时则一武将耳。乃生前之位分如彼,死后之声名如此;桧则可谓枉读诗书,王真可谓善读「左传」矣。今之人,何以愿学邦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59 页
昌、豫、桧之行为,欲求邦昌、豫、桧之富贵者多;欲学郭子仪诸公之为人者少也!其心盖曰「吾能媚敌,敌必怜吾也」。不知宇宙间之畏强凌弱者,人性皆同也。故郭子仪、寇准诸公皆不媚敌,敌皆敬服忌惮之;邦昌、豫、桧皆欲媚敌,敌皆反戏侮之也。所贵乎士者,因其能读书明理、博古通今也;奈之何,犹忠奸之不辨,惟富贵之是求哉!因读贵报所述哦古坡不见爵相之由,并传闻有力求爵相无薄待日本使臣,为爵相所鄙者;于以知爵相其殆欲学子仪诸公欤?抑必有畏日本如邦昌诸人者!
  然以予观之,与其为邦昌诸人以媚敌人、以求富贵为敬服忌惮敌国之人而贻臭万年,曷若为子仪诸公不媚敌人、不计富贵为敌人所敬服忌惮之人而留芳百世也!若爵相者,真能知所择从矣;不为威怵、不为利动。其建立功业也,如烈日之正中;其坦白襟怀也,若明月兮当空;其轻视富贵也,与浮云而相同。其定识定力,不已高人一等哉!若爵相者,岂易及哉、岂易得哉!彼反其道以行事者,亦可以废然而返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59 页

    台湾真消息

  台湾事,相持至今,尚未交战。如东军再不旋归,九月间,必当开仗矣。闻日军新到田鸡数十门,昼夜操演,大有施战之意。前申、汇报暨香港各报均称日本添兵五千,张扬声势,滥报一万等语。兹探其营垒,并无此数;仅添有面刺字之犯人恩赦充行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60 页
伍者六百人而已。刻下潘钦使伟如方伯,由府城移节驻扎凤山县大营督兵;唐军门定勋统带淮军十三营已到六营,馀亦即日可齐到矣。日营虽属坚固、日兵虽属敢死,我大军云集,一经开仗,东人难以拒敌。况日兵不合水土,瘟疫无算,时下日营中又病故带兵官六员;岂非天夺其魄欤!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60 页

    镇江第二起调兵船遭危无患

  镇江调兵南往之第二起各船,经于月之初五日驶海,径抵澎湖停泊。翌日,遂将所载兵士计共三千人皆令起岸,屯扎澎湖山上。于是,风力渐大。及至十一日,港澳旋风惨变之时,该处风浪亦复大为汹涌,各兵船虽湾泊于山屿内避风之处,犹觉其难于抵当;皆弛下其桅竿、放长其锚鍊,而又燃火于筒,以冀与锚鍊分受风力。竭蹶周防,幸而尚无大害。其屯扎山岸各兵,则营房帐幕多为怒风吹刮,破碎毁烂不堪;其在山凹之处者,则有被水淹浸之患云。上海局所造第四号兵船,因受风涛簸荡颠滚太甚,致船面各尽皆散脱。船因受损,故不敢转载兵士往打狗,而以一福州火船代其役焉。然此外各兵与兵船,均未罹别害,实足以额手告庆者。设使各船未知行权,暂为避难于澎湖;而狂风猛浪陡作于兵士未登岸之前,则其有无大不测之患也,岂可保乎!而任管各船者,既能于风灾之间如是之周密防备,卒能保全者,亦足以见奖于上官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61 页

    镇江第三起调兵船已出海

  通闻馆报曰:火船名「忌连佳」于二十二日以兵二千六百名自镇江出口往台,并有中国兵船载兵四百而偕往焉。又曰:镇江新到有云南遣来之兵,现俱近屯于城外,皆待调至吴淞也。且传镇江又有兵至,盖以供调江宁也。方今各处胜兵业已云集,俱陆续驻于大江南北,以听彭雪琴宫保督理;盖宫保严毅廉明,久为民人所悦服。惟舆儓胥吏不无口是而心非,若有所不满意者;诚以宫保执法严、持身谨,彼贪黩辈无所肆其伎俩耳。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61 页

   八月二十六日(西历十月初六日--即礼拜二)
    京都消息

  昨日「保定」、「山东」两船自津门来申,据西人所传,则中朝迄今未尝以中、东两国如何商议之事告于各西使知悉。且西国公使又有致书上海者谓曰:此事向来实无确闻云。又相传:哦古坡既至京都之后,亦从未有觐见之请;故前所传中朝不许引见之言,皆属子虚也。或有上海人怀疑,来谓曰:前据官场所传大局谐和,并不至于交战。此言若果属实,则西钦使何以毫无确闻乎?兼之中、东两国何以犹竭力准备战具、徵调兵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62 页
士,纷纭筹议而不止乎?曰:此本馆所实不能解者也。先述和音者,系由上海官场致告上海西官之语而已。然观诸东使哦古坡久留京都,既不闻乞请觐见,惟与总理衙门商议大局,其言又属秘而不宣,各西官又未闻有失议之说;故以理揆之,哦古坡实以和议居心,必将有巽顺之心以就和局者,则其事又何不谐之有乎!惟大局既未逐条议妥,则其不告于西使也亦宜。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62 页

    预筹保卫在日本之商民(客闽莲塘生氏稿)

  书云:『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至圣训言,诵之深有理味。夫以台湾一役,交锋在即,难保日军不败;其既败之后,难保其不残害我国商人,以为泄愤之计。虽然,万国公法:两国交兵,商民不与焉。惟日人诡诈,难以测度;可不思患预防欤!窃计华商之贸易于日本横滨、神户、长崎、湘馆、江户等处,或自行营运、或依附洋商,约共何止万人;况由香港往金山道经横滨者,每岁往来约数万计。若日商之侨寓中士者,不过百馀人耳;孰肯以万易百耶!务望当道善为设法保护华民,免受豺狼之毒!且华民之出佣皮鲁,为伊虐待,旋派钦使整顿保护;足见朝廷怀保赤子之至意。贸易于日本者,亦属中土士民;何以事出两歧而不早为之所耶?若至临难之时,噬脐何及矣!尚愿南、北洋钦差,亟宜照会泰西诸官善为保护。在英、俄、法、美、德等国,自立和约以来,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63 页
敦睦邻邦,和衷共济;倘如照会一到,定必妥为照料。且泰西诸商人贸于中华者,亦复不少;或则地方忽变,仓猝之间,须我华人护持。想西人更必乐于卫我华商,断不至置诸度外也。斯事勿临渴而掘井,须未雨而绸缪。刍荛之献,望贤当道采纳焉!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63 页

   八月二十七日(西历十月初七日--即礼拜三)
    中东两国之事

  西人论中、东两国之大局,相谓曰:两国皆惟和之是言,而措置举动则日防不和;是和之一言,其无乃难于为信耶!又曰:相传哦古坡钦使与总理衙门经两边各以台湾事伸列其意,作为奏摺;皆以呈于皇上,俟与内阁核夺焉。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63 页

    东人有铁甲船到

  通闻馆报曰:传闻有铁甲船一艘,曾已驶过新开意士麦河;且又闻不久将又有一艘以继之。盖谓曰:此二船系东人向英国所新买之船云。该馆又曰:东人现今之缓于商定大局者,莫非欲俟此二船驶到之后,换挂东洋旗号以助声威,然后始令钦使出北京以申欲战之意欤!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64 页

    招商局船将往镇江载兵

  闻招商局尚有二船,今拟复往镇江,仍供续调兵士往台湾之用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64 页

    东国阴谋

  昨一西友新自台湾回沪,曾相与谈及中、东军务。据友所述在台时与东国官员数人清酒深杯,与之语曰:『华兵已云集雾沛,日见徵调而来;现在大师压境,志在必逐东兵出岛而后已。子何优游自得,而昧众寡之理乎?若待兵刃既接,将贵国之兵其何以御之』!东官乃哑然失笑而对曰:『子独未闻「瓮中捉」之言乎?中兵集台、澎,是正我国之所愿也。盖战誓一闻,我兵便悉数登舟以船自卫,而断其饷道;彼华兵饥饿之不暇,而又何能肆其技乎!势必全军覆没,而无复生还之望也』。东官之言如是,似已实露其阴谋。故录之,以质共览。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64 页

    津沽来函

  西友自天津致书于「字林」曰:东使哦古坡与总理衙门酌商之事,外人竟毫无闻知。近有一西人从京师抵津,亦云:驻京各西官悉不知消息,大抵中、东两国尚无成议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65 页
耳。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65 页

   八月二十八日(西历十月初八日--即礼拜四)
    轮船续赴镇江载兵

  招商局「利运」、「永清」两火船,现又拟开赴京口载兵去台。计前后镇江所调之兵统有万人,兹已陆续运齐。昨又见「字林报」曰:广东、福州、泉州三处,亦欲每处各拨兵万人赴台驻劄。然则合之镇江所载去者,共四万人矣。每营内,又有备司爨、肩行李者数千人。若东国之在台者不过数千之众,两相较絜,其众寡之数不啻十倍之矣。顾「字林报」又曰:东人于閒谈时,亦曾说及军务;谓『任凭华兵云集,终无济于大局;盖日后如果接仗,必不在台境也』。按是说也,殆东人以水师称雄,将欲困我军于陆地乎?然则我之所以克敌者,亦当早为筹及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65 页

    东南六省海口一带亟宜团防说(客闽莲塘生氏稿)

  夫国之宜强、不宜弱也,自古然矣。中国素尚文教,不侈武功。近代曾、李、左三爵相审度时势,奏请变通,权宜仿习泰西兵法,造轮船、制铳、出洋学艺等事;骎骎乎似有转弱为强之机焉。乃日本侵陵台地,数月于兹,迄无定见。彼深受国恩者,若肯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66 页
激发天良,断不至有失国体;倘愿甘心容忍,将来又复多事,可不悲乎!
  窃思日本区区数千孤兵,我朝将帅屯军数万于澎、台;一经开仗,日兵难以久踞。然日兵一败,势必各处撺扰;或则添兵扰动海口,如直隶之天津,山东之登莱,江苏之松、镇,浙江之台、宁,福建之漳、泉,广东之潮、琼、澳门等处,均属可虞。故愿六省疆吏,急宜筹画防堵,以杜边衅。宜未雨而绸缪,当履霜而戒谨:贤才宜举也、防御宜先也、军饷宜储也;慎勿因循自误,负朝廷而羞当世也!刻下天津诚称巩固,长江要隘又复筹防,闽之漳、泉将见预备;其馀海口,未闻举动,可不虑哉!
  查日军精勇不及一万,铁甲船一艘、轮舰廿馀只;审其伎俩,可战、不可守。又值其国穷内乱,其恃努力一战,博孤注一掷之计耳。然渠虽不能久据我土地、窃我海口,必至扰动各处,百姓惊惶;为上者,可不早为之虑乎!似宜重兵驻守,多筑营垒;濒海要隘急为防范,以资抵敌。防堵既周,必须又酌办乡丁团练,俾能内坚外固,以免乘虚而入。或谓团练之策,不可劳民伤财。鎗、火药,宜归官派;章程条例,有司绅董当为妥议,免生弊窦。似此布置周密,日人不能擅进;即有垂涎中土者,亦无隙可乘也。回忆道光、咸丰间,两次天津、粤东之役,皆因海疆毫无防备,以致议和费数千万帑金。兴言及此,能不寒心,岂不为前车之鉴耶!于兹台役数月不能战者,亦因兵械不齐;堂堂大国,兵革岂可一日而不备乎!尝闻欧洲之强盛,全藉武备认真整顿;一遇有警,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67 页
电报传来,战舰立刻启行。其平时团练民兵,常常操演;即令全军调去,民兵亦尚可赖:宜其强也。中国军制不如泰西,议论又多,并无先事预防者;临难之时,势必束手无策:此向来之积习也。但望东南大吏,仿李、左、彭三宫保训练之法,加以筹防海口要隘,庶几可无后患。不然,行见事事可忧矣!
  仆不避人之诮,略抒管见;固有望于名垂简册之贤当道,采纳刍言!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67 页

   八月二十九日(西历十月初九日--即礼拜五)
    论台湾调集重兵来书(剸犀子稿)

  昨阅贵馆「申报」录有东国阴谋一节,以为华兵集台、澎,正中日人之计。盖战誓一开,日兵便悉数登舟以船自卫,而断我兵饷道,我兵必当自溃。斯言也,仆虽疑为日人之誇词,然亦可信为日人之真话;不可漫无觉察,竟至堕其彀中也!乃今日又阅贵报,则称粤东、闽泉各调兵万人赴台驻扎,又有镇江陆续调去者万人,总共则四万人矣。又译录「字林报」述日人之言曰:任凭华兵云集,终无济于大局。盖日后如果接仗,必不在台境也云云。仆阅至此处,不觉大声疾呼曰:日人之计谋,一语破的矣。而贵报顾加按语,以为将困我军于陆地;仆窃不以为然。因陈管见于后,冀诸君子采纳焉。
  日本,海岛之国也。其称雄也,以水师;其制胜也,以战舰。近又得西国之械,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68 页
用西国之艨艟,则其速攻近取,一驶千里;岂必以困我陆地为能哉!今之驻扎台湾者,非不知旷日持久,足以老师而糜饷也;盖以此为诱敌之计云尔。俟其各处徵调大兵云集之后,在我方以为扼成钜镇、制以重兵,进可以收攻击之效、退可以为控守之谋矣;而彼日兵则尽行撤营登舟,以一、二船牵缀我之四万兵,使之防戍屯守而不敢离台、澎一步,然后日兵乃扬帆四出,恣其飘忽之性、用其诡诈之谋,朝而闽洋、夕而浙洋,吾恐沿海各直省将举不能高枕矣!沿海地面甚广,防之不胜防也;岛屿甚多,扼之不胜扼也。防于此,则失于彼;扼于东,则扰于西:明世之来寇也,非日人之故智乎哉?乃华人为其所误,尽调重兵齐集台湾,以坐困于一隅之地;而沿海各直省则营以抽调而力分,而各海疆之防兵反形单弱,则又用召募以足之。召募之兵,不习形势、不熟风涛,以之派守堡台,则燃瞭望之事,有胆怯而张惶者矣;以之派练水师,则佔风踏浪之事,有目眩而退葸者矣。至各直省皆无以自固其海防,而日人于是时乃志得意满,乘驶铁甲战船为骚扰,地震惊;而调赴台湾之四万兵士则固一无用处,徒为河上之逍遥耳。即使察知其诈登即调回,而彼已乘间抵隙,复聚兵于台湾,则又将若之何!总之,日人之所恃者,水师也、战舰也。出没于大洋穷海之中,而一无阻碍者也;牵掣夫东、直、江、浙、闽、粤之境,而惟所冲击者也。接仗必不在台境之故,盖出于此。若明世之从海口阑入内地,则汉奸之为之,而今固无虑是。然则制之将若何?曰:彼以水师称雄,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69 页
即当练水师以敌之;彼以战舰制胜,我即当制战舰以御之:此一定之理也。乃前闻中国曾向丹国购买铁甲兵船,其后即又有退买之说,而并未向他国购买。此种战船,日人则又向英国购到铁甲船两艘矣。夫海洋中之交战也,勇力不足恃、技艺不足凭,惟恃战船之坚固高大、械之精利凶猛耳;而船为尤要。船坚,则可以冲突;船高,则以上击下,方可得力。否则,械虽精利凶猛,亦无所用之矣。然则战船之制,顾可不加之意哉!今中国所造之轮船,其果足以敌铁甲船否?吾不得而知也。然则专事徵调以聚集于台湾,究何益哉!即使日兵不分窜、不旁扰而在台地开仗,亦必思所以破铁甲船之策,而不得以陆营从事明矣。前李忠毅公之于蔡牵也,日鏖战于洪涛巨浪中,其所制造之丹凤各战船,较之贼船必高一半,方可制胜;而况日人之用铁甲船哉!膺丈人长子之责者,何勿预为之谋哉!
  或曰:如子之说,则台湾不必用重兵乎?非也。台湾固宜扼守,不必用如此之重兵;海疆尤宜屯戍,必当固各处之边疆。而其至要者,则尤在练水师、制战舰两端;以防日人之狡诈、以御日人之窜扰,方为万全之策。水师既精熟、战舰复坚利,然后可以截击、可以追奔,不患其去来海洋之剽疾矣;此所谓「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者也。
  愚瞽之见,质之贵馆,其将有以广我乎!馀不一一。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70 页

    京都消息

  昨由津门到一火船名「大沽」,据京都西官邮来消息云:东使哦古坡已经数次与总理衙门往来,各行私觌之礼,并伸述己意焉。东使之志,在请问赔项。然慎于开口,每有将言嗫嚅者;故至今尚未显露其实意。至总理衙门中则已揣测其意,而亦不与之提及云。观于此,则两边之踌蹰大局而又慎于发言者,殆欲我朝先测彼之意而后餂之以言,彼乃得肆其要挟耶?抑或有意于延缓,以俟机会耶?则均未可臆度者也。
  由津门又得一书曰:有西国领事官甫得京信,谓东人已商请赔项五十万元云。又曰:津门所湾泊之东洋兵船名「麻申干」者,顷由河边改泊中流;似预备一得军令,即可驶行出口,不致于待潮离岸,多所延搁时候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70 页

    噶玛兰开辟考略

  国之东南,孤悬一海岛,屏蔽全闽,上而江、浙、登莱、天津、盛京,南而潮、惠、广州一航可达者,台湾也。一僻区固塞台后,外而奇莱、崇爻、竹仔宣、泗波澜,内而内山额刺「王」字各生番三面逼处者,噶玛兰也。自嘉庆十五年开兰、十七年设官,地利得而耕作安,草昧辟而文明启矣。「闽书」溯始汉初闽隶,已载「周礼」。「台湾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71 页
郡志」创始康熙年间:『前明中叶,太监王三保出使西洋,遭风收泊;知有台湾』。其后,则开始辟。初,台湾、凤山、诸罗三县,继开彰化;迨诸罗改嘉义,全台一府五厅、四县。兰属人士应试,附入淡水厅。盖噶玛兰在省布政使?五百四十里,在台湾府东北七百里。厅治东至过岭仔,以海为界,十五里;西至枕头山后大坡山,与内山生番界,十里;南至零工围山,与生番界,二十五里;北至三貂远望坑,与淡水厅交界,六十五里;东南至苏澳过山大南澳界,八十里;西南至叭哩沙喃,与额刺「王」字生番界,三十里;东北至泖鼻山,与淡水洋面界,水程九十五里;西北至宰牛牛寮内山,与淡水界,八十里。设通判一员、县丞一、都司一、守备一、千总一、把总一、外委一、额外委二,共九员;额兵七百有零,由内地拨抽。
  按噶玛兰,前明唤为北港;本朝康熙年间收入版图,以番语译蛤仔难。「番俗六考」及「郡县志」、「东征集」、「平台纪略」诸书,俱作蛤仔难;萧竹友诗,记作甲子兰;赛将军奏,作蛤仔兰;郑六亭集,一作蛤仔栏。方制军奏开兰时,乃译为噶玛兰也。
  莲塘生述。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71 页

   九月初一日(西历十月初十日--即礼拜六)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72 页
    答剸犀子书

  昨读赐书论及中国与日本各事,谓调集重兵屯台、澎为非计,宜分兵防堵各海口为要策,精练水师、多备战舰为急务;真可谓切中时弊。御侮之道,莫善于此矣。日本之犯中国也,其兵端虽肇于台湾而战事必不在于台湾,夫固人人而知之矣;岂有日本之狡诈,而反不筹画及此乎!盖攻人者,必乘虚而捣隙,故声东而击西,惟利是视;此用兵家之长技也。日人岂有不知此理者乎!今中国乃以多兵屯积台湾,是以台湾为重地,而故为保固之多方;反以各省海口为非紧要,而故为延缓之防守。如此举动,是使战场不在台湾而移他处者,皆由中国有以致之也。虽然,台湾之在中国虽为重地,不过海外孤悬之一郡耳;其地虽富庶,要非中国精华之地也。至各省海口,近皆繁华富厚,大有可图;故稍有识见者,皆决日本志在沿海陆地、不在区区台湾也。今以四万重兵调屯于台,吾请试论其利害焉。
  中国水师战舰,能保其与日本相敌否?果能与之相埒,则大兵不如分屯于各省海滨要地--如天津、燕台、吴淞、宁波、乍浦、温、台、厦门、漳、泉、广州、潮、琼等处。盖日本决不以台湾为战场,则我兵分屯于各口,亦易于彼此徵调,更能便于往来策应;较之多屯台湾为更妙也。总之,我国兵船能敌日本,不但能扼守要隘,且可以供策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73 页
应徵调;若兵船不能操必胜之权,是屯多兵于台湾,何异于置精兵于无用之地也,故识者皆谓非计之善者也。尊意主在精练水师、多备战舰,以为分守各海口之用;是诚当今最急之先务也。
  所谓多备者,愚揣度尊意而试言之。盖每省有海口之处,每处至少须备铁甲战船二只、火轮战船十馀艘;铁船以为防守海口之用,火船以备出洋御敌及载运军需、调拨兵勇之用。缘海中行事,非火船不为功;海口守御,非铁船不为力也。或者曰:沿海既设台,已足防堵;何必又须铁船乎?不知台仅可以守,铁船且兼能战;故必须相辅而行、相助为理。二者缺一,尚非防海之良法也。近见西人纷纷议论曰:中国当此应防海疆之时,乃日本小国尚添置铁甲船矣,而中国仅买铁船一只、又复退去;岂果预料日本断不犯其各省海口乎?不然,何以疏于防范如此!此诚吾等所不解也。英国,海岛之国也;其于筹防保护之策,以兵船为重,而陆兵次之。故敌国无善美兵船,而不能肆逞于其国。今日本来犯中国,皆由海洋而至;是中国各省海口,亦与海岛之国相同。故吾等为中国谋,亦当如英国先以兵船为重;庶几日本有所忌惮,亦不能逞肆于中国也。不然,何以御日本,更何以御将来之效尤日本者!西人之论如此,愚意亦以为然。与其后事有失而费多金于无益之地,曷若先事预防而用多金于有益之处乎!是在操持大局者,宜将先后得失而通盘以筹算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74 页
  天下之事,往往旁观者清、当局者迷;吾等皆旁观者也,故敢进此苦口逆耳之言焉。足下,有心世事者也;用敢缕竭愚忱,上尘尊听。未识有当高明之万一否?祈裁酌示复,以开茅塞是幸!
  再,忠而获谤、信而见疑;天下事大都如此。使汇报局得见此书,又必将曰:是为西人销售铁甲战船之地步也。昔宋高宗论张浚曰:『朕宁亡国,不用此人』!吾亦为「汇报」代论曰:『宁使海疆糜烂,断不用此铁甲战船』!语虽近戏,然充类至义之尽,必至于此。附之,以博一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74 页

    西友天津来信

  「字林西报」刊有天津友人来函曰:中、东之事,经东使与总理衙门会议数次,各欲议及赔项之一端;而无如彼此皆不欲先为启齿,所以延缓至今而尚未道破。又曰:观东使哦古坡之举动,似先已奉东朝之命;若以为不可遽启衅端,务须妥为筹议,俾既可大获其利而又可免于战祸者。得面面周全,该使始言旋言归,而方足称不辱君命耳。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74 页

    沈道宪奉委总办营务处

  上海道宪沈观察前因偶抱微恙,本馆曾经列入前报。今以玉体全愈,可以照常视事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75 页
矣。观察现因善备海防,奉檄总理东路水陆诸军营务处;军书旁午,益见繁剧。幸已占不药,为可喜耳。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75 页

   九月初三日(西历十月十二日--即礼拜一)
    劝办铁甲战船说

  昨有友人来馆,述及粤有绅某者,曾官别驾;现已致事归田,来沪遨游。询沪上诸人曰:『余在粤时,传闻两江督宪、江苏抚宪已向外国购买铁甲战船一艘停泊吴淞海口,辅助台以为防堵之计。昨由吴淞经过,并未见有铁甲战船;即所谓吴淞台,亦未之见,何其与古人所言大相刺谬,竟耳闻是实、眼见是虚若是之相反与!吾粤诸人前见日本侵犯台湾,恐其追有明倭寇;凡绅富之具卓识、有远虑者,业已会商聚资,禀知各宪:「欲向外国购买铁甲战船以为报效朝廷、保卫闾阎之具;不须官为筹款,情愿民自捐赀」』等语。呜呼!粤都人士,真可谓既能报国、又善保家者矣!察其何以均知先事预防之故?盖缘粤人贸易于外洋者众,亲历海岛诸国之地,深知铁甲战船之利;若非有铁甲战船,则海岛诸国万难使海疆无患、国家均安,长享承平之福也。出而亲见于海外,归而详言于里中;是因见之多,始能言之切;所以闻之熟、信之深,故均知先事预防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76 页
  夫铁甲战船之有益于海防也,濒海之国皆知之,且皆用之。故英、法两国各有六十二只,美则有四十八只,意则有二十二只,荷则有二十只;其馀则有十数只不等。丹之为国,幅员最小,亦有七只。俄虽疆域极广,而濒海之地不多于中国,亦有二十五只。馀皆视其疆界之濒海者多少,故其铁船之数亦各有众寡也。中国之所谓海防者,惟有明一代常苦倭患,故极力讲求;至本朝,则戡定台湾之后,无闻焉。嘉庆年间,因蔡牵滋事,始有防海之举。彼时欧洲各国尚未全来,虽高丽、琉球、暹罗由海口出入,然皆藩服之国,亦无事于防也。蔡牵虽扰各省海疆,然亦中国海盗;其船舰、械,亦不能坚固精利于官军所用也。即泰西各国所用之战船,亦尚无火轮、铁甲之迅捷坚固也;其所用之鎗,亦尚无后开门及用弹至数十磅、数百磅者也。今则不然:泰西之战船、鎗日新一日,亦日胜一日;即东洋诸国,虽不能自造,亦可向泰西各国购而用之。故日本今犯台湾,所谓火轮、铁甲诸战船以及泰西至精至利之鎗,皆已备齐。中国今日即行购齐备用,亦仅能与之相敌,尚不能过之;又况乎尚未购备也!设使各省海疆一旦有事,真有令人不堪设想者矣!说者曰:中国谨遵圣贤遗训,但知文教,不尚武功;亦当如大禹征苗,班师振旅,舞干羽于两阶七旬,有苗格诚。如是言道德果可以化寇乱,则弓矢干戈兵革之属,前圣皆可以不制矣。何以神圣如黄帝,尚有蚩尤之征哉!可知文教之不能治者,必能赖武功以补之也。故为中国今日计,亟宜多购铁甲战船、多造火轮战船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77 页
、多购造至精至利之枪置诸各省海口,以为自守之计。自守既足,夫然后遵圣人「不为戎首」、老子「不为祸先」之言;俟日本苟侵犯我国各处海疆之后,亦遣各省战舰水师以临其境,再调高丽等国与之有仇者之兵船以助剿,中国但声其罪以示天讨、以彰天威,令高丽诸国诛其君以分其地,则诸国岂有不愿从我者乎!中国疆域已广,不必再据海外之地,多事筹画也。夫如是,则得地之国无不感激;即不得地之国,亦无不悦服。五洲之国,当无不景仰中国矣。不然,事事无备,倘一旦有失,又必须赔补兵费矣。与其俟事有失而后筹款以赔兵费,曷若先将赔费以置办各物,而使有备无患乎!此举固中国最要之关键,此日乃中国吃紧之时候;少疏计算,徒悔无及!安得沿海各省皆如粤省绅富捐赀购买铁甲战船,均存报国保家之心,先行报国保家之事,以为报国保家之计;则区区日本,何足忌惮哉!吁!人特未之思耳。
  绅富者,人人所垂涎也;不幸有警,则绅富必先受其害矣。与其毁家于有事之秋而报国不及,何如毁家于无事之日而报国皆知乎!况此时量力输将,尚不至于毁家乎!为绅富者,亦当知所择处矣。「左传」言:『令尹子文自毁其家,以纾楚国之难』。彼子文者,亦不过能知楚难不纾,其家亦必毁也;何如先自毁以纾之哉!此夫子所以深许其忠也。今之家于海疆者,曷不以子文为法哉!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78 页

    京都消息

  「字林报」印有前月二十一日京都之邮信,谓东使哦古坡现在尚与总理衙门商议大局,至今旁观之人虽咸无确闻,而亦有外面之风传也曰:目今所议者,仅止一条而已;盖争论台湾之番地是否果在中国版图之内耶?东人所执议者,其地实不在中国统辖之下也;中国则谓曰:合该处海岛,皆为中国所应属之地也。想此议尚未定夺云。此一说也,既可以定东洋之兴师徒果属有名与否,即可以见东洋之索赔项果属在理与否也。两者大相维系,大关进出;故东人必坚执其一边之说也,想亦未必有意欲归属其地也,且又可想其未必有意欲相待于战也。至各人见哦古坡缓于商议,则皆称为大出意料之外,且以见其实有意于免后战之患云。又曰:东使现在由渐以说及赔项一事,而中官亦经已料及其意;然东使所索之数,则似将酌情揆势以请之,而尚未闻其索价若干。盖将窥探中朝有馁却之心,则索价必大;倘中朝有轻忽之意,则索价必不能大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78 页

    衡量中东目下之景况

  本馆前所述中、东和音一篇,系得诸中国官场所传;其后陆续所得之信,乃自西人处邮来者也。以西人所传者而揆之,似乎该和音之言,为述之过甚。然据西人所自认,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79 页
则京都之议甚秘。以理论之,则华官之预知大局先得准信,不当更详于西人乎!本馆今衡量各处所得各闻,则和议已有八、九分可成云。先是,哦古坡之赴京也,旁观之人咸料其来势汹涌,必将以数言而决一和战之局也。今见该钦使之嗫嚅于开言、延缓于进议,则揣其国君临轩策遣之时,当必有谆谆告语,令其以结和为要著;但又嘱其须善于持议,以求得遂其好利之欲而已。既观该东使之举动,益可见其谨慎;不欲以匆遽而言,而徒致于不能挽回战议,兼欲以老成持重示尊国体之地步耳。盖哦古坡之赴京,固早挟一「和」字而来者也。想我国外务各大臣,当早已洞悉其意;故遂传有停购军械等说。特是盟议之各条既未曾妥为商定,是以和事尚不可谓之成局也。又因和未就绪,而准备防守之举亦不可一日不兴。盖于持论之间,彼让此侵,其机难测;则唯准备防守之举乃大关紧要之事,未可付之大意也。顾哦古坡之难也,虽以和议居心,亦殊难以辱命而返国。若果一无成说,则哦古坡实不能见江东父老;与其如是而自取终生之戾,则宁使其国有决战之祸也。此其实难之隐情也,不知有何法以济之乎!或曰:哦古坡之举动,莫非故意延缓,以出其后计欤?曰:此事已稔思之,想亦必不然也。若但欲为缓兵之计,何必将国内最尊、最贵操握全权之臣而□奉行人之选乎;但使两国之间书问往来、互相驳诘,不亦为缓兵之上计也乎!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80 页

    杭城近闻杂录(一则)

  兹日人在台未退,各处调兵陆续前赴。至各海口及江口,皆整理防堵。愚民不知细底,屡有谣言,人心惶恐;不知官宪何以不出一告示以定民心,殊属不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80 页

   九月初四日(西历十月十三日--即礼拜二)
    东洋西字报

  横滨有西字新报,先登录天津信息云:和局已成,疆埸危事一定可免矣。盖中国肯输银,日人肯退兵云。至次日,报中则又云:和议并未全安。现在日人又竭力准备战阵事宜,又购办战舶数艘以助声势。又云:前日从台回东有一提督阿喀麦□,传述日兵在台十分纳闷,咸有「距跃三百、曲踊三百」之意,惟望櫜弓挟矢、戮力戎行云。又登有东京来信云:京都各属,皆各准备战事;凡号衣、倭刀之属,无不制办。夫西国战法所以不用短刀相接者,以刀法为日人专长也。故此时国中皆愿另备雪铍、星剑,固以为利器独操矣。
  长崎有西字报云:日人多究心于操练兵士之举,每日早晚必须按部就班演习击刺等事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81 页
  神户西字新报云:现在日官皆用力勉强募人从军,甚至有出于逼迫者。自二十二岁起、至二十五岁止诸人,皆招赴官署阅验,择其身材长大、精力富强者,则令以前驱执殳之役。凡为所选入行间者,无不怨恨朝廷,大有「车粼马萧」之叹云。又闻其凡属家男,皆不在此列焉。但一经入选,则将号头、名姓编入册籍,以备徵调云。
  又有横滨新闻云:倘两国必出于交绥,则华兵无足畏惧也。盖日兵之在台也,规矩整齐、号令严肃,凡向市人买物,皆无勒索等弊;实能按照万国战例云。然则由此观之,则华商之在东国者,必能按照公法加以保卫,而无虐待泄愤各情矣。然而事未可知;倘或东人失律而还,则其别有他祸也,亦诚有未敢预必者耳。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81 页

    天津信息

  「字林报」登有天津来信曰:文中堂前虽患病,而仍在总理衙门视事。至前月二十一日东洋水师提督意多从北京回船,而文中堂亦即续请病假三月。相传前东使琐意西马同参赞官柳原抵京,经曾以东洋将惩责生番等事诉知于文中堂;是故现虽政体违和,亦惟有力疾奉公,相与筹议一切。因是外面传论,以为东提督才经言旋,而中堂即便请假,中、东大局或已商议妥贴,略有端绪欤!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82 页

    中国船被失

  华八月十九日,福建船政局第十五号船名「大雅」者方载兵士登岸而泊于安平地方,猝遇大风,致遂倾覆。计在船所溺毙者,共七十人;惟船主以晋见钦差业亦在岸,故得不与于此厄。按此消息,由日前有中国兵船名「吉安」者从闽来申而带到者。先是,「吉安」自镇江载兵赴打狗,各兵既上岸,该船亦因东北风较大,有如台飓光景,遂避至澎湖湾泊;正当寄碇时,见第十一号船亦到,其横桅已为风所吹去。两船既近,因将「大雅」船被失情形告于「吉安」。据称:当沈溺时,曾外有三艘相与同泊;祗因浪如山岳,俱从船面滚过,所以不能往救。其第十一号船,爰即起锚驶赴澎湖。尚有第四号名「安澜」者,望南而行;曾不知作何究竟也。该船被失之信一到福州,上宪即令法人气革带同能入水工匠及各机器,便拟将「大雅」船设法援拯也。按近来沿海各地方俱有风灾,船只毁坏者不少。台地洋面宽阔,若遇狂风,猝难躲避;故最易于失事。今「大雅」船稍不自慎,竟罹此大害,诚为可惜!犹幸兵已登陆,不遭此险;否则,同葬于鱼腹,岂不更可惨哉!此所谓不幸中之幸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82 页

    台湾风景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83 页
  台湾□四□至八□皆有涌。所谓「涌」者,数千里南洋之水,助以南风,水势赴东台湾,忽于海中突起阻之,而鹿耳门外更有长沙数百里接引之;故水势激起,直涌入岸,其势始退;退而复进,故无风而浪涌:此「涌」所由名也。中秋后,地气则秋收冬藏,而又有北风以逆制之,其涌始息。然倭寇数月不敢窥鹿耳门者,恃涌之天险也。轮船到于台湾,泊于海口外五、六里无涌之处;土人放竹牌到,客登竹牌,牌上有桶,请客坐桶中,大有「请君入瓮」风景。竹牌前后,双桨一帆;坐其上,随波上下,穆然想见宣圣「乘桴浮海」之风味。倘值风大涌高,行李衣衫皆须溅湿。闻五月初旬,有轮船四只初到此,不知涌之为害,照例各放杉板四;沈其三,淹毙六人:真可畏也。
  台湾地土膏腴,田水由大山出,虽旱不涸;故一岁三熟,一年耕可有三年之食,为内地十八省所无:宜倭寇之垂涎也。
  按此书略述风景,未言时事。然其言之详细,似于问津者有裨。因特付刊,以供众览(粤东李少珊自台湾营务处来稿)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83 页

   九月初五日(西历十月十四日--即礼拜三)
    闽督移节厦门

  相传闽督李制军于前月二十五日从省垣遄赴厦门,据称所以抵厦者,并非为台疆之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84 页
事,特以漳州府属民或有变故,前去弹压也。又曰:刻下闽省有扬州调来劲旅,为西国将军名「麦妈恩」所统带。制军于起程之前数日,亲莅教场大阅,觉貔貅之士于操演时颇为精熟;爰特选拨五十名,备为亲军云。又八月十九日,福建沿海一带亦陡发狂,有本地一客船在鼓山下倾覆;在船者共三十人,一时尽葬于鱼腹,殊可惨已!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84 页

   九月初六日(西历十月十五日--即礼拜四)
    京都近无确耗

  近日京都来信提及中、东大局者,咸谓均无确闻。盖缘东使之与总理衙门商议也,其言极为秘密,外人竟有无从揣度之叹;亦可见日人机械之深且狡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84 页

   九月初七日(西历十月十六日--即礼拜五)
    译录西人由打狗来信

  有西人之游打狗者,于前月二十、二十一日连有来书,云及前有东官多员赴台湾,与中官修拜谒之礼;中官自道宪以下,接晤者亦有多员。两边谈论,均不用舌人之选,而以毛颖生从事;盖笔谈也。东官所写之书中,有几条道宪曾宣与众听;尚有几条,未经宣播。据云:须送与钦使台阅也。又云:前礼拜镇江调来之淮军,又到有三千人。其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85 页
中马腾士饱,固不必言;而队伍之整齐、号令之严肃,真有秋毫无犯光景。土人咸皆钦悦,既颂主将,而益与兵士相安焉。十七日,有丹国船名「亚细亚」者,载到粤兵二千人;于十七、十八两日,均各登岸扎营。方粤兵之未到也,土人窃窃私议,谓风传该兵士皆凶狠可畏;及既登岸扎营,始知其实守营规,并无凶狠行径--此兵盖称为飞虎队者。二十一日,将南北列营之兵按队分调,北营调赴内地、南营调赴台湾云。两国交涉之事,或战、或和,并无确信。盖以该处兵事,中国家既简派钦使主持,则一切均可就地酌定;自日人又派哦古坡入都,则大局又须俟朝命定夺--沈钦使之持节督理者,则惟海疆之守备及军士之调遣而已矣。又言:日兵之在台者,亦无动静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85 页

    「安澜」船失事

  日前「吉安」火船来申,曾述台郡亦发旋风,中国「大雅」船被失;并据第十一号舶传说,当发大风时,有「安澜」船亦同时起碇望南而行,曾未知究竟云云。本馆已列之前报。兹阅香港西字报登印打狗友人来信谓:「安澜」船曾于二十四日早四点钟,在距打狗三十里地方为风吹至海壖;该船方欲转头尽机器之力以冒风而行,不谓风力猛悍,竟将该船之尾撞击于岸,当即受损。现在船身已撞断,横搁于石上;恐未易修葺也。船上有大数尊,本欲供中国陆队所用,更有银饷等;虽为数不多,愿皆尽付诸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86 页
水晶宫矣。据该船主里坡阿口称:半生来涉历重洋,从未见有如此之狂风者!幸船客已登岸,未至有害。顾合之「大雅」舶,则同日而失去两船,不亦大可惜哉!天心难测,安得搔首而问之!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86 页

    中东事尚无消息

  日昨「保定」火船从天津来申,带到本月初一日西报;中、东之事,仍无确信,惟该火船临行时,见有东官十员从打狗驶至;其内有一员,职似稍大者。是时在京师之东官数人,亦来津与之相值;立谈之下,正未知其所言何事。至此次东官由打狗而来,其或仍由燕台换坐铁甲船、抑径别乘火船驶抵津沽,以其时解缆匆匆,尚未详究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86 页

   九月初八日(西历十月十七日--即星期六)
    天津友人来函

  「字林西报」刊有天津友人信云:台疆之事,中、东臣工究如何商议,近竟一无实信。如此秘密,大约两国所议俱不甚惬意,故不欲宣扬于外耳。否则,迁延既久,何犹寂寂无闻耶!迩惟见有武弁多名,俱道出津、沽,前赴都下。内有云南提督马军门,已驾「和众」火船抵津,年约三十馀;虽系回教中人,而闻其在滇省剿抚逆回卓著伟绩。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87 页
相传督队临阵时,军门则头裹扎巾、身穿短褐,指挥士卒转战而前。兹则华服翩翩,居然有轻裘缓带之风;殊令望之者,几疑前后如出两人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87 页

   九月初十日(西历十月十九日--即礼拜一)
    中东定局之事宜

  有东洋西字报论及中、东两国之事,谓曰:两国朝廷向来毫无猜嫌,彼此商民亦并无憎恨;徒以一旦之不慎,致两国共罹于兵祸,不深可惜哉!又曰:查台湾一事,则两国均不能全辞其不逮。盖中国初不明万国之规,若某地自称为己辖,则不可以该地人之行为与为己国无干;且于琐意西马赴京之时,又实有商议不明之处。至于东洋,则其错在误认番地不在中国版图之内,而欲规取以为己有。两国既涉于错误 则两国各可稍为相让,而并非取辱之谓也。岂有素称和好敦睦之国,均不能小认己之不逮,些须相让,以免战祸之理云云。按此报词,居心实在仁和,而其论亦尚非全无道理。或又有论此役曰:东洋民人既被番人所戮,中国于日人进告之后,未尚动手惩办。夫万国规例「既有承认己辖各地名行为」之条,兼且日人曾请以「自行惩办」云云,则在中国今犹可计算日人原来须费银若干,以自行惩办而补偿之,以照万国律例而□昭我国责成。如是算法,东人既仅须动用数百兵士,则其赔费不大。至于动大师以规取番地者,是日人自举之事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88 页
,而日人亦自认在理云。本馆于此事,原不愿出议;然又未尝欲乱言「逐日人尽杀东贼」等语,以冀瞒媚众意而昧罹本国于战祸。夫日人之先往台湾,其实未料及将来至与中国相战。此意阅诸东洋报而已有明据,故以知日人实有误认之处。今若果有议法可兼全国体而又免战祸,想中国众民无不欣然愿闻也;而紧按万国规例以行此,既非稍有取辱,反示人以诸事惟理为主也。夫万国规例既载有「我民若犯彼国之民,总须设法惩办」,欲用银与己民动兵,理亦然也。故日人原来所用银若干以自办番人,我国支之亦可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88 页

    天津中东大局信息

  昨日有轮船名「海宁」者自津来沪,据闻京都商议中、东大局,复有变动云。在西人谓曰:天津相传东使哦古坡与总理衙门筹商之局,大有不相对;已两边发怒,断绝所商各事也。且传:东使哦古坡及公使柳原,不日将出京回津。该处近又到有东船一只,现在共有两只湾泊云。按此闻实令人骇异;然以理势度之,其和局或犹可挽回欤!盖或两面一时之争执,各持硬论,以冀试强局面而争利欤!见彼实不肯依,始于是决议终让之欤!然则,战事亦可谓之危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88 页

    东国筹捐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89 页
  昨得长崎邮来之西字报,内载有东人计及战费一事;以见东人虽有战祸之虑,亦非无大志以筹及焉。故国内所有爵位各员,近皆互相邀集为会,欲将大局事宜妥为筹画。又一封疆大员名瓦木纳秘者,具书呈于爵员大会;其略曰:现在东洋外务有进退两难之势,战祸虽未骤至,而两国商议之间,要亦非旦夕所能定夺。国事在岌岌之秋,在秉钧诸臣固当早为筹备,庶几可操必胜之权耳。然国内各人,亦应竭力尽心,以昭忠爱国家、踊跃输将之意。夫战事之兴,在丰其府库为要;否则,国内即有勇敢之士而饷糈告竭,仍无济于事也。今计国帑所存各项,似亦不为支绌;然欲供于师徒之钜费,恐尚不敷。是以经朝廷宣告于下,将王室所支之费先行省减。然则朝廷既能如是,而况国内之各臣民乎!由是进言者,遂有二说:一则相传今议又开火轮车一路,以达地名「亚哦磨里」者。按此举为益国之善谋,诚不可停止。然刻下似宜稍缓;俟中事议结而后兴工,当亦非晚。今所愿者,将此举之银拨提以济军事是也。一则贵爵各大员所每年收进之俸禄,统核不下四百五十万圆。若得此项一半供济公用,亦未始非一大助;而于贵爵员仍为计之得也。盖使战而不捷,则各贵员本无全俸之望;如竟克以奏功,则所捐之银,自能由所索中国赔项内而即行偿还。如国需又不能济,乃向富户告贷;抑又何难!盖下民见其在上者皆舍己以供国用,岂有不乐于输助之理;今贵爵员方聚会以商大局,故敢以上情进言云云。爵员大会接此,乃订于八月二十五日召齐各员以专商此事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90 页

   九月十一日(西历十月二十日--即礼拜二)
    福州载兵船已回申

  日前中官雇定太古洋行「忌连佳」轮船由镇江载兵赴福建省,此船已经回空。据云:所载之兵共二千四百名、马三十三匹;并有鎗弹药等物,不计其数。兵到福州,均各平安登岸之后,随即调往厦门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90 页

    译天津西友信

  「字林报」中印有本月初四日天津西友来书云:日人于前天,有载兵火船到大沽口外。初一日,有日人数员由沽至津。初二日,乞请中官给发路照;道宪以日人无上海领事文凭,不能确知其为日人与否,拒而不与。今九点钟时,伊之兵船自行进口,到租界停泊。因船官来说的系日人,所以中官不能再行阻止,只得给与路照一张。日人既得路照后,即策骑入都。闻日人联辔而往,共有五人;现以路照仅止一张,其四人均为中官止住,仅为首者一人进去也。盖因日人无领事在津,所以进出为难耳。况此船并非由申驶来,又无文凭;稽察非常,正为此等。四日以来,传闻哦古坡与总理衙门议事不合,各怀盛怒;此说大约可信。并闻哦公使及柳公使并随从一干人等将到津门,即须乘坐所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91 页
到之载兵船回日云。又曰:西人之租界见日人所湾泊之艇日日操练,都称其训练有方、水手亦皆熟习云。
  又闻:直督李伯相于初一日十点钟出辕到北境台阅视,按路到立台。其出署时,威严仪仗均不同大概云。
  前月二十六日,中国船名「靖海」者动轮离津,相传带有药弹等物;驶赴北塘台,以为安顿布置云。
  初三日,阅上海新报印有电报,所传日人有二铁甲船将到,已过埃及新开河矣云云。此种新闻,系与中国大有关系者。现已将此报纸赶紧送上京都,惟中皇帝在南苑行围,回时当可蒙览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91 页

   九月十二日(西历十月二十一日--即礼拜三)
    劝中东息兵论(局外人稿)

  天下之事,凡彼此两国有失和之患,每多由彼以为己已受屈,由此以为己之理直;故战祸常由是而兴也。然天下岂二其理!既无二理,则彼此岂能反在理外乎!然则彼此两国于执论之间,各自以为是;故其所以伸二理者,必由于偏见于己兼偏见于彼也。今中、东两国素称和好,彼此且皆切知动兵之祸劳民伤财,各深愿不战也;而战事犹若岌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92 页
岌乎卒陷于旦夕者,岂不深可长叹乎!然则两国既惧战而势如不能免战者,究何故乎?盖因东洋以为己非无理;既非无理,则受制见吓退出中国,不但遗怨于己民,又取辱于他国也。在中国以为既受侵欺于东洋,今复与之相让以议和,亦不免见怨于本民、取辱于外邦也。兹闻东洋志实不尚赔银;其所以求银者,惟因欲冀弥缝于内民、免笑于外邦也。想中国既稔动兵之糜耗,实不吝出银项以免战患;惟是赔银,不免有受慑于东人之意。然则势又如是,而两国犹惟有战事以各全其国体乎?两国犹必固执一己之见,而不能稍体彼此所各伸之理乎?夫议论诸事,倘理绌而肯让,是岂为取辱于人乎!彼此各有不逮,而彼此各自相让,是岂为遗笑于四方乎!而要在各将彼此之所执论而互为较量也。今区区为局外之人,故敢将两国所执论而平心胪列焉。
  东洋之言曰:台湾番地,历来中国皆未镇抚之地;既未曾以番人为国民,又常视为敌而加之以兵。今番人将我民多人戮杀,欲中国代为查办,而皆以「番事不与相干」为对。按万国规例:若国家不肯承认某地之事,则该地亦究不能算为己有。至于我国向中国相告:『若中国不肯查办,则我国自行问之』。中国经允其事,已有明据。然□国亦有让与他国代使查办己民之理。中国既一面声说「不与番事相干」,又不拒我国自行查办;是则明为番地也。照万国律例,实不归于中国之明證。又兼我国亦不为在先与番人搆难,因英、美两国业经各行用兵往办,而中国于此时亦未曾抗拒、有閒言;则又为番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93 页
地不为中土之实凭。盖查办之事,与取归之事究不无区别也。或曰:我国本应与中国立盟。曰:非也;地非某国之地,则何须与某国立盟乎?且我国因恐或有误认为非中地,故专命公使琐意西马于立通商盟约时乘间以讯问也。如若番地于彼实欲算在中国版图之内,则何不明说,而何犹欲图免己属地之责成乎?今中国既实欲认有番地,敝国亦愿退兵;然调兵已涉大费,故必请中国补赔也。是东人一面之论。
  在中国之言曰:台湾一岛,向来连缀于中国版图之内。生番所以未遵教化与他民画一者,盖因中国居心仁义,欲顺其生性故也。然吾闻不独中国国内有番人未曾能服以法例也,美国亦有番人名「红印度人」出没山谷之内,每以杀劫为事。然似英国或普国之人被其所害,而英、普安能即令美人大起兵士以穷剿之!若美不兴兵,而英、普遂以该地方为不在美国版图之内乎?英有亚地里亚州国及中西兰各为旷野之地,番人不被教化者亦各见于其间;然设有法船被坏而罹其惨,英虽可自发船勘查,而亦未必遽兴师穷入深谷以剿办也。东洋琐意西马于相谈之间问及台湾,本国以不便遽与番人搆兵故,当漫对以「不相干」耳。而日本问我是否可自使人惩办?于已知东人早明番地实归中国;否则,又何为有是问乎!且此事系东洋明知,乃于闽督照会向问台湾之事,东洋则以文书对曰:『此役不过欲稍为惩责番人,非有他意』。而东人若实以番地不为中辖,则何以于该时而不敢明说其实谋。东人若仅欲蹈践「惩责」之原意而后退兵,吾国尚无话说。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94 页
乃先请我准其惩责,而后必欲占踞其土地;此晋献假道于虞以伐虢,其实欲得虞、虢而并有之之意也。
  两国之执言如是;若推究两边之言,则各均非无理,而各亦均有不逮者。中国之咎,在原欲推辞管地之本责,遂以含糊不明之言而对东使琐意西马。东洋之咎,在于不深察明,遽以番地不连入中国版图而兴侵据之意;且于兴师之际,既遮掩其实意,而又假言以杜问焉。两国既各有不逮,故两国各宜相让。查台湾生番之肆虐敢于害人,非仅一次,亦非仅于东洋一国之人。既屡行如是肆惨,则非东人向中国相问,势必日后有西国向问也。日后之势有二:一则中国必须自行兴大师以镇服,一则必有泰西之国前来藉辞以据其地者。今东人于番人已立大功,各番社皆已慑服;乃在中国固可藉「日本代征生番令归王化」之辞,稍给兵费以为犒赏东师之意,令其退兵。而于日兵镇守各番之处,换派华兵以镇守。若算犒赏之银,究亦不失大体,且亦不必过大。东人虽初调兵三千,无须如此之多;今以一半折算,犒赏其一千五百兵可也。如此办理,实为公道。若欲令东人自用大费为中国镇服生番,使其空手返国;此亦未免太刻。若日人必欲大赔兵费以满其欲,则非予局外人所敢知也。然东人或又有言曰:吾国调兵尚不止三千,盖犹有屡次续调之兵也。曰:东国屡次续调之兵,盖因防备中国而调用者,实与查办生番之事无涉;若必如此核计,则中国屡次亦经大调兵勇,其费又将安出?故惟有各认各国自行调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95 页
兵之费,方为执中之道也。夫古今所谓能人者,盖能化大事为小事、化小事为无事也。今两国既已搆于前,必当思补救于后。倘竟怙过不悛,终归战事,其劳师糜饷犹其小焉者也;必致朝廷有宵旰之忧、闾阎无安康之乐,即各海舶之往来于各海口者,亦常有殃及池鱼之虑。然以愚意度之,与其兵端一开,则将来糜费恐不止倍蓰十百于赔费者;曷若彼此相让,仍归和好。中国不以赔费为名,而以犒师为号;东人想亦不至求满其欲而后退兵!于何见之?于日本在台之师按兵不动,而复屡遣使臣至中国京师相商者,盖亦不欲久搆兵难,惟必欲得体可以振旅回国,不至招怨于国民、贻笑于他国而已。若中国少肯相谅,即如其请以酬之;是亦「化大为小、化小为无」之一道也。果能如此,岂非四海之同庆哉!予虽局外之人,亦乐得而优游其间以享承平之福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95 页

    各兵续遣赴台

  前日「敦信」轮船自汉来沪,谓于吴淞外见有中国火船名「永清」者载有兵士往台,而船已阁于□滩之上。嗣又见「利运」火船,亦载兵以出海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95 页

    西人传言

  日昨有旅居上海之西人,相传京师内中、东秘商之大局;据其所述固娓娓可听,然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96 页
究恐涉于无稽。其大旨:似东人已遂其所欲,特中人于国体上为难于从允耳。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96 页

    闽督李(鹤年)奏参员解清应缴银两恳恩开复原官摺(八月二十五日京报)

  头品顶戴闽浙总督臣李鹤年、福建巡抚臣王凯泰跪奏:为参员解完应缴承办盐务浮销银两,请旨开复原官;恭摺仰祈圣鉴事。
  窃查前代理台湾府祝永清,于同治八年三月初六日接办台湾盐务,至九年正月□据送销册,比较六、九两年数目盈歉悬殊。按款驳追,未据完解;由司道详经前兼署督臣文煜会同王凯泰奏参革职,一面委员赴台调到册案,饬委福州府知府林庆贻、局员候补通判程起鹗逐款查覆。兹据署盐法道陆心源会同署藩司葆亨等查明:该参员承办台盐期内,销路未畅,用项又烦;因之比较六、九两年,遂形亏短。现据委员林庆贻等对册勾稽,逐加核驳,责令赔完浮销各款共银□万□百两。虽较新增课釐尚未能加额,惟念该参员承办台盐系在加增课釐□章未定以前,且被参后将著赔银两照数解完清款,尚知愧奋:请奏咨开复前来。臣等核查无异。相应请旨将前代理台湾府事补用知府、本任鹿港同知祝永清准予开复原参革职处分,以原官仍留福建补用。
  除将解完银两饬道分别拨补造报,并同□参追□已故□署台湾府叶宗元剔出另案饬缴暨咨吏、户二部查照外,谨合词恭摺具陈,伏乞圣鉴训词!谨奏。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97 页
  奉朱批:『祝永清,著准其开复。馀依议。该部知道。钦此』。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97 页

   九月十三日(西历十月二十二日--即礼拜四)
    书局外人「劝中东息兵论」后

  日昨本馆所列局外人「劝中东息兵论」一篇,有友人来馆下问曰:『贵馆前论日本侵犯台湾之事,多是中国而非日本;是中国正当用兵以惩创日本矣。何以今又列此局外人之论,岂不与贵馆前日所论大相刺谬乎?贵馆之言是,则局外人之言非也;局外人之言是,则贵馆之言非也:二者必居一于此矣』。余应之曰:『皆是也。请为子详毕其说』。
  『夫人生斯世,行事与论事相同。人之行事,固不可固执己见以终始也;岂人之论事,乃反可固执己见以始终乎!故圣贤之处事也,有经常,亦有权变;不固泥于经常,亦每贵于权变,但求其适于中道而已。不观乎孔子之教人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仲虺之诰汤曰:「好问则裕,自用则小」。孔子之称舜为大知者,亦不过「好问用中」数语。孟子之论周公曰:「古之君子,过则改之;今之君子,过则顺之,又从为之辞」。可见圣贤处事,断未有固执一见而全无变通时也。本馆于日本犯台一举,初见其无端搆,深责其妄开兵端;然仍力劝日本自行悔过,撤兵归国,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98 页
当仍和好为是。亦未尝怂恿中国即行用兵剿伐日本,仍劝中国大度包容,予日本以自新之路,复与结约为是。盖以兵,凶事也;圣人不得已而用之。且「好战必亡」,古人所戒;故苟可以息兵仍归盟好,岂非两国之厚幸哉!今日本虽未撤兵回国,然屡遣使臣驰赴中国总理衙门商议,其详虽未得悉,而迟之又久尚未定局,其必不愿再搆兵难也,已可略见一斑;是日本已有悔祸之心,亦可概见而中国尚未决策者,必因两国尚有各执一是之见存于中也。昨见局外人送来一论,论两国情形,颇觉允洽;而劝两国让息,亦极和平。其措词虽与本馆前言似属两歧,其命意实与本馆先见尚同一致。故特为刊列,以供众览;不敢因其小有不符之处,遂湮没之而不登录也。夫人之行事,岂尽能有是无非哉!在彼既知其非而愿改而从是,在此何妨少许其是而尽恕其非哉!古人之于藩服也,先有获罪之事,及其悔罪归诚,亦未有不许其请者;况与国乎!又况论事之人,均未亲涉其境;但据旁人所言,遂固执己见而不通权达变,可乎?今中、东之事,所得见诸两国实在者,不过照会、照覆数篇而已;其他,均系传闻也。行事之人,固有各是其是者;论事之人,亦有各是其是者。岂传闻之言,反无各是其是乎?所以采录新闻之人,亦仅能取其理尚可取、事尚可从之处以采录之,何忍固执己见;与己少异者,即不采录也?又况两国搆兵之事大哉!余不敏,管见如此,未识吾子以为如何』?
  友人笑而不言。余遂走笔以书其原委,以质之世之阅「申报」者;然乎?否乎?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399 页

    译述「大雅」船失事情形

  本馆前录安平被风之中国船--名「大雅」,除船主外,司理、水手各人皆已随波逐浪。现知救起者,已有六十一人;尚有十六人无从捞救,当已从屈大夫游矣。现有去安平之洋人于前月二十一日由安平寄信与通闻馆,将此事详细续录。
  缘前月十九日早晨,天气清和;下午时,西南密云布满,风势渐大,波浪遂涌。此时有中国火船四只湾泊安平,大都待驻台府钦使之命者。三点钟时,有三火船乘风破浪开往别处;惟「大雅」船因船主上岸在城,故未开驶。至晚,船主回到海滨,想欲上船;而海边一竹排船名「喀他马兰」,俱不敢冒风摆渡。于是海浪益大,天色渐黑,见密云里有黄光。「大雅」之锚尚暂停不动,人俱以为此时尚可挡风。自十点钟至夜午,风阵接连,猛厉之至。十一点钟时,飓更厉。夜午后,风少息,大雨如注。台湾凡遇暴雨,平原之地即变溪河,山坳地方变为潴泽。其雨声令人骇惧,不能成睡。次日,东方少白,众人多望「大雅」所泊地方;无奈「大雅」于夜间已不见矣。不多时,天已明;有人来报「大雅」船已被风吹到滩边撞碎,船头已沈下水,司理、船员及水手多攀船上绳索以待救援。此时风力又大,浪势汹涌,多滚过船身;即有人报知钦使。俄而钦使命法人二员同来的,更有中外人多到坏船地方。船离海滨有六百步光景,他们意思,欲将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00 页
巨索令小舟带赴坏船通绕,各受患人从绳上拖拽上岸。无如浪又涌进,本地舟子多不敢冒风;法人许以重赏,舟子仍多不肯。后有一舟子,许以八十元,才肯从竹排船上立二人放海;未离海滨数十步,被一滚浪激回,事亦不济。虽不成功,亦当场从丰给赏。此日多无法可施,天又昏暗;被患之人,险在呼吸。往救之人,十分焦灼;遂在海湾设帐棚数座,添上灯火,令被患人壮胆,知有人将施法救援也。中外人轮流巡岸,要看有人飘到岸否,即可捞救。次日黎明时,又恳求渔人乘竹排去救。初则不肯,后说救一人要谢洋十元;然亦不过说说耳。早五点钟时,风浪少息。有三个竹排船并不先说要银,多放海到船上去;连数次往来,共救五十八人。然被患人已挨饿忍寒至三十六点钟工夫,并且冲冒风雨、激荡波浪,所以形象十分不堪。有一人,腿骨折断;又有数重伤。先是,昨日大副同四人共攀船桅离坏船,飘到岸上;五人内,溺死二人,三人到岸:所以共救六十一人也。馀外十六个官员、水手,无确信;想被浪激去矣。竹排船救此五十八人之时,有多人在海岸看接。又有西人与被难人酒,令之饮,以解风浪之困云。现船离海滨六百步,潮退时船高出于水面十尺;人以为天晴,则此船可救。此船系第十五号,是福州船政局新造者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00 页

    安平西人来信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01 页
  客居安平之西人来信云:风传京师内东钦使与总理衙门业已商和;顾此间地方,近来转形热闹。中国兵现俱驻于百陶□,系壮健精悍之士;惟内有多人尚未操练纯熟,即纪律亦未见严肃耳。至所持之军器,俱系后开门鎗,颇觉灵捷;计共有队三起。又传闻驻扎琅軿之东兵,现已扼守一要隘,十分巩固。查此地本系番人出没之所,近为日人所窃据也。第东兵在营时,患热症死亡者业已多人;是故日后得能出海,想东人定当喜形于色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01 页

   九月十四日(西历十月二十三日--即礼拜五)
    译福州新报

  福州新报谓:近日由上海运来各洋,今在制局后山顶安置,以为防御之计云。又曰:官宪于军旅各事,极为协力同心,以筹布置;扼守及整备器械,务期妥协:亦真可谓敌忾从王者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01 页

    日本载病兵回国

  长崎昨来新报谓曰:近有日本火船名「马大士」载有台湾病兵六百人回国。据称此兵系初发台湾之兵也;于上岸时,其人皆憔悴不堪,骨如柴立。或畀之以行,或以小车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02 页
载运;盖皆不能举步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02 页

    东爵臣俱有和意

  昨又接横滨邮来新报曰:日本国内各爵员,近已两次大会。其初次,则皆竭力筹商军务;至二次之会,则又皆伸意以为不如与中国讲和也。顾其如何与中国议和之法?则因未传于外,故不得稔悉耳。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02 页

   九月十五日(西历十月二十四日--即礼拜六)
    中东大局之势

  本馆兹经登录天津所来一书于后,则湾泊该处之东洋兵船似已准备哦古坡回津返国。李伯相见事不谐,又竭力亲为巡察各防御之务。两国交战,似将在即而不可免矣。虽然,本报昨录东洋要闻一端,谓曰:东国各爵员经第二次大会议定,不如以和为美。此会系在华八月二十八日在朝邀聚者,曾将战、和两事熟商,而议定不如和焉。旋据津书所述,于九月初四日,有东洋书火船名「士鲁大」自东而径赴津、沽。该船既至,即有东员将文书直至京都矣。揆此情形,则文书内毋乃即该爵员朝议欲讲和之文耶?吾所又望者,前此商局议论虽已断绝,或俟此书至京而东使哦古坡得能据理相让,是诚所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03 页
愿也。设使「士鲁大」轮船所带之文书尚非爵员之和书,则继此而至者,不将亦有他书以伸爵员之命意乎!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03 页

    译述天津近闻

  「字林新报」印有初七日天津西友来书云:初四日早九点钟,有日本兵船名「古鲁大」者进口,径湾泊于租界;盖此船系为传递公文者。未几,有日人数员登岸,取道入都以投邮来文件云。是日晚间,余闻得有日官由都来津者,因诣问以哦钦使将于何日到津与否?东官答曰:『大约再待一礼拜;俟至十一日,当必到津矣』。初五日,「古鲁大」船即扬帆而去;其将到台铁甲船泊处乎?抑将回长崎作驿递乎?均未可知也。又先于初二日,东船名「磨神」者已支好横桅,预备放洋;大约是等候哦古坡者。又于今日之下午,有两东人乘车赴大沽;岂将探视铁船之来否耶?又看昨日京都传来之消息,则深恐有难免交绥之事,且恐战事在即矣云云。又传曰:昨、今两日见有华官文武各员皆聚集于海关码头,盖迎候李伯相之由北坛、大沽巡阅回辕也。今十点钟,见有一乘马之弁员来,与各员匆匆数语;各员俱赶即由河滩至离租界半里远与台相近之官渡处,均纷纷下船渡往东岸,前赴局矣。据闻李伯相之「靖海」轮船泊于局河干,伯相登岸后,即乘舆至局阅视工程、器械;约两点钟时,出局回城内行辕。因宪驾由东门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04 页
浮桥入城,故远离租界也。现在中、东大局相持不决,且自哦古坡入都之后言词秘密,并无确闻;则欲知大局之和、战,惟有看官场之举动,以揣摩其商议之情节、以揆度夫日后之事机耳。故不辞烦琐而备列之云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04 页

    西报述东国情形

  华八月二十三日,横滨西字报首论之曰:观于内地所来之各消息,知东国民人无不各怀义愤,俱称华人于台事实不当理;所以忠爱之心,各民人大为激发,愿效死于王事而不敢损国体也。近得抽丁捐饷之令下,靡不踊跃从事,罔敢怨咨。东人之兵,现为法人之深于韬略者日夕训练,故大有进境;可见日人之留心于国事,而不敢怠忽以将之也。是故内外各人同声赞叹,啧啧称道之弗置。即其招募之新兵,在从前已大半名隶军籍;盖日本向有叛民揭竿起事,彼皆从官军身历戎幕,故狼烽堠火视若等閒。至水师内之各员弁以及水手等,亦皆乐于转战,以程其能。现在水师帮及新购之载兵各船逐日操演,业已齐备。如日后和议不成,必至鞠旅陈师前赴中国,似已足敷所用矣。至于八月十五日各员大会之时,多愿括取私家之赀,以供国用。凡各地方官员以及萨莫来人,亦皆上禀朝廷,各欲毁家以纾难;其愿入行伍者,方源源而来。再,今年日本田禾秋收丰盛,国家正供经已徵齐,颇足以供度支之用。其因台事而所费之粮糈虽已浩大,然国内关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05 页
税从未加增;惟将先前所议开车路、设电线等举暂行停止,以此各项经费先供今日之战事耳。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05 页

    译录西报后附识

  今日译印有东国官民皆有激发忠爱朝廷之实心,均欲舍己奉公,情愿以所有家财尽供国用,并甘以身从役各事,因是本馆亦愿中国各官员军民留心详阅此篇,而亦效法东人以激动其公而忘私之意,则我大国既克如是,又何患弱小之东洋乎!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05 页

    日本廷臣宣谕

  横滨西字报又述及东洋本地新闻名「日申」者谓曰:据前日公论,有中、东业已讲和之说,而内似有失察者。其最足奇异者,该报所持议各事,大半为东国家张大声势而已;是岂为民下者分所宜然欤!抑或有使之不得不然欤!是诚不可知也,该报于华八月二十二日又刊印一东国大员宣谕各款之事;其所宣谕者,首将东人赴台之缘起及业已惩服生番--尤当预为筹防生番肆残之远计,详细布告。又云:中国人既来抗拒,经柳公使与中国家往来商议文牍,计已多次;嗣又简派哦钦使前赴燕京,复与酌夺:则可见本朝于诸行为未始不欲秉公议和,以期无损两国之敦睦也。第恐不能如愿,所以整顿武备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06 页
,以防不测。至哦钦使起先覆奏之消息,在本朝自当有后命也云云。按此签名之官,为三查山以阿些,爵秩未详;大部系东国相臣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06 页

    译日本各近闻(三则)

  ……又论:台湾岛中景象清静,凡华人之寄居者与土人固属和平互相交往;即生番之至日人营盘售卖食物者,亦属两相敦睦,并无间言。惟日兵之在岛者,则皆閒居无事,鼓腹而嬉;武员或游历山内,以为消磨长昼之计云。
  又有「东洋新报」论及在台兵士,据国家云:病殁者并不多,不至有「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深闺梦里人」之叹!又据水师官由□中回东者传云:遘病者虽多,而物故者殊少云。
  又有该处西字报述美国朝廷有电线信来,论及李山打及另有美人为日人画策主兵等事,美朝不能干预;且照美朝并诸文物之国之意,则本国民人预谋他国战阵之役,并不为违背万国律法云。该报论曰:倘或此说不错,则宜宣扬于外,使人咸知;则各局外国之民人干预他邦战事,均不能阻止焉。然此说不知何所据而云然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06 页

   九月十七日(西历十月二十六日--即礼拜一)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07 页
    书「申报」「论中东各事」后

  前读贵报所列中、东定局之事宜一则,中采东洋西字日报及「或论」二说,持论均极和平;可见公道自在人心也。夫兵凶战危,圣人不得已而用之。故战为孔子之所慎;其诏子路行军之道,则曰:『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而于卫灵公问陈,则曰:『军旅之事,未之学也』。于以见圣人实不欲人轻为兵战之事也。谚曰:「兵连祸结」;盖兵一连,而祸未有不结者!故古者两国有小不忍之事,轻开兵端;及至兵端一开,而祸有蔓延于数十年而不止者。曷若彼此互相小忍,不必用兵,而免兵连祸结之为得计哉!按日人侵犯台湾生番之举,据外间传闻,日人固属妄动,中国亦未免轻言。去岁日本使臣琐意西马之来定和约也,曾与总理衙门言及生番之事;当时京师西报,均已刊列。今追原其所互失者,在于彼此含糊问答而已。使彼时日使明言生番残惨,必欲问罪,或中国自行惩办、或日本代为剿伐;言不足凭,并立字据。若中国按兵不动,日本然后兴师;则日本此举,岂不名正言顺哉!彼时中国若因琐意西马之言□其『何以问及生番是否属中国管辖?贵使意欲何为』?询明其故,然后明白剀切以告之。倘日本犹擅动兵,则中国驱逐出境,永绝盟好,亦名正言顺矣。惜乎!当时均未计及于此而含糊问答;在日使则出之以有意,而中国乃应之以无心,遂至开此兵端也。夫台湾一郡,皆中国之版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08 页
图也。各社生番,向虽未归王化;台湾全境,向皆尽属中华。且日本虽言欲征生番,而兵舶所至又在琅軿;琅軿非生番之地;日本岂不知之!亦不使一介行李告于中国官吏。迨闽督李公以照会询问,又复迟迟作答。宜乎,中国怒其无礼,故集兵于台,欲有以逐之也。然日本自惩剿数社之后,亦复按兵不动;虽日兵尚在台湾,先遣柳原、次遣哦古坡同赴中国。其与总理衙门相议之言,外间虽不得闻,然察言观色、揆情度理,必非志在必战者,是在各平其气以同归于好也。左氏有言:『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今日本似已悔过矣,中国似亦宜少谅焉。与其两国相持,使民皆罹于兵戎;曷若两国相让,使民均登于仁寿乎!若中国固执己见,致日本变羞成怒、悍然不顾,则朝廷必有宵旰之忧、闾阎必遭锋镝之患;其祸必非一国所独受,亦非数年所能了者。是在秉国钧者,善于调停以驾驭之也。
  复读贵馆所刊局外人一论,可谓平允之至!夫以赔补兵费之实而托为犒赏东使之名,在中国既不失大体,而日本亦得有托词;岂非一举而数得之计哉!否则,兵端一开,而其费不可胜数,其害亦难明言;必至兵连祸结数十年而不止。顾或者曰:日本调兵三千,中国即须犒赏;中国调兵数倍于日本,又何从索费乎?曰:局外人已言:日本代惩生番,令其均归王化矣,故可为犒师之举也;又况日本所调之兵亦尚不止三千哉!而局外人所劝犒赏,又尚不及三千哉!果能如此了结,岂非至美之计哉!且大国之于小国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09 页
,汤岂不知葛伯之无道哉,先馈牛羊、后遣亳众,迨至不得已而始征之;至于文王之于昆夷,诗、书虽未明传其事,然亦必□如汤之于葛者。今中国之于日本,其小大悬殊,尚不止汤之于葛、文王之于昆夷也;我皇上具君人之度、抱乐天之怀,而秉国钧者亦当辅助皇上为汤与文王也,宽其既往、观其将来可也。
  连日屡阅贵报,知日本君臣均欲罢兵;然西人传来都、津各处之信,似有中国主战之意,而亦尚无确耗。惟日使现未出都,似或尚可免于战事者。此举关系实重,万望彼此均勿负气也!夫天下事,旁观较清,固知兵凶战危之是;当局纵迷,亦知兵连祸结之非。故凡中国濒海之人、日本有识之士,皆惴惴于战事而殷殷望和好也。两国操权主政之人,曷不采访民情舆论而决定此事,以慰国人云霓之望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09 页

    中东现与西国所商之事

  相传中、东与泰西诸国相商一事云:日后倘卒以櫜键鞭弭相见于疆埸,则中、东两国之通商各码头概欲均视为局外之地,不得加以攻扰云。此议如能实见允行,则凡通商各埠皆可不见干戈、无惊匕鬯;是与住居通商各埠一切商民,均属大受庇护之惠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09 页

    日官请保卫东商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10 页
  闻东洋驻沪之领事,近已向陈司马商议,为寄居华地之日商愿中宪先允许以保安之约;如有日后交兵之患,则中官不得与东商为难云。陈公以此事系为中外交涉攸关,伊不能擅专其允否;故经详禀道宪沈观察,大约须转详通商大臣定夺矣。查日人在东洋各埠,经已出示谓:凡客居东瀛诸华商,均各安居乐业,许以不加扰害在案。是固怀柔远人,不愿波及无辜之美意也。我国家仿照而行之,亦大度仁心所宜出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10 页

    上海铁价顿昂

  闻上海生铁之价,于数日内顿为昂贵,每墩涨至七两--计现在价四十五两也。盖缘来购者甚急,买去者甚多;皆欲资以供制造之事、备军械之用者。据此,则日后之势,当必出于交锋,殆亦可见一斑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10 页

    西人閒评

  上海西人论及中、东相商大局一事,谓曰:驻京各西使均毫无闻知两国如何执论者,实足令人诧异。盖万国交涉之常规,遇有两国势将失于和者,则两国之所议,未有不以其大意转告于局外之国也。盖两国搆战,于邻国不免有关系耳。今中、东之战否与我国通商之务,固大相维系;而中、东何独自置于万国规制之外,竟不以所议略示枢机乎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11 页
?噫!异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11 页

    台湾近闻

  日将之在台者,前曾有回朝续请济师之举;因病兵撤退甚多,在台营之兵力未免太单也。顷接客闽友人莲塘生来信,知日营已续到有生力军七百馀名,抵琅軿日营驻扎矣。又闻:禅臣洋行有船一艘为日军装载军装、器械来台,不日可到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11 页

    生番歌(客闽莲塘生述)

  风藤缠挂傀儡山,山前山后阴且寒;怪石丛菁巨龟卧,横眼老干修蛇蟠。呦鹿结觅仙草,捷猿率旅寻甘泉。蕉叶为庐竹为壁,松皮作瓦作椽;中有毛人聚赤族,作鸟语攀云巅。黔面文身喜跳舞,唐人头颅汉人奸。或言飘风到荒岛,荒岛已荒荒人;难民男女自配合,三万甲子相回环。不识不知觉太古,以似以续为葛天。何不招之隶户籍,女则学织男耕田?人生大欲先饮食,此辈喜见盛衣冠。熙朝版舆轶千古,梯山航海暨极边。此亦穷黎无告者,圣人仁怀与安全!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11 页

    熟番歌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12 页
  人畏生番猛如虎,人欺熟番贱如土;强者畏之弱者欺,无乃人心太不古!熟番归化勤躬耕,山田一甲唐人争;唐人争去饿且死,翻悔不如从前生。窃闻城中有父母,走向城中崩厥首;啁啾鸟语无人通,言不分明画以手。诉未终,官若聋;窃视堂上有怒容。堂上怒,呼刑具;杖毕垂头听官谕:『嗟尔番,又何言!尔与唐人吾子孙,让耕让畔胡弗遵』!吁嗟乎!生番杀人汉人诱,熟番翻被唐人丑;为民父母者虑其后!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12 页

   九月十八日(西历十月二十七日--即礼拜二)
    西国军械来华

  英国「太晤士日报」云:近来载兵器而至华者甚多。按华六月十九日所开之公司船,载有勒名敦枪一千三百杆到上海。二十五日,公司船又带莫奈但六尊。又一火船自法国开行,内一西人商将勒名敦枪六千杆,药弹包五百万枚在法国城名「阿夫儿」装好,初驶到伦敦,又装别样军械,然后径赴中国。前法国公司船有人要装药弹包四百万枚,该公司船以药弹包恐易于失火,所以未曾装载;外有莫奈但枪及架等,俱拟由闽来申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12 页

   九月十九日(西历十月二十八日--即礼拜三)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13 页
    中东尚无确信

  前日天津二火船到津之后,或有相传中、东战事已定;乃向二船上之友人探问实情,则皆谓并无所闻。局势如此秘密,故无从得新消息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13 页

   九月二十日(西历十月二十九日--即礼拜四)
    东国购买火船

  昨日未见有天津来船,故中、东之事仍无变局可报也。惟观于东人新买火船一事,以知东人殆觉难以商和,故先防不测而不愿有遗策耶!据所[□]新购之船,其名为「新南升」,系向怡和洋行所购者。该行另有火船名「南浔」,于前日开往东洋,谓亦已订卖于东人者。现在,中外诸人俱以战、和为问;但两边所商秘密,不使漏泄片言于外,故实难于揣度也。虽然,东人若能顾念国体,则其不愿战者已确有明据;我国想亦欲免战也。故揆其实,不将犹有以和了局之法欤!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13 页

   九月二十一日(西历十月三十日--即礼拜五)
    译录厦门设电线情形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14 页
  福州至厦门创设电线之役,前曾闻系官宪主持,以期军报之捷速、呼应之灵便也。乃今阅西字报,则称此工现已暂停;盖因官宪有阻挠之意也。惟此样电线已经通过海岛,岛中居民并无惊为创见、不乐观成之心,并能竭力赞助云。推官宪之意,大约因电线为西人经理,则将来军报要信,势必先为西人得知,或致有漏泄之弊欤!未可知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14 页

    中东大局

  昨有「保定」火船自津来沪,顾中、东大局之事,依旧无信息也。然其无消息,亦即所以为消息也。盖哦钦使既无出京信息,则前所谓「怒绝商议」者,似当已挽回而复为相商之行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14 页

    厦门电线遗累

  据昨晚通闻报所述,则福州、厦门一路所新拟悬立电线一举,经已生出大患。据曰:俄国前经与总理衙门商议,欲自俄界之通商口名「概亚刻城」设立电线以直达于北京;当时总理衙门以婉言辞之,且许曰:『若日后中国内地有设立电线之举,则贵国之请,本国自当惟命是听』。兹俄国钦差近闻华宪已准丹国电线公司在厦门福建一路创行电线,于是当即自庆曰:『先图可成矣』!然亦不遽于问也;俟该路之电线一经开工--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15 页
似不能半途而废,然后专具一书照会总理衙门。其书之大旨曰:『既准丹国公司在中国内地设立电线,则敝国之前所请者,想无复有延缓矣』云云。夫此事出总理衙门意料之外,因即照覆曰:『该路电线若果有其事,则为福建总督擅专,本衙门固未尝准行也』。以故总理衙门即咨闽督,于此举断不可行,且重责以专行之咎。现在闽督已发某道宪--系先日创行此事者即往京都解说此事,并将电线工程停止矣。兹又传曰:俄国已私行文于丹国之人,劝以此事既为中国准行于先,不可听其停止于后;且又告曰:若有为难之处,俄国情愿扶助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15 页

   九月二十二日(西历十月三十一日--即礼拜六)
    论电线(西人来稿)

  电线之设也,国家用之以报军务虚实之信,商贾赖之以传货值低昂之音,馀人藉之以通诸事紧要之耗;其便而且捷,实莫与京。通问之法,至亦可谓良矣。吾泰西诸国以地有此者,即知其兴旺;无此者,即知其衰颓:故各国无不愿有电线之设也。惟中国则无之。然自通商以来,有西人驻扎之地,往往设此;惟京师则无之。兹据通商新报所言,俄人前亦欲请设之;总理衙门因中国向无此事,力却其请。刻因日本犯台,闽浙督宪军报迟延,故延丹国在闽之电线公司设立电线于省会,以便速悉军情,可谓知用兵之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16 页
先务矣。乃又因俄人复理前说,总理闽门遂令闽省停止此事。惜哉!中国之与日本从此休兵息民则已;倘必至于用兵,则电线之设、铁船之购,岂可缓乎?闻闽督前向西国购买铁甲战船一艘,又延丹国之电线公司设立电报,均系办理军务最先紧要之事;闽督皆知举行,亦可谓能不忝厥职矣。乃购船一事,因无经费退还;设报一事,因俄人搅扰而停:徒令旁观人为之扼腕也。
  夫日本之犯台湾,乃大清一国之土地,非闽督一人之私事也;其购船、设报,为国、为己也。凡邻于闽省之督、抚,均当志切同仇,不分畛域,同心协力;集资解闽,共襄各举:其实为大清尽职,非为闽督出力也。乃计不及此,不徒未经奉旨解闽之银,不肯佽助分文;即已经奉旨拨闽之饷,尚复迟迟不解。不意中国为声明文物之邦,而督、抚存彼疆此界之见,竟至如是!此又吾西国之所未闻也。且不止此也;各省之银既不能相通有无,即各处之事亦未见互相商酌。如总理衙门与有通商口之各省督、抚,岂不宜呼吸相通、痛痒相关乎?乃总理衙门去岁与琐意西马所言,并未闻告知闽督;现闽督设立电报,亦未尝告知总理衙门。何以音问隔绝如此也?此无他,地方窎远,文报较难故也。若有电报,则千里如同面谈,彼此应通、应商之事,如在同堂晤对;则内外彼此犹有隔绝之虞,吾决不信也。
  夫电报之有利无弊也,泰西诸人皆知之,即中国之人亦有知之者;而犹不准设,何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17 页
哉!殆畏其通报之迅耶?即如俄人之请[□]电报于中国京师也,吾揣其意,不过欲较直捷耳,不必转由泰西各国绕海而来,须迂曲数万里;别无他意也。乃总理衙门定欲阻止之,何也?若谓恐其泄漏京师之事,然各国钦使均在京师,欲泄其事,不过少迟数日;京师若有电报,不过略速耳。其事之泄漏与否,并不关乎电报之有无也。若谓于两国用兵之事不利,有电报者胜、无电报者败;不知果至搆兵,则可以绝断其线,如普、法之战是也。且有用以诈传敌国军情,而敌人误中其计以致大败者;如南北花旗之战是也。此岂非前鉴哉?何为尚畏电报也!至于商贾民间之事,犹其小事者也。
  总之,中国才智之士实等于泰西也,何以尚不知电报之利也!若畏他国设之而有利,中国亦可自设也。初虽须假手于西人,一、二年后尚何须假手于西人哉!制造之事,岂非明證乎?故吾谓不但可以不必拒俄人之设,并可以不必停闽省之设。更愿自今以往,处处皆设;夫然后知其有利无弊,并非吾西人之阿私所好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17 页

    揣察局势

  本馆于今日所译刊别处各信息,则中、东议和似尚有可望。顾视东人又广行新购火船一端,亦未免自疑曰:东人非犹有过情之请,则何必备战如是乎?现在渐交冬令,迤北各海口将行冰冻,东使难于久羁;此事自必速有实信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18 页

    长崎杂闻(选录华九月十四日西字报)

  东洋兵船湾泊长崎者,现共四艘。其铁甲船名「亚苏麻干」者,据西人所称即「土拖利亚也」;船上庋三尊,水手一百三十五人。船名「花舍干」者,庋四尊,水手六十人。战船名「加萨加干」者,庋六尊,水手一百三十人。又船名「乌纽干」者,庋六尊,水手六十五人。
  现在东国家强募新兵已得二万人,其人俱自十九岁以至三十岁止。其「亚苏麻干」铁甲船,于前数日出口驶行于邻近海岛之间;甫于日昨回长崎岛。相传此铁甲船与外之两船,议定现且暂泊长崎。其有火船名「大加萨各马尔」,于六日之前已从台湾返崎,带有病兵八百人;以途中风浪交作,未免病更加重,所以在路而毙者有二十二人。及至登岸后,又毙许多;计第一夜死者已有七十九人。顾此七十有九人之说,恐未必确闻也。稍缓数日后,其「大加萨各马尔」船仍拟装兵赴台,以补调回之病兵;不欲使台地之兵力过单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18 页

    东人又欲购铁甲船

  东洋西字报相传:东国家现欲与驻中、东租界之法国水师提督商买「孟克母」之铁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19 页
甲船,提督要价银二百万两;并称于定卖交银之前,须先禀知法国朝廷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19 页

    中东消息

  燕京西友于本月十二日致书字林报馆曰:中、东之局于初九日揆之,势甚岌岌,正恐变出战事。现已知哦古坡公使初九、初十及十二接连三日三次与总理衙门面议大局,转刚用柔,似有可以挽回光景;或者当终免战祸欤!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19 页

    天津信息

  天津十四日来信云:前次寄信,述悉哦钦使与柳公使及随员人等大约于十一日可以到津回国;现于十一日得京都信,知哦公使因有商议各事未臻全妥,尚须缓缓出京,大约于本月二十一、二日可到。前次递公文之船名「古鲁大」者,已于初六日出大沽,初十日仍回至大沽停泊;闻伊巳从燕台回来。其所以到燕台者,因欲将公使暂缓信通知在燕台湾泊之东水师提督。现在闻「古鲁大」在沽专候哦钦使等回国云。又闻新到东船一艘,所以东洋船一艘在天津、二艘在大沽。新派美钦使亚和利,于初九日到京。次日,往拜李伯相;再次日,伯相答拜。该钦使传闻于今日上北京。又有人传说:在津东船水师与中人不甚和睦,有中人要去看视伊船内机轴舱,日人不令之看;固不十分辞却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20 页
亦不十分款洽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20 页

   九月二十四日(西历十一月初二日--即礼拜一)
    中东大局喜闻

  礼拜六,「海宁」轮船由津来沪;据其所报,则中、东大局业已商结矣。传云:东洋钦使哦古坡定拟于中历本月二十日刺装来津,取驾战舰扬帆回东矣。且曰:湾泊津门之东船,业经发人前往大沽口岸延请带水人,以备出口之用焉。至其如何了局之处,则尚未曾闻悉云云。此信实为深可庆幸之举;容后日既探其细情,再为详述。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20 页

   九月二十五日(西历十一月初三日--即礼拜二)
    中东大局

  「字林」于昨报谓曰:东使定期返国,不但钦使哦古坡拟即日出都遄发,即柳原公使亦有偕往之意焉。至所谓大局谐和,则虽有此善音,而亦仍无其确据云云。按柳原前光者,系属东洋简派驻扎北京之公使也;乃今闻其拟与哦古坡一同回国,则殊为诧异!因蓄疑于中而论之曰:所云和音如已真属实事,则哦古坡一人出京以大局议定之说告于国中,上以报君王之命、下以慰臣庶之心,亦已足矣;何必令柳原偕归乎!且和议挽回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21 页
以来,所定者不过大纲而已;柳原公使理宜留后,以收拾未了之事及续商细碎之端。盖驻京之使,正不可以无人也。而今乃联袂同舟,翩然俱返;若不虑善后之宜图而惟以覆命之为急者,则未免太不可解矣!本馆昨向驻沪东领事处质询;蒙其相告曰:『「海宁」船之来,并未得书;所谓谐和之事,亦惟见诸新报而已』。复向西国领事处询问;则又皆答以「未得和音」云。虽然,若两国固有失议,则致师誓战之紧急文件,当必络绎于途;羽书旁午,似乎人人皆应得悉矣;而何以又寂不闻也?故总观各情事,而心终悬悬于和、战两疑之间;而不能释然,遽以为可安枕卧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21 页

    上海议购「铁公」铁甲船事

  上海近日相传:沈道宪现在筹议,欲向英国家购买驻华之铁甲船名「铁公」者,以为保护淞海之用。惟为数甚钜,措资为难。继以在申之富商大贾类有急公好义之心,拟劝以报国保家之法,协力同心以图捍卫;盖欲其凑捐钜银,以共成此美举也。且闻:将差委干员向各业董事筹商其事云。按此传闻之信,不过从街市得来者,其事概未见诸西报也。或曰:此铁甲船为国家遣派驻防之兵舰,英宪何由肯卖乎?则答之曰:据近接西国邮来新报,则英国已另派铁甲船一只来华,下令使「铁公」船回国;以撤遣之船而为出卖之举,或亦未始不可乎!然价银殊大,据传者曰:须二百七十万两,始可成此举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22 页
。或曰:如是钜款,岂在一埠中而可筹得者乎?吾亦不得而知也。然「铁公」铁甲船果能购得,则中国已得东方最雄、最大之船;四海之面,将惟其鲸呿鳌掷、逐浪追风而可以雄视乎!水师不至疆限于邻海矣。我上海以一区区海隅之地,能立此大功,岂不荣哉!岂不美哉!然则上海若果能捐足此款购得此船,为中国十八省驱敌防海之大用,使危难之境界仍归于承平之景象;想大宪必嘉其踊跃从公、输将助国,则此后独输筹防一款,或可因此奏请永蒙停止;实愿各商户之努力摒挡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22 页

   九月二十六日(西历十一月初四日--即礼拜三)
    论中东传闻异辞

  本馆于今日报后将京都消息备列,东洋钦使与其各从员经与本月十七日早起出京,将图回国;顾于中朝如何酌定,在上海中西各官皆茫然未之知也。尤所奇者,驻京各西国钦使亦皆有书至沪,而亦咸昧然无一确闻。据英、俄、普各钦使署内所传,则谓曰:想和议可定矣。而上海诸人论及东国两公使同出都城,未免有所异议。或有谓曰:柳原公使与总理衙门官员平素心不相下,故日本现虽议和,亦不得不调回柳原以示敦睦之谊。顾此言虽似当理,而东洋公使署辕要未必无其人,闭门而可罗雀也;似可留一介行人,以俟迎迓后调者。而以各情揆之,则除天津必战之传外,复欲在津、沽大为整顿堡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23 页
台及各防务并东人湾泊津门之船经已预备即日出口等事,则又不能无疑矣。盖东使若果已说和,未有不稍为逗遛津门,以与李伯相互相行庆幸之礼。兹于此数端而未见道及,则和音似难信也。然若果有誓战之意,又难解总理衙门何为不以此情形照会各国钦使耶?据本地官宪所得之信,则谓曰:京都两面之议,果曾隔断三日□后而复为互商也。东人本意,所请者原欲五百万银,以补偿军费;中国则仅许五十万两,以聊示赔补东洋、琉球人被戮之一端云。然其后如何了局,则仍皆未得悉也。又曰:英国水师提督曾接驻京威钦使照会,请其暂留上海,不可以「铁公」铁甲船回国;缘果有交战之事,不如从中以防不测。俟至华九月二十左右,而始有确闻矣。乃于昨日「山东」船自天津来时,而该提督又概无战闻。然则此事,或东洋钦差自不愿依中国之议,故欲言旋本国,将中朝之意奏于其君而面请裁夺欤!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23 页

    铁甲船宜即行购办

  昨录上海道宪意图向英水师提督购买铁甲船名「铁公」者,按办买铁甲船一端,实比调众数万甲兵更为紧要;盖自有此船,而陆兵不必拔队移营,纷纷遣调也。顾吾所以长太息者,中、东之事,迄今已逾四、五月矣,战事岌岌皆悬于铁甲船之有无;而操权者何仍犹豫其见,未闻有认真而谋及耶!夫按万国规例:「当两国既经誓战,其凡邻国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24 页
战船,无论先前定买与否,总不可交过」。即如近年中普、法兴兵,业经早向英人出银订造铁甲船一只,至船经造就、船价付齐;而两国既已搆兵,则船仍不能交与普人也。今我国若与东洋接仗,欲办铁甲战船,亦仍须俟军务告竣,始可将船交付。所以由此观之,英国若果肯售其船,在上海华商无论捐齐银两与否,总宜即行定夺;使该船之水手等立即迁出,而以交与中国承管为要。或一时未能措足现银,亦可具保而随后归结也。中国若能得此雄船,并能延请西人多名以教习冲撞之法、襄助驾驶之方,此诚可高枕无忧,无复遗虑矣。如铁甲船未办,则中国于此日纵无战祸,一时或有喜闻之者;而吾则仍未能无长太息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24 页

    译录「字林」天津十八日友人来信

  今晚闻悉一信,实为有凭可据。缘东洋钦使哦古坡及公使柳原暨各随员皆于昨(十七)日早晨咸束装出京,摒挡回国。又闻经由大沽,已来一西国带水人以导东船「莫神干」出口。该船于钦使等到此后停一时之久,遂可燃火出海也。夫两国筹商之事,既经数月以来而仍各有备战之举,当今复又断议,不能辑和;以故两国之动兵,似乎在即矣。想两公使于今夜或明早当抵津门,「英神干」船大约亦将于明早开赴大沽会齐所湾泊之东洋战舰二艘焉。又云:今早,直隶总督李伯相往拜停泊此埠俄国船之水师官。伯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25 页
相至船后一点钟时,该水师遂将船之左右沈伏水雷燃机施轰,以示其法;见重水直腾空起至四丈之高,而河滩路上各人咸觉其摇山撼岳,有如地震焉。伯相在船盘桓谈燕,至傍晚时始去。先是,伯相登舟时,俄船施放声十五门,相距之中国船名「镇海」者亦继答以声十五门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25 页

    通闻馆前报述中东事宜

  通闻馆前日报中论中、东之事谓曰:今日探悉已有确据,云东洋钦差在京都经下其旗,而公使与随员亦经出京,台湾一事未能定议解和。现中国惟有一议,必欲日人即行撤退踞台之兵,概不肯稍予补偿;若日兵不撤,则必以兵力逐焉。是则战事似已定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25 页

    译「字林报」论中东大局

  「字林西报」论中、东和战之局曰:昨日风传之消息,纷纷不一。有执其一见者陈曰:驻京西使之来,致书者不一其人。据云:东洋两公使之出京,盖因互商大局出于终难辑和,两国盖已誓战故也。本馆经四探此传之由来,而概未能徵实;则意者殆亦谰语耶!盖本埠之领事官、水师官等奉命驻扎防卫而来,未始不与战音大有干涉;故苟有变动,则驻京各西使未有不照事而相告者。乃向各西员等讯问,而皆杳无战闻也。据本馆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26 页
所接之邮音,则其初两边虽有怒意,似将决裂;乃不逾时,而议论继谐矣。缘中朝执意在不战一层,故允输日人以五百万银圆,作为赔补琉球难民被戮一事并日人兴师动众以惩办生番之费云。此言系昨日京都邮到者,虽非确凿不移;然似与别传信息,亦同属可据者,未敢遽执信前说也。乃本馆天津友人以失和之传,当为实信。且据驻津别友于本月十九日即「山东」轮船开来之日所告,则谓日:两国未能谐议;又曰:中国经坚执不允偿费之请,前议因之中断。中朝卒示日人曰:若不即将台兵撤去,当即用兵驱逐矣。现在北河堡台,咸纷纷整顿军务云。本馆总观各信,实难以决其为战、为和也。惟所称偿银数目,似乎滥大;若较轻于此,则愚意此事必经其弥缝补苴矣。虽然,五百万银其数虽大,而尚不在中国前日之料外者,本馆已有凭;虽不足全信,亦或可为半据耶!「字林」之论如此。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26 页

   九月二十七日(西历十一月初五日--即礼拜四)
    中东和局新闻

  本馆昨闻上海观察署内传述之信,谓于昨日已得有文檄云:台湾之事,已经议定谐和矣。缘日人初索赔项五百万金,继而递减至二百万;其后卒能两面议定,仅赔银五十万两以赏恤琉球难民被戮之费,而日人即行撤兵回国焉。且云:东洋公使并无尽率其随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27 页
员同返之事。其柳原前光之所以回国者,一则因与总理衙门诸大臣不甚相得,不便于再为驻留;二则因欲回国复命也。惟现在仍留一参赞官于京内,以迎候后调之公使也。又云:此了局之事,系多赖英钦差威公从中调解云云。按此闻之来虽信实有凭,宜可为据;然与前日所实探「西官均谓驻京各西使皆无确实信息」之说,犹为不符。今姑照所述录之,容日后得有实徵,再示庆幸可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27 页

   九月二十八日(西历十一月初六日--即礼拜五)
    中东即有确耗

  昨日上海诸人,皆盼望大沽轮船自津来沪;而该船顾未见到,以故中、东之议无复有续闻也。按本馆昨日所录由本处道宪已得文书,知大局经已商定,中国仅赏恤五十万银等语;此言系得之西国领事也,盖转述中官所经告而已。阅诸昨日「字林」日报,其所陈述亦与相同。乃昨日本馆又向官署讯问,则谓道宪并无得此书也;业经接回信云:官场虽有十七日在京议以日本果即撤兵,准给抚恤银五十万两之说;然皆彼此传述之言,并无明文实据也。且又向驻沪之东洋领事讯问,而彼亦谓无定局之闻云。本馆姑即所闻而录陈众核,大约今日「大沽」轮船既来,当得东使抵津之耗;想实情自当显露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28 页

    上海拟购铁甲船筹议情形

  闻上海道宪以购英国铁甲船「铁公」之事,经两次向上海之洋商绅董商议;其第二次聚议,即在三日以前也。道宪之意,欲先向各钱庄揭借钜款,俾得船、银即行两交,以供防御之策。至所借之银,则俟将来向各绅商筹捐后再行给还。此诚变通办理之美法也。无如二百七十万两为数殊钜,各董事虽心善此举之大有裨益,祗有以力难摒挡,虽有急公好义之心,仍不克为踊跃输将之事;遂以此言上覆宪听。以故此举之成,若惟有向绅商一时劝募之策,似乎终难于见效矣。溯自往年有杨州办盐之举,该处盐商一旦向上海告贷至一、二百万现银之数,而本埠市面为之倾覆;利息陡涨,甚至每日每十银拆有一两五钱者。至岁底,而各市仍未复元焉。然此犹系华商向银行告贷其数之大半也,可知上海现银实为有限云。夫当此时一、二百万现银不久而仍可渐回,尚且市面情形见其枯窘;况今时欲得二百七十万之数,且将永远不得凑回乎!故论此埠市面之实,则统估上海一处华商之现银,大抵所流通者不过在二百万金之谱。今一旦欲令凑出二百七十万,不问而知其不能;况近来生意被苛捐繁费所大蹙,以各业无不减色,则集赀自益见其难也。夫办买铁甲船,诚为当今之急务;倘犹有别法可以济事,亦□属深可庆幸之事。虽然,铁甲船之为物殊贵,为价不赀;终恐即有公义,究亦非一邑之人可担当其大费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29 页
也。筹国者,尚善为图之!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29 页

   九月二十九日(西历十一月初七日--即礼拜六)
    筹办铁甲船事宜

  本馆前陈录上海传来有电报谓:埃及新开河,经有挂东洋旗号之铁甲船二艘驶过,前往东洋云云。此耗曾见之通闻馆报内,然此后并未复有徵證。兹于昨日与一西友谈及;据曰:此消息果不谬矣。其初电信既曾阅见,继由驻东洋京都之友致一书曰:日人果有此二船,不久即可到彼矣。观于此,则日人之有铁甲船前后计共四艘矣。今念及此事,则不免自问曰:我国之筹计防务,不亦尚有所大不逮者乎!
  夫调兵、买鎗、购、筑堡各事,良为要策。然东洋既为海岛之国,欲议所以防之,则必以船为最急。盖我国水师若果胜于彼国,则其不敢渡海远来肆扰也,必矣。总之,我国若早经购办现成巩固之铁甲船可霸东海者二艘,则陆兵既不必大为劳动;而日人又未尝一刻敢有赔项之请也。中国于此事奈不认真措意,非大失计耶?盖东船若能霸于邻海,则我防于东而彼扰于西、我西则彼又东;盖有船而可权变调动,惟其指挥故也。我国于各兵舰之备置精,已为美举;然除此以外,而水师概未振扩。上海第六号大战舰,亦未预备出洋;在海面撞失兵船三艘,至今尚未添补。今上海有「铁公」猛舰近在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30 页
目前,现成可办;得之而危可化为安。惟上海一邑之人力,不足以凑集钜款,大抵□意犹必废然而不成矣。然则我国如是之不早计及实事,究何故乎?夫铁甲船之急要者,盖久已稔知之;而其所以未办者,实因军政之出无肯专其责成者而已矣。京都既责各省以防御,则以为事已毕矣;不知有干通国异常之事,亦应授各督、抚以逾格筹银之权也。夫调兵之行粮、战饷,其需现银者,不殊夫办买铁甲船所须现银之数也。此银一时纳之于民,实为万难;若欲告贷于西人,则一时可随意以得也。乃西人借银,岂肯与不久调赴别任之官宪乎!此事如欲成全,非各宪越格从权,将海关年收为抵,庶可集事。然而朝廷未闻有准行擅专之说也;各大僚亦惮为非常之事,恐或越格从权以得钜银,而将来反致受累也。军政之不能出于专阃者,职是故也;而铁甲船因之而未见到手也。吾今所乐见者,忽有大宪肯认其急而专其权,竟将申江海关年收为抵,即借银以办「铁公」船;岂非一时之创举,而成四海之大功乎!尚拭目俟之!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30 页

    中东俱待确音

  昨日仍无天津轮船来沪,故中、东信息尚无确闻也。其尤足奇者,西报谓曰:有人在东洋问日人以战和之事,而亦皆茫然不知,惟转向西人而讯问实音。则两国机务之秘密,不同出一辙乎!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31 页

    福建设立电线续闻

  福建传来信息,谓该省土民曾有立誓欲将新设悬电线各杆皆行拆毁之说。然所传拆毁之期已过,而电杆犹悬立如故云。又曰:中官虽与电线公司创议设立电线以达厦门,已经有后悔,欲令停工。乃该公司既有明约可据,故不肯停止;仍然立杆悬线,连络不止。西报论之曰:此事终出于不令竣工,则该公司犹能在京都具控而可讨赔各工费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31 页

   十月初一日(西历十一月初九日--即礼拜一)
    喜息兵论

  前日由「大沽」轮船带来京都消息,得知台湾一事业已解纷定和。据所传述,东人已定撤兵回国,中国许允赏被难琉球人银十万两、又补东人动兵惩办生番之费四十万两。此事虽未见公牍,已曾见二十一日寄居京中西人之来书。该书虽曰尚有琐细之事未经议妥,恐至启争,亦尚未可定保其无事云。然两边既尽定其大端,且已有英国钦差威公居中善为排解,故大事不至为小忿所堕,已可知矣。台湾一难,因是可谓之定矣;累月之念虑,已经冰消瓦解。中、东两国几乎成为雠敌之邦,自今而又可为敦和之盟国矣。
  本馆前登有局外人「劝和」一篇,谓此事不可两国扭执一己之见,宜彼此互相自行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32 页
稍让焉。今观于所相议定,则良如局外人之言。缘东洋本调兵有三千之数,若以数月之费计之,则大抵应在百万之数。我国先不允自行惩办,致令东洋用兵,本属失算;东洋以生番地界不属中辖,遂擅兴师,亦为误谬。以故我国现在公估彼时惩办所实需使费,须得五百万银而许支担之过(?)。至于用兵之糜费,自行资支。两国折中均分,所实支者亦为极公至良之法。东洋虽或经实用四百万银,然此与惩番不相关系;我国亦经有殊费以办防务:而各国自认之,亦理之至当者也。今总理衙门既善为妥议如是,想通国之人无不称颂其知几,而能以此小让免中国被累于叵测之战祸也。
  本馆于此役,亦以定和为私心所祝祷。盖战事一开,而诸累不可穷测:海面卫、沙各船须停其来往,各省货物将难于转输;商贾必为之束手,民生必为之酸心。且恐又须重捐,以供给其大费。战事或者久延,须五、六年而元气始可望复。且战事,亦不能有定操必胜之权;即或有捷报,而于国事仍然无半点之利可沾也。盖东人究可席捲窜回其国,而我国水师实不能以穷追之也。故即以竟能我战必克之局而论,已有一面空得报捷之喜,一面反有贸易或半年、或一年受害之处,而国家终又有数千万银之耗费也。总理衙门今已度实酌情稍让,畀日本以五十万银而能「化大为小」,岂不美哉!吾又为东洋衡量如此了局,而亦为庆幸之事。盖日本即能与中国一班也,尚未必能有必胜之望。至所须交战费,大约亦与中国所需者大同小异;顾东洋既小于中国十倍,其国之被蹙者亦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33 页
当十倍矣。且东洋即有暂时报捷之侥倖,甚之得意索盟;然此望亦殊非远谋之图也!盖虽目下得逞其先于中国办备外国军器,以驾于中国;而中国堂堂大邦,岂有不心怀报复小邻之义愤乎!其报复也,必昭昭不爽矣。若中国能振扩其军务,而东洋亦必效行以自保;乃一十倍小之国欲与十倍大之国相争军实,则大国不动兵而小国以糜耗必先自堕矣。故衡量其各情,今能免战,既为中国之幸,而于东洋实更可庆矣。
  昔者英、美两国有亚拉巴马赔项之事,英国以为仅宜赔银若干、美国以为应得若干,两国几乎为之用兵。然其实此端之外,则两国君民惟敦念和谊是怀;故彼此谓曰:『吾两国素怀和平,岂有以一端之不对而自堕于战祸乎!宁以此事委之局外和邦秉公酌定也。卒之秉公人以英国理宜赔银若干裁定,两国各甘服其定;而美国总统于朝内宣诰天下曰:『于此创立万国解纷杜争之善法,愿天下诸国以之为日后定率,庶几可久远幸免费财害民各伤心惨目之战事也』。今台湾之隙,已被英国钦差威公从中公平出力,解纷调和;使两素称敦和之邻国不至自陷于战患者,想天下诸人闻之,亦无不相庆而示幸也!与其彼此扭执己见,堕于无穷之患;何如彼此稍让,享其无穷之福乎!所愿者,中、东两国于此后可将此数月之嫌隙皆置之度外,自能敦睦和好,年坚一年也;岂非两国上下之大庆哉!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34 页

    详述中东和局细情

  前日「大沽」轮船自天津来沪,带有中、东解和之幸闻焉。先是,天津来书告曰:东洋两公使于九月十八日已经自京都返,径欲回国;然不知两国曾经议定台湾兵事与否也。今据天津来书,则两公使与其随员曾于此日刺装,而随员多人亦曾已按期至津门矣。兹以后来情事揆之,则知彼时大局实未辑和。按两公使之回国者,因不允所请,难以覆命;故即回国,料理后事。倘于此日果已登程,则两国之战事似乎已定矣。乃据本馆所亲阅游客京都西人于九月二十五日所寄书,则大局定矣。议定日人即行撤兵,中国恤赏琉球难民银十万两,又偿补日人动兵惩番之费银四十万两。盖中国本不愿责日人以擅行兴师之咎,故借此了局焉。其偿银当付一半,其馀俟日兵尽撤之后,然后续交焉。大局虽如是昼定,而尚有琐端未曾全行议妥云。书中又曰:此解纷之事,系赖英国钦差威公于九月十八日起从中力劝,方克调处和平,得归无事。故以揆知十八日之情形,非威公劝阻东使,然后又力劝中朝,则大事未可知矣。大约系日人欲滥索多求,不肯理让;而我国使其抱嫌以去,亦非得计。盖我国家心坚气壮,虽出于以战难为勇事,而亦不肯作背理之盟也。此番日人虽得银五十万,然所费用器械、饷项大抵多至五、六倍;是亦得不偿失者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35 页

    通闻馆报述和议细情

  通闻馆新报于礼拜六述台湾之事曰:中国议论,惟肯发银十万两恤赏被难之琉球人家而已。东人虽初欲索偿五百万金,而已减至二百万金。至九月十六日,两面执意如是不改;哦古坡乃起回国之意,故先命美国人李珍大与其随员多人束装首途,拟欲续后自行矣。当此时也,众人以为事不可谐,而有必战之势矣。于时英国钦差威公往见哦古坡于行辕,告以中国犹怀谐和之愿,而勉使哦古坡姑为逗遛,缓改行期;及二十日,而外面已先闻谐和之音云。该报陈述其立盟之意,与前篇译西友函中之言情节相同;惟曰:其所偿补之四十万金,系因买纳其军装之用。盖日人于撤兵之后,将留其军实、器物云。且又曰:恤赏琉球难民之十万金,在京都当时交付;其四十万金,则订至英十二月二十--俟日兵既撤之后,然后交付。此两端,微有不同耳。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35 页

    东洋哦钦差回沪

  顷闻「恰便」轮船于礼拜六日由天津来沪,带有东洋钦使哦公回抵上海,不日即将赴台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36 页

    中东和局续述

  中、东议和之大局,固系确实无疑。柳原公使闻犹在都城,意欲入觐后再行回国。其哦公使,现拟自上海乘驾「马大士」火船径往台湾;是何意见,则钦使亦未言及。想必既议定妥后,特赴该处以督办撤兵之事耳。查东国前日在台统兵之将赛可者,曾有擅权调领兵士之行;或恐其不肯投戈,故东钦使必亲去慰谕欤!至中国督办台务之沈钦使,兹亦仍驻节于台;所有补费银四十万两,大约即从台地交付矣。又传驻沪之东洋领事,于日昨特晋谒沈观察;议何事,则不得而知也。然则以上各情,揆之将通闻报所述付银四十万两以购其军实,或未足深据欤!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36 页

   十月初二日(西历十一月初十日--即礼拜二)
    书「喜息兵论」后

  日昨本馆刊列「喜息兵论」一篇,实见我皇上胞与为怀、痌瘝在抱,不忍使中、东两国赤子罹于兵燹之灾;诸王大臣体国恤民,不以小忿而误大局;英钦使威公从中调停,俾两国罢兵息民,不仅似宋摼之说秦、楚者。故能两国和好如初,不罹战祸;诚哉!可谓至美至善之举矣。是以和议既定,揆诸舆论,则无有不互相庆贺者,以为中国已除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37 页
一大累也。
  然或者曰:『此事中国理直、日本理曲,实不宜中国补银』。乃吾为之合盘计算而告之曰:『以此些须五十万银得除战患,并免数年损亏元气;是「以大化小、以小化无」之法,未有善于此举者也』。又有以失国体为言者;曰:『此役也,我国终未有不能得意者。初是东兵先犯生番之地,我国经坚言告日本曰:「须撤兵也。否则,我将加兵以逐之焉」。时历四、五月,两面商议,百端为难;然中国先言逐兵之举,终执不改矣。逐兵之命既出而不改,东人始派全权使臣至我国,以图讲和免战;我国仍以「不撤兵而即行驱逐」为□。□之东人已费殊款,且以其请和,知其原无意于搆兵,我国乃始从局外他国使臣之排解劝和,而后补给之十万银也。夫台湾番地既在中国版图之内,则中国固有该地方之责成;此事于前传中国准东洋自行惩办生番时,本馆已为专论,且切胪夫准允异国加兵于我属地之左计焉。当曰:东洋用大费以兵逗遛于台,恐难保其无觊觎台湾之意;若欲令其退兵,恐有后言。今则观诸后事,此言已有效验。乃中国现出五十万银仅足以补惩办所实应用之费,此事既为据理、又为昭明我国实有其地之责成,可以永杜后日他国之觊觎也;岂不美哉!中国先后心定志坚,不肯轻改;而卒许以五十万银,一则以承认原有其地之责成,一则以便东使有所藉口以复命于其国之君民,是实了事之善法也。若谓中国必宜扭执一己之意、不肯稍为相让,而罹国于伤财劳民之战祸而后为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38 页
荣,则非吾之所敢知矣。
  至于东洋,其所费于此役者,大约不下四、五百万银;虽得五十万银,而所折耗犹有三、四百万银之数。今仅以五十万银即愿退出台湾,愈以见其未尝欲与中国搆兵之明徵。我国故可包容,而谅其误行。且其所耗费之三、四百万银,亦可为永后轻举妄动之炯戒矣!于以知欲振兴国事者,祗应专务国内之事而不起越畔侵邻之意,始为善举也。现在东兵将反戈出台,我国喜见其去也,即日兵亦喜其犹得生还也;回忆其在台搆病之困苦与閒闷之景象,其必乐速于回乡,可知矣:是实两国之大庆幸也。
  古圣有言:「乐天者,保天下」,皇帝有焉;「务引其君以当道,志于仁而已」,诸王大臣有焉;「君子成人之美」,英钦使威公有焉。草野微臣,幸值我朝盛德之举;不禁欣然大书、特书而为此论。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38 页

    再述中东和议

  中、东和议之信,昨已备列报中;惟其中,悉尚未详细。因再探明实在,以供众览。所有议给银五十万两内,中十万两确以抚恤琉球被杀之难民者;此款当即交付。尚有四十万两,据通闻馆前所报述,确系名为偿补东兵在台湾开路、造屋之费;此一款,须撤兵之后方始归清。将来东兵所筑之路以及房屋,悉归中国收管。当在总理衙门经哦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39 页
钦使列名与各王大臣立据画押,始行定议。哦钦使于一经定议后,随即带领随员出京,由津来沪;不日即须亲诣台湾料理撤兵事宜,再行回国覆命。其驻京之柳原使臣,本欲一同起程;因在与总理衙门会议觐见礼节未定,是以须俟觐见之后,方得出京回国也。前日哦钦带领随员井田少权等及东国驻扎福州之领事官副岛拜会道宪,面述了局所谈系属确实之信息;已见彼此文函,毫无疑议矣。似此了局而免动干戈,未始非两国军民之庆幸也。至于总理衙门所议和据,大略以台湾原属中国所辖,事既议和,应即撤兵;惟东兵之出师,乃为生番残害难民起见,不得谓之无故肇云。其原议条款,则尚未之录见耳。又闻哦钦使过津,曾往谒李伯相;而伯相亦旋即答拜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39 页

    译「字林报」语

  「字林报」云:中国总理衙门之大臣与哦钦使于华历九月二十二日签名立约,其约内条规尚未得见;所有补费银四十万两,当由天津、福州两海关拨给。其馀,报中所述与本馆所登者俱髣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39 页

    谕 旨(九月十七日京报)

  兵部带领引见,奉旨:『……奏补福建台湾协右营水师都司郭发祥,……著照例准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40 页
其补授。钦此』。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40 页

   十月初三日(西历十一月十一日--即礼拜三)
    私揆和后情形

  京都既调和台湾兵事,深幸辑弭干戈,可为庆幸!惟其各情之内尚有一端足为记注者,则美国人李珍大尚在随同东使,恐有阴谋;而东使之滥想奢望,将仍有大出诸理之外者。盖观于李珍大在京内时,各西使未见有上前劝和者;及哦公先命李珍大出京,而英公使威公遂肯上前作解纷之语,东使亦即肯减其愿望降心相从,而卒为理所折服也。吾故揆李珍大之于此役也,其意中筹画,始终皆属多事者轻举妄动。职此之由,或恐未餍其心,将至另行挑拨。左氏云:『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盖此人非我华人所心属之辈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40 页

   十月初四日(西历十一月十二日--即礼拜四)
    与友人论台湾善后事宜

  台湾之局现已议定,日本指日退兵回国;但未知我国何如办理善后诸事?今蒙垂询,用敢摭拾管见,谨陈左右,以备采择焉。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41 页
  至圣有言:『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又曰:『惟上智与下愚不移』。生番僻处深山,未蒙王化。其生性,□已悍野;其所习见、习闻者,无非杀戮残忍之事。故至视杀人如薙草芥、食人如食禽兽;并闻其不须火化,皆可生啮。即「王制」所谓「有不火食者」,生番近之。然三代以上,所谓「有不火食者」,今则大半已为中国之人;即未归中国者,其俗亦改。生番虽生长僻壤,未必皆「下愚不移」之人;况附近熟番诸社之生番,均有「用夏变夷」之意。第窎远各社,尚未尽变;盖其习俗使然。若不乘此机会收入版图,将来倘再有杀食他国难民之事,现已有轸恤琉球被难家属赏银十万两之例,他国被难家属援例请恤赏银,中国其照给乎,其更改乎?若使照给,生番固难免不再杀人之事,中国何以堪此屡给恤赏?若欲更改,则他国必谓中国已有成例,何以又不照给;恐致又开兵端!故愚之管见谓:不若即乘此势,将生番各社之地分建州县、设立学校,薄其赋役、厚其风俗,选廉明之司牧、择善教之司训,使知通经饬纪之学、渐仁摩义之行,吾知生番之性虽愚,其习自变;断未有负固不服、顽梗不化,而不知感恩戴德、革面洗心者!
  夫熟番,亦番也;不过久蒙教泽,故能变为驯良。生番不知礼教,故未化其犷野;若能施以善政、善教,必得其财、并得其心,岂有熟番可化而生番断不可化之理乎!方今调集台、澎之兵,不下万人;日本返兵之后,即可办理此事。倘仍不遵德化,便可示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42 页
以兵威,必令尽归版图而后已。况闻生番于日本剿惩之后,深知感激中国;感心既生,使之归化较易。若能尽为良民,俾台湾一岛不至仍有中外之殊,番地各社不至仍有熟、生之别;虽耗费数十万金,得亦尚可偿失矣。且台湾一区,岁能三熟;生番之地,亦想皆同。若能辟山野原隰之地尽为稻田,岂非高腴沃壤乎!再,各社山中,闻诸矿亦属不少;纵无金、银之产,定有煤、铁之生。若能开挖,亦有大利;生番不知「风水」之说,必无有从中阻挠者。并闻其地人迹罕到之区尚有多处,其中材木,亦必大有可观者;采伐以为栋梁、舟楫之用,较购买于外洋自必价廉工省:此李珍大之所以垂涎、日本人之所以生心也。此地既归版图,较之新疆沙漠之地,易于驾驭;且又非不毛之地,亦无无穷之费,岂非善美之举乎?但生番初归王化,全赖贤司训之妥为教养;俾使移风易俗,不至狼子野心之仍然如故也:是岂徒生番之幸乎!未识吾子以为然否?亦未识当道以为然否?
  虽然,耳闻者不如目见;余足迹未履台湾,未知生番之实在情形。其所陈列,恐贻道听涂说之讥,而致隔靴搔痒之诮;不以为迂腐之臆说,即以为老生之常谈也。但既承下问,故作此迩言以答,望吾子其谅之!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42 页

    东使赴台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43 页
  东使大久保利通--即哦古坡带同福州厦门领事福岛九成,于昨(初三)日乘坐本国轮船赴台湾料理撤兵事宜;于午刻由领事公馆起程,在杨树浦下船,奉道宪沈观察派委唐荫亭大令(紫封)伴送至台;并有会审委员陈司马偕同东洋驻沪之品川领事等相送登舟,极尽宾主之谊:具见中、东两国官宪各释猜嫌而崇和睦矣。船则于六点钟启轮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43 页

   十月初五日(西历十一月十三日--即礼拜五)
    英提督言旋

  前数日以来,英水师提督沙得瓦在上海暂寓于宝顺洋行。兹拟于今日乘兵船「莫得」赴停泊吴淞之铁甲船「铁公」也。俟下次公司船至沪,则「铁公」将扬帆以往香港,不久而回国矣。本馆前自西人处相闻沈观察虽与英官商议欲买此「铁公」船,而提督顾未曾首肯。盖一则英国家船只非敝旧者,未曾有发卖之举;一则以中、东两国之事前次尚战、和未定,若于此处卖船与中国,于日本未免有违和谊耳。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43 页

   十月初六日(西历十一月十四日--即礼拜六)
    抚恤东人银已给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44 页
  中国家所议给东洋抚恤银十万两,昨悉哦钦使到沪时,曾带有驻京之英总税务司赫君信一函面交与苏松太道沈观察照纳。其函中大意,盖谓此款抚恤银十万两,希即由上海之海关税饷内拨付云云。是以初三日,即由丽如银行向官银号如数兑收去矣。大都哦钦使尚欲赴台办理撤兵事宜,急切未能回国;故特转托丽如银行先为汇去耳。第前据各西报俱称:此抚恤银已由京师当时面交,其馀之四十万两俟撤兵后再行照付。兹顾由上海官银号拨提,岂东使在京时尚未领到欤!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44 页

   十月初八日(西历十一月十六日--即礼拜一)
    福建消息

  福建西字日报陈曰:因台湾之事,福建釐金皆已开办增收,商贾被困已极矣。又论之曰:各处釐捐,早已极重;今又增之,则商贾势必裹足,市廛势必减色。核其所实收之数,恐将至反为减少矣。该报又论及中华军事,谓曰:中军之不及者,在乎管带各员是也。大凡提、镇大员之掌握兵权者,每在功成名就之后,辄藉口于雅歌投壶、轻裘缓带以为名将风流;则行伍中锋锐之气,安望其激奋乎!又云:于前月二十四日阅满、蒙古驻防旗下诸兵士,新报讥其用弓箭之旧法谓曰:观其驰骋之猛勇、举动之灵捷,弯弓发箭,景象如画;实令人心竦神惊,毛竖骨战。盖比之戏园内武剧,则毫无相让云。现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45 页
在官宪有延请英国水师员名「对□」者指教水师事宜,将冀犀军咸成劲旅云。又相传督、抚宪已经向福建西国银行借就银二百万圆,以备军实。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45 页

   十月初九日(西历十一月十七日--即礼拜二)
    中东条约略述

  中、东议和一事,其在京师所立之条约,外间俱未见及;故本馆未经叙入前报。昨风传得此约内共有三款:一、生番所居之地实系中国管辖,一切当由中国作主。一、日人现涉番地,亦为代惩生番起见,并非无故兴戎。一、中国现给日人银五十万两,其十万为抚恤琉球被害人之家属;其馀四十万两,因日人在台已搭构营房、开辟道路,故聊以补偿其费云云。顾此皆传述之辞,不过大意耳;其详细,容俟续录。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45 页

    东洋电音

  传得昨日日本所来之电报谓:东朝既闻大局和定,甚为□庆。既以哦古坡之办事为能,又深感英钦差威公从中调停以克成厥美事云。观此信息,则一如本馆所常述者也。盖日人心内,原未尝欲与我国交兵,已良有惩乎其先谋之左者;故其所求者,惟欲存全其国体而已矣。至其广行准备军务诸事者,盖恐或终不能得存国体,欲为之退步耳。意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46 页
谓与其取辱于天下,则宁决一战为设难中朝之上计也。观其实心奋备之行,以知非我国稍予之退路,则战祸必终出矣。而我国能从权以稍存其体面,俾免两国之大祸;故虽或有非之者,而吾则未之然也。又据「字林西报」陈曰:日人撤兵之期,业已在即;大约于英十二月二十日--即华十一月十二日而可一概退去焉。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46 页

    译「字林西报」论中东和议事

  「字林西报」论中、东和议之举谓:日本于此役,可谓不损国体而兼可为荣也。盖得银虽些须,而其得意之事则有二也:一则中国认明日本之兴师,本于理不相悖逆也;一则琉球难民被戮,而中国终已抚恤其事也。而日人所最为欣喜者,则在于第一端而已。至于中国,于此役祗可谓以微项幸免战祸,并可以后显明台湾全岛为己属地两事而已矣。又论曰:中国于此事,其费项不啻数百万金矣。然能实建功效、不负帑项之消耗者,亦甚为浅鲜矣。既竭其力、尽其心,始得调拨未练不精之兵数千往台而已。若所办买之军械,类皆属不济于事者;大约百分之内,不过有一分已归入于军用也。所尤奇者,闻中人之买兵器,有买数枚者、有买百枚者;其内实似乎非尽以资国家之用,殆似有欲乘国家之外难而心怀别图,故如此以办者。不然,则又似乎有「买少而后望支多」之弊窦也。总之,观于此役,则可见中国虚内饰外之近状焉;并可以知中国振兴之机,非将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47 页
国政一新,则终未见其大有成矣。以今日比之从前十馀年间,则仕途诸弊尤倍甚于彼。时中国既设釐卡,则民生受困殆极,而贪官污吏之数又增倍于其间;则富强之道果安在乎!中国诚必有自大、自强之一日,然非以现在之治法而可成富强之政也云云。
  「字林」之执论,大略如是。本馆以直言为苦药,姑译述之。其内虽有可纳者,其馀似亦有执言之左袒者也。「字林」意谓日人所以称荣者,在于我国认明其初兴师往台与理相合之言也。不知我国本有自准日人自行惩办之语,而我国于相问之间,未尝以动兵而非之;乃既见其调用多兵、盘踞不去,情节可疑,乃先行诘问其实图,闻其仅欲惩责,则并不加非言。至于后来见其有实欲据土之谋,乃先示以须退兵焉。今认其初兴兵之非无因而仍使其撤师,而非其欲据土之举,是仍与先意相符也。日人于此一端,犹何有所谓「大荣」者乎!至于该报所陈中国弛于认真防备,本馆殆恐此言尚非无因;已早觉之,是以有愿和、不愿战之虑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47 页

   十月初十日(西历十一月十八日--即礼拜三)
    译「孖刺报」语

  香港「孖刺报」曰:近接电音,知中、东为台湾一事,业已讲和;足见中国家智识过人,非同浅见。揆以前后各情节,则现所补给费银五十万两亦不为多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48 页

   十月十二日(西历十一月二十日--即礼拜五)
    译长崎西报

  长崎西报于得中、东议和之后,论曰:看两国历数月之久、调各处之兵,大备战事,志在交绥;乃后来卒至于议和,实出意料之外,殊足令人诧异者。又曰:传闻中国偿银五十万两。此言想必有误,恐当是五百万。若仅以五十万为赔偿兵费之数,岂非笑柄云云。庸讵知中朝之所以给银者,别自有说;而顾为此揣测耶!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48 页

    「伊敦」轮船售去

  招商局「伊敦」轮船近由鸡笼来埠,相传已卖与中国家,作为传递文报之水师船云。其所卖价值,尚未闻悉。查此船似稍迟钝,兼之费煤;得能售去,可为该局庆矣。然此船虽不宜于载货,而以代置邮之用,则便利迅捷;亦未必非一好船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48 页

   十月十三日(西历十一月二十一日--即礼拜六)
    中东条款

  为会议条款,互立办法文据事。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49 页
  照得各国人民有应保护不致受害之处,应由各国自行设法保全。如在何国有事,应由何国自行查办。兹以台湾生番曾将日本国属民等妄为加害,日本国本意为该番是问,遂遣兵往彼,向该生番等诘责。今与中国议明退兵并善后办法,开列三条于后:
  一、日本国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起见,中国不指以为不是。
  二、前次所有遇害难民之家,中国定给抚恤银两;日本所有在该处修道、建房等件,中国愿留自用,先行议定筹补银两:另有议办之据。
  三、所有此事两国一切往来公文,彼此撤回注销,永为罢论。至于该处生番,中国自宜设法妥为约束,以期永保航客不能再受凶害。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49 页

    中东会议

  为会议凭单事。
  台番一事,现在业经英国威大臣同两国议明,并本日互立办法文据。日本国从前被害难民之家,中国先准给抚恤银十万两;又,日本退兵,在台地所有修道、建房等件,中国愿留自用,准给费银四十万两。亦经议定,准于日本国明治七年十二月二十日,日本国全行退兵,不得愆期;中国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十二日,中国全数付给,不得愆期。日本国兵未经全数退尽之时,中国银两亦不全数付给。立此为据,彼此各执一纸存照。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50 页
   (右中、东和约条款及会议凭单两件,本馆已得底稿,因即为刊印,以供众览。)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50 页

    宁友论台事和后情形及宁波疆防事宜来书

  贵报第七百八十号有「揆和后情形」一则,以李珍大始终皆属多事,非我华人所心属之辈云云。
  查中、东之事实,起于李珍大一人--如小说所谓封神榜之申公豹也。东洋被其唆使,劳师靡饷,军需不下数百万金。今不得已,受中国之四十万□以罢兵回国;将必假意誇耀于彼都之人曰:『中国愿输银纳币以求吾和也』!此皆盗铃掩耳,不待智者而知。然贻笑万邦,实李珍大所使也--则实东国之大罪人也。该东人宜以寇仇视之之不暇,而今东使仍与偕行,是殆始终执迷不悟者也。
  至于中国骚动数省兵士、靡费无限饷银,亦系李珍大所致。然而三复思之,李珍大亦与有功焉。以为台地生番渐归王化,尚其小焉者也。中国当流寇戡平之后,四海升平;非特民不知兵,溯而至于臣、至于国皆不知兵矣。倘一旦外侮侵凌,其将何以御敌!必须藉此狂而无礼之人鸱张蠢动,实天使中国勤求武备,不可一日忽也。
  即如宁波而论,本月初五日午刻,浙江提督黄军门出东渡门,在真武宫之冲置数门;相度地势,拟于即日兴工,筑造台。又甬江现到招商局轮船一只名「伊敦」,系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51 页
江北岸之江裕昌茶行经手买作宁口防御之用。初十日,黄提军、顾观察、孙邑尊于拜牌后随至江北登舟阅看。彼时甚早,尚在六点钟之间。其买进价值,闻将议定矣。夫台湾兵事虽寝,执事大员尤能痛定思痛也,实为宁郡人民之幸也。宁口如是,他口若仿而行之,又举国人民之幸也。今日如是,嗣后永远行之,又万世人民之幸也。再能奋志振兴,正如贵报所列前英公使之论中国日后必驾于西、东各洋,将有节制天下之势矣;吾将翘首跂足以俟之!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51 页

    兰阳八景诗(兰阳即噶玛兰)(客闽莲塘生未是草)
     龟山朝日

  昂然势矗海门东,十丈朝暾射背红;员峤戴星高出地,咸池浴水突浮空。山冲泖鼻开灵穴,屿转鸡心驾晓篷。自是醮波常五色,对看岭亦曈昽(泖鼻,即「府志」鼻头山;与鸡心屿皆入兰海道)
     岭夕

  石磴盘旋暮色苍,引人景入岩疆;轻如翠带拖岚起,细与晴丝挂嶂张。几担归樵寻出径,半林栖鸟抹斜阳。来朝拂袖登高顶,雅近炉头捧御香。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52 页
     西峰爽气

  入我襟怀在此间,西峰不独一员山;何人解向红尘洒,对景能消白昼閒!帘放竹猗秋水碧,栏扶花亚夕阳殷。披衣兴到馀酣处,桨打溪头弄月还。
     北关海潮

  海转台阳背面宽,天开岩户扼全兰;百三弓势射潮准,十里军声坚壁看。云外树嵌危堞小,山腰风吼怒涛寒。凭誇水尽潮东去,且拥南关兀坐安(兰境百三十里,山形湾如弓背。乌石港口,南去万水朝东洋面不远--见杨太守诗注及「开兰事宜」)
     石港春帆

  水流天外海孤悬,幸有恩波及福泉;港小能容舟入口,帆低不碍石多拳。斜风撑出涛三尺,细雨收来幅十联。赢得人装书画稿,满江都唤米家船(港口过鼻头山,对渡五虎,径达泉南。每春夏交,内地小舟装贩米石)
     沙喃秋水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53 页
  一湾三十里平沙,笑指雕题近水家:雁起芦边秋涨阔,花疏蓼外夕阳斜;溪光润带禾千顷,洞口流交树八叉。盼到月眉围尽处,恍疑晚市聚鱼虾(月眉围,近沙喃尽头)
     苏澳蜃市

  无端海市涌楼台,车马衣冠景物该。一水暗连诸噜啯,半空擎出小蓬莱;仙家总在迷茫外,世境都从变幻来。莫便风吹南、北澳,留将图画太阳开(苏澳,与斗史、太噜啯七十二社生番毗连。其地有南风澳、北风澳,即港口泊舟之处)
     汤围温泉

  华清今已冷香肌,别有温泉别四时。十里蓝田融雪液,几家丹井吐丝。地径秋雨真浮海,人悟春风□浴沂。好景兰阳吟不尽,了应汤谷沁诗脾。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53 页

   十月十五日(西历十一月二十三日--即礼拜一)
    威公使札饬领事

  本馆昨录中、东新立之条议,兹见「字林」于昨日报中亦曾刊印;盖出于驻京威公之命也。威公于华九月二十九日曾以此事札饬驻沪之麦领事,谓曰:『华九月二十三日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54 页
,曾致书晓示中、东两国已于二十二日议和立约。兹于昨晚业经恭亲王及总理衙门之大臣照会各国钦使,予以中、东两国议条之底稿。其条约中之词语,即或此时尚未宣示于外人;而其命意,经大众早已知悉也。以故合应公刊,使众人得有实凭可据。查台湾之事,两国辨论之下已历数月;假令议不能谐,则两国必罹于兵祸。因思我国与中、东夙有通商之好,以故此事卒能出于和结,在英人亦皆可称为庆幸矣!用此,祈饬将议条两纸付登新报,以使英人皆得尽悉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54 页

    西报记在台日兵

  东洋西字新报论及东兵在台之景象,谓曰:至英十月底为止,兵士病故者共一百三十名,工匠等与各随军之人又有百名。兼东营已经两次罹飓风之患,即无损害人命,其吹坏房屋计亦有二十五间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54 页

    试船毙命

  礼拜四,招商轮船局之火轮「永清」、「利运」两只及兵船数艘,皆自台湾回沪。相传「利运」船在打狗出一事,甚为可叹!据曰:该船之大副名殷勒,偕「永清」之西国大副带同水手皆驾「利运」船上之救命小艇一只,以试其优劣。乃离火船甫及五十步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55 页
而小艇便倾覆,众人亦俱落水;旋有小船赴救,得将众人拯起,又将救命艇翻正。嗣因小艇既实以水,未能当风,拖回火船;旋遂拖之滩上出水,然后压以石□驶回。不谓行未久而又翻覆,水手皆攀一浮桨,藉以浮至海滨。无如殷勒不谙于凫水,故竟沈淹水底。逾三日,尸始漂至岸滩,当地殓讫。其「永清」之大副幸能于浮水,故争前一点之时而已,幸得至岸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55 页

   十月十六日(西历十一月二十四日--即礼拜二)
    书「中东条款」后

  客有告于余曰:『子亦知自今以往,凡中国民人出而为佣于秘鲁一国与金山一埠者,大约皆有生望。其昔日虐待情形,庶有豸乎!此殆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之所欲,天必从之」耶!不然,何以有此极妙之机会也』。
  余曰:『子之说,何为其然也?岂中国在上之人深知其民之出佣于秘鲁、金山者困苦艰难,欲设领事各官于两处,有以保护华人之出佣于彼地者乎?抑两地在上之人因见华民之为佣于彼处者流离颠沛,屡濒于死,故推不忍人之心而行不忍人之政,其将设法以全华民之为佣于彼地者乎』?
  客曰:『皆非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56 页
  余曰:『然则子果何所见而云然耶』?
  客曰:『子独不见「申报」所列近日中、东会议文据乎?其中有云:「各国人民有应保护不致受害之处,应由各国自行设法保全。如在何国有事,应由何国自行查办」等语。推斯言也,此例一行,则天下之有国者皆当遵循而行。秘鲁、金山两地,皆有国君、皆有官吏,又岂能背此例而行哉!不能背此例而行,则华人之出佣于彼地者,彼两处之君官必当自行查办,设法保全华人,方为合例。否则,仍肆凌虐,不肯保全;中国亦可援照此约以讯问两地之君官矣,岂非华人之出佣于两地者皆有生望乎!英钦使威公,有心世道者也;故令「字林」主人刊印于西字日报之中。「申报」主人,亦有心世道者也;故全录之,刊印于华字日报之内。俾两地之君官见西报而惊心、出佣于两地之华人见华报而知觉,庶几两地之君官或思变计,以行保护之政;出佣于两地之华人或悉此例,以求两地君官设保全之法。故吾深为华人出佣于两地者,喜也』。
  余曰:『如子所言,诚可喜也。倘两地君官仍旧置若罔闻、悍然弗顾,中国远隔外洋数万里外,而华人之受困于彼地者,痛苦之形未见、呼号之声无闻,果无从而得知乎!即有华人之经商于彼地者,人微言轻、位卑言高,恐纵肯言彼两地之君官,其果能听从否乎?虽有此例,恐仍若无;且恐在彼之华商,亦有「我纵言之将何补」之叹也!是何喜之足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57 页
  客曰:『中国今日之情形,固非昔时之可比也。昔者,海禁未开,中国闭关自守;故仅须行中国之法度。今则天下四洲之国,皆与中国通和好;天下四洲之人,皆与中国相往来。不能以一国之私法,强他国以遵行。正宜照万国之公法,与他国而共守。凡事之合情顺理者,不必秘而不宣,最宜公而不私也。今之中、东会议之据,正合情顺理之事也。更应照会四洲各国编入万国公法,俾四洲各国均当遵此而行。以后若有虐待他国人民者,亦宜遵此次之约,照给抚恤被离家属银两;以见我中国此举,实是顺乎天理、合乎人情之事,并无偏私之见存于其中也。且琉球一国,中国之藩服也;生番各社虽居中国之地,尚非归化之民也。夫以生番之众而杀琉球之民,琉球君臣因守藩臣之分,未便上渎。今日本代为请恤,中朝尚且俯从赏给。又况其国为敌体之国、民为归化之民--若秘鲁、金山两地之与中国者,其两地土人虐待华民,而可听从其便乎?故吾谓今日此例若能咨会各国编入万国公法,自后两区土人仍然虐待,华民可以援引此例,俾令两处之君官照例议恤,则两地之君官亦当俯首无言矣;万勿存中外之见,而不列入万国公法也:岂非华人之出佣于两处者之大幸乎!正不徒华人之出佣于两处者之大幸也;是在中国之操持大局者有以成全之,庶不负各国云霓之望也,岂不美哉』!
  客言如此,非有卓识远虑者不能道。故特录之,以为有心世道者刍荛之献。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58 页

    京都谈论和局

  相传京都既将台湾事定局之后,大臣之谈论此事,以为非是者已属不少。余谓此种义愤之气虽实切于敌忾同仇,惟于激发义愤之外,必应先谋所以操必胜之券,而不徒为兵凶战危之举以涂炭陷民者,然后始可慷慨誓师、从容决策也。故身当筹防之钜任,卒策定厥战、和之事,而和局诚为顺当者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58 页

   十月十七日(西历十一月二十五日--即礼拜三)
    论威公劝和中东事

  近中、东两国互起猜嫌,争议多日,势将决裂,两国几至均陷于无穷之战劫;于是英钦使威公劝和,保全大局,以嫌化睦、以雠为友,庶几毗邻两邦各得安居乐业、长享承平,斯皆威公一人之力建立大功。中外之人,理当同播颂声,称厥大德;在我华人,想亦当无异说也。
  乃昨见「字林报」内专论此事,则言犹有西人谓其尚非善□也。「字林报」持论曰:威公于免两国战祸,虽为有功;然以我等寄居中华诸西人而论之,则所树之功果实在乎?我西人与中国交涉以来,诸事惟见中国抗拒西人;中国既不显亲近之谊,反露疏远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59 页
之心:吾西人皆觉不能得意。今乘中国有变,或犹能受其益,亦未可知。其受何益?虽尚不能一定;然究竟不能受损,概可见矣。或曰:中国既赖威公以成全此事,必能感激;此后或可体恤,尽从其后日所商各事。顾此事,亦不能必也。盖英国国家于十年前,曾越辙设法扶助中朝,使克于「发逆」奏功,俾通国复享升平之福;而此事中国亦未尝感激,即书籍中亦尽行隐讳也;安望今日反有感激之意乎!「字林」之论如是。又谓曰:此意已揆之舆情而出者。吾乃曰:或有数人偏怀此意,亦未能必然;以本馆自行搜罗各处传闻,皆以为不然。该报或尚未得舆情欤!设令已得舆情,则我亦为西人,不免慨然一叹也!盖世人乍见途中两人相持将至用武,必有一得祸者;能不慷然生劝解之心!而必坐思能内得其利,方行劝止!此岂大丈夫之存心乎!
  查英民之怀怨者,大抵在吴淞一口,不肯设法疏挖;印度一路,不准通商;西国货入中国,华官滥徵其釐税各端耳。再,中国不肯听从于开挖各矿、筑设火车铁路诸事。然开矿一端,近经中国计及,将见开工。印度一路,似经中朝允行,前闻英官派发英员查勘,已由中国发给文凭,通令所过各处州、县亲行护送于邻县也;因揣此事,想已可行矣。于此有两端,业经允从。其馀吴淞口及火车路,稍俟酌量可否,亦尚在可以望行之事;何为即生怨望乎!所奇者,西人之在东洋耳;东人于开矿、设电线、筑火车路各事,业经一切如意而循行之,然西人与东洋反又不见有亲近之意,则何也?若与中国相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60 页
比,日觉更形远;两相计较,愈显为未敦友谊也。今该报虽出此言,已预卜一机也。想英国朝廷及英国各大新报得闻威公此行,定必嘉奖其德;以为英人与天下皆可为威公庆幸也,必矣。奈何责备贤者,而阻天下为善之路乎!未识「字林」以为如何?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60 页

    论中东事势

  有客问予曰:『日本搆衅以来,军书旁午、巷议张皇,卒未见东向加遗一矢;岂因将才未得,不足言战乎』?曰:『异哉!子之问也。方今运际中兴,人才辈出。自左、李两相国外,可以独当一面者,不可数计;矧师武臣力哉』!
  曰:『然则饷源未充乎』?曰:『否。间尝综军兴以来各省捐输抽釐以及拨济丁漕税课之数,自道光二十八年至同治十一年止,都计二垓九京八兆四亿馀。分年匀计,岁得千万:是饷源不患不充也』。
  曰:『然则器械未精乎』?曰:『亦非也。各局之制造、各国之采办,苟如日本之敲骨击髓,我能十倍于日本;犹何患其不精』!
  曰:『然则战士未集乎』?曰:『更非也。同治三、四年间,各省水陆之师实有一千二百馀营;今虽凯撤已多,各省留防练军尚存一百七、八十营,出关之师尚存一百五十馀营;绿营驻防,尚不与焉』。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61 页
  曰:『然则海防未与』?对曰:『然;非与。兵家云:「遏敌要冲,制勿使动;自为上守。控扼要隘,敌不得乘;自为中守。处处设备,兵分力散;自为非守」。中国之大,海口之多,本无节节置守之理;无所言其未也』。
  曰:『然则俟之师老乎』?曰:『弱不敌众、寡不敌强,间一出此。若日本者,强乎?众乎?奚必出此乎』!
  曰:『然则从此罢兵乎』?予曰:『其然;岂其然乎!疆臣备战矣,友邦劝战矣,土番请战矣,兆庶望战矣;奚事休兵息民为哉』!
  客曰:『如子言,曷为静镇若此』!予曰:『难言之矣!今日之事,可以战、可以不战;不可以战、不可以不战』。
  客异而请其说。予曰:『日本自变常乱俗以来,民怨神恫,显有明徵。外强中乾之势,已见于今;分崩离柝之忧,预基于后。又复听谗鬼蜮,背弃前盟;侵我羁糜之邑,戮我贡献之民:此固天人共愤、列国公非者也。师直为壮,曲为老。吾故谓:可以战也。然自列国争雄以来,相依唇齿者,仅此东瀛。今既汗有侈心,民皆解体;国之存亡,危在旦夕;又无端兴数千之众,以凭陵吾圉。是犹坏垣将覆,而砖瓦之剥落者先有以毁我堂隅,使有室者还以相击,则坏者愈坏、毁者愈毁矣。吾故曰:不可以战也。然海禁既开,受廛者不一国;此而含容,人将效尤。矧我朝开国以来,圣武神功炳耀千古;而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62 页
大圣人仁覆无外,终持耀德之情以拊循荒服。故一旦有事,往往理足长于天下、势不敌于弹丸;虽事后追思,秉礼者终属后衰。而拿破崙则宫阙为墟、苏得禄亦血肉糜烂,然回溯当时不堪荼毒,上先帝之忧、下贻臣民之痛!兴言及此,有不得不一怒而惧诸侯之势。吾故曰:不可以不战也。然日本为国,壤地虽小,足以自富强;列国垂涎,已非一日。众欲所归,难容独得。故虽挟中国之全力,奋上下之精神,制克虏伯一千架、造铁甲轮船一百艘,招各国著名之洋将练天下无敌之水师,一战而歼台湾之寇,再战而夺天堂门、五岛门诸要隘,三战而直捣耶米谷,大皇帝南面受俘,诸大臣北面奉表,恩覃臣庶,威播华洋,皇皇乎天下雄国,中兴盛轨也。然恐英、美、德、俄诸国必将简一介之使,联翩入告曰:「越国鄙远,天皇素所弗尚;披榛辟莱,远人愿代厥劳。若区区者而不予畀,将持万国公法、通商条约互相辑睦之说以询诸执事矣」。丹、奥、法、日、意、瑞、比诸国又将简一介之使,联翩入告曰:「横滨、箱馆、大阪、神户、新泻、长崎、筑地诸口岸,实商贾所辐辏,请授一廛而为氓,固邦交中不可少之谊也」。于是三分四裂,宾至主归;旋得复失,徒费经营。吾故曰:可以不战也』。
  客曰:『子言诚是矣;究将何说之从与』?予沈思良久,突起而对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春草吟庐稿)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63 页

   十月十八日(西历十一月二十六日--即礼拜四)
    书「汇报」「译西人论中东事」后

  连阅「汇报」所载译「字林日报」「西人论中东事」一则,不禁太息者屡。有感于心,遂不能已于言;故走笔而为之论曰:排难解纷者,君子之深心;幸灾乐祸者,小人之常态。威公所行,究不失为君子;众人所论,恐少涉于小人也。
  近日中、东之局已定,然无论中、西之人,皆谓为战是而和非。余则以为不然;请试论之。夫秦桧之为万世罪人者,罪不在于议和。其罪在于弃二圣之骸骨于不顾,置河北之土地于不复;胁高宗以称臣,杀武穆以媚敌也。若谓议和即为罪人,则富郑公岂不先为罪人哉!今观史册所载,富公陈说辽主诸言,固足以质告天地,争光日月;宜辽主为之感动而成和议。然天下后世,无一人谓宋仁宗、富郑公为无能也。至澶渊之事,寇莱公先令何人率众以为宋援、何人出师以绝辽救,声色不动,布置周密,然后劝帝亲征;非若明阉王振毫无准备,遽奉英宗出幸宣化,至令车驾方至土木兵溃北狩者可比。然谗人一以幸兵自重为言,而寇公不恤城下之盟,即行班师回汴;何也?兵凶战危,岂能操必胜之权;少有蹉跎,其将如何!不如早和之为得计也。西夏□据银灵,数州地耳;宋以全盛之力御之好水川。任福之败,神宗因此以上宾。童贯等约金灭辽,所分者幽、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64 页
燕数州,得而旋失;北宋因此而南渡。可见战之一事,岂易言哉!必君有「我战则克」之谋、臣有「战则必胜」之勇,而后可以言战。否则,不如不战也。今中、东之事,说者谓中朝准和、威公劝和,未免使中国失国体而长寇雠;此孔子所谓「失言」、孟子所谓「易言」也。试观日本犯台以后,中国尚未购一铁船、筑一台,仅办军械、发勇粮、给川费,已费银数百万两矣。倘使再开兵端,即令百战百胜,亦不过御门献俘、御殿受贺而已。若有小挫,而各处海疆均须设防,兵连祸结,何时能已!至于用军之耗费、筹饷之艰难,其不至日旰君勤者鲜矣。若谓中、东搆兵,西人可大获利;然万国公法所载「两国交兵,他国不能卖物接济」。西人虽有战船、军器,既不能售卖于中国,又不能售卖于日本;其利果何由而获哉!纵使下有甘于犯法之奸民,亦恐上无安于坏法之庸主;即或君不□□而中、东两国均加责备,恐其君亦难置之不闻不问矣。又况通商之地,均在海滨;战事方殷,海氛因此不靖、陆寇又从窃发,贸易之道四塞、防堵之费百出,岂徒中、东两国之不幸,恐西人之经商于两国者亦将大有不利也。至谓威公劝中国以五十万银给日本,将来中国必有创抽釐税之举,取西人之银以弥补此款;吁!是何言也。譬如途人相斗,有人从中劝止,斗者受伤,而劝者令补医药之资;斗者既已出钱,反欲劝者设法赔偿,有是理乎?此虽悖谬之人,亦不为此;而谓中国为之乎!又言西国谚语云:「我欲与人争斗,天毋使劝斗者碍我,则我自能取胜」;吾恐法人之亡国破家,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65 页
未始不为此言所误。倘使外听英君之言、内纳爹亚之谏,拿破崙至今犹存也。虽然,普虽败法,而普亦不能有益无损也;何如彼此小忍之为愈哉!夫舜与汤,古之圣人也。舜命禹之征苗也,班师振旅,诞敷之文德;七旬,有苗格。汤之事葛也,葛伯放而不祀,汤则馈以牛羊,又使亳众往为之耕;迨至仇饷,而后征之。秦穆悔过之誓,孔子列之于「书」;夹谷之会,孔子以礼乐而化兵戎。数圣人者,岂畏失国体而长寇雠哉!盖交邻字小之道,则然也。今中、东之事,倘日本毫不知过,需索无厌;中国即加以兵,谁曰不宜!但日本既求中国无责以不是,是亦明知其不是,望中国包含之也;所索者议恤与置屋各费仅五十万银,并不提及赔费,宜乎中国尚可听从,威公始能调处。不然,吾知威公亦必不强为出头,从中劝止。若中国固执不悟,而日本必致铤而走险,恐亦非中国之利也。
  吾虽不识威公,而知其必读书明理人也。久在旁观,统筹大局,知兵一开,必多事故;见两国各执一是,定至决裂:始从而劝和焉。两国能从,则天下皆受其福;不从,则我一人亦尽其心,必非斤斤自好、畏首畏尾,恐人议论毫无担当者。兹则两国均能允从,不徒两国之人皆无幕燕之忧;即使各国之寄居于两国者,亦有屋乌之爱矣:岂非鲁仲连所称为士哉!吾尝言与其轻于一战,均受败亡之实祸;不若轻于一和,仅博柔弱之虚名。威公其亦有见于此乎!如威公者,亦可谓识见加人一等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66 页

    译西友致「字林报」书

  昨有西人致书于「字林西报」驳辨西人之非论威公劝和事者,谓曰:英国商民既与中国有通商之好,则中国之不罹于战难者,固即英人之幸也。盖以仁存心者,既不喜见友国民人陷于兵祸,故必大为称庆也。该书又论条约曰:似此所议定者,极为公道。东洋于其内,并无所为自荣;而中国之能稍让,又不为损国体云云。该友人于此书,想亦已悉惬西人之舆情乎!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66 页

   十月十九日(西历十一月二十七日--即礼拜五)
    时务问答

  有客来谈:『中、东之事现虽议和,所给日本之银仅五十万两;闻当道细核此次军需所费,除给日本五十万两之外,又用去五百万两有馀。并未购买铁甲战舰,亦未兴筑沿海台,业已耗费银两如此之多,实属不明如何用去。然当道言之,凿凿可据,似又非全属子虚者。今仅半年之久,尚未交兵,竟至用此巨款;倘再加以久战,其费岂堪设想哉!若果如当道所言,则此事所用,统计总在六百万银以外。夫此六百万银,其筹措岂属易易;兹不啻轻于一掷,正杜司勋所谓「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也。现闻各海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67 页
疆大吏欲于此事已过,事后补苴;他事未来,事前准备。凡属江海各口紧要之地,兴筑台、添设兵勇,为未雨绸缪之计;意至美也,法至良也。然欲节省费用,未免潦草塞责,粉饰观瞻;及至有事之秋,仍然无济于事。若欲大加整顿,事事务实,立万年巩固之基、作万里干城之蔽,又非费用巨万金钱,不能集事。惟是国家进款无多,经费有定;今岁业已耗费六百馀万,现又加以难豫计算之用,司农岂不劳心、疆吏恐多棘手,果将何策以筹此巨款哉?其不至内外交困、智术皆穷者几希矣!况方今事势,又与昔时大殊哉!说者谓刻下日本之事虽已完结,若不及时预行筹备,将来各海口仍然毫无保固之方,海外各国果能保其无一效日本之尤者乎!一旦有事,始行设法准备,岂不晚乎!即令永为和好之邦,毫无兵戈之患,可以不必筹防。然天下各国若有海疆者,固无一国不设防海之具。独中华□国事势与人各殊,似非计之得者;曷若及此设防之为是哉!说者之言,诚忠告也。虽然,难言之矣。昔者海疆肇事之时,泰西各国兵船虽较胜于中国,尚无所谓「火船」、「铁船」也;其所用之鎗虽较胜于中国,尚不如今时之坚且利、大且精也。彼时中国亦有台、亦有战船、亦有水师也,虽承平日久,民不知兵、兵不知战,然以西国战船之大、鎗之多、水师之勇以临之,自计终不能胜。故西人所至之处,无不溃败失守者。今西国之战船、鎗日精一日,而中国各海口仍筑古法台以御之,岂非徒然劳民伤财,依然无济哉』!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68 页
  余曰:『如子所言,良不为诬。然则子有何法,以筹此事否』?
  客曰:『子独不闻识时务者为俊杰乎?田单用火牛以败燕,后世效其法用燧象而自败;韩信用背水阵以败赵,后世屡效其法而屡自败。杨太创置轮舟以据洞庭,自以为莫能制矣,而武穆破之易如反掌;兀朮之拐子马亦以为可横行天下矣,而武穆破之仅如拉枯:可见事在人为也。譬如制艺士子之应试,总须中试官之式:有喜清真雅正者、有喜典丽矞皇者。顺其意,则无不中;反其道,则无得中。居今之世,而仍用正、嘉、隆、万之文以求中试官之式,能乎不能?今西国之战船、鎗均非昔比,即用西国之今法铁船、台以为守御,尚在能胜、不能胜之间;况仍用中国古时战守之具乎!是何异用前明之文以应今日之试,岂能望有中式之日乎!故不如省此糜费购以制铁甲战船,访求西法以筑造西式台;或购买普国铁台式,仿效制造:庶乎他日有事,不至毫无堵御。若仍中国古时之法,费用亦属不菲;一旦有事,不过仅为具文、不能实用,不啻以有用之银置之无用、以难筹之饷视为易筹,岂不可惜!未识有当于当局之意否』?
  客言若此,似尚有可取者。故详述其言于报,以俟有心世道者之采择而已。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68 页

   十月二十日(西历十一月二十八日--即礼拜六)
    述东人喜得和音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69 页
  昨接东洋邮来西字新报,知日人于得中、东和信后,靡不忭舞欢呼,共深庆幸;以为匕鬯不惊、干戈载戢,国家少转输之瘁、臣庶无锋镝之虞,各释前嫌,重敦旧好,是诚如天之福,非前此之所敢计及者也。然则由是观之,可知我中国于日前酌议时,得威公一言便即允许,俾两国俱不罹于战祸,诚顺乎天而洽乎人已。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69 页

   十月二十二日(西历十一月三十日--即礼拜一)
    西人论闽省电线

  自福州以达厦门,前日拟建立电线,俾达信音得以迅速;此诚善举也。嗣朝廷以俄国公使诘问之故,遂命中止。顾闽浙总督已与电报公司议价立约,已有成说;虽一时废而不行,而其价亦当如约以畀。否则,公司可以循例控偿。现闻虽有中止之说,而沿途所立木柱仍未撤去;究未知其何故也。西人云:电线之设,用以便消息之往来;即行建造,何不可之有!且此由中国自建,非许外国人建之也;或可有辞于俄人耳。究之电线之用,何所不可。俄国中早有电报,其自墨是科以达买卖城,便捷无比也。即使无北方之传递,彼亦不过略缓数日之程耳;未必便足以难俄也。要之,即许俄国为之,亦无所损。然以意度之,中朝必不可也。此由中朝于欧洲诸国情形,未必昭然审;其度事审时自以为能扼其要领者,亦昏然如隔十重帘幕。要之,建电线、筑车路,非独为欧洲之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70 页
利也;事成,则中朝亦俱受其益。特不解中朝之深闭固拒者,果何为乎!曰:蓄疑而已矣。呜呼!如能去此蓄疑之心,开诚布公相见以天,则中外一家、天下一人,岂不美哉(选录「循环日报」)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70 页

   十月二十六日(西历十二月初四日--即礼拜五)
    西士閒谈

  旅居天津之西人于中、日偿饷撤兵一节,多有致论云:中、日和局虽成,然以中国人心论之,偿饷一款,除庙堂决策之外,其在野市者闻之,亦莫不拊膺长叹,奋袂而起谓:王师数百万,鼓鼙动地、旌旗蔽空,向者叠剿发、捻、回诸逆之声灵何在,而顾令藐兹日本侈然以逞乎!彼以逆来,我以顺应,拨数万师徒以当彼三千之众;且彼兵疲病、远涉江湖,主客异数、山川异势,安见日军之必胜者!顾或曰:铁甲战舶为水师利器,日军抚有数舶,固足以俯瞰中国;知势不敌而强为之战,智者所不为:此补饷之事所由来也。
  然西人于英国公使威君从中调停一节,颇有微词。盖谓威君衔命作使,台湾一役,中、日并非延局外主议,而乃遽行参论于两国间;虽非倚势,亦未免于越俎!顾说者谓:充类尽义,则威君虽似有代庖之意,然以中、东时局论之,则微威公,中国兵衅将不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71 页
知何底!
  以素不经练之水师而抗孔武之劲敌,船、失其利;而谓能以众寡悬殊之说,较量胜负乎?中、日虽未经接仗,而观其情势亦已显然。夫日军非有敢心,必不肯悬军深入;且舍舟从陆,一若行其所无事者。设中国有所问于日本而能以一旅之师深入久驻乎?中师久驻不退,日人其能晏然坐待乎?中师即能久驻,而能遣使坐索补饷乎?中使即索补饷,日人其甘降心与之乎?衡论于此,即可知有国者之能自用□不能焉。此又论中、日大势者之各有所见也。
  孟子曰:『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是外患一事,能使有国者时深乾惕,励精图治。和局已成矣,为中国计者,不必论偿饷一节否出有词;而惟论既和之后,能否自奋?苟能藉此以志卧薪尝胆,凡而兴国利、除国弊、维国体、振国威者,靡不破除积习举而行之,则数十万之饷,固我之药石也。苟仍拘文牵义、因循自废,贾生「治安策」之可长太息、大痛哭者,不啻为今日中国言之而非谤也。不能自即于强,势必渐流于弱;以积重难返之习而饰以苟安自域之心,即天诱其衷,而无如沈迷不振何!
  识者曰:此由内外大小臣工非尽乃心公室者,居恒而廊庙情殷,筮仕而身家念重;朝野事,尚可言哉!即有二三老成为国柱石,然不革故习,终阻其图新之路;大势虽可维持于一时,而久安长治之图,只得诸臣下粉饰之言而无由见诸实事。语曰:『有治人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72 页
,无治法不可;有治法,无治人亦不可』。今日之事,固宜兴利除弊;今日之官,尤宜革面洗心。业官者苟不以官为贾,则遇事时自能每事认真。此言虽鄙,实足药世;秉国者,其尚思整顿之哉(选录香港「中外新闻」)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72 页

   十月二十九日(西历十二月初七日--即礼拜一)
    哦古坡回日消息

  得长崎新报,知哦古坡钦使于中历本月十四日已自台回去,并带有病兵多名。自横滨又得新信息:哦钦使又于十九日业已驾抵日京都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72 页

    台湾东兵全撤信息

  中、东在京师议和后,经东使哦古坡亲赴台湾筹办撤兵;本馆节经列诸前报。兹探息东兵已于月之二十五日二点钟全行撤退,即须扬帆东去。所筑兵房、道路,尽归中国收管矣。从此各释新嫌,仍敦旧好;是亦彼此军民之交相庆幸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72 页

   十月三十日(西历十二月初八日--即礼拜二)
    东洋杂闻(二则)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73 页
  昨录哦古坡钦使于十九日回至日本京城,彼都人士传递观瞻,甚为热闹。横滨及东京之铺户、人家,咸各结彩悬灯,以示敬贺之意。
  又闻:先于初七日,美人李珍大诣日京,谒见日王。是日也,英钦使巴克司亦进见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73 页

    日国户部帐略

  日本户部官现在结算用兵台湾之费,统计不下银元一千万枚。其购办船只、鎗及一切军实,不过四百万;其馀六百万,尽为军中所使用也。然则黩武佳兵者,大可取为龟鉴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73 页

   十一月初四日(西历十二月十二日--即礼拜六)
    神户来信所述杂闻

  日本神户来信,谓该埠新报论及台湾罢兵之说,无不欢忭鼓舞。有一处名「那屋失哥」者,民间传闻哦古坡回朝时将取道该埠,群请于总督,欲于路口高挂「日轮」国家旗号,并闭市肆一日,各铺户门前各悬䌽球、各挂璃灯,以伸敬贺之意。及哦古坡迄未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74 页
履其地,居地皆大为扫兴云。
  又传:该埠总督札饬府内各属僚谓:台湾之役,罢兵息民,实为大可庆幸之举。又引一俗谚说:譬如兵士虽在胜敌之后,那盔也不必除、甲也不必卸;仍宜养其勇气,未可遽尔怠惰以备日后云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74 页

   十一月初七日(西历十二月十五日--即礼拜二)
    兑偿日本银两

  日本和议成后,已先由江海关拨给抚恤被难琉民银十万;嗣于前月底东兵全撤之后,柳原公使抵申,曾经日本领事提及此款本已仍行议归江海关拨给,惟因退兵之信得自电音,是以沈观察须得闽省印文方始兑付,以昭慎重。兹于前(初五)日闽省已有官轮船递到东兵全数撤退明文,故昨(初六)日江海关将议给之银四十万两如数拨交日本领事衙门兑收清楚。从此中、东和好永敦,各无遗憾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74 页

    柳原出京情形

  「字林新报」云:东国柳公使于觐见天颜之后,即于前日二十二日出京,在中途尚未到通州时,忽有华人见之愤愤,随拾小石块击之,伤其从员之头焉。柳原所留之介使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75 页
名德者,因即照会总署;总署闻知,赶即派令兵士一队前往护送登程,方克安抵津门。总署又移文与柳公使,以为保卫之,地主之责也;惟犯事人业已就擒,可以稍舒尊意耳云云。抵津门□,□道台又亲往视受伤之人,用示抚慰;公使遂无他说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75 页

    西报论列日人上廷臣禀帖事

    (按此禀译载七月初六日「申报」,今见西报此论,因亦删润存之,以谂读者。)
  西报论及日本收兵之事,因提起彼国绅民曾上廷臣禀帖一扣,大言不惭,为笑邻国;因层层驳诘之,颇为新鲜可喜云。
  其原禀内自谦为见识卑浅,犹子阳之井底蛙;诚然、诚然。但其历论国家之事,抵掌而谈,具有条理;且其勇气百倍,义愤激发,亦足为旁人所畏服。传曰「先声有夺人之心」,此其是耶!
  至谓咎在中国,则彼将擐甲厉兵,将中国四百郡尽行征服踏平,变为齑粉。噫!此即古兵家所谓「坑杀降卒,屠灭名城」;自非白起之流残忍,当不至此。予初闻而疑之,谓中国其将遭此大劫运乎?若然,则数万里可以无一城邑、无一人民矣;而日人则意得志满、纵横驰骤于无人之境矣。此种议论,出之者明目张胆,闻之者气夺心寒,是宜乎不战而屈人矣。乃今日者,问其饮至策勋乎?则无战功之足录也;问其折馘献俘乎?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76 页
则无戎首之可得也。受饵而归,不足以偿军旅之费之什一也。然则出言亦太易矣!从前威震华夏之主并不如此大言也,而战功卓著,至今史册传之、韬钤载之;日人何有乎!
  譬如搏狮子者,未见狮子而检得死虎之皮,侈然誇于人曰:『吾已尽得天下之狮子而搏之矣』;其信之乎?西国前有一勇士,自命为天下无敌;有人问之曰:『君究能敌几何』?则对曰:『敌兵愈多,勇气愈盛;大约扫除敌兵,不过如刈稻薙草而已矣。愈密,则愈省力也』。又法人与普人战时,其军中口号,无不曰「杀到伯灵去」!盖当其时,未始非武勇可嘉也,其亦犹此物此志也。
  夫坐井观天之见,本不足为重轻。然而持子之矛、陷子之盾,无亦徒授人以口实者耶!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76 页

    西报论琉球所属

  日本以琉球出海之船遭风失水,其人为台湾生番所戕害;因此兴师问罪,几至与中国失和。有为之居间排解者,乃始立约退兵。顾琉球介于两大之间,此时究属于何国?当议和时,未及明言也。中国偿饷于日本五十万金,其中十万系抚恤琉球被难之家,其银由日本转畀琉球;则琉球之为日本所属,不言而自喻。然中国亦何必于此固争属与不属,亦何常之有中国岂必欲贪其土地哉!但恐琉球土人不欲日本人作主耳;以其束缚驰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77 页
骤,国政必至于外移、大权必至于旁落。
  琉球之为日本属国,向时亦未有明文。西历一千八百五十四年,美国水师提督名爹--当时为美国全权公使,曾泊师船于琉球境上,与之交际往来;琉球人云:『国事一切由王自主,并不归于日本统辖』。或有言琉球属于日本,而美公使云:琉球乃系自主,惟是每岁方物之贡,或进于中华。其在中国,故亦预于共球之列;而于中华恭顺有加,辑和倍至。美国公使卑厘既至日本立约,此约立于琉球之耳巴城,在西历一千八百五十四年七月十一日;后日本以所立和约规条未臻尽善,乃于西历一千八百六十年更立和约。中有三、四款言及中国交涉之事,更云:日本所立琉球和约,作为废纸。琉球之为日本属国与否,日本未尝明言也;则琉球为自主之国,明矣。设使向者美国船舶道经琉球,因失水为琉球人所戕;以此问诸日本人,必云此非我事。大约至今日,则不得不认耳。此由日本强以琉球为属国也,又明矣。此中国赔补军饷,而抚恤一款由日本转畀,是以其权授之于日本也。
  惟是此中曲折原委,非以万国公法證之则不得其详明者,必能辨之(选录香港「循环日报」)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77 页

   十一月初八日(西历十二月十六日--即礼拜三)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78 页
    西报论台湾海防

  西报云:刻闻华宪于台湾打狗相近地方建筑大堡台一座,并有欧洲运到巨以支架之。盖为备海洋、资防御起见,亦诚当今急务也。然中国之海防、江防,岂无重大紧要于此者乎?而沾沾惟台之是保!设他国于日后另有征战之事,与其往台湾,无宁分扰宁波、上海及扬子江埠乎!盖论形胜,则沿海沿江幅员辽阔、城市繁华,防不及防、备不胜备;分派战舰,可以到处牵掣矣,何必争此台湾一隅哉!且其地僻处海中,山后更形寥寂;他国当不至视为奇货也。然则居中国而言,海防、江防其必有控扼形势、节制要隘以力图联络声势、保护口岸之道,而不得徒致意于台地也,明矣。苟能各谋守御,固属甚妙;如或不能,则何弗将闽省新购之各巨分拨各江、海要隘,亦未始非良策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78 页

    续论琉球所属

  西字日报云:昔时有一日本人独抒己见,发为伟论;而刊之日报曰:『现闻日本以琉球航海之人遭风被戕,皆由为台湾生番所害,遂兴师旅往征台湾;究未知琉球或属日本、或属中国,未有明文。据琉球人云:「事中朝如父,事日本如母」。或者云:「琉球所属岂有一定,惟强可以庇民者是从耳」。考日本史籍,琉球于上世即属日本;但是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79 页
近代以来,不过贡土物于日本耳,非臣服也。而其在中朝,则列于屏藩,世受册封,称为贡献之邦、共球之国』。然则东瀛日报出诸日本人之口,其所云尚如此;何况其他!
  顾今由日本通国之人言之,则无不以琉球为其所属以备藩服者。惟外邦之人按之图籍、考之流传,实未有确据可寻。日本人云:『不独琉球系其属国,即在高丽亦系称臣纳贡者也』。前时美国公使卑厘及美国副钦使卫廉于日本议和定约,其往来文牍云:『琉球先王,与日本有亲戚之谊、姻娅之欢』。然即揆诸所云,亦不得以为臣属也。即如英国长王子娶于颠麦、二王子娶于俄罗斯,试问颠、俄二国当为英所属乎?
  又有一说焉:琉球,古时系为日本所属。于一千三百七十二年,中国征服琉球,岁时贡献,史不绝书,迄至于今;未尝闻中国以其远处海陬,而即度外置之、闭关绝使,不许其通朝请、贡方物也。如是,则琉球之属于中国也,亦明矣。或又云:『琉球系日本萨摩岛所属,岁必贡献于萨』;然亦不能为日本之属国。不观安南、高丽岁贡于中国,及二国有外忧内患,中国卒未尝与之排难解纷;大抵弱之事强、小之事大,不过生于畏威怀德而然,非必定其为所属也。
  此时中华与日本已行议和,酬饷撤师,可以解兵革之患。惟日本迩来励精图治,壹志振兴;讲求兵事,仿效西法,日益强盛:其所行俱堪深为赞颂。特其中,亦有未臻尽善者。虽彼以一时之奋发,欲伸大义以征台湾;而台湾乃隶于中国版图,日本而出此,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80 页
是谓之犯疆启衅,乃与中国相争,其过则归于日本。今幸得成和局,彼此言归于好,可姑置勿论。惟据理而言之,日本不得为出于万全而无害也。
  以上皆西人之所论,可谓持平而折中者矣。呜呼!天下之公理,自在人心;惟不能立身于局外者,则或有所蔽耳(--选录香港「循环日报」)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80 页

   十一月初九日(西历十二月十七日--即礼拜四)
    台湾北路生番亟宜招抚及招商开垦论(客闽莲塘生稿)

  夫以上天好生,蠢灵无异;圣王御世,中外一家:穷黎应以体恤为惠,生番宜以教化为先。
  溯台湾一岛,国初收入版图,其时仅有一府三县之设。康熙辛丑,平朱一贵之乱;时蓝鹿洲为蓝荆璞总戎条陈,禀请闽督觉罗满公可用「宜辟其疆、勿蹙其地」之策。及乾隆五十三年林爽文之乱,福郡王康安为将军戡定之,遂奏请照行四川屯田租例。是时,淡水、彰化附近渐有垦田之法,惟尚无多。迨嘉庆十五年,方制军奏准开噶玛兰,其时已有一府五厅、四县。道光十二年,陈办复乱,瑚公松额为将军,率京师劲旅往讨;甫至吴门,闽中大吏业已报捷。嗣后疆吏安享太平,不劳心力矣。不意今春,突有日军远来之役。查凤山县后南路一带之生番,均蒙沈幼丹中丞派委招抚薙发,入化已有数千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81 页
之众;旋潘伟如方伯移节凤山、张飞云总戎驻扎琅軿,派兵入山弹压开路之举。刻下日军返国,将见倡修学校,以化愚顽;开设州、县,以治刁风。
  崇爻山后北路一带与噶玛兰毗连之处,概是高山旷野,纵横数千里之遥,生番约略十万之众;亟宜多延向为番通事者以熟化生,善为招抚,薙发教化。该地极为膏腴,一岁三丰;更可种茶,较胜府属诸处。刻下台阳岁出乌龙茶十馀万箱,大都皆系附近北路所产。其山之巅,尽是菁林巨树、有用之材,宜及早招商开办;惟必须备购一火锯机器可敌百人之力者,方为合用。林多樟树,又可用蒸樟脑之法,蒸为樟脑。至于山藏之金宝、煤矿,其财之可取用者,指不可胜屈;真可获无穷之利也。考其地,无论其高昂低凹之处,均可种植五谷。若采木之后,探有铁矿、煤、油井,并可招商开采,又可广用工人。漳、泉、潮、惠邻近之郡,民人失业者极多;况广东澳门严禁出佣卑鲁之后,无业游民流为匪类者亦复不少;又值承平日久,各省裁撤丁勇颇众:一经招徕,广行采木、屯田、开矿之法,各处之人闻风齐至。南、北两路之区,地辟人聚,即可开设十州县矣。再后数十年,可开数十州县;更可设抚军管辖,仍归闽浙督宪节制:是中国又增一省矣。
  招徕工商之条、分设州县之规、开垦屯田之法,当道自能善创章程,毋庸置喙也。从此,历数年后,生番尽化为良民、僻壤咸成为乐土,使生番皆沐皇朝之德化,又可安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82 页
插无数游民、游勇,使之自食其力,不至失所。上则国家多辟疆土,广徵税赋;下则生番化为良民,游民有所依归:岂不美哉!
  管窥之见,未识贤当道采择刍言否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82 页

   十一月十一日(西历十二月十九日--即礼拜六)
    日兵将至长崎

  初五日,因「台」火船从台湾回崎,带有在台病殁之兵士骨殖--皆用桶装贮者。大约在台时当已埋入土中,至此则又掘出而载回之,以示舆尸之文、以尽首邱之义焉。至次日,则「大克沙哥马鲁」船亦到矣;带回驻台之兵士等计共八百名,并有军械、饷银无数。督兵之中将率领兵士登岸,仕庶纵观,纷纭不绝;长崎台并为之开致贺,彷佛克敌致果、振旅凯旋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82 页

    长崎报述台湾罢兵事

  长崎报论列台湾罢兵之役,国中人民无不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生民其出干戈而登席矣!然另有一党怀贰之人名为「撤和来」者,则大不舒服。咸以为兵威未振,皆由哦古坡之办理不善,毫不能佔得便宜;并有云:此事当为包羞取辱之举,哦古坡必须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83 页
哈里气勒云云。何谓「哈里气勒」?盖东例:如有受耻之事,则自执利刃劙划其腹作十字裂纹,以表己心。故另一党之人愤出此言,亦深责哦古坡之意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83 页

    西报论日人用兵之费

  横滨前有新闻纸论及日人扰台之军需;又一新闻纸遂加以核算前后支销,以为不下有一千另五十万银圆云。又一西国新报驳之曰:其所核算之数,未免大相悬殊。盖其前后调拨来去之兵统计祗得六千名,营中豢养七阅月之久;大约每月不过二十万圆,总扯以一百五十万。其所购买轮船、战舰价值,人人所知,总有一百五十万;购买鎗、药弹、军械等,一总扯又得一百五十万;零碎开销以及差员赴北京来往各费用极多,再扯以百万:然则总共仅五百五十万圆而已。又除去所得中国之款五十万两--合得七十万圆,则所费总在五百万之内;而战船、军械具在,又当值银二百五十万;大约实所耗费者,不过二百四十万而已。查日本向例,于每年年初先总会计其一年内之进出各款,然后科定税则以为轻重焉。盖其今年年初业已预为地步,多徵至四百七十万金以备军旅之费,足其饷糈;一切固自不必另筹也。而华人议论,动曰日本穷乏;夫亦不考其国例、不度其情事也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84 页

   十一月十三日(西历十二月二十一日--即礼拜一)
    记中西各人论琉球事

  西人论中、东议和立约之事,谓曰:前被台湾生番戕害者,究系琉球民人也。然琉球向来实为中国外藩之国,即近今于「京报」又见琉球进献贡物之事也;而东使在华京请给恤银之时,则中国何为不以琉球实为己属、事与己涉为辞乎!乃现在既以恤赏琉球难民之家属反给与东洋,是则以琉球一并赐之云。查琉球之被京师兼属者,不过在数年前而已;向为东洋大族之人名「撒苏马」者所主。此族在日本,亦有社稷之权;名属日王,而其实几乎自分裂为一主也。乃一则为日本内之地而奉事日王,一则为琉球之地而进贡中国;前英国与各国皆立通商和约,故于彼时与东洋立盟在日国各地通商条款、又与琉球另立条约,盖以为实两国也。继而,东国之内政大经修变。向来日国分为多邦,与成周时之诸侯等;各小邦之内政,皆世袭侯伯之族自主,咸不奉命于日王,惟各供兵赀银于日王而已。迨今王年及冠时,乃使伯侯各族各卸其社稷自主之权,而以通国政务皆画一尽归于日王;此时,撒苏马族亦以其所主之琉球岛国献之东朝。英国一闻是事,遂与东朝议曰:『琉球国究归何人辖下?虽非本国所当干预,但本国与琉球已立有通商条约,贵国既兼并其地,则该约亦必承认』云。东洋允之。故此后琉球之事,惟问于东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85 页
朝也。而所奇者,此后琉球人仍按期每三年一次遣使进贡于中朝也。该使其曾否以前情胪告于中国欤?又其使究为何人所遣欤?或系琉球本国王所遣,抑或系东朝传令而后遣者乎?若果非东朝所使,则琉球之王犹有自主内政之权。然一则进贡于中国、一则转请东国代索恤项者,究亦为奇也!抑或其犹进贡者,必东朝所使之行与!盖欲一时瞒其兼并之僭而已;而中国皆置之于不闻不问,究亦奇内之最奇者!即如法国之侵据我外藩安南数□、英人之昔据缅甸数分各事,而我国亦皆若不闻,亦未始非一类事也。故凡论者,皆谓中国急宜整顿军务,庶几日后各外藩不但为我之外屏,而我又可为外藩出力,不至为他国渐次蚕食鲸吞也。
  西人所论、华人所言,大抵相类如此;本馆实难详知底细。但臆揣之,殆中国有鉴于前代勤兵务远之失,故各外藩虽有失地之事,均皆付之不论;各外藩亦深知中国断不为勤兵务远之举,故虽有失地之事,亦皆不以相告:故相习而成此风与!此皆朝廷之大政也,军机处、总理衙门、礼兵二部、四译馆必有定见于其间;实非草莽之所能窥测也。然本国既有所见闻,故译西人之所论、述华人之所言详记于报,以俟世之知机务者再行质正焉可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85 页

   十一月十四日(西历十二月二十二日--即礼拜二)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86 页
    喜闻中东和约效凯歌体十八章(吟啸隐篁士未定草)

  天子何尝忍用兵,包容四海荡无名;蠢兹狡启边疆衅,德化生自拔营。
  海波如镜道遐昌,归骑红缨溜紫缰;总统大员开路去,雀翘新顶旆飞扬。
  属国何须一矢加,当车螳臂莫争誇!生番安识风云阵,野掠由来不顾家。
  皇王砺带锦山河,何损台湾一勺多!只为爱民如爱子,许开东款与称和。
  台各口筑坚牢,血犹欣未染袍!试向瀛台閒眺望,荡摇银线月轮高。
  冷卸弓弦自纳鞘,夜来刁斗不惊敲;昨朝好听元戎令,归计欢阗预打包。
  节候频频望斗杓,军粮到处给征徭;弯弓旋马回头射,铁弩全凭压海潮。
  坚固西洋铁甲船,火轮风动破潮圆;载兵试问东人道,珍大如今可看穿!
  大小高鸡笼山,登临东望势回环;番黎今已归王化,编籍升科政待颁。
  东来风紧逼人寒,返里军声动地欢;妆抵凉砧今有信,夜灯花卜锦衣看。
  编管行看好事敦,□升夫妇返江村;原来玉帛兵戎化,万里和风被帝恩。
  「止戈为武」有明文,自此边疆不染氛;贩货大商通载运,满船珠宝进河汾。
  欲饱鹰飏不碍身,日兵意主恤琉民;当时疫病今痊否?野哭招魂更有人!
  格致生涯说采煤,大兵动地唱「归来」;华商出海皆生感,卧月眠云雨不猜。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87 页
  中宵霜落靖彭排,参赞军谋月一斋;拚命执殳全命返,果然此次好当差。
  红旗招飐映蛮溪,善后施琅计好提;底定东南功不小,春来番社学扶犁(前康熙间收台湾,施琅定善后计)
  箭挑野鸟转穹庐,自笑生黎礼太!林木一丛深密处,炊从此学樵苏。
  鎗操盘场一骑飞,迩来秋爽马声肥;柄权大局恩威济,幸煞弦高犒乘韦。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87 页

   十一月十八日(西历十二月二十六日--即礼拜六)
    提督彭(汉楚)奏报接任日期摺(十月二十七日京报)

  福建水师提督、世袭云骑尉、「利勇」巴图鲁奴才彭楚汉跪奏:为恭报奴才接印任事日期,叩谢天恩,仰祈圣鉴事。
  窃奴才蒙恩饬即赴福建水师提督新任,遵即交卸大名镇篆,移交练军,于六月二十六日自天津航海;业将交卸及起程日期,恭摺报明在案。旋于七月十一日至福州,会商将军、督、抚臣筹度机宜。十八日,行抵厦门。二十七日,准署提臣李新燕派员将「福建水师」银印一颗赍送前来;奴才当即恭设香案,望阙叩头谢恩,祗领任事。
  伏念奴才湖湘末弁,知识庸愚;昔年带勇荆、吴,蒙擢官于琼镇;后此练兵畿辅,更授任于大名。迭叨雨露之优沾,未有涓埃之报称;愚忱感激,悚惕弥深!兹复蒙恩,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88 页
饬赴新任。查福建地属岩疆,提督职司专阃。内河外海,巡缉綦难;近岛遥商,抚绥匪易。矧今日本有事生番,各处海防均需豫备。自顾颛愚之质,曷胜艰钜之役!惟有勉策驽骀,不辞劳瘁,督率镇将整饬营行,内固各口之藩篱、外筹重洋之形势;周防要隘,修筑台;竭力逻巡,细心经划。并随时随事咨商将军、督、抚臣妥为办理,以期海宇肃清,仰答高厚鸿慈于万一耳。
  除将接印任事日期恭疏题报外,所有奴才感激微忱,理合恭摺叩谢天恩,伏乞皇上圣鉴!谨奏。
  奉朱批:『知道了。钦此』。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88 页

   十一月二十一日(西历十二月二十九日--即礼拜二)
    华兵与生番接仗

  福建西字新报传曰:东兵既去台湾后,而中国官军又与生番接战,计华兵受伤以及阵亡者共有十人、生番死者共六十三人云。顾按东人在台时,华官皆称设法以安慰番人,视如各省府、县之赤子,并愿抚恤以隶入国籍等语。且又曰:『番人甚感官宪之德,皆立誓愿与官兵同心协力,逐出东兵』。在中外人耳闻此言,以为东人一去,则生番必如赤子之依慈母,同声庆乐也。不料今闻此耗,则良足一太息也!岂官宪究不能以化导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89 页
之法从事乎?故必欲以干戈而行欤!
  查华官自踵履台湾,迄今已百有馀年,辄于生番用兵,番人既未归服,而衅隙亦未尝修补;然其糜费国帑、伤损生命,不知几何矣!所望勿踵其先辙,是亦治民之方也。顾现既复启衅隙,势不免以力威服。然东人能二月内归服众番,自非仅以兵威所致,又加以慰恤之也。共计其杀毙番人,想不逾我华官之此役也。东兵之去台,原应我华兵于其所舍各营及分屯各处先为接驻,而后使东人出也;但不知果如是否?如果如是,似亦无生番肆悍之理矣。总之,要在不复启衅;先既恤慰之,继以重兵威视之而已。现在固震以兵威,而不知其先曾有恤慰之良法否也!
  西报既述其事,末曰:尚未知谁胜谁负?然以番人死至六十六人之多,其事可不卜而知。且以华兵死伤各有,而生番惟死之是闻;此又足为明徵也。然番人全死,并无伤人之词以闻;又令人可惜!盖我华人欲服其心,则相接之下,又何必多行杀戮,更激众番之恨乎!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89 页

    西报论中国当一变

  香港「喇臣」西字日报论及中国之所以不及外国者有二:其一,欺蒙相尚,不能忠劝于国家;其二,诈伪成风,不能诚信于交际。如能一反其弊,则自无不胜矣。请宽忌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90 页
讳,为申言之。身居民上者,是为父母官。顾居恒不以百姓为念,惟知饱其贪耳;所取非义,而以为分所当得。因此,上下离心,而国体不尊。其次,不为朘削,则为侵渔。所有发帑金、拨军实,仅得其半。榷税、饷徵、田赋所以贡之天府、入之天庾者,亦不过十得其三、四耳。况乎近日捐纳盛行,包苴载道,无不上侵之于国,下取之于民。然则欲求官方之廉肃、国事之振兴,焉可得哉!或云近来日本用兵于台湾一役,其事大有裨益于中国。因中国升平日久,防御战守之道,弃焉不讲。日本军士不过三千人、战舰不过十馀艘,居然远自东瀛径抵台湾,凭凌其疆域、杀戮其民人;而中国从未与之相遗一矢,但闻调师集舰、召将徵兵,沿海数千里间几于奔命不遑。卒至和议之成,终以贿结。或者中国于此激励奋发,其大有兴起之机乎!今日者,多置军火、拟购铁甲、修筑各处港口台,以期有备而无患,不以与日本言和而遽废。特恐始勤者终怠、有初者鲜终,不踰时而仍如故辙耳;俟有变故,然后再图:此固中国之通弊也。故以西人观之,中国似不以日本为前车之鉴矣。呜乎!诚如是也,安能制敌国、清寇氛,安内攘外哉!故欲中国丕然一变,莫若自整顿人心始。夫人心莫不狃于故常、囿于积习,须为上者为之转移。风化其责,则在于亲民之官。忠于君者,即爱于民;能以国事为己事,而介然严于公私之际,以实事程实功、实功程实事,去欺、去蒙、去诈、去伪、去饬非、去畏难、去养痈、去营窟,则振兴也不难矣。更有一说:中国设官分职,大小臣工廉俸甚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91 页
薄,故往往易至于贪。诚能以西国为法,厚其廪糈、懋其廉耻,而犹有贿赂公行、簠簋不饬者,则治之以罪;彼自无辞也。若不翻然一变其道,则吾不知之矣!
  西人之所论如此,亦自有见。然其所谓练兵法、习水师、增战舰、制火器、重西学、通历算、讲格致、尚器艺、筹财用、开煤务、辟车路、行电报,足以几于富强者,皆迹也;有载之以俱行之者,则道也。今者,先在振拔人材、肃清宦途、尊崇学术、懋勉风俗,而后参之以西法,则庶几矣。呜呼!此朝廷之上,所竭蹶以经营之者也;草野之中,所日夜而属望之者也。夫岂待西人越俎以言之哉(选录香港「循环日报」)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91 页

   十一月二十五日(西历正月初二日--即礼拜六)
    记日本人誇语

  日本有火船名「亚申得」由台湾载兵回日本,驶至半途,船中大伙因病逝世,日人谓之「没于王事」云。
  东瀛日报于其用兵台湾一役,纷然传说,扬厉铺张,不遗馀力;一若自以为此举也,尊国体、长国威,著无外之宏休、建无前之伟业。通国之人奋扬壮志,无不以手加额,谓日本使臣哦古坡此行于国有光矣。「使于四方,不辱君命」,此可以称之矣;所谓「折冲于尊俎之间、战胜于朝廷之上」者,非耶?古有社稷臣,非哦古坡,其谁与归!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92 页
哦古坡与中国立约议和,罢兵讲好,中国补偿银五十万俾作军中度支之需,以是知我国之用兵为非妄举矣。
  昔者,中国之人皆谓日本系其属国,列于东诸侯,备其藩卫,受厥共球。历代以来,载诸史籍。此次日本兴师一旅往征台湾,所有赀粮、屝履、鎗、药弹,夫岂此区区五十万所能敷其供亿耶!然中国卒至俯从酬饷,愿与言和;即此一端,而谓中国复能指吾日本为贡献之邦,在屏翰之列乎?自经议和之后,两国之交际往来,迥尔不同。中国官员每见我国之人仪文渥挚、品节优隆,有加礼焉。呜呼!此千馀年来之所未见也。
  堂堂日国,浩浩东瀛;驰驱域外,莫之与京。表海雄风,非今伊始。琉球是臣,朝鲜效用;通商欧土,国日益强。惟我日人取法师长西国之法,神于治兵;运用之妙,在乎寸心。日之仿效,弃粗用精;专心殚力,精练入神。呜呼!此日人能纵横于一时之所由来也。惟冀我日人进而愈上、精益求精,无畏难、无苟安、无自满、无自域;自此之后,吾人更当壹志肄习、用心毋纷,务使吾日人能得西人之巧慧而神于制造、探西人之智虑而长于机器。于船舰,则能驾驶;于鎗、器械,皆能工作;于营垒、队伍,则能自演练;一切器艺,则能操之自我,而不必假手于西人、购求于外国:然后使可自强而立国矣。
  日本钦使旋辕横滨之时,地方官吏皆往迎迓;因国王先期颁谕官民故也。哦古坡既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93 页
登岸,饭于驿馆,立即乘驾轮车入京覆命;前后拥护呼导者,有日兵一旗为亲兵。是日也,闾巷之间互相庆贺,无不灯火辉煌、笙歌嘹亮。呜呼!日本官民以此为荣,抑何如是之甚哉!
  日本官吏现设国家驿馆邮递公文、信札,自金山以至上海;其规模布置,一以西人驿务为式云。
  日本朝廷特派天文历士察观金星过日;西人因谓此事独中国置之不闻,岂以象纬之学为不足重欤(选录香港「循环日报」)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93 页

   十一月二十八日(西历正月初五日--即礼拜二)
    东洋各闻(一则)

  又有西报谓:东洋赴台湾之士兵,因病死亡者不下六百人。其有病而回者亦复身体软弱,恐一时不能复元云。方其调赴台湾之时,各人无不踊跃从公,勇气百倍;乃至于病废后,则从前之所为磨拳擦掌、英气无敌者,其气亦恐尽销矣。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93 页

   十二月初二日(西历正月初九日--即礼拜六)
    闽督李(鹤年)奏闽省京控奏咨交审未结各案恳请展限片(十一月初九日京报)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94 页
  李鹤年片:
  再,福建省京控奏咨交审未结各案,向系半年汇参。嗣准部咨:如实因要證未到,未能依限究结,准予展限等因;节经奏咨展限在案。
  兹届半年汇奏之期,查奏交案件,有未完结彰化县职妇林戴氏、福鼎县寡妇周徐氏二案;其咨交案件,有未结彰化县革员林奠国、晋江县民林育、长乐县民林仕彬、闽县民林在忠及林达生五案。或传提人證未齐、或行查尚未覆到,致稽定谳;委非无故迟延,亦非提解不力。据署藩司葆亨、署臬司卢士杰会详请奏展限,声明惠安县民曾钱、南安县革生黄彦璋二案,甫奉都察院、步军统领各衙门咨交,应入下届汇办等情前来。除分咨吏部、刑部暨都察院、步军统领查照并饬分别催提核办外,臣等谨合词附片具陈,伏乞圣鉴!谨奏。
  奉朱批:『知道了。钦此』。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94 页

   十二月十五日(西历正月二十三日--即礼拜五)
    闽省潘方伯来申

  前因台郡有中、东交涉事,故朝廷特简沈幼丹中丞为正钦使,而以潘蔚如方伯副之。兹以日兵已尽数撤归,台疆无事,所以方伯业已请假,于前日抵申。船泊「珊记」码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95 页
头;申地各官俱与互相拜谒,殊形热闹;闻不日即行回籍也。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95 页

   十二月十六日(西历正月二十四日--即礼拜六)
    定海湘勇撤回

  前因台疆不靖,故浙省上宪特派湘勇于宁波之定海县防堵。兹以时将岁暮,在日人固早经退师,而定海之弁兵亦当发饷;故已于前日将防勇撤归云。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95 页

   十二月二十八日(西历二月初四日--即礼拜四)
    科抄一道(十二月初一日京报)

  吏部题:福建台湾府鹿港同知祝永清开复之案,行令送部引见。奉旨:『依议。钦此』。
辑录(三下):同治十三年 第 49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