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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50 页
   同文馆译报左宗棠梦寐异闻及刘铭传在台琐事

  十月初五日(一一、二二),同文馆学生文祐译新报:
   照录新报

  九月二十三日上海新报摘译申报一则云:『近日钦差大臣左爵相因虑国事,祷诸上苍而得奇兆。其兆如左(下):左爵相于寤寐中,见其已故夫人降临其室,服饰蹁跹,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51 页
状若仙姬;夫人语爵相曰:「妾已名列仙籍,尘世春秋几易,不知之矣。昨闻君侯荣膺简命,总治闽军;故来为君候贺」。爵相答曰:「朝廷之忧时事深且久矣,为臣子者分当坐甲枕戈,以纾君虑。今仆荷承九重殊恩,纵马革裹尸,亦属庆幸!所惜者,水师未成劲旅耳」。夫人曰:「方今国家之庥正永,虽有法人骚动,不足为害;惟闽人当受三载兵燹之苦耳。三年后,太平可复。彼时君侯自当致仕而享清福。再阅三稔,即夫妻相见之时也」。言已,爵相觉;而心神清爽,迥异平时云』。
  (略)
  九月二十一日上海新报云:『台湾刘中丞派员呈递奏摺,而失于「乘江天」轮船之上。该委员等无任惶恐之至,随即出示登诸沪报;乃于次日在上海邑沟中觅得云』。
  又云:『迩来中华官僚相聚而谈,言有法人数名为刘中丞所获,立即斩之;将首级十七颗置于木笼,悬之树上。英领事致书以谏之;其意谓非敢干预法虏之斩也,直以悬示一节实属过当,致使西人郁忿耳。中丞得书,毫无愠意;并答以温言曰:「此举系出于兵勇,彼等并未禀明,非余使之然也;余将立止之」云』。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七二(二三五五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51 页
   同文馆译报淡水厅已被法佔据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52 页
  十月初六日(一一、二三),同文馆译洋文新报称:
   照录新报

 (略)
  [九月二十八日上海新报],又录九月二十七日厦门电报云:『现在淡水厅已被法人佔据云』。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七七(二三六0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52 页
   户部录送内阁抄出福州将军穆图善遵拨台防赏银划抵归款一摺及谕旨

  十月初六日(一一、二三),户部文称:
  内阁抄出福州将军穆图善奏「遵拨刘铭传营赏给出力兵勇银三千两日期并在于续解户部京饷项下划抵归款」一摺,光绪十年九月十六日军机大臣奉旨:『户部知道。钦此』。钦遵于二十日准湖广司付送前来。相应恭录谕旨,咨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遵照可也。
   照录粘单

  福州将军兼管闽海关税务奴才穆图善跪奏,为遵旨拨解刘铭传营赏给出力兵勇银两日期缘由,恭摺由驿覆奏,仰祈圣鉴事。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53 页
  窃奴才于光绪十年七月初四日,承准总署电寄:『钦奉皇太后懿旨,发内帑银三千两赏给刘铭传营出力兵勇;希于闽海关应解户部款内如数划出库平银三千两,迅解刘营。一面密覆本署,转咨户部划抵』等因。奴才谨即钦遵办理,随于七月初九日备文批发交厦门口委员协领得泉,饬令就于该口拨出库平三千两,剋日随同文批移交兴泉永道孙钦昂即速派委妥员解赴台湾呈交刘铭传兑收,遵照赏给。前准[督]办台湾事务刘铭传咨覆:七月二十日准奴才拨解银三千两饬交兴泉永道孙钦昂委员批护解到台,除将前项银两照数弹收、遵旨赏给,并批回掣覆查照。并据兴泉永道孙钦昂呈报委员水提前营把总林锡金、五品顶戴委员苏次良解赴台投纳,奉到回照呈缴前来。除将奉拨前项赏银遵于续解户部京饷项下划抵归款咨报总署、户部查照外,合将拨解刘铭传营赏给兵勇银两日期缘由,谨恭摺由驿覆奏,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
  光绪十年九月十六日,军机大臣奉旨:『户部知道。钦此』。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七八(二三六一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53 页
   同文馆译报基隆战况

  十月初七日(一一、二四),同文馆学生左庚译新报称:
  九月二十五日上海新报录香港九月二十四日电报云:『中国官军欲将佔据基隆之法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54 页
兵全行逐退,究未能成功;计中国兵丁死亡者约数百人云』。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八0(二三六五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54 页
   同文馆译报驳正淡水失守之传闻

  十月初八日(一一、二五),同文馆学生左庚译新报:
    照录新报

  (略)
  九月三十日上海新报云:『昨接法京九月二十八日递来电信云:传言淡水为法人所据,诚不足信。继又接厦门递来电信,亦言此事仍不足信以为真云』。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八二(二三六八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54 页
   出使日本大臣黎庶昌函陈日本畏法情形

  十月初八日(一一、二五),出使大臣黎庶昌函称:
  前因各处言日人助法,传闻异词。私念中东关系,第一在长崎煤斤;即属余理事留心密察:如实在疑似难明者,不妨借游历名目,亲往一视。兹据该理事禀报:亲查三池煤矿并口之津出煤情形,则法人运煤多在香港,此间尚无接济实据。倭情近稍静谧;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55 页
惟本月初十日驻扎东京法使以彼政府封禁台湾西岸海口之令照会井上馨,井上馨即为出示晓谕商民。其畏法情形,不言而喻。台湾被困,我军未能飞渡往援,亦无从济运军火、粮饷;彼以十数号兵船牵制六、七省大局,我无水师与之角遂,陆军虽多,处处皆成死著,必求取胜难矣。传闻英、德、美三国欲出调和,但能不吃大亏,暂息兵端以图再振,深维远览,似未尝尽为失策;未卜朝廷能俯示转圜否(此函由俄股摘抄付来)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八三(二三六九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55 页
   北洋大臣李鸿章抄译天津怡和洋行汇兑拨济台防饷银函件

  十月初九日(一一、二六),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窃照本阁爵大臣前饬长芦运使凑拨库平银十万两,托怡和英商设法运汇台北府淡水等处刘督办行营交付,以济军饷急用;并经分别奏咨在案。兹据天津怡和洋行商人呈阅该行东克士威逸(即机昔)来函内称:『前项银两,设法将汇票在台兑换,交刘督办收用』等情前来。除分饬外,相应抄译洋函密咨贵衙门,请烦查照。
   照录清摺
   照录怡和行东克士威逸致天津怡和办事人函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56 页
  请即回明中堂,怡和洋行设法将汇票在台兑换,将所得银两交与统帅刘[铭传]收用,可望办妥。查台湾封口甚严,难得现银送往;本行所藉以通消息者,惟赖英国兵船不时来往耳。
  西历一千八百八十四年十一月十二日(光绪十年九月二十五日),在上海发。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八五(二三七一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56 页
   同文馆译报我国派兵船前往攻击法国封堵台湾之法船及日本兵船抵台等事

  十月十一日(一一、二八),同文馆译洋文新报称:
   照录新报

 (略)
 (略)
  [九月三十日上海]新报又云:『中国现派兵船一帮,前往台湾攻击法国目下封堵该处各口之法船云』。
  十月初一日上海新报录法京八月二十二日电报:『载在美国某新报云:「法国船主福禄诺在天津与中国大臣所议之约,因经法新馆主人罗其佛批评过当,故福君致函罗君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57 页
,欲与之以性命相赌;罗君许之。即于是日,各同人證互相赌斗;二君俱受微伤,罗君在颈项有伤而福君在腿上有伤」云』。
  又录日本某新报云:『日前有日本某兵船一艘行抵基隆,法水师提督孤拔即至该船与统带官等会晤攀谈。孤拔笑而言曰:「余闻贵国曾欲佔据台湾,今敝国实出于不得已,将暂佔之;似觉夺尔所欲据之地。然此时不过暂守为质耳;迨战事平妥,即须归赵」。于是众皆大笑而别』。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八六(二三七二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57 页
   南洋大臣曾国荃咨报南洋派定援台船五艘候北洋兵船会齐赴援

  十月十二日(一一、二九),南洋大臣曾国荃文称:
  光绪十年九月十五日,钦奉电旨:『左宗棠奏「筹议援台」一摺,著照所议:南洋派兵轮五艘,北洋派兵轮四、五艘,在上海会齐,赴闽援助』等因,钦此。当经恭录转行钦遵在案。旋据李军门函开:『兹查南洋可派之船,现已议定「开济」、「南琛」、「南瑞」、「澄庆」、「威靖」五艘;应饬委轮船营务处吴镇安康统带,仍用营务处关防,亦足号令各管驾。所有出洋应用各件,当由筹防局多为预办,不令缺乏。至各船应行预备经费若干,并由该统带酌定数目,禀候发给。一俟北洋之船来沪,该统带即会同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58 页
约期偕发』等情前来。所筹极为妥协。吴镇安康统带五船,务须与北洋大臣所派德国水师总兵官厉百龄和衷共济、相机前进,以副委任。除札委吴镇安康遵照办理外,相应咨呈。为此咨呈贵总理衙门,谨请查照施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八七(二三七三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58 页
   户部咨报奉旨优奖沪尾获胜官兵

  十月十二日(一一、二九),户部文称:
  内阁抄出光绪十年九月十九日内阁奉上谕:『刘铭传奏「法军攻扑沪尾,官军接仗获胜情形」一摺,法船分泊台北沪尾等处,八月二十日法兵猛扑上岸,提督孙开华督军分路迎击,提督章高元等亦带队进剿,法兵挫而复进者数次;我军短兵相接,孙开华率队直前,阵斩执旗法将一名并夺其旗,毙敌约三百名。敌势不支,纷纷溃败;其退至海边争渡,覆溺者无算。在事尤为出力各员,自应优予奖励。署福建陆路提督记名提督漳州镇总兵孙开华,身先士卒,忠勇善战,深堪嘉尚;加恩赏给骑都尉世职,并赏给白玉翎管一枝、白玉搬指一个、白玉柄小刀一把、火镰一把、大荷包一对、小荷包二个,以示优奖。提督章高元,据奏前于基隆案内已邀恩奖;总兵刘朝祜,系该抚侄孙,均未奏请奖励。该提督等均著战绩,自应一体加恩。章高元、刘朝祜著各赏给白玉翎管一枝、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59 页
白玉搬指一个、白玉柄小刀一把、火镰一把、大荷包一对、小荷包两个;章高元并交部从优议叙,刘朝祜并赏加提督衔。提督龚占鳌,冲锋陷阵,卓著战功;著赏穿黄马褂。总兵李定明、提督朱焕明,均著交军机处存记,遇有各省总兵缺出,先行请旨简放;李定明并以提督记名,赏换依博德恩巴图鲁名号。游击范惠意、孔光治,均著免补参将,以副将留于闽、浙尽先补用,并赏加总兵衔;范惠意并赏给额腾依巴图鲁名号。副将毕长和、陈永隆,均著以总兵记名简放。总兵梁秉成,著赏给克勇巴图鲁名号,并赏加提督衔。沪尾营守备萧定邦,著以游击尽先补用,并赏换花翎。军功张李成,著以守备尽先补用,并赏戴花翎、赏加都司衔。陈振泰、黄国添、蔡国梁,均著以千总尽先拔补,并赏加五品蓝翎。从九品刘恕,著免补从九品县丞,以知县留于福建补用。钦奉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皇太后懿旨:「著发去内帑银一万两,赏给此次出力兵勇。著刘铭传查明尤为奋勇者,传旨赏给。钦此」。该抚务当激励将士,同心御侮,共奏肤功,渥膺懋赏;馀著照所议办理。该部知道。钦此』。钦遵于九月二十一日,准广东司抄出到部。旋据内务府片称:光绪十年九月二十二日,总管连英奉旨:『「由内帑发下库平银一万两,著内务府转交户部」等因;于九月二十八日将前项银两派员解交户部查收』。并准管理三库事务衙门片称:『将此项库平银一万两,照数收讫;暂存本库』各等因前来。恭查此项恩赏银两,既由内务府派委解交部库,业经管理三库衙门照数收讫,暂行存库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60 页
;自应行知该省,在于闽海关应解部库款内划拨。
  相应恭录谕旨,飞咨福州将军、闽浙总督、福建巡抚速将前项银两系由该关何款项下划拨,即行专案报部,以便将暂存银两归款,毋稍迟延;暨咨呈总理衙门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八八(二三七四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60 页
   南洋大臣曾国荃咨报拨借台防购船价银

  十月十二日(一一、二九),南洋大臣曾国荃文称:
  光绪十年九月二十七日,据上海道邵友濂、候补道龚照瑗禀称:『据台湾通商委员候选同知薛树辉禀称:「于九月初六日奉台湾道札:据萧令树勋禀,会同游令学诗在沪募勇并租雇「平安」商轮载勇来台等由;办理未能妥速,业经批饬停募,回台销差。另该丞带银一万两,迅速会同该令等与该商咨议,或购、或租,熟商办理。该令所存经费,即交该丞拨用等因。遵即搭轮来沪,亲赴旗昌洋行,询据「平安」船主声称:不肯频频受雇,情愿将船出卖。刻下勇丁除赴台外,尚馀四百馀名立待渡台。另雇别船,事多周折。卑职一再会商,拟购该船,以便常川应用。与该船主议得船价实洋三万元,现银交割。惟前领银一万两,除支用川资等项外,存洋一万二千元。游令所存基隆煤款业奉提用,并无存留;现除萧令等前付定洋五千元,又卑职所携洋一万二千元并向商家筹借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61 页
洋五千元,计不敷洋八千元。刻际闽洋多阻,赴台请领,殊难剋期而至。乞念海防吃紧,不分畛域,就近借拨洋八千元,俾克应付」等情到道。据此,职道等查核薛丞所禀,尚属实情。可否在出使经费项下照拨之处,理合禀请,仰祈鉴核批示祗遵』等情到本爵大臣。据此,除批『台湾军情吃紧,薛丞向旗昌洋行议购「平安」轮船载勇赴台所需价洋三万元,除已付外,尚短八千元,应准如禀在于出使经费项下暂行借给。一俟军务稍松,即由台湾道照数解还归款。仰即遵照办理。缴』,印发外,相应咨呈。为此咨呈贵总理衙门,谨请查照施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八九(二三七五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61 页
   总税务司赫德节略法议院允照天津简约议和请速定和战大计

  十月十四日(一二、一),总税务司赫德面递节略称:
  中、法一事,现接到伦敦本月十二日所发之电信,内云:『中国新议之办法,法国不肯允从。其议院之定议,以为须照天津「简明条约」办理为是;并准动拨银项一万两之数,作为兵饷。又据其外部大臣向其议院云:「台湾一处,大约不得不留为法国之地」云云』。窃维其议院既执定主意,即可为法国之主意。以致中国兹应于两项办法中择一办法:一则主和,即照法国上月所开之四条了事;一则主战,即战到底也。若拟主和,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62 页
应速即持定主见速行;缘日内恐其又变前言也。若拟主战,则或胜、或败,必俟至其临时始得见实。若胜,则不知须费帑饷若干、时日若干以致人命若干,乃得到底谓为胜;若败,则不可复问矣。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九二(二三七九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62 页
   南洋大臣曾国荃咨呈湖北六营行抵瓜洲请旨饬遵驻扎之地摺稿

  十月十八日(一二、五),南洋大臣曾国荃文称:
  窃照湖北提督统领六营行抵瓜洲,请旨饬遵驻扎之地缘由,经本爵部堂于光绪十年九月二十二日恭摺由驿具奏。除分别咨行外,相应抄摺咨呈。为此咨呈贵衙门,谨请查照备案。
    照录摺稿

  奏为湖北提督统领六营行抵瓜洲,请旨饬遵驻扎之地;恭摺陈奏,仰祈圣鉴事。
  窃臣于九月二十日,接准湖北提督程文炳咨开:『窃文炳前准署湖广总督卞宝第咨,奉旨统率六营赴闽应援,遵即酌调襄防练军及本省防营,一面派员赶赴准北招募勇营;旋又迭次飞催,于八月二十前后始经陆续到齐。当即点验成军,于二十五日统率由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63 页
舟起程。因风色不顺,至九月初二日行抵湖口;连日阻风,鄱湖水势湍急,自下而上未能径渡。于初五日奉电寄谕旨:「崇明孤悬海中,防兵尚嫌单薄;现在闽省援兵已厚,程文炳援闽各营无论行抵何处,著曾国荃传知改赴崇明驻扎,认真办防。钦此」。文炳当即统率各营迅速折回,顺流东下。行至皖省,又接江西寄到电音,奉旨:「据曾国荃电称:崇明无须屯扎重兵,程文炳一军如已入闽境,即迅赴台湾援剿;周盛波新募各营,改赴天津北塘一带助防。如程文炳所带各营离闽尚远,折回较易,著即统带北来,归李鸿章节制调遣;周盛波赴台湾。该督即电知曾国荃遵照办理」等因,钦此。嗣经左宗棠以崇明原系沙洲,各港水浅,仅渔船可通,小兵轮亦难驶入该处;教民最多,若以大营驻扎其间,转恐兵民杂处,致启衅端。奏请将程文炳一军调驻畿辅重地,交李鸿章节制,抑或归神机营统辖?钦奉九月十四日电旨:「程文炳、周盛波两军调度,著李鸿章遵照九月初六日谕旨办理」等因,钦此。刻已统率所部各营行抵瓜洲,赶备车马、盘运器械,预备北上;应否即日启程,咨请酌复』前来。
  臣查该军系湖北所立之营,其饷项由湖北接济;督臣卞宝第、抚臣彭祖贤素顾大局,必已奏明咨请部拨,源源接济。九月二十日程文炳到宁,与臣相见,谈论最久;观其忠爱溢于词色,军事长于陆战。查询所部,多颍、亳、寿州之人,利于防守平原。先是,该军在鄂起程之日,臣在江南协济程文炳林明敦洋枪一千杆,配搭子弹;程文炳已转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64 页
发该各营。今已驰抵瓜洲,正好及时操演,恭候谕旨施行。若钦遵九月初三日电旨驻扎崇明,则崇明一洲无须屯驻大军;若照左宗棠奏请移调畿辅,饬该提督统带北上,摺内亦未指定驻扎之地。自应钦遵九月十四日电旨,饬令李鸿章遵照九月初六日谕旨办理。该提督既经咨会到臣酌度见复,臣未敢率尔咨复;理合据情陈奏,请旨饬示该军北上驻扎之地,俾程文炳有所遵循。谨缮摺由驿驰奏,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九八(二四0一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64 页
   南洋大臣曾国荃咨呈遵旨派拨兵轮五船候北洋兵船定期赴闽摺稿

  十月十八日(一二、五),南洋大臣曾国荃文称:
  窃照本爵大臣遵旨南洋派拨兵轮五船,一俟北洋之船来沪即行定期齐同赴闽缘由,于光绪十年十月初二日由驿具奏。相应抄摺咨呈。为此咨呈贵总理衙门,谨请查照施行。
   照录奏稿

  奏为遵旨派拨兵轮五船,俟北洋之船来沪,即行定期会合齐同赴闽,恭摺仰祈圣鉴事。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65 页
  窃臣于光绪十年九月十五日钦奉电旨:『左宗棠奏「筹议援台」一摺,著照所议:南洋派兵轮五艘,北洋派兵轮四、五艘,在上海会齐赴闽援助』等因,钦此。当即钦遵办理,饬筹防局轮船支应所不惜重价,预备军火与船上攻战器具并购买外洋六角火药及松白煤,议派统带官筹备一切需用各项。嗣于九月二十九日奉电旨:『李鸿章现派德国水师总兵厉百龄带快船赴闽,著饬令速往停沪,候南洋所拨各船会合前进;并著曾国荃、杨昌浚饬水师统带等与厉百龄妥为联络商办。或有训练未精、见识未到之处,即属厉百龄随时帮同教练指示』等因,钦此。均经恭录咨行钦遵在案。查自奉旨饬令南洋派船以来,即与北洋大臣李鸿章往返函商数次。又与提臣李成谋随时函商,旋据复函称:『「开济」、「南琛」、「南瑞」三号快船之外,惟「澄庆」、「威靖」二船可以出洋,共计五船;略为厚实,位略可及远。至于统带之员,亦惟现在总理轮船营务处提督衔总兵吴安康与各船相习较久,堪胜统带之任;即用营务处关防,可以号令各船。所有出洋应用军火、饷糈各件,业由筹防局宽为预办,不令缺乏。至各船应领口粮及以后买煤经费,亦札令吴安康与各管驾面商酌定数目,带往应用』。臣接李成谋函咨,比经札饬吴安康为统带;并函嘱李成谋转饬吴安康等:『一俟北洋所派之船来沪,即行遵照谕旨统率五船与李鸿章所派德国水师总兵厉百龄妥为联络商办。凡有训练未精、见识未到之处,随时请厉百龄指示,务期和衷共济。一俟会齐之后,约期偕发,相机入闽;断不可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66 页
稍执己见,致误戎机』。吴安康此行任大责重,自愿与厉百龄虚心商榷,统率各管驾实心任事,仰慰宸。
  所有遵旨派拨兵轮五船静候北洋船到沪上,定期偕行赴闽各缘由,理合恭摺由驿驰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九九(二四0三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66 页
   同文馆译报法议院允拨东京军费及法相宣称将围困台湾

  十月二十二日(一二、九),同文译新报称:
  十月十四日,上海新报录英京十月十一日电信云:『法国筹办军饷一事,刻下法议院诸臣多已允许拨银四千三百万佛兰克,以济东京之军费云』。
  电信又云:『法相花利宣言曰:「若中国不允赔偿,彼将常围困台湾」云』。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0五(二四一0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66 页
   户部知照议覆军机处交出福建巡抚刘[铭传]台湾劝捐助饷请开实官一摺奉
    旨依议

  十月二十六日(一二、一三),户部文称:
  本部议覆军机处交出福建巡抚刘(铭传)奏「台湾劝捐助饷请开实官」一摺,光绪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67 页
十年十月二十五日具奏,本日奉旨:『依议。钦此』。相应抄录原奏清单,知照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先行电知福建巡抚查照可也。
   照录粘单

  户部谨奏,为遵旨速议台湾请开实官捐输,恭摺覆陈,仰祈圣鉴事。
  本月十八日军机处交出本日军机大臣面奉谕旨:『据刘铭传电奏:「台湾劝捐军饷官绅,皆请奏开实官捐输」等语;著户部速议具奏。钦此』。臣等伏思从前开捐实官,为朝廷万不得已之举。光绪五年间,奉特旨停止;苟非时事迫切,曷敢复请暂开。惟查此时台湾情形,基隆未复、文报罕通、运饷艰难,已在圣明洞鉴之中。幸台地素多富户,就地劝捐可以助饷;然无术招徕,难期踊跃。刘铭传电称「官绅请开实官捐输」,自系为军饷不继、招徕踊跃起见。臣等公同商酌,拟请俯如所请,准于台湾地方暂开实官捐输。凡京职自郎中以下、外官自道府以下及三班分先、分间、尽先各花样,均按照例定十成银数报捐,不准以钱文、军械、米谷折算,作为台湾防剿经费;一切银数,仿照从前筹饷事例办。其筹饷事例及常例中,有向归部库收捐。如捐免保举、免考试等款及现在另立新章并火器营章程,应行删除,不得援引;由臣等督饬司员详晰签出,颁发该抚转饬遵办。其武职各官,仍遵同治五年上谕一概停止,不准报捐。至此项实官捐输,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68 页
既令按照十成银数,较之从前筹饷事例减成报捐不同。若铨补班次统令归于筹饷事例之后,难期鼓舞;拟将此次台湾捐输各员作为新班,俾压捐输旧班。恭候命下,再由臣部会同吏部将新、旧捐输各铨补章程,妥议具奏。并拟请将此项捐输予限半年,限满即行停止。如蒙谕允,臣部即行文该抚遵照办理,设局收捐;先发实收,按月造册,将副实收报部请奖,臣部随时核准发照。应收饭照银两,随册解部,以资办公。所有臣等遵旨速议缘由,是否允协?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
  再,查台湾开捐助饷,待命孔急;拟由总理衙门先行电知,以期迅速。合并声明。谨奏。
  计开:
  文职报捐分缺先用、分缺间用班次(内报捐遇缺尽分先前、分间前、尽先前等项仍应停止,不准收捐)
  文职报捐各项本班尽先。
  文职分发分缺先用等项人员,捐免试用。
  笔帖式捐分缺先用等班,捐免期满。
  新例报捐人员,按卯轮选,并验看分发。
  大挑一等知县回籍听候咨取人员,准报捐分发。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69 页
  候补候选人员,准先行捐免远省并捐入近省选补。
  从前捐纳、捐输并劳绩各班人员,加成过班。
  道、府以至佐杂等官,捐免「补本班」字样。
  归入候补班劳绩补用人员,报捐离任。
  外官著有劳绩各员,捐免补本班。
  各衙门记名人员,准捐分发,归候补班补用。
  各衙门截取外用人员捐升。
  准作为双月递捐外任各官升补。
  尚未实任人员捐升。
  外任官员,准捐免实授、试俸及历俸年限。
  满、蒙应归月选升各官,准其捐免试俸。
  各省道、府以至未入流,准捐免俸满年限。
  满、蒙郎中以下等官,报捐本班尽先选用等班。
  现任理事、同知、通判,准照抚民同知、通判加成报捐。
  外任举人及各项贡生推广报捐。
  捐输人员呈验贡监执照,方准报捐(内由捐生补交监生四成实银系专归部库收捐之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70 页
款,该省不得兑收)。
  各馆誊录、供事分别推广捐衔,准照衔议叙。
  现任候补、候选人员,准捐升衔。
  常例所捐京衔,添分部职衔。
  从九品等官,准指项报捐。
  武职捐复降捐人员,报捐分发。
  武职准捐指省分发。
  武职分发河工。
  捐升。
  改捐降捐。
  现任捐升,捐免离任。
  扣算原资。
  笔帖式加捐扣算银数。
  报捐人员,分别现任候补、候选。
  翰、詹、科、道,准捐外任。
  进士、举人,报捐知县。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71 页
  职员报捐。
  就职人员,分别报捐。
  劳绩、保举、教职人员报捐。
  九品以下分发银数分别报捐。
  应补道、府等员,加捐分发归候补班。
  五贡捐内阁中书。
  报捐监掣同知。
  八旗汉军,报捐各项小京官。
  内务府人报捐。
  荫生报捐。
  武职改捐文职。
  旧例增、附训导加捐过班。
  恩、拔、副贡出身各大使,豫捐保题。
  报捐领枝。
  捐免赴部投供。
  教习捐免期满。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72 页
  捐归候补班。
  八旗满蒙文举人、翻译举人,准捐小京官选用。
  捐免五缺。
  报捐部缺笔帖式、委笔帖式。
  军台人员赎罪。
  新疆人员赎罪。
  新疆人员,捐免戍限。
  新疆遣户,请释回。
  役满吏报捐。
  赏给千、把总衔乡勇义民及军功顶戴人报捐。
  赔项报捐。
  有服人报捐。
  分发赴选取结起文。
  捐入补班。
  捐免坐补。
  捐免试俸。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73 页
  捐免实授。
  捐免保举(内有道、府、直隶州、州、县五项捐免保举系专归部库收捐之款,该省不得兑收)
  捐免考试(内有道、府、直隶州、州、县五项捐免考试系专归部库收捐之款,该省不得兑收)
  捐离任。
  捐职衔。
  捐封典。
  捐分发指省。
  捐离原省。
  --以上七十七条,均准该省查照例定十成银数收捐。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一0(二四一七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73 页
   南洋大臣曾国荃咨呈台湾道刘璈法船封禁台湾海口请咨各国理论摺片稿并录
    原禀请核办

  十一月初四日(一二、二0),南洋大臣曾国荃文称: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74 页
  光绪十年十月二十七日未刻,接到台湾刘道璈十月初六日钉验公文一件,当即拆阅,内据禀呈摺稿一件、片稿两件;事关重大,不敢冒昧代奏,亦不敢壅于上闻。谨将来件一并密封,咨呈钧览。应否饬承缮写代为陈奏之处,伏候卓裁!为此咨呈贵总理衙门,谨请查照核办,见复施行。
    照录原禀

  按察使衔、二品顶戴、福建台湾道音德本巴图鲁刘璈谨禀宫保大人阁下。
  敬禀者:窃台南安、旗各口法船游弋情形,迭经禀报在案。兹于九月初五日以后,法逆突称封禁海口;职道曾与驻台各国领事,按照公法剀切辨明。据该领事答称:权难阻止,必候国命等语。不得已,将法人违悖公法、封口碍商情由应行陈奏摺件并附片二件,谨敬缮就底稿,由刘爵帅据情转奏。惟邮程相距九日,台北现亦无商艘往来;辗转迟延,时机恐误。适安平口有民船内渡,因即分录摺稿随文送,不拘投到何省宪辕,恳请核正缮就代奏;并恳摘叙大略,先赐电咨译署察核,请旨定夺,以赴戎机。第正摺内系请咨明各国理论,措语稍嫌激昂;否则,转恐示弱,适以长其骄横。即附片中,亦有词欠妥协之处。伏求宪台采择;如果有可节取、无甚悖违,统恳据情覆加勘转代奏,俾海隅万分受困之际,得以转危为安。台防之幸,大局之幸。至一切情形已详摺稿,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75 页
不复赘陈。
  再,台湾道员例加按察使衔,本应奏事;嗣因抚宪巡台,政有统率、事有禀承,摺始不发。现在内地文报不通,未敢拘牵顾虑。此次系由民船黑夜偷渡,稿件较易携带;又因缮摺、封摺,体制诸多未谙。合并声明。肃具密禀,恭请钧安;伏祈垂鉴。除禀北洋、广东暨本省各宪外,职道璈谨禀。
  计抄呈奏摺底稿三扣。
  光绪十年十月初六日。
  敬再禀者:台湾海口法船截查綦严,前两次专文件,均由民船夜渡;诚恐中途阻滞,致未到。兹再照缮摺禀,另由别船搭寄,以期周妥。如果前件均已投到,此件仍请宪台准饬注销。合并声明。肃此再禀,恭叩勋安。职道璈谨再禀。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一四(二四二四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75 页
   户部知照遵旨令粤省向港商借款济饷

  十一月初五日(一二、二一),户部文称:
  广东司案呈,光绪十年十一月初三日由军机处交出,奉旨:『据彭玉麟等电陈调营援台,分筹饷银等语。方恭统带潮勇五营,其饷银闽发两月、粤发三月,备足五月之用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76 页
;粤饷不济,张之洞等即向港商筹借,仍与前次借款一并奏明由部覈办。钦此』。钦遵交出到部。相应飞咨钦差大臣兵部尚书彭玉麟、两广总督、广东巡抚钦遵办理,并知照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查照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二二(二四三三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76 页
   同文馆译报法添派铁甲船往助孤拔

  十一月初六日(一二、二二),同文馆译洋文新报称:
  十一月初三日,由天津接到伦敦电报云:『法国已添派铁甲船数艘,于西正月间往助水师提督孤拔云』。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二四(二四三五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76 页
   福州将军穆图善等咨报法水师封禁台湾海口商船洋艘不得东渡情形

 十一月初七日(一二、二三),福州将军穆图善等文称:
  本年十月初七日,据前任浙江温州镇吴鸿源禀称:『案蒙照会:选带得力将弁剋日设法亲身渡台,就地先行招募,以资助剿;其在厦土勇一营,容俟设法雇船分起渡行。台北军情万紧,切勿诿延等因。查先于本年九月初四日,奉宪檄「令将新招漳、泉勇千人赴台助剿,应由何处配渡以期稳妥」等因。职镇遵经遣丁驰赴洋行商雇民轮不能渡载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77 页
兵勇各情形,驰禀查办在案。兹复亲往旗昌、和记及水陆各行雇倩商轮,据称「现时台湾港道均被法寇梗阻,比昨更严;确实不敢渡载」。缘同安县辖何厝乡有小商船一只装载食米回内,在洋被法瞭见,将该船所载米石搬去,水手被拿。现厦门有小船户金利顺贩运货物,久困台港;寅夜由台南府放洋回内,于九月十七日驶至台港外线洋面,突遇法船驾驶小通舨追逐,时得顺风扬帆,跟尾不及,而法之小通舨开者三,该商船船身虽有中,未甚破坏,始脱无恙到厦。各商船闻讯悚慄,视为畏途,莫敢前往:此商船不得东渡之实在情形也。职镇转赴德国税务司与之密商,据该司司事徐基声称:「万法早经佥议,凡有两国相敌,别国船不得载运兵械。且此次「飞虎」输船巡历闽海各岛灯楼,巡至台湾由府启轮,洋次被法所牵。该轮系归英税务司所管,尚被留难阻执;而民轮焉敢渡载」。职镇告以重资,该司云:「即有万金当前,均不敢之台」:此洋轮不得东渡之实在情形也。职镇当再旁查细询,词出一口。伏思台湾屹立海外,长洋迥隔;虽欲驾扁舟暗渡僻澳,然亦不敢前去。职镇固知军情万紧,救兵若救火,难以刻缓;怎奈无船可渡,插翼难飞!午夜焦思,无法可策。合函沥情禀陈核夺』等情到本将军、督、抚等。据此,查核所禀无船不得东渡,系属实情;但台地军情紧急,该镇奉旨饬令赴台,应再广为侦探,设法配渡。如不能带勇前往,即到台就地招募,以资助剿。除照令遵办外,相应咨呈。为此咨呈贵衙门,谨请查照施行。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78 页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二六(二四三六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78 页
   总署代呈台湾道刘璈摺片

  十一月初□日(一二、□□),本衙门奏摺称:
  为据咨代奏,仰祈圣鉴事。
  本月初四日,据南洋大臣两江总督曾国荃咨称:光绪十年十月二十七日,接台湾道刘璈十月初六日订封公文一件,当即拆阅,内系摺稿一件、片稿两件。事关重大,不敢壅于上闻;谨将来件一并密封,咨呈臣衙门等因。臣等公同阅看,并无违碍字句;谨将原摺、片稿一并封呈御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二八(二四三八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78 页
   同文馆译报法舰在台截阻中国运粮船只

  十一月十五日(一二、三一),同文馆学生张德彝译新报称:
  十月十八日,英文字林新报:『昨接基隆来信,言中国船只之载米谷者行至封堵港口,频欲闯过,以便供给民食;不意屡被法船捉获,倾留米谷以备自需而放空船出口焉』。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三四(二四四六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79 页
   福州将军穆图善咨报遵旨拨银奖赏沪尾打仗出力弁勇

  十一月十八日(一八八五、一、三),福州将军穆图善文称:
  于光绪十年九月二十日,承准总署电寄钦奉皇太后懿旨,发内帑银一万两赏沪尾打力仗出将弁,希由闽海关应解京饷内划拨迅解台营等因前来;本将军谨即钦遵办理。伏查省港未有便轮渡台,仍照前解刘铭传营赏给出力兵勇银三千两成案,由厦移解办理;随于九月二十四日备具文批发交厦门口委员协领得泉饬令就于该口常税拨出库平银一万两,剋日随同文批移交兴永道孙钦昂即速派委妥员设法解赴台湾,呈交刘铭传兑收,遵照赏给。除将前项赏银遵于奉拨利津县决口截留山东省京饷改令闽海关解部银三万两项下划抵归款,咨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户部查照外,合将拨解台营赏给沪尾打仗出力将弁银缘由,除恭摺具奏外,相应咨呈。为此咨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谨请察照施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三八(二四五三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79 页
   南洋大臣曾国荃咨呈湖北提督程文炳一军由瓜洲起程赴闽摺稿

  十一月二十五日(一八八五、一、一0),南洋大臣曾国荃文称:
  窃照程提督一军由瓜洲口次第起程向江西湖口由河口一路赴闽缘由,经本爵部堂于光绪十年十月二十二日由驿五百里驰奏。除俟奉到谕旨恭录另咨外,相应抄摺咨呈。为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80 页
此咨呈贵衙门,谨请查照施行。
    照录奏摺稿

  奏为湖北提督程文炳一军由瓜洲口次第起程,向江西湖口,由河口一路赴闽;恭摺驰奏,仰祈圣鉴事。
  窃臣接准湖北提督程文炳咨称:统领六营行抵瓜洲,恭候谕旨饬遵驻扎之地。旋于十月初六日原摺回宁,奉批:『另有旨』。查九月二十八日电寄谕旨:『程文炳一军,著仍即赴闽』等因,钦此。当经恭录咨行钦遵在案。嗣准程文炳咨称:『前因军务吃紧,早经迅饬各营料理行装,一俟谕旨指定饬赴何处,即行钦遵办理。惟自鄂启行,仅带三月之饷;迭次转折,业经告罄。兼以时届冬令,各营制造冬衣尚未竣工,未能令其忍冻就道;且所领洋枪机括欠灵,演试未能应手,亟应赶紧修整,俾利器得以适用。一面委员赴鄂,请领饷项;一面严饬各营星夜制造棉衣、修整军械,即日启程。并咨请派拨轮船,将该军送至湖口换船前进,以利遄行』等情前来。臣即飞咨长江提臣李成谋派拨兵轮船,开赴瓜洲分批装送湖口。兹准程文炳咨报由瓜洲次第拔队,取道江西吴城、河口;所需内河民船,由江西抚臣饬属办理。
  所有程文炳一军由瓜洲口次第起程,向江西湖口由河口一路赴闽缘由,理合恭摺驰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81 页
奏,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四六(二四六一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81 页
   南洋大臣曾国荃咨呈遵旨酌度情形妥筹布置抄摺

  十一月二十五日(一八八五、一、一0),南洋大臣曾国荃文称:
  窃照钦奉谕旨酌度情形、妥筹布置缘由,经本爵部堂于光绪十年十一月初六日恭摺由驿驰奏外,相应抄摺咨呈。为此咨呈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照录抄摺

  (全衔)奏为钦奉谕旨酌度情形,妥筹布置;恭摺复陈,仰祈圣鉴事。
  窃臣于十一月初三日,承准军机大臣字寄光绪十年十月二十六日奉上谕:『都察院代递候选知县王元超奏「密陈江防可虑四条」;据称:「长江下游台,多不坚固。江阴口系唐定奎驻守,又令张景春分统,事权不一。长江布置,宜专守下游总口;乃节节分防,兵力单弱。倘沿江有警,土匪势必蠢动」等语。著曾国荃将所奏各节酌度情形,妥筹布置。原片著摘抄,给与阅看。将此由五百里谕令知之。钦此』。仰见圣朝博采刍荛,无远弗届。伏查长江为五省财赋要区,滨海之地甚广,筹办防务历有年矣;百密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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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无一疏,千虑又岂能无一失。臣履任数月,因地制宜,择其尤要者加意布置,事无钜细,莫不陈奏有案;深惧措置不周,致贻地方隐患。王元超以候选知县眷怀时局,独切忧;查所奏各节,既于两岸形势未能固知梗概,即于一时敌情亦未洞悉机宜。如称长江台多不坚固一节,查长江台经各前任辛苦经营,所虑者不在于未能坚固而在于未合法度;臣前于覆奏台必须改式摺内,缕晰上陈。祗以事机紧迫,目下祗能就现有之台,或添造平台以厚其力、或加用盐色遮护旧台,以遏其锋。凡此多方之补救,总期与敌足以相持而已。原摺所称有不击自动之势,未免言之过甚。乌龙山距省垣七十里,其地本不扼要;所有旧安位,臣已全数移往镇江下游之象山矣。其原有台,祗派勇数十名驻守,系为预防坍塌起见;似可毋庸顾虑也。又称长江以江阴口为门户,事权不一,深以可虑一节,查江阴下游三百馀里,南入吴淞、北出崇明,水势浩瀚,口门沙洲最多;吴淞为申江之口,乃入苏州、松江之门户,而非长江之锁钥也。守苏、淞,则当以吴淞为重镇;守长江,则当以江阴为要隘。盖由海入江,至此而江面稍窄。南岸山势环抱,便于屯营;北岸圩田较多,便于扼守。臣以重兵守吴淞,为保苏、松也;以重兵扼江阴,为保长江也。原摺称为总口,是知其一而未计其二也。上年唐定奎因病乞假,即系张景春代统;臣六月由吴淞、江阴经过两次,维时防务吃紧,奏派张景春接统该军。察看张景春忠勇奋发,实可当此重任,乃敢陈奏。嗣奉谕旨,催唐定奎赴防统带旧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83 页
部。唐定奎八月力疾来省,臣又奏明将江阴之铭武四营归唐定奎统领;其新招「春」字四营归张景春管带,仍归唐定奎总统节制,原欲事权归于画一。十月,唐定奎请假在营养病,呈明一切紧要事件,责成张景春办理;臣已批答照准。惟唐定奎两足不良于行,略可维系军心;张景春一身任劳任怨,实能预备战守。况有长江提督李成谋水师数船、记名藩司刘连捷「南」字六营同驻江阴,水陆联为一气。军兴以来,老成宿将善战善守,固无有出李成谋、刘连捷之右者。臣奉派该二臣移守江阴,有案可稽;此江阴将才可恃之一端也。原摺又称长江宜专守下游总口一节,未列地名,不知果何所指?若指吴淞,则固已设守矣;若议上游圌山关、都天庙、焦山、象山旧设各台皆不宜守,则又无是理也。「传」曰:「勇夫重闭」。臣忝任江圻,自应稍慰吴中士民之望;且派营分守象山、焦山、都天庙、圌山关等处,无非为外固门户、内备堂奥起见。如仅专守江阴一隅,竟置镇江天堑之险于不顾,微特兵家无此办法,即上游两岸民势必纷然迁徙;臣亦何敢出此下策也。摺内又称沿江有警,淮南、北土匪势必闻风而起一节,查历年饥馑,穷民生计日蹙,各处皆有伏莽;万一长江有警,土匪乘机蠢动,原属意中之事。若果如王元超所奏,岂仅淮南、北为可虑哉!现值冬防紧要,臣与漕臣、抚臣、提臣迭饬地方文武各官稽查保甲,增添丁役到处巡逻,目下苟安无事;倘或土匪窃发,自当分兵剿办,尚可及时扑灭。祗以拨营赴台、赴闽为数太多,饷项支绌;不能到处皆防,致滋多口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84 页
之憎,上烦圣朝之虑:此臣所以夙夜兢兢也。
  钦奉谕旨,「南琛」、「南瑞」、「开济」、「澄庆」、「驭远」五船交吴安康统带入闽,归杨岳斌、杨昌浚调遣;指日相机前进。自此以后,江南水师更形单薄矣。且水陆月饷,今冬勉力支持,明春益觉枯涸,无从筹措;臣所焦灼者,乃在于此。然留任一日,是当尽一日之职。臣治军以律,驭下最严;当局自爱者则愿受约束以成材,就中趋利者或不免造谣而寻隙。所幸圣慈在上,俯鉴愚忱。臣益当实事求是,不避嫌怨,砥砺致身以报国,训练待战以御敌;庶几一兵得一兵之用,仰副朝廷眷念江防之意,即以上答我圣主高厚生成之恩。
  所有钦奉谕旨酌度情形、妥筹布置各缘由,理合恭摺由驿覆奏;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四八(二四六三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84 页
   南洋大臣曾国荃咨呈拨发程文炳营枪弹并代购枪子弹价银片稿

  十一月二十五日(一八八五、一、一0),南洋大臣曾国荃文称:
  窃照拨发湖北提督程文炳枪弹并代购枪子弹价银由该军月饷内照付一案,经本爵部堂于光绪十年十一月初六日附片具奏。除俟奉到谕旨另再恭录咨呈外,相应抄片咨呈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85 页
。为此咨呈贵总理衙门,谨请查照施行。
   照录奏片稿

  再,据湖北提督程文炳咨称:『奉旨赴闽所需军械甚夥;入闽以后必有战事,若不豫备外洋利器,则临敌制胜殊无把握。业已在沪购买外洋黎意兵枪八百杆,每杆价银十四两,共计规银一万一千二百两;黎意枪弹四十万颗,每千颗价银十七两,共计规银六千八百两;二磅过山后膛钢十尊、前车十架、用零星各件十副,每尊连车架零星各件计价规银三百八十八两,共计规银三千八百八十两;二磅过山平常开花弹二千五百个,每个价银一两二钱,共计规银三千两;过山用拉火一万枝,每千枝价银二十五两,共计规银二百五十两:以上五项,总共合计规银二万五千一百三十两。惟前已咨请鄂省赶将部拨银八万两迅速解营,至今未据咨复解到;而外洋购械价银,不能久延。刻值军行在即,自不得不通融办理,祗得在于本军月饷内先行挪提,如数照付洋商,以便启行。至此项价银,除咨会湖北督臣、抚臣查照核销外,理合就近咨请代奏备案』等情前来;臣覆核无异。查该军业已由湖口入闽,谨据情附片陈明;伏乞圣鉴,部咨令鄂省查照应付,以利遄征。谨奏。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五六(二四七四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86 页
   总署译报论述法国对东方之意图

  十一月二十五日(一八八五、一、一0),译洋文新报称:
  十一月初六日英文字林新报按伦敦十月二十日新报内言:『闻法国执政之意,在于坚守东京,扫清全境;并据有台湾一岛,以为索赔地步。至此岛交还中国与否,必待将以上三者如愿以偿之后,始行定夺。至法军北上一节,并无是说。盖以法军到时,中国必致反乱,恐无大员出与定约耳。要之,按法国新报所论,法于东方所图谋者三事而已:安据东京,一也;通商中国南省,二也;与中国和平往来如初,三也』。(略)
             (--「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五七(二四七五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86 页
   南洋大臣曾国荃咨呈遵旨将南洋兵轮船五号交吴安康统带赴闽归杨岳斌调度
    摺稿

  十一月二十五日(一八八五、一、一0),南洋大臣曾国荃文称:
  窃照「迭次钦奉谕旨,将南洋兵轮船五号交吴安康统带,相机赴闽,归杨岳斌调度一摺,经本爵大臣于光绪十年十一月十二日由驿具奏。所有摺稿,相应抄录咨呈。为此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87 页
咨呈贵衙门,谨请查照施行。
    照录奏稿

  奏为迭次钦奉谕旨,将南洋兵轮船五号交吴安康统带,相机赴闽,归杨岳斌调度;恭摺覆陈,仰祈圣鉴事。
  窃臣于十一月初二日钦奉电奇谕旨:『式百龄既经北来,所有南洋五船,著曾国荃即饬吴安康等统带赴闽,归杨岳斌调度。该前督未到以前,交杨昌浚调遣,妥筹援台之策。朝鲜之事,必须审慎筹办,不宜轻开兵衅;式百龄前往,或意在功,偏任己见、不服调度,事均可疑。该将行止,著李鸿章妥议具奏。钦此』。初六夜,钦奉电寄谕旨:『本月初一日谕令曾国荃将南洋五船饬吴安康等统带赴闽,归[杨]岳斌调度。该前督已据奏报起程,现在行抵何处?著即赶紧赴闽,妥筹调度,设法渡台援台。钦此』。初七夜,钦奉电寄谕旨:『杨岳斌奏「现抵湖北,请由江西陆路入闽,不驶赴金陵」等语。台事万紧,迭谕杨岳斌调度南洋五船援台;著即由江西迅速入闽,查照吴鸿源于惠安县属之封武、觇窟等澳渡台之路,相机赴台援剿;毋庸再赴金陵致延时日。此旨,著曾国荃迅即电知杨岳斌知悉。闻闽口外已无法船,据刘铭传奏「有法人台南巡船绕至马祖澳,图截师船」之语;曾国荃当饬吴安康等格外慎重,勿稍大意。钦此』。仰见圣训周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88 页
详,多方指示,钦感难铭;臣当即恭录咨行杨岳斌、杨昌浚、吴安康等钦遵办理在案。
  初七日,接江阴张景春来电:『「威利」船初五日到江阴,装官弁勇丁六百人,均带枪械;初六日,开行赴台』。又据邵友濂、龚照瑗电称:『此次勇械并运,意在由恒春、台东登岸。惟闻闽口法船南去,正恐与「威利」相遇,危险更甚于前;未知能达彼岸否』。又据吴安康禀称:『前与式百龄察看南洋五船,互为斟酌熟商;据云「「南琛」、「南瑞」两船之须加铁柱六根,其五船舵楼须用两寸厚钢板遮蔽,庶足抵敌人和吃克斯之」。式百龄复称:「南洋五船,除「南琛」现有和吃克斯二尊外,其馀四船均应照样添置」。查上海地亚士洋行尚存有北洋「定远」兵船和吃克斯十二尊,前经「超勇」、「扬威」船借去四尊,尚馀八尊;禀称商借分配』。臣以其所禀各节,均与式百龄商定,为出洋必不可少之。即日电商北洋大臣李鸿章,请饬龚照瑗向该洋行暂借位八尊,分配四船。其五船应配之铁柱钢板各件,则饬吴安康督率各船漏夜赶办,不准稍有迟缓。又吴安康禀称:『式百龄查明水线,凡船赴闽,必由马祖澳;由闽赴台,亦必由马祖澳经过。该处泊有法酋铁舰及木兵轮、鱼雷各船,或三五只、或六七只,往来无常,多少不定。又称:「马祖澳距长门四十馀里,潮落之时,水深仅一丈四、五尺不等。我军五船大者吃水二丈二尺,小者吃水一丈八、九尺;必须守候潮涨方能进口,其势不能夜行。除此一线之泓,别无他路可入:是马祖澳乃入闽一大关键也。内中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89 页
最多石礁,兵船出入皆须循照浮桶,逶迤而行;法船先已据此要害之地,全仗圣朝威福,各船必须极力拚命轰打,方能进口」等语。式百龄因水线情形如此,亦无把握;是以不统南船南向而统北船北行,无他意也』。查杨岳斌陆师取道江西入闽,方至芜湖,即奉电旨不赴金陵。臣以吴安康所统五船既归杨岳斌调遣,自应派吴安康溯江而上,面求杨岳斌指授机宜。据禀初七日在芜湖见面,敬听杨岳斌训诲;杨岳斌仍上湖口入闽,饬令吴安康钦遵谕旨,刻日在沪整备各件、添安位,探明前路的实情形,开驶出洋,以便相机乘隙稳慎前进,方不致挫败取辱。吴安康自愿懔遵初七日谕旨,格外慎重,勿稍大意;一面侦探确情、一面相机出洋。兹据禀报前来,理合先行奏闻,仰慰宸。
  再,臣接杨岳斌函开:该军所需枪甚亟,欲江南代为添筹。臣又协济后膛枪一千杆、子弹三十万颗及洋药、铜帽、黎意枪子弹等件,合前协济之枪二千杆、子弹四十万颗,均交来员杨秀实领收,星夜起解;并由筹防局给发运费银一千两,径向杨岳斌行营授收应用。合并陈明。
  所有迭次钦奉谕旨将南洋五船饬吴安康统带赴闽、悉数交杨岳斌调度,业已钦遵办理各缘由,谨缮摺由驿驰奏;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五八(二四七六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90 页
   美股抄付出使大臣许景澄函照译日意格论述法政府对越事态度及和议倾向暨
    译报若干消息

  十一月二十七日(一八八五、一、一二),美股抄付出使大臣许景澄函:
   照译日意格来函

  敬禀者:前接陈参将来函,述谕饬查法议院并法廷近意,随时密告等因。查议院公议,尚须数天。近特派之议员十一人商定,如法国家日内不能与中国议结此案,则须即派大兵力据东京全境;其数当在一万二十人,内六千人均已备齐,随时可以发往。此六千人除二千人系派与孤拔驻守台北外,其馀全往东京。现法意但欲将已得之地坚固防守,不欲在中国他口再行用兵也;似封闭台湾各口及守台北一地为质之外,不再妄动。此举经执政告之议员,议员已允,议院亦断无不允。
  意格又闻法廷近确有人与李中堂径商,想宪台必已知之。且闻巴得诺已将法意缮写说帖,呈送李相。意格昨接陈参将电报之后,即往外部私探;无如事关机密,无人肯吐露一词。意格昨奉公在此,自不便相强。然按前日茹相面告意格之意,似法廷知中国必不允偿,已于巴使说帖中将偿款作罢论;但请中国准法兵驻扎台北,俾可示法国百姓。如此办法,可保东京边界安靖也。意格按:凡两国轇轕不清,调处之法,须先知何事最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91 页
为阻碍;以便将此阻碍之事离开,设法寻一公允之法,两面方可允纳。今中国阻碍之事已如此;法廷则云如不取质以期津约照办,则执政必须告退,其阻碍者又如彼。势如骑虎,均不能下;然终不能持久。倘但据地若干时,将偿款作为罢论;诚此时调处最妥之法也。细究此事根源,良因彼此不熟情形之故。当日津约定后,内外臣工议论纷纷,法以为此即背约之證;殊不知议者自议,津约自不能废也。迨谅山事起,法民哗然,谓系中国所指使,遂致外部明宣议院,指中国为背约,必须设法再使照办;然必须取押,方能保安北折。今日法廷所为者,尚系此意也。议院既允之于前,自不能不从之于后;故执政有请,议院必允,职是故耳。设使深知中国情形,当降旨撤兵时即可复归于好,何必俟至今日!乃百姓不以为然;执政知之,于是乎索取偿款而准分若干年交清。此非因抚恤,实欲取质保安之明證也。今两国佥知久持无益,早须了结;时哉,再不可失!意格知法国百姓屡因议筹钜款仍无成效,躁气已平;惟国体攸关,又不得不力持到底。如执政能明争体面、暗示和平,百姓必欣然依允。其中国则战亦有胜,自无人能谓系兵力不克而议和也。如能暂准法兵屯扎基陆,则法执政不致招谤;和议指日可成。意格又闻巴公使之说帖已极公允;倘中国不允,茹相但持示议院,议院必是之。如再有筹饷事,议院定允之也。至现在津议如何?宪台必得有中国电示;倘有难解之事而须釜底抽薪者,意格当为探询,从中排解。意格甚望此案早结,两国复归于好,俾向受两国恩惠者得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92 页
以从中斡旋,更期永固睦谊;望宪台察焉!
  议员议论此案,尚未定期。一有所闻,即行呈报。谨先将遵谕探询现在法廷及百姓意见各情形,缮禀达听。
  恭叩钧安。日意格谨禀。
   光绪十年九月初十日照译新报

  香港华人不为法船工作,遂被杀伤一案,昨英国下议院询其故于外部;外部答曰:『据香港总督报称:「八月十八日中国工匠自行散工,因致斗殴,杀死华匠一名,受伤者多人」等因。我国家遂电询「斗殴之事,是否因欲勉强华匠为法船工作之故」?港督复云:「实因华工不为法公司船工作之故」。我国家又电询:「法执何律例能强华匠工作」?至今尚无复信。然我国家已电水师提督,遵照香港招工章程办理矣』。
  议员于巴呵起问曰:『法封台湾各口,我国作壁上观乎』?
  外部曰:『此事尚须查明再答』。
   十一日

  法报云:『前电恐不确,盖基隆、淡水未必能同时并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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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日

  法国拉当新报云:『数日以来,国人佥以为中、法之事此次必须了结,宜多派援兵前往;不特保守已据之地,并须将华兵尽逐出境,俾践天津约章云云。现国家请添饷一千万佛郎,议员已派员聚议;闻于准拨之外,尚肯多拨若干。但须国家答应,此后定能结案。乃近有人云:「国家之意但事防守,现有之兵已可足用,不必再添」。或又云:「此系米提督之意,未知确否?然米提督之言纵属有见,我们殊不欲国家听之;以至寡不敌众,支架不开,复蹈李维业故辙也」』!
  聚议东京兵饷议员告明外部:须调提督米、副将里格里挨、参将福禄诺、大臣夏文面询,并须将历来案卷交其翻阅,俾查此案根柢。
   十四日

  法议员昨已问米提督、福参将诸人,外部亦在座听询。其问答语并各案卷,外部请议员秘密,外人不得而知;各报哗然不平。今外部允将案卷择最关紧要者秘之,其馀可以付楮;各新报亦不愿,议员中且有欲告退者。
   十五日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94 页
  法海部于昨日分谕各海口:将快船名「马刚」及「罗郎」二艘、「格罗觉氏里」及「黎唐答」船二艘并新造竣之「里昂」船一齐备便,以便候令驶往华、越各海。
  法议院今日起专阅各部与水、陆提督来往案卷,订十七日会议;请添兵饷,十九日呈请议院公论。
   十六日

  得把新报得其在奥都探信人来电云:『英国调停中、法事,日来互相扬传,不知为何人所创也。查十馀日前,英外部因英船在台为法船搜检之事,告法使曰:「中、法事一日不了,即英商一日吃亏;余甚愿早日了结。倘两国欲英调处,愿出力」云云。法外部闻之,甚喜;答曰:「倘能妥为调停,固所愿也」。法议员日来翻阅中、法交涉来往公文,大约本月底方能定断可筹经费与否』。
   十七日

  下午巴黎来电云:『英国外部调停章程,以津约照办为根基、以偿款为末议。告于法外部,法外部答「可以照办;且赔偿一节,现已不必坚执矣」』。
   十八日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95 页
  天下电报云:『英国实未明告两国,但露若有一国请其调处,必不辞却之语』。
  海部议将派兵一营赴台湾,名曰「台湾水师枪营」。营有三哨,每哨四队,每队百五十人;一半由越南、一半由北圻驻军分派前往。
   十九日

  议员昨日聚阅外、海两部案卷并与美国论调处及驻沪、粤各领事密报各档,大约本日可定断具报;议院下礼拜方能定议也。
  法国多郎海口租有商轮一艘名「觉莫林」,于十五日载官十员、弁百人前往北圻补足额数。
   二十日

  英士敦屯报云:『十八日,各部会议;外部云:「东京有华兵,须续派万人前往」。兵、海两部均不愿,意见遂致不合』。
  法报云:『外部告议院曰:「英人实欲有调处之意,惟尚未明告两国耳」』。
  法报郭罗亚云:『议员翻阅案卷,佥谓谅山军谓未奉撤兵明谕,无违背津约意;请数日往北京请示再撤,极合于理法。法将不准,理曲也』。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96 页
   二十一日

  法兵部饬令亚利加之黑兵备齐四哨,听候调遣。
  法海部与前日轮船公司议租船只,以便由亚尔齐及士多拉二处海口装兵赴越。
  巴黎来电云:『昨晚各查案议员允筹经费一千七百万佛郎,日来可请议院公议。外部云:「如不能即了,尚须请筹明年第一季兵饷四千万佛郎」』。
   二十二日

  法报:『议员十一人,除已拉堂患病未来外,惟十人会议。各部请筹华、越兵饷,允者六人、不允者四人。又共举一员曰沙补;沙宣言曰:「余望国家竭力将此案了结,前此误会之咎应归何人、他日属国章程应如何整顿?余不便明言;俟时至再说」。大约西本月十七日(即九月底)议院方可发议也』。
   二十三日

  法舸「本化」于二十八日展轮赴东京,有兵官十三人附搭,前往换代患病之员。
   二十四日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97 页
  「本化」轮船开行日期,昨已登报。本日兵部又发往该船上军械无算,闻系拨与孤拔添用者。又发运被盖若干并火炉二百个,为东京法兵过冬之用。
   二十五日

  议员所举之沙补,昨与外部晤谈后,即回议院告退;因复聚议,遂举礼庐呵缮写说帖。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六三(二四八五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97 页
   户部知照闽省报捐贡监及展期事项

  十一月二十七日(一八八五、一、一二),户部文称:
  捐纳房案内,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片称:『光绪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准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电称:「昨奉部议准捐实官,分别条款咨闽。查俊秀、廪、增、附报捐实职,均须先捐贡、监;兹未议及贡、监是否准捐?抑准收随官贡、监?请转咨户部核复。如不准收,难期踊跃。又台洋远隔,渔舟潜渡;奖册递送需时半年,限期太迫。逾限不能奖叙,捐生亦多观望。可否请展」等语。应片行户部查照,径复闽省』等因前来。查报捐贡、监,系在常例职衔条内;应准该省收捐,并准收随官贡、监,以期踊跃。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98 页
至展限一节,本部现在另拟新章;俟奏明后,再行知照。相应由五百里飞咨福建巡抚并钦差大臣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查照,及知照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六六(二四九三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298 页
   出使大臣曾纪泽咨呈请英国出面调停中法事照会译稿及问答节略

  十二月初六日(一八八五、一、二一),出使大臣曾纪泽文称:
  窃照中、法失和之事,前准英国外部西历十一月初十日来文,此即译汉抄稿于九月二十六日咨呈在案。二十七日,承准贵衙门元、宥电示八条,本爵大臣于十月初一日前往外部与尚书伯爵兰斐尔面谈良久。所有照会英外部一牍,相应译汉抄稿连同十月初一日问答节略,一并咨呈贵衙门,谨请察核。
    照录粘单
   照录给英外部照会

  为照覆事。照得本爵大臣前准贵爵部堂西历本月初十日来文,比即转报本国国家;现准本国总理衙门电覆:所有中、法两国不协之处,中国国家可以允受贵国国家代为调停,以便和平商办。是以特请贵爵部堂于近日定一方便之期,俾本爵大臣得以前往会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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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时当将本国所拟允许商议之办法及所奉谕旨按照如何情形方准本爵大臣商办之处,一并面陈于爵前也。相应照覆贵爵部堂,请烦查照。须至照会者。
  光绪十年九月二十八日。
   照录问答节略

  光绪十年十月初一日申刻,曾候率翻译官马格里、庆常赴英国外部,与尚书葛兰费尔会晤。寒暄毕。
  葛云:『本部接巴使来电,据称中国允许英国调处及述中国所拟办法数条,均已阅悉;想贵爵大臣早有所闻矣』。
  曾侯曰:『近接本国电报,知总署已将各条告于巴使转报贵国;今贵相既已阅悉,本爵无须再将各条申论』。
  葛云:『本部堂前于伦敦府尹署中宴会之际,宣言调处之说。声明中、法两国若能同时皆请英国调处,则英国自必出力以排解之;倘二国不能同时皆请调处,则英国势难出力:此本部堂他日在府会中所言者。兹特为贵爵表说明白,以免误会』。
  曾侯曰:『贵相所言,我甚明白』。
  葛云:『本国所谓调处之道,必先有切实办法,方能代为和解。至起首之时,两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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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意见,英国皆可传达。即所请之事,在本国视之以为不近情理而逆料彼国尚可允许者,本国仍可代达;倘本国视之以为彼国万不允许,自不能代为传递。今中国所告巴使各条,在本国视之法国万不允许,是以不能转致法国。兹有本部致巴使电报,请其按照此意告知总署』。
  曾侯曰:『中国处于目前情形,不得不如此立言。本爵虽知各条未必尽如贵爵之意,然贵相有何意见?尽可请巴使向总署斟酌;如有可变通之处,未始不可体贵国之美意,从长计议』。
  葛云:『目前初开议论,居间者不能妄赞一词。若请中国先行退让,是损中以益法也。如既为区画而法国仍不允许,岂不为难!须待日后方可致词解劝,此时断不可行』。
  曾侯曰:『本爵以为贵国出言解劝,中国易于迁就。盖有所退让,非让于法国,乃重贵国之友谊也』。
  葛云:『法国封禁台湾一事,本国业已允许;故于此处当守局外之分。如法国专查台湾各口过往商船、不查及大洋行走之船,则英官仅照一千八百七十年所定律法行事;至英国遵守局外之明文,尽可不必宣示。此节,业已电知巴使矣』。
  曾侯故作不解之状,问曰:『然则贵国既认法国封口之权,又不肯颁发局外之明文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01 页
耶』?
  葛云:『然』。又微笑云:『久闻贵爵为中国主战之人,信乎』?
  曾侯曰:『法国如此无理取闹,凡中国臣子皆有主战之心。本爵亦自知有主战之名,洋溢中外;在本爵扪心自问,实非一意主战而不讲情理者』。
  葛云:『此中底蕴,我深明白』。
  曾侯曰:『现经贵爵、巴使与总署谈论,如本国于各条有所斟酌变通之处,本爵再当向贵爵陈说也』。言毕而散。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七七(二五0三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01 页
   出使大臣曾纪泽咨呈英外部对调停中法事照会译稿及法国勾尔瓦报馆主人嘎
    马与使馆参赞马格里往来函件

  十二月初六日(一八八五、一、二一),出使大臣曾纪泽文称:
  窃照本月中旬英、法新报屡言:中、法失和之事,英国欲为调停,法国甚愿而中国不愿等语。近日又有法国新报言:英国尚未向中国露出调停之意,不得谓中国已有不愿受英调停之据等语。本爵大臣因新报纷纷,恐英国有所误会;是以饬派马格里于九月二十日前往询问,旋于九月二十四日接准英外部尚书伯爵葛兰斐尔西历十一月初十日来文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02 页
一件。除于是日电请示遵外,合将来文译汉抄稿咨呈贵衙门,谨请察核。
  再,前据法国新报馆主笔人嘎马致马格里函,有从中调停之意。查两洋报馆主笔人,有为尚书者、有为公使者。如法国前任外部尚书沙梅拉库,授职之前、退位之后均常在报馆主笔;美现今驻英公使路威尔,由报馆主笔人擢授今职。是主笔人分位,皆非卑贱;而民主之国主笔人,尤为有权。本爵大臣未便将嘎马来函置之不理;比饬马翻译答以「俟有法国官员言此或接法外部文牍言此,乃可电告本国」。所有嘎马与马格里来往各函,一并译汉录稿呈送贵衙门,谨请阅。
   照录英外部照会

  为照会事。本月初七日,马格里来至外部,代贵爵大臣询问新报传说斐理之言:『英国向法廷露出调停之意,尚未向中国提出调停之事,故不得谓中国有辞却英国调停之据。新报之言,未知确否』等因。本爵部堂查新报传说之语,是否全符事实,非本爵部堂所能言定。英国向于华、法两国之争持,诚愿从中排解;此意蓄之已久,贵爵大臣谅必知之。华、法两国虽先后各露有肯受调停之意,然未同时发出愿受调停之言。近来英国向中华提及调停之事,贵国未尝引伸英廷之说,俾能入场调处。本爵部堂与驻英法国公使则实曾谈及调停之事,惟中国肯受英廷调停与否,英国尚无所闻;又中国欲得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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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规模始受英国调处,英国亦尚未知:是以英国现今未肯遽向中华倡言调停之事也。合行照会贵爵大臣,请烦查照。
   抄译法国勾尔瓦报馆主人嘎马致参赞官马格里书

  敬启者:中、法构兵以来,鄙人常怀忧。素仰曾侯之名望,兼慕左右之人材;区区之意,久为阁下所深知。苟有建白之事,当可不致见疑。自知分属微末,窃愿得效微劳。诚能使两国释怨解纷,彼此退让,于大局不无小补,而曾侯及阁下自必厚爱我也。且此书虽出于报馆主人,而此人既与法国之权要相契,即可作为权要之友人信函。至所陈者,皆出于诚心。按法国之意,既不欲侵佔中国疆土,亦不愿扰乱中国内政;不过保全本国固有之局面而已。试观目前情形,由于彼此误会所致;若得两国相信之人,出与曾侯表明法国真实意向,自不难言归于好,定一长久之约。阁下素具忠诚,闻此美举,当必动心。若能建此奇功,足为一生快事。此事兵连祸结,死伤枕藉,伤心惨目无过于是。愿阁下竭力为谋,以使两国彼此退让,休兵息民;第不知有何办法以定和议?尚乞明以教我,转达法国政府左右之人。一有回音,当亲往英国福克斯登海口之行辕,与阁下商议简明条款,以为立约之根据;然后告退,另请两国全权大臣据此定约画押,庶不致再蹈津约之覆辙焉。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04 页
  耑此,即请升安。曾侯爵前,乞代致意。
  西历一千八百八十四年十月十四日,自巴黎报馆缄寄。
   录参赞马格里覆函

  敬复者:接读惠书,敬聆种切。中、法兴师,其祸蔓延;阁下怀忧,我亦深惜!且我既为使署人员,自以排难解纷为美事。然因不愿有伤中国体面,窃恐美举难成,徒劳无益。惟既承下问,不得不以来函呈于曾侯。溯自曾侯离法以来,从未与闻东京之事;恐侵他人之权,故作壁上之观。今有两端:第一端如知贵国允许不索兵费,第二端如知贵国诚心和议,然后曾侯可为两国通达情意。按此两端,皆不可少;而其中兵费一端,尤关紧要。盖闻曾侯深知兵费之说,中国永远不能允许;又知谅山之役,不能归咎于中国。倘法国不除弃兵费之说,势难转请国家复开商议。而况中国受辱已多,若再令其承认兵费,是重辱之也。而即使国家谕令曾侯许此兵费,在曾侯情愿退位,不肯拜命。至诚心议和之说,在爵宪必欲询明确情以为保身之计,不愿再蹈直隶总督之覆辙。缘总督所定两次条约,国于法则利益良多;于定约之人,则贻害无穷。即以宝海、福尔业两约败坏情形而观之,则贵国是否诚心议和,中国不能无所疑虑。是以必须询明法国真实意向,然后再据来函之意,报明国家;一面请示如何办法,方可开议。是上文所论两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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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能如愿,则曾侯即可请命于朝廷;俟得回音,便当密达台端。抑更有请者:如法国许此两端,则阁下究竟为何贵人介绍,似宜明言;想我二人并力为谋,必能使两国和好如初也。
  耑此,即颂升祺。
  西历一千八百八十四年十月十五日,自驻英署缄寄。
   抄译法国报馆人嘎马第二次来函

  敬启者:接读长函,慰甚感甚。前以私意告于台端,幸获知音,曷胜钦佩。愚所谓权贵者,如政治学院教习白林达克诸人,皆与法国外部各官为亲密之交;业将尊函及鄙人之书,送与白教习阅看。白谓尊函之口气,似乎政府受意鄙人转请中国开议者;其实此事乃鄙人之私见,欲邀阁下调处两国之争端。是以白君不肯代递。且来函有责让法国政府之意;夫既欲为解和,似此措词,殊为相左。又如阁下所论兵费之说,未得确情;盖中国承认兵费之说,两奉有明文,自不可忘也。尊函既不适用,无怪白君退还于我。噫!我二人本欲解两国之纷,才一开谈便歧路,是我措置未当也。愚意白君虽不肯代递我二人之信函,然和议尚可望其有成;缘法廷索取兵费与否,惟视阁下所拟办法何如耳。总之,尊函所论兵费一事,全在阁下设法通融。至第二端诚心议和之说,自不待言。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06 页
第未审曾侯究竟有何办法?尚乞示知为荷!
  耑此,敬请台安。
  西历十月二十日,自巴黎地方报馆缄寄。
   抄译法国报馆人嘎马第三次来函

  敬启者:未奉还云,焦盼奚似!尚乞运用权术竭力谋之,使尊处答覆之词明白通快。果能如我所愿,即当承奉官差,亲往福克斯登行辕;未经会晤以前,所有议论皆归于私交。抑更有请者:日后赐书,请于信封上注明「私函」字样;则事外之人,不能过问,而其事益加郑重矣。
  耑此,即请台安。
  西历十月二十六日。
   抄译参赞官马格里第二次复函

  敬启者:接读来书,知十五日所寄之函业已达览。又承阁下据实指摘,深为钦佩。盖尝谓处事之道,贵直不贵曲。前函语意之中,虽似讥刺法国,然用之者非欲伤阁下爱国之心;不过表明曾侯以局外之人而参局中之事,必须先得确据方肯出身。若谓真怪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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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断无此心。盖从前与贵国极力争辩之时,不忘两国友谊之情;我若讥刺贵国,是不体宪意也。阁下以为白君虽不肯代递信函,我二人仍可尽力以和议;我闻此言深为快慰,惟有竭力以助其成。又谓法国索取兵费与否,惟视我之办法何如;鄙人实不知贵国尚有何事望于中国?又不知除中国业已允许贵国各种利益之外,贵国尚欲何求?若所求者与兵费无异,中国亦必不允许也。惟我二人既欲身任其难,自另筹办法以便了事。前闻贵国欲于商务之中求得利益,方快于心;未审确否?想阁下当有所闻,务乞示知为幸。
  耑此,即颂台安。
  西历十月二十七日。
   抄译法国新报馆人第四次来函

  敬启者:鄙人于此事尽心竭力,以求成功;非独为法国计,亦为中国计也。昨读惠书,诚如所言,则我二人不难先行商议,然后白于当道。承示商务之中,可谋利益;果尔,则我二人就此妥筹办法,必获两国允许,鄙人岂不乐为!无如商务之利法若独得,英、德两国未必无言;似可不必计算。缘英、德两国之商务,重于法国;而津约既定,英商议论纷腾。即使总署格外优待,亦不过专就东京商务许给好处而已。若于他处稍加优待,英、德两国必不答应。思之既深,豁然有得;虽似空谈,仍愿相告。按鄙人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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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端有四:一曰津约仍旧施行;二曰中国官兵退出东京,法国战船亦同时离开中国洋面;三曰谅山之役,法国捐弃兵费;四曰台湾地方,应归法国驻守,以保津约认真施行。愚意此时法国议院尚未定加饷之议,所增之兵尚未发往;而台湾地方尚未全被法人佔据,正宜趁此机会献此四策。在法国政府得之不为喜,而议绅闻之必称快。缘议绅筹饷,虽欲额外加增;其实深欲妥速了结,不愿贻误选举之典。希阁下按此四端,熟思审计,见覆施行。此事之成败,全在阁下掌握之中。把晤匪遥,拭目俟之,静待佳音。
  耑此,敬请台安。
  西历十月二十九日。
   抄译法国报馆人第五次来函

  敬启者:今有密语相告:缘此时法国人心,多欲作速了结;无论用何办法,皆愿从事。我二人虽竭力为谋,尚须藉助于曾侯,方能有成。近日以来,法廷与轮船公司议定合同,运兵一万七千名发往东京;鄙人亲见其字据,租用商船十有一艘,每船载兵一千二百,军器、煤粮另附战舰携带。由此观之,法国真欲郑重其事矣。虽然,苟有议和之法不伤体面者,仍可言归于好;此乃实在情形,非鄙人诡词恫喝也。今当人心思治之时,我二人苟能极力谋之,必可弃干戈而复旧好;此鄙人所翘盼而深望者也。愚身为法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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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愿为中国稍效愚诚;故有此举。
  耑此,敬请台安。
  西历十月二十九日。
   参赞马格里第三次覆函

  敬覆者:两奉惠书,具见阁下竭志营谋,欲臻和好。拜读之下,曷胜钦佩!承示和议四大端,尊意以为可作商议之根据;然中国国家如何允许,尚不可知。惟兵费一事,实为祸阶;今贵国既许不索兵费,则其馀各端稍加酌改,总署或可允许。愚乃请示曾侯,而曾侯既未奉国家之谕,不愿独出己见。若果法国政府之意与阁下所言者相同,则曾侯必肯请示;若专据有心主和者之私见,似难报于中国。愚意阁下所拟四端,或与政府意见相同;然在侯宪之意,必须询明法国政府实在允许所开四端,方肯入告。倘未知贵国真意,辄凭阁下之意率报国家,如日后贵国不肯允许,岂非另生枝节!故欲先得确据,俾知法国政府允许照此定约,然后曾侯必定尽心竭力以解事端。盖其从前欲设办法不伤两国体面,而此心未改;虽来函有增兵一万七千之说,终不能易其初心也。
  屡接来书,皆先寄于福克斯登行辕;其实愚已离彼数月矣。前日曾致阁下电报一道,不谓法国邮部竟自退还;及再发之,复经退还。据云贵馆中不识阁下,所以未能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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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即设法,不致再有贻误。
  耑此,即颂台安。
  西历十月三十日。
   抄译法国报馆人第六次来函

  敬启者:接读来函,敬聆一是;一俟得暇,便当奉复。日内曾向邮部索取阁下两次电报,讵该部竟无下落!本报馆中有一总办名梅业尔,其馀同事惟愚最为著名;邮部将尊电退还而谓不识愚名,殊不可解。昨日另函中有「私密」之言,来函似宜默然不提;则慧心人之作用,令人更为钦佩矣!
  耑此,敬请升安。
  西历十一月初二日。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七八(二五0六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10 页
   福州将军穆图善等咨报封禁台湾各口岸灯楼自十月初八日起撤灯息火免资法
    船游劫

  十二月初十日(一八八五、一、二五),福州将军穆图善等文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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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福建台湾道刘璈详称:『窃照台湾通商口岸被法人违例封禁,徒遣兵轮数只沿海游弋,劫商民货船;前有洋税关「飞虎」轮船巡至安平,亦被法船掳去:各国商轮不到。今台湾口岸既不通商,所有各处前建灯楼,自应一律封禁。定于本年十月初八日以后撤灯息火,不准燃照海口,免资敌船游劫之用;并饬由就近营、县届期派拨兵役前往看守,以重防务。除照会台湾各口税务司照办外,理合详请察核转咨总理衙门照会赫总税务司转饬遵照』等情到本将军、部堂、部院。据此,除详批示外,相应咨呈。为此咨呈总理衙门,谨请查照迅赐照会赫总税务司转饬遵照施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九0(二五二九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11 页
   南洋大臣曾国荃咨呈「威利」轮船载送尾帮渡台勇丁片稿

  十二月十一日(一八八五、一、二六),南洋大臣曾国荃文称:
  窃照「威利」轮船载送尾帮渡台勇丁及随带饷银、军械悉数渡台缘由,经本爵部堂于光绪十年十一月十七日附片由驿具奏。除咨行外,相应抄片咨呈。为此咨呈贵衙门,谨请查照施行。
   照录片稿

  正封摺间,接道员龚照瑗上海来电称:「威利」轮船十七日回到吴淞口,所有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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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帮渡台勇丁六百名及随带饷银、军械等件,仰托圣朝威福,已于十一月十三日悉数抵台登岸,恰应刘铭传之急需,堪以仰慰宸。理合附片陈奏,伏乞圣鉴。谨奏。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九一(二五二九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12 页
   总署章京杨宜治禀陈基隆苏澳形势宜经营开山立屯抚番设巡

  十二月十二日(一八八五、一、二七),本衙门章京杨宜治禀称:
  昨日署中接北洋大臣转香港电云:『法兵攻基隆营,被官兵击败,法兵死五十馀名』等语。维时各宪喜动钧颜,特因译字之疑,考询要隘之实;仰见荩虑周详,远筹时局,上纾宵旰焦劳之至意。宜治面聆之馀,莫名悚佩!当忘梼昧,敬效刍言。尚有未尽私忱,用敢陈诸牍简;冀王爷、列宪之辱教焉。
  查基隆一境,背山面洋、前展后高,其形如椅;中有民舍数百家。右曰八斗,距基隆五里许,煤局在焉、近来增筑之台亦在焉;今皆为敌踞。左曰仙洞,其后有山曰基隆岭;山不甚高,然得建瓴之势。故守淡水者,以此为扼要。又左则沪尾江(陆游曰:『海澨曰沪』),江之深者不过丈馀、广者不过数丈,无险可恃;惟恃兵力。基隆口洋面,正对福州之五虎门,轮舟六时辰可达;故该夷必踞此为牵制省城之根本。宜治远稽图乘、近采人言,窃意淡水之富,该夷固属垂涎;然大军驻守,接济频通,料其必难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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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故可虑者,不在迤南而在极北之苏澳一带。盖全台地势,南为尾而北为头。南之安平,险不可渡。即东面之后山,半皆林隰险阻;虽以卑南觅、秀姑峦之平衍少瘴,然新开之境,教民特少,尚非法人所亟。西面嘉义、彰化、新竹各境滨临大洋,各有防范,首尾易于联络。该夷素畏陆战,必不敢进窥鹿港左右一步。惟苏澳口门地势颇平坦,易于停泊;界在宜兰、新城之间。宜兰距基隆二百馀里,苏澳距宜兰五、六十里;新城属在后山,基隆小路一日可到。此三境者,与台北府间隔重山;以基隆横亘于中,恐呼吸不甚相应。闻该夷之守,不重人力而藉地雷。万一窜越岭后梗我中路,分舰北袭,苏澳一失,恐宜兰、新城均不能为我有;而全台之势,彼转附背而吭。似应请旨饬下疆帅,迅由山路添设防兵。苏澳之防得力,与淡水遥为声援;则基隆之寇,将不战而自困矣。要之,台湾为海疆屏障。就地募兵,则土人之枪多能命中;就地筹饷,则淡水之富甲于全闽。开山、立屯、抚番、设巡船诸要务,允宜经营于平日。上年日本之肆扰、近来法人之开衅,无非天之启牖我衷!法人志不及远,经我国家长驾远驭,不久自当悔罪输诚。至事后如何布置以保全海而抚泰欧?自有朝廷谟略、王爷宪台擘画。
  谨就管见所及切于目前者,抒陈如左。可否采择上陈之处?恭候钧裁!伏乞崇鉴。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九五(二五三四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14 页
   户部咨行左宗棠请借洋款遵旨办理

  十二月十二日(一八八五、一、二七),户部文称:
  福建司案呈,军机处交出奉旨:『左宗棠等电称各军到齐,统计百五十馀营;拟借洋款四百万两,指海关分十年归还等语。著照所请办理。钦此』。钦遵交出到部。相应录恭谕旨,移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遵照;并咨该大臣等:一俟洋款借定后,即将办理情形并每年利息若干详细报部,以便指拨归还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九六(二五三六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14 页
   出使大臣曾纪泽咨报询明英于中法事件不守局外之例但禁各地招兵并备办整
    装事宜

  十二月十八日(一八八五、二、二),出使大臣曾纪泽文称:
  十月初一日,在英国外部与尚书伯爵葛兰斐尔会晤之时,该尚书提及法国师船封禁台湾各口之事,如法国专查台湾各口过往之船、不查大洋行走之船,则英国尽可不必宣示遵守局外之明文,业已知照巴使等语。比将问答节略,于初四日钦呈在案。旋经本爵大臣具牍询问招兵之例实在办法,于是日照会去讫。兹准英外部西历十一月二十六日文称,援例照覆前来。查英属各埠,按照公例,不准交战之国备办军装;而煤斤一项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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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买之例?英外部覆文仍未声明。本爵大臣本拟具牍咨请英廷饬各英埠明禁法国购买煤斤,俾法国兵船及载兵之船沿途多受阻滞;接奉贵衙门阳、真电称:『咨禁买煤,我亦不便』等因。遵即停止咨禁。
  所有本爵大臣与英外部往来照会各一件,相应译汉抄稿咨呈贵衙门查照可也。
   照录给英外部照会

  为照会事。照得本月十八日本爵大臣在外部会晤贵爵部堂之时,贵爵部堂提起法国师船近来封闭台湾数口之事;并向本爵大臣言及英廷立定主意可认法国封闭台口,然法国一朝不索战邦权利、不在海面搜查英国之船,英国则袛申明外邦招兵之例而不颁发恪守局外之谕等语。本爵大臣查贵爵部堂声明之言,关系甚重;今特备文将本爵大臣如何领会贵爵部堂词意之情形,奉达阅。按贵爵部堂所言「申明外邦招兵例」一语,由本爵大臣讲解:则是此例一经申明,不但香港应遵此例,即他处英国地面亦应一律照行;而论华、法水陆各军所用之船,英国应一概不准前往香港,亦不准其仍至来往中华船只平素所到之口取煤上船、备办航海应用物件、增添各项军火也。相应照会贵爵部堂,请烦查照。
  光绪十年十月初四日。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16 页
   照录英外部复文

  接准贵爵大臣本月二十一日来文,提及本爵部堂前于十八日与贵爵大臣晤谈法国出示饬令水师提督孤拔所部师船封闭台口岸数处之事,贵爵大臣是以于文内讲解英国应申「外邦招兵之例」咨询前来。本爵部堂查外邦招兵之例,英国不但饬令香港遵守,凡各处英埠均须一体遵行。按外邦招兵之例第八条第三段内载:『英国之友邦彼此交战者,其水陆各军势必使用之船,英国照例应不准在英属地面备办整装事宜』。所有「整装」字义,本国亦于招兵例之第十三条内分析解明矣。理合照复贵爵大臣,请烦查照。
  一千八百八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四0二(二五七二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16 页
   咨行户部粤借大东汇丰洋款奉旨允准办理

  十二月二十二日(一八八五、二、六),行户部文称:
  光绪十年十二月十九日,本衙门接据两广总督电称:『现托北洋大臣与英国大东公司行东名本特订借银五十万零五千镑、约二百万两,以百万作台、越用,馀作气用。周息九釐,不计闰;无扣,无行用。十年还,每年销本息六万四千镑,末年结清;各海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17 页
关认还。合同稿,由北洋大臣阅定。恳饬北洋妥办,并电饬出使曾大臣与本特将保单画押』。又据两广总督、广东巡抚电称:『据司局详请向汇丰再借五十万零五千镑、约二百万两,以应急需。照旧案九釐,加闰;但改为十年还,前五年还利、后五年本利并还。合同议妥,兼用粤关、粤藩印;由藩、运两司认还,海关作保。并恳敕总理衙门,知照巴公使分电大东公司暨香港汇丰行』等语。本月二十日,本衙门奉旨:『据张之洞电称:现与英大东公司在天津订借五十万零五千镑、约二百万两,请饬李鸿章妥办汇港、曾纪泽与该公司行东本特将保单画押等语。均著依议行。钦此』。同日又奉旨:『据张之洞等电称:向汇丰再借五十万零五千镑、约二百万两,照旧案九釐加闰,分十年还等语。均著依议行。该衙门知道。钦此』。除由本衙门分电北洋大臣李(鸿章)、出使大臣曾(纪泽)钦遵办理并照会英国巴使电知大东公司行东速为汇港暨汇丰洋行妥速照办外,相应恭录谕旨、摘叙原电,咨行贵部钦遵查照办理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四一二(二五八三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17 页
   南洋大臣曾国荃咨呈购买枪弹运解赴台片稿

  十二月二十五日(一八八五、二、九),南洋大臣曾国荃文称:
  窃照「购买枪弹运解赴台」一片,经本爵部堂于光绪十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附片由驿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18 页
具奏。除俟奉到谕旨另再恭录咨呈外,相应抄片咨呈。为此咨呈贵总理衙门,谨请查照施行。
   照录摺稿

  再,臣于光绪十年十月二十日钦奉谕旨:『张之洞电称:鲍超缺械,上海甡厚洋行有云者士十一响马枪弹百万,实价二万六千一百两;一月内到沪。已订嘱该行留上,请饬留运等语。据李鸿章、丁宝桢先后拨解鲍超军营洋枪已有六千馀杆,此项军火著曾国荃饬邵友濂查明购买,听候拨用』等因,钦此。当经恭录,札饬苏松太道邵友濂钦遵办理去后。旋据覆称:『前项云者士十二响马枪一千杆,每杆价银十四两;弹子一百万粒,每千粒价银十二两一钱:共价银二万六千一百两。均一月内抵沪。立定合同,先付定银六千一百两,取具状据;馀俟货到找付。所需价银,由沪关先行垫付。惟应拨交何处军营备用?其价银应归何处拨还?具详请示』前来。臣查此案于十一月初六日续奉电寄谕旨,『饬运台湾,交刘铭传应用』。嗣复奉十三日电寄谕旨:『吴鸿源援台需械,著曾国荃将所购云者士枪弹改解运,交彭楚汉督饬该镇之子千总吴文彬妥运赴台』等因,钦此。自应钦遵十三日谕旨办理。除俟该道俟前件到时即行运厦转解并咨商闽省督、抚臣将垫购价银拨还沪关归款外,理合附片陈明,伏乞圣鉴训示。谨奏。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19 页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四二四(二六0七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19 页
   总税务司赫德函告闻法船齐集闽口

  十二月二十五日(一八八五、二、九),总税务司赫德函称:
  适接闽海关税务司电报称:深恐日内福州省城有不妥之事,缘刻下法国新到兵船七只,已停口外;又闻他处兵船,亦赶来闽云云。专是急布,特为达闻。
  此候时祉。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四二五(二六0八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19 页
   南洋大臣曾国荃咨呈吴安康统带兵轮五船已定期出洋乘隙赴闽摺稿

  十二月二十五日(一八八五、二、九),南洋大臣曾国荃文称:
  窃照「吴安康统带兵轮五船业已定期出洋,遵旨确探前路,乘隙赴闽」一摺,经本爵大臣于光绪十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由驿具奏。所有摺稿,相应咨呈。为此咨呈贵总理衙门,谨请查照施行。
   照录奏摺稿

  奏为吴安康统带兵轮五船,业已定期出洋,遵旨确探前路,乘隙赴闽;恭摺驰奏,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20 页
仰祈圣鉴事。
  窃臣于光绪十年十一月十二日由驿具奏「迭次钦奉谕旨,将南洋兵轮船五号交吴安康统带,相机赴闽,归杨岳斌调度」一摺,二十五日由驿递回原摺内开:军机大臣奉旨:『览奏均悉。著即饬令吴安康将五船位等件配齐,即日前进。马祖澳法船来去无定,务令格外稳慎,确探前路,乘隙赴闽;但能遥作声势,自可牵制法船,以松台围。钦此』。仰见圣朝洞见几先,明烛万里,莫名钦佩。臣于十八日奉到电寄谕旨:『据左宗棠电奏,拟抽调恪靖数营设法渡台,并盼南洋兵船迅来,藉分法势等语。所筹甚合机宜;著左宗棠、杨昌浚妥为设法,使各营于密地渡台助剿。曾国荃务当速饬吴安康等统带兵船即日赴闽,听候左宗棠等调度,以作声援。钦此』。又奉二十日电寄谕旨:『法添船装多兵赴基隆,狡谋叵测。著左宗棠、杨昌浚饬恪靖各营及程文炳军剋日渡台。吴鸿源计已抵台,饬速会台土勇进剿。南洋五船,曾国荃饬即赴闽作声援,以分法势。杨岳斌现抵何处?左宗棠等转电速进赴台,不得逗遛闽省』等因,钦此。均经恭录,分别移行钦遵在案。兹据提督衔总兵吴安康禀称:『「南琛」、「南瑞」两船,工已告竣。「澄庆」、「开济」、「驭远」三船,本月内完工;现在赶紧督催,计日当可蒇事。所需位,计二十八、九等日可到,安配各船。定十二月初三日统率五船驶出洋面,相机前进。惟法船较我船数倍之多、船身较我船十倍之厚,来去靡定,飘忽无常;必须先派妥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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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搭洋船沿途侦探,以防蹑我后路。前与式百龄迭次面商,询以进取机宜;该洋将尚无把握。况此时北船调回,南船势力更单;尤不敢不懔遵谕旨,格外慎重,相机进取』等情,禀报前来。臣细阅吴安康所禀各节,尚合机宜。五船出洋事机,极为重大。联进发,如有战事,一切进止分合,在在均关紧要;又虑其独力难支。所有新募德国总铁匮、总手、散手等分布五船之上,吴安康以一人指麾其间,耳目难以周到;须添干练之员帮同照料,临阵方有把握。适据苏松太道邵友濂保荐候补副将丁华容来宁,盛称其人勤慎稳练,久历戎行,不染习气,堪胜重任。臣面询该将,称随出使大臣曾纪泽久住英、法、俄三国,凡有行船汽炉、机器各事,亦尝用心考校;且识英国文字,能为英、法语言;即西人船厂规矩,亦尚通晓。若派令办理该五船营务,必可望其得力。臣因札饬丁华容帮办吴安康营务,并议月给薪水、夫粮、公费银一百两。查吴安康坐「开济」船上,丁华容即可坐「澄庆」船上,以期相得益彰;同出洋面,与各管驾联络,五船衔尾生息相通,即吴安康亦可收指臂之助。臣查吴安康原系兵部尚书彭玉麟赏拔之员,曾以详函称述该总兵与李朝斌操练轮船多历年所,可以派充管带「保民」轮船;臣于夏间奏明在案。厥后改隶李成谋节制,所办公事毫无贻误。此次愿告奋勇,出洋立功报效;臣以用人之际,袛求无亏大节,不忍吹毛求疵,是以奏派该镇统带五船。又念中华轮船无多、且不坚厚,难与西人铁舰角逐海面之上;窃思军威不可以重挫、水陆不可以再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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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五船出洋以后,每月饷项、军火、煤价银两,臣在江南仍当一力承肩,照常供应。至于调遣进取,自应钦遵前旨,归杨岳斌相机施行。查杨岳斌公忠体国,正直无私;夙从水师出身,明白战守,深知江海艰难危险,断不至轻于一掷。良以南洋经营十数载,仅此勉强可用之五船;非特以后之经费难筹、船上之人命极重,且当圣朝明示宣战之后、正值中法交兵争斗之时,我皇太后、皇上宵旰忧劳,奉承二百馀年之景运,凡在疆臣将帅均宜仰体圣慈,格外顾护轮船,不应稍涉大意。计惟有吁恳天恩,将所派南洋五船,仍遵前次谕旨归杨岳斌节制,相机调遣,庶几操纵不至失宜。是否有当?伏候圣训施行。
  除札饬丁华容随同吴安康遵旨格外稳慎,确探前路、乘隙赴闽外,所有兵轮业已定期出洋、以后应用军火煤价及每月应领饷银仍由金陵上海汇兑接济并请五船悉归杨岳斌节制调遣各缘由,理合恭摺驰奏,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四二六(二六0九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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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行户部刘督办请由直防铭盛两军选带淮勇赴台奉准拨发银两

  十二月二十六日(一八八五、二、一0),行户部文称:
  光绪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准北洋大臣电称:『刘督办请由直防铭、盛两军选将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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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勇七、八百人援台,惟弁勇须给三个月足饷、船价亦昂;拟饬长芦运库于储放京、奉各饷内移缓就急,拨银五万两。乞速代奏』前来。当于二十四日奉旨:『李鸿章电称选将带勇赴台,拨银五万两;著依议速行。钦此』等因;业由本衙门电知北洋大臣钦遵办理。相应咨行贵部查照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四二七(二六一二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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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署湖广总督卞宝第咨呈拨解督办福建军务大学士左宗棠募勇赴闽经费银两片稿

  十二月二十六日(一八八五、二、一0),署湖广总督卞宝第文称:
  光绪十年十二月初三日,会同湖北抚部院彭(祖贤)附奏「拨解督办福建军务大学士左(宗棠)募勇赴闽经费银两」一片。所有片稿,相应咨呈贵衙门,谨请查照。
    照录片稿

  再,准户部咨,议覆督办福建军务大学士左宗棠奏「督师赴闽,尚须添募勇营,请宽筹经费」案内,『拟在湖北盐釐项下拨给银一万五千两、江汉关六成洋税项下拨给银一万两,以济要需』等因,光绪十年九月二十九日具奏。奉旨:『依议。钦此』;咨行钦遵办理。兹在湖北盐釐项下筹拨长沙平银一万五千两、又在江汉关第九十七结六成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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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下动支库平银一万两,均饬委管带「知津」轮船候选县丞张元熙解至江西湖口,兑交福建后路粮台道员黎福昌、洪绪验收转解;由湖北盐法武昌道武震、汉黄德道监督江汉关税务恽彦琦先后具详前来。除分咨外,理合会同湖北抚臣彭祖贤附片具陈,伏乞圣鉴。谨奏。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四三二(二六一五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24 页
   给总税务司赫德劄封禁台湾各口岸灯楼

  十二月二十九日(一八八五、二、一三),给总税务司赫德劄称:
  前准闽省将军、督、抚咨称:『台湾通商口岸被法人封禁,遣兵轮数只沿海游弋,伺劫商民货船;税关「飞虎」巡船亦被掳去,各国商轮不到。今台湾口岸既不通商,所有各处前建灯楼自应一律封禁。定于本年十月初八日以后撤灯息火,不准燃照海口,免资敌船游劫之用;并饬营、县派拨兵役前往看守,以重防务』等语。本衙门恐于商务不便,复经电询去后。兹准钦差大臣左(宗棠)、福州将军穆(图善)覆称:『商务之不便,由于法人之封口;法既封口,我不能不息灯以重防务。应俟口岸疏通后,再行照旧设灯』等因前来。相应札行总税务司转饬该口税务司遵照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四三五(二六一七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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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军侵台档(五)
 光绪十一年(一八八五)(上)
  给总税务司赫德劄转饬闽海关税务司照办闽省借款

  正月初六日(二、二0),给总税务司赫德劄称:
  光绪十年十二月初八日奉旨:『左宗棠电称拟借洋款四百万两,指海关分十年归还等语。著照所议办理。钦此』。钦遵在案。相应劄行总税务司转饬闽海关税务司:如遇闽省议借洋款,即行遵照办理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四四一(二六二六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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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使大臣许景澄函陈法议院对越事意向(附译日意格函件)

  正月初八日(二、二二),出使大臣许景澄函称:
  十月二十四日,奉达德字第六号函,想已入察。法之下院已议毕,现归上院复议;虽不善茹酋所为,而增饷之举已不能罢。日意格迭有函报,于情事稍详;特译奉览。揣法于津议原约似可退让,惟基隆一节未有革面之机。日函所拟办法本不足论,亦藉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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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意向也。
  前奏留随员黄钟瑞缮办交代,现已清楚;业经准予销差回华,以节经费。又丹崖移交和国衒奇会售价银二千八百五十九两零,已收入经费项下,另牍候核。意大利之行,因枪款未到,稍为留俟;计就道亦在数日内耳。
  新报述朝鲜内乱,华人焚燬日本使馆,新简徐星使奉旨驰往办理;未识确否?
  草此布陈,袛请台安。
   照译日意格军门十月初十日来函

  大人阁下!敬禀者:前奉九月二十五日复谕,褒奖逾恒,惭感无既。
  命探越案一节,日来法国议院核筹经费,意格逐日往听;今日核准之人数,已电请陈参赞转达钧听。查政府所请之一千四百五十万佛郎以为华、越兵饷,与议者五百十一人,允者三百五十四人,不允者仅一百五十七人。计对抵,允者多一百九十七人;即以此数电告陈参赞。虽与今日官报之数目稍有不符,然却去不远。政府又请筹四十三兆佛郎以为西历明春、夏二季华、越用兵之费,允者三百四十二人,不允者仅一百七十人;计对抵,允者又多一百七十人。议员中有请不给相信政府凭据者,允者二百十三人,不允者二百九十五人;计对抵,又多八十二人。现经议院中两大股之总办,拟此凭据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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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词曰:『议院执意欲使津约逐款照办,已将政府各词查核无误;公请政府决实保全法国利权』云云。宣读之后,各议员咸有倦容,纷纷已散;遂定次日再议。意格按议员中有允筹经费而不能相信政府者,良因政府近来所办之事不合其意也。前日核议时,凡登座宣言者,除书写说帖之员外,无不指斥政府之过失;最劲直敢言者曰:『谅山之役,实因误会;既经中国宣旨撤兵,又允恤费五十万两,即须就此转圜了结。何必仍索偿无理之兵费,致阻议和』云云。即此而观,可见议院公平查核,不务徇私。以上数言,虽华公使登座宣辩,亦不能过之。故凡有议院之国,其政事有利亦有弊也。外部茹里斐礼答词仍云:『谅山之役,实因中国意存废约,积蓄所致。本国所以坚索偿款者,即欲绝其以后翻背之心。现在阻碍议款,非关偿款;因本国已饬巴得诺告达李中堂云:「一、中国即撤东京华兵回国。二、法国即停水师兵事。三、两国照办津约,并议订通商约章。四、基隆、淡水准暂屯法军,俟津约照办后遣撤;无须割地。五、偿款可作罢论;惟准法管基隆、淡水之煤矿、海关,徵收赋税、采买矿产以抵偿。至应管若干年,可以平允议订。六、或一国、或数国,可请其调处,并断法国应管台北若干年;或断款抵偿,不必法国管业」』云云。议员佥谓政府所告中国者已极公平,并无苛责;依附之者益多。茹相又谓:『据巴得诺称:「驻津法领事述中国之意云:一、法国须不再保护安南;二、华、越边界须新画订在高平南面;三、津约作为废纸;四、红江一道,不准法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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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华」』云云。茹相虽又云:『以上中国之意未见明文,不能作为凭信』等语;议员已多断华非,益是茹相之政矣。茹又云:『此中国之意,必有人泄漏于英;致英报向袒中国者,咸倒戈相向也』。议员皆曰:『然』。茹相乘此机会,遂有四十三兆佛郎之请;且云:『诸君若允筹此项经费,则水师各军明岁可以便宜行事;白来也在越、孤拔在台,均可不致掣肘。且开春后,倘孤拔或以为尚须举动方克如愿,亦可有恃无恐也』。议员欣然允准,且允给予相信凭證。大约人数不及今日之多,然已足成大半之数,以壮政府声势。将来上议院,亦必如斯也。意格查茹相所宣中国之意系由驻津领事转述,似不无张大其词。倘能确实查明,果与约不甚歧异,应行付报辨正,诚有裨益。
  意格昔随曾侯议订俄约,颇知中国政府之意;今于津约有三大虑在焉。一、顿弃越国落封,有失体统。二、径与法军为邻,恐滋事端。三、广开边界与法通商,且须议订优异约章,致他国效尤,将接踵而至。凡此三虑,倘能于津约中斟酌字句稍为增改,不失中国体统、不使华人恐惧,中国政府必能允从。昔新、旧俄约,亦系如此办理,可以引證。鄙意中国之第一虑,可以变通办理。查法国执政无论何人,必欲筹饷派兵,以不失保护越南之权为要务;今复不索偿款,但求津约照办,他国亦首颔之。中国现在要求之意,各国知之必离华而袒法;盖以为中国仍执初意欲追回属国之权,不欲外交,思尽绝通商之利也。按中国与他国通商,今已坐收其利;推原其本,皆由各国勉强而致。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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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若启疑窦,恐必暗结法人允其滋扰,庶可分沾利益;此尤可虑者也。法意既决不肯失保护之权、不肯失津约之利,则须别寻计策以结纳中国之欢;惟有将津约第二款斟酌增减字句而已。可云法系奉派前往保护越南乎;或可云中国数年来已为越南赔累不少,今法既云保护越南担当责成,可准其自行立约办理乎。凡此者皆可保全体统,而法国亦必肯受;因法国近亦知中国体统不肯失也。其第二虑,亦非不能解释者。查茹相在议院所言,已留有可商之道;且谅山之役,可见两兵相遇必生事端。意格前年曾上条陈于曾侯云:『两国应订定东京界趾,不准法兵逾越;其界外离中国之界可招越兵屯扎,教练以西法以备不虞』等情。今茹相云:『旷野之地丈亩未量,虽亦不可弃置,然终不能治以一律保护之例;应较东京富有之区,稍为区别。一则治理严肃,一体遵依;一则稍示宽容,略于优异。因旷野之地,系华、越、苗、猺杂处聚族而居者有年;只能与之约定一切章程,薄徵赋税,使其自安生业、巡缉地方而已。米禄提督所见亦同』云云。意格按茹相之言,大约法兵屯扎之地,必不逾燕京、太原、宣光等处;因保守红江支派,但据此数城足矣。再北则旷野林木,法人不甚著意也。据此,则意格初意尚可以行。倘能与苗、猺酋长如台湾番长之类者约定自管地方,不由华、法两国节制,则法兵不至直逼中国边疆,中国亦可无虑。但于新约中详细载明两边遵照,便可永息干戈。或有诘意格曰:『东京北面既为旷地石田,法国何以不让于华』?意格答之曰:『一因此地一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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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辖,华兵必屯聚于高平之南;与法兵盘踞轇轕,永不能了。二因法人群疑此地虽旷,尚有矿产可供他日开采;让与中国,定不甘心。若因中国边防请为瓯脱,法人自不阻挠也。至于第三虑,似不难与法妥商。但于滇、粤边界二三处通商,因法人亦知;倘初次即广开边界全许通商,则漏税、贩私将层见迭出,致两国无利可收也。查各国向指中国为拒绝外交之国,今既订津约、复变初心,各国必更指实,以致失欢;似应妥定通商章程。倘办理认真,稽查严密,于国帑亦有裨益;不似任人贩运,无税可徵之致滋流弊也。以上系意格详听议员讲论,揣摩政府意见、参以鄙见,冀可转圜,未必尽当;倘蒙宪台许可,则幸甚矣!今英人已出为调处,偿款又作为罢论;中国亦实说出欲为之意。倘三者有一事成议,和好指日可待。惟望有人能实心妥议,先安中国政府之心,告以外交实有利益;则疑团先释,议款可期:此意格之所翘盼者也。
  耑肃谨禀,敬叩钧安。日意格谨禀。
  再,相信政府凭据分为二次议论。第一次系决意欲践津约,是者三百七十九人,非者二十五人;第二次系相信政府,是者三百零二人,非者一百八十五人。合并奉闻。再叩钧安。
   照译日意格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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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敬禀者:法国上议院今日将下议院所筹之华、越经费核议,允者一百九十一人,不允者一人;又议明年经费,允者一百八十九人,不允者仅一人。所有辩驳之员所说者,大约不出下议院之所说。最非外部者曰:『何以数年以来,此案毫无长进』?外部答之曰:『非我之咎,因中国不肯退步耳』。又引『英外部所告曾侯转达中国之意,正与津领事所报相符;英外部于是不肯转告法国,但言不能出力调处云云。由此观之,已与中国毫无可商;惟有尽力与战,以期取胜而已』等语。意格细揣以上所云调处之法,除于初十日禀中所陈之外,更无可陈;想中国早知法国预备水陆进兵情形,当勿庸意格哓渎也。
  肃叩钧安。日意格谨禀。十月二十四日。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四四五(二六三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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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江总督曾国荃咨报购买枪弹运解赴台案已奉旨谕知

  正月初十日(二、二四),两江总督曾国荃文称:
  窃照购买枪弹运解赴台一案,经本爵部堂于光绪十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附片由驿具奏;当经抄片咨呈在案。兹于十二月十一日准兵部火票递回原片内开,军机大臣奉旨:『知道了。钦此』。相应恭录咨呈。为此咨呈贵总理衙门,谨请查照钦遵施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四四七(二六三六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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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会英国公使巴夏礼闽省借定洋款请电饬办理

  正月二十一日(三、七),给英国公使巴夏礼照会称:
  光绪十年十二月,钦差大臣左[宗棠]、闽浙总督杨[昌浚]电称拟借洋款四百万两;初八日奉旨:『著照所议办理。钦此』。旋据钦差大臣左[宗棠]等电称:『美国旗昌行司美德代闽省借定银四百万两,利银每年九釐,以十年为期;前三年还利,第四年起本利次第归还,利随本减还,款由海关匀拨。请照会英国巴大臣』等语;业经本衙门函达贵大臣在案。兹复据钦差大臣左[宗棠]等电称:『英银号东家,名哲克生』。相应知照贵大臣查照,即速电饬该行办理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四六五(二六五0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32 页
   军机处交出北洋大臣李鸿章请奖转运台湾饷械在事出力员弁翻译司事西商抄摺

  正月二十一日(三、七),军机处交出李鸿章抄摺称:
  为转运台湾饷械在事出力员弁、翻译、司事、西商,酌拟奖叙,缮单恭摺,仰祈圣鉴事。
  窃臣钦奉光绪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电旨:『铭、感两军弁勇,已至卑南登岸;览奏欣慰。委员戴嗣源著赏三品花翎、英人戴叶生著赏二等第一宝星,以示优奖』等因,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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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仰见朝廷激励戎行、有劳必录至意。伏查上年闰五月间,刘铭传遵旨渡台督办防务,单骑赴敌,随带亲兵仅百馀人。所有后路军火、饷械及续调营勇事关紧急,饬委道员龚照瑗会同苏松太道邵友濂在沪筹办。其时法兵船已聚闽洋,该道等密雇商轮分批运送;海上风鹤时惊,办理已属艰难。迨基隆获胜、马江失事以后,法舰聚台北、封禁各口,一意围困,商船禁行、文报阻绝;该道等当救援路断之时,不敢徒作望洋之叹,竭诚殚虑,慎密妥筹。计自六月至十二月,雇船探信、传递摺报,并多方重价购觅商轮、民船先后十次,昼伏夜行,运送淮军三千馀名,大小后膛钢六十馀尊、后膛新式洋枪九千馀杆、大小枪子弹三百馀万颗、水雷四十具、电线八十馀里、饷银十馀万两以及拉火铜、引火药各项,一一解到,并无丝毫遗失。刘铭传叠次电信,得以保全台北者,实赖有此接济。所有押运员弁、司事及中西各色人等多未支薪水,皆能共行忠愤,涉风涛而不却、冒锋镝而犹前,出死入生、亲赴前敌,洵属著有异常劳绩。除戴嗣源、戴叶生二名已奉特旨给奖外,其馀在事出力人员,自应查明酌拟奖叙;缮具清单,恭呈御览。吁恳天恩,俯念台湾孤悬海外,军情万紧,运送营勇、饷械履危蹈险,偷渡重围,迥非内地军营寻常转运可比;俯准照拟给奖,以劝将来。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日,军机大臣奉旨:『周国兴等均著照所请奖励。该衙门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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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并发。钦此』。
    照录清单

  谨将拟保台湾后路转运出力员弁、翻译、司事并西商、船主、管轮各衔名,缮具清单,恭呈御览。计开:
  同知衔周国兴,雇船押运,侦探敌情;拟请赏加四品衔,并赏戴花翎。
  四品衔、补用知府分省浙江候补同知徐士恺,押运出洋,躬冒险阻;拟请赏戴花翎。
  同知衔补用直隶州江苏教习知县章鸿森,襄理机事,始终罔懈;拟请仍以知县归候补班前先补用。
  五品衔邵仁濂,押运遇风,照料周妥;拟请赏戴花翎。
  同知衔、前先补用知县浙江试用县丞王毓蕃,押运两次,均无贻误;拟请免补县丞,以知县仍留原省归候补班先前补用。
  选用州判、候选县丞彭秀璋,往来侦探,密递军书;拟请免选本班,以知县分发省分补用。
  县丞衔何恭寿,押运周妥;拟请赏给五品蓝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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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用训导余应璜,帮同押运,经收文报;拟请免选本班,以教谕不论双、单月尽先选用。
  知县用、江苏试用县丞朱绶,帮同照料,兼管帐目;拟请以县丞归候补班前先补用。
  候选从九品沈敦和,总司洋文,传达密语;拟请免选本班,以县主簿不论双、单月分发省分补用。
  候选从九品张士学、郭明贵二员,雇船帮运,翻译电报;均拟请免选本班,以县主簿尽先选用。
  县丞衔李宗莲,押运饷项,交卸清楚;拟请以县丞不论双、单月归部选用。
  六品衔、即选巡检诸大椿,行船报关,勤慎无误;拟请赏给五品蓝翎。
  指分浙江试用典史施承基,赍送文报,收发无误;拟请免补本班,以县主簿仍留原省归候补班补用。
  六品军功、候选从九品张贵素,帮同雇船,昼夜辛勤;拟请以本班分发省分补用。
  六品衔、监生黄丕烈,帮同翻译,文字无舛;拟请以从九品不论双、单月遇缺即选。
  监生张九达,帮运四次,照料周妥;拟请赏给五品蓝翎。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36 页
  监生王成、文童王德、黄丕荣等三名,翻译电报;均拟请赏给从九品衔。
  知府衔候补直隶州上海县知县莫祥芝、租界会审委员江苏候补通判黄承乙,帮同照料,均臻妥密;莫祥芝拟请赏给军功随带加三级,黄承乙拟请归候补班前先补用。
  江宁城守协标五品蓝翎尽先把总刘光明、千总张凤林、许士魁,帮同押运,照料军火;刘光明、许士魁拟请免补千总以守备尽先补用,张凤林拟请赏戴蓝翎。
  「华安」轮船主英商施道德,拟请赏给二等第二宝星。
  「威利」轮船正管轮英商克郎勒特、英商麦高伦、马立师洋行主英商马立师、祥生船厂主英商格兰、保家洋行主英商谭佛司、瑞生洋行主德商补海师岱等六名,均拟请赏给三等第一宝星。
  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日,军机大臣奉旨:『览。钦此』。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四六六(二六五0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36 页
   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咨会奉旨借款协济刘铭传军饷并催杨岳斌营渡台

  正月二十六日(三、一二),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文称:
  为照本爵阁大臣于光绪十一年正月初四日准贵衙门来电,初三日奉旨一道。除恭录咨行并转电外,相应咨会贵衙门,请烦钦遵查照。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37 页
    照录电旨

  光绪十一年正月初三日,总署来电:『左中堂、前督杨:密。本日奉旨:「刘铭传电称商借北洋旗昌银款等语;前据左宗棠请借洋款四百万,业经允准。如议妥,即先分济台防。著左宗棠速即电奏,刘铭传暂候谕旨遵办。闽省陆兵已多,杨岳斌一军著全行赴台,不准分留六营在省。该前督已到泉州,所统各营随到随渡;不得以察看营基为词,转涉濡缓。程文炳一军何日拔队?务须分日前渡,不准逗遛。钦此」。即转电闽抚刘。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四七九(二六七七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37 页
   出使大臣许景澄摘录法报法议院与政府对越事意向及增兵台湾等地

  正月二十八日(三、一四),出使大臣许景澄摘录法报:
    照译法国新报

   光绪十年十月二十五日
  巴黎来电云:『昨日上议院议论华、越兵饷,君党七十馀人共请君爵布吉利登座宣言曰:「政府所办之事,与我们意见不合。今日又请筹饷,我们不愿与议」。言毕,众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38 页
皆退。所允筹者,皆依附外部之人,计一百八十二员;中有将军干罗比言曰:「我亦不满外部所为,兹因伙伴在数万里外待饷孔亟,故允筹之耳」』。
   二十七日

  前日各部会议,外部欲请派多兵赴华滋扰,兵、海两部不允;意见因之不合。
   十一月初九日

 (略)
   十三日

  英登牳士报云:『孤拔意,必须五千人方能据有台北;欲扰台南,须再有五千人。现在东北风当令,瘴疠盛行;法兵死者甚多。在台湾法船仅有数艘,其馀皆赴香港、安南各埠。是以封口一节,全无成效。中国兵丁、军械,皆由小艇运来;所有贸易,亦由小艇私做,输船公司以致无利可徵』。
   十七日

  英登牳士报探事人由香港来电云:『本日并无法船在马祖澳等处,群疑其均往大洋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39 页
保护法国派来船只也』。
   十八日

  法海部租定公司船四只,饬令即日预备,以便装运兵粮、军火,前往华、越各口。
 (略)
   二十一日

 (略)
  法前任兵部交卸时,告其属员曰:『余初意以为据有红江,便可保法国利权。同僚则谓须据东京全境并据台湾,且须再攻中国要地,方能议款;欲兵部调度,担其责成。余谓布、法战后,法国非如前比;强邻在旁,举动定须加意。况与中国并无大仇,何必动此劲旅乎!首相不以为然,余故告退』。
   二十二日

  兵、海两部现将华、越兵事分别管辖,陆路用兵由兵部调度,海部助以兵船水师;水路用兵并转运,由海部调度。查现定将新招之兵六千馀名并亚尔齐枪队士兵、马兵若干营,分班派往华、越;陆兵既多,不得不由兵部调度耳。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40 页
 (略)
   二十四日

  (略)
  法快船名「比里那格」,载水兵二百六十八人、官十五员;又一艘名「武亚士」,载兵六十五名、官数名、搭客二十二人:均于昨日开赴中国。(略)
   二十五日

  法前任兵部告各报云:『余前所言与同僚意见不合,恐致误会;故申明之。查国家及议院初意仅欲据有红江,其事已有成效。乃忽起谅山之案,应与中国理论;同僚请余拨五千人,余即照拨。近同僚欲请余派三万人分赴华、越,彼处天时、水土不佳,病亡不计其数;余不忍行。此事且所得不偿所失,故告退;非别有他故也』。
  郭罗亚法报云:『新任兵部昨与首相茹商议,兵部之意不必挪动本国大兵,但由亚尔齐黑兵中调拨并将本国备用之兵招集,使可成二万五千人;以大半赴北圻、小半赴中国。春初冰泮,择地进攻,使中国应接不暇,和议可期。茹相以为然,间已有电饬驻华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41 页
领事各员即日离中国矣』。
   二十七日

  (略)
   二十八日

  兵船「沙隆」装运一千兵已抵基隆,兵船「庄得那高」亦有一千兵不日亦可到;孤拔营内共有三千五百陆兵。孤拔昨电告海部云:『台湾西南角之台湾、打狗各口,亦已封禁。从台湾峡至马喇噶峡一带,均有兵船沿途巡逻』。英提督电告英外部云:『收到孤拔照会,称台湾各口一律封禁』。
  (略)
   二十九日

  (略)
   三十日

  (略)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42 页
  (略)
  (略)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四八六(二六八二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42 页
   照会英国公使巴夏礼已电知曾大臣画押粤闽两省借款保单

  正月二十九日(三、一五),给英国公使巴夏礼照会称:
  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八日,准贵大臣照称:『粤、闽两省议借汇丰银行英镑款项,据香港总董电称:「祈为转请嘱令出使英国曾大臣将借项保单分票逐一画押,以信售股人心」』等因前来。本衙门现已将粤、闽两省本年正月所借汇丰之款电致曾大臣一并画押;相应照复贵大臣查照转行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四九0(二六九0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42 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会旨饬杨昌浚查覆刘璈责法废弛台口封禁事并促刘铭传乘
    机攻复基隆

  二月初一日(三、一七),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为照光绪十一年正月初四日准贵衙门电:本日奉旨一道。除恭录咨行外,相应恭录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43 页
咨会。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钦遵查照施行。
    照录电旨一道

  一件:正月初四日,准总署电开:『本日奉旨:「据刘铭传电称:台南海口法已弛封两月,刘璈忽照会英领事责其废弛,英据文转法复行封禁,巡查更严等语;殊堪诧异!刘璈此举,是何意见?何以杨昌浚转刘铭传电,仅叙「该道照会英领事」一语,殊属含糊!著杨昌浚将照会原文详细查覆,不准一字徇隐。孤拔现在带船寻觅南洋五艘,刘铭传务当乘此进攻,迅复基隆。倘再藉词延宕,坐失事机;国法具在,断难宽假。懔之!南洋枪子、广东毛瑟枪,已分饬速运矣。钦此」。即转电刘。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四九六(二六九六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43 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请代奏奉旨筹办援台各事并接济饷械一案电稿

  二月初一日(三、一七),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为照本爵大臣于光绪十一年正月初八日亥刻,会同福州将军穆(图善)、闽浙督部堂杨(昌浚)电寄贵衙门请代奏「奉旨筹办援台各事并接济饷械」等因一案。所有电稿,相应录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44 页
    照录电稿

  (头等电寄总署)总署钧鉴:密号。奉正月初五日电旨:『南洋五船被法围困,必须基隆告捷、法船回救,我船方可乘隙前驶。左宗棠、杨昌浚将援台各事实力筹办,并接济饷械』等因,钦此。查台北军饷,去冬竭力筹济;据刘铭传腊月十四日来电云:『可支至本年二月』。现复商量,先就厦关税项随收随解,复饬司筹解三万赴厦;一俟洋款借到,再拨大批汇济。至省城军械亦形缺乏,因各路援军到闽,时有领换。续购之械未到,现各国商船守局外之例,不肯载运,愈觉为难;业饬刘璈委员于上海、香港分途采办。昨据金委员在沪购就一批,其价已由藩司给银三万两。援台各营均带有精械,仅吴鸿源新募土勇三营无械,须台付给。此外各军,数月来无大战事,军械应不至遽缺。前据援台恪靖各营,据彭楚汉函称:『头批千二百馀人已于腊月十三、十九等日登岸,二批九百馀当在澎湖候船,三批于腊月二十二到泉』;已催彭楚汉雇「平安」轮船于除夕至泉州秀涂装载,径赴卑南登岸。总因法船游巡,海道梗阻,诸多掣肘;棠等惟力是视,绝无所谓湘、淮畛域之见。至洋款虽经定议,该洋商司美德因股分内有英人之本,须驻京巴公使签押及曾劼候用印,致展转耽延;司美德在此守候,应不至翻异。俟定约后,遵即酌量分济台军。杨、程两军相继前进,惟觅渡为难。谨先具复,祈代奏。浚、棠、善。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45 页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四九八(二六九八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45 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北洋大臣李鸿章转达旨催援台电文

  二月初一日(三、一七),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光绪十一年正月初六日亥刻准北洋大臣李电,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正月初五日来电,本日奉旨一道。除恭录分咨并转电外,所有电旨,相应恭录再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钦遵查照施行。
    照录电报

   北洋来电(初七日到)
  左宗棠、制台杨、抚台刘:密号。总署正月初五日来电:『本日奉旨:「南洋五船被法船在浙洋围困,必须基隆告捷、法船回救,我船方可乘隙前驶。刻下台北兵丁较厚,孤拔又带船他往,正可乘势追剿;刘铭传何以一味株守,毫无布置?著懔遵迭次严谕,剋日进兵;土勇既属可用,当饬与官军会合进剿,以资得力。务期战胜攻取,用副委任。倘再迁延贻误,惟有执法严惩,决不宽贷。杨岳斌、程文炳两军,催速渡台,不准逗留。左宗棠、杨昌浚将援台各事实力筹办,并接济饷械无缺;前拨援台各军,究竟已渡若干?日久未据奏报。当此事机紧迫,共存湘、淮畛域之见,不能和衷协力、妥筹援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46 页
剿,致台北孤危,贻误大局;实惟左宗棠等是问。该大臣等电报稀简,著随时详悉电奏,以慰系。初三日,谕左宗棠于所借洋款内分济台军;如何议拨?即行电闻。钦此」。即分电左、杨转电闽抚刘。微』等因。鸿。鱼。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四九九(二七00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46 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请代奏借款已定一案电稿

  二月初一日(三、一七),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为照本爵阁大臣于光绪十一年正月初九日未刻,会同福州将军穆(图善)、闽浙督部堂杨(昌浚)电寄贵衙门请代奏「借款已定」一案。所有电稿,相应抄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照录电稿

  总署钧鉴:密号。洋款四百万,顷据司美德画押借定,周年九釐行息;前三年还利,第四年本利次第归还。将来还本若干,利即递减;还款由海关自拨。详细情形,容奏明咨部立案。先请代奏。善、棠、浚启。青。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0一(二七0一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47 页
   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咨报往来台澎渔商各船被法船轰击情形

  二月初三日(三、一九),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文称:
  为照台湾与内地远隔重洋,平时轮舶往来,文报尚多迟滞。自马江一战,官轮告罄;法逆封口,商轮亦绝。现在虽有台湾自购「平安」旧轮勉借英国旗帜,冒险往来,渡送兵勇;而英领事自法逆二次封口,奉英国廷命应守局外公法,尚在掯给船牌。现在仍饬赴澎渡勇、又赴香港运军械,均系托词办理;尚不知能否得达。往来商、渔各船屡被法逆轰击,受害甚惨;民间视为畏途,不肯受雇。叠据台湾各路探报,谨照录移咨,即请查照。近数月台湾来文,皆用小封夹带,且不易达。昨奉电旨:『闽省电报稀简,著随时详悉电奏』等因;自应恪遵办理。惟台湾无报,内地亦无甚可以转达之事。渡勇未到、援船不来,本爵阁大臣殊深焦灼。除应办事宜随时电达外,相应咨会。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
    照录清摺
   台湾道禀报法船游弋各口焚击各船情形

  计开: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48 页
  十一月初五日,有法船一只停泊新竹油车港,并拖带商船一只。又见商船一只,已被法船开轰坏,搁在浅水之中;船上血迹淋漓,并有青菜、酒坛等物。嗣据泅水逃水手蔡连升供称:『该船名「陈合发」,载运木板等物,自福建来台;在红毛港被法船轰燬,焚烧殆尽。人尽死亡,仅存船底而已』。
  --新竹县禀报(新竹团练林绅士禀同)
  十一月十五,金合兴、晋江、金捷美等商船四、五号暨北路驳货船,统计大小十馀号,在后南澳地方遇法船,尽遭焚燬,船中舵水、搭客无辜受戮,或遭剖腹、或遭割首等情。
  --三郊团练董事禀。
  十一月十七日未刻,有法船一只游弋红毛港上之泉水空港。适遇竹堑郊行商船一号(船名「金妆成」)由泉州运载面线、纸箔杂货;又有头北船一号:均被法人开,尾追莫及。又见随后有商船二号,已被法船赶上牵去。而法船又将龙皂渔船两只内有捕鱼者共十六人尽行掳去,而空船放还。
  --新竹县禀(绅士禀同)
  十一月二十一夜,法人在旗后焚灭民船一只。
  十一月二十二日下午,法人又在旗后轰坏民船五只;内本地船三只,泉州、南澳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49 页
船二只,所载皆木料、京果等货。
  --以上凤山县禀(旗后台管带禀同)
  十一月二十三日早晨,有大号民船一只,船上无人,随风飘至东港对面之琉球岛;闻船户已被法人掳害。
  --凤山县禀(东汛弁禀、东港埠馆委员禀同)
  十一月二十三日未刻,东港崎仔头庄洋面有漂流坏船一只;往视船上,并无舵水、只有桅杆。水已满舱,捞拾熟、药料、洋布等货。
  --水勇营报。
  十一月二十四日早,有安平渔筏二、三十只出海捕鱼;法船连放大,未中。四草湖外,驶来民船一只;法船开六响,未中。
  十一月二十五日早晨,法船一只薄南势湖,截牵居民柴船二只,舵水被掳上船;惟水手一名落水,附板登岸。该柴船尽行开打沉。
  --凤山县禀(水勇营南路禀、屯兵营禀、枋寮司巡检禀均同)
  十一月二十五日未刻,法船在安平沉北路货船五只,人船俱没。
  --水勇营禀。
  十一月二十五日未刻,法船停泊龟山洋面;连放二十馀,轰击入港民船二只,系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50 页
恒春城吉泉号炭船。其舵水人等,先已逃避。
  --恒春营游击禀。
  十一月二十六日早,法船驶至上古溪;见岸边泊有商船,即驾舢板放烧坏,船中舵水均各泅逃。
  十一月二十六日天明,法船到上古溪。该处有民船一只,法船连发三不中;后放火烧船,其舵水早已泅水逃去。
  十一月二十六日,有南澳船(牌名「金顺太」)由南澳装货来台;驶至东港中坛庄,被法船击,风篷遭焚。各船水人立驾舢板将轻货载逃上岸,船中尚有水火油、桐油等件,连船被横。
  十一月二十六日已刻,法船驶至中芝庄;见南澳民船一只,即放大将船烧坏,展轮往旗后而去。
  --以上均凤山县禀(南路练参将禀同)
  十一月二十七日辰刻,法船到旗后口,系有民船一只,泊大沙湾海面,放火烧沉安平民船二只、旗后民船一只。
  十一月二十八日已刻,旗后西北洋面有帆船一只,雾冲腾;该船系被法船焚烧。
  --以上均水勇营报。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51 页
  十一月二十九日午刻,有黑色二枝半桅法船一只,在小琉球洋面;复驶至枋寮,使小轮船一号、杉板一条用水雷烧坏在岸边各民船。其时,舵水皆逃。
  十一月三十日,法船赴国赛港轰击民船。
  --电报局报。
  十二月初一日,内地有商民船八号来安平,被法船掳去七号,逃走一号。其七号船系在法船舵后,存亡未知。
  --电报局报。
   台湾道禀报十一月二十日起至十二月初一止法船停泊台南各口数目

  计开:
  十一月二十日午刻,法国兵轮船二只到安平口。
  --电报局报。
  又二十一日午刻,法国兵轮船二只离安平口。未刻,二只复到安平口。申刻,一只出安平口。酉刻,二只到旗后口。戌刻,一只出安平口。
  --电报局报。
  十一月二十一日酉刻,有二枝半桅法兵轮二只由北驶至大沙湾外洋寄泊。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52 页
  --凤山县禀(旗后台管带禀同)
  十一月二十三日已刻,法船一只到安平口,二只离旗后口去。午刻,法船一只又到安平口。未刻,一只到安平口、一只离安平口去。
  --电报局报。
  十一月二十三日午刻,有黑桅法船一只驶近东港口停泊;至二十四日已刻,开向恒春而去。
  --凤山县禀。
  十一月二十三日,法船一只到安平口;共计安平口法船三只,旗后无。午刻,法船一只离安平口;共计安平二只,旗后无。申刻,法船一只到旗后口;共计安平二只,旗后一只。
  十一月二十四日辰刻,法船一只出安平口;共计安平、旗后各一只。午刻,法船一只离旗后去;共计安平一只,旗后无。酉刻,法船一只到安平口。
  --以上电报局报。
  十一月二十四日申刻,有法船一只驶至南屏庄洋面停泊;越次日早晨,落南势湖。
  十一月二十五日未刻,法船一只停泊龟山洋面。
  --以上均南路陈参将禀。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53 页
  又二十五日,法船一只在凤鼻山海面游弋。申刻,法船一只到安平口;共计安平三只,旗后凤鼻一只。酉刻,凤鼻法船开去。
  --电报局报。
  十一月二十六日早,法船复自恒春驶至上古溪;已刻,驶至中芝庄,离有一里水路。
  --南路陈参将禀。
  十一月二十六日午刻,法船一只离安平去;共计安平二只,旗后无。
  --电报局报。
  十一月二十九日午刻,有黑色二枝半桅法船一只在小琉球洋面游弋。
  --水勇营报。
  十一月三十日,旗后法船一只外洋游弋。申刻,法船一只离安平口;共计安平一只、旗后外洋一只。申刻,法船一只到安平口;共计安平二只、安平外洋一只。
  十二月初一日已刻,法船一只到安平口;共计安平三只,旗后无。
   又台湾道禀续据各处报法船轰击民船情形

  计开: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54 页
  十一月二十五日,有嘉义县新港庄驳船户曾挨纪花狮、曾扁头等驳船载运花生往郡;至国赛港外,被法船焚燬,人船俱没。
  --中路水勇营禀。
  十一月二十六日,有李九珠、林赏、林闯等驳船三只载运杂物往郡;至四草湖外,被法寇将人船并牵,由西南而去,存亡莫知。
  --中路水勇营报。
  十一月二十九日,有黑底黄筒三桅法船一只,驶过嘉禄堂海边。有安平柴船三只,旧在该处被击坏;又一只柴船泊于北势寮,亦被法人乘坐小轮驳近,用火药焚燬。
  --恒春县禀。
  十二月初二日,有内地商船金顺和、金源来、金再吉、陈捲舵、蔡助舵等七船,在四草[湖]洋面被法船开轰击,人船俱没。
  --三郊团练禀。
  十二月初三日未刻,法船在赤嵌壕仔寮洋面截牵篷船一只,施攻坏。
  --水勇营报。
  十二月初四日,有北船一号在四草湖洋面被法船开击轰,人船俱没。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55 页
  --三郊团练禀。
  十二月初四日午刻,法轮在沙湾外开轰坏民船一号;船上水手、货客,有伤者
、有落水者,均经毙命。
  --飞虎前营禀。
  十二月初五日辰刻,法船放火焚燬商船一只。
  --水勇营禀。
  十二月初四日,小琉球西北两处洋面有商船二号,约可装货二、三千担;船内无人,随风飘流,显系被法寇掳害。
  --凤山县禀。
  十二月初五日,据曾林氏禀称:『氏夫新港庄埚户曾煨同子曾文并埚户王加载,坐自置之船采买花杉;驶至安平,惨被法寇将船击破,杀害。花生飘于海中,身尸不知去向』。
  --千总郑超英禀。
  闻在洋被害商船,甚多无人具报;候查明汇开。
  十二月初七日,有法船一号在距城八、九里之拔仔港外游弋。适逢两只商船进口,内一只名「柯永顺」,由头北装货来台;被法开,货客林三娘受伤。尚有一只躲避不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56 页
及,系被牵去;船名及人数,无从查悉。
  --新竹县禀。
   又泉州转运局法船焚害民船情形
  计开:
  一、惠安小地方陈细粪之船,于十一月初间由省出口,至十一月十二日驶至竹堑口外;遇法人兵船,被放火箭,射中大帆。该船急冲沙汕,船工、水手登岸脱逃;后开大,该船被焚。
  一、惠安獭密澳地方张草圭船,于十一月初四日在獭密扬帆驶至观音澳,于十二日放洋,至十三日驶至竹堑地面;适遇法船,被其牵去沪尾口外。舵工、水手等人均被兜留,挑运沙泥;船货放弃,漂流沪尾之南嵌地方,货物被在地百姓搬空。
  一、同澳地方曾雅舵之船,同日扬帆驶至竹堑口外;均被牵去。舵工、水手亦被兜留;其船放弃,不知漂泊何处。
  一、晋江古浮澳地方金成利、金进发、金顺兴三船,在澳扬帆,于十一月二十一日早驶至香山之凤鼻脚;忽遇法轮,均被牵去。其舵工、水手均禁在轮船上;将金顺兴船拖入基隆、成利船被击沉大额尾、金顺发船击沉八尺门之三湾鼻。至二十四日,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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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所拿去三船等人押在狮球岭顶,令其挑运沙石,惨不可言。至二十五日,所有拿去诸人皆暗约申刻逃走;即于山岗上坠下,不顾生死,拚命奔走。嗣后法人知觉,追赶前来,被洋铳击毙金进发、金成利二船水手蔡扶、冻走二名;尚有数名,不知名字。其逃至六堵官军得以安全者,计有六十二名。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0八(二七0九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57 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著刘铭传等厚集兵力设计进克基隆电旨

  二月初三日(三、一九),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光绪十一年正月十一日,准贵衙门来电内开:本日钦奉电旨一道。除转电外,相应恭录咨会。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钦遵查照施行。
    照录正月十一日来电

  左相、闽督:转咨刘抚。密。本日奉旨:『李鸿章电称:孤拔欲令法兵剋日往攻淡水等语;法人添兵思逞,必应厚集兵力,以遏凶锋。著左宗棠等严催已渡各营,迅赴台北。杨岳斌等未渡各营,赶紧分渡;同赴台北,合力助剿。刘铭传、孙开华设计进兵,基隆一克,敌燄自消。吴鸿源所募土勇军械缺乏,刘铭传匀给应用。土人熟悉地势,尤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58 页
当加意激励,俾资得力。钦此』。即转咨刘。蒸。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一0(二七一七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58 页
   兵部咨行直隶总督李鸿章请转运台湾饷械在事出力员弁翻译司事西商奉旨
    允准

  二月初三日(三、一九),兵部文称:
  据军机处交出直隶总督李(鸿章)等奏「转运台湾饷械在事出力员弁、翻译、司事、西商缮具清单,恳请照拟给以劝来者」等因一摺,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日军机大臣奉旨:『周国兴等,均著照所请奖励。该衙门知道。单并发。钦此』。钦遵到部。除英商施道德等保奖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核办外,相应知照贵衙门查照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一二(二七一九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58 页
   军机处交出帮办福建军务杨岳斌遵旨补呈历次电奏抄摺

  二月初四日(三、二0),军机处交出帮办福建军务杨岳斌抄摺称:
  奏为遵旨补陈历次电奏,汇缮清单,恭摺仰祈圣鉴事。窃臣于光绪十年十二月三十日准福州将军臣穆图善咨,转准钦差大臣大学士臣左宗棠咨开:『光绪十年十二月十五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59 页
日,准总署咨:「沿海、沿江各衙门电奏,每月录原文汇奏;致总署信,亦按月录呈备核」等因。并抄录两广督臣张之洞原奏及另片后抄光绪十年十一月军机大臣奉旨:『即著该衙门咨行沿海、沿江将军、督、抚、统兵大臣一体照办。馀依议。单二件、片一件并发。钦此」』。钦遵知会到臣。臣奉命督师援闽,初次钦奉电旨系由署湖广督臣卞宝第恭录行咨,以后叠奉电旨有北洋大臣李鸿章、南洋大臣曾国荃转电者,有由钦差大臣左宗棠转电者,自应归李鸿章、左宗棠,曾国荃、卞宝第分别汇奏。至臣叠次函请总署代奏之件,理合遵旨恭缮清单,按月汇奏,以昭慎重。谨[将]光绪十年十二月分电请总理衙门代奏一条缮具清单,一合恭呈御览。其十一月分一条,系在未奉旨以前;此次一并缮入,并咨呈军机处、总理衙门备核。
  所有补陈历次电奏缘由,谨专摺由驿驰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
  光绪十一年二月初四日,军机大臣奉旨:『该衙门知道。单并发。钦此』。
    照录清单

  计开:
   由湖口电奏一条

  帮办杨,光绪十年十一月十三日电寄总理衙门鉴:密。斌初八日至江南芜湖,奉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60 页
旨:『毋庸来宁』;遵即上驶。十三日,由湖口进商护江西巡抚刘瑞芬拨饷,并候由湖北陆进各营到齐发饷,饬绕赴漳、泉;斌由河口崇安县到闽省,会商钦差左及将军、督、抚后,即当前进。希代奏。岳斌谨肃。
   由福建省城电奏一条

  帮办杨,光绪十年十二月十八日电呈总理衙门鉴:密。斌十二月十四日抵福州,会商一切;拟十九先赴泉州,候营到。其详细情形,十八日另奏。请代奏。岳斌谨叩。
  光绪十一年二月初四日,军机大臣奉旨:『览。钦此』。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一五(二七二一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请代奏「平安」轮载勇渡台并解济军饷经费电稿

  二月初十日(三、二六),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为照本爵阁大臣于正月十六日申刻,会同福州将军穆(图善)、闽浙总督部堂杨(昌浚)电寄贵衙门请代奏「「平安」轮船载勇渡台并解济前陕甘督部堂杨[岳斌]军饷经费」一案。所有电稿,相应录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查照施行。
    照录电稿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61 页
  (头等电寄总署)总署钧鉴:密号。顷接彭楚汉电:『「平安」轮船由香港回厦,据称初二日在秀涂载督标亲军营及军械送卑南,均登岸无恙』等语。至迭奉电旨,饬催厚帅渡台;其饷项行资,应由闽宽筹接济。除于正月十五日起解该军月饷银四万两至泉交纳外,月内拟再解银九万两,以八万作月饷、以一万作渡台经费;是该军约敷三个月饷需矣。请先代奏。棠、善、浚启。谏。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二三(二七三一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61 页
   南洋大臣曾国荃咨报北洋援闽快船二号在沪修理

  二月十二日(三、二八),南洋大臣曾国荃文称:
  据江南筹防局详称:『窃照提督衔总兵吴安康统带南洋兵轮船五号相机赴闽一案,曾奉宪台行知光绪十年十月十三日具奏「北洋快船二号抵沪,正在修理;一俟完竣,南洋五船即会同相机赴闽」一摺原摺内开:『据吴安康禀请添雇熟悉港路分水领江五名、铁匮五名、伤科二名、正副头目二名、亲兵四十名,亦接照准吴安康商请式百龄在沪招募(本文未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二四(二七三一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61 页
   北洋大臣李鸿章咨报遵旨赏给英人戴叶生宝星已制就转给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62 页
  二月十二日(三、二八),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据苏松太道邵友濂详称:『本年正月初十日,奉宪台于光绪十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札开:「准总理衙门十二月二十二日来电内开:本日奉旨:铭、盛两军弁勇饷械,已至卑南登岸;英人戴叶生,著赏二等第一宝星,以示优奖等因,钦此。饬道照式制给」等因。奉此,职道遵即照式制就二等第一金宝星一面,计工价库平银五十八两六分。除在洋税项下动支并将宝星移送候补道龚照瑗转给外,理合详祈宪台察核,咨明总理衙门查照,实为公便』等情到本阁爵大臣。据此,相应咨明。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二六(二七三二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62 页
   北洋大臣李鸿章函请变通制给转运台湾饷械出力洋商等宝星

  二月十三日(三、二九),北洋大臣李鸿章函称:
  昨奉二月初七日公函,以转运台湾饷械出力洋商请给宝星,与光绪七年奏定章程不符,拟奏明更正;仍因事涉洋商,未便据定等语。仰见论功行赏,权衡至当;钦佩莫名。查七年奏定之章,自是中国通行常例。今台防自法人封口后饷械两缺,危急万分,经邵、龚道等多方密雇洋轮潜运勇饷、军械,出生入死、险阻百端,给以钜资、许以重赏,乃有起而应命者;俾台局支持至今,厥功甚伟,其情事实非寻常可比。是以上年十二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63 页
月二十二日钦奉电旨:『英人戴叶生,著赏二等第一宝星,以示优奖』等因。鸿章当查定章二等第一宝星系给各国二等公使,应由钧署制造颁给者,未便率请制颁,自乱其例;而诏谕亦无反汗之理。因电饬江海关邵道权宜办理,由外酌制颁发;业经咨呈在案。此次英商施道德等事同一律,奏奉旨准以后,敝处已札行邵、龚二道饬遵。虽尚未据报制给,但与洋商交涉既经宣示、复加驳改,前后两歧,恐滋疑怨。嗣后若遇此等危难之事,或更阻其输忠报效之心;似亦非计。可否仍照戴叶生之案,暂予变通;饬由江海关道照式制造颁给,以昭大信而示优异?此外洋商寻常出力事件,仍照定章等第分别制给,概不准援以为例;亦可稍有限制。是否有当?伏乞察核施行。
  再,奉二月初五日缄示:英调兵船两只在大沽口外往来;昨据大沽守将电报:英船已到口外往来游弋,并无别项情形。询据英领事面称:『该船调往辽海演操,无他用意』;未知确否?
  专肃奉复,祗颂钧祺。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二九(二七三五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63 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密陈英银号行东名并恪靖等营到新竹电稿

  二月十四日(三、三0),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64 页
  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日,电寄贵衙门一信。所有电稿,相应录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照录粘单

  (一等电寄总署)总署钧鉴:密号。英银号东家,名哲生。顷接刘省帅初四日电,王道率恪靖及督亲军等营已到新竹。棠、浚。效。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三一(二七三八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65 页
   南洋大臣曾国荃咨呈南洋「开济」等三船在镇海口抵御法船迭次鏖战情形摺稿

  二月十四日(三、三0),南洋大臣曾国荃文称:
  窃照「南洋」「开济」、「南琛」、「南瑞」三船在镇海口随同浙省防营抵御法船,迭次鏖战各情形」一摺,经本爵大臣于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九日由驿具奏。所有摺稿,相应咨送。为此咨呈贵总理衙门,谨请查照施行。
    照录奏稿

  奏为南洋「开济」、「南琛」、「南瑞」三船在镇海口随同浙省防营抵御法船迭次鏖战各情形,恭摺驰奏,仰祈圣鉴事。
  窃查总兵吴安康统带五船赴闽,于十二月二十九日在洋面突遇法船九艘,适风雾大作,「澄庆」、「驭远」二船不知所往,「开济」、「南琛」、「南瑞」三船驶入宁波口各情形,经臣于正月初一日电请总理衙门代奏在案。嗣据电报:「澄庆」、「驭远」二船势不能支,已于初一日在石浦被沉;「开济」、「南琛」、「南瑞」三船在镇海口被困。浙江抚臣刘秉璋来电,催令速回吴淞;杨岳斌泉州来电,以该船既难入闽,应回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66 页
南洋以保长江门户。正月初九夜,奉到电寄谕旨:『即饬各管驾相机妥慎驶回,毋稍大意』;朝廷保全该船之德意,三军闻之,皆如挟纩。查五船开行以后,江防较为空虚;今仅存其三,若能安稳驶回,于江防原有裨益。徒以法船眈眈环伺,意在欲得甘心,诚未敢稍有失。臣饬令邵友濂、龚照瑗等商雇「威利」、「华安」洋船,确探沿途有无阻碍;一面电催吴安康督率三船可回则回,无稍大意。
  据报:十三夜驶出镇口二十馀里,即有法船;是以仍回镇口,严备以待。十五日,法船四艘在镇口外环而迫之。探称孤拔即在该四船之内,该酋以我船仅存三号,其势更孤,意在尽力轰燬;先用一小轮破浪而来,为镇海北岸台开击退。旋有大黑舰一号,率三兵船鼓轮而入,势甚凶猛;弹如雨,黑迷人。经浙江提臣欧阳利见率吴安康分别布置,合力还御之;相持三时之久。「南瑞」击断一船头桅,「南琛」掠船面而过,该船尚猛冲如前;嗣经「开济」一弹击中孤拔坐船,各船乃相率退出,在于游山下抛锚。是役也,据探称击毙法兵十馀名。欧阳利见、吴安康防该酋复于晚间来犯,于是分途戒备;吴安康派丁华容带舢舨三号、格林三尊,在口外彻夜巡逻,以防鱼雷。十六日,该酋将击伤之船拖往东洋修理,而镇口外尚泊三船。是日夜间,该酋两次放鱼雷船进口,均经我军分别击退。十七日,该酋又相率来犯,一船当先。经台、轮船合力开轰击,一击穿当先一船之筒,倒轮而退;一中其后艄。十八日大雨,无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67 页
战事。吴安康以鱼雷之乘我最为不测,恐舢舨不足以制之;复购备船网密布口内,使之无隙可乘。并以镇口潮势甚急,又购三千五百磅大锚三门,连扣下沉;俾潮退时鹢首仍前对敌船,以收船头大轰击之利。十九夜,法船舢舨登南岸,我军击沉之。二十一日早间,复以小轮船前来尝试;亦经击退。自是至二十五日,该船来去无定,日在口门探水掳掠。二十六日,法又添船三号,并前船均泊七里屿外:此兵船三号驶泊镇海口后,随同该处防营与法船迭次抵御对击之大略情形也。
  浙江抚臣刘秉璋迭催三船回江,无非为保全三船起见;嗣法舰迫近,其势万难开行。该抚臣力顾大局,饬令在防各军协同该三船合力御侮;提臣欧阳利见在镇海口布置,井井有条。此番击退法船,浙江防军,厥功尤伟。欧阳利见致臣书云:『三船在此,利害相关。此次誓与吴安康遇事相商,同心御敌;顾全客军,不遗馀力。宁绍台道薛福成遇事关心,不分畛域。此次法船屡犯镇口,支持将近一月;幸能迭次击退,未尝少挫,实惟文武、主客和衷共济之力,足以上慰圣怀』。臣以该三船正在并力御敌,所需粮饷、子药、煤炭各项已饬令邵友濂、龚照瑗、汤寿铭、郭道直、孙传樾等在沪、在宁多方采济,俾各将士一心战守;其受伤及中敌者,经吴安康查明分别安慰给赏,以鼓其气。至于浙中防军接仗情形,应由刘秉璋具奏。惟「澄庆」、「驭远」二船被沉,臣已派道员胡家桢前往确查,并督同该管驾蒋超英、金荣等料理绞船捞;应俟事定后,方可办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68 页
理就绪,再行据实具奏。
  所有南洋「开济」、「南琛」、「南瑞」三船在镇海口随同浙省防营抵御法船迭次鏖战各情形,理合恭摺由驿驰奏,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三六(二七四一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68 页
   闽浙总督杨昌浚咨报法船在台湾洋面残暴情况

  二月十四日(三、三0),闽浙总督杨昌浚文称:
  光绪十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接台湾道刘璈十二月初五日所发禀称:『法船自十月底开去后,安、旗二口约二十馀日不见法人踪迹。讵上月二十日,又有法船驶至安平口外停泊;时向旗后暨南路一带游弋,撞遇民船,肆行轰击焚掳,惨酷万分。并据三郊团练绅商苏万利等佥禀法船在洋焚掳民船、无辜屠戮等情。职道目击耳闻,苦无只船救御,愤懑徒深。合将自上月二十日起、至本月初一日止各属禀报法船停泊、游弋暨上月初旬起残虐情形,开具清摺二份,恭呈宪鉴。再,职道接到驻台英国施领事照会,并据施领事与通商委员面称:「法人在台如此残虐,实与公法不合;照请将法人自鹅銮鼻起至大甲溪止洋面实有兵轮若干,足以见其是否实力封堵并残虐是何情形?一并知会」。职道亦照具清摺二份,送交施领事查核,以便转呈各国外务大臣、英国驻京公使察阅,以持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69 页
公论。是否有当?伏候示遵』!并呈清摺。又于十一年正月初二日,接刘道十二月十五日所发禀称:『接驻英国施领事来函,伊国兵轮由北路回郡,剋日内渡;请将各处续报残虐情形,再为列摺送来,以便译报等由。除由职道照具一份照送汇译外,合将本月初二日起、至初十日止续据各处禀报法船残虐各情开具清摺,禀报察核』。并呈清摺各到本部堂。据此,查法船在各洋面轰掠商民等船,如此残虐,实属神人共愤;该道既已开具清摺送交领事转达外部核议,自应照录咨呈办理。除禀批示外,相应抄摺咨呈。为此咨呈总理衙门,谨请察照施行。
   照录清摺

  谨将台湾道开送法船游弋焚击各船情形清摺,录呈钧鉴。计开:
  十一月初五日,有法船一只停泊新竹油车港,并拖带商船一只。又见商船一只,已被法船开轰坏,搁在浅水之中;船上血淋漓,并有青菜、酒等物。嗣据泅逃水手蔡连升供称:该船名「陈合发」,载运木板等物由福州来台,在红毛港被法船轰燬,焚燬殆尽,人尽死亡;仅存船底而已(新竹县徐令锡祉禀报。新竹团练林绅士汝梅禀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三七(二七四四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70 页
   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咨呈七至十二月分电旨电奏并来往电信清摺(闽台布置
    与应援并基隆沪尾战况)

  二月十四日(三、三0),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文称:
  光绪十年十二月十五日,准贵衙门咨开:『光绪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准军机处交出两广总督张之洞奏「补陈历次电奏,汇缮清单」一摺,本日奉旨:「即著该衙门咨行沿海沿江将军、督、抚、统兵大臣一体照办;馀依议。钦此」。相应恭录谕旨、抄录原摺原片,咨行贵大臣钦遵办理』等因。准此,除专摺奏明另录咨会外,所有自七月起、至十二月底止历奉旨、电奏暨与贵衙门来往电信,相应汇录咨明贵衙门,请烦查照。
    照录清摺

  谨将光绪十年七月起、至十二月底止钦奉电旨二十四道,汇缮清摺,寄请查核。
  一件、七月十九日奉旨:『李鸿章前调周盛波募勇赴津,兹据刘铭传奏「台南防务紧要,请饬该提督赴台」;著曾国荃即传知周盛波迅带所募勇营,剋日前往统办台南防务。李鸿章如尚须添勇,著另行调募。周盛波驭军严整,操防认真;该大臣当加以奖勉,令其奋力图报,不得因人言退阻。江苏候补道龚照瑗,著饬赴台湾,交刘铭传差遣委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71 页
用。周盛波、龚照瑗到台后,刘铭传迅即奏闻。嗣后各省电信,凡有事关紧要者,除电奏外,仍令具摺驿递。著李鸿章传电各大臣、将军、督、抚一体遵照。钦此』。
  一件、同日奉旨:『闻彭玉麟拟誓守沙角台,固属勇往;惟重臣宜顾全局,不株守一台。况敌长水战、华长陆战,如基隆、马尾台毁而陆兵仍胜,是其明證。该尚书务当加意慎重,以副朝廷倚畀。钦此』。
  一件、同日奉旨:『闽口外尚有法船七艘,当严防再犯;自以扼守门户为要著。长门、金牌台,应赶紧修筑;附省要路,节节严防。穆图善等懔遵迭谕,如衷熟筹,妥为布置;一面详晰电奏。南台法领事即令回国,不准逗遛。穆图善电称粤新解水雷,请饬北洋派熟悉艺徒数人乘轮来闽;著李鸿章迅速派往。钦此』。
  一件、八月二十三日,扬州电局来电:『顷奉南洋大臣曾转电:「廿三日奉廿二日电旨:法兵现佔基隆,台北府城万紧;著派杨岳斌帮办左宗棠军务,即带湖南现招八营迅赴福建驻扎漳、泉一带,联络该处绅士、土勇设计渡台,暗结台民速图逐法之策。此旨著分寄左宗棠、穆图善、杨昌浚等知悉。钦此」』。
  一件、八月二十六日,天津来电:『密。总署廿五日来电:「本日奉旨:据曾国荃等电报官军十七日复基隆,毙法兵五百馀,溺毙无数,投诚者数百等语。闻法人借雇工为名,诱土人以利,到船则逼之剪发易衣,驱为前敌;此次基隆杀者、降者多此辈。著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72 页
沿海各将军、督、抚剀切晓谕居民,引以为戒,勿为敌诱。潮州、温州均有抢掳教堂之事,波及他国;现在筹办军事,不可别生事端,尤当联络各国以孤敌势。著各将军、督、抚饬属妥筹保护,随时弹压;是为至要。钦此」』。
  一件、九月初七日,奉初六日上谕:『曾国荃转电刘铭传电称:「军士苦守,望救甚急」等语。法攻沪尾等处,复有封口之说;凶狡已极!台防关系东南大局,必须从速拯援。南、北洋兵轮尚多,即著李鸿章、曾国荃选拨得力快碰并铁等船各六、七艘,多带兵勇、器械,会齐连樯并进;或由新竹、或另由他口登岸,务期兵械足敷台防之用。船多势盛,如中途闻警,尚可相机策应;倘兵力相敌,仍当一律前进,勿稍退缩。此次专主运送兵械,与闽口助战不同;该大臣不得拘狃于成见,坐视不救。刘铭传一面督军固守,并就地取材,出奇制胜,建不世之勋,受不次之赏;勿徒焦灼,转损锐气。泉州之蚶江,对渡即系鹿港;穆图善等亦可由此路设法运济,并著赶紧筹办。钦此』。即转电刘。鱼。
  一件、九月初八日,奉初六日寄谕:『据曾国荃电称:崇明无须屯扎重兵;程文炳一军如已入闽境,即著迅赴台湾援剿。周盛波新募各营,改赴天津北塘一带助防。如程文炳所带各营离闽尚远、折回较易,著即统带北来,归李鸿章节制调遣;周盛波仍赴台湾。该督即电知曾国荃遵照办理。钦此』。程文炳如入江境,似宜仍令赴闽;周盛波新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73 页
募各营已到津,法已封台湾各口,无轮船可雇装运,应仍留津助防。请酌遵办!鸿。
  一件、九月初九日来电:『上谕:「有人奏:「华安」船尚可运济台防军火;著曾国荃设法运送,以应急需。粤省离闽较近,如兵勇一时难往,张之洞等务须接济军械,刘铭传所募台勇庶不致徒手从事。钦此」』。
  一件、九月初十日,奉旨:『台防紧急,迭饬南、北洋拨船援救;李鸿章等均因船少未能拨往。现在事机更迫,岂能坐视不救!南、北洋所有轮船,除保护台至要之处准其酌留外,著李鸿章、曾国荃商定统带得力之员,督率多船前往闽省洋面;如有可乘之机,并力进攻,以解台湾之危。此次拨船赴闽,与马尾各船群聚一处不同,以散击整;临敌决胜,全在统带官出奇应变,迅赴戎机。本日据张之洞电称:「法封全台口,禁华人及书信不能登岸;请饬力商各国商船,谋探信之策」等语。台湾近日确情,务即设法侦探电闻。钦此』(十一日子刻到)
  一件、九月二十日,九江电报:『两江曾十八奉电旨:「李鸿章电称:援闽兵轮,北洋止有二船、南洋亦实止三船等语。前据左宗棠已与曾国荃商派南洋五船赴援,何以又称止有三船?台湾信息不通,情形万紧;犹敢意存膜视,不遵谕旨,可恨已极!曾国荃,著交部严加议处;即著多派兵轮,与李鸿章派出二船在上海会齐,驶往福建交杨昌浚调遣,速解台湾之危。该大臣等若再迟延观望,致误戎机,自问当得何罪!左宗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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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发摺,尚未奏报起程;著即迅速赴闽调度。杨岳斌现已行抵何处?并著曾国荃电知该前督速由汉口乘轮赴沪带营援闽,毋稍迟延。钦此」』。
  一件、十月二十二日,金陵来电:『十月廿一日,接廿日电旨:「南、北洋援台兵轮剋日进发,法人必图抵御,不能专顾封口;正可乘此机会,另雇商船运载兵械,伺隙抵台。著曾国荃、彭玉麟、张之洞速即电商,各拨得力数营,雇定洋轮于七船赴闽之时,相机潜渡登岸。此次兵轮前进,首在牵制敌船以松台危;沪、粤两处及时设法雇船运助,实为救台第一要策。该督等务当速办,与左宗棠等互通消息以应事机。长沙现有八营备调,南洋如能酌拨刘铭传旧部援台,即速调湘中八营填补厄扎。马祖澳法船二艘倘能设法扫荡,可挫敌氛;并著酌量办理。刘铭传亦当激励兵勇,迅复基隆;不得懦怯株守,致敌滋蔓。钦此」等因。查北洋七艘在沪,俟式百龄修理齐全,操演旗语;须式百龄定期开驶,此间无从催促。江南末批赴台之勇械,日来经邵道、龚道等不惜重价,百计雇觅英商轮,亦未允装;焦急万分。各处奉旨后如何布置?祈密示!荃叩』。
  一件、北洋大臣转电:『总署十一月初五日来电:「本日奉旨:前据杨昌浚电奏,将存厦饷项悉数汇兑台湾;已到若干?迅即电闻。台北需饷至急,仍应随时续筹济应。台湾文报公栈,业经委员经理;现在信息,是否常通?法人久踞基隆,著刘铭传懔遵迭谕,迅图攻复;不得迁延株守。钦此」。鸿转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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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件、十一月初七日,北京来电:『本日奉旨:「台事万紧,著派孙开华帮办台湾军务。该提督沪尾一战,声威颇著;刘铭传务当同心协力,共济艰难。吴鸿源一营已由厦渡台,台北兵力尚单;程文炳一军由江入闽,著杨昌浚催令速进,到闽后即令照吴鸿源渡台之路迅往台北助剿,速复基隆。钦此」。即转咨闽抚刘』。
  一件、十一月初五日,将军穆送来:『本日奉旨:「据彭玉麟等电陈调营援台、分筹饷项等语,所筹甚是。援台是第一急务,著穆图善等密饬方恭以「回粤」为名,统带潮勇五营速赴南澳、汕头一带,设法渡台。其饷项,闽发两月、粤发三月,足备五月之用;粤饷不继,张之洞等即向港商筹借,仍与前次借款一并奏明,由部核办。此旨并由闽密咨刘铭传知悉。钦此」。江』。
  一件、十九日子时,北京来电:『本日奉旨:「据左宗棠等电称:拟抽调恪靖数营设法渡台,并盼南洋兵轮迅来进分法势等语;所筹甚合机宜。著左宗棠、杨昌浚迅为设法,俾各营于密地渡台助剿。曾国荃务当速饬吴安康等统带兵船即日赴闽,听候左宗棠等调度,以作声援。钦此』。
  一件、二十一日,北京来电:『本日奉旨:「法添舰装多兵赴基隆,狡谋叵测;著左宗棠、杨昌浚等饬恪靖各营及程文炳军剋日渡台。吴鸿源计已抵台,饬速会合土勇进剿。南洋五船,曾国荃饬即赴闽作声援,以分法势。杨岳斌现抵何处?左宗棠转电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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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台,不得逗留闽省。云者士枪弹,曾国荃速运厦转解吴鸿源营;并著左宗棠等将台军饷械源源接济。基隆久被法踞,著刘铭传迅即进兵,乘彼添兵甫到,力图攻拔;毋再迁延株守,致敌根深蒂固,自干咎戾。钦此」。即转闽抚刘铭传。号』。
  一件、二十八日午刻,北京来电:『本日奉旨:「据刘铭传电陈法船聚泊基、沪,日内添兵将到,急盼援兵等语。台防关系大局,叠饬杨岳斌、程文炳带营驰援,尚恐缓不济急;恪靖三营、方恭五营赴台较近,著左宗棠、张之洞加紧饬催,觅船潜渡。吴鸿源募勇,杨昌浚催令速到。李鸿章所挑壮勇,并著剋日遄行。安平、旗后、卑南等处,均可登岸;著报明酌办。南洋五船,曾国荃务饬起碇前进,以助声势。朝廷于援台一事,宵旰焦劳;该督、抚固当同心仰体,刘铭传亦应奋勉图功,以纾系。闽省汇台之银、南洋所解云者士枪弹,何日到齐?杨岳斌、程文炳两军迅速趱程,现在行抵何处?并即电闻。钦此」。碟』。
  一件、十二月初三日,南京来电:『顷奉本日密旨:「曾国荃奏「兵轮定期出洋」一摺,杨岳斌将次抵闽,南洋五船现已启程,著归该前督节制调遣;并著曾国荃饬令吴安康、丁华容等稳慎前进,毋稍大意。钦此」。厚帅抵闽,即乞饬送为叩。南洋五船,刻已开行;并以附陈。荃』。
  一件、十二月初七日,天津转总署初六日来电:『本日奉旨:「李鸿章转奏刘铭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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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十九、廿一二日电报已悉。台北急需援师,左宗棠前派恪靖军千人赴台,两营继发;著催令速渡,并再拨劲旅千人。台南现已无法船,新竹等处皆可登岸;剋日前往,归刘铭传、孙开华节制。援台各事,左宗棠、杨昌浚力筹,随时电奏;并电知刘铭传以安其心。前据杨昌浚电称:鹿港、泉州设道济公栈,通台湾文报;著督饬妥办,勿任阻滞。刘铭传称:方恭军广勇不得力,请调旧部吴鸿洛;两军更调,尚属相宜。著张之洞酌筹电奏。钦此」。即转电左相、闽督、抚并粤督云云。鸿。虞』。
  一件、十二月初九日,接初八日北京来电:『本日奉旨:「左宗棠等电称:各军到齐,统计百五十馀营;拟购轮假英、德旗号转运济台。借洋款四百万两,指海关分十年归还等语。著照所议办理。惟现借定洋款,计息或九釐、或七釐半;闽省议息,应以此数为准。不得再如前用胡光墉等劣员经手,致多侵蚀肥己。闽省百五十馀营,此后不可再增;并当分援台湾,勿置之无用之地。轮船借用英、德旗号,必须与该国人议明有据,不至反覆;方可办理。该大臣等现筹各条尚妥;此后应办事宜,必当先行请旨定夺。钦此」』。
  一件、十二月二十六日,北京来电:『本日奉旨:「基隆久被踞,前以刘铭传统兵不多,未加切责;现在兵力已厚,若再迁延观望,必致坐失事机。闻法又以七船泊南干塘,并布告搜船;其计甚狡。著刘铭传趁此劲兵新集、饷械亦足,设计进攻,力图克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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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稍存畏葸,该抚自问当得何罪!杨岳斌、程文炳两军,务即陆续渡台,不准逗留。南干塘逼近闽口,左宗棠、穆图善、杨昌浚等严防勿懈。钦此」。即请转咨闽抚刘』。
  一件、十二月二十六夜,北京来电:『本日奉旨:「左宗棠等电称杨岳斌、程文炳到闽,杨部取齐渡台等语。台北虽经添兵,而攻基隆必须援军四集,方易奏功;杨岳斌、程文炳两军,即著左宗棠等饬已到者先行渡台,其馀陆续继进,不准逗留。本日据张之洞电:济台军火三批已到二批;台北法新添兵内变等语。粤济军火,第一批是否已到?法兵内变,正可乘机攻剿;著刘铭传懔遵前旨,迅复基隆,勿再延误干咎!钦此」。即转咨刘抚。敬』。
  一件、十二月二十八日,北京来电:『本日奉旨:「据张之洞电称:南洋五船到闽,福州、厦门各口无收泊处;战无把握,不战遥泊何益!不如令驶来香港口外,泊汲水门以北;法兵船、煤粮船过,则出截之。大帮船来,则收入虎门与战,永为法梗等语。南洋各船,自以援台为要;张之洞所陈将各船调赴广东,是否相宜?著李鸿章、左宗棠、曾国荃与张之洞妥为商酌,迅速电奏。北洋二船调赴朝鲜,未经赴闽;张之洞尚未知悉。嗣后遇有此等紧要军情,南、北洋大臣随时互相知照,以通消息。钦此」。求』。
  又一件、北京来电:『本日奉旨:「左宗棠等电称法七船泊马祖澳,廿三开往北行等语。法船飘忽无常,或截援船、或犯闽港,均未可知。左宗棠等督饬各军严防闽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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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催援兵渡台,使彼多所顾忌。南洋五船,据电驶至南田,现泊何处?曾国荃与左宗棠等电商,务期稳慎进取,牵制敌势。钦此」。加』。
  谨将九月初六日起、至十二月底止历次电请总署衙门代奏各件,汇缮清摺,寄请查核。
  一件、九月初六日,江宁府城电。『阅刘铭传各电,台事急,援兵缓不能济;且渡台难,惟有由刘铭传及台湾刘道筹借本地富户之款,重价募生、熟番万人以资守御。请贵衙门代奏候旨!宗棠启』。
  一件、九月二十日,江西湖口县电。『总署钧鉴:十九抵湖口,适潘伟如中丞巡阅台,棠与晤商兵饷;廿一即取道江西,换船前进。请代奏!宗棠启』。
  一件、十月十五日辰刻,延平府电。『总署钧鉴:十四日抵延平,随带各营暂驻齐队;数日后轻骑进省,与将军、督、抚面商一切。各事宜随后详细奏闻。请先代奏!宗棠启』。
  一件、十一月初二日,福州电。『总署钧鉴:廿七抵闽省,已于二十九具摺奏闻。乞先代奏!宗棠启』。
  一件,十一月十七日未刻,福州电。『总署钧鉴:密。台南北近无战事;饷已陆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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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去,尚不缺乏。现拟抽恪靖数营,设法重价雇民船,相机暗渡。惟盼南洋兵船迅来,故作声援,藉分其势;俾我军于密地径渡,免致牵掣。现与粤督筹商,吴鸿源拟加募士勇及军械饷项,容议定再奏。先乞代奏!宗棠、昌浚启』。
  一件、十二月初六日,福州电。『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钧鉴:密号。省中派四营、两旗援台,头队千二百人初一日已抵澎湖,后队候船继进;均用重价雇英商船包运。然只肯到澎湖,不肯前进;抵澎湖后,须另雇民船潜渡。方恭五营,前月廿七日抵汕;何时渡台,尚未得信。程提督一军已过崇安,杨厚帅一军有初六日可抵崇安之说。吴安康报初三日起程;刻抵何处,未得信息。请代奏闻!宗棠、昌浚同叩』。
  一件、十二月初七日辰刻,福州电。『总署钧鉴:密号。闻法人增兵万二千人,闽防更紧。各援军到齐,统计百五十馀营;月需军饷四十馀万,实难筹画。江南、江西协饷,不能源源接济;而援台各军,宜济钜饷以资饱腾。转运军装、饷项租洋船奇贵;拟购两号轮船,假英、德旗号以资转运。处处需款甚钜,而课税、釐金亦太减色;拟假洋款四百万两,以备明年一岁之需,指海关分作十年归完。乞代奏,候旨遵行。宗棠、昌浚启』。
  一件、十二月初九日辰刻,福州电。『总署钧鉴:密号。初六日电旨领悉。恪靖援台各营次第进发,续派申道发刚营,又于浚部挑一营委朱佩馨带往;已具摺呈奏。初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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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厦门电:援台前队已抵澎湖。顷接陈鸣志等禀:拟由澎雇渔船乘夜雾入台之布袋嘴,西南风数时即达;惟风色难料,不能剋日。后队亦于日内分起潜渡赴澎。法添兵,援军亦应添;复饬陈鸣志就台募土勇两营,统添援台三千馀。厚庵宫保已近闽境,程文炳亦到崇安;俟到齐,再会进取。乞代奏!宗棠、昌浚启』。
  一件、十二月二十三日辰刻,福州电。『总署钧鉴:密号。杨厚庵、程文炳相继到闽,杨部军在后取齐,方能渡台。近日海警无船,合程部近万人。势难共济。计台添新援军及土勇多营,兵力已厚;杨渡则程留。程饷请鄂济,闽实力不及;请旨饬部指拨。驿奏迟,先电请代奏!棠、浚同启』。
  一件、十二月二十六日亥刻,福州电。『总署钧鉴:密号。法兵船七只泊马祖澳,廿三日下午开往北行,大约往截南洋援船。泊马祖澳时,掳诱引港之人,声言欲犯闽港;其声东击西,固在意中。然不可不防,已将水雷、大层叠密布,并禁引港人出海。至各国兵、商各船均应暂停,已照会福州各领事并知广东、两江、上海、天津矣。请先代奏!棠、善、浚启』。
  谨将光绪十年十二月分致总署电信,录寄查核。
  一件、十二月二十六日辰刻,福州电。『总署钧鉴:密号。十二月初十阅电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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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英督已奉英廷命,不准接济法寇;是中国购军械,亦必不行。顷又接天津电:津、沪英领事均出示云:「法兵船奉法廷命,以后中国各口遇有他国商船,必要从严查验,不准载军器等物」。是英廷已守局外之例,且俯首甘受法查。然果守局外例,亦是公法;何以台湾道十二月初七来禀,犹称探有英轮二只为法人运军械、粮食?中、英素敦睦谊,法人残暴无礼扰坏商务,英应不为接济,方合公法;何以任其商船运济?香港既封,究竟赴台之船系由何处开往?船主何人?应否照公法理论查办?此后如查有轮船接济法人军械、粮食,必与击沉。请照会英公使查办见复!善、棠、浚启』。
  一件、十二月二十五日。『总署钧鉴:密号。熄灯一案,似宜与赫德云:「法封台口,无商也。寇来点,则击之。兵不慎,已申令」。左、穆覆』。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三八(二七四五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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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浙总督杨昌浚咨报查覆台湾道刘璈责法人弛封台口事

  二月十四日(三、三0),闽浙总督杨昌浚文称:
  本年正月初四日,承准总理衙门密电:『本日奉旨:「据刘铭传电称:台南海口法已弛封两月,刘璈忽照会英领事,责其废弛。英据文转法复行封禁,巡查更严等语。殊堪诧异!刘璈此举是何意见?著杨昌浚将照会原文详细查复,不准一字徇隐」』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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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此。除由电复奏,将刘璈原详录呈军机处备查外,谨将台湾道刘璈原详二件录摺呈送。为此咨呈总理衙门,谨请查照施行。
    照录清摺

  按察使衔、二品顶戴福建台湾道、音德本巴图鲁,为详请事。
  窃照法人违背公法,虚声封禁台湾口岸,专碍通商;业经职道将请咨各国理论缘由,禀请宪台据情代奏在案。查公法:「封港非密设兵轮以阻之,祗派数船在洋面梭巡而无定所者,不作封堵论。封堵敌国口岸,其势衰而不实力办理,即作为废弛」等语。今法人于台南安平、旗后二口自中历十月二十九日、即西历十二月十五日以后,迄今十馀日并无一船巡泊;所谓定所者何在?实力者又何在?法人何得不遵例速告弛封,转自蹈使诈局外之咎!况公法独于封港一款不行禁止,转若允准;殆以被封之国,一经封堵,立见危困,可以力屈求和,不致长出争战:用意最为深厚。今法人腼踞台北,屡败于官军,再挫于民团;封港以后,全台军民安之若素、守御自如,若不知为封港也者:试问凭何围困?此固不能掩各国耳目,何忍久累各国商人!公法既应作为弛封,商船即应通行。若非明白宣告,恐各国内地商轮不知,以为尚在封堵,致仍望洋裹足,令各国在台通商者日受其累。是于中国战事尚无损伤,而于各国商局大有违碍。职道为通商大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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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故未敢缄默不言也。除照会台南、北领事暨税务司电呈外务、驻京各大臣并总税司核复外,所有台南安、旗二口现无法船,按照公法应作废封照会领事暨税务司缘由,理合详请宪台俯赐分别核办施行,实为公便。
  除详钦宪左、杨、钦抚宪刘、军抚宪外,为此备由,伏祈照详施行。须至正详者。
  右详钦差帮办福建军务头品顶戴闽浙总督部堂杨。
  光绪十年十一月二十日,福建台湾道刘璈。
  按察使衔、二品顶戴、福建台湾道、音德本巴图鲁,为详请事。
  窃照职道前因台南安、旗二口阅十馀日并无一法船巡泊,按照万国公法作为弛封免致专碍通商缘由,详请宪鉴并照会台南、北领事暨税务司电呈外务、驻京各大臣并总税司去后;业准台湾英领事照复,亦以为万国公法应作弛封,并电呈在案。兹十一月二十三日复准施领事照会,并绎就华文、英文法虏再示封禁台湾各口告示称:『此次封口既经暂且废弛,合再从新出示封禁』等由。职道按公法二十八节「战者行封港事既系明告而封,其弛封时亦当速告而弛;否则,即为使诈于局外之国」等语。查法船前次冒昧封口,已违公法;及至弛封,并不速报与国,尤自蹈使诈局外之咎。现复从新告封,仍旧使诈故态。窃谓法将在台既不能与华兵力战、又屡为民团击败,乃徒以虚言封禁海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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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专害通商,各国商民何堪屡受诈扰;且既称中历十一月二十二日起再行封禁,何以二十、二十一等日在安、旗口外先有击害民船之事?种种悖理诈为,实属有忝敌国体制!且叠奉谕旨保护友国通商,既被法人无端扰乱,仍未便缄默不言。究竟前次弛封不告、忽告再封,通商各国应否甘受其诈?抑照使诈例理论之处?想各国朝廷自有公议。除照会领事暨税务司转电外务、驻京大臣并总税务司外,理合详请宪台俯赐分别核办,实为公便。
  除详南北洋大臣、本省钦宪左、杨、本省军抚宪、督办抚宪刘、广东钦宪彭、广东两院宪并分别移行外,为此备由,伏祈照详施行。须至正详者。
  右详钦差帮办军务头品顶戴总督闽浙部堂杨。
  光绪十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福建台湾道刘璈。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三九(二七五七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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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北洋大臣李鸿章请奖洋商施道德等准暂变通照式制颁

  二月十六日(四、一),行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日,准军机处抄交贵大臣具奏「转运台湾饷械在事出力员弁、翻译、司事、西商酌拟奖叙」一摺,本日奉旨:『周国兴等,著照所请奖励。该衙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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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单并发。钦此』。除文武员弁由吏、兵二部办理外,本衙门查原单内开「华安」轮船主英商施道德请给二等第二宝星,「威利」轮船正管轮英商克郎勒特、英商麦高伦、马立师洋行主英商马立师、祥生船厂主英商格兰、保家洋行主英商谭佛司、瑞生洋行主德商补海师岱等六名请给三等第一宝星,均与奏定章程不符;当经函商贵大臣酌夺示复。兹准函称:『请照英人戴叶生之案,暂予变通』等因。查戴叶生给予二等第二宝星,系奉特旨赏给,与保奖之案不同。但既经宣示,又未便驳改。应即由贵大臣饬令江海关道照式制造颁给;嗣后不得援以为例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四二(二七六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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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使大臣许景澄函陈商请德国拒绝法国查船事

  二月十八日(四、三),出使大臣许景澄函称:
  十二月二十四日接奉钧电,随于本日及二十六日往晤外部。二十七日外部已接法牍,订赴密谈。连日遵定钧示「法未宣战,公法不应查船」一节,理辨情劝。彼总以两国已有战事,不允法查德船,于公例有碍;不能允办。其关照德员不令出示,亦力与商论;彼意但能于外部关照信内不提「出示」一层,以见事不著重。至各口领事自有出示之权,却亦不能预保;法国来牍,亦置不复。除由回、沁两电驰陈外,谨将十二月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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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二十七日问答节略录呈,并候察核。
  再请台安。
    照录十二月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等日与德外部问答节略

  二十四日下午,往外部晤代办尚书波士;告以『现奉总理衙门电示,英领事在上海、天津示知英商,法国兵船已奉令在中国海面遇有各国商船查看有无装载军械。此事未知法国已经告知贵外部否』?
  答:『法国与本部并未有此议。即英廷准其查看,本部亦未闻知』。
  问:『法国尚未宣战,德国商船往来,法兵船有查看之权否』?
  答:『此却无一定。假如法国围住中国一城,有他国船驶入接济军械,法军亦可扣留。惟扣留后,仍须两国国家若何商办』。
  问:『我总理衙门之意,因德国与中国交情最好,要请贵部日后如法国向德国商议查看船只,必须不允方好』。
  答:『据我意思,目前法国既未议及此节,宜劝中国国家不必与各国提起。各国向有局外之例,若法国真要查船,其势不能不允。现在法国自家尚未想到,若中国各处去说,万一消息传漏,法国知中国于此节注重,便办起来;岂不于中国有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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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固是贵部美意;但所谓「局外之例」于失和之两国,彼此皆无所助、或皆无所碍。现在中国与德国船只往来最多,商货装运各有利便;法国需用货物,不必定由德国装运。若果听其查看,则于法国有益、于中国实有不便;便不能均平了。且贵部时常提及德国实有帮助中国好意,故特将实在意思密商』。
  答:『现在事尚未来,且俟后商。但使德国无碍大众外场局面,必肯暗中相助』。时适毕司马遣人召波去,遂起辞。
  问:『如英国有信告贵部,尚望相告』!波应诺而别。
  二十六日下午,往外部晤波士。
  问:『近两日已得英国信否』?
  答:『仍无信』。
  问:『昨德国新报「查船」一节,已说英国准办;究竟确否』?
  答:『亦看及。但总未有英廷实信』。
  问:『前日贵外部有事,尚未尽言我总理衙门之意;以法国现在并未宣战、先查各国船只,为不合公法。如果法国知照,应请德国不必允办』。
  答:『公法亦须活看。现在两国明有战事,在中国以为并未宣战、在法国以为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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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无异。若有德国船只装载军火送赴交战之地,一定不准法国查看;是德国显然偏助中国,其势万做不到』。
  问:『然则法如要查,德国将不能不听乎』?
  答:『英廷尚未有信关照,且得英信再定;又此事尚未知毕相主意若何。如法国果有文牍前来,必先密告』。
  问:『英国有香港属地,与德国情形不同。总望贵外部转请毕相,能设法不允,即是暗助中国好意』。
  答:『容将贵总署意转达,再行回覆』。随起别。
  二十六日晚接外部函,订请次日下午往谈。二十七日,往外部晤;波士云:『今日相请,特密告法国昨日有公文来,告明各国船只在中国海,法国皆要查看』。
  问:『其文牍上说明与中国开战否』?
  答:『但叙英国在香港已守局外例,不接济煤水、军火;故各国船只,我法国亦须查看』。
  问:『既不宣战,便是不合公法;贵外部应按公法驳回』。
  答:『若论公法,实无一定之理。未经宣战,不该查船,固是一看法;然两国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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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事,其开战之处,法国有权可以查船,亦是一看法』。
  问:『虽如此说,总以未宣战一层为正理。且昨日托贵外部代请毕相想法,已经说过否』?
  答:『毕相以有可暗助中国之处,决无不肯。若一定阻止法国查船,实于局外公例有碍,实不能办』。
  问:『于德国窒碍之事,原不好勉强;然此案实有未宣战可驳之处,总望贵外部一办』!
  答:『我索性告明:法国此次来文。但关照我德国要查看,并非与我商议可否;是一照例文件,一面已经办查之事。八月间,德国有「维勒」轮船向基隆装载器物,法兵船不准驶泊;我亦听之。现在岂能特地驳回!且此事我看无甚紧要。若论台湾地方各国船早已不能接济,其馀海口地大、法船少,岂能一一查看;未必从法国告明查船之后,格外阻碍。贵使何必如此著急』!
  问:『并非著急。我奉总理衙门之命,与贵外部密商此事,贵外部必须想一通融办法』!
  波稍沉思;答:『我不能驳阻法国,我亦不禁阻我商人;只是把此事关照管船各处官员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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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英国领事出示晓谕,事太昭彰;请属贵国各官不要出示』!
  答:『出示与否,归各口领事酌办。明说不要他出示,亦是难办』。
  复与申说。
  答:『我只是信内或电信内不提「出示」一层,使我各员看此非我部著重便了』。
  问:『贵外部如何答复法国文牍』?
  答:『我就阁起不复。望贵使转告贵总署:此文件之有无,不必看重才好』。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四六(二七六四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91 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刘秉璋李鸿章转达拨营援浙并催程文炳军渡台电旨

  二月二十日(四、五),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五日,准浙江抚部院刘(秉璋)、北洋大臣李(鸿章)转电二十四、五两日电旨各一道。除恭录分别咨行外,相应恭录咨明。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核施行。
    恭录电旨二道
   天津来电(正月二十五日到)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92 页
  左宗棠、杨制台、曾宫保:密号。总署二十四日来电:『本日奉旨:「李鸿章、曾国荃电奏均悉。法犯镇口被挫,据称水陆弃台船只分泊浙、苏洋面,意图报复;浙防吃重。左宗棠、杨昌浚即饬委前拨五营剋日前往,并再酌拨数营赴浙助剿,不准稍涉迟误。刘秉璋、欧阳利见遵叠谕督军实力堵剿,勿稍疏虞。法人去来无定,台防万不可松;趁此海道畅行,即可运兵、运饷。程文炳一军,著仍遵前旨迅速渡台。至法人是否全数退出台湾?左宗棠等确查电奏。钦此」。即转电南洋左相、闽督、浙抚』云云。鸿。敬。
   杭州来电(正月二十五日到)

  左中堂、杨制台:顷接总署电:『本日奉旨:「刘秉璋请饬程文炳一军赴浙等语;程文炳已赴泉州,著即赶催队伍渡台援剿,不得再有游移。浙省援兵,著左宗棠、杨昌浚仍遵前旨,酌拨五、六营迅速前往。应由何路行走?并著酌夺办理」等因,钦此。理合电请钦遵』。璋。漾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五三(二七八三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92 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请代奏遵旨派营援浙一案电稿

  二月二十日(四、五),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93 页
  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五日,会列闽浙督部堂台衔电寄贵衙门请代奏「遵旨派营援浙」一案。所有电稿,相应录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照录电稿

  (头等电寄总署)总署钧鉴:密号。浙请援兵,奉电旨饬由闽拨五、六营赴浙;自应钦遵。查附省无多营,惟有抽调派驻鼓山及梅花港之道员刘倬云统所部五营,由温、台陆路星驰赴浙,听浙抚节制调度。所遗鼓山等处,当匀营填扎。杨厚帅于二十一日由卑南登岸,所部各营拟陆续继渡。请代奏。棠、浚启。径。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五四(二七八四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93 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命杨岳斌会同各军克复基隆并派兵分段防剿电旨

  二月二十二日(四、七),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八日,准贵衙门来电内开:本日奉旨一道。相应恭录咨明。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钦遵查核施行。
    照录电旨一道
   北京来电(正月二十八日)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94 页
  中堂左、制台杨:密号。本日奉旨:『据左宗棠等电称杨岳斌廿一由卑南登岸等语;杨岳斌著即迅赴台北,会同各军克复基隆;迅催所部,分起速渡。法窥基、沪、苏澳、安平、旗后,著刘铭传、孙开华会同杨岳斌派兵分段防剿,勿稍疏虞。程文炳仍著速行渡台,以厚兵力。钦此』。即转知会闽抚刘、提督孙。沁。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五七(二七八六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94 页
   行北洋大臣李鸿章中法和议已在法都画押奉旨允准

  二月二十四日(四、九),行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案查中、法议和一事,前于二月初五日经本衙门函致台端,以赫总税务司前有办法三条电寄茹相并委税司金登干代为画押,系正月十二日奏明,奉旨照办;即嘱林领事将此意刻即电知茹相等因在案。旋于二十一日,经赫总税司到署面称:中、法和议,已经金登干于二月十九日在法都画押。当经本署奏明,二十一日军机大臣面奉谕旨允准津约,并饬令各处军营定期停战,滇、粤各军定期撤回边境;钦此。希将此信给林领事阅看,嘱其转电法都照约施行亦在案。除先后函布外,相应备具印文咨行贵大臣查照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六0(二七九二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95 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请代奏未闻基隆失利情形一案电稿

  二月二十六日(四、一一),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为照本爵阁大臣于光绪十一年二月初一日,会列穆将军、杨部堂台衔电请贵衙门代奏「未闻基隆失利情形」一案。所有电稿,相应录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照录粘单

  (一等电寄北京)总署钧鉴:艳电旨敬悉。台湾至厦门未设电线,当即电致厦门彭提督确查;顷接复电云:『厦门未闻基隆接仗失利之说,近日亦未得台湾文报』等语。查十九至今已旬馀,如果失利,何以尚无禀报。除再行查外,仅先电陈。请代奏。棠、善、浚启。宋。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六三(二七九四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95 页
   户部片行查明调派李光久赴东陈由立赴闽旨准拨发银两

  二月二十六日(四、一一),户部片称:
  准两江总督曾(国荃)将江苏防营营哨官弁勇夫人等光绪十年秋季增减数目,造册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96 页
咨送前来。查册开:『光绪十年七月十九日,准总署来电:「密号。本日奉旨:据曾国荃电称杨昌浚指调李光久等四营援闽,又接陈士杰来函台警亟、拟调李光久一营并添募二营赴东;请旨等语。著曾国荃即饬李光久率营迅赴山东,交陈士杰调遣。杨昌浚赴闽,应派何绍彩等营随往,著曾国荃会商杨昌浚酌度办理,一面由电奏闻。所称杨昌浚行粮需银三、四万两,李光久各营川资募费需银一万两,均拟由淮运库拨发;著依议行。提督陈由立既据曾国荃称其谋勇兼优,即著饬令随同杨昌浚赴闽;俟鲍超到后,仍归鲍超调遣。钦此」』。相应片行贵衙门,查明该督恭录前项谕旨是否相符?希即声覆过部,以凭核办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六五(二七九五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98 页
   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咨呈闽借汇丰款请照会英使知照该行电稿

  三月初二日(四、一六),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文称:
  二月初六日,会列闽浙督部堂杨电寄贵衙门「照会英使闽借洋款」一案。所有电稿,相应录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
    照录电稿

  总署钧鉴:密号。闽借洋款,前电请照会英使,谅蒙鉴及。顷旗昌、汇丰行主来闽,再求照会英使。所借之银,专系汇丰代借,旗昌但从中经手立约。汇丰行必欲俟英使照会方能交银,求告英使即日知照该行为盼。乞电复!棠、浚启。语。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七0(二七九九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98 页
   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咨呈命详查台湾暖暖兵败情形并速运兵械赴台电旨

  三月初二日(四、一六),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文称:
  二月初七日,准北京来电内开:本日奉旨一道。除分咨外,相应恭录咨会贵衙门,请烦钦遵查照。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99 页
    照录电旨

  密号。本日奉旨:『李鸿章奏:「厦门叶文澜初四来电:暖暖村接仗,我营被法佔据,退扎六、七堵;两军伤殁甚多」等语。著左宗棠等将详细情形查奏;杨岳斌著迅赴台北会剿。刻下法舰游奕江、浙洋面,闽省自应趁此运兵、运械。杨岳斌所部及程文炳一军,著左宗棠、杨昌浚叠谕严催,迅即渡台;饬属将雇船等事妥速办理,毋再迟延干咎。钦此』。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七二(二八00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399 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请代奏台事近无禀报并援军不敢迟延一案电稿

  三月初二日(四、一六),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为照光绪十一年二月初七日,本爵阁大臣会列闽浙督部堂杨(昌浚)电请贵衙门代奏「台事近无禀报并援军不敢迟延」一案。所有电稿,相应录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核施行。
    照录电稿

  (一等电寄总理衙门)总署钧鉴:密号。鱼电旨敬悉。台事近无禀报,屡饬详探;惟据叶文澜电报,并称未知确否,故未敢奏。初五据盛宣怀电称:『前报失利,系孤拔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00 页
谣言刊入新闻』;想北洋必已电奏。现商船裹足,只「平安」一轮偷运。俟杨军渡后,程军继进,不敢迟延。请代奏。棠、浚启。遇。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七三(二八00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00 页
   军机处交出上谕命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与法国使臣办理详细条约事务

  三月初六日(四、二0),军机处交出光绪十一年三月初六日奉上谕:
  大学士、直隶总督李鸿章,著作为全权大臣,与法国使臣办理详细条约事务。刑部尚书锡珍、鸿胪寺卿邓承修,并著驰驿前往天津会同商办。钦此。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八0(二八二四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00 页
   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咨报台湾月眉山暖暖失守情形

  三月初七日(四、二一),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文称:
  据台湾道刘璈正月二十八日禀称:『敬飞禀者:窃本月十九日、二十日台北前敌接仗,[深]澳坑月眉山失守情形,业经驰禀宪鉴在案。嗣于二十六日接二十日探报,据称:「查十九之战,苏军各营本系接应曹军,乃直向曹军之前与寇接仗;梁营官善明阵亡、邓营官长安带伤,兵勇即行溃散。苏军溃,刘军亦溃;曹军亦相继而溃。本日辰刻,法寇在深澳坑月眉山脚焚燬民房数十间,开放大攻大水窟义右营营盘。该寇均分两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01 页
枝进发,义右营勇丁伏藏长壕堵御,「栋」字营及淮军共千馀人为接应。法寇由月眉山攻我军之煤厂,张仁熙带奋勇两哨抄月眉山尾,曹军为张仁熙接应。战约四点钟久,彼此伤亡甚多。适王统领威、良两营六成行队前去接应该营,抄上月眉山后路;进至山顶,将月眉山各险隘已奋力夺回。馀容后报」等情。二十六日,又接二十一日亥刻探报,据称:「二十一日黎明时,法人分路攻击,一由月眉山直冲上大坑坡,先用大攻退威、良两营;曹统领带队接仗,又被法寇击败,随即退扎大水窟山。王、林、刘统领皆亲临督队接仗,该寇兵分三路,在九芎坑、石梯、竹子寮攻暖暖街,抄上大水窟之后路,义勇团均已退散。王统领及楚、淮各军血战,自早六点钟起战至两点钟,各士卒约死伤千馀名,尸首多未收拾;至申刻,淮军、楚军收队退回五、六堵,军装、洋、帐棚俱已遗失。现自暖暖以上一带营盘,俱被法人夺佔,安放大。细思昨日战法利害,若不设法增兵,而台北一带难免无失。刻下宜兰大路梗塞,又无兵饷;未识如何布置。馀容后报」等情。又据新竹县及统领「彪」字虎贵等营徐镇占彪报称:「正月二十三日已刻,接台北府城探报:日前月眉山一带失守之后,幸十九日王观察督队前来,当将月眉山、大水窟各处克复。不料二十一日黎明,法逆分八路进攻,凶恶异常;我军不能抵敌,退守六、七堵。其月眉山一带并暖暖各处,均已失守。现在钦宪驻扎六堵,台北现拟商办守城事务。又闻吴春波军门自彰来,猛赴六堵见爵抚宪愿充前敌;未知准否」等情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02 页
。各据此,职道伏查大水窟、暖暖一带均已失守,我军退扎五、六堵,则寇踞已宽,我防日蹙;台北大局,岌岌堪虞。若果军装、器械尽失,空拳赤手何以能支!理合飞报宪台察核;并恳迅委熟悉洋务大员赴沪采购军装、棚械等项,密雇商轮直由后山卑南进口、或由澎湖转运,俾资接济,免误戎机。再,所禀各节均据转报,是否确实,容再探明实在情形飞速禀报』等情。据此,除已摘录电请代奏外,相应将原禀录咨。为此合咨贵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再,刘道前禀十九、二十两日月眉山失守情形,此间尚未接到。合并咨明。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八九(二八三二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02 页
   军机处交出詹事府右庶子龙湛霖和议虽成敌情叵测请预行防范抄摺

  三月初八日(四、二二),军机处交出詹事府右庶子龙湛霖抄摺称:
  为和议虽成,敌情叵测;恳预行防范,以备不虞。恭摺密陈,仰祈圣鉴事。
  窃臣伏读二月二十八日谕旨,中、法现拟修好,允准津约等因,钦此。当此财匮师殚、际可而止,仰见皇太后、皇上权衡时势,保境安民之心;莫名钦佩。但法人既欲修好,何难与我同时撤兵,以示无诈无虞。乃基隆、澎湖盘踞如故,敌情诡谲;难保非故留不了之局,为日后狡赖张本。譬犹两人斗殴,一人业已释手,而一人尚扼其吭不松;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03 页
设非心存叵测,其谁信之!然已定之议无能挽回,而未然之防尚堪补救。自来各处办防,往往寇至则仓皇失措,寇去则泄沓如前。台湾孤处海中,尤非内地可比;海道一梗,援应俱穷。现在防营虽多,日久不敢一战;其兵将之不得力,大概可知。杨岳斌所部亦新集之士,未经战阵;于敌情敌势,究未深谙。滇、粤、关外撤回之军,屡次奏捷,敌人胆寒;良将劲兵置诸无所用武之地,殊属可惜!即防守边界,亦无须多人。拟请饬下左宗棠、杨岳斌、刘铭传等将台军不拘湘、淮,汰弱留强,稍节糜费;即于陈嘉、丁槐、王德榜、唐景崧、黄守忠、王孝祺诸将中,抽调数营渡台,以资熟手而厚兵丁。军火、器械,一面催取、一面制造,预备待用,务令足支一年。并恳饬下南、北洋及两广督臣乘此时海口解严,将应行接济者赶紧运送;不准狃于和议,稍存观望。饬下驻德使臣许景澄,将购定之「镇远」、「定远」铁甲船配齐管驾,剋日相机驶回中国;即交杨岳斌统带,以期有备无患。抑臣更有虑者,刻下法人措词必曰「详悉条约议妥,即行退出」。迨至议约时,故意刁难,要我以万不能允之事,则条约终不得妥,基隆、澎湖亦终不得归。彼时我欲战,则被负约之名;不战,则有失地之患。坐受牵制,莫可如何!臣愚拟请饬下总理王大臣先向赫德询明,无论远近,究以何时为限;逾限不退,中国作何处置之法?如此言之在先,法人能如约退去固善,否尚可用力收回。不然,臣惧将来不战不可,战又不可。澎湖为台南门户,无澎湖即无台南;而台北又岂能独存!今日之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04 页
舍安南为保全台湾计者,他日并台湾亦难保全;可不为寒心哉!或者谓言多生事,不如暂示浑含;不知我欲以浑含示羁糜之方,彼正乐得以浑含为狡展之地。前此中外交涉,常因条约中字句微有出入,生出枝节;此皆久在圣明洞鉴中,无俟微臣缕者也。
  臣知识凡庸,目击时艰,无能为役;稍有所见,不敢缄默不言。区区愚忱,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九二(二八四0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04 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英商汇丰洋行借款改作百万镑添改原约请照会英使电令
    交银电稿

  三月初十日(四、二四),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光绪十一年二月十二日,本爵阁大臣会列闽浙督部堂杨电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借洋款事」一案。所有电稿,相应录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照录粘单

  总署钧鉴:密号。据汇丰洋行称:接英公使电,必欲作借一百万镑,扣成上海规平银三百九十三万四千四百零;非此不能办。现台北望饷待用急,袛好将原约添改;其行息诸款照旧。该行又必俟英公使电命交银,始能交;乞知照力催。棠、浚启。震。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五九九(二八五二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05 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请代奏台湾月眉山暖暖失守情形电稿

  三月十三日(四、二七),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光绪十一年二月十五日,本爵阁大臣与杨部堂会电贵总理衙门「报台北军事并催援台速进,请先代奏」一案。所有电稿,相应录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照录电稿

  (头等电寄总署)总署钧鉴:密号。顷据刘璈正月二十八日禀:『据探:十九日之战,系苏军接应曹军,乃直向曹军之前与法寇战;营官梁善明阵亡、邓长安带伤,兵勇即溃;曹志忠军相继溃。二十辰刻,法寇在深澳坑月眉山脚焚民房,放大攻大水窟义勇营盘;义勇伏壕内堵御,林朝栋及淮军共千馀为接应。寇由月眉山攻我军煤厂,张仁熙带奋勇抄月眉山尾,曹军为接应;约战两时久,彼此伤亡甚多。王诗正带威、良两营六成队接应,抄月眉山后路;进至山顶,奋勇夺回各险隘。二十一早,寇分路攻击,一由月眉山直冲上大坑坡,用大击退威、良两营;曹志忠接应,又被击败,即退扎大水窟。寇分三路攻暖暖街,义勇均退散。楚、淮各军血战,自卯至未,士卒死伤约千馀;收队退回五、六堵,军械多遗失』等情。除将原禀由驿抄呈并催厚帅所部及程文炳一军速渡外,请先代奏。棠、浚启。翰。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06 页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0一(二八五三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06 页
   钦差督办福建军务大臣左宗棠咨呈命促刘铭传速克基隆并命曾国荃查办「澄」
    「驭」两船失事情形电旨

  三月十四日(四、二八),钦差督办福建军务大臣左宗棠文称:
  本月十八日,奉到电旨一道。除钦遵转电并恭录咨行外,相应恭录咨会。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钦遵查照施行。
    北京来电(二月十八日到)

  左中堂、杨制台:密。本日奉旨:『据左宗棠等转电正月十九日台军战败情形,月眉山一带营垒均为法踞等语。刘铭传督师御寇,未能力遏凶锋,实属怯懦!著即督饬各军力图防剿,迅复旧垒;进克基隆,立功赎罪。倘再不能愧奋,定即严惩不贷。所需枪械、棚帐,著曾国荃饬令邵友濂、龚照瑗迅速购备,运往卑南。杨岳斌当速赴台北,合力剿办。程文炳,令赶紧觅船东渡。吴安康参案,照部议革职仍留营效力;曾国荃即饬妥带师船,勉图自赎。其「澄」、「驭」两船失事实在情形,著曾国荃懔遵前旨,确查参办。钦此』。即转咨刘抚、杨前督。筱。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0四(二八六二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10 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请代奏饷械已设法解台并澎湖失守及运兵困难情形电稿

  三月十五日(四、二九),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为照本爵阁大臣于光绪十一年二月二十二日,会列福州将军、闽浙督部堂电请代奏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11 页
一案,相应抄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总署钧鉴:密号。效电旨敬悉;已恭录咨杨厚帅、刘省帅。饷、械二事最急,棠等时刻焦思。洋款甫交百万,已汇兑二十万赴厦交彭楚汉、叶文澜等汇兑。毛瑟枪子此间仅存二十馀万粒,亦拟设法解去;并盼南洋、广东解济。昨粤督咨:『委解大吉枪二千、士乃打枪五百并子药大批赴台』。如能早到,当资接济。此间亦饬司局解过洋、土药军火数批,存泉、厦候拨。初间王委员解子药一批,由泉渡鹿港入口。杨厚帅卑南登岸后患病,现抵何处,尚无报。朱县丞督标、亲兵营,初八到台北。「平安」船每次勉载千人,彭楚汉派「南」字中营并挑亲兵及厚帅随员弁勇千馀人,初五东渡,初六抵澎。「平安」船回厦云:该协厅即另雇船渡台;已否渡过,无报。探称澎湖十三为法踞,昨已电奏;顷接彭楚汉等电:『二十一「平安」船由澎湖回厦云:「孤拔带五大船、十小船载陆寇千馀名,十三攻澎湖,官兵伤亡颇多」。澎岛被寇踞已确,且有犯台南之说。此起弁勇,更属可危。杨厚帅所部前月解过饷十三万,又解程文炳四万;该两军须待北洋密购「富有」、「美富」两船到厦潜渡。但虑澎湖一失,运道中梗、文报不通,实切忧惶』。顷接委员张秋鉴探禀:『正月二十八、九,刘省帅、王诗正等军在七堵就地交锋获胜,斩真贼百馀』。此时惟赶紧筹兵、筹饷过台,以作士气而支危局,不敢稍懈。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12 页
请代奏。棠、浚、善启。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0九(二八六七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12 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转达前陕甘总督杨岳斌筹布台澎各防电稿

  三月二十一日(五、五),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案准前陕甘督部堂杨函请代电贵衙门「筹布台、澎各防」一案,已于光绪十一年二月二十六日电发。所有电稿,相应抄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照录电稿

  (一等电代杨宫保寄总署)『总署钧鉴:密号。斌正月廿四卑南起程,二月初三到台湾府。所部无论雇商轮、民船,必设法整散暗渡。所有斌在台催候兵到,现与刘璈筹防及请旨饬程文炳先渡澎湖各情形,已具摺密请左中堂代递。窃思欲守全台,必先守澎湖;该地必得威重大员镇守,拟请旨饬程文炳先□澎湖,再相机渡台。乞代奏。岳斌叩。震』。棠转电。宥。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一五(二八八四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12 页
   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咨呈请代奏台湾停战宜在法船退出以后电稿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13 页
  三月二十一日(五、五),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文称:
  为照光绪十一年二月二十六日,会同穆将军、杨部堂电寄贵衙门「商议法人请和请代奏」一案。所有电稿,相应抄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照录抄单

  (一等电寄总署)总署钧鉴:密号。养电敬悉;遵即转电。法请和,奉旨允准;仰见圣慈宽大、柔远绥来之至意。但退兵停战,在我有期;而基隆、澎湖归地之说未及,不知究竟如何办法?此次请和有无翻覆,殊难逆料。彼族狡诈,或为缓兵之计,亦未可知。台湾无电可达,未开港之前,文报不能剋期而至;即设法至台,转递前敌尚须兼旬。万一三月初一文报未到,前敌适有攻战,彼必又有藉口。似台湾停战,宜酌在开港、法船尽行退出后。请代奏请旨。棠、浚、善启。宥。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一六(二八八五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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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署使欧格纳照会申述台湾巡道暨委员等与各国商民克尽友谊

  三月二十四日(五、八),英国署公使欧格讷照会称:
  现据驻劄台湾署领事官施详报:『近因中、法战事,该处巡道暨委员等与局外各国商民皆属克尽友谊;迨封口之后,尤觉异常敦笃』。据称『该处军民气象和平,各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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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寓居城内并无小受贻累;多因巡道暨属下委员,均能恪遵光绪十年七月初六日谕旨而致。业将本署领事钦佩衷怀,向巡道面为倾吐;并请将此意转致巡道幕友王元并通事金仁杰,以达胸臆』各等语。本署大臣查台湾巡道暨其属员于地方多事之秋,尚能顾全大局,始终镇静;俾该处军民皆克恪遵纪律,实属无忝厥职。合将本署大臣遥佩曲衷,备文奉知,以尽己责。为此照会。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二三(二八九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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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军侵台档(六)
 光绪十一年(一八八五)(中)
   闽浙总督杨昌浚咨呈遵旨查覆台湾库款情形摺稿

  四月初五日(五、一八),闽浙总督杨昌浚文称:
  为照本部堂于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七日,由驿具奏「遵旨查覆台湾库款情形」一摺。除俟奉到谕旨另行恭录咨呈外,相应录呈原摺。为此咨呈总理衙门,谨请查照施行。
    照录清摺

  奏为遵旨查覆台湾库款情形,恭摺由驿驰陈,仰祈圣鉴事。
  窃臣于上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钦奉电旨:『前据刘铭传电:「台道六月报存库八十万,仅借台北七万」;显系膜视台北防军。著杨昌浚确查具奏,不得稍涉袒护』等因,钦此。当即恭录谕旨,饬江苏候补道陈鸣志统师援台之便,以盘库为名,调查簿册,据实禀覆。兹据该道禀称:『渡海后,于十二月二十三日行抵台湾府城;遵即传齐管库员吏人等,调取两库出入簿据。查十年六月初七日,委同知吴本杰解缴台北银四万两;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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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初三日,两次由艋舺盐馆拨解台北银八千七百馀两;又六月十九日,提解台湾府库银五万两。此项银两库簿,粘有刘铭传「饬存彰化,听候拨用」手谕。合计六月内,四次共解银九万八千馀两。自六月起、至十一月底止,陆续共解过台北备用银三十四万一千馀两;内有报存嘉义五万两、彰化十万两尚未提用:以上均经台湾道刘璈报明有案。并查台湾道库簿据,八月底已无存银;以后支发,随时提拨府库银两。库簿粘有十一月分南、中、前、后四路营饷无款支发,禀奉抚臣刘铭传批:「准留用各省协济台北军饷数万两,以济急需」。实计截至六月底止,道、府两库共存银一百一十万两有馀,六月内拨解台北备用之款实有九万八千馀两;与所称「存八十万、止借七万两」数目,均不相符』等情,禀覆前来。伏查台南、北皆台湾道辖境,自不应稍分畛域。刘铭传于上年六月莅台,刘璈于六月内即拨解银九万八千馀两;自六月起至十一月底止,共解过银三十四万一千馀两。并据报支应南中前后四路营饷及粮台经费、购制军装火药电线、修理台,起建兵房垒,一切共用去银七十四万六千馀两;所馀备发全台绿营兵饷。迨刘璈道库仅存银七千馀两、不敷支放,禀请截留各省协济台北饷银,经刘铭传批准在案。总核情节,不特刘璈尚无膜视台北,即刘铭传亦复体恤台南。基隆久被佔踞,刘铭传正图规复;各省共筹协济尚不遗馀力,本省何敢稍存膜视。除饬刘璈随时随事就近禀商抚臣妥为办理外,所有遵旨查覆缘由,谨据实缮摺由驿驰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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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奏。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三一(二九0七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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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办福建军务大臣左宗棠等咨报闽省借款情形暨抄送借款合同并匀还本息日
    期银数清摺

 四月初五日(五、一八),督办福建军务大臣左宗棠等文称:
  窃照闽省防务紧要,各军到齐,统计百五十馀营,饷需支绌;不得已,借洋款四百万两,指由各海关分十年归还。经本大臣、部堂电奏,于上年十二月初九日钦奉电旨:『著照所议办理。惟现借定洋款,计息或九釐、或七釐半;闽省议息,应以此数为准』等因;钦此钦遵。并准户部咨:『俟洋款借定后,即将办理情形并每年利息若干详细报部,以便指拨归还』等因前来。随饬委奏调来闽办理营务之四川补用道刘麒祥会同现任司道与各洋行妥为商办;洋商愿借者不一,或取息较重、或息轻而借难如数,又或例外多所要求,势难迁就,悉以却之。正月初间,与美国旗昌行商人司美德商允借银四百万两,周年九釐行息;当经定议立约,于正月初九日电请总理衙门代奏在案。讵立约后,延不交银。细察其故,因银系英商汇丰行代借,仅由美商司美德出面立约;且司美德旋即赴津,以致延搁。二月初六日,经本部堂邀同旗昌行管事韬朋偕汇丰行东费处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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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汉南来署,与道员刘麒祥、兼署臬司办理通商事务之督粮道刘瑞祺等三面会议,仍归旗昌经手,银由汇丰出借。就原约酌添条款,公同参核;虽未能悉就范围,较之他商已觉简净。即于十七日缮立汉、洋合约二分,由本大臣、将军、部堂、部院验明盖用关防;并由藩司沈保靖钤印,英国领事星察理、税务司汉南签押,各执一分为据。其款原议借上海规银四百万两,核作英金一百零一万六千六百六十六镑零;嗣据汇丰行声称:接英公使电,必欲作一百万镑,非此不能办。按英国之镑,以十二边呢合一西林,以二十西林合一镑。现在上海时价,规银一两合五西林一边呢;统计借定规平银三百九十三万四千四百二十六两二钱三分,共合英金一百万镑。周年九釐行息,亦按镑算。此外,并无经手、引用各名色。并因中国通商口岸海道生理清减,无从集此钜款;此次系电由英京鸠借运闽。二月十七日先交规银一百万两,馀银业已在途,故须即照一百万镑起息;未交规银二百九十三万四千四百二十六两零,由英运到匀分两期于两月内交清。将来按次归还本息,须提前四十天由闽交付;系酌留运赴英国行程日期也。自立约之日起,扣至本年六月二十九日止,先付息银一次;以后各按六洋月交息。至第八期起,一次还本并纳息、一次纳息不还本,相间轮付。还本若干,息即递减;至第二十期止,本息一律清楚。一面援照陕、甘前借洋款成案,由闽刊刷关票。计闽海关票匀本银二百万两、息银一百二十三万七千零六十八两三钱四釐四毫,江海关票匀本银一百二十万两、息银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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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万二千二百四十一两一钱九釐三毫,浙海关票匀本银七十三万四千四百二十六两二钱三分、息银四十五万四千二百六十七两九钱四分五釐九毫:分别填写日期、银数,咨送各省关盖印递回,发交该洋商收执,作为保单。其匀还本息银两,相应请旨敕部查照前数,分由闽海、江海、浙海各关匀拨。如不足数,并就江、浙藩运各库凑足的款,按期先六十天解闽,汇总购镑;先期四十天拨还该洋商承领,收回关票分送抹销,俾免失信远人。至此次借款,说者谓论镑不若论两,恐归还时镑价有长,难免亏蚀;曾与驳诘辩论。据称向外洋借银运闽,外洋不谙铢两,必须论镑始能定议。外洋镑价如中国银价,时有长落;届时孰嬴孰绌,难以逆料,并无偏枯。况前办成案,即系论镑。其言甚直,不得不照旧办理。将来各省关解款,购镑有嬴,应即提存;不敷,由闽筹补。事竣造报,以昭核实。据福建藩司沈保靖会同善后、通商两局司道详请奏咨前来,除恭摺会奏外,相应将送到照录合同并匀还本息日期、银数清摺咨送。为此咨呈总理衙门,谨请查照施行。
     照录合同
   光绪十一年正月初六日(即泰西一千八百八十五年二月二十日)大清国家与
    旗昌行所立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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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家要用上海时价银四百万两,经旗昌行及汇丰银行许往英京借银公会代为挪借镑数,换足四百万两或不足四百万两之数。中国国家托旗昌行及汇丰银行经手借得上海时价纹银四百万两或不足四百万两之数,按照时价挪借镑数凑足;互相立定合同,作为凭据。所定各款,开列于左;其馀各款,另纸开列。
  第一款:旗昌行及汇丰银行代中国筹借一百零一万六千六百六十六镑十三西林四边呢或不足此数,照约办理。按照现定时价,计上海时价纹银四百万两核算。计五西林一边呢,作上海时价银一两;其四百万两上海时价银,即系一百零一万六千六百六十六镑十三西林四边呢英金。中国国家许收上海时价银四百万两,扣成一百零一万六千六百六十六镑十三西林四边呢作算。
  第二款:中国国家准旗昌及汇丰银行操权在英京借银会经手代发保单,于别处挪借银两,凑足成数;但不可过于一百零一万六千六百六十六镑十三西林四边呢之外。该保单,应悉照所议条约之章程代发。
  第三款:所借四百万两--即系一百零一万六千六百六十六镑十三西林四边呢,须分作七次匀还;每次应还十四万五千二百三十八镑一西林十一边呢英金。如不足四百万两之数,照所收实数摊还,照还时银行时价核算;每年至照约定日期匀还。第一期还本,在第四年之尾为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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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款:所借一百零一万六千六百六十六镑十三西林四边呢或不足此数,其息银俱按所借之银数合成镑数照算;每周年一百两行息九两,即英镑一百镑行息九镑。还息之期,系照泰西历三百六十五日为十二个月,分作两次还息;每六个月为一期。
  第五款:本息银两,其本银或能借足以上之数,俱照第三款及第四款所约每年算还一次。其全数一百零一万六千六百六十六镑十三西林四边呢之本银及其息银,俱按照清单所载之数给还。
  第六款:各按期所还本息,由福建藩台交与本口旗昌行收入,或交别口该行所派之人代收亦可。
  第七款:旗昌行及汇丰银行或别口该行所派之人按期收回本银,即将各银主名字捻斗,先捻得者先还,立将保单取回勾销,交与藩台、或交与司理还银之人员亦可。
  第八款:旗昌行或别口该行所派之人每半年收回息银,即将该息银交还与收执保单之人照本科分。
  第九款:中国国家及执政之人与旗昌行及汇丰银行经手人及英京借银会人立约措借一百零一万六千六百六十六镑十三西林四边呢,按期照数凭约匀还,自必全数清款;准将通商各口海关洋税项下,按十二个月结期匀摊扣还旗昌行经手人及汇丰银行英京借银会人,以便分还各收执保单人。本银定于中国国家闽、浙两关归还,即系福州、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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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宁波等处统行提交福州布政使按期照约计镑拨还旗昌及汇丰银行所借之本银。其镑数银价,随时俱按时价照算。倘各关每结所匀拨之项或有不敷镑数之额,福建布政使应将福建各关口洋税项下动拨补足与旗昌经手人及汇丰银行英京借银会人。
  第十款:中国国家及执政之人与旗昌行经手人及汇丰银行英京借银会人约定,所有一百零一万六千六百六十六镑十三西林四边呢之息银,准将福建、浙江--即系福州、厦门、温州、宁波等处通商海关洋税项下每结扣留,由福建布政使递次按期照约拨还旗昌行及汇丰银行经手人并英京借银会人,分发各息。
  第十一款:合同中华文、英文并写,总以英文为主;倘华文字有笔误,检视英文作为凭据可也。
  此款系奉上谕允准筹借,光绪十一年正月初六日互订华、英文合同,由左侯相、镇闽将军穆、闽浙总督杨、福建巡抚关防及布政使司印押、福州税务司印押、旗昌行主西维司美德、汇丰银行签押为凭,以昭信守。
  本银一百零一万六千六百六十六镑十三西林四边呢,每半年还息银四万五千七百五十镑。第一次:每半年息银四万五千七百五十镑。
  本银一百零一万六千六百六十六镑十三西林四边呢,每半年还息银四万五千七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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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镑。第二次:每半年息银四万五千七百五十镑。
  本银一百零一万六千六百六十六镑十三西林四边呢,每半年还息银四万五千七百五十镑。第三次:每半年息银四万五千七百五十镑。
  本银一百零一万六千六百六十六镑十三西林四边呢,每半年还息银四万五千七百五十镑。第四次:每半年息银四万五千七百五十镑。
  本银一百零一万六千六百六十六镑十三西林四边呢,每半年还息银四万五千七百五十镑。第五次:每半年息银四万五千七百五十镑。
  本银一百零一万六千六百六十六镑十三西林四边呢,每半年还息银四万五千七百五十镑。第六次:每半年息银四万五千七百五十镑。
  本银一百零一万六千六百六十六镑十三西林四边呢,每半年还息银四万五千七百五十镑。第七次:每半年息银四万五千七百五十镑。
  本银一百零一万六千六百六十六镑十三西林四边呢,每半年还息银四万五千七百五十镑、还本银十四万五千二百三十八镑一西林十一边呢。第八次:每半年本银、息银十九万零九百八十八镑一西林十一边呢。
  本银八十七万一千四百二十八镑十一西林五边呢,每半年还息银三万九千二百十四镑五西林一边呢。第九次:每半年息银三万九千二百十四镑五西林一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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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银八十七万一千四百二十八镑十一西林五边呢,每半年还息银三万九千二百十四镑五西林一边呢、还本银十四万五千二百三十八镑一西林十一边呢。第十次:每半年本银、息银十八万四千四百五十二镑七西林七边呢。
  本银七十二万六千一百九十镑九西林六边呢,每半年还息银三万二千六千七十八镑十一西林五边呢。第十一次:每半年息银三万二千六百七十八镑十一西林五边呢。
  本银七十二万六千一百九十镑九西林六边呢,每半年还息银三万二千六千七十八镑十一西林五边呢、还本银十四万五千二百三十八镑一西林十一边呢。第十二次:每半年本银、息银十七万七千九百十六镑十三西林四边呢。
  本银五十八万零九百五十二镑七西林七边呢,每半年还息银二万六千一百四十二镑十七西林一边呢。第十三次:每半年息银二万六千一百四十二镑十七西林一边呢。
  本银五十八万零九百五十二镑七西林七边呢,每半年还息银二万六千一百四十二镑十七西林一边呢、还本银十四万五千二百三十八镑一西林十一边呢。第十四次:每半年本银、息银十七万一千三百八十镑十九西林。
  本银四十三万五千七百十四镑五西林八边呢,每半年还息银一万九千六百零七镑三西林十边呢。第十五次:每半年息银一万九千六百零七镑三西林十边呢。
  本银四十三万五千七百十四镑五西林八边呢,每半年还息银一万九千六百零七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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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十边呢、还本银十四万五千二百三十八镑一西林十一边呢。第十六次:每半年本银、息银十六万四千八百四十五镑五西林九边呢。
  本银二十九万零四百七十六镑三西林九边呢,每半年还息银一万三千零七十一镑八西林七边呢。第十七次:每半年息银一万三千零七十一镑八西林七边呢。
  本银二十九万零四百七十六镑三西林九边呢,每半年还息银一万三千零七十一镑八西林七边呢、还本银十四万五千二百三十八镑一西林十一边呢。第十八次:每半年本银、息银十五万八千三百零九镑十西林六边呢。
  本银十四万五千二百三十八镑一西林十边呢,每半年还息银六千五百三十五镑十四西林三边呢。第十九次:每半年息银六千五百三十五镑十四西林三边呢。
  本银十四万五千二百三十八镑一西林十边呢,每半年还息银六千五百三十五镑十四西林三边呢、还本银十四万五千二百三十八镑一西林十一边呢。第二十次:每半年本银、息银十五万一千七百七十三镑十六西林。
  共还息银六十四万零五百镑二西林、共还本银一百零一万六千六百六十六镑十三西林四边呢:共还本银、息银一百六十五万七千一百六十六镑十五西林四边呢。
  第一条:所定借款,系上海时价银四百万两或不足四百万两之数核计。兑换英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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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五西林一边呢作上海时价规平纹银一两。还银时,必照彼时时价核算镑价。其四百万两运在福州南台,按照上海、福州时价交付。
  第二条:一百万两在定约后一个月内交付,其馀三百万两在定约后三个月内交付。
  第三条:此借款左中堂、杨制台已奏准,奉有上谕实据,指明闽、浙洋关归完及督宪、藩宪、福州税务司签押盖印及闽、浙所属各洋关将入款作保;倘旗昌经手人及汇丰银行及英京借银会人要否(?)准其择选何关。
  第四条:还本银之期,十年内分作七次均匀归还;第一期还本,在第四年之尾。
  第五条:中国国家给权与旗昌洋行及汇丰银行经手在中国、美国、英国许代将借款之票出售,但不可过于中国所借之数。此种借款票,系照中国与旗昌、汇丰银行所立合同章程而出。
  第六条:其息周年九釐,按在英国伦敦出卖股份票之日起息;每年分作两期还息,每六个月为一次。前三年还息、后七年本利分匀摊还,照外洋规矩核算;每次照镑数时价扣成银两,给还福州旗昌,任旗昌汇付英国伦敦。
  第七条:倘中国要在别口收银,其价须照合同所定照福州时价作算。
  第八条:此种合同,旗昌经手人及英京借银会人倘遇意外阻碍,必设法尽力为之,惟冀能保其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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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旗昌行及英京借银会人先交上海时价银一百万两,其馀尽力筹措,在一个月内为定;但不可过四百万之数,总以藩台收条实收多少为据。
  第十条:合同内华文、英文并写;倘华文误写错字,总以英文为准。
  大清光绪十一年正月初六日、大英一千八百八十五年二月二十日。
  所加合同章程,有与前款不同与前合同有未定者,应以所加各条为凭。
  第一款:现在互相商定,其先立之合同所载英金一百零一万六千六百六十六镑十三西林四边呢,即当为英京借银会人所凑成之英金一百万镑照五西林一边呢作算,扣成上海规平时价银三百九十三万四千四百二十六两二钱三分;而交还本息日期,悉应按照清单所开,不能改移。
  第二款:中国国家准汇丰银行操权代为经手在于各处出售借款保单,所付利息听归其便。如所售保单息较减少,获利系归汇丰银行;而发保单应由中国驻英钦差大臣代中国朝廷画押。
  第三款:福省藩台须照单开日期将本息交还福州汇丰银行,照福州行用每元准重洋平七钱一分七釐核算。每年还银日期,约定英正月初七日、七月初七日;以英京路远,交还本息须前四十天之期交付,以便转寄英京交还借银会人;原英京每年定期系二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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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日及八月十六日也。惟首期息银,自英本年四月初二日--系光绪十一年二月十七日起算,至英八月十六日--系中国七月初七日;允将此头期四个月零一次之息,于英八月初九日--即华六月二十九日先七天交与汇丰银行查收。
  第四款:汇丰行必须先付首期上海时价银一百万两;倘交洋钱,每元照福州洋平七钱一分七釐作算。其馀二百九十三万四千四百二十六两二钱三分,倘亦交洋钱,每元亦照福州洋平七钱一分七釐作算;于英四月初二日--即华二月十七日交付。福省藩台收到首期银款,即先给印收存执;俟一月内如数填便海关保单,即行互换。次期再付一百万两,照同办理。其交付三期一百万两与四期九十三万四千四百二十六两二钱三分,藩台应即付给海关保单;倘银便而单未便,则此银应俟保单办便再交。付过首期一百万两,即再约定交付其馀二百九十三万四千四百二十六两二钱三分,匀期于两月内付清。海关保单数目,应与本息相符。此合同不独允照原约所指数口之税项作保,而并应准以江苏省之上海关税项为保;地方官必应如数交还借款,取续海关保单。该保单上并应标载:「如届期无还,此单纸可用抵还海关税银」。
  第五款:第一次付息之期,系英一千八百八十五年八月初九日交付--即系光绪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盖首期息银自一千八百八十五年四月初二日起算,至八月十六日为止--即光绪十一年二月十七日起算,至六月二十九日为止;计一百万镑英金--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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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规平时价银三百九十三万四千四百二十六两二钱三分,全行起息。
  第六款:合同中华文、英文并写,总以英文为主。倘华文字有错误,检视英文作为凭据可也。
  以上所添各款,由经办各大宪允准于添约上签押盖印,汇丰银行、旗昌洋行亦俱签押;一样两纸,各执一纸存照。
  光绪十一年二月十六日、大英一千八百八十五年四月初一日。
  本银一百万镑,还息银英京日期:一千八百八十五年八月十六日;每半年还息银三万三千五百三十四镑四西林十一边呢(每半年息银总数三万三千五百三十四镑四西林十一边呢)
  本银一百万镑,还息银英京日期:一千八百八十六年二月十六日;每半年还息银四万五千镑(每半年息银总数四万五千镑)
  本银一百万镑,还息银英京日期:一千八百八十六年八月十六日;每半年还息银四万五千镑(每半年息银总数四万五千镑)
  本银一百万镑,还息银英京日期:一千八百八十七年二月十六日;每半年还息银四万五千镑(每半年息银总数四万五千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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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银一百万镑,还息银英京日期:一千八百八十七年八月十六日;每半年还息银四万五千镑(每半年息银总数四万五千镑)
  本银一百万镑,还息银英京日期:一千八百八十八年二月十六日;每半年还息银四万五千镑(每半年息银总数四万五千镑)
  本银一百万镑,还息银英京日期:一千八百八十八年二月十六日;每半年还息银四万五千镑(每半年息银总数四万五千镑)
  本银一百万镑,还息、息英京日期:一千八百八十九年二月十六日;每半年还息银四万五千镑,每年还本银十四万二千八百五十七镑二西林十边呢(每半年本、息银总数十八万七千八百五十七镑二西林十边呢)
  本银八十五万七千一百四十二镑十七西林二边呢,还息银英京日期:一千八百八十九年八月十六日;每半年还息银三万八千五百七十一镑八西林七边呢(每半年息银总数三万八千五百七十一镑八西林七边呢)
  本银八十五万七千一百四十二镑十七西林二边呢,还本、息银英京日期:一千八百九十年二月十六日;每半年还息银三万八千五百七十一镑八西林七边呢,每年还本银十四万二千八百五十七镑二西林十边呢(每半年本、息银总数十八万一千四百二十八镑十一西林五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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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银七十一万四千二百八十五镑十四西林四边呢,还息银英京日期:一千八百九十年八月十六日;每半年还息银三万二千一百四十二镑十七西林二边呢(每半年息银总数三万二千一百四十二镑十七西林二边呢)
  本银七十一万四千二百八十五镑十四西林四边呢,还本、息银英京日期:一千八百九十一年二月十六日;每半年还息银三万二千一百四十二镑十七西林二边呢,每年还本银十四万二千八百五十七镑二西林十边呢(每半年本、息银总数十七万五千镑)
  本银五十七万一千四百二十八镑十一西林六边呢,还息银英京日期:一千八百九十一年八月十六日;每半年还息银二万五千七百十四镑五西林八边呢(每半年息银总数二万五千七百十四镑五西林八边呢)
  本银五十七万一千四百二十八镑十一西林六边呢,还本、息银英京日期:一千八百九十二年二月十六日;每半年还息银二万五千七百十四镑五西林八边呢,每年还本银十四万二千八百五十七镑二西林十边呢(每半年本、息银总数十六万八千五百七十一镑八西林六边呢)
  本银四十二万八千五百七十一镑八西林八边呢,还息银英京日期:一千八百九十二年八月十六日;每半年还息银一万九千二百八十五镑十四西林三边呢(每半年息银总数一万九千二百八十五镑十四西林三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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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银四十二万八千五百七十一镑八西林八边呢,还本、息银英京日期:一千八百九十三年二月十六日;每半年还息银一万九千二百八十五镑十四西林三边呢,每年还本银十四万二千八百五十七镑二西林十边呢(每半年本、息银总数十六万二千一百四十二镑十七西林一边呢)
  本银二十八万五千七百十四镑五西林十边呢,还息银英京日期:一千八百九十三年八月十六日;每半年还息银一万二千八百五十七镑二西林十边呢(每半年息银总数一万二千八百五十七镑二西林十边呢)
  本银二十八万五千七百十四镑五西林十边呢,还本、息银英京日期:一千八百九十四年二月十六日;每半年还息银一万二千八百五十七镑二西林十边呢,每年还本银十四万二千八百五十七镑二西林十边呢(每半年本、息银总数十五万五千七百十四镑五西林八边呢)
  本银十四万二千八百五十七镑三西林,还息银英京日期:一千八百九十四年八月十六日;每半年还息银六千四百二十八镑十一西林五边呢(每半年息银总数六千四百二十八镑十一西林五边呢)
  本银十四万二千八百五十七镑三西林,还本、息银英京日期:一千八百九十五年二月十六日;每半年还息银六千四百二十八镑十一西林五边呢,每年还本银十四万二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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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五十七镑三西林(每半年本、息银总数十四万九千二百八十五镑十四西林五边呢)
  --还息银共六十一万八千五百三十四镑四西林九边呢,还本银统共计一百万镑(本、息银总数共一百六十一万八千五百三十四镑四西林九边呢)
  遵将借用洋款分二十期应还本息银数、日期,理合开摺呈送察鉴。谨开:
  第一期:光绪十一年二月十七日起、至七月初七日止。除小建四日外,计四个洋月;应交息银一十三万一千九百三十八两零一分六釐三毫。
  第二期:光绪十一年七月初八日起、至十二年正月十一日止。除小建二日外,计六个洋月,扣足一百八十二日;应交息银一十七万七千零四十九两一钱八分三毫。
  第三期:光绪十二年正月十二日起、至七月十七日止。除小建三日外,计六个洋月,扣足一百八十三日;应交息银一十七万七千零四十九两一钱八分。
  第四期:光绪十二年七月十八日起、至十三年正月二十二日止。除小建三日外,计六个洋月,扣足一百八十三日;应交息银一十七万七千零四十九两一钱八分三毫。
  第五期:光绪十三年正月二十三日起、至六月二十六日止。除小建二日外,连闰计六个洋月,扣足一百八十二日;应交息银一十七万七千零四十九两一钱八分三毫。
  第六期:光绪十三年六月二十七日起、至十四年正月初三日止。除小建四日外,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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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洋月,扣足一百八十三日;应交息银一十七万七千零四十九两一钱八分三毫。
  第七期:光绪十四年正月初四日起、至七月初七日止。除小建二日外,计六个洋月,扣足一百八十二日;应交息银一十七万七千零四十九两一钱八分三毫。
  第八期:光绪十四年七月初八日起、至十五年正月十四日止。除小建四日外,计六个洋月,扣足一百八十三日;应还本银五十六万二千零六十两八钱八分五釐二毫,又应交息银一十七万七千零四十九两一钱八分三毫。
  第九期:光绪十五年正月十五日起、至七月十八日止。除小建二日外,计六个洋月,扣足一百八十二日;应交息银一十五万一千七百五十六两四钱四分二毫。
  第十期:光绪十五年七月十九日起、至十六年正月二十四日止。除小建三日外,计六个洋月,扣足一百八十三日;应还本银五十六万二千零六十两八钱八分五釐二毫,又应交息银一十五万一千七百五十六两四钱四分二毫。
  第十一期:光绪十六年正月二十五日起、至六月二十九日止。除小建三日外,连闰计六个洋月,扣足一百八十二日;应交息银一十二万六千四百六十三两七钱二毫。
  第十二期:光绪十六年六月三十日起、至十七年正月初五日止。除小建三日外,计六个洋月,扣足一百八十三日;应还本银五十六万二千零六十两八钱八分五釐二毫,又应交息银一十二万六千四百六十三两七钱二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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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期:光绪十七年正月初六日起、至七月初十日止。除小建三日外,计六个洋月,扣足一百八十二日;应交息银一十万一千一百七十两九钱六分一毫。
  第十四期:光绪十七年七月十一日起、至十八年正月十五日止。除小建二日外,计六个洋月,扣足一百八十三日;应还本银五十六万二千零六十两八钱八分五釐二毫,又应交息银一十万一千一百七十两九钱六分一毫。
  第十五期:光绪十八年正月十六日起、至闰六月二十一日止。除小建四日外,计六个洋月,扣足一百八十二日;应交息银七万五千八百七十八两二钱二分一毫。
  第十六期:光绪十八年闰六月二十二日起、至十二月二十六日止。除小建二日外,计六个洋月,扣足一百八十三日;应还本银五十六万二千零六十两八钱八分五釐二毫,又应交息银七万五千八百七十八两二钱二分一毫。
  第十七期:光绪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起、至十九年七月初二日止。除小建四日外,计六个洋月,扣足一百八十二日;应交息银五万零五百八十五两四钱八分。
  第十八期:光绪十九年七月初三日起、至二十年正月初七日止。除小建二日外,计六个洋月,扣足一百八十三日;应还本银五十六万二千零六十两八钱八分五釐二毫,又应交息银五万零五百八十五两四钱八分。
  第十九期:光绪二十年正月初八日起、至七月十三日止。除小建四日外,计六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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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扣足一百八十二日;应交息银二万五千二百九十二两七钱四分。
  第二十期:光绪二十年七月十四日起、至二十一年正月十八日止。除小建二日外,计六个洋月,扣足一百八十三日;应还本银五十六万二千零六十两九钱一分八釐八毫,又应交息银二万五千二百九十二两七钱四分。
  以上共应还本银三百九十三万四千四百二十六两二钱三分,以上共交息银二百四十三万三千五百七十七两三钱五分九釐六毫:本息统计共银六百三十六万八千零零三两五钱八分九釐六毫。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三二(二九0九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36 页
   闽浙总督杨昌浚咨报遵旨查覆台湾库款情形已奉谕旨知道

  四月初六日(五、一九),闽浙总督杨昌浚文称:
  为照本部堂于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七日由驿具奏「遵旨查覆台湾库款情形」一摺,当经抄稿咨呈在案。兹于本年三月初七日准兵部火票递回原摺后开:『军机大臣奉旨:「知道了。钦此」』。除钦遵恭录咨行外,相应恭录咨呈。为此咨呈总理衙门,谨请察照钦遵施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三五(二九三四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37 页
   户部咨行闽省借款饬由各关摊还汇付并查询日期及本息确数

  四月初六日(五、一九),户部文称:
  福建司案呈军机处交出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等奏「闽省防务紧要,拟借洋款由各海关分年划还」一摺,光绪十一年三月十五日军机大臣奉旨:『该衙门知道。钦此』。钦遵交出到部。查大学士左(宗棠)拟借洋款四百万两,既据奏明共实借定规平银三百九十三万四千四百二十六两二钱三分(合英金一百万镑),周年以九釐行息,自立约之日起、扣至本年六月二十九日止,先付息银一次,二十期本息一律清楚。由闽刊刷关票,应饬查照前数,分由闽海、江海、浙海三关匀拨;计闽海关匀本银二百万两、息银一百二十三万七千零六十八两三钱四釐四毫,江海关匀本银一百二十万两、息银七十四万二千二百四十一两一钱九釐三毫,浙海关匀本银七十三万四千四百二十六两二钱三分、息银四十五万四千二百六十七两九钱四分五釐九毫:均交该洋商收执,作为保单。其匀还本息银两,各该关匀拨;如不足数,即就江、浙藩运各库凑足的款,按期先六十天解闽汇总购镑拨还。相应恭录谕旨,飞咨钦差大臣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闽浙总督、福州将军、两江总督、福建巡抚、江苏巡抚、浙江巡抚札行江海关监督、浙海关监督遵照即将分匀本息银两务须恪遵定限预先筹款,依期解交闽省,以便汇付;仍将拨解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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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先行专案报部。再,查本年六月二十九日先付息银一次,究竟应付银若干以及二十期本息付清系以何年月日为一期?并按期、按关拨还本息确数,均未据该大臣等咨报到部,本部无凭稽核;应并令即将应还本息银数、日期逐一详细开具清摺,先行专咨送部,以凭核办,毋稍迟延;暨咨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查照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三七(二九三五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38 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中法停战议约台防调兵运械暂停电旨

  四月初六日(五、一九),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光绪十一年三月初十日,准贵衙门电寄本日奉旨一道,相应恭录咨会。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钦遵查照施行
    恭录电旨

   北京来电(三月初十)
  左宗棠:本日奉旨:『左宗棠等电奏均悉。中、法约定条款未定之前,彼此将调兵、运火前往台湾等事,停止不办。巴德纳已于初九日到津,约之成否,月内当可定局。此时既议修好,即应示信;所有接济兵械,自应暂行停运。程文炳一军,亦著暂缓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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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传知各军整兵严防,以备不虞。台饷紧要,务当汇解大批应用,毋稍迟缓。钦此』。蒸。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三八(二九三六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39 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平安」轮船及兵勇饷银在澎湖被掳请与法使辩论放还电稿

  四月初六日(五、一九),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为照本爵阁大臣于光绪十一年三月初六日,会列福州将军、闽浙督部堂台衔电寄贵衙门「台湾停战之文已递,被留澎湖勇饷、船只应请议还」一案。所有电稿,相应咨抄。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照录电稿

  (一等电寄总署--三月初六午时发)总署钧鉴:密号。顷据彭楚汉等来电:『停战之文,已派世职曾汉彬等搭「海龙」船赴淡水分别投递,又派千总陈永兴等搭「南澳」船赴台湾府投递。「平安」船被掳,泊澎湖港内,有随带饷银八千两;闻勇起岸,法派法人看守』等因。查现既停战、开封口,法何得掳人劫饷。应请贵署与法使辩论,迅速放还。并请代奏。棠、善、浚启。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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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三九(二九三七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40 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函陈提督孙开华密报朱道参案及轻弃基隆情罪

  四月十七日(五、三0),钦差大臣左宗棠函称:
  敬启者:宗棠去冬劾李彤恩一案,昨准石泉制军抄咨省三中丞奏摺底稿,原以为公是公非,朝廷自有明见,毋庸再行申论。兹忽接孙赓堂军门三月十一日密缄,似于其间颇有不平之处。究系如何情形,未敢逞私臆断;事关重大,决不敢徒事缄默,转紊是非。谨照录密呈崇鉴,伏祈察夺。
  敬请钧安。左宗棠谨启。
   照录孙提督开华来缄

  敬密肃者:正月初一日,准刘爵抚院上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咨送十二月二十四日拜发会奏摺稿一件,内有附片参劾朱道守谟。虽其情节核与当时不符,祗缘业经拜发,远隔重洋不能追回,且细阅其词皆彼一人口气,与开华颇不相干;故照来文书奏咨覆,未赞一辞。亦以当日情事,台北妇孺皆知,终当有人为之昭雪也。二月十六日,又准十五日咨送摺稿一件。查系正月初六日拜发,为保李革守彤恩;不独将沪尾战功一笔抹杀,且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41 页
欲将轻弃基隆之罪,硬坐防沪之人。比以军务孔亟,沪防各营饷糈、枪械皆需取给于伊,未便与之龃龉,致有掣肘,转误大局;且以朝廷明圣,终难欺罔,是以隐忍至今。今幸海道已通,又得杨前部堂奉命查办,想不难水落石出也。万有明旨下问,开华即当据实直陈,以明轻弃基隆,非战之罪。惟查摺内语意,无非攘功饬过,恕己刻人。开华沪尾一战,已沐殊恩;虽将士尚有未列剡章,无难从容办。即基隆不复,迭奉严旨切责,亦无旁及开华之词;知天高听卑,圣人已有鉴别,毋庸再置一喙辨别是非。祗以怙过之文,转谓恩宪敷陈失实。在公忠体国,早已契结明良;而勋望之隆,尤为振今烁古。即使横加毁誉,亦如泰山摄土,无所损益其高。开华窃有虑者,以此风一开,将来尤而效之,必长欺君之渐,于国家关系实非浅鲜耳。谨将咨到摺、片各稿并开华咨覆杨前部堂文稿,一并抄呈电鉴;而略陈梗概,以明其非。至其基隆退守及在艋饬县雇夫搬运军装、饷项前赴新竹,商民罢市、聚众阻止各情形,其耳而目之者,除绅民外,尚有统带庆祥等营福宁镇曹镇、管带恪靖巡缉营陈永隆与台北府陈守、基隆厅梁倅、艋舺营张参将现皆在防、在任,不难密檄行查。且有淡水县张令虽已交卸,尚在省垣;实在情形,亦不难密询而得也。
  合肃密启,再叩崇安。伏乞察鉴!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四四(二九四六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42 页
   督办福建军务大臣左宗棠咨报派遣差弁于家辉等偕洋员赴澎索还船只并查探
    所载兵勇下落情况

  四月二十二日(六、四),督办福建军务大臣左宗棠文称:
  案据台湾道刘璈禀称:『敬禀者:「平安」轮船在鹅銮鼻洋面被牵,所载乾军闻有三百馀人被害之事,奉钦宪杨函饬查探等因。职道遵派差弁于家辉、彭明德带同前澎湖台洋人呐臣,装作「平安」英船东管事,密雇民船赴澎湖查探该船勇实在下落。兹据彭明德暨洋人呐臣回郡,该洋人面称:十五日早刻到澎,在妈宫台前停泊;被兵船拦阻,不准上岸。下午四点钟,孤拔邀其往见;问以来作何事?该洋人托称船东英人伊尹氐令其来探「平安」因何被拿,索还此船。孤拔似不甚理,只称船在封界被拿,船上有兵勇七百馀名、炸药四箱、现银数千两,须照敌国之兵办理;俟和定再说。目下中国营官三、四人,船上大、二副及三百馀人已载至西贡;写字一纸,交其销差等语。并询据差弁彭明德面称:伊与差弁私偷上岸,假作贩卖食物之人;一路查探,见有乾军二百馀人被掳作工,管束甚严,不能交言。访之土人,云该船装载七百馀人,到澎时有数十人自行跳水;法人开枪,间有逃脱登岸者,亦有溺毙、被枪死者,然不知实数,恰无被杀三百馀人之事。澎港现泊法舰九艘,「平安」在内。闻有乾军一名凫水逃至西屿,于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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弁业已往查等语。查此次该船被牵,员弁、勇丁均遭凌虐;闻之深堪发指!所幸和议粗定,而该船本悬英旗,且无装载军械;按公法,虽炸药、饷银有碍理论,或可设法索回。至孤拔所付洋人回信,译出洋文,似不干涉船事;殊不可解。除俟查明该船如何闯界被拿并随时再行续探外,理合将该差弁等所述详细情形并洋文回信另录清摺,禀报宪台察核。再,薛丞树辉在厦门得信,已电致原托出面租船东家现在香港英国讼师伊尹氏。故此次洋人呐臣赴澎,托称伊尹氏差查,以便将来取索地步。合并声明』等情。据此,查「平安」船被掳一案,早经电报在案;现在查其实情如此,相应密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照录清摺

  谨将派赴澎湖差弁等回称查探「平安」轮船所载乾军现在情形缘由,录呈宪鉴。
  据差弁彭明德称:『本月十三晚,由安平雇坐民船;是晚开船,十四下午到八罩。十五十点钟到澎湖妈宫港内,见「平安」轮船尚在斯处;当即扮作本地百姓贩卖食物,在岸上行走。所在法人扎营并台地方,俱不准百姓前往。只见乾军勇丁约有二百多人在该处搬运货物及铁板、木板等件,在做码头;乾军二名,即有法人一名手执洋枪、腰刀监督,不准与本地人说话:是以无从探问消息。明德随即访问本地百姓,据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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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船上如何情形,俱未到过;因法人不准小船到伊船边,是以该船上现在如何,委实不知。惟闻该船被牵有七百多人,到澎时有数十名自行跳水;法人开枪,其中间有逃脱者、亦有溺毙及被枪死者,然不知实数,恰未闻被杀三百馀名之事。有云法人已将营官、大二副及勇丁三百馀名装至西贡,或在基隆不定。见港内外共有法船九号,「平安」船在内。访闻尚有乾军一名在西屿地方,因当时跳水凫在该处;现经于巡捕前往访查矣。妈宫街上房屋,或被打、或被火焚,均属縻烂;尚馀几间完好房屋,系法酋居住。协署尚好,亦系法酋修理居住,旗杆砍断;并有法人在该处开基,修理码头道路。明德委因探听不出实情,先行搭坐原船回台销差是实』。
  据前澎湖台手美国人呐臣回称:『三月十三晚,从安平雇民船,同差弁于、彭两位往澎湖。于十五早,到妈宫台前下碇。法兵船派小火轮,法弁一员、法兵七名身带洋枪、腰刀上我民船搜查;即带我去兵船上,问我从那里来、来干何事?我说:「由香港到厦门、淡水、台湾府雇民船来。「平安」轮船东主伊尹氐派我来查问「平安」轮船为何被拿?何日何处拿的」?据法兵船主说,他不能答此话,须问孤拔;孤拔现在有病睡卧,须至下午方能会客。我又问「可准我上岸否」?他说「不能。一概人等皆不能上岸」。他就送我回民船,我即嘱于、彭两位私偷上岸。至下午六点钟,于、彭回船。四点钟时,法人又派小火轮来请我去见孤拔;见面,问我来作何事?我即将以上来意答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45 页
他。他说:「「平安」轮船是在封禁界内拿的,船上有兵勇七百名、炸药四箱、现银数千两,馀外别无军装」。我又问他「所拿之人,将来作何办法?如果此刻可放,我即雇一轮船来载回去如何」?孤拔说:「不能;所拿之人,须照敌国之兵办理。俟和好后,自然放回。眼下有三百馀名已解去西贡,其馀在澎湖做工。船主已教其立誓,放其回厦门去矣;随时传谕可到。尚有中国营官三、四人及船上各副人等,亦解去西贡。「平安」船将来应作何办法,此刻不能定夺。此次已第二次拿获,不便轻放」。我问他别的话,他一概不回答。我说:「我的东主定要照公法索还此船」。他亦不答。我说:「尔不答应,教我回去如何回报东主」?他即写字一张,交我回去销差』。
   敬启者:管带东洋水师轮船副将某文凭已到澎湖妈宫口,请撤澎防;并已出示撤去台湾已经封取各境内兵勇矣。意学日寄。
    西历一千八百八十五年四月二十九号--即华历本年三月十五日。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五四(二九六二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45 页
   北洋大臣李鸿章咨呈与法国使臣商办详细条约画押竣事摺稿并条约副本

  四月二十八日(六、一0),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案照本大臣会同刑部尚书锡、鸿胪寺卿邓,与法国使臣商办详细条约,画押竣事。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46 页
除恭摺具奏,将条约正本咨送军机处进呈御览外,相应将画押钤印条约副本中国文、法国文各一分咨送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照录奏稿

  奏为与法国使臣商办详细条约,画押竣事;仰祈圣鉴事。
  窃臣等钦奉三月初六日上谕:『本日已有旨派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与法国使臣办理详细条约事务;并派锡珍、邓承修前往天津,会同商办。法使巴德纳不日到津,所有应议事宜关系重大,李鸿章务当与锡珍、邓承修会同详细妥筹,临机因应;与法使据理辩论,毋得意存迁就,总期无伤国体、不贻后患。仍随时奏明,请旨遵行』等因,钦此。仰见圣谟闳远,训示周详;曷任钦悚!臣锡[珍]、臣承[修]陛辞后,于三月初十日抵津会晤臣鸿[章]密商详细条约,业由总理衙门王大臣饬总税务司赫德与巴黎法外部电商办理。巴德纳至津,彼此拜晤,初未谈及公事。三月十六日,接奉醇亲王、礼亲王、庆郡王公函,以赫德面交法都所拟详约十条,皆本上年津约之意略有出入,现酌改数处,属臣等再行酌度具覆;臣等当据管见胪陈去后。嗣迭准庆郡王等密函:历次删改辩论之处甚多,均随时进呈御览,遵旨酌办。三月二十九日,先将第一、三、四、七、八、九共六条,彼此均允照办。四月初三、初六等日,复将第五、六条核订,先后抄交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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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与巴德纳督同中、法翻译官详确考究,讲解文义;间有不符,复函请王大臣与赫德、丁韪良等妥细校正,寄由臣等与巴德纳面定,仍请总理衙门随时奏进,请旨遵行。四月十九日,第二、十两条亦经法电遵改;巴德纳译送臣等,又缄请庆郡王令赫德、丁韪良另译进呈。二十三日,奉电旨:『此次议约往返电商各条,均尚得体。本日披览改定第二、第十两条,亦最妥协。著李鸿章等再将各条详加核对,如意义相符、并无参错,即著定期画押』等因,钦此。臣等复与巴德纳面商,覆加核定;随即电奏在案。该使屡催剋期画押,订于四月二十七日齐集公所,将中、法文四分会同校对无讹,均各画押、钤印竣事,彼此各存正、副本二分。窃维中、法两国为越事战争数年,胜负互见。今乘谅山大捷之后,皇威震慑,薄海同钦;法都既有悔祸之诚,中土亦可藉收戢兵之益。仰蒙皇太后、皇上坚持定见,杜要求之诡谋、扩怀柔之大度;诸王大臣和衷匡弼,实力赞襄。自本年正月迄今,往复辨折,煞费经营;遂得定艰危于俄顷、跻举世于平康,实天下臣民之福。臣等从事其间,禀承庙谟随机因应,倖无陨越;断不敢稍有草率,致贻后悔。此后惟冀总理衙门暨滇、粤各督抚臣恪遵条约,分晰筹办;慎固封守,联络邦交:庶可防患于未萌、相安于无事耳。谨将条约正本封送军机处进呈,恭候批准,以便届时互援;其副本,咨送总理衙门查核。臣鸿[章]原奉全权大臣谕旨一道,敬谨咨缴军机处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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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商办法国详细条约画押竣事缘由,谨缮摺由驿驰奏,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施行。
  再,臣锡[珍]、臣邓承[修]即日起程回京覆命。合并声明。谨奏。
   照录与法国巴使会议改定条款

  大清国大皇帝、大法民主国大伯理玺天德,前因两国同时有事于越南,渐致龃龉;今彼此愿为了结,并欲修明两国交好、通商之旧谊,订立新约,期于两国均有利益。即以光绪十年四月十七日在天津商订「简明条约」、光绪十一年二月二十八日奉旨允准者,作为底本。为此两国特派全权大臣,会商办理。大清国大皇帝钦差全权大臣、文华殿大学士、太子太傅、北洋通商大臣、直隶总督、一等肃毅伯爵李,钦差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刑部尚书管理户部三库、左翼世职官学事务、厢黄旗汉军都统锡,钦差总理各国事务大臣鸿胪寺卿邓,大法民主国大伯理玺天德钦差全权大臣、赏给佩带四等荣光宝星并瑞典国头等北斗宝星、驻扎中国京都总理本国事务巴特纳,各将所奉全权文凭互相校阅,均属妥协。立定条约如左:
  第一款:一、越南诸省与中国边界毗连者,其境内法国约明自行弭乱安抚,其扰害百姓之匪党及无业流氓悉由法国妥为设法,或应解散、或当驱逐出境,并禁其复聚为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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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无论遇有何事,法兵永不得过北圻与中国边界。法国并约明必不自侵此界,且保他人必不犯之。其中国与北圻交界各省境内,凡遇匪党逃匿,即由中国设法,或应解散、或当驱逐出境。倘有匪党在中国境内会合意图往扰法国所保护之民者,亦由中国设法解散。法国既担保边界无事,中国约明亦不派兵前赴北圻。至于中国与越南如何互交逃犯之事,中、法两国应另行议定专条。凡中国侨居人民及散勇等在越南[安]分守业者,无论农夫、工匠、商贾若无可责备之处,其身家、产业均得安稳,与法国所保护之人无异。
  第二款:一、中国既订明于法国所办弭乱安抚各事无所掣肘,凡有法国与越南自立之条约章程或已定者、或续立者,现时并日后均听办理。至中、越往来,言明必不致有碍中国威望体面,亦不致有违此次之约。
  第三款:一、自此次订约画押之后起,限六个月期内,应由中、法两国各派官员亲赴中国与北圻交界处所会同勘定界限。倘或于界限难于辨认之处,即于其地设立标记,以明界限之所在。若因立标处所或因北圻现在之界稍有改正,以期两国公同有益,如彼此意见不合,应各请示于本国。
  第四款:一、边界勘定之后,凡有法国人民及法国所保护人民与别国居住北圻人等欲行过界入中国者,须俟法国官员请中国边界官员发给护照,方得执持前往。倘由北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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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国者系中国人民,只由中国边界官员自发凭单可也。至有中国人民欲从陆路由中国入北圻者,应由中国官、法国官发给护照,以便执持前往。
  第五款:一、中国与北圻陆路交界,允准法国商人及法国保护之商人并中国商人运货进出。其贸易限定若干处及在何处,俟日后体察两国生易多寡及往来道路定夺,须照中国内地现有章程酌核办理。总之,通商处所在中国边界者,应指定两处:一在保胜以上、一在谅山以北,法国商人均可在此居住;应得利益、应遵章程,均与通商各口无异。中国应在此设关收税,法国亦得在此设立领事官;并领事官应得权利,与法国在通商各口之领事官无异。中国亦得与法国商酌,在北圻各大城镇拣派领事官驻扎。
  第六款:一、北圻与中国之云南、广西、广东各省陆路通商章程,应于此约画押后三个月内,两国派员会议,另定条款附在本约之后。所运货物,进出云南、广西边界应纳各税,照现在通商税则较减;惟由陆路运过北圻及广东边界者,不得照此减轻税则纳税。其减轻税则,亦与现在通商各口无涉。其贩运枪、军械、军粮、军火等,应各照两国界内所行之章程办理。至洋药进口、出口一事,应于通商章程内定一专条。其中、越海路通商,亦应议定专条;此条未定之先,仍照现章办理。
  第七款:一、中、法现在立约,其意系为邻邦益敦和睦,推广互市。现欲善体此意,由法国在北圻一带开辟道路,鼓励建设铁路。彼此言明:日后若中国酌拟创造铁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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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向法国业此之人商办;其招募人工,法国无不尽力勷助。惟彼此言明:不得视此条系为法国一国独受之利益。
  第八款:一、此次所订之条约内所载之通商各款以及将订各项章程,应俟换约后十年之期满方可续修。若期将满六个月以前,议约之两国彼此不预先将拟欲修约之意声明,则通商各条约章仍应遵照行之,以十年为期;以后仿此。
  第九款:一、此约一经彼此画押,法军立即奉命退出基隆,并除去在海面搜查等事;画押一个月内,法兵必当从台湾、澎湖全行退尽。
  第十款:一、中、法两国前立各条约章程,除由现议更张外,其馀仍应一体遵守。至此次条约,现由大清国大皇帝批准及大法国大伯理玺天德批准后,即在中国京都互换。
  光绪十一年四月□□日、西历一千八百八十五年六月□□日。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五七(二九六六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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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洋大臣李鸿章咨呈与法使议定双方释还俘掳兵勇并宽免因案牵涉人等片稿

  四月二十八日(六、一0),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为照本大臣于光绪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在天津行馆由驿附奏「照会法国使臣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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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平安」轮船官兵全数释回,法使请将广西生擒法国弁兵交还并将因案牵涉之张志瀛等宽免查究」一片。除俟奉到谕旨另行恭录咨行外,相应抄片咨会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照录片稿

  再,臣鸿[章]前准左宗棠、杨昌浚电称:『本年二月二十六日,法国兵船在台湾琅軿洋面截夺「平安」轮船,将所载杨岳斌乾勇七百馀人带往澎湖,闻已分送西贡安置;请向法使追索』等语;臣面商巴德纳,该使谓『此事尚在两国未停战以前;西国战例,凡彼此损伤人货,均不赔补。若俘获兵民,可互交还;但须和约定后再议。闻广西军营亦有擒获法国官兵数人,应恳发还互换。又苏州提讯卖给法船食物之人并被控之法馆幕友张志瀛等,均请释放,以敦睦谊』等情。臣查两国和约既定,在交战时俘获弁兵及因战事查拿之人一体释放,皆系万国公法所应行。臣因于详约画押之先,备具照会嘱将前次拿获「平安」轮船之官兵全数释回,其携往西贡者即交便船载回澎湖,由闽浙督臣派员往澎湖领取;该使照覆允办,并请将中国军营拿获法国弁兵一律释回。其意即指春间桂军生擒者。又称所有无论何国何色之人与前衅有涉者,乞恩宽免追究。其意即指上海张志瀛等案也。相应请旨饬下左宗棠、杨昌浚等,即派妥干大员赴澎湖会商法国兵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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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还前次截掳之弁勇;其由西贡载回弁勇船费若干,如该兵官求补,可由闽省筹给。并请旨饬下护广西抚臣李秉衡,将前此生擒法国弁兵照数押交越境法国官兵查收;仍恳恩饬两江督臣、江苏抚臣将前此因案牵涉之张志瀛等一并[宽]免追究,以广皇仁而示大信。以上各节,可否均由电报转达,俾昭迅速?谨照抄臣与巴德纳往复照会稿,咨送军机处备查;伏祈圣鉴,训示施行。谨附片具奏。
    照录清摺
   照录给法国巴使照会

  为照会事。照得本年二月二十六日贵国兵船在台湾琅軿洋面截夺「平安」轮船,将该船所载中国弁兵七百馀人带往澎湖,闻已分半载送西贡安置等情。查各国公法,凡战时所俘获兵士,俟和议定后,仍即交还。兹中、法和约业经订定,应请贵大臣笃念友谊,转致贵水师提督即将前次拿获「平安」轮船之官兵七百馀人,全数释回;其携往西贡者,亦即交便船载回澎湖。本大臣当咨会闽浙督部堂杨,就近派员前往澎湖领取。谅贵国必能体彼此和好之忱,迅速施行。相应照会贵大臣,请烦查照见覆。须至照会者。
  光绪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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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录法国巴使照覆

  为照覆事。接准贵大臣光绪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照会内开:『法国兵船截夺「平安」轮船所载中国弁兵,应请转致释回』等因前来。查我国家想中国内地若遇有拿获法国兵弁等,则贵国必定一律释回;即已达致,无不应允。所请惟愿于互交拿获弁兵之馀,按照各国公法,一面亦由贵国将所有无论何国何色之人与前衅有涉者,一体宽免追究。谅贵国必愿我两国前者参差、日后无留遗迹,即能体谅此和好之忱,亦乐而施行;希即见覆可也。为此照覆。须至照会。
  光绪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西历一千八百八十五年六月初八日。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五八(二九七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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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机处交出北洋大臣李鸿章与法使议定双方释还俘掳兵勇并宽免涉嫌人等抄片

  四月二十九日(六、一一),军机处交出北洋大臣李鸿章抄片称:
  再,臣鸿章前准左宗棠、杨昌浚电称:『本年二月二十六日,法国兵船在台湾琅軿洋面截夺「平安」轮船,将所载杨岳斌乾勇七百馀人带往澎湖,闻已分送西贡安置;请向法使追索』等语。臣面商巴德纳,该使谓『此事尚在两国未停战以前;西国战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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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损伤人货,均不赔补。若获兵民,可互交还;但须和约定后再议。闻广西军营亦有擒获法国官兵数人,应恳发还互换;又苏州提讯卖给法船食物之人并被控之法馆幕友张志瀛等,均请释放以敦睦谊』等情。臣查两国和局既定,交战时掳获弁兵及因战事查拿之人一体释放,皆系万国公法所应行。臣因于详约画押之先,备具照会嘱将前次拿获「平安」轮船之官兵全数释回,其携往西贡者即交便船载回澎湖,由闽浙督臣派员往澎湖领取;该使照覆允办,并请将中国军营拿获法国弁兵一律释回。其意即指春间桂军生擒者。又称所有无论何国何色之人与前衅有涉,乞恩宽免追究。其意即指上海张志瀛等案也。相应请旨敕下左宗棠、杨昌浚等,即派妥干大员赴澎湖会商法国兵官,索还前次截掳之弁勇;其由西贡载回弁勇船费若干,如该兵官求补,可由闽省筹给。并请旨敕下护广西抚臣李秉衡,将前次生擒法国弁兵照数押交越境法国兵官查收;仍恳恩敕两江督臣、江苏抚臣将前此因案牵涉之张志瀛等一并宽免追究,以广皇仁而示大信。以上各节,可否均由电报转达,俾昭迅速?谨照抄臣与巴德纳往复照会稿,咨送军机处备查;伏乞圣鉴,训示施行。谨附片具奏。
  光绪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军机大臣奉旨:『已有旨。钦此』。
    照录抄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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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录法国全[权]大臣巴德纳照覆

  为照覆事。接准贵大臣光绪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照会内开:『法国兵船截夺「平安」轮船所载中国弁兵,应请转致释回』等因前来。查我国家想中国内地若遇有拿获法国兵弁等,则贵国必定一律释回;即已达致,无不应允所请。惟愿于互交拿获弁兵之馀,按照各国公法,一面亦由贵国将所有无论何国何色之人与前衅有涉者,一体宽免追究。谅贵国必愿我两国前者参差、日后无留遗迹,即能体谅此和好之忱,亦乐而施行;希即见覆可也。为此照覆,须至照会者。
  光绪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西历一千八百八十五年六月初八日。
   照录给法国全权大臣巴德纳照会稿

  为照会事。照得本年二月二十六日贵国兵船在台湾琅軿洋面截夺「平安」轮船,将该船所载中国弁兵七百馀人带往澎湖,闻已分半载送西贡安置等情。查各国公法:凡战时所俘获兵士,俟和议定后,仍即交还。兹中、法和约业经订定,应请贵大臣笃念友谊,转致贵水师提督即将前次拿获「平安」轮船之官兵七百馀人,全数释回;其有携往西贡者,亦即交便船载回澎湖。本大臣当咨会闽浙督部堂杨,就近派员前往澎湖领取。谅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57 页
贵国必能体彼此和好之忱,迅速施行。相应照会贵大臣,请烦查照见覆。
  光绪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六四(二九八四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57 页
   军机处交出李鸿章等与法国使臣商办详细条约画押竣事抄摺

  四月二十九日(六、一一),军机处交出李鸿章、锡珍、邓承修等抄摺称:
  为与法国使臣商办详细条约,画押竣事;仰祈圣鉴事。
  窃臣等钦奉三月初六日上谕:『本日已有旨派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与法国使臣办理详细条约事务』等因,钦此。仰见圣谟闳远,训示周详;曷任钦悚。臣锡珍、臣承修陛辞后,于三月初十日抵津会晤臣鸿章密商详细条约,业由总理衙门王大臣饬总税务司赫德与巴黎法外部电商办理。巴德纳至津,彼此拜晤,初未谈及公事。三月十六日,接奉醇亲王、礼亲王、庆郡王公函,以赫德面交法都所拟详约十条,皆本上年津约之意略有出入,现酌改数处,属臣等再行酌度具覆;臣等当据管见胪陈去后。嗣迭准庆郡王等密函:历次删改辩论之处甚多,均随时进呈御览,遵旨酌办。三月二十九日,先将第一、三、四、七、八、九共六条,彼此均允照办。四月初三、初六等日,复将第五、六条核订,先后抄交臣等与巴德纳督同中、法翻译官详确考究,讲解文义;间有不符,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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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王大臣与赫德、丁韪良等妥细校正,寄由臣等与巴德纳面定,仍请总理衙门随时奏进,请旨遵行。四月十九日,第二、十两条亦经法电遵改;巴德纳译送臣等,又缄请庆郡王令赫德、丁韪良另译进呈。二十三日,奉电旨:『此次议约往返电商各条,均尚得体。本日披览改定第二、第十两条,亦最妥协。著李鸿章等再将各条详加核对,如意义相符、并无参错,即著定期画押』等因,钦此。臣等复与巴德纳面商,覆加核定;随即电奏在案。该使屡催剋期画押,订于四月二十七日齐集公所,将中、法文四分会同校对无讹,均各画押钤印竣事,彼此各存正、副本二本。窃惟中、法两国为越事战争数年,胜负互见。今乘谅山大捷之后,皇威震慑,薄海同钦;法都既有悔祸之诚,中土亦可藉收戢兵之益。仰蒙皇太后、皇上坚持定见,杜要求之诡谋、扩怀柔之大度;诸王大臣和衷匡弼,实力赞襄。自本年正月迄今,往复辨折,煞费经营;遂得定艰危于俄顷、跻举世于平康,实天下臣民之福。臣等从事其间,禀承庙谟随机因应,倖无陨越;断不敢稍有草率,致贻后悔。此后惟冀总理衙门暨滇、粤各督抚臣恪遵条约,分晰筹办;慎固封守,联络邦交:庶可防患于未萌、相安于无事耳。谨将条约正本封送军机处进呈,恭候批准,以便届时互换;其副本,咨送总理衙门查核。臣鸿章原奉全权大臣谕旨一道,敬谨咨缴军机处备查。
  所有商办法国详细条约画押竣事缘由,谨缮摺由驿驰奏,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59 页
训示施行。
  再,臣锡珍、臣邓承修即日起程回京覆命。合并声明。谨奏。
  光绪十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军机大臣奉旨:『依议。钦此』。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六五(二九八七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59 页
   闽浙总督杨昌浚咨呈二月分历奉电旨并先后电奏原文及与总署往来电信清摺

  五月初二日(六、一四),闽浙总督杨昌浚文称:
  窃照本部堂于光绪十一年三月二十七日,附片具奏「本年二月分历奉电旨并先后电奏原文及与总理衙门往来电信录摺分咨」一片。相应抄录片奏稿并录具清摺三扣,备文咨呈。为此咨呈总理衙门。
    照录抄摺

  再,臣历次钦奉电旨并电奏原文及与总署往来电信,前经奏明分作三项缮具清摺,径行咨呈军机处、总理衙门查核;并声明嗣后按月一面奏报、一面咨送,以备稽考。奉旨:『著照所请。该衙门知道。钦此』。钦遵已送至本年正月底止在案。除会衔电奏、电信非臣衙门主稿未经开列外,兹将本年二月分历奉电旨并电奏、电信分缮清摺,咨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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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机处、总理衙门查核。如间有[□]义舛误,即咨照更正;理合附片陈明。伏乞圣鉴。谨奏。
   照录清摺

  谨将光绪十一年二月分历次与钧处来往电信汇缮清摺,敬呈鉴核。计开:
  二十五日,接钧处来电:『…………(略)』。
  二十九日,接钧处来电:『密号。法定初一撤封口,商船即可至台;停战之信,即派员附轮前往知照杨、刘、孙各营遵照勿误。勘』。
  二月初四日,发电钧处:『………(略)』。
  二十二日,发电钧处:『密号。闽口封港未久,法船又佔澎湖;各口戒严。美领事遽以向泊口内之兵轮,坚请调换,从支港进出;实不顾中国自保疆土之道。彼声称要报驻京公使;谨先陈明,请速照知美公使核饬领事遵照。棠、善、浚叩。养。第二号』。
  谨将光绪十一年二月分历次电奏原文汇缮清摺,敬呈鉴核。计开:
  二月十一日发电钧处:『密号。奉虞电:谕旨饬洋款未到之先,妥筹别款等因;敬悉。查本年正月起已汇解台北银八万三千馀两、又采办银五千五百两,又汇兑台南银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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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馀两。现省中库局空虚;洋款因汇丰行要换合同,且须候英使知照,未交银。惟厦门尚有存款,即催令赶紧汇解。祈代奏。棠、浚同叩。尤。第五号』。
  谨将光绪十一年二月分历次钦奉电旨汇缮清摺,敬呈鉴核。计开:
  二月初六日,接钧处来电:『密号。本日奉旨:「李鸿章电奏厦门叶文澜初三来电:暖暖村接仗,我营被法佔踞,退扎六、七堵;两军伤死甚多等语。著左宗棠等将详细情形查奏。杨岳斌著迅赴台北会剿。刻下法舰游弋江、浙洋面,闽省自应趁此运兵、运械;杨岳斌所部及程文炳一军,著左宗棠、杨昌浚遵叠谕严催迅即渡台,饬属将雇船等事妥速办理,毋再迟干咎。钦此」。鱼』。
  初八日,接钧处来电:『密号。本日奉旨:「刘铭传奏请饬督臣筹济大批饷银等语;台北存饷,二月底即将用竣。前据左宗棠等电奏,已饬筹解;俟洋款借到,再拨大批汇济。著该大臣等于洋款未到之先,妥筹别款,随时接济,毋任缺乏。钦此」。即转咨刘抚。虞』。
  十八日,接钧处来电:『密号。本日奉旨:「据左宗棠等转电正月十九等日台军战败情形,月眉山一带营垒均为法踞等语。刘铭传督师御寇,未能力遏凶锋,实为怯懦;著即督饬各军力图防剿,迅复旧垒、进取基隆,立功赎罪。倘再不能愧奋,定即严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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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所需军械、棚帐,著曾国荃饬令邵友濂、龚照瑗迅速购备运往卑南。杨岳斌当速赴台北,合力剿办。程文炳仍赶紧觅船东渡。吴安康参案,照部议革职,仍留营效力;曾国荃即饬妥带师船,勉图自赎。其「澄」、「驭」两船失事实在情形,著曾国荃懔遵前旨,确查参办。钦此」。即转知刘抚、杨前督。筱』。
  二十一日,接钧处来电:『密号。本日奉旨:「刘铭传电奏军火、器械搜发一空,毛瑟枪子、饷项二事最急;若无接济,兵必溃散等语。台防饷械万分紧要,左宗棠督办全闽军事,援台为目前至急之务;杨昌浚职任兼圻,尤属责无旁贷。著即迅拨大批饷项,设法汇解;并将毛瑟枪子赶紧运济。李鸿章、曾国荃饬邵友濂、龚照瑗速购枪械等件运往。刘铭传务当尽心布置,实力防剿,不得藉词诿卸。杨岳斌现抵何处?著遵前旨迅赴台北,合力剿办。该前督所部及程文炳一军,赶紧渡台;并著左宗棠等筹拨饷械带往,勿任徒手到防,无裨军事。闻澎湖被踞,确否?著左宗棠等查奏。钦此」。即转咨杨、刘。效』。
  二十三日,接钧处来电:『密号。本日奉旨:「法人现来请和,于津约外别无要求;业经允其所请。约定:越南宣光以东,三月初一日停战;十一日华兵拔队撤回,二十一日齐抵广西边界。宣光以西,三月十一日停战;二十一日华兵拔队撤回,四月二十二日齐抵云南边界。台湾定于三月初一日停战,法国即开各封口:已由李鸿章分电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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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桂各督抚如约遵行矣。惟条款未定之前,仍恐彼族挟诈背盟,伺隙卒发,不可不严加防范。著传谕沿海各省将军、督、抚并云南、广西、督抚及各路统兵大臣督饬防军。随时加意探察、严密整备,毋稍疏懈;是为至要。钦此」。养。即转电台湾』。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六八(二九九三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63 页
   北洋大臣李鸿章咨送给法国巴使相约释回俘获兵弁并免究济法绅民

  五月初二日(六、一四),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案查法国兵船截掳「平安」轮船所载中国弁兵前属法使释回一案,业经附片具奏并抄录照会法使及法使照覆各稿咨送在案。旋于四月二十八日,钦奉电旨:饬即派员前赴澎湖,定期将掳去弁兵妥为收回等因,钦此。即于四月三十日,照覆法国巴使查照。相应将照覆稿抄送贵衙门,请烦查照备案。
    照录抄摺
   照录给法使照覆

  为照覆事。昨准贵大臣照称:『法兵船截夺「平安」输船所载中国弁兵,应请释回。想中国内地若遇有拿获法国兵弁等,则贵国必一律释回;即已达致,无不应允所请。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64 页
惟愿于互交拿获弁兵之馀,按照各国公法,一面亦由贵国将所有无论何国何色之人与前衅有涉者,一体宽免追究』等因。准此,查贵国既允将前掳「平安」轮船弁兵七百馀人全数交还,则中国自应按照公法将广西军营拿获法国弁兵交还,并上海与前衅有涉被控之张志瀛及前获卖给法船食物之民人一体宽免追究,共敦睦谊。经本大臣奏奉谕旨,饬即派员前赴澎湖,约定日期将掳去弁兵王仁和、周文翔、方国清等七百馀人妥为收回;并著将约定之期电知广西,将前获法国弁兵送交越境法兵官收回;所有因案牵涉之张志瀛及卖给法船食物之民人等,准其宽免查究等因,钦此。除俟贵大臣约定日期,何时可将「平安」轮船掳去之弁兵全数交还,本大臣即行派员前往收取;一面电知护理广西巡抚李,届时将拿获法国弁兵送交越境。其江苏因案牵涉之张志瀛及前卖给法船食物之民人,本大臣亦已电咨南洋大臣曾、江苏抚部院卫转饬钦遵妥办,宽免追究。至于所有无论何国何色之人与前衅有涉者,彼此均应照公法一体宽免。相应照覆贵大臣查照。须至照会者。
  光绪十一年四月三十日发。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七二(三000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64 页
   闽浙总督杨昌浚咨报法船在台轰击民船残虐情形经英国施领事转报驻京英使
    照覆情形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65 页
  五月初二日(六、一四),闽浙总督杨昌浚文称:
  据台湾道刘璈禀称:『上年十一、十二等月间,法轮在台南海口轰击民船残虐情形,先后照会驻台英国施领事,请为详报英国驻京大臣查转各国外务大臣以持公论;一面报明宪鉴在案。兹准施领事照会:业将前事代为详报;今奉驻京大臣批覆内开:法兵前因重封台湾口岸荼毒中民,如此残忍,闻之不胜代为怜惨。本大臣业将该领事所详各情并法兵燬坏民业、杀伤民命,实乃动惑人心、启疑肇衅,几致地方官难施弹压之处,咨会外务大臣在案。兹本大臣已悉全台人民优待局外若此敦睦和好,既为欣悦不胜;又悉台澎道刘保护西人若此周到,复为感激无尽。特札该领事备文转申谢悃等因。奉此,合就虔备照会,恭谨道谢;即希查照鉴查等由到道。准此,理合禀报查核』等情。据此,查此案前据该道具详,当经照录咨呈在案。据禀前情,除咨呈军机处查照外,相应咨呈。为此咨呈总理衙门,谨请查照施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七三(三00一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66 页
   出使大臣许景澄函陈法政府议院对越事态度等事并附译报

  五月初三日(六、一五),出使大臣许景澄函称:
  敬启者:二月二十四日奉布德字十一号函,计已鉴入。法馆自去秋预订退租,扣至本年三月初一日满期。现在会议虽定,未有「驻使设馆」明文,无庸即议接租。惟全馆器具、书籍等项另谋安置,又多周折;因属日意格商之房主,暂行存寄,留洋仆看守,似尚两便。
  近日洋报迭述中国派员偕总税司赴越定界,台、越两地均已停兵,巴使到津议办详约;知和局渐可就绪。所快者,谅山大捷,法人震动;经此惩创始与定盟,建威消萌,庶几可久。
  茹酋当国二年,自与我决裂,渐于议院龃龉。盖求照津约者,院员之本志;索取偿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67 页
押者,一人之私谋。继而兵不得逞,筹费将罄;议员将更,乃废然变计,冀自发自收,以谢国众。驻德法使古瑟尔之探询,亦即茹所授意,以为多方之图。赫、金密议,院员初不闻知。故败耗一至,嫉茹若仇;戎首交訾,崇朝解柄。其所为,可谓自贻之戚。法人以败咎茹,非欲因败梗和。赫、金成言,新旧外部受代,骤难接洽;且疑金权未足任事,故古使又有探询之举。新外部佛来西讷于画押后尚有专电到华确询,亦即此意。佛来前已两任外部;光绪六年越事初起,劼侯与之辩论,即其人也。议院初允兵饷五十兆佛郎;诸部既定,复允一百五十兆。茹于越南之役,屡患费绌,苦院员之掣肘;乃挫败之后,愈筹愈多。法俗嚣动负气,于此可见。西人谓外国筹费,系集通国财力以相挹注,或议加税、或借国债;但虑议院之不允,无患经费之不供。就洋论洋,殆有然欤!德、法会议刚果河(亚加非利属地)通商后,其交稍睦,茹与毕思马尤密相结好。毕之志欲甚大,好预他国交涉事而不居其名;此次属外部劝和,固示与中国相关,或亦阴为茹地,初不料茹之一攻即去也。
  英、俄议阿富汗界未决,俄、阿已在潘赤得接战;英、俄各饬严兵,两外部筹商时离时合,殊无定局。考潘赤得地,尚在阿境以外,去印度远甚;英即全力相持,实为远虑。英攻埃及乱党,久未得手;而俄衅又开。意大利新据红海口岸,与回人相攻。中亚美利加诸小国以议合众不成,又复构兵。彼族蛮触相争,正无宁岁耳。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68 页
  和兰驻德使告知彼主春初患病,现未大痊,不能延宾成礼;近已函询和外部,尚未得覆。通问之行,当稍酌缓。
  铁甲船奏摺递回,业已领到。海道弛禁,闻须在详约定后;俟一得确音,谨遵旨赶速驶华,并随时电商李傅相办理。并以布闻。二月摘译西报,附呈。
  统此泐陈,顺请台安。
    照录新报
   乙酉二月初一日至初十日

  正月二十七日,基隆法兵一千三百人与华兵交战;自西三月初四至初七日,法兵死伤二百人。现华兵退往淡水。又法兵攻宣光,华兵计有二万;法兵受伤不能任战者四百六十三人。
  (略)
  镇海小台被法船攻坏,孤拔拟进攻招宝山。
  (略)
  英廷电令在中国海各兵船齐集香港。
  法提督戈拔调兵船封守粤之北海口。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69 页
  法报论:『东京法兵虽得谅山,华兵时来觊攻;地广力分,未易得手。基隆亦以兵少,仅能力守;然此地守之无益,闻戈拔决拟弃退台海。禁止运漕,计非不善;然中国能将运河修复,此策亦仍无用耳。现在暹逻又生事端,甚愿政府详慎筹之』。
  巴黎来电:『闻中国李相现拟调处,法国亦思转圜。德人论茹斐礼之意所以欲讲和者,一以行军无甚利益;二以议员将换,恐事局变动,欲早了结。又东京近时多雨,苦难进兵;特中国用意未能测度耳』。
  法驻英公使照会英廷:凡自广东以北各国商船运米前往,即以军火论。
  德商公请政府保护商务,免致亏累;毕思马答言:『法人禁阻军火,我商民稍有亏累,然未至极甚。至阻运粮米,此举虽未合公法,但意在急于讲和;局外诸国皆应听其查禁,我国实有碍难保护之处。惟盼中、法早日完结而已』。
  巴黎来电:『中国钦差所租使馆将届满期,现立合同展限,可为中国愿讲和之据。按法馆已于去秋退租,本年三月期满。近由日意格与房主商定赔修款数,径行付款,并于未租出前允将器具暂寄,缮立合同;传闻误为展限耳』。
 (略)
   二月十一日至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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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议员格来讷责诘茹斐礼不告国会,先与中国开战,大不合理。茹答:『我国但欲中国照办津约,无他意也』。
  (略)
  西三月三十一日法特开议院,茹斐礼到院,宣告谅山败信,请国会允筹兵饷二百兆;众员指茹诋骂。左党长克来忙赛至堂前宣言:『现不必议筹饷事;我不知议院内有首相,但见一大罪犯在座而已』。众抚掌称善。又有议员里怀庸指茹云:『请大众将此人定罪,再允兵饷』。茹不得已,现向伯理玺天德告退;各部尚书亦均罢职。溯茹斐礼于西八十年任户部事,旋任教部事;屡经退位。至八十三年二月,始任首相兼外部,在任计及二年。
  (略)
  法议院先允兵饷五十兆,俟新相接任再议。兵部派步队六营八千人、队黑兵一大营,即日赴东京;租公司船九号为载兵之用。
  法拟调驻德国公使古瑟尔为外部,茹斐礼将往意大利,讷格里也受伤渐愈。茹斐礼得中国来电:和议可成,惟退兵日期尚未议定。
  (略)
  巴黎报言:中国总税司赫德奉国家命遣金登干商议和约,法允不索赔偿,中国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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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津约。礼拜二晚,茹斐礼得赫德回信可以定议。适有谅山之败,事局倏变,不知若何。
  (略)
   二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九日

  孤拔电称:『法船攻澎湖,夺马港台』。法报言中、法和局,由金登干在英伦商议。金为赫德之副,中国畀以全权;其为法调处者,日意格也。
  英报馆人见曾侯,侯言:『总署亦愿议和,但须立公平之约』。
  (略)
  法议院允筹兵费百五十兆佛郎,议员丕棱请急撤回越兵,伯德不从;言『此议于国体有伤』。
  法得巴德诺电:金登干所议和约于西四月初三日画押。
  (略)
  德报述中、法和约:一、以西四月初十日水陆停战。二、中国粤营撤兵,以二十日为始,三十日尽退边界;滇营以二十日停战,三十日撤兵,五月初十日退尽。三、中国仍允去岁谅山恤项。四、中国允法于越南通商,照各口办理。五、法国认中国有保护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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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之权;惟俟照约退师后,方不查阻局外军火。按法拉当报同;惟法国不索赔款,无谅山恤费,中国允照最优待之国通商(又西友函述有「允照俄国陆路商约税则」一语,因并记之)
  法以可尔西统二营兵万人赴越;法相伯里桑宣言:『此次议和,惟求照行津约。若有不践,愿仍用兵力以争所得利益之权』。
  (略)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七五(三00三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72 页
   北洋大臣李鸿章咨报与法使商定互还俘获人员

  五月初八日(六、二0),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五月初七日,准法国巴公使函称:『查本国驻泊上海、宁波海面各兵舰内现有前拿获中国兵士一节,昨经本大臣面告贵大臣知悉,并电致本国水师提督刘请将详细情形电覆。兹接回音,据称「本提督所统带兵船内,现有前获中国人等四十馀名;其内二十二名系前在「威弗雷」轮船所截获者。众人已禀请本提督,准其在镇海登岸放回」等语前来。本大臣准此,亦能照所请办理,将该兵士人等即时交该口地方官收回。惟本大臣近闻云南省现有俘获法国兵士数人;理应一律由贵国转饬该省大吏确查,若实有此项法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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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应立即护送至北圻交法国兵官收回。本大臣甚望于见覆内声明,此项谕旨业已颁发;并应将江苏省因案牵涉之张俭斋等立即释放,以昭公允。缘我国家如此办理各事,谅贵国必能体查其心,显系敦笃和衷;则贵国亦必欲将此办法诺而施行矣。再,本国水师提督刘另有报称:法兵船内前有拿获台湾及澎湖人二十二名,业经将该二十二名就近送回妈宫地方安置;一俟贵大臣派员到澎湖后,例应照前议与「平安」轮船之弁兵一并交收为妥。此布,希即见覆』等因到本大臣。准此,除电奏并函覆巴使外,相应咨报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七九(三0二0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73 页
   北洋大臣李鸿章咨报法兵撤离基隆并双方交换所俘弁兵

  五月初十日(六、二二),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五月初八日,准法国巴公使函称:『适接本国水师提督李电称:「妈宫地方,现有前获中国兵士四百馀名;俟中国委员到澎湖时,即交收回。另有前送至西贡者二百五十名,本提督前接贵大臣电咨后,业经电咨南圻总督将该华兵二百五十名迅速送回澎湖,迄今不日即可全到矣。再,基隆又有前获中国兵丁约计一百人,俟我法兵已撤后,立即释放。至我基隆撤兵一事,速能见成;谅于五月初九日即可撤尽」等因前来。本大臣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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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相应函致贵大臣转达总理衙门;并请于今日电致广西大吏:将所有拿获法国弁兵立即护送至北圻,面交边界就近之法国兵官收回为要』等因到本大臣。准此,除电咨广西巡抚将前获法弁兵九人送交北圻法兵官查收外,相应咨报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照录抄单

  计开:
  澎湖四百馀名,中国委员到时即交。
  西贡二百五十名,不日即到澎湖。
  基隆一百名,在基隆释放。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八二(三0二三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74 页
   北洋大臣李鸿章咨报中法互释俘虏及宽免牵涉绅民等事已咨各疆吏照议核办
    并派员赴澎点收交还人员

  五月初十日(六、二二),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案查法国轮船截掳「平安」轮所载中国弁兵七百馀名,前经因中、法和约已定,照会法国巴公使全数释回;旋准照覆允办,并请将中国军营拿获法国弁兵一律释回暨将江苏因案牵涉之人释放等因。当经本大臣奏奉谕旨:『著李鸿章迅派委员前赴澎湖,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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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兵官约定日期,将掳去弁兵王仁和、周文翔、方国清等七百馀人妥为收回。其中如有被伤害者,必须与之理论。并著将约定之期,电知李秉衡将前获法弁兵九人届期派员送交越境,交法兵官收回。至因案牵涉之张志瀛及前获卖给法船食物之民人等,准其宽免追究。一俟「平安」轮船弁勇送回时,即行释放;著曾国荃、卫荣光遵照办理』等因,钦此。钦遵在案。
  五月初七日,准法国巴公使来函:『接本国水师提督电称:「吴淞、宁波兵船,有前获华人四十馀名,内二十二名系在「威佛利」轮船截获者,准即释放;在镇海登岸,交该口地方官收回。另有拿获台湾及澎湖人二十二名,送回马公安置;俟派员到澎湖后,与「平安」轮船弁兵一并交还。请将江苏因案牵涉之张俭斋等,立即释放;云南俘获法国兵士数人,查明即护送北圻交法兵官收回』。初八日,又准巴公使函称:『接水师提督李士比电:「法兵准于初九日退出基隆,前截获「平安」轮船弁兵在基隆百名,已就近释放;其在澎湖四百馀名及运往西贡二百五十名(不日回澎),俟中国委员到,即交还」。请速致广西将前获法弁兵九名,送交北圻法兵官查收』。同日,又准巴公使函称:『适接本国水师提督李电称:「马公地方,现有前获中国兵士四百馀名;俟中国委员到澎湖时,即交收回。另有前送至西贡者二百五十名,业经电致南圻总督迅速送回澎湖,不日即能全到。再,基隆前获中国兵丁约计一百人,俟法兵撤后,立即释放」』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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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因到本大臣。准此,除电致广西抚院将前获法弁兵九人送交北圻法兵官查收,又电致南洋大臣将因案牵涉之张俭斋等释放,又电致云贵督部堂查明拿获法兵准备交还,又电致浙抚部院、提督饬即收回华人二十二名外,所有收取「平安」轮船弁兵事宜,应派中书科中书罗臻禄、津海关副税司马士即乘「利运」轮船先赴厦门,并咨请彭提督遴派熟识乾军妥干员弁会同罗中书、马副税司前往澎湖与法兵官约定日期,将前掳「平安」轮船弁兵四百馀名并由西贡送到弁兵二百五十名、又法国兵船另获台湾及澎湖人二十二人,按名收回;即一面将日期人数情形由电禀闻,一面仍由「利运」轮船载赴厦门交彭提督点验清楚,再由彭提督分别运送安插。其中如有被伤害者,务须遵旨与法兵官理论,勿任稍有短少。该员等俟按名收回交与彭提督后,即乘原船回津销差。
  除札饬该中书等遵照前往妥办并电奏暨分咨外,相应咨会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八三(三0二四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76 页
   北洋大臣李鸿章咨呈覆法国巴使允释回法俘并宽免因案牵涉绅民函稿

  五月初十日(六、二二),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五月初七、初八等日连接法国巴公使来函,以各处所获中国弁兵允即分别交回,并请将云南、广西军营俘获法国兵士立即护送北圻交法兵官收回及苏省因案牵涉之张俭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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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即行释放,以昭公允等情;均经咨报在案。现由本大臣函覆巴公使。相应将函稿抄送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照录抄摺
   照录覆法国巴大臣函

  敬覆者:连奉五月初七、八日来函,以驻泊上海、宁波各兵舰内前有拿获中国人四
十馀名,内「威弗利」轮船二十二名,准即镇海登岸放回。又台湾及澎湖人二十二名,已送回妈宫安置;俟派员到澎湖后,与「平安」轮船之弁兵一并交收。又水师提督李电称:妈宫地方有前获中国兵士四百馀名,另有送至西贡二百五十名,不日全到;又基隆中国兵丁约计一百人,俟法兵撤后立即释放。至基隆撤兵,于五月初九日即可撤尽。惟闻云南有俘获法兵数人,请转饬确查;若有其人,应护送至北圻交法兵官收回。并请将江苏因案牵涉之张俭斋等立即释放,其广西拿获法国弁兵即送至北圻交就近之法国兵官收回各等情。准此,具见贵国实心敦睦,悉照公法办理;贵大臣与水师提督李、刘厚待中国兵民,允即如数交还,感谢曷已!本大臣立即电报总理衙门转奏大皇帝,钦奉谕旨电饬云贵督部堂岑查明,如有拿获法国兵士,准备送还;并令江苏省将因案牵涉之张俭斋等即行释放。本大臣并已电致护理广西抚院李,将前此所有拿获法国弁兵护送至北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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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边界就近之法国兵官收回,庶昭公允。至澎湖现有中国弁兵四百馀名及西贡送回二百五十名,又宁波各兵舰内有拿获台湾、澎湖人二十二名,亟应派员前往收取;本大臣已派中书罗臻禄、津海关副税务司马士即日乘「利运」输船驰赴澎湖面商水师提督李,请其全数点交收回。尚希贵大臣谆嘱李提督照约妥办,以全睦谊为荷。
  专此布覆,顺颂台祺。名另具。正月初九日。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八四(三0二六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78 页
   北洋大臣李鸿章咨报基隆法兵已撤释回俘虏并允勿坏法兵坟墓暨催华兵迅离
    越境

  五月十二日(六、二四),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光绪十一年五月十一日,准法国巴公使照会内开:『顷接准本国水师提督李电,以基隆驻兵已于西历六月二十一日--即中五月初九日一律撤尽;并会晤该国统领时,即将前获之中国兵士一百一十二名(均系伊等先行禀请在台北释放者)面交点收,一面由统领面允所有基隆前毙法兵之坟墓勿致损坏。惟此事本大臣希由贵国严饬该地方官弁等,日后均应恪遵办理。且我国家于尚未期满之时,即先将基隆军兵如此迅速撤退,实系存心照约、意笃衷和之明据。所深愿者,乃贵国亦能同心照办,迅催刘永福即速退出北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79 页
圻。倘或万一尚有中国官军不按照两国前议而仍留驻北圻者,理应一体速行撤回,以昭大信。为此照会,希即见覆』等因到本大臣。准此,除已电奏并分别飞咨外,相应咨会贵衙门,请烦查照转饬照约办理施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九一(三0三八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79 页
   北洋大臣李鸿章咨呈覆法国巴使允保护基隆法兵坟墓并速撤越地华兵照会稿

  五月十四日(六、二六),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昨准法国巴公使照会内开:『基隆驻兵一律撤尽,前获中国兵士一百一十二名面交基隆统领点收。所有基隆前毙法兵之坟墓,应饬勿致损坏;并迅催中国官军及刘永福即速退出北圻,以昭大信』等因。业经电奏并分咨转饬办理在案。现由本大臣照覆巴公使,相应抄录照覆稿咨送贵衙门,请烦查照转饬办理施行。
    照录抄摺
   照录给法国巴使照覆

  为照覆事。昨准贵大臣照会:『基隆驻兵已于五月初九日一律撤尽,并将前获中国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80 页
兵士一百十二名面交基隆统领;面允所有基隆前毙法兵之坟墓勿致损坏。惟此事希由贵国严饬该地方官弁等,日后均应恪遵办理。且我国家先将基隆军兵迅速撤退,所深愿者贵国亦能同心照办,迅催刘永福即速退出北圻。倘万一尚有中国官军不按照两国前议仍留驻北圻者,理应一体速行撤回,以昭大信』等因。准此,查基隆驻兵既于五月初九日一律撤尽,足徵贵国实心和好之明据。并蒙将前获中国兵士一百十二名,由水师提督李面交该处统领点收。所有基隆前毙法兵之坟墓,自应饬该地方官弁等日后代为保护,勿致损坏;本大臣已咨行闽浙总督部堂杨、福建巡抚部院刘转饬遵办。至云南官军及刘永福等亟应退出北圻,叠奉我大皇帝谕旨严饬云贵总督部堂岑一律撤回边界,不准托词迁延等因;均经本大臣钦遵转电广西龙州速递前去,亦可谓中国朝廷同心照约办理之明据。惟越境西北一带道远多梗,文报阻滞;前次税务司吴得禄送信,无路可通,系贵大臣及北圻统兵大员所共知。今改由龙州转至云南开化、蒙自而达保胜,既无电报、又皆山僻之径,文书实不易速达。然稍迟,亦必递到。岑督部堂接奉谕旨后,亦必将所部云军及刘永福各营剋期一体速行撤回,以符和约而昭大信;贵国家与贵大臣可无疑虑也。为此照覆,须至照会者。
  右照会大法国钦差全权大臣巴。
  五月十三日发。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81 页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六九六(三0四二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81 页
   福州将军穆图善咨呈光绪十年七月至十二月历次电旨及电奏清摺

  五月十五日(六、二七),福州将军穆图善文称:
  本将军于本年四月初八日,附片驰奏「历次钦奉电旨及电奏月日案由」一片。相应抄录原片,备造清摺咨送。为此咨呈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照录清摺

  谨将本将军长门行营迭次电奏各日期事由开列清摺,咨呈察核施行。须至摺者。计开:
  光绪十年七月初九日,复总理衙门密电:『谨奉总署电,钦遵皇太后懿旨发内帑银三千两赏给刘铭传营勇;已遵旨就由厦门关税,于户部款内如数拨解台北刘营。俟接收到,另具公牍。善肃』。
  七月二十日电寄:『总理衙门鉴:密。善遵旨于二十日赴长门督军备战,如法再来,当与纶力扼前敌;如省防有警,即互商调派策应。善营务乏人,查三品衔云南候补道杨正仪为前陕甘总督杨岳斌之子,熟习戎机;拟调营助理。请代奏。善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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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二十四日电寄:『总署鉴:密。已遵旨悬赏设法派员督捞沉溺船,先后船;一切情形,续即摺陈。请先代奏。善肃』。
  九月初二日电寄:『总署鉴:密。奉朔电悉。查长门外敌船,昨日忽来一白,换去一黑;仍系二艘并二水雷。合电复。善肃』。
  九月初六日电寄:『总署鉴:密。奉江字电旨:「察看长、金弁。钦此」。遵查康长庆现病,勇难心服。有队目卢国英勤奋,勇归心,堪充管带金牌弁;张佩纶先派张成、继派副将蔡国喜帮带。查蔡国喜才尚可用,善当严行督饬训练。请代奏。善肃』。
  九月初八日电寄:『总署鉴:密。初七日戌,在长门奉初六午电旨:「急设筹援济台事。钦此」。遵即飞商督、抚赶速筹拨,设法绕渡会复;并拟会衔电请广东速济兵械赴台南陆进,再飞催吴鸿源速往。请代奏。善肃』。
  九月二十二日电寄:『总署鉴:密号。奉二十五、二十八三次电旨,钦承壹是。洋将式百龄到闽,谨将加意看待。停泊地方,未可预定;非将马祖澳法船逐出,难入闽口。一入闽口,长门以内随地可停。蒙赏沪尾出力将士银项,已经善兑厦转寄;自法封口,汇饷为难,恐到彼需时。前月二十日有自台来,云法据基隆如故,无战事。请代奏闻。穆图善、杨昌浚同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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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初五日电寄:『总署鉴:密。口外敌船无动静。善遵旨旋省,与浚会商调度修台一切;随当回长门。善等谨肃』。
  十月十二日电寄:『总署鉴:密。善十一日出省至马尾,督催各员捞船;十二日回驻长门。善叩』。
  十月二十五日电寄:『总署鉴:密。左侯相到省;善回省,俟会商后当旋长门。口外敌船来往换泊妈祖澳,现仍二白、一黑,无动作。善肃』。
  十月二十九日电寄:『总署鉴:善本日回驻长门,并督起墙备御。善肃』。
  十一月初五日电寄:『总署鉴:密。闽口外向泊敌船二、三号,昨初四日尽南去;探闻往台北,未知是否。刻下闽省外无敌船矣。初五日自长门。善肃』。
  十二月十八日电寄:『总署鉴:密。口外无敌船。善返省会商一切,准封印日旋长门。善肃』。
  十二月二十一日电寄:『总署鉴:密。二十一日申刻,善已旋抵长门。查口外仍无法船。善肃』。
  十二月二十四日电寄:『总署鉴:密。据探:二十三晚,口外来法船七只,现泊马祖澳;已严督各台营戒备。善肃』。
  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电寄:『总署鉴:密。福州税务司汉南勤正可靠,拟留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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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福州,可助防务;请知照总税务司转饬遵照为要。棠、浚、善谨肃。漾』。
  谨将本将军长门行营历次钦奉电旨各日期事由开列清摺,咨呈察核施行。须至摺者。计开:
  光绪十年七月初四日,总署来电:『福州将军:密。昨晚发谕旨:钦奉皇太后懿旨,发内帑银三千两赏给刘铭传营出力兵勇。希于闽海关应解户部款内如数划出库平银三千两,迅解刘营;一面密复本署转咨户部划抵。肴』。
  七月十四日,总署来电:『闽将军穆:密。奉旨:「据穆图善等电称金牌、长门台被法轰毁,法船全出口;现赶修台,不能急就等语。金牌、长门为入闽门户,地方险要;该处台,亟须赶紧修筑,以防敌船再犯。穆图善仍严守长门,力杜要隘,毋得稍退。何璟等修备省垣,内外防务力求周备。前令堵塞长门,尤应赶速力办;应否酌留口门,亦由总署电知矣。钦此」』。
  七月二十三日,总署来电:『将军等:密号。奉旨:「闽防应迅筑台,如用土堆筑,易于集事;泥不同石易摧。著穆图善等设法赶办并整备战守,勿致临事仓皇。曾国荃现密约英、德商包办枪;既济急需,且联络与国。闽少精械,该省即速照行,勿乞乞远烦朝廷计虑。道员杨正仪准其调往;即由穆图善咨行迅饬赴闽。钦此」。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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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月十一日,总署来电:『闽密。英领事署被抢一节,张会办电复谓难凭信,事后亦难查核。惟英使借此为日后索偿计,若不早查明,将来更难辩驳。且据称房屋验无炮弹痕,其燬失物件器册系被人所抢;诿之法船,难以折服。希即确查实在情形,不可掩饰,免滋口实。遵旨电达,希转达督、抚。盘』。
  八月二十三日,总署来电:『将军穆:闽密。奉旨:「有人奏,请饬闽省疆吏速将沉溺械、船只,悬赏设法悉数捞起等语。所有械等项可用之物,弃之可惜;著穆图善酌度情形,勿惜小费,迅速办理。钦此」。养』。
  九月初一日,总署来电:『将军穆:闽密。长门外敌船有无增减?确复。朔』。
  九月初四日,总署来电:『闽将军穆:密。本日奉旨:「长门、金牌台关系极重,该处弁康长庆、张成才皆可用,能否始终勤奋?著穆图善随时察看训饬。钦此」。江』。
  九月二十日,总署来电:『闽将军、督、抚等:密。本日奉懿旨,发内帑银一万两赏沪尾打仗出力将弁。希贵将军、总督由闽海关应解京饷内划拨,迅解台营。效』。
 九月二十五日,总署来电:『本日奉旨:「据张佩纶奏捞取沉水船等情;马尾沉溺械甚多,除已起获外,仍须设法打捞。著穆图善、杨昌浚、张佩纶多雇知水人夫,竭力捞获。「琛航」、「飞云」两船既有出水痕,亦应赶紧起出,不准畏难迟延。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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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径』。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七0八(三0六五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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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洋大臣李鸿章咨会法使闻华兵复到谅山照请设法速退

  五月十七日(六、二九),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五月十六日,准法国巴公使照会内开:『照得本国驻劄北圻大元帅顾电称:顷闻谅山一带,现有复到中国官军三队等语。本大臣准此,查贵大臣于面见时,迭次述明广西军兵业已全行退至界内,无一人留驻北圻等语;是以今接此信,实属难解,谅必系该军误会所至。是否「应请转知总理衙门,如查确有此事,请贵国如何设法逐去」一节,切实照复本大臣查照。缘中兵若仍留驻北圻,则与我两国前订各款甚有不符。近时我法国兵官迅速撤退台北各军,并将所有俘获中国兵士妥为交还;经贵大臣照称,以为实心和好之明据。且应由贵国一律照办,不致于前此所约明者稍加迟延施行,以答我国礼让之情,是乃本大臣所深望焉』等因到本大臣。准此,除已电奏外,相应咨会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七一六(三0七五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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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办福建军务杨岳斌咨呈正二三月分电奏稿(陈报赴台军务情状)

  五月二十二日(七、四),帮办福建军务杨岳斌文称:
  案准福州将军穆咨转准钦差大臣左咨开:『光绪十年十二月十五日,准总署咨:沿海、沿江衙门电奏每月录原文汇奏,致总署信亦按月录呈备核等因;并抄录两广督部堂张原奏及另片后抄光绪十年十一月军机大臣奉旨:「即著该衙门咨行沿海沿江将军、督、抚、统兵大臣一体照办;馀依议。单二件、片一件并发。钦此」。钦遵知会』到本前部堂。准此,查本前部堂叠次电请贵衙门代奏之件除汇缮清单恭摺具奏外,相应将光绪十一年正月分电奏三条、二月分电奏二条、三月分电奏一条另缮清单,咨呈贵衙门,请烦查照。
    照录清单

   计抄呈光绪十一年正月分、二月分、三月分电奏六条清单
  光绪十一年正月初一日,电奏一条:『总理衙门鉴:密。斌去腊二十八日到泉,所有乾军十二营经总督杨昌浚商留六营暂扎福州省南六十里之坊口,策应金牌、长门一带;馀六营尚未到泉。斌连日先看营基,至如何恪遵设法渡台,届时详密陈明。乞代奏。斌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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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月二十日,电奏一条:『总理衙门鉴:密号。乾军尚未到齐,枪械亦骤难运全。兹值台防万紧,忧心如焚。斌受恩深重,自应遵旨;已于正月十八日,先带卫队暗绕渡台。俟到台,再当详细陈明。斌现一面派令营务处主事杨秀实等驻泉赶催队伍到齐稍为驻扎,并赶催枪械分发,急加操练。所需渡台经费及带行饷,已电请左中堂、福州将军、督、抚商由厦门釐税项下就近拨给领放;并请添备军火,以便随时设法东渡。求代奏。斌叩。效』。
  正月二十一日,电奏一条:『总理衙门鉴:密号。斌十八夜坐「长胜」小轮放洋,对渡鹿港;驶行二百里远,迷雾四起、大风复作,万难前行。且计十九早潮必不能赶进鹿港,遂回轮寄泊金门山外。十九夜,另乘小轮往澎湖,探明对渡之安平、布袋等口皆有法船游泊;星夜即鼓轮直南折东。二十一早,绕至台湾后山之埤南厅登岸。唯斌远涉风涛,感冒致疾;拟稍息,即觅向导由深山生番内过,先赴台南。现已一面飞饬各军觅船妥速渡台。乞代奏。杨岳斌自埤南叩』。
  二月十二日,请左宗棠代电奏一条:『总理衙门鉴:密号。斌正月二十四日埤南起程,二月初三到台湾府。所部无论雇商轮、民船,必设法整散暗渡。所有斌在台催候兵到,现与刘璈等筹防及请旨饬程文炳先渡澎湖各情形,已具摺密请左中堂代递。窃思欲守全台,必先守澎湖;该地必得威重大员镇守。拟请旨饬程文炳先渡澎湖,再相机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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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代奏。斌叩。震』。
  二月二十八日,电奏一条:『总理衙门鉴:密号。斌在台湾候兵,并筹布一切;已于二十二日先请左中堂代奏在案。二月二十六日,奉旨催赴台北会剿;遵即于三月初二日启行前进。斌知兵难渡台而必只身先渡者,实恃刘铭传年富力强,在台日久、历事既多,地方军民情形无不洞澈;虽以残年六十有四、积伤多病之身效力戎间,亦所心愿。兹闻刘铭传有引退之志;如已疏请,斌复何所依傍!现值台防万紧,惟有仍求天恩留办台湾军务,庶诸有所商承,共持危局。乞代奏。斌叩。俭』。
  三月二十二日,电奏一条:『总理衙门鉴:密号。斌正月由泉州带卫队东渡时,敝部尚未到齐;彭楚汉派千总王光庭带亲兵百名、副将裘德成带南字中营,均由厦门先后渡台。斌一面飞催敝部,设法暗渡。斌三月二十日行抵台北府城,适据吕文经雇渡台大快船回过澎湖,探报分统王仁和及营官周文翔、方国淮挑带九哨勇夫千馀人,未带军械、改装民商,于二月二十四日由泉州秀涂坐「平安」轮船驶渡埤南,行至恒春县洋面被法人拦截,带往澎湖地方。现在和议粗定,停战有期,撤兵在即;惟有仰恳代奏后,并求照会驻京法公使转饬澎湖法带兵官按照公法,将人船交出之处,出自酌夺施行。斌叩。养』。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七二三(三0八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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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机处交出前陕甘总督杨岳斌遵旨续陈电奏抄摺

  五月二十四日(七、六),军机处交出前陕甘总督杨岳斌抄摺称:
  为遵旨续陈电奏,汇缮清单,恭摺具陈;仰祈圣鉴事。
  窃臣光绪十年十二月三十日准福州将军臣穆图善转准钦差大臣大学士臣左宗棠咨开:『光绪十年十二月十五日,准总署咨:沿海、沿江各衙门电奏每月录原文汇奏,致总署信亦按月录呈备核』等因。准此,所有微臣光绪十年十一月、十二月分电奏,业经臣缮具清单于本年正月十五日由驿具奏,并咨呈军机处、总理衙门查核在案。至以后每月电奏,自应懔遵前次谕旨,按月汇陈,以照明晰。谨将光绪十一年正月分电奏三条、二月分电奏二条、三月分电奏一条汇缮清单,恭呈御览,并咨呈军机处、总理衙门备核。所有续陈正月分、二月分、三月分电奏缘由,谨恭摺由驿具陈。
  再,臣自正月十八日在泉州遵旨赴台,至三月二十九日驰抵台北府六堵营次;军行在途,海道未通,因未能按月汇报。合并声明。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
  光绪十一年五月二十三日,军机大臣奉旨:『该衙门知道。单并发。钦此』。
    照录清单

  谨将光绪十一年正月分、二月分、三月分电奏六条汇缮清单,恭呈御览。计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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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绪十一年正月初一日,电奏一条:『总理衙门鉴:密。斌去腊二十八日到泉,所有乾军十二营经总督杨昌浚商留六营暂扎福州省南六十里之坊口,策应金牌、长门一带;馀六营尚未到泉。斌连日先看营基,至如何恪遵设法渡台,届时详密陈明。乞代奏。斌肃』。
  正月二十日,电奏一条:『总理衙门鉴:密号。乾军尚未到齐,枪械亦骤难运全。兹值台防万紧,忧心如焚。斌受恩深重,自应遵旨;已于正月十八日,先带卫队暗绕渡台。俟到台,再当详细陈明。斌现一面派令营务处主事杨秀实等驻泉赶催队伍到齐稍为驻扎,并赶催枪械分发,急加操练。所需渡台经费及带行饷,已电请左宗棠、福州将军、督、抚商由厦门釐税项下就近拨给领放;并请添备军火,以便随时设法东渡。求代奏。斌叩。效』。
  正月二十一日,电奏一条:『总理衙门鉴:密号。斌十八夜坐「长胜」小轮放洋,对渡鹿港;驶行二百里远,迷雾四起、大风复作,万难前行。且计十九早潮必不能赶进鹿港,遂回轮寄泊金门山外。十九夜,另乘小轮往澎湖,探明对渡之安平、布袋等口皆有法船游泊;是夜即鼓轮直南折东。二十一早,绕至台湾后山之埤南厅登岸。惟斌远涉风涛,感冒致疾;拟稍息,即觅向导由深山生番内过,先赴台南。现已一面飞饬各军觅船妥速渡台。乞代奏。杨岳斌自埤南叩』。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92 页
  二月十二日,请左宗棠代电奏一条:『总理衙门鉴:密号。斌正月二十四日埤南起程,二月初三到台湾府。所部无论雇商轮、民船,必设法整散暗渡。所有斌在台催候兵到,现与刘璈等筹防及请旨饬程文炳先渡澎湖各情形,已具摺密请左中堂代递。窃思欲守全台,必先守澎湖;该地必得威重大员镇守。拟请旨饬程文炳先渡澎湖,再相机渡台。乞代奏。斌叩。震』。
  二月二十八日,电奏一条:『总理衙门鉴:密号。斌在台湾候兵,并筹布一切;已于二十二日先请左中堂代奏在案。二月二十六日,奉旨催赴台北会剿;遵即于三月初二日启行前进。斌知兵难渡台而必只身先渡者,实恃刘铭传年富力强,在台日久、历事既多,地方军民情形无不洞澈;虽以残年六十有四、积伤多病之身效力戎间,亦所心愿。兹闻刘铭传有引退之志;如已疏请,斌复何所依傍!现值台防万紧,惟有仍求天恩留办台湾军务,庶诸有所商承,共持危局。乞代奏。斌叩。俭』。
  三月二十二日,电奏一条:『总理衙门鉴:密号。斌正月由泉州带卫队东渡时,敝部尚未到齐;彭楚汉派千总王光庭带亲兵百名、副将裘德成带南字中营,均由厦门先后渡台。斌一面飞催敝部,设法暗渡。斌三月二十日行抵台北府城,适据吕文经雇渡台大快船回过澎湖,探报分统王仁和及营官周文翔、方国淮挑带九哨勇夫千馀人,未带军械、改装民商,于二月二十四日由泉州秀涂坐「平安」轮船驶渡埤南,行至恒春县洋面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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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拦截,带往澎湖地方。现在和议粗定,停战有期,撤兵在即;惟有仰恳代奏后,并求照会驻京法公使转饬澎湖法带兵官按照公法,将人船交出之处,出自酌夺施行。斌叩。养』。
  光绪十一年五月二十三日,军机大臣奉旨:『览。钦此』。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七二六(三0八五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93 页
   钦差大臣左宗棠咨呈三四月分电奏及往来电信稿

  五月二十七日(七、九),钦差大臣左宗棠文称:
  为照本爵阁大臣电奏、电信暨钦奉电旨,自奏明抄咨后,均经随案分咨各在案。嗣于三月二十三日,准总理衙门电开:『嗣后接发电信,每月汇总抄录,密咨备查;毋庸逐件分咨』等因,自应遵照办理。兹将三月二十三日起、至四月底止历奉电旨、电信暨由闽电请代奏各稿共九件,一并录咨。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施行。
    照录粘单

  三月二十三日总署电:『嗣后接发电信,每月汇总抄录,密咨备查;毋庸逐件分咨。养』。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94 页
  北京来电,三月二十六日亥时到:『左中堂、穆将军、杨制台:密号。巴使到津,详约将定;法允画押后,即退兵。谅不失信,仍应戒备不虞。宥』。
  北京来电,四月二十三日到:『左中堂:密号。法约现已商定,顷传闻贵处札令彭军门、王诗正袭取澎湖,诱擒孤拔;法人闻此消息,由台南(?)调陆兵二千馀分往基、澎。此等谣言,恐误大局;究竟是否有因?遵旨密询。希即复』!
  一等电寄总署,三月二十三日:『总署钧鉴:密号。前奉旨初一停战;已廿馀日,款事究竟如何?未奉续电,不胜焦急。昨准粤督电:法运兵械马匹。又据台商云:『基隆仍筑台,并运至澎湖』。又浙提来信:『法兵头利士俾士照会:「开」、「琛」、「瑞」三轮仍不得出口,出即击』等语。此时云、粤之兵已退,是我如约停战,法仍潜蓄狡谋;倘和局不成,基、澎不还,则彼战备皆具,我又尽落后著。可否将近日议和情形,随时电示;如何决裂,庶得先发制人,免堕奸谋。祈代奏。棠、善、浚启。澲』。
  一等电寄总署,三月二十七日:『总署钧鉴:密号。顷彭楚汉等电:「澎湖厅及营弁闻当时退至中墩,现与该协周善初俱在湾家,溃勇已由台道先送回粤。被掳乾军,一半载往西贡、一半载往基隆做工「等语。查前奉虞电:「「平安」船被掳勇丁,已由赫德电法兵官勿加虐待;谅稍迟,即可放回」。兹竟分赴西贡、基隆工作,不解何故?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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诘问法公使;并祈代奏。棠、善、浚启。沁』。
  一等电寄总署,三月二十八日:『总署钧鉴:密号。宥电谨悉。和议详约未定,退兵无期;而基隆、澎湖法日营战守之具,久必有变。澎岛被踞,台湾防务南重于北。杨厚帅又已遵赴台北,三帅共驻一隅;拟请其仍回台南,督刘璈等趁停战期内,暗中严密筹备,免猝为所乘。祈代奏请旨,密饬厚帅遵办,台南幸甚。棠、善、浚启。勘』。
  左、穆、杨会电总署,请代奏:『总署钧鉴:密号。前奉电旨:越南宣光以东,三月初一停战,十一华兵拔队撤回等因。当以基、澎被踞,未闻议及;电请代奏。嗣准贵署电复:法允画押后即退兵,谅不失信等因。兹据台北通商税务委员等会详,抄录孤拔告示:奉法廷谕,暂约内彼此均不得增筑台、城垒及……』(本文未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七二九(三0九八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95 页
   军机处交出上谕催岑毓英将滇军撤回并释还法俘

  五月二十七日(七、九),军机处交出光绪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奉上谕:
  据岑毓英电奏:『云军七万馀人已撤回二万三千馀人,均抵开化、临安边界;留粤勇七千馀在后弹压,陆续撤回』等语。法人现已退出基隆,专候滇军及刘永福营一律撤回,即将澎湖退出。著岑毓英懔遵叠次谕旨,迅将关外滇军全数撤回边界,不得稍涉迁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96 页
延;并饬刘永福赶紧督率所部入关,毋任逼留。仍将抵关日期,飞速驰奏。前据李鸿章电奏:『据教士报称云南拿获法兵四、五名,在营囚系;请饬交还』等语。并著岑毓英查明所获法兵,妥为交还。钦此。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七三0(三一00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96 页
   福建巡抚刘铭传咨陈法提督函请保护通事书启

  五月二十七日(七、九),福建巡抚刘铭传文称:
  窃照本年五月初八日,准法提督李士卑斯来函,以中、法和款告竣,此次募请华民充当通事、书启,当初天津有事曾订和约之中,以作通达语言文牍日后调停地步。嗣后仍宜保护,以免生竣(?)而全邦谊等由到本爵部院。准此,查两国休兵,永敦和好;法国所募通事、书启之人,既有订约,自应一体保护,以笃邦交。除函复、分别咨行查照外,相应抄录李士卑斯函稿咨呈。为此咨呈贵总理衙门,谨请查照施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七三一(三一0一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96 页
   北洋大臣李鸿章咨报法国请将所募通事书启人等加恩保护已予允行

  六月初七日(七、一八),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97 页
  六月初五日,接法国水师提督李士卑斯函称:『谅山衅起,一旦失和,惟奉国命,实出势不得已。因此亲往沪地募请华人,以作语言、文牍之用;调停事务,有俾和局速成之期。不料两国钦差会议再三,终成画饼;所以基隆、澎湖等处并东京一带地方,战务叠经一年,商民顿使失所。徒深惋惜,莫可如何!今得邻国介绍,巴钦差赴津与贵中堂复修前好,永敦友谊;刻接所派罗委员、马税务司来船叙谈之下,甚觉儒雅宜人,深为欣慰。倘以后交涉事件,彼此均宜慎重,遵照前后条约办理,以笃邦交而修和会,即本提督所深愿,谅贵中堂有同情也。至所获「平安」轮船统领王仁和、周文翔、方国清及台道委员刘荣南并弁兵民等共计八百零三名,如数交与罗委员、马税务司点名查收。至扬子江所获华人二十二名,已在宁波释放;基隆所获华人一百十二名,前撤兵时已面交苏统领带回矣。前后总共计九百三十七名,全数交还,并无一名存留。本提督函嘱闽抚刘钦差,请将所募通事、书启人等许福昌等共八名转奏加恩保护,并嘱请咨达贵中堂;已蒙刘钦差复函允准咨办矣。仍祈贵中堂照咨施行,曷胜拜祷』等因到本大臣。准此,查此事前据法国水师李提督以募请华民充当通事、书启人等,嗣后仍宜保护,函请福建抚部院刘(铭传)转咨,业经分饬一体保护在案。兹准前因,相应咨明贵衙门,请烦查照。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七四一(三一一二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498 页
   北洋大臣李鸿章咨报点收法国在澎湖台湾所俘弁勇商民等八百三名

  六月初八日(七、一九),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六月初五日,准福建水师提督彭[楚汉]呈称:『本年五月二十日,准罗中书、马副税司会衔咨呈内开:「窃照本月初八日,奉北洋大臣李札开:收取「平安」轮船弁兵事宜,应派中书科中书罗臻禄、津海关副税司马士,即乘「利运」轮船先赴厦门;并咨请福建水师提督军门彭[楚汉]遴派熟悉乾军妥干员弁,会同罗中书、马副税司前往澎湖与法兵官约定日期,将前掳「平安」轮船弁兵四百馀名并由西贡送到弁兵二百五十名、又法国兵船另获台湾及澎湖人二十二名,按名收回。即一面将日期人数情形由电禀闻,一面仍由「利运」轮船载赴厦门交福建水师提督军门彭[楚汉]分别运送安插。其中如有被伤害者,务须遵旨与法兵官理论,勿任稍有短少。该员等俟按名收回,交与福建水师提督军门彭[楚汉]后,即乘原船回津销差等因。奉此,遵于本月初十日由津乘坐「利运」轮船,十六日到厦谒商贵军门,即行会同钦差帮办福建军务前陕甘督部堂杨[岳斌]委员刘镇并贵军门委员王令、杨都司前赴澎湖,会商法兵官,定于十八、十九等日将「平安」轮船所载弁兵王仁和、周文翔、方国清等并各商民共八百三名,按名收回;并无被伤短少,即日载由「利运」轮船到厦。除将收回日期、人数情形电禀北洋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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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理应将前收回弁兵并各商民名数备文粘单咨呈点验,给复施行。计粘收回「平安」轮船弁兵并各商民名数单一纸」等因到本提督。准此,除照单分别按名点验,将乾军员弁、勇丁收住厦门,候咨请杨前部堂察夺办理;所有台湾、澎湖商民九十名,拟会商兴泉永道安抚归业。除照复罗中书马副税司、咨会杨前部堂查照、照会兴泉永道并分别咨明外,相应呈请查照』等因到本大臣。准此,相应咨明贵衙门,请烦查照。
  福建水师提督统领南字、靖海、练军等营兵勇世袭云骑尉利勇巴图鲁彭楚汉,今将罗中书、马副税司单开收回「平安」轮船弁兵并各商民名数,抄摺附呈鉴核。计开:
  西贡送来弁兵王仁和、周文翔、方国清等二百五十名。
  「平安」轮船弁兵汤贤博等共四百六十三名。
  台湾、澎湖商民共九十名。
  统共八百零三名。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七四四(三一一四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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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机处交出李鸿章请奖点收被俘弁勇商民委员罗臻禄马士等抄片

  六月十一日(七、二二),军机处交出李鸿章抄片称:
  再,帮办福建军务前陕甘督臣杨岳斌所部弁勇,前乘「平安」轮船渡台被法国兵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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掳去七百馀人;臣于法约定后,与该国公使巴德诺议明全数释回。其中国军营拿获法国弁兵及因案牵涉之人,该公使亦请释放。当经奏奉谕旨允准,著臣迅派妥员前赴澎湖会商法兵官将掳去弁兵妥为收回等因,钦此。旋据巴德诺函开:『接该国水师提督李士比电称:前截获「平安」轮船弁兵在基隆者百名,已就近释放;在澎湖者四百馀名及运往西贡二百五十名,不日回澎,俟中国委员到日交还。另有拿获台湾、澎湖人二十二名,一并交还。请将中国俘获该国兵士及牵涉之人释放』等情。经臣电知各督、抚臣查照办理;一面遴派候选中书科中书罗臻禄、洋员津海关副税务司马士乘坐「利运」轮船驰赴厦门,禀商福建水师提督彭楚汉加派熟悉乾军员弁同往澎湖妥办。旋据罗臻禄、马士禀称:该员等于五月十六日抵厦门,与彭楚汉并杨岳斌委员前赴澎湖会商法兵官,即于十八、九日将「平安」轮船所载弁兵王仁和、周文翔、方国清等二百五十名,又弁兵杨贤博等四百六十三名,又台湾、澎湖商民九十名,共八百三名,全数收回,并无被伤短少;即由轮船运至厦门。并据彭楚汉来文:已将该弁兵、商民八百三人照单按名点验,分别住候安插等因前来。除咨总理衙门查照外,查罗臻禄等迭经派办洋务交涉事件,均称得力;此次航海远役,亲至澎湖法营会商法提督李士比将乾军弁勇全数收回并无被伤短少,又于巴德诺原函之外收回商民数十人,办理甚为妥速,保全兵民多命,实属劳绩卓著。拟请天恩将候选中书科中书罗臻禄以同知,不论双、单月尽先选用;津海关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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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司马士给予三等第二宝星,以示鼓励。理合附片具陈,伏乞圣鉴训示。谨奏。
  光绪十一年六月初十日,军机大臣奉旨:『马士著照所请奖励,罗臻禄著毋庸给奖。钦此』。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七四九(三一一八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01 页
   法国公使巴特纳函知澎湖撤兵事并请速示越地华军全部退出情形

  六月十一日(七、二二),法国公使巴特纳函称:
  本月初五日,准贵王大臣来函:所有在澎湖兵船何日全行撤尽之处,即希复知一切等因前来;本大臣当即转电外务部请示在案。现接回音,据称已饬水师提督李催退澎湖兵,迄今似可撤竣等语。顷亦准李提督六月初七日发电:『妈宫撤兵,业已妥备;即将赴沪』等语。本大臣既得此信,想澎湖地方兵船已经开出矣。至贵衙门交阅滇、粤督抚所发中国军兵退出北圻各电,本大臣阅悉鸣谢;足徵贵国撤回各军,虽道路艰难以致延搁,而实系陆续撤回。并希贵王大臣速能将中国军兵全数业已退回界内一节,明白达知本大臣为盼。专此,顺颂日祉。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七五0(三一一九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01 页
   北洋大臣李鸿章咨呈收回被俘弁勇并请将委员罗臻禄等给奖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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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十二日(七、二三),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为照本大臣于本年六月初八日,在天津行馆附驿具奏「「平安」轮船弁兵已全数收回并请将办理妥速之罗臻禄等给奖」一片。除俟奉到谕旨另行恭录咨行外,相应抄片咨会贵衙门,请烦查照。
   (计奏片稿(详见十一日军机处交出抄片)。)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七五一(三一二0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03 页
   北洋大臣李鸿章咨陈奖赏转运台湾饷械在事出力人员

  六月十九日(七、三0),北洋大臣李鸿章文称:
  据苏松太道邵友濂详称:『案奉宪札:光绪十一年二月十七日,准钦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正月二十日,准军机处抄交贵大臣具奏「转运台湾饷械在事出力员弁、翻译、司事、西商酌拟奖叙」一摺,本日奉旨:「周国兴等均著照所请奖励。该衙门知道。单并发。钦此」。除文武员弁由吏、兵二部办理外,本衙门查原单内开:「华安」轮船主英商施道德请给二等第二宝星,「威利」轮船正管轮英商克郎勒特、英商麦高伦、马立师洋行主英商马立师、祥生船厂主英商格兰、保家洋行主英商谭佛司、瑞生洋行主德商补海师岱等六名请给三等第一宝星,应由贵大臣饬令江海关道照式制造颁给等因。准此,札道照式制造颁给具报等因。奉经职道遵即照式制就二等第二金宝星一面、三等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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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宝星六面,移送候补道龚照瑗转给在案。所有宝星七面共计工价库平银一百一十八两八钱五分七釐一毫除在洋税项下动支外,理合详报察核,咨明总理衙门查照,实为公便』等情到本阁爵大臣。据此,相应咨明。为此合咨贵衙门,请烦查照。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七五九(三一三七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05 页

法军侵台档(七)
 光绪十一年(一八八五)(下)
   法国公使巴特纳照会请将澎湖马祖二处所葬法兵坟墓例予照料

  七月初二日(八、一一),法国公使巴特纳照会称:
  查法国军兵撤去基隆,所有该处前毙之兵弁坟墓不致损坏一层,本大臣在津与北洋大臣李鸿章商办,谅贵郡王亦必有所闻知。于光绪十一年五月十三日接准李大臣照复内称:『所有基隆前毙法兵之坟墓,自应饬该地方官弁等日后代为保护;已咨行闽浙总督杨昌浚、福建巡抚刘铭传转饬遵办在案』。本大臣顷接水师提督李文称:『澎湖、马祖岛二处均葬有本国兵弁、水手人等之坟墓』等语前来,本大臣相应照会贵郡王,并请由贵国在该二处一律照办;而我国家深愿贵国切饬该省大吏转令所属将此项坟墓妥为保护,且我国家亦愿将所有中国前毙北圻之兵弁坟墓一律照料,以示同仁。为此照会贵郡王查照,仍希见复。须至照会者。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七七八(三一五八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06 页
   照覆会法国公使巴特纳准将澎湖马祖二处所葬法兵坟墓妥为保护

  七月初七日(八、一六),给法国公使巴特纳照会称:
  光绪十一年七月初二日,准贵大臣照称:『澎湖、马祖岛二处均葬有本国兵弁、水手人等之坟墓,请饬该省大吏转令所属将此项坟墓妥为保护,亦愿将中国前毙北圻之兵弁坟墓一律照料』等因。除由本衙门咨行闽省督、抚饬属将澎湖、马祖岛二处贵国兵弁坟墓一体保护外,至中国在北圻之兵弁坟墓,亦希贵大臣转饬妥为照料,用昭和睦。相应照复贵大臣查照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七八三(三一六三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06 页
   咨行闽浙总督杨昌浚请转饬保护澎湖马祖二处法弁坟墓

  七月初七日(八、一六),行闽浙总督[杨昌浚]文称:
  光绪十一年七月初二日,准法国巴使照称:『法国军兵撤出基隆,所有该处前毙之兵[弁]坟墓不致损坏一层,在津与北洋大臣李[鸿章]商办,准照复称已咨行饬办在案。顷接水师提督李文称:「澎湖、马祖二处均葬有本国兵弁、水手人等坟墓」;应请饬该省大吏转令所属将此项坟墓妥为保护,亦愿将中国前毙北圻兵弁坟墓一律照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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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前来。除由本衙门照复法国巴公使查照外,相应咨行贵督转饬该地方官,务将澎湖、马祖岛二处法国弁兵坟墓妥为保护,毋任居民残毁为要。
   (同日行福建巡抚文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七八四(三一六三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07 页
   福州将军穆图善等咨呈遵旨覆陈闽省动用馀存洋款数目清单

  七月初八日(八、一七),福州将军穆图善等文称:
  窃钦奉本年五月初六日电旨:『福建所借洋款除动用外,馀存若干?著迅速详晰奏报,候旨拨用』等因;又奉十一日电旨:『著查明所借洋款现存若干?迅奏候旨,不得轻率拨用』等因,钦此。遵即查明,于十四日电请总理衙门代奏在案。伏思闽省办理海防,饷需奇绌,奏准商借洋款,原属出于万不得已,断不敢轻率拨用。兹据善后局司道开送收支清摺,所借洋款规银三百九十三万四千四百二十六两零,覈作库平银三百五十八万九千八百四两零;均交存藩库。截至五月十三日止,陆续动用一百九十馀万两,尚存一百六十万馀两。此外尚有定购鱼雷、鎗、军火、机器等项,统计需银四十馀万两;均经议有定数,物到即须兑付。现奉电旨:『程文炳一军,著即撤回湖北;应需饷项于洋款内发给』等因,亟应钦遵核明支给。俟澎湖法船退尽,和局大定,所有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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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勇营并应酌量遣撤,以节饷糈。惟清给欠饷行粮及筹办一切善后事宜,需费甚钜;惟有遇事妥商,力求撙节。事势所迫,有必须动用之处,仍当随时奏明办理。除将洋款动用、馀存各数目谨缮清单恭摺具奏外,相应照录清单咨送。为此合咨总理衙门,谨请查照施行。
    照录清单

  谨将闽省所借洋款截至五月十三日止动用、馀存各数目,开具清单,送候钧鉴。谨开:
   收款项下

  一、收洋款规银三百九十三万四千四百二十六两二钱三分;每规银一百零九两六钱合库平一百两,共合库平银三百五十八万九千八百零四两九钱五分四釐。
   已支项下

  一、支先后汇解台南、北军饷共库平银七十三万两。
  一、支本省防军饷项共库平银五十七万七千三百馀两。
  一、支前陕甘总督杨岳斌所部军饷共库平银九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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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支湖北提督程文炳所部军饷共库平银六万五千两。
  --以上共库平银一百四十六万二千三百馀两。
  一、支修台库平银七万三千八百两。
  一、支修建营房库平银八千二百馀两。
  一、支填塞港口库平银三万二千六百馀两。
  一、支购买米谷库平银二万馀两。
  --以上共库平银一十三万四千六百馀两。
  一、支购买「富有」、「美富」轮船二号共规银一十万两。
  一、支台湾购「平安」轮船找价规银五千九百馀两。
  一、支南洋代购三棱火药四万磅共规银四千两。
  一、支南洋代配长门台二十一生钢架先给定价规银二千两。
  一、支南洋拨付台湾采购军火规银五万两。
  一、支北洋代购黎意枪五百杆、子五十万粒共规银一万五千五百馀两。
  一、支北洋代购克虏伯药五千出、拉火一千枝先给半价规银五万五千六百馀两。
  一、支购买「横海」铁胁轮船改配英国埃姆斯得郎后膛及连珠等件找价规银六万二千馀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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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支购买电灯两盏、电机一副共规银五千七百馀两。
  一、支购买鱼雷十具并配汽机等件先给规银一万四千两。
  --以上共规银三十一万四千七百馀两,合库平银二十八万七千一百馀两。
  一、支广东代购英国暗士当郎钢八尊同架具弹子等件找价库平银三万六千两。
  一、支购买英国暗士吨三尊先给库平银二万九千两。
  一、支制造军火并采购硝铅共库平银三万馀两。
  一、支添制军装、器械等项共库平银一万馀两。
  --以上共库平银一十万五千馀两。
  统共支用库平银一百九十八万九千馀两;除已支外,尚存库平银一百六十万零八百馀两。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七八七(三一六五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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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将军穆图善咨陈台防请饷动用洋款及当地需款情形

  七月初八日(八、一七),福州将军穆图善文称:
  案于光绪十一年五月十一日,准总理衙门来电:『本日奉旨:闻刘璈请左宗棠由洋款内拨一百万办台南善后,委员坐提。如果属实,所请断不准行。著左宗棠、杨昌浚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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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前旨,查明所借洋款现存若干?迅奏候旨,不得轻率拨用。钦此』;转电到闽。承准此,查台湾前此军务紧急,饷项空虚,屡奉电旨拨饷接济;祗因海道梗阻,欲筹拨大批,苦难解运。嗣后海口开封,复奉电旨:『台饷紧要,当汇解大批』;节经移行钦遵办理。本年二月二十四日,据台湾道刘璈禀,以『台岛饷绌,蒙刘爵抚院电奏商借洋款,奉旨:「左宗棠请借洋款,现如借妥,即先济台防」等因;惟洋款不难于借、难于运,因英国施领事笃念友谊,就台允代商借,另贴保险运台,通禀请示』。当以「海道疏通,省中已借洋款暂资挹注」,批饬「缓议」去后。嗣据刘道又以『基、澎二口撤兵尚无确期,防御不容稍懈。统计台南、北防勇八十馀营,月需薪粮二十四、五万;无定之款,尚未在内。时事稍变,台困日甚,亟宜及时筹济。禀恳先拨银一百万两,扮作商银分起搭运台南、北交收』。核与总办全台粮台沈前藩司应奎致省城善后局司道公椷,亦复相同。查本年台饷,经本爵阁大臣等饬局先后拨解银七十万两,均由厦门转解粮台南在案。钦奉前因,伏查刘璈通禀请拨银两,系虑和议难定,将来解饷维艰,趁此海口开封,预拨巨款为全台通筹起见;并非专请本爵阁大臣饬拨,亦无另禀请款办台南善后之事。除会同电请代奏外,相应将刘道原禀及沈前藩司来椷抄录清摺,备文咨送。为此咨呈总理衙门,谨请查照施行。
    照录清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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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录台湾道刘璈及前藩司沈应奎各原禀。计开:
   台湾道刘璈来禀

  敬禀者:光绪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奉爵中堂左批道禀「商借洋款包运山后来台」一案;奉批:『据禀拟借洋款百万两,包运来台。查闽省已由旗昌洋行经手借有钜款,台饷尚能济。所请向施领事商借之处,应从缓议;业经会衔咨请各辕查照矣。此缴』等因。奉此,查台湾前被困围,饷源告竭;海口封禁,运解维艰。不得已,而有商及施领事借款包运之举。兹奉宪批前因,祗聆之馀,不胜欣忭。惟是法人请和,海禁已弛。此时虽已停战,而基、澎二口撤兵尚无确期;彼族反侧无常,防禁不容稍懈。统计台南、北防勇八十馀营,月需薪粮二十四、五万;无定之款,尚不在内。库储搜括无遗,捐借亦属有限;现月出款既钜,凭何支持?倘时事稍有变更,台困较前尤甚;亟须及时筹济,免再徒叹望洋。今军械虽难明装,而饷银尚易通运;闽省既由旗昌洋行借有洋款,惟有仰恳宪恩檄饬司局迅先拨银一百万两,趁此茶、糖各市畅旺之时,扮作茶、糖商银,分帮委员管解,交由商轮保险,分作三起搭运台南、北交收,俾资接济。职道现派在泉购办营帐候补从九王锡圭、泉州道济公栈之候补按经历凌汝曾、购办木料帐棚之都司方祖恩剋日赴省,听候司局分帮委令解运;并椷致厦绅叶道文澜、王道青云代作茶、糖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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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银妥交载运,庶期稳速。奉批前因,理合具禀宪台查核,俯赐准予所请,不胜企祷之至。
  肃此,敬请勋安;伏祈垂鉴。除禀钦宪左、杨、刘、将军、抚宪外,职道璈谨禀。
   总办全台粮台沈前藩司应奎致闽省善后局公函

  敬启者:本月二十四日奉到二月二十五日手书,关念台防,已发大批饷银二十万两汇交弟处,通筹接济。捧诵之下,感佩同深。台事自澎湖不守,大局日危;既无用武之方,兼有饥哗之害。综计全台用项,每月有定之款如月饷、局用等项共已实需银二十四、五万;各州县转运夫价及制造采买凡无定之款,均不在内。勇饷现在有欠一月、两月者,展转腾挪,前缺后空。兹届和议一成,行将议撤营头,先须清发欠饷。就地土勇尚易遣撤归农;内地各营尚须发川费,事既繁难,费尤急钜。所缺尚多,何能为清理计。惟有仰恳列位尊兄大人缕回帅听,似可乘此海道大通、商轮络绎,径行分批旺解现银;非备足百万,恐不足以了台事也。
  愚昧之虑,伏乞鉴之!沈应奎顿。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七八九(三一七四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14 页
   福建巡抚刘铭传咨商请奖沪尾基隆税关出力洋员

  八月初十日(九、八),福建巡抚刘铭传文称:
  本年七月十一日,据办理台北通商兼沪尾总口海关税务委员兜协领钦、已革浙江补用知府李彤恩禀称:『窃查沪尾海口当上年六月始议封塞之际,正值秋茶上市;各洋商虚声恫喝,义难施工。幸得税务司法来格谕以利害,极力开导,乃未敢出而阻挠。嗣请羁縻引港洋人,以为我用,防被法人勾引为患。八月十三日法船到沪,升旗约战;法税务司即先期致函通知,预为之备。十四日之后,法船逐日攻击台,法税司帮同安防御;弹所及,亦不畏避。本年春间,复商同钦等设法议轰法国铁甲兵船;虽因攻具未齐难以下手,其急公助顺之忱,实堪嘉尚。又基隆洋关帮办鲍郎乐勤干有识,亦洋员中所仅见。去年六月间法船初犯基隆,经曹统领邀请该帮办与法提督辩论数四,冀弭衅端;鲍郎乐当见势不能下,密告曹统领等预备战事,以免堕其术中。嗣后基隆失守,洋关门前堆积煤炭十馀石,猝不及烧;该帮办暗嘱英商承认,丝毫未动。嗣回沪尾,同法税司赞助防务,始终出力,不辞劳瘁。当此法事底定,凡在出力将弁、绅董人等均蒙优请奖叙;兹法税司等宣力行间,艰险弗避,不无微劳足录。合无仰恳宪台,俯赐咨请钦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请分别赏给宝星以示奖励而昭激劝,出自鸿施』等情到本爵部院。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15 页
据此,除批『据禀该关税务司法来格宣力行间、勤劳匪懈,并鲍郎乐勤干有识,恳请奖励前来;仰候咨商钦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核明请旨施行。此缴。印发』外,相应备文咨商。为此,咨呈贵衙门,请烦查核。该税务司法来格不避艰险、在营出力暨鲍郎乐随同著有微劳,是否可邀奖叙,有无成案可援?应否代奏请旨?均望酌夺施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八二八(三二0九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17 页
   南洋大臣曾国荃咨报挪威领事请求发给「威利」船主戴叶生宝星执照

  八月二十四日(一0、二),南洋大臣曾国荃文称:
  据苏松太道邵友濂详称:『本年七月二十三日,准驻扎上海瑞典、挪威国总领事领格宪照会内称:「本国「威利」商轮船船主戴叶生转运铭、盛两军勇械至卑南登岸,奉旨著赏二等第一宝星以示优奖,钦此;即转电由江海关道照式制就转给该船主钦遵祗似,敬谨佩带。查该船戴叶生情殷报效,荷承优奖;倘回本国,如蒙大君主垂询之下,等无考證。应请由道详请转咨总理衙门代奏请旨,赏给二等第一宝星执照,以照核实」等因。准此,查此案制给「威利」船主戴叶生宝星,前奉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行知,奉经照式制给并分别详报在案。兹准前因,相应详祈鉴核,俯赐转咨总理衙门查办』施情到本爵大臣。据此,除批示外,相应咨呈。为此咨呈贵总理衙门,谨请查核办理李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八四六(三二三一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18 页
   闽浙总督杨昌浚咨呈六月分电旨电奏及往来电信清摺

  九月初六日(九、六),闽浙总督杨昌浚文称:
  窃照本部堂于光绪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附片具奏「本年六月分历奉电旨并先后电奏原文及与总署往来电信录摺分咨」一片。相应抄录片奏稿并录具清摺三扣,备文咨呈。为此咨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谨请察照核办施行。
    照录摺稿

  再,臣历次钦奉电旨并电奏原文及与总署往来电信,前经奏明分作三项缮具清摺,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19 页
径行咨呈军机处、总理衙门查核,已按月奏报送至本年五月底止在案。会衔电奏、电信非臣衙门主稿,未经开列外,兹将本年六月分历奉电旨并电奏、电信分缮清摺,咨呈军机处、总理衙门查核。如间有字义舛误,即咨照更正。理合附片陈明,伏乞圣鉴。谨奏。
    照录清摺

  谨将光绪十一年六月分历次与钧处来往电信汇缮清摺,敬呈鉴核。计开:
  六月十四日,接北洋转电十三日钧处来电:『巴使函称:澎湖已退兵;究于何日退尽?希电询闽省即复云。鸿』。
  六月初六日,发电钧处:『厦门道禀:「吕宋人开赌拒捕,枪毙一勇、伤数勇;洋人亦有伤者,或无大碍。洋人积惯开赌,各国领事、税司皆知。此次私藏军器拒捕毙勇,妄报毁抢;现闻自知理屈,已催其交凶律办」等语。案由领事电京。用特布陈。浚。鱼』。
  十三日,发电钧处:『顷接厦门来电云:「昨一法船驶厦装煤,言今申刻开往上海。据云澎湖法船今日尽数往香、厦、津、沪、日本等处游历,利士卑士船亦往沪、津一带。日前先托洋关船往探,尚未回厦」。棠、浚转电。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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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日,发电钧处:『顷接厦门探报:澎湖法船昨日已刻尽数开去。浚。寒』。
  谨将光绪十一年六月分钦奉电旨缮具清摺,敬呈鉴核。计开:
  六月二十日,接钧处来电:『本日奉旨:「卞宝第奏请饬催藩司赴任等语;龚易图现在是否在粤抑已回籍?著张之洞、杨昌浚查明,传知该员迅速起程,乘坐轮船即赴湖南藩司本任,暂缓来京陛见。钦此」。号』。
  谨将光绪十一年六月分历次电奏原文汇缮清摺,敬呈鉴核。计开:
  六月二十一日,发电钧处:『号电敬悉。龚藩司未曾回闽。祈代奏。浚。马』。
  二十一日,发电钧处:『各国领事屡请开通福州堵口,现在基、澎法船退尽,遵前奉钧电即开堵口。但水雷起尽需时,现定二十一日兴办。乞代奏闻。棠、善、浚。马』。
  二十八日,[发电]钧处:『调闽藩司张梦元,应请旨饬催迅速到任。祈代奏。昌、浚。勘』。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八五一(三二三五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20 页
   闽浙总督杨昌浚咨呈七月分电旨并电奏清摺(大学士左宗棠因病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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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二十八日(一一、四),闽浙总督杨昌浚交称:
  于光绪十一年八月十七日,附片具奏「本年七月分历奉电旨并电奏录摺分咨」一片。相应抄录片奏稿并录具清摺二扣,备文咨呈。为此咨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谨请查照核办施行。
    照录奏稿

  再,臣钦奉电旨并电奏、电信按月分缮清摺,径行咨呈军机处、总理衙门查核,已送至本年六月底止在案。兹查七月分并无电信,谨将电旨、电奏分缮清摺,咨呈军机处、总理衙门察核。如间有字义舛误,即咨照更正。至会衔电奏非臣衙门主稿者,未经开列。理合附片陈明,伏乞圣鉴。谨奏。
  谨将光绪十一年七月分钦奉电旨缮具清摺,敬呈鉴核。计开:
  七月二十九日,接钧处来电:『本日奉旨:「据李鸿章电称:左宗棠因病出缺;览奏,殊深悼惜。所有该大学士身后一切事宜,著杨昌浚妥为照料;并著赶紧驰奏,候旨施恩。钦此」。勘』。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22 页
  谨将光绪十一年七月分历次电奏原文汇缮清摺,敬呈鉴核。计开:
  七月二十六日,发电钧处:『左中堂自奉旨恩准回籍养病,非常感激。正料理一切,剋日起程;乃病势忽增,十分危笃,恐遂不起。合先电达,祈代奏闻。善、浚。宥』。
  二十七日,发电钧处:『左相病状,昨已电达;谅蒙转奏。不意昨夜十二点钟三刻,即行身故。其关防先已交存督署,容派员恭缴。除具奏并代递遗摺外,合先电知。仍祈代奏。善、浚。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八六四(三二五六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22 页
   军机处交出刘铭传请奖法船犯台期间沪尾基隆两关出力洋员

  十月二十六日(一二、二),军机处交出刘铭传抄片称:
  再,上年法船窥犯沪尾,李彤恩始议填塞海口,各洋商以秋茶上市,恫喝阻挠;经淡水关税务司法来格谕以利害,多方开导,始得沉船封塞,并羁糜引港洋人弗为法人勾引。八月十四日,法船开攻击台;法来格帮同防御,即弹所及,亦不畏避。本年春间,复筹商轰击法国铁甲兵船;虽因攻具未齐难以下手,其急公助顺之忱实堪嘉尚。又,基隆海关帮办洋人鲍郎乐,于上年六月法船初犯基隆,经总兵曹志忠邀请与法提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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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士卑士辩论数四,见势不能下,密告曹志忠豫备战事。嗣后基隆退守,洋关门前堆积煤炭十馀万担;鲍郎乐设法保护,丝毫未失。嗣回沪尾,复同法来格赞助防务;相度地势,安设位:均属异常出力,不无微劳足录。据台北通商委员兼管沪尾关税务协领兜钦等禀请奏奖前来,臣覆查无异。合无仰恳天恩,将法来格赏给三等宝星、鲍郎乐传旨饬总税务司嘉奖,以昭激劝而示鼓励;出自高厚鸿慈。谨附片具陈,伏乞圣鉴训示。
  再,臣因洋员奖叙,台湾查无办过成案,先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往返商议;是以具奏稍迟。合并陈明。谨奏。
  光绪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军机大臣奉旨:『著照所请。该衙门知道。钦此』。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八九三(三二九一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23 页
   军机处交出刘铭传请奖战事出力练董陈云林等二人

  十月二十六日(一二、二),军机处交出刘铭传抄片称:
  再,上年九、十月间,法兵屡次攻犯基隆西路之三角岭要隘,均经深澳坑练董拣选教谕陈云林、禀生陈植祺等备资募勇,会同大武崙练董刘清河带勇击退,毙寇多名。今春大水窟一带营隘退守,三角岭依旧固守,屹然未动,屡著战功。前单请奖各乡在事出力练董,因陈云林等衔名开报来迟,未及列保;覈其劳绩,实系屡次接仗获胜立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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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清河已经列单保奖外,合无仰恳天恩,俯准将陈云林以知县归部选用、陈植祺以训导归部即选,以昭激劝;出自鸿慈。谨附片具陈,伏乞圣鉴。谨奏。
  光绪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军机处大臣奉旨:『著照所请。该部知道。钦此』。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八九四(三二九二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24 页
   总税务司赫德函覆闽省所题洋员鲍琅乐与保奏者实系一人

  十一月初四日(一二、九),总税务司赫德函称:
  奉到十一月初三日钧函,以贵衙门前经知照,由南、北洋大臣保奏赏给基隆四等帮办鲍琅乐三等宝星;近又接福建文件,内有基隆海关帮办鲍琅乐是否即系一人?饬为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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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等因。总税务司查福建文件,虽未经目为何如语意,而鲍琅乐之名各海关内却未见另有其人。况帮办鲍琅乐在台奉委一切,均称得力;刘抚军及在台各宪颇为赏识。想福建文内所题及者,必系其人。惟该员现在并未在台;因其地瘴而病,已调赴山海关,派为该关帮办,亦藉资调养之意耳。
  专此布复,须颂升祉。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八九九(三二九五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25 页
   军机处交出杨昌浚南洋垫款购金济台恳准由闽省借款内提支归还抄片

  十一月初九日(一二、一四),军机处交出杨昌浚抄片称:
  再,查上年十月间台防万紧,饷难运济;经抚臣刘铭传电饬苏松太道邵友濂购金运台济饷,由南洋大臣曾国荃电商总理衙门电复:『台饷变金是否相宜?总期速到济用,转饬酌办』等因。即经曾国荃饬据邵友濂就沪购换赤金二千四百九十七两四钱二分,[于]十一月初二日由轮船运解台北交收清楚。计金价库平银四万六千三百二十四两八釐四毫九丝一忽,系挪动库存出使经费垫付。现准刘铭传咨臣饬局解还归款,行据福建善后局司道详称:『因值遣撤防营,清给欠饷;委实力难兼筹。而苏省垫款购金先济台防之急,原挪出使经费,亟待归还,亦未便稍事悬欠;所有前项金价,请在借存洋款内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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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提支汇解清款,归入台湾防饷列收造报』。具详请奏前来,臣查系实情。相应吁恳天恩,俯准照数支给,以清款项。除分咨查照外,谨附片陈奏,伏乞圣鉴训示。谨奏。
  光绪十一年十一月初八日,军机大臣奉旨:『著照所请。该衙门知道。钦此』。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九0三(三三0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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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奏明刘铭传请奖洋员法来格等因与南北洋大臣所请重覆应毋庸议片

  十一月初十日(一二、一五),本衙门奏片称:
  再,十月二十六日,准军机处抄交刘铭传片奏:『淡水关税务司法来格上年在沪尾帮同防御,又基隆海关帮办洋人鲍郎乐在基隆赞助防务,恳恩将法来格赏给三等宝星、鲍郎乐传旨饬知总理衙门转饬总税务司嘉奖』;奉旨:『著照所请。该衙门知道。钦此』。臣衙门查本年八月间准军机处抄出南洋大臣曾国荃会同北洋大臣李鸿章援案开单请奖经徵洋税出力各关税务司摺内声明:『该税司等上年各口筹防相助为理,奋勉从公;请将法来格赏给三品衔三等第一宝星、鲍琅乐赏给三等第三宝星』;奉旨:『著照所请。该衙门知道。钦此』。遵于九月十一日由臣衙门恭录谕旨,劄行总税务司赫德转饬钦遵在案。臣等查刘铭传所请奖赏之法来格、鲍郎乐,与南、北洋大臣会请奖励之案系属一事。惟鲍郎乐与鲍琅乐之名稍有歧异,当经臣衙门查询总税务司赫德;据称即系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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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法来格、鲍琅乐已经南、北洋大臣会奏请奖,此次刘铭传奏请赏给宝星嘉奖之处,系属重复,应毋庸议。合并附片具奏。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九0五(三三0三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27 页
   咨行台湾巡抚刘铭传请奖洋员法来格等已奏明免议

  十一月十二日(一二、一七),行台湾巡抚刘铭传文称:
  准军机处抄交贵抚奏「请恩赏洋人法来格三等宝星并嘉奖鲍郎乐」一摺,光绪十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奉旨:『著照所请。该衙门知道。钦此』。查法来格等先经南、北洋大臣请奖在案,本衙门已于十一月初十日奏明;奉旨:『知道了。钦此』。相应恭录谕旨、照抄原奏,咨行贵抚钦遵查照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九0六(三三0四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27 页
   户部咨行南洋垫款购金济台奉旨准于闽省借款内提支归还

  十一月二十七日(一八八六、一、一),户部文称:
  福建司案呈军机处交出闽浙总督兼福建巡抚杨昌浚奏「上年台防万紧,电饬苏松太道购金运台济饷所需价银,善后局力难兼筹,请在借存洋款内照数拨支汇解清款」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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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光绪十一年十一月初八日军机大臣奉旨:『著照所请。该衙门知道。钦此』。钦遵交出到部。相应恭录谕旨咨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九一五(三三一0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29 页
   闽浙总督杨昌浚咨陈南洋垫款购金济台请准由闽省借款提支归还

  十一月二十八日(一八八六、一、二),闽浙总督杨昌浚文称:
  窃照上年十月间台防万紧,饷难运济;经爵抚部院刘(铭传)电饬苏松太道邵友濂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30 页
购金运台济饷,由南洋大臣曾(国荃)电商总理衙门电复:『台饷变金是否相宜?总期速到济用,转饬酌办』等因。即经南洋大臣曾(国荃)饬据邵友濂就沪购换赤金二千四百九十七两四钱二分,于十一月初二日由轮船运解台北交收清楚。计金价库平银四万六千三百二十四两八釐四毫九丝一忽,系挪动库存出使经费垫付。现准爵抚部院刘(铭传)咨请饬局解还归款,行据福建善后局司道详称:『因值遣撤防营,清给欠饷,委实力难兼筹。而苏省垫款购金先济台防之急,原挪出使经费,亟待归还,亦未便稍事悬欠;所有前项金价,请在借存洋款内照数提支,汇解清款,归入台湾防饷列收造报』。具详请奏前来,查系实情。除附片奏恳天恩俯准照数支给以清款项外,相应咨呈。为此咨呈总理衙门,谨请察核施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九二二(三三一五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33 页

法军侵台档(八)
 光绪十二年(一八八六)
   台湾巡抚刘铭传咨报台北府淡水县属英教堂被匪抢毁查明偿给

  正月二十六日(三、一),台湾巡抚刘铭传文称:
  窃照上年法兵犯台,民心义忿成仇;台北为通商口岸,各国洋商杂处,居民不暇分辨为何国之人,地方官保护亦难周妥。随于八月十七日,据英国驻劄台北领事费里德来函,内称八月十六夜,景尾、新店礼拜堂被民抢拆。又于十八日,接据该领事照会,以据偕教士报称:艋舺、锡口、水返脚、大龙峒、和尚洲等处礼拜堂,均被土匪拆毁。又于二十九日,续据照报,三角涌教堂被匪搬抢:各等情前来。本爵部院以前敌军情正在万紧之际,若操之过急,深恐另酿事端,转多窒碍。一面檄饬台北府督同淡水县严密查拿究办;一面照复费领事劝慰偕教士,允以事后赔偿。费领事深明大义,遇事和衷,允从宽缓追究。至本年五月间,台防解严;叠据费领事照送估计起盖各教堂及失物价值清单七纸,共银一万二千馀元,请赔前来。本爵部院当委通商委员李彤恩会同台北府知府刘勋、绅士陈霞林等带同工匠驰往被拆各教堂处所查勘估计去后。旅据李彤恩等禀覆: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34 页
『遵札前往艋舺、锡口、三角涌、新店、和尚洲、大龙峒、水返脚等七处教堂,周历履勘。查水返脚、三角涌两处教堂不过略有损坏,修理需费尚少;艋舺等五处均已拆毁,仅存墙基址,饬令工匠密估,需洋九千馀元。至各教堂所失物件是否尽实,无从查考。若照领事开送数目,为数颇钜;应稍核减,以昭公允。当经李彤恩邀同费领事、偕教士喻以情理,再三议减;辩驳数次,始允以一万元正数赔偿了结。请示遵办』等情。查此案因上年地方军务紧急,民心怀疑,变起仓猝,尚非乱民无辜滋事。其开送所失物件,虽无从查考,而七所教堂拆毁情形履勘属实,估修实需洋银九千馀元。既经费领事、偕教士允减二千馀元,自应由官筹款给偿,以了此案。已由沪尾关税拨解台饷项下提银一万元给领完案,以睦邦交;业经取具偕教士亲笔收据附卷,并照会费领事销案。一面仍饬府、县各官查明起意拆毁之人,择尤惩办,以儆将来。
  除此项赔款汇入军需,饬由粮台注明列款报部核销外,相应抄录原案,备文咨送。为此咨呈贵衙门,谨请查照备案施行。
    照录清摺
   照抄英领事费来函

  谨飞肃者:顷据本国偕姓教士面称:『现有教民高铨来沪驰报,昨夜景尾、新店礼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35 页
拜堂被在地王、张、林、刘各姓民人拆成平地;传道陈伙并教民高福、周木等物件,亦被洗抢一空。恳即移办』等情前来。据此,据禀前情,合亟飞函,敬请钦差爵抚军门察鉴;望即迅速出示,遍禁各地方毋得蹂躏教堂。其新店教堂既经拆毁,应请严行究办。并希查明示复为感。
  肃此,敬请勋安;唯照不一。
  光绪十年八月十六日。
   照抄英领事费来文

  为照会事。照得本月十六日据本国偕教士驰报:景尾、新店礼拜堂被民人拆毁等情;当即立时飞函贵大臣,请为严办在案。本日又据该教士报称:艋舺八甲礼拜堂、水返脚礼堂拜、锡口礼拜堂、大龙峒礼拜堂、和尚洲礼拜堂,昨日均被在地土匪拆毁,各处教民均遭抢劫;亟应禀恳查办等情。据此,据禀前情,合亟飞行照会。为此照会贵大臣,请烦查照,就希一律妥办见覆可也。须至照会者。
  计照送英文原照会一纸。
  光绪十年八月十八日照会。
   照抄照覆英领事原文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36 页
  为照覆事。准贵领事照会:『本月十六日据本国偕教士驰报景尾、新店礼拜堂被民人拆毁等情;当即立时飞函贵大臣请为严办在案。本日又据该教士报称:艋舺八甲礼拜堂、水返脚礼拜堂、锡口礼拜堂、大龙峒礼拜堂、和尚洲礼拜堂,昨日均被在地土匪拆毁,各处教民均遭抢劫;亟应禀恳查办等情。据此,据禀前情,合亟飞行照会。为此照会,请烦查照,就希一律妥办见覆』等情到本爵军门。准此,查昨准贵领事函开,以景尾、新店礼拜堂被抢,业经严饬淡水县迅速查拿究办在案。兹准照会前因,除再严饬该县将被抢各教堂逐一查明妥办并将滋事之土匪查拿究惩外,合行照覆。为此照会贵领事,请烦查照施行。须至照会者。
  光绪十年八月十九日照覆。
   照抄英领事费来文

  为照复事。本月二十日,承准贵大臣照复内开:「景尾、新店、艋舺八甲等处礼拜堂各被土匪毁拆,教民均遭抢劫」一案,业经严饬淡水县迅速查拿逐一妥办等因。承准此,乃本月二十五日接准淡水县周大令照会提及此案,竟谓『应俟事平后,再行查办』等由。本领事随于二十六日备文切劝,请其遵照贵大臣前札逐一赶办,毋事延缓去后。理合并将原稿并各教堂传道口供,抄录送览。就祈贵大臣察核严饬施行,是所至望。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37 页
  再,闻报三角涌教堂物件已被土匪搬抢,教民并遭欺凌;竹堑、中港、后三处,据报土匪又将毁拆教堂,势甚岌岌。似此闻风效尤,苟不严行治罪,其祸更恐蔓延。除已飞函台北府淡水县查明妥办外,合并声明。为此照覆,须至照覆者。
  计照送粘单一纸。英文照会一纸,另日送上。
  光绪十年八月二十八日照会。
     照抄粘单、英领事照会淡水县文稿

    (衔)为照会事。照得「前据本国偕教士先后驰报景尾、新店、八甲、水返脚、锡口、大龙峒、和尚洲各处礼拜堂被在地土匪拆毁,各处教民均遭抢劫」一案,先后叠经本署文函照请钦差爵抚军门刘查照严办在案。本月二十日,承准照覆,以此案业经严饬贵县逐一查拿,迅速妥办等因到署。本月二十五日,又准贵县照会,云及艋舺八甲等处教堂被毁,祸实起于仓猝,应俟事平,再行查办等因。本领事查此等重案,似断不宜大意纵延;若待事平,势恐该犯远飏,悔之何及!合亟备文切劝,并附阅各教堂传道口供一纸。为此照会贵县,请烦查照;务希遵照刘大臣前札,将此案迅速逐一查明,妥为严办,以儆凶顽:是所至要。须至照会者。
    再,新店教民刘贵夫妇,据供闻被沉死水中;立乞查明。
     照录各处教堂传道口供

    据水返脚传道教民蔡升供称:『十七早八点半钟时候,湖南勇暨民人围聚教堂,随将教堂拆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38 页
毁,物件亦即抢掳一空;升之妻子,亦被掳在苏妙家中。宜兰县传道曾温,适回水返脚,同时被掳;闻现在押于淡水县。此时教民家中,均遭抢劫;咸皆避祸山中。所供是实』。
    据大龙峒教堂传道李恭供称:『八月十七夜六点零钟时候,土民率众围绕教堂,随将教堂毁拆平地,物件亦被抢去。恭觉来势不善,赶紧脱逃。当时声言要捉传道并教民等,而教民等均已走避。所供是实』。
    据艋舺八甲教堂传道陈云腾供称:『八月十七晚四点钟时候,先有淡水县壮勇二名率带十馀人,来至教堂二进厅上坐下。随后百姓围著教堂,先将前、后进物件抢去,次将教堂门窗户扇一切拆下;民人声言要杀传道、教民前往祭旗。腾近因抱病,胞兄陈微适来省视;见此情状,当将腾及眷属由后门逃走。微并走报军装局委员,求其就近弹压;委员答谓不干伊事。路遇艋舺营中军,亦求弹压;中军亦谓不干伊事。微随即进城,直赴县衙击鼓喊救;门头二爷只派现日一名,随往弹压。迨至该处,业已无及;教堂已被百姓拆成平地。所供是实』。
    据艋舺新店街教堂传道陈荣辉供称:『八月十五晚二更时候,内山会党民人聚集,先抢教民住屋物件;及四更时候,来拆教堂。共集一百馀人,将教堂门窗户扇以及外墙一切全行毁拆。辉见势不佳,当即逃避。十六、七两日,又将教民各家尽行抢劫,该会党始返内山。闻教民刘贵夫妇被抢之后,竟将其夫妇沉死水中。所供是实』。
    据锡口教堂传道郭炳忠供称:『八月十七早八点半钟时候,先有地保等八人闯进拜堂,声言要拿要杀传道、教民,将门窗一切乱打。炳等见势不佳,方始携眷脱逃。嗣后人众愈集愈多,竟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39 页
将教堂拆毁平地,教民住屋亦遭搜抢。所供是实』。
    据和尚洲教堂传道曾俊供称:『八月十七晚九点钟时候,总理李明章、保长李乞、李藏益聚众百姓来围教堂,声言要杀传道、教民。伊等见势不佳,随即躲闪。嗣后教堂被其拆毁平地,所有教民物件尽被抢夺。所供是实』。

   照抄照覆英领事原文

  为照覆事。案准贵领事照开:『本月二十日,承准贵大臣照复内开:「景尾、新店、艋舺八甲等处拜堂各被土匪毁拆,教民均遭抢劫」一案,业经严饬淡水县迅速查拿,逐一妥办等因。承准此,乃本月二十五日接准淡水县周大令照会提及此案,竟谓「应俟事平后,再行查办」等由。本领事随于二十六日备文切劝,请其遵照贵大臣前札逐一赶办,毋事延缓去后。理合并将原稿并各教堂传道口供,抄录送览。就祈贵大臣察核严饬施行,是所至望。再,闻报三角涌教堂物件已被土匪搬抢,教民并遭欺凌;竹堑、中港、后二处,据报土匪又将毁拆教堂,势甚岌岌。似此闻风效尤,苟不严行治罪,其祸更恐蔓延。除已飞函台北府淡水县查明妥办外,合并声明』等由。准此,查此案前准贵领事先后两次文函,当经本爵军门出示谕禁并饬淡水县将倡众滋事之匪徒严拿究追各在案。兹准前因,查淡水周令现已卸事、新任刘令业经到任,除再严札饬催该县速即查拿究追核办。其竹堑、中港、后各处教堂,并饬新竹县派役妥为保护,不准滋扰;一面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40 页
(?)贵领事,请烦查照施行。须至照会者。
  光绪十年八月三十日照覆。
   照抄英领事费来文

  为照会事。照得淡属各处教堂被匪毁抢一案,本月初十日适有本国兵船抵口,本领事先将此案现办情形,备文托交驻厦领事官代电详报驻京本国钦差大臣巴察夺。但此案应行续缉各犯,仍望贵部院大臣就近督饬地方官严办,勿任稽延。又前所拆毁各处教堂,委应作何赔修?并希明白照覆,以凭续报。为此照会贵部院大臣,请烦查照施行。须至照会者。
  计照送英文原照会一纸。
  光绪十年十二月十二日照会。
   照抄照覆英领事原文

  为照覆事。案准贵领事文开:『照得淡属各处教堂被匪毁抢一案,本月初十日适有本年兵船抵口,本领事先将此案现办情形,备文托交驻厦领事官代电详报驻京本国钦差大臣巴察夺。但此案应行续缉各犯,仍望贵部院大臣就近督饬地方官严办,勿任稽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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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前所拆毁各处教堂,委应作何赔修?并希明白照覆,以凭续报。为此照会,请烦查照施行』等因到本爵部院。准此,除饬台北府淡水县勒差赶紧查缉馀犯、务获讯办,并查明所拆各处教堂应如何赔修,迅速禀覆以凭照覆外,相应先行照覆。为此照会贵领事,请烦查照施行。须至照会者。
  光绪十年十二月十四日照覆。
   照抄英领事费来文

  为照会事。窃查淡属各处教堂被匪毁抢一案,本领事当将已办情形随时禀详本国驻京钦差大臣察夺。本年三月杪,接奉驻京现署钦差大臣札开:『披阅该领事叠次申详,是此案刘大臣以及地方官等既允实力办理;且该领事会晤刘大臣,并经面许日后赔偿拆抢各教堂价值等语。斯时地方正在非常多事,地方官诚恐民情痛忿,急变堪虞;以故稍缓拿办。本大臣体念时艰,雅不欲照请总理衙门查办。第此刻中、法两国和议停战,该领事官可趁于此时知会地方官赶办了结此案,当俟该领事竭力与地方官商办;如果仍难妥贴,始由本大臣与总署核办。惟查该领事与在台中国官员共事素称和协,此案谅能妥办,似可免本大臣与总理衙门会商也』等因。奉此,本领事当饬偕教士开具确实失单,并估计教堂屋价去后。旋据面禀:必须亲诣履勘,方能估值。迩日始据开具清单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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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当经详细查考,取阅教会历年总账对核;并据偕教士来堂发誓供称:『各处教堂所置器具、物件本有数单可凭,祗缘各教堂被抢,此等原单亦失在内;现开失单数目,确系的实,毫无虚伪。即所开器物,亦尽系教会公司与该教士自己所置,并无教民之物牵涉在内。惟和尚洲教堂屋价,系照现时估计,较前略多;盖因此时物料,比昔昂贵』等语。本领事查各处教堂遭抢物件,失单内均已一一定价;地方官若能追物,即可照件扣除。如能尽数追获,更省赔款。堂中数单倘能追出,尤便核对。奉札前因,并据偕教士呈来华、英文字估价清单各一份,理合照送察阅。为此照会贵部院大臣,请烦查照施行。至偕教士所呈失单,如欲澈底查考,应请遴委干员出沪,能通英文、土语者更妙。总之,此案委应作何办理方臻妥善之处?出自卓裁可也。须至照会者。
  计附送偕教士所呈华、英同文原清单各一份。英文原照会,另日奉上。
  光绪十一年五月二十二日照会。
    照抄各处教堂被抢清单

   计开:
    新店教堂一座,计共英银二千八百四十五元。堂内物件,开列于左:
    台顶棹一块,价银八元。椅条六十条,价银四十八元。书棹二十块,价银四十元。大八角挂号头时钟一个,价银八元。一号万人球一粒,价银二元。大鼓一个,价银二元五角。吊钟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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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银二元五角。大玻璃灯连坠二枝,价银十五元。小玻璃灯十二枝,价银三元。大镜十二个,价银二十四元。柴椅头二十块,价银八元。天文图一幅,价银二元五角。地理图二幅,价银五元。首号棹头灯二付,价银六元。牧师房外国眠床一张,价银二十五元。洋圆棹一块,价银六元。外国柴交椅四块,价银二十元。人像吊镜大小共十六个,价银三十二元。大照身镜一个,价银五元。线罗蚊帐一领,价银五元。棹巾一条,价银三元。棉被连皮一领,价银三元。毡仔二领。价银六元。玻璃坠吊灯一枝,价银四元二角。写字灯一对,价银三元。玻璃杯二付,价银一元。竖时钟一个,价银七元。牧师厅人像吊镜大小共十个,价银五元。八仙棹一块,价银三元五角。禅床连毡一张,价银八元。棹巾一条,价银二元。蚊帐一领,价银四元。棉被连皮一领,价银三元。茄纹席一领,价银四元。红毡仔一领,价银三元。内路吊灯一枝,价银四元二角。写字灯一枝,价银一元五角。药厨上下共二座,价银八元。药件大小矸共百馀件,价银三百元。圣经福音传一箱共一千本,价银五元。交椅四块、几棹二块,价银共一元二角。唐人七朵八脚眠床一张,价银十三元。字画共六幅,价银三元。小厅内圆棹一块,价银三元五角。柴交椅四块,价银八元。藤交椅一块,价银三元。人像吊灯十八个,价银九元。棹巾一条,价银二元。内路玻璃吊灯连坠一枝,价银五元五角。小玻璃灯一对,价银五元。书厨入玻璃面上下共一座,价银八元。圣书大小付共百部,价银二百五十元。山水字画共九幅,价银四元五角。人客房四脚眠床一张,价银四元五角。蚊帐一顶,价银三元五角。棉被连皮一领,价银三元。毡仔一领,价银三元五角。书棹一块,价银三元二角;又书棹内有公银二百元、捐题南风澳缘银一百元。写字灯一枝,价银一元五角。煤油二担,价银六元。交椅四块,价银四元。小房内八脚七朵眠床一张,价银十二元。四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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眠床一张,价银四元五角。蚊帐被一付,价银九元。红绿毛毡共二领,价银六元。小药箱一个,价银十二元。挽齿家器一付,价银十三元。小刀包一包,价银十五元。洋药秤一枝,价银三元。问症筒一枝,价银一元。见症寒暑计一枝,价银三元。凸镜一个、外国像百馀幅,价银共十四元。百花镜一个,价银八元。五节千里镜一个,价银十六元。显微镜一个,价银十二元。小凸镜一个,价银四元。玻璃水渍十二枝,价银五元。照身镜一个,价银五元。时钟一个,价银七元。人像吊镜六个,价银七元二角。一‧一尺四方玻璃半箱,价银六元。碗厨一座,价银三元。洋面桶一个,价银二元。--合共银四千二百九十四元零七角。
   计开:
    艋舺教堂一座,计共英银二千一百元。堂内物件,开列于左:大椅条二十四条,价银二十四元。上落三鍊大洋灯三枝,价银十八元。药厨一座,价银六元;厨内药三十矸,价银一百二十元。大鼓一个,价银三元。刀包一副,价银二十元。天文、地理图二副,价银五元。台顶棹一块,价银六元。幼圆棹二块,价银十二元。幼书棹二块,价银十二元。面桶棹、洋面桶共二副,价银十三元。八仙棹一块,价银七元。棹匮一个,价银八元。碗厨一块,价银四元。柴交椅六块,价银二十元。藤交椅四块,价银四元。竹交椅二副,价银二元四角。交椅帖三副,价银十二元。棹头灯四枝,价银六元。扇叶灯四枝,价银一元。柴禅床二块,价银十四元。幼眠床二顶,价银四十八元。蚊帐二领,价银十元。棉被二领,价银十元。毡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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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价银十二元。大甲席二领,价银八元。时钟三个,价银二十一元。大镜二十个,价银十四元。照身镜三个,价银十二元。教会公银,一百元。丹清六对,价银八元。--合共银二千六百六十元零四角。
   计开:
    三角涌教堂内物件,开列于左:台顶棹一块,价银五元。书棹二块,价银六元。交椅四块,价银一元。八脚眠床二张,价银十二元。大鼓一个,价银三元。书架一个,价银五元。药架一个,价银四元。天文、地理图二,价银五元。时钟一个,价银七元。写字灯一对,价银四元。吊灯一枝,价银五元。--合共银六十三元
   计开:
    和尚洲教堂一座,计共英银一千四百七十四元。堂内物件,开列于左:书棹四块,价银八元。圆棹二块,价银六元。椅条四十条,价银二十元。大鼓一个,价银四元。藤交椅十块,价银十五元。大灯三枝,价银二十一元。小灯十二枝,价银三元六角。时钟三个,价银二十元。水油一担,价银三元二角。七朵眠床三张,价银三十六元。蚊帐三领,价银七元五角。棉被三领,价银九元。茄纹席三领,价银五元。天文图一副,价银二元五角。地理图一副,价银二元五角。西洋药数十矸,价银一十元。圣书一百馀本,价银五十元。教堂公银,六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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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共银一千九百五十七元零三角。
   计开
    水返脚教堂门窗户扇被拆抢,价银一百二十元。堂内物件,开列于左:三鍊上落灯二枝,价银十二元。写字灯一对,价银三元。竹椅头三块,价银一元。棹四块,价银十元。人像镜十二个,价银八元。椅条十八条,价银十一元。交椅八块,价银三元。照身镜一个,价银六元。万人球一粒,价银一元。大甲席二领,价银四元。篾席二领,价银二元。书,价银五十元。药连矸,价银四十元。书、药厨二座,价银十二元。时钟二个,价银十一元。挽齿器具一付,价银十六元。刀包一付,价银十六元。蚊帐二领,价银七元。棉被二领,价银六元。眠床二张,价银十四元。--合共银三百四十三元。
   计开
    锡口教堂一座,计共英银八百四十五元。堂内物件,开列于左:公银,四十元。八脚眠床二张,价银十五元。蚊帐二领,价银十元。棉被二领,价银七元五角。书棹二块,价银八元五角。圆棹二块,价银十元。交椅十块,价银十元。椅条二十条,价银十元。大洋灯二条,价银六元。棹头灯一对,价银三元五角。小灯六枝,价银一元五角。大镜十二个,价银十五元。时钟二个,价银十一元。西洋药四十矸,价银一百三十元。
    --合共银一千一百二十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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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开
    大龙峒教堂一座,计共英银一千六百五十元。堂内物件,开列于左:台顶棹一块,价银六元。长椅条三十条,价银十八元。交椅十二块,价银三元六角。书棹二块,价银四元。大鼓一个,价银三元。天文、地理图共五幅,价银五元。外国书十五本、西医书一箱,共价银五十五元。七堵幼花眠床一张,价银六十元。圆棹一块,价银四元五角。八脚眠床一张,价银六元四角。蚊帐一付,价银四元。棹匮一个,价银三元;棹匮内有拜堂公银八十五元。煤油一桶,价银一元五角。写字灯一对,价银四元。大八角时钟一个价银七元。--合共银一千九百二十元。

   照抄照复英领事原文

  为照复事。准贵领事照会,窃查淡属各处教堂被匪毁抢一案,除原文有案不录外,查偕教士人甚厚道,既经发誓,所开失单谅无虚假。惟此案应照贵领事照会委员出沪,澈底查考。除札委通商委员李彤恩会同台北府刘代守勋、团防局陈绅霞林前往所拆教堂之处详细查明、禀候办理以臻妥善外,合先照覆。为此照会贵领事,请烦查照施行。须至照会者。
  光绪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照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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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抄台北府知府刘勋、通商委员李彤恩详文

  为遵札议覆事:窃光绪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接奉宪台札开:『据英国费领事文称:「窃查淡属各处教堂被匪毁抢一案,本领事当将已办情形随时禀详本国驻京钦差大臣察夺。本年三月杪,接奉驻京现署钦差大臣札开:披阅该领事叠次申详,是此案刘大臣以及地方官等允既实力办理;且该领事会晤刘大臣,并经面许日后赔偿拆抢各教堂价值等语。斯时地方正在非常多事,地方官诚恐民情痛忿,急变堪虞;以故稍缓拿办。本大臣体念时艰,雅不欲照请总理衙门查办。第此刻中、法两国议和停战,该领事官可趁于此时知会地方官赶办了结此案,当俟该领事竭力与地方官商办;如果仍难妥贴,始由本大臣与总署核办。惟查该领事与在台中国官员共事素称和协,此案谅能妥办,似可免本大臣与总理衙门会商也等因。奉此,本领事当饬偕教士开具确实失单,并估计教堂屋价去后。旋据面禀:必须亲诣履勘,方能估值。迩日始据开具清单前来,本署当经详细查考,取阅教会历年总账对核;并据偕教士来堂发誓供称:各处教堂所置器具物件本有数单可凭,祗缘各教堂被抢,此等原单亦失在内;现开失单数目,确系的实,毫无虚伪。即所开器物,亦尽系教会公司与该教士自己所置,并无教民之物牵涉在内。惟和尚洲教堂屋价,系照现时估价,较前略多;盖因此时物料,比昔昂贵等语。本领事查各处教堂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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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物件,失单内均已一一定价;地方官若能追物,即可照件扣除。如能尽数追获,更省赔款。堂中数单倘能追出,尤便核对。奉札前因,并据偕教士呈来华、英文字估价清单各一分,理合照送察阅。为此照会贵部院大臣,请烦查照施行。至偕教士所呈失单,如欲澈底查考,应请遴委干员出沪,能通英文、土语者更妙。总之,此案委应作何办理方臻妥善之处?出自卓裁」等情;并送偕教士所呈华、英同文原清单各一份到本爵部院。据此,查上年所拆各处教堂,亟应委员前往查明如何毁坏,所开失单是否尽实?以凭核办。查有通商委员李彤恩堪以委派,会同该府及绅士陈霞林等剋日出沪,澈底查考。除照覆费领事查照外,合行札饬。札到该府,即便遵照会同出沪,详细查办;并即妥议具覆,以凭核夺。据送清单,一并抄发。毋违。此札』。计发抄单七纸等因。卑府、彤恩并蒙札饬前因,各奉此,卑府等当即会同陈绅霞林带同工匠先订偕教士前往艋舺、锡口、三角涌、新店、和尚洲、大龙峒、水返脚等七处教堂履勘。查水返脚、三角涌两处教堂,不过略有损坏,修理需费二百馀元;核与英领事开送来单数目,不相上下。至艋舺等五处教堂,均已拆毁,仅存颓墙基址;旋令工匠密为估价,按照现时工价实需洋银九千馀元。至于各教堂内所失物件是否尽实,无从查考。若照英领事开送数目起盖教堂并失物共计洋银一万二千馀元,为数颇钜;似宜量予酌减,方足以昭公允。卑府等于七月初八日,邀同费领事、偕教士同到捐输局面商。据偕教士面称:所开屋价,仅照木泥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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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估而算;其油漆等项,尚未计及。至所失物件,其零星琐碎亦多忘记。伊既经发誓断不浮开,若荷赔偿须沾实惠,未便从减等语。卑府等告以伊国公使尚知斯时地方正在非常多事,地方官诚恐民情忿变,所请稍缓拿办,理应允从等语;是公使亦知因法国启衅扰我疆土,民心义忿,遂致玉石不分,与平常挟嫌拆毁情形不同。兹中国既允由官赔偿,实属仰体两国和好起见;断不能悉照所开数目毫釐不让之理。反覆辩论,几至唇舌俱焦。幸费领事颇知大体,力劝偕教士让减一千元;讵教士拘执前议牢不可破,彼此相持。至七月二十九日,复出沪尾,再行定期会晤费领事、偕教士,谕以情理、动以祸福,坚请面决。并许其一经议定,即交现银;伊可即日兴工,亦免迁延时日。往返辩驳数次,偕教士方许再减一千馀元,请以一万元之数赔偿。费领事并请尽两礼拜即将此项检出足重时用英银,由官面交偕教士查收,取其收据照复费领事销案;以免送由领事转交,致多辗转驳换之繁等语。卑府等伏思此案因地方危急、民心怀疑,致起而毁之,尚非教民倚势生端、意图要挟。据其开送堂中所失物件虽属无从查考,然七所教堂拆毁情形,业经履勘估计,实在需银九千馀元。兹费领事与偕教士既敦睦谊,愿减二千馀元;应否给予一万元完案之处?理合具文详请宪台察核示遵,实为公便。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详者。
   批:『据详已悉。查此次教堂被毁七所之多,既经偕教士发誓毫不浮开,而该员等复能婉词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51 页
理劝,得与费领事克敦邦交,议减二千馀元,俱见顾全中外大局,深堪嘉尚。应即如详照准,仰由海关提拨洋银一万元,由该员等径交偕教士承领,取其收据禀候照覆费领事销案。仍候咨明将军、督部堂并行省会通商局知照。缴』。
  光绪十一年八月初八日详。
   照抄台北府知府刘勋详文

  为呈缴事。本年八月初八日奉宪台批署府等「会详议赔教堂暨所失物件,偕教士原让二千元,实给一万元」缘由;奉批:『据详已悉。查此次教堂被毁七所之多,既经偕教士发誓毫不浮开,而该员等复能婉词理劝,与费领事克敦邦交,议减二千馀元,俱见顾全中外大局,深堪嘉尚。应即如详照准,仰由海关提拨洋银一万元,由该员等径交偕教士承领,取其收据禀候照覆费领事销案。仍候咨明将军、督部堂并行省会通商局知照。此缴』等因。奉此,卑署府遵即移请沪尾海关兜协领提拨现银,并移会办台北通商委员李守彤恩遵照去后。旋准兜协领移复:于海关徵收洋税项下照数提出洋银一万元,径交李委员查收转交偕教士收领,取其亲笔收据一纸,备文移府转缴销案等由前来;卑署覆查无异。合将偕教士收据一纸,备文呈缴宪台察收,俯赐照会销案,实为公便。为此备申,乞照文施行。须至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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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申缴偕教士亲笔收据一纸、再足重洋银一万元。
   (批:『据详已悉。仰候照会英领事销案,再咨将军、督部堂并总理衙门立案暨行省会通商局查照。偕教士收据一纸,存。此缴』。)
  光绪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详。
   照抄照会英领事原文

  为照会事。本年八月二十四日,据署台北府知府刘勋详称:『本年八月初十日,奉批卑署府等「会详议赔教堂暨所失物件,偕教士愿让二千元,实给一万元」缘由;奉批:「据详已悉。查此次教堂被毁七所之多,既经偕教士发誓毫不浮开,而该员等复能婉词理劝,与费领事克敦邦交,议减二千馀元,具见顾全中外大局,深堪嘉尚。应即如详照准,仰由海关提拨洋银一万元,由该员等径交偕教士承领,取其收据禀候照覆费领事销案。仍候咨明将军、督部堂并行省会通商局知照。此缴」等因。奉此,卑署府遵即移请沪尾海关兜协领提拨现银,并移会办台北通商委员李守彤恩遵照去后。旋准兜协领移复:于海关徵收洋税项下照数提出一万元,径交李委员查收转交偕教士收领,取其亲笔收据一纸,备文移府转缴销案等由前来;卑署府覆查无异。合将偕教士收据一纸,备文呈缴察收,俯赐照会销案,实为公便』等情;并缴偕教士亲笔收据一纸到本爵部院。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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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除批示外,相应照会。为此照会贵领事,请查照销案,见复施行。须至照会者。
   照抄英领事费来文

  为照覆事。本年八月二十九日,接准贵爵大臣照会内开:『本年八月二十四日,据署台北府知府刘勋详称:「本年八月初十日,奉批卑署府等详议赔教堂暨所失物件,偕教士愿让二千元,实给一万元缘由;奉批:据详已悉。查此次教堂被毁七所之多,既经偕教士发誓毫不浮开,而该员等复能婉词理劝,与费领事克敦邦交,议减二千馀元,具见顾全中外大局,深堪嘉尚。应即如详照准,仰由海关提拨洋银一万元,由该员等径交偕教士祗领,取其收据禀候照覆费领事销案。仍候咨明将军、督部堂并行省会通商局知照。此缴等因。奉此,卑署府遵即移请沪尾海关兜协领提拨现银,并移会办台北通商委员李守彤恩遵照去后。旋准兜协领移复:于海关徵收洋税项下照数提出一万元,径交李委员查收转交偕教士收领,取其亲笔收据一纸,备文移府转缴销案等由前来;卑署府覆查无异。合将偕教士收据一纸,备文呈缴察收,俯赐照会销案,实为公便」等情;并缴偕教士亲笔收据一纸到本爵部院。据此,除批示外,相应照会。为此照会,请烦查照销案,见复施行』等由过署。准此,查此案偕教士所开数目一万二千三百馀元,既经发誓委系真实,殊难减让;本领事前此拟欲劝令减让一千,偕教士尚未允愿。乃八月初二日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54 页
突据来禀,以『前请赔偿拆毁各教堂一案,偕所开赔款,爵抚部院刘信其诚实,始终不疑;偕既深感佩。复因通商李委员彤恩在淡十二年,平日办理交涉事件极为持平公正;此案经其婉商,挚情感动,故偕于本日允以一万元赔偿了事。偕前开数目委属真实,毫无乖谬;此心唯天可表。可否据情转达刘爵抚部知照,出自宪裁』等情。据此,理应据情转达贵爵大臣查照。至销案之文,领事缘前禀有案,此时未敢擅办;尚容禀详本国驻京钦差大宪察夺。一俟奉到批示,另行照复。第此案虽经办了,而旧年教民被抢数十家亦系无辜,显大奉教所累;本领事访闻地方官从未办有头绪,理应照请贵爵大臣严札饬县逐一审理,实称公便。为此照覆贵爵大臣,请烦查照施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九五七(三三九四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55 页
   闽浙总督杨昌浚咨报署福建台湾道陈鸣志收到中法滇粤边界陆路通商章程

  九月初六日(一0、三),闽浙总督杨昌浚文称:
  据署福建台湾道陈鸣志详称:『光绪十二年五月十六日,奉兵部火票递到钦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夹板劄付内开:「中、法两国会议滇、粤边界陆路通商章程十九条,经北洋大臣李(鸿章)于光绪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具奏,奉旨:该衙门知道。钦此。相应将章程刷印成本,劄行台湾关道钦遵查照可也。内附条约一本等因。奉此,除将条约分发台湾、台北两府并各口通商委员遵照外,合将奉劄日期连同兵部火票一纸,具文详请察核,俯赐分别咨覆、咨销』等情到本部堂。据此,除将火票咨送兵部察销外,相应呈明。为此咨呈总理衙门,谨请察照施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二0六一(三五九三页)。)

光绪十年(一八八四)(下) 第 55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