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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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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弁 言

  「台案汇录丁集」是从「明清史料」戊、己两编里选录了一百十八个文件编辑而成的。全书分作五卷。
  卷一收了二十四个乾隆时期的文件,卷二收了三十一个嘉庆和道光时期的文件。在这些文件里,以关于台湾马政──如奏留马匹在台试养、报销官马朋扣皮脏银两以及请裁马匹之类的为较多,其次则为关于台澎各营修建衙署兵房、戍台班兵的调拨与配渡、赏恤遇匪御盗被难的弁兵、题报官庄租息、筹拨防堵经费、调驻营员、移拨汛兵以及恭报奉到恩诏、律例、王命旗牌和钦颁督捕则例之类的例行公事。总而言之,都是有关台湾军事行政的各项档案。
  卷三收了乾隆、嘉庆和道光时期的二十个文件,全系巡阅全台营伍的报告。按照定例,台湾总兵年须巡查所属营汛地方,校阅官兵武艺、点验军装器械;但将军、督、抚和水提、陆提也要分年轮流渡台巡阅。所以这一卷的文件,四分之三是台湾总兵的报告,四分之一是将军、巡抚和水陆提督的报告。
  卷四收了雍正、乾隆时期的十三个文件,卷五收了嘉庆、道光时期的三十个文件。这些文件大都是报告督解台澎饷银、运载戍兵眷米、报销官兵俸饷马乾红白赏银和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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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折银两的档案。
  巡阅营伍和办理军饷,原也是军事行政的事项;因为这两项的文件比较多,就特为分作两类,编为三卷(卷三~卷五)
  各卷之中,有些文件是奏报福建全省之事的。因为台湾是福建的一府,这些文件当然与台湾有关,所以也被收入了。
  本书最值得注意的是嘉庆九年正月二十四日的一道上谕(见卷二第三三号文件)。这个上谕先述清朝的经制兵在乾隆晚期以前是如何的能打仗:
    『国家设兵,所以卫民,内而八旗劲旅、外而驻防绿营,原以备一时徵调之用。我朝从前用兵域外,平定准噶尔、回部、大小金川以及剿捕内地乱民,均系调用额兵,随征奏凯,从未有雇募乡勇之事』。
  继述乾隆五十二年用兵台湾以及嘉庆初期几年间平定川、楚白莲教之乱,却都雇募乡勇:
    『自台湾匪徒林爽文滋事时,该处地隔海洋,本有义民等急公慕义,请效驰驱,因而随宜量用,协同官兵,分司搜剿。
    『迨至剿办邪匪,带兵大员及地方官等召募乡勇多名,辗转随征,以致愈集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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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盈累万』。
  国家既有经制兵,为什么又雇募乡勇呢?上谕说:
    『揆厥所由,皆因武职大员不能实心办公。平居无事,往往令本标兵丁充仆隶厮养之役,或兼习手艺,在署佣工,而于训练操演,转视为具文。属下将弁相率效尤,而督、抚大吏又不能随时整饬。遂致隶名营伍,步伐茫然;一旦有事徵调,其能知纪律、陷阵冲锋者寥寥无几,势不得不募民充勇,以供调拨』。
  这个上谕说明了嘉庆时期清朝的经制兵──八旗与绿营都已腐败不堪。白莲教乱之平定,不是这两种额兵打平的,全靠团练乡勇之力。
  考团练乡勇的政策,是由合州知州龚景瀚建议的。他因八旗官兵不可靠,所过地方受害甚于盗贼,所以主张募集乡勇,给以武器,举办团练,既可替国家节省军费,又可减免地方的扰害。其时,四川一省便有乡勇三十万人。事平之后,又把乡勇的兵器收回。嘉庆皇帝还下了这一道上谕,认为:
    『国家兵制之设,有将军、都统、督、抚、提、镇以资统辖,设立营伍,蒐简军实,岂尚不能为国宣力?乃必藉闾阎未经练习之人,供疆场折冲之用,则又安用官兵为耶?
    『兵之强弱,总视乎练兵之勤惰。如勤加训练,则弱者可渐使之强;倘玩愒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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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则强者亦流而为弱』。
  他谕令各省将军、都统、督、抚、提、镇等:
    『嗣后均应饬营员,痛改[前非,督率]官兵,认真操演。俾标兵皆成劲旅,以肃军政而励戎行』!
 可是,这种颓风终究未能挽回。清代的经制兵既不足以平内乱,当然没有捍御外侮的能力;所以后来一与西方武力接触,便无往而不败。而洪、杨之役,也全靠乡勇之力才得平定。足见八旗、绿营的腐化,是清代中衰的主要象徵之一。(百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