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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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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雍正四年(丙午)春二月二十日(癸未),以翰林院编修程元章提督福建学政。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一。)

  夏四月二十六日(戊子),谕吏部:『云南、贵州、四川、福建、广东、广西等省地处边远,凡选授教职,每旷缺迟久;其作何补授之处?该部议奏』。寻议:『远省教职,请将应选人员由部截定人数,照科分、名次填写执照,给发各该抚;令其挨次具题选补,并将到任日期报部』。从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三。)

  五月十六日(丁未),以侍讲学士留保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编修崔纪为副考官。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四。)

  秋七月辛卯朔,谕内阁:『凡各省地方有缺米或米价昂贵者,必系其地上年荒歉所致。今岁杨文乾奏广东米贵,驻防兵丁有不许巡抚减粜之事;宜兆熊、毛文铨又奏福建缺米,有土棍抢米之事。此二省,上年俱奏称丰收,并未云荒歉也。且据黄国材称:福建积谷现有一百六十馀万石,而毛文铨乃奏请于江西采买米石;朕已降特旨,令江西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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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十五万石往福建平粜。然黄国材谓福建有米,而毛文铨则求米于邻省;观此,则当日两人之交代,种种不清可知矣。满保、黄国材在福建多年,诸事善于掩盖弥补,或毛文铨为其所愚耳。至福建、广东二省地处极边,米谷应作何贮备?著九卿会议具奏』。寻议:『福建地处海滨,福、兴、泉、漳四府人多田少,皆仰给台湾之米;自严禁奸商贩米出境之后,民食常若不足。雍正二年,奉旨饬发台湾仓谷,每年碾米五万石,运赴泉、漳平粜。今请再动正项钱粮,运米十万石存贮边海地方;至台湾商贩,仍许至福、泉等府贸易。其米船出入海口,设禁巡防,应令该督、抚另行详议。至广东,近经总督孔毓珣以潮州谷少,不足碾米给兵;惠州谷多,又不能出陈易新。请拨惠州府仓谷平粜,将价银解交潮州府买谷存贮,实裒多益寡之良法。应令该督、抚将通省仓谷照此斟酌,令其多寡得宜,以储民食。再,粤西梧、桂二府与广东接壤,产米甚多。先经巡抚汪奏称:桂林等四府所有捐谷粜□价值,不必转籴还仓,请将银解部;经户部议准在案。应将此谷价仍买谷石,运交广东分贮州县,亦足补益仓储』。从之。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六。)

  八月二十二日(辛巳),谕内阁:『福建提督吴升前以老病乞休,情词恳切;朕不忍准其所请。令高其倬到任后,看其年力如何?再行具奏。今据奏称:「吴升年老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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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力衰迈」;吴升准其原品致仕,仍给与提督俸禄以终其身,示朕眷念旧臣之至意』。
  升福建漳州总兵官丁士杰为福建陆路提督、福建延平副将初有德为福建漳州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七。)

  九月初三日(壬辰),以福建福州将军宜兆熊为湖广总督。
  升江西南赣总兵官蔡良为福建福州将军。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八。)

  冬十月初九日(丁卯),调福建台湾总兵官林亮为浙江定海总兵官,升福建台湾副将陈伦炯为福建台湾总兵官。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四十九。)

  十二月二十五日(壬午),以福建巡抚毛文铨为江南京口将军,升广东布政使常赉为福建巡抚。
                (--见「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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