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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建置志
卷三 建置志 第 87 页
重修台湾县志卷三
  建置志
    城池 公署 公馆 仓库 邮传 桥渡 坊表 恤政


卷三 建置志 第 87 页
    (舆图既辟,建置斯兴;因地制宜,人力所以赞天工也.台湾形势,与内地异.城环丛竹,作四省之藩篱;厅满绿莎,萃同朝之簪绂.馆舍饬而宾至如归,委积充而仓贮不涸:泱泱乎大风哉!虽尺羽飞度重洋,长虹未能亘海,而邮传桥渡,罔或缺焉.若夫北阙恩荣,华表时栖归鹤,西岐政举,海滨不见枯鲋:尤王化之大端也.志建置.)


卷三 建置志 第 87 页
    城 池
  邑附郭,旧无城.雍正元年,知县周钟瑄创建木栅,周二千六百六十丈,形如半月.西至海岸,东至山川台,南至下林仔,北至乌鬼井.设东、西、南、北大门四,东、南、北小门三.邑治沙土松浮,不宜开堑,故建栅而不浚壕.先是,康熙五十年,议筑石城,雉堞砌砖;经委员勘估,以砖石等料,皆取资内地,工力浩大,费无所出,乃止.嗣居民请仿凤、诸二县,筑造土堡之式,除西面临海不筑外,自南下林仔、土墼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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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子山、春牛埔、上帝庙坑、中营埔、万寿寺、中楼仔、北教场,直至北海尾,将南北东三面围筑堡墙,约高一丈八尺,上宽一丈,每丈用土十四方.墙顶高三尺、宽一尺五寸,用土半方.共土十四方半.每丈八层,每层用茅秆草四担,共三十二担.墙长一千七百八十丈,每丈约费银六两八钱零,计共需银一万二千二百四十六两有奇.不果行.雍正十一年,上谕:『从前鄂弥达条奏:「台湾地方僻处海中,向无城池,宜建筑城垣炮台,以资保障」.经大学士等议覆,令福建督抚妥议具奏.令据郝玉麟等奏称:「台湾建城,工费浩繁.臣等再四思维,或可因地制宜,先于见定城基之外,买备刺竹,栽植数层,根深蟠结,可资捍卫.再于刺竹围内,建造城垣,工作亦易兴举」等语.朕览郝玉麟等所奏,不过虑其地滨大海,土疏沙淤,工费浩繁,城工非易,故有刺竹籓篱之议.殊不知城垣之设,所以防外患;如必当建城,虽重费何惜?而台湾变乱,率皆自内生,非御外寇比;不但城可以不建,且建城实有所不可也.台郡门户曰鹿耳门,与府治近,号称天险.港容三舟,旁皆巨石,棱如剑戟,舟行失尺寸,顷刻沉没.内设炮台,可恃以为固,其法最善.从前平定郑克塽、朱一贵,皆乘风潮,舟行入港,水高港平,众艘奔赴,无所阻碍.大兵一入,即获安平港之巨舟,贼无去路,而抚其府市人民.南北路商贾,一闻官军至,络绎捆载而来;相依以自保.物力既充,军气自倍.贼进不能胜,退无可安,各鸟兽散,终无所逃遁;故旬日可以坐定.向使贼众有城可据,收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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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财物以自固,大兵虽入,攻之不拔,守安平,旷日相持,克敌不易.盖重洋形势,与内地异.此即明效大验,固未可更议建制也.若谓台湾筑城,即以御台湾外寇,是又不然.从前两征台湾,皆先整兵泊舟于澎湖之南风澳,以候风潮之便,岁不过一时,时不过数日;若盗贼窃发,或外番窥伺,泊舟澎湖,则夕至而朝捕之.至南北二路,可通之地虽多,然如南路之蛲港,北路之八掌溪、海丰港、鹿仔港、大甲、二林、三林、中港、竹堑、蓬山,惟小舟可入,其巨港,大舟可入者,不过南路之打鼓、东港,北路之上淡水,其次则北路之笨港、咸水港,去府治较远,纵有外寇,亦不取道于此.备设炮台,派拨汛兵,朝夕巡视,自足以资控御.今郝玉麟等,请于见定城基之外,栽种刺竹,藉为藩篱;实因地制宜,甚有裨益.其淡水等处炮台,务须建造,各属并应增修,不可惜费省工,或致潦草.应如何举行之处,著郝玉麟、赵国麟妥协定议具奏.钦此』.续经总督郝玉麟等题准,台湾府治,自小北门起至南水门止,俱属沙土,堪以栽种刺竹.其西面一带,逼临海滨,潮汐往来,难以种竹,应建大炮台两座,设立敌台、城门望楼等项.至府治西北一方,现有镇营驻劄营盘,惟东南一处,并未设立.议于大东门内设立营盘一处,小南门边设立营盘一处,仍与各营盘一体围植刺竹;并南路之茄藤港等处,建炮台十座;府治西面一带,炮台空隙处所设立木栅,以资捍蔽.是年,周植刺竹,计一万七千九百八十三丛.乾隆元年,发帑金斲石,筑城门七座,建楼其上,护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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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墙,每座周二十五丈,高二丈八尺,阔六丈六尺,深三丈五尺.并建窝铺十有五,每座高一丈九尺,阔一丈四尺,深一丈六尺(台邑分界,自小东门起,由大东门至山川台止,内城门二座,窝铺四座.凤邑分界,自山川台至下林仔止,内城门二座,窝铺六座.彰邑分界,自下林仔至乌鬼井止,内城门一座.诸邑分界,自乌鬼井至小东门止,内城门二座,窝铺五座.四县各分城栅六百六十五丈五尺).五年,总镇何勉捐资,就大北门内京营盘筑土堡,砌以砖,高一丈一尺,周三百三十丈.
  澎湖新城,在妈宫西金龟头,伪时旧址.康熙五十七年,总督觉罗满保、巡抚陈瑸、布政沙木哈捐造.周围不及里许,设门二,内无居民,惟营兵更番戍守.城南临海,置炮位,以备守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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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署
  察院署 在东安坊.坐北向南,原凤山县公馆旧址.雍正元年,建大堂、川堂各一座,左右为满汉察院、住宅各二进;旁列厢房各十馀间.堂前为仪门,又前为大门,门外木栅照墙.东西辕门两旁鼓亭外,为挂号房,为官厅.乾隆元年,满察院白起图辟左旁旷地为射圃,搆亭三十间.五年,汉察院杨开鼎辟右旁旷地为射圃,构亭未就;十六年,汉察院钱琦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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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道署 在西定坊.坐东向西,凡三座,每座三进;由大门仪门入而厅事,颜曰「敬事堂」.堂之右为斋阁,为住宅.堂左则掾吏处之.堂下左右廨舍,舆隶居之.大门内,左为福德祠,右有官厅.其外为照墙,为鼓亭,为辕门.照墙外为巡捕厅.署后有斐亭、澄台诸胜(见「古迹志」).署东南隅,有关帝庙、观音堂、魁星堂(见「祠宇志」).雍正十二年,巡道张嗣昌添建官厅.乾隆五年,巡道刘良璧建丰亭于署后东南隅.又澄台侧有天后庙:雍正三年,巡道吴昌祚建;乾隆十年,巡道庄年修.
  府署 在东安坊,南向.旧系伪宅,两座毗连.后左畔一署倾圮,惟存右署,规制稍隘.雍正七年,知府倪象恺拓左畔基址,重建大堂、川堂二堂,东西斋阁、厢房、大门、仪门悉具.大门之内,左为土地祠,右为官厅.大堂下两旁为六房,其外环以木栅,前列照墙.贡生黄国英董其事,五十馀日落成.总督刘世明给匾曰「怀堂」.雍正九年,知府王士任捐建三堂一座,又置四层住屋一所,为东宁新署.
  海防厅署 一在西定坊,西向;一在鹿耳门,雍正八年奉文移驻.
  澎湖厅署 在大山屿文澳.原巡检旧署.
  教授署 在府儒学明伦堂后.建修年月、姓氏,详学校志.
  训导署 原在明伦堂左,乾隆十五年重修.学宫移建于奎光阁后.详学校志.
  经厅署 在府署东南,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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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署 在镇北坊,西向.原在东安坊,伪时旧宅.前为大堂,后为川堂,又后为斋阁,为住宅.仪门外,左为土地祠,右为狱.康熙四十八年,知县张宏立旌善、申明二亭于大门外左右.雍正八年,知县冷岐晖重修县署.乾隆五年,知县朱岳楷建六房;今悉改为海东书院.乾隆十五年,知府方邦基、知县鲁鼎梅移建.经始于春正月辛未,落成于夏四月甲午.中为新民堂.堂下左右六房,书吏处之.仪门左为土地祠,右为狱.大门左右,隶役处之.前为照墙,堂后为爱堂又后为斋阁,两翼夹以厢房.其左为射圃,筑亭曰润馀(巡台御史书昌钱琦题).右为庖廪亭.左建天后庙,旁有更房(更夫值宿于天后庙,为渎亵,因创更房于其左.董事幕友卢玑,闽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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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文

    台湾县署开辟之初,创制规模甚为湫隘.第从前各令尚得安然无事,迨乾隆元、二年间,县署之右建城守营,县治之前建镇标右营,操演之声逼迫不宁.宰斯邑者,非遽殁于任所,即病剧而去官.经十有馀载,实授县令七人,无一秩满者.群指此署为不祥矣.虽风水之说,不可尽信;但既历有凶徵,难免视为畏途.且印官屡易,地方政务日以废弛,似应择吉而迁,俾该令安心莅事,庶为有益.卑署府抵任以来,即有意迁建;缘值正署迭更,未遑区画.兹鲁令莅任伊始,因共为相度,郡城西南隅红毛楼右有吉壤,系属官地,可为署基.随约估营建之费,除旧署堂宇砖瓦木植堪以拆卸移用者,仅十之二、三;台地工料,数倍于内地,创建约需二千五、六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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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此公费无出之时,安敢冒昧具详.卑署府诹之绅士,议筹劝捐,即有素封之拔贡生张方升、贡生王克褒,以馆糊口之生员龚帝臣等愿为首事,广谕捐输.卑署府遂倡捐银百两,于九月二十四日先付首事之人,赉交台湾县收贮外,其绅士愿捐者,听其多寡,自二、三十金至百金不等,并不稍为勉强,约可捐银二千两.即令首事购料督工、建造完竣,如有不敷,再饬鲁令自行设措.可以不费公帑,而县署去凶就吉,俾县令之身心既安,庶能尽力办事,官民均有裨益.所有劝捐簿引合并录呈,等由.奉抚院潘批:据禀,台令公廨逼近营署,操演不宁,以致数年内外历更七令,今拟另迁善地,该守倡捐起建.风水之说,虽不可信,第印官屡易,地方安望整顿?该守序引所云:「心安而后事治」,实属有见.红毛楼既有吉地,如禀改迁,仍饬鲁令董率襄事绅士,妥协营办,听其自愿捐助,毋得稍为勉强.工竣之日,饬将急公之绅士,分别开报,以凭酌行奖励,仍候署督部堂批示缴.

    十七年五月,本府陈行知蒙布政使司顾,奉总督部堂喀、署抚都院将军新批:本司详查得台湾县署,建自开辟之初,迨乾隆元、二年间,县治之右建城守营,县治之前又建镇标右营,操演声震,不能相安.十有馀载,县令共计七人,从无满任.经台湾府县相度吉壤,拟请迁建于红毛楼地方.时有拔贡生张方升等踊跃乐输,该府陈守倡捐银百两;于是绅士开风慕义,捐助有差;俱交首事督工营建,业经竣工搬移.原有旧署,经董事召匠修葺,改为书院.先据台湾府县具文通详请奖 ,奉前宪批司查议,随即转行查议去后,兹据该府县议详前来.本司覆查,该县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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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经绅士商民踊跃乐捐,诚为急公,殊堪嘉尚.所有贡生王克褒、职监李朝玺二名,捐银多至五百两,应如县府所请,仰邀宪台会同督宪联衔赐给匾音.其捐银一百两以上之贡生施国义、生员黄得福二名,本司会同臬司台湾道联衔给匾.捐银八十八两至六十两之绅衿贡监陈奇烈、施士龄、施士膺、张方升、蔡培、翁锡福、陈世济、陈日隆、黄兆茂、曾鸿翁、李奕、吴廷俊、薛登逵、侯世辉、蒋士贤、洪国昌等十六名,应令台湾府给匾.五十两至三十两之绅衿贡监刘振揩、苏孟德、郑应捷、张达京、蔡振朝、郑兴义、陈廷对、王正祥、吴庄敬、陈时中、陈廷藩、潘长盈、徐宁盛、杨连、韩仕杰、方策、刘元伟、洪壮猷、翁昌龄、陈国瑶、施士铉、黄奇元、吴启沃、张义源、徐起长、吴清、陈连榜、陈河瑞、高肇辉、郑宗瀚、郭世标、郭世高、徐芳梅、章振甲、德源行、蔡永利、新泉源等三十七名,应令该县给匾.均给匾音,听本家自行制挂.其捐银二十四两至十两以上之绅衿贡监吴文汉等六十一名,及捐十两以下之黄六吉等三百四十九名,应如县拟,分别制匾立榜,开列姓名、银数,悬挂竖立书院,以示奖 励等由.奉批如详,分别奖 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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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府方邦基跋
    (邑旧署湫隘,余谋所以更张之.邑绅士慕义恐后,不日落成,可谓能爱其上矣.继自今登斯堂者,其庶心旷神怡矣乎!维两岐偕乐之仁,佩一范先忧之义,所以竭爱士爱民之心,亦以忽负我士民之爱也.因以名之,并跋以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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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丞署 在罗汉门.原在府署之东,雍正九年移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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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谕署 在县儒学明伦堂后(建修年月、姓氏,详「学校志」)
  训导署 原在明伦堂左,乾隆十五年移建于崇圣祠后(详「学校志」)
  新港巡检司署 在府署东,即县丞旧署.
  典史署 在县署之右.
  ──以上文职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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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镇署 在镇北坊.坐东北,向西南.由大门入仪门、大堂、二堂、西廊厢房.东为花厅,又东为箭道,有箭亭.大门外,栅栏、辕门、鼓亭俱备.
    中营游击署,在永康里;中军守备署,在游击署右.
    左营游击署,在镇北坊;中军守备署,在镇北坊.
    右营游击署,在东安坊;中军守备署,在东门内.乾隆元年新建.
  城守营参府署 在北门内.
  水师协镇署 在安平镇,东南向.头门内大堂、二堂,门外鼓亭、辕门俱备.乾隆五年,协镇王清捐资建右畔花厅一座.七年,协镇林荣茂捐资改为二座.
    中营游击署,在安平镇;中军守备署,在本营内.
    左营游击署,在安平镇;中军守备署,在本营内.
    右营游击署,在安平镇;中军守备署,在安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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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协镇署 在大山屿妈宫西.康熙二十六年,副将詹六奇建.
    左营游击署,在妈宫东;中军守备署,在游击署东.
    右营游击署,在妈宫后;中军守备署,在妈宫东.  ──以上武职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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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馆

  接官亭 在西门外风神庙前.
  凤山县公馆 在宁南坊(原址在东安坊.雍正元年改建为察院署,因移于此)
  诸罗县公馆 在东安坊.
  彰化县公馆 在镇北坊.
  各县佐杂公馆 在东安坊(原为正音书院,雍正七年买置,后废.故经承之子猾吏佘廷仁窃卷中契约谋佔;乾隆十五年,知县鲁鼎梅查逐之;十七年,各县佐杂鸠资葺为公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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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仓 库

  府库 在府署右.
  府仓 二所,计共一百一十三间:一在镇北坊县署左右,计七十六间;一在东安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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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书院左,计三十七间.
  县仓 四所,计共七十六间:一在海东书院左,计五十七间;一在书院右,计一十四间;一在安平镇,计二间;一在罗汉门,计三间.
  澎湖厅仓在妈宫澳.计一十二间.
  社仓 在镇北坊.计四间.康熙五十年,巡道陈瑸建(石镌社仓字有诗云:聊为吾民留饭碗,岂无来者续心灯).乾隆十五年,知县鲁鼎梅改建县署于此,拨出县仓四间,以贮社谷.又社仓二所:一在大杰巅社;一在新港社.
    ((附)凤山县仓,在东安坊、钱局、大埔、安平镇,凡四所.诸罗县仓 在东安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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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传

  府前铺 南抵南路铺一十五里,北抵北路铺二十里.
  南路铺 北抵府前铺一十五里,南抵凤山县界二赞行溪铺二十里.
  北路铺 南抵府前铺二十里,北抵新港铺二十里.
  新港铺 南抵北路铺二十里,北抵诸罗县界目加溜湾铺二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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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 渡

  镇渡 在西门外.距安平镇水程七里.往来绎络,因风顺逆为迟速.红毛及伪时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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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自大井头登舟,今填海成陆,市肆喧阗,移于此.渡头水浅潮落,必以牛车接载,潮涨,则易小艇可抵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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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道高拱乾诗
    (日脚红夷垒,中唤渡声;一钩新月浅,几幅淡帆轻.岸阔天迟暝,风微浪不生.渔樵争去路,总是画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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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防同知孙元衡诗
    异国春回问鹿亹,风微浪静爱朝暾.云屏列翠飞孤凤,镜浮花漾七鲲.古堠初依新树色,灵槎远赴碧天垠.未知铁骑戈船在,落落罛寮水面村.
    七里风涛万垒愁,归来不道小瀛洲.流云过影身摇动,空宇无声耳唧啾.飘泊樽垒三峡夜,黄昏枕箪九嶷秋.自量终是尘凡客,海月应难挂席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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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人陈辉诗
    (碧流春色海天宽,岛屿苍茫雨后看:半棹斜翻云影碎,片帆遥送浪花残;沙浮曲岸渔人宅,树隐孤村战将坛.曾是昔年歌舞地,空城寂寂暮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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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澜桥 在镇渡头.架木为之,翼以扶栏,下通丹楫.康熙五十九年,知府王珍重建,董事经历王士勷.
  太平桥、永安桥 俱在西定枋水仙宫后.
  恩赦桥 在西定枋.雍正间,拔贡生施世榜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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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砖仔桥 在西定枋.红毛时用厚砖和蜃灰砌成,其坚如石.洪水冲塌,旧迹犹存.
  大枋桥 在东安枋岭后通衢,往来之冲.伪时建.康熙二十三年,知府蒋毓英修.三十三年,知府吴国柱重修.乾隆十年,海防同知方邦基重建.架木为梁,铺以大枋,故名.
  乐安桥 在东安坊.康熙三十七年,知县卢承德建,今圮.
  县口桥 在东安坊镇标右营南旧县署之前.
  德庆桥 在东安坊坑仔底.乾隆十六年,知县鲁鼎梅重建.
  福安桥 在宁南坊马兵营.
  新桥 在镇北坊县署之右.
  济津桥 在镇北坊.康熙五十八年,总镇欧阳凯建.乾隆十六年,庠生陈廷藩修.
  水仔尾桥 在镇北坊.
  大桥头桥 在小南门外.南路往来路头,今圮.
  柴头港桥 在小北门外.
  大桥 在小北门外.北路往来路头,红毛所造,迹尚存.
  小桥 在大桥之北.今为洪水冲坏.
  蓬溪桥 在大东门外永康里.中路往来路头.潦水冲成坑堑,行者苦之.乾隆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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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乡宾方邦助偕其侄国良捐资建造.下砌以砖,上覆以土,舆徒咸称便焉(董事庠生郑凤起)
  乌鬼桥 在永康里.红毛时乌鬼所筑(乌鬼,番国名,红毛奴也).后圮,里众重建.
  鲫仔潭桥 在永康里茑松嵌下.乾隆十六年,职监侯世光建.砌砖为礅,固以蜃灰.高丈三尺.酾水三道,相距各丈六尺.架木铺板其上,可容两车.旁翼扶栏.东西累土成堤,宽与桥称,计长百二十馀丈.共费白金四百六十两.
  斗米桥 在广储里西保,今圮.
  马鞍桥 在新北里新港.架木所为,形如马鞍,故名.康熙五十五年,里众重建.
  二赞行桥 在文贤里(桥南为凤山界).康熙三十一年,南路参将吴三锡修,后坏.春冬之间,里众架巨竹,藉草覆土,可通车马.夏秋水涨,则济以舟.今设小艇,系藤于两岸,往来之人,自扯以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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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辉诗
    (竹桥双渡涨西流,草绿寒拂岸头;马足欲前还又却,数湾春水冷于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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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塭岸渡 在武定里洲仔尾.以小艇济.
  冈山溪渡 在崇德里.以竹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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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坊 表

  贞烈坊 一在镇北坊;伪时为谢灿妻郑氏建.一在十字街;康熙六十一年建,旌表儒士陈越琪未婚妻黄氏.一在大南门内;乾隆十年建,旌表张金生妻蔡氏.一在东安坊;乾隆十三年,为吕氏女建.
  节孝坊 一在上横街;乾隆十一年建,旌表侯孟富妻刘氏暨男瑞珍、女林妙、妻侯氏.一在大南门外;乾隆十一年建,旌表庠生李时灿妻黄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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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恤 政

  养济院 在镇北坊.康熙二十三年,知县沈朝聘建.
  普济堂 在邑城隍庙侧,计二十间.乾隆十二年建.有赡园二十五甲六分零.又租银一两六钱.设诚而致行之,盖四方之旅,无死于道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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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台御史六十七、范咸同序
    自昔有虞氏重养老之典,而西伯发政施仁,此鳏寡孤独为先务;盖深念穷而无告之民,为惠鲜怀保者所尤宜加意也.国家气运昌隆,教养备举.以我皇上仁心仁政,继五朝之积累,普四海之恩膏,固已举斯世之民,莫不措诸衽席.惟是台郡僻在海隅,地本殷富,是以恤民之典,间有所缺.比年户口既盛,而土不加辟;内地流民曰聚.本院检阅四县文移,穷黎以贫病转沟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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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而足;用是恻然心伤,与诸官寮熟筹.念国家令典,凡直省州县,各设有普济堂,安集流移,立法至善.东瀛一方,是典独阙,所宜急为举行者.同城文武诸公,悉以为然.余二人首先捐俸,今择地创建有日.但事须集腋而后成,政必图久方可继.是举也,近则物料有需,工匠有费;远则计日授粮,按月给发;其疾病、医药、死亡赈恤之资,皆当一一筹及.苟非合赀共襄,曷克有济?且夫台之俗,贫难相恤,有无相济,风土之善,载在郡志.台之绅士,趋善急公,固无俟余二人之言也.爰道余二人补偏救弊之心,以为奉使职者分宜如是;彼人都士,要当共悉斯意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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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冢 一在大南门外魁斗山.俗呼鬼子山,历年久远,邱墓累塞.一在新昌里(与魁斗山毗连).康熙五十九年,监生陈士俊捐置园地数甲.一在水蛙潭.东至丁家竹围车路,西至张家竹围车路南北俱至沙崙.乾隆十七年,知县鲁鼎梅捐银四十大员,买置园地计八分.葬积年寄顿南坛(即大众坛)棺骸二百八十具.照各原题里居姓名,勒石坟前,以便亲属识认.其无名氏者,为同归所埋之.而蒿目枯骸,得遂安土矣.一在北坛前(即厉坛前).乾隆十七年,知县鲁鼎梅葬积年寄顿棺骸一百六十具于此.仍各勒石,识其里居名氏.无可考者,别为同归所.一在海会寺前.乾隆十七年,知县鲁鼎梅买民地,葬积年寄顿棺骸一百八十馀具,并勒石.
    (附)凤山县养济院,在土墼埕保.康熙二十三年,凤山县知县杨芳声建.诸罗县养济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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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北坊观音宫边.康熙二十三年,诸罗县知县季麒光建.凤山县义冢,在魁斗山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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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曰:「春秋」之义,凡有兴作必书,重用民力也.今一切建置,经费所需,咸取给公帑;而台邑士民,每多急公尚义之举,虽累千缗,未或焉.顾其既也,或且传舍视之,不甚惜.夫建自上者,固体统之攸关;募自下者,亦物力之所萃.创始维艰,观成匪易.有其举之,胡可废耶?汇列而详载焉,正使石泐金销,勤劳如见云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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