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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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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合 股
  第一节 合股字
   第一 合股字

  合立约字余金源。窃开:猗陶致富,经营不乏芳规;管饱知心,贸易自有成约。凡我同人,芝兰夙契,胶漆相孚;爰居今而则古,既合券以联财,自宜宏兹大业,固厥新基。匾曰同裕,合共一百五十二分,每分应本银一百圆。其逐年按本得利照分均分,计共六八足秤佛银一万五千二百大圆。既同股夥振记、修记、滋记、妹官、合兴、裕记、陆记、金源、文记,同心共契,允符获利三倍之占,所赖大振宏规,更图久远,则不朽之盛业在兹矣!自宜各守条规,勿忘照约,庶几管鲍之休风、猗陶之胜概,再见于今日,亦后人之所取法焉!谨立合约字一样共九纸,各执为信。股份、条目标明于后:
  一、店内各号房,务须照派执事之人掌理,不得乱为顶替,免致紊乱。
  一、店内逐月夥记薪金,宜向经手取用;倘若侵渔积弊,宜向经手是问,应归保认之人垫赔。
  一、本店股夥,如欲抽出别图生理,不得私与外人承坐;务须先期通知股夥许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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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得任便。
  一、店内股夥,必须在架充足,方许开支。得利可支之时,须待年结算明白,照股分支,不得先行支取,致干规约。
  一、店内逐日销号,在股之人及理事、店夥,不得擅行私抽号头;如敢违约,以理事是问。
  一、草日清在本簿务必逐日系在簿架,不得私收脱内。而存根每日逐存,五日大存。在草清簿逐月月结,必须结明,各股夥方可察核,无致舞弊。
  兹列在本银条目开陈于后:
  苏裕记来在本银三千大圆。
  王振记来在本银三千大圆。
  郑修记来在本银二千五百大圆。
  吴陆记来在本银二千大圆。
  黄滋记来在本银一千五百大圆。
  余金源来在本银一千大圆。
  苏妹官来在本银一千大圆。
  吴文官来在本银七百大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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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合兴来在本银五百大圆。
  统计共来在六八足秤银一万五千二百员。
  光绪二年九月 日 公同合立约字 同裕  王振记 吴陆记    (下略)
                  信记  苏裕记 苏妹官
    公同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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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 合股字

  同立合约在本银字人,凤邑:林新发、马长发;郡城:汪耀记、石谟记、王在记。窃谓:理财立法,陶公之遗规堪师;贸易,晏子之芳声可慕。欲效子贡之风,当敦管鲍之义。然货殖虽云末务,济美端赖同心。兹我等欲兴建生理,独力难支,爰邀股夥联财,聚议妥适,二比俱各许诺,择店在内宫后街,合为布疋生理五股,名曰锦荣发。议约在本:林新发在本银五百大圆、马长发在本银一股三百元、汪耀记一股在本银五百元、石谟记一股在本银七百五十大圆、王在记一股在本银四百元;计共在本银二千四百五十大元。采货择吉开张,得利王在记、石谟记合抽加一;除抽加一外,按股就本均分,不得参差错综。当内事王在记调停设法,当外事石谟记,二人每月薪水均得八元;出郊采货,无分大小,共相调停。店内当事之人不得私作同途生理,与其恐稍背后伤了一团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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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孰若议约眼前立规,百年凛遵。自约开张以后,店内货物、银圆,不得私自明借暗取;倘若生理鸿兴得利,务须股夥齐集妥议,要抽若干?方可得支。夥伴悉由当事黜陟,不得靠赖股夥,妄作荐举。大小务宜至公,免争长而较短;是非悉当秉正,勿假公以行私。庶几生意丰亨,俾绵长于万世;商业振发,冀久远乎千秋。此系二比当堂酌议,合立在本约字一样五纸,每股各执一纸存据。
  光绪八年壬午二月 日
                       合立股字人 马长发
                             林新发
                             石谟记
                             王在记
                             汪耀记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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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 合股字

  同立合约字人,台郡城内黄钦记、黄平记、黄焕记、龚立记。窃谓:生财有道,伊古共羡陶朱;贸易有方,近今岂无猗顿。焕等效古人股贾之法,意欲协力而展鸿图;做近代致富之力,遂竟同心以成骏业。属在相知于挚契,爰联管鲍之交情,因于东辕门秽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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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鼎瑞兴,即黄焕记,留意于布铺之生理。闻内宫后街银铺同泉号移居于侧,焕即出为招股;以按四股之额,每股齐定四百元。招出总赶宫黄钦记,在六八本银二百大圆正,为半股。又招黄平记,在六八本银四百大员正,为一股。黄焕记在出六八本银陆百大圆正,为一股连半股。龚立记在六八本银二百大圆正,为半股。计成三股半实股。共商举议当事之人,而友老为人真正无私,熟识布务,举其当事,薪金在外,另荫虚本二百元,得半股之数,利蚀均分。找上立记半股,合做一股,共算虚实四股,统共资血本银一千四百大圆正,贯入虚荫二百元,计做一千六百元,均分利蚀。其银各该交讫,登记在本簿确据。遂于四月十一日开张瑞胜号,焕自应理内事,兼掌银钱匮匙。从兹生理合力经营,必能获利;依时居积,可卜丰财。至于采买货物,账项来往,并及店税、薪金、柴米、福食等费,以及每年生理利蚀,宜于逐年上月后三日内结明载册,付各合夥查核,不得藉端挨延。当事及店中诸夥薪金,逐月开发,不得私借私浮。此系公同约束,各宜凛遵。自此振作生理,冀资财之洋溢;存心方正,乐厚利以均分。庶几业壮而财裕,陶公人佳模犹在;交久而道洽,四海之高风尚存。既可显祖上之前光,亦垂子孙之后裕耳!此系意义相投,应无别意,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合立约字一样四纸,各执一纸,永远存炤。
  黄焕记在来现本六八平佛银六百大圆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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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平记在来现本六八平佛银四百大圆正
  黄钦记在来现本六八平佛银二百大圆正
  龚立记在来现本六八平佛银二百大圆正
  又举当事荫半股,该做虚本二百元
  以上四条计现银血本六八平佛一千四百大圆正。炤。
  光绪甲申年四月十一日
                  同立合约字人  瑞胜 龚立记
                          信记 黄焕记
                             黄平记
                             黄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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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 合股字

  同立合股约字吴钦记、林利记。盖闻:猗陶致富,经营不乏芳规;鲍管知心,贸易自有成法。兹我二人芝兰夙契,胶漆相投,爰居今而则古;既古券以联财。自宜宏兹骏业,固厥鸿基。经于光绪十六庚寅年闰二月间,合本开张布铺,匾曰合发,公定条规,配请当事。同既有二人之庆,获利允符三倍之占,所赖交赞谟猷,共图久远,则不朽之盛业在兹矣!所立条约,各宜恪守,庶几鲍管之休风、猗陶之胜概,再见于今日,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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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世子孙无相侵凌之患焉。于是,同设本号图章一颗,切作二块,各执一块。并立合股约字一样二纸,各执一纸为据。
  谨将在股本银公定条规列左:
  计开:
  一、吴钦记在来本银一千五百元,并庚寅辛卯二年得利二百四十一元二角零三瓣;计本利银一千七百四十一元二角零三瓣。
  一、林利记在来本银一千五百元,并庚寅辛卯年得利二百四十一元二角零三瓣;计本利银一千七百四十一元二角零三瓣。
  一、公议:本店当事股夥,不得私自举用,须公出共议殷勤妥贴之人,同请入店理事,方能振厥鸿猷。
  一、公同议定:本号不出支单、借单,所以将图章切作二块,每股各执一块。各自谨慎,勿致遗失。
  一、公请当事在店总理各事,夙夜辛勤,尽力经营,除薪金外,公议得利十元抽出壹元,以谢全年辛勤劳绩。
  一、同请店内诸夥在店,各理诸事,除薪金外,公议得利十元抽出一元,与诸夥就薪金分摊,以作全年辛勤谢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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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议:店内诸夥升黜,以及薪金多少?由当事裁夺。而当事亦宜向各股斟酌,方为周密。
  一、公定诸夥薪金,逐月按作二期发给;倘诸夥中有急需之事,欲向当事先借,少则由当事自酌,多则当事宜转会各股再酌,方得准给;而当事亦宜如此。
  一、公议:本号定不出账;若诸夥经手之人,果深知人家以及贩客著实,账项不致拖延被累,须会当事许允而后出账。倘至期拖延不还清者,由当事将经手人之薪金扣抵。
  一、议:店内日清簿尾结存银钱,总须实存。账目如有虚存浮记,惟该财帛者是问。
  一、议:各股欲向本号采买货件,务宜现钱,不得浮记。
  一、议:本店生理货件,务必充足,方准开支得利。閒时不得预支,须待年终结算明白,照股分支。各宜自守规约。
  光绪十八年元月 日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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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 合股字

  兹我等志同道合,联股经营。顾资财可以生理,尤期得力求财。笃谊孚运筹之握算,协力树宏业于无穷。是以,爰同股合开张台南府中外南北生理,自行采兑配寄,起号德昌公司。订议作三十股,每股定出资本七三银一千元,合共本银三万元。公议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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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列于后。自今以始,惟愿大展鸿猷,大道生财,永固秉行,信义相守,恪遵规约,以期获利靡既,是则各股东所深幸也。谨将详议合股约字,各执一纸为据。
  并列芳名为序:
  陈贞瀛 实在本七三银……黄肇记 实在本七三银  …………
  陈峰沧 …………    周立记 …………
    (以下略之)
  一、议:本行生理每股本银一千元,计三十股,共银三万元正。所定资本银每千元每年利息银八十四元,其股内有愿另附银在本行内放息者,每百元全年利息银十元照算,以招公平。
  二、议:协理股东公举王雪农为正当事,每月薪金二十元;何德修为副当事,每月薪金一十五元,掌握全盘生理事宜,并夥伴概归正、副董事、协理人裁酌用。惟管银人须听协理股东公举择用;如有不遵规矩等弊,当事人宜向协理股东言明,另换别人充办,不得私。
  三、议:凡有自行配寄东洋、香港、厦、汕、上、宁、津、烟外埠各处,采兑货物布疋,及客货采兑所得行仲并保家包船载等款盈馀,一切利蚀,概归本行核结。除开行租、福食、薪金并除还股息、竭息等费以外,核实得利若干?仍留存经营,以图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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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议:本行生理,并横滨设栈,倚兑叨仲,所有盈亏,均归本行账内核结。除还息外,如有获利,候三年大结,除虚有账落折并开诸费以外核实,方准给与当事人花红分甘,以其劳。议:每百元应给正、副当事人:王雪农十五元、何德修五元,协理:陈峰记应给七元、陈礼记应给三元。两协理人无薪金,尚能为通融外水银根行情,握算稳机,以图大局,另议抽给五元,以为行内公积,候后来诸夥有得力者,方许由当事人分派赏给,以遂永远。除外照股本均分,其得利欲再在本行经营与否?由协理人随时裁决,各股东应当照行,不得异言。
  五、议:各股东倘有急需出借,须先问公司,不受,方准与外人交借。如要向本公司支借,须立借单并股字为据。每股只堪许借二百元,每年百元利息十六元,均当照算,不得加借乱支,偏庇弄巧。
  六、议:股内各东倘有志图副业,欲将股份出让,须先邀集协理股东酌议,秉公结算划割,公议时价与股内人或本公司承受。如股内公司不愿承接,方准与外人承顶。
  七、议:本行当事各伴人等,按月给工,不得预借,并私用本行图章揭项,私作生理,私侵公项。倘有等情查出,将其得利银充分,以杜利心滋弊。
  八、议:本行专做台湾台南府南北九八行生理,并自配寄外埠等处,倘要别谋郊号,或要设本地分栈,及份船股账,必先通知协理人议妥当事人,不得擅自举行,或别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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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洋。何货有利采兑、配寄,当事人宜与协理人协议妥洽可行,利亏亦关造化。各无异言。
  九、议:行内夥伴,由当事人、协理人因材选用,不得袒庇亲朋、故友;倘有不遵规矩,察出秉公开辞,不得情。如有侵缺银项,由保举人赔偿。倘各股东欲查行内账目,事宜先与当事人通知,不得擅自检阅,乱为情弊。
  十、议:当事人掌握生理,务宜秉公经营,凡事并账目须听协理股东稽查;如有不公侵取等弊查悉,由协理股东公议去留,不得异言生端。
  十一、议:本行生理,总要逐年核结账目录册,呈与各股东细阅。而日清账条,当事人亦须逐日存查督视。如无交关来往,与人借项被欠,由当事人赔偿,庶无繁乱情弊。
  十二、议:本行生理,除在本配寄之外,而有盈项或需项外揭通融,一切利息,照时价行,不得隐蔽,以负重托。
  十三、议:本行当事人、夥伴人,不准做犯法科生理,如故违,查悉将本利银一概充公,有事自行抵当,与本公司无涉。
  十四、议:生理兴隆,固人欲所同,然胜负之事,在所难料。倘遇意外及亏缺,股内人各安天命,苦乐同沾,各无异言。
  十五、议:外人如有与股内人长短,欲由本行内阻挡股份人之项,当事人切不可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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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外人挡扣。倘有侵欠本公司之项,即可听就股份扣抵,其馀仍归股票人之子侄管理。如遇乱世贼劫,股票失落,宜先通报本行,再给副股字存据。为当事人应当照给办理,不可异心,以为子侄辈永远存炤。
  十六、议:正、副当事人如将公司银项,不论与外人交接,经手置买事业,并私谋生理等款,凡有得利,一切尽归公司,不得自受肥己;如敢故违,察出充公,以杜利心,而安公正耳。
  十七、议:公司在股人众,逐年结账,均有定期。或有一二股东因意气不合,而欲阻住生理截结者,正、副当事不得听从,必须协理与正、副当事人议准,方得照办焉。
  光绪二十二年丙申十二月立
                        当事人 王雪农
                            何德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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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 合股字

  立合约字人,台南市蔡国琳、黄殷经、黄加记、罗文旺。今因合议采买菜糖,制造白糖,开张广逢春。其股分作为十四股,每股赀本六八秤银一千二百大圆:蔡国琳五股,备出六八赀本银六千大圆;黄殷经三股,备出六八秤赀本银三千六百大圆;黄加记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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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备出六八秤赀本银三千六百大员;罗文旺三股,六八秤赀本银三千六百大圆;计赀本六八秤银一万六千八百大圆,交付黄加记执掌,兼理买卖之事。但生意利蚀,关乎造化,除赀本银及还借项,暨借项利息,以至租赀二处糖间税银,并一切应开费用外,倘有得利,以一九抽分,为黄加记酬劳之金,馀照十四股均分。蚀本亦照十四股均摊。如明年股友欲将赀本银抽回自营已业,亦听其便。口说如是,依说而行,今欲有凭,合立约字一样四纸,各执一纸为炤。
  光绪二十八年一月四日旧历十一月二十六日
                  立约字人 黄殷经  罗文旺
                       黄加记  蔡国琳
                   代书人 蔡子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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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 合股字

  同立在本开张元会境街集源号质屋股份契约字人,黄东记、黄勤记、黄嘉记、黄从记、黄盈记、黄成记、黄兰记、黄宾记、黄履记、黄春记、黄武记。窃闻:上古诺金石,不必约而志相同;后世各具心肠,必待约而言乃践,此立约所由来也。我集源质屋,迄今百有馀载矣!迩来抽股日众,资本日少,以致每年得利仅抵福食薪金,而营业等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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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有不敷。乃于本年一月间,邀诸股重立股份,再定章程,所贵在和,不让鲍卿专美;生财有道,独与吕氏媲休。凡我在股诸人,通计在本七三银六千圆,每千圆应得一份,共以六份为准;同力合作,得利均分。自今而后,不必读致富之书,利可获乎十倍;不必观理财之政,业可永以百年;所谓安如盘石,固若苞桑,胥是道也。谨立在本股份字一样十一纸,各股各执一纸为炤。
  计开诸股主在本银数列左:
  黄东记应得:一分,实在本七三银,一千圆。
  黄兰记同  五釐 同      五百元
  黄履记同  同  同      同
  黄从记同  同  同      同
  黄春记同 二釐五毫同      二百五十圆
  黄武记同  同  同      同
  黄盈记同  一分 同      一千圆
  黄勤记同  五釐 同      五百圆
  黄嘉记同  同  同      同
  黄宾记同  同  同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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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成记同  同  同      同
  计十一股,共得六分,实在本七三银六千圆。
  黄勤记  黄兰记  黄宾记  黄东记  黄嘉记  黄盈记  黄履记
  黄成记  黄春记  黄武记
  光绪三十年三月一日
                            黄勤记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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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 合股字

  立契约书人,台南厅吴必源、苏丞如、洪寿山,斗六厅吴克明、韩炳乾、杨大元、赖如松等。今番合资开创五谷、以及杂货大小贩卖商业,其贩卖所设置二处:一在斗六厅斗六街,号曰丰裕栈;一在台南厅总爷街,号曰丰裕。二处虽大小贩卖不同,而其资本互相流通,原归一致。至于逐年损益,二处合算;或损或益,按就各股份声支配分给。爰立条约于左,以垂永鉴。
  一、台南厅      苏丞如 定在 资本银一千元。
  一、同        吴必源 同  同  五百元。
  一、斗六厅田心仔庄  吴克明 同  同  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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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同  大潭庄   杨大元 同  同  五百元。
  一、同  田心仔庄  赖如松
  一、同  同     韩炳乾 同  同  一千元。
  一、台南厅抽签巷街  洪寿山
  计:四十分,资本银四千元。
  一、各股份声资本银额,于起号之时定交一半,登记账簿。其馀一半,定本年十月初一日缴足。
  一、原资本银四千元,如生意广进,临时要再扩充资本,就各股份声摊支,每百元一月议贴利息若干?随时酌议。会算时,就所有扩充之额,按分抽还母利,其中损益咸归本店。
  一、契约书五纸一样,各收执一纸,永远为炤。
  光绪三十年十月二日旧历甲辰年八月二十三日
                       立契约书人 洪寿山
                             吴克明
                             苏丞如
                             吴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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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大元
                             韩炳乾
                             赖如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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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 合股字

  盖闻:管、鲍高风,千秋盛事;雷、陈雅契,万古美谈。兹我同人,慕管、鲍之高风,追雷、陈之雅契。窃思利无独专,集群福乃膺多福;财为共物,合众财乃获大利。爰是公同妥议,共出资本合谋砂糖什谷生理。其营业商号,命曰裕顺;盖取宽裕有馀,顺时得利也。所有股份氏名及条约胪列于左:
  一、王昌记六股,在资本七三银六百圆也。
  一、林筱蓉同  同     同
  一、张佃南同  同     同
  一、郑云忠二股,同     二百圆也。
  右计二十股,共出资本银二千圆,均备交当事者郑云忠支去,振作裕顺生理也。
  第一条 议:将资本银二千圆交郑云忠,振作裕顺生理,后日生理得失,均股均摊,总关造化,各无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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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店内要用诸夥,概由当事人因材而荐,各股主均不得私袒庇;倘夥伴有弊者,由当事人裁出,各股主不得逗留。
  第三条 执账者不得执银,执银者不得执账;各司其职,不相参差。
  第四条 执银之人,宜由股主保家签举,倘银项被执者滥费不符,保举人当出赔偿。
  第五条 买卖及各诸事,均归当事人主裁,务宜尽心办理,以图获利,不得滥费多开。
  第六条 各夥薪金逐月按给,不得多侵。
  第七条 诸股主除存本而外,尚有馀项存于公司者,即照左开之利子发给,以践新约。
  第八条 本公司之银项出入利息,概有勘定:如在入每百元每月利子一元六角;借出每百元每月三元。此条系公司议定,以期商业之振兴也。
  第九条 诸股概为协理人,如公司有所事,当出安排,以期商业日进。
  第十条 当事人不得作私商,以为倡率诸夥,兹以杜弊窦也。
  第十一条 诸股主若有货卖公司,欲将货项存公司生息者,则自交货之日,半个月起利。
  第十二条 账务每年定十月终为届,务须结算,册子分缴于各股主。
  第十三条 如公司结算有获利者,即将获利之额抽出二份,以为当事者慰劳。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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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始作二十股均分。
  第十四条 如契约未及周详细载者,即临时议定添入。
  右契约计十四条,系公司妥议,各不得违背。爰是一样作成四通,各执一通为据。
  光绪三十年十二月 日
                     同立契约字人 王昌记
                            林筱蓉
                            张佃南
                            郑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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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 合股字

  盖闻:管、鲍高风,雷、陈雅契,千古美誉,传世绵长,寰宇咸相欣慕者也。兹吴飘香为要振兴商业,是以邀集良友,共相鼓掌。叨蒙同气连枝,意志相投,协商开创益章号杂货、北郊、布店生理,共合二十股,每股元本七三银五百元正,合计本资一万圆正。吴飘香六股,在本资银三千元;祥和号四股,在本资银二千元;晋益号二股,在本资银一千元;裕泉号四股,在本资银二千元;益和号四股,在本资银二千元;合共二十股,在本资银一万元。立合约字之日,其项即交吴飘香收领办理,振作配运南北杂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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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如行诸务,一切归飘香调遣公办,不得偏私废公等情;如有斯情,被诸股东察出,应宜协议定止。如从公办理,应每年终清结账款,苟有长息,除行中诸费事外,并开赏当事勤劳一九抽分之外,应作二十股均分,利蚀均同,各无异言生端,恒相遵守,毋得违背。合立股字一样五纸,股主各执一纸,以为之證。此据。
  光绪 年 月 日
                           诸股东合资同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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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 合股字

  同立合股约字人何某等。盖闻:猗陶致富,经营不乏芳规;鲍管知心,贸易自有成法。兹我四人,芝兰夙契,胶漆相投,爰居今而则古,既合券以联财,自宜宏兹骏业,固厥鸿基。兹于光绪○年六月,○○○备出本银○千圆,○○○备出本银○千圆,○○○备出本银○千圆,○○○备出本银○千圆;合共本银○万圆,共同商业。于台南市街内宫后街开设布店及染坊营业,匾号曰永瑞和。公订条规,约议当事共同。既有四人之庆,允符四倍之占,所赖交赞模猷,共图久远,则不朽之盛业在兹矣!所立规约,各宜恪守,明议每年结账,薪伙店租等费以外,得利并与内外当事及诸夥抽分外,就本银得利照股分摊;庶几鲍管之遗风、猝陶之胜景,再见于今日矣!亦世世之绵远也。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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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设本号信记印一颗,分作四块,各执一块,并合股约字一样四纸,各执一纸,永为存炤。
  一、公定:本店不出支单、借单。议以信记印分作四块,合股约字写作四纸,每人各执其一。如有生理堪作,即由当事知会股东,取其凭记,由当事暂觅借用,以资流通。
  一、公议:内外当事既定议抽分劳,在店总理各事,内外浃洽,宜夙夜辛勤,尽力经营,庶不负所托。
  一、公议:所请内外当事及夥伴,在店帮理各事,每年终结账,除薪伙店租等费外,得利以每千圆抽二百圆:一百圆与内外当事均分,馀一百圆与诸夥伴就薪金分摊,喜作劳。
  一、公议:本号股东不得私自举用夥伴,应由股东会同当事、会同各股东协议,斟酌妥当人等,可倩入店帮理,方能振厥鸿猷。
  一、公议:诸夥伴薪金,逐月定作二期开发。倘诸夥有急需之事,先向议借,即由当事裁夺。
  一、公议:本店定不出账,若诸夥伴经手,果知人家及贩客著实,账项施延被累,宜先知会当事许允而后出账。倘至期不还清者,由当事将经手人薪金扣抵。
  一、公议:店内日清簿结存银钱须要实在,当事时常查察;如有虚存浮记,惟该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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匮是问。当事立即知会股东追究,不得情。
  一、公议:本店生理,逐年结账得利之项,诸股东不得私自支取;倘要支取,宜先会同诸股东定议,方可开支。
  光绪 年六月 日
                   置同合股约字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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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 合股字

  同立合约联财股字人谢捷泰、黄振发、叶泰记、黄有记等。窃见:财从力生事在人,为资本裕馀而益善。是以四人共议,于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三日,承买凤山市街三角窗街福记支店货物家器等件,截结计金三千零六十九圆五十四钱正,前来改号经营。兹将股友诸人资本列左:谢捷泰出资金一千六百圆,黄振发出资金五百圆,叶泰记出资金五百圆,黄有记出资金四百圆;合共资本金三千圆正。仍旧在凤山三角窗街开张英福记商会和洋杂货,其生理之事,一应托伏黄有记为当掌,逐年薪金一百二十圆。至于生理得利,扣除利息外,尚有得利,应当二八抽分,不得短少。自兹以后,务宜竭力营为,逐年清算,结册各人一本送呈,赢亏照本均分,登志簿里。其每年得利如若要支,当与股友参商。至于股本生息,每年由人照取;无取者,再随股本一体逐月加一分行利。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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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无凭,立此合约联财股字一样四纸,各执一纸,永为后炤。
  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三日
  旧历辛丑年二月二十五日
                   立合约联财股字人 叶泰记
                            谢捷泰
                            黄振发
                            黄有记
  光绪三十一年七月六日,股银经以收楚。此据。捷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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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 合股字

  合立联财合股字人,凤山街李角、陈碰吉、然香号管理人林川捍等。窃谓:以取善补仁,乃朋友相资之义;同心协力,即众志同城之徵。今因前新宝裕号联财诸人资本,一切抽归,目下乏本为商,主理人陈碰吉将新宝裕店中财业、物品家器以及欠他被他欠账项,并家屋一所,住在凤山街火房口旧柴市街二百三十二番户,再鼓舞合资,共商妥议,各出资本七五台票三百元,合计九百元,就于本市街三角窗街重建振宝裕商店糕饼铺并砂糖商。公同议举李角为主理人,所有店中出入账项、物品买办以及雇退店夥,一切听主理人主权。每至年终结账,除店中开费外,得利多寡,按作三股均分。俟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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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后方许开支,若未及三年,不得藉端暂借,致乱店规。倘将来生理否泰得失,系关造化,切勿互相归咎。此系同声乐从,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联财合股约字一样三纸,碰吉等各执一纸,以存后日證据。
  光绪三十一年新历二月四日
        旧 元月一日
                    合立联财股字人 李角
                            陈碰吉
                     然香号管理人 林川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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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 合股字

  立合在本股字人王福记、王铭记、陈颖裕。今因合作瑞兴洋行生理,议作三股,计在六八本银六千元:福记得一股,在六八银二千元;铭记得一股,在六八银二千元;颖裕得一股,在六八银二千元。签举陈辅卿当事。逐年结账得利,照股分摊收入。各人在本账内如欲开支,必须公议妥洽,不得擅自侵取。维愿同心协力,和衷相济,日后生理兴隆,利泽攸远,是所企望焉。合立在股字三纸,各执其一为炤。
  光绪十四年戊子元月 日立股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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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 合股字

  同立合股字人,下林仔边街黄长记号,即黄国良。因前在东港街开设张长泉号油车牛磨生理一铺,历年已久,无甚得利,兼无妥人可用,是以停罢。兹因有东港街吴聚成号,即吴兆汉出为合夥,拟作两股经营,每股议出本银六八佛银二百大圆,交汉出为当事。日后得利,两股均分,更易其号曰长成,俾生理再振,基业重兴。至一切店中车间、栈房,以及器臼家伙,议明踏税。当事之人薪金,议明开列于后。其店屋、车器若有损坏,由税项修理。此系二比妥议,恐口无凭,同立合股字二纸,各执一纸为炤。
  计开:
  当事全年薪金七十二大圆。店中全年税项一百二十员。车房、店屋、器臼载在点单列明。
  太岁乙未年十二月 日
                 同立合股人 下林仔边 黄长记
                       东港街  吴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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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 合股字

  立联财合股字人,台南府安平县大西门外西定下坊海安宫街郭头、郭和。兹因光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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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六月十五日,每人各备资本银二千元,面议将银交代郭兴兄,重新开建兴业糖行生理,在于本街开张和记号,日后该行如有亏蚀,乃系头、和两人造化,与当事者无干。口恐无凭,合立股字二纸,付股东收执为据。此炤。
  一、面议:生理每年以六月末结账,如有开行费以外长息实银,当事得一九荫分。
  一、议:糖行以现买卖银项出入,当事不得擅自滥行放账,合应声明。
  光绪十五年六月一日
                     联财合股字人 郭和
                            郭头
                        当事人 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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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 合股字

  立联财合股字人,台南府安平县大西门外西定下坊海安宫街郭胜,西定上坊外宫后街郭延。兹因光绪十五年六月十五日,每人各备资本银三千,计六千元,面议将银交代于郭利兄重新开业糖行生理,在于西定下坊南势街开张玉记号,日后该行如有利蚀,乃系胜、延两人造化,与当事者无干。口恐无凭,同立股字三纸,付股东收执为据。
  一、面议:生理每年以六月末结账,如开行费以外长息实银,当事得一九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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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议:糖行以现买卖银项出入,当事不得擅自滥行放账,合应声明。
  光绪十五年六月一日
                        当事人 郭利
                    立联财合股字人 郭胜
                            郭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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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 合股字

  同立合约字人汪藻记、汪泉记、邱振成、启隆胜、汪瑞记、汪耀记、源合成。窃闻:猗、陶致富,经营不乏芳规;管、鲍知心,贸易自有成约。既凡我同人,芝兰夙契,胶漆相浮,爰居今而则古,既合券以联财,自宜宏兹大业,固厥新基。今台南竹仔街泉裕、振成合夥生理,迄旧岁修谋为未得如意,邀请股商裕成等,爰禀知己者,共议联赀,公举陈黎老为当事营谋。爰议所有前者邱振成一面欠项及存账一切,振成自抵当,不干合夥公司之事;汪泉裕亦然。前核账,以丙申终止,邱振成在股分,除算账外,仅有货本银六百圆,汪泉裕只在货账实在本银六百圆,再邀源合成在一股本银六百员,启隆胜在一股本银五百员,汪藻记在一股本银六百圆,汪瑞记在一股本银六百圆,汪耀记在一股本银六百圆;计七股合共资本银四千一百圆,在店经营,匾改曰裕振成字号,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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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绸布生理。逐年得利,照本均分。自此同心协力,允符获利之占;和气相从,克恢不朽之业在兹矣。自宜恪守条规,照约勿忘,庶几鲍管之休风、猗陶之胜概再见于今,亦后人所取法焉!谨立合约字一样七纸,各执一纸为凭。股份以及所约条目开列于后:
  一、汪藻记在一股计七三银六百圆。
  一、汪瑞记同  同
  一、汪泉裕同  同
  一、邱振成同  同
  一、汪耀记同  同
  一、源合成同  同
  一、启隆胜同  同   五百圆。
  合共七股计七三本银四千一百圆正。
  一、明议:本店事务应由当事之人秉公设法,至于股份东家在店办事,亦须秉公协力。凡有诸事,须与当事之人相商公允妥行,不得擅便,亦不得擅用人数,致干嫌疑。
  一、明议:年结得利,按以加二分:头内当事之人,应得加一之额;馀尚加一之额,以分夥伴共得分甘。至于股夥得利,须待三年之外在架充足,方得开支,务必先期通知,照股按额,并不得先行支取。此预议各悦,不得滋端,致干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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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诸股份以及当事诸夥,俱不能擅支银货。至于逐月夥伴薪金,应由经手按期给发;倘若侵渔积弊,由经手是问扣抵。
  一、再批明:泉裕、振成所有前欠公款,以及拖欠郊行等账并借项一切,应泉裕、振成各自抵当,不干裕振成之事。合应批炤。
  太岁丁酉年月 日
                      汪泉裕  汪耀记
                      邱成振  启隆胜等同立
                      源合成  汪瑞记
                      汪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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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 合股字

  同立合约字邹开记、蔡泰记、李品三、杜顺德、王金庆、邹登记、陈深记、林添记、林克记。盖闻:猗、陶致富,经营不乏芳规;鲍、管知心,贸易自有成约。兹我同人,芝兰夙契,胶漆相孚,爰居今而则古,既合券以联财,自宜宏兹大业,固厥新基。匾曰德源,合共七股,得利就母均分,计本银七千圆。既协同有九人之庆,允符获利三倍之占,所赖大振宏规,更图久远,则不朽之盛业在兹矣!自宜恪守条规,勿违照约,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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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管鲍之休风、猗陶之胜概再见于今日,亦后人之所取法焉。爰立约字一样九纸,各执为信。股份、条目标明于后:
  一、公同议举王迁记当事,在店经理公事。公议得利十元抽一元,以作全年辛勤谢劳。
  一、议:本店生理,必须在架充足,方准开支。得利閒时不得预支,须待年终结算明白,照股分支。各宜自守规约。
  一、议:本店股夥不能荐人,恐不受唤用,多生情弊花费。
  一、议:各股夥如欲抽本,别图生理,不得私退外人承坐,务须先期通知当事及诸股夥,许抽方抽,毋得自便。
  一、议:股夥不得向店内暂移银钱借用,如有急需,必须别处移挪。
  一、议:店内逐月销号首饰衣物,在股及当事店夥不得擅行抽摘,不致故衣难卖。
  一、议:店内日清簿尾结存银钱,总须实存账目;如有虚存浮记,惟该当事是问赔补。
  一、股夥公议:本店不出支单期票,或二、三、四月间生理兴旺,措手不及,由当事先邀齐各股面商,均无閒款借与公司外,再由当事向他处暂借,不得擅专。
第四章 合股 第 127 页
  一、店内所用夥记,均系当事选用,如有舞弊账目以及赃架失号,惟当事向保人是问赔还。
  一、店内各夥记薪金,由当事秉公议定,逐月宜向当事取用,不得自行擅专。
  一、列在股本银,开列于左:
  邹登记 在本银一千圆 再添本银四百圆。
  邹开记 同      同
  蔡泰记 同      同
  李品三 同      同
  陈深记 同      同
  林添记 在本银五百圆 再添本银二百圆。
  林克记 同      同
  杜顺记 同      同
  王金庆 同      同
  共九人,合七股,计在本银七千大圆正。另当事一纸,共十纸,各执为炤。
  七股共再添本银二千八百圆,合前在本银计共九千八百圆。再炤。
  同治七年三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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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立合约字 李品三  杜顺德
                         邹开记  林添记
                         邹登记  林克记
                         蔡泰记  王金庆
                         陈深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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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 合股字

  捷兴公司外号唻记栈,股票合共十五纸。  第十一号 孙通记
  此我等志同联股,道合聚财,可以生理,尤期得力求财,笃谊孚运筹之振美。爰同股合,开张打鼓内外南北生理,自行配寄采兑,起号捷兴公司,外号唻记栈。订议作二十二股,每股定出资本六八银一千元,合共在本银二万二千大元。公议章程,详列于后。自今于后,惟愿大展鸿猷,大道生财,永固秉行信义,恪遵规约,以期获利靡既,是则各股东所得幸也。谨议合股字,各执一纸为据。
  并列芳名为序:
  陈隆记 应得六股,本银六千元。
  陈茂记 同 二股,同 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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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贞记 同    同
  黄逊记 同 三股,同 三千元。
  陈字记 同    同
  陈春记 同 一股,同 一千元。
  以上二十二股,计在本银二万二千元正。
  一、议:本行生理,每股本银一千元,共二十二股,计本银二万二千元。所落资本,每千元每年利息银八十四元。其各股内有愿别付银在本行内放息者,议每百元全年息银十元照算,以招公平。
  二、议:协理股东公举孙明辉为正当事,每月薪金十五元;陈详明为副办,每月薪金十五元;掌握全盘生理事宜,并夥伴概归正、副当事协理人裁酌选用。惟管银人须听协理股东公举择用,如有不遵规矩等弊,当事人宜向协理股东言明,另招别人充办,不得私。
  三、议:凡有自行配寄东洋、香港、厦汕外埠各所采兑货物及客货采兑所得行仲,并保家包船载等款盈馀,一切利蚀,概归本行核结。除开行租、福食、薪金,并除还股息揭息等费以外,核实得利若干?仍留存经营,以图永远。
  四、议:本行生理,并横滨设栈,倚兑叨仲所有盈亏,均归本行账内核结。馀还息
第四章 合股 第 130 页
外,如有获利,俟三年大结,除虚有账落折,并开诸费以外核实,方准给与当事人花红分甘,以其劳。议:每百元应抽给正、副当事人孙明辉、陈详明每人各一十元,协理陈隆记应给一十元,陈茂记应给五大元,两协理人无薪水,尚能通融外水项行情,振美稳机,以固大局,除外照股本均分,其得利欲再在本行经营与否,由协理人随时裁决,各股东应当照行,不得异言。
  五、议:各股东倘有急需出借,须先问本公司,不受,方准与外人交借。如要问本公司支借,须立借单并股字为据。每股只堪许借二百元,每年每百元利息十六元,均当照算,不得加借乱支,偏庇弄巧。
  六、议:股内各股倘有志图别业,欲将股份出让,须先邀集协理股夥酌议,秉公结算划割,公议时价与股内或本公司承受。如股内公司不愿承接,方准招外人承顶。
  七、议:本行当事各伴人等,按月给工,不得预借,并私用本行图章揭项,私作生理,私侵公项。倘有等情查出,将其得利银充公,以杜利心滋弊。
  八、议:本行专做台湾打鼓南北九八行生理,并自配寄外埠等处,倘要别课郊号,或份船股账,必先通知协理人议妥,当事人不得擅自举行。或要别谋外洋何货有利采兑配寄,当事人宜与协理人集议妥洽可行,利亏亦关造化,各无异言。
  九、议:行内夥伴由当事人、协理人因材选用,不得袒庇亲朋故友;倘有不遵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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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出,秉公开辞,不得情。如有侵缺银项,由保举人赔偿。倘各股东欲查行内账目事宜,先与当事人通知,不得擅自检阅,乱为情弊。
  十、议:当事人掌握生理,务宜秉心经营,凡事并账目须听协理股东稽查;如有不公侵取等弊查悉,由协理股东公议去留,不得异言生端。
  十一、议:本行生理总要逐年核结账目,录册呈与各股东细阅,而日清账条,当事人亦须逐日存查督视。如无交关来往,与人借项被欠,由当事人赔偿,庶除繁乱情弊。
  十二、议:本行生理,除在本配寄之外,而有盈项或需项外揭通融,一切利息,照时价行,不得隐蔽,以符重托。
  十三、议:本行当事人、夥伴人等,不准做犯法科生理,如敢故违,查悉将本利银一概充公,有事自行抵当,与本公司无涉。
  十四、议:生理兴隆,固人欲所同,然胜负之事,在所难料。倘遇意外及亏缺,股内人各安天命,苦乐同沾,各无异言。
  十五、议:外人如有与股内人长短,欲由本行内阻挡股份人之项,当事人切不可听其外人挡扣。倘有侵缺本公司之项,即可听就股份扣抵,其馀仍归股份票人之子侄管理。如遇乱世贼劫,股票失落,宜先通报本行,再给副股字存据。为当事人应当照给办理,不可异心,以为子孙辈永远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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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绪二十一年乙未年十二月 日
                捷兴公司唻栈  当事人孙明记 立
                    记      陈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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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 合股字

    和兴公司股票

  且自子贡开货听之,经营生者咸趋贸易;陶朱善谋为之术,逡巡者厥凛成规。聚财可以生财,协力尤期得力,此我等志同道合,思合本以求财;气笃谊孚,特运筹之振美。爰同合股开张打鼓南北中外生理,自行配寄买卖,建号和兴公司。订议作十一股,每股定出秤重六八银一万元,合共在本银一十一万元。公议章程,详列于后。自今于后,惟愿操作为于时命鬼神之玄机,鸿猷大义,大道生财,殿基业于盘石,巷桑而永固,秉行信义,恪守规约,以期获利靡既,是则各股东之所深幸也。谨议合约,各执一纸为据。即将各股东在本芳名并列于左,是为序。
  陈北学、敏记号 得二股 本银 二万元正。
  日翔、文凤号 同      同
  和智、情记号 同      同
第四章 合股 第 133 页
  和信、润记号 同      同
  文定、权顺号 得一股 本银 一万元正。
  和礼、永记号 同      同
  仲和、致祥号 同      同
  共计得成一十一股,共在本银一十一万元正。
  谨议各章程列左
  一、议:本行生理,每股本银一万元,共一十一股,计本银一十一万元,每年利息八百四十大元。嗣后各股有愿别付在本行内放息者,宜与当事人商定,利息随时酌妥。
  一、议:本行各股东公举陈仲和为正当事,每月薪金三十元;陈祝三为副当事,每月薪金二十元;掌握全盘生理,招客买卖,并行内夥伴概归正、副二当事人裁酌。惟管银人须听各股东公议举用,如有不合式及不遵规矩者,正、副当事宜向各股东言明,另招别人,不得私。
  一、议:本行自行酌寄中国及日本、香港等埠采兑货件,以及客货采兑,所得行仲及积货待估利蚀,并保家包船载位盈馀等,除开行租、福食、薪金、应酬、逐年归返利息各项开除费外,核实得利若干再留存经营,各股东酌定照行。
  一、议:本行生理,并开设横滨顺和栈所有盈亏,均付本公司账内核结。除开归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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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外,如有得利,须俟三年或五年大结,除虚账外,准可实给与当事人花红分甘,以其劳。
  一、议:每百圆应抽给正当事一十四元,副当事六大元,馀者照股本均分。其得利欲再付本公司经营与否?随时酌议,各股东不得异言。
  一、议:各股东倘有急需,在本行公司先借者,其利息全年每百元十大元,如不届年,每百元每月利息一大元,均当照算,不得弄巧。
  一、议:本行股内各东,倘有志图别业者,将名下股份让出,须先邀集同夥,齐议归何人承受,秉公结算划割。若股内人不愿承接,方得招外承顶。
  一、议:本行当事人、各伴人等,按月支工,不得预支挂借,并不得借用本行图章,私自揭借,亦不得自作私帮生理,私用公项。倘有等情,一经查出,将母利充公本行,以杜利心,而省滋累。
  一、议:本行乃做打鼓南北行九八生理,自行配寄等。倘要谋别处郊号,必先通知各股东商量停妥,当事人不得擅自举行。或要记别处外洋何货能利本行采兑配寄,当事人即集股东酌妥举行,利亏亦关造化,股内之人无得异言。
  一、议:本行内夥伴,由当事人因材而用,不得袒庇亲朋,当择善而举;倘有不遵规矩者,一经察出,秉公开辞,不得情。存侵银项,系举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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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议:本行当事人务宜一秉至公,凡事应听各股东稽查;如有不公,并侵取等弊,听各股东公议去留,不得异言生端。
  一、议:本行生理,总要逐年录册,呈与各股东观览;而日清账亦须逐日存查,庶无紊乱。
  一、议:本行贸易生理,除在本配寄之外,而有盈项,或需项外揭通融,其利息照时价行。秉公处理,不得隐荫,以负重托。
  一、议:生理兴隆,固人所同欲,然负胜之事,在所难料。倘遇意外,生理亏缺,股内人各安天命,苦乐同沾,无得异端。
  光绪十三年十月十六日
                   立股东合约字 文凤 永记
                          敏记 润生
                          情记 权顺
                             致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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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 合股字

  窃谓:生理合作,必在志同意洽;联股营商,无非和衷共济。既气求而声应,欣联道义之交;固合力以通商,同作经营之计。同方同术,意惟存乎至正至公,自和气以致
第四章 合股 第 136 页
祥,以期克振宏谟,由是则获利无穷,业可大而可久也矣。爰将合股承坐隆兴号绸布等件及账目全盘生理,从今重新整顿,开张在台湾打狗旗后街,起号表为隆兴昌记,专谋米谷兼办外水等处布疋杂货以及在台配寄外水办倚兑九八生理。自今以后,惟愿当事人秉行信义,恪守规约,以期大振鸿猷,财源如百川聚会;宏开骏业,利路似万宝朝宗。谨将各股资本以及合约章程一样十三部,每股各执一部,以为永远存炤。
  兹将股东芳名胪列于左:
  陈润生 在本七五平银五百大元正。
  王全记 同    同
  荣奇记 同    同
  陈义记 同    七百大元正。
  孙邦杰 同    五百元正。
  孙克明 同    同(以下略)
  合计百三十八股,共在本七五平银六千九百元正。
  一、议:本号生理订于六千九百元,计百三十八股,每股五十元为定。议明资本每百元,每年应贴股东利息十元正。
  二、议:本号生理举林树勋为当事,掌理全盘生理之事,每年薪金银一百二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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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管银人听诸东另举择用;如有不遵规矩,听当事由总理人向股东言明,共议另择妥当人充用,不得私。
  三、议:本号生理举陈玉寅为总理人,永远仍旧挂营业名,监督本公司全盘一切事宜等款,各股东等不得议换别人。而本公司专作米谷及绸布外水生理,须与总理人共议,设调银根妥协,方可举行,当事人不得擅自专行,免致冒险。而本号全盘账目,须听总理人查核来往银钱等货项,不得异议。为当事人宜竭力从事遵规守约,以望大启鸿猷。
  四、议:当事人如私将公司银项不论与外人交接,或经手置买事业并私作生理,凡有得利,一切尽归本号,不得自受肥己;如敢故违,察出一切充公,以杜利心,而安公正耳。
  五、议:本号生理,除在本采兑以外,如伸项或欠他他欠,必须逐一登记账目清楚,不得隐蔽,以负重托。
  六、议:当事人及各伴人等,按月给工,不得预借加侵,并私用本号图章揭借,私侵公项;倘有等情,被股东及总理人查出,而当事人须听各股东公议去留,不得异言,以昭公允。
  七、议:各股东倘有急需出借,须先问本号,如不受,方许与外人交借。如要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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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支借,须将股字与总理人签字,然后立借单并股字为證。每年每百元利息银十八元,按股份之额,不得加侵弄巧。如股东意欲别图,愿将股字出让,必须与本号并总理人商酌;划割归本号或别股承受,亦须总理人签字为凭,股东不得私让外人。
  八、议:本号生理,以作店口零星绸布等货发兑为本。因迩来各费浩繁,求利甚微,倘股东如有办货交接价数,须跟门市发兑一客一律,以冀永远利盛均沾。
  九、议:本号各股东如有欠他账项等,欲由本号阻挡股份银或支项及过账抵额,当事人不得擅自听从,以敦股友情谊。
  十、议:本号生理须认真振作,以冀大振宏谟。账目必须分明,倘有盈亏,均照股份开摊,各安天命,不得异议。如有得利,逐年核结,须候三年大结,除开费有账以外,核结得利若干?定每百元抽出七元,给与当事人花红;又再给出七元与总理人,以为酬劳;又再抽出六元,给与后来有得力诸夥。本公司有得利,每百元计抽出二十元,以为花红酬劳分摊之额。
  十一、议:本议诸股友如有与本号来往,侵用本号银项,定每百元每年应贴本公司利息银十八元,以杜弊端。或股东如有与本号来往,除在本外,有在款于本公司,每年每百元须贴利息银十四元,贴与在项股东,以昭公道。
  十二、议:当事人不得袒庇股东以及亲友、故友侵缺本号银项;如有不敷,由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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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赔偿,与本号无干。
  十三、议:本号当事人等概不得做犯法生理,如敢故违,将本利银一切充公,有事及亏本,自行抵当,不干本号之事。
  十四、议:当事人须每日查日清账目,逐条慎记清楚。如与交关人来往银货,须另设立手簿,两相盖印清白为凭,切遵条约。
  十五、议:本号生理如大得利,须存作公积,以为扩张大振。如要开支,须请合股并总理人议妥举行,不得多生枝节。
  十六、议:各股东在资本于本号,另有设立手簿,交各股东存执,须至年终持簿到支股息。凡与本号交接货项,明订现算,不得延误;倘有过期,照七议算利息,不许异议。
  十七、议:本公司生理系总理人陈玉寅创始,设立规模至兹有年,因事孔多,第恐过劳,是以不欲支给月俸。但念林树勋交谊甚殷,让与为当事,倘玉寅如乏良机,而各股东及当事人等亦宜听玉寅仍理本公司全盘一切事宜,薪金仍旧照给,当事人等不得推诿,以尽友谊之情。
  光绪三十年六月旧历甲辰年五月
                       立股份字人 王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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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润生
                             陈义记
                             荣奇记
                             孙克明
                             林凤鸣
                     隆兴昌记总理人 陈玉寅
                         当事人 林树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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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 合股字

  同立合股人,现住港东中里东港街苏爵仁、李化育、黄万吉、庄宝春、洪生德和等五人。此股合同共议,在于东港下头角开设鱼品贩卖商业,屋号曰良盛号,资本金七百圆。定议该良盛号商业始终得失,一概为八股一样均分,切无异心也。良盛号营业为八股合商,资本金五人同面议定:苏爵仁得一股,备资本金一百元;李化育得一股,备资本金一百元;黄万吉得一股,备资本金一百元;庄宝春得一股,备资本金一百元;洪生德和得三股,备资本金三百元。面议既定,决无相违,口恐无凭,同合立股分證字五本,五人每人各执一本存炤。
第四章 合股 第 141 页
  光绪二十四年十月
      同立股份證字人原籍维新里大社庄四十八番户 苏爵仁
             现住港东中里东港街
      同        港东中里东港街     李化育
      同        同  第四百五十四番户 黄万吉
      同        同           庄宝春
      同        同  第四百五十六番户 洪生德 和
  右五人等一样同立股分證书无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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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 合股字

  盖闻:财从伴生,事由人立,利因本积,志在同心。兹我同人,邀集合资联谊,以益大道生财,议举开张合作油铺生理,定在凤山埤城内草店尾街,号曰和义。其生理订议作六股,每股科出资本银五百元,计六股,实备资本银三千元。公同议请朱君壁瀛为当事,掌握全盘生理,任凭贸易,听其主裁,公议章程详列于后。自今惟愿大展鸿猷,永固信义,恪守规约,以期获利,是则合股东之深幸也。谨议合股约字,各执一纸为据。
  计列各股东芳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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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朱士洲记  应得一股过半股,六八银七百五十元。
  一、王粗记   同       同
  一、朱再发记  应得一股    同    五百元
  一、张行记   同       同
  一、梁冀记   同       同
  共六股,计资本银三千元。
  一、议:本号生理,每股本银五百元,共六股,实备资本银三千元也。
  二、议:公举朱君壁瀛为当事,每月薪金六八银八元,掌握全盘生理事宜,并夥伴概归当事裁酌选用。
  三、议:本号内店税、福食、什费、薪金等款,应由本号支理照发,不得加用滥用。
  四、议:本号所作油铺生理,发兑一切利蚀,逐年本号核结。除开店税、福食、薪金、什费等款外,核结实得利若干?造册呈报股东查阅。
  五、议:本号生理,逐年核结,除费外,结有实利,方准给与当事人花红。议:每百元应抽十元,以酬其劳。
  六、议:本号生理,其得利仍存经营,以固永远。俟三年过,各股欲均分,欲在本号经营,是否?到时酌议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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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议:股内各如有志别图,欲将股份出让,须先邀股内人酌议结算,公议时价,与股内人或本号承受。如股内人、本号不愿承受者,方准邀外人承顶。
  八、议:本号图章,不准私用揭项;倘有等情查出,听股东裁办,以杜弊端。
  九、议:各股东在本银项,每年每百元八元四角利息,到年五月结账,将本银照算利息,分与各股东支去抵利。如生理未见得利,资本短缺,各股东自当再行添本;若无添本,听当事人立字盖用图章向人告贷,不得异议。倘股东有伸银项在本号,每百元每年本号贴出利息银六八银十六元,交他支去抵利。抑股东侵欠本号银项者,每百元每年贴出六八银二十四元,携来应坐本号利息,照约而行,不得拖欠,以昭公平。
  十、议:生意兴隆,人所同欲;然胜负之事,在所难料。倘遇意外盈亏,股内人各安天命,忧乐与共,照股均分,各无异议。


第四章 合股 第 143 页
   第二十五 合股字

  合约书
  右因黄海等,于本月十六日蒙厅长许准,开设质屋营业。其店号名之曰协益,住在观音街第五十六番户。同立合股资本约字人王清标、陈洽泉、叶扁、陈池、黄沧海、许启嫂、洪粗齿、李春州、黄滨等,共出资本龙银一千三百七十元,合开质屋并故衣营业
第四章 合股 第 144 页
,若后日生理得失,应就股内资本银均摊。虽为获利起见,亦系经营一途,所冀将来振兴鸿业,广蓄财源,俾合股诸君共沾利益,慎勿稍有偏私,致伤和气。此乃相议妥洽,各无反悔异言,馀者公订条规,以便遵守。谨将所议条规,开列于后。口恐无凭,共立合约书一样九枚,各股各执一枚存炤。
  计开公订条规如左:
  一、股内每人在资本龙银之额:如陈池在资本龙银三百圆,王清标在资本龙银三百圆,洪粗齿在资本龙银二百圆,黄沧海在资本龙银一百六十员,陈洽泉在资本龙银一百圆,李春州在资本龙银一百圆,许启嫂在资本龙银一百圆,叶扁在资本龙银六十圆,黄滨在资本龙银五十大圆;计共一千三百七十圆。
  一、本号银项若有馀裕,不能私行转借;倘银项若有缺乏,亦不得擅用本号信记,私行承借,必要集诸股东同家长黄沧海商议为妥。
  一、本号逐年应存计册,以告诸股内。或无得利,听其退股来回资本;或有得利,听其开支利银。如不愿开支,欲将得利银合算为资本,亦各从其便。
  一、本号销胎诸物,无论轻重,若诸股内及诸夥缺乏要需,应由公订估价,然后照价买出,不得私行抽记,以乱规约。
  一、本号凡开费以及杂款,俱要登记账簿,听股内任意随时查阅,不得阻挡。此系
第四章 合股 第 145 页
恐有不妥,以便斟酌,合立共五条规约,批明再炤。
  光绪二十八年旧历八月初五日
                     合立合股约字人 李春州
                             陈洽泉
                             黄沧海
                             (以下略)
                         秉笔人 杨克炽
  一、批明:自光绪三十年正月间生理已废号,各人各本利抽回清楚,以后不能行用,当作废纸。


第四章 合股 第 145 页
   第二十六 合股字

  合股字
           打猫西堡新港街第八百九十一番地      蒋传
           嘉义西堡新厝仔庄第七十番地        赖氏容
           嘉义西堡嘉义西门外街四百二十一番地    蒋昆镛
  右者系自光绪三十年间,合营嘉义西门外街吴服商业号曰胜兴。兹当事者蒋万不幸
第四章 合股 第 146 页
身故,股友谢沽泉、洪光星、黄屋竹、陈庆退股抽出,传等窃慕管鲍之风,安忍分折,爰是会合签议,即将本业再行振作:传应备资本六八银一千五百元,容应备资本六八银七百元,昆镛应备资本六八银一千元;计资本三千二百元,付与蒋坤炉出为经营。该资本务宜将前结算伸数凑成股额,听由当事者公平办理,日后盈亏,应当照本摊分,不得争长竞短。此系俱皆乐从,各无异议,口恐无凭,特立合股字一样三纸,各执一纸为据。
  光绪三十三年旧历五月 日
                             蒋传
                             赖氏容
                    蒋昆镛 后见人  陈氏杳


第四章 合股 第 146 页
   第二十七 合股字

  立合约字人金永众股分等。窃谓:同心协力,生理自见兴隆;踏矩循规,事业方能永远。缘我嘉城北门内街金永裕铸炉,此次蒙藩宪颁给帖戳,业于光绪癸巳年六月禀报开张各在案。第以管、鲍之风声,未易企仰;而子贡六亿量,实欲追踪,爰是佥议:每分定本银一百圆,日后得利照分均摊,条列在本。同立约字一样十八纸,凡我联财各执
第四章 合股 第 147 页
一纸,永为存炤。
  计开:
  林荣记在本银六百圆,应得六分。
  金永丰在本银四百元,应得四分。
  张世珍在本银二百元,应得二分。
  苏长兴同
  郑盈记同
  高登记在本银一百元,应得一分。
  刘源记同
  王纯格同
  施振记同
  王斯美在本银五十元,应得半分。
  罗命记同
  (中略)
  一、批明:罗鼎记承办本号给帖事宜,并无支领薪金,爰议逐年得利,准照股内,再加一分开支。
第四章 合股 第 148 页
  一、再批明:以上合三十分,共在本银三千圆,又另荫罗鼎记一分,合共三十一分。理合声明。
  光绪癸巳年十二月 日金永裕股众分合约
                      合约字壹纸,付苏长兴执炤


第四章 合股 第 148 页
   第二十八 合股字

  财祺日晋
  立合同据欧阳长庚、陈元升、陈显标。兹缘意气相投,摒做甲纸,乾记字号,自温郡办好专连淡水建发行销售。分作十股,每股计英洋三百元,欧阳出英洋一千元,应坐三股三;元升出英洋一千元,应坐三股三;显标出英洋一千元,应坐三股三;合共英洋三千元,以作资本,议定三年结账,盈馀照股均分,毋得论寡争多,致伤雅道。自立据后,惟愿协力同心,终始如一,以致生财有道,获利无穷矣。恐后无凭,合立同据,各执一纸为照。
  光绪二十九年元月吉日
                        立合同据 陈显标
                             欧阳长庚
                             陈元升
第四章 合股 第 149 页
                          见中 金文成


第四章 合股 第 149 页
   第二十九 股份银收单

  兹收过
  洪韫玉先生来大稻埕新兴街十六番户建盛茶庄股份龙银一千元正。该庄股额共一百分,先生名下应得十份,他日生理得失,照股均分。此据。
  光绪二十九年四月,即旧历癸卯年三月 日立
                     收股份银单人 建盛
                            林蔗田


第四章 合股 第 149 页
   第三十 合股字

  立兴业同盟约字。谓:天下事有志竟成,人情中因信而立;是故成大业者在同心,决大事者在慎仪。兹吾侪志向运送一途,当此兴业建议之故,虽云彼此可信,终恐口无凭,不得不共立约字,以冀同盟之精力终始者为一,永无反悔者。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法,商有商规,今分股并规则,开列于左:
  谢天祥 三股半 七百大元
  何镜如 三股  六百大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150 页
  周锡卿 二股半 五百大元
  李魁  一股  二百大元
  一、该营业之资本,计定龙银二千大元,分作十股,每股应出龙银二百大元。但盖印之时,每股先备出龙银八十大元,以作经营之资本也。
  二、倘日后有用银项之时,各股分应出之额,必宜交纳清楚。
  三、每年定于年终结算之时,损益照股配分。
  四、该运送出入之账项,每月查检一次,以防不明等情。
  五、临查之时,倘有账件银项费用不明等情,该人自当赔足。
  光绪三十年三月 日立
                        谢天祥 何镜如
                        李魁  周锡卿


第四章 合股 第 150 页
   第三十一 合股字

  同立资本合夥生理约字人黄心、曾巽言、蔡藩等。情因曾巽言有备出资本银一千元,黄心备出资本银三百元,蔡藩有备出资本银二百元;合备出资本龙银一千五百元,振作绸缎什货商业,铺号彩彰号,其营业场所在新竹厅新竹街,土名西门元太爷街黄锦三
第四章 合股 第 151 页
方第五百四十一番户内。但生理虽三人合夥,而户主以及营业名系委曾巽言一人出首禀报,而心与藩等并未连名在内,第恐后日有生理事端,是以议立合约为證。凡生理开业以后,无论长利或多或少,除铺内费用一概以及藩等薪金以外,所有长利即先扣起加一,加贴藩生理熟务慰劳之金,其馀长利多寡,照资本银均分为是。倘后来生意大振,经营致富,亦系诸人之福,务须循规导矩,遵约而行,各不能争长较短,致伤和气。口恐无凭,同立资本合夥生理约字一样三纸,各执一纸,永为执炤。
  批明:其股夥内之人,除逐月薪水以外,不能侵取,听将资本银加抵,不得异言。又炤。
  再批明:其铺内各货物,无论何等人家,诸夥内人概不能擅便出账,随登经手人代去;如后拖延不还,该代去之人抵当。又炤。
  再批明:至年终结算,所有货物照采本之价,不能准折,以负长利之功。又炤。
  再批明:后日夥内之人要增添资本,须再记入资本簿内。其长利,以资本多寡均分。又炤。
  再批明:诸夥内如要抽回资本,其货物照采本的价,但铺号彩彰号应归开业人承办,不能分折。又炤。
  再批明:其铺号内所有一概事务,由曾巽言一人主裁。又炤。
第四章 合股 第 152 页
  再批明:恐铺中有要用银项向人借入,出巽言之名,当记入铺中账内,公共负担。又炤。
  再批明:股内有在铺内作铺夥,不能私作生理;如有私作,将货充公。又炤。
  光绪三十年六月 日
                         代笔人 杨煇如
                             黄心
                 同立资本合夥生理约字人 曾巽言
                             蔡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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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 合股字

  出本银列明于左:
  一、方青桂 出本银一百二十大元 应得四分
  一、郭阿水 出本银  六十大元 应得二分
  一、连清泉 出本银一百二十大元 应得四分
  计三人共出本银三百大元。
  同立股夥合作生理约字。面议:兹公共生理,依旧作联丰字号,倘有获利,应作股
第四章 合股 第 153 页
份均分,若生理或长利或缺本,亦是作股份均摊。但此生理,前光绪二十九年间,系是方青桂、连清泉二人先作,数项被人欠二百零元登明在簿。其郭阿水系是光绪三十年再来合夥,如有合夥三年之内,裁欠数项二百零元,不干水之事。三年以满,应立股份均分。但恐日后有生嫌疑,爰是当场议定合作股夥字为据。自此立字之后,务宜遵约而行,俱各不能争长较短,至公无私,同心协力,一团和气。口恐无凭,合立股字一样三本,各执一本,付执为照。
  批明:凡公司有向他人支借银项,经有登记在簿,而公司应当贴利。倘日后母银应额股份均还,两不得推诿。批照。
  再批明:历年凡纳店税以及营业税,并什货以外,如有长利者,应作股份均分。立照。
  再批明:其生理有得利者,应作股份均分。或是缺本者,亦作股份均摊,该股夥应额抵当补足。批照。
  再批明:三人薪水月各人三元,各人可以支领;如领过额者,应当支还店内。合应声明。又照。
  再批明:现年郭阿水来合夥生理,凡诸人来往长短被欠之数项,应该公司支理。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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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批明:方青桂备本银一百二十元,应得四分。连清泉备本银一百元,应得四分。郭阿水备本银六十元,应得二分。俱各立批照。
  光绪三十年甲辰正月 日
                       代笔公亲人 谢水
                  立股夥合作生理约字人 方青桂
                             连清泉
                             郭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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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 合股字

  同立合约字人郑澄记、叶宜记、郑擎记、郑益记、林道记、李荣记、郑砥记、郑丰记。窃谓:贸易贵在同心,经营尤宜洽力,诚哉是言也。兹我同人,心慕管、鲍,业治猗陶,怂郊行生意,计及共凑成资本七三秤银一万五千圆,统共厦时秤一万零九百五十两正。递年得失就本摊分,永无异议。佥举养斋、如松为当事,在厦开设贞元牌号,振作郊行生意。逐年会计扣除开销外,得实利若干?支出一九抽分酬劳当事,尚溢银两,按照实在股额均分。如该利诸股东支存不齐,惟凭账册,逐年仍照数多寡摊分得利。但养斋、如松既任当事之职,务须认真整顿,俾贞元日新月盛,有生生不息之利,副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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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望。今欲有凭,同立合约字一样八纸,各执一纸,付执永远存照。
  一、林达记缴出资本银四千元,七三平二千九百二十两正。
  一、郑擎记缴出觅本银三千元,七三平二千一百九十两正。
  一、郑砥记缴出资本银二千元,七三平一千四百六十两正。
  一、郑丰记缴出资本银二千元,七三平一千四百六十两正。
  一、李荣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
  一、叶宜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
  一、郑澄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
  一、郑益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
  一、资本最宜尤实,诸股东不得滥侵本号银项;如有欠至百两以上者,经久不还,至年终结算,除将该股财本扣起,馀就本得利,不准照约字内股份摊分。再照。
  一、当事人务宜开诚布公,俾益贞元,不得营私弄弊;如有此情,一经诸股东察出,定应撤退换充,不得藉端刁难。又照。
  一、掌理银匮最出入谨慎,逐期存账,务须实事求是,不得侵渔浮额;如有此情,一经当事人察出,定应达知诸股东撤退换充。又照。
  一、银匮不得浮存。倘有诸夥戚友,暂假零数银项,当登记该夥去账本号,概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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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额。又照。
  一、本号应交接朋友,倘有暂做零数银项,当登记该友支去,与诸夥无涉。仍不得浮存,致碍交行例。又照。
  一、凡夥最宜率循规矩;如敢故违,均由当事人裁撤换充。又照。
  一、账条最宜紧要,凡诸夥有暇者,俱可帮对账条。十日一存,逐月一查,庶可杜漏卮之患。又照。
  一、诸夥除应支薪金外,不得侵欠过多,有碍生理。又照。
  一、逢有别途生意可谋,若系照公办公,有时间做,固亦不妨,听当事人随机应变,庶可获利无方。又照。
  一、本号诸夥上下,均宜和衷共济,不得挟嫌生端,致碍生理。又照。
  一、设分栈在于堑城内,牌号新联源。除抽本号外号九七开销外,得失若干?均邀入厦贞元结账。佥举耀东为当事人。又照。
  光绪二十五年三月 日
              同立合约字人 郑澄记  郑擎记
                     林达记  郑砥记
                     叶宜记  郑益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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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荣记  郑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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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 合股字

  合股字
  诸股夥设立彩彰字号,议整染坊开张生理,按作四股半合夥以贸易,每股约定本银二百元:许清文一股,林汝康一股,王益利、王义记合一股,许蓖、李田合一股半;计共四股半。其许蓖、李田两人之股份,应宜在本银三百元。股夥相议:蓖、田减备在本银九十元,宜交二百一十元。后日得利不得利,亦照股份之额。此乃股夥俱喜悦。合应载明。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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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 合股字

  盖闻:坐贾行商,裕后光前之本;出作入息,兴基立业之源。兹吾侪同人,欲慕管、鲍之高风,须效陶、朱之遗训,公备资本金龙银七千二百大圆,作为十二股,制造草生理。店设台北大稻埕中北街三十八番户,字号金长发。佥举司事人翁锦全、陈义山二人管理,将来生理盈亏,苦乐均沾。今立合同各执一本,以昭日后。所有规条、事款、诸东芳名、股份多寡,概列于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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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议:佥举司事人翁锦全、陈义山递年生理得利加一抽分,以酬二人司事之劳。
  一、议:司事人者,不论东家亲属,工俸按月支取,不得任意长支,亦不得挂借银两等弊。务要循守规矩,如有不照店规者,立即开除,不得情。
  一、议:生理盈亏,萍迹靡定,股份之人间有志图别业,不得私自退出股份,须集齐诸东号商允,方得举行。
   诸东芳名股份列左:
  姓名    股数     金数
  郭允元   二股     龙银一千二百大圆
  欧少瑞   一股半    龙银九百大圆
  黄履享   一股     龙银六百大圆
  张直记   一股     龙银六百大圆
  合美号   一股     龙银六百大圆
  仁春福   一股     龙银六百大圆
  陈义记   一股     龙银六百大圆
  曹茂记   一股     龙银六百大圆
  正义隆   一股     龙银六百大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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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锦泉   一股     龙银六百大圆
  和国记   半股     龙银三百大圆
  合共十二股,龙银七千二百大圆。
  一、批:合同簿每名各执一本,公备存店一本,合共十二本。
  庚子年二月吉日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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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 合股字

  同立合约字人,新竹厅竹北二堡新庄仔庄百五十六番地徐庆浴、徐庆炳、徐庆旺;同堡坑仔口庄二百六十七番地郑天桃等。缘徐庆浴、徐庆炳等,自光绪三十二年间,合出资本,建设蔗,制造砂糖,有起盖亭屋宇一所,坐落竹北二堡后湖庄,土名埔顶百四番地之一,号隆源号。兹因数年间年冬缺歉,生理不就,徐庆浴、徐庆炳相议,愿将此蔗亭瓦屋一座,间数不计,蔗车石轮二付,及上下盘并附属所应用机器糖什物等项一切以及目前所有被各蔗佃该欠蔗种金概行在内,按定价金六百圆正,作为六股,每股按金一百圆,欲退出二股与人,即招出徐庆旺、郑天桃等合夥共业。徐庆浴按资本金二百圆,应得二股;徐庆炳按资本金二百圆,应得二股;徐庆旺出资一百圆,应得一股;郑天桃出资本金一百圆,应得一股;合计六股,资本金六百圆正。自此各宜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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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协力,勤勉经营,各再备出资本金,奖励各蔗佃多种,所有长利应照股份均分;倘或亏本,亦应照股份均出,各不得异言生端滋事。约至来年,号宜改换新甘成号,克振鸿图,生财大道,五谷丰登,甘蔗十分收成,此乃共同喜悦,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合约字一样四纸,各执一纸为照。
  批明:即日徐庆旺备出资本金一百圆、郑天桃备出资本金一百圆,计二百圆正,面交徐庆浴、徐庆炳亲收足讫。批照。
  再批明:从前家屋之申告书,系将徐庆浴之名申告。砂糖制造之申告书,系将徐庆炳之名申告。亦应照六股均分,不得异言。理合声明。批照。
  又批明:从前所有来往账项,除被各蔗佃该欠蔗种金而外,或欠人、或人欠,概系徐庆浴、徐庆炳之事,与徐庆旺、郑天桃无干。批照。
  又批明:其各账簿、每年日清总簿、蔗种簿、砂糖制造卖渡诸账簿、并号印章,概行拟交徐庆浴收执;无论股内何人,要用之时,应当取出观阅,不得隐匿刁难。批照。
  又批明:若有银项交涉所关之事,应当股内之人齐集立会,不得自由。批照。
  又批明:所有被各蔗佃该欠蔗种金,概行载在蔗种簿,若有返还之时,应照六股均分,不得异言,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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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批明:每股各再备出资本金一百圆正,以便奖励种蔗及开榨使用诸费。即日徐庆浴备出金二百圆、徐庆炳备出金二百圆、徐庆旺备出金一百圆、郑天桃备出金一百圆,计共六百圆;总合计资本金一千二百圆正。批照。
  光绪三十四年旧历戊申八月 日
                       代书人 黄和送
                    同立合约字人 徐庆浴  徐庆旺
                           徐庆炳  郑天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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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 章 程

  布屿拓殖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公司称为布屿拓殖公司。
  第二条:本公司拟于斗六厅布屿堡大庄设置。
  第三条:本公司以经营农业为宗旨。其开垦地二处列左:
  一、于光绪三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受台湾总督府指令第一七四五号许可,斗六厅布屿堡番社庄、大庄、旧庄、草湖庄、猫儿干庄官有原野面积一千四百六十八甲九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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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六丝,豫约卖渡之件,系林月汀一人名义,经于光绪三十二年七月让与本公司。
  一、于光绪三十一年九月十四日,民殖第一四二五号许可,斗六厅西螺堡后港庄官有原野面积六十三万八千五百七十三坪,豫约卖渡之件,系李锦、李品三、李谋番三人名义,经于光绪三十四年 月 日卖渡于本公司。
  第四条:本公司存立期限,拟自光绪三十二年七月起,至民国五年七月止,满十个年为定。但经本公司总员公议,得以伸缩期限。
  第五条:本章程内无载明事项,须遵照台湾总督府法令以及本岛惯例办理。
  第六条:本章程若由本公司总会股额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亦得改订增减。
  第七条:本公司开垦地将来成功之后,各股主应照股份应得甲数匀配,肥瘦凭阄拈定,分割登记,永远各为业主。
  第八条:本公司区域外附近田,如有收买,应由股主连名登记,将来分割即照股份之多少匀配。
    第二章 出 资
  第九条:本公司资本金总额十五万二千元,分作一千五百二十股,每股金一百圆为定。
  第十条:本公司资本金不准挪用于公司以外事业,并不准诸董员私自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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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本公司股主姓名并股额开列于左:
  一、五百股    林月汀
  一、二百七十股  吴鸾旂
  一、二百二十股  林献堂
  一、二百一十股  林阶堂
  一、二百股    曾文川
  一、一百股    林瑞腾
  一、二十股    谢道隆
  第十二条:本公司股金交纳日限,于事业著手前由公司长通知,须各于限日内缴,不得迟延。
  第十三条:第一回股金交纳日限,定光绪三十二年八月末日,每股先缴纳金十五圆。第二回以后,由总会决议施行。
  第十四条:股主接到股金交纳限日之通知,倘有过限不缴纳或缴纳不完者,每金一圆应贴日步六厘利息;若过限至六十日,则开临时总会收回股份,革除名籍。
  第十五条:收回股份须配与股主内。
  第十六条:各股主对股外人不准让与股份。若有不得已事由,应经总股员应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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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将股份让与他人。
  第十七条:从新入股股主,应就其入股以前本公司所有债权亏款等并享利权,并任其责。
    第三章 董员及职任
  第十八条:本公司设公司长一名,应以出愿人任之;但将来有违背本章程之时,得由总会另选;然须得股额遇半以上同意,方可决议施行。公司长代表本公司,并主裁本公司营业一切事权。
  第十九条:本公司设副公司长一名,任期定为二个年。总会选任之副公司长,帮办公司长之职务,又依时宜执行公司长之职务,并任其责。
  第二十条:本公司自支配人以下,各使用人之任免、薪水、应酬等项,应由公司长裁定。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设监事四名,其任期定为一个年,总会选任之。
  第二十二条:监事须随时查检本公司营业情形,并金银出入及一切账簿等项,兼监督董事勤怠,报明总会。
  第二十三条:本公司设支配人一名。
  第二十四条:支配人选任及解雇,须由本公司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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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支配人应听公司长指挥监督,遵本公司业务范围内,经理一切事宜,亦由公司长任其责。
  第二十六条:董员薪水应酬等,照总会决议施行。
    第四章 会 议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会议分为二种:一曰通常会议;一曰临时会议。应由公司长于开议一礼拜前,详具要议事项,通知各股主。
  第二十八条:通常会议定于每年二月八日开议,应报明营业情形,或豫定事业经费等项,并将事务如何整理、利益如何摊分、亏款如何填补、以及选举董员其他重要事项;一切均行议定。
  第二十九条:临时会议若有紧急不可缓事宜,应由公司长邀股主二名以上,方得招集。
  第三十条:本公司会议内应议决事宜,务有众股主过半到席,方得共决可否。所有决议事项,应登载决议录内,并由到议者署名盖印,以便保存为凭。
    第五章 计 算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所有各项账目,每年分作前后期,由公司长决算,并造财产目录、货价对照单、营业报章、损益计算单、利益摊分案并带具账簿,以便总会时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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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本公司应造备股主姓名簿、出资金额簿、金银出入簿、土地台帐、其馀营业内必要帐簿,不论何时,听各股主任便查阅。
  第三十三条:本公司拟自开创垦地后在未成功期间内,并不摊分利益,以裕准备资本金。但遇资本十分充足时,得由总会决议,照股摊分。
    第六章 退股、革除以及解散。
  第三十四条:本公司股主若因革除或让与者,即视为退股。若系本人死亡,得由承继人接承股份。
  第三十五条:股主内若有退股或革除者,应就本公司归结账项,先行计算当时出资之率,退还几分;其馀未归结者,应俟归结后方准退还。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若遇左列事故,即行解散。
  一、本公司契约期限已满之时。
  一、总股主情愿解散之时。
  一、不能遂行本公司宗旨之时。
    第七章 印 章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印章如左:(略之)
  第三十八条:前条内所有印章,系于本公司应享利权、应负责任一切文件内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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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除本公司印存置本公司事务所,交支配人执掌外,其馀应归各关系人自行保管,以专责任。
  本公司总股主为后日恪守条约起见,议定章程计三十八条,合造具七部,各自署名盖印,每人各执一部存照。
         斗六厅沙连堡林圯埔街百五番地      林月汀
         台中厅兴堡台中街土名新庄仔一番地之四十 吴鸾旂
         同厅猫罗堡阿罩雾庄土名阿罩雾一九五番地 林献堂
         同厅同 堡 同 庄   同    番地 林阶堂
         同厅同 堡 同 庄     一三八番地 曾文川
         同厅同 堡 同 庄     二四七番地 林瑞腾
         同厅东上堡乌牛栏庄三百三番地     谢道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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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 合股字

  同立合夥开垦合约字人张建生、游世清、黄则水、杨文桂、陈火等。窃闻:姚舜耕历山,遽尔千斯仓而万斯箱;伊尹耕有莘,倏然举为师而升为相。斯一人躬耕陇亩,可以致富亦可以致贵者,其遗风令人景仰而异以继述也。无如事业广大,犹恐独力难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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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任一己以创造,而每见彼作此辍之形;孰若合数人以拓开,而愈著日新月盛之雅。直同乎周制一夫受田百亩,而与同沟共井之人,则通力合作而计亩均收之为愈也。爰是集合相议,将所要开垦土地者,先则记明地号,请官许可,继则鸠集资本,招佃拓殖。故举张建生、游世清、黄则水、杨文桂等出首联名,于光绪三十二年三月十八日,向官申请得文山堡新店河上流,北势溪北岸,土名四份仔公婆堪行堵烘仔脚熊空等处官有原野百二甲三分一厘七毫七丝,豫约卖渡前来开垦。及至光绪三十二年四月十九日,经蒙上官允准在案,自可任意垦耕,免致阻惑之虞。或开辟田园、或造作森林、或建筑家屋,各宜凛遵规则创建。倘开由田而园,不得相违以伤和气;开由林而屋,不得相嫌以致延迟。则同心协力,念创始之维艰,愿踊跃以从事;斯开垦速成,兆奕世而炽昌;报丈升科,追猗陶之富有;是生等之所厚望焉。合将所有多寡股份及开垦条约,逐一载明于后,并同立合夥开垦合约字一样五纸,编出仁、义、礼、智、信为号,每人各执一纸,永为子孙左券。
  谨将所有多寡股份及开垦条约开列于左:
  一、该垦地豫定按作一十二股摊分输出资本,以资垦事需用买受价格。其每股应输资本若干?不得豫定,须当于开垦著手以来,应当需用之际,不论多寡,即照十二股摊分,渐次输出,各宜听从其便,不得袖手旁观,任意推诿,致干垦事迟延。倘敢应需资
第四章 合股 第 169 页
本者,任其日征月迈而不支出,决将豫定所有股份即便拟为废业。至于日后垦成,亦不得与人争分,其股份公同。批炤。
  二、将豫定所有股分者中,选举一名为干事长,以便豫算开垦事业及指挥开垦程度。但或自雇人工,或被人请负,其使用费金须先与股内人等酌议,不得一人擅自主张。又宜选举一名为会计,以便整理关于开垦收支项目及设备账簿记载条项,以为来日备考。倘股内人等要检查者,须听从其便,不得刁难。又宜选举一名为干事员,以便监督开垦方法及工事。以上诸款,不论何人受其选举者各不得推诿,亦不得徒尚虚文,并无给与薪水饭食。此系公同酌议,不得有违。批明。炤。
  三、设有豫定所有股份者中,于开垦著手之时,应出资本以资开垦需费及杂用买受价格等费须当即备出者,则始也,十取出一二;继也,十取出三四;终也,则施延日久,而不肯全部支出,虽至于开垦成功,不特将豫定所有股份定作为废股,不得与人分管其股份土地,且将所有取出多少资本金,亦定作为消灭,而不偿还。此系公同酌议,不得有违。批明。炤。
  四、设有豫定所有股份者中,自备工本前去开辟田园及栽植子、杂物、树木、茶、等项,于分管前或要减价纳租,或要全部免租,须当与股份诸人相议承诺,不得擅自执行。至于分管之时,亦不得将自备工本开垦之地佔定为所有股份额,须当与人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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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阄拈定。分得所有股份位置,亦不得令其偿还工本。倘敢故违,亦将豫定所有股份定作为废股,依照第三条办理。此系公同酌议,不得有违。批明。炤。
  五、该豫定所有股份者中,不得私自许出股份外之人插入暗股之份,自定位置开垦,强佔为私有股份额;亦不得自定境界位置,私自许出佃人依例开垦,而阻碍股内开垦之奋发;且不得私自分定一位置境界给与他人,而损害股内事业之减少。以上诸款,各宜凛遵,不得违背;倘敢故违,依照第三条中处理,并将所许外人使入境内垦耕者即时逐出境外,不论适宜有无?赔偿应归私许之人负担,不干股份内人等之事。此系公同酌议,不得有违。批明。炤。
  六、该豫定所有股份者中,于垦地内不得私窨堆及剪做坟茔;亦不得开场设赌,窝藏匪类;并不得私自毁损垦地内竹木、子、杂物等项。以上诸款,各宜凛遵,不得有违;倘敢故违,公同酌议定以相当处罚。批明。炤。
  七、关于开垦者,不论何事,该股份内人等各宜相议妥洽,然后举行办理。至于举办之时,决不许悔恨交相为言于不平;设或有人胆敢反是,依照第六条处理,不得有违。公同批炤。
  八、张建生豫定所有股份二股,游世清豫定所有股份二股,黄则水豫定所有股份二股,杨文桂豫定所有股份三股,陈火豫定所有股份一股;计十股。其馀二股豫定为十股
第四章 合股 第 171 页
内人等共有业。自豫定以后,各不得争多退少股份。至于共有业,或照股份额多少摊分,或照资本金多少摊分均可;但欲照股份额多少摊分者,于资本输出之际,须由股份额多少摊出,不得不由股份额多少摊出。至于成功而后,即欲由股份额多少分管,亦不得使先输出资本之人与及其成之际,即将出资本金或收回,而由股份额多少分管,决宜照依本金多少前后分管。此系至公无私,不得有违。公同批炤。
  九、该受选举干事长及会计并干事员之人,决不得始也,承任其权柄;终也,逊谢其责成。务宜始终如一。虽至垦事成功而后,不论有无给慰,其勋劳者即听股份内人等酌议,决不得自请有大勋劳,而强使其慰劳。此系公同议举,不得有违。批明。炤。
  十、该垦地成功后,登录土地台帐业主权。倘仅登录出首禀请者之姓名,于分管之时,若将业主权移转申请书及诸證明愿书要捺各人之印者,务宜听从其便,不得延迟推诿。其移转费,即由临时酌议可也。但该分管,须就该垦地肥瘦照配,美恶相兼,高低延踏,拈阄为定,凭阄管业,不得纷更,致伤和气。批明。炤。
  十一、该股内编出兴业公司为公记,以凭与人交接及来往账项作为證凭。批明。炤。
  十二、该公记系交○○收存,不论与人交接之际,虽捺此公记,须再加接手出證凭之人私印,方得足以凭用;如违,亦作花印,不得凭用。批明。炤。
第四章 合股 第 172 页
  十三、虽捺此公记及加接手出證凭之人私印,其事若非出于至公适宜,而私自与人诈称行为者,则捺私印之人自宜一力抵当,而诸股内人等决不肯坐受。此系公同酌议,勿违。批明。炤。
  十四、该股内人等系选举○○为干事长,○○为会计,○○为干事员。批明。炤。
  光绪 年 月 日
                  同立合夥开垦合约字人 陈火
                             游世清
                             黄则水
                             张建生
                             杨文桂


第四章 合股 第 172 页
   第三十九 合股字(兼耕契约)

  同立合约字人张济若、黄旺先、陈瑞山、商仪廷、庄建元、刘北鸿、刘澧芷等,今因公议各股向业主刘澧芷出凤山厅、维新里、竹仔港庄养鱼池,土名顶港仔,并界内一切大小冬田,限六个年为满:自光绪三十四年一月起,至民国二年十二月止为满。其逐年税金,明约前四年,每年缴纳一千四百圆;后二年,每年一千六百圆。其每
第四章 合股 第 173 页
年税金按作二期分缴:前期定本年份四月冬收成后七月间缴纳一半额;后期定本年份十月冬收成后十二月间缴纳清楚,不得挨延短欠;如过期不缴,或缴纳不清者,听业主起耕。如年限未满,税金依约缴纳,业主亦不得起耕别他人。若遇天灾雨水崩塌岸,大伤损者,业主自佣工修筑;如崩塌小可,户自行修理。其按作十三股:业主刘澧芷议得二股、张济若得三股、陈瑞山得二股半、商议廷得一股半、庄律元得一股、黄旺先得一股、刘北鸿得二股。其费及税按股均摊支出应用,逐年收成核算结册,除税、薪食、伙食、什费及各股资本母利外,如有盈馀,抽一分赏长、书记、丁,其馀按股分摊,年清年款。倘风火不虞,均系造化,即有蚀本,各股亦当照分摊出,不得异言。此系公议,合股共务期同心协力,始终如一。所有议定条款,逐条列后。恐口无凭,合立合约一样七纸,各执一纸为照。
  计开:
  一、该专卖,责成长年一人,各股宜公议选择,务必务熟识、诚实可靠之人,不得私执己见,擅自保荐。倘长年办理不善,各股公议退去,别举妥人。主掌账之人,仍照此议而行。
  一、每股应出资本,如要买鱼苗、或筑岸、或缴税,须当照份摊出。将来结账,各股资本金每月每圆议贴利息二钱;本多者得利亦多,本少者得利亦少,各无异言。
第四章 合股 第 174 页
  一、应支出资本,或有金额短少支出不足者,股内不论何人,于应额外多少支出应用者,将来算账,仍照前条一律算利,一照公平。
  一、各股支出金额以后,内开费出入款项,议由张济若专责,务要逐条报账,以凭核算。
  一、该塭收成时,若有收入金额,亦交张济若收掌,每年按作三期分与各股资本:本年十二月半一期,越年二月半一期,三月终结账明白一期。年清年款,不得留存,以致积欠久缠难算。但结账后,后年内应开资本,每股应开若干?亦当随时支出交张济若收掌,以待临时应用,免得缺乏。
  一、各股应得股份,不得私招他人合夥,亦不得将股字让与他人。如或不愿合股,公议分归股内承坐。
  一、该每年收成若干,议定旧历越年三月终算扫摊各股在本母利,并将结册交各股,不得将项别移,亦不得于应摊额外支该项;如有此情,均由掌银者是问。
  一、鱼及水田限以光绪三十四年一月起,至民国二年十二月止。其田以四月冬及十月冬为一个年,其内鱼虾,于制限之年十二月间收成,未清者再宽五十日,自当扫清交还,不得挨延。
  光绪三十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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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山厅维新里竹仔港庄         番地同立契约字人 张济若
  台南厅台南市(元会境街)乙二百二十八番地  同     商仪廷即朝凤
  凤山厅仁寿上里阿公店街      番地  同      黄旺先
  台南厅台南市(总赶宫街)丙一0五四番地   同     庄律元即再兴
  同 厅同 市     街 同   番地  同      陈瑞山
  盐水港厅铁线桥堡八老爷庄   番地    同      刘北鸿
  同 厅同   堡查亩营庄   番地    同      刘澧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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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财本簿、结账簿及结册
   第一 财本簿

  镒美号 同治二年吉置
张印妹记 癸亥年

六月十四日抄薪金共来在本佛四百元;
腊月二十九日结账簿对来得利佛一‧六(百元),平一‧一二(百两)
甲子年结账簿对来得利佛一‧五三五五三(百元),平一‧0七四八七(百两)
乙丑年结账簿对来得利佛二‧七五二三一(百元),平一‧九二六六二(百两)
丙寅年结账簿分来得利平六‧二(分)
丁卯年结账簿分来得利平三‧八一二(两)
戊辰年结账簿分来得利平一‧八六六五(百两)
己已年同  同   平二‧0七一四八(百两)
庚午年同  同   平二‧一一(两)
辛未年同  同   平一‧一八七六四(百两)
壬申年同  同   平一‧九九九九三(百两)
癸酉年同  同   平五‧八六0七(十两)
甲戌年同  同   平一‧二二三二二(百两)
乙亥年同  同   平一‧三一七七五(百两)
丙子年同  同   平一‧八三二(百两)
丁丑年同  同   平三‧0一九三(十两)
己卯年同  同   平四‧二六九五(十两)
辛已年五‧0八(百两)对结账簿分来得利平三‧一0四(十两)
又抽出成美在本得利平三‧七五三五(百两),三股均分每平一‧二五一一七(百两)
共平二‧一三六一九五(千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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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年腊月二十九日对日清簿开去得利佛一‧六(百元),平一‧一二0(百两)
丁卯年腊月三十日对薪金簿开去得利佛四‧二0六四五(百元),平二‧九四四五一五(百两)(中略)
庚子年腊月二十九日对薪金簿开去得利佛三‧0(百元),平二‧一0(百两)(中略)
戊寅年对结账簿开去蚀本平六‧七六九(十两)
共平一‧一五八九四一五(千两)
辛巳年蒲月初八日分去钱银等列左:
一、分去货共佛银二‧一九四六二(百元)
 八折佛银一‧七五五七(百元)
一、分去家器八‧一八三(十元),七折佛银六‧0七七(十元)
一、分去菁靛四‧一九五(千斤),七折佛银一‧八七七七五(百元)
一、分去大皮九‧二二(百斤), 七折佛银四‧一四九(元)
一、分去粉浆四‧六(百斤),  七折佛银一‧一五(十元)
一、分去牛胶十斤,七折佛银六‧0(角)
一、分去大柴七‧五一(千斤), 七折佛银一‧七二七(十元)
一、分去火它双天一‧一四(百斤),七折佛银九‧一二(元)
一、分去城内处各庄埔头账一‧七五(百元),二折佛银三‧五(十元)
一、对薪金簿过去二折佛银三‧七0一四二(百元)
一、对成美号抽出在本得利分去二折佛银一‧七八七四(百元)
又去佛银二百零元八角零七厘,平一‧四0五六五(百两),二折佛银二‧00八0七(百元)
又去钱四千五百六十文,二折佛银三‧五(元)
共佛银一‧三九五五0六二(千元),平九‧七七二五二(百两)
以上二段共平二‧一三六一九五(千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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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印庆馀堂即荣文老(辛巳年)
闰七月十四日对薪金簿结来在本佛一千一百二十元;
壬午年对结账簿来得利佛银一‧四五六一(十元)(下略)
共佛银二‧七八0八七七(千元)
丙戌年腊月三十日对薪金簿开去得利佛银八.四二0二五(百元)
已丑年同     同   同四‧三八八五二(百元)
共佛银一‧二八0八七七(千元)。筹除得利以外结在本  佛银一‧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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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年对结账簿来得利佛银二‧一八四一(百元)
辛卯年对结账簿来得利佛银六‧一八四八九(百元)
壬辰年对结账簿来得利佛银六‧九一八七(百元)
共佛银三‧0二八七六九(千元)
壬辰年腊月三十日对薪金簿开去得利佛银六‧九二四八八(百元)
又分去货佛银一‧二五四二六(千元),八折佛银九‧00三四(百元)
又分去家器佛银一‧六四六四八(百元),七折佛银一‧一八0五四(百元)
又分去菁靛一‧九八五(千斤),七折佛银一‧二五0五(百元)
又分去大皮三‧七六(百斤),七折佛银六‧0四八(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181 页
又分去粉浆二‧八八五(百斤),七折佛银四‧六一六(元)
又分去牛胶八‧0(斤),七折佛银六‧四(角)
又分去火它双天六‧二(十斤),七折佛银五‧五八(元)
又分去各店本街埔头账佛银三‧四三八四九(百元),二折佛银六‧八七七(十元)
又分去染人家线工佛银一‧八九(十元);二折佛银一‧三二三(十元)
又分去银平七‧0(百两),二折佛银一千元;
又分去钱一百千文,一‧一五折佛银八‧六九五九(十元)
又分去银平四‧0三三五(十两),佛银五十元五‧七六二一(十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182 页
又分去钱六‧二四二(千)折佛银六‧二九七(元)
共佛银三‧0九五六九三(千元)
第一财本簿之一
第一财本簿之二
第一财本簿之三
第一财本簿之四
第一财本簿之五


第四章 合股 第 182 页
   第二 财本簿

 尤朝木老(癸巳年)
  元月二十五日来财本银一百元  平七‧一四(十两)
  花月二十五日来财本银一百元  平七‧三三五(十两)
   (下略)
   共银平二‧一0(百两)
  乙未年终结算应得利银三‧八0七八(十元)平二‧六六五四(十两)
  丙申年终结算应得利银八‧三四五三(十元)平五‧八四一七(十两)
   (下略)
   共本利平四‧四四七六一(百两)
  辛丑元春承庚子交开账侵支去佛银二‧一七六六(百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183 页
  辛丑梅月初五日抽去本利银平二‧一九(百两)、佛银三‧一二八五七(百元)
  又对胜利过去佛银八‧六八六(十元)
  又对代还泉成利息平一‧二六(十两)、佛银六‧八(十元)
   共抽去本利银六‧八五三七七(百元),平四‧四四七六一(百两)
   至此本利银齐抽出清楚完讫。
   即收来抽股份银字一存炤。

 长美(癸巳年)
  元月二十五日来财本银一百元、平七‧一四九(十两)
  花月初七日来财本银一百九十二元、平一‧三九八三(百两)
  同 二十三日来财本银四百元、平二‧八0四八(百两)
  五月初八日来财本银九十八元、平六‧八八五八(十两)
   共银平五‧六0三八(百两)

 兴记(丙申年)
  五月二十七日来财本银二百十八元、平一‧五三五四(百两)
  又抄浮三‧一六百两、来财本银二百七十二元、平一‧九六四六(百两)
  共财本银平三‧五(百两)
第四章 合股 第 184 页
  至年终结算应得利银一‧二三四三三(百元)、平八‧六三九六(十两)
  丁酉年终结算应得利银九‧三三八四(十元)、平六‧五三六八(十两)
   (下略)
  共本息平六‧五七七七九(百两)
  辛丑元春对潜兴承庚子年终结侵去平六‧五五九九(十两)
  共平六‧五五九九(十两)
  对除开支外,尚存来本息平五‧九二一八(百两)、伸八‧四五九七一(百元)
  壬元春结辛丑得利应份来银九‧四二九四(十元)
  共本息银九‧四0二六五(百元)
  壬元春开支对潜兴承辛丑过去二‧三一八二(百元)
  共二‧三一八二(百元)
  筹除开支外,在来本息银七‧0八四四五(百元)
  癸元春结壬寅应分来长息银九‧四二八四(十元)
  共本息银八‧0二七二九(百元)
  癸元春开支对潜兴承壬寅过去银一‧八九三(百元)
  筹除开支以外,结在本息银六‧一三四二九(百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185 页
  甲元春结癸卯应分来长息银三‧二九三五(十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185 页
   第三之一 财本簿

 涌馨号光绪丙子年录乙亥年生理总目列明:
  其中记 过来往账去 得利 佛银六‧0(十元)
  振芳记 过来往账去 得利 佛银六‧0(十元)
  雄记  过来往账去 得利 佛银三‧0(十元)
   (中略)
  掌记  过来往账去 得利 佛银一‧五(十元)
  共分得利佛银三‧一五(百元)
  其中记 在本       佛银二‧0(百元)
  振芳记 在本       佛银二‧0(百元)
  雄记  在本       佛银一‧0(百元)
   (中略)
  掌记  在本       佛银五‧0(十元)
  共 在本 佛银一‧0五(千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186 页
  丙子正月初三日承存结簿算得利四‧六四六六七(百元)
  对除外,尚存有在本佛银一‧一九九六六七(千元)
  其中记 在得利      银二‧八五0八(十元)
  振芳记 在得利      银二‧八五0八(十元)
  雄记  在得利      银一‧四二五四(十元)
   (中略)
  掌记  在得利      银七‧一二七(元)
  共存得利银一‧四九六六七(百元)
  丁丑年正月初三承存结账得利银六‧九二三一(百元)
  其中记 抽去得利     银八‧0(十元)
  振芳记 抽去得利     银八‧0(十元)
  陈雄记 抽去得利     银四‧0(十元)
   (中略)
  黄掌记 抽去得利     银二‧0(十元)
  共分去得利银四‧二(百元)
  对除外,尚长存得利银二‧七二三一(百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187 页
  其中记 在得利      银五‧一八六八(十元)
  振芳记 在得利      银五‧一八六八(十元)
  陈雄记 在得利      银二‧五九三四(十元)
  黄掌记 在得利      银一‧二九七(十元)
  共存在得利银二‧七二三一(百元)
  连上年共存长得利银四‧二一九七七(百元)
  戊寅年元月初三日承存结算簿来佛银六‧九七二六三(百元)
  林其中记 过来往账抽去得利 佛银一‧0(百元)
  林振芳记 过来往账抽去得利 佛银一‧0(百元)
  陈雄记  过来往账抽去得利 佛银五‧0(十元)
   (中略)
  黄掌记 过来往账抽去得利 佛银二‧五(十元)
  共分去得利银五‧二五(百元)
  对除外,存长得利银一‧七二二六三(百元)
  林其中记 在来得利 银三‧二八一二(十元)
  林振芳记 在来得利 银三‧二八一二(十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188 页
  陈雄记  在来得利 银一‧六四0六(十元)
   (中略)
  黄掌记  在来得利 银八‧二0三(元)
   共存长在得利 银一‧七二二六三(百元)
   连上年共存得利 银五‧九四二四(百元)
  立退股生理抽回在本母利银字人林在矣,情因前年间有备佛银二百大圆,与涌馨号 连财合本,振作秽敢铺生理,逐年所有得利银圆,年清年款,俱各清楚明白,账簿记明。 至癸巳年正月结算,并无得利,以章愿将生理股份货项数目、瓦店家器一尽抽回,将在本母利银二百九十大圆抽回,过在来往账算完,找清明白,日后涌馨号生理或得失荣枯 ,或一本万利,与在矣无涉。口恐无凭,立过股生理抽回在本银字,批明在簿,存炤。 
  批明:在矣即日抽回生理股份银二百九十大圆,过在来往账算明找完。批明。
  光绪十九年癸巳七月 日
  正堂苑 给东上堡顶八庄 奉 公 庄佑游瑞戳记
                             知见 游鳞瑞
                             批笔 廖镜堂
                            经收银 林以章

庄佑游鳞瑞戳记

第四章 合股 第 189 页
   第三之二 结 册

  涌馨号光绪甲午年元月初三日录算癸已年终生理结数列明:
  一、存 现货底四‧二八四九六(百元),八折实银三‧四二七九七(百元)
  一、在 庄数八‧八二八四(百元),一折实银八‧八二八(十元)
  一、存 诸夥交关侵欠银七‧四三一六四(百元)
  一、存 魏孔招借项银一‧二0(十元)
  一、存 店透落按银三‧0(百元)
  一、存 家器按银四‧五(十元)
  一、存 大猪七只按银五‧五五(十元)
  一、存 现仓万谷一‧0二四(百石),按失仓五‧0石,折实九‧七四(十石),一.三六四九(百元)
  一、存 匮内现洋银一‧三0(十元)
  一、存 匮内清钱五‧二五千、次钱六‧五千、时钱五‧一八七三万,共银四‧三九八(十元)
  计共银一‧七八0二一一(千元)
  一、结 去岁诸夥在来财本银一‧二三一四九三(千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190 页
  一、结 去岁诸夥在来货项银四‧七九六一二(百元)
  计共银一‧七一一一0五(千元)
  对除外,仍有得利银六‧九一0六(十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190 页
   第四 财本簿

  林印汝言记(己亥年)
  己亥年结 缺资本银七‧二九一(元)
  共银七‧二九一元。
  蒲月就簿对来往簿过来财本银一‧0(百元)
  共银一‧0(百元)
  对除以外,尚在资本银九‧二七0九(十元)
  就簿对来往簿过去银一‧七八一八(十元)
  共银一‧七八一八(十元)
  庚子年终结 应得利银二‧五一0九(十元)
  共银一‧一七八一八(百元)
  对除以外,尚在资本银一‧0(百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191 页
  就簿对来往簿过去 银四‧五一九五(十元)
  共银四‧五一九五(十元)
  辛丑年终结 来得利银四‧五一九五(十元)
  共银一‧四五一九五(百元)
  对除以外,尚在资本银一‧0(百元)
  就簿对来往簿过去 银五‧四八(十元)
  共银五‧四八(十元)
  壬寅年终结 来得利银五‧四八(十元)
  共银一‧五四八(百元)
  对除以外,尚在资本银一‧0(百元)
  就簿对来往簿过去 银三‧一五六(十元)
  共银三‧一五六(十元)
  癸卯年终结 来得利银三‧一五六(十元)
  共银一‧三一五六(百元)
  对除以外,尚在资本银一‧0(百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192 页
   第五 财本簿

 总爷街吴裕兄(甲辰年)
        正、初四日来 财本 龙银一‧0(百元)
         初 七日来 龙银一‧0(百元)
         二十八日来 财本 龙银五‧0(十元)
            (中略)
       十一、十四日来 财本 龙银五‧0(十元)
 总爷街吴立轩(甲辰年)
  四月十六日 去 龙银三‧0(百元)
        正、初二日来 财本 龙银一‧0(百元)
         二十五日来 财本 龙银五‧0(十元)
         三 十日来 财本 龙银五‧0(十元)
       二、二十六日来 财本 龙银一‧0(百元)
 总爷街吴汝勋(甲辰年)
  四月十六日 去 龙银三‧0(百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193 页
        正、初十日来 财本 龙银一‧0(百元)
        二、初八日来 财本 龙银五‧0(十元)
         十 三日来 财本 龙银五‧0(十元)
        三、初九日来 财本 龙银五‧0(十元)
         十 四日来 财本 龙银五‧0(十元)
 东门街吴汝祥(甲辰年)
        正、十七日来 财本 龙银五‧0(十元)
         二十三日来 财本 龙银五‧0(十元)
        二、初六日来 财本 龙银五‧0(十元)
         三 十日来 财本 龙银五‧0(十元)
 观音亭街吴重璋(甲辰年)
        正、二十日来 财本 龙银五‧0(十元)
         二十七日来 财本 龙银五‧0(十元)
        二、初十日来 财本 龙银五‧0(十元)
        三、初一日来 财本 龙银五‧0(十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194 页
   第六 结账簿

  咸丰己未年录戊午条目:
   一、承欠账:
  科啤士 结该银平二十五两八钱八分;
  港源兴 结该银平五十一两九钱二分二釐;
   (中略)
  磁启盛 结该银平二两二钱四分;
  镇守兄 结去利息平三十四两五钱六分;
  本用记 结去利息平四十七两五钱二分;
  本荣庆 结该银平百三十二两三钱二分五釐;
  本敬记 结该银平二十六两七钱一分;
  又   结薪金银平三十九两六钱;
  本云记 结该银平四百三十七两四钱八分三釐;
  又   结薪金银平一百零五两六钱;
  本义教 结该银平二十七两七钱二分;
第四章 合股 第 195 页
  本秉记 结该银平三十一两八钱六分七釐;
   (中略)
  本光罗 结薪金银平十五两八钱四分;
  本实哥 结该银平一两五钱八分七釐;
  又   结薪金银平五两二钱八分;
  本钳哥 结薪金银平三两五钱;
  店税  结去银平八十四两七钱;
  福食  结去银平二百十三两七钱七分;
  什费  结去银平百七十四两五钱五分六釐;
  公费  结去银平三十两零一分六釐;
  家器  结该银平八十两八钱九分八釐;
  云记荫份结该银平四百十四两。
   共银平一万三千七百十二两八分八釐。
  一、存现银二‧0三三五(千元),计平一千四百三十七两八钱六分;
  六‧五两一、存元宝玖只平四‧五五0五(百两),伸平四百八十四两六钱二分八釐;
  一‧五千一、存现钱八‧七二一七(万文),折平五十八两一钱四分五釐;
第四章 合股 第 196 页
       一、存金犮仔作二‧五(十角),折平二两五钱一分五釐;
       一、存复德五色大花二‧五(十疋),折平八十九两六钱三分八釐;
       一、存英标本洋二‧六(十疋),折平五十四两六钱;
       一、存德记二‧四(十描)本洋一疋,折平一两二钱六分七釐;
  一‧0八(十元)一、存科啤软花三包净八‧八七二五(百斤),并用平百四两一钱三分
           八釐;
  一、六七(十元)一、存科啤硬花一包净一‧九七(百斤),并用平二十四两六钱一分五
           釐;
         一、存德记二白棉三‧二(十包),计的平二百四十六两;
  一‧五五五(十元)一、存德记一‧三九(百庄),软二‧三(十包),净六‧五九0六六
           (千斤),并用平七百五十六两零六分五釐;
         一、存寄漳顺记海紫泡净一‧0九一五(百斤),平十一两六钱二分四釐;
  三‧七(十元) 一、存寄和记升庄幼号纱三包半,并用二百七十七两五钱三分;
         一、存寄德胜馆联手三七澳布拾同,平七十七两五钱一分二釐;
  一‧九(元)  一、存寄典益发米净三‧0九二二(百担),七三平四百二十八两八钱
第四章 合股 第 197 页
           八分八釐。
         共银平四千零五十五两零二分五釐。
   二共计平一万七千七百六十七两三钱一分三釐。
   一、承在账:
  岛德记 米结在银平二千三十一两六钱;
  又一‧五(千庄)布用,结在银平四两五钱六分三釐;
  又对阿哥       结在银平二十三两七钱二分五釐;
  又鸦片        结在银平九百七十七两九钱五分九釐;
  又旧公一箱      结在银平五百二十九两二钱五分;
  又一百庄软花     结在银平一百四十九两二钱三分四釐;
  又一百三十庄,软花  结在银平七百四十八两一钱三分二釐;
  又藤仔        结在银平二百二十八两二钱四分二釐;
  又带用缎面西洋    结在银平二百三十八两五钱八分六釐;
  又二千庄洋带用    结在银平五百二十三两七钱五分;
  又印花西洋      结在银平七十七两一钱五分;
  又二千庄洋带用    结在银平八百五十七两八钱八分;
第四章 合股 第 198 页
   (中略)
  本顺隆 结在本银平八百二十八两;
  本受记 结在本银平八百二十八两;
  本锡记 结在本银平四百十四两;
   (中略)
  店税   结在银平七十九两二钱四分三釐;
  承乙卯年 结在得利平千零零四两七钱五分四釐;
  承丙辰年 结在得利平四百五十八两五分四釐;
  承丁巳年 结在得利平千零十三两八钱一分九釐。
   合共银平一万六千一百二十六两四钱五分六釐。
   对除,剩得利平一千六百四十两八钱五分七釐。
  一、开捐输盐局去银平一百十七两三钱;
  一、开埕协成去银平五两六钱五分四釐;
  一、开漳顺成去银平三两八钱二分四釐;
    (中略)
  一、开玉州森舵去银平四两九钱四分;
第四章 合股 第 199 页
  一、开应阵兄去利息银平二十六两四钱一分八釐;
  一、开镇守兄去利息银平三十四两五钱六分;
  一、开用记去利息银平四十七两五钱二分;
  一、开敬记去薪金银平三十九两六钱;
  一、开云记去薪金银平一百零五两六钱;
  一、开振记去薪金银平五十二两八钱;
  一、开义教去薪金银平二十七两七钱二釐;
  一、开秉记去薪金银平三十九两六钱;
  一、开寿记去薪金银平十四两五钱六分;
  又,侵去银平百七十四两九钱七分五釐;
  一、开富珍带侵去薪金银平三十一两五钱二分;
  一、开清池去薪金银平二十三两七钱六分;
  一、开店税去全年银平八十四两七钱;
  一、开福食去全年用银平;
  一、什费去银平一百七十两;
  一、开公费去银平三十两零一分六釐。
第四章 合股 第 200 页
   共银平一千三百七十四两九钱四分六釐。
   再除外,剩来实得利银二百六十五两九钱一分一釐。


第四章 合股 第 200 页
   第七 结 册

  兹将乙巳年结来往货件及资本借项家器列左:
  店口染房货底 九折实银二‧四八四三三(千元)
  上等账一‧二(十条) 计共六八银五‧五九八七五(百元)
  中等账七‧0(十条),六八银一‧五五八七九(百元),五折实六八银七‧七九四(十元)
  下等账六‧0(十条),六八银四‧二三三二四(百元),一折实六八银四‧二三三二(十元)
  现金 二‧六四(元), 折六八银二‧九一二(元)
  现钱 二‧五八二(千),折六八银一‧七七九(元)
   共六八银四‧六九一(元)
  营业什费 计共六八银三‧0二三四(百元)
  借项利息 计共六八银一‧五七(百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201 页
  大柴集  计共六八银四‧四六三三(十元)
  白米集  计共六八银七‧八五八(十元)
  店税集  计共六八银九‧六(十元)
  福食集  计共六八银一‧五四(百元)
  薪金集  计共六八银五‧四六(百元)
   共六八银一‧三七八五五三(千元)
   合共计六八银四‧五四七八二四(千元)
  日春号结来资本 六八银三‧四一0二(百元)
  林大鼻结来资本 六八银四‧0(百元)
  张邦结来资本 六八银三‧一三一七一(百元)
  郑荣祥结来资本 六八银一‧七0五一(百元)
  孙玉云结来资本 六八银一‧一九三五七(百元)
  协顺号结账借项 六八银三‧0(十元)
   (中略)
  吴福记 结来货项 六八银五‧0(十元)
   (中略)
第四章 合股 第 202 页
  林大和 结来会项 六八银六‧0(十元)
   (中略)
  陈尾  结来店税 六八银一‧0(十元)
   共六八银三‧四四六八五八(千元)
   对除外,结得毛利六八银一千一百元九‧六六角。
  一、存旧家器六八银二‧二0八(百元),四折实六八银八‧八0八(十元)
  一、存新松梧桶二个 实六八银二‧八(十元)
   共六八银一‧一六0八(千元)
  承甲辰年结 得利 六八银七‧九七二九(十元)
  一、开店口染房诸费 六八银一‧三七八五五三(千元)
   对除以外,结不敷去六八银二百四十一元二‧三六角。


第四章 合股 第 202 页
   第八 结 册

  兹将录存货底家器欠账及日清尾现银钱等列明于左:
  一、存货底计银三‧二四一五五七(万元),按作八折实银二‧五九八0四五(万元)
  一、存家器计银八‧一五七(十元),按作五折实银四‧0七八五(十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203 页
  一、存外埔头欠账计银一‧一五五三0七(万元),按作五折实银五‧七七六五三(千
元);
  一、存本港诸欠账计银一‧三九九四(百元),按作五折实银六‧九九七0(十元)
  一、存配交安海协德一五二天螺米二‧五(十石),本银一‧0一0一0(百元)
  一、存配交内河金吉春随船一五二天螺米十石,本银四‧二六0五(十元)
  一、存长裕号结侵去银一‧九一七四0三四(万元)
   (中略)
  一、存店压地银 二‧0(百元)
  一、存猪一只 本银五‧五(元)
  一、存日清尾现计平一‧三九七八五(百两),七分伸银一‧九九六九(百元)
  一、存日清尾现钱计一‧五八三八(十万),一‧一折银一‧四三九三0(百元)
  一、存一五七天青糠一‧五(百包),本银六‧六三(百元)
   计十八条 共银五‧二九九三七0(万元)
  一、录什费薪金福食店厨税挑载工 计银一‧000九六二(千元)
  一、录帕尾溢银平一‧一六七五(百两),七分伸银一‧六五九六0(百元)
   合共二十条计银 五‧四一六0六二二(万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204 页
  兹将开薪金、什费、福食、捐金、店桃税、挑载工等列明于左:
  一、开墙记薪金十三个月银一‧三0(百元)
  一、开石信薪金十三个月银六‧五0(十元)
  一、开登贤薪金十三个月银五‧八五0(十元)
   (中略)
  一、开什费  全年计银一‧七四六(百元)
  一、开福食  全年计银一‧八一三0八(百元)
  一、开挑载工 全年计银六‧八一一四(十元)
  一、开布郊 圣母捐金银一‧三(十元)
  一、开遂丰店税全年计银一‧二0(百元)
  一、开厨税  全年计银三‧0(元)
   计十七条 共银一‧000九六二(千元)
  一、开过帕尾溢银平去银一‧六五九六(百元)
   合共银一‧六六九二二(千元)
   筹除开费以外,尚存佛银五‧二九九三七(万元)
  兹将诸交关结在来银列明于左:
第四章 合股 第 205 页
  一、东和号 结在银三‧一0六五七(千元)
  一、泉成号 结在银三‧0二二一四(千元)
   (中略)
  一、性 老 结在银二‧二八三九二(千元)
  一、金义和 结在银一‧七五七(十元)
   计十条 共银一‧一九一六五二(万元)
   筹除还欠他人以外,尚存实银四‧一0七七一(万元)
  兹将诸东家在财本列明于左:
  一、遂丰号 在财本 银一‧0(万元)
  一、益源号 在财本 银五‧0(千元)
  一、和兴号 在财本 银五‧0(千元)
   (下略)计八条,共财本三‧六0(万元)
   筹除财本银以外,结长利银五‧0七七一八(千元)
  一、控 墙记 荫份加一抽 去银五‧0七七一(百元)
   筹除扣荫份抽以外,结长实银四‧五六九四七(千元)
  作三十六股均分,每股应得利银一‧二六九二九(百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206 页
  一、遂丰号 十股 得利银一‧二六九二九(千元)
  一、益源号 五股 得利银六‧三四六四(百元)
  一、和兴号 五股 得利银六‧三四六四(百元)
   (下略)
  计三十六股,共得利银四‧五六九四(千元)
   上下符合
  墙老照  丙申年元春结奉


第四章 合股 第 206 页
   第九 结 册

  庚子年春历结戊戌并已亥冬结
  兹将所存货底、现钱、家器及诸东财本并交关该在账项列左:
  一、存货底共银九‧0九00二(百元),九折实银八‧一八一(百元)
  一、存埠头本港共该银七‧一九二六七(百元),五折实银三‧五九六三三(百元)
  一、存家器的银六‧五三一(十元),八折实银五‧二二四八(十元)
  一、存日清尾分一‧六二二八(万文),一0折实银一‧五四五五(十元)
  一、存复丰该货计的银九‧四八0九(十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207 页
  一、存谦记该货计银三‧五七四(十元)
  一、存伙食米杂费集共计的银三‧七九0九(百元)
  一、存柴草薪金集共计的银二‧九六九六九(百元)
  一、存店税全年计银一‧二(百元)
  一、存公学校营业金长兴抽分计银一‧0八七五七(百元)
  一、存煌记支利息计银九‧六(十元)
  一、存店中夥记结侵计银五‧六六九九(十元)
  以上一‧二(十条),统共银二‧四三三五(千元)
  对除以外‧结蚀去佛银六‧八一(百元)
  一、开伙食米什费计银三‧七九0九(百元)
  一、开柴草计银二‧二一九六(十元)
  一、开薪金计银二‧七四七七三(百元)
  一、开公学校计银七‧八二三(元)
  一、开营业牌税的银一‧00九三五(百元)
  一、开店税全年计银一‧一(百元)
  一、开还煌记利息的银九‧一(十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208 页
  以上七条 共银一‧000八一七(千元)
  再对除合开费以外,结蚀本去银一‧六八一八一七(千元)
  作一‧一(千元)均分,每百圆应蚀亏去银一‧五二八九二(百元)
  一、谦记 戊戌、巳亥二冬,结蚀亏银九‧一七三五二(百元)
  又应该货项银三‧五七四(十元)
  共佛银九‧五三0九二(百元)
  一、谦记 结在财本银六‧0(百元)
  共银六‧0(百元)
  对除以外,蚀亏侵去银三‧五三0九二(百元)
  一、筹记 戊戌、已亥二冬,结亏蚀银七‧六四四六(百元)
  又应该货项计的银九‧四八0八(百元)
  共佛银八‧五九二六八(百元)
  一、筹记结在财本银五‧0(百元)
  共银五‧0(百元)
  对除以外,蚀亏侵去银三‧九二六八(百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209 页
  筹记台电  庚子年二月十五日解账册。


第四章 合股 第 209 页
   第十 结 册

  兹将仁山、义山戊戍连己亥生理长缺开费等列左:
  一、收仁山盐集  长息银八‧七四九九(百元)
  一、收仁山螺米集结长息银一‧七九三二(十元)
   (中略)
  一、收仁山生籸集结长息银二‧六四八一(十元)
  一、收仁山戊巳薯签集结长息银二‧六九三一(十元)
  一、收仁山对清芳贴戊巳厝税银九‧六0(元)
  一、收仁山配台北轻货结长息银五‧一0(元)
  一、收仁山戊巳盈馀尾长银二‧一二八(元)
  以上共长银一‧0九八八六九(千元)
  一、收义山水油集 结 长息银五‧五(点)
  一、收义山松香集 结 长息银二‧八六(角)
  一、收义山种集 结 长息银一‧七七五(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210 页
  一、收义山盐集  结 长息银七‧四八六(十元)
  一、收义山栈来往数结在返长银二‧五五0二(十元)
  以上共长银一‧0二四七八(百元)
  二大码统共长银一‧二0一三四七(千元)
  一、开仁山配台北重载结缺本银一‧一四一二(十元)
  一、开仁山蕉袋集结缺本  银二‧00一(元)
  一、开仁山修理后宅栈间去 银一‧三四一二(十元)
  一、开仁山还新安厝税去  银一‧四一六一(十元)
  一、开仁山还舍戊巳厝税去银四‧三二(十元)
   (中略)
  一、开仁山己亥营业税  二‧五元一一二申 银三‧四七(元)
         户口   六‧0角
  一、开太岁戊戌薪金去           银五‧一四(十元)
  一、开仁山误收花银一元平七‧0分申    银一‧0(元)
  以上共去银四‧三0七六八(百元)
  一、开义山福食杂费去           银五‧六五四一(十元)
  一、开义山还挑盐并轻货工         银二‧七一一三(十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211 页
  一、开义山宋光集结蚀本          银六‧0八七(元)
  一、开义山却记薪金去           银一‧八一五八(十元)
   (中略)
  一、开义山栈福食什费去          银三‧八八(元)
  一、开义山栈对一奇筏工螺米二‧四四石   银八‧0(元)
  一、开义山全年帕尾不敷          银三‧0一0(元)
  以上共去银一‧八三九三五(百元)
  二大码统共去银六‧一四七0三(百元)
  对除外,核实尚结长银五‧八六六四四(百元),作对半均分每应得银二‧九三三二二(百元)
  谨将诸东财本及得利列明于左:
  一、德馨堂 在财本 平三‧一六八三(百两) 申银四‧五二六一四(百元)
  一、承内篇应分戊已 长息          银二‧九三三二二(百元)
  一、古山号 在财本 平三‧0九0四四(百两)申银四‧四一四九一(百元)
  一、承内篇应分戊已 长息          银二‧九三三二二(百元)
  统共结在母银八‧九四一0五(百元),利银五‧八六六四四(百元),合共母利银一‧四
第四章 合股 第 212 页
八0七四九(千元)
  兹将在欠数及日清尾银钱列明于左:
  一、淑记  结在 银二‧0一八(元)
  一、成记  结在 银一‧五九八(元)
   共在银三‧六一六(元)
  一、古山号 结侵平四‧二四0三(百两)   申银五‧七四八六(百元)
  一、德馨堂 结侵平三‧五五0三九(百两)  申银五‧0七一九八(百元)
  一、者哥  结欠              银八‧六九四(元)
  一、舍  结欠              银二‧五八三九(十元)
   (中略)
  一、日清尾存银一‧二九(百元),平八‧二0一三(十两),申银一‧一五七三二(百元)
  一、日清尾存小钹四‧四一五(百角),一一二,申银四‧九四四八(十元)
  一、日清尾存分一‧一六九(万交),一一折   银一‧0六二七(十元)
   以上共银一‧三六九八八五(千元)
  一、义山存裕合 结欠            银五‧六六四(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213 页
  一、义山存崇庆 结欠            银一‧0三四(元)
   (中略)
  一、义山存失螺米一‧一五0四(十石)     银四‧二一五(十元)
   以上共的银一‧一四四八(百元)
   二大码统共银一‧四八四三六五(千元)
   对除外,核实尚存本利银一‧四八0七四九(千元)
    内外符合
  古宝山号照  己亥花月终结


第四章 合股 第 213 页
   第十一 结 册

  谨将乙巳年终所存货底家器后坊作料诸账项现金龙现纹钱及应开诸费列明:
  一、存货底 共龙三‧五0二七九九(千元),按九折实龙三‧一五二五一(千元)
  一、存家器 共龙二‧二二三(百元),   按八折实龙一‧七七八四(百元)
  一、存后坊作料             按实  龙八‧五二五(百元)
  一、诸夥及店厝主侵去              龙一‧四六0二(百元)
  一、交关诸号及贩客该龙二‧五二三七六(百元),按八折实二‧0一九(百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214 页
  一、人家各账项该龙四‧八七一八(十元),  按六折实二‧九二三(十元)
  一、草清尾存 现金龙七百九十二元,        七‧九二(百元)
  一、草清尾存 现金龙二百七十一角,        二‧七一(十元)
  一、草清尾存 现分三‧八一三(千),       龙三‧0(元)
  一、号内应开前坊诸夥薪金            龙四‧0一五(百元)
  一、号内应开后坊司阜薪金            龙一‧八七八(百元)
  一、号内应开店厝税             共 龙一‧0一(百元)
  一、号内应开诸费              共 龙五‧一三八一(百元)
  以上计一‧三(十码),共龙六‧五八六二一九(千元)
  计将诸东翁所来在本银列明:
  一、洽顺记 来在本 龙银二千元;
  一、魏池记 来在本 龙银六百元;
  一、振家记 来在本 龙银四百元;
  一、金振兴记来在本 龙银四百元;
   (下略)
   以上计来在本龙银四千六百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215 页
  计将所在来账项列左:
  一、吴脚女只 在来 母 龙银一‧0(元)
  一、振家记 在来   龙银六‧八七七一(十元)
  一、河涛记 在来 薪金龙银五‧七八二(元)
   以上三码,计在来龙一‧七四五五三(百元)
   对除外,得虚银一‧八一一六六六(千元)
  计将号内所开薪金店厝税及诸费列左:
  一、开出前坊诸夥薪金 共 龙四‧0一五(百元)
  一、开出后坊司阜薪金 共 龙一‧八七八(百元)
  一、开出店厝税    共 龙一‧0一(百元)
  一、开出诸费     共 龙五‧一三八一(百元)
   以上所开出共龙银一‧二0四一一(千元)
   除外,得利实龙六‧0七五五六(百元)
  一、树记荫份加一抽 应扣 龙六‧0七五五(十元)
   再筹除外,得利来实龙五百四十六元八‧0一角。
   订明得利按就本均分,每百元应得龙十一元八‧八六角。
第四章 合股 第 216 页
  一、洽顺记 来在本银二‧0(千元),应得利龙二‧三七七二(百元),合本利龙二‧二三七七二(千元)
  一、魏池记 来在本银六‧0(百元),应得利龙七‧一三一六(十元),合本利龙六‧七一三一六(百元)
  一、振家记 来在本银四‧0(百元),应得利龙四‧七五四四(十元),合本利龙四‧四七五四四(百元)
   (下略)
   计共本利龙银五‧一四六八(千元)
  锦乡记收照  乙巳年终解册


第四章 合股 第 216 页
   第十二 结 册

  谨将光绪三十一年岁次乙巳诸集侵缺并开销等费胪列于左:
  一、组合费   结 长来利 龙 六‧九八七六(十元)
  一、米集    结 长来利 龙 一‧一一0三七二(千元)
  一、仲费集   结 长来利 龙 三‧0四一九(十元)
  一、轻载号头集 结 长来利 龙 三‧0九五九五(百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217 页
  一、棉花集   结 长来利 龙 五‧四九九(元)
  一、利息集   结 长来利 龙 九‧七二二四(十元)
  一、旧冇数集  结 长来利 龙 五‧一四八二(十元)
   以上七码,共来利龙银一‧六七四四六七(千元)
  一、杂货集   结 缺去本 龙 一‧六三三四(十元)
  一、杉木集   结 缺去本 龙 六‧九九六九(十元)
  一、蕉袋集   结 缺去本 龙 二‧0一七八(十元)
  一、重载号头集 结 缺去本 龙 一‧四九一一一(千元)
  一、银水集   结 缺去  龙 五‧一二五九(十元)
   以上五码,共缺去本龙一‧六四八八五(千元)
   对除缺本以外,结长来利龙银二十五元六‧一七角。
  一、收义益义顺本年结册长来 龙 二‧三六一(十元)
  一、收帕尾盈馀    长来利龙 四‧七三0九(十元)
   以上三码,共来利龙银九‧六五三六(十元)
  一、栈税集   结 还去  龙 一‧四0(百元)
  一、电信费   结 开去  龙 二‧五0七七(十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218 页
  一、捐金集   结 开去  龙 一‧五七八六(十元)
  一、铺派营业集 结 开去  龙 一‧八四二九三(百元)
  一、应酬集   结 开去  龙 三‧六三六七(十元)
   (中略)
  一、家器集买龙五‧五四八四(十元),开五折龙二‧七八四二(十元)
  一、冇数集被候讨交关四‧四(十条)一‧三二四三八四(千元),七折开龙九‧二七0六九(百元)
  一、开重载号头七号存配米四‧七(百石)二‧一九0九(千元),一折开龙二‧一九0九(百元)
  一、开贴神助支理汉阳丸仓口二去年薪金龙四‧0(十元)
   以上一‧四(十码),共开去龙银二‧五五九三一六(千元)
   对除长利以外,结缺去本龙银二千四百六十二元七‧八角。
  作十三股均开:
  老泉得 三股,应开去缺本 龙五‧六八三三四(百元)
  赵振顺 三股,应开去缺本 龙五‧六八三三四(百元)
   (下略)
第四章 合股 第 219 页
   共开去缺本龙二‧四六二七八(千元)。如数缴入财本簿矣。
  兹将诸股东资本及开缺本目录列左:
  老泉得 结在来资本   龙一‧六九一三六七(千元)
  老泉得 对本年开去缺本 龙五‧六八三三四(百元)
   对除缺本以外,实结在来资本龙银一千一百二十三元三‧三点。
  赵振顺 结在来资本   龙一‧六九一三六七(千元)
  赵振顺 对本年开去缺本 龙五‧六八三三四(百元)
   对除缺本以外,实结在来资本龙银一千一百二十三元三‧三点。
  嘉谟记 结在来资本   龙五‧六三七八九(百元)
  嘉谟记 对本年开去缺本 龙一‧八九四四四(百元)
   (下略)
   以上六码,共在来资本龙银四千八百六十六元四‧七八角。
    与外符合
  兹将诸交关在米项目录列左:
  四七 老泉得 在早米九‧八二八(石)   估龙四‧六一九二(十元)
  四六 又   在万米五‧五三六(石)   同 二‧五四六五(十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220 页
  四七 荣春号 在早米六‧八三(石)    同 三‧二0五四(十元)
  四七 念声老 在早米一‧0五一七一(百石)同 四‧九四三0四(百元)
  四七 庆隆号 在至舟格米五‧0(十石)  同 二‧三五(百元)
  四六 汝声老 在格米二‧二四六九(十石) 同 一‧0四三0二(百元)
   (下略)
   以上二三,共在来龙银五千一百八十二元八‧三角。
  兹将诸交关在账项目录列左:
  楚语老 结 在来 龙 三‧0八(元)
  汉阳丸 结 在来 龙 二‧九一(元)
  乌定哥 结 在来 龙 二‧0(元)
  外费  结 在来 龙 三‧八七八七(百元)
  代书所 结 在来 龙 六‧六七四(元)
  区长费 结 在来 龙 一‧一三(十元)
   (以下十九条略之)
   以上二‧五(十条),共在来龙银一千零三十五元八‧八五角。
  兹将被妥当交关该项目录列左:
第四章 合股 第 221 页
  全顺号 结 欠去 龙 七‧八七二九八(百元)
  敏澜老 结 欠去 龙 五‧0(百元)
  连兴公司结 欠去 龙 八‧五一五四二(百元)
  吴文老 结 欠去 龙 四‧三二(角)
  泉美号 结 欠去 龙 一‧一三八(十元)
  源德记 结 欠去 龙 三‧五六(十元)
   (以下七条略之)
   以上十三条,共被欠去龙银三千银五十三元五‧八一角。
  兹将诸夥侵支账项目录列左:
  庚记  结 侵支去 龙五‧三四七三(十元)
  梅记  结 侵支去 龙二‧九八八五(十元)
  文举记 结 侵支去 龙二‧00七五四(百元)
  泉记  结 侵支去 龙一‧三九二四(百元)
  应时记 结 侵支去 龙七‧五二九(十元)
   以上五条,共被侵支去,龙银四百九十八元六‧四三角。
  兹将被候讨交关欠项目录列左:
第四章 合股 第 222 页
  源发号 结 欠去 龙 四‧九八(元)
  基六老 结 欠去 龙 四‧二(元)
  志老  结 欠去 龙 一‧七三(元)
  义春号 结 欠去 龙 一‧一二(元)
  义益顺 结 欠去 龙 六‧二七三九(十元)
  恒春号 结 欠去 龙 二‧五四二八(十元)
   (以下三十八条略)
   以上四十四条,共被欠去龙银一‧三二四二八四(千元),存三折实龙银三百九十七元三‧一五角。
  兹将所存货物家器及银项等逐列于左:
  一、存 水板 二百八十九张  估龙一‧三00五(百元)
  一、同 金筒 八十八札    同 七‧九二0(十元)
   (中略)
  一、同 栈内万米四‧七五七(石) 同 二‧三七八五(十元)
  一、同 家器集计置五‧五四八四(十元), 存五折龙二‧七七四二(十元)
  一、同 轻饷集去               龙三‧七九八三(十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223 页
  一、同 饲猪只集去本             龙二‧八四三四(十元)
  一、同 日清尾 合计             龙二‧二六0四六(百元)
  一、存 永允诸罗四同计五‧二九八(百丈),估九折龙一‧八五九六(百元)
  一、同 瑞记 糊玖同            估龙二‧二五(百元)
  一、同 泉茂 茶三十二箱          同 四‧二0四(十元)
  一、同 新袋 一‧三五(千尻)        同 八‧一(十元)
  一、同 竹筏半份去本            同 五‧二九二五(十元)
  一、同 汉阳丸在资本            同 三‧0(千元)
  一、同 重载号头七号计配米四‧七(百石)本二‧一九六0九(千元),九折一‧九七六九八一(千元)
   以上二十六条,共存龙银七千六百三十四元二‧六二角。
  兹将所存银额誊列于左:
  一、承内 诸交关 二十五条   在龙 一‧0三五八八五(千元)
  一、承内 诸交关 在米二十三条 在龙 五‧一八二五三(千元)
   以上二码,共在来龙银六‧二一八七一五(千元)
  一、承内 被妥当交关一十三条 欠去龙三‧0五三五八一(千元)
第四章 合股 第 224 页
  一、承内 被候讨交关四十四条三折欠去龙三‧九七三五(百元)
  一、同  存货物家器银项二十六条欠去龙七‧六三四二六二(千元)
  一、同  诸夥支去账项五条   欠去龙四‧九八六四三(百元)
   以上四码,共存龙一‧一0八五一九三(万元)
   对除在项以外,结存去龙银四千八百六十六元四‧七八角。
    与内符合
  光绪乙巳年十二月终  结册  梧栖街
   老泉得宝号收照                   泉兴隆号

第四章 合股 第 225 页
  第三节 卖股字、退股字及分折字
   第一 卖股字

  立抽卖股份字人叶合成,有原在顺裕典铺本银四千五百元,计四股五分,经于同治元年算账结明,得利计每股本银一千元,现得利银六百二十一元八角六尖,额银在架尚未销号出当。今因抽银别创,托中将合成四股半之股份内抽出一股,卖与黄绍记承坐,计收母银一千元,现得在架利银六百二十一元八角六尖,又收贴销号出当加头银一百七十八元一角四尖,合共母利加头银一千八百元,即日收银完讫,将此一股典铺股份交付银主接掌,将来加头与合成无干,不敢再有异言滋事,并将原约字内批明出卖字样,又于账簿内登记抽股顶股银。除承坐加头银额当物未销不能登载外,合立抽卖股份一纸,送执为炤。
  即日收来承坐股份加头银一千八百圆完足。再炤。
  同治元年正月 日
                        知见人 龚承源
                        为中人 戴茂卿
                    立抽卖股份字人 叶合成
第四章 合股 第 226 页
                        代笔人 黄启东


第四章 合股 第 226 页
   第二 卖股字

  亲立卖在股饷典字人李品记,因前乏项,曾将所存在德源饷典半股,向林英记胎借母银九百五十元,又利息银二百十五元。今因无力赎回,愿将此半股托中引向林英记找卖,三面议定,估值佛银一千四百元。兹将对抽分得利外,再找出六八佛足银二百三十五元,合共一千四百元,银主与中当面许诺会完。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德源每年得利应归英记掌管。日后德源生理兴隆,品记无干,所有股字并结册,因年前有卖过英记半股,已经缴还。口恐无凭,合立卖股字一纸,付执为炤。
  光绪十九年四月 日
                        为中人 王湘记
                            陈善记
                      立卖股字人 李品三自笔


第四章 合股 第 226 页
   第三 卖股字

  亲立卖在股饷典字人李品三,今因乏银别创,愿将在德源饷典本银一股,抽出半股发卖。托中引向林启丰承坐,三面议定,估价六八佛银一千五百大圆,即日交银清楚,
第四章 合股 第 227 页
随向德源过数,所有每年得息对半均分,日后不得异言生端。恐口无凭,合立卖字一纸并缴德源全股股字一纸,付执为炤。
  即日同中见收过六八佛银一千五百大圆足。再炤。
  光绪乙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为中人 高岛
                  亲立卖在股德源字人 李品三
                        代书人 卢镇卿


第四章 合股 第 227 页
   第四 抽股字

  合立出抽股人,台南市街亭仔脚马谢氏缎,因前故夫马崇兴,即长发号,有合股夥石谟记、林新发、汪耀记、王在记,作二十四股半均分,马长发应在本三股,本银三百大圆,开张布店,住台南市内宫后街,字号锦荣发号。自壬午年冬生理振作,至丙申年终,马长发三股开去得利八三银二千四百大圆;又丁酉至辛丑年终,五年得利支剩除外,尚存结册尾银一千四百二十二元九角四占一釐;锦荣发再恩恤去七三银二百大圆,合共银一千九百二十二元九角四占一釐,并在本一概愿将此三股生理卖与公司锦荣发号,一卖千休,葛藤永断。日后锦荣发号生理得利,与马长发号无干,日后子孙、房亲、叔
第四章 合股 第 228 页
兄、弟侄人等无干,亦不敢异言生端滋事,亦无挂借他人财物为碍,以及交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等情,谢氏自出首抵当,不干锦荣发之事。此是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出抽股字一纸,并缴合约一纸,并缴结册一十九本:计共二十一件,付执为炤。
  批明:光绪二十一年乙未结,丙午结册,失帙无全。
  光绪二十七年腊月
                    为中在场證见人 王在记
                    立甘愿抽股字人 马谢氏缎
                        代书人 王福记


第四章 合股 第 228 页
   第五 退股字

  立抽退股生理份字人余金源,于光绪二年九月间,同苏裕记、郑修记、王振记、苏妹官、黄温记、吴陆记、高瑞记、苏合兴等在郡城内三四境豆签巷口同置筑店屋,联财同裕号典铺生理。统计一百五十二份,合资本银一万五千二百大圆,源应得十份,的本银一千大圆。自开张以来,历年得息支剩以外,结册炳据,并本年得息暨议贴加头银共银六百圆,连原本银统算,共银一千六百大圆。今因乏银别创,愿将该典铺应得股份生
第四章 合股 第 229 页
理抽回,先问内外亲疏人等弗承受外,即托中引就与本铺夥开同裕号公司出头承坐,三面言议,源之应得本利银连贴加头银,共一千六百大圆。今经同裕号公司备出银圆,如数交与源。其银即日同中见交收足讫,其同裕之生理以及置筑店屋来往账项并一切器椇等款内,源之应得份额,随即点交同裕公司前去掌管营生。日后生理利蚀,与源无涉,而源不得藉端滋事。自抽之后,如有亲房出头异生枝节及来历交加不明为碍等情,源等自出首抵当,不干同裕之事。此系两愿,并非抑勒。口恐无凭,合立抽退股生理份字一纸,约字一纸,又逐年结册共十四本,送执永炤。
  即日,同中见抽退股份收本利银连加头银共六八银一千六百元完足。再炤。
  光绪十七年腊月 日
                        为中人 涂景湖
                            王耀辉
                    立抽股生理份人 余金源
                        知见母 许陈氏
                    在场经手收银人 烈记
                            埙记
                            杰记
第四章 合股 第 230 页
                        代书人 伯埙氏亲笔


第四章 合股 第 230 页
   第六 胎借银字

  亲立胎借银字人李品三,因前年有将德源一股股字,抽出半股与林启丰承坐。兹因乏银别用,自己向过林启丰面议,将此半股股字借出六八母银九百五十大元,并利二百六十五元。其六八佛银一千二百十五元,每月每百元愿贴利银一元二角正。面约逐年利息对德源半股得息支取外,如有长短,自应相凑,品三不得私向支取。此系二比甘愿,并无抑勒。恐口无凭,合立胎借银字一纸,送执为炤。
  即日,亲收过六八母银九百五十大元,并利银二百六十五元:合共六八佛银一千二百十五元足。再炤。
  光绪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亲立胎借银字人 李品三

第四章 合股 第 230 页
   第七 抽股字

  立抽回股份字人,郡城内三元巷郑修记,即郑行记江立,有阄分应份条款内,于光绪二年九月间,有同王振记、苏裕记、吴陆记、苏妹官、黄温记、高瑞记、蔡合兴等号,夥开同裕号典铺于郡城内三四境豆签口,公出资本一万五千二百圆,即作股份一百五
第四章 合股 第 231 页
十二份,修记在资额银二千五百圆,即作股份二十五份,当年各立有合约执据。后经股夥余金源抽出股份十份,尚存股一百四十二份。今因行记挂欠债项,乏银抵款,爰与诸股夥商酌,愿于二十五股内抽回股份一十二分五釐,应得本银一千二百五十元,并历年支剩得利银四百九十六圆四角六占正及贴本年九月止按得利银,暨在架加头升利约有五百零三圆五角四占正,共银一千圆,即日收过公司来本利银二千二百五十圆正。保此果系行记江立阄分应得份额,与房亲等人无干。此系公同甘愿,各无抑勒反悔,恐口无凭,合立抽回股份字一纸,付本铺公司收执存炤。
  即日,同中收来股份本利银二千二百五十圆正完足。再炤。
  光绪十九年九月终
                      为知见堂叔 郑泽淇
                  立抽回股字人 郑修记即行记江立
                   为中人 王辉老  涂湖老
                   代书人 蔡兴记  康昆老


第四章 合股 第 231 页
   第八 退股字

  立退股字人,台南市街第二匾总赶宫街八十七番户黄修甫,缘先严黄绍记在日,有
第四章 合股 第 232 页
与打银街叶在成夥开妈祖宫街顺裕号典铺生理,因光绪二十一年废业,经已候赎清楚,其所存残馀家器什物并来往数目拖延不了。至光绪甲午年,修甫又与在成之子尔纯夥开济利号典铺,丁酉年更易开源号,均系亏本。修甫因欲抽回,爰托公人李温其向尔纯面商,荷以许诺,实抽本银一千七百十五圆,即日三面交过清楚。其平日所存之股字及逐年结册,一切同日检齐,交尔纯执掌。自此以后,所有顺裕、济利、开源三号生理来往账项,欠人人欠,以及家器、什物一概归尔纯负担,不干黄修甫之事。一抽千休,后日此铺内不论何条账项以及所存什物、家器,总与修甫无相关系。今既两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合立退股字一纸、并缴顺裕股字一纸、顺裕结册三十三本、济利结册一本、共在退股字二纸、结册三十四本,付执为炤。
  即日三面收过七三银一千七百五十圆足。再炤。
  一、批明:顺裕结册自乙未起至丁酉止,计三年结册失落无存,不得缴连,倘后日寻出,当作废纸。批明。又炤。
  一、批明:济利结册自乙未起至丁酉止,计三年结册失落无存,不得缴连,倘后日寻出,当作废纸。批明。又炤。
  光绪三十年二月十五日,即旧历癸卯十二月三十日立。
                    台南市街总赶宫街八十七番地
第四章 合股 第 233 页
                        退股字人 黄修甫
                    台南市街东辕门街二十六番户
                         立会人 林世程
                    台南市街上帝街二十三番户之一
                       立会保證人 李温其
                    台南市上横街六番户
                         代书人 翁章其

第四章 合股 第 233 页
   第九 抽股字

  立出抽股份字人,凤山厅小竹上里湖底庄王粗,有合股和义生理一股又半股,资本银六八银七百五十大元。今因欠项别图,向诸股东三面言议,甘愿将自己股份结实应得之额六八银六百八十二大元一角三尖抽出,和义生理及账项家器一概归和义掌管。若后日生理发达,与王粗无干。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立出抽股字一纸,付执存炤。
  即日收过六八银六百八十二元一角二占足。再炤。
  光绪三十一年六月二十六日,旧历乙巳年五月二十四日立出。
第四章 合股 第 234 页
                      抽股份字人 王粗
                        代书人 王德辉


第四章 合股 第 234 页
   第十之一 退股字

  立甘愿退股字人,大竹里旗后街郭清和,因自丁酉年八月十一日,与蓝献祥、潘知批合股营业,按四股之份,每股落本五百圆,共凑成六八足秤银二千圆,创置乾泰号生理。郭清和应得一股半,落本七百五十圆。今缘清和意欲别图,愿将原本抽回,而乾泰号生理归与蓝献祥、潘知批等合夥掌理。倘乾泰号生理盈亏,以及始终来往交关账项,皆系蓝献祥、潘知批等之额,与清和无干。自兹以后,乾泰号虽得利万贯,贸易千箱,郭清和亦不敢异议反悔生端。此系各自甘愿,并非抑勒,口恐无凭,合立甘愿退股无限字一纸,付执为据。
  光绪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一日立。
                       在场公亲 李占春
                     甘愿退股字人 郭清和
                        代书人 陈友德


第四章 合股 第 234 页
   第十之二 合约字

第四章 合股 第 235 页
  同立合约字人,大竹里旗后街蓝献祥、潘知批等,因与郭清和作四股合夥,凑成六八足秤本银二千圆营业,创置乾泰号生理。缘杂费浩繁,恐所入不供所出,爰是公议拈阄退股,割归一主。后缘郭清和向蓝献祥、潘知批另复婉议,因郭清和欲退股别途,献祥、知批等仍合夥营业,愿听清和将原本抽回,而乾泰号生理全盘归献祥、知批掌业。至于乾泰号货物盈亏以及始终来往账项,尽属蓝献祥、潘知批之额,与郭清和无干,而应抽回原本额数以及限期缴清过期贴利诸议,俱批明在后,明白为證。此系各相甘愿,并非抑勒,口恐无凭,合立约字一纸,付执为炤。
   计开:
  一、批:郭清和在本一股半,计本银六八足秤七百五十圆,应分作三期抽回,每期二个半月足,应缴还六八足秤银二百五十圆,三期共缴还六八足银七百五十圆。倘到期无缴清楚,自当照过期之日算起,每百圆愿贴利息银每月一圆六八,不敢刁难异议。若至尾期,务即缴纳清楚,不敢再挨延少欠,别议生端。批明。再炤。
  一、批:此纸作限期交银约字,若股分银缴完清楚之际,即为废纸,当场付还。批明。再炤。
  光绪二十四年新历十月六日旧历八月二十一日
                      在场公亲人 李占春
第四章 合股 第 236 页
                      立合约字人 蓝献祥
                            潘知批
                        代书人 陈友德


第四章 合股 第 236 页
   第十一 抽股字

  立抽股份字人,台南市北势街许明秋,即许藏春,自戊戌年十月,有台南市外新街二十三番户合夥新裕泰生理。今因别置生理,愿抽股项,即托中人许清玉向江珍,即江千古三面言议,将本年癸卯元月终册尾结在资本六八龙银二千五百大圆抽回。其裕泰生理,他欠及欠他,一切归江千古自己经营负担,后日有得有失,与许藏春无干。此系二比甘愿,不敢异言生端,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特立抽股字一纸,付执存炤。
  癸卯年八月一日
                        为中人 许清玉
                      立抽股字人 许藏春
                        代书人 自笔


第四章 合股 第 236 页
   第十二 抽股字

  立抽生理股份银字人,鹿港长兴街尤朝木,于光绪癸巳年间,与遂丰号、顺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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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泰号、兴记号、春记号等合夥在福兴街开张合昌号彩帛杂货铺生理。朝木落财本银三百元,至庚子年终结算,计应得利银三百三十五元三角七点六釐,合计本利银六百三十五元三角七点六釐。朝木因思别建生理,愿将本利银一齐抽起,爰与诸联夥相商,俱各悦从。自起而后,合昌生理再振经营,获利亿万,与朝木无干,亦不敢异言滋事。此系两相悦从,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合立抽生理股份银字一纸,付执为炤。
  即日亲收过抽股份银字内来银六百三十五元三角七点六釐正完足。再炤。
  光绪二十七年旧历辛丑四月初五日
           立抽生理股份银字人 鹿港长兴街第三番户 尤朝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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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 退股字

  立退股生理抽回在本母利收银字人林以章,即林在矣,情因前年间有备佛银二百大圆,与涌馨号连财合本,振作秽敢铺生理,逐年所有得利银圆,年清年款,俱各清楚明白,账簿记明。至癸巳年正月结算,并无得利,以章愿将生理股份货项数目、瓦店、家器一尽抽回,将在本母利银二百九十大圆抽回,过在来往账算完找清明白。后日涌馨号生理或得失荣枯或一本万利,与在矣无涉。口恐无凭,立退股生理抽回在本银字,批明在簿。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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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明:在矣即日抽回生理股份银二百九十大员,过来往账算明找完。批明。
  光绪十九年癸巳七月 日

     正堂苑  罗耀 给东上堡顶八庄 庄佑游麟瑞戳记
                         知见人 游麟瑞
                          批笔 廖镜堂
                         经收银 林以章

庄佑游麟瑞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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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 退股字

  立退股生理抽回在本银人黄火元,有承父黄朝备出在本银一百大圆,与涌馨号连财合本,振作秽敢铺生理,逐年所有得利,年分年结,俱各清楚。至癸巳年终甲午正月结算,尚存在本银一百五十三元正。因上年来往账算结侵银一百七十馀元,乏力备还,情愿将此生理份并货底数项店底家器等项一概退尽,归与涌馨号掌管,抵还侵项明白。一退千休,永断葛藤,口恐无凭,立退股生理人黄火元亲笔。炤。
  光绪二十年正月
                      立退股生理人 黄火元
  一、批明:甲午年正月初三日结算,尚存在本银一‧二三一四九三(千元),另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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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银六‧九一0六(十元),合共有银一‧三00五九九(千元)。除黄火元记抽出一股额银一‧五三(百元)以外,尚剩有本银一‧一四七五九九(千元),系作七五股算额,每股应额在本银一‧五三(百元)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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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 退股字

  同立退股字人康苏氏,有承先夫宽裕记在彰化北门外新中街仔合夥米铺生理,开张协顺号,在本银四百大圆,并自然在本银一百大圆;合共五百大圆。历年得利银开支清楚。今因甲午年二月间乏银费用,愿将此在本银五百大圆,得利银六百九十元八角六点五釐,本利一尽抽出清楚,明白算完。其店内所有现存银钱、米谷、家器、田契卷、账项、船只,尽归协顺号掌管。日后生理再振作或多得利,不干苏氏之事。此系二比甘愿,不敢异言生端滋事,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同立退股字一纸,付执为炤。
  即日同亲收过退股字内在本得利银一千一百九十九元八角陆点五釐正完足。再炤。
  光绪二十年二月 日
                      知见人三男 自然
                     同立退股字人 康苏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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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 退股字

  亲立退股字人,线西堡泉州厝庄警第一百五十号洪瑞的,与颜谦恭等合股公号合庄锦,与陈池等合夥开设质屋金庄利,址在观音亭前。有自备财本龙银一‧六六六六七(百元),算至乙巳年终止,应得利龙银二‧四四六五(十元);合共母利龙银一‧九一一三二(百元)。今因乏银别用,愿将此股额母利银一齐抽回,亲向股夥陈池身上备出母利龙银一切亲收足讫,随即将合庄锦合约字付陈池收入,前去掌股顶额。倘日后大振得利,不干的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合立退股字一纸,付执为炤。
  即日亲收过退股字内母利龙银一‧九一一三二(百元)完足。再炤。
  光绪三十二年旧历二月十日
                       亲立退股字人 洪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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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 退股字

  立退股字人,台中厅大肚中堡海埔厝庄戴琴,有承先祖父遗下,自光绪丁亥年备出本资银一百元,与本堡梧栖街陈类官合夥,作什货及米商生理,开张合胜号,每年解册得利逐年领收费用。迨至壬寅年,奈因祖妈别世,丧资缺乏,叔侄相议,愿将本资抽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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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即托中向合胜号陈类官共商本资并现年长息一尽抽回清楚,其银即日同中亲收足讫。倘日后合胜号生理振作兴隆,不干琴之事,亦不敢异言生端滋事,以及四方交关数目长短不明,亦琴无干。此系二比共商喜悦甘愿,各无反悔,立退字一纸,付执为炤。
  再批明:即日同中亲收过退股字内佛银一百元,平七十两正完足。再炤。
  光绪二十九年旧历正月 日
                        为中人 陈廷献
                     在场知见胞叔 戴四川
                      立退股字人 戴琴
                        代笔人 梁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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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 退股字

  立出退股抽回生理收银字人鹿港新隆顺号,前于光绪丙戌年有同众声财,在有葫芦墩顶街开张吴源号布坊生理。迨至戊戌年正月止,结算扣除外,尚存本利银一千一百零三圆七角二点。兹因欲别建生理,爰集同夥相商,愿将此长源号股份财本并得利一切抽回清楚。日后长源号生理设有盈亏,不干新隆顺号之事,亦不能异言生端。此系二比甘愿,各无迫勒反悔,今欲有凭,立出退股收银字一纸,付执为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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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日批明:亲收过退股字内财本并得利银一千一百零三圆七角二点足讫。炤。
  光绪二十四年戊戌三月 日
                立出退股抽回生理收银字人 新隆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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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 退股字

  立收银退股字人,马芝堡沟墘庄警第十六号洪蚶,因癸巳年亡弟洪墙在日,备出资本二百大圆,与鹿港李遂丰、郭顺德、林恒泰、谢兴记合夥开张合昌号,作出彩帛船头之生理;在福兴街。至丙申年,洪墙病亡,结账除财本支外,所欠尚多,蚶不敢异言。但为亡弟无嗣,爰托公人向诸股东商议,诸东念及故交,备出龙银一百十大圆赞助螟蛉一子,以续禋祀。其银即日同中亲收足讫。自此收银退股而后,来日合昌生理长蚀,与蚶无干,即子孙亦不得藉端争长较短。两相悦从,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即立收银股字一纸,付诸股份执据。
  即日同中亲收退股字内赞助龙银一百十大圆。再炤。
  光绪三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为公人 郭国镇 郭猷
                    立收银退股字人 洪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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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书人 洪君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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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 退股字

  立甘愿退股恳归就字人张发来,自戊子年间备本邀同咸亨号合夥生理,住在下市仔头;老元亨字号,秽敢铺生理。至辛卯年元月,将店内货底并来往账项及家器什物一切检点结录,对除剋失血本一百七十左右,又侵欠店内账项银一百馀元。张发来无力再行添本合夥,又无资可以抵还侵项,万不得已,恳托公亲向与咸亨号,即陈登贵相商,念及合夥之情,将发来所有剋本及侵欠账目之项,公同一切抹销。其老元亨生理货底家器什物及来往账目,列明簿据,同公检点交付咸亨号陈登贵前去自行掌管;开张振作,或改变字号,任从其便,不敢异言阻当生端滋事。至于日后老元亨生理兴隆大振,与发来无干。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立甘愿退股恳就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十七年辛卯元月 日
                        代笔人 邓万源
                 立甘愿退股恳归就字人 张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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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 抽股字

  立抽股份字人陈维岗,因前有备资本一百五十元份于锦纹号合夥。爰同堂酌议,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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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历年货账等件及资本除外,按长得利加三实银四十五元并原本合计一百九十五元正,即日付还陈维岗收回。自抽之后,各操己业,各振商规,纵使异日锦纹号生理大振,获利孔多,陈维岗及子孙永远不得滋生事端。此系二比喜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抽股份字一纸,付执为炤。
  即日陈维岗亲收过字内佛银一百九十五元正足。再炤。
  光绪二十八年三月一日即旧历任寅年正月二十二日
                        代笔人 高茂林
                     立抽股份字人 陈维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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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 退股字

  立抽回财本退股股字人张月水,因自甲午年间曾有同张老先、张松江、郭魁等合本同作金建顺号生理营业,原欲有始有终;但今水欲别图生理乏项,情愿将所插建顺财本抽回;松江等自思合久必分,姑听抽回。是以至戊戌年终止,同中结账核算,水应份财本及得利计得佛银九百九十元。其银即日同中水亲收足讫。另金建顺号内前所有买置应用器椇,今同中按出佛银四十元,是水应份之额,即日水亦亲收足数。自今以后,金建顺所有器椇、物货、底账项,概归松江等承去掌管,任从振作乾坤。日后营谋获利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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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系松江等之洪福,概与水永无干涉。此系水已悦情甘愿抽出,日后不敢藉言生端滋事,口恐无凭,特批此抽回财本退股字,写志在账,永远为炤。
  即日水同中亲收过字内共佛银一千元正。再炤。
  批明:老先记前有份金建顺生理股额,但老先记今春别世,其侄阿牛既属嗣男,合当将老先记所份股额转归阿牛记受管。此批明。
  光绪二十五年己亥二月十七日
                        为中人 董壬辰
                  立抽回财本退股字人 张月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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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 退股字

  同立退股字人黄士守等,因自庚寅年间,与周金锐合夥生理,开张胜成号。迨至戊戌年终结账,加长利息无几,守等同堂相议,愿将胜成号生理及往来账目、铺内器椇,尽行交付金锐自己开张。来日生理盈慊以及往来账目,不干守之事。是时将铺内抽出佛银一百大圆正,留存在铺内,要用之时付守支回,不敢异言。守自己在铺内帮作生理,历年薪水照旧时开发。此乃仁义合股,守甘愿退股,二比两相喜悦,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退股字一纸,付执存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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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批明:内抽佛银一百大圆正,约限三年为满。如三年以外,每年每圆银的利息加一五行。炤。
  光绪二十五年二月 日
                       为中并代笔人 黄辑五
                       同立退股字人 黄士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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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 退股字

  立退股归管生理抽尽在本银字人林门张氏金莲,有承先夫林润秋在日,于光绪甲申年四月初八日备出资本银四百大圆,与柯瑞堂等合夥,开张新竹北门大街兴隆号生熟药材等生理,每年蚀登结在账。情因氏夫于丙申年五月间不幸身故,于是氏邀请公亲,是日与兴隆号股夥周集泰、柯瑞堂之子柯添寿等会算,先后计支出银四千五百七十六元三角六点之数。情因氏夫在日用度奢华,过于支取,就所有存在兴隆本利银扣抵不敷之外,尚侵支来银一千二百六十元三角六点之数。氏姑妇正虑无可清还,幸得股夥周集泰与柯添寿等体念氏姑无依,情愿将氏夫所侵支兴隆号生理银付于不问以外,再备出洋银四百大圆,即日经公亲三面交付氏姑妇亲收,以为安家立嗣;俾得林家烟祀有归,而氏姑妇得有生之日矣。自此以后,兴隆生理永远归与柯、周等掌管,日后或蚀,或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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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欠,与林家无干;而林家自此以后,子子孙孙须念及股夥体恤至意,永不能滋事生端。此乃仁尽义就,二比喜悦,并无迫勒情弊。口恐无凭,今立退股归就生理抽尽在本银字一纸,付执为炤。
  一、批明:即日氏同姑吴氏当公亲三面亲收过退股字内洋银四百大圆正足讫。再炤。
  光绪二十三年五月 日
                       公亲人 连步瀛 陈希元
                       代笔人 苏肯堂
                       在场人 姑吴氏
             立退股归管生理抽在本银字人 林门张氏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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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 退股字

  同立合夥归管营业合约字人张有源、苏成家,因自三十年正月,有源备出资本银六百元;成家备出资本银三百元;心授备出资本银一千元:计三股,合出资本银一千九百元,在于本城内太爷街建立贩卖南北洋货绸缎营业生理,店号锦华斋。至三十一年二月间,将店内各色货项家器等件公同逐一过点,以及与人来往长去长来账项,并日清册簿
第四章 合股 第 248 页
尾现在银项,一切录明在簿,造其总结得利清册一本。除开费以外,尚结长利息银五百元,照三股合资本银一千九百元均分,每百元应得长利银二十六元二角一点六釐,扣店屋碛地银二百元,应得加升利银五十二元六角三点二釐。因成家、有源欲创别业,爰是请公人当场,将所结总清册等项账簿核算明白无讹。成家、有源将资本银并长利银计一千一百三十六元八角四点,尽数当公抽回。成家、有源愿将锦华斋字号灯笼、印记、图章、牌匾、账簿以及店内货物等项,并日清簿尾现存银项、家器、什物,一尽归与心授掌管;或自己开业或别邀股夥合资,任心授自便。将锦华斋字号牌匾张挂,成家、有源不得阻当,亦不得类同字号以后营业。或利或钝系心授造化,与成家、有源无干。此系二比两愿,以后各无反悔,异言滋事。恐口无凭,合立分股归管营业合约字二纸,一样各执一纸为照。
  批明:有源、成家即日当场经公三面,有源、成家亲收回字内资本银并长利计银一千一百三十六元八角四点四釐足讫。照。
  批明:有源、成家抽回资本并利银,立将锦华斋字号、牌匾、图章、印记、账簿、家器以及店内货件等项,当公交与心授掌管。再照。
  再批明:当场经公三面言议:倘所点在簿货底有错,或加或减,以及店内零星物件无点在簿,并与人来往账项有争差多少,均系归管生理货底之人造化,与抽资本之人无
第四章 合股 第 249 页
干。再照。


第四章 合股 第 249 页
   第二十六 退股字

  同立抽股字人许源泉、许潭等,因光绪三十年十月间有与施坤山、李宗圻、乌金等合夥生理,开张金合发号,泉应的在本银五百圆,潭应的在本银五百圆,协力经营,以望一本万利,有始有终。今因泉、潭等欲别图生理,愿将股份抽回,时三面议定,泉、潭等应的之银额愿收七折;泉应得实银三百五十圆,潭应得实银三百五十圆,案作五期支取。自本年二月十五日起至本年六月十五日止,每月七十圆交还清楚,不敢爽约;倘限内银项若无清楚,仍照原数支收。如是届限清还,遂将限约保认字缴回,并将账簿批销,公同盖印,不得异言。自此抽股以后,愿将金合发字号,并来往账条,以及店中货物、器俱,皆归施坤山、李宗圻、李乌金等依旧营业经商,日后得千积万,生意兴隆,泉、潭等永无干涉。此系二比甘愿,双方协议,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抽股字一纸,付执为炤。
  光绪三十二年二月 日
                        代书人 张占鳌
                         證人 英学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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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人 许南山
                     同立抽股字人 许源泉
                            许潭


第四章 合股 第 250 页
   第二十七 退股字

  立退股归就字人黄添成,因自丁酉年各备资本合共三股:陆金水得二股,备出资本龙银三百七十九元六角正;成得一股,备出资本龙银一百八十九元七角九点正:合共资本龙银四百六十三元三角九点正,在沪尾福丹街二十三番地开张金成栈字号铁店工场生理。自兴工开业以来,每年得利照股均分,并无异议。今因成意图别业,思欲退股收回资本及得利,兹是与水当面议妥,将金成栈铁店工场内所存货物、数项、及机器、傢伙一齐公估,折实价值货价龙银三千一百零五元五角五点正,作三股均分,每股应得利龙银一千零三十五元一角八点正。今成应得一股,实利龙银一千零三十五元一角八点正,除先支项外,尚存实资并得利龙银八百八十元正,抽回退股,归就与金水承受。兹水备出一股资本并利龙银七百四十元正,交与成亲收足讫,即将金成栈铁店工场生意交与水承受掌管,听其变更改创,不敢阻止,所有金成栈字号欠人以及人欠各数,概归金水设法抵当,与成无干。自交办以后,生意利蚀皆水自己之额,与成无涉。此系二比甘愿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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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归就,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立退股归就字一纸为据。此炤。
  即日添成亲收过退股归就字内龙银七百四十元正足讫。再炤。
  一、批明:资本连得利金银八百八十元。
  光绪三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公人并笔人 黄万
                      在场亲见人 黄进炷
                    立退股归就字人 黄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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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 分折字

  同立分拆生理阄书字人张荣文、詹枝、林南等,于同治癸亥年间,文先父张妹官、南胞弟林长春与詹枝官三人连财合夥,各备出本银四百大圆,开张染坊镒美号生理。按作三股,合共本银一千二百大元,长蚀就股均分,结明在账。迄至癸亥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对日清簿开去得利佛银一‧六0(百元);又丁卯年十二月三十日,对薪金簿开去得利佛银四‧二0六四五(百元);又庚午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对薪金簿开去得利佛银三‧00(百元);又辛未年十二月三十日,对薪金簿开去得利佛银二‧五0(百元);又乙亥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对薪金簿开去得利佛银二‧五0(百元):合共六次,每股共支去
第四章 合股 第 252 页
佛银一‧五五八九三(千元)正。文、枝、南等本欲鼎力经营,以图久远,第以迩来人心不古,但恐日久弊生,兼之菁叠起,货价暂增;与其合之而生嫌隙,孰若分焉以杜分争。文、枝、南等添姻亲故旧,又兼连财美意,虽有子贡之高风,难效管鲍之知己,爰是同请公亲出为妥议,至公无私,以安和气,当堂议定就店中数目除还他人以外,有存银钱、货物、菁靛、大皮粉浆、火它各账、家器及一切所应有微物,概作三股配搭均平,设立阄分,以智、仁、勇三字为号,祝告神前拈阄为定。既拈之后,各物各掌,不得混争;各账各讨,按额分明。或讨有无,系各人之造化,不得藉口怨惩。即将图章磨去,以杜弊生。所愿生财致富,各振家声,诗书世阅,甲第联登,或安故业,或奋前程,郑兰窦桂,各自秀荣。今欲有凭,合立阄书字一样三纸,每股各执一纸,永远存炤。
  一、南记拈得智字,即分去佛银一‧八一二三(百元),又货菁、家器、大皮粉浆、胶、柴银钱共佛银六‧四八三四0(百元),又过薪金簿佛银三‧八七七六(百元),又抽出成美号去佛银一‧七八七四(百元):合共佛银一‧三九六0七(千元),并杂物配搭均平。再炤。
  一、枝记拈得仁字,即分去佛银八八六四元,又货菁、家器、大皮粉浆、胶、柴账钱共佛银六‧四四七三六(百元),又过辛金簿佛银五‧六三七三(百元),又抽成美号去佛银一‧七八七四(百元):合共佛银一‧三九六0七(千元),并杂物配搭均平。再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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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庆馀堂拈得勇字即分去佛银二‧00八0八(百元),又货菁、家器、大皮粉浆、胶、柴账钱共佛银六‧四六三七八(百元),又过辛金薄佛银三‧七0一四三(百元),又抽成美号去佛银一‧七八七四(百元):合共佛银一‧三九六0七(千元),并杂物配搭均平。再炤。
  光绪七年五月 日
                 公亲人 王焕章  黄维岩
                     许腾光  许风他
               在场知见人 詹住
                     林波
                  胞侄 林筐 林幸 林墙
               同立分折生理阄书字人 张荣文
                          詹枝
                          林南
                      代笔人 周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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