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建置志
建置志 第 22 页
   建置志 (城池 廨署 仓廒 铺递 街里 桥渡 义冢 水利)

  前乎此,既经建置者,毋得遗忘.后乎此,尚未建置者,何能逆臆?今也,凡山川事物之大有关切于国计民生者,知必有所因革损益,而为之因时制宜焉!是乌可不志.


建置志 第 22 页
    城 池

  城池之设,为居处官僚、军士之大款,而所以保卫地方者也.树杞林堡原隶新竹,开辟亦未多年,况近山深林密,前未另调分司、营汛等官管辖;惟有椎幽凿险之民,聚族而处,故筑城凿池之举,寂然无闻.乡村间密种竹刺,以防盗寇则有之.但多历年所,物畜触践,竹刺植物,亦多废坠矣!


建置志 第 22 页
    廨 署

  办务署 借北埔街北门内前时发隘之店改设.
  宪兵屯所 借北埔街北门内前时金广福公馆.
  警察署 在树杞林国王宫.
  警察署 有月眉街丹桂宫.

建置志 第 23 页
    仓 廒

  国家建立仓廒,本为备兵粮计也.然树杞林堡内素无仓廒;惟前淡水厅严公金清体恤民瘼,谕富民捐派谷石,收贮在义仓.义仓者,当年岁凶荒之际,贫民告籴无由,则开义仓之谷,而给民籴.但义仓之谷价较时价而稍廉,若粜谷所存银项若干,至收成丰熟时,仍照旧章采办谷石存贮.但此堡内谷石共有若干?义仓未建,其谷实寄各庄富家存贮.光绪二十一年曾经禀明在案,毋容多赘也.


建置志 第 23 页
    铺 递

  铺递者,为传辞命之最便也.前各县通衢之所皆建焉.惟树杞林堡内无官衙,斯无铺递.今既有衙,则有邮便局之设,则凡海澨山陬,词皆易达,较前之铺递有倍捷者矣!


建置志 第 23 页
    街 里

  树杞林堡辖内四街、一百七十三庄:树杞林街(距署北十二里)、软坡仔庄(距署北十一里)、上公馆崁下(距署东北十里)、下豆仔埔(距署北十四里)、鸡油林庄(距署东北十一里)、上公馆庄(距署东北十里)、大窝庄(距署北十里)、上豆仔埔(距署
建置志 第 24 页
北十三里)、茅仔岗(距署东北八里)、花草林(距署东八里)、朱湖仔(距署东十一里)、中央(距署东十四里)、大窝浪(距署东二十三里)、上坪庄(距署东二十四里)、老竹围(距署东二十里)、石嘴庄(距署东二十里)、油车窝(距署北十二里)、沙坑仔(距署北九里)、顶员山(距署北十三里)、员崠仔庄(距署东七里)、软桥庄(距署东十一里)、燥树排(距署东十里)、崩山下(距署东十五里)、下坪庄(距署东二十四里)、新竹围(距署东二十一里)、筀竹木(距署东二十里)、番社仔(距署北十四里)、枸辣林(距署北八里)、石牌员山庄(距署北十四里)、头重埔(距署北十三里)、二重埔(距署北十三里)、麻耀庄(距署北十五里)、麻园肚(距署北二十里)、下七份(距署北二十三里)、下员山牛路头(距署北二十二里)、三角城(距署北二十里)、三重埔(距署北十四里)、头坜(距署北十六里)、菜头(距署北二十二里)、上七份(距署北二十一里)、柯仔湖(距署北二十五里)、坭桥庄(距署北十八里)、以上设一街长.
  横山庄(距署东十七里)、二十份(距署东三十二里)、田寮坑尾(距署东二十三里)、苧仔园(距署东二十五里)、新庄仔(距署东十六里)、滥仔庄(距署东二十五里)、上下署园(距署东三十里)、外湾仔(距署东十七里)、田坑(距署东十六里)、油罗庄(距署东二十六里)、大树龙(距署东三十三里)、竹篙屋(距署东三十三里)、北窝庄(距署东二十一里)、陂塘阁(距署东十七里)、下湾仔(距署东十六里)、芎蕉湖(距
建置志 第 25 页
署东三十三里)、骑龙庄(距署东三十五里)、南窝庄(距署东二十里)、仔庄(距署东十七里).以上设一庄长.
  沙坑庄(距署东二十六里)、燥坑庄(距署东二十五里)、白石湖(距署东二十五里)、十份(距署东二十三里)、下四股(距署东二十四里)、矮仔(距署东二十四里)、九芎坪(距署东二十四里)、南河庄(距署东二十三里)、大肚庄(距署东十八里)、内湾庄(距署东二十六里)、马福社(距署东三十四里)、二确庄(距署东二十一里)、九钻头(距署东二十里)、八十份(距署东二十九里)、大平地(距署东二十七里).以上设一庄长.
  九芎林街(距署北二十里)、高头(距署北二十一里)、水坑庄(距署北二十三里)、赤柯(距署北二十七里)、到别牛(距署北二十里)、燥坑庄(距署北十七里)、崁下庄(距署北十九里)、伯公窝(距署北二十二里)、中坑庄(距署北二十三里)、柯仔林(距署北二十二里)、下五股林(距署北二十里)、上五股林(距署北十七里)、下山庄(距署北二十二里)、王爷坑(距署北十八里)、山猪湖(距署北十五里)、鹿坑(距署北十五里)、石壁潭(距署北十七里).以上设一街长.
  北埔街、埔尾庄(距署西三里)、下面盆(距署北四里)、四坪(距署东南八里)、上大湖(距署南八里)、下大湖(距署南四里)、福兴庄(距署西二里)、石仔林(距
建置志 第 26 页
署东十一里)、埔心庄(距署西一里)、上面盆(距署北四里)、树排(距署东四里)、尾隘仔(距署东六里)、三十二份(距署南十七里)、老四(距署南七里)、新四(距署南十二里)、二庄(距署南五里)、小份林(距署南三里)、头窝(距署南十里)、南埔庄(距署西三里)、番婆坑(距署西七里)、中兴庄(距署西八里)、四份仔(距署西七里)、大份林(距署南三里)、九份仔(距署南五里)、小南坑(距署南九里)、石硬仔(距署南十里)、十四份(距署南十一里)、大河底(距署南十三里)、坪(距署南二十里)、纸窝(距署南十四里)、五份八(距署南十四里)、大南坑(距署南十四里).以上设一街长.
  月眉街(距署西北八里),赤柯坪(距署西北十一里)、梯仔桄(距署西十里)、粪箕湖(距署西十里)、赤柯山(距署西北十二里)、十五(距署西北十四里)、十四(距署西北十五里)、十二(距署西北十七里)、社坑(距署西十三里)、河背庄(距署西八里)、十坑(距署西十六里)、新公馆(距署西十八里)、八庄(距署西十七里)、茅坪庄(距署西十五里)、十二份(距署西十里)、六庄(距署西十五里)、藤坪庄(距署西十七里)、富兴庄(距署西十四里)、西河排(距署西十七里)、坑(距署西十八里)、水流东(距署西北十六里)、三叉凸(距署西北十六里)、三条坑(距署西北二十里)、坜底(距署西北二十三里)、石井庄(距署西十三里)、狮头坪(距署
建置志 第 27 页
西十五里)、火烧崙(距署西北二十里)、大崎庄(距署西北二十五里)、双坑庄(距署西北二十七里)、水尾沟(距署西二十九里)、沙坑庄(距署西北十三里)、转沟水(距署西十九里).以上设一街长.
  顺兴庄(距署西北十四里)、中大坜(距署北八里)、上大坜(距署北九里)、崩岗凸(距署北十二里)、尖山庄(距署北十六里)、沙湖坜(距署北十七里)、水仙崙(距署西北十九里)、藤坑(距署北十一里)、北坑仔(距署北十三里)、鸡油凸(距署北十五里)、南坑庄(距署北十八里).以上设一庄长.
  新城庄(距署北二十六里)、十阄庄(距署北二十九里)、南坑庄(距署北二十二里)、崎林庄(距署北三十二里)、柑仔崎(距署北二十三里)、油车坑(距署北十九里)、深井庄(距署北二十五里)、八份(距署北二十一里)、宝斗仁(距署北二十八里).以上设一庄长.

建置志 第 27 页
  (右记各街庄,皆取其村落之大者以志之.如散住不相属者,将其户口概附于街庄之近处,毋庸另载.)


建置志 第 27 页
    桥 渡

  伯公坜桥 木桥.在树杞林伯公坜.宽三尺、长一丈六尺.光绪三年造.
建置志 第 28 页
  软陂桥 在树杞林软陂仔.光绪五年造.宽三尺八寸、长二丈二尺.
  洗衫坑桥 在树杞林洗衫坑.光绪二十三年造.宽二尺四寸、长一丈八尺.
  庄尾桥 在树杞林街尾.光绪二年造.宽二尺四寸、长一丈.
  番社桥 在树杞林番社仔.光绪三年造.宽三尺六寸、长一丈八尺.
  四重桥 在树杞林四重坜.光绪三年造.宽一尺六寸、长一丈二尺.
  三重桥 在树杞林三重埔坜.光绪三年造.宽三尺、长一丈八尺.
  二重桥 在树杞林二重埔坜.光绪三年造.宽三尺、长一丈.
  山尾桥 在横山庄尾.光绪年间造.宽三尺二寸、长二丈二尺.
  埔心桥 在横山庄埔心.光绪年间造.宽二尺二寸、长一丈八尺.
  太平桥 在沙坑太平地.同治壬戌年造.宽三尺六寸、长五丈六尺.
  炉口桥 在沙坑风炉口.同治壬戌年造.宽三尺八寸、长四丈六尺.
  窝口桥 在沙坑九钻头.光绪丁亥年造.宽三尺八寸、长五丈六尺.
  琳璃桥 在沙坑庄管内.同治癸亥年造.宽三尺、长四丈四尺.
  软 桥 在沙坑庄管内.同治癸亥年造.宽三尺三寸、长十丈.
  四股桥 在沙坑下四股.光绪甲午年造.宽二尺、长三丈.
  十份桥 在沙坑十份.光绪甲午年造.宽三尺、长二丈八尺.
建置志 第 29 页
  横坑桥 在沙坑横坑口.同治壬申年造.宽三尺四寸、长三丈八尺.
  柏侧桥 在沙坑柏侧坜.光绪甲申年造.宽三尺六寸、长五丈二尺.
  永兴桥 在九芎林高头.嘉庆年间造.宽八尺、长十丈.
  水坑桥 在九芎林水坑口.光绪辛巳年造.宽三尺六寸、长四丈四尺.
  下山桥 在九芎林下山庄.光绪二十二年造.宽三尺二寸、长三丈一尺.
  大份桥 在北埔大份林.光绪二十三年冲破.宽四尺、长七丈二尺.
  小份桥 在北埔小份林.光绪二十三年冲破.宽四尺二寸、长七丈二尺.
  二度桥 在北埔角.上年间造.宽三尺二寸、长三丈四尺.
  三节桥 在北埔埔心.上年姜家造.宽四尺五寸、长五丈三尺.
  崁下桥 在北埔尾崁下.光绪十年造.宽四尺三寸、长七丈五尺.
  龙凤桥 在北埔龙凤髻潭.光绪十二年造.宽四尺五寸、长八丈四尺.
  横枋桥 在北埔内大坪.光绪二十三年造.宽四尺四寸、长六丈三尺.
  月眉桥 在月眉管内.光绪十九年造.宽四尺一寸、长六丈一尺.
  眉下桥 在月眉崁下.同治三年造.宽四尺、长七丈四尺.
  双溪桥 在月眉双溪.同治癸酉年造.宽一尺五寸、长二丈五尺五寸.
  坑桥 在月眉坑.道光八年造.宽五尺、长二丈八尺.
建置志 第 30 页
  富兴桥 在月眉富兴庄.道光十年造.宽五尺五寸、长一丈八尺.
  中坜桥 在顺兴庄中大坜.上年造.宽三尺六寸、长四丈八尺.
  顺兴桥 在顺兴庄.上年造.宽四尺、长四丈六尺.
  水仙桥 在顺兴庄水仙崙.上年造.宽四尺八寸、长三丈五尺.
  南坑桥 在新城南坑庄.光绪二十四年造.宽三尺、长二丈八尺.
  柑崎桥 在新城柑仔崎.光绪二十三年造.宽二尺五寸、长二丈六尺.
  软桥渡 在软桥溪之北.
  田寮溪渡 在山猪湖庄前溪之西.
  洽水渡 在山猪湖庄前溪之西.
  鹿寮坑口渡 在鹿寮坑口溪之西.
  石壁潭渡 在石壁潭崁溪之西.
  公馆义渡 在九芎林街崁下溪之西.

建置志 第 30 页
    谨按树杞林堡渡船,惟上堡有六渡而已.其在九芎林街崁下者,称为义渡,富民共立有田产,为渡夫辛劳之资,往来行人不消一文花费.其馀五渡皆系民渡,渡夫到各街庄捐题,或谷或银,由人乐助;又有向过人取之,或数十文、或几文,多少不等.盖上堡河流不一,每逢大雨后,浅者固易架桥,深者非渡不为功.兹浅处已造有桥,深处复置有渡.行见一叶浮来,无虑洪波万
建置志 第 31 页
叠;三篙拍去,倏然彼岸诞登.『招招舟子,卬须我友』;「匏叶」之诗,有不继「卫风」而咏于此哉!所愿后之仁人君子,或船破而重修、或水变而别裁,继承美举,实为一方之厚焉.


建置志 第 31 页
    义 冢

  黄泥溜冢 在树杞林街南.先年垦户金惠成献.
  横山冢 在横山庄外.
  九甲埔冢 在沙坑庄九甲埔.陈廷发献.
  高头冢 在九芎林高头.彭兴业献.
  打砖窝冢 在九芎林打砖窝.郑添绸献.
  二寮口坪冢 在北埔二口坪.姜荣华献.
  月眉冢 在月眉街头.金广福献.

建置志 第 31 页
    (谨按台湾义冢,由官建置者有之,绅民买献者亦有之.任人埋葬,不收地价,勒石定界,以垂永远;并严禁牛羊践踏之害,诚义举也.)


建置志 第 31 页
    水 利

  树杞林堡圳,水源由内山流入大溪,或堵陂、或筑塘,分圳灌田,开列于左:
  一、花草林圳 引溉花草林田.
建置志 第 32 页
  一、上公馆圳 引溉上公馆庄、坪林庄等处田.
  一、树杞林圳 引灌上公馆崁下、软陂仔、树杞林等处田.
  一、鸡油林圳 引灌鸡油林田.
  一、员山仔圳 引灌上下员山仔田.
  一、麻园肚圳 引溉麻园肚、上下七分等处田.
  一、埔心圳 引溉横山、埔心、头份林各处田.
  一、横山庄圳 引溉横山之田.
  一、崁下圳 引溉横山崁下之田.
  一、新庄仔圳 引溉新庄仔田.
  一、沙坑圳 引溉沙坑仔庄前田.
  一、八十份圳 引溉八十份庄前田.
  一、九钻头圳 引溉九钻头、田心、大肚庄等处之田.
  一、九芎林圳 引溉九芎林栅门外之田.
  一、下山圳 引溉下山水尾之田.
  一、北埔圳堵塘 引溉北埔坪之田.
  一、埔心圳堵塘 引溉埔心坪之田.
建置志 第 33 页
  一、埔尾圳筑塘 引溉埔尾坪之田.
  一、南埔圳 引溉南埔坪之田.
  一、中兴庄圳 引溉中兴庄崁下之田.
  一、崁下圳 引溉南埔崁下之田.
  一、月眉圳 引溉月眉崁下、赤柯坪等处田.
  一、双坑圳 引溉双坑之田.
  一、粪箕湖圳 引溉粪箕湖各处田.
  一、十二圳 引溉十二之田.
  一、富兴庄圳 引溉富兴庄之田.
  一、西河排圳 引溉西河排之田.
  一、柑仔崎圳 引溉柑仔崎、八分寮、油车坑等处之田.
  一、十阄圳 引溉十阄庄之田.

建置志 第 33 页
    谨按大圳则众佃出谷,请一圳长盼顾修整;小圳则无圳长,系佃自顾;而陂塘小圳又当别论.但北埔溪圳较无支流,免虞绝渔之害.惟九芎林、树杞林之溪源支分六、七,常有绝渔之患.故附录禁约一通于后:窃思官有公法,民有私约.缘我九芎林、树杞林透入内山一带,溪陂圳水,通流灌溉,最关切、最紧要,断断不可暂时停息也.奈何屡有不良之徒,不顾他人工本,只图
建置志 第 34 页
自己口腹,往往毁陂截圳,塞源绝流,以取鱼虾;全不思圳一无水,田即燥乾,苗遂枯槁,妨农害稼,为患不浅.此种恶习,殊堪痛恨.爰是邀各庄长、众业佃,公同立约严禁:无论男、妇、老、幼,如敢故违仍行毁陂截圳、塞源绝流以取鱼虾者,定即严挐,将取鱼之人扭交街、庄长,或将取鱼之器具缴交街、庄长,公议重罚演戏全、酒席二筵、红羽大烛、香楮、福炮等物;倘敢顽抗不遵罚者,定即同具公禀,将取鱼之人、或将取鱼之器具送官究治,决不宽恕.其白日拿获者,给赏花红银二圆;黑夜拿获者,给赏加倍,向业佃取领,决不食言.谨此告白.
建置志 第 3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