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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里志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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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图说附)
目 五
苑里总图一
苑里上、下堡分图二
隘图一
沿海砂石图一
廨署图三(略)
图[说]三
目 五
苑里总图一
苑里上、下堡分图二
隘图一
沿海砂石图一
廨署图三(略)
图[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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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里总图:请参阅原书
苑里总图之一
苑里总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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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里总图:请参阅原书
苑里总图之二
苑里总图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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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里上堡图:请参阅原书
苑里上堡图之一
苑里上堡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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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里上堡图:请参阅原书
苑里上堡图之二
苑里上堡图之二
上卷 第 6 页
苑里下堡图:请参阅原书
苑里下堡图之一
苑里下堡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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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里下堡图:请参阅原书
苑里下堡图之二
苑里下堡图之二
上卷 第 8 页
沿山隘图:请参阅原书
沿山隘图之一
沿山隘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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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山隘图:请参阅原书
沿山隘图之二
沿山隘图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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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图:请参阅原书
沿海图之一
沿海图之一
上卷 第 11 页
沿海图:请参阅原书
沿海图之二
沿海图之二
上卷 第 12 页
图说一
苑里办务署,北自白沙墩起,至房里南之下五里牌溪止.东据山、西滨海,纵计之广狭各有不同;惟南北核计,则约以台湾里程数之,横可得二十七、八里.白沙墩、通霄,为苑里上堡;上五里牌、苑里,房里至下五里牌溪,为苑里下堡.总图即合上、下堡为一图,以联地势,不妨从略;分图则析为上、下二图,就中以便详细注明某山、某水、某街、某庄,方可使阅者一目瞭然.至廨署关官创设、胜景供人览眺,尤必条分缕晰,分为各图.
苑里办务署,北自白沙墩起,至房里南之下五里牌溪止.东据山、西滨海,纵计之广狭各有不同;惟南北核计,则约以台湾里程数之,横可得二十七、八里.白沙墩、通霄,为苑里上堡;上五里牌、苑里,房里至下五里牌溪,为苑里下堡.总图即合上、下堡为一图,以联地势,不妨从略;分图则析为上、下二图,就中以便详细注明某山、某水、某街、某庄,方可使阅者一目瞭然.至廨署关官创设、胜景供人览眺,尤必条分缕晰,分为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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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二
苑里东界一派山岗,其东南之火燄山、日北山,于数十年前尚近番巢,时虞凶番杀掠;于该山均置有隘丁.今隘已废,而当时之隘线犹可约略指其处云.另列一图,以备考古.
苑里东界一派山岗,其东南之火燄山、日北山,于数十年前尚近番巢,时虞凶番杀掠;于该山均置有隘丁.今隘已废,而当时之隘线犹可约略指其处云.另列一图,以备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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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三
苑里西界皆海;沿边砂石多有,为船所不敢近者.今又另立一图,近海者不可不知也.
苑里西界皆海;沿边砂石多有,为船所不敢近者.今又另立一图,近海者不可不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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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里八景(图略)
沙墩观渔
高望海
虎屿听涛
蓬溪晚渡
苑港停舟
火燄夕照
滴水流甘
田早穫
沙墩观渔
高望海
虎屿听涛
蓬溪晚渡
苑港停舟
火燄夕照
滴水流甘
田早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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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一
白沙墩,在苑里西北二十三里.其地有石沪焉;潮涨则鱼随潮入沪,汐则潮去鱼留,任人渔取.最可异者,其村人皆业渔;每当风恬浪静、海平于席,山光水影互相掩映,数十叶鱼舟来往如织.当盛获时,多有一家日可得钱百十千者.台中属葫芦墩之鱼腥食料,半仰乎是;诚猎渔之一巨观也.
白沙墩,在苑里西北二十三里.其地有石沪焉;潮涨则鱼随潮入沪,汐则潮去鱼留,任人渔取.最可异者,其村人皆业渔;每当风恬浪静、海平于席,山光水影互相掩映,数十叶鱼舟来往如织.当盛获时,多有一家日可得钱百十千者.台中属葫芦墩之鱼腥食料,半仰乎是;诚猎渔之一巨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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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二
望高,在白沙墩南五里;与海相去只数十武.前人曾结高于此,以望外洋;为海防而设也.万顷青苍,胥收眼底;村居鳞叠,业渔居多.今虽颓而遗迹尚在,人遂名其地曰「望高」.
望高,在白沙墩南五里;与海相去只数十武.前人曾结高于此,以望外洋;为海防而设也.万顷青苍,胥收眼底;村居鳞叠,业渔居多.今虽颓而遗迹尚在,人遂名其地曰「望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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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三
通霄东北枕山,名曰虎屿(呼虎山);高二、三十丈,山形圆如虎头,故名.然近海,登其巅者闻怒涛如雷吼.山之阴有寿公祠;公乃昔剿贼而殉难者.士女裙屐每于踏青凭吊之馀,一往听涛焉.
通霄东北枕山,名曰虎屿(呼虎山);高二、三十丈,山形圆如虎头,故名.然近海,登其巅者闻怒涛如雷吼.山之阴有寿公祠;公乃昔剿贼而殉难者.士女裙屐每于踏青凭吊之馀,一往听涛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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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四
蓬溪,即房里溪也;水奔如箭,石利于刀.前政府例于春、夏间设义渡船以济行人;然一遇雨,即停渡数日.该溪为南北往来之冲,非藉舟力,人孰能从而飞渡者!每于傍晚时夕阳挂树,舟子卬须.
蓬溪,即房里溪也;水奔如箭,石利于刀.前政府例于春、夏间设义渡船以济行人;然一遇雨,即停渡数日.该溪为南北往来之冲,非藉舟力,人孰能从而飞渡者!每于傍晚时夕阳挂树,舟子卬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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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五
二堡辖下有三港焉:通霄港浅,出入以时;土地公港多巨石,非老熟舵工不敢轻进
二堡辖下有三港焉:通霄港浅,出入以时;土地公港多巨石,非老熟舵工不敢轻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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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苑里港稍宽且深无窒碍,故停泊商船者为最多.桅樯林立,舟人蚁附;其风景为差强人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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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六
苑里诸山,惟火燄山最高;大约近百丈馀.上有数百年古树,多为(原文有)人迹不能到.俗传其岩腰有猿洞,削石为,长短不齐;土赤色,作火燄形.巅际生云,则雨.晴明时,夕阳回照,则作五彩色.山形变幻,面面玲珑,时作万千形状.海上神山,想不是过欤?
苑里诸山,惟火燄山最高;大约近百丈馀.上有数百年古树,多为(原文有)人迹不能到.俗传其岩腰有猿洞,削石为,长短不齐;土赤色,作火燄形.巅际生云,则雨.晴明时,夕阳回照,则作五彩色.山形变幻,面面玲珑,时作万千形状.海上神山,想不是过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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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七
滴水,一名猴撒尿;[在]火燄山出西一里大坑口.其高亚于火燄;于悬崖削壁间突出一股甘泉,时如瀑布;甘洌且清,极旱不竭,可灌溉数百亩田甚肥沃.山下之草,青苍倍于他处.斯亦山川秀丽之气所磅礡而然欤?
滴水,一名猴撒尿;[在]火燄山出西一里大坑口.其高亚于火燄;于悬崖削壁间突出一股甘泉,时如瀑布;甘洌且清,极旱不竭,可灌溉数百亩田甚肥沃.山下之草,青苍倍于他处.斯亦山川秀丽之气所磅礡而然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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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八
苑里东去六里为田庄.其地四面皆沃田,且住民多殷富,收成比他处尤早.每到禾稼登场时,稻鼓声喧,远近互答;太平乐事,田家不少让焉.
苑里东去六里为田庄.其地四面皆沃田,且住民多殷富,收成比他处尤早.每到禾稼登场时,稻鼓声喧,远近互答;太平乐事,田家不少让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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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域志
星 野
「史记」「天官书」:『扬州,牛女分野』.福建属扬州,台湾属福建,新竹苑里属台湾,其分野当从同;然或本西人之说,当从翼、轸之交.二说当各有所见.至于分而又分,非精于占星之术者不能深知其度数之微;臆度者固不得从而逆亿之也.
星 野
「史记」「天官书」:『扬州,牛女分野』.福建属扬州,台湾属福建,新竹苑里属台湾,其分野当从同;然或本西人之说,当从翼、轸之交.二说当各有所见.至于分而又分,非精于占星之术者不能深知其度数之微;臆度者固不得从而逆亿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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疆 界
苑里,在苗栗一堡之南、大甲三堡之北.东以火燄山迤北一派山岗直至白沙墩山为界,西至海为界,南至二堡公馆、山柑庄前大溪直透下五里牌合水为界,北至白沙墩庄北之小溪为界.查东界之山岗后,为苗栗属之铜锣湾、三叉河、土地公坑,由苗栗往台中之官路也.土地公坑口之东北,皆属苗栗一堡之辖地;至土地公坑口之东南,则为鲤鱼潭、新店,大甲三堡之辖地也.若夫土地公坑口之西北,则概为苑里管下之地.三办务署之界屹如鼎立,会分于此;人以为奇云.总之,苑里界内近山者则于层峦叠嶂间,村居错杂;滨海者亦于乱石飞沙际,散处零星.惟近大路之巨村、经大路之街市,人烟凑密,大有呵气成云、挥汗作雨之象.官斯土者能重新整顿,招徕有方,不十年当成为
苑里,在苗栗一堡之南、大甲三堡之北.东以火燄山迤北一派山岗直至白沙墩山为界,西至海为界,南至二堡公馆、山柑庄前大溪直透下五里牌合水为界,北至白沙墩庄北之小溪为界.查东界之山岗后,为苗栗属之铜锣湾、三叉河、土地公坑,由苗栗往台中之官路也.土地公坑口之东北,皆属苗栗一堡之辖地;至土地公坑口之东南,则为鲤鱼潭、新店,大甲三堡之辖地也.若夫土地公坑口之西北,则概为苑里管下之地.三办务署之界屹如鼎立,会分于此;人以为奇云.总之,苑里界内近山者则于层峦叠嶂间,村居错杂;滨海者亦于乱石飞沙际,散处零星.惟近大路之巨村、经大路之街市,人烟凑密,大有呵气成云、挥汗作雨之象.官斯土者能重新整顿,招徕有方,不十年当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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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南之一大市镇.馨香以祝,而岂虚词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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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路
苑里当外路南北往来之冲,背山面海.自新竹县城南行五十五里入苑里辖地之白沙墩庄;庄北数百武有一小溪,为苗栗、苑里二办务署之分界也.由白沙墩南行五里,为望高;自望高南行一十里,为通霄街.旅人依山而行、滨海而道,山海之近于斯为最狭.通霄南行八里,为苑里.此苑里北路之通衢也.自苑里南行二里,为房里街;再南行三里许,为下五里牌溪,系苑里南界之尽.越此,则为大甲办务署之辖地;由过溪之大路抵大甲城者,尚有一十二里之遥.此苑里南路之通衢也.西至海,只一里许;东火燄山,约有十八里左右.自火燄山以北,山海之相去或一二里、或五六里、或七八里,广狭不同,通达皆由山路;既非康庄大道为行旅之所必经,稽里程者似不必从而琐屑之也.
苑里当外路南北往来之冲,背山面海.自新竹县城南行五十五里入苑里辖地之白沙墩庄;庄北数百武有一小溪,为苗栗、苑里二办务署之分界也.由白沙墩南行五里,为望高;自望高南行一十里,为通霄街.旅人依山而行、滨海而道,山海之近于斯为最狭.通霄南行八里,为苑里.此苑里北路之通衢也.自苑里南行二里,为房里街;再南行三里许,为下五里牌溪,系苑里南界之尽.越此,则为大甲办务署之辖地;由过溪之大路抵大甲城者,尚有一十二里之遥.此苑里南路之通衢也.西至海,只一里许;东火燄山,约有十八里左右.自火燄山以北,山海之相去或一二里、或五六里、或七八里,广狭不同,通达皆由山路;既非康庄大道为行旅之所必经,稽里程者似不必从而琐屑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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疆界、道路续考:(苗栗与苑里,内外路分界通路,已于前二段声明.惟自苗栗到通霄,则系由中路,其分界则以高埔庄为准率.埔上以北为苗栗管,埔下以南为苑里管也.自苗栗南行至五湖庄一十里,五湖庄至高埔庄二里,高埔庄至内湖庄一十五里,内湖庄至通霄街五里与外路合,至苑里八里.计自苗栗至苑里,共为台湾里四十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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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川
白沙墩山 在苑里之北二十五里.
通霄湾山 在苑里之北.绵长一十里.离苑里一十馀里、一十里不等.
振光山 在苑里之北.近通霄,为苑里上堡最高之山.离苑里二十里.
虎头山 为通霄街主山;在苑里之北八里.八景之一,一名虎屿.
什坑山 在苑里东北.层峦接续,或离苑里二十里、十馀里不等.
内湖山 在苑里之北,入东绵亘数里;或离苑里十里馀或八里不等.
五里牌山 在苑里之北五里.
顶大坪顶山 在苑里东北九里.
下大坪顶山 在苑里东北四里.
高山尖山 在苑里东北六里.
瓦山 在苑里东北二里.
芎蕉坑山 在苑里东北十五里.
禁山 在苑里之东九里.
无水坑山 在苑里之东十六里.
白沙墩山 在苑里之北二十五里.
通霄湾山 在苑里之北.绵长一十里.离苑里一十馀里、一十里不等.
振光山 在苑里之北.近通霄,为苑里上堡最高之山.离苑里二十里.
虎头山 为通霄街主山;在苑里之北八里.八景之一,一名虎屿.
什坑山 在苑里东北.层峦接续,或离苑里二十里、十馀里不等.
内湖山 在苑里之北,入东绵亘数里;或离苑里十里馀或八里不等.
五里牌山 在苑里之北五里.
顶大坪顶山 在苑里东北九里.
下大坪顶山 在苑里东北四里.
高山尖山 在苑里东北六里.
瓦山 在苑里东北二里.
芎蕉坑山 在苑里东北十五里.
禁山 在苑里之东九里.
无水坑山 在苑里之东十六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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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坑山 在苑里之东十七里.
岸里山 在苑里之东十四里.
日北山 在苑里之东八里.
印斗山 在苑里之东四里.
枕头山 在苑里之东四里.
南势林山 在苑里之东南十二里.
社苓坑山 在苑里东南十三里.
山柑坑山 在苑里东南十四里.
瓮仔坑山 在苑里东南十五里.
粪箕湖山 在苑里东南十六里.
滴水仔山 在苑里东南十七里.八景之一.
火燄山 在苑里东南一十八里.八景之一.
岸里山 在苑里之东十四里.
日北山 在苑里之东八里.
印斗山 在苑里之东四里.
枕头山 在苑里之东四里.
南势林山 在苑里之东南十二里.
社苓坑山 在苑里东南十三里.
山柑坑山 在苑里东南十四里.
瓮仔坑山 在苑里东南十五里.
粪箕湖山 在苑里东南十六里.
滴水仔山 在苑里东南十七里.八景之一.
火燄山 在苑里东南一十八里.八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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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按苑里之山,大小不一.大约山有内外之分:入东者为内山,离苑里者故远;山西者为外山,离苑里者故近.俗传苑里来龙,系自火燄山发祖,由芎蕉坑山过脉至印斗山,始放平洋;由猫盂庄、客庄微伏,至苑里结为市镇.以上所录,山势由北而南,皆系有名之山.至于散杂小山以及素无山名者,概置不录,以省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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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墩溪 由山内出小泉水.入于海.北为苑里、苗栗分界.
北势窝溪 由乌眉坑、枫树窝、北势窝三坑小泉水出通霄溪,入于海.
通霄溪 在街南半里.与北势窝溪、南势溪合水入于海.
南势溪 由十坑小泉水出,合通霄溪入于海.
苑里溪 在街北.由芎蕉坑小泉水出,从观音亭前通苑里港入于海.
渡船溪 自火燄山出水,经日北山脚庄前过,合房里溪水入于海.
房里溪 自火燄山合内山之水,从山柑庄后过,出土地公港入于海.
下五里牌溪 在山柑、公馆庄.南自罩兰、七块厝、鲤鱼潭、火燄山合内山诸水出,至下五里牌溪合水入于海.北为苑里、大甲分界.
北势窝溪 由乌眉坑、枫树窝、北势窝三坑小泉水出通霄溪,入于海.
通霄溪 在街南半里.与北势窝溪、南势溪合水入于海.
南势溪 由十坑小泉水出,合通霄溪入于海.
苑里溪 在街北.由芎蕉坑小泉水出,从观音亭前通苑里港入于海.
渡船溪 自火燄山出水,经日北山脚庄前过,合房里溪水入于海.
房里溪 自火燄山合内山之水,从山柑庄后过,出土地公港入于海.
下五里牌溪 在山柑、公馆庄.南自罩兰、七块厝、鲤鱼潭、火燄山合内山诸水出,至下五里牌溪合水入于海.北为苑里、大甲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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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以上诸溪,仍照志山次第自北而南,逐条登载.所载亦系均就有定溪名列入.至于房里溪底小溪杂出,雨旱不常、有无难定,故不得刻舟求剑,妄列简端,致滋后人考證之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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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志
城 池
房里城池一座(今废).
(谨按房里城堡,在房里溪北.周围约里许,磊石为之.设南北东西四门,城外环植刺竹.竹外开沟,北及东西沟相接;南一面无沟,与房里庄毗连.咸丰三年,绅民捐建.同治元年、戴逆作乱,匪党沿途劫掠;绅士蔡锡畴倡首捐资,督率民夫增高城堡、补葺竹围、凿深沟道、沟底密排钉桶,按户抽丁轮流守御,卒获保全.光绪二年遭回禄灾,街衢遂废:城堡圮、围竹枯、沟道塞,经其地者不胜有今昔之感焉.)
城 池
房里城池一座(今废).
(谨按房里城堡,在房里溪北.周围约里许,磊石为之.设南北东西四门,城外环植刺竹.竹外开沟,北及东西沟相接;南一面无沟,与房里庄毗连.咸丰三年,绅民捐建.同治元年、戴逆作乱,匪党沿途劫掠;绅士蔡锡畴倡首捐资,督率民夫增高城堡、补葺竹围、凿深沟道、沟底密排钉桶,按户抽丁轮流守御,卒获保全.光绪二年遭回禄灾,街衢遂废:城堡圮、围竹枯、沟道塞,经其地者不胜有今昔之感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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隘
火燄山隘 民隘.属苑里堡;距苑里东南一十八里.山下有溪.即房里溪发源处.原设隘丁八名,后裁撤焉.
日北山脚隘 民隘.本在日北山脚,属苑里堡,距苑里东八里.后移入鲤鱼潭高岗处,在火燄山隘之北.始设隘丁六名,继设八名,后裁撤焉.
火燄山隘 民隘.属苑里堡;距苑里东南一十八里.山下有溪.即房里溪发源处.原设隘丁八名,后裁撤焉.
日北山脚隘 民隘.本在日北山脚,属苑里堡,距苑里东八里.后移入鲤鱼潭高岗处,在火燄山隘之北.始设隘丁六名,继设八名,后裁撤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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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按台湾一岛,本系土番生聚之区;迨至王朝开垦,始有生、熟番之名:其归化而结社平洋者为熟番,未归化而僻处山林者为生番.嗣后生齿日繁、土地日辟,近山者遂不免有生番滋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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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于是乎设隘御之.隘有官隘、民隘之别;官隘由官主裁,民隘由民自办.每隘有丁,每丁有粮;各设一隘首理其事.前之隘在浅山,今则愈进愈深,已在大湖内山之内矣,因地不在苑里堡管下,故略陈其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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廨 署
前
白沙墩营署一座(今圮).
通霄营署一座(今圮).
房里营署一座(今圮).
房里课馆一座(今圮).
通霄课馆一座(尚存).
前
白沙墩营署一座(今圮).
通霄营署一座(今圮).
房里营署一座(今圮).
房里课馆一座(今圮).
通霄课馆一座(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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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
办务署 苑里街之西.本李氏之宅,改设.
司令部署 借苑里北之慈和宫.
守备署 借苑里街尾郑氏之宅.
警察署 借苑里北势郑氏之宅.
办务署 苑里街之西.本李氏之宅,改设.
司令部署 借苑里北之慈和宫.
守备署 借苑里街尾郑氏之宅.
警察署 借苑里北势郑氏之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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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兵屯所 在通霄街,本前课馆,改.
警察出张所 在白沙墩庄天后宫.
(谨按苑里堡,前隶淡水厅、继隶新竹县,后又隶苗栗县;所有衙门,皆在各厅、县之内,堡中营署置之不问,实有防苟安之失.今既分疆建署,东山、西海,房里溪尽南、沙墩溪尽北,风土人情不无少异.)
警察出张所 在白沙墩庄天后宫.
(谨按苑里堡,前隶淡水厅、继隶新竹县,后又隶苗栗县;所有衙门,皆在各厅、县之内,堡中营署置之不问,实有防苟安之失.今既分疆建署,东山、西海,房里溪尽南、沙墩溪尽北,风土人情不无少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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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 廒
仓廒者,官之设以贮谷而济兵粮也.苑里堡向无此举;惟同治六年,淡水厅严金清亲到该地,谕各绅商、业户捐谷,共鸠八百馀石,佥议创立明善堂;设义仓,而附以义塾.时因未置廒座,所捐之谷暂交殷户收储.此事,前经报明在案,具兴养、立教意也.无如世风不古,每遇青黄不接之时,告籴者聚而请、收储者置罔闻;既不见夫义仓,又乌问乎义塾?明善堂之举,于是乎有名而无实.至于各番社之社仓、社学,亦皆鲸吞公项,废而不修;教化凌夷,每况愈下.为民牧者,尚其顾名思义,逐款究追,建义仓、立义塾、查社仓、开社学,以成前贤开刱之功,其裨益岂浅鲜哉!兹姑列社仓之名于左:
一、苑里社(久废)
仓廒者,官之设以贮谷而济兵粮也.苑里堡向无此举;惟同治六年,淡水厅严金清亲到该地,谕各绅商、业户捐谷,共鸠八百馀石,佥议创立明善堂;设义仓,而附以义塾.时因未置廒座,所捐之谷暂交殷户收储.此事,前经报明在案,具兴养、立教意也.无如世风不古,每遇青黄不接之时,告籴者聚而请、收储者置罔闻;既不见夫义仓,又乌问乎义塾?明善堂之举,于是乎有名而无实.至于各番社之社仓、社学,亦皆鲸吞公项,废而不修;教化凌夷,每况愈下.为民牧者,尚其顾名思义,逐款究追,建义仓、立义塾、查社仓、开社学,以成前贤开刱之功,其裨益岂浅鲜哉!兹姑列社仓之名于左:
一、苑里社(久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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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里社(久废).
一、猫盂社(久废).
一、日北社(久废).
一、通霄社(久废).
一、猫盂社(久废).
一、日北社(久废).
一、通霄社(久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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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 递
猫盂铺 北距通霄十里.铺兵三名.久废.
通霄铺 北距后三十里.铺兵三名.今亦废.
(谨按前之铺递,即今之邮便局,为国家最要之端.今苑里既设办务署、守备队、警察署、宪兵屯所各官衙,而邮便局竟不之设;其自新竹来者,必迂回于苗栗而葫芦墩、而大甲,吾知传送之时刻虽比铺递为捷,究不若自置一局之尤便也.查苗栗已设邮便局,而管下后又设一局;似可截长补短,移后邮便局于苑里.其迟速可否,明眼人当有以裁而定焉.)
猫盂铺 北距通霄十里.铺兵三名.久废.
通霄铺 北距后三十里.铺兵三名.今亦废.
(谨按前之铺递,即今之邮便局,为国家最要之端.今苑里既设办务署、守备队、警察署、宪兵屯所各官衙,而邮便局竟不之设;其自新竹来者,必迂回于苗栗而葫芦墩、而大甲,吾知传送之时刻虽比铺递为捷,究不若自置一局之尤便也.查苗栗已设邮便局,而管下后又设一局;似可截长补短,移后邮便局于苑里.其迟速可否,明眼人当有以裁而定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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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 里
苑里堡辖内三街、四十二庄:
苑里街、北势庄(在苑里西北,与街毗连)、瓦庄(距苑里街东二里)、水头庄(距苑里东二里)、客庄(又名永兴庄;距苑里东二里);以上设一街长.
苑里堡辖内三街、四十二庄:
苑里街、北势庄(在苑里西北,与街毗连)、瓦庄(距苑里街东二里)、水头庄(距苑里东二里)、客庄(又名永兴庄;距苑里东二里);以上设一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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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里街(距苑里南二里)、西势庄(距苑里西南一里)、海口庄(距苑里西南三里)、苑里港庄(距苑里西北三里);以上设一街长.
猫盂(后改描盂)庄(距苑里东三里)、山柑尾庄(距苑里东南五里)、社苓庄(距苑里东南八里)、山柑庄(距苑里东南十里)、公馆庄(距苑里东南十二里)、虎尾[庄](距苑里东南七里);以上设一庄长.
田庄(距苑里东六里)、旧社庄(距苑里东七里)、青埔庄(距苑里东七里)、芎蕉坑[庄](距苑里东一十四里)、苑里坑[庄](距苑里四里);以上设一庄长.
山脚庄(距苑里东八里)、石头坑[庄](距苑里东一十三里)、南势林[庄](距苑里东一十五里)、水圳头[庄](距苑里东一十七里);以上设一庄长.
顶五里牌[庄](距苑里北三里)、六尺埔[庄](距苑里北一里)、隘口[庄](距苑里东北四里)、大坪顶[庄](距苑里东北八里)、南和庄(距苑里东北十二里);以上设一庄长.
通霄街(距苑里北八里)、通霄湾[庄](距苑里北十里)、梅树脚[庄](距苑里东北八里)、南势庄(距苑里北七里)、北势庄(距苑里北九里)、圳头庄(距苑里东北十二里)、福兴庄(距苑里东北二十里):以上设一庄长.
内湖庄(距苑里东北二十里)、北势窝[庄](距苑里东北十二里)、枫树窝[庄](距
猫盂(后改描盂)庄(距苑里东三里)、山柑尾庄(距苑里东南五里)、社苓庄(距苑里东南八里)、山柑庄(距苑里东南十里)、公馆庄(距苑里东南十二里)、虎尾[庄](距苑里东南七里);以上设一庄长.
田庄(距苑里东六里)、旧社庄(距苑里东七里)、青埔庄(距苑里东七里)、芎蕉坑[庄](距苑里东一十四里)、苑里坑[庄](距苑里四里);以上设一庄长.
山脚庄(距苑里东八里)、石头坑[庄](距苑里东一十三里)、南势林[庄](距苑里东一十五里)、水圳头[庄](距苑里东一十七里);以上设一庄长.
顶五里牌[庄](距苑里北三里)、六尺埔[庄](距苑里北一里)、隘口[庄](距苑里东北四里)、大坪顶[庄](距苑里东北八里)、南和庄(距苑里东北十二里);以上设一庄长.
通霄街(距苑里北八里)、通霄湾[庄](距苑里北十里)、梅树脚[庄](距苑里东北八里)、南势庄(距苑里北七里)、北势庄(距苑里北九里)、圳头庄(距苑里东北十二里)、福兴庄(距苑里东北二十里):以上设一庄长.
内湖庄(距苑里东北二十里)、北势窝[庄](距苑里东北十二里)、枫树窝[庄](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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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里东北十二里)、乌眉坑[庄](距苑里东北十六里)、通霄社(距苑里北十里);以上设一庄长.
白沙墩[庄](距苑里北二十三里)、新埔庄(距苑里北一十八里)、三窝口[庄](距苑里北一十四里)、四窝口[庄](距苑里北一十五里);以上设一庄长.
白沙墩[庄](距苑里北二十三里)、新埔庄(距苑里北一十八里)、三窝口[庄](距苑里北一十四里)、四窝口[庄](距苑里北一十五里);以上设一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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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列各街庄,皆以人丛杂之区,表其名号.馀如不成户数及离不相属者,其户既隶于近处之中,似毋庸分土名而另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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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 渡
观音桥 木桥.在顶五里牌庄南观音亭前.宽一尺四寸、长一丈二尺.
浮 桥 土桥.在通霄溪.光绪二十三年造.被水冲没.
社口桥 土桥.在通霄番社口.光绪二十三年造.被水冲没.
水尾桥 木桥.在北势窝.宽一尺八寸、长一丈二尺.
高 桥 木桥.在内湖.宽二尺五寸、长一丈四尺.
林前桥 土桥.在校朸林.光绪二十三年造.宽四尺、长一丈五尺.
林尾桥 土桥.在校朸林.光绪二十三年造.宽四尺、长一丈五尺.
崎脚桥 木桥.在扫帚崎脚.宽二尺、长三丈五尺.
观音桥 木桥.在顶五里牌庄南观音亭前.宽一尺四寸、长一丈二尺.
浮 桥 土桥.在通霄溪.光绪二十三年造.被水冲没.
社口桥 土桥.在通霄番社口.光绪二十三年造.被水冲没.
水尾桥 木桥.在北势窝.宽一尺八寸、长一丈二尺.
高 桥 木桥.在内湖.宽二尺五寸、长一丈四尺.
林前桥 土桥.在校朸林.光绪二十三年造.宽四尺、长一丈五尺.
林尾桥 土桥.在校朸林.光绪二十三年造.宽四尺、长一丈五尺.
崎脚桥 木桥.在扫帚崎脚.宽二尺、长三丈五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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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窝桥 土桥.在三窝口.光绪二十三年造.宽八尺、长二丈八尺.
四窝桥 土桥.在四窝口.光绪二十三年造.宽八尺、长三丈二尺.
大板桥 木桥.在苑里南大路.宽二尺五寸、长一丈四尺.
中圳桥 木桥.在苑里南大路.宽一尺五寸、长一丈.
营口桥 木桥.在苑里南大路.宽一尺二寸、长八尺.
北河桥 木桥.在房里北门口.宽八尺、长一丈二尺.
西势桥 木桥.在西势庄东北.宽一尺三寸、长一丈.
圆墩桥 木桥.在西势庄北.宽一尺八寸、长一丈六尺.
大沟桥 木桥.在西势庄南.宽一尺四寸、长一丈六尺.
石桥仔桥 木桥.在客庄西.本系石桥,后改为木.宽一尺五寸、长一丈五尺.
永兴桥 木桥.在客庄南.宽一尺五寸、长一丈六尺.
番仔沟桥 木桥.在猫盂庄口.宽一尺五寸、长一丈四尺.
山仔脚桥 木桥.在枕头山北.宽一尺五寸、长一丈二尺.
房里溪渡 在房里崁脚.置渡船一只.遇洪水横流,水道无定,必择水深势缓之处始可驾船.原系官渡,逐月向官给领工银;后废,乃对大甲街水郊户出办.历年正月至六月,每月领银一十八圆,谓之「大月」;七月至十二月,每月领银九圆,谓之「小
四窝桥 土桥.在四窝口.光绪二十三年造.宽八尺、长三丈二尺.
大板桥 木桥.在苑里南大路.宽二尺五寸、长一丈四尺.
中圳桥 木桥.在苑里南大路.宽一尺五寸、长一丈.
营口桥 木桥.在苑里南大路.宽一尺二寸、长八尺.
北河桥 木桥.在房里北门口.宽八尺、长一丈二尺.
西势桥 木桥.在西势庄东北.宽一尺三寸、长一丈.
圆墩桥 木桥.在西势庄北.宽一尺八寸、长一丈六尺.
大沟桥 木桥.在西势庄南.宽一尺四寸、长一丈六尺.
石桥仔桥 木桥.在客庄西.本系石桥,后改为木.宽一尺五寸、长一丈五尺.
永兴桥 木桥.在客庄南.宽一尺五寸、长一丈六尺.
番仔沟桥 木桥.在猫盂庄口.宽一尺五寸、长一丈四尺.
山仔脚桥 木桥.在枕头山北.宽一尺五寸、长一丈二尺.
房里溪渡 在房里崁脚.置渡船一只.遇洪水横流,水道无定,必择水深势缓之处始可驾船.原系官渡,逐月向官给领工银;后废,乃对大甲街水郊户出办.历年正月至六月,每月领银一十八圆,谓之「大月」;七月至十二月,每月领银九圆,谓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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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山柑尾渡 民渡.在山柑尾庄外.遇有大水,居民设船以渡;来往者随量给金.早、晚两季,向各庄民支谷多少不等.
山柑尾渡 民渡.在山柑尾庄外.遇有大水,居民设船以渡;来往者随量给金.早、晚两季,向各庄民支谷多少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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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按苑里堡溪流不一,小者宜桥,大者宜渡.堡内所置之桥,多属灌田水道,非若溪河之深广而难建也.若房里溪,则诚难于为力.天旱泉涸者无论矣;当春雨滂沱之际,横流泛滥,溪道支分;石走沙飞,莫穷深浅.不惟桥无可依,即船亦不得渡;必待水势稍平,择堀深而流缓者以为驾舟之所.而支派之小者,又必厉揭从事焉.至有不桥、不渡,或铺石磴、或为徒涉;此皆由物力未充、人功不逮,势使然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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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 冢
螃冢 在苑里街尾.
圆墩仔冢 在苑里西势庄北.
瓦冢 在苑里瓦庄东.黄氏献.
大湖冢 在瓦山后.黄氏献.
枕头冢 在房里东外枕头山.房里社番献.
印斗冢 在猫盂庄北印斗山.道光二十九年,郭元瑶献;立石碑,永禁牛羊践踏墓.
螃冢 在苑里街尾.
圆墩仔冢 在苑里西势庄北.
瓦冢 在苑里瓦庄东.黄氏献.
大湖冢 在瓦山后.黄氏献.
枕头冢 在房里东外枕头山.房里社番献.
印斗冢 在猫盂庄北印斗山.道光二十九年,郭元瑶献;立石碑,永禁牛羊践踏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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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埔冢 上下两小冢,在社苓庄外.
大墩冢 在山柑庄外.
破石冢 在田庄北.
马龄埔冢 在山脚庄后.
九殷勤冢 在山脚庄后.
鲤鱼冢 在六尺埔庄前观音亭西畔.
大牌冢 在顶五里牌庄后.
小牌冢 在顶五里牌庄后.
福德冢 在通霄街外西畔.
鬼仔窝冢 在通霄北势庄.詹德枝献.
山仔顶冢 在通霄北势庄.林龟尚献.
纱帽山冢 在内湖纱帽山下.李光献.
大排冢 在白沙墩庄南.
店仔窝冢 在白沙墩庄东.
大墩冢 在山柑庄外.
破石冢 在田庄北.
马龄埔冢 在山脚庄后.
九殷勤冢 在山脚庄后.
鲤鱼冢 在六尺埔庄前观音亭西畔.
大牌冢 在顶五里牌庄后.
小牌冢 在顶五里牌庄后.
福德冢 在通霄街外西畔.
鬼仔窝冢 在通霄北势庄.詹德枝献.
山仔顶冢 在通霄北势庄.林龟尚献.
纱帽山冢 在内湖纱帽山下.李光献.
大排冢 在白沙墩庄南.
店仔窝冢 在白沙墩庄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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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按台湾义冢,或官自捐廉建置、或绅民鸠资买献、或富户自行禀充,听人掩葬尸骸,免给地价;划界勒碑,并禁牛羊践踏之害,诚义举也.后有慕义者推广此意,体天地好生之德,更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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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生洞于近边.凡病客无依及贫民无告者,安置其中,雇人服事;愈则助资,没为归土.此与义冢之设并行不悖,亦救苦恤亡之大端也.吾愿乐善君子增施药饵,广给山埔,则所以惠生灵而泽枯骨者,其积德无疆、其获福正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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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利
苑里堡圳 水源出内山罩兰,流入大溪;由牛相触至火燄山脚,筑一大陂.宽十馀丈.分圳灌田,开列于左:
一圳穿山挖洞,溉南势林口田;馀流归入大圳.
一圳灌溉山脚、青埔、旧社、古亭笨、田等庄田.然后流出印斗山脚溪,筑一小陂,分溉苑里坑及水头厝、瓦等庄田;归苑里小溪,转西北而出苑里港口.
一圳南灌溪底、公馆、山柑、社苓、虎尾、田心仔、山柑尾等处田;归房里溪出口.
一圳北灌猫盂庄田;转南引至枕头山脚筑陂分圳,灌溉以下之田.
一圳分枕头山脚陂水,引灌房里、西势、海口等庄田;转西北,归苑里港出口.
一圳分枕头山脚陂水,引灌苑里、北势透至羊、五里牌等庄田;出海口.
以上各圳,年配水租粟,佥举圳长掌收,以为筑陂、修圳之费并圳长之工资.
苑里堡圳 水源出内山罩兰,流入大溪;由牛相触至火燄山脚,筑一大陂.宽十馀丈.分圳灌田,开列于左:
一圳穿山挖洞,溉南势林口田;馀流归入大圳.
一圳灌溉山脚、青埔、旧社、古亭笨、田等庄田.然后流出印斗山脚溪,筑一小陂,分溉苑里坑及水头厝、瓦等庄田;归苑里小溪,转西北而出苑里港口.
一圳南灌溪底、公馆、山柑、社苓、虎尾、田心仔、山柑尾等处田;归房里溪出口.
一圳北灌猫盂庄田;转南引至枕头山脚筑陂分圳,灌溉以下之田.
一圳分枕头山脚陂水,引灌房里、西势、海口等庄田;转西北,归苑里港出口.
一圳分枕头山脚陂水,引灌苑里、北势透至羊、五里牌等庄田;出海口.
以上各圳,年配水租粟,佥举圳长掌收,以为筑陂、修圳之费并圳长之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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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按水之为利大矣哉!平原旷土无水,则田园不成;峻岭深坑有水,则物产必盛.苑里四围沃壤,源远流长,实少旱涝之患,其利甚溥.至通霄及白沙墩一派皆属旱田,虽有一、二山坑泉水,亦短少不足以济全冬.务必于山腰坑底筑高岸,而汇为池;幸而雨降陂盈,乃有一季收成之望.此旱田所以不及水田万万也.盖水虽出自造化,而利实关乎经营;开源截流,生财有大道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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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 社(屯丁附)
苑里社 距苑里街二里.
房里社 距苑里街二里.
猫盂社 距苑里街三里.
通霄社 距苑里街十里.
日北社 距苑里街八里.
苑里社 距苑里街二里.
房里社 距苑里街二里.
猫盂社 距苑里街三里.
通霄社 距苑里街十里.
日北社 距苑里街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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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 丁
苑里社 屯丁十二名.
房里社 屯丁四十四名.
猫盂社 屯丁八名.
苑里社 屯丁十二名.
房里社 屯丁四十四名.
猫盂社 屯丁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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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霄社 屯丁二十五名(以上四社屯丁,前俱归竹堑屯外委管下).
日北社 屯丁七十名(前归日北社屯外委管下).
以上计共五社,屯丁一百五十九名.
日北社 屯丁七十名(前归日北社屯外委管下).
以上计共五社,屯丁一百五十九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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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按同治九年屯丁造册,全台熟番凡十二屯,每屯丁额或三百、或四百不等.设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外委十二员,分屯管辖;各屯丁,均由屯外委选充,会同理番厅操演记名.凡有公用、伺候、差遣、军旅之事,尤宜为力.每年由官发给粮饷,每丁原领银八圆;后发半饷,剩四圆.至刘铭传为台湾巡抚,召各地屯丁防御生番,仍发全饷八圆;又于全饷外,逐月再发四圆.不特此也,自分屯以来,原各配田耕种,又另有大租口粮之可分.似此抚驭,为屯丁者亦当实力实心,图报国恩于万一!乃迩来番社式微,屯丁稀少,而贪婪狡诈之徒又愈谋而愈巧,无事则安享厚资,出防则雇人顶替;屯丁之数,有名无实.其虚糜国课也患犹小,其临时误事也患更大矣;可不善其道以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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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役志
赋者,丁之所出也;役者,丁之所供也.有丁即有赋,亦即有役.古先王制治,先户口而后赋役,所以敬民之意也.今者,见有赋不见有役,而实役归于赋;欲完其实,不妨仍存其名也.
台湾自乾隆年间升科,按田徵租;分为正供大租、口粮大租两款.正供者,由正供业户给单徵收,向官缴完正供、杂项;口粮者,则由通事、土目给单徵收,按丁分发并为社中公费.至屯租一款,则当官自收,为屯丁饷项之助.光绪十三年,巡抚刘铭传仿「一条鞭」之法,重行清丈.以一丈二尺五寸为戈,周围一百戈为一甲;算甲按则,核徵粮金,年分上、下忙完纳.其前有滞纳大租者,则依照扣四留六章程;无论汉、番业户以及公私番口粮,均于十成中扣四成归小租户完粮,其六成大租仍准大租户依旧管收;仅存业户之名,而删去各通、土,改为头目名色.十四年以后,所有正供、屯租、隘租以及杂款,均免再徵.此「一条鞭」之法,不诚简而赅哉!
赋者,丁之所出也;役者,丁之所供也.有丁即有赋,亦即有役.古先王制治,先户口而后赋役,所以敬民之意也.今者,见有赋不见有役,而实役归于赋;欲完其实,不妨仍存其名也.
台湾自乾隆年间升科,按田徵租;分为正供大租、口粮大租两款.正供者,由正供业户给单徵收,向官缴完正供、杂项;口粮者,则由通事、土目给单徵收,按丁分发并为社中公费.至屯租一款,则当官自收,为屯丁饷项之助.光绪十三年,巡抚刘铭传仿「一条鞭」之法,重行清丈.以一丈二尺五寸为戈,周围一百戈为一甲;算甲按则,核徵粮金,年分上、下忙完纳.其前有滞纳大租者,则依照扣四留六章程;无论汉、番业户以及公私番口粮,均于十成中扣四成归小租户完粮,其六成大租仍准大租户依旧管收;仅存业户之名,而删去各通、土,改为头目名色.十四年以后,所有正供、屯租、隘租以及杂款,均免再徵.此「一条鞭」之法,不诚简而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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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录「一条鞭」徵收章程于左:
台北府正堂雷为札饬事,案奉清赋总局札开:奉爵抚宪札开,据淡水县知县汪兴祎具详,请将淡属大租户额租作为十成,以四成贴小租户完粮,仍准大租户开明租额,报县立案给单执凭,
台北府正堂雷为札饬事,案奉清赋总局札开:奉爵抚宪札开,据淡水县知县汪兴祎具详,请将淡属大租户额租作为十成,以四成贴小租户完粮,仍准大租户开明租额,报县立案给单执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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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示等情到本爵部院.据此,除核给告示札发淡水县遵照办理外,合并札行;札到该局,即便一体通饬各属仿照办理!计粘抄示稿等因.查此案先据淡水县汪令详同前情,当经批示在案.兹奉前因,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府即便转饬所属一体遵照办理.毋违!此札.计粘抄示稿等因.奉此,除分行外,合就扎饬;为此扎仰该县官吏即便遵照办理.毋延!切切!此札.
计粘告示抄一纸.
光绪十四年五月十八日札.
为出示晓谕事,照得台属田园课赋,民间向有大、小租户承粮纳赋之分.此次清丈,全台赋额从前所徵银、米各款名目悉行删除后,归「一条鞭」办法;业经通行示谕在案.现据淡水县知县汪令兴祎详称:各乡验契诸单将竣,应行启徵新赋.遵查淡水属向有大、小租户承粮名目,亟须分别办理.现给丈单归小租户执领,亦改归小租户完纳,深合就田问赋之义;唯大租户既不纳粮,若照旧额收租,未免太觉便宜.伏查卑邑官民收租者九款,除叛产及通、土经手口粮两款由府、县剔除积弊妥议章程另行详办外,所有隆恩、官庄、拳和庄正耗以及汉业户、番业户、番丁私口粮、养赡租七款名目,请自光绪十四年起,按照上年所收额租作为十成,以四成贴给小租户完粮,实收六成;即向小租户收完,仍令小租户转向佃人将大、小谷租一并全收,以昭公允.惟丈单、钱粮俱归小租户经手,大租户无可执凭,将来时远年湮,恐无稽考,易启争端;仍准大租户随时照章开明田根大租数额,报县立案,由官核明,另给印单为凭,以照信守等情,详请批示前来.查淡辖各项田业既归小租户承粮,该县议令大租户贴给四成,事属公允;除详批示外,合
计粘告示抄一纸.
光绪十四年五月十八日札.
为出示晓谕事,照得台属田园课赋,民间向有大、小租户承粮纳赋之分.此次清丈,全台赋额从前所徵银、米各款名目悉行删除后,归「一条鞭」办法;业经通行示谕在案.现据淡水县知县汪令兴祎详称:各乡验契诸单将竣,应行启徵新赋.遵查淡水属向有大、小租户承粮名目,亟须分别办理.现给丈单归小租户执领,亦改归小租户完纳,深合就田问赋之义;唯大租户既不纳粮,若照旧额收租,未免太觉便宜.伏查卑邑官民收租者九款,除叛产及通、土经手口粮两款由府、县剔除积弊妥议章程另行详办外,所有隆恩、官庄、拳和庄正耗以及汉业户、番业户、番丁私口粮、养赡租七款名目,请自光绪十四年起,按照上年所收额租作为十成,以四成贴给小租户完粮,实收六成;即向小租户收完,仍令小租户转向佃人将大、小谷租一并全收,以昭公允.惟丈单、钱粮俱归小租户经手,大租户无可执凭,将来时远年湮,恐无稽考,易启争端;仍准大租户随时照章开明田根大租数额,报县立案,由官核明,另给印单为凭,以照信守等情,详请批示前来.查淡辖各项田业既归小租户承粮,该县议令大租户贴给四成,事属公允;除详批示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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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大、小各租户知悉:尔等务须遵照此次定章,统以大租四成贴归小租户完粮,不得丝毫争执;如敢玩违,定行究办.其抄封叛产及通、土经手口粮两款,由府、县剔除积弊另议章程并示,毋得以此藉口.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新竹县正堂方为示佃交纳事,照得全台清赋改徵钱粮,上田正、耗、补水平馀一切在内,每甲徵收番银三两零,中田二两五钱零,下田、下下田以次递减;上园照中田徵收,以次递减,均归小租户完纳;案奉爵抚宪刘出示通行晓谕在案.其大租户往年应收租一百石者,自本年起,应贴小租户租四十石,作为完粮之需;其馀六十石,仍归大租户照收.小租户完纳钱粮,一俟开徵之日,即分作上、下两忙匀完;或于上忙扫数照额全完亦可;均不准丝毛蒂欠.现当收租开徵之时,诚恐各户未尽周知,未免观望延宕;除谕饬遵办外,合行示谕.为此示仰各田主、佃户等知悉:尔等如有历年应纳大租,即自本年起完纳六成;其馀四成贴与小租户包完钱粮,赴匮完纳,该佃等均不得稍有短欠.自今以后,务各遵照办理;上完国课,下安恒产.该小租户亦不准故意欠粮抗租,致干提追.此外,十四年分隘租、屯租供谷各项官徵名目,均免再徵.其各凛遵!毋违!特示.
光绪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给.
新竹县正堂方为示佃交纳事,照得全台清赋改徵钱粮,上田正、耗、补水平馀一切在内,每甲徵收番银三两零,中田二两五钱零,下田、下下田以次递减;上园照中田徵收,以次递减,均归小租户完纳;案奉爵抚宪刘出示通行晓谕在案.其大租户往年应收租一百石者,自本年起,应贴小租户租四十石,作为完粮之需;其馀六十石,仍归大租户照收.小租户完纳钱粮,一俟开徵之日,即分作上、下两忙匀完;或于上忙扫数照额全完亦可;均不准丝毛蒂欠.现当收租开徵之时,诚恐各户未尽周知,未免观望延宕;除谕饬遵办外,合行示谕.为此示仰各田主、佃户等知悉:尔等如有历年应纳大租,即自本年起完纳六成;其馀四成贴与小租户包完钱粮,赴匮完纳,该佃等均不得稍有短欠.自今以后,务各遵照办理;上完国课,下安恒产.该小租户亦不准故意欠粮抗租,致干提追.此外,十四年分隘租、屯租供谷各项官徵名目,均免再徵.其各凛遵!毋违!特示.
光绪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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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口
民丁、番丁,本同一视.有司编其数而报诸部,曰烟户.男十六曰丁,未成丁曰口
民丁、番丁,本同一视.有司编其数而报诸部,曰烟户.男十六曰丁,未成丁曰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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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则总谓之口.丁系于户,计丁输赋,名为丁银;台湾昔时有之.至乾隆十三年,则就丁银配入田园,使业户输之.盖丁无常而田有定,俾贫民无追捕之忧,亦保赤意也.嗣后田园日开而日广,租赋年升而年多,丁银之例因而裁焉.夫民为邦本,招携有道,则远近皆来;婚姻以时,斯生长倍众.果其爱民如子,将见大生广生;富教之商,当必继庶而请矣.是可即堡内之户口,统番丁、民丁而开列于左:
苑里堡界内,统计三街长、六庄长;三街、四十二庄.户数四千一百一十六,男一万零七百七十八、女九千七百六十六;合共丁口二万零五百四十四.
苑里街,设街长一名,管辖以下一街、四庄;户数计共五百零七,男一千一百一十七、女一千零九十二;丁口计共二千二百零九.
苑里街:户数三百三十一,男三百六十六、女四百零二;计丁口七百六十八.
北势街:户数一百七十,男四百六十三、女四百三十五;计丁口八百九十八.
瓦庄:户数三十五,男九十八、女九十七;计丁口一百九十五.
水头庄:户数八,男一十七,女一十三;计丁口三十.
客庄(又名永兴庄):户数六十三,男一百七十三、女一百四十五;计丁口三百一十八.
房里街,设街长一名,管辖以下一街、三庄;户数计共三百六十三,男八百十九、
苑里堡界内,统计三街长、六庄长;三街、四十二庄.户数四千一百一十六,男一万零七百七十八、女九千七百六十六;合共丁口二万零五百四十四.
苑里街,设街长一名,管辖以下一街、四庄;户数计共五百零七,男一千一百一十七、女一千零九十二;丁口计共二千二百零九.
苑里街:户数三百三十一,男三百六十六、女四百零二;计丁口七百六十八.
北势街:户数一百七十,男四百六十三、女四百三十五;计丁口八百九十八.
瓦庄:户数三十五,男九十八、女九十七;计丁口一百九十五.
水头庄:户数八,男一十七,女一十三;计丁口三十.
客庄(又名永兴庄):户数六十三,男一百七十三、女一百四十五;计丁口三百一十八.
房里街,设街长一名,管辖以下一街、三庄;户数计共三百六十三,男八百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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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七百三十六;丁口计共千五百五十五.
房里街:户数一百一十,男三百四十一、女二百六十四;计丁口六百零五.
西势庄:户数四十八,男一百六十三、女一百八十三;计丁口三百四十六.
海口庄:户数八十一,男二百三十六、女二百二十;计丁口四百五十六.
苑里港庄:户数二十四,男七十九、女六十九计丁口一百四十八.
猫盂庄,设庄长一名,管辖以下六庄;户数计共四百四十,男一千零一十九、女七百九十五;计共丁口一千八百一十四.
猫盂庄:户数一百一十三,男二百零九、女二百四十七;计丁口四百五十六.
山柑尾庄:户数一十六,男四十二、女三十五;计丁口七十七.
社苓庄:户数八十八,男二百一十二、女一百五十八;计丁口三百七十.
山柑庄:户数一百零六,男二百五十六、女一百五十八;计丁口四百一十四.
公馆庄:户数一十一,男二十九、女三十八;计丁口六十七.
虎尾庄:户数一百零六,男二百七十一、女一百五十九;计丁口四百三十.
田庄,设庄长一名,管辖以下五庄;户数计共五百零九,男一千二百六十五、女一千一百五十六;丁口计共二千四百二十一.
田庄:户数一百五十,男三百八十五、女三百六十五;计丁口七百五十.
房里街:户数一百一十,男三百四十一、女二百六十四;计丁口六百零五.
西势庄:户数四十八,男一百六十三、女一百八十三;计丁口三百四十六.
海口庄:户数八十一,男二百三十六、女二百二十;计丁口四百五十六.
苑里港庄:户数二十四,男七十九、女六十九计丁口一百四十八.
猫盂庄,设庄长一名,管辖以下六庄;户数计共四百四十,男一千零一十九、女七百九十五;计共丁口一千八百一十四.
猫盂庄:户数一百一十三,男二百零九、女二百四十七;计丁口四百五十六.
山柑尾庄:户数一十六,男四十二、女三十五;计丁口七十七.
社苓庄:户数八十八,男二百一十二、女一百五十八;计丁口三百七十.
山柑庄:户数一百零六,男二百五十六、女一百五十八;计丁口四百一十四.
公馆庄:户数一十一,男二十九、女三十八;计丁口六十七.
虎尾庄:户数一百零六,男二百七十一、女一百五十九;计丁口四百三十.
田庄,设庄长一名,管辖以下五庄;户数计共五百零九,男一千二百六十五、女一千一百五十六;丁口计共二千四百二十一.
田庄:户数一百五十,男三百八十五、女三百六十五;计丁口七百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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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里坑[庄]:户数一百二十,男三百零七、女二百九十九;计丁口六百零六.
旧社庄:户数九十一,男二百零四、女一百八十八;计丁口三百九十二.
青埔庄:户数六十八,男一百二十二、女一百零六;计丁口二百二十八.
芎蕉坑[庄]:户数八十,男二百四十七、女一百九十八;计丁口四百四十五.
山脚庄,设庄长一名,管辖以下四庄;户数计共三百二十一,男九百零四、女七百七十六;丁口计共一千六百八十.
山脚庄:户数九十五,男二百二十九、女一百八十八;计丁口四百一十七.
南势林[庄]:户数一百零五,男二百七十、女二百五十五;计丁口五百二十五.
石头坑[庄]:户数一百零三,男二百八十九、女二百三十九;计丁口五百二十八.
水圳头[庄]:户数一十八,男五十一、女三十九;计丁口九十.
顶五里牌庄,设庄长一名,管辖以下五庄;户数三百四十六,男九百三十一、女八百七十一;计共一千八百零二.
[顶]五里牌[庄]:户数八十二,男二百一十七、女二百零四;计丁口四百二十一.
隘口[庄]:户数四十二,男一百二十六、女一百零八;计丁口二百三十四.
六尺埔[庄]:户数三十三,男八十五、女六十八;计丁口一百五十三.
南和庄:户数九十七,男二百八十七、女二百五十七;计丁口五百四十四.
旧社庄:户数九十一,男二百零四、女一百八十八;计丁口三百九十二.
青埔庄:户数六十八,男一百二十二、女一百零六;计丁口二百二十八.
芎蕉坑[庄]:户数八十,男二百四十七、女一百九十八;计丁口四百四十五.
山脚庄,设庄长一名,管辖以下四庄;户数计共三百二十一,男九百零四、女七百七十六;丁口计共一千六百八十.
山脚庄:户数九十五,男二百二十九、女一百八十八;计丁口四百一十七.
南势林[庄]:户数一百零五,男二百七十、女二百五十五;计丁口五百二十五.
石头坑[庄]:户数一百零三,男二百八十九、女二百三十九;计丁口五百二十八.
水圳头[庄]:户数一十八,男五十一、女三十九;计丁口九十.
顶五里牌庄,设庄长一名,管辖以下五庄;户数三百四十六,男九百三十一、女八百七十一;计共一千八百零二.
[顶]五里牌[庄]:户数八十二,男二百一十七、女二百零四;计丁口四百二十一.
隘口[庄]:户数四十二,男一百二十六、女一百零八;计丁口二百三十四.
六尺埔[庄]:户数三十三,男八十五、女六十八;计丁口一百五十三.
南和庄:户数九十七,男二百八十七、女二百五十七;计丁口五百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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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坪顶[庄]:户数九十二,男二百一十六、女二百三十四;计丁口四百五十.
通霄街,设街长一名,管辖以下一街、六庄;户数八百二十二,男二千二百二十四、女二千一百二十三;丁口计共四千三百四十七.
通霄街:户数二百五十四,男六百六十八、女七百零四;计丁口一千三百七十二.
通霄湾[庄]:户数一百六十一,男三百九十七、女三百九十九;计丁口七百九十六.
梅树脚[庄]:户数八十九,男二百二十八、女二百;计丁口四百二十八.
南势庄:户数六十七,男一百八十九、女一百四十七;计丁口三百三十六.
北势庄:户数四十七,男一百六十一、女一百三十九;计丁口三百.
圳头庄:户数七十七,男二百二十八、女二百三十;计丁口四百五十八.
福兴庄:户数一百二十七,男三百五十三、女三百零四;计丁口六百五十七.
内湖庄,设庄长一名,管辖以下五庄;户数五百一十二,男一千五百六十五、女一千三百八十三;丁口计共二千九百四十八.
内湖庄:户数一百一十九,男三百二十九、女三百二十五;计丁口六百五十四.
北势窝[庄]:户数一百五十九,男四百三十、女四百零七;计丁口八百三十七.
乌眉坑[庄]:户数一百二十六,男四百九十一、女三百六十四;计丁口八百五十五.
枫树窝[庄]:户数八十三,男二百四十三、女二百一十九;计丁口四百六十二.
通霄街,设街长一名,管辖以下一街、六庄;户数八百二十二,男二千二百二十四、女二千一百二十三;丁口计共四千三百四十七.
通霄街:户数二百五十四,男六百六十八、女七百零四;计丁口一千三百七十二.
通霄湾[庄]:户数一百六十一,男三百九十七、女三百九十九;计丁口七百九十六.
梅树脚[庄]:户数八十九,男二百二十八、女二百;计丁口四百二十八.
南势庄:户数六十七,男一百八十九、女一百四十七;计丁口三百三十六.
北势庄:户数四十七,男一百六十一、女一百三十九;计丁口三百.
圳头庄:户数七十七,男二百二十八、女二百三十;计丁口四百五十八.
福兴庄:户数一百二十七,男三百五十三、女三百零四;计丁口六百五十七.
内湖庄,设庄长一名,管辖以下五庄;户数五百一十二,男一千五百六十五、女一千三百八十三;丁口计共二千九百四十八.
内湖庄:户数一百一十九,男三百二十九、女三百二十五;计丁口六百五十四.
北势窝[庄]:户数一百五十九,男四百三十、女四百零七;计丁口八百三十七.
乌眉坑[庄]:户数一百二十六,男四百九十一、女三百六十四;计丁口八百五十五.
枫树窝[庄]:户数八十三,男二百四十三、女二百一十九;计丁口四百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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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霄社:户数二十五,男七十二、女六十八;计丁口一百四十.
白沙墩庄,设庄长一名,管辖以下四庄;户数三百九十六,男九百三十四、女八百三十四;丁口计共一千七百六十八.
白沙墩[庄]:户数二百五十四,男五百六十三、女四百五十六;计丁口一千零一十九.
新埔庄:户数六十九,男一百七十四、女二百一十;计丁口三百八十四.
三窝口[庄]:户数四十一,男一百一十五、女九十;计丁口二百零五.
四窝口[庄]:户数三十二,男八十二、女七十八;计丁口一百六十.
白沙墩庄,设庄长一名,管辖以下四庄;户数三百九十六,男九百三十四、女八百三十四;丁口计共一千七百六十八.
白沙墩[庄]:户数二百五十四,男五百六十三、女四百五十六;计丁口一千零一十九.
新埔庄:户数六十九,男一百七十四、女二百一十;计丁口三百八十四.
三窝口[庄]:户数四十一,男一百一十五、女九十;计丁口二百零五.
四窝口[庄]:户数三十二,男八十二、女七十八;计丁口一百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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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开:
一、声明猫盂庄长管辖下六庄内,附田心仔庄、水柳仔庄、柯仔林庄户口.
一、声明田庄长管下五庄内,附古亭笨庄、大埔庄、水柳埤庄户口.
一、声明山脚庄长管下四庄内,附铳匮仔、新厝仔、山柑坑、社苓、瓮仔坑户口.
一、声明[顶]五里牌庄长管下五庄内,附番仔、下湾仔、盐馆埔户口.
一、声明内湖庄长管下五庄内,附桔仔窝、竹坑户口.
一、声明通霄街长管下一街、六庄内,附公馆、新庄仔庄、大湳、粪箕窝、九层窝
一、声明猫盂庄长管辖下六庄内,附田心仔庄、水柳仔庄、柯仔林庄户口.
一、声明田庄长管下五庄内,附古亭笨庄、大埔庄、水柳埤庄户口.
一、声明山脚庄长管下四庄内,附铳匮仔、新厝仔、山柑坑、社苓、瓮仔坑户口.
一、声明[顶]五里牌庄长管下五庄内,附番仔、下湾仔、盐馆埔户口.
一、声明内湖庄长管下五庄内,附桔仔窝、竹坑户口.
一、声明通霄街长管下一街、六庄内,附公馆、新庄仔庄、大湳、粪箕窝、九层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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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份埔户口.
一、声明白沙墩庄长管下四庄内,附内湖岛庄户口.
一、声明白沙墩庄长管下四庄内,附内湖岛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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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按以上所列庄名,皆系群萃而居、成一村落者.零星错落之家,虽有土名,概不另录;止就附近之区,隶其户口,取简而赅之义也.各处民、番杂居,番社而民托焉,民庄而番处焉;参伍错综,难分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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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赋
有田必有赋,寸土属王之义也.台湾海外之邦,斯民宜加抚字.光绪十三年,清赋行「一条鞭」之例,积戈成甲、分则徵粮.每甲田,上则徵银三两零八分五毫六釐一丝,中则二两五钱二分三毫五釐一丝,下则、下下则以及不入则,则以减二成为例递降而分.园之甲则亦如之;但上则园之粮与中则田等,其馀可以类而推焉.自日本佔据台湾以来,即将光绪二十一年钱粮一切蠲免,祗徵二十二年以后之额.
谨列苑里堡之田园甲数及历年租额于左:
田:一千八百四十五甲九分五毫二釐四丝.年徵地租银六千五百九十二圆二角九点五毫,分前、后期完纳.
园:五百九十二甲二分零七釐九丝.年徵地租银八百六十九圆五角三点二毫,分前
有田必有赋,寸土属王之义也.台湾海外之邦,斯民宜加抚字.光绪十三年,清赋行「一条鞭」之例,积戈成甲、分则徵粮.每甲田,上则徵银三两零八分五毫六釐一丝,中则二两五钱二分三毫五釐一丝,下则、下下则以及不入则,则以减二成为例递降而分.园之甲则亦如之;但上则园之粮与中则田等,其馀可以类而推焉.自日本佔据台湾以来,即将光绪二十一年钱粮一切蠲免,祗徵二十二年以后之额.
谨列苑里堡之田园甲数及历年租额于左:
田:一千八百四十五甲九分五毫二釐四丝.年徵地租银六千五百九十二圆二角九点五毫,分前、后期完纳.
园:五百九十二甲二分零七釐九丝.年徵地租银八百六十九圆五角三点二毫,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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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完纳.
计共田、园二千四百三十八甲一分六毫零三丝.徵银七千四百六十一圆八角二点七毫.
计共田、园二千四百三十八甲一分六毫零三丝.徵银七千四百六十一圆八角二点七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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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 庄
营盘田二分.缴银一十二圆.
(谨按官庄,全台有数处;惟苑里堡向来全无.前房里城北门外建营盘一座,后圮;耕为田,故名为营盘田.每年佃人向大安汛官缴银一十二圆.现仍旧款,年分前、后期向办务署缴清.)
营盘田二分.缴银一十二圆.
(谨按官庄,全台有数处;惟苑里堡向来全无.前房里城北门外建营盘一座,后圮;耕为田,故名为营盘田.每年佃人向大安汛官缴银一十二圆.现仍旧款,年分前、后期向办务署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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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 租
屯租者,即古「屯田法」寓兵于农之意也.自乾隆年间林爽文作乱,众社番随官打仗,出力有功;五十三年,大学士福康安、巡抚徐嗣曾奏准募番民为屯丁,设立屯所,按丁授地;俾其自耕,以资长久之计.按番之寡多、分屯之大小.大屯番丁四百名,小屯番丁三百名.屯设外委(删员字),以专其责;南北各屯,千、把总统属之.后因田地与屯丁多不相属,且多奇零破碎,官乃徵其赋,以时发给焉.此屯租之来由也.光绪十三年刘巡抚清赋「屯租概行裁汰」之条,似可置之不论不议之列.但前既有其事,今
屯租者,即古「屯田法」寓兵于农之意也.自乾隆年间林爽文作乱,众社番随官打仗,出力有功;五十三年,大学士福康安、巡抚徐嗣曾奏准募番民为屯丁,设立屯所,按丁授地;俾其自耕,以资长久之计.按番之寡多、分屯之大小.大屯番丁四百名,小屯番丁三百名.屯设外委(删员字),以专其责;南北各屯,千、把总统属之.后因田地与屯丁多不相属,且多奇零破碎,官乃徵其赋,以时发给焉.此屯租之来由也.光绪十三年刘巡抚清赋「屯租概行裁汰」之条,似可置之不论不议之列.但前既有其事,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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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姑留其名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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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 产(水租附)
田:四十六甲三分九毫.前徵租谷二千二百四十七石七斗,今收谷价银三千三百九十九圆五角五点.
以上所列甲数租银,只就苑里管下登明:他堡不与焉.
田:四十六甲三分九毫.前徵租谷二千二百四十七石七斗,今收谷价银三千三百九十九圆五角五点.
以上所列甲数租银,只就苑里管下登明:他堡不与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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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按叛产,自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案内抄封一次,同治三年戴万生案内抄封一次,田、园南北皆有.每年租谷,分早、晚两季纳清.光绪十三年清丈,始照民田之例,著佃户缴银多少不等,以作「碛地」之款;官出字据,登明碛地银两并历年应纳之租额,付佃执照,为永远耕作之凭.今则徵收亦分前、后两次,惟前缴谷、今则缴银;但谷价无常,似宜依时结价,庶无高下失中之病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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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租
租银三十七圆一角五点五毫.
(谨按水租一款,系叛产开沟导水,下溉民田,该民田有用此水者,应配水租.历年随缴叛产租之期,向办务署完纳.)
租银三十七圆一角五点五毫.
(谨按水租一款,系叛产开沟导水,下溉民田,该民田有用此水者,应配水租.历年随缴叛产租之期,向办务署完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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饷 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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饷、罟饷、磨饷、典铺饷,前有之,亦属无几之项.自「一条鞭」之法立,一切杂饷尽行蠲除.惟海关釐金,则定有应输之例,所以裕国课也.前台湾设府置县,催科之职在乎县官;各县所收,或解省、或解府、或留为本县之经费,上流下接,各有明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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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 课
房里街一馆:年销盐二千石.今废.
通霄街一馆:年销盐三千石.今废.
此二馆,俱系子馆;合后一子馆,而归辖于大甲之总馆.
房里街一馆:年销盐二千石.今废.
通霄街一馆:年销盐三千石.今废.
此二馆,俱系子馆;合后一子馆,而归辖于大甲之总馆.
上卷 第 44 页
(按台湾盐场,濑北、濑东为最著;馀如虎仔山、布袋嘴诸处,则小焉者也.前皆由官设法定价出入.按全台之销数,限居民以晒取;各配课馆行销,不准商人买卖.贱买贵售、私行垄断;虽为国家生财之一道,未免不便于民食.定馆盐、利归国课,此盐课之所以名也.自日本据台以来,不论何处之运来,概听民间以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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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榷(釐金附)
海关之设,咸丰年间始奏准议立各税之条章.嗣后又有茶、煤、矿、脑以及百货诸徵,名为釐金.釐金者,言为金无多,所以补税课不足,亦国家不得已之政耳.苑里堡
海关之设,咸丰年间始奏准议立各税之条章.嗣后又有茶、煤、矿、脑以及百货诸徵,名为釐金.釐金者,言为金无多,所以补税课不足,亦国家不得已之政耳.苑里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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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无关口,百货之抽釐,由大安港总办分派出张所于通霄;房、苑及白沙墩等,皆向出张所请验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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蠲 政
乾隆十一年,诏蠲额徵租税.
二十六年、四十五年,诏蠲全年租税.
五十二年,诏蠲本年租税.
五十三年、五十六年,诏蠲本年正供谷.
嘉庆元年,诏蠲正供谷.
二年,诏蠲本年正供租税.
二十二年,诏蠲积欠租税.
道光十五年、二十五年,诏免积欠钱粮.
咸丰、同治、光绪年间,俱有诏蠲之政.但案牍既失,无从记其年数.而徵其事实,按朝廷凡有大婚、大政、圣寿及诞生皇嗣一切喜庆之事,皆有诏蠲之政;所以体恤下情,休戚相关之意也.
日本据台,蠲免光绪二十一年地租.
乾隆十一年,诏蠲额徵租税.
二十六年、四十五年,诏蠲全年租税.
五十二年,诏蠲本年租税.
五十三年、五十六年,诏蠲本年正供谷.
嘉庆元年,诏蠲正供谷.
二年,诏蠲本年正供租税.
二十二年,诏蠲积欠租税.
道光十五年、二十五年,诏免积欠钱粮.
咸丰、同治、光绪年间,俱有诏蠲之政.但案牍既失,无从记其年数.而徵其事实,按朝廷凡有大婚、大政、圣寿及诞生皇嗣一切喜庆之事,皆有诏蠲之政;所以体恤下情,休戚相关之意也.
日本据台,蠲免光绪二十一年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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恤 政
栖流所 在房里西门外.绅士蔡锡畴建.今圮.
(谨按栖流所,为鳏、寡、孤、老、残、疾无告者栖身之所;官给丐首戳,令约束.稽查台湾各处,多有养济院;前新竹县建在北门外.育婴堂,则南北皆有置焉.我苑里堡既非巨富之邦,何从办此巨款.唯新建苗栗时,县令林桂芬议设孤老院,逐月给与粮银,年施绵服一付;苑里穷民亦在含宏之内,恤民政也.)
栖流所 在房里西门外.绅士蔡锡畴建.今圮.
(谨按栖流所,为鳏、寡、孤、老、残、疾无告者栖身之所;官给丐首戳,令约束.稽查台湾各处,多有养济院;前新竹县建在北门外.育婴堂,则南北皆有置焉.我苑里堡既非巨富之邦,何从办此巨款.唯新建苗栗时,县令林桂芬议设孤老院,逐月给与粮银,年施绵服一付;苑里穷民亦在含宏之内,恤民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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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志
风俗之隆污视乎人才为转移.学校者,人才之所荟萃也.苑里前隶淡水厅、后属新竹县,后又属苗栗;学宫、书院皆在新竹.苗栗虽有书院添设,而文祠兴建之典尚见阙如.义塾、社学,则苑里随地皆有;但经费未有定额,旋设旋废,终非持久之道.日本据台时,即于苗栗设国语传习所(按为日语传习所).
风俗之隆污视乎人才为转移.学校者,人才之所荟萃也.苑里前隶淡水厅、后属新竹县,后又属苗栗;学宫、书院皆在新竹.苗栗虽有书院添设,而文祠兴建之典尚见阙如.义塾、社学,则苑里随地皆有;但经费未有定额,旋设旋废,终非持久之道.日本据台时,即于苗栗设国语传习所(按为日语传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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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训
顺治九年题准,刊立卧碑置于明伦堂之左,晓示生员: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设学院、学道、学官以教之,各衙门官以礼相待.全要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诸生皆当上报国恩,下立人品.所有教条,开列于后:
一、生员之家,父母贤智者,子当受教;父母愚鲁或有非为者,子既读书明理,当再三恳告,使父母不陷于危亡.
一、生员立志,当学为忠臣清官.书史所载忠、清事迹,务须互相讲究.凡利国爱民之事,更宜留心.
一、生员居心忠厚正直,读书方有实用,出仕必作良吏;若心术邪刻,读书必无成
顺治九年题准,刊立卧碑置于明伦堂之左,晓示生员: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设学院、学道、学官以教之,各衙门官以礼相待.全要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诸生皆当上报国恩,下立人品.所有教条,开列于后:
一、生员之家,父母贤智者,子当受教;父母愚鲁或有非为者,子既读书明理,当再三恳告,使父母不陷于危亡.
一、生员立志,当学为忠臣清官.书史所载忠、清事迹,务须互相讲究.凡利国爱民之事,更宜留心.
一、生员居心忠厚正直,读书方有实用,出仕必作良吏;若心术邪刻,读书必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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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为官必取祸患.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杀其身,常宜思省.
一、生员不可干求官长、结交势要,希图进身.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
一、生员当爱身忍性.凡有司官衙门,不可轻入.即有切己之事,止许家人代告,不许干与他人词讼;他人亦不许牵连生员作證.
一、为学当敬先生.若讲说,皆须诚心听受;如有未明,从容再问,毋妄行辩难.为师者,亦当尽心教训,勿致怠惰.
一、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
一、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
顺治九年,复颁行六谕,令地方官责成乡约人等每月朔、望宣诵:
一、孝顺父母.
一、尊敬长上.
一、和睦乡里.
一、教训子孙.
一、各安生理.
一、生员不可干求官长、结交势要,希图进身.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
一、生员当爱身忍性.凡有司官衙门,不可轻入.即有切己之事,止许家人代告,不许干与他人词讼;他人亦不许牵连生员作證.
一、为学当敬先生.若讲说,皆须诚心听受;如有未明,从容再问,毋妄行辩难.为师者,亦当尽心教训,勿致怠惰.
一、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
一、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
顺治九年,复颁行六谕,令地方官责成乡约人等每月朔、望宣诵:
一、孝顺父母.
一、尊敬长上.
一、和睦乡里.
一、教训子孙.
一、各安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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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莫作非为.
康熙九年,颁上谕十六条.每月朔、望,有司偕绅衿齐集明伦堂及军民人等,俱听宣讲:
一、敦孝弟,以重人伦.
一、笃宗族,以昭雍睦.
一、和乡党,以息争讼.
[一、重农桑,以足衣食.]
[一、尚节俭,以惜财用.](此两条系据「淡水厅志」补入)
一、隆学校,以端士习.
一、黜异端,以崇正学.
一、讲法律,以儆愚顽.
一、明礼让,以厚风俗.
一、务本业,以定民志.
一、训子弟,以禁非为.
一、息诬告,以全良善.
一、戒窝逃,以免株连.
康熙九年,颁上谕十六条.每月朔、望,有司偕绅衿齐集明伦堂及军民人等,俱听宣讲:
一、敦孝弟,以重人伦.
一、笃宗族,以昭雍睦.
一、和乡党,以息争讼.
[一、重农桑,以足衣食.]
[一、尚节俭,以惜财用.](此两条系据「淡水厅志」补入)
一、隆学校,以端士习.
一、黜异端,以崇正学.
一、讲法律,以儆愚顽.
一、明礼让,以厚风俗.
一、务本业,以定民志.
一、训子弟,以禁非为.
一、息诬告,以全良善.
一、戒窝逃,以免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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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钱粮,以省催科.
一、联保甲,以弭盗贼.
一、解忿,以重身命.
一、联保甲,以弭盗贼.
一、解忿,以重身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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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以上规训,系前由内阁颁发各直省及府、州、县立石于明伦堂,训诫士子,以示范围不过、曲成不遗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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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宫
学宫宜创建于苑里近街幽静宽旷之地,殿建如式;而国语学校、汉文学校并可就中设帐,以为师生憩宿之所.
学宫宜创建于苑里近街幽静宽旷之地,殿建如式;而国语学校、汉文学校并可就中设帐,以为师生憩宿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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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 位
大成殿正殿:至圣先师孔子.
东二配:复圣颜子、述圣子思子.
西二配:宗圣曾子、亚圣孟子.
东六哲:先贤闵子损、先贤冉子雍、先贤端木子赐、先贤仲子由、先贤卜子商、先贤有子若(乾隆三年东庑升).
西六哲:先贤冉子耕、先贤宰子予、先贤冉子求、先贤言子偃、先贤颛孙子师
大成殿正殿:至圣先师孔子.
东二配:复圣颜子、述圣子思子.
西二配:宗圣曾子、亚圣孟子.
东六哲:先贤闵子损、先贤冉子雍、先贤端木子赐、先贤仲子由、先贤卜子商、先贤有子若(乾隆三年东庑升).
西六哲:先贤冉子耕、先贤宰子予、先贤冉子求、先贤言子偃、先贤颛孙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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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贤朱子熹(康熙五十一年西庑升).
东庑(先贤四十、先儒三十一):先贤公孙侨(咸丰七年从祀)、先贤林放、先贤原宪、先贤南宫适、先贤商瞿、先贤漆雕开、先贤司马耕、先贤梁鳣、先贤冉孺、先贤伯虔、先贤冉季、先贤漆雕徒父、先贤漆雕哆、先贤公西赤、先贤任不齐、先贤公良孺、先贤公肩定、先贤邬单、先贤罕父黑、先贤荣旂、先贤左人郢、先贤郑国、先贤原亢、先贤廉漯、先贤叔仲会、先贤公西舆如、先贤邽巽、先贤陈亢、先贤琴张、先贤步叔乘、先贤秦非、先贤颜哙、先贤颜何、先贤县亶、先贤牧皮、先贤乐正克、先贤万章、先贤程颢、先贤周敦颐、先贤邵雍、先儒公羊高、先儒伏胜、先儒毛亨、先儒孔安国、先儒后苍、先儒郑康成、先儒范宁、先儒陆贽、先儒范仲淹、先儒欧阳修、先儒司马光、先儒谢良佐、先儒罗从彦、先儒李纲、先儒张栻、先儒陆九渊、先儒陈淳、先儒真德秀、先儒何基、先儒文天祥、先儒赵复、先儒金履祥、先儒陈浩、先儒方孝孺、先儒薛瑄、先儒胡居仁、先儒罗钦顺、先儒吕、先儒刘宗周、先儒孙奇逢、先儒陆陇其.
西庑[先贤三十九,先儒三十]:先贤蘧瑗、先贤澹台灭明、先贤宓不齐、先贤公冶长、先贤公哀、先贤高柴、先贤樊须、先贤商泽、先贤巫马施、先贤颜辛、先贤曹恤、先贤公孙龙、先贤秦商、先贤颜高、先贤壤驷赤、先贤石作蜀、先贤公夏
东庑(先贤四十、先儒三十一):先贤公孙侨(咸丰七年从祀)、先贤林放、先贤原宪、先贤南宫适、先贤商瞿、先贤漆雕开、先贤司马耕、先贤梁鳣、先贤冉孺、先贤伯虔、先贤冉季、先贤漆雕徒父、先贤漆雕哆、先贤公西赤、先贤任不齐、先贤公良孺、先贤公肩定、先贤邬单、先贤罕父黑、先贤荣旂、先贤左人郢、先贤郑国、先贤原亢、先贤廉漯、先贤叔仲会、先贤公西舆如、先贤邽巽、先贤陈亢、先贤琴张、先贤步叔乘、先贤秦非、先贤颜哙、先贤颜何、先贤县亶、先贤牧皮、先贤乐正克、先贤万章、先贤程颢、先贤周敦颐、先贤邵雍、先儒公羊高、先儒伏胜、先儒毛亨、先儒孔安国、先儒后苍、先儒郑康成、先儒范宁、先儒陆贽、先儒范仲淹、先儒欧阳修、先儒司马光、先儒谢良佐、先儒罗从彦、先儒李纲、先儒张栻、先儒陆九渊、先儒陈淳、先儒真德秀、先儒何基、先儒文天祥、先儒赵复、先儒金履祥、先儒陈浩、先儒方孝孺、先儒薛瑄、先儒胡居仁、先儒罗钦顺、先儒吕、先儒刘宗周、先儒孙奇逢、先儒陆陇其.
西庑[先贤三十九,先儒三十]:先贤蘧瑗、先贤澹台灭明、先贤宓不齐、先贤公冶长、先贤公哀、先贤高柴、先贤樊须、先贤商泽、先贤巫马施、先贤颜辛、先贤曹恤、先贤公孙龙、先贤秦商、先贤颜高、先贤壤驷赤、先贤石作蜀、先贤公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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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贤后处、先贤奚容蒧、先贤颜祖、先贤句井疆、先贤秦祖、先贤县成、先贤公祖句兹、先贤燕伋、先贤乐欬、先贤狄黑、先贤孔忠、先贤公西蒧、先贤颜之仆、先贤施之常、先贤申枨、先贤左邱明、先贤秦冉、先贤公明仪、先贤公都子、先贤公孙丑、先贤张载、先贤程颐、先儒谷梁赤、先儒高堂生、先儒董仲舒、先儒毛苌、先儒杜子春、先儒诸葛亮、先儒王通、先儒韩愈、先儒胡瑗、先儒韩琦、先儒杨时、先儒尹焞、先儒李侗、先儒吕祖谦、先儒袁溪、先儒黄干、先儒蔡沈、先儒魏了翁、先儒王柏、先儒陆秀夫、先儒许衡、先儒吴澄、先儒许谦、先儒曹端、先儒陈献章、先儒蔡清、先儒王守仁、先儒吕坤、先儒黄道周、先儒汤斌.
崇圣祠正殿:肇圣王木金父公、裕圣王祈父公、诒圣王防叔公、昌圣王伯夏公、启圣王叔梁公.
东三配:先贤孔氏孟皮、先贤颜氏无繇、先贤孔氏鲤.
西二配:先贤曾氏点、先贤孟孙氏激公宜.
东从祀三:先儒周辅成、先儒程、先儒蔡元定.
西从祀二:先儒张迪、先儒朱松.
崇圣祠正殿:肇圣王木金父公、裕圣王祈父公、诒圣王防叔公、昌圣王伯夏公、启圣王叔梁公.
东三配:先贤孔氏孟皮、先贤颜氏无繇、先贤孔氏鲤.
西二配:先贤曾氏点、先贤孟孙氏激公宜.
东从祀三:先儒周辅成、先儒程、先儒蔡元定.
西从祀二:先儒张迪、先儒朱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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祀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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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 仪
前时,正献者必正印官,分献者必学官佐贰人员.陪祭者,前为在地绅士;今当一仍其旧也.
前时,正献者必正印官,分献者必学官佐贰人员.陪祭者,前为在地绅士;今当一仍其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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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 期
春、秋二仲上丁.先期三日,献官、陪祭官及执事沐浴更衣散斋;二日,各宿别室致斋;一日,同宿斋所理祭事.
春、秋二仲上丁.先期三日,献官、陪祭官及执事沐浴更衣散斋;二日,各宿别室致斋;一日,同宿斋所理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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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牲
祭前一日,执事者设香案牲房外;献官常服,赞者唱『诣省牲所』、唱『省牲』;省毕,唱『省牲毕』;乃退.
祭前一日,执事者设香案牲房外;献官常服,赞者唱『诣省牲所』、唱『省牲』;省毕,唱『省牲毕』;乃退.
上卷 第 53 页
宰 牲
凡宰牲,必取血以告杀、取毛以告纯.以盆盛毛、血少许,入置神位下.特用牛一头,猪、羊各配.
凡宰牲,必取血以告杀、取毛以告纯.以盆盛毛、血少许,入置神位下.特用牛一头,猪、羊各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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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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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祭物
前例:丁祭所用品,为牲匣、为笾豆、为簠簋、为豋、为篚;祭物,则为太羹、为和羹、为黍稷、为稻粱.其馀品物尚多,然极繁琐,似非一时所能备.管见似宜于太牢、猪、羊外,只取其粢盛必洁、酒醴必具,以格明禋;士君子随时变通,何又取乎斤斤为哉?
前例:丁祭所用品,为牲匣、为笾豆、为簠簋、为豋、为篚;祭物,则为太羹、为和羹、为黍稷、为稻粱.其馀品物尚多,然极繁琐,似非一时所能备.管见似宜于太牢、猪、羊外,只取其粢盛必洁、酒醴必具,以格明禋;士君子随时变通,何又取乎斤斤为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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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设
仪 注
文庙正殿、四配、东西哲、两庑,崇圣祠、四配、两庑,前时皆有一定陈设.至仪注,亦须拜跪如仪,不得小有愆越.今则仪节无妨从简,只须于读祝、献爵、献帛外,行三跪九叩礼.陈设酌为妥贴,勿至亵渎,即可以昭「如在其上、如在左右」之诚.
仪 注
文庙正殿、四配、东西哲、两庑,崇圣祠、四配、两庑,前时皆有一定陈设.至仪注,亦须拜跪如仪,不得小有愆越.今则仪节无妨从简,只须于读祝、献爵、献帛外,行三跪九叩礼.陈设酌为妥贴,勿至亵渎,即可以昭「如在其上、如在左右」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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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 器
乐 器
同治五年,淡水同知严金清拨出王任内罚款番银二千两,谕饬训导郑秉经亲赴粤东购买祭器、乐器,添设乐、舞各生.祭日,舞庭不减当日泮水鸾旂之盛.后改新竹,
乐 器
同治五年,淡水同知严金清拨出王任内罚款番银二千两,谕饬训导郑秉经亲赴粤东购买祭器、乐器,添设乐、舞各生.祭日,舞庭不减当日泮水鸾旂之盛.后改新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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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制如常.苑里为其所属,诸生员亦惟于祭期之先,齐集祭所,随班行礼.后又改归苗栗,则嗣响无人;咸谓雅奏升平,此调不弹久矣.苑里人文之薮,振起亦何难哉!
(谨按文庙一年两度丁祭,为台俗祭祀之大典.以上所载各节,悉依前制,所以存旧也;而不存,乌用乎志?)
(谨按文庙一年两度丁祭,为台俗祭祀之大典.以上所载各节,悉依前制,所以存旧也;而不存,乌用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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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额
苑里前附淡水厅,咸丰八年捐输案内台湾道奏准永远加广学额,取进文童七名、武童四名;文童后又加广至九名、十名.光绪元年,又加额取进.光绪五年,淡、新分治,苑里则改附新竹,文童应进县学六名,添拨府学或二名、或三名不等;武童则应进五名.光绪十五年,新、苗分治,苑里则又改附苗栗.应进文童县学二名、府学一名;武童取进,一如文童.此苑里向来附考应行取进文、武童生之旧额也.礼去羊存,尚其见旧物而思硕果之仅存欤?
苑里前附淡水厅,咸丰八年捐输案内台湾道奏准永远加广学额,取进文童七名、武童四名;文童后又加广至九名、十名.光绪元年,又加额取进.光绪五年,淡、新分治,苑里则改附新竹,文童应进县学六名,添拨府学或二名、或三名不等;武童则应进五名.光绪十五年,新、苗分治,苑里则又改附苗栗.应进文童县学二名、府学一名;武童取进,一如文童.此苑里向来附考应行取进文、武童生之旧额也.礼去羊存,尚其见旧物而思硕果之仅存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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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 书
苑里向无藏书之所,其藏书皆在新竹.光绪二十一年已付兵燹,散佚无存.
苑里向无藏书之所,其藏书皆在新竹.光绪二十一年已付兵燹,散佚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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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田
苑里前附苗栗,其苗栗有学田者四:一北坑、一内猫庄、一榔埔、一溪头公馆庄
苑里前附苗栗,其苗栗有学田者四:一北坑、一内猫庄、一榔埔、一溪头公馆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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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皆苗栗一堡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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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 塾
义塾,因前时苑里管下官未筹定经费,故未设立.所有塾师教训生徒,均由民间自备脩脯、延请教课.贫民之子弟,未免望洋兴叹.
义塾,因前时苑里管下官未筹定经费,故未设立.所有塾师教训生徒,均由民间自备脩脯、延请教课.贫民之子弟,未免望洋兴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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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学
通霄社一 (今废).
日北社一 (今废).
猫盂社一 (今废).
房里社一 (今废).
苑里社一 (今废).
通霄社一 (今废).
日北社一 (今废).
猫盂社一 (今废).
房里社一 (今废).
苑里社一 (今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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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义塾之设,必需经费;社学之立,必禁侵渔.义塾者,由官筹款而名者也.若社学,则就各番社将公租中提拨,延师教督子弟.无如迩来各番头目,反视此学租为閒款,任意侵没,久而习惯,大失初时立法之良.管见似宜仿照前淡水厅严丞、新竹县方令、苗栗县林令将管内各番大租除按丁实给外,馀剩租谷,概行提归缴官,作为拨充义塾、社学以及各地方义举,则苑里辖下之各社屯丁既少,从而覈实之、裁抑之,则中之溢款正多,提以抵充苑里新设国语学校、汉文学校及各庄社小学校,必尚绰绰有馀裕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