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或作者
正文关键词
声明:本站书库内容主要引用自 archive.org,kanripo.org, db.itkc.or.kr 和 zh.wikisource.org
施案纪略 (自动笺注)
   自 序
公元1887年
  光緒十三年臺灣巡撫劉銘傳臺灣一律清丈,以一條鞭辦法,名為地丁。
彰化管轄十三堡,清丈一齊起手
委員、司辦多未曉算法,隨丈隨算,間有舛錯,且不辨土宜
若者厥田惟上上若者厥田惟下下,亦隨意填寫則數,至於山頂水之園、海濱沙瘠之地,田惟分上、中、下三則,園則視田之上、中、下各降二成,每甲各納丈費二元
是以謠言四起,激成變端
迨至事平,知府程起鶚初履臺篆,見丈數等則未妥德功更正
公命德功稟請劉帥銘傳
德功臺南詹山保海濱一帶下沙則園每甲或納銀三錢三分、或納銀四錢四分海濱瘠田每甲納銀八錢厥後命程公查核,如請准行,於是民困稍紓。
公元1893年
  光緒十九年,全臺修通誌。
知府陳文騄德功采訪,擬撰施九緞一案
時署中案卷皆存,瞭如指掌
其人、其事,皆耳聞目見
是以綱舉目張,紀月編年,書官記氏皆燦若列眉
惟九緞明係圍城三日罪同叛逆,欲大書特書反字,何以成信史。
又係清丈激成變端若不曲筆,如公論何?
此中詞語,頗費躊躇
起筆大書圍城,繼以索焚丈單,明其非故作不軌也。
即起施九緞於九泉而問之,亦所甘心焉。
此案經送臺灣府陳公文騄修誌局總纂諸公,均蒙許可,故錄其由以序於左。
  光緒十九年十二月立軒吳德功自序
  一、前彰化縣俞炳焜批云:筆意周詳,可稱公允候送通誌提調官轉送
筆資金三十圓。
  一、前翰林院教庶吉士國史館協修通誌提調實授臺灣府陳文騄批云:提綱斟酌得宜,餘亦簡淨,候轉詳通誌存案
施案紀略
彰化立軒吳德功稿
公元1888年
  光緒十有四年戊子秋九月己酉朔,施九緞圍彰化縣城,索焚丈單。
公元1886年
  九緞,彰之二林上堡浸水莊人耕作營生,家頗饒,性獃戇,信鬼神,常仗劍破額作乩童狀。
先是丙戌年臺灣巡撫劉銘傳奏請臺灣一律清丈,以一條鞭辦理
彰化縣麟祥巡檢黃文瀚、吳雲孫等,先從橋仔頭起手,大約每甲田止長加一,隨丈隨算,若有錯誤者改之。
民無怨色
  嗣李嘉棠接篆,上游催迫,盡變舊章,各保派員清丈,不先計田之肥瘠任意填寫
一年之間,盡行丈完。
催各保向領丈單,每甲丈費銀貳元。
彰邑賦額三萬有奇,至是清丈,當未改則之初,約有二十餘萬,眾委員縣署西花廳分給丈單,領者寥寥
西門民家有雞雌化為雄,謠言頗起。
嘉義催迫丈單,民間騷動
會盟糾眾管領
武毅右營提督軍門統領朱煥明(安徽人),本駐彰邑劉爵撫檄往嘉義彈壓,另撥棟營副帶林超拔(霧峰人)駐守彰城。
朱煥帶勇,焚燬莊社,趕散餘黨。
李盤餘眾入彰屬,住胡仔楊中成家
彰邑迫領丈單,承領無多
至於二林馬芝一帶,或居海濱,或界溪邊,沙埋土瘠承領更少。
邑令李嘉棠見嘉義縣建常收繳丈費起
公元1828年
色,為上游優擢
因此倍加操切
戊子八月,將稟准在案正法之犯林武、林蕃薯二名帶往北斗西螺兩處釘死
又將未詳辨之簡燦,捏報病故,帶到鹿港大橋依樣釘死
將以示威
傳者誤指簡燦為在押之許貓振,所以伊弟許得龍謀奪,不對,遂乘間入街,擁搶鹽館。
從者有湖內揚番薯施慶並餘匪二百餘名。
李令彰聞報,出港往勘。
得龍施慶糾眾大路仗截。
李嘉棠在鹿港遊擊鄭榮(紹興人)署,請鹿紳為導,即刻小路回邑。
施家珍一時召勇不及,取恨自此起。
是日戊子八月二十八日也。
二十九日有人入城,分黃布為號。
初一日,施九緞身立神轎後,如迎神乩童,率楊中、許得龍施慶李盤等,并餘匪數百,以索焚丈單為名,旗書官激民變下令不准搶劫人家財物
西門外六莊總理王,出派點心餉眾。
駐紮瑤宮至日晡,不期而臨城下數千人
登城一望漫山遍野草木皆兵
晨至午,連打電音數十次。
電桿盡行斫斷
李嘉在城布置周密分發兵勇,率都司葉承輝、棟字營副帶林超拔都司洪磐安(北投人)分守城上
清丈委員知縣龍贊崗、縣丞錫圭都司劉韶華亦勵兵淬劍上城防守
札飭各保紳董,每保召勇二百名。
倉猝驚惶,將二百寫作二名
兼以道路不通,各保驚疑無人入援
鹿港遊擊鄭榮只數十名兵,把守土城街中紳商連結,僅能自保不得進城入援
    蔡香鄰先生曰:刑罰者,所以儆民,豈以示威乎?
是以下車泣罪,湯解網
以施仁,刑苟當其罪,民雖死而不怨,若處以非刑,俾以慘死,道路且為之側目,況為其兄弟之親乎?
地方因清賦迫切謠言四起
李君作宰,操守亦無可訾議,惟此一節,欲殺人示威,適以激成變端耳。
李令所以李令也。
  初二日庚戌管領武毅右營提督軍門朱煥明,在嘉義縣聞變,回援彰化,途間力戰
死之。
  初二日圍城愈急,所徵兵勇,亦皆不至
朱煥明在嘉義聞報,星夜趕回。
至東螺北斗街,紳董咸告以人情洶洶途中恐有阻礙
朱煥義氣凜然,兼以家屬亦在重圍中,遂急趕回。
是日,自嘉義拔隊行至大埔心,便有匪類其後沿途截殺營勇死者十餘人鎗子俱竭。
朱煥又復奮勇奪路手刃十餘人,奔至口莊竹巷尾。
時,施九緞紮住瑤宮,即擁眾迎殺
水流觀音廟橋頭殉難
其馬被李椪奪去,餘勇奔散入城。
    論曰:朱煥駐軍彰化禮賢下士有名將風。
平日約束兵勇嚴肅此次嘉義防堵,聞變趕回,雖人告以道路難行不顧成敗利鈍急救彰城,沿途遇敵截殺收合餘燼,拼命轉戰,卒與勇丁十餘人同遭其害。
嗚呼
烈哉!
厥後奉旨賜建專祠
禮云:有功社稷者則祀之。
德功陳公文騄,就西門忠烈祠舊址而建祠焉,亦可慰朱公忠魂矣。
殉難者陳鳴魁、陳明良王得勝、李海山李太和蕭云華
  初三日辛亥彰化縣李嘉棠,請彰化縣教諭周長庚暨局紳貢生吳景韓、舊總理吳維
邦、蔣攀龍縋城諭解圍。
  初三日城內朱煥遇害城圍愈急。
邑令李嘉棠請教官周長庚暨局紳吳景韓總理攀龍、吳維邦等,至平和開導解圍
王煥等以施九緞必欲焚燒丈單始肯。
是役也,教官幾罹不測後得率同回城,人皆服其膽智
途中銃子如雨下。
李嘉棠初尚猶豫不決,旋備焚丈單告示發貼,以為緩兵之計
    論曰:周公長庚(字莘仲福州舉人)善四六文,工詩,勇於為義,城被圍三日援兵未到,周公膽略過人激昂慷慨,直與族兄貢生吳景韓(彰化人)等縋城說和,佯許焚丈單,暫緩攻城
施九緞不敢加害,亦平時德望入人深也。
  初四日壬子彰化縣李嘉棠開綏豐倉,發米給付貧民
  初四日城內油米告竭,恐索食生變,李嘉棠飭籌安局紳,將游手丁壯半收義勇、半縋出城外,其餘老幼乏食,即開綏豐倉給米,城中得恃不恐
    論曰:甚矣!
義倉有益地方也。
際此城中糧米告匱飢民乏食必至生變李嘉開倉發賑,收丁壯義勇給以銀米,散無賴城外,誠為守城妙策
其有濟變之才歟!
  初五日癸丑北門匪黨迫城,彰化縣李嘉棠、棟軍副帶林超拔中軍葉永輝,督
勇力御之。
  是日細雨連宵秋風瑟瑟,燐火夜青,雉堞風高火滅對面不見人影,危在呼吸
城外竹梯數十張,直迫城垣
超拔葉永輝親督勇丁李嘉徹夜巡守達旦不寐親身上城防御,眾始卻退
    論曰:李嘉棠見城中危急外援不到,親持令箭上城日夜防守衣不解帶七日
超拔善督壯士,鎗發皆中,守御數日,無少疏懈
葉永輝亦率兵堵御,城賴以不破。
不然地方不堪設想矣!
  初七日乙卯統領棟字營記名林朝棟乘夜赴彰解圍
  初六日風雨交加,帶械露宿,聞有焚化丈單之議,兼以脯資已竭,眾無戰志。
是夜林朝棟田中調撥兵勇三更進飯五鼓帶同從九林福濬、縣丞文榮募土勇八百名,分紮市仔尾,乘勢同副將保元衛隊把總林青雲,偃旗息鼓一擁登陴
斬首一十七級。
超拔聞號,亦於城上夾擊順勢八卦山
李嘉棠亦率洪磐安土勇奪回南瑤宮番社,各匪如鳥獸散,盡奔西門而去,退住平和王煥
彰化圍解。
  十一日記名林朝棟縣丞文榮克復平和厝等莊。
  是日李嘉棠、葉永駐守城內林朝棟督帶出城攻勦,先派都司洪磐安及練首李定邦等各率練勇分勦南路湳尾、大岸頭、瓦等莊。
知縣龍贊崗率帶粵勇,分勦中路
崙仔、平等莊。
北路磚仔及中路平和厝兩莊,以林文榮帶領練勇攻取
已革甘肅知縣張紀隨同林青雲(田中央人)帶隊策應
以林福濬帶領棟字前營攻取中路,由三塊厝等莊至平和厝。
文童林朝瑞,隨同超拔帶隊策應
匪眾屯駐平和厝,出圍接仗,彈鎗如雨
林朝棟督催超拔向前包抄,并令余保元由後掩襲,環戰二時之久,陣斬三名,并先鋒鄭心丁一名,奪獲偽旗令。
各黨棄莊奔潰,磚仔亦經林文榮林青等同攻破,并由各營乘勢破竹圍二十一處,陣斬首四十一級,生擒者八,隨時梟示
奪獲竹梯數十具,洋銀籐牌各項器械無算
我軍受傷十七名。
餘眾盡奔浸水莊而去。
林朝棟收軍回城,即日備文稟爵撫獲勝情由,請一面解散脅從,惟為首者偽號公道大王施戎緞、偽號大都督李達,罪在不赦,其脅從岡治。
    論曰:林道朝棟(蔭堂臺中阿罩霧人)自臺北聞變回援人心惶惶竹笠草履微服改裝霧峰整頓兵勇
林青雲、林文榮、林福濬等掩息旗鼓一夜破敵,誠將軍天上飛來也。
城下令,戒兵勇不可妄殺一人,猶其用兵之善也。
  十二日庚申巡撫劉銘傳臺東州吳本杰、福鎮曹志忠、藩司沈應奎往彰查激變
情形
  是日劉銘傳札開:彰化滋事關係地方官民變,委臺東州吳本杰往查辦會同紳士解散並發告示遍貼,并福鎮曹志忠,會同沈應奎查官激民變情形
  十三日辛酉總兵竇如田、都司鄭有勤抵彰化城
  駐防雞總兵竇如田帶銘三營都司鄭有勤帶隘勇二營,於初七日至大甲。
初八日到牛罵頭。
勇丁與街眾鬧事,銃斃數人。
莊民蔡訪率眾鳴鑼
勇退守牛罵頭山頂
紳士蔡占鰲(鰲頭人),接濟糧食安排解散,蔡訪等於十三日解到彰化正法
  十四日李嘉棠倡攻二十四莊,彰化縣教諭周長庚幕友凌雲止之。
  十四日,各統領齊到。
李嘉主攻二十四莊。
令,三更造飯
浙人凌雲在幕,聞知二十四莊之冤,即向鄭有勤言曰:朱煥一隊遇害,始自武西堡大埔心,沿途截殺,至燕霧下堡茄苳林,兵勇損傷,已過其半,游擊丁廣齡,死在其處,距二十四莊十餘里,至茄苳腳莊,始為二十四莊界。
是殺官軍者,不獨二十四莊也。
朱煥明斃在口莊尾耳,鄭遍告各位統領,始收兵符。
教官周長庚中軍葉永輝,代限至翌日酉刻,如二十四莊不入領旗者,即聽其攻打
星夜差人著二十四莊紳董入城領旗
至酉刻無人至城。
李嘉棠即迫向各統領傳令
三更造飯四更起程行兵三路眾議已定
葉永輝、周長庚到總局嗟嘆不已
昨夜發令收回今日一人至,是空費此心矣。
德功在局中佐理事務,懇葉、周向各統領再限一天
星夜寫信泣告二十四莊趕行來邑。
時,各隘口均已截斷路中蒺藜竹釘,人無來往。
是晚生員陳捷華、王贊成、白一聲白玉音、總理沈大英等接功手書,即率十餘人小路田洋而出,泥淖沒脛鞋襪皆去。
是夜德功眾人叩求周長庚凌雲帶領諸人謁見各位統領跪求,李嘉棠限以梱送李椪等犯。
    論曰:凌雲雪汀,嘗遊幕於彰,與東門楊波舍有姻誼
曾白二十四莊之冤。
雪汀轉告統領止之。
十四日,令南街李安,急告二十四莊總董。
時,各莊耆畏縮不敢前來
十五日德功差人泣告,始到城。
若非陳捷華等出首叩求,各官軍一發,必玉石俱焚矣。
  十五日癸亥,全臺營務處沈應奎臺東州吳本杰、澎湖吳宏洛統領銘隘昌各軍
抵彰,周長庚吳德功沈應奎請給發各莊義旗
  周長庚陳捷華等向沈應奎限捆送李椪等犯,給發義旗招安
是時李嘉棠志在攻打,各莊觀望不敢領旗
然線東西數十莊、貓羅三十五莊及東西螺,已由德功招各紳董周長庚沈應奎領旗招安民心始定。
先是李嘉棠催領丈單,怪內山海口殷戶向前紳士幫辦,及沈應奎到彰,查問激變情由李嘉棠乃卸罪鹿港郊商。
謂抗領丈單,甘心助賊,宜攻燬鹿港
沈應奎不允
是夜周長庚使德功專信到鹿,報知官軍不攻鹿港,請鹿紳蔡德芳、許士昆等到彰見沈應奎
十七日,請周長庚鄭榮同往謁,鹿紳面稟激變事由
語礙李嘉棠。
自是李嘉棠恨鹿紳益深,鹿紳將回,沈應奎諭令緝擄施九緞等,並給發旗札,令招撫各莊,稟撤李嘉棠任。
  十六日李嘉棠請吳宏洛發兵鹿港教諭周長庚中軍葉永輝請沈應奎止之。
  李嘉日向吳宏洛請攻鹿港
吳宏洛發兵開戰,附鹿莊民,扶老攜幼露宿街中驚惶徹夜
德芳秉燭危坐達旦不寐,以安民心。
德功周長庚葉永輝求收兵符,吳鎮不聽
德功同周、葉、吳本杰求請沈應奎止吳,亦弗聽。
爰請沈公電請劉帥,以鹿港一攻,其白沙坑二十四莊、線西五十三莊皆望風而變,地方何堪設想
劉帥遂電令吳宏洛歸沈公節制
    論曰:是時人心未定若不脅從罔治,吾知大局不堪設想矣。
  十七日乙丑,福鎮曹志忠,由基隆登岸進駐彰化城
  二十二日辛未澎湖吳宏洛率各營攻浸水莊,施九緞等逃去。
  二十三日探報施九緞、楊中成回家,吳宏洛會商沈應奎督軍分道圍捕,鹿紳前
鄉導
  二十二日大軍駐番婆莊。
是日大兵浸水莊,鹿港遊擊鄭榮廩生施家珍亦率勇會攻。
四處捕圍。
施九緞等逃出。
至湖仔內圍楊中成,亦無蹤跡
李家棠遂稟巡撫
施家珍通知施九緞預先遠逃,致令大兵圍捕無蹤,請加之罪。
施家珍施藻修等跟出施九緞等匪。
    論曰:當發丈單時鹿港大戶遷延時日內署已疑諸君之秘領丈單,後又自相
卸肩蜚語已入當道之耳。
卒致興大獄
詩曰:維口興戎,此金人所以有三緘之戒也。
士君子處亂世,口舌之間,可不慎哉!
  二十八日丙子統領銘隘各營澎湖吳宏洛、福鎮曹志忠、總兵竇如田、都司
有勤,均回臺北
  二十九日丁丑李嘉撤任,以朱公純接彰化縣篆。
  是日出安民脅從罔治,設保安總局,請紳士德芳吳景韓吳鴻賓劉鳳翔德功辦理善後事宜
出示購輯施九緞、王煥楊中成、李盤施慶、許得龍等。
其餘赦之。
并稟劉爵撫諭赦免全臺丈費。
  十一月初四日癸丑藩司沈應奎,由彰赴嘉,辦理善後
  是日初四沈應奎嘉義施家珍等送之。
臨別總以緝擄施九緞一語叮嚀切要,詎知施九緞若以公事論,應律圍城之罪,而偏遠愚蒙以為變起不平甘心為其掩匿,致施家珍南北購線極力追尋,迄無以應。
  巡撫劉銘傳奏撤李嘉保案,並請褫革施家珍施藻修衣頂
  初六日劉銘傳奏請彰化縣李嘉性情剛愎不洽輿情,且丈田不公任聽委員需索,因失民心。
初一日圍城不足千人兩三日間煽惑沿海百餘莊,叛民竟至五、六千人
若非援救迅速地方不堪設想,應請撤銷清賦保案,並謂鹿港有心庇賊(?
),
施家珍施藻修褫革衣頂
  十一月初五日臺灣兵備道按察使唐景崧抵彰,查核致亂情由
  初五日臺灣道唐景崧到彰,途過二十四莊,其莊民以棟營駐索取李掽等犯,跪道喊苦。
唐景崧乃令撤去營勇
二十四莊民困稍舒。
抵彰後,查核李嘉前所釘死民犯,從未稟明,並以丈田致激民變,請巡撫奏參
臺灣布政司邵友濂亦以李嘉棠為官貪酷,視民如讎,詳請革職,永不敘用
    論曰:李嘉棠在彰探知星夜馳北哭求,卸罪鹿港官紳,而在城官紳波及焉。
自是提解官紳,催集人證,是地方安靜後,又有一番大獄矣。
  二十二日己巳巡撫劉銘傳拘留教諭周長庚,並提游擊鄭榮進士德芳貢生
施家珍廩生施藻修廩生吳景韓等到轅集訊。
  初,周長庚請免攻二十四莊,並招各莊到沈應奎領旗
自是,與李嘉不睦
李嘉棠因稟劉銘傳,以周長庚鹿港紳士相通情弊
周長庚稟稱:當城危急,請庚冒險縋城解圍及事後誣人通弊,如李家棠者,是誠何心?
二比互相攻訐劉銘傳令新令彰化縣東之臺灣縣黃承乙,在彰會審,各具親供送呈臺北
李嘉棠於十一月十五日臺北力言周長庚與鹿紳朋比為奸
周長庚請假會試
十七日回文批准
將印彰化縣東之
十九日,由土窟港內渡。
二十二日劉銘傳電諭不准周長庚會試
東之
不及
劉銘傳打電到上海福州等處拘留一面札飭鄭榮施家珍等到臺北;候提集周長庚到案訊鞠
    論曰:周莘仲現任人員為民請命激烈當道爭,其棄官敝屣臨行囊空如洗德功同蔡香鄰山長鳩金三百元付之。
妻子德功為之配船回家,東奔西走公車兩上報罷掛冠里居,與福州朝元家澍,吟詩消遣
公逝後,德功又與蔡山長、施采生陳捷華,向鹿港二十四莊鳩金數百,為其子娶婦,雖本邑人頌公之德不衰而公一官拋擲落拓終身,每思及此不禁淚涔涔下也。
  十五年己丑二月,嘉義在籍戶部主事徐德欽拏獲王煥,解臺北
  先是王煥未獲以前彰化縣朱公純、鹿港鹽館總辦劉竺保,皆以不李嘉棠,相繼撤委。
巡撫又電召福建按司渡臺,閩浙總督卞竇第不允
至是,王煥解到,訊無官紳比匪實據,復密派委員提查鹿局賬簿,亦無接濟軍火數目
巡撫放釋在押鄭榮,令到鹿罰捐三萬兩,充為軍,並有電札各諭,如鹿認捐此款,除施家珍一人仍行歸案拏辦外,其餘紳商概不追究
鹿港遵諭繳捐,事平,王煥尚在監押
    論曰:劉帥之咎官紳比匪也,蜚語已先入耳
施緞告白,文甚雅馴,疑為官紳所作。
使初非劉竺保之辨其誣,繼非朱公純之白其冤,終非程起鶚之查局簿、以證其不實不特鹿紳之訟連禍結,吾知周長庚鄭榮不知何所結局也。
可畏哉!
  十有八年壬辰冬十二月臺灣府程起鶚購獲李盤,捆送省轅斬之。
  十八年臺灣府程起鶚,保舉都司葉永輝,各縣清莊
葉永輝在二林保購獲李盤送交省轅斬之。
 十有九年癸巳秋九月初十日臺灣府陳文騄購獲許得龍施慶楊中成與王煥均斬
之。
  十九年甲午臺灣府陳文騄購線圍捕彰化縣知縣俞秉琨,獲施慶楊中成,鹿
游擊望雲圍擄許得龍
而許得龍勇力過人,潛大安晝夜率眾圍守疲極始獲。
王煥當堂研訊,斬之。
施九緞前三年病故浸水莊,案完。
  施九緞如醉如癡,既非亡命無賴之徒,亦非有謀略出眾之才,足見為眾所推,非存心為亂可比
愚民甘為施九緞、王煥掩匿,雖百計之而不獲
而施九緞猶得死於牖下也。
先生不以匪類書之。
宜哉
受業生吳倫明拜識
  施九緞之攻城也,不搶掠廓平民,不肯放大砲入城,恐傷民人,止令王煥總理點心而已
是有宋殤公不擒二毛之仁焉。
亦惟不傷平民是以日久而人愈多。
不然浸水離城二十餘里,豈一旦可以直抵城下乎。
又以索焚丈單為名,是以民人號為公道
大王
然變至攻城,情同為逆,明是挾制官長,律以國法所難容,後世之人固不可以此為訓也。
作者筆筆踏實,可為後世信史
誼弟陳捷拜讀
  施案一書,係叔祖奉修通誌而作也。
當日案卷燦然,年月官爵皆有可稽,非同附會者比。
通體規撫綱目,或宜褒者書官,宜貶者奪之。
李嘉激變故奪之以官,守城開倉有功極力褒之。
一善不泯沒也。
施九緞明有攻城,故大書不諱
事因清丈而發,故以索焚丈單係之。
據事直書,悉秉至公絕無偏倚,宜為陳太守推許也。
至篇中敘事處,不雜議論,猶其書法謹嚴耳。
他日修誌乘,可以輶軒采錄云爾
族曾侄孫吳望蘇拜識
   周莘仲廣文遭難
公元1829年
  周老師長庚莘仲其號,少熟五經,及呂東萊博義。
年十五,應童子試,始習八比時文數十首
翌年,入閩縣學,聯捷中秋榜。
自是講究古文四六,福省凡壽文碑記論序,皆出先生手。
精工書法朝元方家澍師事之。
光緒十三年實任彰化縣教諭
時,劉帥銘傳舉行清丈知縣李公嘉棠收丈費過促,時解死犯簡燦到鹿港釘死
賊夥得龍誤為其兄許貓振,率亡命之徒,欲搶回。
奈見尸不對,遂令群匪搶鹽館。
翌日慫恿施九緞率眾圍城
烏合之徒皆響應
縣城一時戒嚴
電信不通,恐臺北援兵緩至,於是紳士吳景韓總理維邦、蔣攀龍,同周老師縋城平和王煥議和
三日內將丈單焚化為緩攻之計。
  至第三日,忽林道朝棟乘夜奪回八卦山市仔尾解圍
蓋彰城惟有超拔一營駐守兵力不厚,其城之不破者,以周老師冒險講和緩兵之計也。
初解圍時,李知縣尚欲令德功招安,迨林軍攻破平和厝,施九緞退回浸水莊,忽變臉勦辦脅從者,指鹿紳與鄭協臺榮皆通賊
又以朱統領明被賊殺斃在口莊,其馬被李椪牽去,皆恨之次骨
兼以門丁欲索領旗重金(每領一旗百金),是以各莊不敢請領。
旋劉帥派曹志忠、竇如田、吳宏洛駐彰彈壓又令沈藩司應奎到彰查辦此案。
十三日已發兵符攻二十四莊。
適德
功在保安局,遇周老師
葉都司亦到局嘆息
二四莊無人投誠明早動干戈
該莊無類矣。
德功再請周、葉二公向各統領求再寬一日乘夜差人通知二四莊紳董陳捷華等十餘人到彰。
紳董白沙坑街,有人阻其緩行云:若我輩進城被官縛在陣頭,我莊民又不敢開銃,如之奈何
於是共議山路東門祝豐館,與德功磋商
然後謁各官。
乞周老師葉都司竭力保護
  明晨先見統領,皆許投誠
迨見李令怒氣勃發,欲扣留紳董,周老師面爭葉中軍拔刀相助幾乎用武
再引諸紳董謁見沈藩司給予善良民旗二十四面。
嗣後快官三十五莊、線西五十餘莊,皆德功引見老師向沈公給予善良民旗,地方安堵矣。
  但李令鹿港甚,每日泣求澎湖吳宏洛勦辦
吳宏洛聽之。
德功同周老師託吳本杰向沈藩臺言,鹿港一攻,各泉莊必盡變。
官軍獲全勝,地方縻爛矣。
即刻電陳劉帥。
是夜劉師電諭吳鎮,命聽沈節制,即令德功通知鹿紳,到彰會見
於是鄭協臺子開、蔡山長香翁、施家珍、施家藻、黃玉書、許肇清等到彰。
一行十餘把轎入城,恐被李嘉知道是以蔡山一人乘肩輿,列位步行,由北門城邊定光廟邊德功書館,打探消息
蓋因數日前,黃玉書私入城查探,被李令圍擄,乘夜逃出城故也。
德功即請周老師葉都司引見藩臺
沈公駐在鄭家南畔
德功即借鄭家北畔作鹿紳寓所
眾友疑德功他意,獨蔡山長甚喜,以為同寓鄭宅或者沈公回探,各事可詳剖白
是晚,李送席沈公
沈公將原席轉送鹿紳。
李令見之,怒曰:是公然賊黨矣。
是夜果沈公回探山長等。
鹿紳將激變情形細稟,沈公電稟劉帥,准鹿港投誠給予善良民旗,交帶施家珍施藻修嚴擄施九緞等。
沈公嘉義巡視鹿港始安。
德功為此事費月餘精神每夜十時在祝豐館與周老師葉都司會議各事。
每日寫信捲在紙草中,差工人黃夏報知鹿紳。
蓋恐被李令搜出也。
德功寄書信,多在施家珍手,皆藏腰中。
平日施君辦事謹慎凡有書札皆袋在腰,以備不時檢閱
  至劉帥令嚴擄施君,蔡子庭寫信通知德功云,兄所寄之信皆在施君中,萬一被官擄獲,必連累及之。
德功信託蔡山長,請施君到局,將書信一切當堂燒化
由今以思,亦危矣哉。
公元1887年
  後李令臺北泣告劉帥,硬指鄭協臺子開,同鹿紳通賊,且曾擄獲挑子藥人夫,到縣堂訊,供稱鹿港局僱他,向施長發挑出。
又指局中賬簿有載發子藥與施九緞等。
帥先臺灣縣黃承乙詢問、蔡、吳等並無通賊情形。
後令程知府起鶚,親到鹿查賬,皆無發子藥事。
鹿紳始不及於難。
惟緝施家珍一人而已
鹿港大難已消之日,正周老師患難之時。
蓋自李令十一月十日臺北,周老師預籌脫難之策。
每夜德功商議,言劉帥必聽李令之譖,五日外必打電扣留
如不先謀脫身坐待提到臺北,必押府經廳
,候擄施九緞諸犯到案,始得辨黑白
至少亦必三年,其苦何可言也!
但劉帥已允准會試不如乘此未發先逃。
數夜商議惟一顆印無可寄處
  於是,議乘夜間送交羅知縣東之
素知每夜醉後不見客
是夜初更將印帶交羅知縣,果差門丁,問以何事
周云我已蒙劉帥允准會試,此印且交貴縣
羅公以為大帥允准,令門丁將印收起,請明早來敘話
老師即刻跑到德功家,言印已交,其家中止存五十餘兩,以為用費
此行會試,必三百金始可敷衍
疊言蔡山長在鹿不能通融,欲向功借,又不敢言
功觀此情形,周老師又是鹿港莊領旗,致被李令所怪,倘乏款會試,必入羅網豈不可惜!
功因入內鳩集三百金助之。
老師:我此去如得重來,必不負君此情。
又再寫信一封通知山長,內臨行匆匆不及面晤
吳汝能送「毛詩一部不勝感激
臨行時先與功言劉帥怒,必在二三日間打電到彰,知我會試,必港口查尋如無蹤跡,必移文閩縣緝擄,如被我逃脫,必於會試火船中搜之。
福州港搜罔獲,必行文天津港口搜之。
若至北京,則我不怕他。
爾時如尋我,必到刑部衙門訟訴,彼一巡撫,亦必撤任
北京質訊,想劉帥必不行下計也。
言畢,同家丁乘夜往土結窟,果吉人天相黎明即有船往泉州崇武
  行至四日,到福州
先投友人問訊,始知閩縣派勇二十名圍家,乃在友人處暫住。
迨同閩省舉人火船會試,果在船中搜尋之。
天津如此
蓋冒友人之名領船單,
彼亦無奈之何也。
老師行後十餘日,蔡山長到祝豐館,問我以三百金助老師何不向我明言
功笑而不答。
山長即云:當老師信到鹿,即邀諸人猜之,言老師又非童子何以送他毛詩其中有故
因遂想出三百之句,或此信隱寓送他三百金之事。
只恐信落他人手,貽累知己也。
眾人咸稱予為鹿港等莊之事,勞心月餘,既被李令所怪,又差人密信,開費不少,何可再受累,已議將三百金送還矣。
公元1888年
  後老師會不中
下科德功又向鹿港陳汝修蘇松鳩集三百金助之,又不獲中。
抑鬱以歿。
公子娶婦,功又鳩二、三百金為婚娶費助之。
老師平日急人之急,凡有人民死生以之。
此次攻城若非吳景韓三人出城,冒險議和,以待援兵,則彰化必破。
鹿港各莊等,若非老師藩臺盡力剖白,則必玉石俱焚矣。
翌年,歲科兩試之期,可得印結禮一萬金,乃因此事,功名罣誤會試又不獲雋流離偃蹇貧困以終。
功思及此,因嘆善人不獲善報未嘗不為撫膺太息也。
公元1893年
  光緒十九年彰化立軒吳德功稿。
公元1917年
  當修通誌時,各屬舉釆訪委員先君掌教白沙,知立軒先生熟於春秋,爰以戴、施兩案囑其負擔
果能勝其任,為上憲推許,并獎先君所舉得人也。
吳君雖寒儒出身,然性任俠朋友急難,皆力為排解
周莘仲老師蒙難遠逃,先生倉猝之間,以巨金
助之,亦不計此金將來可返壁否,誠吾輩拜服也。
同門弟蔡子庭拜識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文中地点一览(电脑自动提取,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