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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阳见闻录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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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阳见闻录卷上
                     善化唐赞衮韡之编辑
  建 置(疆域附)
   台 湾

  台湾不知所自始,地迤长千馀里,诸番种类不一。诸罗县志据马贵与通考纪流求国,其略云:流求国诸海岛,在泉州之东,有岛曰澎湖,水行五日而至。隋大业中,曾令羽骑尉朱宽入其国,取布甲而归。时倭国使来朝,见之,以为彝邪久国人所用。旁有毗舍耶国,袒裸盱睢,殆非人类。宋淳熙间,其国酋豪尝率数百辈猝至泉州水澳、围头等村,多所杀掠。喜铁器,掠取门环及剜甲取铁。今考诸番俗,多与台类。且东洋诸番,惟台地不产铁。而郡南有小琉球山。今琉球国距泉州甚远,或元以前,台与澎湖共为一国,而与琉球同名。其所记毗舍耶国,或系诸番内一种,亦未可知。
  至蓉洲文稿,则据名山藏为乾坤东港华严婆娑洋世界,名为鸡笼。考其源,则琉球之馀种,自哈喇分支,近通日本,远接吕宋,控南澳,阻铜山,以澎湖为外援。是皆臆度之词,未可据为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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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府旧志云:台湾古未隶中国版图,明宣德间,太监王三保舟下西洋,因风泊此。天启元年,汉人颜思齐为东洋国甲螺(东洋即今日本,甲螺即头目之类),引倭屯于台。郑芝龙附之。寻弃去,久之,荷兰红毛舟遭飓风飘此,爱其地,借居土番,不可,及绐之曰:「得一牛皮之地足矣」,遂许之。红毛剪牛皮如缕,圈匝已数十丈。因筑安平镇、赤崁城,漳、泉商贾集焉。
  「台湾纪略」云:先是,北线尾日本番来此搭寮经商,盗贼出没其间,为沿海之患。后红毛乃荷兰种,由咖吧来,假地日本,遂奄为己有。筑安平、赤崁二城,各社土番听其约束。辛丑岁,伪郑成功败自长江归,土人勾之往,由鹿耳门入,潮水忽添数尺。红毛战败逃归。成功因名台湾为伪东都,设一府、二县。府曰承天。县曰天兴、曰万年。壬寅岁,成功卒,子郑经嗣。改东都为东宁。康熙辛酉,经预立其庶子郑钦为监国,退闲洲仔尾。未几,经卒,众惮钦之严,迫之缢死,遂立郑克塽为主。年幼,政出多门。福建总督姚启圣知之,密请东征。朝廷可其奏,命靖海将军施琅为提督,与巡抚吴兴祚同讨之。二十二年癸亥六月十四日,大师由铜山进发。二十二日,克澎湖。克塽缮表归诚。台湾遂平。设一府、三县。府名台湾,县名台湾、凤山、诸罗。纪略所言如此。
  康熙五十年,命大臣涉海勘定疆界。雍正九年,割诸罗北境为彰化县。通计版图所隶,南此纵长约千馀里。东界崇山,山内尽生番。西临大海,横阔不踰百里。地形如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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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故名台湾。外环七鲲身,又名沙线。缭绕断续,约百馀里。环围内河,与府治相向。其外长沙线,自南港口起,至淡水海外止,不知其几千里。复有大线头、海翁崛为台湾之外障,沙线系海边石矗露波面,高不寻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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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设行省

  台湾为南洋门户、七省藩篱。有事之秋,非但闽、台唇齿相依、不容稍分畛域,即沿海各省亦相维系,虽以两府之地、设立行省、名实不称,然前明京北宣大两府曾设总督,国朝湖南曾设偏沅巡抚,皆因地制宜、随时变通、以期尽善。今为筹办台防计,非设大员、驻扎其地,终恐心力不专、作辍无常,难收实效。
  光绪十一年,由杨制帅奏准改设行省,一切改设事宜,由巡抚督同司道筹议在案。查改设行省,必与福建联成一气,庶可内外相维。自分治以来,经营建置,整饬海防,急应请闽省先筹巨款,尽力筹解足数,五年后,台湾可以自立,即请毋庸协济。
  省城基址,屡经相度,自以中路彰化所属之东保地方为合宜。然于荒烟蔓草之间,建造城郭,又系省会,凡有关祀典之坛庙、文武大小官员之衙署、试事之考棚、兵勇之营房,缺一不可。且如嘉义、彰化、新竹、淡水,地方辽阔,近日降番益多,须分治建城。约略计数,亦须二百万两。且一经分治,亟须先讲土地之辟,乃能裕课养民。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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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山之膏腴旷土极多,均未抚垦。今欲为一省筹自立之方,必以招垦为急务。而综计垦费又不下百万。此款统俟田园成熟,照则升科,以期递年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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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工程

  查台北自光绪初年分设郡治,仅将城垣、文庙、试院、府署陆续营建,其馀地方工程,因民力不逮,多未兴办。其时,城内尽属水田,不特屋宇无多,并无舆马可通之路。先经饬据淡水县勘购民田,按折方论丈给价,砌筑横直官道。一面招商盖造铺面,阛阓渐兴。
  嗣议筹办分省,中路省会,一时骤难猝办。抚藩大吏以及各局执事员役,不能不先营办公之地。且台北踞上游海口,形势吃重,将来或须添设道员或巡抚,随时分驻;地方公廨,以后亦不能少。爰于城之西北隅,勘建巡抚行署,并造亲兵营房,即于附近添造藩司行署、银库、库大使署、各局局所。
  至淡水改厅为县,旧治现为新竹县所驻,淡水县所暂住城外民房。先未有署,因于城东勘建,并造监狱及典史官廨。其艋舺营参将,有城守之责,旧署隔城,办事不便,一并移驻城中。
  此外,地方庙祀,如关帝庙、天后宫、大士殿、风神庙、龙神庙,沿海胥资护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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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不可阙。并经兴建,次第蒇工。所需料件,分批由官轮运自福州,较之就地购用,稍为节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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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埔里社

  台湾北路理番同知,原驻鹿港,旋因内山开辟日广,番民交涉事件日多,奏准将北路同知改为中路,移驻埔社。查埔社居鹿港之东南,万山层叠,素为生番巢穴。自枫硿口起,至埔社止,绵长六十里,内有平埔,足以开辟;因系番业,故屡议而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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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 港

  鹿港为沿海南北通衢、水陆码头,人烟稠密,为全台重镇。前经设立巡检驻守。自乾隆五十三年地方日益繁盛,改设同知。嘉庆二十五年,复加「总捕」字样。
  其地有三大姓,人数约有四、五万丁,每因强大,致启争斗。产米八、九十万石。此外零星之糖、、豆饼等项,约计米数之半。
  鹿港沿海一带,港道分歧;南则王功番、挖西港、麦寮、五条港、下湖等澳,北则草港、福安港、水里港、梧桐、高密等澳,绵延百馀里。轻货重称,皆由鹿港配运。光绪五年,奏定开垦埔社,将鹿港同知移驻埔社,又将南投县丞移设鹿港,再将罗汉门巡检改移南投。经彰属绅士丁寿泉等联名签禀:鹿港同知请照基隆之例,将彰化沿海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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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归专防;刘爵帅将原禀发交彰化县掷还,议遂寝(续经奏准:埔社改设抚民通判,南投县丞仍循其旧,罗汉门巡检移设澎湖,名曰八罩巡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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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 湖

  澎湖一岛为闽、台咽喉,地不产谷,民皆仰食台郡;而四面环海,为海防最要之地。形势散漫,无险可守。
  光绪十一年,闽督杨石泉制帅会同台抚刘筹办防务,到澎湖相度地势,奏请于妈宫地方凭海筑城,联络台,以资捍卫。现已工竣,咨部立案。其地旧隶晋江县;「台湾纪略」以为属同安县,考诸府志,以属晋江县为允。康熙二十二年,台湾平定,始归台湾县;共三十六岛,皆平冈小阜而童,惟妈宫屿最大,广延各三十馀里。台湾府志云:总澎湖之屿计之,实四十有五,而相传为三十六屿者,特举大概言之耳。周历覆勘环海四面,南北长约七十里,东西宽约三十馀里,东至台南一百七十里,西至泉州同安灌口三百二十里、漳州府海澄县鼓浪屿三百三十里。东北至鹿港一百九十里。前有副将署,现改作厅署。又另起盖化善所,禁押各属人犯。嗣因犯所拥挤,即经赞衮禀请停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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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平县

  光绪十二年七月,案准霍领事照会,安平哨船港一带、海关之东所砌石岸,近为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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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冲击,已经损坏;该港系为秃头,其去路仅有一线,潮水进港,入多泄少,倘遇风浪紧急,必致水涨堤溃。议塞此秃港,以成有用之地基。当饬县会营覆勘,谓:该港为营中收泊师船而设,现须建造龙艚快哨停泊该处,自未便将港填塞,有碍船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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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平修路

  安平公路,不测风潮,倘不随时修补,须费浩繁。公议:每年小修一次。其经费即照此次各股所出之资十分之一,共集百五元。复由道按年向台南盐馀项下提给七三洋四十八元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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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蛤仔难

  蛤仔难在台湾之东北,淡水之背也。台湾绵亘千馀里,背阳向阴,水皆西流,而蛤仔难则背阴向阳,水皆东流;故其地当为台湾之正面。自大鸡笼山居台湾之极北,有双峰陡高不可极者,为三貂山(一作山朝)。三貂之支,东入于海,如象之弯其鼻也。蛤仔难居三貂之南,弯环之内,迤北有港曰:「蛤仔难」。港南一望平旷,水丰土腴,草木鲜润。番人居者旧有三十六社,多在海口。自台湾初开后,已与内地人通往来;番乘艋舺(凿大木为小舟)出贸易。其时半线以北,尚未设官,此地属诸罗后山之北境。
  康熙五十六年,金筑周宣子为诸罗令作邑志,蛤仔难之名始见于策。宣子作三貂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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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图,虽甚简略,然其中之三港合流,其东三沙洲、龟屿,其内山之黑沙晃,南境之直加亘五社,并详于志。盖其时国威既讫,诸番向化,其声息固无所不通者。惜乎,其急抚之也。内地人民蕃庶,地力已尽,蛤仔难番既通贸易,漳、泉、广东之民多至其地,垦田结庐,以居、以食,蚕丛未辟,官吏不至,以为乐土,闻风者接踵以至。于是,围堡御患,自北而南,为头围、二围、三围,又南为四围。漳人有吴沙者,遂统其事,遂推为长。沙有才略,能识经纪,设立乡勇,以防生番。内地来者,入饼银一、二十,助乡勇费,任耕其地。陆路由三貂入,其初,险径仅容一人行,牛不得度。以后,渐辟以广。然寂无人,生番伏路,行者多中伤。沙乃定为一期,率乡勇迎外入者以益众,且通有无。
  嘉庆三年间,有龙溪萧竹者,颇能文章,喜吟咏,究于堪舆之术,自谓得异传。竹从其友,遍游台湾,穷涉至蛤仔难,吴沙疑之。居且久,乃为标其胜处为八景,且益为十六景;今所传兰城拱翠、龙潭印月、曲径香泉、浊水涵清之类者皆是也。竹悉为赋诗,或论述其山水脉络甚详。然其时未有五围、六围者,要其可以建围之地,竹于图中皆递指之。当竹之时,垦耕居民,至四围而止。吴沙既富,自恨不为良民供租税,且百货不通于彼,乃阴以图求敢言于当事者:得奏报升科,愿出赋,为请设官建署。
  其时,镇道恶周罗以化外,置之不问。未几,萧竹卒,吴沙亦死。越一、二年,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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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蔡骞(一作牵)以贼艘进苏澳,侵蛤仔难,欲取其地。吴氏率耕民御之。骞使告于吴氏曰:吾欲得地为耕种计耳;此间地旷,愿得共垦,于尔无伤也。吴氏曰:地固在也,盍尽焚汝舟,吾与汝登岸。骞不可,率众贼登陆。海口番人怖,与斗,贼大戮番人。适其时耕民与番社有衅,蔡蓦率众登陆,番不知其为海寇也;而以为耕民约内地众从水道来夹攻,乃大骇,多散走徙去。吴氏擒数贼,献于官,蔡骞败去。于是,蛤仔难耕民日益众。
  嘉庆八年,蛤仔难大疫,众相率祈祷,按丁口出钱。稽簿册,得男女六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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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毛荷兰为二国

  前史以荷兰即红毛。府旧志云:荷兰红毛舟遭飓风于台湾地,借居土番。「台湾纪略」亦云:红毛乃荷兰种,由咖吧来,假地日本。据「吧游纪略」云:红毛国近和兰。和兰人白晢、长大、深眦、青碧眼、大鼻尖准,毛发须眉皆白,状类狝猴,多谲智,善贾;红毛状貌与和兰相类,特须发皆赤为异耳。史以为即和兰,非也。
  和兰与红毛、高车为邻,而差弱于二国。近红毛与高车相仇杀,皆求援于和兰,皆许之,而两不敢有所助。其红毛、高车之贾于咬吧者,和兰必善遇之。和兰之来咬吧,必经高车。高车番不甚长大,男子耳贯全环,缀珠;国殷富,通商遍诸邦;有慧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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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辨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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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兰借地

  荷兰一名和兰,初至台湾,借地居之,遂据有其地。「吧游纪略」云:和兰初贾于咬吧,亦借地以住;后益熟,遂攻杀咬吧王。和兰种类在咬吧者,不满四千人,悍鸷多谲计,诸夷慑服。自和兰抵咬吧,帆海两月可到,中国人不得至其国。其吧地有犯罪被流,安置和兰;或遇赦放回,惧其按志水道,必沿海迂道,经历所属番岛,五、六月乃达咬吧焉。
  按咬吧,即系爪哇。其属最众,曰万丹、曰井里闷、曰三把陇、曰井里哞哪头、曰直葛、曰北家浪、曰贰怕唠、曰爪哇林、曰南望、曰碣勒石、曰四里末嗄、曰望佳煞、曰安闷、曰万兰、曰子蹄、曰瞿港、曰马臣、曰末留龄、曰牛屿等岛,皆爪哇属也。和兰悉愚弄之。性痴拙,贪酒,冒色,无长计,尤嗜鸦片。鸦片土产于和兰。和兰法制,国人吃鸦片者,罪死无赦。岁海运数百万斤于咬吧,卖与诸番及异国人,以取其货物;且毒害之。爪哇无男女,皆吃鸦片,故其人悉贫,无厚产,羸懦,怯于战斗。咬吧并于和兰,不能有所抗,则鸦片为之也。
  爪哇之外,又有武兀、乌鬼番、过水诸杂番。武兀性懦驯,殖谷负贩,习技自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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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吧之俗,屋皆层楼,人居楼下避暑。惟武兀之番,室内架木而处,故俗谓之蜘蛛番。乌鬼番,肤黑如墨,所居之屋,涂以牛粪。性黠,和兰用以为爪牙。凡查票差役、左右护卫及各处镇兵,皆此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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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政

  台湾学政事宜,向由巡台御史兼理。乾隆十七年,御史裁撤,改归巡道考校。
  光绪二年,沈幼丹星使奏请:以巡抚来台,应归巡抚主政,并于台北府地方,捐建考棚;奉旨交部议准。十二年,御史陈琇莹奏:台湾考试,宜添设学政,以专责成,或令福建学政乘轮东渡,按试台属;经杨石泉制帅、刘省三爵帅、陈桂生学使,会商妥议,谓台属考试,仅祇三棚,而中路应试之士子,仍即嘉、彰、新竹等县之人,近虽划为三府,为数并不加多,专设学政一员,经费尚属有限,而事太简略,如由福建学政渡台考试,而台洋系属横流,如遇风涛海雾,轮船每多阻滞,仍援二年之案,奏准暂归巡抚兼摄。其考试,向分闽、粤二籍士子,闽居其八,粤居其二,番籍系土著,应考初无多人。自开办招垦抚番,人文亦日盛也。原设二府九学,向分两棚考试;分省后,改设郡县两学教官,并奏明恒春仍附凤山并考。其基隆厅及新设各州县,或附或分,随时察看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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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 抚

  光绪元年,经沈制军、王中丞会筹巡抚有全省地方之责,自难常川驻台,而台湾海外孤悬,又非内地所能遥制,且饷源人才,必须在省豫为筹商,临时呼应不灵;筹画兼顾,除省、台有紧要事宜随时往返不计外,二年起,福建巡抚冬春驻台,夏秋驻省。盖以内地秋审奏销并各属案犯解勘,率在夏秋;而台地夏秋,山溪水涨,道路往往阻滞,巡查又宜冬夏故也。其出省后,抚署紧要摺件,仍于行署核办。寻常之题、奏、咨各案,由总督代为办理。所有日行事件,并委藩司代印、代行。题、奏、咨有关考核者,于回省时补办。
  十一年,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常川驻扎;福建巡抚,即著闽浙总督兼管;奏颁台湾巡抚关防,以重信守。凡司道以下各官,考核大计,闽省由总督主政,台湾由巡抚主政,照旧会衔。所有抚标、左右两营兵丁,初因省垣未定,无处安置,遇有空额,无须募补,仍暂留归闽省总督兼管,兵饷照旧由闽支发;俟台湾巡抚移住中路,再行全数调归台湾。其台湾镇总兵,销去「挂印」字样,与新调澎湖镇总兵,统归巡抚节制。抚辕原设经制书吏十二名,各有清书、帮书;自福建巡抚事归总督兼管,议留经制书吏六名,酌用帮、清各书,在督署办公。尚有经制书吏六名,酌带帮书赴台湾供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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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辕档案、造册、登记,关涉内地者,留督辕核办;关(涉)台地者,还台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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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藩 司

  一省大政,不外钱谷。台湾物产丰腴,每岁所入,约可得银百一、二十万两;视贵州、广西、甘肃,奚啻倍之。如果屯垦、矿务办成,利益尤多。经杨制帅奏请添设藩司一员,综核钱粮、兵马,整顿厅县交代;并设布库大使一员,兼理台湾额征人丁、饷税等款。向照福建内地例,限分上下忙开征;藩司将征收数目,核明分数,详请奏报,并造具清册送部。其经征本年钱粮未完一分以上各员清单,并年终奏销,向由台湾道汇齐造送,由部归入来年兵饷案内支拨,由福建藩司在于台湾征入收拨款内划抵拨解,年终造册题销,历久遵循办理在案。今添设藩司,经吏部议准所有各属经征人丁饷税及各营官兵等项一切钱粮事件,统归台湾藩司案照福建旧制核明详办,内地藩司无庸会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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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道

  康熙二十三年,改福建巡海道为台厦兵备道,兼学政事。六十年,改台厦兵备道为台厦道。六十一年,添改满、汉巡台御史二员,亦驻城中,每年一易,间有留住一年者。雍正五年,以学政归汉御史。六年,改台厦道为台湾道。乾隆十七年,定御史三年巡视一次,事竣,即回。学政仍归台湾道兼理。三十二年,仍加台湾道兵备衔。四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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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巡台御史。五十二年,台湾道著加按察使衔,自行奏事。所有岁、科两试,归道考校;其达部事件,呈福建学使转咨。因澎湖居台、厦之中,为台、厦门口,去台湾为近,特归台湾道控制,故台湾道曰台澎道。
  光绪十二年,刘宫保奏准学政改归巡抚兼管,全台刑名仍归台湾道管理;添设司狱,作为按察使司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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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府

  台湾分省,以中路之桥孜图地方为省会;设首府,曰台湾府,即台中府。首县,曰台湾县;划嘉义、彰化辖地。就林圯埔,设云林县;分新竹辖地。就苗栗街,设苗栗县。改埔里社为抚民通判。分徵钱粮,均经划清地界,将缺目、烦简及存留、坐支等项,详申刘省三中丞,奏咨议准。
  其彰化县,改隶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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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南府

  台南府,本郑氏承天府地,总名东都,成功子经改称东宁者;设台湾府,隶福建布政使司。
  自分省后,改为台南府;附府治,旧为台湾县,现改安平县。南曰凤山;北曰诸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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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名嘉义。
  同治十三年,沈幼丹星使奏请于南路之猴洞设恒春县。
  康熙二十三年,于澎湖设巡检一员驻守。雍正五年,裁巡检,改设通判一员,兼海防事,即大山屿之妈澳为厅,今隶安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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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府

  查艋舺当鸡笼、龟崙两大山之间,沃壤平原,两溪环抱,村落衢市,蔚成大观;现院司驻此。西至海口三十里,直达八里坌、沪尾两口,并有观音山、大屯山以为屏障;且与闽省五虎门遥对。非特淡、兰扼要之区,实全台北门之管(钥)
  光绪元年,沈幼丹制帅奏准于艋舺设台北府,自彰化以北,直达后山,胥归控制;仍隶于台湾道。其附府一县,南划中坜以上至头重溪为界,北划远望坑为界,名曰淡水县。自头重溪南至彰化界,至大甲溪止,其间之竹堑,即淡水厅旧治也;裁淡水同知,改设一县,名之曰新竹县。自远望坑迤北而东,仍噶玛兰厅旧治疆域,设一县,名曰宜兰县。惟鸡笼一区,以建县治,则其所辖之地不足;而通商以后,竟成都会,且煤务方兴,末技之民四集,海防既重,讼事尤烦。该处尚未设官,亦非佐杂微员所能镇压。遂改噶玛兰通判为台北府分防通判,移驻鸡笼以治之;名曰鸡笼厅。台北府系属新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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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难,准作为冲繁难题调要缺。淡水县系属附郭,准作为冲繁难要缺。新竹、宜兰事务较简,准作为疲难中缺。台北府分驻基隆通判,有稽查海口、兼管矿务之责,准作为烦难要缺。其距艋舺十二里新庄地方,原有县丞一员,现艋舺既设府县,新庄县丞准即裁撤,改为台北府经历,兼管司狱事务。淡水县添设典史一员。新竹县准将竹堑巡检改为新竹县典史。宜兰县即将噶玛兰罗东巡检改为宜兰县典史。基隆通判续于分省案内奏改为抚民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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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东直隶州

  光绪十四年,奏准于后山地方,将埤南同知裁撤,改设直隶州知州一员,驻扎中权扼要之地水尾;将埤南旧治添设直隶州州同一员。水尾迤北为花莲港,添设直隶州州判一员。其台东直隶(州)统辖后山事务,按年在盐馀项下,提给银七千两,以资办公。其旧治埤南同知所有口费,改归安平县管理。
  查台东为台极东,倚山沿海,内防生番,外控日本诸夷。城署未成,农商少聚,现台东直隶州仍驻埤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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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镇

  台湾镇一员,雍正十一年,议准照山、陕沿边之例,为「挂印」总兵,带方印,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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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府城。标下中左右三营游击各一员,中军、守备各一员,千总五员,把总九员,分防南北中三路。今销去「挂印」,归台抚节制,改设城守营参将一员、左军千总一员、右军守备一员、镇中营游击一员、安平游击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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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镇

  澎湖为闽、台门户,须设重镇,以资守御。奏准将澎湖副将,与海坛镇对调。嗣后澎湖镇总兵缺出,照例恭候简放。海坛副将,仍作为外海水师题补之缺,以符旧制。
  查澎湖镇系属新设,缺分之瘠苦如前,而官职较崇,费用尤钜,自不能不优予津贴。光绪十三年,由善后局详准:将澎湖盐务归镇管理,按年于盐馀项下提给办公经费。新议平番三千两,遇闰匀给,以资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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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山县

  凤邑纵横百馀里,本城道路适中;前弃旧城而移此,必非无意。北六十里至大湖,西二十里至旂后,南三十里至东港,再六十里至生番境,各处村庄疏远,零星聚居多,大乡大族尚少。惟东至下淡水,直趋内山一带数十里中,人烟稠密,土田沃饶,俗善战斗。其尤富足而强悍者,则为粤庄;与闽庄素不相能,无和睦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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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化县

  彰邑地处中权,旧有十五堡,分庄一千有馀。自分治后,幅尚广。滨临海口者,民情稍觉循良;偪近内山者,著名犷悍。路通南北,其不逞之徒,以内山为逋逃渊薮。匪类据险要为巢穴,平日厚固竹围,高筑铳匮,明为防敌,实则拒官,素称难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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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义县

  嘉邑居中扼,靠山、面海。近山则有南路之茅港尾、下加冬、东南之店仔口,北路则有他里雾、大莆村、打猫街、东北之斗六门等处;近海则有布袋嘴、盐水港、北埔、笨港等处,均属通津要冲。斗六、盐水港、笨港,尤为水陆阨要之区。匪徒出没啸集,则莫如东南之店仔口、北路之打猫街。故盗寇之为患,不急于海而迫于山。
  北埔之吴姓不下数万丁;次则下双溪之侯姓、蒜头之黄姓、湾内庄之陈姓、笨港之蔡、许、杨、陈,皆系聚族而居。素恃丁强,每行不义(现他里雾、北埔、笨港、斗六等处划归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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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苗栗县

  苗栗系新竹划分,设县城于梦花庄,承买民地,种竹为城,背山面海。北邻新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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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接台、彰,民以闽、粤分籍,而社番亦逼处其间。民情最为强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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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港同知

  彰化县属鹿港,原有中路同知一缺。光绪十四年,台湾分设郡县后,经台抚刘省帅会同杨石帅,将划清县境所辖情形,具摺陈奏,请将鹿港同知裁撤。嗣龙丞吉铭,查明鹿港究为中路最要口岸,沿海一带,人烟稠密,商贾辐辏,民情浮动,时虞滋生事端;而距彰化县城多至二十里,有鞭长莫及之势,请将南投县城移驻鹿港,以资弹压。鹿港沿海一带之马芝、二林、深耕、线西四堡,归为分防地段;其馀仍由彰化县典史专管。南、北投两堡,与鹿港界不毗连,复归台湾县典史管辖,各专责成。由邵筱帅据情奏准,颁换印信。其廉俸役食等项,悉各于原款内开支,名为彰化县鹿港分防县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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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 商
   铁 路

  淡属水转脚召洋匠创开铁路,径达基隆。狮球岭山洞亦已凿穿,两边峭壁间,多煤苗沙穴,一遇风雨,时虞坍卸。由铭军三营队伍修筑,已成坦途。间有低洼数处,均经填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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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路工程,开抵新竹县界。七堵为淡水至基隆铁路必由之处,前建桥梁屡坍,嗣贾道之协戎督工改造。五、六堵亦由党幼虞刺史改建长桥,另由高楚珩军门派队按段修竣。目下火车由水转脚驶行,直达坡角,往来迅速,商民利便。设有票房五所,统归本地商人承办。
  刘宫保拟由台北接开直达台南,惟有大甲之阻。林时甫星使曾带中西工匠,绕溪巡视。拟起建铁桥,以资利涉,而迅流湍急,桥亦不能站柱。绕溪有两道可通:一土地平衍,惟稍窎远;一路径较近。以是,论者各执一见。惟邵筱帅洞悉情形,力阻其议,不独为撙节财用起见,而谋虑固深且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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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 山

  同治十三年,沈幼丹制军渡台,督率文武,次第开辟山路。南路由内埔、昆崙、诸也葛,大猫釐等处,而入埤南。北路由苏澳、大南澳、三层城、马邻溪、鲤浪港等处,而抵加礼宛、秀姑峦。中路由大坪顶、大水窟、凤凰山、茅埔等处,而抵霜山。计三路开地各数百里、百馀里不等,均系束马悬车,缒幽凿险,随时创碉设堡,甚费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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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 票

  台湾铁路,自大稻埕以迄基隆、新庄诸处,共设票房数处。去冬由粤商包办,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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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几,办理亦不妥善,仍改由党幼虞直刺经理。嗣以铁路四通八达,火车来往,多有假公济私及所载货物、并非官用、而隐戤官场者,若不严定章程,恐于商务终无裨益。遂酌定一切,禀明刘宫保批由善后总局出示照办。其略云:十七年三月二十二日,奉爵抚批:本总局详据铁路商务局党委员遵札核议奉公人等官用物件装载火车收费定章,缮摺据情请示各缘由:奉批所拟奉公人等及官物饷械分别买票收费章程三条,准即照办。嗣后,搭坐火车及装载官用货物,均须照章买票。计粘单一纸,计开:
  (一)署、局、营、关奉公人等,各有差费、饭食,应请通饬一律买票搭车,不得藉口奉差,致坏商务。惟遇有更调兵勇,请抚辕中军先期移知卑局,以便分饬票房火车各司事,遵照办理。
  (一)官用货物,似宜免给载费。特恐一出免单,势必纷纷舛错,莫可究诘,转于商务有碍。应请通饬:无论何项货物,均须照章买票装车,以希划一。
  (一)饷银军械等项,凡有宪局提到大批银两及由外洋购来机器、军火,应请饬支应所、军械所分给凭移,以便照办。其馀概不得免给载费,以重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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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铁路章程

  全台商务总局,为出示晓谕事:照得台湾奏办铁路商务,原为通商便民起见。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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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崎岖,工程浩大,必须分段兴工,方期早日蒇事。现已逐渐告成。查大稻埕至锡口一带,火车早经通行。现奉爵抚宪谕:大工未竣,本不便遽行搭载,然念该处为行人必经之道,既由外洋购到货、客各车,自当先行试办,以便商民。大稻埕、锡口附近车路地方,各设票房,按名取值,以便该商民买票搭车。除择于十六日开办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往来商民一体知悉:如欲乘坐火车以及货物搭载,即向各票房按照定价买票,以便登车。倘有额外索费等弊,准该商民投局禀揭,以凭究办。切切。特示。计开章程:
  (一)台北至锡口,搭客一等座,洋三角;二等座,洋二角;三等座,洋一角。
  (一)小孩五岁以内,不出车价,五岁外至十岁减半。
  (一)台北至锡口,客货行囊每石洋一角;五十斤减半,多寡照算。
  (一)搭客车内,不准携带物件,致占地步。
  (一)客货行囊凭票另载货车,装满封锁;到时,由验票司事凭票验发。
  (一)细重货物,按轻重取价;粗松货物,按方位取价。
  (一)搭客必先向票房买票,凭票发车。
  (一)搭货行囊,亦由票房买票,发给牌记二个。一系于货物装车,一交客执,以便到时验取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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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凡客位及货物,有票方准上车。倘有人货无票者,一经查出,人货皆加倍示罚。倘验票司事舞弊,亦从重议罚不贷。
  (一)搭客未至码头,不准下车。缘火车驰行甚速,关系匪轻,违者加倍示罚。
  (一)每处派书票一人、收钱一人;开车时,则发票;车到时,则收票;以便互相稽查。
  (一)车中派验票司事一人,专管装卸货物、稽查客车,倘或瞻徇情面,有淆定章,查出究办。
  (一)火车须守定章,中途不许停车,致生弊窦;违者,议罚司车洋人。
  (一)每日载客与货若干,按日报明票根,车价一并呈交总局,以凭稽核。
  (一)洋银按时作价,不许浮收;查出弊端,立即重罚。
  (一)客位货物,不准以多报少;倘有此弊,定即议罚革退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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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樟 脑

  樟脑一项,为台湾出产大宗。从前,因生番屡出滋事,内山樟木不能斫伐,以致樟脑无出。现在生番一律归化,民间煎熬樟脑,业经查照旧章,归官办理。由督办全台税釐总局沈方伯出示晓谕商民,以后如有愿备工本煎熬樟脑者,许在就近抚垦局禀明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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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俟煎成之日,归官定价收买,不准走漏。第此物全视人工之多寡;人工易得,煮熬可多。现在内山生番归化,土人争垦荒地,其利倍于熬脑。
  台北之大科崁、三角涌等处,自开办以来,大科崁尚无民夫采熬,仅三角涌一处,于光绪十二年十月间,雇集民夫一百二十人,每月熬脑百馀石。
  中路甫经设厂议办,即有奸民勾结洋商包揽。查三角涌包办章程,每石樟脑计成本九元,连同运费折耗,合价十元。台北售价,每石十三元上下,亦视香港销路如何,亦无一定价值。
  现在兴办铁路,附近樟树,多取为铁路枕木。土人因后山一带入夏以来,结煮脑,易受瘴疠,不愿采脑,故出脑日见其少。
  考本草注言:樟脑出韶州、樟州,故一名韶脑。今漳、韶均无,独出彰化、淡水。樟有二种,赤者脑多,白者无脑。传闻美国有一地,多虫,惟畏樟脑,为殡殓所必需。年运至粤东,转鬻西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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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硫 磺

  台北磺山,绵亘数十里。现祇磺窟三处,内油坑一处,系山内涌出。磺油煎熬所得,向由官局派弁驻山、督同磺匠煮缴,每月仅得上等净磺二十馀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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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北投等处,均系就地挖取磺土提炼而成。前次开办,系由本地匠首加工重炼,质极纯净,每月可缴三、四百石。每石发官价一元、运费三角。
  查此物久经封禁,只准官用,不准贩运出口。现经弛禁;凡民间药材、花等项,皆需购用,销路较广。惟日本产磺极多,价值亦贱,奸民私行贩运,获利甚厚。加以广东英德、清远二县,民间自开磺矿,亦准弛禁。故目下台地积存磺石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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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 矿

  基隆出产煤炭,原地方自有之利,无奈人工过贵,民洞本属无多,农忙时,半皆停歇,閒时始行开采。每值夏秋,民煤即少。前(沈)幼丹制军因恐民煤不敷船政应用,奏请于八斗地方,由官开矿。惟官办从前每年亏折银约十万两,近年极力整顿,每年亦须亏折四、五万两。
  现查八斗老井,煤炭告竭,仅存一井可以出煤。若遽开新矿,不独巨款难筹,以后逐年亏折之赀,亦难为继。倘停竭不办,不独船政乏煤应用,即台湾机器局、车路、轮船仅恃民煤,亦恐不能应手。中外商轮,往来上海、香港,半由台湾添购烧煤;商务、关税,因而起色。福、泉沿海船户,运盐来台,装煤回闽,盐价因而便(宜)。煤矿停歇,商船不过台湾,关税必减;盐船无货回载,盐价必贵。且一经停歇,煤矿工匠千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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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免遽失生计。历年购办机器,矿本银十馀万两,亦即全行弃置。
  光绪十六年,有商人蔡应维等奉准集资,同官合办。估用洋三十万元,另由暖暖地方开挖新井。嗣经部驳,饬令该商退办,仍委员前往暖暖履勘地址,考验煤质,再行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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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 洞

  查台湾北路鸡笼地方,出产煤炭,拣派前江苏候补知府胡斌,会同淡水同知陈培桂,前往勘定。鸡笼口海港东边深澳坑等处,皆系偏僻旁山,无碍正支龙脉,亦无妨碍民居、田园、庐墓,堪以开采。拟定开煤以七十洞为限,悉用土著工役。酌议章程六条,详请咨明总理衙门。旋准议覆:鸡笼口海港东边之深澳坑等处,开挖煤,实于风水、民居无碍,并于该处地方百姓有益,可试行举办。惟须饬知地方官,认准此事系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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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百姓兴利,不与条约相干;亦不与洋人相干。一切招商、给票、设厂、开行、抽税,均照中国地方开为例办理。如此划清界限,方免洋商牵混、影射诸弊,转行饬道妥议驰覆。黎前道未及办理交卸,胡守等勘定准开煤洞七十处,听民开采,不准土民勾串洋人将产煤处所私行租占;约计每年出产煤炭在七、八十万石。除船局购用外,其由洋船载运出口者,完海关税银二万数千两。鸡笼一口徵税,以此为大宗。贫民藉口资生者,亦不下数千人;是利之所在,万难禁止。
  现有煤尽洞闭者,有尚在开采者,原议开采七十洞,现在闭歇三十一洞,尚开三十九洞。讯据土人云:煤洞大者,进去约六、七百步,洞中高不过三尺,阔不过五尺,有泉水,皆用水桶接取,倒出洞外。所开俱祇一层,从未往下再开。由洞中运出,每筐不过装煤百觔,洞外俱用竹筐挑取。故离海口远者,挑工较多,即不能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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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 矿

  基隆开地二百馀年,从未有满地生金之说。忽于光绪十六年,三貂堡、龙潭堵一带显露金沙,即有土人私淘金砂。利声四达,远近踵至,几至盈千、累百。续经职员许栋材等禀请:就近加广矿地,于八堵隔岸暖暖生至三貂庄一带试办。已蒙沈护帅批准行司,饬基隆厅勘验。嗣据该厅详复,仍请一律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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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金砂

  基隆出产金砂,经抚帅邵派员经理,只准本地民人淘挖售卖,不准外来游民溷迹其中。由官稽查、弹压,抽收釐金,以裕民生,而裨公用。定于光绪十六年正月初十日,设立总分各局开办,所有产金山溪、田埔,何处官地、何处民业,由署理基隆厅黎丞、会同总办委员徐守,勘明界址,分别办理;并饬招募壮勇三百名,前往弹压。其金质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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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每两可易洋银十八元有奇;利之所在,固趋之若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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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报

  台湾南北路,地势袤长,声息易于阻滞。沿途虽设有驲站,文报未能迅速。经前抚丁奏准于台地安设电线,一切俱由中国官员自行办理;拨用船局工匠,携带器具,先由府城至旂后试办,计程八十里。当派船局学生苏必灼等勘明,于光绪三年七月开工,至九月工竣。
  查同治十年,经前两江督沈奏准台地设立水路电线,曾向上海大东北公司议明价值,未及举办。嗣台抚刘于法兵解严之后,即派已革知府李彤恩驰赴上海,与该公司面议。据开:水程由厦至澎以达安平,共五百里,索价十五万五千两;包修三年,需费银三万两;以后遇有损断,雇令该船修理,每日需费银五百两。与沈幼帅原定合同,大略相同;均须交付现银。李彤恩因该公司开价过多,置不与议;会同已革广东试用道张鸿禄咨访各洋行,令其各开价值,约同各洋商一并来台,与之面议。然修理无船,水线万不能办。据瑞生洋行条陈:自造钢四铁叶轮船一只,由外洋装线运至中国,并自购修理机器一副,船身长三百二十英尺,阔三十英尺,可以安六尊。俟电线安妥后,平时可以载货、装兵、巡洋;遇有电线损断,随时自行修理。一举而数善备,以免大东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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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奇。稔筹热商,事属可行。台湾四面皆海,多一船即多一船之用。当令饬商各开实价,择其廉者,与其成交。旋据地亚士等七行开单,内惟怡和、泰来、瑞生三行开价较廉:电线价银十万两,轮船价银九万两,修理电线机器一万两,测量机器一副、三局电报机器器具,并包运、包放、工价、包险等费共银二万两;总共价银二十二万两,丝毫不能再减。台湾经费支绌,一时难筹钜款;当同该商人等面议,如能分期三年归还,即可成交。泰来、瑞生皆不承应,惟怡和愿办。当饬张鸿禄、李彤恩与共详议条款,先给定银四万两,其馀分三年归清,不给息银。
  嗣据李彤恩等详送条款合同、并船图电线样式前来。伏查沈制帅前立合同,估价有三:(一)由福州至淡水之白沙墩,再由台湾府至澎湖,议价洋二十四万五千五百馀元。(一)由台湾径至厦门,议价洋十七万六千八百馀元。(一)由安平至澎湖,再由澎湖至厦门,议价洋二十一万二千九百馀元。三项中,惟末一项与此次道里相同,可办;其估价合成银数计之,约十五万三千二百馀两。且所议头等电线,近岸只八吨重者,八十五里;其馀皆一吨三分重。此次所订电线,议定头等近岸十吨重者一百里;其馀皆二吨重。不独价值便宜,线料亦大相径庭。且查琼州水程不足六十里,据大东北公司开送从前包办海线价银二万馀两;以台湾线价比较,更属廉平。其添购修理电线轮船一项,按照合同所开机器马力,价亦并不昂贵,应于经费万分支绌之际,勉力筹办。急要之务,若不切实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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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给价稍多,不惟不能节省,且见笑于洋人。
  旱线由基隆、沪尾合至淡水,由淡水至台湾府城,来往两道,议定八百里。除木料之外,其馀皆由泰东承办,其价银三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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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线

  光绪十三年九月,电报局委员试用从九胡维、尽先千总陈继成等禀:据旂后电报局报云:『旂后买洋医自造电线一支,自旂后山起,通至哨船头洋人之伙屋内。该洋医贪图省费,竟将电线挂在我局电竿之上,计有五根』等语。窃查中外水陆电线,畛域甚严,不容稍乱。今买洋医并无禀请、照会、通知,辄将己线混挂旂局电竿之上,应照会驻台领事官,饬令该洋医另自设法,速将其电线移去,以免混淆启衅。旋接准霍领事照会,当即转饬另移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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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律风

  光绪十三年九月,据旂后医士梅威令禀称:现欲设造地律风一条,教导门徒习学,以广学业;并便于请医,以期速到之用。拟先由本署旗杆之上起线,然后沿江悬达至于德人蚶阿之家,一路所过,俱在洋楼租界之内树桩配挂,并无挂碍民居房舍。据此,查各国通商条约,仅准在各口地方租地盖屋、设立栈房,起造礼拜堂、医院、坟茔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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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未准设地律风明文,未便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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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洋 务
   教堂被毁

  光绪十年八月十六日,据拳山保美街总理高敦义等禀称:是月十三日,法船闯犯沪尾口。该管新店街,素常教民甚多;而苏水与众教民,十四日突将家眷、物件倩船十馀只,搬脱别往,以致民人怀疑教民必是勾引法人。本十六早,教民将家器、什物尚在搬移,众民人向阻不理,随将教民高霞嫂等家围抢。教民逃入教堂,亦被毁伤。当经地方官履勘,估计需赔偿九千馀元。幸费领事颇知大体,因法国启,民心义忿,遂至玉石俱焚;与平常挟嫌情形不同,请给予一万元完案。
  又,十年九月,准额领事照会:日斯巴呢亚教士王铎德禀:凤属下淡水社老埤庄教堂,被潘幼党众围击;经代理凤山县李嘉棠责令庄众赔修,折价银一百二十六元,给领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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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事署被窃

  光绪十一年八月初一日,旂后英领事公署失落大铁箱一架,里面装各洋商地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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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凤山县会营踩缉。旋有捕鱼民人,在哨船头球场后面张网捕鱼,捞拾铁箱,起获送县,检查物件无失,照请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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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恤英国船只遭风

  奉刘爵帅札开:光绪十四年十二月初七日,准英国驻台北领事班德瑞函称:『本月初五日,有英国三枝桅夹板船一只,遭风碰坏于许厝港地方,被百姓掷石、烧船。船上人等,救出九人,尚有十四人竟无著落』等因。当饬地方官营县保护、查办;并先电饬沪尾防营派勇弹压暨委淡水县驰往会查,并令通商委员致送该船被难洋人银元,未及收受。节据新竹县先后禀详查勘、讯供情形,叠饬台北府会同通商委员照会班领事查照。嗣准班领事函请会办了结,经委通商委员袁守保颐、淡水县知县汪令兴袆,会同班领事妥为商办去后;旋据该委员等禀称:该船并无载货,由上海驶往吕宋,在洋遭风碰坏,飘至新竹县辖许厝港边搁浅。附近庄民,纷纷聚看,不免有撕闹情事。迨夜深,该船火起,烧剩船,想必船内煤炉油镫遗火焚烧,各庄民实无放火焚船。而该船焚遗断桅、碎板,穷民不免搬取。至船上洋人十四名,当时另坐舢舨飘至外海,存亡未卜。乡民委无图抢之事。似此情形,本难由中国赔偿,即按照条约,亦无赔偿之语。惟念该船飘洋失事,情殊可悯,格外体恤,议给抚恤银五千元,由班领事经手分给该船上下人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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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存亡十四人之家属承领;并先由领事写立合同为据,彼此均不得翻悔、另生异议;并声明此案拿犯究办,归中国地方官自行办理,应请领事无庸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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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轮船被抢

  光绪十年八月,有英商舨船一只,由旂后遭风损坏,漂在草港搁浅。该处三十馀庄民人,疑法国兵船到境,持械出御,齐登船上,将该船大夥未土吗典戮伤脚底。其船中之糖与器具、铜片、铁钉等件,抢掠一空。经鹿港同知邹渐鸿、鹿港游击郭发祥、署彰化县蔡麟祥先后驰往弹压,拿犯追赔,并将船主及大夥女眷、水手人等救护上岸。一面追起赃物,交船主点收;陈前道与施领事商酌认赔。船主复行翻控;旋委前凤山县李倅嘉棠与领事通融结议,以七兑洋银九千元,作为赔价。该船及船上货物、恤款、保险各费,一概在内,永断葛藤完案。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33 页

   日本船遭风

  光绪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日本单枝桅驳船一号遭风漂至后山高士佛洋面。该恒春县武令亲督勇役救护水手二名到署,给予纸笔,令书姓名;据书中国文字,一为儿玉伊之助,一为神清仙次郎,并据亲笔出具并无被抢摹结及点收衣服清单各一纸。旋将该水手送郡,赀遣回国。其船为风击破。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34 页

   琉球国难民遭风

  光绪十一年六月,有琉球国难民陈文选等十二人,在洋遭风飘到基港。经基隆厅查照前遣发基隆逃出内地被掳难民章程,水官二员,每人给回国路费八员;舵工、水手十人,每人给回国路费六员;另遭风到基后伙食,照章给发。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34 页

   英国船遭风

  光绪十一年七月二十二夜,有英国夹板商船泊旂后洋面,忽被飓风冲断碇索,呼救甚急。经陈管带率勇会商各营局前往救护,幸勇许文先身先赴水用索牵住船只;林芳彩等相接援应,始得人物无伤,洵属勤奋可嘉。当由陈前道赏给六品功牌,以昭激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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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洋医生

  医生乘坐轮船,来往府城医病。光绪十年,经刘前道照会墨税务司准该医生自备认旂,标诸船首,夜用号镫,俾各台人员知所分别,不敢拦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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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 馆

  光绪八年十二月,准倭领事函,据旂后买医生请租医馆东边閒埔盖屋;当由刘前道委饬杨县丞会邢翻绎官驰诣照议,勘明界地,绘图议租,由道核给印照付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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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 房

  光绪七年十月,医士买威令请在安平行台后、旧台边,择一官地,起盖药房。经会勘丈量,与民居方向无碍。议定租价、年限,不作别用,并不得架造高楼。准以租用二十年为限。如限满后,中国别无用处,该医生再租赁,应照旧接租。倘限满后,中国自有用处,应归还官用,不得藉留。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35 页

   英义塾

  光绪八年八月,英国教士偕士里,仿照中国义塾,延师在沪尾开设学堂,延中国之师,教中国之书;不可谓非义举。特是教学与游艺不同,此端一开,诚恐逐渐推广,将来该子弟等文字、科名,势必沿溯渊源,致歧趋向。且以中土之童,蒙费外人之培植,官斯土者,心甚歉然。商将所延塾师岁修百元,由台北府支还。每年遇有甄别,会同领事酌给奖赏,用存体制,而杜流弊。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35 页

   宝 星

  光绪十二年正月,经刘爵帅片奏:淡水关税务司法来格上年在沪尾帮同防御,又基隆海关帮办洋人鲍郎乐在基隆赞助,恳恩将法来格赏给三等宝星、鲍郎乐传旨嘉奖。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36 页

   灯 楼

  又恒春县属之鹅銮鼻地方,洋人建造灯楼,于光绪七年十一月兴工,至八年五月工竣。当有厦门虎税司乘商轮登岸踏看便,带回起造灯楼之营造司哈尔定并大小工匠人等;其留守洋员太罗、白喇二人,又水勇等共十七名。其外面巡更、防番各事,仍归镇海前营防守,以专责成。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36 页

   浮 桩

  同治十年,准打狗海关通商委员积函:据怡记行禀称:拟就旂后港内建设浮桩,以为轮船进口系缆之用。查各口建设浮桩,应由地方官会同领事官按照条约酌办;所需费用,于七成船钞之内取资。今怡记行自建浮桩,查勘尚属无碍,应允予办理。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36 页

   洋人为生番挫败

  同治六年五月十二日,有花旗国轮船前进傀儡山之龟仔豆社,有二等带兵洋官一员、洋兵一百七八十名登岸,被生番诈诱上山,从后兜拿;因路径狭窄,带兵官受伤毙命,洋兵被伤者数十人。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36 页

   洋人开堡伐木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37 页
  同治八年十月,台湾沪尾口通商税务委员刘佐领申称:英国洋人康姓,在噶玛兰内山大南澳开堡伐木。经府、县坚迫英国额领事勒令撤回。旋准照复:展限撤退;将地收还封禁。查该两澳地方,土皆肥美。惟僻处海壖,稽查不易。与其视同瓯脱,虚而置之,徒贻奸宄逋逃渊薮,致为海疆无穷隐患;不如召人承垦,藉佃户以实其地。佃属于官,即官有其地;而稽察不难。况佃之田土在彼、身家在彼,必能为官捍御外侮,不容宵小潜藏。由此,风气日开,田赋日增,官中不无利赖;以视徒慕封禁之名,而无封禁之实,其利害不啻倍蓰。当经黎前道出示招垦。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37 页

   保护船只

  光绪二年六月,奉宪行选举沿海地甲头目,分择地段,责成保护中外船只在洋遭风;并颁行图册、章程、告示,当由道委员前往台属各海口村庄确查。各乡均各举甲首、头人,责成督率乡民,遇有遭风船只,实力救护,由县给予旗帜,以为标准;并令出具切结,谕饬遵照告示章程办理。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37 页

   假 银

  光绪五年十月,准有领事函,据教士禀称:万金庄隘首潘德安等谋铸假金。差获潘登传,讯供深夜伪造时,曾经窥见,旋拘首犯未获。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38 页

   安平开设码头

  光绪十一年四月,案准前税务司墨照会:安平关码头,拟照安平关地面宽阔一带海埔,由北填出,与去年怡记洋行所填之地一律扯平。如无妨碍,即行填筑,再请给照等因;当经刘前道札饬台湾县查勘去后,嗣据该县具覆:以查勘该处海埔地段,系属官地,尚无妨碍民居水道方向,堪以填筑。其形势、丈尺,均与原送图式相符等情;并详送原图一纸前来。查该处埔地,既系官地,尚无妨碍,自应由税务司填筑作为码,头之用;应以此次覆文存关为凭,免给执照。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38 页

   灯 房

  光绪九年八月二十九日,准代理台湾关税务司司登得照会,内开:照得敝税务司近奉北京总税务司来文,饬令于旂后山上建置一灯。其建灯之图,昨已留下贵署,想邀清览。查此灯系为夜间光照船只进出口平安起见,亟宜建设,以便航海船只往来。理应照请查照,准将此灯建置旂后山上,并请给示晓谕军民人等一体遵照,勿得从中阻挠,实为公便等由。准此,查此案本道未奉到本省上宪公文,本难照办;既准照会前由,自系应办善事。惟昨阅来图,纵横各英尺六尺、高八尺,为地不宽;但不知拟建何处,电饬旂后通商杨委员鸿猷查覆。顷据覆称:即旂山挂旂处,系官地等情。查旂山挂旂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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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抚宪岑亲履查勘,应建台,并将挂旂处围筑在内。兹税务司奉文于该处建设灯房,虽宽高图式已承交阅,未见应拨山地之图,应请饬绘送补存案。将来台兴工,恐有妨碍,再三细思,惟有变通办理,酌定两全之法。如台须灯,移灯就台,遇有守台防海等事,灯房照料灯火,由营代办,或仍由税务司酌派一人在房照料,仍听守台官兵稽查;毋庸多派人役,以免出入混杂,多有不便。如此办理,则两无窒碍,自应先行酌定,免致后有烦言。至禁止闲人告示,随文发附收存贴用,仍饬凤山县加示严禁。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39 页

   议开打狗港口

  光绪九年八月,据台南领事霍必澜来函称:打狗港口日见壅塞,易致胶舟,递年尤形危险。适有洋人言及:有一种浚水挖泥机器,中外经用,均见成效,为价不上五千元。该洋人愿自发价,自为疏浚,抑或中国官自行办理工程,而洋人亦愿代为购置等语。当以该口淤浅,轮船不能湾泊。前曾屡议开浚,因工费浩大,致未举办。现在,该领事所议,是否挖浚港内浮淤,抑系将港口开阔浚深,以便轮船出进?系从何处开起,至何处止,深阔各若干,是否不致旋开旋塞之虞?统计购运机器到地,并开浚完竣,共需经费若干?请饬该洋人通盘筹计,分别各项,确为估量,先行绘图寄阅,以便由道筹款,详候宪示办理;函复去后。查打狗港口,即旂后口也。检阅卷宗,从前丁前抚宪奏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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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夏故道禀请遵办;而宪虑周详:第一恐如挖煤有石隔,第二恐守口形势有碍,第三因经费太大。夏故道禀复之词,谓开港与挖煤迥异,祇将浮沙挖去,并无石隔;地方形势,既建台,不致有失;经费则台饷可提,如大雅、安澜损失一船,即去二十馀万金,较之开港,费帑尤钜。况中外遭风船只,事所时有,不开此港,设有洋船遭风之事,藉此要求胁谋,反落后著各等语。夏道旋即病故,张前升道接任;台湾宪谕:开港之事,仍作罢论。于是,以筹款未定,婉辞洋人,并禀请咨明总署,以前估银五万三千馀元、续估银二十万四千馀元,为数太钜。现在该口小轮船亦仍照常进口,惟大船不能进泊。若开深后,洋船出进自由,不能不于该口添扎重兵,以资扼守。拟照从前吴淞口之议,作为宕笔;倘驻京之总税务司询及此事,应以事属台湾道经手,令其仍向该道熟商各等语。嗣洋人复议:此事并不催请官中速办,而自己筹款请开,是筹款一层,不能再宕。彼虽漫讨一准,如果真准,彼必竟自开之,将来藉称彼开,费由彼抽,无端挟我,直与人以太阿,断无如此办法。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40 页

   塔 表

  同治十年三月,准英国驻台有领事照会,以澎湖乃天津、上海、福州各口洋船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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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经要津,屡有板搁浅、碰坏,拟按照第三十二款载「通商各口分设浮桩、号船、塔表、望楼,由领事官与地方官会同酌视建造」一条,在该屿建两高塔,上挂明灯,以为船只指南。
  查通商条约第三十二款内载:分设浮桩等件,由领事官与地方官会同酌视建造等语。所有福州口,前此设立标杆、照灯应需经费,系在海关吨钞项下动给,在关库提支,曾奉核准在案。今台湾澎湖一岛,虽非通商口岸,而既为天津、上海、福州各口洋船来往必经要津,且该岛礁石林立,水沿险恶,屡有板搁浅、碰坏情事,既准有领事照请援案设立高塔挂灯,系为保卫商船起见,自应照办。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41 页

   白 塔

  同治六年九月十七日,准驻沪英国副领事额勒格里照会:本年六月间,接准本国水师参将布来文内开:现在鸡笼海口,船只往来比从前加多。本参府察看情形,应该设备塔表、浮桩等件,以便船只出入。查该处近海一带,遇北风时节,即有黑雾遮掩,以致洋船临港,难辨海口,不无冒险之虞;不如该港口左右两边建置白塔两株,高可四丈五尺左右,兼于港内砂石两处设备浮表或竹桩,以为洋船出入指认之处,庶往来船只,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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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路搁浅之患。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42 页

   游 历

  查台湾民俗强蛮,而生番又厥性嗜杀,理谕、势禁,均极为难。倘外国商民深入番社,地方官无从保护,必致生端酿事。查英、法两国给照,均不准往有贼处所,以杜滋生事端。
 今台地生番,形同化外,自亦不可不熟筹审虑。本司道悉心酌核,应请嗣后外国体面商民,有愿赴台游历者,由领事官给照、地方官盖印,照内注明祇准游历台湾内地行走观览,不得深入内山番界字样。其有愿作贸易者,凡台湾通商口岸,毋论有无执照,均得按约通商;即欲赴台湾内地买卖,现在台湾地方已饬添设子口,自应由海关及子口给发照单,更毋庸另给买卖执照,以符条约。同治八年,经梁前道照会有案。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42 页

   洋 款

  台南陈守礼欠美商旗昌行一款,曾经总理衙门行知转饬该美商遵判,以被告缴交洋银一万五千元,即将案注销。嗣拖延日久,未得如数缴楚。赞衮在道任,商及台南府包守,饬据陈守礼将钞封备抵达三堂租馆变卖洋一万五千元,照还美国驻厦壁领事收给完结。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43 页

   教民捐赈

  光绪四年,准英国有领事先后照送台、凤、嘉、彰各处教民捐助晋、豫等省赈银四百馀两,经何制军札饬地方官传谕嘉奖。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43 页

   中外事件册报

  台湾改设行省,所有台口中外交涉事件,是否由台造册,详请分咨请示,奉前抚刘批,以光绪十四年起,归台办理。当经咨准福建通商局钞送册式,札饬各府厅遵将十四年春季分起承办通商交涉各案,分别已结、未结,按季造册报府,由府汇造送道核转;先缮草册呈请抚宪核定,俟奉核发,另缮正册详咨,历经遵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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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洋税情形

  查沪尾口系于同治元年六月间设关,打狗口系于同治二年八月间开办,所有两口海关,仅徵洋船货税一项。遵照通商例则,按货徵收。倘有所载之货,未列税则之内,应将原货估价,每百两抽收正税五两。一切收税事宜,均由税务司专政;派令捍子手逐件过秤,给发验单,交于该商,赴海关银号照纳税银,给予凭单,方准放行。此关中徵收洋税之情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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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洋药税

  案准台湾关税务司马照会,洋药正税、釐金并征,定于光绪正月初九日由关开办。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44 页

   安平海关地址

  安平海关地址,业经商请总理衙门准照中国屋式,于安平官地废址兴工起盖;并准满税司照会前来,当经府县亲往勘得该处旧废外国土城一所。该税司指定土城内台基址,改建海关。当查台有关镇扼海口,左属水师营火药库,右属凤山县支放该营米仓,均非建设海关所宜;遂改勘土城外、靠东空旷官地一段,商请税司按验合式,于同治八年七月兴工盖建。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44 页

   洋 行

  光绪十二年六月,准驻厦德国嘉领事照会,商人赫斯乐、博劳兹等禀:在台湾府城开设瑞兴洋行字号,请照例立案,以杜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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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 务

  台地自办商务以来,不及两载,市面渐繁。盖从前府城一带,田地十居其八;刻下起造房屋,各项贸易栉比星罗,非复旧日荒凉气象。而艋舺为货物聚集,规模宏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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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申江。
  现商务局有驾时、斯美两商船,往来各口,揽载客货,商人尤便。又有飞捷、靖海、海镜各兵轮,亦由刘宫保改归商局调遣。又有本地得忌利士公司之科魔沙、福建、海龙、爹利士各轮,到台、厦两处运载茶叶、糖货。故近来基隆、沪尾、安平各口,轮船或数日一至,或一日数至,商务有日新月盛之象。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45 页

   邮 政

  光绪十五年,奉刘抚帅札开:接据沪尾海关税务司葛显礼迭次函称:台地铁路通行,基隆可成一大口岸。将来洋商行栈云集,英、美、日之公司驿递轮船沿途往来该口,装运茶货。所有附货函信,必凭邮递,是邮政必须预筹。查台湾陆地已设邮政,基隆应添设一局,实于贸易有益。当行邮政局,会商税务司妥筹详办。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45 页

   旂后通商局

  旂后为通商口岸,事务日见繁多,自宜派员驻理。光绪四年,经夏前道禀请于旂后设一通商分局,遴委厅县一员,并由凤山县派拨差役四名、书吏一名。凡有中外交涉事件,准予就近讯办,或由委员自讯,或与领事官会讯,随时了结。如情节较重者,仍由委员移会凤山县核办。如遇华民词讼事件与洋务无涉者,该委员不得擅理。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46 页

   安平开设银号

  光绪四年二月,准好税务司照会:安平一口,征收洋税,年增一年。各商到旂(后)完税,诸多不便。请于该口添设银号,俾得就近完税,以顺商情。经前任将军庆调查原卷,台湾之安平,系属验口,只准洋船在该处寄碇、起卸货物,本不应设立银号;续据打狗口前委员德协领查禀:该税司所请就安平设立银号,实为华商就近在该口完税领单,得以便当起见。复经户部核准,遵即饬旂后口银号,选派熟悉税则人役,前赴安平口岸附近洋税关之处,暂赁民房,于六年十月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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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枋 

  窃照合众国罗妹商船在台湾琅軿地方遭风、被生番戕杀一案,委员查办完结情形,经前抚李恭摺具奏。声明:凤山县境,由枋至琅軿一带,应作何设官驻兵,容督饬省会司道及台湾镇道通盘筹画,另行办理。
  据前台湾镇总兵刘明灯议:请将琅軿地方抚而有之,设官征赋。前署台湾镇总兵曾元福议,循土牛之禁,仍归荒服。前台湾道吴大廷,则两存而节取之,议于枋地方设官驻兵,琅軿柴城地方调取屯外委酌带屯丁驻扎,并就该处闽、粤各社头人中举充总理,专司防范生番、保护遭风洋船各事宜。一切履田问赋,概从其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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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据该镇道等暨现护台湾道梁元桂等叠次会议具详,大旨约略相符。行据省会司道覆核:所议尚有未尽合宜之处,详经委令本任平潭同知郑元杰等驰往周历履勘。嗣据勘明,绘图呈送,并以博采众论,琅軿之柴城及风港地方,民番错处,均未便设官驻兵;议请仿照台湾各厅县沿山隘口设立隘章程,选举隘首、隘丁,分段防护。
  伏查凤山县治,原设兴隆里,嗣移埤头。由埤头以南三十里为东港,又三十里至枋,系赴琅軿陆路要道。由枋过溪,即属番界。十二里,至秽剌桐脚。南行十八里,至风港。沿途山深菁密,仅辟一线,以通行人;兼有凶番,潜伏伺杀;自风港三十里,至琅軿之柴城,均系熟番村社;并有闽、粤民人杂处其中。琅軿背山面海,山以内为生番十八社。又由琅軿以南三十里至大绣房,有两路可通。外路沿海,内路缘山。龟鼻山即在大绣房,与龟仔角对峙。其番社在山凹之内,乱山重叠,不能深入。
  又查枋以至琅軿,另有海道可通。惟涌浪甚大,礁石林立,时有山风压船,名曰落山风。舟行遇之,立为齑粉。夏秋风暴不常,尤不可渡。盖水陆皆天险也。故向设土牛之禁。今琅軿一带既有闽、粤民人潜入居处,日聚日繁;而打狗口通商以来,复屡有洋人私蹑其地,生番伺杀无常,设再有如罗妹商船之事,办理殊费周章。自应妥筹防范,庶边境藉资控制,中外亦可相安。
  熟筹详度:凤山县治以南六十里枋切近番界,为防番扼要之地。拟请将凤山县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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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兴隆里巡检,改驻枋。在于新设台湾道标内拨千总一员、兵五十名,合成一百名,同往该处驻扎,经理护洋、防番各事。所移兴隆里巡检分防地面有关参缉,应否另行划定,由该管道府督县查议具详,另行咨部。查该移拨道标千总一员,同改驻各兵巡缉掺防劝惩勤惰,悉照营制办理。
  琅軿地方,近海多闽人,依山多粤人,山内为番人。拟请就(闽)、粤、番三籍之内,每籍选举正副各二人,名曰隘首;壮丁各五十,名曰隘丁;各就三籍所居之地,分设隘,逐段防护。如遇洋船遭风,随时救援,送交枋文武转送地方官按约妥办。其风港地方,另选正副隘首二名、隘丁五十名,一律设分防,均归枋巡检、千总就近督率,仍由凤山一体稽查。正副隘首,先由台防同知给与印劄,以昭信守。俟三年无过,详请奖札,正隘首给予把总衔札,副隘首给予外委衔札,作为额缺。如再能防番出力,外委衔札奖以(外委),把总衔札奖以把总,调营差委。如系番籍头人,未便受职留营,应加给五、六品顶戴,以示鼓励。如防护不力,给把总衔劄者,降为外委;给外委衔劄者,革退另举。所有文武员弁兵丁及隘首隘丁,既责以巡防,课其勤惰,不得不量予津贴,酌给薪俸、蔬饷,以资办公,而示体恤。拟请文职巡检与武弁千总,每年各津贴公费银二百两。台湾戍兵,向有加饷,此项改驻兵丁一百名,于加饷外,每名月给薪蔬银四钱,仍按台湾戍兵三年更换一次。正隘首四名,每名年给薪俸洋银八十元。副隘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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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每名年给洋银六十元。隘丁二百名,每名年给洋银八元。统计文武员弁年给津贴及兵丁薪蔬银共八百八十两,隘首、隘丁年给俸饷银七百二十元,均在台湾府经收叛产租息内按季支给。应设文衙署及兵房隘,俟定案后,另行委勘、筹款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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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洋人不可轻入番社

  查台湾南北两路,番社辽阔,人鲜明理。如入内山,生番凶顽更甚。外国传教士,如有前往,设遭不幸之事,中国地方官更难保护。嗣后应由领事官谕知传教士:如往各处游历,须请盖印执照注明赴何处字样,不可载入番社及内山一带。倘有不遵,轻入其地,致有别事,莫谓中国地方官不加保护也。
  再查台湾系闽、广两省之人居多。闽人中,又以漳、泉两府为多。向来各分党类。闽与广不和,漳与泉又不和;即泉州一府之中,如晋江、南安、安溪、同安亦均不睦;时有争斗之事。此三籍中,迩来俱有奉教者。如有争斗,自应仍照中国律例办理,不得牵涉教案,以昭允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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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堂条约

  光绪十三年八月初一日,准日斯巴尼亚国胡领事申陈:本年七月十一日,承准贵爵部院照复:以教士何铎德在大稻埕设堂传教,被该处绅民误指为法国教士一案,接准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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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领事申指各情,饬县遍行开导,群疑稍释。并据绅商人等佥禀:尚有数端,必须约明,日后方能民教相安。
  (一)何铎德开堂设教,必须择僻静之所,不得在大街通衢,有碍居民地方。所传之教,务须同耶苏一样,劝人为善。教士须立品待人,堂内不得收养妇女及包庇匪类、不受尊长约束。
  (一)凡遇教民家中婚丧之事,教士不得前往干预,以避嫌疑。彼此辑睦,而免滋事。
  佥恳据情禀覆前来,照覆查照,转饬该教士遵办等因,到敞总领事(?)。准此,查所约三事,应即准行转饬何教士一体遵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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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洋人引诱社番入教

  同治五年,访闻凤邑港东上里万巾庄(即名力力社),有外国洋人开设天主教堂,引诱社番习教情事。遂即选派妥丁,协同下淡水县丞所派亲丁,驰赴确查,并传通事潘水泉、土目潘政山、隘首潘德安,详细询问。据称:该社向住番丁,离傀儡山仅止二里,自同治元年间,即有洋人到彼,用银勾骗社番,认为同宗,筑盖茅屋居住。至本年始□□土查看。该社盖有砖屋三间,坐东北、向西南,两边草屋二十馀间;又搭盖楼屋一座。内有汉人,假充洋人,设堂传教。所有万巾、赤山、加匏朗三庄社番,约男妇二百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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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听其所惑。每日在堂念经,名为礼拜。并称:去年亦有洋人到内山勾结生番,给予犒赏酒肉。旂后洋人,亦有进内山游玩,同行者仅止三、四人。闽、潮、粤庄之人,均不信从入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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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 赋
   抚 垦

  淡属内山,抚事初定,所有垦地现经设立隘卡,派扎营勇;垦民番社交涉往来,应由营勇将弁暨抚垦局员保护,以民养兵,以兵卫民,犹有古法。内山空旷,垦民进驻,或种竹园,栖止防卫,分别一百名、五十名,立一垦首,督佃丁耕作。无论本地、外来,由局员暨稽察垦务,一体保护。此所以固垦民之心,而安其业也。员绅又秉公配拨地段,限期垦辟成田,于垦就三年之后,升科定则,完纳钱粮。复于成垦后,委员勘明界址、甲数。每甲合田十一亩三分零,分别上、中、下三等,每甲全年纳谷或六石或四石;园内种茶、种杂粮,每甲全年配纳番口粮洋银二、三元或二元、一元。酌定年限起纳,由官发三联单,一给化番收掌,一给垦民执持,一存官备查。再令垦民出赀开沟导川,灌溉农田;准照民间收租章程,抽收水田租谷,备酬工本,兼备岁修。
  以上章程,由沈吉田方伯议定;所谓举大事、成大业者,固贵有大公之见以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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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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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 赋

  台湾自隶版图以来,田园未经清丈。供赋轻重,南北悬殊。如台湾、凤山、嘉义三县所征供粟,系沿郑氏取租之数,赋额极重。续辟之彰化、淡水、噶玛兰各厅县,均照同安下沙则,应配银米,折征供粟,赋额较轻,不能划一。统计全额无多,历办销册有案。
  自道光初年报升之后,续垦成熟田园,相率欺隐。又有隘租、番租各项名目,影射吞匿,均未报升。此次清丈,台俗田园论甲,则有四十馀万甲。惟旧征、新额,向无麟册,不能分别。若仍照旧章开征,轻重不一,小民苦累不堪,自非另议赋则不可。现将所丈田园,无论新旧,悉照同安下沙成例,分数配征,化甲为亩。以一甲作一十一亩。仿一条鞭办法,删去各项名目;凡地丁、粮米、耗羡等款,一并在内,并化折征谷价,提充正赋。每十一亩上田,征银二两四钱六分零,中田征银二两零,下田征银一两六钱六分零。上园视中田,中园视下田;下园及下下之田,土壤瘠薄,照下田核减二成;下下园照下下田递减。
  此外,沿山、沿海及垦荒未熟各田园,暂予剔归未入额数,从缓升科。计自光绪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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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间办理清赋,十五年十二月全台一州、二厅、十一县,一律给单完竣。其嘉义、凤山各属,初丈不实,另委员复丈。隐匿者,揭报;开垦者,升科。造具图册,分别奏咨。计旧额人丁税饷、供粟馀租、官庄耗羡,年共徵银一十八万三千六百六十六两有奇;现在粮额,年征银五十一万一千九百六十九两,随征补水平馀银一十二万八千二百四十二两,加以官庄租额银三万三千六百五十七两,共银六十七万四千四百六十八两有奇。比较旧额,溢出银四十九万一千五百零二两。除补水平馀银两外,实计正款溢出银三十六万三千三百四十九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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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 园

  台湾田赋,独与内地异。内地止有田,而台湾兼有园。园者,旱地;田乃有水之区。内地田论亩,台湾则论甲,澎湖则论种。每甲东西南北各二十五戈(每戈长一丈二尺五寸);地之方圆、广狭不整者,以尺寸折算:乃荷兰授地法,后即因之。覈以内地弓步,每甲计田十一亩三分零。种则每谷一石,折地七亩四分七釐五毫。
  内地之赋有银、有米、有麦豆、有折色、有本色,台湾则止纳粟;且有本色,而无折色。澎湖则每种一石,徵银四钱二分,合计每亩徵银五分六釐零;不分田园,亦不徵粟米。噶玛兰兼有馀租,谓取其额徵供粟以外所馀之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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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地田赋,每亩科银一、二釐有奇,至一、二钱零不等;米则三撮起,至七、八升而止。即江、浙漕粮,最重亦止每亩科米一斗九升零。台湾则每甲上田徵粟八石八斗,中田七石四斗,下田五石五斗,上园五石,中园四石,下园二石四斗;以二粟一米与每家十一亩零科计,每亩上田完米三斗九升零,下园亦一斗一升零。殆承郑氏重敛之馀,未及议减;而民不病者,地力有馀、无忧不足耳。
  雍正九年,奉世宗谕:自七年始,新垦田园,化甲为亩,改照同安上、中、下则例,起科计亩,银米分徵,仍代纳以粟。爰定一甲为十一亩;每亩上田徵银八分零、米六合,合之,每甲输粟二石七斗零;中田徵银六分零、米三合零,合之,每甲输粟二石八升有奇。下田徵银五分零,不徵米,合之,每甲输粟一石七斗五升零。上园视中田,中围视下田。下园视中园少差,每甲输粟一石七斗一升零。较之旧则,仅三之一焉。部议科则太轻,应照旧额输纳。
  乾隆九年,复奉恩谕:不必议加,仍照同安则例定额徵收。厥后续报升科,有以亩计者,有仍以甲计者;即以亩计,而徵粟仍以甲计。噶玛兰初无上、中、下则之分,议照淡水屯租。田比屯租六等,每甲徵粟六石;园比屯租四等,每甲徵粟四石。嗣照同安下沙则例科算,即于六石内应完正粟一石七斗五升零,耗粟一斗七升零;又四石内应完正耗粟一石八斗八升零,作为正供。其尚馀粟四石零及二石有奇,名曰馀租;每石折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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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随粟缴纳。彰化更有水沙连社糯米之徵。种种不同,盖如此。屯租,田、园各分六等,征租之制,详后「屯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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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 庄

  官庄者,归官之业;庄乃所在处也。有田,有园,有牛磨,有塭,有蔗车。所徵有粟,有面,有鱼,有青白糖,有芝;而皆按价折银以缴;惟淡水、噶玛兰止徵粟,澎湖无徵。其庄有遗自郑氏者,有无人田业由官垦设者,有绅民请归者,有缘事充公者;其间有已详奏者,有未咨报者,有崩陷倒坏请豁免者,有籍在而产亡者,有规复而隐匿者。其承办也,有举佃首者,有派胥役者。其银粟有应归完正供粟饷者,有扩充兵饷者,有备地方工程公用者,有供祠庙祀祭者。就道光间而言,共计官庄一百二十馀所,年徵银一万九千馀两、粟三十馀石,止能徵其七、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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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叛 产

  叛产者,抄封叛逆所遗之产也。乾隆五十三年,谕将林爽文案内叛产租息,赏给戍兵,每名每月银四钱;爰有「加饷」名。后续抄陈周全、张丙等案内叛产,有拨支兵饷者,有充地方办公经费者,亦有鬻供军需者,并有未经上达者。其产散在各厅县境,统归台湾府遴举佃首经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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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园各分三等。每甲上田徵粟三十二石,中田徵粟二十六石,下田徵粟二十石;上园如中田,中园如下田,下园徵粟十八石。道光间,年应徵番银八万馀元,合银五万六千馀两;亦如官庄,止徵十之七、八。
  台地粮课,欠者甚寡。独凤山多书欠、府徵多佃欠云。
  查台南府叛产抄租,每年实徵银计四万馀两,约有平馀四千馀元,以补额拨「加饷」内之应征未完租款。同治六年,由叶署府宗元禀请,将前项平馀尽数归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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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隆恩官庄

  光绪十八年,准台藩宪唐移开:案照台、澎各营原置隆恩官庄田园、糖所收租息,除完纳正供外,馀银由营造册送司,按年在于请领台饷银内,扣存司库,入拨充饷。间因递年租息参差不等,奉部行令,按照乾隆三十四、五年两年租息统算,折半匀计,作为定额。盈则尽数造报,绌则责令承办营员赔补。例定甲年征收,乙年造报闽省;历办在案。
  嗣因各营原置田园,案卷间多被匪遗失。历年既久,官弁递更,逐年祇向原佃收租,不复问及田园处所;间有被水冲坍者,亦久不报豁,佃户难免累租。弊窦之丛生,以致东牵西扯:将新垦民业,希图免粮,混为官庄者有之;逐年蒂欠,短额积压,数年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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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造报者有之。是此项官庄,从前业已含混不清,迨至全台一律清丈之时,南北情形又各不同:南路则就田查问,是以此项田园历历可考;台北则不问何项田园,统行清丈。在当时,则藉删除各项名目为词;殊不知此项田园系发帑置买,租由官收,与民田之完纳番租、隘租、屯租情形迥异。
  嗣因清丈完竣,民业钱粮,议由小租户完纳,大租减收四成,赔给小租完粮。而台北官庄田园,亦由佃户承粮。由台北府雷守议照大租章程,营中减收四成、司中祇照六成扣收租息;奉前抚宪批准,行司照办。当时办理,原为一时权宜之举,不能遽以咨部。何也?缘各银扣饷之庄租(?),系已除完纳正供之款,净收租息。清丈以后,供赋多至数倍。供多则租亦多,何以转少四成?是以难于咨报。
  台南各县田园,历历可考,系清丈时查询佃户,自称各县照所指之田园年应徵收钱粮平水,赴营催完。营中则较之前年所纳供赋,盈溢数倍,租息因之而短。各营所以纷纷藉口。然台南官庄田园,盈溢可想而知。倘营中原置田园,案卷尚在,何难一一清理;租息尚可加增。祇以各营案卷燬失,加之当时原置田园甲数,并无造册分送督抚司存案,以致上年赴闽查案,无从查出。现在各营,以新定钱粮,较之旧额应纳供赋,溢出数倍,台北议以减四收六章程,台南则不能完纳。迨至奏销迫届,由县详司,就饷核扣,而各营钱粮既多,租额因而短少,纷纷又以按照台北减四收六核扣租息为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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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司详加参酌,此项隆恩官庄田园,系发帑置买,递年徵收租息、完纳钱粮之外,扣存司库充饷各数目,均咨部有案。台北议以减四收六,缘因田园混入民业,丈量未经指出,暂时(权)宜办理。然亦不能遽以咨报。
  现在民业田园,均已升科定案,而此项官庄,历年轇轕不清。若统照减四收六办理,递年司库短扣五千馀两,从何弥补?亟需通筹全局,澈底清釐,俾期一劳永逸。拟请将台南安、凤、嘉、彰四县官庄田园清丈时既已指出,应饬各县委员会营按照图册所载,前赴就田问佃,向佃议租,重新整理。台北淡、新、宜各县虽无田园之可考,总有佃户之可凭;向佃追田,罢四六之议,逐一清理。间或田甲不敷、租额短缺,究竟是何原委?仰系昔年被水冲坍?据实造册送司,分别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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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 田

  台土黑坟,甚肥沃,不须下粪;故人畜粪狼藉道路。每风起,臭秽不堪;圚厕无以踰。布种自二、三月至九、十月,收穫亦如之。往时夜露甚大,雨泽或愆期,禾稼不病。迩来居人众,夜露亦稀。且苗多生虫,槁死;每下种,以烟梗附根下,虫患乃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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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 饷

  番饷,徵之熟番,即丁粮也。番有公廨、壮、少之分。初,公廨番,每丁年徵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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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壮番,每丁年徵米一石七斗;少番,每丁年徵米一石三斗。壮番妇与公廨番同。亦有按社纳银、不计丁口者。雍正四年,诏免妇口。其番丁纳米,改征折价,每石折银三钱六分。
  乾隆二年,奉谕番丁亦皆赤子,照民丁例,每丁徵银二钱;按社徵者,亦以丁计。均以康熙五十年册,除免番妇外,计男六千八百三十八丁为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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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 租

  查新竹、苗栗未经分治之先,苗邑各番社皆隶于新竹;所有各社番租,经新竹县方令祖荫奉文裁提,议作新邑孤贫月米,详准有案。
  光绪五年十月,新、苗分治。前新竹县张令廷,以此项番租,半系苗栗管辖,援照明志书院在淡学租,统归新邑征收,以便给发孤贫月米经费,详奉批府议复核准。嗣新竹县沈令茂荫,据竹堑屯外委邱长发以番租由伊给发等情,详奉前抚刘批:新、苗既已分治,各社头目举革事宜,各归各办,款系拨充新邑孤贫月米。隶苗栗头目缴者,即由苗栗按忙催收移解。其隶苗栗头目潘林山等所欠十五年番租及应缴十六年租谷,即由苗栗分别查追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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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 仓

  查台郡义仓,自道光十八年沈护道汝瀚任内始行创设。官绅捐助共谷二万馀石,建仓实储,选举仓正,经理出入,官为稽查;立法本极周详。嗣因地方节次军需,陆续借动,所存无多。同治五年丁前道重整仓储,首先捐谷一千石;又追缴偷漏出洋之铜钱一千八百串,买补谷石上仓,并劝谕殷实绅商量力捐输,共认捐谷一万零五百馀石;又追缴前此官绅所借谷四千五百馀石,共谷一万六千馀石,一律实储,取具仓收存案。编成「仓廪实、礼义兴、风俗美」九字,及续添「庆、丰、登」三字,计十二仓。
  十二年,夏前道献纶复筹买仓谷五万石。内旧存一万一千二百零石,添购二万八千七百零石,绅商捐助一万石。不敷之款,由台湾税釐项下动支银一万三千九百零两;当经详咨在案。嗣因历年平粜,采买未能足额。余抵护道之任,查悉情形,因思义仓备储为民生第一要务,若不于平时讲求积聚,一遇荒歉,必致束手无措。况郡城为根本重地,安邑为附郭首县,兵民云集,田土硗薄,向出地瓜、杂粮,岁止一收,本非他处沃壤可比,民间亦乏盖藏。加以近年洋船、商船,搬运大空,筹补更形掣肘。向藉凤山一隅馀米运郡接济,无论年岁丰歉,如遇风帆不顺,米船较少,米价日昂,贫民即嗟食贵。台地人心浮动,游手太多,往往因此滋事;朝不谋夕,更多意外之虞。是郡城义仓积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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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为紧要,难为膜视。现核仓谷仅存一万七千四百零石,所馀谷价,除发商生息银一万五千三百两、实存道库银一万七千七百零两,除遴派员绅采买收储外,并责成董事随时稽察,不假胥吏之手。如遇米少价贵,再议开仓粜济,以平市价。所粜价值,仍于米贱之日,立时买谷还仓,庶于海外民食,稍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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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 饷(田房、当)

  田房税者,顺治四年,定民间置买田地房屋,必用布政司契尾,每两输银三分,今谓之税契;年无定额。当税者,开设当铺,质人衣物而取厚利,故税之。每铺徵银五两,以其开闭无常,亦无定额。此二款,与内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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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 税

  船有尖艚、杉板、船、渡船、采捕船之分。其税有以只计者;有按其梁头大小以担计者,每担以百觔为则。尖艚每只徵银八钱四分。杉板每只,半之。彰化船,每只徵银一两一钱五分五釐。渡船、采捕船,每担徵银七分七釐。俗称有澎仔、龙艚、大、小、按边、挖仔、一封书等名,皆往来南北各港贸易采捕、不能横渡大洋者。内地江海巨舸,均按梁头科税,渡船、鱼船不徵也。台湾则正税外,更有规礼。
  乾隆二年,高宗特谕:海岛居民置小艇捕鱼以糊其口,乃年有规礼,为衙门公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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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渔人多受剥削,颇苦累;著即永行禁革。若有公用必不可少之处,将他项银两酌拨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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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潭塭饷

  港、潭、塭饷,就蓄鱼、产鱼之所徵之。港者,海水支流之处。潭者,平埔开洼积水甚深。塭者,沿壖筑岸,纳水其中。咸待鱼繁,以资捕取。港以所计;有徵银二百二十两者,或六十、九十馀两,少至一两及四钱,分别大小徵纳。潭亦以所计;每所徵银十二两及七两零不等。塭以口计;每口徵银五十两及七两九钱零至五钱止,亦视大小为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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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丁社饷

  查台、凤、嘉、彰、淡水等县,向有番丁饷、番社饷、鹿皮饷等项,全额每年共祇银一千馀两。民户丁口银,乾隆十二年奉准部咨,匀入田亩之内徵收;因番丁并无地粮可匀,是以仍照旧额丁饷、社饷、鹿皮饷,分别徵收。
  惟社番非民可比,不通言语、文字,向系责成通事社总包徵。每年缴数寥寥,早已有名无实。其通事、社总如何向番科派,亦无从查悉,难免无假公济私情事。此次番界垦熟之地,已议减半升科,则前项番丁、番社、鹿皮饷银,与匀入田亩之例相符,应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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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数蠲除,以杜影射苛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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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屯 田(番租附)

  查台湾先由熟番而化,叠次随军打仗出力,奉将军公福奏准,挑募屯丁,以资捍卫。全台分设大屯四、小屯八,屯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外委一十二员、屯丁四千名,拨出番界已垦田园三千七百馀甲,分六等征租。田,上则每甲征租谷二十二石,中则一十八石,下则一十四石;园,上则每甲征租谷一十二石,中则一十石,下则八石。每石折银一元,归官征收,支给屯弁丁俸饷,不给供谷;此即所谓屯租也。
  又拨出番界未垦荒埔五千六百九十馀甲,分给耕种收租。屯千总每员一十甲,把总五甲,外委三甲,屯丁每名自一甲至一甲三分、一甲六分不等,以及番社垦耕之田园,而仅完纳番丁,不徵供谷;此即所谓番租也。
  第从前番租田园所以不徵供谷者,系因各番社甫经归化,垦耕田园无多,以示招徕之意。现在各番社归化,田园日辟日增,且有续垦民业,藉称番租,影射朦混,匿报升科。若仍拘泥旧例,实于催科大有窒碍。即屯租一项,本属官业民佃,所征租谷,旧章亦不为昂。但年湮代远,案档遗失,屯佃子孙私相售卖,以致现下管屯之户,率皆用价承买而来,原佃非已逃亡,即多故绝;若仍照六等征租,民力实有难支。详请番屯租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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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均与民业一律升科纳赋。惟屯租田园所收屯租,原以支给屯弁丁俸饷;现屯田既拟改征银米,则各屯俸饷自应就各县于应徵银米项下,按年拨完、造报。
  又,番租田园应徵番丁银两,此系丁银与地税,本两不相涉;犹之民业之有无,丁不在粮银秋米之内。将来拟由县查照旧额应征银数,即就番、屯两业,按上、中、下则田园均匀配搭征收,毋庸另议更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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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 政
   晒 盐

  台南五场,每年分两次,全年共晒盐二十一、二万石,共给晒价银三万四千元。洲南、洲北、濑东,以一百一十八觔为一石;濑南、濑北二场,以一百二十四觔为一石。大晒收盐石,另派有缉私委员带同巡勇,每日于傍晚时,会同场员随带哨勇,遍历各盐田,眼同晒丁,将晒成盐粒扫刷净尽,押令挑赴场内,先堆仓外,俟隔夜流卤稍乾,次早,场员眼同晒丁过秤,再入仓廒。盐面,盖用盐印,不致暗被偷漏。
  其各馆持引来场运盐,场员将引裁取「缴查」,其馀三联发还运。该晒丁秤手,凭引发盐。每引五十石,委员如不检点,每盐一石,过秤稍高,即可溢盐二、三觔不等。然此委员犹易防范。其所称场漏者,即无引之盐,必系委员串同甲首、晒丁、巡勇、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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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邻,方能出运。若委员洁己自爱,则晒丁等力无能为。如委员不与若辈联同一气,其势亦难出运。是欲绝场漏之弊,必先慎择委员,使任其事而后可。现在各场委员,经随时留心明查暗访,尚无不肖情事。
  溯查从前设场建仓,晒盐储运,其场外竹围及储盐竹仓,皆系田主、晒丁自建。如有捐坏,应归田主、晒丁修理。现在每场盐仓,俱有一面数十间,田主、晒丁穷苦,年久失修,半多渗漏;虽可储盐,而风雨飘淋,上盖雨漏,或遇海滨大水,往往溢于仓内,化卤消失,积年计之,为数不少。
  上年九月,经派委员履勘查估。除濑南场并无消失外,据各场员估报,洲南场消失盐二万六千八百四十石,洲北场消失盐五千七百零七石,濑东场消失盐一万六千五百三十石,濑北场消失盐三千二百八十八石五斗,计共失盐二万五千三百六十五石五斗。查阅之下,殊深骇异。第念积年既久,屡易委员,澈底根查,恐亦莫由得实。向章如有消失,应著晒丁赔补,不给晒价;因即饬令各场于是年大停晒后,补晒数日,以补前阙。其失数过多者,补晒二十日,仍不给发晒价,以符原案;各晒丁均已遵照办理。其竹围盐仓,已饬各场委员督饬晒丁赶紧修补,并各仓编列字号、晒丁姓名、注明每仓储盐若干,以便抽查根究。经此次整顿、补足失盐后,嗣后抽查,倘有亏短,应即将委员、晒丁重加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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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 盐

  台湾盐务,场产不足,半由内地运售,名曰「唐盐」。内地长泰、南靖等县澳引额,定例拨归台湾代销;所徵正溢课釐,虽留台拨充盘费,尚有抵押内地盐务杂支之款。每届奏销,由福建盐法道汇核造报。各省盐务引地,多有推行外省;闽、台盐务分办,殊多窒碍。现仍照旧章办理。制盐之法,有煎、有晒;闽皆晒盐,台湾亦然。初于凤山县属滨海产盐地,由民自晒、自卖,价每不平。雍正四年,议归台湾府经管,于台湾、凤山二县设场四:曰濑北,曰濑南,曰洲南,曰洲北,共筑盐埕二千七百馀格。后因濑南盐质黑而不佳,移于濑东。所出之盐,尽数由官盘收入仓。仓即设于场所。每年二,募雇哨丁昼夜巡逻,不准私鬻、并私添埕格。淡水所属虎仔山,亦产盐;惟所出不多,尚须台南配运。
  南北各设盐馆一所,各贩户庄民赴馆缴课领单。每盐一石,定缴课价、脚费若干,执单赴仓支盐,运赴各厅县售卖;年无定额。乾隆二十四年,始定销盐十一万石;嗣又加溢额盐二万石。道光初,又加代销漳属官办滞销引盐一万七千石,年共应销盐十四万七千石。应徵正溢课银三万八千五百馀两。至光绪二年,经夏道台整顿,每年增销三十六、七万石,只得价银四十馀万元。除津贴运费成本外,尚得洋十七万元。自刘道台抵任后,每年仅得十二、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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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粮

  查嘉属各馆,称盐云粮。于粮尾木架柱边,雕刻三痕,谓之上中下三瓣名目。凡称收场盐,以粮尾高至极顶之痕为上瓣;系一百十八觔作一石;较之中瓣之粮,有一百二十四、五觔,计多六、七觔之谱。如遇卸办移交,即以粮尾高至中间之痕为中瓣,亦以一百十八觔为一石;较之下瓣,有一百二十二、三觔,计多四、五觔之谱。门市销售,每石以下瓣一百一十觔出售。又,应报缴公家溢盐九觔、报收入册粮头、二觔,核计售盐一石,应下瓣粮一百二十二觔,与移交中瓣之粮,数目相若;承办者无甚沾润。故移交之盐,各馆鲜肯发售,而于卸办之时,皆图多运场盐入仓,以期移交可多六、七觔之长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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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垫报盐

  查垫报盐石,系光绪十四年分瓜菜歉收、海鱼不旺,又适嘉、彰土匪滋事,遂致各馆销数,大形短绌;因比较攸关,均垫报足额。而盐虽垫报,仍属在仓未售;故课欠无从解缴。自十五年正月分起,奉准将垫报盐石,匀作二十个月带销,完缴旧课。
  嗣至十六年八月底止,限期届满,各馆仅顾按月比较额数,仍属未能销及垫报之盐。因又议将垫报盐石,自十七年正月起,由公家收回,作为新引销售;所欠前年垫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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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自十七年分起,匀作三年,于报销册内列报短征,弥补前欠。经详奉准在案。核计十七年分起,收回垫报盐石,每年应拨抵旧欠课银一万零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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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筹 饷(釐金附)
   经 费

  查台湾办理分治,遵照户部奏案,以台湾自有之财,供台地之用。经于筹办新设各郡县城垣衙署工程案内,由前抚刘奏准:自光绪十六年起,就钱粮项下,分年提拨经费应用;已将光绪十六年分征存起运钱粮,分别奏销提拨在案。自光绪十七年福建省、关两处协饷均已停解,经费万分支绌,不能不于司、局两库通筹挹注。所有光绪十六年七月以后百货釐金征收银两,奏即解归善后海防经费项下,列收造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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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 饷

  部拨铁路经费五万两,奉准在于百货釐金项下拨解,已将光绪十六年分如数解经海军衙门兑收。
  嗣准北洋大臣李咨行奉办关东铁路一摺,令将奉拨前项经费,径解天津;又将十七年分应解银两,先解一半,均声明照案支给补水汇费,先后奏报在案。旋准部咨,不准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69 页
开支补水;饬将台湾应解铁路经费,改在起运地粮项下按年提解。其业经提解银两,亦在地粮项下提还归款。遵即将已解光绪十六年分暨十七年一半共银七万五千两,并应抵解银二万五千两,连同汇费,一并在于光绪十七年分地粮项下提支,分别归款起解,补水随款核补。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69 页

   釐 金

  台南、安旂两局,挑釐以糖货为大宗。府城口并不产糖,向由南北来府城转售出口。局设西垒,因各货聚集之地,且为便商起见。
  抽釐章程,与子口半税无分轩轾。光绪十二年间,开办税釐,准各行郊兴用报票,给发运照,外来土货,由出口时完纳釐金一次。先后(在)东石口、布袋嘴、港仔,添设分卡。就此产货之区,一律按则抽收。嗣因各行郊具禀:(一)则以现钱不便携带,(一)则以运货晋府完过釐金出口,又须完釐,一货重抽,商民苦累。是以议给运单报票,准由府城出口完釐一次;济饷之中,仍寓体恤之意也。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69 页

   关 税

  旂后、沪尾两海关,向归将军管理。近年所徵税项,均拨充台饷。现在台湾改设行省,该两关事隶台属,应援照浙江之制,改归巡抚就近监督。于十三年,奏准所有收税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70 页
事宜,仍按外国三个月为一结;将结内收支税数,缮单奏报。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70 页

   三府津贴

  台湾府年支津贴一万三千六百两,台北府年支津贴一万两,均在盐馀项下动支。光绪十四年,新设台湾府,查照台北府章程,先行年给银一万两,俟省会移驻中路,再议酌增。其原有之台湾府,改为台南府,与台北情形一律,将原定津贴裁减三千六百两,亦按年支银一万两。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70 页

   竹 费

  查云林县属清、浊两溪,向有私抽竹费。去年六月间,业经李令联圭禀归公收,改为官办。估量每年可抽二千馀串,内除局绅饭食等项约共六百馀千文,又收埤工费约贴五百馀千文,除外赢馀千串征存款目,归于庙宇书院工程拨用;禀准试办在案。
  现在,抽收竹费比较估量数目相符,全年不过赢馀千串。该县内山一带种竹,为(?)出产甚多。向来载运大竹出口,一百二十枝为一溜,次者一百七十枝为一溜,小竹四、五百枝为一溜;全年核计,竹枝贩运出口,实属不少。现廖从九禀请:将竹费改为竹税,归于税釐项下,颁给三联完单,派员督司巡认真办理,核实比较,则漏弊可除,而额征起色。如蒙俯准,估计该处贩运竹枝出口者,全年约有六、七百溜,仍照现办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71 页
章程,每溜征完釐金银六元三角三瓣六尖,每年计可征饷银四千馀元。内除局用并贴修埤工费外,尚可赢馀三千馀元之数。所征款目,遵照向章,逐旬造报,按月解缴。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71 页

   茶 釐

  查台北淡水地方,出产茶叶,由来已久。咸丰年间,由商船运往福州销售,俱系未拣毛茶;就南台大桥卡口完釐,系在省城茶叶包办四卡口之内,每年不过数百石或数千馀石,为数无多。自同治二年起,淡水沪尾、鸡笼二口,与外国通商,就地买叶,从此鲜运福州。
  查考沪尾海关册,同治七年出口茶三千九百六十一石,八年出口茶五千九百六十九石,九年出口茶一万零五百四十石,亦有由内地商船运往省、厦、广东各处者,不知其数多寡。缘台湾从无海关常税釐金局,虽有商船釐,每百石定收洋银一元四角,不问货为何物,亦不问精粗贵贱,统名船货釐金;每计石照完。以是,商船运茶出口,年有若干,并无税釐册案可稽。就民间访询大概情形,皆谓今年洋船出茶(原文有)约有一万五千石左右,商船出茶约有三、两千石,须视釐金办过一年,方为准数。所出茶叶,大都皆宝顺、怡记、德记三洋行收买居多。民商自运出口,本属寥寥;且台湾本地业茶商民,多系承领洋行资本入山采办,并无重资自开茶行。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72 页
  本年上中茶价,每百觔贵至洋银四十八元。民商运往内地从何售此昂值?是以,本年内地商船运茶尤少。此近年淡属出产茶叶之大较也。
  至茶釐局原设在艋舺,另于大稻埕分设验卡。嗣查内山出产茶叶,多系径赴沪尾装船出口,而大稻埕系往沪尾必由之路,业于本年七月二十日将茶釐局改移大稻埕,合局卡归一;既可以杜偷越,又可以省糜费,较为便益。此外沿海各处,则于沪尾口、鸡笼口、大溪口、新庄、竹堑、后、大安等处各(设)验卡,凡有运茶过卡,无论中外商民,一律查验。每百觔,不论茶之粗细,不折觔数,实收釐金洋银五角。完清釐金后,由局卡给与宪颁单,照验放行。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72 页

   牛 墟

  台南府安嘉大武,地方辽阔,贫民子弟无力读书,长即习为桀骜,鲜知礼义。同治九年,经郭巡检秀先禀准设立义塾。嗣因经费难筹,又禀请就湾里街牛墟每只纳税一百文,充为义塾经费。因所取无多,足以杜绝盗窃、私宰,有便乡民,经刘前道批准照办。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72 页

   菠萝釐金

  光绪十八年,准全台釐局移开:据台南支应局呈称:旂后釐局请将菠萝减征一案,查菠萝一项,每百觔征釐银六角,合银四钱三分二釐,系按向来釐金定章征收;海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73 页
关向征菠萝每百觔税银七钱。自光绪十六年三月间将菠萝归并入苧类一律征收,每百觔减为征银三钱五分;是前本税重而釐轻,今转税轻而釐重:此皆铺户所以吁求核减也。但据各铺户禀称:凡有货物出口,无不援照海关正税减半抽收釐金。此则不尽然。兹查出口货物如土茯苓,每百觔,洋关税则征银一钱三分,而釐金定章征银一元;如牛皮胶,每百觔洋关税则征银一钱五分,而釐金定章征银五角:此税轻而釐重也。如芝,每百觔,洋关税则征银一钱三分五釐,而釐金定章征银一角四瓣。如樟脑,每百觔,洋关税则征银七钱五分,而釐金定章征银五角五瓣:此税重而釐轻也。是关税与釐金,原有参差不齐,不得谓百货釐金俱照关税减半征收。其子口半税,原指洋商请领三联票运货到最后子口完半税而言;若华商,则逢关纳税、遇卡抽釐,何得援子口半税为例。但现据该铺户禀称:近来市景萧条,销路尤滞,尚系实在情形;计旂后菠萝出口,每年征釐银约二、三百金,为数本属无多,姑准原照釐金核减归并苧章程,每百觔仍改征收釐银四角二瓣,合银三钱零二釐,以恤商艰。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73 页

  刑 政
   刑 名

  台北词讼,藉命图诈者最多。往往有刁生劣监充当保家,意在噬肥。从中唆使,平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74 页
空架害。检阅卷案,有凶犯已经认供,而尸亲指为顶替者;有尸身仅止一、二伤,而罗织多人,或诬以喝令、诬以帮凶;或病死、或自尽,而捏造威迫:种种诪张,不堪枚举。
  余莅道司之任,曾通饬各属,将在监、在押各犯,逐起清釐。何犯已结,何犯未结,或应发配,或应解勘,或应复讯,或应保释,一律分别详办。其发澎监禁人犯,各属相沿擅请,殊与部章不合,并详定复有违例擅请者,每案记大过一次,已奉院批准行。十七年十一月,奉邵中丞札饬:台湾盗案向系禀请就地正法,较之已规复旧例,应行解勘之内地省分,业已迅速;既非叛逆土著,更何必取速于电报。盗案以获赃为据,以同夥先后获案供词为證。二者多不得兼,尤以事主报呈为凭;虽不无谎报,可以勘对赃册分别准驳。不准,再行电请正法。仰见矜恤庶狱,慎重民命之至意。现经通饬,谨遵办理。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74 页

   相 验

  光绪十七年十二月,赞衮在道任,案奉抚宪邵批:据凤山县禀覆:已死差弁邓正邦尸身,查明当时委系日久腐烂,无凭相验情形;并请示遵缘由。奉批:此案验尸,仅隔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75 页
半月,坏烂不免,应尚不同皮肉消化。实在无相验之尸,当时何须办理检骨?洗冤录载明:已烂尸被打或刃伤处皮肉作赤色,深重作青黑色,贴骨不坏,虫不能食;非无相验之方耳。验尸必须解除衣裤,对众如法相验。该县原验,据仵作喝报,已死邓正邦上穿乌布衫,下系乌布裤,并不饬令解除,即作尸已坏烂、无凭相验详报。今谓当日曾参之录载,何曾参到此层?验尸第一在不避臭秽,该令又曾见乎否?受伤部位,因无人明白呈告指證,在官即可作无凭相验,不予仔细看痕损,应无此理。衣裤尚不解除,亦安知拳伤之外,无物刃伤骨损之在尸?莆田县唐启命案,当日据报,即经周身验明,故原案已有其馀周身腐烂之语;亦与此案未经解除衣裤周身相验者不同。何得谓之事同一律。凤山天气炎热,非始今日,从前于春夏秋九腐烂之尸,如果实在无法相验,应毋待该令今日始行请示。人命全以验尸为凭,获犯到案,讯明执持凶器,追起照格认伤,并将凶器比对,格填尸伤分寸是否相符,方无枉纵。今该令于此案既怕秽臭,潦草验报于当时;迨经批饬,又复设作无凭相验者三,并引一成案,文过于事后,全不在实事上著想;而犹谓系实事求是之下情,种种支离扭捏,殊属荒谬。应作何记过示惩,以儆效尤,仰台湾道即行核明议评饬遵。此案事经如此,姑准俟获犯到案日再行开验缴,等因;奉此,遵查相验尸伤,为地方官专责,自应不避臭秽,悉心看视,免致将来尸遭蒸检之惨。此案邓正邦尸身当时虽经腐烂,尚不致皮肉消化,该令并不解除衣裤认真相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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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俟获犯开检;迨奉批饬,复敢文过饰辩。诚如宪谕,殊属荒谬,应请将署凤山县李淦酌记大过三次,以示儆戒。并通饬各属遇有命案,务须随时认真相验,免干重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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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 审

  台湾秋审,向由台湾道酌拟小看造册送院,由抚帅核定分别实缓,发道缮正,于二、三月间详请抚帅示期审录,派拨官轮来南带同经书案卷,赴北襄办一切,仍由抚部院咨明督部院转咨具题。
  查本届旧事秋审情实人犯,无论奉旨情实免勾及奉旨停勾,亦无论情实几次,概同新事。秋审各犯,一并提省;其旧事缓决各犯,一概免提,汇册办理。后于光绪十二年间,详明更正,祇将本年应入新事秋审人犯提审一次。其旧事秋审情实人犯,无论奉旨免勾及停勾之犯,亦无论情实几次,即照就事缓决之犯,一概免提。余承办十八年台省秋审,核计十七年新事秋审人犯共三起,人犯三名,内除恒春县绞犯陈知高一名,查明应准留养,当即详请核咨,现未奉部覆准,自应归入本届十八年旧事册报,毋庸审录。其基隆厅绞犯千粗皮、新竹县斩犯徐阿菁等二起,人犯二名,甫于上年六、八等月间始行接准部覆,仍应归入新事案内提审外,计实在应入光绪十八年秋审已准覆千粗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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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阿菁等二起,人犯二名,未准覆王水赖、高典、甘添来等三起,人犯三名,相应解省审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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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 事
   清 庄

  台地盗风素称充斥,向惟冬令较甚;故有「防冬」之名。分治之初,各属经管清丈,不遑兼顾。各州县惜费纵弛,遇案鲜有破获,以致匪胆鸱张,横行无忌。而嘉、凤、云、彰一带,劫夺伤人,形诸案牍者,层见叠出。尚有民间漏报者及各属讳饰消弭者,尤指不胜屈。
  十六年清赋告竣,经唐薇卿方伯举办清庄。先治积匪,再图善后。实属一劳永逸、与民休养之计。当详定章程:(一)调派营勇清庄之法,须周历四乡,将积案巨匪,按名拿办,或责令族长绅耆裍送。有不率教者,不能不加以兵威。(一)遴委干员,分路清查。(一)严捕著匪,以期惩一儆百,不得仅获情轻夥犯,颟顸塞责。(一)跟究窝主,使盗匪无倚靠之所。(一)按庄结保存案。如庄内有为匪不法之徒,立即裍送究办。倘敢窝留容隐,即治以庇匪之罪。(一)约给赏费。捕盗本为县令专责,所有清庄费用,自应由县设筹。惟间有积年巨匪,必须广觅眼线、悬赏购拿者,倘为数较钜,力难筹垫,应准禀请提结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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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示体恤。(一)分别劝惩。如印委各员,办有成效,事竣,应详请奖励;倘不实力奉行,亦即分别撤参。此诚正本清源之策也。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78 页

   育 婴

  查台郡育婴堂之设,始自咸丰四年。职员石时荣,偕郡绅倡捐。银业创建,归于民办。
  同治八年间,黎道台提归官办。委派官绅设法整顿,并仿照他省一文愿捐收,未及几年,停止。经费短绌。同治十二年正月间,夏道台筹定洋药抽捐弥补。至光绪七年十一月,洋药抽捐截止,经费更属不敷。屡据该堂绅董禀请:堂中原有田租共一十二款,每年连充黄敬租息,年计收银一千元左右;而开销年约银二千六百馀元,尚不敷银一千四、五百元之谱。光绪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刘道台就于洋药釐馀及海埔租息项下,提出六八洋银六千元,发商生息。又于十一年十二月,就提回台南司码平馀银二千六百三十七两七钱六分,发商生息,所短无几。十四年间,清丈堂中所管凤属粤庄田业,未经定议,将来完粮而外,终恐比前短少。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78 页

   义 冢

  南郡义冢租业,乾隆年间,蒋前府倡率众绅捐置产业,以为经费,得垂久远,法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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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也。业在安属者,则仁和里太爷、永康下里开元寺边;在凤属者,则下淡水港、西里、槟榔林、龙肚庄。惟开元寺边有带完薄供,馀概赦免。盖前府因念及义举之经费不敷,将供蠲免。然核计每年所收之租息,除南北厉堂致祭孤魂并堂内点油香、给庙祝工食、斋粮、南北冢上收废坟、设巡丁等费而外,每虑入不供出。设遇雨泽愆期,租被佃欠,经费尤形短绌。他如太爷等处,前遭法寇滋扰,园地设作营垒,三年税银,尽归乌有,地变荒埔。经前府给谕招佃再垦,无奈近城瘠地,又多牲畜半盗蹧捐(?),收成歉薄,近年始有收税。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79 页

   交 代

  台湾各属厅县交代册结,久未报部,亦未照新章将厅县到任日期逐员开报。兹既改设行省,所有造报该处厅县交代、到任、卸事各日期,乃恪遵定章,核实造报。惟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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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属交代年分既远,积压甚多,若不酌定办法,势必积压之案未经办结,而新案交代又成积案。部议于此文到之日,限四月,先将现在任事之经管钱粮各厅县佐等官接收前任交代,分造册结汇齐送部。至各前任所接交代,统作旧案,免计迟延月日。其现在任事各官,如有升迁事故,卸事交代均作为新案,统照十年八月间奏定章程期限,造册送部。如查有征存未解银款,尽数提解司库入拨。自光绪十三年正月起,凡经管钱粮之厅县等官,无论选补、署事、代理,俱将到任、卸事各日期,按月汇报一次。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79 页

   计 典

  台湾改设行省,司道以下各官考核大计,闽省由总督主政,台湾由巡抚主政,照旧会衔办理。惟台湾分省甫定,添改府、厅、州、县教佐各官,事在创始,一时尚多拣员未定,实任人员无多,所有大计举劾之案,仍由台抚核实贤否,分别加考,咨送总督饬发福藩司附于闽省大计册后会题。

台阳见闻录卷上 第 80 页

  水 利
   全台水利

  窃惟全台形势,东北背山,西南际海,中有村庄以外,皆田地也。虽勤惰系乎人,丰歉系乎天,然地势之高下,水道之利害,不可以不讲。北自噶玛兰至淡属之艋舺、新庄、叭吱林、桃仔园、堑南、堑北、中港、后、猫盂、吞霄、铜锣湾、三湾以及新开之金广福诸处,延及彰属之牛鳌头、沙漯、大肚、水里、龙目井、猫雾、胡芦墩、犁头店、大墩以下,内而寂寂、水沙连、南北投,外而鹿港、白沙坑、东西螺一带,皆有堤防、沟渠,以为蓄泄之备;岁可出谷数百万石。此水利之已有成规,无庸再议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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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台、嘉二邑,田三园七,其田近山而多雨,且有原筑大埤以备旱潦。故虽溪流不足,不害三时;如嘉属之青埔、打猫、火埔林、西门口、水掘头、柳仔、林店仔、口埤堵、粪箕湖、西势尾,台属之蕃薯、罗汉内外门、木冈、南庄、内茄拔、霄篱是也。其七园地,界在海口,于嘉则有土库、南北港、尖山、梧、朴仔脚、盐水港、铁线桥、茅港尾、霄、麻豆、木栅,于台则有浮芋埔、新昌、永凝、文贤以及大目降、十九里、二庄。其地半属旱田,半为园埔,仰资天水,绝无埤掘可以预潴。虽其间有笨港溪、八掌溪、汲水溪、曾文溪、二层行溪,然地高流深,有水不能上岸。遇霪雨,则横流洋溢,民其为鱼;逢旱灾,则赤地焚烧,野无青草。故土人多种花生、芒蔗、地瓜杂粮,以待时雨之滋润,而不能必其大有收也。此固台、嘉地势使然,不得以人力争之者。其十九里、二庄,田下下,而赋上上;丰年尚可收抵,歉岁尤为足悯耳。
  凤山一邑,利害参半。东南门外直趋东港,如林仔边、枋、水底、万丹、阿猴、竹叶、新庄、加走庄、闽闽、大庄诸处,悉通溪流,为良田之最。郡城日食,资其半焉。北门以上二十里,自观音山至楠仔坑,转而旧城一带,稍为乾燥。前邑令倡筑圳道,(以通)下淡水溪流,至今亦岁得两收矣。然而人力不齐,地势非一,计自楠仔坑至大湖,东北有阿燃冈、大洋,西南有五甲尾、北岭旂、大埔,周围平旷,可二、三十里;比之淡属之内港、新庄,彰属之内山、大洋,则所出谷不相上下,惟少一溪流以为灌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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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此八载,遭旱岁,无粒收。闻其地父老云:由番薯内门凿山三里许,以通旂尾溪,即可引水而下,至于二层行顶,分而为二。一可由阿燃东转,而之大小冈山;一可由竹仔湖西转,而之竹户、后乡,直达大埔洋出海。第其中圳道远涉,经过之地四、五十里,收买良田,迁徙坟茔,工费浩繁。前此殷富之时,不计及此;兹则才力俱敝,集事为难。惟五甲尾洋一处,俗名潭底;距郡三十馀里,岁可出谷万石;其地常不苦旱而苦水。前年湾仔内圳道未塞,阿公店一带,水可由东而南,转西达海,故无浸淫之患;近则圳路蔽塞,内深外浅,阿公店之水,不由湾仔内庄顺流到海,反由二滥桥脚倒灌入潭。凡所过处,不特禾稻失收,即民居亦见倾倒。现在基址尚存,田业抛弃,累课逃亡,莫可胜道。前年凤邑绅士曾捐资六百馀金,就二滥桥下稍为草创,但费小力微,未得其法。一经雨后,淤泥仍塞,水患依然,究无所补。方今时雨沛临,禾稻勃兴,诚举方正绅耆一、二人,悉心履勘,由番薯凿山通圳,以济北岭旂、大小冈山水利。否则,先就五甲尾洋相度地势,应如何筑闸拦阻来水,疏通积淤,俾潭底洋诸业户计亩鸠资,兴利除害,共成善事。
  再凤邑楠仔坑下建草潭埤圳两条,实为子民造福。惟曩时董事之人,稍存瞻顾,以埤南地势浮软,恐有崩陷,仅于埤北独开一坝,以为泄水之地,馀则各分大小圳而去。岂知一壑不敌众流,坝下诸田,遇大旱则水不能及,逢大雨则溢而为灾。故数年来,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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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坑西一带,田园崩压无数,居民迁避不一。所过草桥、圆通港、大潭、挖仔、面前诸塭,俱被淹没。使就埤南北交界之所,添筑一坝,坝下地广沟深,由下达上,易于出海。纵遇埤水涨满,则两坝分流,而后硬石冲、鸭脚、竹仔、盐田仔、圆通港等庄,可免水患。即前被沙压诸地,虽不得仍为水田,亦可灌作旱园耕种。此又水利之宜从通变者也。
    (淡属之堑南、堑北、中港、金广福,今划归新竹。后、吞霄、铜锣湾三湾,今划归苗栗。又猫盂、即苗栗。彰属之牛鳌头、沙漯、大肚、里水、龙目井、猫雾、葫芦墩、犁头店、大墩、寂寂、南北投,今划归台湾。水沙连、西螺,今划归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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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水圳

  查安平县辖仅有潴水之埤,而无通流之圳。推原其故,或因南邑供赋最重,佃业集资较难。又诸溪皆岸高水深,施功不易。曩读顾亭林先生「日知录」,其论水利有云:『水日乾,而土日积,山泽之气不通焉。得无水旱』!又曰:『雨者,水气所化;水利修,亦致雨之术』等语。安、嘉地方,时多熯旱。素有水圳之彰、淡,则雨水应时,丰歉迥别,益信水利致雨之术有徵。嗣访绅耆,始知虎头山二重溪前有欧姓开圳一道,就近之田,均资灌溉。五年后,经理不善,遂至废坠。又访问山仔顶地方,可开大圳一道,溉田约数千甲,需费在二万元以外。又闻新市溪、牛相触溪两处,均可开圳。
  凤山县东乡有大溪,曰淡水,其源出放加里山,清流激湍,纡曲百馀里。道光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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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令曹怀朴分动官帑民捐,自溪开流两支。一自柴头埤绕县治之西北;又分小支,于新埤仔经瓜汴,绕县治之东南,曰旧圳。一自瓦厝庄、莲池潭绕旧城之西北;又由公爷埤分支而绕于旧城之东南,曰新圳。两路并由旂后入于海。于是凤邑东、西、南三境,获免乾旱之虞。
  嘉义县水圳甚少。闻柴头港、他里雾、湖仔、内庄、埤仔头等处,从前原有开设水圳。嗣因水冲崩,乏资修理。此外,尚有土库、下加冬二处并盐水港河道,可以开浚修筑。
  彰化县水圳大小有九,引灌溪水,资溉田园;而就圳分流,不下数十处,各保均有水份。或业佃公举圳长董理,或业佃公办,按甲抽租,为修陂筑堤之费。惟北投近山一带,地势较高,以及各保零落高阜,虽有溪圳,不能激而使上,则须雨力滋润。
  至嘉义之他里雾、土库,今划归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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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圳 租

  查台属直加弄水圳,系夏前道任内筹动公项开筑,引水灌溉农田;频年以来,用费钜万。又兼筑坝修圳以及辛工等项,按年需费二千馀元。前因款无所出,深虞莫继。于光绪四年间,饬照台地各处水圳之式,按田抽收水租,以为岁需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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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嗣因该处田甲无多,所收水租不敷经费十分之一。又经夏前道饬照台邑各圳最轻之租,议定圳头之田,自直加弄起,至五块东畔一带止,每年每甲抽谷二石五斗;又五块起,至竹仔、海尾、木渊西畔一带止,圳尾之田每年每甲抽谷一石五斗;又鱼塭利息胜于田亩,每甲均抽谷二石五斗,作为常年定额。嗣经县议照收成分数,定抽租之多寡。本年该处收成八分,即照八折饬纳;并由县给单,曾令董事徐绅元绰抽收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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