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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二四二八 (自动笺注)
永樂大典卷之一萬二千四百二十八一送
公元1061年
仁宗五十一李燾通鑑長編嘉祐六年二月丁巳
宗室賜名授官者。
年及十五乃計計年轉官
辛酉奉安明德章穆皇后御容普安禪院之重微殿。
癸亥
宗室上墳陵。
得以黏竿彈弓隨行
乙丑
詔如聞良民子弟
爲人誘隷軍籍
父母泣訴不得還者。
朕甚閔之。
自今有司其所從來隷籍
百日内父母訴官者還之。
丙寅
崇政殿
繫囚雜犯死罪以下逓降一等
戊辰
樞宻院
自今内殿崇班以上
須年二十方聽受差遣
辛未
崇政殿禮部進士諸科
特奏名進士諸科
三月乙酉輔臣御書兖州至聖文宣王廟牓。
癸巳
進士王俊民等。
一百三十九人
第五十四人同出身
諸科一百二人及第同出身
特奏名進士諸科四十三人同出身
及諸州文學長史
俊民
掖人也。
戊戌
契丹歸明人武珪。
下班殿侍
河北沿邊安撫司指使武珪。
鎮州人
䧟虜𡻕乆。
頗知虜中事
至是上所畫。
契丹廣平受禮圖。
特録之。
己亥
宰臣冨弼母䘮去位
庚子
冨弼母喪罷大燕。
時同知禮院晏成裕言。
君臣之義哀樂所同。
請罷春燕
以表優䘏大臣之意。
上亟從其言。
成裕殊子弼妻之弟也。
議者或以爲過云
大臣母䘮輟宴。
仁宗盛德也。
實録會要乃云。
議者皆以爲非。
不然矣。
謂成裕與弼親嫌
不當建請則猶可
今略加删潤也。
辛丑
衢州進士汝士
周頴
粟帛
轉運使言其文行推于郷里也。
壬寅
封皇第十一女爲永壽公主
十二女寳壽公主
寳壽
周賢妃所生
封冀國
永壽
董叔妃所生
封邠國
甲辰
翰林學士承㫖宋祁
入直一人湯藥
羸疾請之也。
戊申
後苑賞花釣魚
遂宴太清樓
出御製詩一章
從臣屬和以進。
禮院封柴氏後爲崇義公以奉周祀六廟西京
而𡻕時祭祀無器服之數。
其令有司三品祭服一。
四品祭服二。
及當用祭器給之。
庚戌
大理寺
命官不當書罪而捃拾文致者。
本處官吏並鞫罪以聞。
殿中侍御史裏行陳洙所奏也。
政要詳之。
不须具載
夏四月戊午
刑部郎中昭文館㓂平。
潞州仍理轉運使資序侍御史陳經言。
平前爲淮南轉運使
市物不償價。
已嘗彈奏之。
請罷所理資序
詔可
庚申
提㸃廣南西路刑獄屯田員外郎李師中
權本路轉運使
師中劾知邕州
蕭注治邕。
八年峒兵十餘萬不能撫而用之。
乃入溪峒貿易掊斂
失衆心。
卒致將卒覆敗
經略使蕭固措置乖繆
轉運使宋咸黨附
旣責荆南
師中復言黷貨阻威誘略儂智髙
所閹民羅寨五輩爲奴。
又擅發溪峒丁壯黄金
無帳藉可鈎考
爲國生事
案法當斬。
今就横行一官
都監鈐轄
不知此何名也。
詔遣中使李若愚鞫實
竟坐此責。
泰州團練副使安置
追官勒停
李師中傳。
泰州安置
咸皆追官勒停
傳亦云爲泰州團練副使安置
師中傳合。
實録乃於七月十七日
蕭固三官責授檢校水部員外郎泰州團練副使
宋咸一官勒停
會要並同實録獨不見蕭注有何罪罰
實録會要所前固三官下必有脱字
所載授檢校水部員外郎泰州團練使蕭注事也。
王安石集有責蕭注制辭
所載官位實與師中傳及傳同。
今從師中傳及傳先附見罪罰
追停師中權漕之後
所坐。
仍就七月十七日書之史。
考詳
辛酉
權三司使樞宻直學士右諫議大夫包拯
給事中三司使
三司
凡諸管庫上物
舊皆科率外郡
積以困民。
特置埸和市
民得無擾
吏負錢帛多縲繫。
間輒逃去。
械其妻子者類皆釋之。
二事或自有月日
則此當削去。
嶺南官吏死于儂賊。
而其家流落未能自歸者。
所在給食護送還郷
甲子
契丹國母遣林牙左威衛上將軍蕭扆。
四方館使寧州防禦使貽孫
契丹始平節度使蕭礪。
崇禄李庸
來賀乾元節。
庚午
右正言王陶
衛州時。
臺諫共言陳旭不當樞宻副使
上弗聽。
引疾在告
先自乞罷。
因許之。
癸酉
詔凡入貲爲郎至升朝者。
户役皆免之。
京官不得衙前
自餘免其身而止。
入官後。
增置田産直五十萬以上者。
復役如初
傭代者聽之。
丙子
大理寺丞
編校祕閣所藏兵書
先是置官編校書籍
兵書與天文爲祕書不預
大臣或言知兵法。
即以命之。
兵書殘缺者。
不能徧補也。
庚辰
樞宻副使右諫議大夫陳旭
資政殿學士定州
三司使給事中包拯
樞宻副使
禮部郎中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唐介
洪州
右司趙抃
虔州
兵部員外郎侍御史知雜事范師道
本官福州殿中侍御史吕誨
江州
旭始除樞宻副使
或言旭陰結宦者史志聦王世寧等。
故有此命。
等遂交章論列
且言旭頃爲諫官
張彦方阿附貴戚
已不清議所與
知開封府賤市冨民馬。
外弟甄昴於府舎
恣行請託
上以其章
旭奏臣前任言職彈斥内臣桀黠用事楊懷敏何誠用。
武繼隆劉恢輩。
坐黜逐今言者以此污臣。
志聦不識靣世寧弟娶臣妻舅孤女
乆絶徃來
若嘗薦臣。
陛下必記其語。
乞付吏辨劾。
家居求罷。
上以手詔召出之。
等復闔門待罪
頃之復出如是數四上顧謂輔臣曰。
除拜二府
朕豈容内臣預議耶。
而介等言不已
兩罷之。
陳旭史傳
既載旭自辨語。
又云仁宗知言非實
手詔召旭。
出載旭自辨語可也
今亦具存之。
所稱仁宗知言非實
則有所縁飾矣。
它書皆無此。
不取唐介
史傳云。
趙抃
王陶等。
論升人姦邪
交結中人士良
又與御藥王世寧連姻
不可大用
王世寧連姻
吕誨章及升之自己見。
士良交結本末
并言史志聦或史誤以志聦士良兩當考。
志聦至和九年正月入内副都知
嘉祐三年五月入内都知
宋史全文吕中曰。
宦官宫妾
使於小人不便君子者也。
世人除拜大臣
不詢於外朝
而詢於内朝則過矣。
石顯者。
眞禹元威之所𠋣也。
梁冀者。
胡廣趙戒之忻託也。
髙力士者。
楊國忠所恃也。
自古小人未嘗不與宜官宫妾外戚一者
我朝所以無内朝之患。
以外朝之除拜
在内不得而知
内廷請謁
在外可得而抑之也。
初諸路敦遣行義文學之士赴京師二十三人
其至者十六人
皆館于太學
舎人院試論策。
五月西戍
徐州顔復
潤州焦千之
成都張禩。
荆南樂京等。
七人進士出身
四人同出身
餘悉授試校書郎
太初子
禩。
察子也。
濮州李植道卒岳州顧立有朞䘮。
梓州章衮。
蜀州張中理。
處州吳戭
廣安軍伯明
越州吳孜等。
五人辭不就試
復等既推恩亦以試。
將作監主簿命之。
張唐英政要云。
明年賜顧同進士出身
當考。
戊子
司天言。
六月朔日當六分半。
禮院檢詳救曰典故以聞。
庚寅
禮院請。
其日皇帝素服御正殿。
視事
百官廢務
守司合朔前二日郊社令
及門僕守四門廵門監察皷吹
令帥。
工人方色麾旒
分置四門屋下
龍蛇皷隨設於左東門者。
立於北塾。
南靣南門者。
立於東塾
西靣西門者。
立於南塾。
北靣北門者。
立於西塾
東靣隊正一人執刀。
衛士五人
五兵之器立於鼓外。
矛處東。
戟處南。
斧鉞在西
稍在北。
郊社令立𥎞於壇。
四隅朱絲繩三匝
又設黄麾在北。
鼓一靣。
次之弓一。
矢四。
次之諸兵。
鼓靜立俟司天官曰。
日有變。
工人與麾齊伐鼓
祭告行事
太祝讀文。
其辭以責陰助陽之意。
司天官稱止。
工人罷鼓。
如日陰晦
太陽不見
不舉麾。
伐鼓
從之。
乙未
吏部侍郎集賢院學士余靖
尚書左丞
廣南東路經略安撫使
廣州時。
嶺海未平也。
再辤而後受。
謝表云。
去𡻕邕邉失策
納彼逃。
峒獠慱。
遂成侵擾
邏司䘮元潰敗
列郡聞風震驚
馹騎以召臣俾單車諭指
雖爲夷聴命
誅首惡之人。
而寨將貪功
絶交争之患。
亦既與之約束
各守封疆
之必行。
諒吾之能
猶以嶺服之外
越徼相通
俾此州。
以辦邊事
去年八月
躰量安撫時可附此。
丙申
詔諸知州軍。
兵官許造酒者。
毋得賣易
及以物價
丁酉
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吕景初
詳定均稅
翰林學士承㫖
端明殿學士
翰林侍讀學士
工部尚書知制誥
集賢殿修撰宋祁卒。
刑部尚書
兄弟皆以儒學
能爲文章
議論
清約莊重
不逮其兄。
論者謂不至公輔
蓋亦以此
自爲遺奏曰。
陛下享國四十年。
東宫虛位
天下係望
人心岌嶪
社稷深計
莫若宗室賢材進爵親王匕鬯之主。
六宫就館之慶。
聖嗣蕃衍
宗子降封郡王以避正嫡
定人心防禍患大計也。
自爲左誌右誌
及治以授其子。
其子遵治不請謚。
乆之張方平言。
法應得謚。
謚曰景文
景文治平三年
今并書。
己亥
馬軍副都指揮使康節度使張茂實
管軍曹州
初趙㮣代韓絳御史中丞
亦言茂實不冝宿衛
未聽。
及㮣爲樞宻副使復言之。
言者又劾茂實販易公使
所遣卒殺人于外。
茂實因以老自請解兵權。
始命出守
翰林侍讀學士劉敞
奏䟽爲國之道。
防患於未然
逺嫌於萬一。
所以羣情
止邪謀也。
伏聞張茂實周王乳母子。
嘗養宫中
徃年市人狂言茂實
頗駭物聴
近者輯
又以讒說宰相
重摇人心
則是茂實之身。
逺則爲小人指目
近則爲羣臣所疑懼
聖心坦然於物無猜
恐未能家至户曉
使人不惑也。
假令茂實其心如丹
無它賜。
亦未能家至户曉
使人不憂也。
如此則備宿衛典兵馬。
適足以啓天下之惑。
動天下之憂。
甚非重宗廟
臣民
萬一之計臣謂今日之宜要令兩善
莫若茂實兵權
以外郡。
於茂不失冨貴朝廷逺嫌疑。
此最策之者也。
昔王郎自稱
劉子輿盧芳自號
劉文伯因疑飾僞
未必皆有犯上之心。
流言驅扇羣情
昡惑使之然爾。
臣忝近列方當逺出。
心之所疑。
不敢極論
乞以臣言宻付執政商量
受命永興乆之茂實乃罷。
庚戌
崇政殿
繫囚雜犯死罪以下逓降一等以下釋之。
遣官踈决三京
詔凡府號官稱
父祖名而非嫌名二名者。
不以官品髙下並聽回避
翰林學士知審官賈黯言。
伏見大理寺丞雷宗臣除太子中舎以父名乞回避從其請。
按曲禮曰。
不諱嫌名
二名偏諱
釋者曰。
嫌名音聲相近禹與雨。
丘與區也。
偏爲二名
不一一諱也。
據律文諸府官稱祖父名而冒榮之者一年
釋曰。
有正號官有名稱。
府號者。
若父名衛。
不得諸衛任官
或祖名安。
不得長安縣職之類。
官稱者。
或父名軍。
不得將軍
或祖名卿
不得之類。
又諸上書奏事祖廟諱者杖八十。
嫌名二名偏犯者不坐
今按宗臣名顯忠而避中字
於禮所謂嫌名
臣謂既許避免
若復有如此而不避者。
豈得冐犯榮之律。
前代故事
東晉王舒會稽内史
父名會求易他郡。
時議字同音異。
於禮無嫌
會爲鄶。
遂行
後又以子允之爲會稽内史。
允之亦乞更授
詔曰。
祖諱孰若君命之重。
八座詳之。
給事中譙王無忌
春秋之義。
不以家事王事
王命之重。
不得崇其私。
故事無祖名辭命之制。
唐賈曾中書舎人
父名忠。
固辭
議者以中曹司之名。
又與曾父名。
音同字别。
於禮無嫌
至於國朝
雍熈中下詔
除官有家諱者。
三省御史臺
五品文班。
四品以上
許用式奏
不在此制。
推尋國初迄于近年
小官
大臣不從
或雖二名嫌名而有許避者。
或止犯單諱而有不許者如建隆初
慕容延釗同平章事
以父名章。
改爲同中書門下三品
吳延祚以父名璋。
改爲同中書門下三品
趙延進
起復雲麾將軍
延進父名暉。
改授起復光禄大夫
天聖中
著作佐郎王傳。
名著
奉禮郎張子奭
父名宗禮
以傳爲大理寺丞
子奭太祝
皆請避而許者。
淳化中畢士安
父名義林
翰林學士
天聖中
韓億父名保。
樞宻直學士
景德中王繼英父名忠。
推忠功臣天禧中
㓂凖
父名湘除襄州節度使天禧中。
劉筠
父名繼隆
龍圖閣學士近年楊偉
父名自牧羣牧使固辭此又雖請避而不許前後許與不許
繫之一時盖由未嘗稽詳禮律
立爲永制請約雍熈詔書自幾品官以上每有除授若犯父祖名諱
奏陳者。
下有司定。
若於禮律當避者。
改授之餘不在避免之限。
上令太常禮院大理寺同定奪而言父祖之名。
子孫所不忍道不繫官品髙下並聽回避故以律文申明之。
庚戌
河北沿邊安撫司北人捕魚界河界河屬我境而北人潜入河中捕魚採葦雄州移文𣵠州詰之契丹驅所犯人榜境上隆緒之統和二十四年亦自約束乆之北人或由海口載鹽入界河。
雄霸抵𣵠易者。
邉吏因循不能於是宫苑使忠州刺史趙滋雄州
巡兵捕殺之且破其船乃復舉捕魚之禁趙滋先以宫苑便知保州四月甲戌忠州刺史雄州六月壬子朔日有食之初司天言當食六分之半是日未初從西食四分雲陰雷電頃之渾儀所不爲權御史中丞王疇言頃𡻕日食正陽之月陛下避殿徹食奉天抑已方其食時實亦陰晦然於雲氣之間尚有見者不得不食當時有司乃稱食不及分而宰臣集班表賀
甚失陛下祗畏奉天之意今日食之初殊爲晴徹旣而陰雲所掩方遂不見不得與日不食同也雖陛下至誠修德答變感天必不欲激異爲祥然恐有司或援近例乞班賀者臣故得以先事而言也同判尚書禮部司馬光近世以來有日食之變官皆先奏月日時刻及所食之分數至或爲陰雲所蔽或食不滿公卿百官奉表稱賀以謂日之所照。
周徧華夷
雲之所蔽至爲近狹雖京師不見四方有見者此乃天戒至深不可不漢成帝永始六年九月日食四方不見京師谷永以爲百姓屈遏禍在外臣愚以謂永之所言似未恊天意四方不見京師見者禍尚淺也四方京師不見禍變深也日者入君之象天若曰
人君陰邪所蔽災愚甚明天下皆知憂危朝廷不知由是言之君人者。
尤宜側身戒懼憂念社稷
而羣臣欲相率稱賀豈得不謂上下相蒙
誣罔天譴哉。
又所食不滿分者乃暦官術數不精當治其罪。
亦非所以爲賀也臣職在禮部
掌羣臣慶賀表章不敢不言於是百官毋得稱賀
胡宿請祭祉或附此。
庚申
草澤章友直百兩百匹
以篆國子監石經成。
除試將作監主簿
不理選限辭不就故有是賜友直建安人
得象之族也。
象爲宰相
嘗欲官之友直謝去終其身不仕丁卯
徙知鳳翔府工部侍郎集賢院學士崔嶧
河中府
所至貪污
比老益甚
鳳翔轉運使薛向按之急不得已河中
未幾刑部侍郎致仕
詔還曹利用所没田宅
利用昭雪家累有請于朝。
是用祫享赦書而盡還之。
癸酉
樞宻院奏。
近揀四百料錢近下禁軍近上禁軍所有軍分例物
三分特支一分
詔支一半
此據會要
是六月二十二日事。
故附癸酉日
甲戌
冨弼爲起復禮尚書平章事
昭文館大學士
監修國史
不拜
故事執政遇䘮皆起復
以謂革變禮。
不可用於平世
上五遣使起之。
卒不從命
或言初與韓𤦺同在二府
左提右挈
圖致太平天下謂之韓冨。
既又同爲宰相
琦性果斷
審謹
質直語或涉俗
謂語多者爲絮。
議政事。
疑難數四
琦意不快曰又絮耶。
變色曰。
絮是何言歟。
又嘗言及宰相起復故事琦曰。
此非朝廷盛典也。
於是力辭起復
且言臣在中書
蓋嘗與韓𤦺論此。
今琦處嫌疑之地。
不肯爲臣盡誠敷奏
陛下勿復詢問斷自宸慮
許臣終喪
琦見之不樂
自是二人有間云。
此據司馬記聞蘇氏别志。
參取所上劄子
然謂與琦自此有隙
未必爾。
更須詳考
上既許終䘮表謝因言。
竊聞新授提㸃銀銅職方員外郎張述有封章。
乞立儲貳
其詞太過
頗涉匪彛事合婉㣲乃傷於逼迫語當祕宻乃極於張傳聞四方
無不驚駭伏縁張述前知泗州絶無譽臣中書日亦曾見其闕失事狀
本官必是恐朝廷不用强作此事雖云納忠而獻直實掩過以取名
果若憂國愛君豈肯如此喧布。
提㸃銀銅場。
將來例入職司
小人
不合升奬。
臣𥨸恐好進之輩。
更相倣效妄陳禍福
頻撓聖聦
陛下或致憂隱。
欲求嗣。
即於天聽
却成不便
臣今雖不在陛下左右
實則日夕憂慮
寢食不安也。
且念自古帝王
未有不任喜怒殺害臣民恭惟陛下
臨御已四十年。
未嘗枉怒一人
况於刑誅
無分毫狂濫。
惟是仁慈寬恕
甚於父母之愛赤子
天下蒙被陛下大恩大惠
深入骨髓
上蒼觀覧
豈無報應
明知聖嗣非晚降育。
臣今所願者。
惟願陛下勤於政事之外
凡百節謹。
目前愛玩
多方制伏其心。
至於宴飲間。
動風發氣之物。
亦宜㨂擇。
不令進御
澄神靜思
助以平和之藥。
必享萬壽無疆之慶。
宗社之主。
皇嗣之晚。
未足爲慮。
此乃必然之理也。
又言。
竊恐陛下左右親近者。
陛下求嗣心切
一向希寵望幸
各有誕育之意。
人人爭進
陛下雖欲制伏
其心不可得也。
雖欲保惜聖躬
不可得也。
如此
則臣實爲陛下憂之。
宗廟社稷憂之。
臣嘗爲上相
義同股肱
與國家共其禍福
不得不及此也。
陛下若不以臣爲狂妄
即乞以臣此意一一宣諭親近之人。
臣必料親近者皆有保惜聖躬之心。
各便省悟
而能長守冨貴
即於陛下自然無憂
天下之幸也。
宗廟社稷之幸也。
聖嗣既係天命
自有天時
不可以人力强致
受陛深恩
出於懇切
不覺語及於此
不敢避死。
陛下若肯聽納
然後臣一死。
實亦甘心
上復優詔荅焉
按實明年正月甲戌
徙知洺州
職方員外郎余藻
江浙路提㸃鑄錢坑冶
又按英宗實録
治平元年二月己巳
江浙路提㸃鑄錢坑冶屯田郎中余藻
提㸃廣西刑獄
職方員外郎張述
提㸃江浙等路鑄錢坑冶
蓋代者。
嘉祐六年
受命也。
不知富弼上疏時。
何由己帶提㸃銀銅職任
或恐余藻洺州時。
張述已先提㸃銀銅場。
實録不詳
或因冨弼罷。
後乃更除也。
當考。
張述䟽曰。
此據張唐英政要附見
不知冨弼所指者否。
當考。
讀書爲儒
歴覧史。
効官州縣
惟有忠義
盡瘁職業
登朝列。
伏見皇嗣未立。
外憂之。
十餘年間。
五次上書
所言皆指陳宗社稷安可危之事。
自知卑微
天聽髙邈
伏慮𢖍石程書之時。
不足感悟宸聽
又恐言詞激切
犯忌諱
左右隱蔽
臣伏三聖寳位傳付陛下
陛下在位既四十年未有繼嗣
未審陛下子細思之耶。
子細思之。
則憂社稷
繼嗣不絶矣。
未子深思之耶。
不當因循委順天命
一租二宗
傳付陛下寳位欲其社稷
世世嗣續不絶陛下方爲孝矣。
臣愚敢引杜太后之言庶激切感悟陛下之心杜太后臨終
藝祖得天下謂無長君所藝祖得之
藝祖杜太后之言。
所以不忍之子
而傳之太宗是也
向使世宗在位十數年。
少帝嗣立
藝祖豈得應天順人之事乎。
陛下當思之。
陛下誕育豫王
天意陛下
則今已成立矣。
近聞一年誕四公主
天意陛下
其中皇子也。
上天之意如是矣。
陛下合當悟之。
陛下在位四十年。
當其安寧萬𡻕。
時宜讅擇藝祖太宗賢子孫。
且立爲皇子
但且異其爵位
之官政。
天下之望。
陛下詳察賢德可傳付則立之。
所以謹重大事
社稷得其主矣。
而况天地之大。
五行休王。
皆有數在天地
不可逃其數也。
一旦卒有萬一不可諱
蒼皇之際。
危急之間。
寳位神器
而欲使宫闈右中官兩府逓相觀望
一言謀之。
陛下之心。
基業如是之易也。
陛下安康之時。
不能詳擇爲之。
欲至蒼皇之際。
顧令左右取次謀之。
此則陛下不謹重三聖之基業
尋常之事爾。
繼嗣有賢有不賢
朝政有治有亂。
社稷安有危。
陛下之心亦知之矣。
陛下在位𡻕乆。
萬機之政稔聞熟見。
但欲凝神淵黙
垂拱仰成
威福賞罰
雖曰出自朝廷
陛下不專矣。
賞罰不專於己。
威福漸移於下。
臣愚實憂之。
書曰。
惟辟作福
漸之時義大矣哉。
履霜堅冰
蓋言漸之不已
東漢陵夷之禍。
復見于今矣。
臣愚不能有益聖世
所以吐肝𤁋膽。
犯忌諱狂言僣說。
庶有感悟陛下之心。
若有所感悟
而能擇繼嗣
紹隆社稷
世世祭享不絶
臣雖赴鼎鑊。
萬死之日。
猶生之年。
而名不朽
掛於忠義之列。
所求矣。
宋朝要録云。
同修起居注司馬光同知諫院
丁丑
翰林學士吳奎
王珪
詳定茶法
實録明年正月丁丑
乃命王珪
今從會要
戊寅
度支判官刑部員外郎集賢院同修起居注王安石
知制誥
安石起居注得請
申命之。
安石復辭。
至七八月乃受。
於是逕遷知制誥
安石不復辭官矣。
嘗有詔令
今後舎人院
不得申請除改文字
安石與同列言。
以爲舎人者。
陛下近臣
典掌誥命職司
所當參審
詞頭所批事情不盡不得申請
則是舎人不復行其職事
而事無可否。
執政所爲
自非執政大臣
傾側而爲私。
立法不當如此
前日具論
陛下省察
至今未奉指揮
臣等不知陛下以爲是而不改乎。
不必以爲是而特以出於執政大臣所建而不改乎。
陛下視臣等所奏未嘗可否
執政大臣自持其議而不肯乎。
以爲是而不改
則臣等考尋載籍以來
未有欲治之世。
設法蔽塞近臣論議端如此者也。
不必以爲是。
而特以出於執政大臣所建而不改
是則陛下不復考問義理是非
一切苟順執政大臣所爲而已也。
陛下視臣等所奏。
未嘗有所可否
執政大臣自持其議而不肯
則是已不人主出。
天下公議廢矣。
所以臣等惓惓不能自己者。
臣等竊觀陛下
自近𡻕以來
天下之事。
屬之七八大臣
天下初亦翕然
幸其有爲能救一切之弊。
然而方今大臣弱者
則不敢爲陛下守法以忤諫官御史
而專爲持禄保位之謀。
大臣强者
則挾聖㫖法令
恣行所欲。
不擇是非
諫官御史亦無敢忤其意者
陛下方且深拱淵黙
兩聽其所爲而無所問。
安有朝廷如此而能曠日持乆無亂者乎。
自古亂之所生
不必君臣大惡
無至惻怛求治之心。
利害不審
是非不早
小失無傷不改
小善無補不爲
阿諛順己爲恱。
而其說用。
直諒逆己爲諱。
而其言廢
積事不當
失人心者衆矣。
所以爲亂也。
陛下以臣等所言爲是
則冝以至惻怛欲治念亂之心。
考覈大臣修政事。
舍人院不得申請除改文字指揮不當
當先矣。
若以臣等所言爲非
則臣等狂瞽不知治體
誣謗朝廷政事
當加貶斥
以懲妄言之罪。
則别選才通達之士以補從官
臣等受陛寵祿
典領朝廷職事
不得其守。
不得不言。
朝廷以爲非也。
不敢貶斥
伏乞詳酌
早賜指揮
安石由是執政忤。
魏泰東軒雜記云。
王安石素與韓琦議論不合
嘉祐末。
爲相。
安石知制誥
因論蕭注降官詞頭
上䟽舎人院職分
其言頗侵執政
奉所稱䟽必指此也此載於安石集。
賁官已附四月庚申安石知制誥并附此䟽。
庚辰
太原府代州鈐轄供備庫使
忠州刺史安靜
麟州屈野河界圖。
郭恩敗。
虜益侵耕河西
無所李思道
孫兆
相繼徃議皆不合
至是安靜與其國人
辄移吕寧拽浪獠𥠖始議定府州
自撶泉骨堆埋浪㽵蛇尾横陽河東西一帶
築堠九。
蛇尾旁順横陽河東岸上西界步軍照望鋪間。
築堠十二。
横陽河西以南直埋井𤇺。
築堠六自埋井𤇺西南麟州界俄枝軍營
築堠三。
自俄枝軍營南至横水染枝谷伺堠𤇺赤捷谷掌野狸塢西界。
步人照望相望
築堠十二。
平嶺清水谷頭有西界奢俄寨二。
從北訛也山成寨一。
次南麻也乞寨一。
各距平嶺四里大和攅有西界奢俄寨四。
從北訛厖遇勝寨一。
南吳越布寨一。
次南麻也吃多訛寨一。
次南麻也遇崖寨一。
各距大和五里
紅崖塢有西界奢俄寨三。
北岡越崖寨一。
紅崖二里南訛成布寨二。
各距紅崖一里道光都隔有西界奢俄寨二並係訛也成布寨。
在道都隔上。
其十一寨並存之如故寨東西四里各有西界步人㸃望鋪。
亦築堠十二。
乃約自今西界人户
毋得過所築堠東耕種。
其在豐州外漢寨。
府州界蕃户舊奢俄寨。
並復修完
府州沿邉舊俄寨三十三更不剏修。
麟州人户更不耕屈野河西
其麟府州不耕之地亦許兩界人户就近樵牧
不得插立梢圈。
起蓋庵屋。
違者並捉搦赴官
勒住和市
兩界廵捉人員
毋得衣甲器械三十人騎。
夏國傳。
載此事甚略。
但云於是安静夏國得吕寧拽浪撩𥠖來合議
安静乃築堠三十六。
史新邉禁邀以遥約。
則罷和市
界始定云
今全用實録本文。
吕誨奏議七卷
麟州地界狀云。
近罷鈐轄
安静實爲至當
專遣職方員外郎李思道
徃彼朝廷授以成筭
無不濟。
安静乃上也界國。
則是安静竟。
地界不由思道也。
不知所謂安静在何年月。
當考。
夏樞宻副使
歐陽修言。
材識庸暗
碌碌衆人
陛下不次抜擢
置在樞府
其於報効
自冝如何
自居以來
逾半𡻕。
凡事大體
必須衆議之恊同。
其餘日逐進呈
皆是有司常務
至於謀猷啓沃
蔑爾無間
上孤聖恩
下愧清議
人雖未責。
豈敢自安
所以夙夜思惟
竭愚慮。
苟有可採。
裨萬一。
臣近見諫官唐介
臺官范師道等。
因言陳旭事得罪
或與小郡。
或竄逺方
陛下臨御以來
擢用諍臣
開廣言路
言者時有中否
聖慈每賜優容
一旦臺諌聮翩被逐四出
命下之日。
中外驚疑
臣雖不知臺諌所言是非
但見唐介
范師道等。
乆在言職
人立朝。
各有本末前後言事補益甚多
於此頓然改節
故爲欺罔
上昧聖聦
在於人情
不冝有此。
臣竊以自古人臣之進諌於其君者。
有難有易
各因其時而已
剛暴猜忌之君。
不欲自聞其過。
而樂聞臣下之過。
人主好察多疑於上。
大臣側足過積於下。
於此之時。
人主者難。
而言大臣者易。
寬仁恭儉之主。
遵禮法。
自聞其失。
從諫如流
臣下之過。
則務爲優容保全之。
而爲大臣者。
秉國權。
内有左右之助。
言事未及見聴。
怨仇已結於其身。
於此之時。
人主者易。
大臣者難。
不可不察也。
自古人主聽言也。
亦有難有易
在知其術而已
忠邪並進於前。
而公論與私言交入于耳。
此所聽之難也。
若知其人之忠邪
辨其言之公私
則聽之易也。
凡言拙而直。
逆耳違意
初聞若可惡者此忠臣之言也。
言婉而順。
希㫖合意
初聞若可喜者。
邪臣之言也。
至於言事之官
各舉其職。
當朝正色顯言
廷臣連章列䟽
共論某事。
其言一出萬口爭傳衆目共視
雖欲爲私。
其勢不可
故凡明言于外不畏知者公言若非言職
不敢顯言
宻奏留中
或面言乞出自聖斷
不欲人知言有主名者。
蓋其言涉傾邪
懼遭彈劾
故凡陰有奏陳而畏人知者挾私之說也。
自古人主
以此術知臣下之情。
聽言
易也。
伏惟陛下
仁聖寬慈
躬履勤儉
樂聞諌諍。
容納直言
其於大臣
尤所優禮
常欲保全終始
爲臣下愛惜名節。
謹重進退
故臣方今言事者。
規切人主則易。
欲言大臣則難。
自立朝。
耳目所記。
景祐中
范仲淹言宰相吕夷簡
貶知饒州
皇祐中
唐介言宰相文彦愽
春州别駕
至和初。
吳中復
吕景初
馬遵言宰相梁適
罷職出外
其後趙抃
范師道
言宰相劉沆
罷職出外
前年韓絳冨弼
貶知蔡州
今又唐介五人言陳旭得罪
范仲淹饒州
後至今凡二十年間。
居臺諌者多矣。
木聞有規諌人主得罪者。
臣故謂方今人主則易。
大臣則難。
陛下此以等所言。
可知用心矣。
昨所罷黜臺諌五人
吕誨進入臺未乆。
其他四人
出處本末迹狀甚明。
可以歴數也。
唐介前因文彦愽
逺出廣西煙瘴之地。
陛下仁恕哀憐
移置湖南
得存性命
范師道
趙抃
並因言論劉沆臺職外郡
連延數年。
然後來復
三人者。
又以言樞罷黜
然則不以前蹈必死之地爲懼。
師道不以進用數年爲戒
遇事必言。
得罪不悔
所謂進退一節
始終不變之士也。
至如王陶者。
本出孤寒
只因韓絳薦舉
始得臺官
中丞
不敢内顧私恩與之爭議
得罪
牽顧私恩
人之常情爾。
斷恩
知義之士不能也。
以此言之。
可謂徇公㓕私之臣矣。
四人者。
出處本末之迹如此
可以知其爲人也。
就使言雖不中
亦其情必無他議者。
或謂言事之臣。
好相朋黨
動摇大臣
作威
韓絳冨弼之時。
師道不與爲黨。
乃與諸臺諌共。
爲非
然則非相朋黨
非欲動揺大臣明矣。
未可以此言事之臣也。
此者雖爲謫官
幸蒙陛下寬恩
各得爲郡。
未至失所
可惜者。
斥逐諌臣。
朝廷美事
阻塞言路
不爲國家之利。
而介等盡忠守節
蒙憐察也。
欲望聖慈
特賜召還等。
置之朝廷
以勸守節敢言之士。
則天幸甚
脩疏不得其時
唐介等逐在四月二十七日
云在樞府逾半𡻕。
按脩以去年十一月十六日樞副則奏此䟽當在五月六月間。
今附未。
七年三月九日
乃召王陶范師道
秋七月壬午朔
光禄寺丞長洲縣夏噩
坐私貸民錢。
特勒停。
制科路提㸃刑獄王道古惡其輕傲
捃其事而廢之。
癸未
沂州草澤太古粟帛
轉運使言其行義推于郷里也。
乙酉
泗州淮水溢。
丙戊。
淮南兩浙江南東西水災
其令轉運使
就差木路官體量蠲賦租
仍預爲賑救之術。
無使秋冬乏食
以致逃移
廣州東莞縣界東西路廵檢一員
水軍二百人
丁亥
權御史中丞王疇言。
古之事君者必以禮
故要君者謂之無上。
以其近於嫚也。
嫚則事君之禮廢矣。
古之事君者必以誠
故言僞而辨者。
孔子得以誅之。
以其近於詐也。
詐則事君之誠闕矣。
是知上下之分君臣
由禮與誠。
則罔不治
由嫚與詐。
則罔不亂
兹二者。
風俗之源。
逆順之萌。
天下者。
不可忽其漸而不察也。
察之亦不可以不誠。
比年外臣僚。
或因較量差遣
或因辨論身計
或因干譽
或因罪而覬免。
肆爲妄談
辄形奏章
其間放歸田里者有之。
别自營生者有之。
𡻕未至而願致仕者有之。
苟於祿而請歸農者有之。
是皆心語兩違。
情實交戾
外示官爵之愛。
以欺於衆
内實計分銖之利。
而爭於上。
違義忘耻。
至於君用詐。
而安爲小人之行。
陛下聖度包荒
悉置不問
小人者。
亦豈識恩德哉。
且夫君臣之間。
猶父子也。
委質立朝
陳力處位去就之際。
豈得容易而言。
今苟以私覬。
僥倖而妄章詭辭
發之不疑
臣下不肅
朝廷不尊。
而公爲嫚詐之事以要於陛下
不有沮止
非所以範俗流化也。
自今有要君作爲所陳者。
並許彈奏施行
如此
罔上邀利者知所畏
而士之行已有恥事君以誠者。
少加勸矣。
國家開廣言路
任用臺諫官以來天下公議
其所彈治者必廢。
所稱援者必
既爲上所屬。
故其職特爲要劇
比年士大夫
乃有險㣲之人。
挾己憎愛
依𠋣形似
浮說
奔走臺諫之門。
皷扇風波之論。
言者
得以上達
推原其情。
本非公正助治之道。
止於陰借權力
取快私意
當言之人。
率務舉職
既所傳耳目稍異。
豈敢無。
論列若由風聞
而事得其實
朝廷從而用之
有補聖治
矣。
不幸萬有愛憎不中之論。
熒惑紊撓人主聦明
豈不聽斷之累哉。
臣愚前世風俗不平毁譽亂公。
而下誡勵有矣
深鑒時弊
特屈聖訓
曉勵士大夫
庶幾媮薄革心
有以激清朝路也。
御史府
内司朝廷憲度
外察郡縣吏治
朝廷政事施行者。
賞罰有所未當
號令有所未允。
忠邪有所未辨。
紀綱有所未正御史得以言之。
郡縣政事施行者。
官吏有所未公。
法制有所未明。
𡨚枉有所未申
貪暴有所未除。
御史得以言之。
然則主於督察内外施行之事。
所是非。
當否而言。
上以補救
下以警飭四方之吏。
至公之道而已
非謂朝廷之事。
有所未及施行
御史得以先之也。
其所不可不先者。
將以明上下之分也。
上下之分苟明。
人主之柄操執有歸。
綱紀不亂
綱紀不亂
則天無難於爲治也
比年中外士大夫
偶見陛下任用臺諫官
其所開陳
多蒙信納
殊不知言事之人所。
論列者。
亦自有體
朝廷所以聽納施用者。
自有次第
便謂凡百事狀不計行與未行。
臺諫得以專之。
乃有白事於朝。
而更以狀干臺司者。
如徃𡻕陳希亮
開拆司三司辨理銷帳
按事當上聞。
朝廷聽法所在
希亮每奏一狀
必并申臺。
近日廣西轉運使李師中
以邕獄事暴發
宋咸蕭注姦贜
止當核實盡理。
朝廷自有刑典
獄辭
惡狀未具。
則當乞再加按問
師中乃别爲臺狀。
小紙解說三十餘事。
推原其情。
盖欲當任者。
爲言而助之爾。
以謂事有曲直
法有輕重
朝廷以至公待天下
有罪必罰無赦
不俟言者助之。
適足朝廷之害。
無謂也。
自今臣僚
如以公事朝廷
不俟施行
而辄申御史臺者。
彈奏以聞。
上嘉納之。
戊子
昭憲皇太后
孝明孝惠孝章淑德皇后家子進秩授官者。
十有九人
先是集賢校理同脩起居注
江休復言。
朝廷初行祫享之禮。
昭憲太后
躬育祖宗
其後裔多流落民間
冝思所以推恩者。
於是四后家子孫皆録之。
尋復昭憲太后信陵坊。
第一區。
賜第
十一月癸酉
今并書明年六月又録懿德皇后曾孫二人
中書樞宻院
累年時政
自今須隨月撰
己丑
提㸃河北刑獄張問言。
奉詔相度
河北八州溏濼
今若就塘出土作堤以畜西山之水。
涉夏大河雖溢。
民田無衝浸之害。
請下逐處𡻕以時修築
從之。
四年八月己丑可考。
壬辰
同修起居注同知諫院司馬光
詳定均稅
既立條約
下諸路監司施行
又言國家欲立事。
當先使賞罰明白
然後無不成。
職方員外郎
通判德州五縣稅皆得平允
並無詞訴
若與庸愚之人。
煩擾敗事
同歸常調
一無殿最
能吏解體
無成功。
伏望朝廷察其勤瘁
優加酬奬
并其餘均稅官吏
隨其功過
量行懲勸
來者覩之。
無不盡力矣。
太常禮院
整肅禁衛所並言。
自今駕出。
閤門祗候内臣二員駕頭
左右扇筤
仍以親從二十人其後
先是睦親宅
内侍抱賀頭墮馬
駕頭壞。
御史中丞韓縫。
乞增乘輿出入儀衛之禁。
事下太常禮院等處參議
而定此制。
復雜志云。
韓維李淑駕頭何物
曰。
講坐之一。
劉訪之。
王云。
御坐四世矣。
乃初即住所坐。
癸巳
詔曰。
臺諫爲朕耳目之官
而事有不能周知
將愽間朝士大夫聽察
乃有險詖之人。
因縁憎嫉
依𠋣形勢
興造飛語
以中善良
殆非忠厚之行也。
夏后時。
官師相規
漢之公卿恥言人過。
今吾士大夫
乃違古人之守。
蹈簿俗之弊。
無謂也。
中書門下
其爲朕申儆百工
敦行實。
循而弗
當重絀焉。
御史中丞王疇所請也。
正傳云。
陳升之樞宻副使
諫官御史唐介等。
奏彈升之不當大用
朝廷不行等爲衆人游談所誤。
䟽言。
浮華險薄之徒。
徃來諫官御史掎摭人罪。
浸以成俗
請出詔戒勸
從之。
七月丁亥䟽陳三事
此其一事
升之等已罷去數月。
此䟽未必端爲等設。
正傳所縁飾。
不取
絜己御史臺記。
又誤以此詔在嘉祐三年云。
極時中丞
言事峭直
執政不喜
因下此詔。
其先差錯
不取
王稱東都事畧
朕惟善治之主。
天下耳目視聽
而不自任聦明
耳目之宦。
臺諫之任也。
夫以四海
萬事之衆。
䑓官數人不能周知
將詢及士大夫
其間傾邪險害之徒。
不惟朝廷理所在。
謂職在言責
執必施行
徇己愛憎
𠋣依形似。
扇造語言
以中善良
豈朕所以國治之哉。
甲午
内藏庫絹二十萬匹。
下河北助糴軍儲
丁酉
詔諸路轉運使
提㸃刑獄司。
祫享赦書
搜訪天下有節行學術之人。
如聞沽飾名徼進者多。
非所以厚風俗也。
其罷之。
戊戌
辰州省地
民先逃入溪峒
復歸者。
蠲丁三年
環慶經略司言。
蕃部乜臼族㓂平逺寨。
其詳具十一月戊午
己亥
起居舍人同知諫院龔鼎臣
淮南路體量安撫使
侍御史陳經
兩浙路體量安撫
水災也。
新知江州刑部郎中蕭固
三官勒停
廣南西路轉運使度。
支郎宋咸
一官勒停
坐知桂州日。
部吏女口
及差指使兩浙販私物。
坐在邕州
銀楪子凡九百九十六片。
及事
收入本司公使簿也。
蕭固
宋咸
勒停已見四月庚申
李師中權漕時。
依實録復載。
此段但削去責授檢校水部員外郎泰州團練使等字。
更須考詳。〉
永樂大典卷之一萬二千四百二十八
背景地图 当代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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