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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五十九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祥刑典

 第一百五十九卷目录

 重辟部纪事二
 重辟部杂录
 重辟部外编

祥刑典第一百五十九卷

重辟部纪事二

《唐书·高祖本纪》:武德四年二月己丑,车骑将军董阿兴反于陇州,伏诛。乙巳,太常少卿李仲文谋反,伏诛。七月丙寅,窦建德伏诛。辛巳,戴州刺史孟啖鬼反,伏诛。
武德九年六月庚辰,幽州都督、庐江郡王瑗反,伏诛。《太宗本纪》:贞观元年正月辛丑,燕郡王李艺反于泾州,伏诛。四月癸巳,凉州都督、长乐郡王幼良有罪,伏诛。十二月壬午,利州都督李孝常、右武卫将军刘德裕谋反,伏诛。
贞观十三年四月甲申,中郎将阿史那结社率反,伏诛。
《旧唐书·太宗本纪》:贞观十三年,巂州都督王志远有罪,伏诛。
《开河记》:炀帝既达睢阳,问麻叔谋曰:坊市人烟所掘几何。叔谋曰:睢阳地灵不可干犯,若掘之必有不祥。臣已回护其城。帝怒,令刘岑乘小舟根访屈曲之处。比直路较二十里。帝益怒,乃令擒出叔谋囚于后狱。急宣令狐达询问其由。达奏:自宁陵便为不法,初食羊后啖婴儿。养贼陶榔儿,盗人之子受金三千两于睢阳。擅易河道乃取小儿骨进呈。帝曰:何不奏达。达曰:表章数上为段达扼定而不进。帝令人搜叔谋囊橐中,得睢阳民所献金,又得留侯所还白璧,及受命宝玉印。上惊异谓宇文达曰:金与璧皆微物寡人之宝,何自而得乎。宇文达曰:必是遣贼窃取之。帝瞪目而言曰:叔谋今日窃吾宝,明日盗吾首矣。达在侧奏曰:叔谋常遣陶榔儿盗人之子,恐国宝榔儿所盗也。上益怒,遣荣国公来护儿。内使李百药太仆卿杨义臣推鞫叔谋置台署于睢阳,并收陶榔儿全家。令榔儿具招入内盗宝事。榔儿不胜其苦,乃具事招款。又责段达所收,令狐达奏章即不奏之罪。狱成进上,帝问丞相宇文达曰:叔谋有大罪四条,食人之子,受人之金,遣贼盗宝,擅易河道。请用峻法诛之,其子孙取圣旨帝曰:叔谋有大罪,为开河有功免其子孙,只令腰斩叔谋于河侧。时来护儿受敕未至,叔谋梦一童子自天而降。谓曰:宋襄公与大司马华元遣我来感将军护城之惠。去年所许二金刀今日奉还。叔谋觉曰:据此先兆不祥,我腰领难存矣。言未毕护儿至驱于河之北岸斩为三段,榔儿兄弟五人并家奴,黄金窟并鞭死中门外。段达免死,降官为洛阳监门令。《唐书·太宗本纪》:贞观十五年正月辛巳,卫士崔卿、刁文懿谋反,伏诛。
贞观十七年正月戊辰,代州都督刘兰谋反,伏诛。《隋唐嘉话》:贞观中,有河内人妄为妖言,大理丞张蕴古以其素狂病,不当坐。太宗以有情,令斩之,寻悔,以无所及。自后每决死刑,皆令五覆奏。
《唐书·高宗本纪》:永徽四年二月甲申,驸马都尉房遗爱薛万彻柴令武、高阳巴陵公主谋反,伏诛。十一月庚戌,陈硕真伏诛。
显庆元年四月壬子,矩州人谢无零反,伏诛。
麟德元年十二月丙戌,杀上官仪。戊子,杀庶人忠。乾封元年八月丁未,杀始州刺史武惟良、淄州刺史武怀运。
开耀元年五月乙酉,常州人刘龙子谋反,伏诛。六月壬子,永嘉郡王晫有罪,伏诛。《武后本纪》:光宅元年二月己未,皇太后仍临朝称制。庚申,废皇太孙重照为庶人,杀庶人贤于巴州。垂拱三年五月庚午,杀刘袆之。
垂拱四年三月壬戌,杀麟台少监周思茂。四月戊戌,杀太子通事舍人郝象贤。九月丙辰,左豹韬卫大将军曲崇裕为中军大总管,岑长倩为后军大总管,以拒越王贞;张光辅为诸军节度。削越王贞及琅琊郡王冲属籍,改其姓为虺氏。贞死之。丙寅,赦豫州。杀韩王元嘉、鲁王灵夔、范阳郡王霭、黄国公撰、东莞郡公融及常乐公主,皆改其姓为虺氏。十二月乙酉,杀霍王元轨、江都郡王绪及殿中监裴承光。大杀唐宗室,流其幼者于岭南。己亥,杀骞味道。
《郝处俊传》:处俊孙象贤,垂拱中,为太子通事舍人,后素御处俊,故因事诛之。临刑,极骂乃死,后怒,令离磔其尸,斲夷祖、父棺冢。自是讫后世,将刑人,必先以木丸窒口云。《武后本纪》:永昌元年四月甲辰,杀汝南郡王玮、鄱阳郡公諲、广汉郡公谧、汶山郡公蓁、零陵郡王俊、广都郡公璹,徙其家于巂州。己酉,杀天官侍郎邓元挺。七月丙子,杀阎温古。八月甲申,杀张光辅、洛州司马弓嗣业、洛阳令弓嗣明、陕州参军弓嗣古、流人徐敬真。辛丑,杀陕州刺史郭正一。丁未,杀相州刺史弓志元、蒲州刺史弓彭祖、尚方监王令基。九月庚戌,杀恒山郡王承乾之子厥。闰月甲午,杀魏元同、夏官侍郎崔察。戊申,杀彭州长史刘易从。十月癸丑,杀梁州都督李光谊。丁巳,杀陜州刺史刘延景。戊午,杀右武威卫大将军黑齿常之、右鹰扬卫将军赵怀节。己未,杀嗣郑王璥。
天授元年腊月丙寅,杀刘齐贤。二月丁卯,杀地官尚书王本立。五月戊子,杀范履冰。己亥,杀梁郡公孝逸。六月戊申,杀汴州刺史柳明肃。七月壬午,杀豫章郡王亶。丁亥,杀泽王上金、许王素节。癸卯,杀太常丞苏践言。八月辛亥,杀许王素节之子璟、曾江县令白令言。甲寅,杀裴居道。壬戌,杀将军阿史那惠、右司郎中乔知之。癸亥,杀尚书右丞张行廉、泰州刺史杜儒童。甲子,杀流人张楚金。戊辰,杀流人元万顷、苗神客。辛未,杀南安郡王颖、鄅国公昭及诸宗室李直、李敞、李然、李勋、李策、李越、李黯、李元、李英、李志业、李知言、李元贞。九月乙亥,杀钜鹿郡公晃、麟台郎裴望及其弟司膳丞琏。
天授二年正月戊寅,杀雅州刺史刘行实及其弟渠州刺史行瑜、尚衣奉御行感、兄子左鹰扬卫将军虔通。乙未,杀丘神绩、左豹韬卫将军卫蒲山。庚子,杀史务滋。九月乙亥,杀岐州刺史云弘嗣。壬辰,杀傅游艺。十月己酉,杀岑长倩、欧阳通、格辅元。壬戌,杀乐思晦、左卫将军李安静。
长寿元年一月乙亥,杀右卫大将军泉献诚。
长寿二年腊月癸亥,杀皇嗣妃刘氏、德妃窦氏。一月甲寅,杀尚方监裴匪躬、内常侍范云仙。三月己卯,杀左卫员外大将军阿史那元庆、白润府果毅薛大信。五月乙未,杀冬官尚书苏干、相州刺史来同敏。《旧唐书·刑法志》:长寿年有上封事言岭表流人有阴谋逆者,乃遣司刑评事万国俊摄监察御史就案之,若得反状,斩决。国俊至广州,遍召流人,拥之水曲,以次加戮。三百馀人,一时并命,然后锻鍊曲成反状。乃更诬奏云:诸道流人,忽有怨望。若不推究,为变不遥。则天深然其言。又命摄监察御史刘光业、刘德寿、鲍思恭、王大贞、屈贞筠等,分往剑南、黔中、安南、岭南等六道,按鞫流人。光业所在杀戮。诛九百人,德寿诛七百人,其馀少者不减数百人。
《唐书·武后本纪》:天册万岁元年二月壬子,杀薛怀义。神功元年正月壬戌,杀李元素、孙元亨、洛州录事参军綦连耀、箕州刺史刘思礼、知天官侍郎事石抱忠刘奇、给事周譒、凤阁舍人王剧、前泾州刺史王勔、太子司议郎路敬淳、司门员外郎刘顺之、右司员外郎宇文全志、来庭县主簿柳璆。六月丁卯,杀监察御史李昭德、司仆少卿来俊臣。
长安元年九月壬申,杀邵王重润及永泰郡主、主婿武延基。
《旧唐书·武后本纪》:长安三年七月,杀右金吾大将军唐休。
《唐书·武后本纪》:长安五年正月癸卯,麟台监张易之、春官侍郎张昌宗、汴州刺史张昌期、司礼少卿张同休、通事舍人张景雄伏诛。
《隋唐嘉话》:李侍中、日知初为大理丞,武后方肆诛戮。大卿胡元礼承旨欲陷人死,令日知改断再三不从。元礼使谓李曰:胡元礼在此人莫觅活。李起谓使者日知咨,卿李日知在此人莫觅死,竟免之。
徐大理有功,每见武后将杀人必据法廷争。尝与后反覆辞色逾厉。后大怒,令拽出斩之。犹回顾曰:臣身虽死,法终不可改。至市临刑得免,除名为庶人。如是再三终不挫折,朝廷倚赖至今犹怀之。
《朝野佥载》:周侍御史侯思止醴泉卖饼食人也。罗告准例酬五品,于上前索御史上曰:卿不识字。对曰:獬豸,岂识字,但为国触罪人而已。遂授之凡推勘杀戮甚众,更无馀语,但为囚徒。曰:不用你书言笔语,但还我白。司马若不肯,来俊即与你孟青横遭苦。楚非命者不可胜数。白司马坂者北邙山,司马坂也,来俊者中丞来俊臣也,孟青者将军孟青棒也,后坐私蓄锦朝堂决杀之。
吏部侍郎郑愔,初,托附来俊臣。俊臣诛即托张易之易之被戮,托韦庶人,后附谯王竟被斩。
《唐书·张行成传》:行成,族子易之。武后时,太平公主荐其弟昌宗,得侍。昌宗白进易之材用过臣。即召见,悦之。兄弟皆幸。神龙元年,张柬之、崔元炜等率羽林兵迎皇太子入,诛易之、昌宗于迎仙院,及其兄昌期、同休、从弟景雄皆枭首天津桥,士庶欢踊,脔取之,一夕尽。
《金銮密记》:逆韦之变,吏部尚书张嘉福,河北道存抚使至怀州,武涉驿有敕所至处斩之。寻有敕矜放,使人马上昏睡迟行一驿比至,已斩讫。
《唐书·中宗本纪》:神龙二年三月庚戌,杀光禄卿、驸马都尉王同皎。
景龙元年七月辛丑,皇太子以羽林千骑兵诛武三思,不克,死之。十月戊寅,杀习艺馆内教苏安恒。景龙四年五月丁卯,杀许州司兵参军燕钦融。《睿宗本纪》:景云元年六月壬寅,纪处讷、韦温、宗楚客、将作大匠宗晋卿、司农卿赵履温伏诛。癸卯,张嘉福伏诛。八月庚寅,谯王重福及汴州刺史郑愔反,伏诛。《元宗本纪》:开元元年十月癸卯,给事中唐绍伏诛。开元三年十一月丁亥,相州人崔子岩反,伏诛。开元十年七月丙戌,安南人梅叔鸾反,伏诛。九月己卯,京兆人权梁山反,伏诛。
开元十二年十一月庚辰,溪州首领覃行章反,伏诛。开元十四年二月,邕州獠梁大海反,伏诛。
开元十六年正月乙卯,泷州首领陈行范反,伏诛。开元二十二年四月甲寅,北庭都护刘焕谋反,伏诛。开元二十三年冬,东都人刘普会反,伏诛。
开元二十四年五月丙午,醴泉人刘志诚反,伏诛。开元二十五年四月辛酉,杀监察御史周子谅。乙丑,废皇太子瑛及鄂王瑶、光王琚为庶人,皆杀之。开元二十六年正月甲戌,潮州刺史陈思挺谋反,伏诛。
天宝三载二月丁丑,河南尹裴敦复、晋陵郡太守刘同升、南海郡太守刘巨鳞讨吴令光。闰月,令光伏诛。天宝五载七月,杀括苍郡太守韦坚、播川郡太守皇甫惟明。十二月甲戌,杀赞善大夫杜有邻、著作郎王鄫、左骁卫兵曹参军柳绩、左司禦率府仓曹参军王修己、右武卫司戈卢宁、左威卫参军徐徵。
天宝六载正月辛巳,杀北海郡太守李邕、淄川郡太守裴敦复。十一月丁酉,杀户部侍郎杨慎矜及其弟少府少监慎馀、洛阳令慎名。
天宝八载四月,杀咸宁郡太守赵奉璋。
天宝十一载四月乙酉,户部郎中王釬、京兆人邢縡谋反,伏诛。丙戌,杀御史大夫王鉷。天宝十四载十二月癸卯,封常清、高仙芝伏诛。《旧唐书·元宗本纪》:天宝十五载六月甲午,谋幸蜀。丙辰,次马嵬驿,诸卫顿军不进。龙武大将军陈元礼奏曰:逆胡指阙,以诛国忠为名,然中外群情,不无嫌怨。今国步艰阻,乘舆震荡,陛下宜徇群情,为社稷大计,国忠之徒,可置之于法。会吐蕃使二十一人遮国忠告诉于驿门,众呼曰:杨国忠连蕃人谋逆。兵士围驿四合。乃诛杨国忠、众方退一族,兵犹未解。上令高力士诘之,回奏曰:诸将既诛国忠,以贵妃在宫,人情恐惧。上即命力士赐贵妃自尽。
《燕翼贻谋录》:杨万顷杀张审素审。素二子瑝琇为父复仇杀万顷。张九龄欲活之,李林甫必欲杀之,而二子竟伏大刑。盖九龄君子喜人为善,林甫小人嫉人为善好恶,不同故也。苟其父罪当死,子不当报仇父,死不以罪,或非出上命而为人所挤陷以死,可不报乎。审素之仇所当报也。
《唐书·肃宗本纪》:至德二载二月戊戌,庶人璘伏诛。壬寅,河西判官崔称克武威郡,孟庭伦伏诛。十二月壬申,达奚珣等伏诛。
乾元二年十二月乙巳,康楚元伏诛。
上元二年正月乙卯,刘展伏诛。
宝应元年建巳月丙寅,杀越王系、兖王僩。
《代宗本纪》:广德元年正月壬寅,山陵使山、南东道节度使来瑱有罪,伏诛。十月丁丑,丰王珙有罪,伏诛。广德二年十一月癸丑,袁晁伏诛。十二月乙丑,高玉伏诛。
大历三年十二月辛酉,泾原兵马使王童之谋反,伏诛。
大历六年五月戊申,杀殿中侍御史陆珽、成都府司录参军事李少良、大理评事韦颂。
大历十一年十月甲寅,灵耀伏诛。
大历十二年三月辛巳,元载有罪伏诛。四月,金州人卓英璘反。六月乙巳,英璘伏诛。
《德宗本纪》:建中元年四月乙未,四镇、北庭行军别驾刘文喜反于泾州,伏诛。七月己丑,杀忠州刺史刘晏。建中二年八月壬子,梁崇义伏诛。是岁,杀崖州司马杨炎。
建中三年闰正月甲辰,李惟岳伏诛。七月壬辰,殿中丞李云端谋反,伏诛。八月癸丑,演州司马李孟秋、峰州刺史皮岸反,伏诛。
建中四年十一月,剑南西川兵马使张朏逐其节度使张延赏,朏伏诛。
兴元元年六月癸卯,姚令言伏诛。甲辰,朱泚伏诛。《旧唐书·德宗本纪》:兴元元年六月丙辰,斩伪相李忠臣,籍没其家。七月丙子,受伪署官乔琳、蒋镇、张光晟、李通、蒋鉴伏诛。
《唐书·德宗本纪》:贞元三年十月壬辰,射生将韩钦绪谋反,伏诛。
贞元七年四月,安南首领杜英翰反,伏诛。
贞元八年四月丁亥,杀谏议大夫知制诰吴通元。《旧唐书·德宗本纪》:贞元八年二月丁亥,许州人李狗儿持杖入含元殿,击栏槛,又格擒者。诛之。五月癸未,前太仆少卿刘士干有罪赐死。
《唐书·德宗本纪》:贞元十二年六月己丑,宣武军节度使李万荣卒,其子乃自称兵马使,伏诛。
贞元十五年四月乙未,栗锽伏诛。
贞元十六年十月辛未,杀通州别驾崔河图。
贞元十九年闰十月庚申,盐州将李庭俊反,伏诛。《窦参传》:参,字时中。迁奉先尉。男子曹芬兄弟隶北军,醉暴其妹,父救不止,恚赴井死。参当兄弟重辟,众请俟免丧,参曰:父繇子死,若以丧延,是杀父不坐。皆榜杀之,一县畏服。
《宪宗本纪》:元和元年三月辛巳,杨惠琳伏诛。十月戊子,刘辟伏诛。
元和二年十一月甲申,李锜伏诛。
元和五年十月辛巳,义武军都虞候杨伯玉反,伏诛。是月,义武军兵马使张佐元反,伏诛。
《旧唐书·宪宗本纪》:元和九年三月庚申,妖人梁叔高自广州来,授书与吏部侍郎杨于陵,使为己辅。于陵执之以告,杀之。
元和十二年十一月丙戌朔,御兴安门受淮西之俘。以吴元济徇两市,斩于独柳树;妻沈氏,没入掖庭;弟二人、子三人,配流,寻诛之;判官刘协等七人处斩。《唐书·宪宗本纪》:元和十四年二月戊午,李师道伏诛。九月戊寅,王弁伏诛。
《旧唐书·宪宗本纪》:元和十四年正月辛巳,斩前沧州刺史李宗奭于独柳树。朝廷初除郑权沧州,宗奭拒诏不受代,既而为三军所逐,乃入朝,故诛之。
《穆宗本纪》:元和十五年正月丙午,即皇帝位。辛亥,诏曰:山人柳泌轻怀左道。上惑先朝。自知虚诞,仍更遁逃。僧大通医方不精,药术皆妄。邦国固有常刑,人神所宜共弃,付京兆府决杖处死。
《唐书·穆宗本纪》:元和十五年正月辛丑,即皇帝位。三月辛未,杨清伏诛。
长庆二年八月丙子,李㝏伏诛。九月戊子,镇海将军王国清谋反,伏诛。
《旧唐书·穆宗本纪》:长庆二年九月戊子朔,浙西大将王国清谋叛,观察使窦易直讨平之,同恶二百馀人并诛之。韩充送李㝏男道源、道枢、道瀹等三人,斩于西市;㝏妻马氏、小男道本、女汴娘配于掖庭。《唐书·敬宗本纪》:长庆四年四月丙申,染坊匠张韶反,幸左神策军,韶伏诛。八月丁酉,中官李文德谋反,伏诛。
《旧唐书·敬宗本纪》:宝历元年九月丁酉,徐州王智兴奏,大将武华等四百人谋乱,并伏诛。
《唐书·文宗本纪》:太和二年六月乙亥,峰州刺史王升朝反,伏诛。
《旧唐书·文宗本纪》:太和四年三月丁亥,兴元温造奏:害李绛贼首丘崟、丘铸及官健千人,并处斩讫。其亲刃绛者斩一百段,号令者三段,馀并斩首。内一百首祭李绛,三十首祭死王事官寮,其馀尸首并投于汉江。
《唐书·文宗本纪》:太和九年九月癸亥,杀陈弘志。十月辛巳,杀观军容使王守澄。十一月乙巳,杀武宁军监军使王守涓。壬戌,李训及河东节度使王璠、邠宁节度使郭行馀、御史中丞李孝本、京兆少尹罗立言谋诛中官,不克,训奔于凤翔。十二月壬申,杀左金吾卫将军李贞、素翰林学士顾师邕。
《旧唐书·文宗本纪》:开成元年二月丙申,左武卫大将军朱叔夜赐死于蓝田关。
《唐书·武宗本纪》:会昌二年七月,岚州民田满川反,伏诛。
会昌四年二月辛酉,杨弁伏诛。
《旧唐书·武宗本纪》:会昌四年九月,制曰:逆贼郭谊等,狐鼠之妖,依丘穴而作固;牛羊之力,得水草而逾凶。久从叛臣,皆负逆气。刘从谏背德反义,掩贼藏奸,积其怙乱之谋,无非亲吏之计。刘公直、安全庆等各凭地险,屡抗王师,每肆悖言,常怀革面。况郭谊、王协闻邢、洺归款,惧义旅覆巢,卖孽童以图全,据坚城而请命。昔伍被诣吏,不免就诛;延岑出降,终亦夷族。致之大辟,无所愧怀。郭谊、刘公直、王协、安全庆、李道德、李佐尧、刘祯、祯母阿裴、祯弟曹九满郎君郎、妹四娘五娘、从兄洪卿汉卿周卿鲁卿匡尧、张谷男涯、解愁、陈扬廷弟宣、男丑奴、张溢男欢郎三宝、门客甄戈、伎术人郭谂蒋党、李训兄仲京、王涯侄孙羽、韩约男茂章茂宝、王璠男圭等,并处斩于独柳。
《唐书·宣宗本纪》:大中十二年七月,容州将来正反,伏诛。十月,康全泰伏诛。十二月,毛鹤伏诛。
《懿宗本纪》:咸通元年八月己卯,仇甫伏诛。
咸通十年二月,杀驩州流人杨收。九月癸酉,庞勋伏诛。
《旧唐书·懿宗本纪》:咸通十一年八月乙酉,同昌公主薨,追赠卫国公主,谥曰文懿。主,郭淑妃所生,主以大中三年七月三日生,咸通九年二月二日下降。上尤钟念,悲惜异常。以待诏韩宗绍等医药不效,杀之,收捕其亲族三百馀人,系京兆府。宰相刘赡、京兆尹温璋上疏论谏行法太过,上怒,叱出之。
咸通十三年五月乙亥,国子司业韦殷裕于閤门进状,论淑妃弟郭敬述阴事。上怒甚,即日下京兆府决杀殷裕。
《东观奏记》:高品吴居中承恩泽甚厚。访术者,欲固其事术者,令书上尊号于袜。有告者上召至视之信。然居中弃市。
越人仇甫聚众为乱,攻陷剡县诸暨等县。浙左骚然上用王式为浙东观察使,以武宁军健卒二千人送之,式生擒仇甫以献斩于东市。
毕諴本估客之子连升,甲乙科杜琮为淮南节度使。置幕中始落盐籍,文学优赡遇事无滞,在翰林。上恩顾特异许用为相。深为丞相,令狐绹所忌自邠宁连移凤翔。昭义北门三镇,皆绹缓其入相之谋也。諴思有以结绹在北门求得,绝色,非人世所易有盛饰珠翠,专使献绹。绹一见之心动。谓其子曰:尤物必害人毕太厚于吾无分,今以是饵。吾将以吾家族也。一见返之专人不敢将回驿候諴意諴,又沥血输启事于绹,绹终不纳乃命郡吏货之东。头医官李元伯上所狎昵者以钱七十万致于家,乃舍之正堂。元伯夫妻执贱役以事焉,踰月尽得其欢心矣。乃进于上,上一见惑之宠冠六宫。元伯烧伏火丹砂进之,以市恩泽。致上疮疾,皆元伯之罪也。懿宗即位,元伯与山人王岳,道士虞紫芝俱弃市。
《唐书·僖宗本纪》:中和元年四月戊寅,王玫伏诛。七月丙寅,神策军将郭琪反,伏诛。
中和二年十一月丙子,汤群伏诛。
中和四年七月辛酉,杨师立伏诛。壬午,黄巢伏诛。光启元年四月,吴迥伏诛。
光启二年十二月丙辰,朱玫伏诛。丁巳,嗣襄王煴伏诛。
光启三年三月癸未,萧遘、裴澈、兵部侍郎郑昌图有罪伏诛。七月,李昌符伏诛。八月壬寅,谢殷伏诛。文德元年正月丙寅,薛朗伏诛。
《昭宗本纪》:龙纪元年二月戊辰,朱全忠俘秦宗权以献。己丑,宗权伏诛。
乾宁元年八月,杨守亮伏诛。
乾宁二年八月辛丑,李继鹏伏诛。十一月丁卯,王行瑜伏诛。
乾宁三年五月乙未,董昌伏诛。
天复三年正月辛未,崔引判六军十二卫事。丁章伏诛。
《五代史·后梁太祖本纪》:开平三年五月己卯,杀佑国军节度使王重师。九月辛酉,李洪、杨虔伏诛。
《末帝本纪》:贞明二年三月,李霸反,伏诛。
《后唐·庄宗本纪》:同光元年十月丙戌,杀李振、赵岩、张汉杰、朱圭,灭其族。十二月辛巳,李继韬伏诛。
同光二年六月丙子,杨立伏诛。
同光四年正月庚辰,杀其弟睦王存乂及河中护国军节度使李继麟,灭其族。丁亥,杀李继麟之将史武、薛敬容、周唐殷、杨师太、王景、来仁、白奉国,皆灭其族。三月,赵太伏诛。甲子,杀王衍,灭其族。
《明宗本纪》:天成元年六月丁酉,汴州控鹤军乱,指挥使张谏杀其权知州事高逖。己亥,谏伏诛。
天成二年二月丙申,郭从谦为景州刺史,既而杀之。四月庚寅,卢台军将龙晊等伏诛。七月癸酉,杀豆卢革、韦说。十月乙未,杀太子少保致仕任圜。
天成三年十二月,李敬周克庆州,窦廷琬伏诛。天成四年七月壬申,杀右金吾卫上将军毛璋。九月癸巳,杀供奉官乌昭遇。十二月辛丑,杀西平县令李商。
长兴元年八月壬寅,杀捧圣都军使李行德、大将张俭,灭其族。
长兴二年五月丁酉,杀太子太师致仕安重诲及其妻张氏、子崇质崇绪。
长兴四年十一月壬辰,秦王从荣以兵入兴圣宫,不克,伏诛。
《悯帝本纪》:应顺元年三月辛酉,杀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朱弘实。《废帝本纪》:清泰元年五月戊子,杀康义诚及药彦俦。清泰三年七月壬子,张令昭伏诛。
《后晋·高祖本纪》:天福元年十一月甲申,杀张延朗、刘延朗。
天福二年七月壬子,右卫大将军尹晖叛奔于吴,不克,伏诛。甲寅,戍将奉国指挥使马万执符彦饶归于京师,命杀之于赤冈。
天福七年正月丁巳,克镇州,安重荣伏诛。
《出帝本纪》:开运元年十二月丁巳,杨承勋囚其父光远以降,杀之。
《后汉·高祖本纪》:天福十二年六月丙辰,杀李从益及其母于京师。
《隐帝本纪》:乾祐元年七月庚午,杀成德军副使张鹏。十一月甲寅,杀太子太傅李崧,灭其族。
乾祐三年十一月丙子,杀杨邠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史弘肇、三司使王章,皆灭其族。
《后周·太祖本纪》:广顺三年十二月壬申,杀天雄军节度使王殷。
《世宗本纪》:显德元年三月己亥,侍卫马军都指挥使樊爱能、步军都指挥使何徽伏诛。十月甲辰,杀左羽林大将军孟汉卿。
显德三年十一月乙巳,杀李景之臣孙晟。
显德四年五月丙申,杀密州防禦使侯希进。
《辽史·太祖本纪》:七年六月辛巳,至榆岭,以辖赖县人扫古非法残民,磔之。十月癸未,乙室府人迪里古、迷骨离部人特里以从逆诛。
八年正月,前于越赫底里子解里、剌葛妻辖剌己实预逆谋,命皆绞杀之。七月丙申朔,有司上诸帐族与谋逆者三百馀人罪状,皆弃市。上叹曰:致人于死,岂朕所欲若止负朕躬,尚可容贷。此曹恣行不道,残害忠良,涂炭生民,剽掠财产。民间昔有万马,今皆徒步,有国以来所未尝有,实不得已而诛之。
天显元年十一月丙寅,杀南院夷离菫耶律迭里、郎君耶律匹鲁等。
《太宗本纪》:天显十二年二月丁亥,以军前所获俘叛入幽州者皆斩之。
会同三年九月壬午,边将奏破吐谷浑,擒其长;诏止诛其首恶及其丁壮,馀并释之。
大同元年正月戊子,杀秦继旻、李彦绅及郑州防禦使杨承勋,以其弟承信为平卢军节度使,袭父爵。初,杨光远在青州求内附,其子承勋不听,杀其判官丘涛及弟承祚等自归于晋,故诛之。己丑,以张彦泽擅徙重贵开封,杀桑维翰,纵兵大掠,不道,斩于市。晋人脔食之。
《世宗本纪》:天禄二年春正月,天德、萧翰、刘哥、盆都等谋反。诛天德,杖萧翰,迁刘哥于边罚盆都使辖戛斯国。
天禄三年春正月,萧翰及公主阿不里谋反,翰伏诛,阿不里瘐死狱中。
《穆宗本纪》:应历二年正月壬戌,太尉忽古质谋逆,伏诛。七月乙亥,政事令娄国、林牙敌烈、侍中神都、郎君海里等谋乱就戮。八月己丑,眉古得、娄国等伏诛。应历四年正月己丑,华割、嵇干等伏诛。
应历十年七月辛酉,政事令耶律寿远、太保楚阿不等谋反,伏诛。
应历十三年三月癸丑朔,杀鹿人弥里吉,枭其首以示掌鹿者。六月甲申,杀獐人霞马。十二月庚寅,杀彘人曷主。
应历十六年正月乙酉,杀近侍白海及家仆衫福、押剌葛、枢密使门吏老古、挞马失鲁。
应历十七年夏四月戊辰,杀鹰人敌鲁。五月辛卯,杀鹿人札葛。六月己未,支解雉人寿哥、念古,杀鹿人四十四人。十月乙丑,杀酒人粹你。十一月辛卯,杀近侍廷寿。壬辰,杀豕人阿不里、曷鲁、朮里者、涅里括。壬寅,杀鹿人唐果、直哥、撒剌。十二月辛未,手杀饔人海里,复脔之。
应历十八年三月庚戌,杀鹘人胡特鲁、近侍化葛及监囚海里,仍剉海里之尸。夏四月癸丑,杀彘人抄里只。五月己亥,杀鹿人颇德、臈哥、陶瑰、札不哥、苏古涅、雏保、弥古特、敌答等。六月丙辰,杀彘人屯奴。十二月丁丑,杀酒人搭烈葛。
应历十九年三月癸亥,杀前导末及益刺,剉其尸,弃之。
《景宗本纪》:保宁元年二月,以殿前都点检耶律夷腊、右皮室详稳萧乌里只宿卫不严,斩之。三月丙戌,太平王罨撒葛亡入沙沱。己丑,夷离毕粘木衮以阴附罨撒葛伏诛。
保宁二年五月乙卯,盗杀北院枢密使萧思温。九月辛丑,得国舅萧海只及海里杀萧思温状,皆伏诛,流其弟神睹于黄龙府。
保宁三年四月丁卯,世宗妃啜里及蒲哥厌魅,赐死。戊子,萧神睹伏诛。
保宁五年十一月辛亥朔,始获应历逆党近侍小哥、花哥、辛古等,诛之。
保宁八年七月丙寅朔,宁王只没妻安只伏诛。保宁十年五月癸卯,赐女里死,遣人诛高勋等。九月癸未,平王隆先子陈哥谋害其父,车裂以徇。
乾亨三年五月丙午,上京汉军乱,劫立喜隐不克,伪立其子留礼寿,上京留守除室擒之。秋七月甲子,留礼寿伏诛。
乾亨四年七月壬辰,遣使赐喜隐死。
《圣宗本纪》:统和十一年二月癸亥,霸州民妻王氏以妖惑众,伏诛。
统和十二年春正月庚申,郎君耶律鼻舍等谋叛,伏诛。
统和十三年三月戊辰,武清县百馀人入宋境剽掠,命诛之,还其所获人畜财物。
统和十八年六月,阻卜叛酋鹘碾之弟铁剌不率部众来附,鹘碾无所归,遂降,诏诛之。
统和二十一年十一月壬辰,故于越耶律休哥之子道士奴、高九等谋叛,伏诛。
统和二十五年六月,赐皇太妃胡辇死于幽所。《刑法志》:开泰八年,那母古犯窃盗者十有三次,皆以情不可恕,论弃市。近侍刘哥、乌古斯尝从齐王妻而逃,以赦,后会千龄节出首,乃诏诸近侍、护卫集视而腰斩之。于是国无倖民,纲纪修举,吏多奉职,人重犯法。
兴宗即位,钦哀皇后始得志,昆弟专权。冯家奴等希钦哀意,诬萧浞卜等谋反,连及嫡后仁德皇后。浞卜等十馀人与仁德姻援坐罪者四十馀辈,皆被大辟,仍籍其家。幽仁德于上京,既而遣人弑之。迫殒非命,中外切愤。
《兴宗本纪》:重熙十三年七月辛酉,香河县民李宜儿以左道惑众,伏诛。
道宗清宁元年十二月癸巳,皇族十公悖母,伏诛。清宁九年七月戊午,皇太叔重元与其子楚国王涅鲁古及陈国王陈六、同知北院枢密使事萧胡睹、卫王贴不、林牙涅剌溥古、统军使萧迭里得、驸马都尉参及弟朮者、图骨、旂鼓拽剌详稳耶律郭九、文班太保奚叔、内藏提点乌骨、护卫左太保敌不古、按荅、副宫使韩家奴、宝神奴等凡四百人,诱胁弩手军犯行宫。时南院枢密使许王仁先、知北枢密院事赵王耶律乙辛、南府宰相萧唐古、北院宣徽使萧韩家奴、北院枢密副使萧惟信、敦睦宫使耶律良等率宿卫士卒数千人禦之。涅鲁古跃马突出,将战,为近侍详稳渤海阿厮、护卫苏射杀之。己未,族逆党家。庚申,重元亡入大漠,自杀。
太康三年六月辛巳,杀宿直官敌里剌等三人。壬午,杀宣徽使挞不也等二人。癸未,杀始平军节度使撒剌等十人,又遣使杀上京留守速撒,及已徒获卫撒拨等六人。乙酉,杀耶律挞不也及其弟陈留。己丑,杀东京留守同知耶律回里不。辛卯,杀速撒等诸子,籍其家。
太康九年十月壬辰,混同郡王耶律乙辛谋亡入宋,伏诛。
大安二年七月丁巳,惠妃母燕国夫人削古以厌魅梁王事觉,伏诛。
《天祚皇帝本纪》:乾统二年四月辛亥,诏诛乙辛党,徙其子孙于边;发乙辛、得里特之墓,剖棺,戮尸;以其家属分赐被杀之家。
天庆五年九月乙巳,耶律章奴反,奔上京,谋迎立魏国王淳。上遣驸马萧昱领兵诣广平淀护后妃,行宫小底乙信持书驰报魏国王。时章奴先遣王妃亲弟萧谛里以所谋说魏国王。王曰:此非细事,主上自有诸王当立,北、南面大臣不来,而汝言及此,何也。密令左右拘之。有顷,乙信等赍御札至,备言章奴等欲废立事。魏国王立斩萧谛里等首以献,单骑间道诣广平淀待罪。上遇之如初。章奴知魏国王不听,率麾下掠庆、晓、怀、祖等州,结渤海群盗,众至数万,趋广平淀犯行宫。顺国女直阿鹘产以三百骑一战而胜,擒其贵族二百馀人,并斩首以徇。其妻子配役绣院,或散诸近侍为婢,馀得脱者皆奔女直。章奴诈为使者,欲奔女直,为逻者所获,缚送行在,腰斩于市,剖其心以献祖庙,支解以徇五路。
天庆七年五月庚寅,东北面行军诸将涅里、合鲁、涅哥、虚古等弃市。
天庆九年十月甲戌朔,耶律陈图奴等二十馀人谋反,伏诛。
保大元年,国人知晋王之贤,深所属望。元妃之兄枢密使萧奉先恐秦王不得立,潜图之。文妃姊妹三人:长适耶律挞曷里,次文妃,次适余睹。一日,其姊若妹俱会军前,奉先讽人诬驸马萧昱及余睹等谋立晋王,事觉,昱、挞曷里等伏诛,文妃亦赐死。
保大二年正月乙亥,闻余睹引金人娄室孛菫奄至,萧奉先曰:余睹乃王子班之苗裔,此来欲立甥晋王耳。若为社稷计,不惜一子,明其罪诛之,可不战而余睹自回矣。上遂赐晋王死,素服三日,耶律撒八等皆伏诛。王素有人望,诸军闻其死,无不流涕,由是人心解体。三月丙寅,上至女古底仓。闻金兵将近,计不知所出,乘轻骑入夹山,方悟奉先之不忠。怒曰:汝父子误我至此,今欲诛汝,何益于事。恐军心忿怨,尔曹避敌苟安,祸必及我,其勿从行。奉先下马,哭拜而去。行未数里,左右执其父子,缚送金兵。金人斩其长子昂,以奉先及其次子昱械送金主。道遇辽军,夺以归国,遂并赐死。
保大四年二月,耶律遥设等十人谋叛,伏诛。五月,金人克燕。燕民流离,不胜其苦,入平州,言于留守张珏。珏遂召诸将领议。皆曰:先责左企弓等叛降之罪而诛之,尽归燕民,使复其业。翰林学士李石至,其言与之合。乃遣张谦率五百馀骑,传留守令,召宰臣左企弓、曹勇义、枢密使虞仲文、参知政事康公弼至滦河西岸,遣议事官赵秘校往数十罪。左企弓等无以对,皆缢杀之。
《宋史·太祖本纪》:建隆元年十月乙酉,晋州兵马钤辖荆罕儒袭北汉汾州,死之。龙捷指挥石进二十九人坐不救弃市。十一月戊申,诛重进党,扬州平。命诸军习战舰于迎銮,南唐主惧甚,其臣杜著、薛良因诡迹来奔,帝疾其不忠,斩著下蜀市,配良庐州牙校。建隆二年正月甲子,泽州刺史张崇诂坐党李重进弃市。三月丙申,内酒坊火,酒工死者三十馀人,乘火为盗者五十人,擒斩三十八人,馀以宰臣谏获免。酒坊使左承规、副使田处岩以酒工为盗,坐弃市。四月己酉,无棣男子赵遇诈称皇弟,伏诛。五月庚寅,供奉官李继昭坐盗卖官船弃市。八月辛亥,大名府永济主簿郭顗坐赃弃市。
乾德元年四月丙申,兵部郎中曹匪躬弃市。九月丙子,磔汪端于朗州。
乾德三年四月癸丑,职方员外郎李岳坐赃弃市。八月戊午,殿直成德钧坐赃弃市。十月己未,太子中舍王治坐受赃杀人,弃市。
乾德四年五月甲戌,光禄少卿郭𤣱坐赃弃市。秋九月壬辰朔,水。虎捷指挥使孙进、龙卫指挥使吴瑰等二十七人,坐党吕翰乱伏诛,夷进族。冬十二月庚辰,妖人张龙儿等二十四人伏诛,夷龙儿、李土、杨密、聂赟族。
乾德五年九月壬辰,仓部员外郎陈郾坐赃弃市。十一月乙酉,供奉武仁海坐枉杀人弃市。
开宝元年九月癸未,监察御史杨士达坐鞫狱滥杀弃市。
开宝二年十月庚寅,散指挥都知杜延进等谋反伏诛,夷其族。癸卯,西川兵马都监张延通、内臣张屿、引进副使王珏为丁德裕所谮,延通坐不逊诛,屿、珏并杖配。
开宝三年十一月癸丑,右领军卫将军石延祚坐监仓与吏为奸赃,弃市。
开宝四年正月丁未,右千牛卫大将军桑进兴坐赃弃市。四月壬辰,监察御史闾丘舜卿坐前任盗用官钱,弃市。五月乙未朔,御明德门受刘鋹俘,释之;斩其柄臣龚澄枢、李托、薛崇誉。十月己巳,诏伪作黄金者弃市。庚午,太子洗马王元吉坐赃弃市。十一月庚戌,河决澶州,通判姚恕坐不即上闻,弃市。壬戌,蜀班内殿直四十人,援御马直例乞赏,遂挝登闻鼓,命各杖二十,翌日,悉斩于营,都指挥单斌等皆杖、降。
开宝五年三月乙酉,殿中侍御史张穆坐赃弃市。七月己未朔,右拾遗张恂坐赃弃市。
开宝六年二月丙戌朔,棣州兵马殿直傅延翰谋反,伏诛。五月辛巳,杀右拾遗马适。
开宝七年二月乙巳,太子中舍胡德冲坐隐官钱,弃市。七月庚午,太子中允李仁友坐不法,弃市。
开宝八年五月壬申,知桂阳监张侃发前官隐没羡银,追罪兵部郎中董枢、右赞善大夫孔璘,杀之,太子洗马赵瑜杖配海岛;侃受赏,迁屯田员外郎。六月丁未,宋州观察判官崔绚、录事参军马德休并坐赃弃市。
开宝九年夏五月甲戌,遣司勋员外郎和岘往江南路采访。杀卢绛。秋八月辛丑,太子中允郭思齐坐赃弃市。
《宾退录》:东朝王继勋,孝明皇后母弟太祖时屡以罪贬。后以右监门卫率府副卫率分司西京,残暴愈甚。强市民家子女以备给使小,不如意即杀而食之。以槥椟贮其骨,弃之野外。女侩及粥棺者出入,其门不绝。太宗即位,侩有诉者斩于洛阳市。
《宋史·太宗本纪》:太平兴国三年正月庚寅,殿直霍琼坐募兵劫民财,腰斩。二月丙寅,泗州录事参军徐璧坐监仓受贿出虚券,弃市。三月辛丑,监海门戍、殿直武裕坐奸赃弃市。四月辛巳,侍御史赵承嗣坐监市征隐官钱,弃市。
太平兴国五年二月戊辰,斩徐州妖贼李绪等七人。废顺化军。
太平兴国六年九月壬子,斩绵州妖贼王禧等十人。十一月丁酉,监察御史张白坐知蔡州日假官钱籴粜,弃市。丁巳,交州行营部署孙全兴弃市。
雍熙二年四月己丑,殿前承旨王著坐监资州兵为奸赃,弃市。十月己酉,汴河主粮胥吏坐夺漕军口粮,断腕徇于河畔三日,斩之。
雍熙三年三月,司门员外郎王延范与秘书丞陆坦、戎城县主簿田辩、术士刘昂坐谋不轨,弃市。
端拱元年六月丙辰朔,右领军卫大将军陈廷山谋反,伏诛。
淳化二年二月癸丑,监察御史祖吉坐知晋州日为奸赃,弃市。乙丑,斩夔州乱卒谢荣等百馀人于市。淳化五年正月,遣决诸路刑狱,应因饥劫藏粟,诛为首者,馀减死。十二月乙未,张枢坐知荣州降贼,弃市。至道二年十一月辛卯,许州群盗劫郾城县居民,巡检李昌习斗死,都巡检使王亚袭击之,获贼首宋斌及馀党,皆斩于市。
《胡则传》:则,字子正,提举江南路银铜场、铸钱监,得吏所匿铜数万觔,吏惧且死,则曰:马伏波哀重囚而纵亡之,吾岂重货而轻数人之生乎。籍为羡馀,不之罪。为京西转运使。又按宜州重辟十九人,而为辩活者九人。
《真宗本纪》:咸平四年十二月丁未,诏蜀贼王均既平,除追捕亡命,馀诖误之民并释不问。讹言动众者,有司斩以闻。
咸平五年五月壬寅,知荥州褚德臻坐盗取官银,弃市。
景德元年十一月丙子,郓州得契丹谍者,斩之。景德二年六月己丑,曹州民赵谏、赵谔以恐喝赃钜万伏诛。
天禧二年六月乙巳,讹言帽妖至京师,民夜叫噪达曙,诏捕尝为邪法人耿概等弃市。
天禧四年七月癸酉,入内副都知周怀政伏诛。《嵇颖传》:颖,字公实。父适,尝为石首主簿。民有父子坐重系,府檄适按之,抵其父于法,而子获免;父死,假人言曰:主簿,仁人也,行且生贤子,后必大。明年颖生。天圣中,进士及第。
《梦溪笔谈》:曹州人赵谏尝为小官,以罪废,唯以录人阴事制控闾里,无敢迕其意者。人畏之甚于寇盗,官司亦为羁绁,俯仰取容而已。兵部员外郎谢涛知曹州,尽得其凶迹,逮系有司,具前后巨蠹状奏列,章下御史府按治。奸赃狼籍,遂论弃市。
《宋史·仁宗本纪》:乾兴元年二月戊午,仁宗即位。六月庚申,入内内侍省押班雷允恭坐擅移皇堂伏诛。康定元年四月丙午,鄜延路兵马都监黄德和坐弃军腰斩。
庆历六年五月丁酉,京东人刘卺、刘沔、胡信谋反,伏诛。
庆历八年闰正月辛酉,亲从官颜秀等四人夜入禁中谋为变,宿卫兵捕杀之。丙寅,磔王则于都市。丁卯,知贝州张得一坐降贼伏诛。
至和二年六月乙巳,侬智高母侬氏、弟智光、子继宗、继封伏诛。
《神宗本纪》:熙宁八年闰四月壬子,沂州民朱唐告前馀姚县主簿李逢谋反,辞连右羽林大将军世居及河中府观察推官徐革,命御史中丞邓绾、知谏院范百禄、御史徐禧杂治之。狱具,世居赐死,逢、革等伏诛。五月甲申,熙河路蕃官殿直顿埋谋叛,伏诛。
元丰元年七月癸卯,西边将讷儿温、禄尊谋反,伏诛。元丰四年四月壬申,山阴县主簿余行之谋反,伏诛。七月甲辰,韩存宝坐逗遛无功伏诛。
元丰五年五月癸巳,丰州卒张世矩等作乱,伏诛。《哲宗本纪》:元祐三年二月乙巳,广东兵马监童政坐擅杀无辜,伏诛。
绍圣四年闰二月丙戌朔,张天说坐上书诋讪先朝处死。
元符元年三月戊午,杀朱崖流人陈衍。
《徽宗本纪》:崇宁元年二月戊戌,奉议郎赵谂谋反,伏诛。
大观元年五月己丑,朝散郎吴储、承议郎吴侔坐与妖人张怀素谋反,伏诛。
政和六年七月辛亥,诸盗晏州卜漏、沅州黄安俊、定边军李吪𠼪伏诛,诏函首于甲库。宣和三年四月甲戌,清溪令陈光以贼发县内弃城,伏诛。八月丙辰,方腊伏诛。《钦宗本纪》:靖康元年春二月辛酉,梁方平坐弃河津,伏诛。秋九月壬午,枭童贯首于都市。冬十二月癸酉,斩行门指挥使蒋宣、李福。
《高宗本纪》:建炎元年六月乙亥,宗室叔向以所募勤王兵屯京师,或言为变,命刘光世捕诛之。秋七月戊戌,东都宣武卒杜林谋据成都叛,伏诛。甲辰,以右谏议大夫宋齐愈当金人谋立异姓,书张邦昌姓名,斩于都市。八月壬午,用黄潜善议,杀上书太学生陈东、崇仁布衣欧阳澈。九月壬子,诏赐张邦昌死于潭州,并诛王时雍。十二月辛酉,王渊入杭州,执陈通等诛之。
建炎三年夏四月甲寅,斩中军统制吴湛、工部侍郎王世修于市。秋七月辛巳,苗傅、刘正彦伏诛。
绍兴元年九月丙申,斩李世臣。冬十月戊子,崔绍祖伏诛。己丑,李雱伏诛。十一月乙巳,张琪伏诛。
绍兴二年闰四月辛丑,韩世清以狂悖伏诛。冬十月庚寅,李勃伏诛。十二月己丑,伪称荣德帝姬易氏伏诛。庚子,张中彦坐纵暴不法,斩于潭州。
绍兴三年三月壬午,李纲遣兵击降李宗谅,诏戮于市。
绍兴十一年六月乙丑,明州僧王法恩等谋反,伏诛。十二月癸巳,赐岳飞死于大理寺,斩其子云及张宪于市,家属徙广南,官属于鹏等论罪有差。
绍兴十三年七月丙寅,处州兵士杨兴等谋作乱,事觉伏诛。
绍兴二十一年十一月丁巳,进义副尉刘允中坐指斥谤讪弃市。
绍兴二十三年二月庚午,脔虔州军贼黄明等八人于都市。八月丙寅,左宣教郎王孝廉谋据成都叛,事觉,伏诛。
绍兴二十四年秋七月乙卯,脔猺人杨正修、正拱于市。
绍兴三十一年五月庚子,中侍御史陈俊卿言,内侍张去为窃权挠政,乞斩之以作士气。
《孝宗本纪》:乾道元年正月丙子,淮西守将孔福以遇敌弃城伏诛。十月戊子,右通直郎刘蕴古坐以军器法式送北境,伏诛。
淳熙五年六月癸未,诏京西、湖北商人以牛马负茶出境者罪死。
《宁宗本纪》:开禧二年八月丙寅,有司上《开禧刑名断例》。斩郭倬于镇江。
开禧三年二月乙亥,诛吴曦,传首诣行在,献于庙社,枭三日,四川平。并诛曦妻子,家属徙岭南,夺其父挺官,迁吴璘子孙出蜀,存其庙祀,玠子孙免连坐。三月丁丑,斩伪四川都转运使徐景望于利州。
嘉定元年春正月戊寅,右谏议大夫叶时等请枭韩𠈁冑首于两淮以谢天下,不报。壬午,王楠还自河南,持金人牒,求韩𠈁冑首。丙戌,叶时等复请枭𠈁冑首于两淮。三月己丑,王楠自军前再还行在,议以韩𠈁冑函首易淮、陕侵地。辛卯,诏枭𠈁冑首于两淮。嘉定二年五月戊戌,借补武训郎罗日愿谋为变,伏诛。
嘉定四年二月乙卯,李元砺伏诛。三月丙子,沔州将刘世雄等谋据仙人原作乱,伏诛。
嘉定十二年七月丙申,张福伏诛。
《理宗本纪》:嘉熙二年十二月丙午,光州守臣董尧臣伏诛。
宝祐二年八月己亥,诏以前知阆州兼利西安抚王惟忠付大理狱,寻命台臣监鞫。十月甲午,斩王惟忠于都市。
《张即之传》:即之,字温夫,特授直秘阁致仕。宝祐四年,制置使余晦入蜀,以谗劾阆州守王惟忠。于是削惟忠五官,没入其资,下诏狱锻鍊诬伏,坐弃市。惟忠临刑,谓其友陈大方曰:吾死当上愬于天。七挥刃不殊,血逆流。即之虽閒居,移书言于淮东制置使贾似道恤其遗孤。又使从孙士倩娶惟忠孤女。未几,似道入相,中书舍人常挺亦以为言。景定元年,给还首领,以礼改葬,复金坛田,多即之倡义云。
《金史·太祖本纪》:天辅三年正月甲寅,东京人为质者永吉等五人结众叛。事觉,诛其首恶,馀皆杖百,没入在行家属资产之半。诏知东京事斡论,继有犯者并如之。
《太宗本纪》:天会三年九月癸巳,保州路都孛堇加古撒曷有罪伏诛。
天会十年九月,元帅右都监耶律余睹谋反,出奔。其党燕京统军使萧高六伏诛。
天会十一年八月戊子,赵㮙诬告其父昏德公谋反,㮙及其婿刘文彦伏诛。《熙宗本纪》:天会十五年六月庚戌,尚书左丞高庆裔、转运使刘思有罪伏诛。
天眷二年六月辛亥,吴十谋反,伏诛。七月辛巳,宋国王宗磐、兖国王宗隽谋反,伏诛。甲午,咸州详稳沂王晕坐与宗磐谋反,伏诛。八月辛亥,行台左丞相挞懒、翼王鹘懒及活离胡土、挞懒子斡带、乌达捕谋反,伏诛。
天眷三年九月癸亥,杀左丞相完颜希尹、右丞相萧庆及希尹子昭武大将军把搭、符宝郎漫带。
皇统四年正月己未,以宋使王伦为平州转运使,既受命,复辞罪,其反覆诛之。八月癸未,杀魏王道济。皇统六年六月乙巳,杀宇文虚中及高士谈。
皇统七年四月戊午,宴便殿上醉酒,杀户部尚书宗礼。六月丁酉,杀横海军节度使田珏、左司郎中奚毅、翰林待制邢具瞻及王植、高凤廷、王效、赵益兴、龚夷鉴等。
皇统九年五月戊子,以四月壬申、丁丑,天变肆赦命翰林学士张钧草,诏参知政事萧肄,擿其语以为诽谤,上怒杀钧。戊申,武库署令,耶律八斤妄称上言:宿直将军萧荣与胙王元为党诛之。十月乙丑,杀北京留守胙王元及弟安武军节度使查剌、左卫将军特思。十一月癸未,杀皇后裴满氏。
《海陵本纪》:天德二年四月戊午,杀太傅、领三省事宗本。十月辛未,杀太皇太妃萧氏及其子任王偎喝。使使杀行台左丞相、左副元帅撒离喝于汴,并杀平章政事宗义、前工部尚书谋里野、御史大夫宗安,皆夷其族。以魏王斡带之孙活里甲好修饰,亦族之。天德三年六月丙子,杀太府监完颜冯六。十月己巳,杀兰子山猛安萧拱。
天德四年六月戊寅,欢楚底部猛安那野伏诛。十二月甲子,斩妄人敲仙于中京市。
贞元元年五月辛卯,杀弟西京留守蒲家。西京兵马完颜谟卢瓦、编修官圆福奴、通进孛迭坐与蒲家善,并杀之。十二月丙子,贵妃唐括定哥坐与旧奴奸,赐死。闰月乙酉朔,杀护卫特谟葛。
贞元二年正月庚申,尚书右丞相萧裕与前真定尹萧冯家奴、前御史中丞萧招折、博州同知遥设等谋反,伏诛。三月丁丑,太原尹徒单阿里出虎伏诛,复命其子朮斯剌乘传焚其骨,掷水中。十月庚辰朔,杀广宁尹韩王亨。
正隆元年五月辛亥,修容安氏閤女御为妖所凭,舞噪宫中,命杀之。
正隆四年正月庚申,更定私相越境法,并论死。十二月乙亥,太医使祈宰上疏谏伐宋,杀之。
正隆六年三月丁亥,将至获嘉,有男子上书言事,斩之,所言莫得闻。癸巳,弟兖之妻乌延氏有罪,赐死。乌延氏之弟南京兵马副都指挥使习泥亦以罪诛。四月庚戌,发河南府。契丹不补自山驰下,伏道左,自陈破东海贼有功,为李惟忠所抑,立命斩之。七月己丑,杀亡辽耶律氏、宋赵氏子男凡百三十馀人。八月癸丑,以谏伐宋弑皇太后徒单氏于宁德宫,仍命即宫中焚之,弃其骨水中,并杀其侍婢等十馀人。癸亥,杀右将军萧秃剌、护卫十人长斡卢保,族枢密使仆散师恭、北京留守萧赜、西京留守萧怀忠。九月戊子,杀前寿州刺史毛良虎。
《世宗本纪》:大定二年正月辛巳,以兵部尚书可喜等谋反,伏诛。二月甲子,泽州刺史特末哥及其妻高福娘伏诛。七月丁巳,速频军士朮里古等诬完颜谋衍子斜哥寄书其父谋反,并以其书上之。上览书曰:此诬也,止讯告者。讯之,果诬也。朮里古伏诛。
大定三年二月丙戌,赵景元等以乱言伏诛。
大定四年五月壬子,窝斡馀党蒲速越伏诛。七月壬辰,故卫王襄妃及其子和尚以妖妄伏诛。
大定五年八月己卯,前宿州防禦使乌林荅剌撒以与宋李世辅交通,伏诛。
大定六年九月辛亥,泽州刺史刘德裕等以盗用官钱伏诛。十二月甲午,泰州民合住谋反,伏诛。
大定九年正月戊寅,契丹外失剌等谋叛,伏诛。六月庚寅,冀州张和等谋反,伏诛。
大定十年二月甲午,安化军节度使徒单子温、副使老君奴以赃罪,伏诛。
大定十一年四月丁未,归德府民臧安儿谋反,伏诛。大定十二年三月丁酉,北京曹贵等谋反,伏诛。四月丁巳,西北路纳合七斤等谋反,伏诛。九月丁亥,鄜州李方等谋反,伏诛。十一月壬午,同州民屈立等谋反,伏诛。十二月丁酉,冀州王琼等谋反,伏诛。德州防禦使文以谋反,伏诛。
大定十五年闰九月辛酉,高丽国王奏告赵位宠伏诛。
大定十六年二月庚寅,皇子沈王妃徒单氏以奸,伏诛。
大定十八年三月己酉,献州人殷小二等谋反,伏诛。大定十九年七月癸酉,密州民许通等谋反,伏诛。八月丙午,济南民刘溪忠谋反,伏诛。十月辛卯,西南路招讨使哲典以赃罪,伏诛。
大定二十年九月丙子,蒲速碗群牧老忽谋叛,伏诛。大定二十一年三月乙丑,辽州民宋忠等乱言,伏诛。闰三月己卯,恩州民邹明等乱言,伏诛。
大定二十二年九月乙未,寿州刺史讹里也、同知查剌、军事判官孙绍先、榷场副使韩仲英等以受商赂纵禁物出界,皆处死。十一月丙子,东京留守徒单贞以与海陵逆谋,伏诛。妻永平县主,子慎思并赐死。大定二十三年正月甲午,大邦基伏诛。三月丙子,潞州涉县人陈圆乱言,伏诛。八月乙巳,大名府猛安人马和尚谋叛,伏诛。
大定二十五年二月癸酉,以东平尹乌古论思列怨望,杀之。
《章宗本纪》:明昌四年十二月戊戌,定武军节度使郑王永蹈以谋反,伏诛。
明昌五年冬十月庚戌,张汝弼妻高陀斡以谋逆,伏诛。
《卫绍王本纪》:大安元年四月庚辰,杀章宗元妃李氏及承御贾氏。
至宁元年二月,知大名府事乌古论谊谋不轨,伏诛。《宣宗本纪》:贞祐二年冬十月丙辰,德州防禦使完颜丑奴伏诛。十二月乙卯,登州刺史耿格伏诛,流其妻孥。
贞祐三年四月癸巳,长胜军都统杨圭伏诛。冬十月己丑,平章抹撚尽忠下狱既久,监察御史许古言:尽忠逮系有司,此必重罪,而莫知其由,甚骇众听。乞遣公正重臣鞫之。如得其实,明示罪目,以厌中外之心。书上,不报。庚寅,遂诛尽忠。癸巳,罪状尽忠告中外。十二月乙未,太康县人刘全、时温、东平府民李宁谋反,伏诛。
贞祐四年十一月壬午,以完颜合打伏诛,诏中外。庚子,河南路统军使纥石烈扫合以发兵后期,坐诛。兴定元年六月庚戌,诏捕治辽东受伪署官家属,得按察使高礼妻子,皆戮之。七月癸未,隩州振威军万户马宽逐其刺史李策,据城叛。遣使招之,乃降。已而复谋变,州吏擒戮之,夷其族。
兴定二年八月辛酉,奸人李宜伏诛。十月甲寅,权平定州刺史范铎以弃城伏诛。山东路转运副使兼同知沂州防禦使程戬及邳州副提控王汝霖等通宋人为变,伏诛。十二月辛丑,签枢密院事蒲察移剌都伏诛。
兴定三年十二月,诛高琪。
兴定四年十一月戊子,黄陵堈经略使乌古论石虎等以战阵失律,伏诛。
兴定五年五月庚子,纳兰记僧伏诛,告人赵锐升职四等。六月甲寅朔,尚书省奏驸马都尉安贞反状,上阅奏虑其不实,谓平章政事英王守纯曰:国家诛一大臣,必合天下后世公议。其令覆按之。乙丑,遣使谕晋阳公郭文振、上党公完颜开各守疆土,同心济难,毋以细故起衅端,误国事。戊寅,仆散安贞坐谋反,并其三子皆伏诛。十一月辛丑,蒲城县民李文秀等谋反,伏诛。闰十二月己丑,同知保静军节度使郭澍以徵粮失期,诬杀平民,坐诛。
元光元年正月甲寅,防州刺史把移失剌以弃城,伏诛。五月戍申朔,大元兵屯隰、吉、翼等州。壬戌,讹可、时全军大败。甲子,讹可以败绩当死,上面数而责之,勉其后效命,朘官两阶。丁卯,召致政胥鼎等赴省议利害。壬申,时全伏诛。
元光二年十月壬辰,滕州人时明谋反,伏诛。
《哀宗本纪》:正大元年正月戊午,南阳民布陈谋反,伏诛。十二月乙巳,桓州刺史蒲察合住有罪,伏诛。正大二年十月乙亥,内族王家奴故杀鲜于主簿,权贵多救之者,上曰:英王朕兄,敢妄挞一人乎。朕为人主,敢以无罪害一人乎。国家衰弱之际,生灵有几何,而族子恃势杀一主簿,吾民无主矣。特命斩之。正大五年四月丙寅,亲卫军王咬儿酗酒杀其孙,大理寺当以徒刑,特命斩之。
天兴元年十二月癸卯,丞相完颜赛不之子按春有罪,伏诛。
天兴二年正月戊午,上进次蒲城,复还魏楼村。李辛自汴京出奔,伏诛。三月辛巳,官奴真授参知政事,兼左副元帅。官奴以上居照碧堂,禁诸臣无一人敢奏对者。上日悲泣言曰:自古无不亡之国、不死之主,但恨朕不知用人,致为此奴所囚耳。遂与内局令宋圭等谋诛官奴。六月己卯,官奴及其党阿里合、白进皆伏诛。
《元史·宪宗本纪》:元年冬,以宴只吉带违命,遣合丹诛之。
《世祖本纪》:中统元年六月戊戌,刘太平等谋反,事觉伏诛,并诛乞带不花于东川,明里火者于西川。九月丙戌,斩阿蓝荅儿及浑都海,西土悉平。中统二年十一月丁丑,晋山丽坊阿里沙及阿散兄弟二人以擅离扈从伏诛。
中统三年二月己酉,王文统坐与李璮同谋伏诛,仍诏谕中外。王演等以妖言诛。四月乙卯,河南路王豁子、张无僧、杜信等谋为不轨,并伏诛。五月丁丑,李果哥等伏诛。甲申,真定路不眼里海牙擅杀造伪钞者三人,诏诘其违制之罪。六月乙酉朔,宋兵攻沧州、雅州、泸山,民既降复叛,命诛其首乱者七人,馀令安业。癸卯,太原总管李毅奴哥、达鲁花赤戴曲薛等领李璮伪檄,传行旁郡,事觉诛之。秋七月甲戌,李璮穷蹙,入大明湖,投水中不即死,获之,并蒙古军囊家伏诛,体解以徇。
中统四年正月乙酉,宋贾似道遣杨琳赍空名告身及蜡书、金币,诱大获山杨大渊南归,大渊部将执琳,诏诛之。
至元元年七月庚子,阿里不哥自昔木土之败,不复能军,至是与诸王玉龙荅失、阿速带、昔里给,其所谋臣不鲁花、忽察、秃满、阿里察、脱忽思等来归。诏诸王皆太祖之裔,并释不问,其谋臣不鲁花等皆伏诛。九月庚寅,益都毛璋谋逆,二子及其党崔成并伏诛,籍其家赀。
至元二年正月癸酉,邳州万户张邦直等违制贩马,并处死。三月丁亥,敕边军习水战、屯田。诛宋谍李富住。
至元三年二月壬午,平阳路僧官以妖言惑众伏诛。三月己未,王晋及侍中和哲斯、济南益都转运使王明,以隐匿盐课,皆伏诛。
至元五年六月辛巳朔,济南王保和以妖言惑众,谋作乱,敕诛首恶五人,馀勿论。八月乙酉,程思彬以投匿名书言斥乘舆,伏诛。
至元六年六月辛巳,以招讨怯绵征建都败绩,又擅追唆火儿玺书、金符,处死。
至元八年二月乙巳,大理等处宣慰都元帅宝合丁、王傅阔阔带等,协谋毒杀云南王,火你赤、曹祯发其事,宝合丁、阔阔带及阿老瓦丁、亦速夫并伏诛。三月辛巳,滨棣万户韩世安,坐私储粮食、烧燬军器、诈乘驿马及擅请诸王塔察儿益都四县分地等事,有司屡以为言,诏诛之,仍籍其家。
至元九年十一月己卯,宋荆湖制置使李庭芝为书,遣永宁僧赍金印、牙符,来授刘整卢龙军节度使,封燕郡王。僧至永宁,事觉,上闻,敕张易、姚枢杂问。适整至自军中,言:宋患臣用兵襄阳,欲以是杀臣,臣实不知。敕令整为书复之,赏整,使还军中,诛永宁僧及其党友。
至元十一年正月丙午,彰德赵当道等以谋逆伏诛,馀从者论罪有差。三月己丑,吕文焕随司千户陈炎谋叛,诛首恶二人,其随司军并其妻子皆令内徙。至元十二年二月壬子,洺磁路总管姜毅捕获农民郝进等四人,造妖言惑众,敕诛进,馀减死流远方。至元十三年正月戊子,大名路达鲁花赤小钤部坐奸赃伏诛,没其家。三月甲戌,宋福王与芮自浙东至伯颜军中。以独松关守将张濡尝杀奉使廉希贤,斩之,籍其家。
至元十四年三月癸卯,寿昌府张之纲以从叛弃市。五月丙午,融州安抚使谭昌谋为不轨,伏诛。八月辛未,常德府总管鲁希文与李三俊结构为乱,事觉,命行省诛之。
至元十六年正月辛酉,合州安抚使王立以城降。先是,立遣间使降安西王相李德辉,东川行院与德辉争功,德辉单舸至城下,呼立出降,川蜀以平。东川行院遂言,立久抗王师,尝指斥宪宗,宜杀之。枢密院以其事闻,而降臣李谅亦讼立前杀其妻子,有其财物,遂诏杀立,籍其家赀偿谅。既而安西王具立降附本末来上,且言东川院臣愤李德辉受降之故,诬奏诛立。枢密院臣亦以前奏为非。帝怒曰:卿视人命若戏耶。前遣使计杀立久矣,今追悔何及。卿等妄杀人,其归待罪。斥出之。七月戊申,宁国路新附军百户詹福谋叛,福论死。
至元十七年正月辛酉,以海贼贺文达所掠良妇百三十馀人还其家。广西廉州海贼霍公明、郑仲龙等伏诛。五月甲寅,汀漳叛贼廖得胜等伏诛。九月乙丑,守库军盗库钞,八剌合赤分其赃,纵盗遁去,诏诛之。十二月庚午,以江淮行省平章政事阿里伯、左丞燕铁木儿擅易命官八百员,自分左右司官,铸银、铜印,复违命不散防守军,敕诛之。
至元十八年闰八月壬戌,诏谕斡端等三城官民及忽都带儿,括不阑奚人口。两淮转运使阿剌瓦丁坐盗官钞二万一千五百锭,盗取和买马三百四十四匹,朝廷宣命格而弗颁,又以官员所佩符擅与家奴往来贸易等事,伏诛。十一月甲子,敕诛陈吊眼首恶者,馀并收其兵仗,系送京师。十二月丙辰,获福州叛贼林天成,戮于市。
至元十九年正月丁卯,妖民张圆光伏诛。二月丁巳,安州张拗驴以诈敕及伪为丞相孛罗署印,伏诛。三月辛酉,王著以阿合马蠹国害民,与高和尚合谋杀之。壬午,诛王著、张易、高和尚于市,皆醢之,馀党悉伏诛。四月甲辰,以甘州、中兴屯田兵逃还太原,诛其拒命者四人,而赏不逃者。五月己未,泸州管军总管李从,坐受军士贿纵其私还,致万户爪难等为贼所杀,伏诛。籍阿合马马驼牛羊驴等三千七百五十八,追治阿合马罪,剖棺戮其尸于通元门外。七月辛酉,剖郝祯棺,戮其尸。九月戊午,诛阿合马第三子阿散,仍剥其皮以徇。辛酉,诛耿仁、撒都鲁丁及阿合马第四子忻都。癸酉,阿合马侄宰奴丁伏诛。十月乙卯,诛阿合马长子忽辛、第二子抹速忽于扬州,皆醢之。至元二十年春正月乙丑,和礼霍孙言:去冬中山府奸民薛宝住为匿名书来上,妄效东方朔书,欺罔朝廷,希觊官赏。敕诛之。三月癸酉,广州新会县林桂方、赵良钤等聚众,伪号罗平国,称延康年号,官军擒之,伏诛,馀党悉平。五月丙子,诏谕诸王相吾荅儿:先是云南重囚令便宜处决,恐滥及无辜,自今凡大辟罪,仍须待报。
至元二十一年二月戊申,秦州总管刘发有罪,尝欲归黄华,事觉伏诛。五月庚午,河间任丘县民李移住谋叛,事觉伏诛。
至元二十二年春正月戊子,真定民刘驴儿有三乳,自以为异,谋不轨;事觉,皆磔裂以徇。十一月乙未,卢世荣伏诛。十二月辛丑,诛答即古阿散党人蔡仲英、李蹊。
至元二十三年夏四月己未,中书省臣言:比奉旨,凡为盗者毋释。今窃钞数贯及佩刀微物,与童幼窃物者,悉令配役。臣等议,一犯者杖释,再犯依法配役为宜。帝曰:朕以汉人徇私,用《泰和律》处事,致盗贼滋众,故有是言。人命至重,今后非详谳者,勿辄杀人。八月辛酉,婺州永康县民陈巽四等谋反,伏诛。
至元二十四年闰二月癸亥,西京等处管课官马合谋自言岁以西京、平阳、太原课程额外羡钱市马驼干输官,而实盗官钱市之,按问有迹,伏诛。五月壬寅,以御史台吏王良弼等诽讪尚书省政事,诛良弼,籍其家,馀皆断罪。十月丙子,诛郭佑、杨居宽。
至元二十五年冬十月甲子,大同民李伯祥、苏永福八人,以谋逆伏诛。十一月丁亥,柳州民黄德清叛,潮州民蔡猛等拒杀官军,并伏诛。
至元二十六年十二月辛巳,小薛坐与合丹秃鲁干通谋叛,伏诛。
至元二十七年春正月乙丑,伸思、八儿朮答儿、移剌四十、石抹蛮忒四人,以谋不轨伏诛。六月庚辰,杭州贼唐珍等伏诛。
至元二十八年三月己亥,桑哥妻弟八吉由为燕南宣慰使,以受赂积赃伏诛。五月甲辰,要束木以桑哥妻党为湖广行省平章,至是坐不法者数十事,诏械致湖广省诛之。辛亥,诏以桑哥罪恶系狱按问,诛其党要束木、八吉等。秋七月丁巳,桑哥伏诛。冬十月癸酉,塔剌海、张忽辛、崔同知并坐理算钱谷受赃论诛。十一月甲寅,郴州路达鲁花赤曲列有罪论诛。至元二十九年三月丁未,纳速剌丁灭里以盗取官民钞一十三万馀锭,忻都以徵理逋负迫杀五百二十人,皆伏诛。王巨济虽无赃,帝以与忻都同恶,并诛之。中书省与御史台共定赃罪十三等,枉法者五,不枉法者八,罪入死者以闻。制曰:可。六月甲寅,总管广南西路安抚副使赛甫丁等诽谤朝政,沙不丁复资给之,以风闻三十馀事,妄告省官,帝以有伤政体,捕恶党下吏如法。秋七月戊寅,黎兵百户邓志愿谋反,伏诛。八月庚戌,高苑县高希允以非所宜言,伏诛。《成宗本纪》:至元三十一年夏四月甲午,即位。六月庚寅,诸王阿只吉部玉速福屡叛,伏诛。
元贞元年四月辛巳,妖人蒙虫僭拟,及其党十三人伏诛。闰四月壬戌,塔即古阿散以不法伏诛。秋七月戊戌,朱永福、边珍裕以妖言伏诛。十二月丙辰,荆南僧普昭等伪撰佛书,有不道语,伏诛。
大德元年三月庚辰,札鲁忽赤脱而速受赂,为其奴所告,毒杀其奴,坐弃市。五月戊辰,诏强盗奸伤事主者,首从悉诛;不伤事主,止诛为首者,从者刺配,再犯亦诛。冬十月辛丑,温州陈空崖等以妖言伏诛。大德四年四月戊午,参政张颐孙及其弟圭等伏诛于隆兴市。颐孙初为新淦富人胡制机养子,后制机自生子而死,颐孙利其赀,与圭谋杀之,赂郡县吏获免。其仆胡忠诉主之冤于官,乃诛之,其赀悉还胡氏。大德五年五月,河南妖贼丑斯等伏诛。
大德六年九月己酉,龙兴民讹言括童男女,至有杀其子者,命诛其为首者三人。
大德七年三月乙巳,以征八百媳妇丧师,诛刘深,笞合剌带、郑祐。
大德八年六月丁酉,汝宁妖人李曹驴等妄言得天书惑众,事觉伏诛。
大德十年三月乙未,河间民王天下奴弑父,磔裂于市。十二月癸亥,琼州临高县那蓬洞主王文何等作乱伏诛。磁州民田云童弑母,磔裂于市。
《武宗本纪》:至大三年二月己巳,宁王阔阔出谋为不轨,越王秃剌子阿剌纳失里许助力,事觉,阔阔出下狱,赐其妻完者死,窜阿剌纳失里及其祖母、母、妻于伯铁木儿所。以畏吾儿僧铁里等二十四人同谋,或知谋不首,并磔于市。
《仁宗本纪》:至大四年春正月,仁宗即位。丙戌,脱虎脱、三宝奴、乐实、保八、王罴伏诛。
延祐五年六月乙巳,术者赵子玉等七人伏诛。《英宗本纪》:延祐七年夏四月庚戌,英宗即位。六月甲寅,前太子詹事床兀儿伏诛。
《杨朵儿只传》:铁木迭儿,大奴所干非法,朵儿只使御史。按实入奏罢相。仁宗崩,复相执朵儿只,载诸国门之外,与萧拜住俱见杀。是日,风沙晦冥,都人恟惧,道路相视以目。
《英宗本纪》:至治元年二月丁巳,杀观音保、锁咬儿哈的迷失。十月辛丑,妖僧圆明等伏诛。
至治二年三月己巳,斡罗思告讦父母,斩之。丁亥,凤翔道士王道明妖言伏诛。丁酉,驸马许纳之子速怯诉曰:臣父谋叛,臣母私从人。帝曰:人子事亲,有隐无犯,今有过不谏,乃复告讦。命诛之。五月庚午,泰符、临邑二县民谋逆,其首王驴儿伏诛,馀杖流之。十一月辛酉,真人蔡遁泰杀人,伏诛。十二月甲戌,铁木迭儿子宣政院使八思吉思,坐受刘夔冒献田地伏诛,仍籍其家。
至治三年二月辛巳,司徒刘夔、同佥宣政院事囊加台,坐妄献地土、冒取官钱,伏诛。
《泰定帝本纪》:至治三年八月癸巳,即皇帝位。冬十月甲子,诛逆贼也先铁木儿、完者、锁南、秃满等于行在所。遣旭迈杰、纽泽诛逆贼铁失、失秃儿、赤斤铁木儿、脱火赤、章台等于大都,并戮其子孙,籍入家产。十二月乙亥,监察御史脱脱、赵成庆等言:铁木迭儿在先朝,包藏祸心,离间亲藩,诛戮大臣,使先帝孤立,卒罹大祸。其子锁南,亲与逆谋,久逭天宪,乞正其罪,以快元元之心。月鲁、秃秃哈、速敦皆铁失之党,不宜宽宥。遂并伏诛。
泰定二年十月丙辰,郭菩萨等伏诛,杖流其党。《文宗本纪》:天历元年十月丁酉,以缙山县民十人尝为王禅向导,诛其为首者四人,馀杖一百七,籍其家赀,妻子分赐守关军士。戊戌,左丞别薛守八番,以禦四川军。诸将追阿剌帖木儿等至紫荆关,获之,送京师,皆弃市。十一月癸未,倒剌沙伏诛,磔其尸于市,王禅亦赐死,马某沙、纽泽、撒的迷失、也先铁木儿等皆弃市。十二月辛丑,火儿忽荅等十三人从湘宁王八剌失里用兵,既伏诛,命皆籍其家赀。
天历二年八月戊戌,四川囊加台以指斥乘舆,坐大不道弃市。
至顺元年七月丁丑,故丞相铁木迭儿子将作使锁住与其弟观音奴、姊夫大医使野理牙,坐怨望、造符录、祭北斗、咒咀,事觉,诏中书鞫之。事连前刑部尚书乌马儿、前御史大夫孛罗、上都留守马儿及野理牙姊阿纳昔木思等,俱伏诛。
至顺二年十一月乙亥,李彦通、萧不兰奚等谋反,伏诛。
至顺三年四月乙丑,安西王阿难荅之子月鲁帖木儿,坐与畏兀僧玉你达八的剌板的、国师必剌忒纳失里沙津爱护持谋不轨,命宗王、大臣杂鞫之,狱成,三人皆伏诛,仍籍其家。以必剌忒纳失里沙津爱护持妻丑丑赐通政副使伯蓝,玉鞍赐撒敦,馀人畜、土田及七宝奁具、金珠、宝玉、钞币,并没入大承天护圣寺。
《顺帝本纪》:至元元年七月戊申,诛荅里及剌剌等于市。
至元四年六月辛巳,袁州民周子旺反,僭称周王,伪改年号,寻擒获,伏诛。
至元六年九月辛亥,明里董阿伏诛。
至正二年二月乙卯,李沙的伪造御宝圣旨,称枢密院都事,伏诛。十二月癸亥,阿鲁、秃满等以谋害宰臣,图为叛逆,伏诛。
至正五年十一月甲午,奉元路陈望叔伪称燕帖古思太子,伏诛。
至正十九年三月辛丑,京城北兵马使指挥周哈剌与林智和等谋叛,事觉,伏诛。至正二十一年九月戊午,杨翟王阿鲁辉帖木儿伏诛。阿鲁辉帖木儿以宗亲,见天下盗贼并起,遂乘间隙,肆为异图,诏少保、知枢密院事老章率诸军讨之。老章遂败其众,寻为部将同知太常礼仪院事脱驩所擒,送阙下,诏诛之。
至正二十五年七月乙酉,孛罗帖木儿伏诛。丙戌,黎安道、方脱脱、雷一声皆伏诛。十二月,秃坚帖木儿伏诛。
《明廷杂记》:徐武宁王达率兵于吴江。有一货食者,知武宁号令严肃,凡军人取民食皆斩之。遂證一军人强食其面,意其以财赂。已而求免也。闻于帐下武宁虽知其诬,力质其事。剖腹视之,果无有,遂杀货食者如彼军人之刑。
《圣君初政记》:皇祖命图大辟,囚造罪被刑之状于锦衣卫。外垣俾人得见为惩戒。
《己疟编》:国初,内中尝失金瓶,盖谓执事内监窃之,命斩于市。临刑追免之,盖已得也。竖言入市时,犹慑惧既而觉身坐屋檐上,下临市井见反缚一人将就刑。顷之,闻报至我,乃下屋驱还耳。大抵死者魂爽先逝。如此又异教谓人魂,非一可以分为死生。去来者亦可参审。
《剪胜野闻》:洪武十年,宋学士濂乞老归。帝亲饯之,敕其孙慎辅行。濂顿首辞且要曰:臣性命未毕蓬土,请岁觐陛阶。既归,每就帝庆节称贺,如约。帝惟旧恋恋多深情。十三年,失朝帝召其子中书舍人璲孙序班慎问之。对曰:不幸有旦夕之忧,惟陛下哀矜,裁其罪。帝微使人瞰之无恙,大怒。下璲慎狱。诏御史就诛濂没其家。先是濂尝授太子及诸王。经太子于是泣谏曰:臣愚戆无他师,幸陛下哀矜裁其死。帝怒曰:俟汝为天子而宥之。太子惶惧不知所出,遂赴溺左右救得免。帝且喜、且骂曰:痴儿子我杀人,何预汝耶。因遍录救溺者,凡衣履入水者,擢三级。解衣舄者,皆斩之。曰:太子溺俟,汝解衣而救之乎。乃赦濂死而更令入谒。然怒卒未解也。会与太后食后具斋素,帝问之故。对曰:妾闻宋先生坐罪,薄为作福祐之。帝艴然投著而起。濂至,帝令无相见,谪居茂州而竟杀璲慎。《备遗录》:陕西按察佥事林公,讳嘉猷本名鼎以字行。浙江宁海人。洪武中以儒士校文。四川,后入史馆累迁陜西佥事,尝得燕密事以告方孝孺。壬午九月丁亥被戮。
王公讳度,字子中,惠州归善人也。由明经儒士授山东道监察御史,颇有直声,尝监革除二年。会试壬午七月,以奸尝发贺县千户,所充军。后出不逊语坐族诛。
靖难师起,陈公讳迪与太常寺卿黄子澄,兵部尚书齐泰等上疏陈大计。文庙继统,召公责问,公不屈。与子丹山、凤山等六人同剐于市。丹山等哭叫曰:父亲累我辈也。迪曰:今日休说这话。一云迪之临刑也。文皇命割其子肉塞入迪口,令自啖之。因问曰:好吃否。迪曰:这是忠臣孝子底肉香美好吃。
卓公讳敬,字惟恭,浙江瑞安人。后徙沧州,博学多能,谈论英发,天文律历,地理兵刑,皆造其奥。十五六岁时,读书宝香山尝夜归,值风雨路得一牛骑以行,及门纵之,则虎也。洪武戊辰,繇进士为给事中,尝言诸王服饰踰制。高皇笑而纳之。历宗,人府经历进户部侍郎革除。初,文庙入朝,敬密奏曰:燕王智虑绝人,酷类先帝。夫北平者强干之地,金、元所繇兴也。宜徙燕封南昌,以绝祸。萌夫萌而未动者,几也;量时而为者,势也。势非至刚莫能断,几非至明莫能察。疏上建文君大惊袖而入,事竟寝后靖难兵入,有执敬数之,曰此得非前日奏我诸王者耶,敬厉声对辞不逊。且曰:若用敬言王何能至此。上怒欲杀之,系之狱使人讽之,受官不屈。姚广孝乃借吴不杀范蠡而蠡卒灭。吴王衍不杀石勒而勒终灭衍。夫敬言诚见用,陛下岂有今日,于是斩敬,夷三族。
文皇既即位。景清阳臣服而阴怀豫让之志。文皇夜梦有红衣人挟刃图不轨者,遂惊觉。明日视朝令遍搜群臣清果衣红而潜挟利刃诘之。对曰:欲为故主报雠耳,乃用铁帚刷其肉,至尽。亲属连坐者尤众。燕府长史葛公讳诚不知其所以进,靖难师未起时,文皇尝病中暑,布政使张炳偕三司官入问疾。见文皇四围皆著火炉,犹自呼寒。皆惧危笃独诚密语云:非病也,不得于上故耳。因令人上变。会文皇遣人至京,奏事齐泰等言于建文,君执之,既成狱即发符逮王府官属。后谋不果见,杀族其家。
《西樵野记》:韩公雍总督两广军中,获一善星象者,惧其妖言惑众命斩之及斩公试问之曰:斩汝者谁与。星士曰:绯衣人,公特命刽者。更白衣斩之以破其言。公谓术斯妄矣。后问诸刽者,乃裴姓也。公愕然又斩一人首仆地,其人两手捧其首,疾趋数步而蹶。《蓬轩别记》:成化庚子,京师有寡妇善女红少,而艾履袜不盈四寸。诸富贵家相荐引以教室女刺绣,见男子辄羞避。有问亦不答,夜必与从教者共寝,亦必手自钥户严于自防。由是人益重之。庠生某慕寡妇必欲与私,乃以厥妻绐为妹赂,邻妪往延寡妇,妇至生潜戒其妻将寝,则启户如厕。妻如戒生遽入灭烛,妇大呼,生扼其吭强犯之则男子也。厥明系送于官,讯鞫之姓桑名翀,年才二十四,自幼即缚足小而为是图。富贵家女与之私者如干人,法司上其狱宪庙以为人妖,寘诸极典云。
《明外史·陈幼学传》:幼学,字志行,无锡人。为刑部主事。中官采园果者,怒园夫他适执其母,闭之室中。中官夜起视之其母大诉不止,中官怒击之,立毙,弃其尸河中。事觉幼学为具奏得旨逮治,竟寘之法。
《蓬轩别记》:京师西郊,多贫民。每晨入佣圣直资养,迄暮归往往有死于道者。积而多焉,兵校潜察之,则所死皆贫民。讶为鬼。一日群校伏草莽中,以俟比暝有归者一人袭击之,仆地死。群趋擒之乃人也。检所得止三十文问曰:彼而雠耶。曰:非也。曰:所利几何而杀之。曰:吾惧祸也,吾穷人,打穷人则所得必廉,廉则人不疑。吾盗所杀百人矣。群校曰:冤哉。遂送之官,磔于市。
《猥谈》:二人遇于途,甲沉醉,乙半酣。甲殴乙仆视之死矣径去。总甲见之亟白于官时。已暮姑以苇席四悬障尸,众寝卫于外。夜半乙稍寤已迷前事思安得处此必犯夜禁,故潜起而逸归家已大醒。谓其妻,甲殴我明当讼之。及明守者,失尸惊惧。须臾官来谓受赇弃尸箠楚之。守者诬服请取尸来,乃共往伺于郊。一人醉而来,众前扑杀之舁入苇室,乙诣甲喧将讼之。甲与饮纳之贿,乃释甲。复思昔者所由,固知为我杀人。今若此曷不白之官,因邀乙往首实官,讯守者尸所来不能讳,弃市。

重辟部杂录

《淮南子·时则训》:孟秋之月,始用行戮。仲秋之月,命有司,申严百刑,斩杀必当,无或枉挠。决狱不当,反受其殃。孟冬之月,命有司,断罚刑,杀当罪,阿上乱法者诛。《说苑·丛谈篇》: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古之通义也;爵人于朝,论人于市,古之通法也。
《白虎通·德论》:广莫风至,则断大辟,行狱刑。
《隋唐嘉话》:太宗每谓人曰:人言魏徵举动疏慢,我但觉其妩媚耳。贞观四载,天下康安,断死刑至二十九人而已。户不夜闭,行旅不赍粮也。
《鹿门隐书》:古之杀人也怒,今之杀人也笑。
《谈录》:晋公尝云:居帝王左右奏覆公事,慎不可触机系于宸断,所贵行事归功恩于主上耳。尝有一臣僚判审,刑院,因进呈一官员犯赃罪案。真宗方读案迟回间,欲宽贷。次未有圣语其。判院辄便奏云:此是魏振男。因兹真宗便吓怒云:是魏振男,便得受赃,便得为不法。拂下其案,云:依法正行。遂处死,后来有一知院,因观前车覆辙。每奏事兢惧,取进止忽复有词科。臣僚犯赃罪案进呈,真宗问云:如何。遂奏云:此人悉以当辜闻说涕泣。云:玷陛下之与科名,孤陛下之所任,使更无面得见陛下,更无面得见朝廷,惟俟一死而已。真宗闻之云:特与贷罪,安置。
《宋史·仁宗本纪》:赞曰:仁宗恭俭仁恕,出于天性。大辟疑者,皆令上谳,岁常活千馀。吏部选人,一坐失入死罪,皆终身不迁。每谕辅臣曰:朕未尝詈人以死,况敢滥用辟乎。
《画墁录》:熙宁中,郎中赵诚自富顺监代还,过凤翔自言,一任二年裁两次杖罪。元丰中河中人,刘勃自南京军巡官代还,自言一任断绞刑二百六十有奇,斩刑六十馀,钉剐二十七,此一院数也。绍圣二年冬,予至陕府,三年七月裁断,绞刑一。是年冬,移潭在任二年半,凡五服相犯悉具言之,可伤生所未见也。子杀父,父杀子各一。兄弟相杀,妻杀夫者,数人。
《演繁露》:东坡诗,周公与管蔡恨不茅。三间。《南史·刘义真传》:赞曰:善乎庞公之言。比之周公、管、蔡,若处茅屋之内,宜无放杀之酷。
《唾玉集》:东坡先生尝行一令以两卦,名證一故事。一人云:孟尝门下三千客,大有同人。一人云:光武兵渡滹沱河,未济,既济。一人云:刘宽婢羹污朝衣家人,小过。先生云:牛僧孺父子犯罪先斩,小畜后斩,大畜盖为荆公发也。
西畴老人常言:自左道乱俗有茹蔬杂聚,而生废人理者,自妖巫惑众。有病不医药而死,非正命者。准之法令,皆杀无赦。今愚迷诳诱壁挂空文而刑戮不加焉,何以革其非,而道之归正欤。《雨航杂录》:孔子赞易古之聪明,睿智,神武,而不杀称善。人曰:胜残去杀语。季康子曰:子为政焉,用杀,大学一书于妨贤病,国小人深恶痛绝之。然止曰:迸诸四夷不与同中国,未尝言杀也。圣人之慎杀如此哉。

重辟部外编

《还冤记》:汉世何敞为交趾,刺史行部苍梧郡高要县暮宿鹊奔亭,夜犹未半有一女子从楼下,出自云:妾姓苏名娥,字始珠本广信县修里人,早失父母又无兄弟夫亦久亡。有杂缯百二十匹及婢一人名,致富。妾孤穷羸弱不能自振欲往旁县卖缯,就同县人王伯赁牛车一乘,直钱万二千载。妾并缯令致富执辔,乃以前年四月十日到此亭外。于时日暮行人既绝不敢前行,因即留止。致富暴得腹痛,妾往亭长舍乞浆取火。亭长龚寿操刀持戟来至车旁,问妾曰:夫人从何所来车上何载丈夫,安在何故独行妾应之曰何劳问之寿,因捉妾臂曰:少艾有色,宁可相乐耶。妾时怖惧不肯听从,寿即以刀刺胁一创立死。又杀致富,寿掘楼下埋。妾并婢取财物去,杀牛烧车。车杠及牛骨贮亭东空井中。妾死痛酷无所告诉,故来自归于明使君敝曰:今欲发汝尸骸以何为验。女子曰:妾上下皆著白衣,青丝履犹未朽也。掘之果然。敞乃遣吏捕寿拷问具服下,广信县验问与娥语同收。寿父母兄弟皆系狱。敞表寿杀人于常律,不致族诛。但寿为恶隐密经年,王法所不能得鬼神诉,千载无一请皆斩之。以助阴杀,上报听之。
汉时有王忳字少林,为郿县令,之县到釐亭,亭常有鬼杀人。忳宿楼上,夜有女子称欲诉冤。无衣自盖忳以衣与之,乃进曰:妾本涪令妻也。欲往之官过此亭宿,亭长杀妾大小十馀口,埋在楼下,夺取衣裳财物。亭长今为县门下游徼。忳曰:当为汝报之,勿复妄杀良善耶。鬼捉衣而去。忳旦收游徼诘问,即服。收同谋十馀人,并杀之。掘取诸丧归其家殡葬亭永。清宁人谣曰:信哉,少林世无偶,飞被走马与鬼语,飞被走马别为他事今所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