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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六十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戎政典

 第二百六十卷目录

 驿递部汇考三
  明二〈太祖洪武十一则 成祖永乐五则 宣宗宣德二则 英宗正统五则 天顺四则 宪宗成化八则 孝宗弘治九则 武宗正德六则〉

戎政典第二百六十卷

驿递部汇考三

明二

太祖洪武元年,定公差使客廪给分例。又置江淮、济川、南京锦衣等快船,及定出使人员从人数目。
《明会典》:国初,设禀给分例米,以侍公差使客。后不支禀给者,支食米。又有口粮名色。后复定官支廪给,非官者支口粮,照关文给与。后以关文冗乱,分为勘合。后勘合复多诈冒,设法稽核,至今始清,驿递称少弊云。 洪武元年,令凡经过使客,正官一员支分例米三升,从人一名,支米二升。宿顿使客,正官支米五升,从人支米三升。水路俱支经过分例,陆路遇晚关宿顿分例。 凡各站有分例去处所在,有司于商税及诸色课程内,拨留粮米,差点有役人员掌管。遇有使客,依例支给,不许稽停。 又按《会典》:洪武初,置江淮、济川二卫马快船、南京锦衣等卫风快船,以备水军征进之用。既建北京,遂专以运送郊庙香帛、上供品物、军需器仗及听候差遣,俱属南京兵部掌管,轮流差拨。遇有损坏及夫甲在逃,行移各该衙门勾补修造。 凡傔从行李,洪武初,令出使人员将带从人,一品十,从二品八,从三品、四品六,从五品、六品、七品三,从八品、九品二,从掾史、令史、书吏、知印、宣使奏差一,从军官不在此限。其水站乘船正官一员,许带行李二百斤,从人一名许带行李五十斤。马站驰驱,每马一匹,带行李不过一十斤。驼驮者一匹,不过六十斤。多馀夹带者,俱以不应论罪。
洪武八年,定马夫免粮则例。
《明会典》:凡优免,洪武八年,定马夫免粮则例,自京至宿州十三驿,马夫田租全免。自百善道至郑州,免三分之二。自荥阳至陕西、山西、北平二百二十一驿,免三分之一。
洪武十六年,定佥编夫役之数。
《明会典》:凡佥编夫役,洪武十六年,令佥苏、松、嘉、湖四府民占田四十顷之上者,出上马一匹。三十顷之上,出中马一匹。二十顷之上,出下马一匹。
洪武十八年,定驿马孳息之例。
《明会典》:凡驿马孳息,洪武十八年,令各处驿马不问官给自备,其孳息,听令货鬻。惟为事囚军官给马匹,有孳生者,仍令报官。
洪武二十年,禁公、侯、驸马及藩府使人,无符者,不许乘驿。
《明会典》:凡驿递禁例,洪武二十年,榜谕公、侯、驸马、出使其傔从及诸藩府使人,无符验者,不得擅乘驿传船马。
洪武二十三年,定囚充站户之例。又造发各王府及外省符验。
《明会典》:凡囚充站户,洪武二十三年,令刑部、都察院于徒囚内,审有丁粮者,每二名买马一匹,杖囚一名,充水夫一名,十名造船一只,常川走递其用车去处,徒流囚四名共办一辆。 凡符验,洪武二十三年,重造给发各王府及山西、北平、山东、陕西、广东、福建、辽东、贵州等处都司布政司各六道,云南都司布政司、陕西凉州卫各十道,浙江、江西、湖广、四川、广西布政司及金齿卫各五道,都司不与。如有军务,以多桨快船飞报中都留守司,各道按察司、陕西、宁夏卫各四道,山海、密云、永平、和州、岷州、洮州、大理、临安、普安、松潘、建昌、茂州诸卫各三道,毕节、乌撒、永宁、普定、平越、楚雄、曲靖、洱海、五开、镇远、兴隆诸卫各处宣慰使司及衍圣公、张真人各二道,其馀衙门及腹里军卫运司,俱不给。
洪武二十四年,定驿运所防送军囚。又议准有司滥给驿传者治罪,及减各省符验。
《明会典》:凡各处逃军囚徒及补役军丁,洪武二十四年,令递运所交接防送。 凡驿递禁例,二十四年,议准在外诸司,有不守成法,泛滥给驿者,依变乱成法律治罪。其公差人员,除应合给驿外,其馀常事,不许应付廪给。 凡符验,二十四年,令各处布、按二司符验,各减一道。云南布政司及凉州卫减二道,四川都司给起马符验三道,泸州卫原领仍许存留,衍圣公、张真人停给。永乐后,增给浙江宁波卫、宣府都司符验各一道,陕西绥德卫二道。
洪武二十五年,定急递铺递送公文诸例。按《明会典》:凡急递铺,洪武二十五年,令急递铺接送公文,须辨认果是前铺铺兵,方许交领。但有诈冒,押解赴京。 凡在外衙门有应递公文,令铺兵当官交领,其差使人员,遇有公文,亦须经由所在官司辨验,方许入递。 凡有于中途铺分投下公文,不系知识者,许本铺司兵拿解赴京。 凡有司官吏铺长司兵,有公文,不行明白辨验,轻易接递,致令别生事端者,治罪。 又按《会典》:二十五年,奏准凡为事发云南、两广、福建、辽东充吏安置者,应付船只,与充军者同。洪武二十六年,定天下水马驿夫马车船之数,及驿递诸例。
《明会典》:自京师达于四方,设有驿传,在京曰会同馆,在外曰水马驿并递运所,以便公差人员往来。其间有军情重务,必给符验,以防诈伪。至于公文递送,又置铺舍,以免稽迟,及应役人等,各有事例。 又按《会典》:洪武二十六年,定凡天下水马驿、递运所,专一递送使客,飞报军情,转运军需等项,合用马驴船车人夫,必因地里要冲偏僻,量宜设置,其佥点人夫,设置马驴船车什物等项,俱有定例。须要常加提督,有司整治,或差人点视。不许空歇。但有人夫马驴船车什物,损坏缺少,将有司并驿所当该官吏坐罪,仍督并修理补买。 又定凡新开地方,堪设驿分、递运所,或旧设驿所相离窎远,往复不便,可以添设,差人踏看明白,取勘彼处乡村市镇画图,贴说回报,验其里路远近相同,应设驿所船车马驴数目,具奏,移咨工部盖造衙门、吏部铨官、礼部铸印合用人夫,行移有司照例佥点。 水马驿,洪武二十六年,定凡马驿设置马驴不等,如冲要去处,或设马八十匹、六十匹、三十匹。其馀虽非冲要,亦系经行道路,或设马二十匹、十匹五匹。大率上马一匹,该粮一百石。中马一匹,该粮八十石。下马一匹,该粮六十石。其佥点人户,先尽各驿附近去处佥点,如果不敷,许于相邻府县点差。如一户粮数不及百石者,许众户凑数,共当一夫。其收买马匹鞍辔毡衫什物,驿夫各照田粮,验数出备。
一、各驿马匹须分上中下三等,马膊上悬挂小牌,

明写等第,凭符应付。 一、各驿马夫须置铜铃,遇有紧急公务,将悬带马上,前路驿分,耑一听候铃声,随即供应,不致妨误。 一、各驿马鞍已置木绵及毡塌软坐,经过使客,不许将毡衫于马鞍上垫坐。如遇阴雨,方许给付毡衫雨帽。 凡水驿,设船不等,如使客通行正路,或设船二十只、十五只、十只,其分行偏路,亦设船七只、五只。大率每船该设水夫十名,于有司人户纳粮五石之上、十石之下点充,不拘一户、二户,相合俱验,所该粮数,轮流应当。 凡囚充站户,洪武二十六年,定凡囚充水马人夫,俱系为事免罪发充,前役正身病故,须要户丁补役,不在消乏之例。 凡递运所,洪武二十六年,定设置船只不等,如六百料者,每只水夫十三名。五百料者,每只水夫十二名。四百料者,每只水夫十一名。三百料者,每只水夫十名。其水夫皆于五石以下粮户内点差。 一、每所设置车辆不等,如大车一辆载米十石者,人夫三名,牛三头,布袋十条。小车一辆载米三石者,人夫一名,牛一头。每夫一名,办牛一头,于十五石粮户内点充。如无相应人户,许众户凑粮共当。 一、递运船只,俱用红油刷饰,每船置牌一面,开写本船字号料数,及水夫姓名、樯柁、篙橹、篷索、铁猫、篾缆等项一应浮动什物数目,常川悬挂,务要牌不离船,以凭点视。如是船只什物损坏缺少,即申合干有司,委官计料修补。 一、递到官物,所官验实物件斤重、担数多寡,随即计算船只料数,差拨装运。不许将前路运船越过递送。其长押人员,不许索要过料船只,及多取水夫,夹带私己物货,所官亦不许徇情应付。 应合给驿例,洪武二十六年,定一赍擎诏旨制谕:一、飞报军务重事。一、奉特旨差遣给驿者。一、亲王进贺表笺及差人赍王奏本赴京奏事。一、钦差各部官、监察御史往各处巡问等项,并带去问事人、监生、书吏人等。水路驿船,陆路驴匹。一、公、侯、驸马都督将带从人一名。 应付脚力例,洪武二十六年,定:一、在京差办事官行人、舍人往各处催摄公事,水路应付顺便船只,陆路远者应付脚力,或车辆驴匹。 一、四裔番使、各处土官来朝,并回还,水路递运船只,陆路脚力。 一、力士、校尉差去云南、四川、两广、福建,水路应付巡检司船装送。一、文武官员到任一千五百里之外。 一、老疾军人、军属、寡妇并病故官员遗下家小还乡。 一、为事编发差试百户管领前去云南、辽东、大宁等处充军,并拨守云南、大宁、辽东等处补役军人,水路应付船只。
符验,洪武二十六年,定凡在内公差人员,系军情

重务,及奉特旨差遣给驿,兵部填给勘合,所差人员转付内府关领符验,给驿前去。事完,就便销缴。 急递铺,洪武二十六年,定凡十里设一铺,每铺设铺长一名,铺兵要路十名,僻路或五名,或四名,皆于附近有丁力田粮一石五斗之上、二石之下点充。须要少壮正身,每铺设十二时,日晷一个,以验时刻,铺门首置立牌门一座,并牌额全,常明灯烛一副,簿历二本。铺兵每名合置夹板一副,铃襻一副,缨鎗一把,棍一根,回历一本。 一、递送公文,照依古法,一昼夜通一百刻,每三刻行一铺,昼夜须行三百里。但遇公文到铺,不问角数多少,须要随即递送,无分昼夜,鸣铃走递。前铺闻铃,铺司预先出铺交收,随即于封皮格眼内,填写时刻,该递铺兵姓名,速令铺兵用袱包裹夹板拴系,赍小回历一本,急递至前铺交收,于回历上附写到铺时刻,以凭稽考,毋致停滞差迷。如是公文到来,不即递送、停积等待,因而失误事机者,问罪。一、各州县于额设司吏内,选充铺长一名,专一巡点所辖铺分,督令各铺司兵,如法走递。亲临府州县提调官,常加检点。铺长失于整点,随即问罪。每月置立文簿,当该提调官,署押附写递过公文时刻、角数,以凭稽考。 一、无印信文字,不许入递。其各衙门但有入递公文,须要坚厚好纸封裹,转递各铺,明白附历于上开写,并无破损,并不曾拆动原封。但有磨擦破坏,有拆动原封者,就将来文封皮上,写记原递铺兵姓名、递发及将递来铺兵拘捉解官,有司即为追究。
一、铺舍损坏什物不完,铺兵数少,及有老弱之人

在铺当役者,有司提调官吏,即便修理佥点补替。凡廪给,洪武二十六年,定凡公差人员廪给,已有定例,其驿传并府州县,应该支用去处,必须照依文凭,验日支给。仍将岁支数目,通类开报,合干上司,以凭稽考。 凡佥编夫役,洪武二十六年,定凡市民马户,俱系浙江并直隶、苏、松等府市居人民,编发凤阳、河南、陕西、北平等处紧要驿分当站,每上马一匹,一百三十八户。中马一匹,一百十八户。下马一匹,九十八户。每马各就原定户内,选丁多者四户充马头,在驿走递。如马头户绝,体勘明白,仍于本马原编户内佥补。 又令市民马户,有为事发,遣起取赴京者,并许归并船居人户,除军匠灶丁外,每三千料以上,编马一匹。市民有故,令补缺应当。 凡佥替消乏,洪武二十六年,定粮佥水马递运人户,陈告消乏,驿所即申有司,体勘是实,就便佥替。不许刁蹬靠损。 行粮马草,洪武二十六年,定凡遇行军马匹,日支粮草,已有定例。其应付一节,该卫先具军马数目开呈,户部主案出给批文,差官赍领。经过官司,并驿分,照依坐去军人、马匹数目,照例验程支给。其有为事编发,应支行粮人数,亦合照例关支。仍仰所在官司,将支过数目,申达上司,作数其所赍批文,候至所止地方,随即赴官告缴,递回本部,于原编底簿内注销。
洪武二十七年,定驿递人夫照户粮加派。
《明会典》:凡优免,洪武二十七年,议准驿递水马夫,更不免粮,止令有司总计地方,合备牛马船车等物,以所管人户田粮,照旧额加数均派,分年应役。如旧一百石者,加至五百石,其馀仿此递加。其两浙税户市民囚充,及湖广、山西原额站户,已免垛集充军者,仍旧应当不在均派之例。
洪武二十八年,禁王府公差人员,不许驰驿。
《明会典》:凡驿递禁例,二十八年,令王府公差人员,但系寻常事务,及各王礼节往来,并不许驰驿。有擅应付及假以军情为田驰驿者,处死。
成祖永乐元年,定站户年满及进表驰驿之例。
《明会典》:凡囚充站户,永乐元年,令徒充站户年限满日,就彼为民种田。 凡进表官,永乐元年,令云南三司、贵州都司进表官,许往回驰驿。
永乐二年,佥民充马户及诸乘驿例。
《明会典》:凡佥编夫役,永乐二年,令佥江西八府民充马户,每粮五百石,佥上马一匹。如一尸粮不及数,许并户佥充。粮多者,充马头,责令集价买马。 凡封盘番货官,永乐四年,许乘驿。 凡新科举人,各巡抚每名填给勘合,应付口粮脚力。
永乐六年,许南京府部官赴京者驰驿。
《明会典》:凡南京府部等衙门堂上官,以公事赴京,永乐六年,许往来驰驿。
永乐十年,令以船户粮多者,选递运夫头。
《明会典》:凡递运所夫头,永乐十年,令于船户内选丁粮多者为之,常川在所应役。其单丁粮少,令津贴夫头。
永乐十五年,奏准死罪有力者,买马充役。
《明会典》:凡囚充站户,十五年,奏准杂犯死罪、囚审有力者,每二名买马一匹,并随马铺陈什物,终身走递。事故,行法司照例拨补。
宣宗宣德四年,奏准赍敕给驿及符验造册。
《明会典》:凡赍送敕书,例给双马人员,宣德四年,奏准回还,止给驿驴及递运船。 凡符验,宣德四年,奏准在外有符验官司,岁终具给驿起数,及所干事,造册缴部,以凭稽考。宣德八年,定官司乘驿例。
《明会典》:凡南京府部等衙门堂上官,以公事赴京,宣德八年,令南京部院公差官赴京,回还,与递运船。
凡三司官按行所部,宣德八年,许乘驿。
英宗正统二年,奏准总镇官征哨出入,不许给驿。
《明会典》:凡总兵镇守官征哨出入,正统二年,奏准各乘原关马匹,其驿马驴车,俱不许应付。
正统三年,奏添两京各省铺司。
《明会典》:急递铺,正统三年,奏准各铺添设铺司一名,两京总铺添设三名,各布政司总铺添设二名,专一赍送旨意公文。如有稽违,依律问罪。
正统四年,定太仆寺出巡官,止支廪给。镇巡甘肃官,止支食米。
《明会典》:凡太仆寺官出巡,正统四年,令支廪给。又按《会典》:廪给,正统四年,令镇守巡抚甘肃内外官员,不支廪给,每月支食米三石。
正统六年,定南北会同馆设官分管,又编排马快船,轮班赴京听用,及定跟随甘肃官口粮。
《明会典》:会同馆,国初,改南京公馆为会同馆。永乐初,设会同馆于北京。三年,并乌蛮驿入本馆。正统六年,定为南北二馆。北馆六所,南馆三所。设大使一员,副使二员,内以副使一员分管南馆。弘治中,照旧添设礼部主客司主事一员,专一提督。 凡馆夫,额设四百名,南馆一百名,北馆三百名,专造饭食,以供使客。内顺天府所属佥充三百四十七名,俱三年一代。直隶真、保等七府佥充五十三名,俱一年一代。其法司囚人问充。馆夫逃者,就发本馆,永远充役。 凡库子七名,俱大兴、宛平二县佥充。 凡马驴铺陈,本馆额设马一百七十一匹,派顺天府五十三匹,镇、常、苏三府三十二匹,浙江绍兴府四匹,江西南昌、抚、信、饶、袁五府八十二匹,驴一百三十七头。俱顺天府所属,验粮编当上铺陈一副,银十五两,每年于上马每匹扣银五两。中铺陈一副,银十二两,每年于中马每匹扣银四两。下铺陈一副,银九两九钱九分,每年于下马每匹扣银三两三钱三分。候三年一次,行顺天府置买,送部验中,发馆应用。 凡外裔饭食,用粮米一百石,进贡马匹象只用草一千束,豆一百石,本馆每年,俱申户部支给。 凡接待各王府公差进奏人员及四裔朝贡使客,原设马驴,馆夫铺陈什物,俱有定额。兵部委官提督点视。如有马驴倒死,夫役在逃,铺陈不整,照例勾解买补。应合给驿应得脚力者,填写勘合,发馆起关应付。其南京会同馆,从南京兵部衙门,一体委官提督。 凡各王府公差人员,及辽东建州、毛怜、海西等卫女直、朵颜三卫、土鲁番、撒马儿罕、哈密、赤斤罕东等卫、回回、西番法王、洮岷等处、云贵、四川、湖广土官番人等,〈俱于北馆安顿〉迤北、瓦剌、朝鲜、日本、安南等国进贡陪臣人等,〈俱于南馆安顿〉四裔使臣,除有例开市交易外,不许往来街市,交接閒人。违者,将该管人员参送问罪。 凡遇外裔朝贡之时,馆夫人等在馆供事者,俱悬带官给火印木牌,照验出入。事毕,赴本馆交收。 凡马快船差拨,正统六年,令编排各船,以五十号为一班,轮赴北京听用,半年一替。合用口粮,于南京仓总领。其该班船,前班以四月初到,后班以十月初到。兵部拘收勘合,发后府转发通州守备官,收掌点视。限满,得替。或遇差拨,仍赍勘合,赴兵部批回。 又按《会典》:廪给,正统六年,令跟随甘肃总兵官、指挥、千百户等官,每人月给口粮四斗五升。正统七年,定巡按镇守官奏事者,支给及急递铺官司刷勘公文。
《明会典》:凡巡按等官奏事,正统七年,令巡按直隶御史奏刑名重事,所差人,许给驿驴红船。常事不许。各处镇守官差人奏事,应支廪给者,回日,兵部于勘合内批限,到彼住支。 急递铺,正统七年,议准各铺递送簿历,该管官司每月一次巡视刷勘。有将公文毁坏,增改沈匿者,问拟明白,发口外充军。
天顺元年,令各王府及总兵镇守乞恩者,不给驿。及禁快船私载者。
《明会典》:凡驿递禁例,天顺元年,令各王府及总兵镇守等官,有乞恩等项,事干己私者,不许给驿,止令入递具奏。 凡马快船禁例,天顺元年,令马快船装运官物。其私载及求索之物,尽数入官。
天顺四年,严禁管船官需索。
《明会典》:凡马快船禁例,四年,令兵部出榜,禁约管船官索要船夫银两等项。不遵者,重罪不饶。
天顺 年,奏准驿递夫役,十年重编佥替之例。按《明会典》:天顺间,奏准驿递夫役,十年一次,磨勘重编。丁粮相应者,作正。消乏者,作贴。应佥替,即与佥替。天顺八年,定马快船差拨例。
《明会典》:凡马快船差拨,天顺八年,令除轮班听用外,其馀有运物到京者,并将勘合投部,以听差拨。或日久无差,仍将原勘合批回。
宪宗成化元年,奏准佥编各驿马夫。
《明会典》:凡佥编夫役,成化元年,奏准南北直隶及山东等处各驿马夫,俱于本地相应人户内佥充,免其赋役。其南方粮佥夫役,悉与开除。 凡佥替消乏,成化间,奏准市民马户,有告消乏者,并许勘实佥替。成化四年,奏准贵州布按进表官,给驿及马快船,不许附带私盐客货。
《明会典》:凡进表官,成化四年,奏准贵州布、按二司进表官,给驿,如都司例。 凡马快船禁例,成化四年,奏准马快船,不许附带私盐客货。若于关文外多索一夫一军,及分关前驱,逼取钱物者,巡河御史、按察司官,将随从人役,并附船各商拿问。民解口外,军发边卫,盐货入官。
成化五年,定各王府进贡,及各边奏事官差人数目。又公差监生病故者,应付口粮人力。
《明会典》:凡各王府进贡等项,成化五年,准令差内外官一二人,护杠军校一二名。杠多者,不过五名。凡南京守备及各边镇守巡抚等官奏事,成化五年,令遇军情重事,会议既定,各自具本,共差一人驰奏。常行事理,三五起并差一人。 凡公差监生病故,成化五年,奏准照故官家属例,应付口粮人夫脚力。成化六年,定公、侯、驸马、府部官遇册封等差,及亲王乞恩郡王奏事者乘驿例。又禁马快船附载私货。按《明会典》:凡公、侯、驸马、伯及府部官遇册封等差,成化六年,令承命之日,差去官员,务要同行止,许带家人伴当一人。除本等廪给脚力外,不许多乘驿马,广用人夫,勒要银两,及于军卫有司宿歇。如违,许巡按御史举奏。 凡亲王乞恩等项,成化六年,奏准每岁春秋各一次,差人驰驿,类奏郡王、将军、中尉等,有应奏事理,即于春秋具启本府亲王转奏,其紧急事务,仍依旧制。 凡马快船禁例,六年,奏准马快船附载私货者,本船小甲并附船之人,俱发口外充军。其空身附搭者,以违制论。
成化十年,议准南京快船差拨。
《明会典》:凡马快船差拨,成化十年,奏准南京马快船到京,有顺差,兵部给印信揭帖,备开船数,及小甲姓名,付与执照,预行整理。河道郎中等官,督令沿途官司查帖验放。若无官帖,而擅投势豪之人坐回,及私自回者,治罪。
成化十二年,奏准南京各官奏请应付诸例。
《明会典》:凡南京三法司奏请重刑待报,及提问军职者,成化十二年,奏准差来人,并许乘驿。其两京抽分巡街等官,不出百里外者,不许。 凡南京内外守备奏请应付,俱照例填给勘合外,守备本身廪给双马人夫,水路拨回空马快船只装载,随带家人二名,支口粮应付。驿驴水路本船,随去内守备并凤阳守备,本身廪给双马,量拨车辆人夫,水路拨与回空马快船只装载,准带官舍五员名,各支廪粮,家人五名,不支米,俱应付下等马匹。其随去奉侍皇陵管事监丞等官,亦支廪给,应付单马,量拨车辆人夫水路拨船装载,家人各准带二名,支口粮应付,驿驴水路本船随去。以上通咨南京兵部,准给坐支。 凡南京小教场提督,请给应付,本部照例填给勘合,本身廪给双马人夫,水路拨回空马快船只,带家丁五名,支口粮应付,驿驴水路本船随去,有带新召家丁者,并行南京户兵二部,照日关支。
成化十三年,定延绥巡抚官出巡廪给之数。
《明会典》:廪给成化十三年,令延绥巡抚官,照甘肃例,出巡,每日支廪给米五升,在仓支五升。回日通在仓支一斗。
成化十六年,题准各衙门进表或公干应付船马人夫及廪给口粮之数。
《明会典》:凡进表官,成化十六年,题准各王及各处镇巡三司官,差官进表笺,缴敕谢恩者,陆给双马,水给站船。有贡物者,递运夫护送。其寻常奏事,与驴匹红船。若顺赍旨意公文者,水给站船,陆与下等马。南京各衙门及各边副、参、游击等官,留守三司,行太仆寺苑马寺差人入奏,并同其南京进表官驰驿者,许乘马船。原起驿船,凭以倒关,不许重坐。 凡府部等衙门差人,成化十六年,题准凡五府、六部、都察院遣人驰驿公干,而有三司委官同事者,许同驿船。若三司自委官,或承差人等赴所属公干者,都司委官水乘军卫快船,陆行自备。布按二司委官承差,水行递运船,陆路官乘马,承差人等自备。 凡应给驿船之人,成化十六年,题准系官者,两人同载。非官者,四人同载,共关文一纸。应给红船之人,系官者,四人同载。非官者,六人同载,共关文一纸。前途遇应分路处,方许分关。如一时偶无同载官员,而有役人附载者,依两官共船之例。若公差人员有文卷、旗牌、火印、火药之类,须护送者,许量拨递运人夫。 凡衍圣公赴京朝贺,永乐六年,令往还驰驿。成化以来,陆起上马驿车,水给站船或马快船,应付人夫皂隶,掌书庙户家人等,与驿驴。颜、孟二博士,与中等马。 凡驿递禁例,成化十六年,题准凡巡视仓场等官,不及百里者,不与脚力。 凡廪给,十六年,奏准凡使客该支廪给者,多系有职之人。如便道经过,非公干去处,每驿只支三升,宿亦支三升。如本等公干去处经过,每驿亦支三升,宿支五升。一日经过两三驿以上,俱许支给,但止宿者,次日起程,不许巧立名色多支起关廪米。从征把总领军官,并跟随头目例支廪给,日行一程,止许关支一次。使客该支口粮者,不拘便道经过,止宿去处及本等公干经过止宿去处,每驿一例俱支一升五合。一日经过两三驿以上,俱许支给。跟随巡抚、巡按清军、刷卷、巡盐、巡河、盘粮勘事等项有役之人,支廪给。南京大理寺差来官,请旨待报,发落罪囚,支廪给。若非官者,支口粮。南京各衙门差郎中、主事、御史、给事中等官,并各处镇守总兵、巡抚、巡视、抚治、巡按、副总兵、参将、游击等官,差官赴京奏事公干等项,回还,俱支领给。若非官支口粮,赍捧诏敕制谕,飞报军务重事,及奉特旨,差使人员,支廪给。公、侯、驸马、伯、都督,各许带从人一名,支口粮。其公差巡按清军、刷卷、巡盐、巡河、盘粮、勘事、巡捕等官员,并旗校,一体支廪给。各处王府并镇守、总兵、巡抚、巡按、三司等官差、仪宾、千百户等官,进表笺,进贡,缴敕谢恩,并奏机密贼情紧急声息等项重事,及乞恩回奏缴册、缴图、军器、粮草、烧荒等项不急常事,俱支廪给。非官者,支口粮。衍圣公并颜、孟二氏、五经博士,年例赴京,往回,及衍圣公差来掌书,俱支廪给。医兽、家人、庙丁,支口粮。正一嗣教大真人,并随行法师人等,自贵溪县起至南京,俱支廪给。琉球、安南、占城、朝鲜国差来使臣,支廪给。南京各衙门差进表笺官,支廪给。来降裔人,支廪给。在京各衙门差郎中、员外、主事、御史等官,不及百里巡视仓场等项,支廪给。亲王、郡王差仪宾、千百户等官回还,支廪给。总小旗、军校,支口粮。云南、贵州都布按三司、四川、陕西行都司差进表笺官,支廪给。留守司并各处都布按三司等官,及行太仆寺、苑马寺差人赴京奏事公干,回还,系官者,支廪给。非官者,支口粮。敌中走回人口,不堪收充勇士者,及妇女送回原籍者,一体支口粮。在京在外病故官员,遗下家口还乡者,支口粮。哈密、癿加、思兰、赤斤、蒙古等地面差来使臣人等、朵颜三卫、建州等卫差来进贡人员、四川、云南、贵州、湖广、乌思藏、董卜韩胡土官、通事、把事、番僧人等、陕西岷州、洮州、西宁番人、番僧人等,俱支廪给。贵州、湖广土官衙门头目舍人、官族土人、从人、土民人等,支口粮。南京太常寺差官赴京关领香帛等项,支廪给。
孝宗弘治元年,佥编杭州递运水马夫役。
《明会典》:凡佥编夫役,弘治元年,令杭州递运所并各驿,原编水马夫役,止令亲身轮当,三年一次,周而复始。自备工食,其草料马匹、船只、铺陈等项,各照田出银买备应用。
弘治三年,议准馆驿马价支给之例。
《明会典》:凡马价,弘治三年,议准各处徵收马价银两,系会同馆者,解兵部。系在外驿分者,解该管官司,照例支给。每一夫一马,岁给工食草料银二十五两买补。上马一匹,上铺陈一副,各给银十五两。中马一匹,中铺陈一副,各给银十三两。下马一匹,下铺陈一副,各给银十两。仍督令如法买补。
弘治五年,定佥点驿夫及置簿稽查之例。
《明会典》:凡佥编夫役,五年,题准各驿馆夫,有司于丁粮相应人户内,佥点应当,专为使客治造饭食。遇有支到廪给,随即炊爨供应,不许顷刻稽留。 凡驿递稽查,弘治五年,奏准天下驿分,各于巡按御史处,给簿一扇。遇应付过夫马车船等项,及过客职名,逐一填注。年终类册缴报,以凭查考。
弘治六年,奏准巡抚官家人口粮脚力。
《明会典》:凡傔从行李,弘治六年,奏准各处巡抚官,许带家人二名跟用,应付口粮脚力。
弘治七年,定协济水夫则例。
《明会典》:凡水夫,弘治七年,定协济水夫则例,每船一号,夫十名,岁徵工食过关银一百二十两。每三年,加修理船只铺陈银四十两。每十年,加置造船只铺陈银八十八两。其水夫,从该驿雇倩本处,诚实土民应当。
弘治九年,定各镇守分守傔从应付,又申明大臣出外公干请给符验之例。
《明会典》:凡傔从行李,九年,题准各处镇守分守等项内外官,不系杀贼去处,止许带家人或舍人二三名,照例应付。不许再讨别项头目。 凡符验,弘治九年,申明旧例,凡钦命文武大臣出外公干,该请符验者,兵部具手本,赴尚宝司,转行印绶监,于宝簿内填注所领官员职名,亲领应用。还日,径自奏缴本部,仍用手本赴监注销。其镇巡等官,在外更调升用者,本部即于原拟本内,将该用符验奏准,行令就彼交收。俟其回奏,复用手本,赴监,对号,转注。
弘治十一年,议准岁减各处驿船水夫,银两收积修造。
《明会典》:凡水夫,十一年,议准各处驿船,每只岁减水夫二名,扣银二十四两,收积在官,遇修理置造之年,量数支用。更不加徵修理置造银两。
弘治十三年,定各铺司兵包揽应役,及内外差官扰驿者罪。又奏免广西马船人夫,奏准会同馆夫供役,三年转发该管有司,收当民差,及各省马驿水驿递运所,佥编夫役之例。
《明会典》:急递铺,弘治十三年,奏准各铺司兵,若有无藉之徒,不容正身应当,用强包揽,多取工钱,致将公文稽迟沈匿等项,问罪。旗军发边卫,民并军丁人等发附近俱充军。其提调官、该吏铺长,各治以罪。凡马快船禁例,弘治十三年,题准沿河一带,省亲、省祭、丁忧起复、并升除外任、及内外公差官员,若有乘坐马快船只,与贩私盐起拨人夫,并带去无藉之徒,辱骂锁绑官吏,勒要银两者,巡抚、巡按、巡河、巡盐、管洪管闸等官,就便拿问。干碍应奏官员,奏请题问。其军卫有司驿递衙门,若有惧势应付者,参究治罪。凡南京江淮等卫马船,弘治十三年,奏免广西全州并灌阳县原额三百料,马船二十一只,人夫发遣宁家。 会同馆,弘治十三年,奏准会同馆夫供役,三年转发该管有司,收当民差,另佥解补,不许过役,更易姓名,捏故佥补。违者,官吏一体坐罪。若五年以上,不行替役,及近馆无藉军民人等,用强揽当者,俱问发边卫充军。 凡佥编夫役,十三年,奏准南北直隶、山东等处马驿,佥到马头,愿雇土民代役者,听。若用强包揽者,问罪。旗军发边卫,民并馀丁人等发附近,俱充军。其有交通包揽之徒,将正身姓名捏写虚约,投托官豪勋戚之家,前去原籍,妄拿正身家属,逼勒取财者,所在官司,应提问者收问,应奏人员羁留奏请提问,俱照前例充军。该管官司坐视纵容者,参究治罪。 又题准各处水马驿递运所夫役、巡检司弓兵,若有用强包揽,不容正身著役,多取工钱,害人搅扰衙门者,问罪。旗军调发边卫,民并军丁人等发附近俱充军。其官吏通同纵容者,各治以罪。若不曾用强,多取工钱者,不在此限。
弘治十四年,题准扬州迤北水夫过站者,许贴口粮。按《明会典》:凡水夫,弘治十四年,题准扬州迤北里河一带,往来使客颇多,船只不彀倒换。每驿站五七十里者,打过站船,每只止许贴过关米二斗。递运所一二百里红船,止许贴过关米五斗。轮流于走递水夫出办。如愿出杂粮,照依时值从便。但无过二斗五升,所值若系长行马快船只,及无关文,俱不许升合支贴。违者,申呈抚按参究。
武宗正德四年,奏准南北会同馆及各驿马价徵解,及南京马快应付俱听兵部酌拨。
《明会典》:正德四年,题准会同馆,上马每匹马价、铺陈鞍辔、工食、草料等项,共徵银四十五两。中马四十一两。下马三十八两三钱三分。两京会同馆及各驿,上马每匹徵银四十二两,中马三十八两,下马三十五两三钱三分。每年俱于粮耗内,带征完足。系两京会同馆者,各差的当人员,限年终起批,解赴两京兵部交割。若违限一个月以里到部,先将领批人员送问各该司府官,参行住俸。系河南、山东、北直隶各驿者,各该巡按御史,每年正月内,差官前去各该司府领回前银。如不该置铺陈之年,将铺陈银两扣数寄库,其馀工食草料马价,尽数给马夫收领。 凡马快船差拨,正德四年,题准南京差来内臣,顺押内犯回还者,一名至三名,拨快船一只。每二名,加一只。今后一应内外官,应付马快船只,俱听兵部临时配量拨给,不许滥行奏讨。
正德六年,奏准囚充满役者释放,又各处镇守等官止许给米。
《明会典》:凡囚充站户,正德六年,奏准囚充站户役满,所司先期三月,申请拨人,将该满囚夫,依期释放。
凡驿递禁例,正德六年,题准各处镇守、守备、分守

等官,自己并参随家人廪给口粮,止许应付本等廪米,不许计日折银。违者,抚按官将驿递有司官吏提问,干碍公差内外官员,指实参奏。若抚按官不能禁革,甚至定有出银则例,听科道官劾奏究治。及都察院考察降黜。
正德九年,定里河公差船拨夫名数,及安南使臣车船之例。
《明会典》:凡水夫,正德九年,令里河公差官船,上水拨夫十二名,下水八名。有违例多索者,必罪不饶。凡安南国陪臣包匮,正德九年,题准照数拨车及马船、快船五只,南京兵部仍拨与摆江船。正德十二年,议准各处番裔入贡、出给勘合之例。按《明会典》:凡番裔勘合,正德十二年,议准各处番裔进贡回还,兵部出给俭字勘合,付伴送人等,定与每站程限二日,经过驿递,查同应付,不许稽迟。勘合到原差衙门交割查验,有无违限,及改添等弊。就将到彼日期注写明白,每年终同岁用马骡文册,差人缴送本管都司,类总造册,送部收查。前项有违,将伴送人提问。 又议准今后番裔入贡,务要预呈巡抚,选差甘州左卫等汉人官舍,量数多寡,分批起送。不许错乱顶换。其批文由巡抚衙门挂号,定限。若有违改添易等弊,将伴送人员提问。 陕西都司,陆路二千六百五十里,计四十三站,限八十六日。 秦州卫,陆路三千三百二十里,计五十五站,限一百一十日。岷州卫,陆路四千一百里,计六十一站,限一百二十日。 河州卫,陆路四千二百里,计六十三站,限一百二十六日。 洮州卫,陆路四千二百二十里,计六十三站,限一百二十七日。 阶州守禦千户所,陆路三千七百里,计五十九站,限一百一十八日。 文县守禦千户所,陆路四千二百四十里,计六十七站,限一百三十四日。 西固城,陆路四千五百里,计六十一站,限一百二十日。 陕西行都司并甘州后卫,陆路五千四百里,计八十七站,限一百七十四日。 西宁卫,陆路四千五百七十里,计七十五站,限一百五十日。 庄浪卫,陆路四千四百六十里,计七十站,限一百四十日。 四川都司,陆路五千一百八十五里,计八十六站,限一百七十二日。 松潘,陆路五千七百六十五里,计九十六站,限一百九十二日。
正德十四年,题准徽、宁、池、太军人顶补当涂水夫。按《明会典》:凡南京江淮等卫马船,正德十四年,题准徽、宁、池、太等处问发充军人犯,不拘远卫附近,终身永远,俱免充军,发江淮卫顶补当涂县户绝水夫。正德十六年,令监生领精微批,及两京差官各省聘考试官者,俱给驿。
《明会典》:凡监生领精微批,往各王府报讣,正德十六年,题准照行人例应付。 凡两京府奏差办事官,往各省聘考试官,呈部发空白勘合填给,其各省俱本处巡抚查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