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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戎政典
第五十六卷目录
兵制部汇考四十二
皇清十〈康熙二十三则〉
皇清十〈康熙二十三则〉
戎政典第五十六卷
兵制部汇考四十二
皇清十
康熙二十一年五月十九日上谕将军巴海、副都统萨布苏、瓦里虎等:朕幸吉林
地方,访询民隐,见兵丁役重差繁,劳苦至极。此等情由,回銮之日,将军以下至于兵丁,教谕大意,已有特旨。朕自至京师,复为思绎,不将各种无益差徭,显与革除,兵丁人等,终无裨补。且不得沾实惠矣。一,鹰鹯窝雏,于三月寻觅,四月内捕取,最妨农事,兼属无益。况所得鹰鹯,不谙呼饲,难至京师,徒劳人力,应行停止。一,自八月放鹰,原欲令之熟习,以便赍送。数年以来,并无名鹰贡至京师。在乌喇地方兵丁,于冬寒之时,寻觅山鸡,人马劳顿,应行停止。一,围猎以讲武事,必不可废,亦不可无时。冬月行大围,腊底行年围,春夏则看马之肥瘠,酌量行围,令贫人采取禽兽皮肉,须预先传明日期,以便遵行。所获禽兽,均行分给。围猎不整肃者,照例惩治,不可时加责罚,苛求琐屑。遇有猛兽,须小心防禦,以人为重,勿致误有所伤。一,打鲟鳇等鱼,既有专管西特库等乌喇兵丁,应停差役。其搬移新满洲,采取造房,并船只桅木等项,及侦探巡逻等差,俱系军务,乃驻防官兵专责,不可宽假,应照常行。此外偶尔差遣大臣、侍卫,督看采取东珠,砍伐木植,寻觅鹰鹯,不涉每岁定例。所行之事,似无过劳。此后将军以下,拨什库以上,应念兵丁远居边境,无市贸易,身冒严寒,往采山木,妻子汲水操作,备极艰辛,时加怜悯。吉林乌喇田地米粮甚为紧要,农事有误,关系非细。宜劝勉之,使勤耕种。朕轸念满洲人民生理,欲遣人专往,以驿递疲弊,故因笔帖式来奏。特谕。 七月二十九日,
上谕兵部:近因逆贼荡平,四方底定。将经制之外,增
设绿旗兵丁,议令裁汰,于二年内,陆续报完。原以宽恤民力,敉宁地方。今思各处兵丁,多有随征进剿,效力行间,绵历岁时,备尝艰苦。事平回汛,若漫无分别,一概裁汰,深为可悯。著该督抚提镇等官,于裁汰之时,详加察阅,不得混留私人,反将曾经效力兵丁,辄行裁退。至于已裁兵丁,及投诚归农人等,恐有无籍可归,艰于生计者,著各该地方官,设法安插,善加抚辑,务俾有以资生,毋致流离失所,扰累平民。尔部即通行申饬经管文武大小官员,实心奉行,殚力料理,以副朕恤兵爱民至意。特谕。 十二月初九日,
上谕兵部:国家抚定寰区,削平逆乱,必资将士之力。
我
太祖、
太宗训诘戎兵,申严纪律,信赏必罚,惩劝维彰。其时行
间将帅,争自奋励,所向奏功。后因历年既久,奉行少宽,人情不无怠弛。朕御极以来,恪守
祖宗成宪,每于戎政兵机,加意整饬。自逆贼叛乱,各路
将帅,统兵征剿,行间功罪,屡经奏报。朕念我国家军法,自昔严明稽核殿最,务从详确,频颁诏旨,炳如日星。今逆贼殄灭,武功告成,振旅班师,正分别功罪,昭示惩劝之时。因思军法固不可宽,功罪自宜相抵,必酌量重轻,情法允协,庶俾群心悦服,激励将来。凯旋大兵将帅内,现在应议者,有直抵云南建立功绩人员,应详察功过,准其相抵。虽未至云南,果立有大功,亦应准抵。其未至云南,及并无大功者,仍照军法处分。著议政王、贝勒、大臣会同确议具奏。尔部即遵谕行。特谕。
《大清会典》:凡按丁披甲,康熙二十一年,题准汉军每
佐领下,仍四名披甲一副。满洲、蒙古每佐领亦不得过四十副。 凡操演弓矢火器,康熙二十一年,题准停止春季演放红衣等炮,止令秋季于九月初一日起,演放一月。 凡解送炮位,康熙二十一年,题准云贵、两广、福建、四川,路途险远,铜铁炮位,俱留本地收贮。 凡铸炮赏赉,康熙二十一年,以制造炮位精坚,令将指样铸造
官员,交吏部议叙。匠役赏银布有差。
康熙二十二年
《大清会典》:凡操演弓矢火器,康熙二十二年
谕:鸟鎗原系军器,不应擅放。违者,许兵部、九门提督
不时查拿,从重议罪。 凡官兵被伤,旧例,攻战失利,被伤官兵概免议处。康熙二十二年,议准被伤官员兵丁,若系头等、二等伤痕,免议。三等以下伤痕,仍与失利者同罪。如未经被伤,冒作伤痕退回者,照规避兵法例治罪。若系官员重伤,止许亲随人等送出。无亲随人,令甲兵一二名护送。兵丁重伤,亦止令甲兵一二名护送。多差者,差拨各官治罪。多送甲兵,亦同议处。 凡不准请功,康熙二十二年,议准官兵攻城对阵,若于敌人未动之先,被伤退回,及敌人既败,不行追击者,一概不准请功。 凡八旗甲兵盔甲,康熙二十二年,题准鸟鎗兵丁盔甲,每顶副折给银三两七钱,并给鸟鎗一杆。
康熙二十三年
十二月初八日,
上谕大学士勒德洪、明珠:山东、河南、山西三省,各遣
兵部司官一员,前往派出征俄罗斯,善用藤牌官兵,除八旗察取外,著于福建投诚安插垦荒之内,愿效力官兵,详察拣选善用藤牌者,以足五百名之数,调发前来。并令晓谕此项官兵,汝等往征俄罗斯,今冬即可回至原住地方,所调官兵,该省大吏酌量给与养赡妻子之资,整备其本身行装,以善遣之。其传与兵部。
上谕大学士勒德洪、明珠:议政王大臣议奏,不发京
师兵者,议良是。但直隶、山东、河南、山西四省绿旗兵,非经历征战之人也。且黑龙江火器甚多,不须更增。朕意于山东、河南、山西安插垦荒,福建投诚,能用藤牌官兵,及隶八旗福建投诚官兵内,选五百名,令台湾投诚何佑率之前往。并谕佑,传示官兵,言今年冬即还师也。萨布苏起自卑微,每见其陈奏移会事宜,皆瞻顾支吾,迁延时日。观此,即四月进兵,亦不过刈其禾而食之已耳。所指示之事,必不能奏效也。此皆谪遣黑龙江狂劣之徒,不乐成事,私议阻挠,而萨布苏本自微末,重视此辈,难于违拂其意,以故如此。兵事所关甚钜,最宜筹画精详,必期有济而后从事。若所谋轻率,又如昔时明安达礼辈,以致退师,反令俄罗斯有逞心矣。今自京师遣一贤能大臣,总领军事,俟取雅克萨之城,令回京师,又于盛京遣兵五百名,代黑龙江兵防守城郭,勤事耕种,俟进剿之兵回时,即遣还盛京。此耕种事务,令户部堂官一员,往董领之,俾勤力作。观俄罗斯所云早收谷种,即吾土所种之春麦也。今我师亦多种春麦、大麦、油麦,于陨霜之前六月,皆可收穫。如此,则不以出师之故,致旷一年耕作矣。又绿旗藤牌兵,增给马二千匹,此马于京师各佐领,以至内府佐领,各捐助马一骑。其不敷者,发上驷院马二百匹,兵部马二百匹。再不敷者,王以下、堂官以上捐助,以足其数,发往盛京。盛京各佐领出马二千匹,照曩时严加监视,饲令肥壮,以俟之更替。京师所发之马,前往马喇等所。饲养之马,已预备于齐七哈里地方。闻其间止有十八日之程,盛京之马,行至齐七哈里,沿途若有倒毙者,于马喇处补给发往。如此,则我军之马不致缺乏矣。此遣往绿旗兵令,各携炮子,或十枚,或二十枚以往。朕意如此措施,似大有裨益。议政王、贝勒、大臣逐一详议具奏。特谕。 十二月十四日,
上谕大学士勒德洪、明珠:遣往黑龙江兵,需用藤牌,
闻闽省制有双层藤牌,甚佳。令福建提督施琅,取其佳者四百面,并拣择需用大刀,从福建由浙江、江南、山东迅速递送京师。事关军机,勿得迟误。特谕。
《大清会典》:凡驻防家口,康熙二十三年,议定江宁、杭
州、荆州、西安等省驻防官兵,如有老病解退亡故者,家口俱令进京。其子弟家人内,有披甲者,亦革退回京。不许在彼置坟茔产业。令各该将军严禁。 凡革职官员披甲,
国初,定八旗文武各官,缘事革职者,俱令披甲。康
熙二十三年,
谕:满洲、蒙古、汉军革职文武各官,俱免其披甲。如有
堪用之人,该旗咨送兵部注册。遇骁骑校、护军校、步军校缺出,录用。
康熙二十四年
正月二十七日,
上谕大学士勒德洪、明珠、尚书科尔坤、侍郎鄂尔多、
郭丕:黑龙江兵食所关,最为重要。必当谋恒足
之道。尔等与议政王、贝勒、大臣会同详议以闻。又:遣往黑龙江管辖绿旗兵丁之官甚多,兵少,而管辖之官多,甚无益也。可度量派官,而兵更宜酌减以四百名为率,亦既足用,而兵粮不致过费。且近冬之际,绿旗兵在彼地,殊无所事,可由蒙古境,每百名分为一队,俾递送之。既非久可至,而兵粮又不至糜费矣。其一并详议以闻。六月十四日,
上谕大学士勒德洪、 学士麻尔图图纳:俄罗斯阑入
我边塞,扰害俄罗春、索伦、黑真、费雅喀等处人民,抢掠其家口。虽屡肆凶暴,朕不忍遽兴兵革,故未即遣发大兵征讨。数遣使晓谕,俄罗斯恃其辽远,仍复抗拒,益侵犯我边鄙之人,肆虐不止。用是遣大兵,直抵雅克萨之城,彼因困迫已甚,而后归降。爰遵朕命,宥其困,而后降之罪,释之使还。大兵迅速征行,破四十年盘踞之俄罗斯,于数日之间,获雅克萨之城,克奏厥绩。萨布苏向来逗遛不进兵之罪,应概从宽免。又雅齐纳、鄂山本获罪发遣之人,其所互告之事,仍行察议。今进剿官兵,殊属劳苦,令伊等暂回乌喇、几林地方,于盛京达呼里之兵,酌量派往防守。至于雅克萨城,虽已克取,防禦决不可疏。应于何地永驻官兵弹压,此时即当定议。著大学士勒德洪、学士麻尔图图纳、同郎谈关保,与议政王、贝勒大臣会议具奏。 八月初九日,
上谕侍郎佛伦、学士图纳、席尔达、牛钮:江西库镇堡,
泰和、万安、黄泖、铁山碣、西村、石头碣等处,所杀败者,俱系小寇。将此俱从优叙为头等二等军功,则云南黄草坝等处之大奋剿杀者,又将以何等叙次之耶。所议皆属太过,若本章尽行折出,又致一番奏请,事觉繁多,此等议准之四十五疏,咸发还兵部另议以闻。不准议叙之二十二疏,且留览。
《大清会典》:凡裁革人役,康熙二十四年,题准督抚提
镇标下,除经制人役,及部发效用人员外,凡私设储将,随征戎旗,传宣辕门材官,听用长随人等,尽行裁革。私留者,照徇庇例议处。
康熙二十五年
九月初九日,
上谕内阁:遣兵防戍,所系最要。兵部堂官,可速往会
同盛京将军、副都统,今所议防戍,可行与否,详议以闻。
《大清会典》:凡军器禁例,康熙二十五年,题准奸商将
军器贩卖与土司番蛮之人者,杖一百,发边远充军。该管官知情故纵者,一例治罪。不知情者,耑汛官降四级调用,兼辖官降二级留任,总兵官降一级留任,督抚、提镇各罚俸一年。 凡顶补驻防,康熙二十五年,题准西安等省驻防兵丁亡故,其已披甲之子弟内,有愿扶榇来京者,亦准回京。愿在外者,仍留披甲。如有缺额,该将军等,于满洲、蒙古旧壮丁内,选择补用。果无堪择人丁,移咨兵部,拨兵往补。如不令旧壮丁披甲,止以新丁充数者,该将军及该管官,俱从重治罪。 又题准各省驻防官员兵丁,或系老病解退,或系亡故,其已披甲之子弟,不论分户未分户,有愿退甲同来者,准其回京。有愿分户在外者,仍留披甲。
康熙二十七年
六月十九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尚书阿兰泰、纪尔塔布、侍郎额
尔赫图:喀尔喀与厄鲁特互相攻战,我边塞地方,宜加防守。翁牛特、巴林、克西克屯、四子部落等旗,皆当酌量遣兵,以防守我苏牛忒之喀伦地方,可令议政王、贝勒大臣会议具奏。
康熙二十九年
二月初三日,
上谕内阁:外省驻防将军、副都统,毋令购买民人,诚
有此禁,未尝禁军弁买人也。祖明虽系副都统,祖植桧家奴,然现为驻防外省之披甲,今将驻防外省之家奴而披甲者,不准购买,则征行无跟役之人矣。将军参疏不符,可发回之。 十月初四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阿兰泰、学士朱都纳、西安博济、
王国昌:盛京军士,皆能挽强。但其地虽有筋与弦,而无牛角,所以军士难得良弓。盛京既有筋弦及工匠,而户部库内现贮牛角,今年即发角二千对,运至将军公署,将军等可监视造弓,散给军士。自明年为始,每年以角一千对,发往盛京将军可也。
康熙三十年
二月初一日,
上谕兵部:京师为辇毂重地,人民商贾,四方辐辏。京城内外,统辖必有专责,务俾稽察奸宄,消弭盗贼,然后商民得以安堵。今城内地方,既属步军统领管理,城外巡捕三营,又属兵部督捕等衙门管辖。内外责任各殊,不相统摄。遇有盗案,反难察缉。嗣后巡捕三营,亦令步军统领管理。京城内外,一体巡察,责任既专,则于芟除盗贼,安辑商民,庶有裨益。其三营事务,作何归并管理,著九卿詹事科道,会同确议具奏,尔部即遵谕行。 二月初七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阿兰泰、兵部尚书马奇、学士迈
图、西安博济:南塔海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以至内府佐领,其护军校、骁骑校、小拨什库、护军及另户披甲孤子寡妇之家,仆披甲者所借债负本银,所卖饷银粮米,俱令清察实数。察核时,若本无债负,而假为称贷取,与本未卖饷银粮米,而假为买卖,互相造谋,虚诳作证,将诈伪及妄保之人,即行正法,断不姑贷也。 二月十二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阿兰泰:八旗中贫乏之人,令清
察其债负,此事情前降谕旨甚明。若稽迟时日,必滋弊端丛生。令迅速察奏内府佐领,令各该都统详悉严察。 二月十六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阿兰泰、学士迈图、西安博济、南
塔海傅继祖:八旗兵丁债负偿还之后,若又遇有不得已之事,必需称贷者,向部借贷,则事体烦扰。应于各旗派出部院堂官,与该都统及副都统,公同酌视其所遭之事,以官银借贷,逐月于钱粮扣除。如此,则兵丁断然不致困乏,每月饷银粮米,得以自赡,而不至有称贷之苦,将永永裨益矣。应派堂官户部,列名具奏。 二月十七日,
上谕户部:八旗甲兵,国家根本。当使生计充裕,匮乏
无虞。向因剿除三逆,久历行间,制办军器,购送马匹,兼之户口日增,费用益广,以致物力渐绌,称贷滋多。朕每念及,深为轸恻。若不大沛恩施,清完夙逋,将愈至困迫,难以资生。今八旗满洲、蒙古护军校、骁骑校及另户护军拨什库马甲,并子幼或无嗣寡妇,老病伤残告退人等,家下马甲所有积债,尔部动支库银给还。汉军每佐领各给银五千两,令其偿还债负外,馀者各该都统收贮,以备公用。其口外驻牧八旗察哈尔兵丁,出征随围,凡有差使,一同效力,向并未给钱粮,亦属可悯。嗣后察哈尔护军校、骁骑校、护军、拨什库,著月给钱粮各二两,甲兵及执事人,并太仆寺牧厂人役,著月给钱粮各一两。俟其赡足时停支。尔部即遵谕行。特谕。 六月十六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阿兰泰、学士迈图、西安博济、傅
继祖、王国昌、年遐龄:黑龙江、松花江接壤之地,彼处附近所居根奇勒诸姓中,原有可披甲之人,应酌量令其披甲驻防,遣满洲兵八十人往彼教训之。齐七喀尔地方,以索伦达呼里之众,酌量令其披甲驻防,遣满洲兵二百人往彼教训之。伊等居址附近,亦心乐披甲,如此则既无远徙之苦,亦不致需用糗粮矣。可以此询问都统巴海,令理藩院集议政诸臣,会议以闻。康熙三十一年
七月十五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阿兰泰、学士傅继祖、戴通、王国
昌:将军萨布苏奏请达呼里西白之五百兵,令其学习鸟鎗。夫以边兵训练火器,所言虽是。但达呼里西白之众,迁徙甫至,未获宁居,尽其族类,概令学习,似为未当。或俟之数年,安土乐业,始令操练鸟鎗,或应作何筹度,另为训练。其密咨萨布苏具议以覆。 十二月二十八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学士席喇、傅继祖、德珠、温保、戴
通、安布禄:大同右卫屯驻大兵,有事则大同总兵官必协同征行。其镇标兵及沙虎口协标兵,皆当改为骑卒。可下兵部议奏。
康熙三十二年
二月初五日,
上谕内阁:骑射乃我国家振兴要务,朕深悉其由。于
三旗内府佐领中幼稚,特命官教之,皆各娴习骑射,由是以观骑射之优劣,系于教与不教耳。凡兹稚子,不自幼时教习,则骑射之事,渐至衰替。今于八旗官学生及佐领中閒散稚子,亦当专官教习之。汝等会同八旗都统议以闻。 十二月十四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阿兰泰、学士傅继祖、温保、德珠、
戴通、沈图、常书:行间被创及残废者,虽已给身价之半,而不食钱粮,则贫者无以为生,此人皆
奋力兵阵,至于残废,良可悯恻。兹后若此残废中,尚可支持者,充南苑门甲仓库诸地老人缺,给以钱粮。前为护军校、骁骑校而有可支持者,诸馆之首领及其副缺用之。
康熙三十三年
九月二十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学士温保、戴通、沈图、宋柱、陶岱、
侍郎席喇:朕观四十九旗,扎克萨所设哨兵甚属疏虞。顷者厄鲁特来使,数百人至,而哨兵全未知之。是但有蒙古巡哨之名,而无其实矣。斥堠所关至重,今天下承平无事,八旗大臣,无可勉效驰驱,惟噶尔丹苟延旦夕之命,或各旗大臣,或部院大臣,酌量遣往每旗,派护军十人,人各给官马二匹,两人共给骆驼一只,由归化城携米,偕四十九旗,设立哨兵。大臣等来往巡察,凡有动静,可以速达无误,良有裨益。且大臣等得以谙悉边塞情形,不亦善乎。此安设巡哨之大臣及护军,以几月一次更代。尔等及八旗都统、副都统、满九卿官员,会同议奏。
康熙三十四年
二月二十四日,
上谕内阁:朕昨幸五龙亭,因往视火延烧处守,巡官
员兵丁尽皆旷误。凡诸守视之地,以有关系,始设官员兵丁。若此怠忽,将来流弊,其何底止。可敕八旗满洲、蒙古、汉军都统、副都统等,此后各于本旗官员兵丁守视处,身往,不时巡察。有旷误者,当参奏则参奏,当笞责者则笞责之。步军统领等巡察,该管官员步兵之便,其马兵守视处并令巡察。至于米仓所系重要,尤宜敬慎。傥有疏虞,守视官员兵丁,必戮无赦。其下八旗都统、副都统等,遵行毋怠。 五月初五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阿兰泰:尔等传谕八旗满洲、蒙
古都统官员子弟,及诸有房舍者,与家仆披甲者,勿察。若实无房舍之前锋护军、披甲兵,都统身自确察,于此月初十日保奏。 五月初十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阿兰泰:览八旗都统所察无房
舍者,七千有馀人,未为甚多。京师内城之地,大臣庶官富家,每造房舍,辄兼数十贫人之产,是以地渐狭隘,若复敛取房舍,以给无者,所谓剜肉补疮,其何益之。有贫乏兵丁,僦屋以居,损所食钱粮,以偿房租,度日必至艰难。于城之外,按各旗方位,河滨城下,每旗各造屋二千间,以给无屋兵丁,每名给以二间,于生计良有所益。屋之外筑以周墙,沿河之墙,各留炮眼。如此既可美观,且足永固。此屋令无得擅鬻兵丁。亡退者,则收之官。大略计之,约费三十馀万金。譬之国家建一大宫室耳。敕下钦天监相视,汝等及八旗都统身往验看城下宜建造之处,奏闻。 十月二十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阿兰泰:八旗兵士,以从军被创
而致残疾者,有能书写,及年力尚壮,堪以笔帖式用者,察奏以闻。 十一月十二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阿兰泰:朕见官兵战箭,皆以旧
式制造,短而且重,皆与其所执之弓不称。弓之劲软各异,引弓之深浅不同。科此后箭之长短重轻,皆令度其弓力,务制造合宜。
康熙三十五年
正月二十七日,
上谕总统督理中路运务左都御史于成龙等:大师
讨寇,全资兵力。内外满洲、汉军、绿旗诸路,从征兵丁,俱已各加恩赉。其外省调集步兵,挽运军粮,载涂况瘁,尤可轸念。所有每月应支银米,本营照常支给,俾赡养家口,仍各给与行粮以为道路之资,所运米石,如悉依期挽至,克济军需,不致亏损迟误,俟大兵凯旋,准补入马兵营伍,用彰奖劝。有效力勤敏,才堪拔擢者,尔等可记名汇奏,以俟酌用。兵丁劳苦饥寒,凡督运大臣官员,宜时加拊循慰勉,庶人争自效,踊跃赴功。西路挽运兵丁,亦照此例行。尔等可移文各该抚,通行传谕,示朕体恤军士至意。特谕。
康熙三十六年
五月初一日,
上谕领侍卫内大臣:今日驻扎之地,与蒙古相间杂
而处,著晓谕我军,以全仆役,恐有盗窃蒙古马匹之人。若有盗马者,一经发觉,即照蒙古盗我军之马一例,正法。以此交各该管之人,通行晓谕。 十月十七日,
上谕大学士伊桑阿、阿兰泰:右卫屯驻禁军,原因噶
尔丹之事,预为之备也。今噶尔丹之事已毕,此兵仍令全驻,则供给刍秣转运维艰。可留满洲骁骑一千,其蒙古分编佐领驻防之兵,全行留
驻。此外护军及骁骑火器营兵,俱应调回。四十九旗之贫乏,蒙古有令沿边居住者,俱察出遣至右卫归隶蒙古佐领下,作为甲士。此驻防禁军,应即撤回,抑候时气和暖后撤。尔等与议政大臣会议以闻。
康熙三十九年
《兵部则例》:康熙三十九年七月二十日,兵部咨,据山西太原总兵官韩呈称,奉部劄嗣后,凡奉差公干及驻防赴任官员人等兵牌,令沿途验票,给兵用印记钤盖等因,随行各营钦遵,外镇属平乐营、灵石县、冷泉关营、平坦营,俱系把总驻防。孟寿营系守备驻防,俱无印记钤盖。太原、汾州二营,离大路写远,虽设兵护送,而无职官印记。诚恐回缴兵票,以无印记钤盖行查。呈请部示前来,应令将该管营官印记,预印空纸,发给专汛营弁。遇有差使经临,即于空印内填明,并无多索,亦无迟误缘由,粘贴尾后,俟其缴回兵票之日,以便本部查对,相应移咨直隶各省督抚,转行提镇,一体遵照。可也。 八月二十五日,兵部咨,据直隶天津总兵官潘呈称,奉部通行凡奉差公干及驻防赴任官员人等,发给兵牌,亦照勘合火牌之例,兼写满汉一纸,粘贴尾单。但此外有休致官员家口寡妇归旗,以及钱粮逃盗流徙人犯等项,执有督抚等牌票者,既无尾单,且不开载兵数,止云:照例拨兵护送。应否拨兵,及造册之处,呈请部示前来。应令各省督抚等,嗣后此项兵牌,俱填明兵数,令沿途营汛验票,拨给兵丁。其经过营汛,亦于尾后填明,并无多索、迟误缘由,用印记钤盖。仍令年终将拨过兵名数,护送情由,造册送部。其用过兵牌,俱令缴部查对。仍通行直隶各省将军、督抚转行提镇,一体遵照可也。
康熙四十年
《兵部则例》:康熙四十年十二月初三日,准咨兵部咨覆河抚徐咨,嗣后兵牌,悉照勘合之例,将兵部尾单,发给直省督抚将军衙门,各一纸,令其煦式刊印,填用经过督抚之处,免其倒换,径送交收衙门。将所给兵牌,年终送部查对,仍通行遵照,可也。
康熙四十二年
《兵部则例》:康熙四十二年十二月,兵部覆福督金疏称,洋盗肆劫无忌,渐滋蔓长。则重系边防,官兵怠玩习成,振刷机宜,须随时通变。沿海各营洋面,有岛有屿,则宜另为派定船只,以将备带领常川驻守。其馀各汛,以千把游巡。如有一年之中,该营汛内致失事一二案者,仍照例以盗案参处。其失事至三四案者,千把革职,副将、参游降二级留任图功。倘能拿获盗船,仍与开复,至五六案者,降四级调用。七八案者,革职。至总兵为官兵之大帅,边海之要臣,亦当律以处分。倘所属营内共有失事十案者,降二级留任图功。至十案以外者,降二级调用。再查守备例,不作兼辖,但水师与陆路不同,守备有带兵轮防哨巡之责,亦应与参游一例处分。更有请者,水师营伍冲冒风浪防剿机宜,所关重大,必须谙练精健之材,方堪胜任。嗣后缺出,除有真知灼见之人,仍照例保举补授。倘乏边海干材,恳乞
天恩,将记名之员,特赐补用,所资裨益弘多也。容于
部文行臣之日,将分防扼要之处,选委贤能道府,协同各镇,躬历海洋,备阅形势,分布核定,造册咨部查考。至于文职有司,无营伍哨巡之责,遇有盗案,仍照定例遵行等因前来。均应如该督所题可也。奉
旨,依议。 康熙四十二年九月,兵部覆湖提俞疏称,
查定例内营员,如有侵剋暴虐,许各兵赴督抚提告理。若不行告理,擅自聚哗者,将猖乱兵丁正法等语。今楚省悍卒,感小恩而昧大义,轻
功令而重党同,挟制该管官弁,习以为常。无论本官
有无情弊,皆由督抚提止知参处将弁,兵不察究。兵丁日以骄纵,将弁难以制服。嗣后该管官弁,若有扣剋情弊,兵丁不赴上司告理,妄行挟制本官,仍私聚哗噪者,照例正法。至于司兵之员,扣剋等弊,不报,许该管上司严查题参革职,提问治罪。上司不行查出,被人首告,一并治罪。又查督抚提,系封疆大臣,安辑抚绥兵民,是其专责。不时严行约束饬谕,务期地方相安无事。奉
旨,依议。
康熙四十六年
《兵部则例》:康熙四十六年二月,兵部题为谨陈
海洋等事,议得福督梁等疏,称闽浙两省海洋,轮流分巡,不照平时盗案议处等语。应如该督等所题,嗣后两省海洋行船,有被劫者,闽省以总兵官为统辖分巡之,参游守为兼辖。浙省以总兵官为统辖本标之,游守为兼辖。如有盗案,该督抚题参到日,将两省分巡、委巡各官,降一级留任。统辖官罚俸一年。俱限一年缉获。如不获,题参到日,将分巡、委巡之参、游、守等官,降一级调用。统辖之总兵官,降一级,罚俸一年。再巡哨期内,本汛并无失事,而别能拿获奸艘一只者,兼辖官纪录一次。拿获二只者,统辖之总兵官准纪录一次。如有多者,照数递加。俟
命下之日,载入例册,通行闽浙督抚遵行可也。奉旨,依议。 七月十九日,兵部咨通行事,嗣后凡有关
兵马钱粮,各项文册,俱要具批投部,由邮递者填注提塘姓名,差役者填注差役姓名,务令在部撤领批回,回缴本官。则内外得以稽查,永杜怠玩遗漏之弊。如仍前任意故违者,该督抚即行指名题参相,应通行各省遵行可也。
康熙四十七年
七月二十五日,
上谕内阁:从前巡捕三营,属督捕管辖。时营官侵蚀
兵粮,虽兵数具存,而京城大臣官员家丁,皆充兵冒饷,全无实济。积弊沿流,极其懈弛,以致汉官所居地方,盗贼叠告,外城官民,不能聊生。因而汉官具疏陈奏,朕下九卿等会议,归并前任步军统领等,令其清釐营伍,选择营弁,尽力搜稽,严缉攘劫。然后盗贼渐减,官民获安。此众所共知,著有明效者也。并非至陶和气任内,方令统辖。陶和气一人之用舍,有何关系。但其人一经参劾,则该部自据定例具议,绝不在于扶同,附和,相继续参,此风亦断不可长。且巡捕三营官员,或于各省营弁,或于旗下武职,皆经朕亲选壮健人才补用。若果有一二骄悍不法之人,言官即当指名题参。乃将百馀员之营弁,三千馀名之兵丁,一概溷指,以为骄悍不法,可乎。著仍指名具奏,况武职兵丁,兵部皆可稽察,步军统领巡捕三营,亦隶于兵部。诚欲建言,则将兵部题参,未为不可。高遐昌乃谓巡捕三营,应归并兵部,所言大谬。又街道事务司坊等官,管理时畏惧显要职官,朘削里巷小民,止知勒索铺户银钱,而街道事务,毫不置念。因敝坏已极,故亦归并步军统领管理。今既称商民受街道之累,即著高遐昌兼管一年,务令商民不致苦累,街道大加肃清。若果能绰然办理,诚为能言,即能行之人矣。下所司知之。
康熙四十八年
十二月十一日,
上谕工部:盔甲等军器,关系紧要。武职官员,不能捐
助办制。前有江南督抚捐造,解送湖广之例。著交与河南巡抚与文职官员,设法捐造,给与该镇。
康熙四十九年
《兵部则例》:康熙四十九年九月,兵部等会议,得原任福建浙江总督梁疏称,江浙两省会哨船只往来经由,仅于洋面一过,无裨海疆等语。应如该督所请江浙两省,停其会哨,行令闽、粤、江、浙、山东五省督提镇等,仍照定例,派拨官兵专力游巡。各该总兵不时出洋,亲身监督。遇贼追擒,无分疆界,务获务尽,以清海洋可也。奉
旨,依议。 五月,兵部为请
旨事,覆镇守福建福州将军祖奏,耿精忠下兵丁归
上三旗,内尽有可取者,应如所请,厢白、正蓝两旗缺出,将分拨正黄旗兵丁内,拣选可放之人来京,一体引见。十六日,奉
旨,依议。藩下之兵,均系吾人并入汉军。此后藩下名
色,著停止。
康熙五十年
三月二十二日,
上谕兵部:所议巡防事宜,极其详尽。但此番捕获洋
盗,皆系住居内地之人,并未盘踞岛岙。其尽山花鸟山等处,原无海港可以泊船。今欲遣官兵镇防巡哨,一年一更换。大洋之中,徒劳兵力,且恐致有伤损。该地方文武官员,惟严察内地奸民,不致出洋盗劫,则生民自然安辑。著再加确议以闻。
康熙五十七年
《兵部则例》:康熙五十七年八月,兵部钦奉
上谕,各省督抚提镇各营不食粮,假冒营兵者,不止
河南一省,各处皆有。盖由一人在营食粮,而亲族即称为馀丁。如有小事,即聚众夥党,生事扰
民。皆由该管武职,平日将此等閒散之人,不行查拿,又不能安辑食粮之兵丁,扣剋兵饷。遇有缺出,又不充补,侵蚀空粮,又行苦派,致失士卒之心。此等事情,各省皆有。务必稽查严禁。钦此。嗣后督抚提镇,严饬各营该管官,痛改积习,遇有兵丁缺出,从公速补,应领粮饷,毋得扣剋,安辑士卒,将此等冒充之人,严查逐退。如各省督抚提镇衙门,有此不法之徒,合夥多人,挟制官长,扰害地方者,该地方官审明,果非食粮兵丁,即分别首从,照光棍例治罪。若系现在食粮之兵丁,亦照此例治罪。如该管武职官,不严行稽查,或被文官揭报,或百姓告发,将该管专汛及兼辖武职官,降四级调用。提镇不行题参,降二级调用。该地方文官,知情不报,降二级留任。道府不行查明,转报,降一级留任。督抚不行题参,罚俸一年。应行令各该督抚提镇,严饬各该标营官,现在有无匪类,假冒食粮兵丁,有无此等之人。即于年终保奏可也。奉
旨,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