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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六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戎政典

 第四十六卷目录

 兵制部汇考三十二
  明十三〈神宗万历十三则〉

戎政典第四十六卷

兵制部汇考三十二

明十三

神宗万历元年,定军职差委武举俸粮、军功升赏,又定各镇防守兵马之制,清查京营班军各营官舍军馀入操,及题准军户军伍诸例。
《明会典》:凡考定官员,俱要在任分理兵政,非有紧急军情,不许擅差。在京者,免其上直赴操。若系在营随差之数,即令替回。其馀除马政带管外,如屯田领班操备,巡盐捕盗,管局运粮,备倭等项,一体考选,量才委用。前项杂差官员,在任之日,许令公座佥书一应文案,不许干预其他军政。以外跟随镇守守备,内外等官,大小军职,不许营求军政。考选已定者,亦不许营求跟随,有妨军政。万历元年,题准通行各抚按衙门,凡考选军政,以印屯为主,择有心计,堪以干济者,先注各卫所掌印管屯。有膂力,堪以抗禦者,定委各路管军。其次乃以充各衙门旗牌差遣,不得越次取用。其见在督抚镇巡各道役使者,止许量留数人,馀皆发回听委印屯之用。其掌印管屯官,果有尽心干理,于军政屯务有裨者,抚按官即与保荐,兵部登记将材簿内,遇有守备把总坐营员缺,酌量相兼推用。 凡武举中式,应加米数月支三石,万历元年,题准中式武举官生,若委用之后,已经革任,后复推用,虽在年限之内,不得复支武举米石。告养病者,病痊之后,如系支过五年之外,才力虽堪,但许听候推用,所加米石,难复开支。其馀未经推委,或回部听候别用者,与无荐举同,俱扣至十年而止。 凡各处监比,万历元年,题准比试不中,候及二年例应再比。除北直隶、山东、山西、河南、辽东照旧外,在南京各卫所,听南京兵部,照例会同南京中军都督府。在云南等十省,及南直隶卫所,类送御史,公同该都司,及各该守巡道比试。中式者,列为等第,即填原给号纸,用印钤盖,准其开俸造册,缴部查考。不中者,如例行。 凡头功奇功官军人等,万历元年,题准果能奋勇先登,摧锋陷阵,虽无斩获,即论奇功,列之上等。乘夜砍营,斩取首级,得以并叙。如随后斩取,杀死贼级,及零碎老弱,俱为次等。巡按御史覈勘,分别大敌、小敌、大胜、小胜,上等拟升,愿赏者从厚。次等拟赏,不许一概拟升。
又按《会典》:蓟镇车营,万历元年,议准山海附石门

为十路,每路各立一车营。昌平三路,共立一车营。每营亦驻骑步兵各一枝。密云、遵化、三屯设三辎重营,每营亦驻骑步兵各一枝。又令各标各路车营加马匹。 辽东入卫兵,万历元年,题准辽东宁前中前所,孤危尤甚,将入卫游击兵马,除前留五百名外,再留三百名。仍于密云标下辽兵一千名内,量撤二百名,共凑一千名之数,令中前所游击统领操练,以备战守。 保定城堡,万历元年,题准马水口、紫荆、倒马等关地方,建空心敌台三百五十六座。 保定车营,万历元年,题准保定各立车营,配以精兵壮马,每营务足三千。 蓟镇入卫兵,万历元年,题准大宁、山东、河南都司班军戍蓟镇者,有一卫分春秋两班,亦有分隶各都司下。今各归并,每卫止隶一都司下,定为春班,或秋班。撤防之日,各都司管营统领,到该驻劄地方,双月操练。各该巡抚兵备,閒亦阅操,其都司亦量拨军伴应付上班之期,抚道稽查催督,如出征例。蓟镇城堡墩墙,万历元年,题准滦河以东、居庸以西,及松棚诸路,再增台二百座。又议准曹家寨、将军台,地跨山横,筑内城守以七台。 湖广城堡,万历元年,题准襄阳府光化县治,逼临汉江,城垣半坍,移建于去县三里之北集街。 南直隶兵马,万历元年,题准圌山三江二总,控禦海口,复原额各总八百之数,前项军馀,俱掣赴镇江操演,与京军更番防禦。瓜洲骁勇脚兵,精选四百名,一并操备。 凡轮操,万历元年,议准凡班军缺额,领班都司催取名粮,与劄付官管领,随军解部,每粮一分,即准军一名。通论分数,以行参罚。其缺军分数在卫所原少,则照例参究该都司卫所掌印官。及守巡兵备若在途,在京脱逃,则专参各劄付官,及领班都司。若有司徵解钱粮不前,以致班银拖欠,听抚按参奏处治。又题准改山东、河南领班官为署都指挥佥事,中都领班官为署副留守,与各司军政佥书,一体管事。每遇该班,内轮一员领军,赴京操备。回日,严督各卫所掌印官,清查军伍。又议准山东济、东、兖三府境内卫所官军,边操既属秋班,京操俱并春班。青、登、莱三府境内卫所官军,边操既属春班,京操俱并秋班。二十四卫,共省劄付官二十四员,又革去押解官二十四员,裁革都司佥书一员,京操劄付官,与在卫巡捕官相轮。边操千把总与在卫管操官相轮,以均劳逸。 凡选补,万历元年,议准将改昭陵及掣去守卫者,各营于分属卫所官舍军馀内召补,一体收粮入操。 又按《会典》:凡根捕逃军,万历元年,题准凡有军在逃,不分是否五百里内,各卫所一面照旧填单送部,一面径报二司清军道批,府清军官,覈实,转呈清军御史。如无清军御史,呈接管巡按御史,就近拘补。俟部单到日,如已解伍,填簿缴单,听查。未解,则严限清勾,务在速补,并不许各该卫所移文有司,径自勾提。如违,参究。 凡禁止妄勾,万历元年,题准凡清军御史,务督清军官,遵照先今事理,将应解军丁,查与单册相同,严行勾解。其挨无名籍及丁尽户绝,经勘五次以上,及义男女婿与用价承买军产人等,不得一概混勾。 凡改编调卫,万历元年,题准凡新充终身军伍改编,及充发蓟镇军士,立限赴部挂号,以凭查考,类行入册。及将改编军士行原卫,开除名伍,免一军二役之弊。 凡就近充发,万历元年,题准凡新充终身军伍,须分附近、边方、极边三等。附近则就近各省,边方与极边,南人则尽数编发南方,其有南人系北方卫所,调卫军士与南人占籍北方者,亦一体编发蓟镇,则不在南人就南之例。 又按《会典》:凡清理军伍,万历元年,题准凡清军御史,直隶责兵备道,各省责清军道,置实收实,除簿各一扇。遇有解到军丁,或军犯,即将申解来历,招由略节,及人丁事产,填注实收簿内,随行该卫著伍。遇有申报逃故,或选退释放,正军即将事故年月日期填注,实除簿内,随行该卫扣粮。应勾者,造单发勾。应豁者,照单释豁。卫所不得妄勾,奸军不得抽灭。凡编造册单,万历元年,题准凡清军御史,务查先今议定册式,照常攒造四册,以备考覈。如式另造简明清册,以备稽查。其式仍照原题,宽广各一尺二寸,每板纵横各三格,其上格大书军户姓名,注写充发解补来历,中格注开户产军装军丁,下格空之,待填册后十年事故,下轮攒造,则以下格事故归并上格之末,仍空下格,以待后填。其閒或改调分辖者,揭名类开册前,不必填格。陆续发补者,照名序填册后。四册照旧解部,简明清册止存本省,不必解部。 又按《会典》:凡各营及江操官军,万历元年,令南京大小教场等营,都督等官,将各营见操并新题添补军士,挑选膂力骁勇者,共足三千人,即以在营三都督统之,仍于指挥千百户内,选有谋勇者,充把总官,责令分投操演,听提督官随方教练,本部不时简视,以行赏罚。并将把总以下等官,一体赏赉。如遇有警,本部即酌量事势,委官统领防禦,以安地方。
万历二年,准海洋战功升赏,防守各边镇事宜,又定京营军士替补,听征军官推补之例,及守卫军制。按《明会典》:凡斩获倭贼领军官,武官自守备把总以下,文官自海防民兵同知以下,所领五百人,部下临阵斩获倭贼五名颗,升一级。十名颗,加一级。领一千人者,五名颗,升署一级。十名颗,升实授一级。二十名颗,加一级。俱至三级而止。万历二年,题准海洋征战,部下擒斩百名、三百名以上,如苗蛮山贼例,不论海贼倭贼,勘是奇功,与世袭。功非奇者,照常升赏。 又按《会典》:入卫兵,万历二年,议准宣、大、辽东入卫官军,春防限二月末旬到蓟。防春毕日,不必撒放,通留过夏,听派隘口,以防不虞。十月终,即先撤放其迟到半月,早放半月粮料,抵留过夏之费。 又按《会典》:蓟镇防守,万历二年,题准蓟、昌二镇,分布兵马十二路,属各兵备道整饬,总兵总督往来调度。 辽东城堡,万历二年,题准造空心敌台,两台之閒用砖与乱石为墙,台墙相连,以便固守。 万历二年,题准保定立车骑二营。 甘肃防守,万历二年,令凉庄游击统领西宁上班兵马,赴石灰沟屯驻,兼管西南二州通海路口,本城参将兵马,量势分拨,委官一员驻沙塘川,兼管北川红崖子哈剌只沟,防敌深入。 宁夏城堡,万历二年,题准修筑宁夏镇城,迤北长城边墙二千馀丈,于中卫旧胜金关,筑关盖房,墙里建堡,筑墩屯兵,集货,以防他虞。就设公馆,为监市各官栖止之所,见存营堡城九十四座,关城六座,敌台三十五座,墩台五百三十四座,关隘三十三座。 延绥城堡,万历二年,题准延绥墩台一墩,止军十名,不能固守边内险阻。可建墩院者,仍行增筑,又于十里之间,酌量缓急,以为寨城。又题准修建延绥一镇,三段边墙六百七十一里,墩台七十五座,墩院八座,寨城七座,石砌大川河口一处,土筑大川河口四处,石砌河口水洞连台一座,石券关门一座,石砌并土筑沟口一十七处,砖石券大小水洞闇门八十三处,水口四十五处,水眼五十一处,水道四百二十五处。 河南防守,万历二年,议准睢陈、河南、汝南三道,将额编民壮,酌留守城,分番赴道团操,与大梁河北二道一体施行。候一年之后,团练已成,仍发回守城,将守城之兵,取赴团练。 山东班军,万历二年,题准将山东、河南二省班军,即以本卫本所归并合一,或春或秋,定为一班,以地里相邻,管辖近便者,但足三千,即属一都司统领。有馀不足,于就近卫所随宜增损。上班赴蓟防守,下班本省操练,缉捕盗贼,与地方官一体行事。 江西兵马,万历二年,议准行各道,督同府县掌印官,建立操所,将各县乡兵,每于农隙之际,冬季自十月初一日起至十一月终止,春季自正月初十日起至二月终止,严加团练。每季终听各掌印调集操演。 四川防守,万历二年,题准将文印山等十二处,各设堡一所,每所用兵五百名。平蛮山顶设墩四所,脚板崖等十九处,各设墩一所,每处用兵五十名。深沟子等五处,每处用兵一百名,分投屯守。 广西防守,万历二年,题准镇安府湖润寨共一年,思恩各土司一年,田州一年,江州并上映下雷二峒共一年,每年共出兵三千名,四年一次轮戍省城。泗城州一年,归顺、都康二州共一年,向武、奉议二州并上林县共一年,思明府、思明州、迁隆峒共一年,龙英、忠州共一年,每年出兵四千名,五年一次,轮戍梧镇。 凡将军替补,万历二年,题准锦衣卫将军、千百户、侍卫,三十年已上者,儿男许替冠带,总旗将军侍卫二十年已上者,许替校尉,二十年以下者,止与力士,俱止准一辈。其应役三年、五年,照旧查革,永行遵守。 凡听征人马,万历二年,议准行总协大臣,防秋之时,将三大营战车二兵,各调拨一枝,就令本管将官统领,赴蓟镇军门,听派相应处所屯驻。遇有寇变,与边兵并力截杀。事竣,撤回。 凡军士清查,万历二年,议准各营见操军勇,务令一一著伍。影射者,听巡视科道参究。 凡营官推补,万历二年,议准勇士四卫二营,各裁坐营官二员,止选留二员。令其统领开操,除直宿外,馀日著实训练。 又按《会典》:凡守卫官军,万历二年,议所选汰,俱行职方司,将清勾解到军人验补。 凡皇城四门厨房,万历二年,题准旗手等二十卫守卫军士,每月将见在守卫直宿官军实数,并实支月粮,文册二本,赴司挂号。一本转送户部拨仓支粮,其官军该班不得支粮者,候下班补给。 又按《会典》:佥解军妻,万历二年,题准解到新军内,有雇觅妻偶者,审出,将妻变价入官,或配与别卫无妻军人。
万历三年,许保荐运官升赏,番贼功次,又镇戍各营募兵、卫兵、守兵诸制,及操营将领优处推补例。按《明会典》:凡漕运把总等官,万历三年,题准把总官,运粮三年以上,果廉能干济,依期完粮,许各该衙门据实保荐,准令于实职上升一级。其运官依期过淮、过洪,完纳,巡仓御史据实奖荐,即行赏赉。仍拟升署职一级。过洪后期完纳,依期者,通候三年,准升署职一级。凡经荐举运官,兵部即行纪录,候升迁日,破格优叙。若先犯降级,不系侵欺挂欠,许将所升职级,准复原降之数。若见有漂流,并未掣通关者,不得滥举。
又按《会典》:凡蕃贼功次,万历三年,题准陕西蕃贼

功次,如成化中例,升至三级而止,馀功扣赏。又一人为首,二三人为从,擒斩三名颗,为首者,升署一级,为从,加赏。阵亡者,升一级,征伤者,量赏。其不愿升者,验果壮大首级,每颗赏银十两。幼男妇女,俱照旧例给赏。 凡斩获蕃贼领军官,万历三年,题准千总领五百人,部下斩获三十名颗,升一级。领一千人者,六十名颗,升一级。把总领五百人,部下斩获十五名颗,升一级。领一千人者,三十名颗,升一级。俱至三级而止。除参游以上不许报功外,其千把总等官,果系奋勇当先,亲自擒斩,纪功官随军纪验明白者,一体叙论。
凡斩获倭贼官,三年,题准都司、参、游、守备以上,仍

前不许报功。若把总以下将领,果能身先士卒,破敌摧锋,斩获首功,为众知见者,准照级升赏。 又按《会典》:蓟镇募调兵,万历三年,议准募浙兵三千人,各给鸟铳,令赴蓟镇,以备冲锋攻击。又议准昌镇置车营。
大同入卫兵,万历三年,题准留一枝,暂免入卫。

延绥城堡,万历三年,题准延绥、榆林、神木、定边、靖边四道,筑空心敌台,见存城垣六十二座,民寨堡城一百四十九座,寨城五十五座,空心敌台二百三十九座,敌台一百一十六座,墩台一千三百一十六座。甘肃防守,万历三年,题准如遇庄浪、西宁有警,河州将官由弘化寺应援,兰州将官过金城,入住兰州策应。凡河东堡寨之在河西者,甘镇亦即一体发兵堵截。 山西城堡,万历三年,题准山西三关,惟偏老沿边地方,自蕨菜茆起至老牛湾止,边长一百一里有零,添设砖包空心楼一十五座,土筑敌台二百一十六座,仍通修边墙,务高坚如法,堪以拒守。见存城堡墩台隘口并空心敌台三千七百一十一处。 山西防守,万历三年,题准水泉营外通板升建立市场三关,此为要害,将平阳、潞州二卫原备禦大同,今掣回班军内,各拨五百名,分为两班,平阳卫以九月起,潞州卫以三月起,见面交替,听守备管领,同本营堡军人并力防守。 南直隶防守,万历三年,题准南直隶自吴淞以至金山,其中宝山、川沙、南汇、青村、柘林皆临大海,倭寇随处可登。青、南二所,尤当其冲。清查各卫所军舍选一千名,委指挥二员,分领于青、南二处,与川、柘二总分作四枝,汛时听参将操练于南汇,其各军行月二粮,亦当加厚。遇警对敌,许照北边事例,但以血战为功,不以损军为罪。又令芜湖县筑城,以便防守。徽宁兵备道,照苏松淮扬兵备例,增设兵额。应天、治中移驻新江口,太平同知移驻芜湖,和州同知移驻泥㲼,境内州县巡司官兵,尽属统率查点。又令每年防汛毕日,准照防边事例,将各镇将官及海防同知、沿海州县正官,分别举劾。 凡优处官军,万历三年,题准京营号头指挥等官,但有干连官军,及承告军官不公不法等事,须要密切实封奏闻,不许擅自勾问。其军职并土官,有犯强盗人命等项,真犯死罪者,先行该管衙门拘系,备由奏提。 凡营官推补,万历三年,题准四卫营坐营官缺推补,原属兵部于四卫指挥等官内选用,其御马监官止提督操练,不得干预,止听其开具相应官员,送部查访疏请。如或不堪,听于京营大号头中军、千总及京卫掌印官内,另选廉干官,照缺推补。 凡拖欠屯粮降级,万历十三年,题准降二级者,完报之日,复原职。不许补支俸粮。
万历四年,定官军各项获功升赏,又防守各边镇事宜,及京营军官守卫军士之制。
《明会典》:凡逃回人口,万历四年,题准守备备禦等官,招徕人口,照旧以三百名升一级。分守参、游各官,倍之。副总兵系加衔,仍管分守参游事者,如参游例。协守副总兵八百名,镇守总兵官一千名,准各升一级,然亦止升一级,多者与不及数者,各照前数,以三分为率,二分以上者,加赏。一分以上,给赏。半分以上,量赏。其各该招徕人口,止令解赴该管兵备道验发,该道季终类报巡抚,岁终类题覆行,巡按御史,查吊各道卷,或就近摘拘数名审覈明实,题请加恩。 凡南方蛮贼,万历四年,议定征山斩从贼首一颗,赏银一两。生擒者,二两。不愿赏者,每三功当一级。斩有名小贼首一颗,赏银十两。生擒者,一十五两。不愿赏者,每二功当一级。若斩奏内有名大贼首者,赏银二十两。生擒者,三十两。不愿赏者,升实授一级。 凡夺回被掳人口,万历四年,议定无论水陆官军,但有临阵击败贼夥,夺回被掳男子,成丁强壮者,每名赏银一两。十五岁以下并妇女,每名赏银五钱。通计部下夺回被掳至一百名口者,本管将官守备以上,升署一级。三百名口以上,实授一级。不及数者,不升。 凡举监生员吏承人等获功,万历四年,议定乡官举人监生生员,省祭吏承人等,统率乡夫杀贼,设谋出奇,调度,及亲自临阵斩获首级者,照例一体升赏。 凡阵亡,万历四年,题准指挥使阵亡者,除给恤典,袭祖职外,仍取次男,或次孙一人,与做冠带总旗,查系生前有功死难,独操者,与做试百户,俱世袭。 凡蕃贼功次,四年,题准一人为首,二人、三人、四人为从,斩首二颗,为首给赏,为从量赏。一人为首,二人、三人为从,斩首一颗,为首量赏,为从不赏。 又按《会典》:蓟镇入卫兵,万历四年,议定遵化民兵一千五百名,每名徵银一十二两,共一万八千两,解兵备道充饷。山东民兵一枝,内马兵一千名,每一名匹徵银二十四两,步兵二千,每一名徵银一十六两,共五万六千两,解蓟镇充饷。辽东入卫民兵三千名,止发二千五百名,赴蓟镇分布。其五百名,留宁前防守。 蓟镇募调兵,万历四年,又添调南兵九千名,以代客兵,专备守台。又议准南兵分为二班,挨定年限,至期更番,即以旧将统领旧兵往回,行浙江巡抚,知会在蓟在浙将领,不必互换。又题准蓟昌二镇,应修边墙九十馀里,添筑墩台五百座。 辽东城堡,万历四年,题准定辽右卫原设于辽阳,后因险山设参将,改建于凤凰镇,设仓建学。今展拓宽奠六堡,移驻参将卫治仓学,俱迁宽奠,就近管辖。 甘肃土军,万历四年,题准庄浪食粮土军七百人,族类多至二万,协守土官不能钤束,令五旗地方添设防守土官一员,听督抚官于土官内选,委听该道填注贤否,与汉官一体考察。其十旗,仍各设社学,俾庄浪儒学生员,教训土人子弟。 湖广城堡,万历四年,题准浏阳县之大围山、平江县之连云山,俱溪径萦回,密迩卢源诸峒,盗贼往往逋逃其中。梅子园逼近大围山、金铺观,及连云贼必经之地,将瞿家寨巡检司,移驻梅子园,添设一堡于大围山附近,所在用把总一员备禦,添设一小堡于金铺观,拨岳州卫指挥一员哨守,悉听本总节制。 湖广防守,万历四年,议准将荆右二卫原戍靖州班军三百五十名,退回荆州守卫。遗下二卫,实在减班,并逃故军数,各该行粮扣贮仓库,募增民兵防守。其襄阳、枝江原戍清浪、临武二哨,照旧存留,仍通行郧阳、川贵、南赣各巡抚,一体查照施行。 广西防守,万历四年,议准东兰、南丹、那地三州,每州出兵五百名,专戍柳州。每年于九月初旬上班,二月放回。各州敢有迁延不服调遣,及兵不足数者,俱听参究。 南直隶防守,万历四年,题准宝山界于川沙吴淞之閒,为全吴南北中路,地形突出,海岛倭船必经要害,当守改筑城堡,而以协守所官军守之。每年汛期,副总兵统兵移驻。
凡考阅,万历四年,议准该营千把总员缺,总协大

臣,今后查巡视科道疏荐者,酌量题请充补。未经疏荐者,不得滥用。又议准今后京营将领,年资果深,与才堪边镇者,与边将相兼推用。或才不宜边镇,历一任至六七年者,听总协大臣,查其才识卓越,操履无亏者,指实具奏,兵部题请加恩。 又按《会典》:凡守卫官军,万历四年,议准围军逃故,即呈巡视等衙门,著该营卫设法挨拿正身,并勾其户丁代替。如果正身无获,别无户丁,方许照缺,于官军等三大营选补。各该管把总等官,逃军十名以上者,俟年终,听巡视等衙门,一体查参重究。 又按《会典》:凡改编调卫,四年,题准将广东、广西见奉单勾应解外省军丁,并两广互相充发途出千里之外者,在万历四年四月以前逃者,通行清出,会同巡抚衙门,酌编本省各卫所充伍,行文各该卫所,开豁原伍,其以后逃者,务尽本法清勾,不得援此为例。
万历五年,奏准蓟镇、辽东、广东、广西、湖广、四川诸防守之制。又改京营家丁名色为选锋,专官训练,及赠旗军舍馀阵亡者子孙。
《明会典》:蓟镇募调兵,万历五年,题准保、河二府入卫民兵三千名,每年徵工食银四万一千六百两,解军门。召募士兵二千名,每名月给粮银一两,安插抚恤,常川在三屯营操练。 万历五年,题准辽东入卫兵,留宁前防工,将真定标营一枝代辽入卫。 广东城堡,万历五年,题准罗旁东西两山,周遭千五百里,田地饶沃,且有藤蜡诸利。将泷水县改为罗定州,径隶广东布政司。黄姜峒、大峒二处各筑营城一座,各屯兵一千,选委指挥充为把总驻劄,许其便宜抚剿。各峒地方,通属管辖。其南乡、富霖、封门、函口四处,各立一所,即地立名,请给印信,各筑所城一座,以备防守。 广东防守,万历五年,议准富霖千户所,添设参将,拨兵三千名,内分一枝戍守南乡。函口千户所,添设参将,拨兵三千名,内分一枝戍守封门。阳电海防参将,兼陆路阳江、恩平等处。 广西防守,万历五年,题准七山为苍藤岑要地,连城为罗定、信宜、岑溪诸猺啸聚之薮,六云为容县、北流中冲,北科为六十三山咽喉,怀集县与贺县为界,五里村山猺贼由此出没。设指挥千户五员,于各地方,分兵劄营屯守。 湖广防守,万历五年,题准德安府孝感县新店地方,东接黄陂,西抵随应,北连信罗桐柏等处,两省交错,绵亘千里,率为盗区。设把总一员,专驻,统领原设兵壮,巡缉盗贼。随州、孝感、应山、安陆、黄陂、汉川等处各巡司哨堡,及德安、随州二所官军,俱属管辖。遇警听调。
四川防守,万历五年,议准将镇守四川总兵衙门,

定为额设,都司、卫所、宣慰、宣抚土知府、招讨等司,与副参游守等官,俱听节制。又题准镇城既建,将泸州卫分左右中前四所,官军割并守禦。千户一所,名为建武所,仍将叙南卫原守隘官军,有屯田附近九丝者,一体改附新所差操。 凡选锋,万历五年,题准革去家丁名色,通将各营精壮军丁选验,改为选锋。六副将,各与三百名,十战兵营,每营增设三百名。车兵十营,每营各增二百名。每月给双粮,各统以把总,时常训练。总协科道,不时简阅。又令添设选锋把总,转送该营,管领操务。 凡阵亡,五年,题准旗军舍馀阵亡无子者,照武职官例,追赠一级,舍馀军丁赠冠带小旗,小旗赠冠带总旗,总旗赠试百户,不许同籍并功。
万历八年,议定军官侵盗例,免宁夏入卫兵,改广西诸镇寨,又清查京军训练,及旗手蕃牧军令该卫佥书兼管。
《明会典》:凡军官侵盗钱粮,监追未完,子孙袭职者,扣俸还官。万历八年,议准武职犯,该监守自盗等罪,问拟永远充军者,追赃不论年月久近,赃数多寡,务要追完,方许保送。应袭之人袭职,不许扣俸抵补。其犯该因公科索等罪,问拟立功降调以下,赃百两以上,监追一年之外,不能完官者,许扣俸抵补。如赃少家富,仍追并完纳。有正犯子孙故绝,而别枝子孙当袭者,先准袭职,然后扣俸抵补。如或赃银至数百两,米至数百石以上,而承袭之人,官俸薄,不能补完,当先尽正犯家产估赔,并将俸扣十分之五,其馀应否开豁,勘明奏请。 又按《会典》:宁夏入卫兵,万历八年,题准蓟镇募士兵三千,宁夏一枝,自九年起,永免入卫。 广西城堡,万历八年,议准八寨既平,以周安古卯为一镇,思吉古钵罗墨为一镇,都者古蓬剥为一镇,即推择土人头目,各统土巡检,移家世守。其上林县循业里、抚安里、古城里切近贼区,为八寨门户,今改为龙哈咘咳寨,将该路参将移驻三里地方,控制,增筑龙哈咘咳二堡,又南丹卫八所,并移于三里。
凡轮操,八年,题准班军免其做工,俱令著伍操练。

工部将人匠班价等项,著实清查整理,以济工作之费,免致复用班军。 凡选补,八年,题准三营正兵缺伍,照摘牌事例选补。每月一次送部覆验,收粮操练。
凡存恤,万历八年,题准将旗手等卫,蕃牧等所,专

设存恤指挥千百户,俱华其一应事宜,行令该卫佥书兼管。每年终,科道官一体举劾。如遇考选,填注考语,以凭黜陟。
万历九年,定军官加衔,交代,填注贤否,及考选閒住诸制。又准山东、河南、中都班军随京营训练,新军收伍,车兵停止防秋,及军犯充发之例。
《明会典》:凡将领加衔,万历九年,题准副总兵官下总兵一等,不可轻易请加,必有重大战功,紧要边工,勘实,请加,其资深请加者,必总计其自任都司、参、游,历十年以上,方许议请加授。 凡将领交代,万历九年,题准除都司外,其副、参、游、守、领班、都司、提调、备禦、把总,除革任提问,及紧急调遣不候交代,听督抚委署凡寻常升调,务候新官见面,交代。违者,抚按参革。仍将交代日期,咨部记查。抚按徇情私放,听该科本部查参。 凡武官贤否文册,万历九年,题准本部将材簿,登注将领职名脚色,履历荐章,以备推用,通行边腹抚按,著落司道,备将所属见任将领等官,通查职名脚色,履历,到任年月,造册送部。仍每季终,将各官内有升调,閒住,罚俸,住俸,提问,追赃,立功降级,调卫充军等项,有碍推升节略,总具一册,即将各官贤否填注。副、参、游击、都司、守备、提调、备禦、把总,各四句。中军千总、指挥镇抚、千百户各二句,有堪边腹及贪暴实迹,皆注考语之末,总具一册,一并送部。其各镇总督,亦于每季,将各官贤否,揭部参考。 凡閒住指挥千百户等官,万历九年,议准考选退閒武职,分为三等,平常及稚少者,准与全俸,候缺取补。老疾者,止支半俸。贪残不法者,月支俸一石,馀俸住支,不许管军管事。衰老庸劣,不堪操备者,即行住俸,勒令承替。
又按《会典》:凡轮操,万历九年,题准训练班军,山东

春秋两班,分为四营,领班都司二员。河南秋班,仍为一营,领班都司一员。中都春秋两班,分为八营,领班留守四员。每营各设中军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六员。上班之日,与同京营坐营官分练,听六副将统属。春班正月,秋班七月上班。随京营歇操,放回休息。其佥补额军,二分以上者,纪录。一分者,免究。通无佥补者,附过。军数减于前班者,兵备留守都司等官,分别参治。 凡选补,九年,议准解到新军,即时收伍。但有旧军应役,即系冒顶,责治革退,不得将新军发回听继,以滋奸弊。 凡听征人马,九年,议准将京营轮流出防蓟镇,车战兵二枝,每岁秋防,俱暂停止,听在京训练。 又按《会典》:凡就近充发,九年,题准通行顺天、河南、陜西、山东、山西等处抚按衙门,各将应问充发陕西、宣、大等处边远,并三犯逃军,不拘久近,俱编发辽东,填实锦义宁前卫所。
万历十年,题准都督俸粮清查冒功人员,令真保兵赴蓟防守,及王府校尉名额。
《明会典》:凡五府带俸都督佥事俸粮,万历十年,题准各处总兵官,以南京府衔升出者,改注北府支给柴薪。 又按《会典》:凡擅杀平人报功,万历十年,令各巡按御史,查革各边海报效冒功人员。自首者,免罪,改正。不首者,查出,重处。以后凡遇征剿,有称报效听用之人,即系夤缘侥倖,各总督镇巡官,不许收用。有轻徇请托,致冒功次者,该科将督抚官参奏。 又按《会典》:保定防守,万历十年,议准真保六营兵马,岁轮赴蓟,保镇空虚。合将本镇巡抚总兵标下两营兵马,留镇操练,止令保定车骑、真定车民四营,轮流赴蓟,防守石门。 又按《会典》:凡亲王府校尉,万历十年,议定革除亲王坟所给守坟军校五名。 凡郡王府校尉,万历十年,议定郡王,不拘旧封新封,俱以二十四名为额。如前例佥拨其民校,每名每年于徭编内徵银十二两,解布政司,转发该府雇人代役。原拨民校掣回有司当差,如有占吝不发者,听抚按官参究。其绝封郡王府,除另拨管理府事者,量留民校十名,照例徵银雇役外,其馀民校名数,发还有司。
万历十一年,定云南斩贼升赏,蓟镇募兵调守,又准守卫军制,陕西军犯编发,及南京三营诸制。
《明会典》:凡斩获苗蛮山贼领军官,万历十一年,议准云南贼寇窥犯,擒斩功次,照倭功事例升赏。 又按《会典》:蓟镇募调兵,万历十一年,题准召募民兵一千六百一十名,每月给与双粮,免其户丁勾补。又选城操军一百九十名,辎重营军一千名,每月粮之外,加给行粮,并原设杂流,共三千一百八十一名,俱充密云标下左营军。其延绥标兵一千八百名,永免入卫。保定军一千名,仍分春秋两班,同辎重营选下馀军,俱发石匣营补伍。密云辎重营,裁革。 延绥入卫兵,万历十一年,题准延绥标兵减撤一千八百名,永免入卫。 又按《会典》:凡守卫官军下班,万历十一年,题准守卫红盔明甲官军,每月除上直日期外,令下操三日,隶神枢八营操演。围子手亦除分班更直外,隶五军备兵营,一体随操。 凡皇城外各铺,万历十一年,议准每三年移咨工部修理,三年限内,有作践损坏者,将督捕指挥等官参治。仍责令修葺,不许科敛军人。 凡守卫军器,万历十一年,题准每遇三年,照例呈请兑换军器。各军有老弱顶名者,逐名更补。
凡就近充发,十一年,题准全陕军犯,就近编发甘

肃,填实明海、三湾、草沟、大营等堡,仍于金城关,设立盘诘,禁止逃回。 又按《会典》:凡各营及江操官军,十一年,议准南京三大营,新旧官军二万三千有奇,照北京各边兵制,每三千一百二十人为一枝。今左右中三哨哨军二十队,队五十二人,共兵七枝,馀为备兵,专听取补。每枝用把总三员,卫总六员,听部推补改用。 又令大小教场,各添设坐营二员分领。除旧坐营二员,仍推四员升补。 又令南京兵部,将南京三营,除营兵七枝外,馀军并清勾新到及宣州等卫两班官军,另设备兵一营,就以各营管鼓官,改名备兵把总,专司旗鼓,传宣号令,兼管备兵,班军于各营卫总指挥内举用。其家丁纸劄等项,照各营把总支给。 凡江淮南北附近、南京地方军国机务,与南京兵部相关者,万历十一年,令遵敕旨及时申报。如有延玩,该部参查。
万历十二年,题准武职俸粮获功升赏诸例,严查军士勾补清军考覈。
《明会典》:万历十二年,题准考选革退武职,除世职照旧准支原俸外,其他效劳传奉武举,及缉捕有功,或冒袭冒升,已经考革者,查照文官考察革任事例,不分在京在外,俱不许复支俸粮。 凡为民,万历十二年,题准凡军职犯该为民者,俱改本卫所随舍馀差操。 又按《会典》:凡倭贼,万历十二年,定贼七八百人至千人,船十馀只至二三十只,擒斩有名大贼首一名颗,升实授三级。不愿升,赏银一百五十两。擒斩真倭从贼一名颗,升实授一级。不愿升,赏银五十两。擒斩汉人胁从贼一名颗,升署职一级。不愿升,赏银二十五两。若二名颗者,当一级。以上为第一等。须贼势大举,血战成功者,方许开列。其馀不得擅拟。贼至三百人之外,船至五只以上,擒斩贼首一名颗者,升实授一级。获真倭从贼一名颗,赏银十五两。每三名颗,当一级。不及数者,给赏。获汉人胁从贼一名颗,赏银十两。多者,加赏,不升。以上为第二等。须对阵击杀,两相鏖战者,方许开列。如贼不过百馀人,船不过一两只,贼首不过一船,立能斩获一名颗者,赏银十五两。真倭从贼一名颗,十两。汉人胁从贼一名颗,五两。通不议升。以上为第三等。 凡斩获倭贼官,十二年,题准部功,照获功难易,扣数升赏。仍依北寇例,领兵官不得自报首功,部下应升职级,止终本身。以前升过者,候子孙袭替日,减革。 凡立功赎罪,万历十二年,题准军职问拟终身充军,已到卫所著伍立功者,俱照旧例,赎复原职。其获功多者,止扣算加赏,不许再行议升。永远充军,不拘已未发遣,一概不准赎罪。若果有勇力超众,真能临阵破敌,擒斩有功者,候巡按御史覈实,照军人斩首例,以次加升,即注充发卫所,不许援引终身军例,告回原籍。 凡擅杀平人报功,十二年,题准各处官军获功,俱将本名从实开报。如有捏造祖名等项,另报者,一概不准。并授将官随任子侄,果有年力强壮,可以战阵杀贼者,预将姓名年岁,开报督抚及领军官处,随军操练,临阵有功,方许照例升赏。如有将襁褓子起名报功,及遇夭故,另以一人顶名承职者,覈功御史指实劾奏,并其父兄治罪。又题准各处将领,及四外军民人等,不系本省本镇真正籍贯,但无本部咨文,自投边海各镇报功者,俱查革不叙。若总兵官容令无籍四外商贾、星相人等捏作本处军民,买功卖功,以致滥升者,听巡按御史查究。如造册到部,别行查出,本部及该科参究。
又按《会典》:凡巡阅,万历十二年,题准阅边官员查

照原限,各宽一月。延宁、甘固十一个月,宣大、蓟辽六个月,行令遍历各镇。 又按《会典》:凡勾补军士,万历十二年,议准行各省直巡抚,责令清军官,将各卫所军士,严查每名,务要继丁多者二三名,少者一二名,明注籍伍,听继。年终,造册二本,一本留该卫所,一本送院道查考。 凡清军赏罚,万历十二年,议准各抚按,责成三司府州县卫所各清军官,专供本职,严行清勾。其任满给由,将造完清勾文册,径送兵部查考。如无部册移文,吏部不准给由。抚按官仍每年将各官清勾数目,备开一揭,送部武库司主事一员,专管收查。本部分别未完多寡,于年终类参。
万历十三年,议准军官部功升赏,延绥班军免戍,广西设立兵营防守,又罢阅边差官,令巡按御史遍阅边备京营歇操事宜,及南京各卫所军匠之制。按《明会典》:凡军官部功,万历十三年,议准都指挥使升级升俸者,例不加授都督职级。应升职一级者,照旧给赏银五十两。应升俸一级者,赏银二十五两。又按《会典》:延绥入卫兵,万历十三年,题准延镇备禦陕西西安并潼关、蒲州各卫所班军,暂免远戍徵银解边。 广西防守,万历十三年,题准府江各贼,虽经大征,未设戍守,复据旧巢为患。自山洞、峰门、大窑冲起,历桐江、桐亮冲,经仙回、马尾、归化、佛槽等处,设兵立营,于八路大涧,面冲大窑,截其西崖,通修、荔二县后户。桐江、大亮、田冲各立一营,据其堂奥。又于木浪、马尾、平峒、三妹要冲,各立一营,守其腹心。归化、佛槽、洛口、肆冲各立一营,截其西崖,通仙回、昭平前门。筑立营堡,列以土司,募兵屯种操防。 凡巡阅,万历十三年,令阅边差官暂罢,敕各该巡按御史遍阅所属地方边备,及查盘钱粮稽覈工程,一并奏报该部覆请,分别赏罚。又令巡抚总兵官,俱依期巡阅沿边地方,不许专驻一城。 凡操练,万历十三年,题准春秋停操月分,旧例分为四班进点,今后歇操之月,閒日止用二营进点,不得仍前分为四班,往返奔驰,徒滋劳惫。 又按《会典》:凡南京各卫所逃故军匠,万历十三年,议准南京应勾军丁六万四千有奇。天顺以前,年远,户丁尽绝者,明白申豁。其近年逃故,照册清勾,年终将各有司清解多寡,举刺奖戒。 一,各卫所原系祖军逃故,无人顶替者,严行勾补。其义男女婿外甥等项,情愿接替者,简选精壮,许其补充食粮,操备。后遇户丁起解,不妨改正。其义男女婿外甥故绝,即与申豁。 一,南京屯军免行清勾,听屯田御史召补精壮。其内府军匠,听户部将额匠月粮,每名扣银二钱二分五釐,类解该监应用。仍查先年所拨别项军人,见在纳办工卯银两者,掣回原卫差操。
万历十八年,准兵部尚书田乐条陈防禦要机。按《续文献通考》:万历十八年二月,兵部尚书田乐陈防禦要机:一,查额兵。通行边腹省直,各该督抚衙门备查所属卫所若干,每卫原额兵各若干,逐一查明缺伍者。设置管操千把总等官,时加操演习其技艺,令行伍充实,兵皆精锐。一,简民壮。督抚衙门,转行所属各府州县官,将见在民壮,备行查选,务须身躯雄壮,膂力过人,技艺闲习者,各给腰牌,填写年貌籍贯,所习器械,编成队伍。捕官每月小操一次,印官每季会操一次,该道每岁巡阅一次。馀日听其自行逐队演习,不得仍前差遣,有妨训练。一,练乡兵。抚臣严令所属地方,各于乡邑之中,年少力强者,籍名在官,授器仗,于农隙之时,令其训练习熟。既可弭盗,又可保身。该地方仍不时程课之,且谕以训练之意,潜消其邪心,不许逐队排营,往来骚扰。毋令在官人役,假托查验,以致妨业滋费。一,严保甲。播贼入京,往来无阻,至黔始被盘获,皆保甲不严之故。宜行所属地方官,加意举行十家为甲,立之长。十甲为保,立之正。互相稽查,人相告戒,某日某家某人不在,作何事故,先究根由,家报之甲,甲报之正,容隐事发者,一体连坐。如外来面生可疑之人,即严盘诘,倘容留潜住,连坐不贷。此弭盗安民之上策也。一,禁左道。如白莲、无为等教,一唱百和,夜聚晓散,男女混淆,讲经说法,并士绅亦逃儒入禅,皆不可为训。宜令内外地方,不时巡缉,无论流寓本地之人,但有巧立名色,居无正业,口出讹言,聚众纠党,挑引愚弄,诈骗财物,即行严拿,依律究遣。其关津要害,又深山大谷之中,须严谕居民,务保身家。或容隐匿,自干罪戾,则厕身无地,恶党潜消。一,议应援。凡遇地方有奸盗生发,不分别省隔属,念笃唇齿,互为掎角。或邀截其前,或追逐其后,或横击其中,同心共力,剿除凶黠。有功一体叙录,失事分别惩究。一,勤训练。抚臣通行镇道将领等官,各将所属兵马,拣选训练,整齐合用器械,置造锋利。一遇有警,随调即发,一信赏罚。查各道所属各府州县卫所若干,见在食粮之军若干,上班若干,影射贴役若干,今精练若干,以至民壮、乡兵、保甲应援训练诸法,咸照此稽核。如所属各官,果能实心行事,著有成绩,特廉其最者,破格荐扬,不次擢用。若徒事虚文,阳遵阴违,亦廉其最者,指名从重参斥。各照信地远近,以文到之日为始。远者限半年,近者限四个月,以里回奏。其有违慢不遵者,许该科查参处治。俱依拟。
万历二十八年,征杨应龙,以所调延宁四镇、河南、山东、天津、滇、浙、粤西兵,分为八路。按《明通纪》:万历二十八年正月,杨应龙遣杨珠等,轻师远袭,劫苗囤,中自徂冬至二月,所调延宁四镇、河南、山东、天津、滇、浙、粤西兵,至者踵背相属,总督乃分为八路,蜀分四路:一,綦江,以原任总兵刘綎将,参游麻镇等隶之,督以参政张文耀。一,南川,以总兵马孔英将,参游周国柱、宣抚冉御龙等隶之,督以佥事徐仲佳。一,合江,以总兵吴广将,游击徐世威等隶之,督以参议刘一相。一,永宁,以原任副将曹希彬将,受吴广节制参将吴文杰、宣抚奢世续等隶之,督以参议史旌贤。而中军率标下游兵策应,川东总监以参政张栋,川南总监以参政谢诏楚。黔亦分四路,总兵童元镇,统土知府泷澄、知州岑绍勋等,由乌江,参将朱鹤龄受元镇节制。统宣慰安疆臣等,由沙溪,总兵李应祥统宣慰彭元瑞等,由兴隆,而偏桥分两翼,总兵陈璘统宣慰彭养正等,由白泥,副总兵陈良玭受璘节制。统宣抚单宜等,由龙泉,以偏桥江外为四牌,江内为七牌,五司遗种及九股恶苗盘据故也。督饷纪功。乌江则参议梅国楼,沙溪则副使洪澄源,总监以按察使杨寅秋,兴隆则副使尤锡类,监以参议张存意,而白泥督饷以参议詹启东,纪功以副使王应霖。龙泉督饷以副使陈与相,纪功以副使路云龙。监以按察使胡桂芳,参议魏养蒙。其黔楚巡抚郭子章,驻贵阳,支可大移沅州,部署已定,总督大集文武于重庆,盟神作军誓,登坛慷慨。期二月十二日,分道并发,每路兵约三万。出师之盛,近所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