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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戎政典

 第二十卷目录

 兵制部汇考六
  隋〈总一则 高祖开皇六则 炀帝大业四则〉
  唐〈总一则 高祖武德三则 太宗贞观三则 高宗龙朔一则 总章一则 中宗景龙三则 睿宗景云二则 元宗先天二则 开元十四则 天宝三则 肃宗至德一则 乾元一则 上元一则 宝应一则 代宗广德二则 永泰一则 大历六则 德宗建中三则 贞元八则 顺宗永贞一则 宪宗元和十则 穆宗长庆二则 文宗太和一则 开成一则 懿宗咸通一则 僖宗乾符一则 光启一则 昭宗景福一则 乾宁一则 天复一则〉
  后梁〈太祖开平一则〉
  后唐〈废帝清泰一则〉
  后晋〈高祖天福一则 出帝天福一则 开运二则〉
  后周〈太祖广顺一则 世宗显德四则〉

戎政典第二十卷

兵制部汇考六

隋制,诸卫军官各分左右,皆置将军,以分统诸府之兵。
《隋书·百官志》: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武候,各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并有长史,司马,录事,功、仓、兵、骑等曹参军,法曹、铠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左右卫、左右武候各六人,左右武卫各八人。〉
左右卫,掌宫掖禁禦,督摄仗卫。又各有直阁将军六人。直寝十二人。直斋、直后,各十五人。并掌宿卫侍从。奉车都尉,六人。掌驭副车。武骑常侍十人。殿内将军十五人。员外将军三十人。殿内司马督二十人。员外司马督四十人。并以参军府朝,出使劳问。左右卫又各统亲卫。置开府。府置开府,一人。有长史,司马,录事,及仓、兵等曹参军,法曹行参军,各一人。又有仪同府。仪同已下,置员同开府,但无行参军员。诸府皆领军坊。每坊置坊主一人。佐二人。每乡团置团主一人。佐二人。
左右武卫府,无直阁已下员,但领外军宿卫。
左右武候,掌车驾出,先驱后殿,昼夜巡察,执捕奸非,烽候道路,水草所置。巡狩师田,则掌其营禁。右加置司辰师四人。漏刻生一百一十人。
左右领左右府,各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掌侍卫左右,供御兵仗。领千牛备身十二人。掌执千牛刀;备身左右,十二人。掌供御弓箭;备身,六十人。掌宿卫侍从。各置长史,司马、录事,及仓、兵二曹参军事,铠曹行参军各一人。
左右监门府各将军,一人。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各置郎将,二人。校尉,直长,各三十人。长史,司马,录事,及仓、兵二曹参军,铠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四人。左右领军府,各掌十二军籍帐、差科、辞讼之事。不置将军。惟有长史,司马,掾属及录事,功、仓、户、骑、兵等曹参军,法、铠等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十六人。又置明法,四人。隶于法司,掌律令轻重。
行台省,则有尚书令,仆射,兵部、尚书及丞各一人。左右卫,各置率一人,副率二人,掌宫中禁卫。各置长史,司马及录事,功、仓、兵、骑兵等曹参军事,法曹、铠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四人。又各有直阁四人,直寝八人,直斋、直后各十人。
左右宗卫,制官如左右卫,各掌以宗人侍卫。加置行参军二人,而无直阁、直寝、直斋、直后等员。
左右虞候,各置开府一人,掌斥候伺非。长史以下如左右卫,而无录事参军员,减行参军一人。
左右内率、副率,各一人,掌领备身以上禁内侍卫,供奉兵仗。又无功、骑兵、法等曹及行参军员,馀与虞候同。有千牛备身八人,掌执千牛刀;备身左右八人,掌供奉弓箭;备身二十人,掌宿卫侍从。
左右监门,各率一人,副率二人,掌诸门禁。长史以下,同内率府,而各有直长十人。
高祖开皇八年,置寿春行省总兵五十馀万。
《隋书·高祖本纪》:开皇八年十月,置淮南行台省于寿春,以晋王广为尚书令。总管九十,兵五十一万八千,皆受晋王节度。
开皇九年,诏除毁兵仗,颁木鱼符于总管刺史。按《隋书·高祖本纪》:开皇九年四月,诏以兵可立威,不可不戢。禁卫九重之馀,镇守四方之外,戎旅军器,皆宜停罢,武力之子,俱可学文,人閒甲仗,悉皆除毁。闰月,颁木鱼符于总管、刺史,雌一雄一。
开皇十年,诏罢新军府,颁木鱼符于京师。
《隋书·高祖本纪》:十年五月乙未,诏曰:魏末丧乱,宇县瓜分,役车岁动,未遑休息。兵士军人,权置坊府,南征北伐,居处无定。家无完堵,地罕苞桑,恒为流寓之人,竟无乡里之号。朕甚悯之。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罢山东河南及北方缘边之地新置军府。冬十月,颁木鱼符于京师。
开皇十三年夏四月癸未,制战亡之家,给复一年。按《隋书·高祖本纪》云云。
开皇十五年,收天下兵器。
《隋书·高祖本纪》:开皇十五年二月,收天下兵器;敢有私造者,坐之。关中缘边,不在其例。
开皇十七年,颁铜兽符。
《隋书·高祖本纪》:开皇十七年冬十月,颁铜兽符于骠骑、车骑府。
炀帝大业二年,置都尉官,又增改左右翊卫为十六府。
《隋书·炀帝本纪》:二年二月戊戌,置都尉官。
《通鉴》:大业二年,增改左右翊卫为十六府。
大业五年,禁民閒兵器。
《隋书·炀帝本纪》:大业五年春正月,制民閒铁叉、搭钩、䂎刃之类,皆禁绝之。大业七年,以征辽东,亲授节度分骑步队伍,各以将领之。
《隋书·炀帝本纪》:大业七年,诏问罪辽左。夏四月庚午,至涿郡之临朔宫。
《文献通考》:大业七年夏,征辽东。众军将发,御临朔宫,亲授节度。每军大将、亚将各一人。骑兵四十队。队百人。
百人置一纛。十队为一团,团有偏将一人。第一团,皆青丝连光甲、铁具装、青缨拂,建狻猊旗。第二团,绛丝连珠犀甲、兽文具装、赤缨拂,建貔貅旗。第三团,白丝连明光甲、铁具装、素缨拂,建辟邪旗。第四团,乌丝连元犀甲、兽文具装,建六駮旗。前部鼓吹一部,大鼓、小鼓及鼙、长鸣、中鸣等各十八具,栅鼓、金钲各二具。后部铙吹一部,铙二面,歌箫及笳各四具,节鼓一面,筚篥、横笛各四具,大角十八具。

又步卒八十队,分为四团。团有偏将一人。
第一团,每队给青隼荡幡一。第二团,每队黄隼荡幡一。第三团,每队苍隼荡幡一。第四团,每队乌隼荡幡一。长槊楯弩等,各称兵数。

受降使者一人。承诏慰抚,不受大将制。战阵则为监军。
大业九年春正月,募民为骁果,置郎官以领之。秋八月,制骁果之家免赋役。
《隋书·炀帝本纪》:大业九年春正月丁丑,徵天下兵,募民为骁果,集于涿郡。辛卯,置折冲、果毅、武勇、雄武等郎将官,以领骁果。八月甲辰,制骁果之家蠲免赋役。

唐制,内外掌兵之职及亲征命将之仪。
《唐书·百官志》:左右卫,上将军各一人,从二品;大将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各二人,从三品。掌宫禁宿卫,凡五府及外府皆总制焉。凡五府三卫及折冲府骁骑番上者,受其名簿而配以职。皇帝御正殿,则守诸门及内厢宿卫仗。非上日,亦将军一人押仗,将军,以中郎将代将军,掌贰上将军之事。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左右金吾、左右监门卫上将军以下,品级同。
长史各一人,从六品上。掌判诸曹、五府、外府禀禄,卒伍、军团之名数,器械、车马之多少,小事得专达,每岁秋,赞大将军考课。
录事参军事各一人,正八品上。掌受诸曹及五府之外府事,句稽抄目,印给纸笔。
仓曹参军事各二人,正八品下。掌五府文官勋考、假使、禄俸、公廨、田园、食料、医药、过所。自仓曹以下品级同。
兵曹参军事各二人,掌五府武官宿卫番第,受其名数,而大将军配焉。
骑曹参军事各一人,掌外府杂畜簿帐、牧养。凡府马承直,以远近分七番,月一易之。以敕出宫城者,给马。冑曹参军事各一人,掌兵械、公廨兴缮、罚谪。大朝会行从,则受黄质甲铠、弓矢于卫尉。
奉车都尉,掌驭副车。有其名而无其人,大陈设则它官摄。驸马都尉无定员,与奉车都尉皆从五品下。司阶各二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五人,正八品下;执戟各五人,正九品下;长上各二十五人,从九品下。
亲卫之府一:曰亲府。勋卫之府二:一曰勋一府,二曰勋二府。翊卫之府二:一曰翊一府,二曰翊二府。凡五府:每府中郎将一人,正四品下;左右郎将一人,正五品上;亲卫,正七品上;勋卫,从七品上;翊卫,正八品上。总四千九百六十三人。兵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九品上;校尉各五人,正六品上。每校尉有旅帅二人,从六品上;每旅帅各有队正二十人,正七品上,副队正二十人,正七品下。五府中郎将掌领校尉、旅帅、亲卫、勋卫之属宿卫者,而总其府事;左右郎将贰焉。番上者,以名簿上于大将军而配以职。武德、贞观世重资荫,二品、三品子,补亲卫;二品曾孙、三品孙、四品子、职事官五品子若孙、勋官三品以上有封及国公子,补勋卫及率府亲卫;四品孙、五品及上柱国子,补翊卫及率府勋卫;勋官二品及县男以上、散官五品以上子若孙,补诸卫及率府翊卫。王府执仗亲事、执乘亲事,每月番上者数千人,宿卫内庑及城门,给禀食。执扇三卫三百人,择少壮肩膊齐、仪容整美者,本卫印臂,送殿中省肄习,仗下,每番三卫一人,为太仆寺引辂。其后入官路艰,三卫非权势子弟辄退番,柱国子有白首不得进者;流外虽鄙,不数年给禄禀。故三卫益贱,人罕趋之。
左右骁卫,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同左右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豹骑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守诸门,在皇城四面、宫城内外,则与左右卫分知助铺。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各一人,冑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左右翊中郎将府中郎将各一人,左郎将各一人,右郎将各一人,兵曹参军事各一人,校尉各五人,旅帅各十人,队正各二十人,副队正各二十人。
左右武卫,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同左右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各一人,冑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长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官,同骁骑。
左右威卫,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同左右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羽林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主守,则知皇城东面助铺。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各一人,冑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长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官,同骁卫。
左右领军卫,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同左右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射声番上者,分配之。凡分兵主守,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苑城诸门。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各一人,冑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长上各二十五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官,同骁卫。
左右金吾卫,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宫中、京城巡警,烽候、道路、水草之宜。凡翊府之翊卫及外府佽飞番上,皆属焉。师田,则执左右营之禁,南衙宿卫官将军以下及千牛番上者,皆配以职。大功役,则与御史循行。凡敝幕、故毡,以给病坊。兵曹参军事,掌翊府、外府武官,兼掌猎师。
骑曹参军事,掌外府杂畜簿帐、牧养之事。
冑曹参军事,掌同左右卫。大朝会行从,给青龙旗、䂍槊于卫尉。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仓曹参军事各二人,兵曹参军事各二人,骑曹参军事各一人,冑曹参军事各一人,左右司阶各二人,左右中候各三人,左右司戈各五人,左右执戟各五人,左右街使各一人,判官各二人。左右翊中郎将府官如骁骑卫。
左右翊中郎将府中郎将,掌领府属,督京城左右六街铺巡警,以果毅二人助巡探。入阁日,中郎将一人升殿受状,卫士六百为大角手,六番阅习,吹大角为昏明之节,诸营垒候以进退。
左右街使,掌分察六街徼巡。凡城门坊角,有武候铺,卫士、彍骑分守,大城门百人,大铺三十人,小城门二十人,小铺五人,日暮,鼓八百声而门闭;乙夜,街使以骑卒循行嚣謼,武官暗探;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承振,坊市门皆启,鼓三千挝,辨色而止。
左右监门卫,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诸门禁卫及门籍。文武官九品以上,每月送籍于引驾仗及监门卫,卫以帐报内门。凡朝参、奏事、待诏官及伞扇仪仗出入者,阅其数。以物货器用入宫者,有籍有傍。左监门将军判入,右监门将军判出,月一易其籍。行幸,则率属于衙门监守。
长史,掌判诸曹及禁门,巡视出入而司其籍、傍。馀同左右卫。兵曹参军事兼掌仓曹,冑曹兼掌骑曹。左右翊中郎将府中郎将,掌涖宫殿城门,皆左入右出。中郎将各四人,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兵曹参军事各一人,冑曹参军事各一人。
左右千牛卫,上将军各一人,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掌侍卫及供御兵仗。以千牛备身左右执弓箭宿卫,以主仗守戎器。朝日,领备身左右升殿列侍。亲射,则率属以从。胄曹参军事掌甲仗。凡御仗之物二百一十有九,羽仪之物三百,自千牛以下分掌之。上日,执御弓箭者亦自备以入宿。主仗每月上,则配以职,行从则兼骑曹。中郎将各二人,长史各一人,录事参军事各一人,兵曹参军事各一人,冑曹参军事各一人。
左右翊中郎将府中郎将,掌供奉侍卫。凡千牛及备身左右以御刀仗升殿供奉者,皆上将军领之,中郎将佐其职。有口敕,通事舍人承传,声不下闻者,中郎将宣告。诸卫折冲都尉府,每府折冲都尉一人,上府正四品上,中府从四品下,下府正五品下。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上府从五品下,中府正六品上,下府正六品不。别将各一人,上府正七品下,中府从七品上,下府从七品下。长史各一人,上府正七品下,中府从七品上,下府从七品下。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上府正八品下,中府正九品下,下府从九品上。校尉五人,从七品下。旅帅十人,从八品上。队正二十人,正九品下;副队正二十人,从九品下。折冲都尉掌领属备宿卫,师役则总戎具、资粮、点习,以三百人为团,一校尉领之。捉捕持更者,晨夜有行人必问,不应则弹弓而向之,复不应则旁射,又不应则射之。昼以排门人远望,暮夜以持更人远听。有众而嚣,则告主帅。
左右果毅都尉,掌贰都尉。每府有录事一人,府一人,史二人。兵曹,府二人,史二人。每队正领兵五十人。左右羽林军,大将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各三人,从三品。掌统北衙禁兵,督摄左右厢飞骑仪仗。大朝会,则周卫阶陛。巡幸,则夹驰道为内仗。凡飞骑番上者,配其职。有敕上南衙者,大将军承墨敕,白移于金吾,引驾仗官与监门奏覆,降墨敕,然后乃得入。长史各一人,从六品上;录事参军事各一人,正八品上;仓曹参军事各一人,兼总骑曹事;兵曹参军事各一人;胄曹参军事各一人。自仓曹参军以下,皆正八品下。司阶各二人,正六品上;中候各三人,正七品下;司戈各五人,正八品上;执戟各五人,正九品下;长上各十人。左右翊卫中郎将府中郎将一人,正四品下;左右中郎一人,左右郎将一人,皆正五品上;兵曹参军事一人,正九品上;校尉五人,旅帅十人,队正二十人,副队正二十人。
左右龙武军,大将军各一人,正二品;统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三人,从三品。掌同羽林军。长史、录事参军事、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各一人,司阶各二人,中候各三人,司戈、执戟各五人,长上各十人。
左右神武军,大将军各一人,正二品;统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三人,从三品。总衙前射生兵。长史、录事参军事、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冑曹参军事各一人,司阶各二人,中候各三人,司戈、执戟各五人,长上各十人。
左右神策军,大将军各一人,正二品;统军各二人,正三品;将军各四人,从三品。掌卫兵及内外八镇兵。护军中尉各一人,中护军各一人,判官各三人,都句判官二人,句覆官各一人,表奏官各一人,支计官各一人,孔目官各二人,驱使官各二人。自长史以下,员数如龙武军。
左右龙武、左右神武、左右神策,号六军。

天下兵马元帅、副元帅,都统、副都统,行军长史,行军司马、行军左司马、行军右司马,判官,掌书记,行军参谋,前军兵马使、中军兵马使、后军兵马使,中军都虞候,各一人。元帅、都统、招讨使,掌征伐,兵罢则省。都统总诸道兵马,不赐旌节。
行军司马,掌弼戎政。居则习蒐狩,有役则申战守之法,器械、粮糒、军籍、赐予皆专焉。
掌书记,掌朝觐、聘问、慰荐、祭祀、祈祝之文与号令升绌之事。行军参谋,关豫军中机密。景龙元年,置掌书记。开元十二年,罢行军参谋,寻复置。
节度使、副大使知节度事、行军司马、副使、判官、攴使、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同节度副使十人,馆驿巡官四人,府院法直官、要籍、逐要亲事各一人,随军四人。节度使封郡王,则有奏记一人;兼观察使,又有判官、攴使、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又兼安抚使,则有副使、判官各一人;兼攴度、营田、招讨、经略使,则有副使、判官各一人;攴度使复有遣运判官、巡官各一人。节度使长总军旅,颛诛杀。
观察使、副使、攴使、判官、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随军、要籍、进奏官,各一人。
团练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
防禦使、副使、判官、推官、巡官,各一人。观察处置使,掌察所部善恶,举大纲。凡奏请,皆属于州。
兵曹司共参军事,掌武官选、兵甲、器仗、门禁、管钥、军防、烽候、传驿、畋猎。
参军事掌出使、赞导。
大都督府,都督一人,从二品;长史一人,从三品;司马二人,从四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田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士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七品下;参军事五人,正八品下;市令一人,从九品上;文学一人,正八品下;医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上。中都督府,都督一人,正三品;别驾一人,正四品下;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正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田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士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上;参军事四人,从八品上;市令一人,从九品上;文学一人,从八品上;医学博士一人,正九品上。下都督府,都督一人,从三品;别驾一人,从四品下;长史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从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田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士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下;参军事三人,从八品下;文学一人,从八品下;医学博士一人,正九品。都督掌督诸州兵马、甲械、城隍、镇戍、粮禀,总判府事。
大都护府,大都护一人,从二品;副大都护二人,从三品;副都护二人,正四品上;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正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法曹参军事各一人,正七品下;参军事三人,正八品下。上都护一人,正三品;副都护二人,从四品上;长史一人,正五品上;司马一人,正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正七品下;功曹参军事、仓曹参军事、户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上;参军事三人,从八品上。都护掌统诸蕃,抚慰、征讨、叙功、罚过,总判府事。
上镇,将一人,正六品下;镇副二人,正七品下;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从八品下。中镇,将一人,正七品上;镇副一人,从七品上;兵曹参军事一人,正九品下。下镇,将一人,正七品下;镇副一人,从七品下;兵曹参军事一人,从九品下。每镇又有使一人、副使一人。凡军镇,二万人以上置司马一人,正六品上;增仓曹、兵曹参军事各一人,从七品下。不及二万者,司马从六品上,仓曹、兵曹参军事正八品上。上戍,主一人,正八品下;戍副一人,从八品下。中戍,主一人,从八品下。下戍,主一人,正九品下。镇将、镇副,戍主、戍副,掌捍防守禦。凡上镇二十,中镇九十,下镇一百三十五;上戍十一,中戍八十六,下戍二百四十五。仓曹参军事,掌仪式、仓库、饮膳、医药、付事、句稽、省署钞目、监印、给纸笔、市易、公廨。中镇则兵曹兼掌。兵曹参军事,掌防人名帐、戎器、管钥、马驴、土木、谪罚之事。按《唐书·礼乐志》:军礼。皇帝亲征。纂严。前期一日,有司设御幄于太极殿,南向。文武群官次于殿庭东西,每等异位,重行北向。乘黄令陈革辂以下车旗于庭。其日未明,诸卫勒所部,列黄麾仗。平明,侍臣、将帅、从行之官皆平巾帻、裤褶。留守之官公服,就次。上水五刻,侍中版奏请中严。钑戟近仗列于庭。三刻,群官就位,诸侍臣诣閤奉迎。侍中版奏外办。皇帝服武弁,御舆以出,即御座。典仪曰:再拜。在位者皆再拜。中书令承旨敕百寮群官出,侍中跪奏礼毕。皇帝入自东房,侍臣从至閤。乃禷于昊天上帝。前一日,皇帝清斋于太极殿,诸豫告之官、侍臣、军将与在位者皆清斋一日。共日,皇帝服武弁,乘革辂,备大驾,至于坛所。其牲二及玉币皆以苍。尊以太尊、山罍各二,其献一。皇帝已饮福,诸军将升自东阶,立于神座前,北向西上,饮福受胙。将军之次在外壝南门之外道东,西向北上。其即事之位在县南,北面,每等异位,重行西上。其奠玉帛、进熟、饮福、望燎,皆如南郊。其宜于社,造于庙,皆各如其礼而一献。军将饮福于太稷,庙则皇考之室。其凯旋,则陈俘馘于庙南门之外,军实陈于其后。其解严,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群臣再拜以退,而无所诏。其馀皆如纂严。若祃于所征之地,则为壝再重,以熊席祀轩辕氏。兵部建两旗于外壝南门之外,陈甲冑、弓矢于神位之侧,植槊于其后。尊以牺、象、山罍各二,馔以特牲。皇帝服武弁,群臣戎服,三献。其接神者皆如常祀,瘗而不燎。其军将之位如禷。其軷于国门,右校委土于国门外为軷,又为瘗埳于神位西北,太祝布神位于軷前,南向。太官令帅宰人刳羊。郊社之属设尊、罍、篚、幂于神左,俱右向;置币于尊所。皇帝将至,太祝立于罍、洗东南,西向再拜,取币进,跪奠于神。进馔者荐脯醢,加羊于軷西首。太祝盥手洗爵,酌酒进,跪奠于神,兴,少退,北向立,读祝。太祝再拜。少顷,帅斋郎奉币、爵、酒馔,宰人举羊肆解之,太祝并载,埋于埳。执尊者彻罍、篚、席、驾至,权停。太祝以爵酌酒,授太仆卿,左并辔,右受酒,祭两轵及軓前,乃饮,授爵,驾轹軷而行。其所过山川,遣官告,以一献。若遣将出征,则皆有司行事。贼平而宣露布。其日,守宫量设群官次。露布至,兵部侍郎奉以奏闻,承制集文武群官、客使于东朝堂,各服其服。奉礼设版位于其前,近南,文东武西,重行北向。又设客使之位。设中书令位于群官之北,南面。吏部、兵部赞群官、客使,谒者引就位。中书令受露布置于案。令史二人绛公服。对举之以从。中书令出,就南面位,持案者立于西南,东面。中书令取露布,称有制。群官、客使皆再拜。遂宣之,又再拜,舞蹈,又再拜。兵部尚书进受露布,退复位,兵部侍郎前受之。中书令入,群官、客使各还次。
高祖武德元年,始置军府,改银菟符为铜鱼符。
《唐书·高祖本纪》:武德元年九月,始置军府。按《兵志》:高祖初起,开大将军府,以建成为左领大都督,领左三军,燉煌公为右领大都督,领右三军,元吉统中军。发自太原,有兵三万人。及诸起义以相属与降群盗,得兵二十万。武德初,始置军府,以骠骑、车骑两将军府领之。析关中为十二道,曰万年道、长安道、富平道、醴泉道、同州道、华州道、宁州道、岐州道、豳州道、西麟州道、泾州道、宜州道,皆置府。
《册府元龟》:高祖初为唐王,颁银菟符干诸郡。武德元年九月,改银菟符为铜鱼符。
武德三年,改诸道为军,置将副以督耕战,统于车骑府。
《唐书·高祖本纪》不载。按《兵志》:三年,更以万年道为参旗军,长安道为鼓旗军,富平道为元戈军,醴泉道为并钺军,同州道为羽林军,华州道为骑官军,宁州道为折威军,岐州道为平道军,豳州道为招摇军,西麟州道为苑游军,泾州道为天纪军,宜州道为天节军;军置将、副各一人,以督耕战,以车骑府统之。按《册府元龟》:唐高祖武德三年七月壬申,诏曰:天生五材,司牧资其器用。武有七德,拨乱所以定功。故黄帝垂衣,尚有阪泉之战。放勋光宅,犹称丹浦之师。禁暴安人,率繇兹道。创业垂统,莫此为先。是以周置六军,每习蒐狩。汉增八校,毕选骁雄。故能化行九有,威震百蛮。宄不萌,虔刘息志。自季叶凌替,军政湮亡,卒列不修,旌旗杂伍。符籍之内,空有调发之名。逗挠之閒,竟无讨袭之用。遂使戎狄放命,盗贼交侵,战争多虞,黔黎殄丧。朕受天明命,抚育万方,爰自义师,克成帝业。至如超乘之士,莫匪百金。彀骑之才,岂唯七萃。今虽关塞宁谧,荒裔肃清,伊雒犹芜,江湖尚梗。役车未息,戎马载驰,武备之方,尤宜精练。所以各因部校,序其统属,改授钲鼓,创造徽章。取象天官,定其名号,庶使前茅后劲,类别区分。玉帐绛宫,刑德允备。蹈兹汤火,譬诸椒兰。大定戎衣,止戈斯在。于是置十二军,分关内诸府以隶焉。万年道为参旗军,长安道为鼓旗军,富平道为元戈军,醴泉道为井钺军,同州道为羽林军,华州道为骑官军,宁州道为折威军,岐州道为平道军,豳州道为招摇军,麟州道为苑游军,泾州道为天纪军,宜州道为天节军。时帝以天下未定,实资武力,将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故兴此制也。每军一人,副一人,取威名素重者为之,督以耕战之务。自是士马精强,无敌于天下矣。
武德六年,废十二军。已,又复之,军置将军一人。按《唐书·高祖本纪》不载。按《兵志》:六年,以天下既定,遂废十二军,改骠骑曰统军,车骑曰别将。居岁馀,十二军复,而军置将军一人,军有坊,置主一人,以检察户口,劝课农桑。又按《兵志》:初,高祖以义兵起太原,已定天下,悉罢遣归,其愿留宿卫者三万人。高祖以渭北白渠旁民弃腴田分给之,号元从禁军。后老不任事,以其子弟代,谓之父子军。按《突厥传》:帝始兼天下,罢十二军,尚文治,至是以卤患方张,乃复置之,以练卒蒐骑。
太宗贞观 年,始置北衙七营。
《唐书·太宗本纪》不载。按《兵志》:贞观初,太宗择善射者百人,为二番于北门长上,曰百骑。以从田猎。又置北衙七营,选材力骁壮,月以一营番上。
贞观十年,始定府兵之制。
《唐书·太宗本纪》不载。按《兵志》:太宗贞观十年,更号统军为折冲都尉,别将为果毅都尉,诸府总曰折冲府。凡天下十道,置府六百三十四,皆有名号,而关内二白六十有一,皆以隶诸卫。凡府三等:兵千二百人为上,千人为中,八百人为下。府置折冲都尉一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长史、兵曹、别将各一人,校尉六人。士以三百人为团,团有校尉;五十人为队,队有正;十人为火,火有长。火备六驮马。凡火具乌布幕、铁马盂、布槽、锸、钁、凿、碓、筐、斧、钳、锯皆一,甲床二,镰二;队具火钻一,胸马绳一,首羁、足绊皆三;人具弓一,矢三十,胡禄、横刀、砺石、大觿、毡帽、毡装、行縢皆一,麦饭九斗,米二斗,皆自备,并其介冑、戎具藏于库。有所征行,则视其入而出给之。其番上宿卫者,惟给弓矢、横刀而已。凡民年二十为兵,六十而免。其能骑而射者为越骑,其馀为步兵、武骑、排䂎手、步射。每岁季冬,折冲都尉率五校兵马之在府者,置左右二校尉,位相距百步。每校为步队十,骑队一,皆卷槊幡,展刃旗,散立以俟。角手吹大角一通,诸校皆敛人骑为队;二通,偃旗槊,解幡;三通,旗槊举。左右校击鼓,二校之人合噪而进。右校击钲,队少却,左校进逐至右校立所;左右击钲,少却,右校进逐至左校立所;右校复击钲,队还,左校复薄战;皆击钲,队各还。大角复鸣一通,皆卷幡、摄矢、弛弓、匣刃;二通,旗槊举,队皆进;三通,左右校皆引还。是日也,因纵猎,获各入其人。其隶于卫也,左、右卫皆领六十府,诸卫领五十至四十,其馀以隶东宫六率。凡发府兵,皆下符契,州刺史与折冲勘契乃发。若全府发,则折冲都尉以下皆行;不尽,则果毅行;少则别将行。当给马者,官予其直市之,每匹予钱二万五千。刺史、折冲、果毅岁阅不任战事者鬻之,以其钱更市,不足则一府共足之。凡当宿卫者番上,兵部以远近给番,五百里为五番,千里七番,一千五百里八番,二千里十番,外为十二番,皆一月上。若简留直卫者,五百里为七番,千里八番,二千甲十番,外为十二番,亦月上。
贞观十二年,始置左右屯营。
《唐书·太宗本纪》不载。按《兵志》:十二年,始置左右屯营于元武门,领以诸卫将军,号飞骑,其法:取户二等以上、长六尺阔壮者,试弓马四次上、翘关举五、负米五斛行三十步者。复择马射为百骑,衣五色袍,乘六闲驳马,虎皮鞯,为游幸翊卫。
高宗龙朔二年,始取府兵为卫士。
《唐书·高宗本纪》不载。按《兵志》:龙朔二年,始取府兵越骑、步射置左右羽林军,大朝会则执仗以卫阶陛,行幸则夹驰道为内仗。武后改百骑曰千骑。
总章元年十二月,置安东都护府,总兵二万人,以镇抚之。
《唐书·高宗本纪》:总章元年二月壬午,李绩败高丽,克扶馀、南苏、木底、苍岩城。九月癸巳,李绩败高丽王高藏,执之。十二月丁巳,俘高藏以献。
《通鉴纲目》:总章元年十二月,分高丽五部百七十六城,六十九万馀户为九都督府,四十二州,百县。置安东都护府于平壤,以统之。擢其酋帅有功者,为都督、刺史、县令,与华人参理。以薛仁贵检校安东都护,总兵二万人以镇抚之。
中宗景龙元年,改羽林千骑为万骑,分左右营。
《唐书·中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景龙元年九月,改左右羽林卫千骑为万骑,仍分为左右。景龙二年,朔方总管张仁愿筑三受降城。
《唐书·中宗本纪》不载。按《通鉴纲目》:初朔方军与突厥以河为境,时默啜悉众西击突骑,张仁愿请乘虚夺取漠南地,于河北筑三受降城,首尾相应,绝其南寇之路,以拂云祠为中城,距东西城各四百馀里,于牛头朝那山北置烽候千八百所,自是突厥不敢度山畋牧,减镇兵数万。仁愿建城,不置壅门守具。或问之。仁愿曰:兵贵进取,寇至,当并力出战。回首望城者,斩之,安用守备,生其退恧之心也。其后常元楷为总管始筑壅门。
景龙四年八月,诏以万骑补外官,更置飞骑。
《唐书·中宗本纪》不载。按《通鉴纲目》云云。
睿宗景云元年,改左右羽林卫为羽林军。
《唐书·睿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元年八月癸卯,改左右羽林卫,依旧为羽林军。
景云二年,改左右屯卫宗卫名
《唐书·睿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二年八月庚午,改左右屯卫为左右威卫,左右宗卫率府为左右司禦府。
元宗先天元年,以左右龙武军分日更上。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兵志》:元宗以万骑平韦氏,改为左右龙武军,皆用唐元功臣子弟,制若宿卫兵。是时,良家子避征戍者,亦皆纳资隶军,分日更上如羽林。
先天二年,诏府兵取年二十五以上,五十而免。又敕诸州团练兵马令刺史押掌。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先天二年正月,敕河北诸州团结兵马,皆令本州刺史押掌。按《唐书·兵志》:先天二年诏曰:往者分建府卫,计户充兵,裁足周事,二十一入募,六十一出军,多惮劳以规避匿。今宜取年二十五以上,五十而免。屡征镇者,十年免之。虽有其言,而事不克行。
《册府元龟》:先天二年正月,元宗诏曰:往者皇运伊始,戎政肇修。两置军旅,初分府卫。计户充兵,才足周事。遂使二十一入募,六十出军。既惮劬劳,咸规避匿。不有整革,将何置理。其天下卫士,取年二十五以上者充,十五年,即放出。频经征镇者,十年放出。自今以后,羽林飞骑并于卫中简补。又敕河北诸州加团练兵,令州刺史押掌。
开元五年,置天兵军八万于并州。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通鉴纲目》:五年七月,张嘉贞上言:突厥降者,散居太原以北。请宿重兵以镇之。乃置天兵军于并州,集兵八万,以嘉贞为天兵军大使。
开元六年,诏府兵六岁一简,募士宿卫。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兵志》:元宗开元六年,始诏折冲府兵每六岁一简。自高宗、武后时,天下久不用兵,府兵之法寖坏,番役更代多不以时,卫士稍稍亡匿,至是益耗散,宿卫不能给。宰相张说乃请一切募士宿卫。
开元八年二月,敕促军府卫士岁限,使百姓更迭为之。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通鉴》:八年二月壬子,敕以役莫重于军府一为卫士,六十乃免,宜促其岁限,使百姓更迭为之。
开元九年,诏诸道募兵,令州军勘实存亡,给牒,本贯破除。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开元九年十月,诏曰:如闻诸道兵募丁,防年满应还,或征役处分,及在路死者,不得所繇牒报本贯,无凭破除。仍有差科亲邻受弊,宜令今年团日,勘责同行火队的知实死,即与破除。自今以后,每有募丁放归,令州军具存亡夹名牒本贯。
开元十年,罢边兵二十万,始募兵充宿卫。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通鉴纲目》:开元十年秋,张说巡边讨康待宾馀党,平之。先是缘边戍兵常六十馀万。说以时无彊寇,奏罢二十馀万,使还农,始募兵充宿卫。初诸卫府兵自成丁从军,六十而免,其家不免杂徭,浸以贫弱,逃亡略尽,百姓苦之。张说建议,请召募壮丁充宿卫,不问色役,优为之制。逋逃者,必争出应募。上从之。旬日,得精兵十三万,分隶诸卫,更番上下。兵农之分,自此始矣。
开元十一年,取京兆诸郡及白丁为长,从宿卫,号曰彍骑。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兵志》:十一年,取京兆、蒲、同、岐、华府兵及白丁,而益以潞州长从兵,共十二万,号长从宿卫,岁二番,命尚书左丞萧嵩与州吏共选之。明年,更号曰彍骑。又诏:诸州府马阙,官私共补之。今兵贫难致,乃给以监牧马。然自是诸府士益多不补,折冲将又积岁不得迁,士人皆耻为之。
《册府元龟》:开元十一年十一月,诏曰:同华两州精兵所出地资辇毂,不合外支。自今已后,更不得取同华人充兵防。又敕宜于京兆、蒲、同、岐、华等州府兵内及白丁中简一十二万人名为长,从宿卫,准五尺入例,一年两番,州县不得更议杂驱使。仍令尚书左丞萧嵩,与本州官长同拣择以闻。
开元十二年,诏取京旁州府士,以补羽林阙骑。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兵志》:开元十二年,诏左右羽林军、飞骑阙,取京旁州府士,以户部印印其臂,为二籍,羽林、兵部分掌之。末年,禁兵寖耗,及禄山反,天子西驾,禁军从者裁千人。
开元十三年,始以彍骑分隶十二卫。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十三年二月乙亥,初置彍骑,分隶十二司。按《唐书·兵志》:十三年,始以彍骑分隶十二卫,总十二万,为六番,每卫万人。京兆彍骑六万六千,华州六千,同州九千,蒲州万二千三百,绛州三千六百,晋州千五百,岐州六千,河南府三千,陕、虢、汝、郑、怀、汴六州各六百,内弩手六千。其制:皆择下户白丁、宗丁、品子彊壮五尺七寸以上,不足则兼以户八等五尺以上,皆免征镇、赋役,为四籍,兵部及州、县、卫分掌之。十人为火,五火为团,皆有首长。又择材勇者为番头,颇习弩射。又有羽林军飞骑,亦习弩。凡伏远弩自能施张,纵矢三百步,四发而二中;擘张弩二百三十步,四发而二中;角弓弩二百步,四发而三中;单弓弩百六十步,四发而二中:皆为及第。诸军皆近营为堋,士有便习者,教试之,及第者有赏。
开元十五年,制诸道团结民兵防秋。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通鉴》:十五年十二月戊寅,制以吐蕃为边患,令陇右道及诸军团兵五万六千人,河西道及诸军团兵四万人,〈府兵废行一切之法,团结民兵,谓之团兵〉又徵关中兵万人,集临洮。朔方兵万人,集会州,防秋。至冬初,无寇而罢。伺卤入寇,互出兵,腹背击之。开元十六年,改彍骑为羽林飞骑,立长征兵分番酬勋法。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通鉴纲目》:十六年春二月,改彍骑为羽林飞骑。十二月,立长征兵分番酬勋法。
〈目〉敕长征兵,无有还期,人情难堪。宜分五番,岁遣一番还家洗沐,五年酬勋五转。

开元十七年,以奉先三府兵马供宿卫。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十七年十一月丙申,制奉先县同赤县,以所管万三百户供陵寝,三府兵马供宿卫。
开元二十二年,移平海军于海口。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二十二年九月辛巳,移登州平海军于海口安置。
开元二十五年,诏募丁壮充边军。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通鉴》:二十五年五月癸未,敕以方隅底定,令中书门下与诸道节度使,量军镇閒剧利害,审讣兵防定额,于诸色征人及客户中,召募丁壮长充边军,增给田宅,务加优恤。
《册府元龟》:开元二十五年五月癸未,诏曰:自天下一统,方隅底定。烽亭既广,徭戍转增。朕永念征夫,无忘旰食。是用怀柔异俗,宾礼戎臣。二十五年于兹矣。今欲小康戎旅,大致升平,减停征徭,与人休息。诸方将相,三事公卿,宜协朕心,勉成良算。宜令中书门下与诸道节度使,各量军镇閒剧,审利害,计兵防健儿等,作定额,委节度使放诸色征行人,内及客户中,召募取丁壮情愿充健儿,长任边军者,每岁加于常例,给田地屋宅,务加优恤,使得存济。每年逐季,本使具数报中书门下。至年终,一时录奏,长驾远驭,事藉经久无害。始虑之谋,以规苟且之利。
开元二十六年,析左右羽林置龙武军。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二十六年冬十月,析左右羽林军置左右龙武军,以左右万骑营隶焉。
天宝元年,分置十节度经略使以备边。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通鉴》:天宝元年正月壬子,分平卢别为节度,以安禄山为节度使。是时天下声教所被之州三百二十一,羁縻之州八百。置十节度经略使,以备边。安西节度抚宁西域统龟兹、焉耆、于阗、疏勒四镇,治龟兹城兵二万四千。
焉耆治所,在安西府东八百里。于阗,在南二千里。疏勒,在西二千馀里。

北庭节度,防制突骑施、坚昆,统瀚海、天山、伊吾三军。屯伊西二州之境,治北庭都护府,兵二万人。
突骑施牙帐,在北庭府西北三千馀里。坚昆,在北七千里。瀚海军,在北庭府城内,兵万二千人。天山军,在西州城内,兵五千人。伊吾军,在伊州西北三百里甘露川,兵三千人。

河西节度,断隔吐蕃、突厥。统赤水、大斗、建康、宁寇、玉门、墨离、豆卢、新泉八军,张掖、交城、白亭三守捉。屯凉、肃、瓜、沙、会五州之境,治凉州兵七万三千人。
赤水军,在凉州城内,兵三万三千人。大斗军,在凉州西二百馀里,甘肃二州界兵七千五百人。建康军,在凉州西二百里,兵五千三百人。宁寇军,在凉州东北千馀里。兵八千五百人。玉门军,在肃州西二百里,管兵五千二百人。墨离军,本月氏国在瓜州西北千里,管兵五千人。豆卢军,在沙州城内,管兵四千三百人。新泉军,在会州西北二百里,管兵千人。张掖守捉,在凉州南二百里,管兵五百人。交城守捉,在凉州西二百里,管兵千人。白亭守捉,在凉州西北五百里,管兵千七百人。唐制,大曰军,小曰守捉,赵珣聚米图经,自甘州西至肃州五百里,自肃州西至瓜州四百五十里,自瓜州西至沙州二百八十里,自沙州西至伊州四百里。会州东至盐州八百里,西至凉州六百里,南至宋镇戎军一百四十里,北至灵州六百里。

朔方节度捍禦突厥统经略丰安、定远三军,三受降城、安北单于二都护府屯,灵、夏、丰三州之境,治灵州兵六万四千七百人。
经略军在灵州城内,兵二万七百人。丰安军在灵州西黄河外百八十里,兵八千人。定远军在灵州东北二百里,黄河外,兵七千人。西受降城在丰州北,黄河外八十里,兵七千人。安北都护府治,中受降城黄河北岸,兵六千人。东受降城在胜州东北二百里,兵七千人。振武军在单于都护府城内,兵九千人。

河东节度与朔方掎角,以禦突厥,统天兵、大同、横野、岢岚四军、云中守捉屯、太原府忻、代、岚三州之境,治太原府兵五万五千人。
天兵军在太原城内,兵三万人。大同军在代州北三百里,兵九千五百人。横野军在蔚州东北一百四十里,兵三千人。岢岚军在岚州北百里,兵一千人。云中守捉在单于府西北二百七十里,兵七千
七百人。忻州在太原府北八十里,兵七千八百人。代州至太原五百里,兵四千人。岚州在太原府西北二百五十里,兵三千人。

范阳节度,临制奚契丹,统经略威武、清裔、静塞、恒阳、北平、高阳、唐兴、横海九军屯,幽、蓟、妫、檀、易、恒、定、漠、沧九州之境,治幽州兵九万一千四百人。
经略军在幽州城内,兵三万人。威武军在檀州城内,兵万人。清裔军在妫州城内,兵万人。静塞军在蓟州城内,兵万六千人。恒阳军在恒州城东,兵六千五百人。北平军在定州城西,兵六千人。高阳军在易州城内,兵六千人。唐兴军在漠州城内,兵六千人。横海军在沧州城内,兵六千人。

平卢节度镇抚室韦、靺鞨,统平卢、卢龙二军、榆关守捉、安东都护府屯、营、平二州之境,治营州兵三万七千五百人。
平卢军在营州城内,兵万六千人。卢龙军在平州城内,兵万人。榆关守捉在营州城西四百八十里,兵三千人。安东都护府在营州东三百里,兵八千五百人。

陇右节度备禦吐蕃,统临洮、河源、白水、安人、振威、威戎、漠门、宁塞、积石、镇西十军、绥和、合川、平裔三守捉、屯鄯廓洮河之境,治鄯州兵七万五千人。
临洮军在鄯州城内,兵万五千人。河源军在鄯州西百二十里,兵四千人。白水军在鄯州西北二百三十里,兵四千人。安人军在鄯州界星宿川西,兵万人。振威军在鄯州西三百里,兵千人。威戎军在鄯州西北三百五十里,兵千人。漠门军在洮州城内,兵五千五百人。宁塞军在廓州城内,兵五百人。积石军在廓州西百八十里,兵七千人。镇西军在河州城内,兵万一千人。绥和守捉在鄯州西南二百五十里,兵千人。合川守捉在鄯州南百八十里,兵千人。平夷守捉在河州西南四十里,兵三千人。

剑南节度,西抗吐蕃,南抚蛮獠,统天宝、平戎、昆明、宁远、澄川、南江六军,屯益、翼、茂、当、巂、柘、松、维、恭、雅、黎、姚、悉十三州之境,治益州兵三万九百人。
团结营在成都府城内,兵万四千人。天宝军在恭州东南九十里,兵千人。平戎军在恭州南八十里,兵千人。昆明军在巂州南,兵五千一百人。宁远军在巂州西,兵三百人。澄川守捉在姚州东六百里,管兵二千人。南江军,兵三百人。翼州,兵五百人。茂州,兵三百人。维州,兵五百人。柘州,兵五百人。松州,兵一千八百人。当州,兵五百人。雅州,兵四百人。黎州,兵千人。姚州,兵三百人。悉州,兵五千人。

岭南五府经略绥静裔獠统,经略清、海二军、桂、容、邕、交四营,治广州兵万五千四百人。
经略军在广州城内,兵五千四百人。清海军在恩州城内,兵二千人。桂府,兵千人。容府,兵千一百人。邕府,兵千七百人。安南府,兵四千二百人。

此外,又有长乐经略,福州领之,兵千五百人。东莱守捉,莱州领之,东牟守捉,登州领之,兵各千人。凡镇兵四十九万人。
《考异》曰:此兵数,唐历所载也。旧纪:是岁,天下健儿、团结、彍骑等,总五十七万四千七百三十三。此盖止言边兵,彼并京畿诸州彍骑数之耳。

马八万馀匹。
安西马二千七百匹,北庭瀚海军马四千二百匹,天山军马五百匹,伊吾军马三百匹,河西赤水军马万三千匹,大斗军马二千四百匹,建康军马五百匹,宁寇玉门军共管马六百匹,墨离军马四百匹,豆卢军马四百匹,朔方军马三千匹,丰安军马一千三百匹,定远军马二千匹,西受降城马千七百匹,中受降城马二千匹,东受降城马千七百匹,振武军马千六百匹,河东天兵军马五千五百匹,云中守捉马二千匹,大同军马五千五百匹,横野军马千八百匹,范阳经略军马五千四百匹,威武军马三百匹,清裔军马三百匹,静塞军马五百匹,平卢军马四千二百匹,卢龙军马五百匹榆关守捉马百匹,安东府马七百匹,陇右临洮军马八千匹,河源军马六百五十匹,白水军马五百匹,安人军马三百五十匹,威戎军马五十匹,漠门军马二百匹,宁塞军马五十匹,积石军马三百匹,剑南团结营马千八百匹,昆明军马二百匹。

开元之前,每岁供边兵衣粮费,不过二百万。天宝之后,边将奏益兵浸多,每岁用衣千二十万疋,粮百九十万斛,公私劳费,民始困苦矣。
安西衣赐六十二万疋段,北庭衣赐四十八万疋段,河西衣赐百八十万疋段,朔方衣赐二百万疋段,河东衣赐百二十六万疋段,粮五十万石,范阳衣赐八十万疋段,粮五十万石,平卢失衣粮数,陇右衣赐二百五十万疋段,剑南衣赐八十万疋段,粮七十万石。
天宝八载,彍骑法废,折冲诸府无兵。李林甫请停上
下鱼书。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兵志》:自天宝以后,彍骑之法又稍变废,士皆失拊循。八载,折冲诸府至无兵可交,李林甫遂请停上下鱼书。其后徒有兵额、官吏,而戎器、驮马、锅幕、糗粮并废矣,故时府人目番上宿卫者曰侍官,言侍卫天子;至是,卫佐悉以假人为童奴,京师人耻之,至相骂辱必曰侍官。而六军宿卫皆市人,富者贩缯䌽、食粱肉,壮者为角抵、拔河、翘木、扛铁之戏,及禄山反,皆不能受甲矣。初,府兵之制,居无事时耕于野,其番上者,宿卫京师而已。若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故士不失业,而将帅无握兵之重,所以防微渐、绝祸乱之萌也。及府兵法坏而方镇盛,武夫悍将虽无事时,据要险,专方面,既有其上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赋,以布列天下。然则方镇不得不彊,京师不得不弱,故曰措置之势使然者,以此也。
天宝十四载,诏河南置白亭管军,又募京城十万众为天武军。
《唐书·元宗本纪》:十四载十一月丁丑,荣王琬为东讨元帅,高仙芝副之。按《旧唐书本纪》:十四载十一月甲申,以京兆牧、荣王琬为元帅,命高仙芝副之,于京城召募,号曰天武军,其众十万。
《册府元龟》:天宝十四载,诏河南置白亭管军武士,健儿五千人,马一千匹。
肃宗至德二载,置左右神武军及射生手。
《唐书·肃宗本纪》不载。按《兵志》:肃宗赴灵武,士不满百,及即位,稍复旧补北军。至德二载,置左右神武军,补元从、扈从官子弟,不足则取它色,带品者同四军,亦曰神武天骑,制如羽林。总曰北衙六军。又择便骑射者置衙前射生手千人,亦曰供奉射生官,又曰殿前射生手,分左、右厢,总号曰左右英武军。
乾元元年,李辅国,请选羽林骑士五百人徼巡,以李揆谏罢之。
《唐书·肃宗本纪》不载。按《兵志》:乾元元年,李辅国用事,请选羽林骑士五百人徼巡。李揆曰:汉以南、北军相制,故周勃以北军安刘氏。朝廷置南、北衙,文武区列,以相察伺。今用羽林代金吾警,忽有非常,何以制之。遂罢。
上元元年,置神策军于陕州。
《唐书·肃宗本纪》不载。按《兵志》:上元中,以北衙军使卫伯玉为神策军节度使,镇陕州,中使鱼朝恩为观军容使,监其军。初,哥舒翰破吐蕃临洮西之磨环川,即其地置神策军,以成如璆为军使。及安禄山反,如璆以伯玉将兵千人赴难,伯玉与朝恩皆屯于陕。时边土陷蹙,神策故地沦没,即诏伯玉所部兵,号神策军,以伯玉为节度使,与陕州节度使郭英乂皆镇陕。其后伯玉罢,以英乂兼神策军节度。英乂入为仆射,军遂统于观军容使。
《资治通鉴》:上元元年初,哥舒翰破吐蕃于临洮西关磨环川,于其地置神策军。
《会要》:天宝十三载,哥舒翰,以前年收九曲,请以其地置洮阳郡,郡内置神策军,去临洮郡二百里。

及安禄山反军使成如璆遣其将卫伯玉留屯于陕累官至右羽林大将军。八月庚午,以伯玉为神策军节度使。
宝应元年,代宗即位,以射生军为宝应军。
《唐书·代宗本纪》不载。按《兵志》:代宗即位,以射生军入禁中清难,皆赐名宝应功臣,故射生军又号宝应军。
代宗广德元年,以鱼朝恩屯陕兵为神策军。
《唐书·代宗本纪》不载。按《兵志》:广德元年,代宗避吐蕃幸陕,鱼朝恩举在陕兵与神策军迎扈,悉号神策军。天子幸其营。及京师平,朝恩遂以军归禁中,自将之,然尚未与北军齿也。
广德二年,以魏博为天雄军。
《唐书·代宗本纪》不载。按《通鉴纲目》:二年春正月,以魏博为天雄军从田承嗣之请也六月罢河中节度及耀德军
永泰元年,置代北军,以神策军为左、右厢禁军。
《唐书·代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元年六月,代州置代北军。按《唐书·兵志》:永泰元年,吐蕃复入寇,鱼朝恩又以神策军屯苑中,自是寖盛,分为左、右厢,势居北军右,遂为天子禁军,非它军比。朝恩乃以观军容宣慰处置使知神策军兵马使。
大历二年,诏潼关置兵三千。
《唐书·代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二年春正月己巳,诏潼关置兵三千。
大历四年,以好畤、麟游、普润,隶神策军。
《唐书·代宗本纪》不载。按《兵志》:大历四年,以京兆之好畤,凤翔之麟游、普润,皆隶神策军。大历五年,以兴平、武功、扶风、天兴隶神策军,置北军狱。
《唐书·代宗本纪》不载。按《兵志》:五年,复以兴平、武功、扶风、天兴隶神策军,朝廷不能遏。又用爱将刘希暹为神策虞候,主不法,遂置北军狱,募坊市不逞,诬捕大姓,没产为赏,至有选举旅寓而挟厚赀多横死者。朝恩得罪死,以希暹代为神策军使。是岁,希暹复得罪,以朝恩旧校王驾鹤代将之。
大历六年,置肃戍军,又置静塞军。
《唐书·代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六年春正月戊寅,于鄜州之析城置肃戍军。八月戊申,于轮台置静塞军。
大历七年,诏诸道岁报军数,又置永平军。
《唐书·代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大历七年正月,诏诸道军数,每于岁冬申报。十二月辛未,滑州置永平军。
《册府元龟》:代宗大历七年正月丙辰,诏诸道军数,每年秋末冬首一申,春夏不须申,其官健逃亡,非承正制敕,不得辄召募。
大历九年,置义宁军。
《唐书·代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大历九年六月陇州华亭县置义宁军。
德宗建中二年,移西京防秋兵镇关东,更汴宋军名曰宣武。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二年三月,移京西防秋兵九万二千人以镇关东。
《通鉴纲目》:二年正月,更汴宋军名曰宣武。
建中三年,以易、定、沧州为义武军。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按《通鉴纲目》:三年五月,以易、定、沧州为义武军。
建中四年,令节度都团练观察使子弟,出奴马装铠从征。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按《兵志》:神策军使,德宗即位,以白志贞代之。是时,神策兵虽处内,而多以裨将将兵征伐,往往有功。及李希烈反,河北盗且起,数出禁军征伐,神策之士多斗死者。建中四年下诏募兵,以志贞为使,蒐补峻切。郭子仪之婿端王傅吴仲孺殖赀累巨万,以国家有急不自安,请以子率奴马从军。德宗喜甚,为官其子五品。志贞乃请节度、都团练、观察使与世尝任者家,皆出子弟马奴装铠助征,授宫如仲孺子。于是豪富者缘为幸,而贫者苦之。神策兵既发殆尽,志贞阴以市人补之,名隶籍而身居市肆。及泾卒溃变,皆戢伏不出,帝遂出奔。初,段秀实见禁兵寡弱,不足备非常,上疏曰:天子万乘,诸侯千,大夫百,盖以大制小,十制一也,尊君卑臣彊干弱枝之道。今外有不庭之寇,内有梗命之臣,而禁兵不精,其数削少,后有猝故,何以待之。猛虎所以百兽畏者,爪牙也,爪牙废,则狐豚特犬悉能为敌。愿少留意。至是方以秀实言为然。及志贞等流贬,神策都虞候李晟与其军之他将,皆自飞狐道西兵赴难,遂为神策行营节度,屯渭北,军遂振。
贞元二年,改神策左右厢为左右神策军,射生左右厢为殿前左右射生军。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按《兵志》:贞元二年,改神策左右厢为左右神策军,特置监勾当左右神策军,以宠中官,而益置大将军以下。又改殿前射生左右厢曰殿前左右射生军,亦置大将军以下。
《资治通鉴》:二年八月初,上与李泌议复府兵。泌因为上历叙府兵,自西魏以来兴废之由。且言府兵平日皆安居田亩,每府有折冲领之。折冲以农隙教习战陈,国家有事徵发,则以符契下其州及府,参验发之。至所期处,将帅按阅,有教习不精者,罪其折冲,甚者罪及刺史。军还,则赐勋加赏,便道罢之,行者近不踰时,远不经岁。高宗以刘仁轨为洮河镇守使,以图吐蕃,于是始有久戍之役。武后以来,承平日久,府兵浸堕,为人所贱,百姓耻之。至蒸熨手足,以避其役。又牛仙客以积财得宰相,边将效之,山东戍卒多赍缯帛自随,边将诱之寄于府库,昼则苦役,夜系地牢,利其死而没入其财。故自天宝以后,山东戍卒,还者什无二三,其残虐如此,然未尝有外叛内侮,杀帅自擅者,诚以顾恋田园,恐累宗族故也。自开元之末,张说始募长征兵,谓之彍骑,其后益为六军。及李林甫为相,奏诸军皆募人为之,兵不土著,又无宗族,不自重惜,忘身徇利,祸乱遂生。至今为梗向,使府兵之法,常存不废,安有如此下陵上替之患哉。陛下思复府兵,此乃社稷之福,太平有日矣。上曰:俟平河中,当与卿议之。九月丁亥,诏十六卫各置上将军,以宠功臣。改神策左右厢为左右神策军,殿前射生左右厢为殿前左右射生军,各置大将军二人,将军二人。
贞元三年,改殿前左右射生军为左右神威军,李泌议复府兵,又以西域人隶神策军。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按《兵志》:三年,诏射生、神策、六军将士,府县以事办治,先奏乃移军,勿辄逮捕。京兆尹郑叔则建言:京剧轻猾所聚,慝作不常,俟奏报,将失罪人,请非昏田,皆以时捕。乃可之。俄改殿前左右射生军曰左右神威军,置监左右神威军使。左右神策军皆加将军二员,左右龙武军加特军一员,以待诸道大将有功者。自肃宗以后,北军增置威武、长兴等军,名类颇多,而废置不一。惟羽林、龙武、神武、神策、神威最盛,总曰左右十军矣。其后京畿之西,多以神策军镇之,皆有屯营。军司之人,散处甸内,皆恃势陵暴,民閒苦之。自德宗幸梁还,以神策兵有劳,皆号兴元元从奉天定难功臣,恕死罪。中书、御史府、兵部乃不能岁比其籍,京兆又不敢总举名实。三辅人假比于军,一牒至十数。长安奸人多寓占两军,身不宿卫,以钱代行,谓之纳课户。益肆为暴,吏稍禁之,辄先得罪,故当时京尹、赤令皆为之敛屈。
《资治通鉴》:贞元三年六月,上复问泌以复府兵之策。对曰:今岁徵关东卒戍,京西者十七万人,计岁食粟二百四万斛。今粟斗直百五十,为钱三百六万缗。国家比遭饥乱,经费不充,就使有钱,亦无粟可籴,未暇议复府兵也。上曰:然则奈何,亟减戍卒归之,何如。对曰:陛下用臣之言,可以不减戍卒,不扰百姓,粮食皆足,粟麦日贱。府兵亦成。上曰:苟能如是,何为不用。对曰:此须急为之,过旬日,则不及矣。今吐蕃久居原会之閒,以牛运粮,粮尽,牛无所用。请发左藏恶缯染为䌽缬,因党项以市之,每头不过二三匹,计十八万匹,可致六万馀头。又命诸冶铸农器籴麦种,分赐沿边军镇募戍卒,耕荒田而种之。约明年麦熟,倍偿其种。其馀据时价五分增一,官为籴之。来春,种禾亦如之。关中土沃而久荒,所收必厚。戍卒获利,耕者浸多,边地居人至少,军士月食官粮粟麦,无所售,其价必贱。名为增价,实比今岁所减多矣。上曰:善。即命行之。泌又言:边地官多阙,请募人入粟以补之,可足今岁之粮。上亦从之。因问曰:卿言府兵亦集,如何。对曰:戍卒因屯田致富,则安于其土,不复思归。旧制,戍卒五年而代,及其将满,下令有愿留者,即以所开田为永业,家人愿来者,本贯给长牒,续食而遣之。据应募之数,移报本道。虽河朔诸帅,得免更代之烦,亦喜闻矣。不过数番,则戍卒土著,乃悉以府兵之法理之,是变关中之疲弊为富强也。上喜曰:如此,天下无复事矣。泌曰:未也。臣能不用中国之兵,使吐蕃自困。上曰:计将安出。对曰:臣未敢言之。俟麦禾有效,然后可议也。上固问,不对。泌意欲结回纥、大食、云南,与共图吐蕃,令吐蕃所备者多,知上素恨回纥,恐闻之不悦,并屯田之议不行,故不肯言。既而戍卒应募,愿耕屯田者,什五六。
《通鉴纲目》:三年,停西域使者廪给,分隶神策军。初,河陇既没于吐蕃,安西北庭及西域使人,在长安者,归路阻绝,皆仰给于度支。李泌知其有妻子田宅,不欲归命,停其给,凡四千人,皆诣政府诉之。泌曰:此皆从来宰相之过,岂有外国使者,留京师数十年,不听归乎。今当假道回纥,各遣归国。不愿者,当于鸿胪自陈授,以职位给俸禄。人生当乘时展用,岂可终身客死乎。于是无一人愿归者。泌皆分隶神策两军,禁旅益壮,岁省五十万缗。
贞元七年,定神威神策六军讼事例。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七年春三月辛巳,诏神威、神策六军将士自相讼,军司推劾;与百姓相讼,委府县推劾;小事移牒,大事奏取处分,军司、府县不得相侵。
贞元十年,敕,五丁许二丁居军,馀差以条限。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按《兵志》:十年,京兆尹杨于陵请置挟名敕,五丁许二丁居军,馀差以条限,由是豪强少畏。
贞元十二年,初置左右护军中尉监、中护军监。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十二年六月乙丑,初置左右护军中尉监、中护军监,授宦官。按《唐书·兵志》:十二年,以监勾当左神策军、左监门卫大将军、知内侍省事窦文场为左神策军护军中尉,监勾当右神策军、右监门卫将军、知内侍省事霍仙鸣为右神策军护军中尉,监右神威军使、内侍兼内谒者监张尚进为右神威军中护军,监左神威军使、内侍兼内谒者监焦希望为左神威军中护军。护军中尉、中护军皆古官,帝既以禁卫假宦官,又以此宠之。
贞元十四年,诏左右神策置统军。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按《兵志》:十四年,又诏左右神策置统军,以崇亲卫,如六军。时边兵衣饟多不赡,而戍卒屯防,药茗蔬酱之给最厚。诸将务为诡辞,请遥隶神策军,禀赐遂赢旧三倍,由是塞上往往称神策行营,皆内统于中人矣,其军乃至十五万。按《郑絪传》:絪,入为起居郎、翰林学士,累迁中书舍人。德宗自兴元还,置六军统军视六尚书,以处功臣,除制用白麻付外。又废宣威军,益左右神策,以监军为中尉。窦文场恃功,阴讽宰相进拟如统军比。絪当作制,奏言:天子封建,或用宰相,以白麻署制,付中书、门下。今以命中尉,不识陛下特以宠文场邪。遂著为令也。帝悟,谓文场曰:武德、贞观时,中人止内侍,诸卫将军同正赐绯者无几。自鱼朝恩以来,无复旧制。朕今用尔不谓私,若麻制宣告,天下谓尔胁我为之。文场叩头谢。更命中书作诏,并罢统军用麻矣。明日,帝见絪曰:宰相不能拒中人,得卿言乃悟。
贞元十九年,以北军地密不许擅入。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按《兵志》:故事,京城诸司、使、府、县,皆季以御史巡囚。后以北军地密,未尝至。十九年,监察御史崔薳不知近事,遂入右神策,中尉奏之,帝怒,杖薳四十,流崖州。
贞元二十年,置唐昌军。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二十年冬十月甲辰,于景州南皮县置唐昌军。
顺宗永贞元年,以范希朝为左右神策、京西行营节度使。
《唐书·顺宗本纪》不载。按《兵志》:顺宗即位,王叔文用事,欲取神策军兵柄,乃用故将范希朝为左右神策、京西诸城镇行营兵马节度使,以夺宦者权,而不克。
《资治通鉴》:永贞元年五月,以右金吾大将军范希朝为左右神策、京西诸城镇行营节度使。甲戌,以度支郎中韩泰为其行军司马,王叔文自知为内外所憎疾,欲夺取宦官兵权以自固。藉希朝老将,使主其名,而实以泰专其事,人情不测,其所为益疑惧。
宪宗元和元年,诏葬阵亡将士,禀其家。
《唐书·宪宗本纪》:元和元年十月甲子,减剑南东西川、山南西道今岁赋,释胁从将吏。葬阵亡者,禀其家五岁。
元和二年,停左右羽林军月番,省神武军,及上总计天下兵数。
《唐书·宪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二年二月丙寅,左右羽林军应管月番,飞骑,总五千六百一十三人,并停。按《唐书·兵志》:元和二年,省神武军。
《资治通鉴》:元和二年,李吉甫撰《元和国计簿》,上之总计天下兵,仰给县官者八十三万馀人,比天宝三分增一。大率二户资一兵,其水旱所伤,非时调发,不在此数。
元和三年,合左右神威军为天威军,敕停畿汝将士,寻复东都防禦兵。
《唐书·宪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三年春正月戊申,罢左右神威军,合为一,号天威军。五月甲午,敕东都畿、汝州都防禦使及副使宜停,所营将士三千七百三十人,随畿、汝界分留守及汝州防禦使分掌之。八月庚申,复置东都防禦兵七百人。按《唐书·兵志》:三年,废左右神威军,合为一,曰天威军。
元和四年,中书叙录诸道将士总数。
《唐书·宪宗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宪宗元和四年四月,中书叙录诸道将士,总八十八万五千人,举大数,其边远未至者亦有焉。
元和五年,以丹阳军,并为镇海军。
《唐书·宪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五年十一月戊戌朔,浙西奏当镇旧有丹阳军,今请并为镇海军,从之。
元和八年,废天威军,分隶左右神策军。
《唐书·宪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八年八月乙巳,废天威军,并入神策军。按《唐书·兵志》:八年,废天威军,以其兵骑分隶左右神策军。及僖宗幸蜀,田令孜募神策新军为五十四都,离为十军,令孜自为左右神策十军兼十二卫观军容使,以左右神策大将军为左右神策诸都指挥使,诸都又领以都将,亦曰都头。
元和十年,募三河子弟卫宫城。
《唐书·宪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十年十二月,东都留守吕元膺请募置三河子弟以卫宫城。元和十二年,葬淮西战士,又置子弟义军。
《唐书·宪宗本纪》:十二年冬十月,葬淮西战士,禀其家。
《册府元龟》:元和十二年正月辛酉,河东节度使张弘靖奏准诏置子弟兵三千。又按《册府元龟》:元和十二年三月,义武军节度使陈楚新置子弟义军一万,请衣及赐,可之。
元和十三年,停纳课户一千八百人衣粮。
《唐书·宪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十三年十二月辛亥,敕左右龙武军六军及威远营应纳课户,共一千八百人,衣粮并停。元和十四年,乌重引奏请所管州兵还,刺史从之,并诏诸道节使,俱罢所领兵马。
《唐书·宪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十四年夏四月丙寅,诏:诸道节度、都团练、防禦、经略等使所管支郡,除本军州外,别置镇遏、守捉、兵马者,并合属刺史。如刺史带本州团练、防禦、镇遏等使,其兵马额便隶此使。如无别使,即属军事。其有边于溪洞接连蕃蛮之处,特建城镇,不关州郡者,不在此限。
《册府元龟》:元和十四年四月,横海节度使乌重引奏:臣以河朔地,能抗拒朝命者,其大略可见。所管刺史,失其权与职分,反使镇将领事。若刺史各得职分,又有镇兵,则节度使虽有安禄山、史思明之奸恶,岂能据一州为反哉。所以河朔六十年能不奉朝命者,只以夺刺史权与县令职守,而自作威福。臣所管德、棣、景三州,已举公牒,各还刺史职事,应在州兵,并令刺史收管。从之。
穆宗长庆元年,简留浙东等道防秋兵甲,令淮南等道召募兵马备边。
《唐书·穆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元年正月壬寅,夏州节度使奏浙东、湖南等道防秋兵不习边事,请留其兵甲,归其人。灵武节度使李听奏请于淮南、忠武、武宁等道防秋兵中取三千人衣赐月粮,赐当道自召募一千五百人马骁勇者以备边。仍令五十人为一社,每一马死,社人共补之,马永无阙。从之。二月乙酉,天平军节度使马总奏:当道见管军士三万三千五百人,从去年正月已后,情愿居农者放,逃亡者不捕。先是,平定河南,及王承元去镇州,宰臣萧俛不顾远图,乃献销兵之议,请密诏天下军镇,每年限百人内破八人逃死,故总有是奏。
长庆二年,诏瘗战亡者,禀其家。
《唐书·穆宗本纪》:长庆二年八月,诏瘗汴、宋、郑三州战亡者,禀其家三岁。
《册府元龟》:长庆二年八月,诛李㝏,汴州平。下诏以官军阵亡将士,并㝏为乱以来,有潜谋效顺,诚节可嘉,并因此遇害者,并委本军审勘其姓名事迹,申奏,当与甄奖及加褒赠。仍令本军优赏其家,三年不停衣粮。并委所在州县为收葬,量事致祭。及将士有因战阵伤损尤甚,以至残废者,各委本军厚加优恤,仍勿停衣粮。其经战阵处,所有贼中遗骸,并委所在州县,随事收埋,勿令暴露。
文宗太和四年,振武置云伽关,加镇兵。
《唐书·文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太和四年秋七月,振武置云伽关,加镇兵千人。
开成二年,以史元忠奏,赐各道新铜鱼。
《唐书·文宗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开成二年十二月,幽州节度使史元忠奏:当管八州,准门下牒,追刺史右鱼各一只。臣勘自天宝末年,频有兵戈,并多失堕。伏祈各赐新铜鱼。可之。
懿宗咸通五年,发兵戍邕州。
《唐书·懿宗本纪》不载。按《通鉴纲目》:五年,发徐州兵三千人戍邕州
僖宗乾符元年,敕发长武等道兵,赴剑南行营。
《唐书·僖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乾符元年十二月,西川节度使高骈奏:奉敕抽发长武、鄜州、河东等道兵士赴剑南行营者。伏以西川新军旧军差到已众,况蛮蜑小丑,必可枝梧。今以道路崎岖,馆驿穷困,更有军顿,立见流移,所谓望一处完全而百处俱破。且兵不在众而在于和,其左右神策长武镇、鄜川、河东所抽甲马兵士,人数不少,况备办军食,费损尤多。又缘三道藩镇,尽扼羌戎,边鄙未宁,望不差发。如已在道路,并请降敕勒回。
光启元年,置左右神策十军。
《唐书·僖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本纪》:元年四月乙卯,以开府仪同三司、右金吾卫上将军、左街功德使、齐国公田令孜为左右神策十军使。时自蜀中护驾,令孜召募新军五十四都,都千人,左右神策各二十七都,分为五军,令孜总领其权。
昭宗景福二年,以宗室典禁兵,屯兴平。
《唐书·昭宗本纪》不载。按《兵志》:景福二年,昭宗以藩臣跋扈、天子孤弱,议以宗室典禁兵。及伐李茂贞,乃用嗣覃王允为京西招讨使,神策诸都指挥使李鐬副之,悉发五十四军屯兴平,已而兵自溃。茂贞逼京师,昭宗为斩神策中尉西门重遂、李周,乃引去。
乾宁元年,诏诸王召收禁军亡散,益置殿后四军,号曰安圣、捧宸、保宁、安化。
《唐书·昭宗本纪》不载。按《兵志》:乾宁元年,王行瑜、韩建及茂贞连兵犯阙,天子又杀宰相韦昭度、李溪,乃去。太原李克用以其兵伐行瑜等,同州节度使王行实入迫神策中尉骆全驩、刘景宣请天子幸邠州,全驩、景宣及子继晟与行实纵火东市,帝御承天门,敕诸王率禁军捍之。捧日都头李均以其军卫楼下,茂贞将阎圭攻筠,矢及楼扉,帝乃与亲王、公主幸筠军,扈跸都头李君实亦以兵至,侍帝出幸莎城、石门。诏嗣薛王知柔入长安收禁军、清宫室,月馀乃还。又诏诸王阅亲军,收拾神策亡散,得数万。益置安圣、捧宸、保宁、安化军,曰殿后四军,嗣覃王允与嗣延王戒丕将之。
天复三年,废左右神策军,置六军,十二卫,总六千六百人,番上如故事,以宰相领之。
《唐书·昭宗本纪》:天复三年正月辛未,崔引判六军十二卫事。按《兵志》:三年,茂贞再犯阙,嗣覃王战败,昭宗幸华州。明年,韩建畏诸王有兵,请皆归十六宅,留殿后兵三十人,为控鹤排马官,隶飞龙坊,馀悉散之,且列甲围行宫,于是四军二万馀人皆罢。又请诛都头李筠,帝恐,为斩于大云桥。俄遂杀十一王。及还长安,左右神策军复稍置之,以六千人为定。是岁,左右神策中尉刘季述、王仲先以其兵千人废帝,幽之。季述等诛。已而昭宗召朱全忠兵入诛宦官,宦官觉,劫天子幸凤翔。全忠围之岁馀,天子乃诛中尉韩全诲、张弘彦等二十馀人,以解梁兵,乃还长安。于是悉诛宦官,而神策左右军由此废矣。诸司悉归尚书省郎官,两军兵皆隶六军,而以崔引判六军十二卫事。六军者,左右龙武、神武、羽林,其名存而已。自是军司以宰相领。及全忠归,留步骑万人屯故两军,以子友伦为左右军宿卫都指挥使,禁卫皆汴卒。崔引乃奏:六军名存而兵亡,非所以壮京师。军皆置步军四将,骑军一将。步将皆兵二百五十人,骑将皆百人,总六千六百人。番上如故事。乃令六军诸卫副使京兆尹郑元规立格募兵于市,而全忠阴以汴人应之。后又以宰相裴枢判左三军,独孤损判右三军,向所募士悉散去。全忠亦兼判左右六军十二卫。及东迁,唯小黄门打毬供奉十数人、内园小儿五百人从。至谷水,又尽屠之,易以汴人,于是天子无一人之卫。昭宗遇弑,唐乃亡。
《册府元龟》:昭宗天复三年五月,宰臣崔引奏募置左右军士共六千六百人。从之。

后梁

太祖开平元年,赦军士逃亡为盗者。
《五代史·梁太祖本纪》不载。按《通鉴纲目》:开平元年十一月,赦军士逃亡为盗者。初,梁主在藩镇,用法严,将校有战没者,所部兵悉斩之,谓之拔队斩,士卒多亡。乃命军士皆文其面,以记军号,逃辄执之,无不死者。由是亡者皆聚山泽为盗。至是赦其罪,听还乡里,盗减什七八。

后唐

废帝清泰三年,置水军五都。
《五代史·唐废帝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清泰三年七月,置水军五都,以董思铎、马晖、何温、安韬、史希俨为指挥使,尹居璠为都指挥,起邺城,先是范延光进军攻城,以濠水阔,溺兵士。故立此军。

后晋

高祖天福二年,吴置骑兵八军,步兵九军。
《五代史·晋高祖本纪》不载。按《资治通鉴》:天福二年正月,吴齐王置骑兵八军,步兵九军。
出帝天福八年,置兴捷、武捷等十馀军。〈按《五代史》出帝以天福七 年六月即位,仍称天福。至九年,改元开运〉《五代史·晋出帝本纪》不载。按《资治通鉴》:天福八
年九月,河东节度使刘知远知景延广,必致寇,而畏其方用事,不敢言。但益募兵,奏置兴捷、武捷等十馀军,以备契丹。
开运元年,敕天下籍乡兵,号武定军。
《五代史·晋出帝本纪》不载。按《资治通鉴》:开运元年三月,敕天下籍乡兵,每七户出兵械共资一卒。四月丙戊,诏诸州所籍乡兵,号武定军。凡得七万馀人。时兵荒之馀,复有此扰,民不聊生。
开运二年,更命武定军曰天威军。
《五代史·晋出帝本纪》不载。按《资治通鉴》:春正月,更命武定军曰天威军。。

后周

太祖广顺元年,诏选诸州勇壮赴京师,发虎捷军守禦河阳陕州。
《五代史·周太祖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广顺元年五月戊子,河阳李晖言:奉诏,置水军五百。诏诸州于州兵内,选勇壮并家属赴京师。十月,以寇侵轶平阳,遣中使分押虎捷兵士赴河阳、陕州守禦。
世宗显德元年,大简诸军,拔其精锐,及募天下壮士,选为殿前诸班。
《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按《资治通鉴》:世宗即位,既败北汉兵于高平,谋肃军政。初,宿卫之士累朝相承,务求姑息,不欲简阅,恐伤人情。由是羸老者居多,但骄蹇不用命,实不可用。每遇大敌,不走则降,其所以失国亦多。由此,帝因高平之战,始知其弊。谓侍臣曰:凡兵,务精不务多。今以农夫百,未能当甲士一,奈何浚民之膏泽,养此无用之物乎。且健懦不分,众何所劝。乃命大简诸军,精锐者升之上军,羸者斥去之。又以骁勇之士,多为诸蕃镇所蓄,诏募天下壮士,咸遣诣阙。命太祖皇帝选其尤者,为殿前诸班。其骑步诸军,各命将帅选之。由是士卒精强,近代无比。征伐四方,所向皆捷,选练之力也。
《册府元龟》:世宗显德元年十月,谓侍臣曰:侍卫兵士,累朝已来,老少相半,强懦不分。盖徇于人情,不能选练。今春,于高平,与刘崇及蕃军相遇,临敌有指挥不前者,苟非朕亲当坚陈,几至丧败。况百户农夫,未能赡得一甲士,且兵在精不在众,今已令一一点选精锐者,升在上军。怯弱者,任从安便,庶期可用,又不虚费也。侍臣咸曰:若非陛下天纵睿谋,无以有此英断。先是,自用兵以来,勋武得志。至于偏裨之閒,鲜举雄勇,率以亲旧互用,有懦怯不能自奋者,其行伍可知矣。上案兵于高平,睹其退缩,慨然有惩革之意。显德四年,立怀德军。
《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按《资治通鉴》:显德四年四月,分江南降卒为六军,三十指挥,号怀德军,显德。五年,赐淮南行营招收,马军号曰雄健,步军号曰武健。
《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显德五年五月壬午,赐淮南行营招收马步军,号马军曰雄健,步军曰武健。
显德六年,废铜鱼。
《五代史·周世宗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世宗显德六年三月癸酉,敕铜鱼之设,虽载前编,原其始初,盖防伪滥。今诸道牧守,每遇除移,并特降放制书,又何假于符契。如闻请纳,颇是烦劳。宜易前规,罢兹虚器,其铜鱼并宜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