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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戎政典

 第四卷目录

 戎政总部总论三
  春秋四传〈宣公元年楚子郑人侵陈 诸侯会晋师伐郑 晋赵穿侵崇 晋人宋人伐郑 宣公二年战于大棘 秦师伐晋 晋人宋人卫人陈人侵郑 宣公三年楚人侵 郑 宋师围曹 宣公四年公伐莒取向 宣公六年晋赵盾卫孙免侵陈 宣公七年公会 齐侯伐莱 宣公九年晋荀林父帅师伐陈 宋人围滕 宣公十年宋师伐滕 晋人宋人卫人曹人伐郑 公孙归父帅师伐邾 宣公十有二年楚子围郑 战于邲 楚子灭萧 宋师伐陈 宣公十有三年楚子伐宋 宣公十有四年晋侯伐郑 楚子围宋 宣公十有 八年晋侯卫世子臧伐齐 邾人戕鄫子于鄫 成公二年齐侯伐我北鄙 战于新筑 战于鞍 齐侯使国佐如师 成公六年取鄟 仲孙蔑叔孙侨如帅师侵宋 晋栾书帅师救郑 成公八年晋栾书帅师侵蔡 成公九年晋人执郑伯 楚公子婴齐帅师伐莒 成公 十年卫侵郑 成公十有三年晋侯使郤锜来乞师 公自京师遂会诸侯伐秦 成公十有 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 成公十有六年晋侯及楚子郑伯战于鄢陵 成公十有八年 楚子郑伯伐宋〉

戎政典第四卷

戎政总部总论三

《春秋四传》楚子郑人侵陈
《春秋》:宣公元年秋,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晋赵盾帅师救陈。
《谷梁传》:遂,继事也。善救陈也。
《胡传》:楚书爵而人郑者,贬之也。郑伯本以宋人弑君,晋不能讨,受赂而还。以此罪晋,为不足与也。遂受盟于楚,今乃附楚以亟病中国,何义乎。书侵陈遂侵宋者,以见潜师掠境,肆为侵暴非能,声宋罪,而讨之也。既正此师为不义,然后中国之师可举矣。

诸侯会晋师伐郑

《春秋》:宣公元年秋,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会晋师于棐林,伐郑。
《公羊传》:此晋赵盾之师也。曷为不言赵盾之师。君不会大夫之辞也。
《谷梁传》:列数诸侯而会晋赵盾,大赵盾之事也。其曰师何也。以其大之也。于棐林,地而后伐郑,疑辞也。此其地何。则著其美也。
《胡传》:列数诸侯而会晋赵盾,谷梁子以为大赵盾之事,以其大之也。故曰师,此说非也。《春秋》立法,君为重而大夫与师,其体敌列数诸侯,于帅师之下,而又书大夫之名氏,则臣拟于君,而不可以为训。其曰会晋师,此乃谨礼于微之意也。其立义精矣。棐林,郑地也。前者地而后伐,以为疑词,此其地则以著其美者,一美一恶,无嫌于同。

晋赵穿侵崇

《春秋》:宣公元年冬,晋赵穿帅师侵崇。
《公羊传》:柳者何。天子之邑也。曷为不系乎周,不与伐天子也。
《胡传》:崇在西土,秦所与也。晋欲求成于秦,不以大义动之,而伐其与国,则为谖已甚。比诸伐楚以救江,异矣。而传谓设此谋者,赵穿也。意者,赵穿已有逆心,欲得兵权,托于伐国以用其众乎。不然,何谋之迂,而当国者亦不裁正而从之也。穿之名姓,自登史策,弑君于桃园,而上卿以志同受恶,其端又见于此书。侵以见所以求成者,非其道矣。
〈大全〉任氏辅曰:地谱商有崇国,在京北柳县甘亭。啖氏曰:崇,小国也。《公羊》误为柳。

晋人宋人伐郑

《春秋》:宣公元年冬,晋人、宋人伐郑。
《谷梁传》:伐郑,所以救宋也。
《胡传》:宋人弑君,既列于会,在春秋衰世,已免诸侯之讨矣。论春秋王法,则其罪固在法所不赦也。而晋人与之合兵伐郑,是谓以燕伐燕,庸愈乎。其书晋人宋人,非将卑师少,盖贬而人之也。以贬书伐者,若曰声罪致讨,而己有瑕,则何以伐人矣。
战于大棘
《春秋》:宣公二年春,王二月壬子,宋华元帅师及郑公子归生帅师战于大棘。宋师败绩。获宋华元。
《谷梁传》:获者,不与之辞也。言尽其众以救其将也。以三军敌华元,华元虽获,不病矣。
〈注〉华元得众甚贤,故不与郑获之。先言败绩,而后言获,知华元得众心,军败而后见获。晋与秦战于韩,未言败绩,而君已获,知晋侯不得众心明矣。何休曰:书获皆生获也,如欲不病华元,当有变文。郑君释之曰:将帅见获,师败可知,不当复。书师败绩,此两书之者,明宋师惧,华元见获,皆竭力以救之。无奈不胜敌耳。华元有贤行,得众,如是虽师败身获,适明其美,不伤贤行,今而书败获,非变文而何。

《胡传》:两军接刃,主将见获,其负明矣。又书师败绩,词不赘乎。此明大夫虽贵,与师等也。故将尊师少,称将不称师。师众,将卑称师,不称将。将尊师众,并书于策者,示人君不可轻役,大众又重将帅之选,其义深矣。或曰:元帅三军之司命,而轻重若是班乎。自行师而言,则以元帅为司命;自有国而言,则以得众为邦本。郑使高克将兵禦狄于境,欲远克也,而不恤其师。楚以六卒实从得臣,恐丧师也,而不恤其将,故经以弃师,罪郑以杀其大夫,责楚明此义。然后知王者之道,轻重之权衡矣。

秦师伐晋

《春秋》:宣公二年春,王二月,秦师伐晋。
《左传》:秦师伐晋,以报崇也。遂围焦。
《胡传》:按《左氏》:以报崇也。遂围焦,晋用大师于崇,乃赵穿私意而无名也。故书侵,秦人为是兴师而报晋,则问其无名之罪也。故书伐,世岂有欲求成于强国,而侵其所与可以得成者乎。穿之情见矣。宣子当国,算无遗策,独懵于此哉。其从之也,而盾之情亦见矣。《春秋》书事,笔削因革,必有以也。一侵一伐,而不书围焦,所以诛晋卿上侵之意,其所由来者渐矣。
晋人宋人卫人陈人伐郑
《春秋》:宣公二年夏,晋人、宋人、卫人、陈人侵郑。
《胡传》:按《左氏》:晋赵盾,及诸侯之师侵郑,以报大棘之役。初郑归生受命于楚,以伐宋,经不书伐而以宋华元主大棘之战者,盖楚人有词于宋矣。师之老壮,在曲直,晋主夏盟,盾既当国,合诸侯之师,何畏乎楚。何避乎斗椒。然力非不足,而去之者,以理曲也。故卿不氏而称人师,书侵,而不言伐。《易》于讼卦之象曰:君子作事谋始,始而不谋。将至于兴师动众,有不能定者矣。晋惟取赂释宋,而不讨。至以中国之大,不能服郑,不竞于楚,可不慎乎。《春秋》行事,必正其本为末流之,若此也,其垂戒明矣。
楚人侵郑
《春秋》:宣公三年夏,楚人侵郑。
《左传》:郑即晋,故也。
《胡传》:按《左氏》:晋侯伐郑,郑及晋平。而经不书者,仲尼削之也。郑本以晋灵不君,取赂释贼为不足与似也,而往从楚,非矣。今晋成公初立,背僭窃伪邦而归诸夏,则是反之正也。《春秋》大改过,许迁善书楚人侵郑者,与郑伯之能反正也。故特著楚人侵掠诸夏之罪尔。郑既见侵于楚,则及晋平,可知矣。

宋师围曹

《春秋》:宣公三年秋,宋师围曹。
《胡传》:按《左氏》,宋文公即位,尽逐武穆之族。二族以曹师伐宋,然不书于经者,二族以见逐,而举兵,非讨罪也。及宋师围曹,报武氏之乱,而经书之者,端本清源之意也。武穆二族,与曹之师奚为至于宋哉。不能反躬自治,恃众强以报之兵革,何时而息也。宋惟有不赦之罪,莫之治也。故书法如此。
公伐莒取向
《春秋》:宣公四年春,王正月,公及齐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
《左传》:非礼也。平国以礼,不以乱。伐而不治,乱也。以乱平乱,何治之有无治,何以行礼。
《公羊传》:此平莒也。其言不肯何,辞取向也。
《谷梁传》:及者,内为志焉尔。平者,成也。不肯者,可以肯也。伐犹可。取向,甚矣。莒人辞不受治也。伐莒,义兵也。取向,非也。乘义而为利也。
《胡传》:心不偏党之谓平,以此心平物者,物必顺;以此心平怨者,怨必释。惟小人不能宅心之,若是也,虽以势力强之,而有不获成者矣。夫以齐鲁大国,平郯莒小邦,宜其降心听命,不待文告之及也。然而莒人不肯,则以宣公心有所私系,失平怨之本耳。故书取以著其罪,及所欲也。平者,成也。取者,盗也。不肯者,心弗允从,莫能强之者也。以利心图成,虽强大不能行之于弱小。《春秋》书此,戒后世之不知治其本者。故行有不得者,反求诸己,斯可矣。
晋赵盾卫孙免侵陈
《春秋》:宣公六年春,晋赵盾、卫孙免侵陈。
《左传》:春,晋卫侵陈,陈即楚故也。
《谷梁传》:此帅师也,其不言帅师何也。不正其败前事,故不与帅师也。
《胡传》:按《传》称陈及楚平,荀林父伐陈,经皆不书者,以下书晋卫加兵于陈,即陈及楚平可知矣。以赵盾孙免书侵,即林父无辞可称,亦可知矣。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晋尝命上卿帅师救陈,又再与之连兵伐郑,今而即楚,无乃于己有阙。盖亦自反可也,不内省德,遽以兵加之,则非义矣。故林父不书伐,而盾免书侵,以正晋人所以主盟,非其道也。
公会齐侯伐莱
《春秋》:宣公七年夏,公会齐侯伐莱。秋,公至自伐莱。大旱。
《左传》:不与谋也。凡师出,与谋曰及,不与谋曰会。《胡传》:及者,内为志;会者,外为主。平莒及郯公所欲也。故书及,继以取向,即所欲者,可知矣。伐莱,齐志也。故书会,继以伐,致即师行之危,亦可知矣。公与齐侯俱不务德,合党连兵,恃强陵弱,是以为此举也。军旅之后,必有凶年,言民以征役,怨咨之气,感动天变而旱乾作矣。其以大旱书者,或不雩,或虽雩而不雨也,不雩则无恤民忧国之心,雩而不雨,格天之精意阙矣。
晋荀林父帅师伐陈
《春秋》:宣公九年秋,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会于扈。晋荀林父帅师伐陈。
《胡传》:按《左氏》:讨不睦也。陈侯不会,荀林父以诸侯之师伐陈,晋侯卒,乃还。则知经所书者,与晋罪陈之词也。会于扈,以待陈而陈侯不会,然后林父以诸侯之师伐之也。则几于自反而有礼矣。不书诸侯之师,而曰林父帅师者,在会诸侯皆以师听命,而林父兼将之也。则其众辑矣。晋主夏盟,又尝救陈,所宜与也。而惟楚之即,夫岂义乎。

宋人围滕

《春秋》:宣公九年冬,十月,宋人围滕。
《左传》:因其丧也。
《胡传》:围国,非将卑师少所能办也。必动大众而使大夫为主帅,明矣。然而称人,是贬之也。滕既小国,又方有丧,所宜矜哀吊恤之不暇,而用兵革,以围之。比事以观知,见贬之,罪在不仁矣。
宋师伐滕
《春秋》:宣公十年夏,六月,宋师伐滕。
《胡传》:前围滕称人,刺伐丧也。此伐滕,称师,讥用众也。宋大国爵上公霸主之馀业,力非不足也。今邻有弑逆,不能声罪致讨,乃用大众以伐所当矜恤之小邦,且滕不事己,无乃己德,犹有所阙,而滕何尤焉。故特称师,以著其罪,而汲汲于诛乱臣讨贼子之意见矣。

晋人宋人卫人曹人伐郑

《春秋》:宣公十年夏,六月,晋人、宋人、卫人、曹人伐郑。《胡传》:按《左氏》:郑及楚平,诸侯伐郑,取成而还。其称人,贬也。郑居大国之间,从于彊令,岂其罪乎。不能以德镇抚,而用力争之,是谓五十步笑百步,庸何愈于楚,自是责楚益轻罪在晋矣。

公孙归父帅师伐邾

《春秋》:宣公十年秋,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
《胡传》:用贵卿为主将,举大众出征,伐不施于乱臣贼子,奉天讨罪,而陵弱侵小,近在邦域之中,附庸之国,是为盗也。当此时,陈有弑君之乱,既来赴告,藏在诸侯之策矣。曾不是图,而有事于邾,不亦颠乎。故四国伐郑,贬而称人,鲁人伐邾,特书取绎,以罪之也。
楚子围郑
《春秋》:宣公十有二年春,楚子围郑。
《胡传》:按《公羊传》,例战,不言伐围,不言战,入不言围,灭不言入。书其重者。楚子,县陈盖灭之矣。而经止书入,其于郑也入自皇门,至于达道,盖即其国都矣。而经止书围于以见诛乱臣讨贼子,正大伦之为重也。

战于邲

《春秋》:宣公十有二年夏,六月乙卯,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
《公羊传》:大夫不敌君,此其称名氏,以敌楚子何。不与晋而与楚子为礼也。曷为不与晋而与楚子为礼也。庄王伐郑,胜乎皇门,放乎路衢。郑伯肉袒,左执茅旌,右执鸾刀,以逆庄王。曰:寡人无良,边陲之臣,以干天祸,是以使君王沛焉。辱到敝邑,君如矜此丧人,锡之不毛之地,使帅一二耋老而绥焉。请惟君王之命。庄王曰:君之不令臣,交易为言,是以使寡人得见君之玉面,而微至乎此。庄王亲自手旌,左右撝军退舍七里。将军子重谏曰:南郢之与郑,相去数千里,诸大夫死者数人,厮役扈养死者数百人。今君胜郑而不有,无乃失民臣之力乎。庄王曰:古者杅不穿,皮不蠹,则不出于四方。是以君子笃于礼而薄于利,要其人而不要其土。告从,不赦,不祥,吾以不祥道民。灾及吾身,何人之有。既则晋师之救郑者至。曰:请战。庄王许诺。将军子重谏曰:晋,大国也。王师淹病矣。君请勿许也。庄王曰:弱者,吾威之;强者,吾辟之。是以使寡人无以立乎天下。令之还师,而逆晋寇。庄王鼓之,晋师大败。晋众之走者,舟中之指可掬矣。庄王曰:嘻。吾两君不相好,百姓何罪。令之还师,而佚晋寇。
《谷梁传》:绩,功也。功,事也。日,其事败也。
《胡传》:战而言及主乎,是战者也。按《左氏》,晋师救郑,经既不以救郑书矣,又不言楚晋战于邲。而使晋主之,何也。陈人弑君,晋不讨贼,而楚能讨之。楚人围郑,亦既退师,与郑平矣。而又与之战,则非观衅之师也。故释楚不贬,而使晋主之,独与常词异乎。按邲之役,六卿并在,大夫司马皆具官,不欲剿民者,三帅也。违命济师者,先谷也。而独罪林父,何也。尊无二上,定于一也。古者仗钺临戎,专制阃外,虽君令有所不受,况其属乎栾。书救郑军帅之欲战者,八人。武子遂还,众不敢遏偪阳之举,丐偃二将,皆请班师。荀罃令曰:七日不克,必尔乎取之。遂下偪阳,林父既知,无及于郑,焉用之矣。诸帅又皆信,然其策先縠,若独以中军佐济者,下令三军,无得妄动,按军令而行辟。夫岂不可既不能令,乃畏失属亡师之罪,而从韩献子分恶之言,知难而冒进,是弃晋师于谁责乎。故后诛先縠,不去其官。此称败绩,特以林父主之也。

楚子灭萧

《春秋》:宣公十有二年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灭萧。《胡传》:假于讨贼而灭陈。《春秋》以讨贼之义重也。末减而书入,恶其贰己而入郑。《春秋》以退师之情恕也。末减而书围,与人为善之德宏矣。至是肆其强暴,灭无罪之国,其志已盈,虽欲赦之,不得也。故《传》称萧溃,经以灭,书断其罪也。孟子曰: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楚庄盖以力假仁,不能久假而遽归者也。建万国亲诸侯者,先王之政兴,灭国继绝世者,仲尼之法,今乃灭人社稷而绝其祀,亦不仁,甚矣。萧既灭亡,必无赴者,何以得书于鲁史。楚庄县陈入郑,大败晋师于邲,莫与校者,不知以礼制,心至于骄溢,克伐怨,欲皆得行焉。遂以灭萧告赴诸侯,矜其威力,以恐中国耳。孟子定其功罪,以五霸为三王之罪人。《春秋史外传》,心之要兴,推此类求之,斯得矣。

宋师伐陈

《春秋》:宣公十有二年冬,十有二月,宋师伐陈。卫人救陈。
《胡传》:陈有弑君之乱,宋不能讨而楚能讨之。虽曰县,陈寻复封之。其德于楚而不贰,未足责也。宋人不能内自省德,遽以大众伐之,非义举矣。卫人救陈,背盟失信,而以救书者,见宋师非义,陈未有罪,而受兵为可恤也。且谋国失图,妄兴师旅,无休息之期,则乱益滋矣。其以救书,意在责宋也。若卫叛盟,则不待贬绝,而恶自见矣。
楚子伐宋
《春秋》:宣公十有三年夏,楚子伐宋。
《左传》:以其救萧也。君子曰:清丘之盟,惟宋可以免焉。《胡传》:楚人灭萧,将以胁宋,诸侯惧而同盟为宋人计者,恤民固本,轻徭薄赋,使民效死,亲其上,则可以待敌矣。计不出此,而急于伐陈,攻楚与国,非策也。故楚人有词于伐,而得书爵。
晋侯伐郑
《春秋》:宣公十有四年夏,五月,晋侯伐郑。
《胡传》:按《左氏传》,为邲故也。比事以观,知其为报怨,复雠之兵,词无所贬者,直书其事,而义自见矣。

楚子围宋

《春秋》:宣公十有四年秋,九月,楚子围宋。
《胡传》:宋人要结盟誓,欲以禦楚,已非持国之道,轻举大众,剿民妄动,又非恤患之兵,特书救陈以著其罪,明见伐之由也。国必自伐,然后人伐之,凡事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易》于讼卦曰:君子以作事谋始,始而不谋,必至于讼,讼而不竟,必至于师。若宋是矣。始谋不臧,至于见伐,见围,几亡其国,则自取之也。
晋侯卫世子臧伐齐
《春秋》:宣公十有八年春,晋侯、卫世子臧伐齐。
《胡传》:保国以礼为本者也。齐顷公不谨于礼,自己致寇,所谓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矣。诸侯上卿皆执国命取必于其君,以行其克,伐怨欲之私,故盟于断道,师于阳谷,大战于鞍,逞其志而后止。《春秋》详书于策,见伐与伐者之罪,皆可以为鉴矣。

邾人戕鄫子于鄫

《春秋》:宣公十有八年秋,七月,邾人戕鄫子于鄫。《左传》:凡自虐其君曰弑,自外曰戕。
《公羊传》:戕鄫子于鄫者何。残贼而杀之也。
《谷梁传》:戕犹残也,戕杀也。
齐侯伐我北鄙
《春秋》:成公二年春,齐侯伐我北鄙。
《胡传》:初,鲁事齐,谨甚。虽易世而聘,会不绝也。及与晋侯盟于断道,而后怨隙成,再盟于赤棘,而后伐吾北鄙。齐侯之兴是役,非义矣。鲁人为鞍之战,岂义乎。同曰愤兵务相报复,而彼此皆无善者,则亦不待贬而罪自见矣。

战于新筑

《春秋》:成公二年夏,四月丙戌,卫孙良夫帅师及齐师战于新筑,卫师败绩。
《胡传》:齐师侵虐,而以卫主此战,何也。卫侯初与晋同盟于断道矣。又使世子臧与晋,同伐齐矣。又使孙良夫石稷将侵齐矣。及与齐师遇石稷,欲还。良夫不可,曰:以师伐人,遇其师而还。将谓君何。若知不能,则如无出,今既遇矣。不如战也。遂战于新筑。故齐师虽侵虐,而此战以卫主之也。《春秋》善解纷贵远怨,而恶以兵刃相接,故书法如此。

战于鞍

《春秋》:成公二年夏,六月癸酉,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帅师,会晋却克、卫孙良夫、曹公子首,及齐侯战于鞍。齐师败绩。
《公羊传》:曹无大夫,公子首何以书。忧内也。
《谷梁传》:其日,或曰日其战也,或曰日其悉也。曹无大夫,其曰公子何也。以吾之四大夫在焉,举其贵者也。《胡传》:大国三军,次国二军,鲁虽大国,而四卿并将,是四军也。当此时,旧制犹存,尺地皆公室之土也。一民皆公室之兵也。上卿行父,与侨如婴齐,各帅一军,会战而臧孙许,如晋乞师,又逆晋师,为之道,本不将兵,特往来晋鲁两军之间,预谋议耳。成公初立,主幼国危,为季孙一怒扫境内,兴师而四卿并出,肆其愤欲,虽无人乎,成公之侧,有不恤也。然后政自季氏出矣。将称元帅,略其副属,词之体也。而四卿皆书者,岂特为详内录哉。坚冰之戒,亦明矣。经之大例,受伐者为主,而此以四国及之者,以一笑之微,残民毒众,几获其君,而怒犹未怠。焚雍门之茨,侵车东至海,故以四国主之,为愤兵之大戒,见诸行事,深切著明矣。

齐侯使国佐如师

《春秋》:成公二年秋,七月,齐侯使国佐如师。己酉,及国佐盟于袁娄。
《公羊传》:君不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佚获也。其佚获奈何,师还齐侯。晋郤克投戟逡巡再拜稽首马前,逢丑父者,顷公之车右也。面目与顷公相似,衣服与顷公相似。代顷公当左,使顷公取饮,顷公操饮而至。曰:革取清者,顷公用是佚而不反。逢丑父曰:吾赖社稷之神灵,吾君已免矣。郤克曰:欺三军者,其法奈何。曰:法斮。于是斮逢丑父。己酉,及齐国佐盟于袁娄,曷为不盟于师,而盟于袁娄。前此者,晋郤克与臧孙许同时而聘于齐,萧同侄子者,齐君之母也。踊于棓而窥客,则客或跛或眇,于是使跛者迓跛者,使眇者迓眇者。二大夫出,相与踦闾而语,移日,然后相去。齐人皆曰:患之起,必自此始。二大夫归,相与帅师为鞍之战。齐师大败,齐侯使国佐如师。郤克曰:与我纪侯之甗,反鲁卫之侵地,使耕者东亩,且以萧同侄子为质,则吾舍子矣。国佐曰:与我纪侯之甗,请诺。反鲁卫之侵地,请诺。使耕者东亩,是则土齐也。萧同侄子者,齐君之母也。齐君之母,犹晋君之母也。不可,请战。一战不胜,请再;再战不胜,请三;三战不胜,则齐国尽子之有也。何必以萧同侄子为质。揖而去之。郤克使鲁卫之使,使以其辞而为之请,然后许之,逮于袁娄而与之盟。
《谷梁传》:鞍去国五百里,袁娄去国五十里。一战绵地五百里,焚雍门之茨,侵车东至海。君子闻之,曰:夫其,甚之辞焉,齐有以取之也。齐之有以取之何也。败卫师于新筑,侵我北鄙,敖郤献子,齐有以取之也。袁娄在师之外。郤克曰:反鲁、卫之侵地,以纪侯之甗来,以萧同叔子之母为质,使耕者皆东其亩,然后与子盟。国佐曰:反鲁、卫之侵地,以纪侯之甗来,则诺。以萧同叔子之母为质,则是齐侯之母也,齐侯之母犹晋君之母也。晋君之母犹齐侯之母也,使耕者尽东其亩,则是终土齐也:不可。请一战,一战不克,请再;再不克,请三;三不克,请四;四不克,请五;五不克,举国而授。于是而与之盟。
《胡传》:齐国佐如师,与楚屈完来一也。然陉之役,则曰:来盟于师,盟于召陵。鞍之战则曰:及国佐盟于袁娄,何也。荆楚暴横,凭陵诸夏,齐桓公仗义声罪致讨,威行江汉之上,不待加兵,而楚人帖服。其书来盟于师者,楚人自服而求盟也。盟于召陵者,桓公退舍,礼与之盟也。在春秋时,斯为善矣。若夫袁娄则异,于是,齐虽侵虐,未若荆楚之暴也。诸国大夫含愤积怒,欲雪一笑之耻,至于杀人盈野,非有击强扶弱之心。国佐如师,将以赂免,非服之也。晋大夫又不以德命使齐人尽东其亩,而以萧同叔子为质。夫萧同叔子,齐君之母也。则亦悖矣。由是,国子不可请合馀烬,背城借,一辑而去之。郤克使鲁卫之使,以其词为之请,逮于袁娄,而与之盟。则汲汲欲盟者,晋也。故反以晋人,及之若此类,见曲直之绳墨矣。是故,制敌莫如仗义,天下莫大于理,而强有力不与焉。亦可谓深切著明矣。
取鄟
《春秋》:成公六年春,二月,取鄟。
《左传》:言易也。
《公羊传》:鄟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于邾娄,讳亟也。
《谷梁传》:鄟,国也。
《胡传》:鄟,微国也。书取者,灭之也。灭而书取,为君隐也。项亦国也。其书灭者,以僖公在会,季孙所为,故直书其事,而不隐此。《春秋》尊君抑臣,以辨上下,谨于微之意也。人伦之际,差之毫釐,缪以千里。故仲尼特立此义,以示后世臣子,使以道事君,而无朋附权臣之恶,于传有之,犯上干主,其罪可救;乖忤贵臣,祸在不测。故臣子多不惮人主,而畏权臣。如汉谷永之徒直攻,成帝不以为嫌,至于王氏,则周旋相比,结为死党,而人主不之觉,此世世之公患也。归父家遣缘,季氏也。朝吴出奔,因无极也。王章杀身,忤王凤也。邺侯寄馆,避元载也。惟杀生在下,而人主失其柄也。是以,党与众多,知有权臣而不知有君父矣。使《春秋》之义,得行尊君抑臣,以辨上下,每谨于微,岂有此患乎。

仲孙蔑叔孙侨如帅师侵宋

《春秋》:成公六年秋,仲孙蔑、叔孙侨如帅师侵宋。《左传》:秋,孟献子,叔孙宣伯,侵宋,晋命也。
《胡传》:鲁遣二卿为主将,动大众焉。有事于宋,而以侵书者,潜师侵掠无名之意。盖陋之也。于卫孙良夫亦然。上三年,尝会宋卫同伐郑矣。次年,宋使华元来聘通嗣君矣。又次年,鲁使仲孙蔑报华元矣。是年冬,郑伯背楚求成于晋,而鲁卫与宋又同盟于虫牢矣。今而有事于宋,上卿受钺,大众就行,而师出无名,可乎。故特书侵,以罪之也。《左氏》载此师,晋命也。后二年,宋来纳币,请伯姬焉。则此师为晋而举,非鲁志,明矣。兵戎有国之重事,邦交人道之大伦,听命于人,不得已焉。将能立乎。《春秋》所以罪之也。

晋栾书帅师救郑

《春秋》:成公六年冬,晋栾书帅师救郑。
《胡传》:凡书救者,未有不善之也。而伐者之罪著矣。按《左氏》,晋楚遇于桑隧,军帅之欲战者,八人。武子遂还则无功也。亦何善之有。曰:此《春秋》所以善栾书也。两军相加,兵刃既接,折馘执俘,计功受赏,此非仁人之心,王者之事。故舞干而苗格者,舜也;因垒而崇降者,文也;次于陉而屈完服者,齐桓也;会于萧鱼而郑不叛者,晋悼也。武子之能不迁戮,而知还也。亦庶几哉。
晋栾书帅师侵蔡
《春秋》:成公八年春,晋栾书帅师侵蔡。
《左传》:晋栾书侵蔡,遂侵楚,获申骊,楚师之还也。晋侵沈,获沈子揖,初从知范韩也。君子曰:从善如流,宜哉。《诗》曰:恺悌君子,遐不作人。求善也夫,作人斯有功绩矣。是行也。郑伯将会晋师,门于许东门,大获焉。
晋人执郑伯
《春秋》:成公九年秋,七月丙子,晋人执郑伯。晋栾书帅师伐郑。
《左传》:秋,郑伯如晋,晋人讨其贰于楚也。执诸铜鞮,栾书伐郑,郑人使伯蠲行成。晋人杀之,非礼也。兵交,使在其间可也。楚子重侵陈以救郑。
《谷梁传》:不言战,以郑伯也。为尊者讳耻,为贤者讳过,为亲者讳疾。
《胡传》:按《左氏》,楚人以重赂求郑,郑伯会公子成于邓。秋,郑伯如晋。晋人讨其贰于楚,执诸铜鞮。栾书伐郑,郑使伯蠲行成,晋人杀之,楚子重侵陈,以救郑。称人而执者,既不以王命,又不归诸京师,则非伯讨也。杀伯蠲不书者,既执其君矣。则行人为轻,亦不足纪也。楚子重侵陈,与处父救江,何异削而不书者。郑亦有罪焉耳。

楚公子婴齐帅师伐莒

《春秋》:成公九年冬,十有一月,楚公子婴齐帅师伐莒。庚申,莒溃。楚人入郓。
《左传》:冬,十一月,楚子重自陈伐莒,围渠丘。渠丘城恶,众溃,奔莒。戊申,楚入渠丘。莒人囚楚公子平,楚人曰:勿杀,吾归而俘。莒人杀之。楚师围莒,莒城亦恶。庚申,莒溃。楚遂入郓。莒无备故也。君子曰:恃陋而不备,罪之大者也。备豫不虞,善之大者也。莒恃其陋,而不修城郭。浃辰之间,而楚克其三都,无备也夫。《诗》曰:虽有丝麻,无弃菅蒯。虽有姬姜,无弃蕉萃。凡百君子,莫不代匮,言备之不可以已也。
《胡传》:按《左氏》:楚子重自陈伐莒,围渠丘,城恶。众溃。楚师围莒,莒城亦恶。庚申,莒溃,楚遂入郓。孟子曰:凿斯池也,筑斯城也。与民守之,效死而民弗去。是则可为也。夫凿池筑城者,为国之备,所谓事也;效死而民弗去,为国之本,所谓政也。莒恃其陋,不修城郭,浃辰之间,楚克其三都,信无备矣。然兵至而民逃其上,不能使民效死,而不去,则昧于为国之本也。虽隆莒之城,何益乎。故经于莒溃,特书日以谨之者,以明城郭沟池,重门击柝,皆守邦之末,务必以固本安民,为政之急耳。
卫侵郑
《春秋》:成公十年春,卫侯之弟黑背帅师侵郑。
《胡传》:按《左氏》:卫子叔黑背侵郑,晋命也。其曰卫侯之弟者,子叔黑背生公孙剽,孙林父宁殖出卫侯衎,而立剽,亦以父有宠爱之私,故得立耳。此与齐之夷,仲年无异,其特书弟,以为后戒,可谓深切著明矣。
晋侯使却锜来乞师
《春秋》:成公十有三年春,晋侯使却锜来乞师。
《谷梁传》:乞,重辞也。古之人重师,故以乞言之也。《胡传》:晋主夏盟行,使诸侯徵会讨贰,谁敢不从。以霸主之尊而书曰乞师,何也。列国疏分,虽有大小;土地甲兵,受之天子,不相统属。鲁兵非晋所得专也。今晋不以王命兴诸侯之师,故特书乞,以见其卑伏屈损,无自反而缩之意矣。圣人作《春秋》,无不重内而轻外。至于乞师,则内外同辞者,盖皆有报怨复雠,贪得之心,是以如此。若夫诛乱臣,讨贼子,请于天王,以大义驱之,谁不拱手以听命。何至于乞哉。噫。此圣人所以垂戒后世,见诸行事,之深切著明者也。

公自京师遂会诸侯伐秦

《春秋》:成公十有三年夏,五月,公自京师,遂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人、滕人伐秦。
《公羊传》:其言自京师何,公凿行也。公凿行奈何,不敢过天子也。
《谷梁传》:言受命,不敢叛周也。
《胡传》:诸侯每岁侵伐四出未有能修朝觐之礼者,今公欲会伐秦道,自王都不可越天子而往也。故皆朝王,而不能成朝礼。《书》曰:如京师,见诸侯之慢也。因会伐而行矣。又书公自京师以伐秦,为遂事者,此仲尼亲笔明朝王为重,存人臣之礼也。
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
《春秋》:成公十有五年春,三月,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谷梁传》:以晋侯而斥执曹伯,恶晋侯也。不言之,急辞也。断在晋侯也。
《胡传》:称侯以执伯,讨也。何以为伯讨。晋合诸侯伐秦,曹宣公卒于师。曹人使公子负刍守,使公子欣时逆曹伯之丧,负刍杀其太子,而自立。至是,晋侯执之又不敢自治,而归于京师。使即天刑,夫是之谓伯讨。《春秋》执诸侯者,众矣。未有执得其罪如此者,故特书其爵。
晋侯及楚子郑伯战于鄢陵
《春秋》:成公十有六年夏,六月,甲午晦,晋侯及楚子、郑伯战于鄢陵。楚子、郑师败绩。
《公羊传》:晦者何,冥也。何以书,记异也。败者称师,楚何以不称师,王痍也。王痍者何,伤乎矢也。然则何以不言师败绩,末言尔。
《谷梁传》:日事遇晦曰晦。四体偏断曰败,此其败则目也。楚不言师,君重于师也。
《胡传》:不书师败绩,以其君亲集矢于目,而身伤为重也。当是时,两军相抗,未有胜负之形。晋之捷也。亦幸焉耳。幸非持胜之道,范文子所以立于军门,有圣人能内外无患,盍释楚以为外惧之戒乎。楚师虽败,其势益张。晋遂怠矣。卒有栾氏之谮,而诛三郤,国内大乱,圣人备书,以见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楚子郑伯伐宋

《春秋》:成公十有八年夏,楚子、郑伯伐宋。宋鱼石复入于彭城。
《胡传》:此伐宋以纳鱼石,其不曰纳宋鱼石于彭城,何也。刘敞曰:不与纳也,诸侯失国,诸侯纳之正也,诸侯世也,大夫失位;诸侯纳之,非正也,大夫不世也。诸侯托于诸侯,礼也;大夫托于诸侯,非礼也。其言复入者,已绝而复入。恶之甚者。宋鱼石,晋栾,盈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