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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戎政典
第三卷目录
戎政总部总论二
春秋四传〈僖公元年齐师宋师曹师救邢 楚人伐郑 败邾师于偃 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郦 僖公二年虞师晋师灭下阳 僖公四年公会诸侯侵蔡伐楚 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 公孙兹会诸侯侵陈 僖公五年晋人执虞公 僖公六年公至自伐郑 僖公十有二年楚人灭黄 僖公十有五年公孙敖及诸侯之大夫救徐 晋侯及秦伯战于韩 僖公十有七年灭项 僖公十有八年宋公曹伯卫人邾人伐齐 僖公十有九年宋 人围曹 僖公二十年楚人伐随 僖公二十有二年公伐邾 宋公及楚人战于泓 僖公 二十有三年齐侯伐宋 僖公二十有五年卫侯燬灭邢 楚人围陈 僖公二十有六年齐 人侵我西鄙 楚人灭夔 楚人伐宋围缗 公以楚师伐齐 僖公二十有七年楚人陈侯 蔡侯郑伯许男围宋 僖公二十有八年晋侯侵曹伐卫 公子买戍卫 晋侯入曹 战于城濮 诸侯围许 曹会诸侯围许 僖公三十年晋人秦人围郑 僖公三十有一年取济 西田 僖公三十有三年公子遂帅师伐邾 文公二年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 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 文公三年叔孙得臣会诸侯之师伐沈 秦人伐晋 晋阳处父伐楚救江 文公四年晋侯伐秦 文公七年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 文公九年楚人伐郑 文公十 有二年秦人晋人战于河曲 文公十有四年晋人纳捷菑于邾 文公十有五年晋郤缺帅 师伐蔡 齐侯伐曹 文公十有六年楚人秦人巴人灭庸 文公十有七年晋人卫人陈人 郑人伐宋〉
春秋四传〈僖公元年齐师宋师曹师救邢 楚人伐郑 败邾师于偃 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郦 僖公二年虞师晋师灭下阳 僖公四年公会诸侯侵蔡伐楚 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 公孙兹会诸侯侵陈 僖公五年晋人执虞公 僖公六年公至自伐郑 僖公十有二年楚人灭黄 僖公十有五年公孙敖及诸侯之大夫救徐 晋侯及秦伯战于韩 僖公十有七年灭项 僖公十有八年宋公曹伯卫人邾人伐齐 僖公十有九年宋 人围曹 僖公二十年楚人伐随 僖公二十有二年公伐邾 宋公及楚人战于泓 僖公 二十有三年齐侯伐宋 僖公二十有五年卫侯燬灭邢 楚人围陈 僖公二十有六年齐 人侵我西鄙 楚人灭夔 楚人伐宋围缗 公以楚师伐齐 僖公二十有七年楚人陈侯 蔡侯郑伯许男围宋 僖公二十有八年晋侯侵曹伐卫 公子买戍卫 晋侯入曹 战于城濮 诸侯围许 曹会诸侯围许 僖公三十年晋人秦人围郑 僖公三十有一年取济 西田 僖公三十有三年公子遂帅师伐邾 文公二年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 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 文公三年叔孙得臣会诸侯之师伐沈 秦人伐晋 晋阳处父伐楚救江 文公四年晋侯伐秦 文公七年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 文公九年楚人伐郑 文公十 有二年秦人晋人战于河曲 文公十有四年晋人纳捷菑于邾 文公十有五年晋郤缺帅 师伐蔡 齐侯伐曹 文公十有六年楚人秦人巴人灭庸 文公十有七年晋人卫人陈人 郑人伐宋〉
戎政典第三卷
戎政总部总论二
《春秋四传》齐师宋师曹师救邢《春秋》:僖公元年春,王正月,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
《谷梁传》:救不言次,言次非救也。非救而曰救,何也。遂齐侯之意也。是齐侯与齐侯也。何用见其是齐侯也。曹无师,曹师者曹伯也。其不言曹伯,何也。以其不言齐侯,不可言曹伯也。其不言齐侯,何也。以其不足乎扬,不言齐侯也。
《胡传》:三国称师,见兵力之有馀也。聂北书次,讥救邢之不速也。《春秋》大义,伐而书次,其次为善,遂伐楚次于陉,美之也。救而书次,其次为贬,救邢次于聂北,讥之也。圣人之情见矣。故救患分灾于礼;为急而好攻战,乐杀人者,于罪为大。
楚人伐郑
《春秋》:僖公元年秋,七月,楚人伐郑。《左传》:郑即齐故也。
败邾师于偃
《春秋》:僖公元年秋,九月,公败邾师于偃。《左传》:虚丘之戍将归者也。
《谷梁传》:不日,疑战也。疑战而曰败,胜内也。
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郦
《春秋》:僖公元年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帅师败莒师于郦,获莒拿。《公羊传》:莒拿者何。莒大夫也。莒无大夫,此何以书。大季子之获也。何大乎季子之获。季子治内难以正,禦外难以正,其禦外难以正奈何,公子庆父弑闵公。走而之莒,莒人逐之,将由乎齐,齐人不纳,却反舍于汶水之上,使公子奚斯入请,季子曰:公子不可以入,入则杀矣。奚斯不忍反命于庆父,自南涘,北面而哭。庆父闻之曰:嘻,此奚斯之声也诺已。曰:吾不得入矣。于是抗辀经而死。莒人闻之曰:吾已得子之贼矣。以求赂乎鲁,鲁人不与,为是兴师而伐鲁,季子待之以偏战。
《谷梁传》:莒无大夫,其曰莒挐何也。以吾获之目之也。内不言获,此其言获何也。恶公子之绐。绐者奈何。公子友谓莒挐曰:吾二人不相说,士卒何罪。屏左右而相搏,公子友处下。左右曰孟劳。孟劳者,鲁之宝刀也。公子友以杀之。然则何以恶乎绐也。曰弃师之道也。《胡传》:按《公羊》:庆父走莒,莒人逐之,将由乎齐,齐人不纳,却反舍于汶水之上,使奚斯入请,不可而死。莒人曰:吾已得子之贼。以求赂乎鲁,鲁人弗与,为是兴师而来伐。然则,罪在莒也,而以季友主此战,何也。抑锋止锐,喻以词命使知不缩而引去,则善矣。今至于兵刃既接,又用诈谋擒其主将,此强国之事,非王者之师。《春秋》之志,故以季友为主,而书败获,责之备也。
虞师晋师灭下阳
《春秋》:僖公二年夏,五月,虞师、晋师灭下阳。
《公羊传》:虞微国也。曷为序乎大国之上,使虞首恶也。曷为使虞首恶。虞受赂,假灭国者道,以取亡焉。其受赂奈何。献公朝诸大夫而问焉。曰:寡人夜者寝而不寐,其意也何。诸大夫有进对者曰:寝不安与。其诸侍御有不在侧者与。献公不应。荀息进曰:虞郭见与。献公揖而进之。遂与之入而谋曰:吾欲攻郭,则虞救之;攻虞,则郭救之。如之何,愿与子虑之。荀息对曰:君若用臣之谋,则今日取郭,而明日取虞尔。君何忧焉。献公曰:然则奈何。荀息曰:请以屈产之乘,与垂棘之白璧,往必可得也。则宝出之内藏,藏之外府;马出之内厩,系之外厩尔。君何丧焉。献公曰:诺。虽然,宫之奇存焉。如之何。荀息曰:宫之奇,知则知矣。虽然,虞公贪而好宝,见宝必不从其言,请终以往。于是终以往。虞公见宝,许诺,宫之奇果谏,语曰:唇亡则齿寒,虞郭之相救,非相为赐,则晋今日取郭,而明日虞从而亡尔。君请勿许也。虞公不从其言,终假之道以取郭。还,四年,反取虞,虞公抱宝牵马而至。荀息见曰:臣之谋何如。献公曰:子之谋则已行矣。宝则吾宝也。虽然,吾马之齿亦已长矣。盖戏之也。夏阳者何。郭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郭,国之也。曷为国之,君存焉尔。
《谷梁传》:非国而曰灭,重夏阳也。虞无师,其曰师何也。以其先晋,不可以不言师也。其先晋何也。为主乎灭夏阳也。夏阳者,虞虢之塞邑也。灭夏阳而虞虢举矣。虞之为王乎灭夏阳何也。晋献公欲伐虢,荀息曰:君何不以屈产之乘、垂棘之璧而借道乎虞也。公曰:此晋国之宝也,如受吾币而不借吾道,则如之何。荀息曰:此小国之所以事大国也。彼不借吾道,必不敢受吾币。如受吾币而借吾道,则是我取之中府而藏之外府,取之中厩而置之外厩也。公曰:宫之奇存焉,必不使受之也。荀息曰:宫之奇之为人也,达心而懦,又少长于君。达心则其言略,懦则不能强谏,少长于君则君轻之。且夫玩好在耳目之前,而患在一国之后,此中知以上乃能虑之,臣料虞君中知以下也。公遂借道而伐虢。宫之奇谏曰:晋国之使者,其辞卑而币重,必不便于虞。虞公弗听,遂受其币而借之道。宫之奇谏曰:语曰:唇亡则齿寒。其斯之谓与。挈其妻子以奔曹。献公亡虢,五年而后举虞。荀息牵马操璧而前曰:璧则犹是也,而马齿加长矣。
《胡传》:按《孟子》:晋人以垂棘之璧与屈产之乘,假道于虞以伐虢。宫之奇谏,百里奚不谏。然则,晋人造意以虞首恶,何也。贪得重赂,遂其强暴灭兄弟之国,以及其身,而亡其社稷。所以为首乎。《春秋》,圣人律令也。观此义可以见法矣。唐高宗赐其臣长孙无忌金宝缯锦,欲以立武昭仪。虽无忌终不顺旨,君子犹讥其没于利,而不反君之赐也。矧受他人之赂,遂其强暴者乎国而曰灭夏阳邑尔,其书灭,何也。夏阳,虞虢之塞邑。犹秦有潼关,蜀有剑岭,皆国之门户也。潼剑不守,则秦蜀破。夏阳既举,而虞虢亡矣。《春秋》此义,以天下为家,以城郭沟池为固,以山川丘陵为险,设之以守国,而待暴客者也,其衰世之意邪。
公会诸侯侵蔡伐楚
《春秋》:僖公四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遂伐楚,次于陉。
《公羊传》:溃者何。下叛上也。国曰溃,邑曰叛。其言次于陉何。有俟也。孰俟。俟屈完也。
《谷梁传》:溃之为言,上下不相得也。侵,浅事也。侵蔡而蔡溃,以桓公为知所侵也。不土其地,不分其民,明正也。遂,继事也。次,止也。
《胡传》:潜师掠境曰侵。侵蔡者,奇也。声罪致讨,曰伐。伐楚者,正也。遂者,继事之词,而有专意。次,止也。楚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桓公是徵。而楚人服罪,师则有名矣。孟氏何以独言,《春秋》无义战也。譬之杀人者,或曰:人可杀与。曰:可。孰可以杀之。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矣。国可伐与曰:可。孰可以伐之。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矣。楚虽暴横,凭陵上国。齐不请命,擅合诸侯,岂所谓为天吏以伐之乎。《春秋》以义正名,而乐与人为善。以义正名,则君臣之分严矣。书遂伐楚,讥其专也。乐与人为善,苟志于善斯善之矣。书次于陉,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序其绩也。
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
《春秋》:僖公四年夏,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谷梁传》:楚无大夫,其曰屈完何也。以其来会桓,成之为大夫也。其不言使,权在屈完也。则是正乎。曰非正也。以其来会诸侯,重之也。来者何。内桓师也。于师,前定也。于召陵,得志乎桓公也。得志者,不得志也,以桓公得志为仅矣。屈完曰:大国之以兵向楚何也。桓公曰:昭王南征不反。菁茅之贡不至,故周室不祭。屈完曰:菁茅之贡不至,则诺。昭王南征不反,我将问诸江。《胡传》:楚大夫未有以名氏通者,其曰屈完,进之也。其不称使,权在完也。来盟于师,嘉服义也。盟于召陵,序桓绩也。桓公帅八国之师,侵蔡,而蔡溃。伐楚,而楚人震恐,兵力强矣。责包茅之不贡,则诺。问昭王之不复,则辞徼。与同好则承以寡君之愿,语其战胜攻克,则对以用力之难。然而,桓公退师召陵,以礼楚,使卒与之盟,而不遂也。于此见齐师虽强,桓公能以律用之而不暴。楚人已服桓公,能以礼下之而不骄。庶几乎王者之事矣。故春秋之盟,于斯为盛。而扬子称之曰:齐桓之时,缊而《春秋》美召陵是也。公孙兹会诸侯侵陈
《春秋》:僖公四年冬,十有二月,公孙兹帅师会齐人、宋人、卫人、郑人、许人、曹人侵陈。《胡传》:扬子《法言》:或问:为政有几。曰:思斁。昔在周公,征于东方,四国是王,其思矣夫。齐桓公欲径陈,陈不果纳,执辕涛涂,其斁矣夫。桓公识明,而量浅。管仲器不足而才有馀,方楚人未帖,而齐以为忧也。致勤于郑,振中夏之威,会于阳谷惇远国之信,按兵于陉,修文告之辞退。舍召陵结会盟之礼,何。其念之深礼之谨也。存此心以进善,则桓有王德,而管氏为王佐矣。尧舜性之也,汤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久。假而不归,乌知其非有惜乎。桓公假之,不久而遽归也。楚方受盟,志已骄溢。陈大夫一谋不协,其身见执,其国见伐见侵,而怒犹未怠也。桓德于是乎衰矣。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曾可厚以责人,不自反乎。原其失在于量浅,而器不宏也。魏武才得荆州,而张松见忽。唐庄宗自矜,取汴而高氏不朝。成汤胜夏,抚有万方。乃曰:兹朕未知获戾于上下,慄慄危惧,若将陨于深渊。其尔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人之。度量相越,岂不远哉。《春秋》称人,以执罪齐侯也。称侵陈者,深责之也。故孟子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管仲曾西之所不为也。而子为我愿之乎。
晋人执虞公
《春秋》:僖公五年冬,晋人执虞公。
《公羊传》:虞已灭矣。其言执之何。不与灭也。曷为不与灭。灭者亡国之善辞也。灭者,上下之同力,者也。《谷梁传》:执不言所,于地缊于晋也。其曰公何也。犹曰其下执之之辞也。其犹下执之之辞何也。晋命行乎虞民矣。虞虢之相救,非相为赐也。今日亡虢而明日亡虞矣。
《胡传》:《公羊子》曰:虞已灭矣。其言执何。不与灭也。灭者亡国之善辞,上下之同力也。若夫虞公地之缊于晋,久矣。晋命行乎虞民,信矣。其曰晋人执之者,犹众执独夫耳。贵为天子,富有四海,而身为独夫,商纣是也。贵为诸侯,富有一国,而身为独夫。虞公是也。其曰公者,非存其爵,犹下执之之辞也。不言以归,验其为匹夫之实也。书灭下阳于始而记执,虞公于后可以见弃义趋利,渎货无厌之能,亡国败家审矣。
楚人围许诸侯遂救许公至自伐郑
《春秋》:僖公六年秋,楚人围许,诸侯遂救许。冬,公至自伐郑。
《胡传》:齐自召陵之后,兵服四裔,威动诸夏。今合六国之师,围新造之邑,宜若振槁。然围而不举,有遗力者矣。及楚人攻许,即解新城之围,移师救许,是又得讨罪分灾,救急之义也。故特书曰楚人围许,诸侯遂救许。凡书救者,未有不善之也。其曰遂救许,善之尤者也。善之尤,则何以致久也。
楚人灭黄
《春秋》:僖公十有二年夏,楚人灭黄。
《左传》:黄人恃诸侯之睦于齐也。不共楚职。曰:自郢及我九百里,焉能害我。夏,楚灭黄。
《谷梁传》:贯之盟,管仲曰:江、黄远齐而近楚。楚,为利之国也。若伐而不能救,则无以宗诸侯矣。桓公不听,遂与之盟。管仲死,楚伐江灭黄,桓公不能救,故君子闵之也。
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
《春秋》:僖公十有五年春,楚人伐徐。三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
《左传》:十五年,春,楚人伐徐,徐即诸夏故也。三月,盟于牡丘,寻葵丘之盟,且救徐也。孟穆伯帅师,及诸侯之师救徐,诸侯次于匡以待之。
《谷梁传》:兵车之会也。遂,继事也。次,止也,有畏也。善救徐也。
《胡传》:楚都于郢,距徐亦远,而举兵伐徐,暴横凭凌之罪著矣。徐在山东,与齐密迩。以封境言之,不可以不速救;以形势言之,非有馈粮越险之难也。今书盟于牡丘,见诸侯救患之不协矣。书次于匡,见霸主号令之不严矣。书大夫帅师,而诸侯不行,见桓德益衰,而安中国之志怠矣。凡兵而书救,未有不善之也。救而书次,则尤罪其当速,而故缓失用师之义矣。《中庸》曰:至诚无息,不息则久。《春秋》谨始卒欲有国者,敦不息之诚也。始勤而终怠,则不能久,而无以固其国矣。
晋侯及秦伯战于韩
《春秋》:僖公十有五年冬,十有一月壬戌,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公羊传》: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君获,不言师败绩也。《谷梁传》:韩之战,晋侯失民矣。以其民未败而君获也。《胡传》:秦伯伐晋,而经不书伐,专罪晋也。获晋侯以归,而经不书归,免秦伯也。书伐书及者,两俱有罪,而以及为主。书获书归者,两俱有罪,而以归为甚。今此专罪晋侯之背施,幸灾贪爱,怒邻,而恕秦伯也。然则秦战义乎。春秋无义战,彼善于此,则有之矣。其不言师败绩,何也。君获,不言师败绩。君重于师也。大夫战而见获,必书师败绩。师与大夫敌也。君为重,师次之,大夫敌。《春秋》之法也。与孟子之言,何以异。孟子为时君牛羊用,人莫之恤也。故以民为贵,君为轻。《春秋》正名定分,为万世法。故以君为重,师次之。尧以天下命舜,舜亦以命禹,必称元后为先,此经世大常,而仲尼盖祖述之也。惟此义不行,然后叛逆之党有托,以为民轻,弃君亲而不顾者矣。
灭项
《春秋》:僖公十有七年夏,灭项。
《左传》:师灭项,淮之会,公有诸侯之事,未归而取项,齐人以为讨而止公。
《公羊传》: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桓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此灭人之国,何贤尔。君子之恶恶也疾始,善善也乐终。桓公常有继绝,存亡之功,故君子为之讳也。
《谷梁传》:孰灭之。桓公也。何以不言桓公也。为贤者讳也。项,国也,不可灭而灭之乎。桓公知项之可灭也,而不知己之不可以灭也。既灭人之国矣,何贤乎。君子恶恶疾其始,善善乐其终。桓公常有存亡继绝之功,故君子为之讳也。
《胡传》:按《左氏》:淮之会,公有诸侯之事,未归而取项,齐人以为讨而止公。然则,灭项者,鲁也。二传以为桓公灭之,孰信乎。考于经,未有书外灭,而不言国者。如齐师灭谭是也。亦未有书内取而直言鲁者。如取鄟取邿,取鄫是也。由此知项为鲁灭,无疑矣。然圣人于鲁事,有君臣之义。凡大恶必隐避其辞,而为之讳。今此灭项,其恶大矣。曷不讳乎。曰有事,隐讳臣子施之于君父者也。故成公取鄟,襄公取邿,昭公取鄫,皆不言灭,而书取。程氏以为在君则当讳是也。若夫灭项则僖公在会,季孙所为耳。执政之臣,擅权为恶,而不与之讳。此《春秋》尊君抑臣,不为朋党比周之意也。
宋公曹伯卫人邾人伐齐
《春秋》:僖公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宋公、曹伯、卫人、邾人伐齐。夏,师救齐。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甗。齐师败绩。
《公羊传》: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宋公与伐而不与战,故言伐。春秋伐者为客,受伐者为主。曷为不使齐主之。与襄公之征齐也。曷为与襄公之征齐,桓公死,竖刁易牙争权不葬,为是故伐之也。
《谷梁传》:战不言伐,客不言及;言及,恶宋也。
宋人围曹
《春秋》:僖公十有九年秋,宋人围曹。
《左传》:宋人围曹,讨不服也。子鱼言于宋公曰:文王闻崇德乱而伐之。军三旬而不降,退修教而复伐之,因垒而降。诗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今君德无乃犹有所阙,而以伐人。若之何。盍姑内省德乎,无阙而后动。
《胡传》:盟于曹南,口血未乾。今复围曹者,讨不服也。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襄公不能内自省德,而急于合诸侯。执婴齐非伯,讨不足,以示威。盟曹南,非同志不足以示信。卒于兵败身伤,不知反求诸,己欲速见小利之过也。汉景削七国,而吴楚叛东都,疾横议而党锢兴。唐文宗切于除奸,而训注用。故子夏为莒父宰问政,子曰: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经书襄公不越数端,而知其操心之若此者,仲尼笔削,推见至隐如化工赋像,并其情,不得遁焉。非特画笔之,肖其形耳。故《春秋》者,化工也。非画笔也。
楚人伐随
《春秋》:僖公二十年冬,楚人伐随。
《左传》:随以汉东诸侯叛楚。冬,楚斗谷于菟帅师伐随,取成而还。君子曰:随之见伐,不量力也。量力而动,其过鲜矣。善败由己,而由人乎哉。《诗》曰:岂不夙夜,谓行多露。
《谷梁传》:随,国也。
公伐邾
《春秋》:僖公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须句。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战于升陉。
《左传》:伐邾,取须句,反其君焉。礼也。邾人以须句故出师。公卑邾,不设备而禦之。臧文仲曰:国无小,不可易也。无备虽众,不可恃也。《诗》曰: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又曰:敬之敬之,天维显思。命不易哉。先王之明德,犹无不难也。无不惧也。况我小国乎。君其无谓邾小,蜂虿有毒,而况国乎,弗听。八月,丁未,公及邾师战于升陉,我师败绩。邾人获公胄,县诸鱼门。
《谷梁传》:内讳败,举其可道者也。不言其人,以吾败也。不言及之者,为内讳也。
《胡传》:按《左氏》:须句,风姓。实司太皞与有济之祀,邾人灭之须句,子来奔,因成风也。公伐邾,取须句而反其君焉。审如是,固得崇明祀保小寡之礼,何以书取乎。不请于王命,而专为母家报怨,谋动干戈于邦内,擅取人国,而反其君,是以乱易乱,非所以为礼也。与收夺者无以异矣。邾人以须句故,出师,公卑邾不设备,战于升陉。我师败绩。邾人获公冑,县诸鱼门。记称邾娄,复之以矢。盖自战于升陉始也。鲁既败绩,邾亦几亡。轻用师,徒害及两国,亦异于诛暴禁乱之兵矣。故讳不言公,而书及,内以讳为贬。
宋公及楚人战于泓
《春秋》:僖公二十有二年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公羊传》:偏战者日尔,此其言朔何。《春秋》辞繁而不杀者,正也。何正尔。宋公与楚人期战于泓之阳,楚人济泓而来。有司复曰:请迨其未毕济而击之。宋公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厄人,吾虽丧国之馀,寡人不忍行也。既济未毕陈,有司复曰:请迨其未毕陈而击之。宋公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鼓不成列。已陈,然后襄公鼓之,宋师大败。故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有君而无臣,以为虽文王之战,亦不过此也。
《谷梁传》:日事遇朔曰朔。《春秋》三十有四战,未有以尊败乎卑,以师败乎人者也。以尊败乎卑,以师败乎人,则骄其敌。襄公以师败乎人,而不骄其敌何也。责之也。泓之战,以为复雩之耻也。雩之耻,宋襄公有以自取之。伐齐之丧,执滕子,围曹,为雩之会,不顾其力之不足而致楚成王,成王怒而执之。故曰,礼人而不答,则反其敬;爱人而不亲,则反其仁;治人而不治,则反其智。过而不改,文之,是谓之过。襄公之谓也。古者被甲婴冑,非以兴国也,则以征无道也,岂曰以报其耻哉。宋公与楚人战于泓水之上。司马子反曰:楚众我少,鼓险而击之,胜无幸焉。襄公曰:君子不推人危,不攻人厄。须其出。既出,旌乱于上,陈乱于下。子反曰:楚众我少,击之,胜无幸焉。襄公曰:不鼓不成列。须其成列而后击之,则众败而身伤焉,七月而死。倍则攻,敌则战,少则守。人之所以为人者,言也。人而不能言,何以为人。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为言。信之所以为信者,道也。信而不道,何以为道。道之贵者时,其行势也。
《胡传》:泓之战,宋襄公不阨人于险,不鼓不成列,先儒以为至仁大义。虽文王之战,不能过也。而《春秋》不与,何哉。物有本末,事有终始。顺事恕施者,王政之本也。襄公伐齐之丧,奉少夺长,使齐人有杀无亏之恶,有败绩之伤。此晋献公之所以乱其国者,罪一也。桓公存三亡国,以属诸侯。义士犹曰薄德而一,会虐二国之君,罪二也。曹人不服,盍姑省德无阙,然后动而兴师围之,罪三也。凡此三者,不仁非义,襄公敢行,而独爱重伤与二毛。则亦何异盗蹠之以分均出,后为仁义;陈仲子以避兄离,母居于陵为廉乎。夫计末遗本,饰小名妨大德者,《春秋》之所恶也。故词繁不杀,而宋公书及,以深贬之也。
齐侯伐宋
《春秋》:僖公二十有三年春,齐侯伐宋,围缗。
《左传》:以讨其不与盟于齐也。
《公羊传》: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疾重故也。
《谷梁传》:伐国不言围邑,此其言围何也。不正其以恶报恶也。
卫侯燬灭邢
《春秋》:僖公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卫侯燬灭邢。《左传》:春,卫人伐邢,二礼从国子巡城,掖以赴外,杀之。正月,丙午,卫侯燬灭邢,同姓也。故名,礼至为铭曰:余掖杀国子,莫余敢止。
《公羊传》:卫侯燬何以名,绝。曷为绝之。灭同姓也。《谷梁传》:燬之名何也。不正其伐本而灭同姓也。《胡传》:卫侯何以名。灭同姓也。《春秋》之法,诸侯不生名。灭同姓则名者,谓其绝先祖之裔,蔑骨肉之恩,故生而书名,示王法不容诛也。圣人与天地合德,灭人邦国,而绝其祀,同姓与异姓奚别焉。而或名或否,何也。正道理一而分殊异端,二本而无分。分殊之弊,私胜而失仁;无分之罪,兼爱而失义。《春秋》之法,由仁义行而人道立者也。可以无差等乎。然则,晋灭虞,楚灭夔,亦同姓也。曷为不名曰诸侯。灭同姓,则名其常也。有名有不名,例之变也。邢虽伐卫,而经无讥文者,为能救齐也。卫人曾不反思,而迁怒于邢,又遣礼至昆弟往仕焉。诱其守而杀之于外,与虞公贪璧马以易邻国,及其身者,其情异矣。《春秋》原情定罪,而卫燬独名,盖轻重之权衡也。
楚人围陈
《春秋》:僖公二十有五年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公羊传》:何以不言遂,两之也。〈注〉据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微者,不别,遂但别两称耳。别之者,恶国家不重民命,一出兵为两事也。
《谷梁传》:纳者,内弗受也。围,一事也。纳,一事也。而遂言之,盖纳顿子者陈也。
齐人侵我西鄙
《春秋》:僖公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酅,弗及。
《左传》:齐师侵我西鄙,讨是二盟也。
《公羊传》:其言至酅弗及何,侈也。
《谷梁传》:人,微者也。侵,浅事也。公之追之,非正也。至酅,急辞也。弗及者,弗与也,可以及而不敢及也。其侵也曰人,其追也曰师,以公之弗及大之也。弗及,内辞也。《胡传》:书人、书侵、书师,罪齐也。书追、书至酅弗及,罪鲁也。潜师入境曰侵,少则称人,众则称师。前书齐人,是见其弱,以诱鲁也。后书齐师,是仗其众,以邀鲁也。其为谖明矣。凡书追者,在境内则讥其不预。追戎于济西是也。在境外则讥其深入,追齐师至酅是也。酅者,齐地。至者,言远也。弗者,迁辞也。有畏而弗敢及之也。齐鲁皆私愤之兵,而非正也。故交讥之。
楚人灭夔
《春秋》:僖公二十有六年秋,楚人灭夔,以夔子归。《谷梁传》:夔,国也。不日,微国也。以归,犹愈乎执也。《胡传》:《春秋》灭国,以其君归,无有不名者,而夔何以独不名。按《左氏》:夔子不祀祝融,与鬻熊。楚人让之,对曰:我先君熊挚有疾,鬼神弗赦。自窜于夔,是以失楚,又何祀焉。诸侯之祀,无过其祖者,而夔祖熊挚是不得祀祝融与鬻熊也。而楚反以是灭之,非其罪矣。故特存其爵,而不名也。楚人伐宋围缗
《春秋》:僖公二十有六年冬,楚人伐宋,围缗。《左传》:宋以其善于晋侯也。叛楚即晋。冬,楚令尹子玉,司马子西,帅师伐宋,围缗。
《公羊传》: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刺道用师也。
《谷梁传》:伐国不言围邑,此其言围何也。以吾用其师目其事也,非道用师也。
公以楚师伐齐
《春秋》:僖公二十有六年冬,公以楚师伐齐,取谷。公至自伐齐。《左传》:凡师,能左右之曰以,寘桓公子雍于谷,易牙奉之,以为鲁援。楚申公叔侯戍之,桓公之子七人,为七大夫于楚。
《公羊传》:此已取谷矣。何以致伐。未得乎取谷也。曷为未得乎取谷。曰:患之起,必自此始也。
《谷梁传》:以者,不以者也。民者,君之本也。使民以其死,非其正也。恶事不致,此其致之何也。危之也。
〈疏〉恶事至,危之也。释曰:庄六年秋,公至自伐卫。《传》曰:恶事不致,此其致何也。不致,则无用见公恶事之成也。
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宋
《春秋》:僖公二十有七年冬,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宋。
《公羊传》:此楚子也。其称人何。贬,曷为贬。为执宋公贬,故终僖之篇贬也。
晋侯侵曹伐卫
《春秋》:僖公二十有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公羊传》:曷为再言晋侯,非两之也。然则何以不言遂,未侵曹也。未侵曹,则其言侵曹何,致其意也。其意侵曹,则曷为伐卫。晋侯将侵曹,假涂于卫。卫曰:不可得。则固将伐之也。
《谷梁传》:再称晋侯,忌也。
公子买戍卫
《春秋》:僖公二十有八年春,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公羊传》:不卒戍者何。不卒戍者,内辞也。不可使往也。不可使往,则其言戍卫何,遂公意也。刺之者何。杀之也。杀之则曷为谓之刺之。内讳杀大夫,谓之刺之也。《谷梁传》:先名后刺,杀有罪也。公子启曰:不卒戍者,可以卒也。可以卒而不卒,讥在公子也,刺之可也。《胡传》:按《左氏》:买为楚戍卫,楚人救卫,不克。公惧于晋,杀买以说焉。谓楚人曰:不卒戍也。内杀大夫称刺者,若曰刺,审其情与众弃之,而专杀之罪则一耳。《周官》有三刺,一刺曰讯群臣,再刺曰讯群吏,三刺曰讯万民。刺未有书其故者,而以不卒戍刺之,则知买为无罪矣。孟子曰:无罪而杀士,则大夫可以去;无罪而戮民,则士可以徙。今乃杀无罪之主,将以苟说于强国。于是乎,不君矣。故特书其故,以贬之也。晋侯入曹
《春秋》:僖公二十有八年春,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公羊传》:畀者何,与也。其言畀宋人何,与使听之也。曹伯之罪何,甚恶也。其甚恶奈何,不可以一罪言也。《谷梁传》:入者,内弗受也。日入,恶入者也。以晋侯而斥执曹伯,恶晋侯也。畀,与也。其曰人何也。不以晋侯畀宋公也。
《胡传》:古者觌文匿武,修其训典,序成而不至。于是乎,有攻伐之兵。故孟子谓万章曰:子以为有王者作,将比今之诸侯而诛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后诛之乎。曹伯羸者,未狎晋政,莫知所承。晋文不修词令,遽入其国,既执其君,又分其田,暴矣。欲致楚师与之战,而以曹伯畀宋人,谲矣。虽一战胜楚,遂主夏盟,举动不中于礼,亦多矣。徒乱人上下之分,无君臣之礼。其功虽多,道不足尚也。故曰:五霸三王之罪人。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
战于城濮
《春秋》:僖公二十有八年夏,四月己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公羊传》:此大战也。曷为使微者。子玉得臣也。子玉得臣则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大夫不敌君也。
诸侯围许
《春秋》:僖公二十有八年冬,诸侯遂围许。《谷梁传》:遂,继事也。
《胡传》:诸侯比再会天子,再至,皆朝于王所。而许独不会,以其不臣也。故诸侯围许。按古者巡狩诸侯,各朝于方岳。今法天子行幸三百里内,亦皆问起居。许距河阳践土近矣。而可以不会乎。其称遂,继事之辞也。
曹会诸侯围许
《春秋》:僖公二十有八年冬,曹伯襄复归于曹。遂会诸侯围许。《左传》:丁丑,诸侯围许。晋侯有疾,曹伯之竖侯,獳货筮史,使曰:以曹为解,齐桓公为会而封异姓,今君为会,而灭同姓,曹叔振铎,文之昭也。先君唐叔,武之穆也。且合诸侯而灭兄弟,非礼也。与卫偕命,而不与偕复,非信也。同罪异罚,非刑也。礼以行义,信以守礼,刑以正邪。舍此三者,君将若之何。公说,复曹伯,遂会诸侯围许。
《谷梁传》:复者,复中国也。天子免之,因与之会。其曰复,通王命也。遂,继事也。
《胡传》:曹伯襄何以名。其归之道,非所以归也。晋侯有疾,使其竖侯獳货筮史曰:以曹为解。晋侯恐,于是反曹伯。夫以赂得国而《春秋》名之,比于失地,灭同姓之罪,以此知圣人严于义利之别,以正性命之理。其说行而天下定矣。岂曰小补之哉。
晋人秦人围郑
《春秋》:僖公三十年秋,晋人、秦人围郑。
《胡传》:按《左氏传》: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而经书晋人秦人者,贬之也。于秦晋何贬乎。初,晋公子重耳出亡,过郑而郑文公亦不礼焉。为是兴师而围郑。孟子曰:有人于此,待我以横逆,则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仁,无礼与不忠欤。仁且有礼,而忠矣。其横逆犹是也,此亦妄人耳矣。而君子盖终不之校也。故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而已矣。今郑伯之于晋公子,特不能厚将迎赠送之,礼而未尝以横逆加之也。坐此见围,为列国者,不亦难乎。故晋侯秦伯贬称人者,晋文以私忿勤民动众,围人之国;秦伯惟利为向,背从烛之武之言,不以义举也。而二国结衅连兵,暴骨原野,自此始矣。
取济西田
《春秋》:僖公三十有一年春,取济西田。
《公羊传》:恶乎取之,取之曹也。曷为不言取之曹,讳取同姓之田也。此未有伐曹者,则其言取之曹何。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也。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则何讳乎取同姓之田,久也。《胡传》:《公羊》曰:取之曹也。晋侯执曹伯,班其所取侵地于诸侯。不系国者,吾故田也。复吾故田,而谓之取,何也。《春秋》之法,不以乱易乱。
公子遂帅师伐邾
《春秋》:僖公三十有三年秋,公子遂帅师伐邾。
《左传》:公伐邾,取訾娄,以报升陉之役,邾人不设备。秋,襄仲复伐邾。
《胡传》:按《左氏》:公伐邾,取訾娄,以报升陉之役,邾人不设备,襄仲复伐之。此皆不胜忿,欲报怨,贪得恃强陵弱,不义之兵也。直书其事,而罪自见矣。或曰:取须句訾娄,有为为之也,伐邾,至于再三,念母勤矣。夫念母者,必当止乎礼义。平王不抚其民,而远屯戍于母家。诗人刺之,夫子录之。僖公以成风之有功于己也。越礼以尊其身,违义以报其怨。残民动众,取人之邑,会是以为可乎。
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
《春秋》:文公二年,春,王二月,甲子,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
《胡传》:战而言及者,主乎是战者也。夫敌加于己,不得已而起者,谓之应兵;争恨小故不忍忿怒者,谓之忿兵。按《左传》,秦孟明帅师伐晋,报殽之役。此所谓忿兵,疑罪之在秦也。而以晋侯主之,何哉。处己息争之道,远怨之方也。然则,敌加于己,纵其侵暴,将不得应乎。曰敌加于己,而己有罪焉。引咎责,躬服其罪则可矣。己则无罪,而不义见加谕之,以辞命犹不得免焉。亦告于天子,方伯可也。若遽然兴师,而与战,是谓以桀攻桀,何愈乎。故以晋侯为主者,处己息争之道,远怨之方,王者之事也。
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
《春秋》:文公二年冬,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胡传》:按《左氏》,四国伐秦,报彭衙之役,则皆国卿也。其贬而称人者,晋人再胜秦师,在常情亦可以已矣。而复兴此役,结怨勤民,是全不务德,专欲力争而报复之无已也。以致济河焚舟之师,故特贬而称人。
叔孙得臣会诸侯之师伐沈
《春秋》:文公三年,春,王正月,叔孙得臣,会晋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伐沈,沈溃。
《胡传》:按《左氏》,伐沈以其服于楚也。沈溃,民逃其上也。五国皆称人,将非命卿也。沈在汝南平舆县,北未尝与中国会盟,而南服于楚。师入其境,而民人逃散,虽非义举,比于报复私怨之兵,则有间矣。故其事无褒贬,凡此类欲示后世用师者,知权而本之以正也。
秦人伐晋
《春秋》:文公三年夏,五月,秦人伐晋。《胡传》:按《左氏》,秦伯伐晋,济河焚舟,封殽尸而还。其称人,何也。圣人作《易》,以惩忿窒欲,为损卦之象,其辞曰:损,德之修也。《春秋》诸侯之知德者,鲜矣。穆公初听杞子之请,违蹇叔之,言其名为贪兵,是欲而不能窒也,及败于殽。归作秦誓。庶几能改,将窒其欲矣。复起彭衙之师,报殽函之役。其名为愤兵,是忿而不能惩也。今又济河取郊,人之称斯师也,何义哉。晋人畏秦而不出,穆公逞其忿,而后悔。自是见伐不报,始能践自誓之言矣。是故于此贬而称人,备责之也。
晋阳处父伐楚以救江
《春秋》:文公三年,冬,十有二月,晋阳处父帅师伐楚以救江。
《公羊传》:此伐楚也。其言救江何,为谖也。其为谖奈何,伐楚为救江也。
《谷梁传》:此伐楚,其言救江,何也。江远楚近,伐楚所以救江也。
《胡传》:以者,不以者也。救江,善矣。其书以何。楚尝伐郑矣。齐桓公远结江黄,合九国之师于召陵,然后伐郑之谋罢,又尝围宋矣。晋文公许复曹卫,会四国之师于城濮,然后围宋之役解。今江国小而弱,非能与宋郑比,楚人围之,必不待彻四境屯戍守禦之众,与宿卫尽行也。当是时,楚有覆载不容之罪。晋主夏盟,宜合诸侯,声罪致讨命。秦甲出武关,齐以东兵略陈蔡,而南处父等兵方城之外,楚必震恐,而江围自解矣。计不出此,乃独遣一军远攻强国,岂能济乎。故书伐楚以救江,言救江虽善,而所以救之者,非其道矣。此《春秋》纪用兵之法也。
晋侯伐秦
《春秋》:文公四年,秋,晋侯伐秦。
《胡传》:晋人三败秦师,见报,乃常情耳。而穆公济河焚舟,则贬而称人。秦取王官及郊,未至结怨,如晋师之甚也。襄公又报之,于常情过矣。而得称爵,何也。圣人以常情待晋襄,而以王事责秦穆,所以异乎襄公,忘亲背惠,大败秦师。败狄伐许,怒鲁侯之不朝也。而以无礼施之,是专尚威力,先事加,人莫知省德而后动也。今又报秦,不足罪矣。穆公初败于殽,悔过自誓,增修德政,宜若过而知悔,悔而能改。又有济河之役,则非誓言之意,所以备责之也。然晋襄见伐而报,犹无讥焉。秦穆至是见伐而不报,善可知矣。不讥晋侯,所以深善秦伯。《春秋》大改过,嘉释怨王者之事也。故仲尼定书列秦誓于百篇之末,以见悔过能改,而不责人。虽圣贤诰命,不越此矣。
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
《春秋》:文公七年,夏,四月,戊子,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晋先蔑奔秦。
《公羊传》:晋先昧以师奔秦,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敌也。此晋先昧也。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外也。其外奈何。以师外也。何以不言出。遂在外也。
《谷梁传》:不言出,在外也。辍战而奔秦,以是为逃军也。《胡传》:按《左氏》,襄公卒,太子幼,晋人欲立长君。赵孟使先蔑如秦,逆公子雍。秦康公以师纳之,襄夫人日抱太子以啼于朝,曰:舍适嗣不立,而外求君将焉寘此。诸大夫畏逼,乃背,先蔑立灵公。赵盾将中军以禦秦,潜师夜起,败秦师于令狐。先蔑奔秦,程氏以为晋不谢秦,秦纳不正,皆罪也。故称人。晋惧秦之不肯已,而击之,是晋人为志乎。是战者也。故书及其贬之如此者,使后世臣子慎于废立之际,不可忽也。治乱存亡,系国君之废立,事莫重于此矣。而可以有误乎。奕者举棋不定,不胜其耦,况置君,而可以不定乎。
楚人伐郑
《春秋》:文公九年,春,三月,楚人伐郑。公子遂会晋人、宋人、卫人、许人,救郑。《胡传》:按《左氏》范山言于楚子曰:晋君少,不在诸侯,北方可图也。楚子师于狼渊,以伐郑。则是贪得无故,凭陵诸夏之兵也。故楚子亲将,贬而称人。晋宋卫则赵盾、华孔,皆国卿也。何以贬而称人。救而不及,楚师欲以惩不恪也。晋主夏盟,不在诸侯,以启戎心。谁之过乎。故书救而称人,以罪赵盾之不能折冲消患,为楚之所窥也。
秦人晋人战于河曲
《春秋》:文公十有二年,冬,十有二月,戊午,晋人秦人战于河曲。
《公羊传》: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敌也。曷为以水地,河曲疏矣。河千里而一曲也。
《谷梁传》:不言及,秦晋之战已亟,故略之也。
《胡传》:秦伯亲将,晋上卿赵盾禦之。其称人何,为令狐之役故也。秦纳不正,遂非积忿;晋不谢秦,潜师禦之。是以暴兵连祸,至此极也。凡战皆以主人及客者处己之道,寡怨之方,王者之事。其不书晋及,何也。前年秦师来伐晋,不言战者,晋已服矣。故贬秦而免晋。今又为此役,则秦曲甚矣。故不以晋为主,惟动大众从秦师,不奉词令,以止之也。故贬而称人,此轻重之权衡也。
晋人纳捷菑于邾〈捷,按《公羊》作接。〉
《春秋》:文公十有四年,秋,七月,晋人纳捷菑于邾,弗克纳。
《公羊传》:纳者何,入辞也。其言弗克纳何,大其弗克纳也。何大乎其弗克纳,晋郤缺帅师,革车八百乘,以纳接菑于邾娄,力沛若有馀,而纳之。邾娄人言曰:接菑,晋出也。貜且,齐出也。子以其指,则接菑也。四,貜且也六,子以大国压之,则未知齐晋孰有之也。贵则皆贵矣。虽然,貜且也长。郤缺曰:非吾力不能纳也。义实不尔克也。引师而去之,故君子大其弗克纳也。此晋郤缺也。其称人何,贬。曷为贬。不与大夫专废置君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大夫之义,不得专废置君也。
《谷梁传》:是郤克也。其曰人,何也。微之也。何为微之也。长毂五百乘,绵地千里,过宋,郑,滕,薛,夐入千乘之国,欲变人之主。至城下,然后知,何知之晚也。弗克纳,未伐而曰弗克,何也。弗克其义也。捷菑,晋出也。貜且,齐出也。貜且,正也。捷菑不正也。
《胡传》:邾文公元妃齐姜生定公,二妃晋姬生捷菑。文公卒,邾人立定公,捷菑奔晋。赵盾以诸侯之师八百乘纳捷菑于邾。邾人辞曰:齐出貜且。长宣子曰:非吾力不能纳也。义实不尔克也。引师而去之。故君子善之,而书曰弗克纳也。在《易》同人之九四曰:乘其墉,弗克攻,吉。象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其赵盾之谓矣。圣人以改过为大,过而不改,将文过以遂非,则有怙终之刑。过而能悔,不贰过以远罪,则有迁善之美。其曰弗克纳,见私欲不行,可以为难矣。然则,何以称人,大夫而置诸侯,非也。闻义能徙,故为之讳。内以讳为贬,外以讳为善。
晋却缺帅师伐蔡
《春秋》:文公十有五年,夏,六月,晋却缺帅师伐蔡。戊申,入蔡。
《公羊传》:入不言伐,此其言伐何,至之日也。其日何,至之日也。
齐侯伐曹
《春秋》:文公十有五年,冬,十有二月,齐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左传》:齐侯侵我西鄙,谓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讨其来朝也。季文子曰:齐侯其不免乎己。则无礼而讨于有礼者。曰:汝何故行礼。礼以顺天天之道也,己则反天而又以讨人,难以免矣。《诗》曰:胡不相畏,不畏于天。君子之不虐幼贱,畏于天也在。《周颂》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不畏于天,将何能保。以乱取国,奉礼以守,犹惧不终,多行无礼,弗能在矣。
《公羊传》:郛者何,恢郭也。入郛书乎。曰:不书,入郛不书,此何以书,动我也。动我者何,内辞也。其实我动焉耳。
楚人秦人巴人灭庸
《春秋》:文公十有六年,秋,八月,楚人、秦人、巴人,灭庸。《胡传》:楚大饥,戎与麋濮交伐之,而庸人幸其弱,帅群蛮以叛楚,此取灭之道也。楚人谋徙于阪。高蔿贾曰:不可。我能往,寇亦能往。不如伐庸,亦见其谋国之善矣。故列书三国,而楚不称师,减楚之罪词也。
晋人卫人陈人郑人伐宋
《春秋》:文公十有七年,春,晋人、卫人、陈人、郑人,伐宋。《胡传》:列国之卿,其君所与,共天位治天职者,宋有弑君之乱,欲行,天讨而伐。宋乃其职也。复不能讨而成其乱,是不足为国卿,失其职矣。故皆贬而称人。大夫帅师称名氏,贱者称人。其称人,贱之也。陈恒弑简公。孔子请讨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