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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乐律典

 第三卷目录

 乐律总部汇考三
  周二〈成王一则下 康王一则〉

乐律典第三卷

乐律总部汇考三

周二

《周礼·春官》:大师下大夫二人,小师上士四人,瞽矇上瞽四十人,中瞽百人,下瞽百有六十人,视瞭三百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订义〉或曰:大师之职,专在和合乐声。故夫子语太师乐,非善知音声,何能职此哉。 薛平仲曰:自司乐至小胥所掌,皆乐之事,则乐事之,或奏或歌,要必有所属。是故奏歌其乐者,瞽矇也。所以相瞽而奏歌者,则视瞭也。以奏歌而教瞽矇者,小师也。所以使瞽矇之有所取正者,则大师也。是以大师之官,必以下大夫二人居之。 贾氏曰:此下直云瞽矇三百人,无府史胥徒者,以其无目,不须人使,是以有视瞭三百人。 李嘉会曰:瞽矇,祭祀所用,不若是多也。而数之多至三百人,先王以待天下之瞽矇焉耳。

掌六律六同,以合阴阳之声。阳声:黄钟、大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阴声:大吕、应钟、南吕、函钟、小吕、夹钟。
王东岩曰:六律,六同,详见前。 胡氏曰:律以统气类物,吕以旅阳宣气。黄钟者,中之色,为六气之元。始于子,在十一月。二曰大蔟。蔟,奏也。言阳气奏地而达物也。位于寅,在正月。三曰姑洗。洗,洁也,言阳气洗物姑洁之也。位于辰,在三月。四曰蕤宾。蕤,继也。宾,导也,言阳始导阴气,使继养物也。位于午,在于五月。五曰夷则。则,法也。言阳气正法度,而使阴气夷当阳之物也。位于申,在七月。六曰无射。射,厌也。言阳气究物,而使阴气毕剥落之,终而复始,亡厌已也。位于戌,在九月。吕者,一曰大旅。旅,旅也。言阴大吕、黄钟宣气而牙物也。位于丑,在十二月。二曰夹钟,言阴夹助大蔟,宣四方之气,而出种物也。位于卯,在二月。三曰仲吕,言微阴始起未成,著于其中,旅助姑洗,宣气济物也。位于巳,在四月。四曰林钟,君也,言阴气受任助蕤宾,君主种物,使长大茂盛也。位于未,在六月。五曰南吕。南,任也。言阴气旅助夷则,任成万物也。位于酉,在八月。六曰应钟,言阴气应无射,该藏万物,而杂阳该种也。位于亥,在十月。

皆文之以五声:宫、商、角、徵、羽。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丝、木、匏、竹。
王昭禹曰:大元曰:声生于日,律生于夜。声非十二律不能发,律非五声不能节,五声非变不能尽。故一律之中,莫不具五声。五声之中,有所谓五变。五声之本,生于黄钟。黄钟为宫,管九寸,九之,则其数八十一,三分宫而去一,下生徵,其数五十四。三分徵益一,而上生商,其数七十二。又三分商,去一,而下生羽,其数四十八。三分羽,益一,而上生角,其数六十四。多者浊,少者清,大不踰宫,细不踰羽。徵之声又清于角,角之声又清于商。其配则土火木金水,其象则君臣民事物。 易氏曰:五声寓于八音,八音实直乎八卦。金,钟也,属兑。石,磬也,属乾。土,埙也,属坤。革,鼓鼗也,属坎。丝,琴瑟也,属离木。柷,敔也,属巽匏。笙,簧也,属艮。竹,箫管也,属震。 薛氏曰:以方言之,金石,土类也,西凝之方,故三者在西。匏竹,木类也,东生之方,故三者在东。丝成于夏,故在南。革成于冬,故在北。大师之序,先之以金石土,中之以革丝,后之以匏竹木。盖西者,声之方。虚者,声之本。故音始于西,而终于东。西则先金石而后土者,阴逆推其所始。东则先匏竹而后木者,阳顺序其所生。革丝居南北之正,而先革后丝者,亦先虚之意欤。 李嘉会曰:万物盈天地间,若坚若脆,若劲若韧,若实若虚,若沈若浮。莫过于金石土革匏丝竹木,而天下之音,具有焉。 郑锷曰:文之以五声,足以相生,未足以为乐。必以八音播之,则乐成而可听矣。播,言播而散之也,金石以动之,丝竹以行之,匏以宣之,瓦以赞之,革木以节之。此乐之所以成。

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
郑锷曰:大师掌吹阴阳之管,以和乐。又教六诗。夫诗之六义,彼人安能通知,以教人耶。康成以为教瞽矇,彼为瞽矇者,安能有六德以为本耶。愚谓是说康成之失也。以理推之,盖教国子以歌六诗耳。
彼疑国子不当学诗于乐工,殊不知古者作乐,必歌诗以为音。风赋比,兴雅颂,皆所歌之音。知音调之高下,惟大师耳。国子不学于大师,而谁学耶。大司乐能教之以其义,大师能教之以其音,故曰教六诗。 王昭禹曰: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谓之颂。风出于德性,雅出于法度,颂出于功业。三者,诗之体也。直述其事而陈之,谓之赋。以其所类而况之,谓之比。以其所感发而比之,谓之兴。三者,诗之用也。即其章言之,则曰六诗。即其理言之,则曰六义。大师教之以乐章,故曰六诗。 郑康成曰:风,言圣贤治道之遗化也。言今之正者,以为后世法。颂之言诵也,容也,诵今之德,广以美之。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劝谕之。

以六德为之本。
郑锷曰:此六德,乃大司乐所教,国子中和、祇庸、孝友之德。若以为教瞽矇,则彼贱工,讵可责以中和、祇庸、孝友之德哉。 王昭禹曰:君子之学诗,岂徒诵其空言。要之本于德而已。

以六律为之音。
郑锷曰:六德为之本,所以成其性。六律为之音,所以和其声。大司乐之教施于前,然后大师之教行于后。康成又谓,以律视其人为之音,乃引子贡问师乙,以己宜歌之事为證。子贡所论者,人之性,非论六律为音之义。亦康成之失。 黄氏曰:声成文,谓之音。不以六律,音不可得而正也。 王氏曰:以六德为之本,故虽变犹止乎礼义。以六律为之音,则书所谓声依永,律和声也。 王昭禹曰:言以六德为之本,则知所谓音者,末也。言以六律为之音,则知所谓本者,性也。教六诗,虽以六德为之本,然非播之于音,则其声无所发,非和之以律,则其音无所正。 杨氏曰:以六德为之本,故可以观,可以怨。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以六律为之音,故可以美教化,移风俗。

大祭祀,帅瞽登歌,令奏击拊。
郑司农曰:登歌,歌者在堂。登歌下管,贵人声也。贾氏曰:谓下神合乐,皆升歌清庙。故将作乐时,大师帅瞽人登堂于西阶之东,北面坐,而歌者,与瑟以歌诗也。 王昭禹曰:击拊,即《书》云:击石拊石。此堂上之乐也。 黄氏曰:《明堂位》曰:拊搏玉磬,揩击大琴。大瑟、中琴、小瑟,四代之乐器也。是登歌则击磬,戛击琴瑟,戛击搏拊,皆击义。玉磬琴瑟,皆有击拊之名。 郑司农曰:乐或当击,或当拊,是也。 郑康成曰:拊形如鼓,以韦为之,著之以糠。 贾氏曰:拊所以导引歌者,故先击拊,瞽乃歌也。歌者出声,谓之奏。 王昭禹曰:《小师》云:登歌击拊,则击拊者小师,而大师令奏之。

下管,播乐器,令奏鼓朄。
贾氏曰:歌者在上,匏竹在下,故云下管。 郑司农曰:吹管者,在堂下。 郑康成曰:特言管,贵人气也。
贾氏曰:声出曰播,谓播扬其声。奏即播也。 黄
氏曰:播以乐器播诗也。乐器,鼗、柷、敔、埙、箫、管也。贾氏曰:乐器,即笙箫及管。 郑锷曰:康成谓:鼓朄管乃作。盖以鼓为考击之义。然经文既言奏,不当又言鼓。则令奏鼓朄者,令乐工奏大鼓与小鼓也。鼓为众乐之号令,故欲播乐器,必奏鼓。将奏鼓,必奏朄以为之引也。 郑司农曰:朄,小鼓也。先击小鼓,乃击大鼓。小鼓为大鼓先引,故曰朄。朄读为导引之引。 易氏曰:奏击拊以导歌,而后瞽者歌焉。奏鼓朄以导管,而后乐器播焉。乐之与歌,必有所导而后从,必有所令而后奏。此节奏之序。

大飨亦如之。
王昭禹曰:所以敬诸侯,亦如祭祀之礼。

大射,帅瞽而歌射节。
郑锷曰:帅瞽矇而歌驺虞、狸首、采蘋、采蘩之诗,以为射节。 李嘉会曰:大射则有歌,小射则不歌。亦犹大献之有恺歌,小献止于乐也。

大师执同律以听军声,而诏吉凶。
郑康成曰:大师,大起军师。兵书曰:王者行师出军之日,授将弓矢,士卒振旅,将张弓,大呼。大师吹律合音,商则战胜,军士强。角则军扰多变,失士心。宫则军和,士卒同心。徵则将急数怒,军士劳。羽则兵弱,少威明。 易氏曰:六律阳声,六同阴声,即阴阳以候,其气则葭灰,一动而八风从律,以十二律应十二风,而后可以察天地之和。大师以是而听军声,宜其吉凶应焉。 王昭禹曰:师旷曰:吾骤歌北风,又歌南风。南风不竞,多死声,楚必无功。古之人,所以望敌而知吉凶,先事而知胜负者,用此术也。然王者之师,而犹听军声,而诏吉凶。盖兵,凶器。战,
危事。圣人不敢轻也。 易氏曰:占军旅之胜者,无过于天时。太史抱天时,与大师同车,亦以同律之所听者,可信不诬故耳。

大丧帅瞽而廞,作柩谥。
王昭禹曰:死则陈仪物于庭,序以兴观者。钦则谓之廞考列其德行,而诔之以言,则谓之谥。于大丧之廞,则帅瞽而作柩谥,以瞽掌乐,王德成于乐,谥则成德之名也。 郑康成曰:廞,兴也。兴言王之行,谓讽诵其治功之诗。

凡国之瞽矇正焉。
郑康成曰:从大师之政教。 李嘉会曰:国之瞽,已不属乐师者,亦以正于大师,不使淫邪之入人听也。

小师掌教鼓、鼗、柷、敔、埙、箫、管、弦、歌。
郑康成曰:教,教瞽矇也。 黄氏曰:鼓鼗皆教视瞭,柷、敔、埙、箫、管、弦、歌皆教瞽矇,鼗亦教瞽矇。 郑锷曰:此言鼓,如孟子所谓今王鼓乐于此之鼓。瞽矇受教于小师,其所播者,鼗也,柷也,敔也,埙也,箫也,管也,弦也,歌也。而不言鼓,则知此鼓为鼓乐之鼓矣。郑谓:出音曰鼓,是也。 郑康成曰:鼗如鼓而小,持其柄摇之旁耳,还自击。 郑司农曰:柷如漆筒,中有椎。敔,木虎也。 项氏曰:柷以合乐。 郑锷曰:敔如伏虎,背上有七十二锄铻,所以止乐。 聂崇义曰:埙,烧土为之,大如雁卵,谓之雅埙。郭璞《尔雅注》云:大如鹅子,锐上,平底,形如称锤,六孔,小者如鸡子,谓之颂埙。六孔,上一,前三,后二。又笙师掌吹埙。《世本》云:暴辛公作埙,围五寸半,长三寸四分。郑康成曰:箫,编小竹管,如今卖饴饧之所吹者。贾氏曰:《广雅》云:箫,大者二十四管,小者十六管,有底。《三礼图》云:箫长尺四寸,颂箫长尺二寸。 《通卦验注》云:箫管形象鸟翼,鸟为火,火成数七,生数二,二七一十四,箫之长由此。 郑司农曰:管如篪,六孔。 郑康成曰:如篴而小,并两而吹之。今太子乐官有焉。 项氏曰:弦,琴瑟也。琴长三尺六寸六分,象周天之度,广六寸,象六合。七弦象七星,瑟长八尺一寸,九九之数。广一尺八寸,二九也。二十七弦,三九也。 郑康成曰:歌依咏诗也。 易氏曰:有堂上之乐,有堂下之乐,有上下兼用而不可缺者,弦歌用之于堂上,鼓鼗埙箫用之于堂下,柷敔则堂上堂下皆用之,以为作止之节。《书》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戛击,柷敔用之,以节堂上之乐者也。又曰:下管鼗鼓合止,柷敔用之,以节堂下之乐者也。堂上言声,堂下言器。若大师所言登歌下管,则歌者在上,匏竹在下。此不易之定制,而小师以弦歌列于埙箫之下者,小师所言者,教乐之序,而大师所言者,用乐之序也。

大祭祀,登歌击拊。
胡伸曰:拊,革鼓也。乐以登歌为贵,凡以咏者,举堂上之乐。 易氏曰:登歌,则瞽矇。击拊,则小师。大师令其奏而已。

下管击应鼓。
郑康成曰:应,鼙也。应与朄及朔,皆小鼓所用,别未闻。 贾氏曰:击鼓者,先击小,后击大。故《大射》云:应鼙在东,朔鼙在北。 黄氏曰:朔鼙,应鼓,朔鼙,所谓朄也。 郑锷曰:及下管,则击应鼓。大师令奏鼓朄,小师则击应鼓。不鼓朄,盖朄者所以引众鼓,而应则为众鼓之应也。《周颂》所谓应朄县鼓,正谓是。王昭禹曰:应鼙为朄鼓之和,朄鼓为应鼙之引。朄必有应,应必有朄,互相备也。

彻歌。
郑康成曰:于有司彻而歌雍。 李嘉会曰:彻歌,无大师之命,而自歌者,乃其职也。

大飨,亦如之。
陆氏曰:《明堂位》以禘,《礼祀》:周公于太庙升歌清庙下管象。《文王世子》曰:天子养老,登歌清庙下管象。《祭统》曰:大尝禘,升歌清庙下管象。天子之礼。康周公故以赐鲁。仲尼燕居曰:两君相见,升歌清庙下管象。天子之祭祀,养老,飨诸侯。诸侯之相见,鲁之尝禘,皆升歌下管,贵人声也。歌清庙,示德也。象管示事也。小师大祭祀,大飨,登歌。而小祭祀,小乐事,不登歌。犹小事不兴舞也。

大丧,与廞。
郑康成曰:从大师。

凡小祭祀,小乐事,鼓朄。
郑康成曰:如大师。 黄氏曰:小祭祀,不当击雷鼓、灵鼓,则击朄。舞师不鼓,四方旱暵之舞是也。

掌六乐声音之节与其和。
郑锷曰:六代之乐并作,虑其声音或失之过,既掌其节,又掌其和。先儒以和为錞于,谓以金錞和鼓。然小师不掌錞于,认一和字,指为錞于,何所据。窃谓,当为子与人歌而善,必使反而后和之。之和掌
其音节,使一人倡之,众工从而和之,乃所以为节耳。 王昭禹曰:六乐之作,其先后曲直则有节,而小大清浊,相应而不相陵,则和矣。《国语》曰:声应相保,曰和。又曰大昭小鸣,和之道也。 李嘉会曰:职专于是,则所责亦在是。故特表而出之。

瞽矇。
郑司农曰:无目谓之瞽,有目无见谓之矇,有目无眸子谓之瞍。 贾氏曰:《诗》有矇瞍,《书》有瞽瞍,此有瞽矇。三者皆文不具。司农参取三处,为三等解之。无目谓无目之脉,有目而无见谓之矇,谓矇然有脉而无见也。有目无眸子谓之瞍者,谓目睛黑白分明,而无眸子人。 郑锷曰:王者作乐,欲审音以知政。必使瞽矇者,谓其收视于内,不乱于外,听必审也。然人而无见,乃废疾也。使其疾而见废,则先王之所不忍。是故使之司听,兹又不忍弃人之仁也。

掌播鼗、柷、敔、埙、箫、管、弦、歌。
郑康成曰:播谓发扬其音。 贾氏曰:此八者,皆小师教此瞽矇,令于作乐之时,播扬,以出声也。 李嘉会曰:瞽矇播之,小师教之,止见于八音而已。若磬师之钟磬,缇乐、燕乐、缦乐、视瞭之颂磬、笙磬、笙师之竽笙、应雅,则皆不与。何故。盖大师、小师、瞽矇所掌,皆宗庙祭祀之乐。及大飨、大射、大师之乐也。

讽诵诗,世奠系,鼓琴瑟。
刘执中曰:诵讽诗而不言六诗者,因大师作柩谥,而讽诵先王平生功德之诗。 郑锷曰:或谓诵诗,所以知古人之兴衰。又诵其奠系。小史掌奠世系,谓为史官,当定公卿大夫,与夫帝王之世系。今此瞽矇,又安知世奠系之事乎。愚考先儒之说,以奠为帝,谓世帝系者,乃古书之纪述,帝王之本系。又尝考《国语》曰: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以戒劝之,教之。世而为之昭明德,而废幽昏焉。以怵惧其心,以春秋对世言,则知世如《世本》之类,使之讽诵乎诗与世,又定其所传之系,以讽诵,使人君知古之传世者,有德则子孙绵远而世系不衰,无德则子孙之传不远。所言者不定,则其闻也不信。故必奠而后讽诵之。郑康成云:世之而奠其系,窃谓当读讽诵,诗世一句,奠系为一句。 黄氏曰:讽诵其诗,以其世定系次,其盛衰为可知。今诗之有系次,瞽矇传之也。曹桧之诗,失之矣。 王东岩曰:诵诗而及世奠系者,如《商颂》五篇,作于商高宗之世,《周颂》《风雅》合九十篇,作于成王之世。既知世之所尚,则奠乐以系焉。定那乐章系之祀成汤,定清庙乐章系之祀文王。诵咏之以五声,弦歌之以琴瑟。将以歌之播于乐章,而奏诸祭享之时。若小史奠系世,是奠其所出之世系,非诵诗之世奠系也。郑锷曰:先王使公卿大夫士,各致其规谏,非不足以闻道。彼贱而乐工,乃使之讽诵古诗及世系,何邪。得于言,则其听也未必审得于乐,则其闻也入必深情之所乐者在是。则耳之所闻者,必详因悦乐之时,得规谏之益,其效捷于公卿士大夫之谏,当讽诵之诗,则鼓琴瑟所以和平人君之心,心和平,则闻规戒之言,不惟不怒,且乐而无倦。 黄氏曰:讽诵,鼓琴瑟,讽诵而鼓琴瑟,即《书》搏拊琴瑟以咏。

掌九德六诗之歌,以役大师。
陈蕴之曰:九德用于大祭。大祭,帅瞽登歌是也。六诗用于大射。大射,帅瞽歌射节是也。 郑康成曰:役为之使。

视瞭。
郑锷曰:《孟子》曰:胸中正,则眸子瞭焉。视瞭之职,皆明目者为之。盖乐工用瞽矇三百人,故用视瞭亦三百人扶之,其视明瞭,又明乐。

掌凡乐事,播鼗,击颂磬笙磬。
王昭禹曰:瞽矇掌播鼗,而视瞭亦播鼗。二者皆受教于小师,故小师曰掌教鼗鼓。 郑锷曰:播鼗鼓,本瞽矇之事。为其无目,故视瞭先播,使之闻之。皆言播鼗,盖有先后也。 薛氏曰:磬之应镛者曰颂磬,颂即镛也。磬之益笙者,曰笙磬。《大射礼》曰:乐人宿县于阼阶东,笙磬西面,是应笙之磬也。又曰:西阶之西,颂磬东面,是应镛之磬镛,尚金,则土类也。西,凝之方也,古人作乐,金石土列于西方,故磬颂在乎西。竹则木类也。东,生之方也,古人作乐匏竹木列于东方,故笙磬在乎东。若郑氏以东方之磬曰颂,则《诗》所谓笙磬同音,《书》所谓笙镛以间者,何异义乎。一说谓钟磬之应歌者曰颂磬,其应笙曰笙钟。笙磬,《春秋传》有歌钟二肆,与颂钟磬之义同。《周礼》有钟笙之乐,与笙磬之义同,近之矣。 黄氏曰:升歌则击颂磬,笙歌则击笙磬。

掌大师之县。
郑康成曰:大师当县则为之。 贾氏曰:大师无县
乐之事。按大师掌六律、六同、五声、八音,以其无目于声音审,本职虽不言县乐器,文寄于此,明县之可知视瞭为之者,以有目也。

凡乐事相瞽。
郑康成曰:相谓扶工。 王昭禹曰:瞽无相,伥伥然,其何之哉。视瞭之设,正谓是也。

大丧廞乐器,大旅亦如之。
贾氏曰:乐器谓明器。司干疏云:视瞭所廞,谓鼓与磬钟。师不云廞,则钟亦视瞭廞之。瞽矇、大师、小师皆不云廞者,以其无目。瞽矇所云柷敔等,皆视瞭廞之也。不云奉而藏之,文不具也。 黄氏曰:廞与陈义本同,而廞则有感动悲戚之意,陈则陈列之而已。郑康成:廞皆为兴廞,为兴训,则当为兴起之兴,所谓感动悲戚也。郑以为兴作,或为兴造,如大丧明器,皆可言作。大旅廞乐器,乃以为旅非常祭,于时乃兴造,其乐器则何义邪。大旅有灾故,而乐不作,视瞭,祭祀正乐,故廞之,见忧戚之意。笙师乐器,惟笙用于祭,非其盛者,陈之而已。 王昭禹曰:大丧,廞乐器,则陈乐器于庭序也。大旅有大故,而祭亦陈乐器而不作,故亦如之。

宾射皆奏其钟鼓。
黄氏曰:钟师凡射,王奏驺虞,诸侯奏狸首,卿大夫奏采蘋,士奏采蘩,瞽歌,视瞭奏其钟鼓。 郑康成曰:鼓朄以奏之。其登歌,大师自奏之。

鼜恺献亦如之。
杜氏曰:鼜,戒守鼓也。 王氏详说曰:鼓军事者,鼖鼓也。鼜鼓,其声也。按司马法曰:昏鼓四通为大鼜,夜半三通为晨戒,旦明五通为发煦。此三鼜也。郑康成曰:恺献,献功恺乐也。 黄氏曰:恺献有歌,鼜亦或有歌。鼜歌,今警场有歌,自大师至视瞭,其设职,皆以升歌联下管而射。恺献,恺有歌,故视瞭通掌之,独不掌九夏,谓之金奏,钟师专职。

典同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薛平仲曰:自大师至视瞭,既以掌奏歌之节,则夫因其声之所合,达其声之所寓,度数齐量,要必有托而可考。此典同已下之官,所以继此也。虽然乐器之制,考之于六律、六同,典同则掌六律、六同之和者也。律同不可偏废,而官特曰典同,何哉。盖乐以统同为贵,十有二律之相配,必分其六以为同,取诸阴阳之合也。阴阳合,则生生之理为不息,故典同掌其和以为乐器,先用以为十有二辰之钟,次用以为十有二辰之镈,度数齐量,定于此而后乐器从之,然以磬为声,固众声之所依也。而金奏有所不可缺,则钟次之。笙之为声,固下管之所先也。所以鼓其金奏者,有所不可废,则以镈钟次之。笙磬递发于乐作之时,钟镈交鸣于作乐之际。此鼓钟必曰笙磬同音,韶乐必曰笙镛以间,节奏相承,有自来矣。 郑锷曰:名官不以律,而取同为名,同阴律也。阳律主乎倡,而阴律和之。阴之为气,凭伏而不出,其为声忽微而难调,名官以典同,同则和,和则器可制。

掌六律六同之和,以辨天地四方阴阳之声,以为乐器。
郑康成曰:阳声属天,阴声属地。天地之声,布于四方为作也。或书同作铜。 黄氏曰:先郑阴律以铜为管,阳律以竹为管。后郑皆以铜为之。按《汉志》云:黄帝使伶伦,取嶰谷之竹,断两节间,吹之以听凤之声。其雄鸣六为律,雌鸣六为吕。是则制律之始,本以竹,一律有五声,清为阳声,浊为阴声,是为六十四调。 刘执中曰:律同之和,谓其长短厚薄所容中度,得阴阳之和气,故律同。中度则中气之至,而灰飞气至则声和。所以日月会于十二次而不差,则天之阳声顺于上。阴阳合于十二辰而不缪,则地之阴声顺于下。故黄钟之长用之以起五度,则乐器修广之所资。黄钟之容用之以起五量,则乐器深闳之所赖。黄钟之重用之以起五权,则乐器轻重之所出。黄钟之积用之以起五数,则乐器多少之所差。黄钟之气用之以起五声,则乐器宫商之所祖。五法循环而相受,则天地阴阳之中声,虽失于此,或存于彼。是以为乐器者,必以律同为之本。故曰:凡乐器,以十有二律为之度数,以十有二声为之齐量。 孙氏曰:古人本同律以作乐,又能审声而知乐。律之数度易定,声之高下难辨。使不能辨其声,而知其如是为宫商,如是为角徵。羽虽有同律之数,何自而和。故不能审声和乐,而徒较数度之短长。此后世之议乐者,常如聚讼,卒莫能断其是非也。 胡氏曰:以律和声,则齐其轻重,不使之偏裁。其缓急不使之过,阳而不散,阴而不密。夫然后宫不至于荒,商不至于陂,角不至于忧,徵不至于哀,羽不至于危。是非和吉之效与。 王昭禹曰:大师掌六律,则曰以合阴阳之声,而典同
则曰以辨天地四方阴阳之声者,盖典同掌其声,以作乐器,欲其度数齐量之不乱。故其详有及于天地四方之位。大师用其声,以施于乐,故合十有二声,欲其高下清浊之克谐。其合之也,则两之以阴阳而已。

凡声,高声䃂,正声缓,下声肆,陂声散,险声敛,达声赢,微声韽,回声衍,侈声笮,弇声郁,薄声甄,厚声石。
郑锷曰:器莫大于钟,于是言钟之病。 王昭禹曰:凡声生于形,形异则声异。高则凫氏所谓钟小而长,小而长,其形高,其声尚藏衮。然如里,则其发也。舒正则上下直,其形不高不下,而适于正,其声缓而不速。下则凫氏所谓钟大而短,大而短,其形下,其声发,散疾而短闻。 郑康成曰:高钟形大上,上大也。 又曰:下谓钟形大下,下大也。下则声出去放肆。陂读为险陂之陂,陂谓偏侈,陂则声离散也。险谓偏弇,险则声敛不越也。达谓其形微,大达则声有馀,若大放也。微谓其形微少,韽声小不成也。回谓其形微圜回,则其声淫衍,无鸿杀也。侈谓中央约,侈则声侈迫笮出去疾也。弇谓中央宽,弇则声郁勃不出也。甄犹掉,钟微薄则声掉,钟大厚则如石,扣之无声。 杜氏曰:韽读为闇,不明之闇。王昭禹曰:形侈则声散而不敛,钟形薄声,动摇甄掉。 刘执中曰:以凫氏之法为钟,则无病于声中,于律同而协,天地四方阴阳之和矣。 薛氏曰:䃂声生于高,为天之阳。肆声生于下,为地之阴。谓天盖高而下者,高之配也。故䃂声为阳,而肆声为阴。石生于厚,而为地之阳。甄生于薄,而为地之阴。谓地盖厚而薄者,厚之配也。故石声为阳,而甄声为阴。赢为东方之阳,而衍为东方之阴。盖作于春而萌者尽达,则将复还其所达,此达所以主阳,而回所以主阴也。缓为南方之阳,而韽为南方之阴。盖阳盛于夏,而重明以丽乎正。则阴微进而韽,此正所以主阳,而险所以主阴也。以笮为阳,而郁为阴,则西方之声也。夫阳于南为正,过乎西则侈矣。阳虽尚侈,然阴已敛质而奠,故侈与弇之声,则主于西方。敛为阴而散为阳,则北方之声也。夫阴至西而伏于北,则已敛矣。阴虽敛,然阳已潜动而施矣。故险与陂之声,则主于北方。 黄氏曰:诸家之说,皆臆耳。按经典同本,以律辨声,而为乐器。律十二,故声亦十二,所谓高正下陂,险达微回,侈弇薄厚,即十二声,故为乐器,皆以此十二律为之度数,皆以此十二声为之齐量。典同之下,遂列磬、钟、笙、埙、籥、箫、篴、管,皆乐器也。今独以为此十二声者,由钟形不中法,故病其声。如此则典同乐器,专为钟耳。此以为未敢尽然。考二记,《钟人》固曰:已厚则石,已薄则播,侈则笮,弇则郁。然《磬人》亦曰:已上则磨其旁,已下则磨其端。已上,岂非所谓声之高而甚焉者乎。已下,岂非声之下而甚焉者乎。十二律皆有五声,分清浊而宫为正,所谓中正以平之者。然则高正下陂,险达微回,侈弇薄厚,皆其律之中声也。䃂缓肆散,敛赢韽衍,笮郁甄石,皆其声之形容也。不然,则声之病也。其度数齐量,非过则不及,故皆病其声,而其故为可求。故《磬人》曰:摩其旁,摩其端,是也。诸儒钟说,此又以为未必。不然,何也以为尽然,则于经诚未合。要之此等当有所受,乃可传信,臆必疏。

凡为乐器,以十有二律为之数度,以十有二声为之齐量。
郑锷曰:既言声之病于是,又言为器之法为乐器者,用十有二律以为度数。则长短多寡,由此而生。用十二声以为齐量,则小大轻重,由此而准。 王氏曰:数本起于黄钟,始于一而三之,历十二辰而五数备。其长则度之所起,其馀律皆自是而生。故凡为乐器,以十二律为之数度。䃂声生于高,肆声生于下,甄声生于薄,石声生于厚。高下薄厚之所属所制,则有齐矣。赢声生于达,衍声生于回,笮声生于侈,郁声生于弇。达回侈弇之属,所容则有量矣。故凡为乐器,以十有二声,为之齐量。

凡和乐亦如之。
黄氏曰:郑谓调其故器,非也。其数度齐量皆合,则声可和。 郑锷曰:和乐之法,亦出乎此,为乐制之于未成之初,和乐调之于已成之后。

磬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郑锷曰:先儒谓磬为西方之音,又以磬音象万物之成。盖立秋之音至清。惟清,故难调。夔特以击石拊石,百兽乃率舞。诗人作乐,特曰依我磬声。此所以设磬师之官,教击之之法。

掌教击磬,击编钟。
黄氏曰:视瞭掌击颂磬、笙磬。故郑谓磬师以教视瞭。然视瞭所击磬,有定名。颂磬、笙磬之外,他磬不
击,缦乐、燕乐亦有钟磬,视瞭职不掌缦乐、燕乐。刘氏曰:宫县有特磬十二,镈钟十二,皆依辰次陈之,以应其方之律。编磬、编钟各十有六,共为一簴。磬师之职,掌教视瞭,击特磬与编磬,又教视瞭击编钟。 郑康成曰:磬亦编于钟言之者,钟有不编,不编者,钟师击之。 贾氏曰:钟不编者,不教视瞭,钟师自击之。钟师之掌金奏。又云:以钟鼓奏九夏,明是钟不编者,十二辰,零钟也。若书传云:左五钟,右五钟。 杜氏曰:编读为编书之编。 贾氏曰:《史记》:孔子读《易》,韦编三绝。是古者未有纸,皆以韦编竹简。此钟磬亦编之,十六枚在一簴。

教缦乐燕乐之钟磬。
郑康成曰:缦读为缦锦之缦,谓杂声之和乐者。《学记》曰:不学操缦,不能安弦。燕乐,房中之乐。所谓阴声二乐,皆教其钟磬。 贾氏曰:杂声和乐,谓杂弄调和。《学记注》云:操缦杂弄,即今之调词曲。不学调弦,不能安意于弦。 又曰:燕乐,即关睢二南。房中谓妇人后妃。 黄氏曰房中之乐,非也。 又曰:磬师掌编钟,无编磬。未详。磬师不掌钟,而曰教缦乐、燕乐之钟磬者,磬从钟也。

凡祭祀奏缦乐。
郑锷曰:三宫之乐,以礼神也。分乐以祭,以享,以祀宁神,将以交神祗之欢心。故奏缦乐虽非正声,亦有时而用,故教之。 易氏曰:祭祀奏缦乐,亦取其和而已。

钟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掌金奏。
郑康成曰:金奏,击金为奏乐之节。金谓钟及镈。贾氏曰:此即钟师自击不编之钟。凡作乐,先击钟。故郑云:奏乐之节。下云以钟鼓奏九夏,亦先云钟。郑云钟及镈者,以二者皆不编,独县而已。 王昭禹曰:《鼓人》曰:晋鼓鼓金,奏则此所谓金奏名,官曰钟师,乐虽用鼓,而以金为主。

凡乐事,以钟鼓奏九夏,王夏,肆夏,昭夏,纳夏,章夏,齐夏,族夏,祴夏,骜夏。
贾氏曰:钟师击钟而兼言鼓者,凡作乐,先击钟,次击鼓。见先后次第,故兼言之。钟中得奏九夏者,谓堂上歌之,堂下以钟鼓应之。故《左氏传》云:晋侯歌钟二肆。 郑锷曰:钟师并与鼓,言盖奏九夏必用钟鼓,非谓钟师击钟又击鼓也。夏者,颂之旅,类夏大也。歌之大者有九,夏于颂为最大。中国谓之夏,五色谓之夏,南方谓之夏,则夏为乐之大者,其诗之体为大矣。王出入,所奏之夏,名曰王夏,以明人臣不得而用。尸出入所奏之夏,曰肆夏,而享诸侯亦奏焉。肆之言安也,尸以象神,于祭者子行也,子坐而父立,恐其不安于位,故出入奏之,所以安之也。诸侯亦用者,左氏记晋享穆叔金,奏肆夏之三。穆叔云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君尊臣卑,不敢安肆,乃若元侯受享于王,可以与之安肆矣。《礼记》云:大夫之用肆夏,由赵文子始。然则诸侯用之,可也。至于大夫用之,则为僭矣。先儒以肆夏、繁遏、渠为三夏,谓肆夏,时迈也。繁遏,执竞也。渠,思文也。夫以肆于时夏,允王保之,指为时迈,犹为有说若以执竞,降福穰穰为遏,思文配天为渠,皆为二夏,则恐不可牵合也。牲出入所奏者,昭夏。昭,明也。昭明神德之大,故得以用此牲也。四方宾来所奏者,纳夏,言人君之德,如海之纳,所以能容受四方朝聘之宾也。臣有功所奏者,曰章夏,惟有大功得奏,是所以章表而别异之也。夫人助祭所奏者,齐夏,致齐者,妇人之难事。欲去其骄侈之习,以致精明之德,故特以齐名也。族人侍燕所奏者,族夏,言王者合族之恩也。客醉而出所奏者,祴夏。饮酒者,始乎治,常卒乎乱,故奏乐以祴切之,使勿失礼也。或作陔,陔,切也,戒也。《诗》云:南陔相戒以养是也。公出入所奏者,骜夏。爵为上公,位尊而势隆,虑其自大而傲慢,故以骜夏谨饬之也。骜又音傲,所以戒其骄傲也。 刘氏曰:诸儒皆以九夏为颂诗之篇,《春秋传》称:金奏肆夏之三,歌文王之三,夏之金奏,文王曰工歌,则夏非颂篇明矣。然则九夏,乃有声而无辞者也。 黄氏曰:九夏,书传之可考者。《周礼》:王出入,奏王夏。尸出入,奏肆夏。牲出入,奏昭夏。《国语》:奏肆夏、繁遏、渠,天子所以享元侯。其馀诸儒附会之说,未可信。

凡祭祀飨食,奏燕乐。
易氏曰:燕以示慈,祭礼主乎敬,享礼主乎肃。祭祀飨食,何以奏燕乐。王与诸侯行飨食之礼,若享元侯,则升歌肆夏,颂合大雅,享五等,与诸侯则升歌大雅,颂合小雅,享同乎燕。故谓之燕乐,其礼在庙,故与祭祀同其乐。尤足以见先王之仁鬼神,仁宾客也。 李嘉会曰:飨以居前,食以居后,则燕在其中。《诗》云:肃雍和鸣,先祖是听。夫肃,肃敬也。雍,雍和
也。夫敬以和,何事不行。

凡射,王奏驺虞,诸侯奏狸首,卿大夫奏采蘋,士奏采蘩。
易氏曰:凡射,则大射、燕射、宾射。乐师皆言以驺虞、狸首、采蘋、采蘩为之节。大师则帅瞽而歌射节,钟师乃掌此四诗之奏。盖歌则人声也,奏则钟鼓也。钟师言奏不言节,主其节者,乐师也。

掌鼙鼓缦乐。
郑康成曰:读如庄王鼓之鼓。 郑锷曰:杂弄之乐,谓之缦乐,乐之细也。将作缦乐,则击鼙鼓以作之。鼙,鼓之小者也。以至小之鼙鼓,杂弄之乐事之宜也。 王昭禹曰:磬师奏缦乐,钟师击鼙以和之而已。

笙师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
王昭禹曰:掌教吹竽笙、埙籥、箫篪、篴管、舂牍、应雅,而独以笙师名官。笙,东方之乐,有始事之意也。郑锷曰:笙常继于閒歌之后,观乡饮燕礼,閒歌之后,即笙由庚,笙崇丘,笙由仪。则笙者,继人声之后,为最贵,故特名官。

掌教吹竽,笙,埙,籥,箫,篪,篴,管,舂牍,应,雅,以教祴乐。
郑锷曰:竽三十六管,笙十三管。竽宫声在中,笙宫声在左。籥三孔,其中则中声,其上下二孔则声之清浊所由生。篪七孔,管六孔,篴笛也,笙师皆教以吹之之法。又舂牍、应、雅,教瞽矇与视瞭,以作祴乐,于客醉而出之。时康成谓小师所教,为教瞽矇。笙师所教,为教视瞭。于经皆无所据。盖彼疑小师既教之,此又教之,遂分彼为教瞽矇,此为教视瞭。殊不知小师教之以鼓作之节,此教之以吹。牍,以竹为之长者七尺,短者一二尺,其端有两孔,舂于地以作声,其名曰牍。牍之为言渎也,宾醉,恐有渎乎礼,故以牍名之应,亦以竹为之。长六尺五寸,中有椎,亦舂于地,其名曰应。宾归,恐其不应礼,欲其行与乐声相应也。雅状如漆筒,而弇口大二围,是五尺六寸,以羊韦鞔之,有两纽,亦舂于地,其名曰雅。宾醉而出,恐其失礼,欲其雅正也。三器在庭,皆舂于地以为声,故谓之舂。以两手筑地舂之也。 黄氏曰:舂牍、应、雅。郑曰:舂地以为行节,未敢以为然。经言以教祴乐,祴节也,舂牍、应、雅以节乐也。 王昭禹曰:竽、笙、埙、籥、箫、篪、篴、管,皆乐之所用,而舂牍、应、雅三者,特用于教祴乐,以为行节。 黄氏曰:小师掌教埙、箫、管,笙师又教吹、埙、箫管。小师用于下管,故以教瞽矇,谓之播。笙师用于凡乐,谓之吹。但吹之无诗也。郑谓教视瞭,视瞭不吹、笙、竽,教则当教瞽矇也。按瞽矇、视瞭,皆属大师。自大司乐而下,至视瞭,皆祭祀、飨射之乐,而磬师、钟师、笙师、镈师自为一列,固有祭飨之乐,又有缦乐、燕乐、缦乐,司乐不掌,固当,是亦不掌燕乐。先王之意,严矣。是故瞽矇不吹、竽、笙、籥、篪、篴,视瞭不奏九夏,钟鼓必皆有所以,或曰磬师、笙师分大师、瞽矇、视瞭而教之,而不著于其职者,不使殽杂大师歌诗之事。恐或当是。然燕乐亦有歌诗,杂当掌之磬师、笙师。

凡祭祀飨射,共其钟笙之乐,燕乐亦如之。
郑康成曰:钟笙,与钟声相应之笙。 贾氏曰:笙师不掌钟,而言钟,故郑知义然。 黄氏曰:《书》曰:笙镛以间,盖笙与歌间,作歌则以钟节之,独出祭祀、飨射。其他不出钟笙,钟从笙也。

大丧,廞其乐器,及葬,奉而藏之。
郑康成曰:廞,兴也。兴谓作之,奉犹送也。 贾氏曰此所兴作,即上竽笙以下,皆作之,送之于圹,而藏之。 黄氏曰:视瞭廞而不藏,笙师藏之,职可见。

大旅,则陈之。
郑康成曰:陈于馔处而已,不涖其县。 贾氏曰:其临县者,大司乐。故《大司乐》云:廞,乐器。注云:临笙师、镈师之属。

镈师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王禹昭曰:镈,小钟也。《国语》曰:细钧有钟无镈,尚大也。大钧有镈无钟,尚细也。镈师掌金奏之鼓,谓之镈师者,举小以见大也。与典律同谓之典同,守庙祧,谓之守祧同。

掌金奏之鼓。
郑锷曰:镈师掌镈,而言掌金奏之鼓,鼓金奏之乐。鼓恺乐以至于鼓鼙、守鼜,岂为镈师又击鼓乎。观鼓人言以晋鼓鼓金奏,则此所谓鼓者,考击以作之之义也。当金奏之时,鼓人以鼓作之,镈师则以镈作之,故皆以鼓言。军旅之夜,三皆鼓之,是镈师皆击镈而鼓之也。镈师固宜掌镈,今略无击镈之文,皆言击鼓,则鼓为鼓作之意,明矣。先儒之说,谓镈师不自击,使视瞭击之。但击金奏之鼓,乃晋鼓也。其意谓鼓人之职,以晋鼓鼓金奏也。若如是
说,全非镈师之本意。 王氏详说曰:钟师掌金奏,而及金奏之鼓,亦犹鼓人掌六鼓,而及于四金之制。是知金鼓无二致也。然鼓人虽有四金之制,不过金錞、金镯、金铙、金铎而已,不及钟镈也。盖钟镈所用,用之于乐,鼓人之职,为地官之属。虽曰雷鼓、灵鼓、路鼓,用之于天神、地示、人鬼,亦辨其声用之而已。本无预于天神、地示、人鬼之间。

凡祭祀,鼓其金奏之乐,飨食宾射,亦如之。
王东岩曰:金,钟声也。鼓者,所以击其钟也。

军大献,则鼓其恺乐。
王氏曰:鼓恺乐掌于镈师者,镈师掌金奏之鼓,其所掌乐以金为主,军以金止。既胜矣,欲戢兵之意。

凡军之夜,三鼜皆鼓之,守鼜亦如之。
王昭禹曰:三鼜,夜戒之鼓。司马法所言者。 贾氏曰:鼓人注引司马法云:昏鼓四通,为大鼜。夜半三通,为晨戒。旦明五通,为发煦。是一夜三击,备守鼜也。 王氏详说曰:鼓人之鼓鼜,谓军已发,行在郊也。镈师之鼓鼜,谓军未发,行在国。军已发,行国,犹不废守,此镈师所以又有守鼜。后世用军行师,京师戒严者本此。

大丧,廞其乐器,奉而藏之。
贾氏曰:此官所廞,谓作晋鼓、鼖鼓,以其当职所击也。

𩎟师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舞者十有六人,徒四十人。
薛平仲曰:自司乐之掌乐事,大师之教乐事,典同之为乐器,雅乐备矣。纳蛮夷之乐,于祭祀燕享之用,岂非悦远人之极功乎。抑疑𩎟师、旄人、鞮鞻氏之设,皆以教裔乐。然𩎟师、旄人之后,必继之籥师、籥章。鞮鞻氏之后,必继之典庸器、司干。何欤。夫远人之服,由文德以来之,自其慕德而来,莫不自见其声歌舞蹈之节。周人因之以备乐载之官府,而不废彼籥之为乐。自其执羽而吹,则文舞于是乎,寓由其击土鼓以和,则诗章于是乎形。夫皆以象文德也,则以次于𩎟师、旄人之后。至于鞮鞻氏,合四裔之乐以歌之,则德化益远。典庸器之所以表其功者,于是为无愧矣。然先王长虑却,顾文事必有武备,则司干之继于后者,所以教之以武舞欤。若夫𩎟师舞东裔之乐,故其人可得而定。旄人舞散乐、裔乐,故其人不可得而定。然后四方之有能于此者,皆得以自见其艺,则先王因之,以观四方之风,岂不在是乎。 郑锷曰:作四裔之乐,当从其国,不变其俗。故𩎟师所服者,赤韦,示不变其所服。旄人所执者,牛尾,示不变其所执也。鞮鞻氏所履者,革屦,示不变其所履。 陆氏曰:王者,舞先王之乐,明有法也。舞当代之乐,明有制也。舞四裔之乐,明有怀也。

掌教𩎟乐。
郑锷曰:四裔乐,东方曰𩎟,南方曰任,西方曰侏离,北方曰禁。此特设官,以掌东裔之乐,窃疑三方之乐,不存于祭祀大享之时,而东裔乐犹近正,孔子之所欲居,且为箕子之国。则其乐有中国之风,可知。《明堂位》:𩎟作昧。《诗》:𩎟韐有奭。《左传》:𩎟韦之跗。注皆以𩎟为赤色之韦,乐名曰𩎟,意舞者衣赤色之韦也。 李景齐曰:《礼记·明堂位》曰:昧,东裔之乐也。任,南蛮之乐也。纳蛮裔之乐于太庙,所以广鲁于天下也。成周所以用裔乐,意盖谓是。 陈氏曰:鲁纳蛮裔之乐于太庙,盖陈之于门。唐之时,皆奏于四门之外,古之遗制。

祭祀,则帅其属而舞之,大飨亦如之。
郑康成曰:舞东裔之舞。 王昭禹曰:其属则十六人。 刘执中曰:舞𩎟之位,在门外。祭祀、大飨,皆用之,示四裔来王也。

旄人下士四人,舞者众寡无数,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郑康成曰:旄,旄牛尾,舞者所持以指麾。 王昭禹曰:四裔之民,有执旄舞者。先王立官以教焉。 黄氏曰:𩎟,东裔之乐。特置一官,其徒四十人,其乐亦盛也。舞者十六人,则有定员。旄人,盖杂四裔之舞。舞者众寡无数,或多或少,皆可合四裔之舞与散乐,而其徒二十人,比𩎟为微可知。 陈君举曰:旄舞,非中国之乐。因得四裔之欢心,使鼓舞焉。以承祭祀,以共飨燕君子所乐也。岂拘于数哉。 李嘉会曰:无所拘限,来者从之。

掌教舞散乐,舞夷乐。
郑锷曰:散乐,野人之乐,节奏疏散,而非六代之舞。裔乐,四裔之乐,而非中国之法。舞有可用者,旄人教之,皆执旄以舞。 贾氏曰:旄人教乐而不掌。鞮鞻氏掌乐而不教,互相统耳。 王氏详说曰:鞮鞻氏所掌专于裔乐,旄人所教不止于裔乐。况鞮鞻之于裔乐,吹而歌耳,初未尝舞也。然则旄人云:四
方以舞仕者,属焉。祭祀、宾客,舞其燕乐,则旄人之所教人者,众矣。不必如乐师之教国子。有旄舞,旄人之所用于舞者,亦广矣。不必如二郑之说,旄舞之用于辟雍。

凡四方之以舞仕者属焉。
郑锷曰:四方之人,有能通知乐舞而欲仕于王官者,不足隶大司乐也。使属旄人,以其所教者,散乐故也。 贾氏曰:四方之舞仕,即野人能舞者,属旄人,选舞人当于中取之。

凡祭祀宾客,舞其燕乐。
贾氏曰:飨燕,作燕乐时,使四方舞士舞以夷乐。黄氏曰:𩎟乐,祭祀宾飨必舞之。散乐、夷乐,祭祀宾客则舞其燕乐,不用燕乐则不舞。是则𩎟犹近雅与。

籥师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郑康成曰:籥,舞者所吹。春秋万入去籥。传曰:去其有声者,废其无声者。《诗》云:左手执籥,右手秉翟。陈氏曰:《明堂位》:土鼓苇籥,伊耆氏之乐。命之曰:籥以黍籥之法在是故也。羽籥,皆执籥,以声音之本在是。

掌教国子舞羽吹籥。
郑锷曰:执羽,所以为容。籥所以为声。 王氏曰:籥如篴,三孔,主中声,而上下律吕于是乎生。 易氏曰:成周乐舞之制,有文舞,有武舞。文舞羽籥,籥师掌之。武舞干戈,司干掌之。然文舞未尝无干,故舜兼取乎干羽。武舞未尝无羽,故诗言万舞及于执籥秉翟是。知文舞干不胜羽,武舞羽不胜干。此籥师之教国子,所以专言舞羽吹籥与。 王氏详说曰:周之祭祀有三重,献莫重于祼,声莫重于声歌,舞莫重于舞宿夜。宿夜,武舞之曲名,籥师所教者,止于舞羽吹籥。祭祀、宾客、飨食所用,亦止于鼓,用籥,抑何略于武舞耶。曰籥师所掌者,舞之教,司干所掌者,舞之器。《文王世子》曰:小学,正学,干,大胥赞之。籥师学戈,籥师丞赞之。是籥师未尝不预于学戈,何止于羽籥之教。又曰:然后舍菜不舞,不授器。是舞器未尝不为羽籥,何止于干戈之器。周公于籥师言教,于司干言掌,又所以见周家太平之治,以文舞为教也。

祭祀,则鼓羽籥之舞,宾客飨食,则亦如之。
郑锷曰:于祭祀、宾客之时,鼓而作其羽籥之舞,故曰鼓。 贾氏曰:祭祀,先作乐,下神及合乐之时,使国子舞,鼓动以羽籥之舞,与籥师相应,使不相夺伦。故郑云:鼓之者,恒为之节。

大丧,廞其乐器,奉而藏之。
贾氏曰:此所廞惟羽籥而已。

籥章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郑康成曰:籥章,吹籥以为诗章。 郑锷曰:春秋迎寒暑为农,而祈有年。蜡祭而息老物。古之诗章,无不可用,乃专用豳人之吹,豳国之籥,而名官曰籥章,此周王之事也。周之先公,开国于豳,教人稼穑,与夫为寒暑之备,事载于七月之诗,谓之《豳风》。至于成王,王业大备,念其祖先务农之勤,教民之悉,凡四时所行者,皆以豳诗从事,故用豳籥,而以籥名官,以籥而吹豳诗之章也。

掌土鼓豳籥。
王氏曰:土鼓,《礼记》所谓蒯桴土鼓。豳籥,豳国之籥,王业之起,本于豳。乐之作,本于籥。始于土鼓,逆暑、迎寒、祈年,皆以本始民事,息老物,则息使复本反始,故所击者土鼓所吹者,豳籥,其章用豳诗焉。贾氏曰:《郑注礼运》云:土鼓,筑土为鼓。蒯桴,谓击鼓之物,以土块为桴。 郑司农曰:豳籥,豳国之地竹也。 易氏曰:以土鼓应豳籥,示不忘本而已。

中春,昼击土鼓,吹豳诗,以逆暑,中秋夜迎寒,亦如之。
易氏曰:民事终始,实关天时之消长。故必先之以迎寒逆暑。逆如逆女之义,自外而入于内,以我为主,谓阳,常居大夏而主岁功。迎如迎宾之义,自内而出于外,以彼为客,谓阴,常居大冬,时出而佐阳。中春为岁阳之中,昼为日阳之中,如是而逆暑,与《尧典》所谓日中星鸟,寅宾出日同意。中秋为岁阴之中,夜为宵阴之中,如是而迎寒,与《尧典》所谓宵中星虚,寅饯纳日同意。万物生于土,反于土,则土者,物之终始也。逆暑迎寒,所以皆击土鼓焉。 横渠曰:当春之昼,吾方逆暑,则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盖有以逆其气。当秋之夜,吾方迎寒,则一之日觱发,二之日栗烈,盖有以迎其气。 杨氏曰:阴阳积而为寒暑,寒暑相推而成岁。寒暑不时,无以成岁。故迎之逆之,所以道其气。阳生于子,冬至日在牵牛。阴生于午,夏至日在东井。圣人向明而治,于中春逆暑,背其所向,则不顺,故谓之逆。中秋迎寒,面其所向则顺,故谓之迎。 孙氏曰:周自后稷
教民稼穑,至公刘于豳斯馆,大王肇基王迹,皆推本后稷之意,率先农桑之业。故陶土为鼓,豳竹为籥,歌豳诗以劝相其民。今七月之诗是也。周公相成王,惧后世不记先君王之旧,于是命籥章之官,逆暑迎寒,歌之祈年,祭蜡歌之。又兼以雅颂,雅若生民之歌,颂若丰年之类。皆本七月而有益于风化者。无逸,欲知稼穑之艰难,诚以此也。周先公出入田里,抚摩其民,无势分之间,曰殆。及公子同归,为公子裳,为公子裘,献豜于公,入执宫功,跻彼公堂皆室家,妇子感其恩者,深爱其君者,切序曰:陈王业,见王业所由兴而已。后人乃益以周公遭变,故陈后稷先公风化所由,遂指为周公作。水心先生曰:周公方制作礼乐雅颂,以昭先王先公之功德,而自作土风之诗,使籥章掌之,可乎。 贾氏曰:祈年田祖,逆暑迎寒,并不言祀事。既告神当有祀,不过如祭法,埋少牢之类耳。

凡国祈年于田祖,吹豳雅,击土鼓,以乐田畯。
郑康成曰:祈年,祈丰年也。 王昭禹曰:丰年虽本于天时顺,而祈之,亦成乎人事尔。 郑康成曰:田祖,始耕田者,谓神农也。 王氏曰:田祖,《礼记》所谓先啬。 王昭禹曰:先啬,神农也。以其始教天下耕稼,故祈之。 王氏曰:《豳雅》《豳颂》,谓之雅颂,则非七月之诗,盖若九夏亡之矣。 王氏详说曰:郑氏释七月之诗八章,以殆,及公子同归,以上二章为豳风,以十月穫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以上四章为《豳雅》,以称彼兕觥,万寿无疆。以上为《豳颂》。至于释此,则以豳诗,亦风言诗总名,以于耜举,趾馌彼南亩之事为豳雅。惟豳颂之说,与七月同。郑氏释经亦多类此。赋诗断章,惟七月之说为优。 陈及之曰:田畯,田大夫,古有功于农事者。成周之时,春祈年于上帝、田祖、田畯,皆祭之诗曰:以御田祖,以祈甘雨,以介我黍。稷先王盖以田祖、田畯,其生也有功于农事,今农事将兴举而祭之,不惟示重农之意,亦所以劝农之力田者。况大如上帝,则祈之。次如社稷,则祈之。则祈田祖、田畯,尚何疑乎。及夫岁事既成,又息老物,所谓一日之蜡,百日之泽。亦忠厚之意,不忘其初耳。 王氏曰:田畯,《礼记》所谓司啬。司啬,本始民事,施于有政者。 项氏曰:或以为司啬,过矣。始祈则歌颂,以作耕耜之心。既蜡,则歌颂,以息其终岁之劳。理固然也。安得妄谓司啬。贾氏曰:田祖、田畯,所祈当同日。但位别礼殊,乐则同。

国祭蜡,则吹豳颂,击土鼓,以息老物。
杜氏曰:《郊特牲》曰:天子大蜡,八伊耆氏,始为蜡,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享之,蜡之祭也。主先啬而祭司啬也,黄衣黄冠而祭息田夫也。既蜡而收,民息已也。 郑康成曰:万物助天,成岁事,至此为其老而劳,乃祀而老息之。于是国亦养老。《月令》:孟冬劳农,以休息之是也。 王氏曰:逆暑迎寒,不言国而祈年。息老物言国,则祈年息老物,通乎下,故言国以别之。 王昭禹曰:逆暑迎寒,召其气之和。声和则气和,故先言击土鼓,以声为主。祈则以言通其意,蜡则美其成功,故先言颂,以词为主。 李景齐曰:《豳诗》《豳雅》。先儒以为七月之诗,备风雅颂三体,非也。籥章,所谓豳籥者,盖以豳吹为籥,以豳籥而吹,诗与雅颂,皆以豳名。夫逆暑迎寒,而吹豳诗者,此则七月之诗。盖如授衣凿冰之属,皆先寒暑以戒事故也。祈年而吹《豳雅》,祭蜡而吹《豳颂》,盖雅者言王政之所由废兴,颂者以其成功,告神明祈年之礼。王政之所急先,故宜歌雅,而蜡祭之设,所以答鬼神之功,故宜歌颂诗之小雅,甫田之诗,曰琴瑟击鼓,以御田祖,以祈甘雨。所谓祈年而吹《豳雅》者,毋乃在是。《诗·周颂》丰年之诗曰:为酒为醴,烝𢌿祖妣。以洽百礼。所谓祭蜡吹豳颂者,毋乃在是乎。

鞮鞻氏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郑锷曰:鞮,革也。鞻,屦也。以革为屦,裔乐者之所履,作其乐歌之时,则履,是屦以为容。唐燕乐有高昌部,用赤韡。有扶南乐,舞用赤皮鞋,周鞮鞻之类。易氏曰:鞮鞻者,乐工所履之屦名。官以鞮鞻,使之掌四裔之乐,言其际天所覆,薄海内外,凡有足所,履无不至。

掌四裔之乐,与其声歌。
薛氏曰:四裔乐,或以其服色名之,或以其声音名之。服色,𩎟是也。声音,侏离是也。馀不可考。𩎟人之乐,施于祭祀、大飨。旄人、鞮鞻氏之乐,施于祭祀与燕者。盖东裔于四裔为长,飨于燕为重。𩎟师曰:师而序于前。旄人、鞮鞻氏曰:人曰氏而序于后。然则东裔之乐,盖圣人所重欤。 李嘉会曰:先王多用裔乐,不用裔礼者,其礼非先王法度,而其乐则可乐也。若夫箕子封于朝鲜,其礼亦可尚者,有古意
欤。

祭祀,则吹而歌之,燕亦如之。
黄氏曰:鞮鞻,裔乐器欤。祭祀吹而歌之。郑谓以管籥为之声,亦非,必自有吹者。 王昭禹曰:祭祀与燕,吹其声,倡其歌,以明得其欢心,而服吾中国之役也。 易氏曰:旄人掌舞裔乐,而祭祀、宾客,舞其燕乐,是旄人掌舞,而鞮鞻氏之职,乃以声音节之而已。 陈祥道曰:燕诸侯,则有湛露。燕群臣、嘉宾,则有鹿鸣。燕裔狄,则有蓼萧。于太仆,则见王所以燕者,于内朝之地。故云相其法于酒正。见王所以燕者,有多寡之数,故曰共其计。若鞮鞻氏之燕,则凡有燕集,皆掌声歌也。

典庸器下士四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郑康成曰:庸,功也。 郑司农曰:庸器,有功者铸器,铭其功。《春秋传》曰:以所得于齐之兵,作林钟而铭鲁功焉。

掌藏乐器庸器。
黄氏曰:郑谓伐国所获之器,其说是,而以为崇鼎贯鼎,非也。司农以为,鲁伐齐,以所获兵器铸林钟,则比于乐矣。庸器伐国,所获之乐器,若裔之舞衣,密须氏之鼓是也。 项氏曰:伐国所得之器,言庸,以见伐皆为民也。 易氏曰:周自文王伐四国,武王克殷之后,所获玉镇大宝器,皆足以昭先王之功。天府藏之,而典庸器藏其器物之可以备声乐之饰者。

及祭祀,帅其属而设笋虡,陈庸器。
杜氏曰:横为笋,从为鐻。 易氏曰:乐器,即梓人之笋虡,所以县钟磬之属。横曰笋,植曰虡。上设板,谓之业,亦所以明先王之业。未有无其业而可以作乐者。 郑锷曰:祭祀之时,则帅其八十人之属,以设笋虡。小胥视瞭,自当县乐器。此但为之设笋虡,所当陈者,庸器而已。陈之于祭祀之时,以表先王之有功,能得此器,子孙能守以奉祀。 李嘉会曰:圣人于作乐之具,必寓其警戒之义。俾知庸器始他人为之,今陈设于此,因欢乐而知警惧,则所以自勉者,深矣。《乐记》所谓思武臣,思将帅之臣,由闻钟鼓之音而思也。其意深矣。

飨食宾射亦如之。
郑锷曰:陈于飨食宾客之时,以彰先王之功,可服诸侯,且以为国之华。

大丧,廞笋簴。
郑康成曰:廞,兴也。兴谓作之。

司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郑康成曰:干舞者,所持谓盾也。《春秋传》曰:万者何,干舞也。 郑锷曰:记曰: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周人武舞,亦执干以为容。武舞虽用羽,而以干为主。故名官曰司干。盖用武以自捍蔽为先,干能捍蔽人身也。 黄氏曰:舞器,干戚羽旄皆有,而独以干为名,干武王之舞器,楚文夫人曰先君,以是舞也,习戎备也。 李嘉会曰:舞者必尚武,而执干戈,足见周尚武之意,得非因此功之成,而不忘本欤。武王既归,散军郊射,其意可见。五兵皆舞,独以卫身之干为名,意亦可见。

掌舞器。
郑锷曰:所掌之舞器,即谓干楯耳。干之为器,有用兵之时所用者,有当舞时所用者。当舞时所用之干,则与用兵所用者异。先儒以为羽籥之属,非矣。安有籥师鼓舞羽吹籥,而所执之物,乃掌于武舞之司干乎。 王昭禹曰:夫羽舞、干舞,皆乐师以教国子,籥师于羽舞又教之。至于司干,则特掌舞器。先王于文事,尤致其详也。然文舞有羽籥名,官则以籥。武舞有干戈名,官则以干。盖文则优游而静,籥则其声静而可闻,干则以有捍而自卫,而武事以捍敌自卫为先。

祭祀,舞者既陈,则授舞器,既舞则受之,宾飨亦如之。
郑康成曰:既,已也。受取藏之。 郑锷曰:祭祀之时,俟舞人缀兆行列已定,则授之以干,至于舞毕,则受而藏之。 李嘉会曰:舞列既陈,则授之于舞者。既毕,则从而受之于干,授受亦甚严矣。

大丧,廞舞器,及葬,奉而藏之。
贾氏曰:此官云干盾及羽籥,及其所廞。廞干盾而已,其羽籥则籥师廞之。
康王三年,定乐歌。吉禘于先王。
《礼记·郊特牲》:飨禘有乐。
〈注〉《王制》曰:春礿夏禘。〈疏〉禘谓春祭宗庙也,以其在阳时,故有乐。

《三礼义》:宗禘乐用夹钟为歌,奏以无射之调。按《竹书纪年》:康王三年,定乐歌。吉禘于先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