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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乐律典

 第二卷目录

 乐律总部汇考二
  周一〈文王一则 武王一则 成王一则上〉

乐律典第二卷

乐律总部汇考二

周一

文王作辟雍,舞象,箾南籥。
《诗经·大雅·灵台》:虡业维枞,贲鼓维镛,于论鼓钟,于乐辟廱。
〈朱注〉虡,植木以悬钟磬,其横者曰栒业,栒上大版刻之,捷业如锯齿者也。枞业,上悬钟磬,处以䌽色为崇牙,其状枞枞然者也。贲,大鼓也。长八尺,鼓四尺,中围加三之一。镛,大钟也。论,伦也,言得其伦理也。辟璧,通廱泽也。天子之学,大射行礼之处也。水旋丘如璧,以节观者,故曰辟廱。〈大全〉孔氏曰:两端有植木,其上有横木。谓直立者为虡,谓横牵者为栒。栒上加大版,刻板如锯齿为饰,以䌽色为之,其状枞然,谓之崇牙。段氏曰:钟,虡饰以裸属磬虡,饰以羽属,器异异虡故也。钟磬之笋,皆饰以鳞属,其文若竹之有笋。然笋两端,又有璧翣。郑氏谓:戴璧垂羽是也。盖笋虡所以架钟磬崇牙,璧翣所以饰笋虡。夏后氏饰以龙,而无崇牙。商饰以崇牙,而无璧翣。至周,则极文,而三者具矣。此有瞽,所以言设业,设虡,崇牙树羽也。安成刘氏曰:古之教者,固不废乐,而大射之礼,亦先用乐。作乐于辟廱,无可疑者。

于论鼓钟,于乐辟廱,鼍逢逢,矇瞍奏公。
〈朱注〉鼍似蜥蜴,长丈馀,皮可冒鼓。逢,逢和也。有眸子而无见曰矇,无眸子曰瞍。古者乐师皆以瞽者为之,以其善听而审于音也。公,事也。闻鼍鼓之声,知矇瞍方奏其事也。东莱吕氏曰:皆述民乐之词,乐文王有钟鼓之乐也。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吴季札观乐。见舞象箾南籥者。曰:美哉,犹有憾。
〈注〉象箾舞,所执南籥以籥舞也。皆文王之乐。〈疏〉箾舞,曲名,言天下乐,削去无道。皆文王之乐,则象箾与南籥,各是一舞。南籥既是文舞,则象箾当是武舞也。周公虽作大武,尊重文王之功,留播之以为别乐。故六代之乐,不数此象也。刘炫云:知是文王乐者,《诗》云:维清缉熙,文王之典。此象乐之所舞,知是文王乐也。

《庄子·天下篇》:文王有辟雍之乐。
《帝王世纪》:文王作武象之乐,增琴二,弦曰少宫、少商。
《册府元龟》:周文王始居岐山之阳,躬行召南之教,以成王业。至三分有二,乃宣周南、召南之化,本其德之初,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故谓之乡乐,用之房中。
《乐苑》:文王乐名巨业。
武王作大武之乐。
《诗经·周颂·武章序》:武,奏大武也。
〈笺〉大武,周公作乐,所谓舞也。〈疏〉武,诗者奏大武之乐歌也。谓周公摄政六年之时,象武王伐纣之事,作大武之乐。既成而于庙奏之。

于皇武王,无竞维烈。允文文王,克开厥后。嗣武受之,胜殷遏刘,耆定尔功。
《礼记·乐记》:宾牟贾侍坐于孔子,孔子与之言及乐,曰:夫武之备戒之已久,何也。对曰:病不得其众也。咏叹之,淫液之,何也。对曰:恐不逮事也。发扬蹈厉之已蚤,何也。对曰:及时事也。武坐致右宪左,何也。对曰:非武坐也。声淫及商,何也。对曰:非武音也。子曰:若非武音,则何音也。对曰:有司失其传也。若非有司失其传,则武王之志荒矣。子曰:唯,丘之闻诸苌弘,亦若吾子之言也。宾牟贾起,免席而请曰:夫武之备戒之已久,则既闻命矣。敢问迟之迟而又久,何也子曰:居,吾语汝。夫乐者,象成者也。总干而山立武王之事也。发扬蹈厉,太公之志也。武乱,皆坐周召之治也。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彊,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复缀以崇天子,夹振之而驷伐,盛威于中国也。分夹而进事,蚤济也。久立于缀,以待诸侯之至也。且女独未闻牧野之语乎,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祝,封帝舜之后于陈。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于杞,投殷之后于宋,封王子比干之墓,释箕子之囚,使之行商容而复其位。庶民弛政,庶士倍禄,济河而西,马散之华山之阳,而弗复乘。牛散之桃林之野,而弗复服。车甲衅而藏之府库,而弗复用。倒载干戈,包之以虎皮。将帅之士,使为诸侯,名之曰建櫜,然后天下知武王之不复用兵也。散军而郊射,左射狸首,右射驺虞,而贯革之射息也。裨冕搢笏,而虎贲之士说剑也。祀乎明堂,而民知孝,朝觐,然后诸侯知所以臣,耕籍,然后诸侯知所以敬,五者,天下之大教也。食三老五更于大学,天子袒而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冕而总干,所以教诸侯之弟也。若此,则周道四达,礼乐交通,则夫武之迟久,不亦宜乎。
《周礼·春官》:大司乐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㲈,大夏,大濩,大武。
〈注〉大武,武王乐也。武王伐纣,以除其害,言其德能成武功。〈疏〉《元命包》云:文王时,民乐其兴师征伐,故曰武。又《诗》云:文王受命,有此武功。如是则大武是文王乐名,而云武王乐者,但文王有此武功,而武王卒其伐功以诛虐纣,是武王成武功。故周公作乐,以大武为武王乐也。

《汲冢周书》:世俘解,武王谒我殷于牧野,王佩赤白旂籥,人奏武王,入进万献,明明三终。
《墨子·三辩篇》:武王因先王之乐,又自作乐,命曰象。武。
《吕氏春秋·古乐篇》:武王即位,以六师伐殷,六师未至,以锐兵克之于牧野。归,乃荐俘馘于京太室,乃命周公为作大武。
《白虎通·礼乐篇》周乐曰大武,象周公之乐曰大武,曰象者,象太平而作乐,示已太平也。合曰大武者,天下乐周之征伐行武也。
《淮南子·齐俗训》周乐大武、三象、棘下。
〈注〉三象、棘下,武象乐也。

《竹书纪年》:武王十二年,作《大武乐》
《册府元龟》:武王作大武,又奏象舞,象用兵时刺伐之舞,故作维清之诗焉。
成王用酌及象武,设大司乐,率其属以乐教胄子,大合乐以和神人。
《诗经·周颂·酌章序》:酌,告成大武。言能酌先祖之道,以养天下也。
〈传〉周公居摄六年,制礼作乐,归政成王。乃后祭于庙而奏之,其始成告之而已。〈疏〉酌,诗者告成大武之乐歌也。谓周公摄政六年,象武王之事,作大武之乐。既成,而告于庙,述之而作。此诗经序名酌之意,言武王能酌取先祖之道,以养天下之民。故名篇为酌,以为武王克殷,用文王之道,故述文王之事,以诏成王所由功成,而作此乐。诸庙之中皆用此乐,或亦遍告群庙也。〈按《竹书纪年》:成王八年,作象舞。九年,初用勺〉

于铄王师,遵养时晦。时纯熙矣,是用大介。我龙受之,蹻蹻王之造。载用有嗣,实维尔公允师。
《礼记·内则》: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
〈陈注〉朱子曰:酌即勺也。《内则》曰:十三舞勺,即以此诗为节而舞也。〈大全〉严陵方氏曰:勺虽告武王之乐,然以勺其道,而道成于文故也。象虽奏文王之乐,然以象其事,而事成于武故也。必以告武王之乐为文者,以示文之道,必有武为之备也。必以奏文王之乐为武者,以示武之事,必以文为之经也。勺固成王之乐以告成大武,故取义如此。

《周礼·春官》:大司乐中大夫二人,乐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订义〉郑康成曰:大司乐,乐官之长。 王氏详说曰:《周礼》虽出于武帝之世,《大司乐》一章,已传于孝文之时。孝文时,得魏文侯好古乐之人窦公,献其书,乃今之大宗伯之大司乐章。若夫记有《乐记》,乐之传也,非经也。《乐记》作于汉武帝时,河间献王与诸儒,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是也。 薛平仲曰:司乐,则总其乐之大者。乐师,则总其乐之小者。自其大者言之,由律同声音,六舞之合,足以默交于隐显之间。非探索于乐理之至者,不能也。则司乐之官,可不以中大夫居之乎。自其小者言之,由步武疾徐之仪,足以致养其和平之德,非研穷于乐之微者,不能也。则乐师之官,可不以下大夫居之乎。彼胥也者,随事之小大而致察焉。然上下相承而不容缺,则又二官所以继于后也。 陈及之曰:大司乐之官,今之国子监祭酒。而其下乐师、大胥、小胥,今之司业、博士。

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
郑锷曰:周人立五学,中曰辟雍,环之以水,水南为成均,水北为上庠。东为东序,西为瞽宗。学礼者,就瞽宗。学书者,就上庠。学舞干戈羽籥者,就东序。学乐德乐语乐舞者,就成均。惟天子承师问道,及养老更之类,乃就辟雍。故《大戴礼》有帝入东学、南学、西学、北学、太学之文。盖周人立四代之学。《礼记》云:于成均以及取爵于上尊。又云:瞽宗,商学也。然上
庠、下庠,虞也。东序、西序,夏也。左学、右学,商也。东胶、虞庠,周也。不见成均为何代之学。独董仲舒谓:五帝学,康成从之。他无所见。或者以成均为辟雍,岂其然欤。名曰成均者,盖德不能无亏,性不能皆平。乐之为教,所以成之均之。 陈氏曰:辟,明也。雍,和也。所以明和天下,明之以法,和之以道。 崔氏曰:宗,尊也。瞽,无见之称。譬童蒙无有所识,为瞽蒙之尊。又瞽宗者,乐官教国子弟乐,训道童蒙,故因以为学名。 陈氏曰:以乐祖在焉曰瞽宗,以习射事曰序,居右曰右学,以纠德行曰胶,成其亏,均其过不及。 易氏曰:成其行之亏,均其习之偏。五帝即此名学,成周因之,以为教国子弟之法。有虞之世,命后夔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即所以为成均之义。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即所以为成均之教。今大司乐言掌成均之法,则于规矩之中,寓性命之理,是乃所以勉其为成均者,又言治建国之学,政于防检之中,寓激劝之术。是乃所以纠其不为成均者。又命有道有德者,使表仪于上,训迪于下,如师氏以三德教国子,保氏养国子以道,无非所以示其成均焉。然则成均者,教人之名,先之为道德者,教人之实,非于道德之外,别有所谓成均也。 王氏详说曰:三王之学,各异其名,所谓东序与瞽宗是已。但五帝之学,名失其传。所传者,总名耳。《世子篇》曰:谓之郊人远之于成均,以及取爵于上尊。夫郊人云者,郊之小学,所谓养老于虞庠是已。成均云者,国之大学,所谓养国老于上庠是已。郑氏以成均为虞庠,失之矣。盖命夔典乐,教胄子,其制详于有虞。此周之学名必取于虞氏之庠,总名必取于五帝之成均,得无意乎。 陈氏曰:诸侯之学,小学在内,大学在外。故《王制》言: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以其选士,由内以升于外,然后达于京。天子之学,小学居外,大学居内。故《文王世子》言:凡语于郊,然后达于朝故也。 陈蕴之曰:建,立也。周人以成均之旧法,以立国之学政,合聚国子弟,将以此教之。郑锷曰:凡建国必立学,学必有政。政者,教之养之,劝之沮之之术。必掌成均之法以治之者,盖大司乐所掌者,乐也。周人于成均之中教乐德、乐舞、乐语,则成均乃习乐之所。大司乐所掌者,乐官之法,以治学政,则于他学之法,无预可知。 吕氏曰:自舜命夔典乐,教胄子,以此知五帝三王之学政,无不由乐始。盖陶冶之功,入人最深,动荡鼓舞,优游浃洽,使自得之。自舜与周,皆是以典乐之官兼教导之事。汉太常典乐,兼教胄之任,亦此意欤。 《礼库》曰:这一个所在,不是官司。秦汉以后,错把做官司看了。虽是法度具举,然亦不过刑罚,法制相临,都无深入人心道理。 孙氏曰:均之为国子弟也,而有嫡庶贵贱之别。士庶子入卫王宫,出守城郭,奔走于会同、军旅、祭祀、宾客之事,惟贵游之子弟不预焉。其卫王宫版在宫伯,而教之属于师氏,以师氏之尊且严,故贵游子弟,虽无宿卫之役,亦从而学焉。大司乐掌治建国之学政,合国之子弟,盖群后之太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常在学者。其馀不常在学,则籍在诸子,而教在大胥、小胥,不过春秋合之而已。先王之于国子,何所不用其教哉。惟贵游有国子,则贱不至妨贵。诸子有别乎适子,则庶不至夺适。防微杜渐之意,深矣。 王东岩曰:《周礼》全不说太子,惟诸子说一句,其他只说国子、庶子、子弟。盖古者,太子入学,则以齿论。大司乐便是教太子官。 陈蕴之曰:司乐一项官,专教子弟,意极深,先王思虑最远,国子弟与国家相为终始,既与他父兄共维持天下,子弟善,见得后日子孙天下必治。若不善,便见得后日天下,不会治,血脉关节,常相联络,不可不早思虑。

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
李景齐曰:有道有德者,使教焉。则保氏养国子以道,师氏以三德教国子也。教国子之官虽不一,而成均之法,特见于大司乐,以乐为主耳。人而未至于乐,不足以语学之成。故古之教,十三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盖声音以养其耳目,舞蹈以养其血脉,所以和平其善心,荡涤其邪志者,莫急于此。
某氏曰:凡有道有德者,使教焉。是延请有道有
德者,使之教国子也。以后世私心观之,既设掌乐之官,却不专教国之子弟,反资之于他人。以此见古人立心至公,规模广大。大抵设教受教,当知无穷意思。〈某氏原本阙〉

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宗。
郑锷曰:谓之乐祖者,谓其通达乐德、乐语、乐舞之意,以觉后。觉如人之祖,周人作乐之诗,名曰有瞽,有瞽而瞽矇,乃乐官之属,明乎乐者,然后为瞽矇之所宗,瞽宗之中而祭之,使后世知其为明乐之
师儒。 贾氏曰:《文王世子》云:春诵夏弦,大师诏之瞽宗,以其教乐在瞽宗,故祭乐祖,还在瞽宗。 王昭禹曰:古人于田则祭田祖,于马则祭先牧,于饮食则祭先食,于养老则祭先老,皆以示其不忘本也。又况以道德而教者,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宗,所以示其不忘于所教欤。 吕氏曰:祭于瞽宗,不特是明尊师敬长之义,亦是当时有道德者教之入人也。深设教,有如时雨之化,人自不能忘祭于瞽宗,亦是因人心之不忘。与身没教已尽者不同。

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
吕氏曰:此所谓教之条目,金石丝竹匏土革木,是乐之物而已。乐之德,非有道有德者,不能知之。中和、祗庸、孝友,所谓乐德也。礼以教中,乐以教和。何故兼中言之,乐虽主在和,无相夺伦,岂不是中。且如乾固是刚,坤固是柔,然坤至柔而动也刚,乾坤何尝做两段。须于乐上见得中和,不可相离,然又不可浑然无别。如坤固是至柔而动也刚,又须当知乾主乎刚,坤主乎柔。旧以中为忠,才改一字,便看不得中和,分明一个中字,其义无穷。祗敬之,谓庸,流通日用常行之谓。孝友见于事亲从兄之间者,皆所谓乐之德。论中和固是乐之本,所谓祗庸孝友,就乐中说其端,亦可见一个节奏,各有条理,使之肃然祗敬,祗之端条畅流通,庸之端易直子谅之心,使人事亲从兄之际,油然而生孝友之端,此谓乐之德。 易氏曰:德一而已,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中节谓之和。即中和而体之以至诚,谓之祗。即至诚而达于日用常行,谓之庸,庸用无不通之谓,由是推之于事亲从兄之际,谓之孝友。此古圣贤践履之实行,大司乐乃以为教国子之乐德者,犹孟子谓乐之实。 郑锷曰:教万民以六德,曰知、仁、圣、义、中、和。六行,曰孝、友、睦、姻、任、恤。独教国子,则取六德之下,取六行之上者而教之。至祗、庸二德,则万民无预焉。盖教民之道,责以六德,或不责其行。责以六行,或不责其德。国子德行欲其两全,故成之以乐,谓之乐德。六德之下者,能之,其上可知。六行之首者,能之,其下亦可知。祗、庸所以进乎德行,惟祗则于德行不敢忽,惟庸则于德行不敢辍。

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
郑节卿曰:乐语,非特诏乐者歌诗章。凡是教导言语之间,以乐教之,便谓之乐语。乐之理,见于言语之间,便是感发人处。谓之兴,托物引类,感发兴起。谓之道,从容和缓,中和教导之意。谓之讽,所谓倍文曰讽以声,节之曰颂,抑扬高下,使自得之相酬酢。谓之语,独自说。谓之言,独说,是教者自言,学者无所答问。 郑锷曰:兴如诗人之兴,因物以感发其心之所欲言者。 郑康成曰:以善物,喻善事。郑锷曰:道如掸人所谓道国之政事之道,事有隐意,则以言而导达之。 郑康成曰:言古以剀今。王氏曰:直道其事。 吕氏曰:道者,从容和缓,中和教导之意。 郑锷曰:讽如讽谏之讽,微言以寓意。
王氏曰:讽以动之。 郑锷曰:诵如诵诗之诵,飏
古人之言而告之。 王氏曰:诵人之言。 郑锷曰:食不语,寝不言,则言语异矣。自言其己心之所蕴者,曰言。以言而与人应答,则曰语。 又曰:国子他时公卿大夫,则奉命周旋出入,专对之人,故以乐而教之语。则出言之际,和而不暴矣。 黄氏曰:诗之所以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可以兴,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盖发于中和、祗庸、孝友,故谓之乐语。孔子曰:不学诗,无以言。 易氏曰:此六者,使之涵泳浸渍,自然感发,而中和祇庸孝友之念,有不可禦者。与后夔典乐所谓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同意。

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㲈,大夏,大濩,大武。
吕氏曰:乐舞,所以舒其情性。 王昭禹曰:舞有大小者,盖古之教国子,十三学乐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则乐师所教者,小子也。二十而冠始学礼,可以衣裘帛,舞大夏,则大司乐之所教成人也。 郑锷曰:国子者,将使之奉祭祀,待宾客,揖逊升降,以行礼者容仪之际,尤不可不中节。故以乐而教之舞。黄帝之乐,名曰云门大卷,言德能覆物物,由之以出,如门卷聚也。又言其明民共财,使有族类之聚也。尧之乐名曰咸池,咸言其德之感民,池言其润泽之久大㲈。舜乐以其继尧而治,故曰㲈。大夏,禹乐,以其治水之功大,故曰夏。大濩,汤乐,以能护民也。大武,武王乐,以武定天下也。以乐而教之舞,形容六圣之德,则舞应乐节而可观矣。 陈祥道曰:云为天之气门者,万物之所资以出入者。 郑康成曰:尧能殚均刑法,以仪民,言其德无所不施。又曰:禹治水敷土,言其德能大中国。 李嘉会曰:
大夏者,文德敷于四海,文明如华夏也。 郑康成曰:汤以宽治民,除其邪虐,言其德能使天下得其所。 又曰:武王伐纣,以除害言,其德能成武功。薛平仲曰:周所以用六代之乐者,存三恪与二代也。三恪,谓黄帝尧舜之后。二代,谓夏商之后。《乐记》曰:封黄帝之后于蓟以下是也。周人既法其法,故兼用其乐。 李嘉会曰:自黄帝至周,非无他,乐必取此六者,以其乐纯正,而音节之备也。 郑锷曰:德所以成己,语所以接人,舞所以事神。先能成己,然后可以接人而事神。教之之序,如此。 王昭禹曰:国子,贤者之类,功臣之世,贤将进之,以位贵,将授之以职。德不足,则不可与有为。言不足,则不可与有应。容不足,则不可与有接。则大司乐之教,其可缓乎。以乐成其德,谓之乐德。以乐达其语,谓之乐语。以乐节其舞,谓之乐舞。 陈氏曰:周之时,干戈羽籥在东序,弦诵与礼在瞽宗,书在上庠,以言学者之事,始于书,立于礼,成于乐而舞。又乐之成焉。故《大司乐》言:乐德、乐语终于乐舞。《乐师》言:乐成告备,终于皋舞。

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示,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
郑康成曰:六律合阳声,六同合阴声。此十二者,以铜为管,转而相生。黄钟为首,其长九寸,各因而三分之,上生者益一分,下生者去一。 王昭禹曰:名之曰律,以其述天地自然之气,而宣之。名之曰同,以其为律之偶,而同于阳。六律又谓之六始,以其始于阴之气。六吕又谓之六同、六间,盖吕言其体,间言其位,同言其情。总言之,皆所以述阴阳之气,故皆谓之十二律。 郑康成注:大师职掌六律、六同,以合阴阳之声。阳声,黄钟、太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阴声,大吕、应钟、南吕、函钟、小吕、夹钟。曰以合阴阳之声者,声之阴阳,各有合。黄钟,子之气,十一月建焉,而辰在星纪。大吕,丑之气,十二月建焉,而辰在元枵。太蔟,寅之气,正月建焉,而辰在娵訾。应钟,亥之气,十月建焉,而辰在析木。姑洗,辰之气,三月建焉,而辰在大梁。南吕,酉之气,八月建焉,而辰在寿星。蕤宾,午之气,五月建焉,而辰在鹑首。林钟,未之气,六月建焉,而辰在鹑火。夷则,申之气,七月建焉,而辰在鹑尾。仲吕,巳之气,四月建焉,而辰在实沈。无射,戌之气,九月建焉,而辰在大火。夹钟,卯之气,二月建焉,而辰在降娄。辰与建交错,贸处如表里,然是其合也,其相生则以阴阳六体为之。黄钟初九,下生林钟之初六。林钟又上生太蔟之九二,太蔟又下生南吕之六二,南吕又上生姑洗之九三,姑洗又下生应钟之六三,应钟又上生蕤宾之九四,蕤宾又下生大吕之六四,大吕又上生夷则之九五,夷则又下生夹钟之六五,夹钟又上生无射之上九,无射又下生中吕之上六。同位者,象夫妻。异位者,象子母。所谓律取妻,而吕生子。 贾氏曰:同位象夫妻者,黄钟之初九下生林钟之初六,同是初,初是象夫妇也。异位象子母者,谓林钟之初六上生太蔟之九二,初二为异位,是象子母也。但律所生者为夫妇,吕所生者为母子,律所生者常同位,吕所生者常异位。 杨谨仲曰:郑氏谓下生者三分去一,上生者三分益一,其说未然。盖以此论律,自黄钟九寸损之为六寸,林钟益之为八寸,自此以后愈损而律管愈短,虽有益而不加,长则自九而六,自六而八可见矣。积六下生,五上生,至仲吕而管极短,不可胜吹。殊不知阳中之阳,则下生而损一分,至阴中之阳,则下生者反当益。阴中之阴则上生而益一分,至阳中之阴则下生者反当损。而后十二管之长短乃均。今考郑氏所言管之长短,则既均矣。自与前言不应,不可不辨。何者,应钟上生蕤宾,固已益矣。自蕤宾而生大吕,虽下生蕤宾,乃阴中之阳,其数已不足,又当益之。故蕤宾之律长六寸八十一分寸之二十六,复三分而益一。以下生大吕,乃得大吕之管长八寸二百四十三分寸之一百四,前配黄钟之九寸,故与太蔟之八寸处其中,而适均。若拘下生,当损之,则损蕤宾之一分,以下生大吕,则大吕之管止长四寸二分有奇,与前后不均。惟自蕤宾而后,下生者反益之,上生者反损之,积而至仲吕,乃得十二管之长短均调。此上下相生损益之义不同。郑未得之,故不得不辨。若十二管长短之数,郑之所述已得之。 王东岩曰:郑氏损一益一之说,律吕长短之数,郑已得之。但以损者为下生,益者为上生,未然。盖上下二字,乃系于律吕之阴阳,凡阳律生吕,皆为下生。阴吕生律,皆为上生。损益二字,不系于上下,故律生吕虽皆损一,而亦有益一以下生吕者,若蕤宾阳律反益以生大吕,故大吕之管,比蕤宾为长,其生则止曰下生。其吕生律,虽皆益一而
有损一以上生吕者,若大吕阴律,反损以生夷则,故夷则之管,比大吕为短,而其生止曰上生耳。若《汉志》谓律皆损以下生吕,吕皆益以上生律,则长短之数不合。 郑康成曰:大吕长八寸二百四十三分寸之一百四,太蔟长八寸,夹钟长七寸二千一百八十七分寸之千七十五,姑洗长七寸九分寸之一中,吕长六寸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寸之万二千九百七十四,蕤宾长六寸八十一分寸之二十六,林钟长六寸,夷则长五寸七百二十七分寸之四百五十一,南吕长五寸三分寸之一,无射长四寸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寸之六千五百二十四,应钟长四寸二十七分寸之二十。 王氏曰:六律、六同,以考五声,五声以成八音,八音以节六舞,六舞以大合乐。 王昭禹曰:至于兴舞,则所谓六律、六同、五声、八音,无不备。此其所以大合乐欤。李嘉会曰:八音,八方之气也。一有偏胜,而八方之风为之不顺。左氏谓: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者也。 郑康成曰:大合乐,谓遍作六代之乐。 贾氏曰:大合乐者,荐腥之后,合乐之时用之。此所合乐,即下云六变、八变之等。彼据祭天下神,此据正祭合乐,然合乐在下神后而退,下神乐在后者,以下神用一代乐。此用六代乐,事重,故进之在上。 王氏详说曰:大司乐,谓天地神人之大祭,荐神之乐。又言下神之乐,正所以重其事。荐神之乐,谓朝献馈献时。下神之乐,谓礼天地以璧琮,与人鬼以郁鬯时也。 郑康成曰:以冬日至作之,致天神人鬼。以夏日至作之,致地祗物魅、动物羽裸之属。《虞书》:后夔所言,此其于宗庙九奏效应。 王昭禹曰:先王作乐,所以导和。其和至矣,则大同于物。故奏之郊庙,则幽而鬼神,由此致赐之。诸侯则明而邦国由此和。或奏之乡射,或奏之乡饮,则内焉,万民由此谐。或奏之燕,或奏之享,则外焉,宾客由此安。闽貉戎狄之君,其来朝也,与之燕焉,乐以此作,则远足以悦远人。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享之羽裸之族,鳞毛介之类,所谓动物其祭之也。乐由此作,则微足以作动物。

乃分乐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
王氏详说曰:自以六律、六同、六舞大合乐以下为一节,谓天地人之大祭祀,荐神之时为言。自乃分乐而序之,以下为一节,谓天地人之次祭祀为言。自凡六乐者以下为一节,谓四方百物之小祭祀为言。自凡乐圜钟为宫以下为一节,谓天地人之大祭祀,下神之乐为言。 郑康成曰:分谓各用一代之乐。 王氏曰:分律而序之,自黄钟至无射。分同而序之,自大吕至夹钟。分舞而序之,自云门至大武。 易氏曰:六律以左旋为序,六同以右转为序,六舞以历代之先后为序。 贾氏曰:分乐而序之,与下为总目,尊者用前代,卑者用后代。尊卑有序,故曰序。

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
薛平仲曰:祭之尊卑,凡有六等,故以六代之乐分用之,以六代之乐,配十二调而作之。一代之乐,则用二调者,还取一阴一阳相对为之合。奏者,堂上四县钟声之调。歌者,堂上琴瑟之音。但一祭之中,皆自为二调。庭奏者,常以阳律为调。升歌者,常以阴吕为声。欲其相配。 郑锷曰:黄钟者,建子之律,一阳所起,六律之根本。大吕虽非六吕之首,然其位在丑,子与丑,相合之辰也。故奏黄钟,必歌大吕之调,取其合也。 易氏曰:云以象天之施,黄帝之乐,黄帝德与天合,故云门之乐起于黄钟之子,应以大吕之丑,是黄钟为六吕之首,大吕为六同之首,云门为六舞之首,以祀天神类也。 陈蕴之曰:此天神,当用三阳爻生之月,万物出地之时。 刘迎曰:天神,即乐六变而皆降之神。郑既以祀天神为五帝,及日月星辰。又谓王者各以夏正月,祀其所受命之帝于南郊,不知受命之帝何所据。

乃奏太蔟,歌应钟,舞咸池,以祭地示。
郑锷曰:大蔟者,建寅之律,阳声之第二。应钟虽非阴声之第二,然其位在亥,寅与亥,相合之辰。故奏大蔟,必歌应钟之调,取其合也。 易氏曰:池以象地之泽,唐尧氏之乐,唐尧氏德与地合,故咸池之乐,起于大蔟之寅,应以应钟之亥,是大蔟为六律之次,应钟为六同之次,咸池为六舞之次,以祭地示类也。 陈蕴之曰:此地示,当用三阴爻生之月,万物秀实之时。 刘迎曰:地示,即乐八变而出者。郑既谓地示,则主昆崙。又谓祭神州之神及社稷,不知神州昆崙何所据。

乃奏姑洗,歌南吕,舞大㲈,以祀四望。
郑锷曰:姑洗者,建辰之律,阳声之第三者也。南吕虽非阴声之第三,其位在酉,辰与酉,相合之辰。故奏姑洗,必歌南吕,取其合也。 陆佃曰:南吕,则阴
之所成者事。 易氏曰:㲈,绍也。言舜之继尧而能绍其道也。故大㲈之乐,起于姑洗之辰,而应以南吕之酉,以舜之柴望于方岳,而四岳、四镇、四海、四渎之神,咸秩以祀,四望亦其类也。 吕氏曰:康成以此言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或亦用此乐,非。

乃奏蕤宾,歌函钟,舞大夏,以祭山川。
郑锷曰:蕤宾者,建午之律,阳声之第四者也。函钟虽非阴声之第四,然其位在未,午与未,相合之辰。故奏蕤宾,必歌函钟,取其合之义。 郑康成曰:函钟,一名林钟。 陆氏曰:林钟,以夏为庇物言之。李嘉会曰:林者,物已成林,坤当涵而养之,故曰函,见蓄养万物。 易氏曰:夏,大也。言禹之治水而能大中国也。故大夏之乐,起于蕤宾之午,应以函钟之未。以禹之奠高山大川,而怀襄昏垫之患始息,以祀山川亦其类也。

乃奏夷则,歌小吕,舞大濩,以享先妣。
郑锷曰:夷则者,建申之律,阳声之第五者也。小吕虽非阴声之第五,然其辰在巳,申与巳,相合之辰。故奏夷则,必歌小吕,取其合也。 郑康成曰:小吕,一名中吕。 陆氏曰:小吕,则阴之所萌者小也。易氏曰:濩,养也。言成汤吊伐,养天下也。故大濩之乐,起于夷则之申,应以小吕之巳,以享先妣而序于先祖之上,盖主乎姜嫄,而先后与焉。谓子孙之养,皆原于此,亦其类也。 郑康成曰:先妣,姜嫄也。履大人迹,感神灵而生后稷,是周之先母。周立庙自后稷为始祖,姜嫄无所配,是以特立庙而祭之。谓之閟宫,閟神之也。

乃奏无射,歌夹钟,舞大武,以享先祖。
郑锷曰:无射者,建戌之律,阳声之第六者。夹钟虽非阴吕之第六,然其辰在卯,戌与卯,相合之辰也。故奏无射,必歌夹钟,取其合也。 郑康成曰:夹钟,一名圜钟。 陆氏曰:圜钟,以春为主规言之。 李嘉会曰:圜,物始生也。卯者,日之始,故曰锐。 易氏曰:武,功也。言武王偃武而卒其伐功,故大武之乐,起于无射之戌,应以夹钟之卯,以享先祖,而序于先妣之下,盖主乎后稷,而先公与焉。谓王业之大,实基于此,亦其类也。 刘氏曰:周之先祖,惟后稷。诗之雍言禘大祖,生民言尊祖,而谓后稷生于姜嫄,则凡言祖者,皆后稷。郑乃以先祖为先王、先公,盖先公自公刘而下,先王自王季而下,非始祖矣。天作言祀先王、先公。司服言祀先王,则衮冕祀先公,则鷩冕,必明指先王、先公言之。今享先妣,既云姜嫄,知先祖为后稷昭然。 项氏曰:奏者,播之于器。歌者,咏之于声。舞者,动之于容。 王氏详说曰:司服所以依于王,其尊卑先亲而后疏。司乐所以荐于神,其尊卑先外而后内。

凡六乐者,文之以五声,播之以八音。
刘执中曰:六代之乐虽不同,皆用五声旋相为宫,以成其文也。假此八物之音,以播旋相之文,则乐成矣。 郑锷曰:以五声文之使节奏,次序如锦绣之成文,欲其声之交错以八音,播扬之,使音调疏畅,如农者播谷之播,欲其音之发散,盖六乐之奏,象其类,称其德,因其数,著其义。至于作乐,则必须五声八音,以文之播之,然后乐成而可观听也。郑康成曰:播之言被也。 李嘉会曰:八者之声,无以文之,则金自金,石自石矣。 王昭禹曰:五声所以成八音,故先五声后八音。

凡六乐者,一变而致羽物,及川泽之示;再变而致裸物,及山林之示;三变而致鳞物,及丘陵之示;四变而致毛物,及坟衍之示;五变而致介物,及土示;六变而致象物,及天神。
王氏详说曰:此一节,谓四方百物之祭也。 郑康成曰:变犹更也,乐成则更奏也。 王昭禹曰:节奏俱备,谓之成。备而更,谓之变。 王氏详说曰:六经之言,有以变为成者,如《箫韶》九成是也。有以变为阕者,《郊特牲》所谓乐奏三阕是也。有以变为终者,《乡饮酒义》所谓笙入三终是也。曰变,曰阕,曰终,是或一说也。 刘氏曰:六乐而文之五声,播之八音,其为乐,亦大矣。非祭天地、宗庙,不用。先儒止见其致羽物裸物之属,谓大蜡索百物之祭,不知大蜡止息老物、乐田夫而已。六乐岂用于此乎。 郑康成曰:此谓大蜡索鬼神而致百物,六奏乐而礼毕。东方之祭,用大蔟、姑洗。南方之祭,用蕤宾。西方之祭,用夷则、无射。北方之祭,用黄钟为均。每奏有所感,致和以来之。 郑康成曰:土示,原隰及平地之神。 贾氏曰:大司徒有原隰,此不言原隰,故知土示中有原隰,可知。不言原隰,言土示者,欲见原隰中有社稷。故郑驳义云:五变而致土示,土示,五土之总神,谓社也。 刘氏曰:象物,盖日月辰星之属。《易》言:天垂象。垂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是日月星辰亦可谓之物。保章氏谓:凡此五物,盖云日月星辰。
星土孰云有象而非物乎。 郑康成曰:象物有象,在天所谓四灵者,天地之神。四灵之知,非德至和,则不至。《礼运》曰:何谓四灵,麟、凤、龟、龙谓之四灵。郑锷曰:致者,使之自至,乐作于此,物应于彼。虽圣人,亦安能限其必至哉。亦意其来格而已。乐止于六变者,盖蜡祭之乐,六变而祭毕。 王昭禹曰:羽物轻疾,而川泽则虚致之易,故一变而致羽物。蛙螾之属,比羽物为重迟,山林草木所集,比川泽为实,致之稍难,故俟乎再变。鳞物,水族,又重迟于裸物,丘陵积土之笃实高大,又实于山林,故俟乎三变。毛物,虎豹属,其体又重迟于鳞物,水崖之,坟下平之衍,水土交而其体卑,又实于丘陵,故俟乎四变。介物,龟鳖属,尤为重迟,土示则其势在下,尤为实,故俟五变而致之。象物,恍惚无形,天神则远人而尊,致之尤难,故六变而后致之。 易氏曰:分乐之序,则以云门祀天神,以咸池祭地祗,与求神之乐,大同小异。其言大濩以祀先妣,大武以祀先祖,则与九㲈九德,一用于宗庙不同。天地有一定之体,故乐不容于或异。人鬼有宗庙,有祧庙。《祭法》曰:王立七庙,一坛一墠,皆月祭之,远庙为祧享尝乃止,宗庙则七庙也。先妣、先祖,则庙与祧皆异,兹其乐所以不同。

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大蔟为徵,姑洗为羽,雷鼓雷皋,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门之舞。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
王氏详说曰:此一节,天地人大祭祀下神之乐。王东岩曰:《礼记》谓十二律旋相为宫,此独用三者为宫,学者疑之。 郑康成曰:圜钟,夹钟也。 郑锷曰:不曰夹钟,曰圜钟者,以天体言也。 王氏曰:圜钟,正东方之律,帝与万物相见,于是出焉。天无不覆,求天神而礼之,则其乐之宫,宜以帝所出之方。故以圜钟。 陈旸《乐书》曰:天圜覆为体,不曰夹而曰圜,与易乾为圜同。 薛氏曰:大道著乎东,而本统起乎北。《易》曰:帝出乎震。震,东方也。故祭天神用寅,卯辰之律曰大蔟,圜钟姑洗是也。然不可违其本统也。黄钟为天统,故兼取北方之律,而以黄钟为角。 郑锷曰:十二律旋相为宫,先王用乐,各以其义类取声而用之,天功始于子,故用黄钟为角,角言功之始。天功成于寅,故用大蔟为徵,徵言功之成。天功终于辰,故用姑洗为羽,羽言功之终也。
王氏详说曰:黄钟为阳律之一,大蔟为阳律之
二,姑洗为阳律之三。 王昭禹曰:黄钟为角,大蔟为徵,姑洗为羽者,是三者律吕之相继。相继者,道之序,天任道也。 王氏详说曰:宫角徵羽,以清浊为先后之序,且如员钟为宫,宫数八十一。黄钟为角,角数六十四。大蔟为徵,徵数五十四。姑洗为羽,羽数四十八。函钟为宫,大蔟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大蔟为徵,应钟为羽。亦如其数。此所谓宫角徵羽者,以清浊为先后之序也。《律历志》所谓宫生徵,徵生商,商生羽,羽生角,以相生为先后之序也。 薛氏曰:五声有商,而祭与佩玉无商者。郑康成曰:祭尚柔,商坚刚。杨收曰:周祭天地,不用商者,以商声刚而木声下,所以取其正裁其繁也。赵填曰:商声金,周家木德,金能剋木,作者去之。或曰:五音相生,宫徵居前,角羽居后,商实在中,人位也。祭祀而去人声,示尽心于鬼神。又曰:声不用商,恶杀声也。以数说考之,则不用人声者为当。商,中声也,降与上下之神,则虚其中声。中声,人声也,遗乎人声,所以致一于鬼神。尝以十二律旋相为宫之法求之,一律合五音,则十二律皆有商声。若黄钟为宫正也,以无射为旋宫,则黄钟为无射之商。若大蔟为旋宫,则姑洗为大蔟之商。此旋相之法。 郑司农曰:雷鼓,雷鼗,皆谓六面有革,可击者也。 郑康成曰:八面。 郑锷曰:管用特生之竹,取阳数之奇。云和,先儒以为,山名于此取材为琴瑟,将以召乎至和,故有取也。六代之乐,云门为首,天神最尊,故用之。 王昭禹曰:言天神,则昊天上帝、日月星辰、风师雨师之属,莫不以类而毕降。 郑锷曰:乐用员钟,鼓取天声,管取阳声,琴瑟取云和,舞取云门,而丘之体,又象天之员。祭之日,用冬至一阳始生之日,以类求类,所谓天神之属乎阳者,安得而不降。此所以可得而礼。 易氏曰:凡乐,有本,有用,有变。自圜钟为宫,至姑洗为羽,此乐之本。自雷鼓、雷鼗至圜丘奏之,此乐之用。六变而天神降,此乐之变。三者举,而乐之终始备矣。

凡乐,函钟为宫,大蔟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灵鼓,灵鼗,孙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于泽中之方丘奏之。若乐八变,则地示皆出,可得而礼矣。
王氏曰:函钟,西南方之律,万物于是致养乎地。求地示而礼之,则其乐之宫,宜以物致养之方,故以函钟。 陈旸《乐书》曰:地以含洪为德。不曰林而曰
函,以见含洪之意。 薛氏曰:林钟,丑之冲,为地统。与其他之律,皆相生之次,而用地静而不变,以生为本,故以相生为用,不与员丘宗庙同。 王氏详说曰:林钟上生大蔟,大蔟下生南吕,南吕上生姑洗。然先姑洗而后南吕,以姑洗数多而南吕数少耳。相生者,地之功,故于地言之。 郑锷曰:地功始于寅,故用大蔟为角,角言功之始。地功成于辰,故用姑洗为徵,徵言功之成。地功终于酉,故用南吕为羽,羽言功之终。 郑司农曰:灵鼓、灵鼗,四面。郑康成曰:六面。 郑锷曰:天神而地灵,故以灵名其鼓与鼗。 郑康成曰:孙竹,竹枝根之末生者。空桑,山名。 郑锷曰:取其旁生之枝。 王昭禹曰:空桑,则以阴道为常乏。 王东岩曰:咸池见前。 王昭禹曰:言地示,则大示社稷、五祀五岳、四渎、山林、川泽、四方百物之属,莫不以类而毕出。 刘执中曰:阴生而祭地以助乎坤,元资生之德。 薛图曰:阴以方为体,性静。地阴而静,故为方丘,在国北之泽以祀之,亦各从其类。 陆氏曰:祭地于北郊,而泽中之方丘,此谓为下,必因川泽。 郑锷曰:乐用林钟,言地为万物之君,终于南吕,象其作成万物之效。鼓鼗言其德之灵,管象其生之众,空桑言其道无所不容,咸池言其泽无所不遍。而丘之体,又象地之方。祭之日,用夏至一阴始生之日,以类求类。如此,安有神之不出乎。

凡乐,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大蔟为徵,应钟为羽,路鼓路鼗,阴竹之管,龙门之琴瑟,九德之歌。九㲈之舞,于宗庙之中奏之。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
王氏曰:黄钟,正北之律,万物于是藏焉。死者之所首也,鬼无乎不之。求人鬼而礼之,其乐之宫,宜以死者所首之方,故以黄钟。 陈旸《乐书》曰:人位,天地之中以成,故宫曰黄钟。与《易》黄中通理同意。薛平仲曰:人道终乎北,而本统在乎东。北方元武,虚危,有宗庙之象,故享人鬼用亥。子丑之律,黄钟、大吕、应钟是已。然不可违其本统也。大蔟为人统,故兼取东方之律,而以大蔟为徵。 郑锷曰:人鬼之乐,异乎天地。取其精神、魂魄所出入之地以为始终,人鬼始于正北,成于东北,终于西方,萃于幽阴之地,始于十一月,成于正月者,幽阴之魄,稍出于东方,全处幽阴,不与人接。稍出于东方,故人鬼可得而礼。然则复归于幽阴,复其常也。惟羽声独远于他乐,始于十一月,终于八月。天地岁事之一终,鬼道无穷,非若岁事之有卒,故尽十二律,然后终事,先追远之道,厚之至也。此庙乐之始终也。王氏详说曰:大吕与黄钟,合子丑也。应钟与大蔟,合寅亥也。相合者,人之情,故于人言之。 郑司农曰:路鼓、路鼗,两面。 郑康成曰:四面。 郑锷曰:路,大也。以路名鼓,以象先王之功大也。 郑康成曰:阴竹,生于山北者。龙门,山名。 郑锷曰:象鬼神之幽阴也。 又曰:龙门之山,取材为琴瑟,以象先王之德变无方。 郑司农曰:九德之歌,所谓水火金木土谷,谓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谓之三事。六府、三事,谓之九功。九德之功,皆可歌也。谓之九歌。贾氏曰:宗庙用九德之歌者,以九德为政之具,故特异天地之神。 郑锷曰:言先祖之功德及民。又曰:㲈舞次于咸池,取能继绍之意。 王昭禹曰:九德,九㲈以人之所致养乎内外,而尽善尽美者也。 贾氏曰:宗庙不言时节者,祫祭也。但殷人祫于三时,周礼惟用孟秋之月为之。 易氏曰:享人鬼者,以路鼓、路鼗作之于始,然后以阴竹之管、龙门之琴瑟,间歌于堂上。又以禹九德之歌,舜九㲈之舞,节乐于堂下。盖以路为人道之大,九㲈、九德言后稷基于舜禹之世,而奏之于宗庙者,所以象王业之始也。 贾氏曰:言六变、八变、九变者,谓在天地及庙庭,而立四表,舞人从南表向第二表,为一成。一成则一变。从第二至第三,为二成。从第三至北头第四表为三成。舞人各转身,南面于北表之北,还从第一至第二,为四成。从第二至第三,为五成。从第三至南头第一表,为六成。则天神皆降。若八变者,更从南头北向第二,为七成。又从第二至第三,为八成。则地祗皆出。若九变者,又从第三至北头第一为九变,人鬼可得礼焉。此约周之大武,象武王伐纣。故《乐记》云: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强。五成而分陕,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复缀以崇。其馀大濩已上,虽无灭商之事,但舞人须有限约,亦应立四表,以与舞人为曲别也。 薛图曰:凡乐之变数,皆用其宫之本数为终。黄钟在子,子数九,故九变而终。夹钟在卯,卯数六,故用六变而毕。林钟在未,未数八,故用八变而止。皆用其数为终。然则凡十二调而作者,各用本数为乐终,非谓本数为三也。 叶水心曰:古人皆指其实,不想象。而云人鬼,不言出鬼,固
依于人。古人不以致神祗为难,而以天地神明得其所安为难。 刘氏曰:祀天圜丘,祀天帝也。祭地方泽,祭地示也。享人鬼于宗庙,后稷已下先王、先公也。先儒言三者,皆禘大祭。夫禘者,禘其祖之所自出。天神、地示,谓之皆禘大祭可乎。又言天神主北辰,地示主昆崙,则是祀天又非昊天上帝,祭地又非地示。既言人鬼主后稷,又援《祭法》禘喾而郊稷祀天圜丘,以帝喾配,则是天子郊祀,后稷以配天。《诗》言:文武之功,起于后稷。故推以配天之说,皆不足信,多自背戾如此。

凡乐事,大祭祀,宿县,遂以声展之。
王昭禹曰:宿县,祭前之夕,列之于笋簴。 郑锷曰:作乐之时,乐县之位正。于小胥既掌辨其声矣,大司乐又宿县,遂以声展之,盖钟磬之属,县于笋簴,固可以作乐。前期之夕,乐官之长视之,又扣击其声而展省之者,欲知其宫商不爽,金石谐和,庶其奏可以格神祗也。

王出入,则令奏王夏。尸出入,则令奏肆夏。牲出入,则令奏昭夏。
郑锷曰:祭祀之节,有王出入之时,有尸出入之时,有牲出入之时。皆当奏夏。夏之名有九,此所奏者三夏。夏,大也,乐章之大者也。王始祭,入庙门。祭讫,出庙门,皆奏王夏。盖歌王者之德为甚大。始迎尸而入,终送尸而出,皆奏肆夏。尸者,祖先之象。肆,遂也,安也。或说祖先有功德,故国遂大,至于为天子,而有天下也。二祼之后,王出迎牲,入而告牲,乃出而杀之,皆奏昭夏。昭,明也,明祖先有硕大之德,故用是牲。说者以肆夏为时迈所谓肆于时夏,允王保之是也。王夏、昭夏,则无所考矣。 王昭禹曰:直而自遂之,谓肆。尸以象乎神,则有直而自遂之意。故尸出入,则奏肆夏。 又曰:神散而为明,明散而为昭,牲以致味,行吾忧勤,而亲鬼神者,在此宜其致精明以歆鬼神焉。故牲出入,则奏昭夏。 王氏详说曰:九夏之名,见于钟师。此特言三夏,以三夏为九夏之大奏。九夏者,钟师也。令钟师而奏三夏者,大司乐也。自纳夏而下,则钟师自奏矣。 郑锷曰:此所令奏者,时祭也。

帅国子而舞。
郑锷曰:奏夏之时,又帅国子而舞以形容之。 易氏曰:舞,所以宣导其和。 王昭禹曰:大司乐以乐舞教国子舞,故凡乐事用舞,则帅国子而舞。

大飨不入牲。其他皆如祭祀。
郑锷曰:祫祭,先王飨五帝于明堂,飨来朝之诸侯,皆谓之大飨。此所谓大飨,飨来朝之诸侯也。祭祀迎牲入庙,而始杀,飨宾则杀牲于门外,鼎而后入,故不迎牲,不奏昭夏。惟此与祭祀不同,祭有入牲之礼者,告博硕肥腯,又以告幽全也。宾客之来,随命数以致礼,在主人不当告于宾客。然先王待宾客如待神明,故其他皆得而同。 郑康成曰:其他谓王出入,宾客出入,亦奏王夏、肆夏。 项氏曰:礼曰:大飨,其王事欤。又云:其出也,肆夏而送之。

大射,王出入,令奏王夏。及射,令奏驺虞。
贾氏曰:大射,谓祭祀,择士而射西郊虞庠学中。郑康成曰:驺虞,乐章名,在召南之卒章。王射以驺虞为节。 郑锷曰:王出入,令奏王夏,则奏于未射之时。及射,令奏驺虞,则奏于发矢之际。 项氏曰:驺虞,乐官备也。射一发矢,驺虞驱五豝而来。其得贤之多如此。

诏诸侯以弓矢舞。
贾氏曰:诸侯来朝,将助祭,预天子大射之时。 郑锷曰:诏待射,诸侯执弓挟矢,揖逊进退,为手舞足蹈之容者。诸侯虽尊,入而侍王,当执臣子之礼。黄氏曰:舞,所以饰敬也。 王昭禹曰:王以六耦射三,侯其耦。王射者,必诏以弓矢舞,则以天子之射其节比于乐,诸侯之舞,亦所以应王故也。《仪礼》大射命三耦,取弓矢有升降之仪者,亦以此。

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钟鼓。
王昭禹曰:大食,大牢,非常食也。《玉藻》曰:天子日食少牢,而朔月大牢。所谓大食者,其朔月之食乎。夫人之养也,心志和而后气体从之,食饮膳羞所以养气体,侑之以乐所以和其心志,而致气体之养焉。况天下无事,无大荒,无大札,无大灾,无大故,而王可以乐之时,所以大食之三侑,大司乐皆令奏钟鼓。《膳夫》言:王日一举鼎,十有二物,皆有俎以乐侑食。此谓常日之礼。至于王斋日,三举,亦大食之礼。 郑康成曰:侑犹劝也。 郑锷曰:食则三侑劝之,至于三加牲而用大牢,谓之大食。奏钟鼓,用乐之盛也。 项氏曰:钟鼓,乐器之大备,大礼也。 李嘉会曰:侑食之乐,非无笙磬丝竹之音。必奏钟鼓,何也。盖钟声铿铿以立号,君子闻钟声,则思武臣。鼓声欢欢,以立动,君子闻鼓声,则思将帅之臣。安
不忘危,治不忘乱之意。

王师大献,则令奏恺乐。
易氏曰:凡师之出,宜乎社,造乎祖,各载其主以行。及其有功,则皆献之以恺乐,皆大司乐有以令其奏。 王昭禹曰:恺者,喜之属。南风谓之恺风者,天地之怒气散焉。王师大献,奏恺乐者,人之怒气释焉。乐师于大献奏恺歌,遂倡之,谓师若大献,则鼓其恺乐。然则大司乐所令者,令其属而已。 郑锷曰:有功而归,将释其怒而为恺悦,故乐名曰恺。《左传》:晋文公败楚,振旅恺以入于晋。 李嘉会曰:圣人于军功,始教以振旅,终奏以恺歌,示人以胜残去杀之义。 郑锷曰:令镈师奏之。

凡日月食,四镇五岳崩,大傀异灾,诸侯薨,令去乐。
郑康成曰:四镇,谓扬之会稽,青之沂山,幽之医无闾,冀之霍山。五岳,岱在兖,衡在荆,嵩在豫,华在雍,恒在并。傀犹怪也,大怪异灾,谓天地奇变,若星辰奔霣及震裂为害者。去乐,藏之也。《春秋传》曰:壬午,犹绎万入去籥。万言入,则去者不入,藏之可知也。

大札,大凶,大灾,大臣死。凡国之大忧,令弛县。
郑康成曰:札,疫疠也。凶,凶年也。灾,水火也。弛释下之,若今休兵鼓之为。

凡建国,禁其淫声,过声,凶声,慢声。
郑锷曰:王者作乐,以导和于天下。王朝所作者,虽本乎雅正,苟侯国或为淫哇,何以一天下于至和哉。故于建国之际,禁其淫过凶慢之声。诸侯系一国之风,不谨于声乐之际,鼓淫放荡,流入邪淫,国亦因以亡矣。始建国,必禁焉,防于未然之前。 李嘉会曰:四者之声,何独于诸侯新封而禁之。乐感人深浃肌藏髓,立国之初,当尚中正,四者必禁,求以善民心于始也。 郑康成曰:淫声,若郑卫也。过声,失哀乐之节也。凶声,亡国之声,若桑间濮上也。慢声,惰慢不恭也。

大丧,涖廞乐器。及葬,藏乐器亦如之。
郑康成曰:涖,临也。廞,兴也。临笙师、镈师之属,兴乐器也。兴谓作之也。 易氏曰:藏,瘗也。大司乐涖之,敬其事也。

乐师掌国学之政,以教国子小舞。
郑康成曰:谓以年幼小时,教之舞。《内则》曰:十三舞勺,成童舞象。二十,舞大夏。 易氏曰:勺者,周公告成,大武之诗。象者,武王告成,象舞之诗。播为乐章,以教国子,则有六者之舞。 黄氏曰:凡称国子,兼适庶也。故王世子亦在。《文王世子》曰:春夏教干戈,秋冬教羽籥。帗羽、皇旄、干人等舞,则为小舞。自其小时教之。大司乐六舞,则合之,羽旄干戚备焉。贾氏曰:此言小舞,大司乐教云门已下为大舞。李嘉会曰:教国子以舞,使之委蛇曲折,动容貌,习威仪,就其抑扬进退之节,以销其骄淫矜誇之习。此教国子之善法。小舞既习,而后六代之舞可习矣。

凡舞,有帗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千舞,有人舞。
郑司农曰:帗舞者,全羽。 郑康成曰:帗,析五采缯,今灵星舞子持之是也。 郑锷曰:羽则析白羽,皇则用五采羽,为凤凰之形,皆执之以舞。 刘执中曰:羽舞,秉翟,以为文舞。 郑司农曰:皇舞者,以羽冒覆头上,衣饰翡翠之羽。 易氏曰:象凤凰之来仪。 项氏曰:欲其和也。 郑司农曰:旄,舞氂牛之尾。 易氏曰:象百兽率舞。 项氏曰:取其顺也。郑锷曰:干,执干楯以舞。 郑司农曰:兵舞。 又曰:人舞者,手舞。 郑康成曰:舞无所执,以手袖为威仪。 郑司农曰:社稷以帗,宗庙以羽,四方以皇,辟雍以旄,兵事以干,星辰以人。 郑锷曰:社稷之舞,执帗,有帗除之意。言社稷生养人,而除其灾害。四方之舞,执羽,有羽翼之意。言四方为国翼蔽,如鸟之有羽。旱暵之舞,以皇。皇,凤之雌也。为群阴之长,旱则阳胜阴,舞以皇,所以召阴而却阳也。旄即旄人所教之舞也。夷乐、散乐,宾客之燕乐用之。或谓辟雍用旄,无所考。人舞,则宗庙用之,八佾、六佾,皆以人为主。地官之属所用者,止系于民事。舞师言兵舞,此言千舞,变千言兵,实一而已。 易氏曰:地官舞师之四舞,不及旄。舞人舞者,教其所当用,非国子之小舞。若舞师,先教兵舞,则以祭祀大小为先后。乐师先教帗舞,则以所教之序为先后。以人舞非舞之正,故列于数者之末。

教乐仪,行以肆夏,趋以采荠,车亦如之。
郑锷曰:承上文,教国子,又教之奏乐,以为王行步之仪。 王昭禹曰:乐师所教,教作乐者,堂上之行。而肆夏作门外之趋,而采荠作一行一趋,有其仪与乐节相应,不可不豫教焉。行则缓,缓则有直而自遂之意,故奏肆夏。趋则疾,疾则欲齐而整肃焉,故奏采荠。 郑锷曰:在堂则宾尚远,故行。出门则宾已近,故速也。 郑司农曰:肆夏、采荠,皆乐名。或
曰皆逸诗。 郑康成曰:王如有车出之事,登车于大寝西阶之前,反降于阼阶之前。《尚书传》曰:天子将出,撞黄钟之钟,右五钟皆应。入则撞蕤宾之钟,左五钟皆应。太师于是奏乐。 王昭禹曰:王之行趋既然,车之疾徐亦如此。故曰车亦如之。且王于宾客,飨食则在庙,其燕则在寝。或步或乘,出入皆有仪。王之进退,岂苟乎哉。 刘执中曰:车亦如之者,则五御之法,有缓急和鸾之声,动则相应。 贾氏曰:先言行,后言趋,又云环拜,从内向外而言,是出时也。《玉藻》:趋以采荠,行以肆夏。先言趋,后言行,从外向内是入时也。 王氏详说曰:《司乐》云:王出入,奏王夏。尸出入,奏肆夏。此又行以肆夏,不奏王夏者,何耶。盖司乐出入,谓庙中时。此谓出迎宾客及升车时。肆夏所用亦广。王出入,则奏之。大司乐、乐师是已。享元侯则,奏之。晋穆叔所谓肆夏,天子所以享元侯是也。告祭柴望,则奏之,时迈所谓肆于时夏是已。送宾则,奏之,《礼器》所谓其出也,肆夏以送之是已。郑氏于礼器以肆夏,当为陔夏,是徒知宾出入,则奏陔夏,不知肆夏之用为广也。 黄氏曰:祭祀、朝会、师甸、封建之时,王在五路,其步趋之节,责大驭焉。五路之上,王安佚矣。然而顾车之行,而闻肆夏之声,则犹吾于堂下。顾车之趋,而闻采荠之声,则犹吾于门外。造次无非礼者,乐师之所教,大驭之所驭与有力。

环拜,以钟鼓为节。
郑司农曰:环犹旋也。 黄氏曰:汉何武举方正召见,槃辟雅拜,有司劾其虚伪。服虔曰:槃辟雅拜,行礼之容拜也。师古曰:槃辟,犹盘旋也。此仪至汉犹在。 王东岩曰:按环拜,群臣环王而拜。祭天地,祭宗庙,朝日之类,俱有拜。王拜于中,群臣环列而拜之于外,则谓之环拜。 郑锷曰:环乃回环之义。群臣环外而拜,天子拜者,众恶其不齐,故奏钟鼓为节,使闻鼓而拜,闻钟而止。 易氏曰:行趋者,接宾之仪。环拜者,宾拜之仪。乐师于是教国子之乐仪,欲君臣上下无非礼也。《尔雅》曰:堂上谓之行,门外谓之趋。是王出,既服至堂,而肆夏作。出路门,而采荠作。齐侯曰:朝觐宗,遇飨食,皆乘金路,各以其等,为车送迎之节。是王者,有车出迎宾之礼,亦因车之行趋为之歌肆夏、采荠。盖肆夏之乐,其声舒以缓。采荠之乐,其声数以疾。此王者接宾之乐仪。至于朝会诸侯于外朝之位,与夫合诸侯于国门外方明坛之位,则有环拜之礼。虽不详见,而贾氏于方明坛之位,则曰公奠玉于上等,降拜于中等。侯伯奠玉于中等,降拜于下等。子男奠玉于下等,降拜于地。此礼之大者,必以钟鼓节之,为作止之节也。

凡射,王以驺虞为节。
郑锷曰:凡射,则大射、燕射、宾射之时,皆奏此诗。薛氏曰:先郑释此以为驺虞圣兽。郑氏释驺虞之诗,亦以为义兽,白虎黑文,不食生物,不知彼何所见。吾观驺虞者,天子之官。记曰:乐官备。又曰:天子以备官为节。盖驺者为趣马,主为诸官驾。说者记于季秋,天子乃教于田猎,命仆及七驺咸驾。则驺者,田猎之官,经于大阅,则虞人莱所田之野,谓山虞,于大田猎莱山田之野,泽虞于大田猎莱泽野。则虞者,山泽之官,而与于田猎者。驺虞,掌田猎之官,宜以杀兽为事。乃一发止于取五豝,其仁如此。天子取之,以为射节者,此也。 刘执中曰:贤人众多,则官备,而治其弗至者乎。 王氏曰:以驺虞为节者,乐仁而杀以时。 郑锷曰:文王之射于驺囿,诗之辞则曰:一发五豝。又曰:一发五豵。其义以为兽之数五,而王射以一矢,不欲多杀者,乃爱物之仁心。故奏是诗,言天子以仁而爱物为主。

诸侯以狸首为节。
郑锷曰:诸侯三节以听,四节以射。诗则狸首也。诗之辞曰:曾孙侯氏,四正具举。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大莫处,御于君所,以燕以射,则燕则誉。盖言诸侯不敢宁处,惟朝于天子,则享安誉也。狸之为言不来也,狸首,言射乎不来者之首,为诸侯者,必当朝王。不朝,则射之,将以为不朝者之戒。 吕氏曰:狸首之诗,亡矣。记有原壤所歌之辞曰:狸首之班然,执女手之卷然。狸首,田之所获,物之至薄。君子相会,不以微薄废礼。犹白茅死麇,可以聘如玉之女。匏叶兔首,可以为君子之献。执手者,所以道旧结欢,言君臣相与习礼而结欢。奉天子以修朝事,故诸侯之射以是为节。

大夫以采蘋为节。
吕氏曰:《采蘋》诗言:大夫妻能循法度,采蘋采藻,盛之、湘之、奠之,皆在家。所习教成之祭之事。大夫妻已嫔,能循在家姆教之法度,乃可以承先祖,共祭祀。卿大夫已命,能循其未仕所学,乃可以与国政。
故卿大夫之射以是为节。

士以采蘩为节。
吕氏曰:《采蘩》诗言:夫人不失职,所谓采蘩于涧之中,于以用之。公侯之宫,被之僮僮,夙夜在公。盖夫人无外事,祭祀乃其职,惟敬以从事,是为不失。士之事君,何以异此敬恭,朝夕事事而已。然后尽士之职,而不愧。故士之射以此为节。 郑锷曰:《采蘩》诗言:于沼于沚,于涧之中。无以异乎。采蘋之诗序言:可以奉祭祀,不失职,亦无以异乎采蘋之循法度之语。诗人列《采蘋》《采蘩》后,今之射节,先《采蘋》,后《采蘩》。士之歌用前,大夫之歌用后。余甚疑所歌之义。恐此二篇歌奏之时,有迟速不同,故分为大夫士之射节。 吕氏曰:天子之德,莫大于好生继天也。诸侯之德,莫大于奉朝事事君也。卿大夫之事,莫大于法先王守道也。士之德,莫大于敬事死命也。诗不可以无义,故各以其所乐告之,所以明乎其节之志,以不失其事,则功成而德立,无暴乱之祸矣。 薛氏曰:夫子曰:射者何以射,何以听,循声而发,发而不失正。鹄者,其唯贤者乎。且歌射节,所以为听也。天子九节,诸侯七节,大夫五节,不间尊卑,皆用乘矢。矢之所发,四节作矣。是天子未射,先歌者五。诸侯未射,先歌者三。大夫未射,先歌者一。尊者先以听则多,卑者先以听则寡。所以优尊者。

凡乐,掌其序事,治其乐政。
贾氏曰:掌其序事,谓陈列乐器及作乐之次第。治其乐政者,谓治理乐声,得其政,不淫放也。 郑锷曰:使不失先后之伦。 又曰:使乐工不敢为淫乱之声。 李嘉会曰:乐事在前,乐政在后,何也。惟掌其序事,节奏有绪,举知其宜,则可以治其乐政。凡下文所谓小事用乐,乐成告备者,皆乐政也。又有赏罚,有升黜。凡乐师,提纲总领之权,总乐政也。

凡国之小事用乐者,令奏钟鼓。
郑康成曰:小事,小祭祀之事。 易氏曰:舞师,言小祭祀,不兴舞。而此下文言皋舞,则非舞师所谓小祭祀也。谓大神示大鬼之外,皆小事之乐。令奏钟鼓,言严其始而已。 王昭禹曰:令奏钟鼓,则令其属也。小事,乐师令之。大事,大司乐所令也。

凡乐成则告备。
易氏曰:乐所奏,一竟为一成,不特天神大示大鬼之乐为然。据《大司乐》言:凡天神,皆六成。凡地示,皆八成。凡人鬼,皆九成。每一成,则乐师皆为之,告其备,皆有舞以节其乐。 郑锷曰:小宗伯告备于王,告礼之备也。肆师礼成,则告备,告礼事之毕也。事毕,言礼已毕,此则告乐之备尔。 王氏详说曰:案《大射礼》曰:大乐正命大师曰:奏狸首。此命奏者乐师,而非乐正也。案《燕礼》曰:大师告于乐正曰:歌备。此告备者乐师,非大师也。盖诸侯之射礼、燕礼,与天子不同。此所以命奏者在于乐师,告备者在于乐师,是乐师卑于乐正,而尊于大师也。

诏来瞽皋舞。
郑康成曰:诏视瞭扶瞽者来入也。皋之言号,告国子当舞者舞。 王昭禹曰:瞽无目,非可顾视,故诏其来舞有节,非可速,故诏其缓皋缓也。

及彻,帅学士而歌彻。
郑司农注大胥曰:学士,谓卿大夫诸子学舞者。王昭禹曰:以其父兄有爵,列于国,故谓之国子。以其众言,谓之诸子。以其教于学,谓之学士。 贾氏曰:此谓祭末至彻祭器之时,乐师帅学士而歌彻。但学士主舞,瞽人主歌。今云帅学士而歌彻者,此绝读之,然后合义歌彻之时,歌舞俱有,所谓帅学士使之舞歌者,自是瞽人歌雍诗也。彻者,主宰君妇耳。 郑锷曰:祭将毕,恐其不敬,故歌诗以见其敬。以周颂考之,雍,禘太祖也。此所歌以彻者,其雍诗乎。 王昭禹曰:歌雍,学士也。乐师则帅之而已。

令相。
郑司农曰:告当相瞽师者,言当罢也。瞽师,盲者,皆有相道之者。故师冕见及阶曰阶也,及席曰席也,皆坐曰某在斯,某在斯,曰相师之道与。 刘执中曰:乐满矣,瞽矇当退,则令视瞭以相之。 郑锷曰:祭之始,诏使扶之而来。其终也,相之以往。

飨食诸侯,序其乐事,令奏钟鼓,令相,如祭之仪。
王昭禹曰:飨以饮为主,食以食为主。 郑锷曰:孔子语鲁太师以乐,则知乐之有序盖如此。故曰掌其序事。若夫飨食诸侯,则奏乐之际,序其作乐之事。故令奏钟鼓以为节。乐终,则令相瞽矇以退,皆如祭祀之仪。惟不入牲之事异而已。

燕射,帅射夫以弓矢舞。
王昭禹曰:燕射,谓王与群臣燕而行射礼。 郑康成曰:射夫众耦也。 贾氏曰:凡射,有三番。又天子六耦,畿内诸侯四耦,畿外诸侯三耦,前番直六耦、
三耦等射,所以诱射故也。第二番六耦与众耦俱射。第三番又兼作,《乐经》直云射夫,郑知众耦者,以其三番射,皆弓矢舞。若言六耦,不兼众耦。若言众耦,则兼三耦。 王昭禹曰:帅其耦而治之者,射人也。帅之使舞者,乐师也。大司乐诏诸侯以弓矢舞,诸侯尊也。乐师帅射夫,射夫卑也。饮燕之间,必用射,皆特为礼以观德,抑又为有事之备。

乐出入,令奏钟鼓。
易氏曰:《大司乐》:王出入,奏王夏。尸出入,奏肆夏。牲出入,奏昭夏。此三夏,皆瞽所歌之诗,有歌必有笙,有笙必有舞。如此之类,皆乐之出入,令奏钟鼓以节之。

凡军大献,教恺歌,遂倡之。
郑锷曰:王师大献,令奏恺乐。则王亲征之师,故大司乐令之。军大献,教恺歌,遣将出军而归,故乐师教之,又倡之,异尊卑。 王昭禹曰:歌出于人,声有倡有和,故乐师倡之,使所教之瞽矇和焉。 李嘉会曰:恺歌,歌于堂上。恺乐,作于堂下。二者相应,恺歌在前,乐师倡之。

凡丧,陈乐器,则帅乐官。
贾氏曰:乐器,即明器。若《檀弓》云:木不成斲,瓦不成味,琴瑟张而不平,笙竽备而不和。 王昭禹曰:犹大丧之廞焉,之死而致生之,不智而不可为。所以陈之而已。 贾氏曰:乐官,笙师、镈师之属。 易氏曰:谓大胥至司干。 郑康成曰:帅乐官往陈之。

及序哭,亦如之。
王昭禹曰:小宗伯及执事,视葬,献器,遂哭之。乐师又帅乐官而哭乐器,以明先王之盛德,感人之深。其生也荣,其死也哀。故睹器而思其人,则哭也必使乐师帅而哭,亦以明哀乐之相仍。舞用翣,亦此意也。

凡乐官掌其政令,听其治讼。
郑锷曰:掌其政令,所以统治之。其有争讼,则为断其曲直。此所以名为之师。

大胥中士四人,小胥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郑康成曰:胥,有才智之称。《礼记·文王世子》曰:小乐正,学干、大胥佐之。 郑锷曰:闾胥以胥名之,谓其才智足以长人。乐官名胥,胥者相也,惟有才智然后能相人。大胥,相乐官之乐政,其所相者,于诸胥为大。

掌学士之版,以待致诸子。
王氏详说曰:《文王世子》曰:凡学,世子及学士必时,是学士者,国子之谓。以其父兄有爵于国者言之,则曰国子。以其众言之,则曰诸子。以其教言之,则曰学士。周之时,乔木有世臣,棠华有贤者之后,夫岂无自哉。 郑司农曰:版,籍也。今时乡户籍,世谓之户版,大胥主此籍以待。当召聚学舞者,卿大夫之诸子,则案此籍以召之。 黄氏曰:学士之版,凡学者皆著籍于此,独致诸子将合之于舞位,不敢使适子与于此。适子尝学小舞,何为至合舞,始别异之干戈羽籥,不可以不学合舞。则有什五有长少,将以其才为之等。适子虽非才,犹不使庶子临之,况有王世子焉。汉世取二千石、关内侯子为舞人,皆适子,不知其义。 郑锷曰:宫伯掌士庶子凡在版者,司士掌群臣之版。此所谓学士之版,皆书名于版,以待有用,则致之使自至。 王氏曰:其已至者以待之,其不至者以致之。 刘执中曰:来学者,待而籍之。德成者,致其名于王。 王氏详说曰:大胥既待致诸子,夏官复以诸子名官,何耶。盖夏官诸子掌国子之倅,国有大事,则帅国子而致于太子。若有车甲之事,则授之车甲,是教之以兵也。此教之以乐。 李嘉会曰:夏官有诸子掌国子之倅,今不曰公卿大夫之子,又不曰庶子,乃曰诸子者,盖诸子所掌之国子,修德学道,合学合射,其艺已进。故令大胥掌其籍而升致之。必曰待者,待诸子之教治已成,此则致之而已。故大胥一职,止见合舞合声,不见教事,以有诸子之教在前也。名曰学士,非徒国子。必国子之才艺者,掌其名数之版,有其人,则充之,亦待意也。

春,入学,舍采合舞。
郑康成曰:春,始以学士入学宫而学之。 贾氏曰:舍即释,采即菜也。 郑锷曰:礼有释奠,有释菜,莫厚于释奠,莫薄于释菜。盖释奠则有迎牲,有酌献,有授舞者器之礼,所以致恭于先圣。释菜则不舞,不授器,不杀牲,但以蘋蘩蕴藻之类,告虔于先师而已。 崔氏曰:先师谓:礼乐诗书之官,《周礼》凡有道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宗,所谓知乐者也。若有诗书之德者,亦各祭于其所教之学。汉时,礼有高堂生,乐有制氏,书有伏生,诗有毛公,此之谓先师也。 蓝氏曰:释菜,礼之至简者,皆
不在多品,贵其诚也。其用有三,每岁春,合舞而行之。《月令》云:仲春,命乐正合舞释菜也。始入学,则行之。《文王世子》云:既受器,用币,然后舍菜是也。《学记》云:太学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 郑康成曰:合舞,等其进退,使应节奏。 黄氏曰:乐师教舞,帗羽、干旄、皇人未尝合也。大胥,春始入学,合而教之。

秋,颁学合声。
郑锷曰:《月令》:春入学合舞,秋入学习吹,学无二义,皆学宫也。盖周家建五学,其中谓之辟雍,水南曰成均,水北曰上庠,水东曰东序,水西曰瞽宗。春令学士始入学,所入者,辟雍也。总处于此,以观其能。至秋,则所观者已久知其所宜矣。于是分而处之。宜学礼者,处之瞽宗。宜学书者,处之上庠。宜学干戈者,处之东序。宜学语者,处之成均。非惟不分学字以为二义,又合周家立学之制。 易氏曰:合舞于入学之后,合声于颁学之后,是知其为瞽宗之学。盖瞽宗见于大司乐,有所谓成均之法,又有所谓乐祖之祭,皆所以为礼乐之教。春入学舍采者,即入瞽宗之乐。舍采于乐祖。秋颁学者,即以成均之法,颁之于瞽宗之学。 杨氏曰:郑解颁学,亦有意胜于诸说。但亦有过当处。颁学只是秋时入学分典学者斋舍,为一冬习业居隩避寒之地。与春时入学不同,故异其文,谓之颁学。案《尚书大传》:耰锄已藏,新谷已入,岁事已毕。馀子皆入学,距冬至四十五日,始出学,传农事。是一冬九十日,当在学之人数甚多,非一学所容,须分在诸处。若四时在学者,惟国子与国之俊造,其春诵,夏弦,秋学礼,冬读书,皆有常处,礼乐皆在瞽宗,书在上庠,不应至秋时方始分。 郑康成曰:合声亦等其曲折,使应节奏。 王氏曰:乐之声,以言为本。《书》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 郑锷曰:合舞必以春,合声必以秋,盖春阳用事,德在木。木曰曲直而主乎貌,舞见于形貌之间,或俯或仰,木之象也。故合舞以春,所以顺乎阳。秋阴用事,德在金,金曰从革而主乎言,声见于辞气之间,或抑或扬,金之象也。故合声以秋,所以顺乎阴。 王氏详说曰:《王制》: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春夏,阳也,诗乐者声,声亦阳也,是春未尝不学声。《文王世子》: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籥。干戈武舞,羽籥文舞,是秋未尝不学舞。此言合舞以春,合声以秋,盖大合舞,大合声,与平日之学舞学声异。《记》所言者,主教国子。此言者,主合国子平日所教。所以不同。

以六乐之会正舞位,以序出入舞者。
易氏曰:合舞,合声,教之序也。此教之成也。故言六乐之会。 郑锷曰:及教以舞,则以六乐之会,正其舞之位,方其分乐而各奏,不患其舞位之不正。及会合而并奏,其人多,其列众,位始不正矣。于是焉必正其位,如云门、大卷,不可以处后。大濩、大武,不可以居前之类。其位已正,乃序当舞之人,已舞者出,未舞者入,使先后不失其伦。 刘执中曰:六乐之节,舒徐不同。六舞之位,远近不一。故立表,以会其节与其位,自南表而舞至北表者,再表为一成,则六成矣。自北舞而南者一,故舞为九成,而乐为九变,则表为六乐之会者欤。出入其表,以就八佾者,皆以长少为序。

比乐官。
郑康成曰:比犹校也。 郑锷曰:比校作乐之官,欲无一乐之不备。 杜氏曰:次比乐官也。

展乐器。
郑康成曰:展谓陈数之。 郑锷曰:展省作乐之器,欲无一乐之或缺。大司乐展其声,此则展其器。

凡祭祀之用乐者,以鼓徵学士。
郑康成曰: 击鼓以召之。《文王世子》曰:大昕鼓徵,所以警众。 王昭禹曰:召之使兴舞也。

序宫中之事。
王昭禹曰:宫中之事,谓序王宫之中,国子之宿卫,而学道艺者。春秋之所学,各有其序。如大胥之所掌是宫正,言比宫中之众寡,会其什伍而教之道艺,则大胥序宫中之事者,如此。 李嘉会曰:宫伯所掌之事。

小胥掌学士之徵令而比之。
王昭禹曰:徵则召之使来,令则使之有为。比则校叙其多寡之数,使之类聚而群分。 贾氏曰:大胥掌学士之版,以待召聚舞者。小胥赞大胥为徵,令校比之,考其在否。

觥其不敬者。
郑康成曰:不敬,谓慢期不时至也。觥,罚爵也。《诗》云:兕觥其觓。 刘氏曰:罚以示愧耻焉。

巡舞列,而挞其怠慢者。
郑康成曰:挞犹抶也,抶以荆扑。 郑锷曰:八人为列,左右前后,各以其序。苟立于其列,有怠慢不谨
者,必挞以记之。 王氏曰:肆师诛其怠慢,则祭以惩慢为先。小胥挞其怠慢,则学以惩慢为急。祭言诛之,政也。学言挞之,教也。 易氏曰:比之而不敬,然后有所谓觥。觥之而怠慢,然后有所谓挞。

正乐县之位,王宫县,诸侯轩县,卿大夫判县,士特县,辨其声。
郑康成曰:乐县为钟磬之属,县于笋簴者。 王氏详说曰:凡乐县,有钟磬、鼓镈,此所谓金石之乐也。然磬则无所不县,钟与鼓镈,则有所谓县者,有所谓不县者。盖周人县鼓与镈,惟县一而已。是故镈有不县者。《磬师》云:击磬,击编钟,磬则磬师击之,编钟则钟师奏之。是钟有不县者。此磬所以谓众声之首也。 郑司农曰:宫县四面县,轩县去其一面,判县又去其一面,特县又去其一面。四面象宫室,四面有墙,故谓之宫县。轩县三面,其形曲。故《春秋传》曰:请曲县繁缨,以朝诸侯之礼也。故曰: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 郑锷曰:王以宫言,见王德之备,周乎四方。诸侯则有所缺而不备,而况于大夫士乎。 王氏详说曰:天子南面,诸侯北面。自宫县以下曰轩县,则缺南面。曰判县,则并缺北面。曰特县,则非东即西。案《大射》云:乐人宿县于阼阶,东笙,磬西面,其南笙钟,其南镈,皆南,陈西阶之西。颂磬东面,其南钟,其南镈,皆南陈,是阼阶西阶。其位皆北,其面在南者,皆无县。然又云一建鼓在西阶之东南面,则是又有南面者,何耶。说者以为,诸侯与其臣大射,其县皆三面,所谓南面者,鼓而已。曰钟,曰磬,曰镈,则无县焉。知此则知大夫之判,士之特,皆无南面,所以尊天子矣。春秋之时,卫侯从仲叔于奚曲,县之请为非礼。晋侯赐魏绛歌钟之半,为得礼。 郑锷曰:既正其县,又辨别其声,欲其节奏之不爽,又正其堵肆之名。以见其等降之不同。声不爽则乐必和,名不同则礼不僭。官曰小胥,其所掌,岂小哉。 易氏曰:钟磬鼓镈,其声不一,必待辨而后正。 项氏曰:其声所用,各有律吕,故辨其隆杀。
李嘉会曰:乐县不同,岂诸侯大夫在国之时,其
县则然,亦岂朝聘之时,王燕享之,而所县之乐若是也。盖在国与朝王,所用之乐皆然。

凡县钟磬,半为堵,全为肆。
薛氏曰:杜氏以钟十六枚为一肆,则堵者八枚矣。此说然也。而郑氏以各十六枚为一堵,钟一簴,磬一簴,为肆宜不然。《春秋传》曰:歌钟二肆,是三十有二枚矣。故编钟十有六,然后一簴之钟全。编磬十有六然,后一簴之磬全。一簴之所垂者,钟磬各止于八,然后谓之堵。郑氏以钟一簴,磬一簴为肆,其半者,其或有钟而无磬,有磬而无钟乎。其说固不通矣。又曰:半之者,谓诸侯之卿大夫士,诸侯之卿大夫,半天子之卿大夫,其说未是。但泥于十六枚为一堵之说,不知八枚为一堵之器,至论其士之特垂,则曰天子之士垂磬而已。不知郑氏何所见,而言有磬而无钟,不知果何以和乐。吾固谓天子之士,钟磬各十六枚为一肆。诸侯之士,钟磬各八枚为一堵也。 郑锷曰:编钟八,编磬八,共十六枚,同在一簴,名谓之堵。堵如墙堵,谓其半也。十六编钟为一簴,十六编磬为一簴,则谓之肆。肆如市肆之肆,谓其全也。《左传》:郑人赂晋侯以歌钟二肆,又观晋侯以乐之半,赐魏绛,魏绛于是乎有金石之乐。晋,诸侯耳,当三面之轩县,盖得二肆之半,分为左右欤。 易氏曰:天子宫县,每面钟磬各十六枚,四面各六十四枚。诸侯以下降杀以两,诸侯三面,钟磬各四十八枚。卿大夫两面,钟磬各三十二枚。士一面,钟磬各十有六枚。虽卑尊多寡不同,而每面皆各十六枚,故谓之肆。若诸侯之卿大夫判县,则每面钟磬八枚,两面共钟磬各十有六。士特县各八枚而已。惟其得每面之半,故谓之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