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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七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二百七卷目录

 宗庙祀典部汇考一
  上古〈帝喾高辛氏一则〉
  陶唐氏〈帝尧一则〉
  有虞氏〈帝舜一则〉
  夏〈总一则〉
  殷〈总一则〉
  周〈总一则 成王一则〉
  秦〈二世一则〉
  汉〈高祖二则 惠帝一则 文帝二则 景帝二则 武帝建元一则 宣帝本始一则 元康一则 神爵一则 元帝永光二则 建昭二则 竟宁一则 成帝河平一则 哀帝建平二则 平帝元始四则 新莽地皇二则附〉

礼仪典第二百七卷

宗庙祀典部汇考一

上古

帝喾高辛氏,始立宗庙。
《史记·五帝本纪》不载。按《路史》:帝喾高辛氏,以日至设兆于南郊,先王偕食,右社稷而左宗庙。所以重本也。

陶唐氏

帝尧作七庙,以享先祖。
《书经·舜典》: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
〈传〉文祖者,尧文德之祖庙。〈疏〉《正义》曰:知文祖是庙者,咸有一德,云七世之庙,可以观德,则天子七庙,其来自远。尧之文祖,盖自尧始祖之庙,不知为谁也。帝系及世本,皆云黄帝生元嚣,元嚣生侨极,侨极生帝喾,帝喾生尧。即如彼言,黄帝为尧之高祖,黄帝以上,不知复祭何人,充此七数。况彼二书未必可信,尧之文祖,不可强言。

《路史》:帝尧作七庙,立五府,以享先祖而祀五帝。祭以其气迎牲,杀于庭,毛血诏于室,以降土神。然后乐作,所以交神明也。
七庙,古制,虞禋六宗。尹言七世之庙,礼酬六尸。一尸发爵,六尸旅之,非自后世。虞嘉云:七庙不始于周。建隆元年,张昭议尧、舜、禹皆立五庙,二昭二穆,与始祖商,改立六庙,昭穆外增契与汤。周七庙,亲庙外,加太祖。此先儒牵于《礼纬·元苞》,非孔子意。

有虞氏

帝舜,立七庙。
《史记·五帝本纪》不载。按《路史》:帝舜践天子之位,都于蒲,立七庙。春礿,夏禘,秋尝,冬烝。所以报本反始也。
《家语》:庙制,有虞七。孔子曰:天子七庙,自有虞以至于周不变也。

夏制,因唐虞立五庙。
《杜佑·通典》:唐虞立五庙。其祭尚气,先迎牲,杀于庭,取血告于室以降神。然后奏乐,尸入,王祼以郁鬯。夏氏因之。

殷制,七庙。
《书经》:咸有一德,七世之庙,可以观德。
〈疏〉《正义》曰:天子立七庙,是其常事,其有德之王,则列为祖宗。虽七庙亲尽,而其庙不毁。故于七庙之外,可以观德矣。

《杜佑·通典》:殷制,七庙。
《王制》云:天子七庙。郑元复云:殷制六庙,自契及汤,二昭二穆。

周制,有事于宗庙,内外诸司各率其职,以供祀事。按《周礼·天官》:内饔,凡宗庙之祭祀,掌割亨之事。
贾氏曰:内饔不掌外神,故云宗庙之祀。

内宰,大祭祀,后祼献则赞,瑶爵亦如之。
郑锷曰:周制,王后无祭天之事。大祭祀者,祭宗庙也。 王氏详说曰:王以圭瓒酌郁鬯祼,后以璋瓒酌郁鬯祼。王以玉爵酌醴齐朝献,后亦如之。王以玉爵酌盎齐馈献,后亦如之。若夫后所酌瑶爵者,谓羡尸时也。盖王之羡尸,以玉爵酌醴齐。后之羡尸,以瑶爵酌盎齐。是九献之礼,后与王之所以相为异同也。

内小臣,彻后之俎。
郑康成曰:俎谓后受尸之爵,饮于房中之俎。

九嫔,凡祭祀,赞玉齍,赞后荐,彻豆笾。
贾氏曰:祭祀之时,男子进俎,妇人设豆、笾、簠、簋。赞,助也。助后荐玉齍。
地官,大司徒之职,祀五帝,奉牛牲,羞其肆,享先王亦
如之。
贾氏曰:享先王者,谓四时并祫禘也。亦如之者,亦如祀五帝宗庙之事,无全烝,先豚解,次体解。奉其腥献者,豚解也。羞其肆者,熟献也。

鼓人,以路鼓鼓鬼享。
郑康成曰:路鼓,四面鼓也。鬼享,享宗庙也。 史氏曰:宗庙之祀,用路鼓。

牛人,凡祭祀共其享牛求牛,以授职人而刍之。
郑康成曰:享,献也。献神之牛,谓所以祭者也。求,终也。终事之牛,谓所以绎者也。宗庙有绎者,孝子求神非一处。

春官,大宗伯之职,以肆献祼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礿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
郑锷曰:庙祭之序始者,王以玉瓒酌郁鬯献尸,是为祼。献既祼,于是迎牲而杀,乃行朝践之事。朝践礼毕,乃行馈献之事。则荐以今世之食,以其序推之,则肆馈献也。献,朝践也。祼,始祼也。谓之肆者,《诗》曰:或剥或亨,或肆或将。剥者,解牲体。肆者,解而陈之俎也。始而祼,以求之中,而荐腥,则以神事焉。终而荐熟,则以人养焉。此经乃以肆献祼为序,何耶。余考郑康成之说云:于祫逆言之者,与下共文明六享,俱然祫言肆献祼,禘言馈食,著有黍稷,互相备。王安石以谓羞其肆而酌献焉,则以祼享先王其祼也,犹事生之有享,羞其熟而馈食焉。则以食享先王,其食也,犹事生之有食也。然祫以合食为主,未尝无食。禘以审谛昭穆为主,未尝不祼。祼主于敬,食主于爱。二者亦互见。祠春,礿夏,尝秋,烝冬之享,时祭之名也。礼不丰不杀,所以称时有以少为贵者,有以多为贵者。春夏以蒐苗而奉祭祀,时物方生,可献者寡,故春以词为主,夏以乐为主而已。尚词者,为物不足,以言词道意也。尚乐者,阳气浸盛,乐由阳来也。此所谓以少为贵也。秋冬以狝狩而奉祭祀,百物既登,可献者众。故秋以荐新为主,冬以备物为主焉。尝者物初成,始可尝,于是而荐新也。烝者,物毕,皆可烝,于是而备物也。此以多为贵者也。 王昭禹曰:至于烝,则众物尽矣。其备小物水草之菹,陆产之醢在焉。其备美物也,三牲之俎,八簋之实在焉。其备阳物,昆虫之异在焉。其备阴物也,草木之实在焉。天之所生,地之所产,苟可以荐者,莫不咸在。此其所以为盛欤。 陈君举曰:祠礿尝烝,此四时孟月,王亲祭于祖庙之礼。肆献祼馈食,四时孟月吉,皆用此二礼。注谓为六个祭名,不是。 陈及之曰:《尔雅》曰:禘,大祭也。盖天子四时之祭,曰祠礿尝烝,而三年大祭曰禘。其祖之所自出为东乡之尊,其馀皆合食于前,皆为禘也。《丧服小记》《大传》所谓: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祭法》谓: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夏后氏禘黄帝,而郊鲧。殷人禘喾,而郊后稷。皆谓三年大祭,祭其祖之所自出。诸侯亦四时有祭,而三年之祭,曰祫,合食于祖庙而食。大夫亦有时而祭,而三年之祭曰殷。《春秋传》谓:殷以少牢。郑氏所引《鲁礼》,则非鲁不当有禘。孔子谓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其衰矣。又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盖成王之赐,伯禽之受,皆非也。孔子于春秋,欲贬而不胜书,故因事而贬。若吉禘,庄公禘于太庙,用致夫人是已。此《大宗伯》所谓肆献祼,及馈食者,谓祭之礼有此四等也。而必两言之者,明宗庙有祼鬯礼,既灌而献有荐腥礼,既荐而肆有荐熟礼,既肆而馈有馈食礼。自禘及四时祭,皆然。

凡大祭祀,王后不与。则摄而荐豆笾彻。
易氏曰:宗庙六享,王与后同祼献。后亲荐八笾,八豆。九嫔赞其荐,又赞其彻。王后不与,则大宗伯摄而荐之,又从而彻之。是大宗伯所摄之礼,于王则见于祭祀之常者,于后则见于祭祀之大者。凡以节文乎是礼者也。

小宗伯之职,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
王昭禹曰:右,阴也,而地道尊右。社稷,地类也。故右社稷。左,阳也。人道所尚,君子于其亲,事死如事生。故左宗庙。 郑康成曰:库门内,雉门外之左右。贾氏曰:郑以雉门为中门,周人外宗庙,故知雉门外,库门内之左右。 郑锷曰:《匠人》云:左祖右社。匠人所掌者,营作之事。小宗伯所主者,辨其方位也。

辨庙祧之昭穆。
黄氏曰:太祖一祧,二亲,庙四,是为七庙。言先王、先公之庙,祧则庙与祧凡七,后稷太祖不迁二祧,文武亲尽当迁而不迁,亲庙亲尽则迁。孔安国、王肃以高祖之父,高祖之祖为二祧,此据周公制礼之时,必欲备七庙,以立天子之制。其说是矣。郑康成以文武为二祧,此据文武亲尽,当迁而不迁,遂以
为二祧。其说亦是。两说进退,为七庙耳。 愚案:郑氏之说,自为王肃所非。先儒多非之,已见于传。但王肃以下,谓文武二庙,不毁其说,是矣。而谓七庙之外,更有文武二庙,恐未必然。郑氏谓文武为祧,亦不无所谓。盖《祭法》谓七庙之制,太祖与亲庙四,皆月祭,而二祧享尝乃止,此常礼也。太祖为始,自太祖而下,三昭三穆,共为七庙。至八世则迁去其始为昭者,九世则迁去其始为穆者。若周以文武之故,而不迁。且以共王之时论之,自穆王上至昭王、康王、成王为四亲庙,则文武正在二祧之位。至懿王时,则文王当迁。又至孝王时,则武王当迁。然二庙不可去,故存于二祧之位。却自成王迁去,又再迁则去康王,以次皆然。谓文武二庙为祧者,正以居祧位而不可毁,故以文武以下迁主藏乎此也。若文武以上,皆文武之父祖,故宜迁藏于后稷之庙。文武以下之人,不可越文武之庙,而入后稷之庙,则宜迁于文武之庙。以人情论之,意其如此,恐不应七庙之外,又有文武二庙。盖是累世之后,但以文武居七庙之数,此则王肃所谓文武之庙不迁者也。 薛氏曰:父以明察下,曰昭。子以敬事上,曰穆。其制盖祖庙居中,而父昭在左,子穆在右。始死者昭,则毁昭庙。始死者穆,则毁穆庙。昭与昭为列,而不嫌乎子加于父。穆与穆为列,而不嫌乎父屈于子。犹之赐爵子与祖齿,而不嫌乎卑者。先父与孙齿,而不嫌乎尊者。后犹之主立尸也。子无嫌乎南面而坐,父无嫌乎北面而立。此昭穆之辨,不可易矣。 王昭禹曰:禹不先鲧,汤不先契,文武不先不窋,盖子虽齐圣,不得先其父。新鬼虽大,不得先其故。凡以昭穆所辨其序,固如此。 陆佃曰:宗庙有迭毁,昭穆则一成而不可易。《左传》曰:文王之昭,王季之穆。又曰:文之昭,武之穆。此宗庙序之昭穆,不可得而易也。《礼记》曰:祔必以昭穆,此祔位之昭穆不可易也。冢人掌墓地,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为左右,此葬位之昭穆不可易也。《司士》:凡祭祀赐爵,呼昭穆而进之。《祭统》:凡赐爵,昭为一,穆为一,此赐爵之昭穆不可易也。《左传》曰:合族以食,序以昭穆,此合食之昭穆不可易也。生而赐爵合食,死而葬祔,皆以世序不可易,则庙之昭穆可知矣。仲尼燕居,尝禘之礼,所以仁昭穆。《中庸》,宗庙之礼,所以序昭穆。《左传》宫之奇曰:太伯虞仲,太王之昭,虢仲、虢叔,王季之穆。富辰曰:管蔡郕霍,文之昭。邘晋应韩,武之穆。晋侯曰:曹叔振铎,文之昭。先君唐叔,武之穆。 郑锷曰:宗庙世远而无辨,则昭或为穆,穆或为昭,而其序乱矣。守祧则守庙祧而已。小史则掌辨昭穆之书而已。至于庙中之昭穆,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故当辨之也。

司尊彝,春祠,夏礿,祼用鸡彝鸟彝,皆有舟。
郑锷曰:春祠之彝,则饰以鸡。夏礿之彝,则饰以鸟。王祼矣,后亚之。故用二彝。王酌其一,后酌其一。郑康成曰:皆有舟,皆有罍。言春夏秋冬,及追享、朝享,同有之。

其朝践用两献尊,其再献用两象尊。
薛氏曰:祼者,所以求神于阴,而礼之也。二祼之后,有朝事馈食,与夫卒食,所以备九献,而二祼则不与焉。朝践以荐腥为主,王酌醴齐而始献,后亚之,诸臣终焉。此朝践之三献。馈食,以荐熟为主,王酌盎齐以始献,后亚之,诸臣终焉。此馈食之三献。馈食之后,尸有献酒之礼,此人道之终。于是有羡尸卒食之事,王以玉爵,后以瑶爵,为一献,诸臣亦一献,此九献。

皆有罍,诸臣之所昨也。
郑锷曰:罍则为云雷之饰。昨者,酢也。饮酒之礼,百拜三行,曰献酬酢而已。酢者,送也。故其字亦为昨,有送往之义。盖酢以送尸耳。

秋尝,冬烝,祼用斝彝黄彝,皆有舟。
郑锷曰:秋者,万物揫敛之时,禾稼西成,故祼用斝,以明农事之成。冬者,万物归根复命之时,祼用黄彝,言明于外,而欲以观其复。

其朝献用两著尊,其馈献用两壶尊,皆有罍,诸臣之所昨也。
凡四时之閒祀,追享,朝享,祼用虎彝蜼彝,皆有舟。
易氏曰:司农以追享为追,及其祖之所出,与大宗伯之馈食,同谓之禘。以朝享为三年丧毕,而朝于庙,与大宗伯之肆献祼,同谓之祫。然馈食肆献祼列于四时之首,閒祀列于其后,岂得谓之祫禘。又五年一禘,三年一祫,乃宗庙大礼。岂得谓四时之閒祀。考之《祭法》,王立七庙,一坛一墠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皆月祭之远庙。为祧有二祧,享尝乃止。去祧为坛,去坛为墠。墠坛有祷,祭之无祷,乃止。去墠曰鬼释者,谓享尝为四时之祭。时祭之外,亲近者为祖,为考,每月朔朝
于庙,是之谓朝享亲远者。为迁庙之主,有祷则追祭之,是之谓追享。二者为四时閒祀,列于祠礿烝尝之后。

其朝践用两大尊,其再献用两山尊,皆有罍,诸臣之所昨也。
郑锷曰:再月之祭,所以安祖先之神灵。故尊刻以山,取其安以致养之意。

司服,享先王则衮冕。
郑司农曰:衮,卷龙衣也。 郑锷曰:衮之为言卷也。画升降二龙,龙之为物,变化卷舒无常,王者之德,造化如之,故服之以致享。然衮服自龙始,其章九,不用十二章,享之何耶。盖凡奉祭之服,从尸之所服。周之先王追王也,其尸服衮,故王亦服衮以享之。

享先公飨射,则鷩冕。
郑康成曰:先公谓后稷之后,太王之前,不窋至诸盩,享射享,食宾客,与诸侯射也。鷩画以雉,谓华虫也。其衣三章,裳四章,凡七。 王昭禹曰:以周之祖庙考之,先公尊于先王,而所服止于鷩冕,祭亦各以其服授尸尸服。如是王服衮以临之,非所以为敬,故不敢。

守祧奄八人,女祧每庙二人,奚四人。
张氏曰:周有百世不毁之祖,三昭三穆,四为亲庙,二为文武,二世室并始祖而七。诸侯无二祧,一昭一穆,守祧先公之迁,主于后稷之庙。疑诸侯无祧庙,亦藏之于始祖之庙。 贾氏曰:七庙,通姜嫄为八庙。庙一人,故奄八人。 王昭禹曰:远庙为祧,守庙祧而名之曰守祧。言祧则庙可知。 郑锷曰:祧之为言,乃国家基业兆于此,其神已远超而去也。
陈氏曰:庙所以象生之有庙,寝所以象生之有
寝。建之观门之内,不敢远其亲。位之观门之左,不忍死其亲。《家语》曰:天子七庙,诸侯五庙。自虞至周,所不变。故《虞书》禋于六宗,以见太祖。《周官》守祧八人,以兼姜嫄之宫。则虞周七庙可知。

掌守先王先公之庙祧,其遗衣服藏焉。
项氏曰:庙谓太祖及三昭三穆之庙,祧则远主先公,则祧于后稷之庙。 郑司农曰:此王者之宫,而有先公,谓大王以前为诸侯。 郑康成曰:遗衣服,大敛之馀。 王昭禹曰:守祧,掌守先王、先公之庙。祧其馀衣服藏焉。岂特以其常服之衣服,为不可亵而忘,亦所以示其体物不遗之意。

若将祭祀,则各以其服授尸。
王氏曰:其遗衣服藏于庙祧,若将祭祀,则各以其服授尸,所以依神。 王昭禹曰:尸服,享先王则衮冕,享先公则鷩冕。所谓各以其服授尸,盖以其所服各有称也。 程氏曰:古人祭祀用尸,极有意。人之魂气既散,必求其类而依之。人与人既为类,骨肉又为一家之类,己与尸各,既心斋洁,至诚相通,以此求神,宜其享之后世,直以尊卑之势,遂不肯行。

其庙,则有司修除之,其祧,则守祧黝垩之。
郑康成曰:庙,祭此庙也。祧,祭迁主修除。黝垩,互言之。有司常主修除,守祧常主黝垩。 王昭禹曰:庙则近而亲,祧则远而疏。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皆月祭之远庙。为祧享尝乃止,故守祧黝垩之而已。 孙氏曰:先王之礼,降杀有渐,其间五庙,则有司修除之。即隶仆掌五寝,扫除粪洒之事,属乎夏官者,二祧之礼杀矣。委之守祧黝垩而已。

既祭,则藏其隋,与其服。
郑康成曰:隋尸所祭肺脊黍稷之属,藏之,以依神。
王昭禹曰:其隋,则埋以藏之。其服,则藏于庙祧。
亦以明神所依也。 贾氏曰:案《特牲》《少牢》及曾子问,皆有隋祭之事。特牲礼祝命绥,祭尸取菹㨎于醢,祭于豆间,佐食取黍稷肺,祭授尸,尸祭之。注云:肺祭,则肺是其隋者,彼不言脊,似误。 王氏曰:隋肉,谓之隋。隋盖尸祭之馀。 易氏曰:藏其隋,则埋于西阶之东。

世妇掌女宫之宿戒,及祭祀,比其具。
郑康成曰:女宫,刑女给宫中事者。宿戒,当给事豫告之斋戒也。比次也,具所濯摡及粢盛之爨。 郑锷曰:《天官》世妇祭之日,涖陈女宫之具,涖陈在彼,而校比之在此也。

诏王后之礼事。
郑康成曰:荐彻之节。 郑锷曰:世妇诏之于外,内小臣诏之于内。诏告之,以其时之早晚。 王昭禹曰:内宰诏后礼乐之仪,则见于周旋动容者也。世妇诏王后之礼事,则祼献荐彻之节也。非特仪而已。内小臣摈诏后之礼事,其诏盖始于世妇,内小臣又从而摈焉。

帅六宫之人共齍盛。
王氏详说曰:齍盛之奉,虽出于帝。藉献其种者,六宫之人,帅女宫而濯摡为粢盛者,又二十七世妇之事。则其共之者,非六宫之人,其谁欤。 王昭禹曰:辨六齍之名物,与其用,使六宫之人共奉之者,小宗伯。世妇则帅之而已。 郑锷曰:《天官·世妇》言帅女宫濯摡,为齍盛。所帅者,刑女耳。为之于未共之前,此所帅者六宫之人,共之于正祭之日。

相外内宗之礼事。
郑锷曰:皆佐后于奉祭之时,世妇相之,使无失礼。

内宗凡内女之有爵者。
郑锷曰:内宗无数,凡内女之有爵者,皆谓之内宗。以其与王同宗,故掌宗庙之祭祀。

掌宗庙之祭祀,荐加豆笾。
贾氏曰:尸既食,后亚献尸为加,此时荐之,即醢人、笾人加豆加笾之实。 郑锷曰:谓之加者,加于九献之外。九献为正献,其他为之加爵。故所荐之笾豆,谓之加,以象生时馈之,有加其掌之也。以助王之致孝享。 刘执中曰:九嫔赞豆笾之荐彻,内宗又赞九嫔。

及以乐彻,则佐传豆笾。
郑康成曰:佐传,佐外宗。 王昭禹曰:卒食之礼,以乐彻于造方,其以乐彻豆笾。则后传之内宗,内宗传之外宗,外宗传之有司,迭相佐也。 郑锷曰:凡祭之始终,皆用乐,以致神示之欢心。《周颂》禘大祖歌雍以彻,既祭而彻,王后之职。后彻而传之内宗,佐之也。

外宗凡外女之有爵者。
郑康成曰:外女,王诸姑姊妹之女,谓之外宗。 陈君举曰:案内外宗无人数,恐是祭时旋立之官,非常有也。

掌宗庙之祭祀,佐王后荐玉豆,视豆笾,及以乐彻,亦如之。
郑锷曰:内宗言加,则外宗所佐者,乃朝践馈食之节。非惟佐王后荐之,又当视其实,盖豆人、醢人共之,内宗又临视之,及以乐彻,则亦佐后。 项氏曰:外宗,异姓之女,疏于内宗,故佐荐而已。又掌视豆笾之实,其事详也。

王后以乐羞齍则赞。
郑康成曰:赞犹佐也。 贾氏曰:羞,进也。齍,黍稷也。后进黍稷之时,依乐以进,赞者亦佐后进之。 郑锷曰:以乐羞齍,与祼献、亚献之时,皆佐后。 刘执中曰:佐,九嫔也。

凡王后之献,亦如之。
郑康成曰:献,献酒于尸。 刘执中曰:谓朝践、馈食、酳食。后亚王为献也。

王后不与,则赞宗伯。
郑康成曰:后有故,不与祭,宗伯摄其事。 王昭禹曰:大宗伯凡大祭祀,王后不与,则摄而荐豆笾彻,谓此也。 刘氏曰:赞之如赞后之礼。

大司乐,乃奏夷则,歌小吕,舞大濩,以享先妣。
易氏曰:濩,养也。言成汤吊伐,养天下也。故大濩之乐,起于夷则之申,应以小吕之已,以享先妣而序于先祖之上,盖主乎姜嫄,而先后与焉。谓子孙之养,皆原于此,亦其类也。 郑康成曰:先妣,姜嫄也。履大人迹,感神灵,而生后稷,是周之先母。周立庙自后稷为始祖,姜嫄无所配,是以特立庙而祭之。谓之閟宫,閟神之也。小吕,一名仲吕。

乃奏无射,歌夹钟,舞大武,以享先祖。
易氏曰:武,功也。言武王偃武,而卒其伐功,故大武之乐,起于无射之戌,应以夹钟之卯,以享先祖而序于先妣之下,盖主乎后稷,而先公与焉。谓王业之大,实基于此,亦其类也。 刘氏曰:周之先祖,惟后稷。《诗》之雍,言禘大祖生民,言尊祖,而谓后稷生于姜嫄,则凡言祖者,皆后稷。郑乃以先祖为先王、先公,盖先公自公刘而下,先王自王季而下,非始祖矣。天作,言祀先王、先公。司服言祀先王则衮冕,祀先公则鷩冕,必明指先王先公言之。今享先妣,既云姜嫄,知先祖为后稷昭然。

凡乐,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太蔟为徵,应钟为羽,路鼓路鼗,阴竹之管,龙门之琴瑟,九德之歌。九㲈之舞,于宗庙之中奏之。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
王氏曰:黄钟,正北方之律,万物于是藏焉。死者之所首也。鬼无乎不之,求人鬼而礼之,其乐之宫,宜以死者所首之方,故以黄钟。 郑锷曰:人鬼之乐,异乎天地,取其精神魂魄出入之地,以为始终。人鬼始于正北,成于东北,终于西方,萃于幽阴之地,始于十一月,成于正月者,幽阴之魄稍出于东方,全处幽阴,则不与人接。稍出于东方,故人鬼可得而礼。然则复归于幽阴,复其常也。惟羽声独远于他乐,始于十一月,终于八月。天地岁事之一终,鬼道无穷。非若岁事之有卒,故尽十二律,然后终事。
先追远之道,厚之至也。此庙乐之始终也。路,大也。以路名鼓,以象先王之功大也。龙门之山,取材为琴瑟,以象先王之德变无方。言先王之功德及民,㲈舞次于咸池,取能继绍之义。 贾氏曰:宗庙用九德之歌者,以九德为政之具,故特异天地之神。宗庙不言时节者,祫,祭也。但殷人祫于三时,《周礼》惟用孟秋之月。为之言六变、八变、九变者,谓在天地及庙庭而立四表,舞人从南表向第二表,为一成,一成则一变,从第二至第三为二成,从第三至北头第四表,为三成。舞人各转身,南面于北,表之北还,从第一至第二为四成,从第二至第三为五成,从第三至南头第一表,为六成。则天神皆降。若八变者,更从南头北向第二为七成,又从第二至第三为八成。则地祇皆出。若九变者,又从第三至北头第一为九变,人鬼可得礼焉。此约周之大武,象武王伐纣。故《乐记》云: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强,五成而分陕。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复缀以崇其馀,大濩以上,虽无灭商之事,但舞人须有限约,亦应立四表,以与舞人为曲别也。

夏官,虞人,大祭祀飨食,羞牲鱼,授其祭。
易氏曰:大祭祀,谓庙飨之礼。飨食,则礼公侯等于庙。 郑康成曰:牲鱼,鱼牲也。祭谓尸宾,所以祭也。

司士,凡祭祀,掌士之戒令,诏相其法事及赐爵,呼昭穆而进之。
易氏曰:掌士之戒令,则卜日以后之戒令也。诏相其法事,则凡祼献之法事也。 郑锷曰:王之族为士而助祭,故序以昭穆,于祖行,为昭者立于昭位。于父行,为穆者立于穆位。祭末旅酬之时,呼以昭穆而赐以爵。 薛氏曰:宗庙之礼,所以辨昭穆。三昭三穆,则设于室中之昭穆。群昭群穆,则与于祭者之昭穆。室中之昭穆,则教化天下,而使皆知尊祖之道。祭者之昭穆,则教化天下,而使皆知长幼之序。

冬官,玉人,祼圭尺有二寸,有瓒,以祀庙。
郑锷曰:天地大神至尊,不祼,唯人道之宗庙,有祼而已。故曰以祀庙也。

《杜佑·通典》:周制,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左宗庙。郑元云:周制七庙,太祖及文王、武王之祧与亲庙四,并而七。
成王七年,王至新邑烝于文武。
《书经·洛诰》:戊辰,王在新邑,烝祭岁,文王骍牛一,武王骍牛一,王入太室祼。
〈疏〉太室,室之大者,故为清庙。庙有五室,中央曰太室。王肃云:太室,清庙中央之室。清庙,神之所在。故王入太室,祼献鬯酒,以告神。

《通鉴前编》:成王七年,王至新邑。十有二月,烝于文武。
朱子曰:《书》称王在新邑烝祭,实周公摄政之七年。而清庙之篇,其升歌之辞也。

二世皇帝元年,诏增始皇寝庙牺牲,议尊始皇庙。
《史记·始皇本纪》:二世皇帝元年,年二十一。赵高为郎中令,任用事。二世下诏,增始皇寝庙牺牲,令群臣议尊始皇庙。群臣皆顿首言曰:古者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虽万世世不轶毁。今始皇为极庙,四海之内皆献贡职,增牺牲,礼咸备,毋以加。先王庙或在西雍,或在咸阳。天子仪当独奉酌祠始皇庙。自襄公以下轶毁。所置凡七庙。群臣以礼进祠,以尊始皇庙为帝者祖庙。

高祖十年,令诸侯王皆立太上皇庙于国都。
《汉书·高祖本纪》:十年秋七月癸卯,太上皇崩,葬万年。八月,令诸侯王皆立太上皇庙于国都。
高祖十二年,令郡国各立高祖庙。
《史记·高祖本纪》:十二年四月甲辰,高祖崩。丙寅,葬。〈徐广曰五月。〉己巳,立太子,至太上皇庙。群臣皆曰:高祖起微细,拨乱世反之正,平定天下,为汉太祖,功最高。上尊号为高皇帝。令郡国诸侯各立高祖庙,以岁时祠。
惠帝五年,立高祖原庙。
《史记·高祖本纪》:孝惠五年,思高祖之悲乐沛,以沛宫为高祖原庙。高祖所教歌儿百二十人,皆令为吹乐,后有缺,辄补之。
《汉书·礼乐志》:初,高祖既定天下,过沛,与故人父老相乐,醉酒欢哀,作风起之诗,令沛中僮儿百二十人习而歌之。至孝惠时,以沛宫为原庙,皆令歌儿习吹以相和,常以百二十人为员。
文帝元年冬十月辛亥,皇帝见于高祖。
《汉书·文帝本纪》云云。
文帝四年秋九月,作顾成庙。
《汉书·文帝本纪》云云。
服虔曰:庙在长安城南,文帝作。还顾见城,故名之。应劭曰:文帝自为庙,制度卑狭,若顾望而成,犹文王灵台不日成之,故曰顾成。贾谊曰:因顾成之庙,为天下太宗,与汉无极。如淳曰:身存而为庙,若尚书之顾命也。景帝庙号德阳,武帝庙号龙渊,昭帝庙号徘徊,宣帝庙号乐游,元帝庙号长寿,成帝庙号阳池。师古曰:以还顾见城,因即为名,于义无取。又书本不作城郭字,应说近之。
景帝元年冬,诏以文帝庙为太宗,奏昭德之舞。
《汉书·景帝本纪》:元年冬十月,诏曰:盖闻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制礼乐各有由。歌者,所以发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高庙酎,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惠庙酎,奏文始、五行之舞。孝文皇帝临天下,通关梁,不异远方;除诽谤,去肉刑,赏赐长老,收恤孤独,以遂群生;减嗜欲,不受献,罪人不帑,不诛亡罪,不私其利也;除宫刑,出美人,重绝人之世也。朕既不敏,弗能胜识。此皆上世之所不及,而孝文皇帝亲行之。德厚侔天地,利泽施四海,靡不获福。明象乎日月,而庙乐不称,朕甚惧焉。其为孝文皇帝庙为昭德之舞,以明休德。然后祖宗之功德,施于万世,永永无穷,朕甚嘉之。其与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礼官具礼仪奏。丞相臣嘉等奏曰: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臣谨议:世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高皇帝庙宜为帝者太祖之庙,孝文皇帝庙宜为帝者太宗之庙。天子宜世世献祖宗之庙。郡国诸侯宜各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庙。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所献祖宗之庙。请宣布天下。制曰:可。
中四年春三月,起德阳宫。
《汉书·景帝本纪》云云。
臣瓒曰:是景帝庙也。帝自作之,讳不言庙,故言宫。
武帝建元六年春二月乙未,辽东高庙灾。上素服五日。
《汉书·武帝本纪》云云。
宣帝本始二年,诏尊孝武帝庙为世宗,奏盛德、文始、五行之舞,巡幸之郡国,皆立庙。
《汉书·宣帝本纪》:本始二年夏五月,诏曰:朕以眇身奉承祖宗,夙夜惟念孝武皇帝躬履仁义,选明将,讨不服,匈奴远遁,平氐、羌、昆明、南越,百蛮乡风,款塞来享;建太学,修郊祀,定正朔,协音律;封泰山,塞宣房,符瑞应,宝鼎出,白麟获。功德茂盛,不能尽宣,而庙乐未称,其议奏。有司奏请宜加尊号。六月庚午,尊孝武庙为世宗庙,奏盛德、文始、五行之舞,天子世世献。武帝巡狩所幸之郡国,皆立庙。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酉。
《通志》:本始二年,复尊孝武庙为世宗庙,凡所巡狩亦立焉。凡祖宗庙在郡国者六十八,合百六十七所。而京师自高祖下至宣帝,与太上皇、悼皇考各于陵旁立庙,并为百七十六。又园中各有寝、便殿。寝,日四上食;庙,岁二十五祠;便殿,岁四祠。
《文献通考》:天子世世献。武帝巡狩所幸之郡国,皆立庙。时诏:列侯、二千石、博士议。群臣大议庭中,皆曰:宜如诏书。长信少府夏侯胜独曰:武帝虽有攘四夷广土斥境之功,然多杀士众,竭民财力,奢泰无度,天下虚耗,百姓流离,物故者半。蝗虫大起,赤地数千里,或人民相食,畜积至今未复。亡德泽于民,不宜为立庙乐。公卿共难胜曰:此诏书也。胜曰:诏书不可用也。人臣之谊,宜直言正论,非苟阿意顺旨。议已出口,虽死不悔。于是丞相义、御史大夫广明劾奏胜非议诏书,毁先帝,不道,及丞相长史黄霸阿纵胜,不举劾,俱下狱。有司遂请尊孝武庙为世宗庙,奏盛德、文始、五行之舞,天子世世献纳,以明盛德。武帝巡狩所幸郡国凡四十九,皆立庙,如高祖、太宗焉。
元康元年夏五月,立皇考庙。
《汉书·宣帝本纪》云云。
神爵 年,美阳献鼎,议荐宗庙,以京兆尹张敞议,不果。
《汉书·宣帝本纪》不载。按《郊祀志》:美阳得鼎,献之。下有司议,多以为宜荐见宗庙,如元鼎时故事。张敞好古文字,按鼎铭勒而上议曰:臣闻周祖始乎后稷,后稷封于斄,公刘发迹于豳,太王建国于𨙸梁,文武兴于丰镐。由此言之,则𨙸梁丰镐之间周旧居也,固宜有宗庙坛场祭祠之臧。今鼎出于𨙸东,中有刻书曰:王命尸臣:官此栒邑,赐尔旂鸾黼黻雕戈。口臣拜手稽首曰:敢对扬天子丕显休命。臣愚不足以迹古文,窃以传记言之,此鼎殆周之所以褒赐大臣,大臣子孙刻铭其先功,臧之于宫庙也。昔宝鼎之出于汾脽也,河东太守以闻,诏曰:朕巡祭后土,祈为百姓蒙丰年,今谷嗛未报,鼎焉为出哉。博问耆老,意旧臧与。诚欲考得事实也。有司验脽上非旧臧处,鼎大八尺一寸,高三尺六寸,殊异于众鼎。今此鼎细小,又有款识,不宜荐见于宗庙。制曰:京兆尹议是。
元帝永光四年冬十月乙丑,罢祖宗庙在郡国者。
《汉书·元帝本纪》云云。按《韦元成传》:初,高祖时,令诸侯王都皆立太上皇庙。至惠帝尊高祖庙为太祖庙,景帝尊孝文庙为太宗庙,行所尝幸郡国各立太祖、太宗庙。至宣帝本始二年,复尊孝武庙为世宗庙,行所巡狩亦立焉。凡祖宗庙在郡国六十八,合百六十七所。而京师自高祖下至宣帝,与太上皇、悼皇考各自居陵旁立庙,并为百七十六。又园中各有寝、便殿。日祭于寝,月祭于庙,时祭于便殿。寝,日四上食;庙,岁二十五祠;便殿,岁四祠。又月一游衣冠。而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卫思后、戾太子、戾后各有寝园,与诸帝合,凡三十所。一岁祠,上食二万四千四百五十五,用卫士四万五千一百二十九人,祝宰乐人万二千一百四十七人,养牺牲卒不在数中。至元帝时,贡禹奏言:古者天子七庙,今孝惠、孝景庙皆亲尽,宜毁。及郡国庙不应古礼,宜正定。天子是其议,未及施行而禹卒。永元四年,乃下诏先议罢郡国庙,曰:朕闻明王之御世也,遭时为法,因事制宜。往者天下初定,远方未宾,因尝所亲以立宗庙,盖建威销萌,一民之至权也。今赖天地之灵,宗庙之福,四方同轨,蛮貊贡职,久遵而不定,令疏远卑贱共承尊祀,殆非皇天祖宗之意,朕甚惧焉。传不云乎。吾不与祭,如不祭。其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大夫、博士、议郎议。丞相元成、御史大夫郑弘、太子太傅严彭祖、少府欧阳地馀、谏大夫尹更始等七十人皆曰:臣闻祭,非自外至者也,由中出,生于心也。故唯圣人为能飨帝,孝子为能飨亲。立庙京师之居,躬亲承事,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尊亲之大义,五帝三王所共,不易之道也。诗云:有来雍雍,至止肃肃,相维辟公,天子穆穆。春秋之义,父不祭于支庶之宅,君不祭于臣仆之家,王不祭于下土诸侯。臣等愚以为宗庙在郡国,宜无修,臣请勿复修。奏可。因罢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卫思后、戾太子、戾后园,皆不奉祠,裁置吏卒守焉。
永光五年冬十二月乙酉,毁太上皇、孝惠皇帝寝庙园。
《汉书·元帝本纪》云云。
《杜佑·通典》:元帝罢郡国庙。以高皇帝为太祖,孝文皇帝为太宗,孝景皇帝为昭,孝武皇帝为穆,孝昭皇帝与孝宣皇帝俱为昭。皇考庙亲未尽。太上、孝惠庙皆亲尽,宜毁。太上庙主宜瘗,孝惠帝为穆,主迁于太庙,寝园皆罢修。
建昭元年冬,罢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寝园。
《汉书·元帝本纪》云云。按《韦元成传》:罢郡国庙后月馀,复下诏曰:盖闻明王制礼,立亲庙四,祖宗之庙,万世不毁,所以明尊祖敬宗,著亲亲也。朕获承祖宗之重,惟大礼未备,战栗恐惧,不敢自颛,其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大夫、博士议。元成等四十四人奏议曰:礼,王者始受命,诸侯始封之君,皆为太祖。以下,五庙而迭毁,毁庙之主藏乎太祖,五年而再殷祭,言一禘一祫也。祫祭者,毁庙与未毁庙之主皆合食于太祖,父为昭,子为穆,孙复为昭,古之正礼也。祭义曰:王者禘其祖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言始受命而王,祭天以其祖配,而不为立庙,亲尽也。立亲庙四,亲亲也。亲尽而迭毁,亲疏之杀,示有终也。周之所以七庙者,以后稷始封,文王、武王受命而王,是以三庙不毁,与亲庙四而七。非有后稷始封,文、武受命之功者,皆当亲尽而毁。成王成二圣之业,制礼作乐,功德茂盛,庙犹不世,以行为谥而已。礼,庙在大门之内,不敢远亲也。臣愚以为高帝受命定天下,宜为帝者太祖之庙,世世不毁,承后属尽者宜毁。今宗庙异处,昭穆不序,宜入就太祖庙而序昭穆如礼。太上皇、孝惠、孝文、孝景庙皆亲尽宜毁,皇考庙亲未尽,如故。大司马车骑将军许嘉等二十九人以为孝文皇帝除诽谤,去肉刑,躬节俭,不受献,罪人不帑,不私其利,出美人,重绝人类,宾赐长老,收恤孤独,德厚侔天地,利泽施四海,宜为帝者太宗之庙。廷尉忠以为孝武皇帝改正朔,易服色,攘四夷,宜为世宗之庙。谏大夫尹更始等十八人以为皇考庙上序于昭穆,非正礼,宜毁。于是上重其事,依违者一年,乃下诏曰:盖闻王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尊尊之大义也;存亲庙四,亲亲之至恩也。高皇帝为天下诛暴除乱,受命而帝,功莫大焉。孝文皇帝国为代王,诸吕作乱,海内摇动,然群臣黎庶靡不壹意,北面而归心,犹谦辞固让而后即位,削乱秦之迹,兴三代之风,是以百姓晏然,咸获嘉福,德莫盛焉。高皇帝为汉太祖,孝文皇帝为太宗,世世承祀,传之无穷,朕甚乐之。孝宣皇帝为孝昭皇帝后,于义一体。孝景皇帝庙及皇考庙皆亲尽,宜正礼仪。元成等奏曰:祖宗之庙世世不毁,继祖以下,五庙而迭毁。今高皇帝为太祖,孝文皇帝为太宗,孝景皇帝为昭,孝武皇帝为穆,孝昭皇帝与孝宣皇帝俱为昭。皇考庙亲未尽。太上、孝惠庙皆亲尽,宜毁。太上庙主宜瘗园,孝惠皇帝为穆,主迁于太祖庙,寝园皆无复修。奏可。议者又以为清庙之诗言父神之礼无不清静,今衣冠出游,有车骑之众,风雨之气,非所谓清静也。祭不欲数。数则渎,渎则不敬。宜复古礼,四时祭于庙,诸寝园日月间祀皆可勿复修。上亦不改也。明年,元成复言:古者制礼,别尊卑贵贱,国君之母非适不得配食,则荐于寝,身没而已。陛下躬至孝,承天心,建祖宗,定迭毁,序昭穆,大礼既定,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寝祠园宜如礼勿复修。奏可。
建昭五年夏六月庚申,复戾园。秋七月庚子,复太上皇寝庙园、原庙、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卫思后园。按《汉书·元帝本纪》云云。按《郊祀志》:元帝好儒,贡禹、韦元成、匡衡等相继为公卿。禹建言汉家宗庙祭祀多不应古礼,上是其言。后韦元成为丞相,议罢郡国庙,自太上皇、孝惠帝诸园寝庙皆罢。后元帝寝疾,梦神灵谴罢诸庙祠,上遂复焉。按《韦元成传》:元成薨,匡衡为丞相。上寝疾,梦祖宗谴罢郡国庙,上少弟楚孝王亦梦焉。上诏问衡,议欲复之,衡深言不可。上疾久不平,衡惶恐,祷高祖、孝文、孝武庙曰:嗣曾孙皇帝恭承洪业,夙夜不敢康宁,思育休烈,以章祖宗之盛功。故动作接神,必因古圣之经。往者有司以为前因所幸而立庙,将以系海内之心,非为尊祖严亲也。今赖宗庙之灵,六合之内莫不附亲,庙宜一居京师,天子亲奉,郡国庙可止毋修。皇帝祗肃旧礼,尊重神明,即告于祖宗而不敢失。今皇帝有疾不豫,乃梦祖宗见戒以庙,楚王梦亦有其序。皇帝悼惧,即诏臣衡复修立。谨案上世帝王承祖祢之大义,皆不敢不自亲。郡国吏卑贱,不可使独承。又祭祀之义以民为本,间者岁数不登,百姓困乏,郡国庙无以修立。礼,凶年则岁事不举,以祖祢之意为不乐,是以不敢复。如诚非礼义之中,违祖宗之心,咎尽在臣衡,当受其殃,大被其疾,队在沟渎之中。皇帝至孝肃慎,宜蒙祐福。唯高皇帝、孝文皇帝、孝武皇帝省察,右飨皇帝之孝,开赐皇帝眉寿亡疆,令所疾日瘳,平复反常,永保宗庙,天下幸甚。又告谢毁庙曰:往者大臣以为在昔帝王承祖宗之休典,取象于天地,天序五行,人亲五属,天子奉天,故率其意而尊其制。是以禘尝之序,靡有过五。受命之君躬接于天,万世不堕。继烈以下,五庙而迁,上陈太祖,间岁而祫,其道应天,故福禄永终。太上皇非受命而属尽,义则当迁。又以为孝莫大于严父,故父之所尊子不敢不承,父之所异子不敢同。礼,公子不得为母信,为后则于子祭,于孙止,尊祖严父之义也。寝日四上食,园庙间祀,皆可亡修。皇帝思慕悼惧,未敢尽从。惟念高皇帝圣德茂盛,受命溥将,钦若稽古,承顺天心,子孙本支,陈锡亡疆。诚以为迁庙合祭,久长之策,高皇帝之意,乃敢不听。即以令日迁太上、孝惠庙,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寝,将以昭祖宗之德,顺天人之序,定无穷之业。今皇帝未受兹福,乃有不能共职之疾。皇帝愿复修立承祀,臣衡等咸以为礼不得。如不合高皇帝、孝惠皇帝、孝文皇帝、孝武皇帝、孝昭皇帝、孝宣皇帝、太上皇、孝文太后、孝昭太后之意,罪尽在臣衡等,当受其咎。今皇帝尚未平,诏中朝臣具复毁庙之文。臣衡中朝臣咸复以为天子之祀义有所断,礼有所承,违统背制,不可以奉先祖,皇天不佑,鬼神不飨。六艺所载,皆言不当,无所依缘,以作其文。事如失指,罪乃在臣衡,当深受其殃。皇帝宜厚蒙祉福,嘉气日兴,疾病平复,永保宗庙,与天亡极,群生百神,有所归息。诸庙皆同文。久之,上疾连年,遂尽复诸所罢寝庙园,皆修祀如故。初,上定迭毁礼,独尊孝文庙为太宗,而孝武庙亲未尽,故未毁。上于是复申明之,曰:孝宣皇帝尊孝武庙曰世宗,损益之礼,不敢有与焉。他皆如旧制。唯郡国庙遂废云。
竟宁元年三月,复太上皇寝庙园及太后寝园,旋毁之。五月,帝崩。六月,太子即皇帝位,谒高庙。
《汉书·元帝本纪》:竟宁元年春三月癸未,复孝惠皇帝寝庙园、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寝园。五月壬辰,帝崩。毁太上皇、孝惠、孝景皇帝庙。罢孝文、孝昭太后、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寝园。按《成帝本纪》:竟宁元年六月己未,太子即皇帝位,谒高庙。按《韦元成传》:元帝崩,匡衡奏言:前以上体不平,故复诸所罢祠,卒不蒙福。案卫思后、戾太子、戾后园,亲未尽。孝惠、孝景庙亲尽,宜毁。及太上皇、孝文、孝昭太后、昭灵后、昭哀后、武哀王祠,请悉罢,勿奉。奏可。
成帝河平元年秋九月,复太上皇寝庙园。
《汉书·成帝本纪》云云。按《韦元成传》:初,高后时患臣下妄非议先帝宗庙寝园官,故定著令,敢有擅议者弃市。至元帝改制,蠲除此令。成帝时以无继嗣,河平元年复太上皇寝庙园,世世奉祠。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并食于太上寝庙如故,又复擅议宗庙之命。
《平当传》:平当为给事中。自元帝时,韦元成为丞

相,奏罢太上皇寝庙园,当上书言:臣闻孔子言: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三十年之间,道德和洽,制礼兴乐,灾害不生,祸乱不作。今圣汉受命而王,继体承业二百馀年,孜孜不怠,政令清矣。然风俗未和,阴阳未调,灾害数见,意者大本有不立与。何德化休徵不应之久也。祸福不虚,必有因而至者焉。宜深迹其道而务修其本。昔者帝尧南面而治,先克明峻德,以亲九族,而化及万国。孝经曰: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夫孝子善述人之志,周公既成文武之业而制作礼乐,修严父配天之事,知文王不欲以子临父,故推而序之,上极于后稷而以配天。此圣人之德,无以加于孝也。高皇帝圣德受命,有天下,尊太上皇,犹周文武之追王太王、王季也。此汉之始祖,后嗣所宜尊奉以广盛德,孝之至也。书云:正稽古建功立事,可以永年,传于无穷。上纳其言,下诏复太上皇寝庙园。
哀帝建平元年,定迭毁之礼,仍以孝武为世宗庙。
《汉书·哀帝本纪》不载。按《韦元成传》:哀帝即位。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言:永光五年制书,高皇帝为汉太祖,孝文皇帝为太宗。建昭五年制书,孝武皇帝为世宗。损益之礼,不敢有与。臣愚以为迭毁之次,当以时定,非令所为擅议宗庙之意也。臣请与群臣杂议。奏可。于是,光禄勋彭宣、詹事满昌、博士左咸等五十三人皆以为继祖宗以下,五庙而迭毁,后虽有贤君,犹不得与祖宗并列。子孙虽欲褒大显扬而立之,鬼神不飨也。孝武皇帝虽有功烈,亲尽宜毁。太仆王舜、中垒校尉刘歆议曰:臣闻周室既衰,四夷并侵,猃狁最彊,于今匈奴是也。至宣王而伐之,诗人美而颂之曰薄伐猃狁,至于太原,又曰啴啴推推,如霆如雷,显允方叔,征伐猃狁,蛮荆来威,故称中兴。及至幽王,犬戎来伐,杀幽王,取宗器。自是之后,南夷与北夷交侵,中国不绝如线。春秋纪齐桓南伐楚,北伐山戎,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是故弃桓之过而录其功,以为伯首。及汉兴,冒顿始彊,破东胡,禽月氏,并其土地,地广兵彊,为中国害。南越尉佗总百粤,自称帝。故中国虽平,犹有四夷之患,且无宁岁。一方有急,三面救之,是天下皆动而被其害也。孝文皇帝厚以货赂,与结和亲,犹侵暴无已。甚者,兴师十馀万众,近屯京师及四边,岁发屯备虏,其为患久矣,非一世之渐也。诸侯郡守连匈奴及百粤以为逆者非一人也。匈奴所杀郡守都尉,略取人民,不可胜数。孝武皇帝悯中国罢劳无安宁之时,乃遣大将军、骠骑、伏波、楼船之属,南灭百粤,起七郡;北攘匈奴,降昆邪十万之众,置五属国,起朔方,以夺其肥饶之地;东伐朝鲜,起元菟、乐浪,以断匈奴之左臂;西伐大宛,并三十六国,结乌孙,起燉煌、酒泉、张掖,以鬲婼羌,裂匈奴之右肩。单于孤特,远遁于幕北。四垂无事,斥地远境,起十馀郡。功业既定,乃封丞相为富民侯,以大安天下,富实百姓,其规模可见。又招集天下贤俊,与协心同谋,兴制度,改正朔,易服色,立天地之祠,建封禅,殊官号,存周后,定诸侯之制,永无逆争之心,至今累世赖之。单于守藩,百蛮服从,万世之基也,中兴之功未有高焉者也。高帝建大业,为太祖;孝文皇帝德至厚也,为文太宗;孝武皇帝功至著也,为武世宗;此孝宣帝所以发德音也。礼记王制及春秋谷梁传,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二。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此丧事尊卑之序也,与庙数相应。其文曰:天子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故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春秋左氏传曰:名位不同,礼亦异数。自上以下,降杀以两,礼也。七者,其正法数,可常数者也。宗不在此数中。宗,变也,苟有功德则宗之,不可预为设数。故于殷,太甲为太宗,太戊曰中宗,武丁曰高宗。周公为毋逸之戒,举殷三宗以劝成王。由是言之,宗无数也,然则所以劝帝者之功德博矣。以七庙言之,孝武皇帝未宜毁;以所宗言之,则不可谓无功德。礼记祀典曰:夫圣王之制祀也,功施于民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救大灾则祀之。窃观孝武皇帝,功德兼而有焉。凡在于异姓,犹将特祀之,况于先祖。或说天子五庙无见文,又说中宗、高宗者,宗其道而毁其庙。名与实异,非尊德贵功之意也。诗云:蔽芾甘棠,勿剪勿伐,召伯所茇。思其人犹爱其树,况宗其道而毁其庙乎。迭毁之礼自有常法,无殊功异德,固以亲疏相推及。至祖宗之序,多少之数,经传无明文,至尊至重,难以疑文虚说定也。孝宣皇帝举公卿之议,用众儒之谋,既以为世宗之庙,建之万世,宣布天下。臣愚以为孝武皇帝功烈如彼,孝宣皇帝崇立之如此,不宜毁。上览其议而从之。制曰:太仆舜、中垒校尉歆议可。歆又以为礼,去事有杀,故春秋外传曰: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祖祢则日祭,曾高则月祀,二祧则时享,坛墠则岁贡,大禘则终王。德盛而游广,亲亲之杀也;弥远则弥尊,故禘为重矣。孙居王父之处,正昭穆,则孙常与祖相代,此迁庙之杀也。圣人于其祖,出于情矣,礼无所不顺,故无毁庙。自贡禹建迭毁之议,惠、景及太上寝园废而为虚,失礼意矣。按《贡禹传》:禹奏欲罢郡国庙,定汉宗庙迭毁之礼,皆未施行。为御史大夫数月卒。禹卒后,上追思其议,竟下诏罢郡国庙,定迭毁之礼。建平二年夏,立恭皇庙于京师。
《汉书·哀帝本纪》:建平二年夏四月,诏曰:汉家之制,推亲亲以显尊尊。定陶恭皇之号不宜复称定陶。尊恭皇太后曰帝太太后,称永信宫;恭皇后曰帝太后,称中安宫。立恭皇庙于京师。
平帝元始二年,诏更名,祠高庙。
《汉书·平帝本纪》:元始二年,诏曰:皇帝二名,通于器物,今更名,合于古制。使太师光奉太牢告祠高庙。
孟康曰:平帝本名箕子,更名曰衎。箕,用器也,故云通于器物。

元始 年,毁皇高祖考庙奉陵园,罢南陵、云陵为县。按《汉书·平帝本纪》不载。按《韦元成传》:平帝元始中,大司马王莽奏:本始元年丞相义等议,谥孝宣皇帝亲曰悼园,置邑三百家,至元康元年,丞相相等奏,父为士,子为天子,祭以天子,悼园宜称尊号曰皇考,立庙,益故奉园民满千六百家,以为县。臣愚以为皇考庙本不当立,累世奉之,非是。又孝文太后南陵、孝昭太后云陵园,虽前以礼不复修,陵名未正。谨与大司徒晏等百四十七人议,皆曰孝宣皇帝以兄孙继统为孝昭皇帝后,以数,故孝元世以孝景皇帝及皇考庙亲未尽,不毁。此两统贰父,违于礼制。按义奏亲谥曰悼,裁置奉邑,皆应经义。相奏悼园称皇考,立庙,益民为县,违离祖统,乖缪本义。父为士,子为天子,祭以天子者,乃谓若虞舜、夏禹、殷汤、周文、汉之高祖受命而王者也,非谓继祖统为后者也。臣请皇高祖考庙奉明园毁勿修,罢南陵、云陵为县。奏可。
元始四年夏,尊孝宣庙为中宗,孝元庙为高宗,世世献祭。
《汉书·哀帝本纪》云云。
《文献通考》:时,王莽为安汉公,欲谄太皇太后,以斩郅支功,奉尊元帝庙为高宗,太后晏驾后当以礼配食云。
元始五年春,祫祭明堂。
《汉书·哀帝本纪》:元始五年正月,祫祭明堂。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馀人徵助祭。礼毕,益户,赐爵及金帛,增秩补吏,各有差。
应劭曰:礼五年而再殷祭,壹禘壹祫。祫祭者,毁庙与未毁庙之主皆合食于太祖。
新莽地皇元年,立九庙。
《王莽传》:莽,地皇元年,望气为数者多言有土功象,莽又见四方盗贼多,欲视为自安能建万世之基者,乃下书曰:予受命遭阳九之厄,百六之会,府帑空虚,百姓匮乏,宗庙未修,且祫祭于明堂太庙,夙夜永念,非敢宁息。深惟吉昌莫良于今年,予乃卜波水之北,郎池之南,惟玉食。予又卜金水之南,明堂之西,亦惟玉食。予将亲筑焉。于是遂营长安城南,提封百顷。九月甲申,莽立载行视,亲举筑三下。司徒王寻、大司空王邑持节,及侍中常侍执法杜林等数十人将作。崔发、张邯说莽曰:德盛者文缛,宜崇其制度,宣视海内,且令万世之后无以复加也。莽乃博徵天下工匠诸图画,以望法度算,及吏民以义入钱谷助作者,骆驿道路。坏彻城西苑中建章、承光、包阳、大台、储元宫及平乐、当路、阳禄馆,凡十馀所,取其材瓦,以起九庙。是月,大雨六十馀日。令民入米六百斛为郎,其郎吏增秩赐爵至附城。九庙:一曰黄帝太初祖庙,二曰帝虞始祖昭庙,三曰陈胡王统祖穆庙,四曰齐敬王世祖昭庙,五曰济北悯王王祖穆庙,凡五庙不堕云;六曰济南伯王尊祢昭庙,七曰元城孺王尊祢穆庙,八曰阳平顷王戚祢昭庙,九曰新都显王戚祢穆庙。殿皆重屋。太初祖庙东西南北各四十丈,高十七丈,馀庙半之。为铜薄栌,饰以金银雕文,穷极百工之巧。带高增下,功费数百钜万,卒徒死者万数。
地皇三年,九庙成,纳神主于庙。
《王莽传》:地皇三年正月,九庙盖构成,纳神主。莽谒见,大驾乘六马,以五采毛为龙文衣,著角,长三尺。华盖车,元戎十乘在前。因赐治庙者司徒、大司空钱各千万,侍中、中常侍以下皆封。封都匠仇延为邯淡里附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