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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五十三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一百五十三卷目录

 天地祀典部汇考七
  唐三〈元宗开元二则 天宝四则 肃宗乾元一则 上元一则 代宗广德一则 大历六则 德宗建中一则 贞元四则 宪宗元和一则 穆宗长庆二则 敬宗宝历一则 文宗太和一则 武宗会昌三则 宣宗大中二则 懿宗咸通二则 僖宗乾符一则 昭宗龙纪一则 哀帝天祐一则〉
  后梁〈太祖开平三则 乾化一则 末帝贞明二则〉
  后唐〈庄宗同光一则 明宗长兴一则〉
  后周〈太祖广顺一则 显德一则〉
  辽〈太祖二则〉

礼仪典第一百五十三卷

天地祀典部汇考七

唐三

元宗开元二十一年,夏至,祀皇地祇于方丘,以高祖配。立冬,祭神州于北郊,以太宗配。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杜佑·通典》:开元二十一年,夏日至,祀皇地祇于方丘,以高祖配。立冬,祭神州于北郊,以太宗配。初,中书令房元龄与礼官议,以为:依礼有益于人则祀之。神州者,国之所托,馀八州则义不相及。近代通祭九州。今除迎州等八座,唯祭皇地祇及神州,以正祀典。
开元二十六年正月丁丑,迎气于东郊。
《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旧唐书·元宗本纪》:开元二十六年春正月丁丑,亲迎气于东郊,祀青帝。
天宝元年二月丙申,合祭天地于南郊。
《唐书·元宗本纪》云云。按《礼乐志》:元宗既已定《开元礼》,天宝元年,遂合祭天地于南郊。其后遂以为故事,终唐之世,莫能改也。
《册府元龟》:天宝元年二月丙戌,诏曰:凡所祭享,必在躬亲。朕不亲祭,礼将有阙。其皇地祇,宜就南郊,乾坤合祭。三月丙申,合祭天地于南郊。
《文献通考》:天宝元年二月二十日,合祭天地于南郊。自后有事圜丘,皆天地合祭。若册命大事,告圜丘,有司行事,亦如之。
天宝五载四月,诏四时孟月,择吉日,合祭天地,及九宫坛。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天宝五载四月乙亥,诏曰:皇天之典,聿循于百代;郊祭之仪,允属于三灵。圣人既因时以制宜,王者亦缘情以革礼。朕丕承宝运,肃遵明禋,曷尝不克己,斋心虔恭,夙夜犹虑,旧章或阙,诚敬未孚,有一于此,良深祗畏。且尊莫大于天地,祭莫大于祖宗,严配昭升,岂宜异类。今烝尝之献,既著于常式;南北之郊,未展于时享。粢盛且略对越何申。自今以后,每在四时孟月,先择吉日,祭上帝,其以皇地祇合祭,以次日祭九宫坛。皆令宰臣行礼。奠祭务从蠲洁,称朕意焉。
天宝六载正月戊子,有事于南郊,大赦。
《唐书·元宗本纪》云云。
《册府元龟》:天宝五载十二月辛酉,诏曰:孝享宗庙,所以达思诚也。格于神祇,所以崇严敬也。则祈谷上帝,春祀先王,永惟因心,敢忘如在。朕承累圣之丕业,应上苍之福佑。聿修柴瘗,虔奉烝尝。常虑备物未丰,馨香莫达。顷以详诸旧典,创以新仪。清庙陈牲,加特于尝饩。昊天冬祭,重增以时享。庶乎罄齐敬之勤,叶殷荐之义。况履兹霜露,载感惟深。瞻彼郊坛,有怀昭事。念礼归通变,谅期乎达诚。教在率先,必贵乎亲奠。宜以来载正月,朕亲谒太庙,便于南郊合祭。仍令中书门下,即与礼官详定仪注,择日奏闻。兴言拜献,先深祗感。凡百有司,各供尔职。六载正月戊子,亲祀南郊,遂祀皇地祇。
天宝十载正月,祀南郊,以高祖配。制自今摄祭,亲受祝版。四月,置黄帝坛。
《唐书·元宗本纪》:天宝十载正月甲午,有事于南郊,大赦。
《旧唐书·礼仪志》:天宝十载五月已前,郊祭天地,以高祖神尧皇帝配座,故将祭郊庙,告神尧皇帝室。按《册府元龟》:天宝十载正月甲子,有事于南郊,合祭天地,大赦天下。制曰:礼者所以训导人俗,昭事明祇。有因增修,以会其本。况国之大典,在于精禋,必资备礼,以章遵奉。自今已后,摄祭南郊,荐献太清宫,荐享太庙,其太尉行事前一日,于致斋所,具羽仪卤簿,公服引入。朕亲受祝版,乃赴清斋,以展诚敬。四月辛巳,制曰:王者临驭万国,莫不尊奉五岳。至于迎气致祭,必在辨方正位。朕丕承眷命,肃事严礼。庶有合于乾坤,用永垂于典实。加以厚德载物,莫先于土。推诚导气,必叶于时。在历数之有徵,谅国家之所感。含弘广大,利用丰功。随王虽布于四方,归本且阙于中位。朕式明统绪,用答元符。爰创新仪,再修坠典。顷者,每祝黄帝,乃就南郊,义实有乖,礼亦非便。稽诸体式,理固不然。宜于皇城内西南,就坤地改置黄帝坛。朕当亲祠,以昭诚敬。仍令中书门下与礼官,更审参详奏闻。
肃宗乾元元年四月,有事南郊。六月,置太乙坛于圜丘。
《唐书·肃宗本纪》:乾元元年四月甲寅,有事于南郊。按《旧唐书·肃宗本纪》:乾元元年六月己酉,初置太乙神坛于圜丘东。是日,命宰相王玙摄行祠事。
上元二年,改元,有事于南郊。
《唐书·肃宗本纪》:上元二年九月,去上元号,称元年,以十一月为岁首,月以斗所建辰为名。元年建子月辛亥,有事于南郊。
《册府元龟》:元年建子月,诏曰:皇王符瑞,应协于灵祇。典礼废兴,式存于禋告。盖重成命,以崇祗肃。朕获嗣鸿猷,敢忘虔敬。顷以三代正朔,所尚不同,百王徽号,无闻异称。顾兹薄德,思创常规。爰因行庆之日,将务惟新之典。而建元立制,册命历符,受于天地祖宗,申于百辟卿士。今既循诸古法,让彼虚名,革故之宜,已宣于臣下。昭报之旨,未展于郊庙。因时备礼,择日陈诚,克明恭己之心,庶降庇人之福。至诚斯感,其在兹乎。宜取来月一日,祭圜丘及太乙坛。建丑月辛亥朔,拜南郊,祭太乙坛。礼毕,还宫。
代宗广德二年,有事南郊,从独孤及议,卒以太祖配天。
《唐书·代宗本纪》:广德二年二月乙亥,有事于南郊。按《礼乐志》:宝应元年,太常卿杜鸿渐、礼仪使判官薛颀归崇敬等言:禘者,冬至祭天于圜丘,周人配以远祖。唐高祖非始封之君,不得为太祖以配天地。而太祖景皇帝受封于唐,即殷之契、周之后稷也,请以太祖郊配天地。谏议大夫黎干以谓:禘者,宗庙之事,非祭天,而太祖非受命之君,不宜作配。为十诘十难以非之。书奏,不报。乃罢高祖,以景皇帝配。明年旱,言事者以为高祖不得配之过也。代宗疑之,诏群臣议。太常博士独孤及议曰:受命于神宗,禹也,而夏后氏祖颛顼而郊鲧;缵禹黜夏,汤也,而殷人郊冥而祖契;革命作周,武王也,而周人郊稷而祖文王。太祖景皇帝始封于唐,天所命也。由是配享不易。按《黎干传》:干,戎州人。累擢谏议大夫,封寿春公。自负其辩,沾沾喜议论。初,唐家郊祭天地,以高祖神尧皇帝配。宝应元年,杜鸿渐为太常卿、礼仪使,于是礼仪判官薛颀、集贤校理归崇敬等共建:神尧独受命之主,非始封君,不得冒太祖配天地。景皇帝受封于唐,即商之契、周之后稷,请奉景皇帝配天地,于礼宜甚。干非之,乃上《十诘》《十难》,傅经谊,抵郑元,以折颀、崇敬等,曰:颀等引禘者至日祭天于圜丘,周人以远祖配,今宜以景皇帝为始祖,配昊天圜丘。臣干一诘:《国语》称有虞氏、夏后氏并禘黄帝,商禘舜,周禘喾。二诘:《商颂》《长发》,大禘也。三诘:《周颂》《雍》,禘太祖也。四诘:《祭法》,虞、夏并禘黄帝,商、周俱禘喾。五诘:《大传》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六诘:《尔雅》禘,大祭也。七诘:《家语》凡四代帝王所郊,皆以配天;所谓禘,五年大祭也。八诘:卢损以禘,祭名。禘,谛也,事取明谛,故云。九诘:王肃言禘,五年大祭。十诘:郭璞亦云。此经传先儒皆不言祭昊天于圜丘,根證章章,故臣谓禘止五年宗庙大祭,了无疑晦。其《十难》,一曰:《周颂》《雍》之序曰:禘,祭太祖也。郑元说禘,大祭也。太祖,谓文王也。《商颂》《长发》,大禘也元曰;大禘,祭天也。商、周两《颂》,同文异解,索元之意,以禘加大,因曰祭天。臣谓《春秋》大事于太庙,虽曰大,得祭天乎。虞、夏、商、周禘黄帝与喾,《礼》不王不禘,皆不言大,元安得称祭天乎。《长发》所颂,不及喾与感生帝,故知不为祭天侑喾明矣。商、周五帝大祭见于经者甚详,而禘主庙,不主天。今背孔子之训言,取元之偏谊,诬缪祀典,不见其可。二曰: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此言惟天子当禘。如虞、夏出黄帝,商、周出喾,以近祖配之。自出之祖无庙,乃自外至。自外至者,同之天地,得主而止。又自出者在母亦然。《春秋传》陈,则我周之自出。讵可谓出太微五帝乎。元以一禘为三谊,在《祭法》则曰祭昊天于圜丘。在《春秋传》则郊以后稷配灵威仰。在《商颂》曰祭天。在《周颂》则禘曰大于四时祭,而小于祫。本末駮舛,臆判自私,不足以训。三曰:商、周之前,禘所自出。自汉、魏以来,旷千馀岁,其礼不讲。盖元所说不当于经,不质于圣,先儒置之不用,是为弃言。四曰:今礼家行于世者,皆本元学。臣请取元之隙,还破颀等所建。颀等曰:景皇帝为始祖,以配天。按《王制》天子七庙。元曰:周礼也。太祖与文、武之祧,合亲庙四而七。商氏六庙,契与汤合二昭二穆而六。据元,则夏不以鲧、颛顼、昌意为始祖,是又与元乖背。自古未有以人臣为始祖者,唯商以契,周以稷。夫稷、契皆天子元妃子。简狄吞元鸟卵而生契,契佐禹有大功,舜封之商,其《诗》曰:天命元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后稷母曰姜嫄,出野履巨迹而生稷,稷勤稼穑,尧举为农师,舜封之邰,号曰后稷。其诗曰: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即有邰家室。舜、禹有天下,契、稷在焉。《传》曰:功施于人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契为司徒,而人辑睦,稷勤百谷而所祀,皆在祀典。及子孙而有天下,故尊而祖之。五曰:既用元说,小德配寡,而后稷止配一帝,不得全配五帝。今以景帝配昊天,于元为可为不可乎。六曰:众诘臣曰:上帝一帝,《周官》:祀天旅上帝,祀地旅四望。旅,众也。则上帝是五帝。臣曰:否,旅有众义,出于《尔雅》。又为祭名,亦曰陈也。如前所诘,旅上帝为五帝,则季氏旅于泰山可得为四镇邪。七曰:援元之言,则景帝亲尽,主应在祧,反配天地,礼不相值。夫所谓始祖者,经纶草昧,功普体大,以比元气含覆广大者也。故曰万物之始,天也;人之始,祖也;日之始,至也。扫地而祭,则质;器用陶匏,则性;牲用犊,则诚;兆于南郊,则就阳。至尊至质,不敢同于先祖也。《白虎通义》曰:祭天岁一者何。事之不敢黩也。故因岁之阳气始达而祭之。今一岁四祭,黩莫大焉。上帝五帝,祀阙不举,怠孰甚焉。黩与怠,皆失也。臣闻亲有限,祖有常,圣人制礼不以情变。唐家累圣,历祀百年,非不知景帝为始封。当时通儒钜工尊高祖以配天,崇太宗以配上帝,人神克厌,为日既久。乃今以神尧降侑含枢纽,而太宗仍配上帝,则枢纽上帝侑也。以子先父,非天地祖宗之意。八曰:景皇帝非造我区夏,不得与夏之禹、商之契、周之稷、汉高帝、魏武帝、晋宣帝、唐神尧皇帝并功,而陟配圜丘,上与天匹,曾谓圜丘不如林放乎。九曰:魏以武帝、晋以宣帝为始祖者,夫操与懿皆人杰也。拥天下彊兵,挟弱主,制海内之命,名虽为臣,势实为君,后世因之以成帝业,尊而祖之,不亦可乎。十曰:神尧拯隋室之乱,振臂大呼,济人涂炭,汛扫荡攘,群凶无馀,出入不数年而成王业,汉祖之功不能加焉。夏以禹,汉以高帝,我以神尧为始祖,订夏法汉,于义何嫌。今颀、崇敬革天对,易祖庙,事之大者不稽于古,难以疑文僻说定之。臣官以谏为名,不敢不尽愚。议闻,代宗不韪其言。其后名儒大议,而景帝配天卒著于礼。
大历五年冬十一月庚寅,日长至,命有司祀昊天上帝于南郊。
《唐书·代宗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云云。
大历七年冬十一月辛卯,日长至,命有司祀昊天上帝于南郊,不视朝。
《唐书·代宗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云云。
大历八年冬十一月辛丑,日长至,不视朝,命有司祀昊天上帝于南郊。
《唐书·代宗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云云。
大历十一年冬十一月丙辰,日长至,命有司祀昊天上帝于南郊,不受朝贺。
《唐书·代宗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云云。
大历十二年秋八月,增修北郊坛斋宫二十五间。按《唐书·代宗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云云。
大历十三年冬十一月丁卯,日长至,命有司祀昊天上帝于南郊,上不视朝。
《唐书·代宗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云云。
德宗建中元年春正月辛未,有事于南郊,大赦。
《唐书·德宗本纪》云云。
贞元元年十一月,有事于南郊,诏五方帝祝文,罢称臣。
《唐书·德宗本纪》:贞元元年十一月癸卯,有事于南郊,大赦。按《归崇敬传》:时有方士巨彭祖建言:唐家土德,请以四季月郊祀天地。诏礼官儒者杂议。崇敬议:《礼》以先立秋十八日迎黄灵,祀黄帝,黄帝于五行为土,而火为母,故火用事之木而祭之,三季月则否。彭祖牵纬候说,事诡不经,不可用。又议:五人帝于国家为前后,无君臣义,天子祭宜毋称臣,祭而称臣,于天帝无异。
《旧唐书·礼仪志》:贞元元年十一月十一日,德宗亲祀南郊。有司进图,敕付礼官详酌。博士柳冕奏曰:开元定礼,垂之不刊。天宝改作,起自权制,此皆方士谬妄之说,非礼典之文,请一准《开元礼》。从之。其年十月二十七日,诏:郊祀之义,本于至诚。制礼定名,合从事实,使名实相副,则尊卑有伦。五方配帝,上古哲王,道济烝人,礼著明祀。论善计功,则朕德不类,统天御极,朕位攸同。而于祝文称臣以祭,既无益于诚敬,徒有渎于等威。前京兆府司录参军高佩上疏陈请,其理精详。朕重变旧仪,访于卿士,申明大义,是用释然。宜从改正,以敦至礼。自今以后,祀五方配帝祝文,并不须称臣。其馀礼数如旧。
贞元六年十一月,有事南郊。诏以皇太子、亲王为亚终献。
《唐书·德宗本纪》:贞元六年十一月庚午,有事于南郊。
《旧唐书·礼仪志》:贞元六年十一月八日,有事于南郊。诏以皇大子为亚献,亲王为终献。上问礼官:亚献、终献合受誓诫否。吏部郎中柳冕曰:准《开元礼》,献官前七日于内受誓诫。辞云:各扬其职,不供其事,国有常刑。今以皇太子为亚献,请改旧辞,云各扬其职,肃奉常仪。从之。
贞元九年十一月乙酉,有事于南郊,大赦。
《唐书·德宗本纪》云云。
《旧唐书·德宗本纪》:贞元九年十一月乙酉,日南至,上亲郊圜丘。是日还宫,御丹凤楼,制曰:朕以寡德,祗膺大宝,励精理道,十有五年。夙夜惟寅,罔敢自逸,小大之务,莫不祗勤。皇灵怀顾,宗社垂祐,年谷丰阜,荒服会同,远至迩安,中外咸若。永惟多祜,实荷元休。是用虔奉礼章,躬荐郊庙,克展因心之敬,获申报本之诚。庆感滋深,悚惕惟励,大福所赐,岂独在予,思与万方,均其惠泽,可大赦天下。
《册府元龟》:贞元九年十一月癸未,帝朝献太清宫,毕事,宿斋于太庙行宫。甲申,朝于太庙毕事,斋于南郊行宫。己酉,日南至,帝郊祀。初,帝以是岁有年,蛮夷朝贡,思亲告郊庙,于祀事尤重慎。及将散斋,谓宰臣曰:在祀散斋,归正寝,摄心奉祀,不可闻外事。其常务,勿奏。乃斋于别殿。及命皇太子、诸王行祭者,皆受誓一日,命妃媵辞于别所。故事,祈坛宫庙内坛及殿庭,帝步武所及,皆设黄道褥坛十一位,又施赤黄褥,将有事,皆命彻之。又故事,设御史版立于郊庙,咸藉以褥。及是,帝虔禋拜首于地,有司奉祠者,莫不惕励。贞元十三年敕:郊祀诸礼,并依天宝旧制,并定太尉摄祭斋宿之仪。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按《杜佑·通典》:贞元十三年敕:郊坛时祭,燔柴瘗埋,并依天宝十三年制。自今以后,摄祭南郊,荐献太清宫,荐享太庙,太尉行事。前一日,于致斋所具羽仪卤簿,公服引入,亲受祝版,乃赴清斋所。
宪宗元和二年正月辛卯,有事于南郊,大赦。
《唐书·宪宗本纪》云云。
《旧唐书·宪宗本纪》:元和二年春正月己丑朔,上亲献太清宫、太庙。辛卯,祀昊天上帝于郊丘,是日还宫,御丹凤楼,大赦天下。先是,将及大礼,阴晦浃旬,宰臣请改日,上曰:郊庙事重,斋戒有日,不可遽更。享献之辰,景物晴霁,人情忻悦。
穆宗长庆元年正月辛丑,有事于南郊。大赦,改元。
《唐书·穆宗本纪》云云。
《旧唐书·穆宗本纪》:长庆元年正月己亥,上亲荐献太清宫、太庙。是日,法驾赴南郊。日抱珥,宰臣贺于前。辛丑,祀昊天上帝于圜丘,即日还宫,御丹凤阁,大赦天下。改元长庆。按《礼仪志》:元和十五年十二月,将有事于南郊。穆宗问礼官:南郊卜日否。礼院奏:伏准礼令,祠祭皆卜。自天宝以后,凡欲郊祀,必先朝太清宫,次日飨太庙,又次日祀南郊。相循至今,并不卜日。从之。及明年正月,南郊礼毕,有司不设御榻,上立受群臣庆贺。及御楼仗退,百寮复不于楼前贺,乃受贺于兴庆宫。二者阙礼,有司之过也。
长庆三年,定郊坛祠祀遇雨雪废祭礼物
《唐书·穆宗本纪》不载。按《文献通考》:长庆三年,太常礼院奏:郊坛祠祀遇大雨雪,废祭,其礼物条件如后。 御署祝版既未行祭礼,无焚毁之文。请于太常寺敕库收贮。而其小祀,虽非御署,准此玉币、燎柴、神酒、燎币、醴齐并榛、栗、酺、醢及应行事烛等,请令郊社署各牒有司,充次祭支用。牲牛、参牲既未行祭礼,无进胙赐胙之文,请比附《礼记》及祠,令牲死则埋之例,委监祭使及礼官于祠所瘗埋。其小祀不用全牢牲,旧例用猪羊肉,亦准此。粢盛、瓜菹、笋菹,应已造成馔物,请随牲瘗埋。行事官明衣绢布等,准式既祭前给讫,合充洁服。既已经用,请便收破。公卿以下明房油、煖幕炭,应宿斋日所破用物,请收破。旨依永为定式。
敬宗宝历元年春正月辛亥,有事于南郊。
《唐书·敬宗本纪》云云。
《旧唐书·敬宗本纪》:宝历元年正月乙巳朔。辛亥,亲祀昊天上帝于南郊。礼毕,御丹凤楼,大赦,改元。
文宗太和三年六月,置北郊斋宫。十一月,亲祀南郊。按《唐书·文宗本纪》:太和三年十一月甲午,有事于南郊,大赦。
《册府元龟》:太和三年六月,太常寺奏北郊祀皇地祇坛先阙斋宫请准祠例置一所可之
武宗会昌元年春正月辛巳,有事于南郊。大赦,改元。按《唐书·武宗本纪》云云。
会昌四年十二月,以郊礼日近,诏天下结断狱囚。按《唐书·武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武宗本纪》:会昌四年十二月,敕:郊礼日近,狱囚数多,案款已成,多有翻覆。其两京天下州府见系囚,已结正及两度翻案伏款者,并令先事结断讫申。
会昌五年正月,有事于南郊。
《唐书·武宗本纪》:会昌五年正月辛亥,有事于南郊。大赦。作仙台于南郊。
宣宗大中元年正月甲寅,有事于南郊。大赦,改元。
《唐书·宣宗本纪》云云。
大中七年春正月戊申,有事于南郊,大赦。
《唐书·宣宗本纪》云云。
懿宗咸通元年十一月丁丑,有事于南郊。
《唐书·懿宗本纪》云云。
咸通四年春正月庚午,有事于南郊,大赦。
《唐书·懿宗本纪》云云。
僖宗乾符二年春正月辛卯,有事于南郊。
《唐书·僖宗本纪》云云。
昭宗龙纪元年,有事南郊,以内臣法服侍祠。
《唐书·昭宗本纪》:龙纪元年十一月己酉,有事于南郊。按《殷侑传》:侑子盈孙,为太常博士。龙纪元年,昭宗郊祠,两中尉及枢密皆以宰相服侍上。盈孙奏言:先世典令,无内官朝服侍祠。必欲之,当随所摄资品,虽无援据,犹免僭逼。诏可。
《旧唐书·昭宗本纪》:龙纪元年十一月己丑朔,将有事于圜丘。辛亥,上宿斋于武德殿,宰相百寮朝服于位。时两军中尉杨复恭及两枢密皆朝服侍上,太常博士钱珝、李绰等奏论之曰:皇帝赴斋宫,内臣皆服朝服。臣检国朝故事及近代礼令,并无内官朝服助祭之文。伏惟皇帝陛下承天御历,圣祚中兴,祗见宗祧,克陈大礼。皆禀高祖、太宗之成制,必循虞、夏、商、周之旧经,轩冕服章,式遵彝宪。礼院先准大礼使牒称得内侍省牒,要知内臣朝服品秩,礼院已准礼令报讫。今参详近朝事例,若内官及诸卫将军必须制冠服,即各依所兼正官,随资品依令式服本官之服。事存传听,且可俯从,然亦不分明著在礼令。乞圣慈允臣所奏。状入,至晚不报。钱珝又进状曰:臣今日巳时进状,论内官冠服制度,未奉圣旨。伏以陛下虔事郊禋,式遵彝范,凡关典礼,必守宪章。今陛下行先王之大礼,而内臣遂服先王之法服。来日朝献大圣祖,臣赞导皇帝行事,若侍臣服章有违制度,是为非礼,上渎祖宗,臣期不奉敕。臣谬当圣代,叨备礼官,获正朝仪,死且不朽,脂膏泥滓,是所甘心。状入,降朱书御札曰:卿等所论至当,事可从权。勿以小瑕,遂妨大礼。于是内四臣遂以法服侍祠。甲寅,圜丘礼毕,御承天门,大赦。
哀帝天祐二年七月,卜郊。九月乙酉,改卜郊。十一月庚午,三卜郊。
《唐书·哀帝本纪》云云。
《五代史·梁太祖本纪》:天祐二年,太祖封东平王。九月,天子卜祀天于南郊,王怒,以为蒋元晖等欲祈天以延唐。天子惧,改卜郊。

后梁

太祖开平二年春正月己亥,卜郊于西都。三月癸巳,卜郊。
《五代史·梁本纪》云云。
《册府元龟》:二年正月,宰臣上表,请郊天谒太庙。命有司择日备仪。因先布告岳牧方伯,于是太常礼院选用四月二十四日,有事于南郊。壬寅,应郊祀大礼仪仗、车辂、卤簿、法物、祭器、乐悬,各令所司修饰,以河南尹张宗奭充都点集诸司法物使。三月,帝以魏博镇定助修西都宫内工役方兴,礼容未备,其郊天谒庙,宜于秋冬,别选良日。七月,诏曰:祀典之礼,有国之大事也。如闻官吏慢于展敬礼容,牲馔有异精虔,宜令御史疏其条件以闻,详定。礼仪使奏:得太常礼院状,选用今年十一月己丑冬至,有事于南郊。奉敕西都宫内修造尚未毕功,过此一冬,方当绝手。宜令于来年正月内,选日。申奏:十一月,太常礼院奏,选用来年正月二十四日辛卯,亲祭南郊。可之。诏以左千牛卫上将军胡规充南郊仪仗使,金吾卫将军赵麓充车辂法物使。时以执仪仗将军辂皆武士,故分二将以董之。是月冬至,命宰臣祀昊天上帝于圜丘。开平三年春正月辛卯,有事于南郊。冬十一月甲午,日南至,告谢于南郊。
《五代史·梁本纪》云云。
《册府元龟》:开平三年正月乙酉,诏曰:初宅雒都,将行郊祀,应岳渎名山大川,及诸州有灵迹,封崇神祠,各宜差官吏,精虔祭告。是月,礼仪使奏:请皇帝宿斋三日。庚寅,亲飨太祖。辛卯,亲祀昊天上帝于圜丘。是日,降雪盈尺。及升坛而止。三月,遣宰臣薛贻矩,以孟夏雩祀昊天上帝于西都。七月甲戌,诏曰:朕自膺眷祐,勉副乐推,三载于兹,多难未弭。但蒙灵贶,每窃休徵。致稼穑之有年,乃阴阳之克叙。昨者,以灾兴右地,叛结左冯,连邠凤之凶狂,据关河之险固。王师才进,逆党生擒,寸刃未施,重门尽启。以致元凶自遁,道垒皆降。贼除不出于浃旬,兵罢匪踰于一月。况时当炎暑,路涉恶山。风迎马以纳凉,云随车而不雨。功因捷速而免滞留,非眇质之敢当,赖上元之垂祐。合申告谢,用表精虔。宜令所司择日,亲拜郊祀。九月,诏曰:秋冬之际,阴雨相仍。所司择日拜郊,或虑临时妨事。宜令别更择日闻奏。是月,礼仪使奏:今据所司申奏画,日内十一月二日,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圜丘。今参详十月十七日以后,入十一月节,十一月二日冬至一阳生之辰,宜行亲告之礼。从之。十一月癸巳朔,帝斋于内殿,不视朝。甲午日,长至五更一点,自大内出于文明殿,受宰臣已下起居,自五凤楼出南郊,左右金吾、太常、兵部等司仪仗、法驾、卤簿及左右内直控鹤等引从赴坛,文武百官太保韩建已下,立班以候。至帝升坛,告谢。是岁,降制:国之大事,唯祀与戎。近者,所司祠祭,或闻官吏因循,虚破支供,动多亏阙。自今后,诸色祭祀,并委宰臣贻矩专判,躬亲点简。
《文献通考》:开平三年正月,以河南尹张宗奭为南郊大礼使。故事,皆以宰相为之。今用河南尹充,非常例也。
开平四年秋九月,命宰臣赴西都,祀圜丘。
《五代史·梁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开平四年九月丁亥朔,车驾幸陕府,命宰臣于竞赴西都,祀昊天上帝于圜丘。
乾化二年春正月,祈谷南郊,命丞相摄太尉行事。
《五代史·梁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乾化二年正月庚辰,有司以南郊。上辛祈谷,命丞相赵光逢摄太尉行事。
末帝贞明三年冬十二月己巳,如西都卜郊。
《五代史·梁本纪》云云。
贞明四年正月,不克郊。己卯,至自西都。
《五代史·梁本纪》云云。

后唐

庄宗同光二年春二月,有事于南郊。秋七月,如雷山赛天神。
《五代史·唐本纪》:同光二年二月己巳朔,有事于南郊,大赦。癸酉,群臣上尊号。秋七月己酉,如雷山赛天神。
《文献通考》:同光二年,帝祀南郊。初,梁均王将郊祀于洛阳,闻杨刘陷而止。其仪物具在。至是,张全义请上亟幸洛阳,谒庙毕,即祀南郊。从之。
明宗长兴元年二月乙卯,有事于南郊,大赦,改元。
《五代史·唐本纪》云云。
《册府元龟》:天成四年七月壬辰,制:朕自嗣守丕图,勤修庶政,于兹四稔,罔怠万机。上实赖于祖宗,下必资于卿士。卑躬克俭,景行前王。侧席求贤,追踪往哲。日惧一日,虽休勿休。幸致风雨不𠎝,干戈载戢,九穗之禾应瑞,足表丰年。两阶之舞咸宾,无亏旷代。敢萌矜伐,渐喜隆平。然而圜丘之礼未陈,清庙之诗未著。夙宵增惧,寤寐兴怀。何以助天之高,而报地之厚也。且天覆予为子,民戴予为君,苟帝道未臻,则人伦焉正。必须燔柴瘗玉,严六宗虞典之禋。非敢刻石泥金,窃万岁嵩高之美。凡在遐迩,当体至怀。朕取来年二月十一日,有事于南郊。

后周

太祖广顺三年,敕脩洛阳郊坛,令有司备南郊仪注。按《五代史·周本纪》不载。按《册府元龟》:广顺三年十
月戊申,内出御札曰:王者应运开基,子民育物,罔不承天事地,尊祖敬宗。燔柴于泰坛,用昭乾德。瘗玉于方泽,以答坤灵。朕受命上元,宅心下土,时已历于三载,渐至小康。礼未展于二仪,深亏大典。夙宵愧畏,不敢遑宁。宜叶蓍龟式,陈笾豆,庶展吉蠲之礼,用倾昭事之诚。朕以来年正月一日,于东京,有事于南郊。宜令所司各备仪注,务从省约,无致劳烦。凡有供需,并用官物,府县不得因便差配,诸道州府不得以进奉南郊为名,辄有率敛。庶裨严静,以奉郊禋。中外臣僚,当体予意。
《文献通考》:周太祖广顺三年九月,太常礼院奏准,敕定郊庙制度,洛阳郊坛在城南七里,丙巳之地圜丘。四成,各高八尺一寸。下广二十丈,再成广十五丈,三成广十丈,四成广五丈。十有二陛,每节十二等,燎坛在泰坛之丙地,方一丈,高一丈二尺,开上,南出户,方六尺。请下所司修奉从之。
显德元年春正月丙子朔,有事于南郊,大赦,改元。
《五代史·周本纪》云云。

太祖元年春正月庚寅,命有司设坛于如迂王集会埚,燔柴告天,即皇帝位。
《辽史·太祖本纪》云云。
七年五月,以青牛白马祭天地。十一月,祠木叶山。十二月,燔柴于莲花泺。
《辽史·太祖本纪》:七年五月丙寅,至库里,以青牛白马祭天地。十一月,祠木叶山。还次昭乌山,省风俗,见高年,议朝政,定吉凶仪。十二月戊子,燔柴于莲花泺。按《礼志》:祭山仪:设天神、地祇位于木叶山,东乡;中立君树,前植群树,以像朝班;又偶植二树,以为神门。皇帝、皇后至,夷离毕具礼仪。牲用赭白马、元牛、赤白羊,皆牡。仆臣曰旗鼓拽刺,杀牲,体割,悬之君树。太巫以酒酹牲。礼官曰敌烈麻都,奏仪办。皇帝服金文金冠,白绫袍,绛带,悬鱼,三山绛垂,饰犀玉刀错,络缝乌靴。皇后御绛,络缝红袍,悬玉佩,双结帕,络缝乌靴。皇帝、皇后御鞍马。群臣在南,命妇在北,服从各部旗帜之色以从。皇帝、皇后至君树前下马,升南坛御榻座。群臣、命妇分班,以次入就位;合班,拜讫,复位。皇帝皇后诣天神、地祇位,致奠;閤门使读祝讫,复位坐。北府宰相及惕隐以次致奠于君树,遍及群树。乐作。群臣、命妇退。皇帝率孟父、仲父、季父之族,三匝神门树;馀族七匝。皇帝、皇后再拜,在位者皆再拜。上香,再拜如初。皇帝、皇后升坛,御龙文方茵坐。再声警,诣祭东所,群臣、命妇从,班列如初。巫衣白衣,惕隐以素巾拜而冠之。巫三致辞。每致辞,皇帝、皇后一拜,在位者皆一拜。皇帝、皇后各举酒二爵,肉二器,再奠。大臣、命妇右持酒,左持肉各一器,少后立,一奠。命惕隐东向掷之。皇帝、皇后六拜,在位者皆六拜。皇帝、皇后复位,坐。命中丞奉茶果、饼饵各二器,奠于天神、地祇位。执事郎君二十人持福酒、胙肉,诣皇帝、皇后前。太巫奠酹讫,皇帝、皇后再拜,在位者皆再拜。皇帝、皇后一拜,饮福,受胙、复位,坐。在位者以次饮。皇帝、皇后率群臣复班位,再拜。声跸,一拜。退。
《续文献通考》:辽祠木叶山,本所以祀天地。然外又有独祭天者,有兼祭天地者。虽非可拟于郊社之礼,然神主树木、悬牲、告办、班位、奠祝、致嘏、饮福,于礼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