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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礼仪典

 第六卷目录

 礼仪总部汇考二
  唐〈太宗贞观二则 高宗显庆一则 上元一则 仪凤一则 开耀一则 中宗嗣圣一则 元宗开元四则 天宝一则 德宗贞元一则 宪宗元和二则〉
  后唐〈明宗天成一则〉
  后周〈世宗显德一则〉
  辽〈总一则〉
  宋〈太祖建隆一则 开宝二则 太宗淳化一则 真宗咸平一则 景德一则 大中祥符二则 仁宗天圣三则 景祐一则 宝元一则 康定一则 庆历一则 嘉祐二则 神宗熙宁二则 哲宗元祐一则 徽宗大观二则 政和三则 宣和一则 高宗绍兴三则 孝宗淳熙三则 光宗绍熙一则 宁宗嘉泰二则 嘉定三则〉
  金〈世宗大定一则 章宗明昌一则 承安一则〉
  元〈世祖至元一则〉
  明〈太祖吴元年一则 吴二年一则 洪武五则 成祖永乐一则 宣宗宣德一则 宪宗成化一则 世宗嘉靖一则〉
皇清〈总一则〉

礼仪典第六卷

礼仪总部汇考二

唐太宗贞观十一年,中书令房元龄上所修《五礼》。诏行用之。
《唐书·太宗本纪》不载。按《礼乐志》:自梁以来,始以其当时所行传于《周官》五礼之名,各立一家之学。唐初,即用隋礼,至太宗时,中书令房元龄、秘书监魏徵,与礼官、学士等因隋之礼,增以天子上陵、朝庙、养老、大射、讲武、读时令、纳皇后、皇太子入学、太常行陵、合朔、陈兵大社等,为《吉礼》六十一篇,《宾礼》四篇,《军礼》二十篇,《嘉礼》四十二篇,《凶礼》十一篇,是为《贞观礼》。按《艺文志》:仪注类。《大唐仪礼》一百卷长孙无忌、房元龄、魏徵、李百药、颜师古、令狐德棻、孔颖达、于志宁撰。《吉礼》六十篇,《宾礼》四篇,《军礼》二十篇,《嘉礼》四十二篇,《凶礼》六篇,《国恤》五篇,总一百三十篇。贞观十一年上。按《旧唐书·礼仪志》:神尧受禅,未遑制作,郊庙宴享,悉用隋代旧仪。太宗皇帝践阼之初,悉兴文教,乃诏中书令房元龄、秘书监魏徵等礼官学士,修改旧礼,定著《吉礼》六十一篇,《宾礼》四篇,《军礼》二十篇,《嘉礼》四十二篇,《凶礼》六篇,《国恤》五篇,总一百三十八篇,分为一百卷。元龄始与礼官述议,以为《月令》蜡祭,唯祭天宗,谓日月而下。近代蜡五天帝、人帝、五地极,皆非古典,今并除之。又依礼,有益于人则祀之。神州者国之所托,馀八州则义不相及。近代通祭九州,今除八州等八座,唯祭皇地祇及神州,以正祀典。又汉建武中封禅,用元封时故事,封泰山于圜台上,四面皆立石阙,并高五丈。有方石再累,藏玉牒书。石检十枚,于四边检之,东西各三,南北各二。外设石封,高九尺,上加石盖。周设石距十八,如碑之状,去坛二步,其下石跗入地数尺。今案封禅者,本以成功告于上帝。天道贵质,故藉用槁秸,樽以瓦甒。此法不在经诰,又乖醇素之道,定议除之。又按梁甫是梁阴,近代设坛于山上,乃乖处阴之义。今定禅礼改坛位于山北。又皇太子入学及太常行山陵、天子大射、合朔、陈五兵于太社、农隙讲武、纳皇后行六礼、四孟月读时令、天子上陵、朝庙、养老于辟雍之礼,皆周所阙,凡增多二十九条。馀并准依古礼,旁求异代,择其善者而从之。太宗称善,颁于内外行焉。
《唐会要》:武德初,朝廷草创,未遑制作,郊禋享宴,悉用隋代旧礼。贞观初,诏房乔、魏徵,礼官学士,修改旧礼,著吉礼六十一,宾礼四,军礼十二,嘉礼四十二,凶礼六,国恤五,总一百三十篇,分为一百卷。凡增二十九件,馀并依古礼。七年正月二十四日,献之,诏行用。按《通鉴纲目》:贞观十一年三月诏行新礼房元龄魏徵所定凡百三十八篇
《玉海》:吉礼之别,有大祀,中祀,小祀。而天子亲祠者,二十有四。大祀,天地、宗庙、五帝。中祀,日星、社稷、岳渎。小祀,风雨、灵星、山川焉。宾礼则以待四夷之君,长与其使者蕃国来朝,遣使迎劳授馆,将币摈享之节焉。军礼之分,曰亲征,曰遣将,曰宣露布,曰讲武,曰狩田,曰大射。而其节则有旗鼓、刀槊、弓矢、跪起、偃伏之节焉。嘉礼之重者,曰加元服,曰皇太子冠,曰册后,曰太子纳妃,曰元会,曰临轩册太子,曰读时令,曰养老更,曰乡饮酒、正齿位焉。凶礼,天子礼阙。
按是书,以贞观十一年正月甲寅上三月丙午,始诏颁行。《实录》《旧史》所载可考。《通典》《会要》乃以为七年。

贞观十四年,诏以特进魏徵所撰《类礼》赐皇太子诸王,藏本秘府。
《唐书·太宗本纪》不载。按《魏徵传》:始,丧乱后,典章湮散,徵奏引诸儒校集秘书,国家图籍灿然完整。尝以《小戴礼》综汇不伦,更作《类礼》二十篇,数年而成。帝美其书,录寘内府。
《唐会要》:贞观十四年五月二十一日,诏以特进魏徵所撰类礼,赐皇太子诸王,并藏本于秘府。徵以礼经遭秦灭学,戴圣编之,条流不决,乃删其说,以类相从,为五十篇,合二十卷。上善之,赐物千段。
《谏录》:戴氏礼,并为注解,二帙,二十卷。上之。诏曰:礼经残阙,戴圣爰记,旧闻古今所宗条目杂乱,先儒传授,莫能釐正。徵有志讨论,依圣所记,更事编录,以类相从,别为篇第,并更注解,文义粲然。宜付秘书,仍缮写,赐皇太子及诸王,并赐物千匹。
高宗显庆三年,长孙无忌等修《显庆礼》成,诏颁行中外。
《唐书·高宗本纪》不载。按《礼乐志》:太宗时,是为《贞观礼》。高宗又诏太尉长孙无忌、中书令杜正伦李义府、中书侍郎李友益、黄门侍郎刘祥道许圉师、太子宾客许敬宗、太常卿韦琨等增之为一百三十卷,是为《显庆礼》。其文杂以式令,而义府、敬宗方得幸,多希旨傅会。事既施行,议者皆以为非。
《旧唐书·高宗本纪》:显庆三年正月戊子,无忌等修《新礼》成,诏颁天下。
《唐会要》:永徽二年,议者以贞观礼未备,又诏长孙无忌等十三人缉定,勒成一百三十卷,二百九十九篇。至显庆三年正月五日戊子,奏上之。高宗自为之序,颁行中外。萧楚材孔志约,以国恤礼为预凶事。敬宗义府然之,于是删去。
上元三年,诏复用《贞观礼》
《唐书·高宗本纪》不载。按《礼乐志》:上元三年,诏复用《贞观礼》。由是终高宗世,《贞观》《显庆》二礼兼行。而有司临事,远引古义,与二礼参考增损之,无复定制。武氏、中宗继以乱败,无可言者,博士掌礼,备官而已。
仪凤二年,诏五礼并依《周礼》行事。又诏兼用贞观、显庆二礼。
《唐书·高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礼仪志》:仪凤二年,又诏显庆新修礼多有事不师古,其五礼并依周礼行事。自是礼司益无凭准,每有大事,皆参会古今礼文,临时撰定。然贞观、显庆二《礼》,皆行用不废。时有太常卿裴明礼、太常少卿韦万石相次参掌其事,前后博士贺敱、贺纪、韦叔夏、裴守真等多所议定。按《唐会要》:仪凤元年,又诏依周礼。二年八月,少卿韦万石奏,诏尚书省议。自是,每有大事,参会古今礼文,临时撰定。明堂大飨,兼用贞观显庆二礼。
开耀元年,赐新罗《吉凶礼》
《唐书·高宗本纪》不载。按《新罗传》:开耀元年,政明袭王。遣使者朝,丐唐礼及它文辞,武后赐《吉凶礼》并文词五十篇。
中宗嗣圣十七年〈即武后久视元年〉诏博士祝钦明及韦叔、夏参定仪注。
《唐书·武后本纪》不载。按《旧唐书·礼仪志》:则天时,以礼官不甚详明,特诏国子博士祝钦明及韦叔夏,每有仪注,皆令参定。叔夏卒后,博士唐绍专知礼仪,博学详练旧事,议者以为称职。先天二年,绍为给事中,以讲武失仪,得罪被诛。其后礼官张星、王琇又以元日仪注乖失,诏免官归家学问。按《韦叔夏传》:久视元年,特下制曰:吉凶礼仪,国家所重,司礼博士,未甚详明。成均司业韦叔夏、太子率更令祝钦明等,博涉礼经,多所该练,委以参掌,冀弘典式。自今司礼所修仪注,并委叔夏等刊定讫,然后进表。
元宗开元十年,以韦绦为礼仪使,掌五礼。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礼乐志》:开元十年,以国子司业韦绦为礼仪使,以掌五礼。
开元十四年,诏集贤院学士徐坚等,定《大唐开元礼》。按《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礼乐志》:开元十四年,通事舍人王岩上疏,请删去《礼记》旧文而益以今事,诏付集贤院议。学士张说以为《礼记》不刊之书,去圣久远,不可改易,而唐《贞观》《显庆礼》,仪注前后不同,宜加折衷,以为唐礼。乃诏集贤院学士右散骑常侍徐坚、左拾遗李锐及太常博士施敬本撰述,历年未就而锐卒,萧嵩代锐为学士,奏起居舍人王仲丘撰定,为一百五十卷,是为《大唐开元礼》。由是,唐之五礼之文始备,而后世用之,虽时小有损益,不能过也。按《元行冲传》:初,魏光乘请用魏徵《类礼》列于经,帝命行冲与诸儒集义作疏,将立之学,乃引国子博士范行恭、四门助教施敬本采获刋缀为五十篇,上于官。于是右丞相张说建言:戴圣所录,向已千载,与经并立,不可罢。魏孙炎始因旧书擿类相比,有如钞缀,诸儒共非之。至徵更加整次,乃为训注,恐不可用。帝然之,书留中不出。行冲意诸儒间已,著论自辨,名曰《释疑》。曰:客问主人:小戴之学,康成之注,魏氏乃有刋易,二经孰优。主人曰:《小戴礼》行于汉末,马融为传,卢植合二十九篇而为之解,世所不传。钩党狱起,康成于窜伏之中,理纷拿之典,虽存探究,咨谋靡所。具《郑志》者百有馀科,章句之徒,曾不是省。王肃因之,或多攻诋。而郑学有孙炎,虽扶郑义,条例支分,箴石间起,增革百篇。魏氏病群言之冗脞,采众说之精简,刊正芟砻,书毕以闻,太宗嘉赏,录赐储贰。陛下纂业,宜所循袭,乃制诸儒,甄分旧义。岂悟章句之士,坚持昔言,摈压不申,疑于知新,果于仍故。客曰:当局称迷,傍观必审,何所为疑而不申列。答曰:改易章句,是有五难:汉孔安国注《古文尚书》,族兄臧与书曰:相如常忿俗儒淫词冒义,欲拨乱反正而未能也。浮学守株,众非非正,自古而然,恐此道未信,而独智为谴。一也。昔孔季产专古学,有孔扶者与俗浮沉,每诫产曰:今朝廷率章句内学,君独修古义。古义非章句内学,危身之道也,独善不容于世,君其殆哉。二也。刘歆好《左氏》,欲建学官,哀帝纳之,诸儒迁延不肯置对。歆移书诮让,诸博士皆忿恨。龚胜时为光禄大夫,见歆议,乃乞骸骨。司空师丹因大发怒,诋歆改乱前志,非毁先帝所立。歆惧,出为五原太守。以君宾之学,公仲之博,犹迫同门朋党之议,卒令子骏负谤。三也。王肃规郑元数千百条,郑学马昭诋劾肃短。诏遣博士张融按经问诘,融推处是非,而肃酬对疲于岁时。四也。王粲曰:世称伊、雒以东,淮、汉以北,康成一人而已。咸言先儒多阙,郑氏道备。粲窃嗟怪,因求所学,得《尚书注》,退思其意,意皆尽矣,所疑犹未谕焉,凡有二篇。王邵曰:魏、晋浮华,古道湮替,历载三百,士大夫耻为章句。唯草野生专经自许,不能博究,择从其善,徒欲父康成,兄子慎,宁道孔圣误,讳言郑、服非。然则郑、服之外,皆雠矣。五也。夫物极则变,比及百年,当有明哲君子,恨不与吾同世者。道之行废,必有其时者欤。何遽速近名之嫌耶。按《集贤注记》:左赞善大夫魏哲,因入内侍读,奏魏文正所编礼记,甚有条流。诏行冲修疏。
《唐会要》:开元十四年八月八日,太子宾客元行冲等,撰礼记义疏五十卷,上之。张说驳奏,遂不得立学,留其书内府,行冲意诸儒排己,著论自释。
开元二十年,颁《大唐开元礼》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旧唐书·礼仪志》《大唐开元礼》。二十年九月,颁所司行用焉。
《通典》:大唐开元年之制五礼,其仪百五十有二。一曰吉礼,其仪五十有五。一、冬至祀昊天于圆丘。二、正月上辛祈谷于圆丘。三、孟夏雩祀于圆丘。四、季秋大享于明堂。五、立春祀青帝于东郊。六、立夏祀赤帝于南郊。七、季夏祀黄帝于南郊。八、立秋祀白帝于西郊。九、立冬祀黑帝于北郊。十、腊日蜡百神于南郊。十一、春分祀朝日于东郊。十二、秋分祀夕月于西郊。十三、祀风师、雨师、灵星、司中、司命、司人、司禄。十四、夏至祭皇地祗于方丘,后土同。十五、孟冬祭神州于北郊。十六、仲春上戊祭太社、太稷。十七、祭五岳、四镇。十八、祭四海、四渎。十九、时享太庙。二十、祫享太庙。二十一、禘享太庙。二十二、拜陵。二十三、太常卿行诸陵。二十四、孟冬吉亥享先农,耕籍。二十五、皇后季秋吉巳享先蚕,亲桑。二十六、有司享先代帝王。二十七、荐新于太庙,季夏祭中霤于太庙。二十八、孟冬祭司寒,纳冰。二十九、兴庆宫祭五龙坛。三十、皇帝视学。三十一、皇帝、太子释奠于孔宣父。三十二、国学释奠于孔宣父。三十三、仲秋释奠于齐太公。三十四、巡狩告圆丘。三十五、巡狩告社稷。三十六、巡狩告宗庙,归格仪附。三十七、皇帝巡狩。三十八、封祀于太山,禅于社首山。三十九、时旱祈太庙。四十、时旱祈太社。四十一、时旱祈岳镇以下于北郊,报仪同。四十二、就祈岳镇海渎。四十三、诸州祭社稷。四十四、诸州释奠于孔宣父。四十五、诸州祈社稷,祷诸神,禜城门。四十六、诸县诸里祭社稷。四十七、诸县释奠于孔宣父。四十八、诸县祈社稷及诸神。四十九、诸太子庙时享。五十、三品已上时享其庙。五十一、三品已上祫享其庙。五十二、三品已上禘享其庙。五十三、四品五品时享其庙。五十四、六品已上春祀。五十五、王公以下拜扫寒食,拜扫附。二曰嘉礼,其仪有五十。一、皇帝加元服。二、纳后。三、皇帝正至受皇太子朝贺。四、皇后受太子朝贺。五、皇帝正至受皇太子妃朝贺。六、皇后正至受皇太子妃朝贺。七、正至受群臣朝贺。八、皇帝千秋节受群臣朝贺。九、皇后正至受群臣朝贺。十、皇后受外命妇朝贺。十一、皇帝于明堂读春令。十二、读夏令。十三、读秋令。十四、读冬令。十五、于太极殿读五时令。十六、养老于太学。十七、临轩册皇后。十八、临轩册皇太子。十九、内册皇太子。二十、临轩册立王公。二十一、朝堂册诸臣。二十二、册命内妇。二十三、遣授册授官爵。二十四、朔日受朝。二十五、朝集使辞见。二十六、皇太子加元服。二十七、皇太子纳妃。二十八、皇太子正至受群臣贺。二十九、皇太子受宫臣朝贺。三十、皇太子与师傅保相见。三十一、皇太子受朝集使参辞。三十二、亲王冠。三十三、亲王纳妃。三十四、公主降嫁。三十五、三品以上子冠。三十六、四品以下子冠。三十七、六品以下子冠。三十八、三品以上婚。三十九、四品以下婚。四十、朝集使礼见。四十一、任官初上。四十二、乡饮酒。四十三、正齿位。四十四、宣赦书。四十五、群臣诣阙上表。四十六、群臣起居。四十七、遣使慰劳诸蕃。四十八、遣使宣抚诸州。四十九、遣使诸州宣制。五十、遣使诸州宣赦书。三曰宾礼,其仪有六。一、番国主来朝。二、戎番国主见。三、番主奉见。四、受番使表及币。五、宴番国主。六、宴番国使。四曰军礼,仪二十有三。一、亲征类于上帝。二、宜于太社。三、告于太庙。四、祃于所征之地。五、軷于国门。六、告所过山川。七、宣露布。八、劳军将。九、讲武。十、田狩。十一、射宫。十二、观射。十三、遣将出征宜于太社。十四、遣将告太庙。十五、遣将告齐太公庙。十六、祀马祖。十七、享先牧。十八、祭马社。十九、祭马步。二十、合朔伐鼓。二十一、合朔诸州伐鼓。二十二、大傩。二十三、诸州县傩。五曰凶礼,仪十有八。一、凶年赈抚。二、劳问疾患。三、中宫劳问。四、皇太子劳问。五、服制度。六、皇帝为小功以上举哀。七、敕使吊。八、会丧。九、册赠。十、会葬。十一、致奠。十二、皇后举哀吊祭。十三、皇帝太子举哀吊祭。十四、皇太子妃举哀吊祭。十五、三品以上丧。十六、五品以上丧。十七、六品以上丧。十八、王公以下丧。
开元二十六年,渤海求唐礼,许之。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唐会要》:开元二十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渤海求写唐礼,许之。
天宝九载,以韦述为礼仪使。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按《唐会要》:天宝九载十月,置礼仪使,以左庶子韦述为之。
德宗贞元二年,诏举习《开元礼》者。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按《选举志》:贞元二年,诏习《开元礼》者举同一经。又凡《开元礼》,通大义百条、策三道者,超资与官;义通七十、策通二者,及第。散、试官能通者,依正员。
宪宗元和十一年,秘书郎、修撰韦公肃,为《礼阁新仪》三十卷。
《唐书·宪宗本纪》不载。按《礼乐志》:元和十一年,秘书郎、修撰韦公肃录开元以后礼文,损益为《礼阁新仪》三十卷。
《中兴书目》:公肃取开元以后,至元和十年,沿革损益,为此书凡十五门,每门又别其条目为三十卷,一卷为目录,止二十九卷。今卷存而书不全。
按曾巩《礼阁新仪目录序》《礼阁新仪》三十篇,韦公肃撰,记开元以后至元和之变礼,集贤院书二十篇,以目录考次序,则篇次亦乱,因定著从目录,而三十篇复完。此书所纪,虽其事已浅,然凡世之记礼者,皆有所本,而一时之得失具焉。
元和十三年,博士王彦威为《曲台新礼》三十卷,又为《续曲台礼》三十卷。诏郑馀庆为详定使。
《唐书·宪宗本纪》不载。按《礼乐志》:元和十三年,太常博士王彦威为《曲台新礼》三十卷,又采元和以来王公士民昏祭丧葬之礼为《续曲台礼》三十卷。按《郑馀庆传》:馀庆迁尚书左仆射。帝患典制不伦,谓馀庆淹该前载,乃诏为详定使,俾参裁订正。馀庆引韩愈、李程为副,崔郾、陈佩、杨嗣复、庾敬休为判官,凡损增仪矩,号称详衷。
《唐会要》:彦威疏曰:自开元二十一年已后,迄圣朝,垂九十馀年,法通沿革,礼有废兴。每有礼仪大事,命礼官博士,约旧损益,修撰仪注,以合时变。臣今所集录开元以后,至元和十三年,奏定仪制,不惟与古礼有异,与开元仪礼已自不同矣。礼科者,名数之总,与仪注相扶而行,阙一不可。今备礼科之单复,欲使开卷尽在,按文易徵,其他五礼仪式,或旧仪不载,而与新创不同者,次第编录。曲台,实礼之藏,故名曰元和曲台新礼,并目录成三十卷。
《中兴书目》《续曲台礼》共三十卷,先约旧章,始从变礼,以商榷沿革,新说旧规,贯于首篇,详为注释。按《玉海》:元和十三年,太常博士王彦威,集开元二十一年以后,至元和十三年正月五礼,裁制敕格,为《曲台新礼》三十卷,上之。又采元和以来,至长庆典礼故事不同者,益以王公士民昏祭之礼,为《续曲台礼》三十卷。

后唐

明宗天成 年,诏刘岳删定郑馀庆《书仪》
《五代史·明宗本纪》不载。按《刘岳传》:初,郑馀庆采唐士庶吉凶书疏之式,杂以当时家人之礼,为《书仪》两卷。明宗见其有起复、冥昏之制,叹曰:儒者所以隆孝悌而敦风俗,且无金革之事,起复可乎。婚,吉礼也,用于死者可乎。乃诏岳选文学通知古今之士,共删定之。岳与太常博士段颙、田敏等增损其书,而其事出鄙俚,皆当时家人女子传习所见,往往转失其本,然犹时有《礼》之遗制。其后亡失,愈不可究其本末,其婚礼亲迎,有女坐婿鞍合髻之说,尤为不经。公卿之家,颇遵用之。至其久也,又益讹谬可笑,其类甚多。按《宋史·田敏传》:后唐天成初,敏以详明典礼兼太常博士。奉诏与太常卿刘岳、博士段颙、路航、李居浣、陈观等删定唐郑馀庆《书仪》

后周

世宗显德五年,敕窦俨集通礼。
《五代史·世宗本纪》:显德五年十一月庚戌,作《通礼》。按《玉海》:显德五年,敕窦俨集通礼。俨上言:礼者,太一之纪,品物之宗。自五帝之后,三代以来,损益因革,咸有宪章。越在唐室程轨,量昭采物,则有《开元礼》在。纪先后,明得失,则有《通典》在。录一代之事,包五礼之仪。比类相从,讨寻不紊,则有《会要》在。三者,经国之大典也。梁朝之后,戎祀朝会,多于市廛,草定仪注,前代矛盾,率多秕粺。请依《唐会要》门类,上自五帝,迄于圣朝,悉命编次。《开元礼》《通典》之书,包综于内,名曰《大周通礼》。俾礼院掌之。

辽礼参用汉仪,多仍其国俗。
《辽史·礼志》:辽本朝鲜故壤,箕子八条之教,流风遗俗,盖有存者。自其上世,缘情制宜,隐然有尚质之风。遥辇胡剌可汗制祭山仪,苏可汗制琴瑟仪,阻午可汗制柴册、再生仪。其情朴,其用俭。敬天恤灾,施惠本孝,出于悃忱。殆有得于胶瑟聚讼之表者。太宗克晋,稍用汉礼。今国史院有金陈大任《辽礼仪志》,皆其国俗之故,又有《辽朝杂礼》,汉仪为多。别得宣文阁所藏耶律俨《志》,视大任为加详。

太祖建隆二年,聂崇义上《重集三礼图》。诏详定之。
《宋史·太祖本纪》不载。按《礼志》:五代之衰乱甚矣,其礼文仪注往往多草创,不能备一代之典。宋太祖兴兵间,受周禅,收揽权纲,一以法度振起故弊。即位之明年,因太常博士聂崇义上《重集三礼图》,诏太子詹事尹拙集儒学之士详定之。按《聂崇义传》:周世宗诏崇义参定郊庙祭玉,又诏翰林学士窦俨统领之。崇义因取《三礼图》再加考正,建隆三年四月表上之,俨为序。太祖览而嘉之,诏曰:礼器礼图,相承传用,寖历年祀,宁免差违。聂崇义兴事国庠,服膺儒业,讨寻故实,刊正疑讹,奉职效官,有足嘉者。崇义宜量与酬奖。所进《三礼图》,宜令太子詹事尹拙集儒学三五人更同参议,所冀精详。苟有异同,善为商确。五月,赐崇义紫袍、犀带、银器、缯帛以奖之。拙多所驳正,崇义复引经以释之,悉以下工部尚书窦仪,俾之裁定。仪上奏曰:伏以圣人制礼,垂之无穷,儒者据经,所传或异,年祀寖远,图绘缺然。舛駮弥深,丹青靡据。聂崇义研求师说,耽味礼经,较于旧图,良有新意。尹拙爰承制旨,能罄所闻。尹拙驳义及聂崇义答义各四卷,臣再加详阅,随而裁置,率用增损,列于注释,共分为十五卷以闻。诏颁行之。
开宝四年五月,命御史中丞刘温叟等撰《开宝通礼》。按《宋史·太祖本纪》不载。按《礼志》:开宝中,四方渐平,
民稍休息,乃命御史中丞刘温叟、中书舍人李昉、兵部员外郎、知制诰卢多逊、左司员外郎、知制诰扈蒙、太子詹事杨昭俭、左补阙贾黄中、司勋员外郎和岘、太子中舍陈鄂撰《开宝通礼》二百卷,本唐《开元礼》而损益之。既又定《通礼义纂》一百卷。
《通志》:开宝四年,上谓:国家沿革制度,多以开元为据。然今有所未备。乃命撰《通礼》,至是成,六月丙子上之。
《玉海》:开宝四年五月,命中丞刘温叟、中书舍人李昉、知制诰卢多逊、扈蒙詹事杨昭俭、补阙贾黄、中司勋郎和岘、中舍陈鄂,以本朝沿革制度,损益开元礼为之。刘温叟卒,又以知制诰张澹参其事。其年六月丙子,书成,上之。凡二百卷,目录二卷,号曰《开宝通礼》。藏于书府。
开宝六年,行开宝通礼。又诏改乡贡开元礼科为乡贡通礼。
《宋史·太祖本纪》:开宝六年十二月丙午,前中书舍人、参知政事卢多逊起复视事。行《开宝通礼》
《长编》:通礼二百卷六年四月辛丑与义纂同上按《玉海》:六年四月十八日辛丑,翰林学士卢多逊又上《新修开宝通礼义纂》百卷。诏付礼院。其礼部先有乡贡开元礼一科,自今宜改称乡贡通礼,逐年考试,并以新本出题。
太宗淳化四年,学士李宗谔上国朝新制。
《宋史·太宗本纪》不载。按《玉海》:淳化四年十月戊辰,赐学士李宗谔宴,上曰:翰林,清华之地,卿父子为之,必周知故事。宗谔尝著《翰林杂记》,国朝新制,翌日上之。手诏褒答。
真宗咸平六年,诏增损阁门仪式。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按《会要》:咸平六年十一月,于长春殿面奉圣旨:阁门仪式,若全依典,故恐难遵行。且约见行仪式,重加增损。令各分类例,共成六卷。其有合增损详定处,并贴黄进呈。
景德元年,翰林学士梁颢等,上阁门仪制。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按《玉海》:景德元年二月壬午,翰林学士梁颢、知制诰李宗谔、通事舍人焦守节等言,诏详定阁门仪制,令重加刊正,以类分门,共成六卷。其春秋大宴、小宴、赏花、行幸、宴会,各按合班图位次,为四图。请班下阁门遵守。仍先勒三馆写仪制四本,一进内,二送阁门充正副,一送御史台。从之。初上以阁门仪制,多出于曹史之言,殊无规矩。乃命颢等详定。至是来上。
大中祥符五年,龙图阁学士陈彭年等,进新定阁门仪制。命孙奭检讨礼志。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按《玉海》:祥符四年六月庚申,诏右谏议陈彭年与龙图阁待制张知白、王晓、四方馆使白文肇、东上阁门使魏昭亮,同详定阁门仪制。五年六月丁未,草具进呈,赐食于起居院。闰十月庚寅,龙图阁学士陈彭年等,进新定《阁门仪制》十卷,《客省事例》六卷,《四方馆仪制》一卷。帝曰:修录详备,甚有伦理。特诏奖谕,赐器币,仪制各付有司遵行。又以别本留中。 又按祥符五年六月己未,修国史院言,所修礼志,旧日历止存事端,令礼院取索国初以来礼文,损益沿革制作之事,及论议详定文字,尚虑有遗,致大典未备。孙奭判礼院,礼学精博,望委检讨。从之。
大中祥符六年八月,置礼仪院。
《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仁宗天圣元年夏四月辛丑,罢礼仪院。
《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天圣五年,王皞上《礼阁新编》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按《礼志》:太宗尚儒雅,勤于政治,修明典章,大抵旷废举矣。真宗承重熙之后,契丹既通好,天下无事,于是封泰山,祀汾阴,天书、圣祖崇奉迭兴,专置详定所,命执政、翰林、礼官参领之。寻改为礼仪院,仍岁增修,纤微委曲,缘情称宜,盖一时弥文之制也。自《通礼》之后,其制度仪注传于有司者,殆数百篇。先是,天禧中,陈宽编次礼院所承新旧诏敕,不就。天圣初,王皞始类成书,尽乾兴,为《礼阁新编》,大率礼文,无著述体,而本末完具,有司便之。
《玉海》:天圣五年十月辛未,太常博士同知礼院王皞所撰《礼阁新编》六十卷〈或作五十卷,书尽乾兴〉。初,天禧中,同判太常礼院陈宽,请编次本院所承诏敕,其后不能就。皞因取国初至乾兴所下诏敕,删去重复,〈凡千八百三十道〉类以五礼之目,成书,上之。赐五品服。
天圣九年,学士宋绶上《内东门仪制》
《宋史·仁宗本纪》:天圣九年六月庚辰,宋绶上《皇太后仪制》
《玉海》:天圣九年六月庚辰,翰林学士宋绶、西上阁门使曹琮、夏元亨,新编《皇太后仪制》五卷。诏名内东门仪制。
景祐三年,诏两制礼官,详定士民服用等制。又命修阁门仪制。
《宋史·仁宗本纪》:景祐三年二月壬戌,诏两制、礼官详定京师士民服用、居室之制。八月己酉,班民间冠服、居室、车马、器用犯制之禁。
《玉海》:景祐三年正月二十一日,四方馆使夏元亨,请修定《阁门仪制》。命翰林学士承旨章得象知制诰李淑同详定。
宝元二年六月丁卯,天章待制贾昌朝、直史馆宋祁,同修纂《礼书》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按《玉海》云云。
康定元年,置太常判寺,同判寺兼礼院事。又《阁门仪制》书成,复命刁约欧阳修同辑《礼书》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按《职官志》:太常寺。宋初,旧制判寺无常员,以两制以上充,丞一人,以礼官久次官高者充。别置太常礼院,虽隶本寺,其实专达。有判院、同知院四人,寺与礼院事不相兼。康定元年,置判寺、同判寺,始并兼礼院事。元丰正名,始专其职。分案五,置吏十一。
《玉海》:康定元年四月,修成《阁门仪制》十二卷,《四方馆条例》一卷,《客省条例》七卷。十月癸巳,馆阁校勘刁约、欧阳修同修《礼书》
庆历四年,上《太常新礼》
《宋史·仁宗本纪》:庆历四年春正月辛卯,太常礼仪院上新修《礼书》《庆历祀仪》
《玉海》:景祐四年三月庚子,同知太常礼院吴育言,今礼院所藏礼文故事,未经刊修,而类例不一。请择儒臣,与本院官约古今制度参定,为一代法。从之。至庆历四年正月辛卯,提举贾昌朝、编修官孙祖德、李宥、张方平、吕公绰、曾公亮、王洙、孙瑜、余靖、刁约上之,为《太常新礼》四十卷,《庆历祀仪》六十三卷。赐器帛。按:书目凡一百二十篇,止庆历三年。
嘉祐 年,欧阳修上《礼书》,赐名《太常因革礼》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按《礼志》:景祐四年,贾昌朝撰《太常新礼》《祀仪》,止于庆历三年。皇祐中,文彦博又撰《大享明堂记》二十卷。至嘉祐中,欧阳修纂集散失,命官设局,主《通礼》而记其变,及《新礼》以类相从,为一百卷,赐名《太常因革礼》,异于旧者盖十三四焉。嘉祐 年宋咸撰嘉祐朝制要览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按《玉海》《嘉祐朝制要览》十五卷,凡四十门。嘉祐中,宋咸撰。载朝廷制作有司仪式。
神宗熙宁七年八月癸巳,集贤院学士宋敏求上编修閤门仪制。
《宋史·神宗本纪》云云。
熙宁十年,诏考正郊祀礼制。
《宋史·神宗本纪》不载。按《礼志》:熙宁十年,礼院取庆历以后奉祀制度,别定《祀仪》,其一留中,其二付有司。知谏院黄履言:郊祀礼乐,未合古制,请命有司考正群祀。诏履与礼官讲求以闻。
哲宗元祐五年,给事中范祖禹,请用陈祥道所进《礼书》。诏两制看详以闻。
《宋史·哲宗本纪》不载。按《玉海》:元祐五年十一月一日壬戌,给事中范祖禹言,太祖时,聂崇义所撰《三礼图》,书于国子监讲堂。伏见太常博士陈祥道,专意礼学,所进《礼书》一百五十卷,比崇义图尤为精密。请付太常,与《崇义图》参用。诏两制看详以闻。
徽宗大观元年,置仪礼局,命太常典礼事博士铨次成籍。
《宋史·徽宗本纪》:大观元年春正月庚子,置仪礼局于尚书省。按《职官志》:仪礼局,大观元年,诏于尚书省置,以执政兼领。详议官二员,以两制充。应凡礼制本末,皆议定取旨。又按:大观元年,应太常寺所被旨及施行典礼事,季轮博士铨次成籍,以备讨论。大观三年,《礼书》成。诏分五礼,依开宝通礼之序。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按《礼志》:元丰中,命龙图直学士宋敏求同御史台、阁门、礼院详定《朝会仪注》,总四十六卷:曰《阁门仪》,曰《朝会礼文》,曰《仪注》,曰《徽号宝册仪》《祭祀》总百九十一卷:曰《祀仪》,曰《南郊式》,曰《大礼式》,曰《郊庙奉祀礼文》,曰《明堂祫享令式》,曰《天兴殿仪》,曰《四孟朝献仪》,曰《景灵宫供奉敕令格式》,曰《仪礼敕令格式》《祈禳》总四十卷:曰《祀赛式》,曰《斋醮式》,曰《金箓仪》《蕃国》总七十一卷:曰《大辽令式》,曰《高丽入贡仪》,曰《女真排办仪》,曰《诸蕃进贡令式》《丧葬》总百六十三卷:曰《葬式》,曰《宗室外臣葬敕令格式》,曰《孝赠式》。其损益之制,视前多矣。绍圣而后,累诏续编,起治平,讫政和,凡五十一年,为书三百卷,今皆不传。而大观初,置仪礼局于尚书省,命详议、检讨官具礼制本末,议定请旨。三年书成,为《吉礼》二百三十一卷、《祭服制度》十六卷,颁焉。仪礼局请分秩五礼,诏依《开宝通礼》之序。政和元年,续修成四百七十七卷,且命仿是修定仪注。
政和二年,置礼制局。
《宋史·徽宗本纪》:政和二年秋七月丙子,置礼制局。
《职官志》:礼制局,讨论古今宫室、车服、器用、冠昏、

丧祭沿革制度。政和二年,置于编类御笔所,有详议、司详议官。
政和三年,《五礼新仪》成,诏颁天下。
《宋史·徽宗本纪》:政和三年夏四月庚戌,班《五礼新仪》。按《礼志》:政和三年,《五礼新仪》成,凡二百二十卷,增置礼直官,许士庶就问新仪,而诏开封尹王革编类通行者,刊本给天下,使悉知礼意,其不奉行者论罪。宣和初,有言其烦扰者,遂罢之。初,仪礼局之置也,诏求天下古器,更制尊、爵、鼎、彝之属。其后,又置礼制局于编类御笔所。于是郊庙禋祀之器,多更其旧。既有诏讨论冠服,遂废靴用履,其他无所改议,而礼制局亦罢。大抵累朝典礼,讲议最详。祀礼修于元丰,而成于元祐,至崇宁复有所增损。其存于有司者,惟《元丰郊庙礼文》《政和五礼新仪》而已。乃若圜丘之罢合祭天地;明堂专以英宗配帝,悉罢从祀群臣;大蜡分四郊;寿星改祀老人;禧祖已祧而复,遂为始祖;即景灵宫建诸神御殿,以四孟荐享;虚禘祭;去牙槃食;郤尊号;罢入阁仪并常朝及正衙横行。此熙宁、元丰变礼之最大者也。元祐册后,政和冠皇子,元符创景灵西宫,崇宁亲祀方泽、作明堂、立九庙、铸九鼎、祀荧惑,大观受八宝、大祀皆前期十日而戒。凡此盖治平以前所未尝行者。按《职官志》:政和三年,《五礼仪注》成,罢仪礼局。
《中兴书目》《政和五礼新仪》二百四十卷,郑居中等撰。二百二十卷,御制序一卷,御笔指挥九卷,御制冠礼十卷,合二百四十卷。又目录六卷在外。
《玉海》:政和三年正月二十九日壬午,颁行《五礼新仪》。先是,大观元年正月朔,诏讲求典礼。十三日,尚书省置仪礼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御制冠礼沿革》十一卷,付仪礼局,馀五礼令视此编次。四年二月九日戊寅,修成《大观新编礼书吉礼》二百三十一卷,《祭服制度》十六卷,《祭服图》一册。诏行之。政和元年三月六日,续编成宾军等四礼四百九十七卷,诏颁行。于是郑居中等奏,编成《政和五礼新仪》并序例,总二百二十二卷,目录六卷。三年三月癸亥朔,御制序曰:循古之意,而勿泥于古。适今之宜,而勿牵于今。仪礼局请刻石太常寺。七月己亥,诏比裒集三代鼎彝,簠簋盘匜,爵豆之类,五百馀器,载于图诏。有司改造祭器,置礼制局,讨论古今沿革,以成一代之典。 又按《政和续因革礼》:四年,葛胜仲为太常少卿,自建隆至治平初,所行典礼,尝为书百篇。胜仲续其书,自治平迄政和四年,部居条目,皆视欧阳修之旧总例,凡五十三卷,《吉礼》九十四卷,《宾礼》十三卷,《军礼》四卷,《嘉礼》三十三卷,《凶礼》七十七卷,《庙议》二十七卷,合三百卷,目录三卷。与前书并藏奉常。又编纂《太常祠祀仪制格目》。每岁大祠凡九十有六,中祠凡二十有九,小祠凡一十有四。每祀为一卷,岁再祀,或四时祀,或月祀,若祭名异而祀仪相类,则合一卷,凡四十八卷,标录二卷。按《续因革礼序》:政和三年二月,中书舍人蒋猷建言,诏命撰次至二年,终四年十月。诏编至四月终。明年六月,书成。
政和六年闰正月,诏礼生肄业新仪,民间皆以新仪从事。
《宋史·徽宗本纪》不载。按《玉海》:政和六年闰正月,太府丞王鼎言,新仪藏在有司,民未通晓。望依新乐颁行,令州县召礼生肄业,使之推行民间,并以新仪从事二十五日。从之。
宣和三年,命因革礼太常寺,五年一检举。
《宋史·徽宗本纪》不载。按《职官志》:宣和三年,令太常寺因革礼五年一检,举接续编修。
高宗绍兴元年,章效上欧阳修《太常因革礼》。诏付太常。
《宋史·高宗本纪》:绍兴元年十一月辛丑,续编《绍兴太常因革礼》
《玉海》:绍兴元年七月七日,章效上欧阳修编纂《太常因革礼》一百卷。诏付太常。是年十一月八日辛丑,太常少卿赵子书言,政和宣和续编,因革礼渡江,皆散失。欲自渡江以后,修纂成书,目为《绍兴续编太常因革礼》。诏可。明年,太常以总例及吉凶嘉新四礼,凡八十六篇,二十七卷,〈或云三十卷〉始于建炎,至绍兴二年,编类粗成,未以进御。
绍兴六年,成忠郎李沇进《皇宋大典》三卷。诏送秘府。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按《玉海》:绍兴六年五月辛卯,成忠郎李沇,以高祖国子博士文易新编《皇宋大典》三卷来上。诏送秘府沇迁秩其书,以皇朝所定班序、图次、礼容、仪式、衮冕、车辂、旗章、册命之制,与夫民兵吏禄祠祭户口之数,凡四十门,釐为三卷。
绍兴九年十二月甲寅,命续编《绍兴因革礼》
《宋史·高宗本纪》云云。
《玉海》:九年,太常丞梁仲敏言,绍圣三年以后,修纂尚缺。请委官编类诏本寺续修,不克成书。淳熙十二年三月,始进《中兴礼书》三百卷。
孝宗淳熙七年,诏编纂《礼书》
《宋史·孝宗本纪》不载。按《礼志》:孝宗继志,典章文物,有可称述。治平日久,经学大明,诸儒如王普、董弅等多以礼名家。当时尝续编《太常因革礼》矣,淳熙复有编辑之旨。
《玉海》:太常少卿余端礼请编类书,久不上。淳熙七年七月十一日,礼部郎范仲艺言:太祖立经陈纪为万世规,首命大臣,约唐礼书,著为通礼。列圣相承,有《礼阁新编太常新礼》,因革礼五礼分门,各以类举,自时厥后,继纂续编。中兴以来,久缺不录。望命太常编次,大臣兼领其事,以著一代弥文,考百世损益。诏趣成书。
淳熙八年,诏礼部长贰同太常删修《礼书》
《宋史·孝宗本纪》不载。按《玉海》:淳熙八年三月七日,太常簿陈贾奏,自绍兴初载首行明堂,至今五十馀年,大典礼制作,总为目者,百一十四,分门第卷,不知其几。太常编类,惧难辨集。诏礼部长贰同删修。淳熙十二年,上《续因革礼》,赐名《中兴礼书》
《宋史·孝宗本纪》不载。按《玉海》:初绍兴间,太常少卿赵子书为《续因革礼》三十卷。其后礼官踵为之书成,未得进御。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权礼部侍郎史弥大言,太上再造讲明典礼,陛下绍统如内禅庆寿之类,亘古所无。宜宣取以进,略经乙览,付之有司,俾常遵守,不必备仪卫施爵常。诏礼部太常寺缴进。四月十七日,上之,凡三百卷,赐名《中兴礼书》总六百八十门。
《淳熙书目》:仪注类六十家,定著一千二百二十三卷,始于《政和五礼新仪》,终于《仪物志》三卷续目,八家九部四十三卷。
光宗绍兴二年八月,黄灏请掇取冠昏丧祭仪,摹刻颁郡县,奏可。
《宋史·光宗本纪》不载。按《玉海》云云。
宁宗嘉泰元年秋九月甲戌,令礼官纂集孝宗一朝典礼。
《宋史·宁宗本纪》云云。
嘉泰二年,礼部进《续中兴礼书》八十卷。
《宋史·宁宗本纪》不载。按《玉海》:嘉泰二年八月十七日,礼部尚书费士寅等言,礼寺以孝宗一朝典礼,续纂中兴礼书八十卷,诏令缴进。
嘉定五年九月己酉,有司上《续编中兴礼书》
《宋史·宁宗本纪》云云。
嘉定六年,秘书少监李𡌴类开宝政和所行五礼为一编。
《宋史·宁宗本纪》不载。按《玉海》:嘉定六年,秘书少监李𡌴纂公侯守宰士庶,为通礼三十卷,取开宝政和,凡通行者,分别五礼,类为一编。
嘉定十一年,李琪请修庆元以后典礼。
《宋史·宁宗本纪》不载。按《玉海》:嘉定十一年三月丙申,礼部员外郎李琪奏,请令太常将庆元元年以后典礼,编纂成书。

世宗大定 年,命官参定礼仪。
《金史·世宗本纪》不载。按《礼志》:金人之入汴也,时宋承平日久,典章礼乐灿然备具。金人既悉收其图籍,载其车辂、法物、仪仗而北,时方事军旅,未遑讲也。既而,即会宁建宗社,庶事草创。皇统间,熙宗巡幸析津,始乘金辂,导仪卫,陈鼓吹,观听赫然一新,而宗社朝会之礼亦次第举行矣。继以海陵狼顾,志欲吞并江南,乃命官修汴故宫,缮宗庙社稷,悉载宋故礼器以还。外而黩武,内而纵欲,其猷既失,奚敢议礼乐哉。世宗既兴,复收向所迁宋故礼器以还,乃命官参校唐、宋故典沿革,开详定所以议礼,设详校所以审乐,统以宰相通学术者,于一事之宜适、一物之节文,既上闻而始汇次,至明昌初书成,凡四百馀卷,名曰《金纂修杂录》。凡事物名数,支分派引,珠贯棋布,并然有序,炳然如丹。又图吉、凶二仪:卤簿十三节以备大葬,小卤簿九节以备郊庙。而命尚书左右司、春官、兵曹、太常寺各掌一本,其意至深远也。是时,宇内阜安,民物小康,而维持几百年者实此乎基。呜呼,礼之为国也信矣乎。而况《关睢》《麟趾》之化,其流风遗思被于后世者,为何如也。宣宗南播,图籍散逸,而其宰相韩企先等之所论列,礼官张玮与其子行简所著《自公纪》,亦亡其传。故书之存,仅《集礼》若干卷,其藏史馆者又残缺弗完,姑掇其郊社宗庙诸神祀、朝觐会同等仪而为书,若夫凶礼则略焉。
章宗明昌五年春正月己巳,初用唐、宋典礼。
《金史·章宗本纪》云云。
承安五年,谕有司酌议女直汉人拜礼。
《金史·章宗本纪》:承安五年五月戊午,敕来日重五拜天,服公裳者拜礼承旧,诸便服者并用女直拜。按《礼志》:金之拜制,先袖手微俯身,稍复却,跪左膝,左右摇肘,若舞蹈状。凡跪,摇袖,下拂膝,上则至左右肩者,凡四。如此者四跪,复以手按右膝,单跪左膝而成礼。国言摇手而拜谓之撒速。承安五年五月,上谕旨有司曰:女直、汉人拜数可以相从者,酌中议之。礼官奏曰:《周官》九拜,一曰稽首,拜中至重,臣拜君之礼也。乞自今,凡公服则用汉拜,若便服则各用本俗之拜。主事陈松曰:本朝拜礼,其来久矣,乃便服之拜也。可令公服则朝拜,便服则从本朝拜。平章政事张万公谓拜礼各便所习,不须改也,司空完颜襄曰:今诸人衽发皆从本朝之制,宜从本朝拜礼,松言是也。上乃命公裳则朝拜,诸色人便服则皆用本朝拜。

世祖至元八年,始制朝仪。
《元史·世祖本纪》不载。按《礼乐志》:元之有国,肇兴朔漠,朝会宴飨之礼,多从本俗。太祖元年,大会诸侯王于阿难河,即皇帝位,始建九斿白旗。世祖至元八年,命刘秉忠、许衡始制朝仪。而大飨宗亲、锡宴大臣,犹用本俗之礼。
《续文献通考》:世祖至元八年,命刘秉忠、许衡始制朝仪。自是,皇帝即位、元正、天寿节,及诸王、外国来朝,册立皇后、皇太子,群臣上尊号,进太皇太后、皇太后册宝,暨郊庙礼成、群臣朝贺,皆如朝会之仪。 《元作礼典》上中下篇,一曰朝会,二曰燕享,三曰行幸,四曰符宝,五曰舆服,六曰乐,七曰历,八曰进讲,九曰御书,十曰学校,十有一曰艺文,十有二曰贡举,十有三曰举遗逸,十有四曰求言,十有五曰进书,十有六曰遣使,十有七曰朝贡,十有八曰瑞异,为礼典上篇。一曰郊祀,二曰宗庙,三曰社稷,四曰岳镇海渎,五曰三皇,六曰先农,七曰宣圣庙,八曰诸神祀典,九曰功臣祀庙,十曰谥,十有一曰赐碑,十有二曰旌表,为礼典中篇。一曰释,二曰道,为礼典下篇。盖朝会,以尊君治人之道也。郊庙,以礼祀事神之道也。佛氏,为教超乎神人之表,所以辑福于国家民庶者也。故各为一篇之首。

太祖吴元年,始令百官礼仪尚左。
《双槐岁抄》:圣祖初起兵,犹用元制。甲辰正月,江南行省群臣奉上为吴王,以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吴元年丁未十月丙午,命百官礼仪俱尚左,改善长为左相国,达为右相国。《礼记·玉藻》曰:听乡任左。注云:凡立者尊右,坐者尊左。侍而君坐,则臣在君之右。是以听向皆任左以尊君,想当时二人侍上坐,必任左,可知今中原及北方主宾相揖立时,以右为尊就坐,以左为尊,甚得礼意,由近辇毂故也。
吴二年二月,诏衣冠如唐制。
《名山藏》云云。
洪武三年九月,《大明集礼》书成。
《名山藏》云云。
《春明梦馀录》:洪武中,命儒臣陶安定郊社群祀礼,詹同定四庙祫祭礼,李善长定官民丧礼,朱升定祭祀斋戒礼,崔亮定五祀礼,刘基定百官朝贺礼,魏观定祀祭礼,陶凯定军礼。而又令天下郡县,举高洁博雅之士,年四十以上者于是徐一夔、梁寅、周子谅、胡行简、刘宗弼、董彝、蔡琛、滕公琰、曾鲁至京,编集《大明集礼》。又按:洪武中所著礼书,曰《国朝礼制》,曰《稽古定制》,曰《国朝制作》,曰《大礼要议》,曰《皇朝礼制》,曰《礼仪定式》,曰《大明礼制》,曰《洪武礼法》,曰《礼制集要》,曰《礼制节文》,曰《太常集礼》,曰《礼书》。上之郊庙朝廷,次之侯王郡邑,下之闾巷州党,制度俱备。
洪武五年,诏正礼仪风俗。
《春明梦馀录》:洪武五年,诏曰:朕闻三皇立极导民,以时庖厨,稼穑衣服始制,民居奠焉。五帝教以仁义,益未备之时宜,天下从之,民用和睦。自周至于汉唐宋,增定损益,国乃用昌。民受时宜,家用永康。朕蒙皇天后土眷命,祖宗之灵,统一天下,纪元五年。朕本草芥,失习圣经,况摧强拊顺二十馀年,居无宁日。元人理道未臻,民不见化,乡闾市井,尚染旧俗。天下大定,礼仪风俗,可不正与。兹条画事宜,再整彝伦,恤念孤寡,务遵先王之法。顾以德薄,恩泽未孚,下民未悦,恐贻上天之怒。夙夜祗惧,若履渊冰。嗟尔臣,庶体予至怀,期臻礼义之风,永底升平之治。
洪武十七年十二月,定官民居室器用之制。
《名山藏》云云。
洪武二十四年,诏群臣考历代礼制。
《名山藏》:洪武二十四年六月,诏群臣参考历代礼制,更定冠服、居室、器用制度。
洪武二十八年,《礼制集要》成。
《名山藏》:洪武二十八年十一月,《礼制集要》成。其书载冠服、房屋、器皿、伞盖、床帐、弓矢、鞍辔、仪从、奴婢、俸禄、奏启、署押体式,定制颁布中外。
成祖永乐三年十月,礼部进礼书,命颁于有司。
《大政纪》:永乐三年十月,礼部进冕服、卤簿、仪仗并《洪武礼制礼仪定式》《礼制集要稽古定制》等书。上以祖宗成宪,不可改更。即命颁之有司,永为仪式。
宣宗宣德四年二月,申明内外官服饰、仪从、序立及尊卑称呼之制。
《大政纪》:宣德四年二月,谕礼部尚书胡濙,揭榜申明,内外官员服饰、仪从、序立及尊卑称呼定制,使无僭越。
宪宗成化三年九月,侍读尹直请萃成圣朝仪文法制,集为全书。上是之。
《大政纪》云云。
世宗嘉靖九年,《大明集礼》书成。
《明通纪》:嘉靖九年六月,《大明集礼》书成,上亲制文序之。
《明外史·张璁传》:璁为首辅。帝自排廷议定大礼,遂以制作礼乐自任。而夏言始用事,乃议皇后亲蚕,议勾龙、弃配社稷,议分祭天地,议罢太宗配祀,议朝日、夕月别建东、西二郊,议祀高禖,议文庙设主更从祀诸儒,议祧德祖正太祖南向,议祈谷,议大禘,议帝社帝稷,不皆自璁发,帝必下璁议。璁引礼多所折衷,顾帝取独断,璁言亦不尽入。其谏罢太宗配天,三四往复,卒弗能止也。

皇清

国朝,礼部仪制司,分掌礼仪。

《大清会典》:礼部仪制:清吏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分掌
朝会、宗封、学校、贡举与服婚娶之事,举其仪度,而辨其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