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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六十七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一百六十七卷目录

 漕运部汇考十三
  明七〈万历十五则〉

食货典第一百六十七卷

漕运部汇考十三

明七

万历四年,立各处解送样米期限。定运河夫役名数。按《明会典》:四年,议准各处样米。山东河南限正月,江北直隶限二月,江南直隶限三月,浙江湖广限四月,
各分头帮解,送总督衙门收候。运粮到日,转发各仓比对。 又按《会典》:运河夫役,在各泉闸,原额颇多,后或议裁革,或改停役。〈停役夫,候大挑调用,或徵银一两六钱,为银差。〉或改折徵,〈折徵每名岁徵银六两贮库。〉沿革不常。今断自万历四年为则,新旧额数备载焉。
宛平县青龙等闸五,共夫七十五名。
大兴县庆丰等闸三,共夫四十七名。
通州普济等闸五,共夫九十三名。浅铺十,小甲十名,夫一百名。修堤小甲八名,夫七十五名。
通州左卫浅铺二,小甲二名,夫二十名。修堤小甲三名,夫二十六名。
通州右卫浅铺四,小甲四名,夫四十名。修堤小甲四名,夫三十六名。
定边卫浅铺二,小甲二名,夫二十名。修堤总甲一名,小甲四名,夫四十五名。
神武中卫浅铺小甲三名,夫三十名。修堤小甲五名,夫四十五名。
宝坻县修堤小甲四名,夫四十六名。
东安县修堤总甲一名,小甲六名,夫七十名。
漷县浅铺四,小甲四名,夫四十名。修堤总甲二名,小甲八名,夫九十名。
香河县浅铺六,小甲六名,旧用老人夫六十名。修堤总甲一名,小甲三名,夫四十名。
营州前屯卫浅铺四,小甲四名,夫四十名。修堤总甲一名,小甲二名,夫二十四名,看浅夫三名。
武清县浅铺十,一小甲十一名,夫一百一十名。看守耍儿渡口等堤五处,总甲一名,小甲五名,夫五十名,修堤老人一名。总甲二名,小甲九名,夫九十二名。武清卫浅铺四,小甲四名,夫四十名。修堤总甲一名,小甲一名,夫九十一名。
天津卫浅铺十二。旧十一,小甲十二名,夫一百八名。今存二十四名,军夫六十名,修堤小甲五名,夫四十五名。
天津左卫浅铺二十四,小甲二十四名,夫二百十六名,今存四十八名,军夫一百八十名。修堤小甲五名,夫四十五名。
天津右卫浅铺小甲十名,夫九十名,今存二十名。军夫五十名,修堤小甲五名,夫四十五名。
坝州苏家等浅铺十一,旧一。老人十一名,夫一百十名,修堤夫二百六十名。
静海县浅铺九,老人九名,夫九十名,修堤夫六百名。青县浅铺六,老人六名,夫六十名,修堤夫六百六名。兴济县浅铺七,老人七名,夫七十名,内军夫二十名,民夫五十名。
沧州浅铺七,老人七名,夫七十名。
交河县浅铺五,老人五名,夫五十名,修堤夫三百名。南皮县浅铺五,老人五名,夫五十名,修堤夫三百五十名。
景州浅铺四,老人四名,夫四十名,修堤夫二百名。吴桥县浅铺十,老人十名,夫一百名,修堤夫四百五十名。
故城县浅铺三,老人三名,夫三十名,修堤夫八十名。东光县浅铺七,老人七名,夫七十名。
德州上八里等浅铺七,旧六。老人七名,夫一百四十名,后折徵七十名,今存七十名。
德州卫张家湾等浅铺十,旧八。小甲十名,军夫一百名,旧每铺九名。
德州左卫郑家口等浅铺六,小甲六名,军夫六十名,旧每铺九名。
恩县白马庙等浅铺七,旧五。老人七名,夫七十名,今存三十五名。捞浅夫二十八名,今存十四名。沙湾修堤大户夫七十五名。
武城县桑园口等浅铺二十九,旧二十六。老人二十九名,夫二百六十一名,后折徵八十七名,今存一百七十四名。沙湾修堤守口大户夫二十五名。
夏津县赵货郎口等浅铺八,老人八名,夫八十名。后折徵四十名,今存四十名。捞浅夫二十名,今存十名。沙湾修堤夫六名。
清河县二哥营等浅铺八,老人八名,夫八十名,后折徵三十二名,今存四十八名。
临清州南板闸夫四十名,溜夫一百十五名,新开上闸夫四十名,溜夫七十五名,今二闸共夫八十四名,溜夫共存四十名。潘家桥等浅铺十一,老人十一名,夫一百七十一名,后折徵七十六名,今存九十五名。捞浅夫九十名,今存三十九名。桥夫二十八名,今存二十名。
馆陶县尖冢儿等浅铺十二,老人十二名,夫九十六名,后折徵二十四名,今存七十二名。
清平县戴家湾闸夫三十名。魏家湾等浅铺九,老人九名,夫八十一名,后折徵三十六名,今存四十五名。捞浅夫一百三十二名,后折徵六十六名,今存六十六名。
堂邑县土桥梁家乡二闸,各夫三十名。梁家乡等浅铺七,老人七名,夫七十名,今存三十五名。捞浅夫二百名,今存六十六名。
博平县梭堤等浅铺六,老人六名,夫五十四名,后折徵二十四名,今存三十名。捞浅夫一百三十二名,后折徵六十六名,今存六十六名。
聊城县通济桥李海务周家店三闸,各夫三十名。官窑口等浅铺二十三,老人二十三名,夫二百七名,后折徵九十二名,今存一百一十五名。捞浅夫二百名,今存八十五名。
阳谷县七级阿城荆门六闸,旧各夫二十名,今共夫一百五十名。荆门上下二闸,月河修坝夫各五十名。管驿湾等浅铺十二,旧十。老人十二名,夫一百八名,后折徵四十八名,今存六十名。捞浅夫四百八十七名,后折徵二百四十三名,今存二百四十四名。东阿县沙湾等浅铺九,旧八。老人九名,夫八十名,后折徵三十五名,今存四十五名。捞浅夫一百五十八名,后折徵七十九名,今存七十九名。
寿张县大家庙等浅铺五,老人五名,夫四十五名。后折徵二十名,今存二十五名。捞浅夫九十二名,后折徵四十六名,今存四十六名。渡夫四名,今存二名。东平州戴家庙安山二闸,各夫三十名。靳家等浅铺十三,老人十三名,夫一百一十七名。后折徵四十二名,今存七十五名。捞浅夫一百八十二名,后折徵九十一名,今存九十一名。戴村修坝老人四名,旧夫一百五十名,后革四十八名。又停役十二名,银差二十名,后又折徵四十六名,今存二十四名。安圈等泉老人二名,存一名,今革。夫六十五名,后折徵二十六名,今存三十九名。
东平守禦千户所安山等浅铺四,小甲四名,军夫四十名。
平山卫第五等浅铺五,军夫五十名。
汶上县开河寺、前铺、袁家口、靳家口四闸,各夫三十名。袁靳二口,有溜夫并各闸夫,俱于捞浅夫内改编。南旺上下二闸,共夫四十名,南旺寺前铺二处,溜夫各九十名。后各折徵四十五名,今各存四十五名。界首等浅铺十四,老人十四名,夫一百二十六名,后折徵五十六名,今存七十名。捞浅夫四百五十二名,后折徵二百二十六名,今存二百二十六名。戴村修坝夫一百五十名,后革四十八名,又停役十二名,折徵六十六名,今存二十四名。蒲湾泊武家湖,共老人一名,夫三十名。龙斗等泉,老人二名,今革夫四十二名,后停役六名,又折徵十四名,今存二十二名。
嘉祥县大长沟等浅铺四,老人四名,夫三十六名,后折徵十六名,今存二十名。捞浅夫一百三十七名,后折徵六十八名,今存六十九名。
钜野县大头湾等浅铺五,小甲五名,夫四十五名,后停役、折徵二十名,今存二十五名。捞浅夫二百四十五名,后停役折徵一百二十二名,今存一百二十三名。蓬子山坝夫三十名。
济宁卫永通闸夫二名。曹井桥等浅铺五,小甲五名,军夫五十名。捞浅夫一百八十二名,旧二百名。隆庆三年减,后折徵九十一名,今存九十一名。
济宁州天井在城赵村石佛新店新闸,仲家浅师家庄鲁桥枣林闸,各夫三十名。上新、中新、下新三闸,各四名。在城闸溜夫三百名,后折徵九十名,拨补天井闸二十三名,今存六十七名。天井闸溜夫九十名,后折徵四十五名,今存六十八名。内借拨在城闸二十三名。赵村石佛新店新闸,仲家浅鲁桥枣林七闸,溜夫各一百三十三名,师家庄闸溜夫一百三十六名。后赵村等四闸,各折徵六十六名,今存六十七名。仲家浅改编一百一十三名,折徵十名,今存十名。师家庄改编七十名,折徵三十三名,今存三十三名。砚瓦等浅铺十二,老人十二名,夫一百八名,后折徵四十八名,今存六十名。捞浅夫四百三十五名,后折徵二百一十七名,今存二百一十八名。南门桥草桥夫二十名,旧桥五,夫五十名。卢沟等泉,老人一名,今革。夫二十六名,后革四名,折徵十三名,今存九名。
滋阳县金口坝,老人四名,修坝夫一百八十名,后革二十八名,改停役银差一百三十二名,折徵十名,今存十名。洸河浅铺十,夫四十名,后革十三名,又折徵十四名,今存十三名。济河浅铺五,夫二十五名,后革三名,又折徵十名,今存十二名,沙湾守口大户,夫十五名,东北新等泉,老人二名,今革夫二十六名,后革四名折徵十三名,今存十三名。
平阴县柳沟泉,老人一名,今革。夫十名。
宁阳县冈城坝,老人二名,今革。夫二百一十五名,后革一百八十三名,停役三十一名,今存一名。龙鱼等泉,老人二名,今革。夫一百八十七名,后革十八名,停役六十九名,今存一百名。
鱼台县南阳利建二闸,各夫三十名。南阳闸溜夫一百三十四名,后改堤夫一百二十名,折徵七名,今存七名。利建闸溜夫一百五十一名,后折徵七十五名,今存七十六名。改新河堤夫张家林等浅铺二十一,老人二十一名,夫一百八十九名。后折徵八十四名,今存一百五名。捞浅夫二百二十名,后折徵一百十名,今存一百十名。东龙等泉,老人三名,今革。夫五十五名,后革十三名,折徵二十五名,今存十七名。邹县捞浅夫十名。鳝眼等泉,老人六名,今革。夫一百二十八名,后革十名,又革堤夫五十名,又折徵四十六名,今存三十一名。
曲阜县横沟等泉,老人一名,今革。夫六十七名,后折徵三十三名,今存三十四名。
泗水县趵突等泉,老人二名,今革。夫一百五十七名,后折徵七十八名,今存七十九名。
滕县北石桥等泉,老人二名,今革。夫二百九十九名,后革三十七名,改停役六十名。堤夫五十名,后又折徵九十名,革三十一名,今存三十一名。东邵等坝五,夫一百一十名。
峄县许有等泉,老人一名,今革。夫六十三名,后革九名,改堤夫三十名,折徵十四名,又革五名,今存五名。泰安州板桥湾等泉,老人四名,今革。夫三百三十三名,后折徵一百三十名,今存一百九十三名。
新泰县南陈等泉,老人二名,今革。夫二百六名,后折徵八十六名,革二十一名,今存九十九名。
肥城县清泉等泉,老人一名,旧三名,今革。夫七十九名,后折徵三十二名,今存四十七名。
莱芜县小龙湾等泉,老人一名,今革。夫二百三名,后折徵八十三名,今存一百二十名。
沛县珠梅闸夫三十名,守堤夫三十六。名夏镇闸夫四十名,溜夫一百十五名。留城满家桥西柳庄马家桥杨庄闸,各夫三十名,溜夫各一百二十五名。以上七闸夫,俱以旧运河孟阳泊等七闸夫改拨。金沟等浅铺十九,老人十九名,夫三百八十名,后革一百六十八名,今存一百三十三名。
丰县大黄堤铺十七,铺夫三百六名。
砀山县缕堤铺九,铺夫一百六十八名。
徐州黄家梁境内华古洪四闸,各夫三十名。黄家闸溜夫一百三十名,后革三十二名,今存九十八名。徐州洪夫九百一名,今存七百五十一名。吕梁洪夫一千五百五十名,今存一千三百名。双沟等浅铺四十三,旧三十六。老人四十三名,夫四百三十名,旧每铺四十名,后止七名,今存三百一名。堤铺二十二,守堤夫六百六名。
睢宁县龙冈等浅铺十一,老人十一名,夫二百二十名,旧每铺一百五十名。弘治三年,革存前数,今存一百九十八名。改堤夫堤铺二十七,守堤夫七百四十一名。
邳州蔡家庄等浅铺十一,旧十。老人十一名,夫二百二十名。旧每铺一百五十名,弘治三年革,存前数。后又革二十二名,今存一百九十八名。改堤夫堤铺二十八,守堤夫四百七十三名。
邳州卫东城安浅铺夫二十名,后革二名,今存一十八名。
宿迁县武家沟等浅铺二十一,旧三。老人二十一名,夫四百二十名。旧每铺一百名,弘治三年革,存前数。今存二百三十名。改堤夫堤铺十四,守堤夫六十四名,归仁集遥堤铺十三,守堤义官一员,夫二百七十九名。
桃源县㲼河南等浅铺十二,老人十二名,夫二百四十名。旧每铺一百名,弘治三年革,存前数。后又减停七十四名,今存一百六十六名。堤铺二十七,守堤夫三百三十一名。
清河县通济闸夫三十名,李家桥等浅铺五,老人五名,夫六十名。旧每铺十二名,复各减二。内吴城浅二十名,今存五十三名。堤铺五,守堤夫六十五名。山阳县福兴闸夫四十名,后革十名,停役六名,今存二十四名。清江闸夫四十名,后革十名,停役六名,改拨天妃闸五名,今存二十一名。板闸夫三十名,后革六名,停役十四名,今存十名。龙汪等三闸,即以福兴清江旧闸官夫改拨。黄家等浅铺十五,老人十五名,夫七十五名,后革七名,后又复板闸等停役夫三十二名,今存一百名。清江浦西桥守堤夫五十名。高家堰堤铺六十七,守堤夫八百八名。
宝应县子婴沟等浅铺九,浅官九员,旧老人塘长各九名,夫四百四十三名,后革二百五名,今存二百八十八名。旧有子婴沟第一浅夫二十五名,瓦店等二浅夫十名,今革。
高邮州王琴新河等浅铺十七,夫二百七十名,后革一百二十四名,蛤蜊坝夫七名,原设永充坝夫十五名,弘治末年逃绝,存前数。旧有丁家湾等浅铺十一,老人十一名,夫一百九十名。康济河浅铺六,老人六名,夫六十名,今俱革。
江都县广惠通惠二闸,各夫六十名,城南北等浅铺十一,老人十七名。旧老人塘长各十一名,夫二百五十四名,旧二百二十名,瓜洲十坝夫三百七名,后革二十八名,又停役一百五十九名,今存一百二十名。于闸夫内拨用,三年一次,挑港夫二千四百九十二名。
仪真县通济闸夫五十七名,响水罗泗拦潮三闸各五十五名。麻线港等浅铺三,老人三名,夫二十七名。六坝夫于闸夫内拨二名看守,三年一次,挑港夫九千二百二十名。
运河钱粮 通惠河郎中所属通州、东安等七州县,桩草银五百三两六钱五分。通州左右神武等九卫,桩草银六百十六两。
北河郎中所属兖州府属州县并卫所,石灰十三万八千斤,苘麻九十六斤,桩草苘麻银五千五百三十五两六钱八分,副砖银二百五十七两七钱六分。安山南旺等湖租银三千三百三十五两二钱四釐八毫。各州县裁革折徵捞浅浅铺等夫二千二百八十名,每名岁徵银十二两,渡夫二名,每名岁徵八两,共该银二万七千三百七十六两。万历四年,议定每名连桩草岁徵银六两,著为例。每岁共该银一万三千六百九十二两。东昌府属州县并带管德州德州左二卫,及清河县副砖,一万六千九百九十二个,石灰九千二百斤,桩草苘麻砖灰银二千四百八十两六钱四分,各州县裁革折徵捞浅浅铺夫八百六十二名。万历四年,议定每名连桩草岁徵银六两,每岁共该银五千一百七十八两,河间府属州县并卫所桩草银二百五十八两五钱六分,苇草银二百三十五两三钱六分,苘麻副砖银各五十三两四分,石灰银二十六两五钱二分。
南河郎中所属今天妃闸以北,改属中河郎中,以南仍属南河郎中。淮安府属天妃闸以北邳州清桃睢宿五州县,并邳州卫桩草砖灰银四百六十九两八分,庐凤二府并滁和二州徵解邳州河堤防守夫银一万二千九十六两,徐州并属县桩草砖灰银八百七十九两八分,庐凤二府并扬州府属州县徵解徐州停役夫协助河工银一千三百九十九两二钱,徐州库收支。徐州洪税协济河工钱粮,岁徵无定额,约万馀两不等。
管泉主事所属济兖二府有泉州县,额徵泉坝钱粮桩草银四百五十三两一钱二分,坝夫银二百十一两二钱,裁革泉夫折徵银九千二十四两,裁革坝夫折徵银一千五百四十四两,裁革洸济河浅夫折徵银二百八十八两。万历四年,议定每名连桩草岁徵银六两。
万历五年,差主事监兑,准通融支给行粮。
《明会典》:五年,题准仍差主事一员,往苏松常镇监兑。 又按《会典》:五年,题准将河南徵收行粮,改在小滩者,径赴临清仓上纳。而以临清广积二仓新旧贮米,抵作运官行粮,通融支给。
万历六年,专差御史攒运,定运官更番领运,及具告漂流条例。
《明会典》:六年,革催攒郎中,专差御史。 又按《会典》:六年,停差攒运郎中,又令南京二总各卫运官,俱与军政佥书,更番领运,责成掌印官先期料理,仍差南京兵部主事一员,专管选补军旗事务。 又题准如遇漂流,在扬子江者,先赴催攒把总处具告,一面赴督押司道官处告委有司。相去一百里者,限二日。一百里外者,限四日勘实,呈漕司,即与具奏除豁。如有违限扶捏等弊,即将勘官参问,官旗分别捏报漂欠虚数多寡,问拟重罪。其河道漂流者,责令本帮补纳。不敷,量动概帮润米摊补,不得一概奏豁。万历七年,令照议分给轻赍银两,定每船许带土宜事例。按《明会典》:七年,令轻赍银两照议单,分为三七,以三分给本帮,备船沿途挖贴等费。其羡馀,兑给回南旗军一分馀,候完掣通关之日,查无挂欠,亦便与运官领回分给,不必扣贮。 又按《会典》:七年,题准每船许带土宜六十石,多者尽数入官。如遇浅起剥,自备脚价,先将土宜起尽,舟再难行,方许动给官银。敢有破冒,照例参治。
万历八年,定领运等官停给半给盘缠事例。
《明会典》:八年,题准领运等官应给盘缠,但经以赃私不法参论者,尽行停给完报。违限三月以上,而过淮先期,依期与完粮。不违限而过淮后期,及淮北例不过淮而完粮,违限三月以上,各给一半过淮,后期完粮。违限三月以上,给与三分之一完粮。违限五月以上,不论过淮,先期尽行停给运军应得羡馀,姑准给与其停扣银两,俱类解太仓。
万历九年,差浙江监兑官改漕船木植,及更造期限。取具各官兑粮结状领状。定应运白粮雇船水脚等式,改拨漕粮,收贮居庸仓,辏放官军月粮。
《明会典》:九年,复差主事一员,往浙江监兑。 又按《会典》:九年,议准浙江漕船,先因瓜洲车坝,将杂木作底,五年一更。后因建闸得免,车盘改限七年。今改楠木,计价一百二十七两,必驾运十年以外,方许另造。
又题准备行各监兑官及兼理漕粮御史,将该兑

粮米眼,同州县官并运官看验明白交兑,取具有司结状,运官领状,备将紧要数目字样,用印钤盖。各一样四本,一存监兑官,一送漕运衙门,一送户部,一送总督衙门,案候收粮。如米色与结状不同,即系官旗插和,若有司纵容粮长,将烂米搪塞,不肯从实结报,各从重参究。 又议准行漕司,及各巡抚,将江南五府应运白粮,令各粮长仍雇五百料中船,勿令夹带私货。应得水脚,当官议定先给一半,其馀印封船,过徐州总部官验给。又题准每岁解京白粮,务点殷实粮户,正身解纳。不许棍徒包揽,应运米数,先尽本名。如有官户银米,责令运送仓库,转给领解,以杜短少。赔累船只,许令粮长自雇五百料中船,每百石定给银三十三两,埠头等役,悉行查革。经过钞关,如果止于土宜四十石,免其纳税粮。至丁字沽以北,河西务主事即照军粮所定脚价,拨船起剥,径交经纪搬抗过坝,不许仍前寄囤。如有积棍揽解,歇家科扰等弊,听巡视科道参究。粮完之日,解户批单,给发部运官领回类缴。各有司不必监比家属,仍刊稽弊文票,听巡仓御史查给稽覈。 又题准奠靖仓原拨漕粮十五万石,内将二万石自沙子营陆运改拨居庸仓收贮,辏放居庸黄花横岭三路官军月粮,以免召商劳费。其搬运脚价,奠靖仓每石银四分,今每石加一分,共加银二百两,责令殷实商役领运。
万历十一年,改修造浅船水次及交兑水次,准拨官军月粮,就近赴领。
《明会典》:十一年,以江西饶州等五所浅船改并进贤水次修造,免徵过湖米银。 又按《会典》:十一年,改汉口交兑于金沙洲陈公套水次。 又议准营州左屯卫官军月粮,远赴通仓不便。自万历十二年为始,每年漕粮到日,通州管粮郎中拨发二千五百石,就令昌镇运粮经纪,自通州水运至顺义县小东庄,每石给脚价银三分七釐五毫。自小东庄陆运至城,每石给银五釐,俱在随粮轻赍银内动支。该卫官军逐月关领。
万历十二年,准令问拟官旗漂流、侵盗、起欠、挂欠,及挟诈告理运官,预支月粮、脱逃等罪,免巡盐御史押送漕粮,优恤中途病故运军。
《明会典》:十二年,议准漕运官军,如有水次折乾,沿途盗卖,自度粮米短少,故将船放失漂流,及虽系漂流,损失不多,乘机侵匿,捏作全数,贿嘱有司官吏,扶同奏勘者,前后帮船及地方居民,有能觉察告首,督运官司查实,给赏轻赍银十两。官军不分赃数多少,俱照例发边卫,永远充军。有司官吏,从重问拟。仍行原卫所,将失事之人,家产变卖抵偿。不许轻扣别军月粮,以长奸恶。前后帮船知而不举,一体连坐,仍于正犯所欠钱粮内,责令帮赔十分之三。又议准漂流粮米三千石以上,提问把总官。不及数者,止提问本管官旗。又议准漕运把总、指挥、千百户等官,如有漂流数多,把总三千石,指挥及千户等官,全帮领运者一千石,千户五百石,百户镇抚一百五十石,俱问罪,于见在职级上降一级。有能自备银两,不费别军羡馀,当年处补完足者,免其问降。若愿随下年粮运补完,亦准复职。止完一半,准复一级。三年内尽数补完,亦准复原职。 又按《会典》:十二年,议准运粮官旗挂欠数多,把总名下三千石,或银一千五百两以上,指挥各下及千户等官全帮领运者一千石,银五百两以上,千户五百石银二百五十两以上,百户镇抚等官二百五十石,银一百二十两以上,各递降一级。每一陪,加一等。有能当年补完者,通免降级。如下年补完及三年内全完者,准奏复原职。其一应提问官旗,各省及直隶江南卫分行各该巡按御史,南京并江北卫分行漕运衙门,各就近提问,以便完结。 又议准军旗有欲呈告运官不法事情者,许候粮运过淮,并完粮回南之日,赴漕司告理。如赴别衙门挟告诈财者,听把总官就拿送问。犯该徒罪以上,调发边卫充军,另拘户丁补伍。又议准凡漕运官军敢有水次折乾,及中途粜卖,以致抵坝起欠,及临仓挂欠者,即系侵欺。除正犯查照律例问拟外,其馀官旗,仍各总计名下欠数,总小旗欠一百石,问发哨瞭。百户镇抚欠二百五十石,千户欠五百石,指挥及千户等官全帮领运者欠一千石,把总官欠三千石,俱问罪降一级,发原卫所带俸差操。有能临时设法,买补完足,止作折卖,正犯各官旗免罪。其虽不系侵盗,但有亏折,俱照前例拟断。若总欠数多,及粗恶不堪至三万石以上,总督总兵等官,另行奏请定夺。又议准漕运把总、指挥、千百户等官,索要运军常例,及指以供办等费为由,科索并扣除行月粮,与船料等项值银三十两以上者,问罪立功。五年满日,降一级带俸差操。如未及三十两者,止照常科断。其跟官书算人等,指称使用,科索军人财物入己者,计赃论罪。如至二十两以上,发边卫充军。又议准卫所官完粮后,备造支销数目,呈报稽考。若有造报不明,及侵欺靠损情弊,许运军指实首告,各查照律例,从重问拟。把总官失于觉察,参问治罪。又题准凡漕运钱粮,有侵盗银三百两,粮六百石以上,俱照侵盗本律,仍作真犯。死罪,系监守盗者斩,系常人盗者绞。 又令两浙巡盐御史,仍带管漕粮,止行文督催,免其押送镇江。 又议准运军中途病故,预支安家月粮,俱免还官,仍优恤二年。其遗下行粮,给本船旗军,以充雇募,免下年扣除。若中途脱逃者,获日问罪,仍追安家月粮还官。又议准运军土宜监兑粮储等官,水次先行,搜检督押司道及府佐官员,沿途稽查。经过仪真,听攒运御史盘诘。淮安天津,听理刑主事兵备道盘诘。六十石之外,俱行入官。前途经盘官员,徇情卖法,一并参治。其馀衙门,俱免投文盘诘。
万历十三年,令增给运军轻赍羡馀。
《明会典》:十三年,题准轻赍羡馀银,旧例一分解淮,二分给军。今照万历七年例,惟山东遮洋二总,每船仍止给银一两。中都锦衣旗手,上江下江淮大扬州七总,原议每船一两五钱,今增五钱,共二两。浙东、浙西、湖广、江西四总,原议每船三两,今增一两,共四两。其扣省银两,京仓八项,通仓六项,照旧扣除。
万历十七年,修筑诸湖堤埧,以济漕运。
《山东通志》:安山湖,万历十七年修土堤,共长四千三百二十丈。又于似蛇沟八里湾建闸二座,以便蓄泄,可为济漕永利。
南旺湖,万历十七年开浚湖中渠道,南西北三面旧堤长一万二千六百丈,添东面子堤长七千一百八十八丈。又于五里铺建石埧一座,长五丈,以便蓄泄济运。
马踏湖,万历十七年刱筑土堤,自弘仁桥起至禹王庙止,共长三千三百一十三丈,以便存蓄济运。坎河口,系汶水泄入盐河之处,遏之不能,纵之河竭。万历十七年筑滚水石埧一座,长六十丈,水涨任其外泄,水平仍复内蓄济漕。
《鱼台县志》:十七年,都谏常居敬奏:东平济宁之间,筑设南旺安山马踏独山等湖,谓之水匮。满则引水入湖,以预潴蓄。旱则决湖入运,以通漕舟。自先年河道诸臣,开召耕种,徵其租入,以代鱼沛诸邑之税。于是界限混淆,居民兼并,请各查顷亩,于高下相承之地,筑一东湖小堤,堤以内永为水匮,堤以外作为湖田。庶界限分明,内外有辨。小民难于侵占,官司易于稽覈。诏从其请。
万历二十二年,开韩庄支河,以利漕舟。
《鱼台县志》:二十二年,开韩庄支河成。先是,己丑河溢茶城,漕舟告阻。乃开吕家塘新河,建内华古洪三闸,以距河水,闭不时开。至是淫雨连绵,泉湖湓溢,邹滕诸山之水,汇于赤吕诸湖,周回数十里,曹单金城河济故道横潦,东下由广运闸口、钓钩嘴等处直贯谷亭,汇于昭阳湖,亦周回数十里,交灌漕渠。下流又为三闸,所闭无从疏泄,河堤溃决几二百里。尚书舒应龙乃请于峄县性义岭下中心沟稍北,开韩庄支渠一道,长四十里,通于彭河泇口,以泄诸湖之水。万历二十五年,自登州运粮赴朝鲜。
《登州府志》:二十五年,东征倭寇。自登州运粮赴朝鲜,时濒海各道俱运。
万历三十六年,姜性疏请湖省水次定所,以裨漕计。从之。
《岳州府志》:三十六年,刑科给事中姜性疏奏:为楚省水次,屡议屡更。乞申画一经久之规,以轸民艰,以裨漕计事。臣惟当今军国之需,仰给各省之漕运,而交兑必有水次,水次必有定所。盖酌于地里之宜,适于军民之便,权于利害之交,断然不易,乃可永久遵行。臣生长于楚,目击楚民为此一役,谋牵筑舍,患切剥肤久矣。安得不为皇上请命。臣查湖省水次,《会典》所载曰汉口,曰蕲州,曰城陵矶,曰陈公套。谓原止挂口,而汉口、陈公套其读者误也。青泥湾即城陵矶地方,亦犹挂口即蕲州地方。议请在《会典》之后,谓青泥兑粮,而总巡漕院未之知者,亦误也。夫挂口各次无论,已惟是青泥湾之次,分兑衡荆岳长四府之粮,则原从汉口。议改者,实自嘉靖十二年始耳。汉口果便,何为改哉。乃行之四十年,而为万历之元年,仍归汉口。至十九年,便归泥湾矣。行又十三年,而为万历之三十一年,仍归汉口。至三十二年,复归泥湾矣。行又三年,而为万历之三十五年,仍归汉口。至三十六年,复归泥湾矣。汉口果便,何为屡改哉。又何为议改以来,八十年之间,而兑于泥湾者凡六十年,兑于汉口者仅二十年哉。臣窃以为议法当顺民情,举事当从民便。以青泥湾而兑四府之粮,其便有四。道里适中且近,一也。免涉长江风波之险,二也。邻壤之民,和睦不生事,三也。省减水脚,四也。然而屡告屡改,何也。则亦有故。臣闻省次之保歇串,同各衙门之吏胥,利兑运为奇货,而鱼肉之无所不至,往往假冒粮里之名,诳准上司,辄又百计朦胧,不行查勘。或查勘矣,而地方官虑以水次所驻,夫马供应为苦,辄又朦胧回覆,于是甲可乙否,朝三暮四,不难听荧惑之言,拂百姓之欲,篾钦定之制,作儿戏之举。臣查汉口几番改兑,惟万历元年题准,而馀皆未奉诏旨者也。以如此关系军储大事,而可轻率专擅也耶。夫告改者,不过谓青泥湾淤塞耳;风波不便,泊舟漂没粮石耳;漕军逆水,挽舟为苦耳;官旗以地远法疏,时有纵横耳。不知架空船,以就兑米漕军之苦几何,即楚船岁有拨运江省之粮者,独不挽舟千里,远赴彭蠡乎。且青泥湾中段虽淤,而其下为城陵矶,其上为南津港,扁山等处埠口迂环,沙洲新出,皆在咫尺一望之中。向来商舟蚁集如鳞,而独不可泊漕艘乎。楚,泽国也。即汉口诸流湍急尤甚,而独不虞有风浪乎。万历二十年间,陈公套不一夜风起,打破粮船五十馀只,漂没米三万石有奇乎。且泥湾一带,岸次逼临岳阳门外,而虑不可问以三尺,将岳郡之防道所驻府县卫衙门,皆无资弹压矣。而专敕临督之官安在耶。驭众之法亦惟恃,有威令行处置当耳。往年旗军不于省河殴刘通判以毙乎。安见彼近之易绳,而此远之难制也。凡兹利害,岂不较然甚明矣哉。然非臣一人之臆说也。臣查先年抚臣李祯之疏,其略曰:兑粮到省总部,通判、吏书每石勒银三分,名派船钱。倘运夫如数与之,则票拨与军船,逐一交兑。否则零星拨兑,而民受吏书之害也。总部随有长行皂快,而江夏又送积年民壮一人,常带五七人沿河巡逻,通同大小歇家,指以开逼为名,向运夫索银,或五六两。少不如意,则大火逼枯,有每石折二三斗者,而民受逼米之害也。旗甲于兑米之时,先索运夫䌽红三牲酒醴,名曰祭江洒仓,仍又置酒,请舵公栏头纲司掾房府役人等,各有银两米色不等,方与交兑。而又有无筹逼折出风顺风外耗等米,画会完仓等银,而民受旗甲害也。脚夫营干朱票,名曰官脚夫。立于船头见兑,兑完一会,要米一篓,再会再要。通完又邀集多人上船,除正脚钱外,每石勒米二三升。少则拥众行凶,往往有殴运夫成笃疾者,而民受脚夫之害也。丐食花子,聚集百十馀人,又有市棍通同脚夫,装成花子上船丐米,因而强抢行李,或将一人佯死诈赖,又或小船五七只,夜半挨粮船抽帮,江中搬抢一空,无凭告诉,而民受花子之害也。大歇家见运夫挂欠,勒令部运写约,假称王府,每百两九折,连信钱八十七两,保头钱扣四两,说事钱扣三两,止得八十两,与运夫议还二百两,及至歇家来县讨钱,官派每里每日供给贴钱,而民受借贷之害也。以上诸害,青泥湾不尽有也。即有之,未必若是甚也。又云衡永长岳等府,自弘治间经洞庭风波之险,由洞庭至汉口,又经长沙风波之险,往往有漂流粮船,有渗漏腐烂米者,因题请于岳州交兑,至今公署现存。至嘉靖末,始改汉口。复经洞庭长江之险,而漂流诸患仍前。隆庆中,岳州知府刘自化具申两院,题请仍旧城陵矶蛇鳞洲水次,浚通河道数里,以便冬月交兑。后本官去任,而在城商贾积棍,利此数十州县之来得,以因缘为利,百计阻挠,是以未及竟行。今试行文各运粮地方,查访陈公套交兑比城陵矶孰便,及查先年刘知府建议,或于城陵矶相近地方南津港青泥湾二处,又或去城陵矶四十里临湘县地方,即冬月水涸,亦可以泊舟交兑。庶有便于民,而无损于国矣。此十九年题准者也。按臣吴楷之疏略曰:荆岳所属北粮,向在城陵矶青泥湾水次交兑。盖适两府交会之区,漕艘必由之路。又水势缓而民质朴,既免覆溺之患,又无渔猎之弊。以近就近,军民称便。迨三十一年改至汉口者,为因武汉假借告改,以肆恣睢,故岳属粮之完兑者,不能什一,而贻累者八九。运官每有掣肘之虞,粮里亦多蹙额之苦。又云青泥湾水次,自三十一年改并汉口,仅一年所,而群称不便,事势人情,有不得不复旧者。此三十二年题准者也。户部之疏,其略曰:城陵矶原兑衡长荆岳四府之粮,若改于陈公套,相距远甚,缘是荆岳二府,告改于青泥湾,去城陵矶止五里,就此交兑,即谓还其旧日之城陵可也。且运四府之粮,原定以荆岳之船,不独民便而军亦便。特未经移,会漕司全单,尚开在陈公套。及今不为移定,恐后来省会之积猾,没利钻改,更不便于民耳。此三十七年户部尚书赵世卿,据主事洪良范之疏,题准者也。按臣史弼之疏,其略曰:交兑之水次,他郡无论矣。若衡长荆岳四府,便于青泥湾,不便于陈公套明甚。此职巡历时,四郡父老合词控诉,而职与府道诸臣勘之至确者,正欲为地方乞命,随因监兑主事洪良范题请部臣题覆,仰奉钦依,准青泥湾。四郡生灵欢呼,不啻更生,而省会衙奸积棍,欲遂其鱼肉之计,辄妄生流言,当事犹惑其说,职诚不知其改矣。此三十八年题请者也。合而观之,四郡之水次,果青泥湾便耶,抑汉口陈公套便耶。然就四郡而言,又不无区别者。臣闻衡长之运夫,多系揽户,利于涉远取事。其船又多载土产,便于赴省发卖。又岳郡鲜有富姓,称贷者惟省有之,是以青泥湾之兑,愿与不愿各半。荆岳则原系一道军民,有婚姻之好,兑次在门屏之近,资斧省费,借办无难,臣隐知之。邸居细询两郡士民之寓长安者,罔不以青泥湾为便,可无烦再计者。且查往案十九年、三十二年之迁改泥湾,惟荆与岳耳,衡长未之改也。三十一年、四十年之告归汉口者,惟耒阳与衡山之民耳,荆岳未有辞也。据彼二县一曲之情,失此二郡久便之计,当事者曷其不审思而熟计之耶。今日楚中又议改矣,且不行道府通查,而望风悬断矣。迄何时而宁哉。臣独有说焉。兑部既裁,加敕粮道,则粮道一如兑部可也。乃部臣每临水次,必亲督兑完弥月,始按他次。粮道则仅仅验烤炕,不数日而委之判簿等官去矣。彼其秩单权轻,自好者固多,而阘葺者亦不少矣。安能约束军民。且粮道又多有带管别道之时,责其专精粮务,不亦难乎。今后宜一申饬,毋委判簿,以滋他弊。毋摄别务,以妨本职。此又不独楚省为然也。臣又闻江西一省,漕粮用官兑之法。设仓水次,令民输于官,官兑于军,岁省民间费用不赀,而所以优恤军旗亦甚悉,其法最善。彼中事规,倘亦可彷行之乎。臣深计桑梓,而谬献刍荛,伏乞敕下户部,采择臣言,将荆岳漕粮定于青泥湾水次交兑,永著为令,不得再因别府告改纷更。其衡长二府,另行彼处再议。至于申饬粮道,举行官兑之法,一并覆议,以听圣裁,民生幸甚,国计幸甚。疏入,事下户部,移咨楚省抚按,勘议妥确,俱如往议,遂定青泥湾水次,即于皇华亭建立仓廒,至今永为定制云。
万历四十六年,派运辽饷米豆。
《登州府志》:四十六年,派运辽饷米豆十万石,抵盖州套交卸,加至十五万石岁额。登莱济青共六十万石,副使陶朗先又于额外运十万石备用。
万历四十八年,造舟浮海运粮。
《海丰县志》:四十八年,发饷银令邑民造舟十八艘,浮海运粮皮岛,每岁一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