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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二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七十二卷目录

 荒政部汇考五
  唐二〈开元九则 天宝四则 肃宗一则 肃宗乾元二则 宝应一则 代宗大历四则 德宗建中二则 兴元一则 贞元十六则 顺宗永贞一则〉

食货典第七十二卷

荒政部汇考五

唐二

开元二十年,诏州县审责贫户贷以义仓,又赈河南水及河北饥。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卢从愿传》:从愿,开元十八年,迁太子宾客。二十年,河北饥,诏为宣抚虚置使,发仓廥赈饥民。
《册府元龟》:二十年二月辛卯,制曰:用天之道,分地之利,此庶人之事也。非济育,无以致其功。务在三时,遵其五教,此邦家之典也。非悦劝,无以成其业。朕当夜分思理,明发听朝,惠绥群元,若何赤子。议狱以缓死,薄征以息人。年谷颇登,时政庶缉,而家给之长,仍或未均,蕴利之徒,犹闻赘聚。静言其事,应有厥繇。如闻贫下之人,农桑之际,多阙粮种,咸求倍息,致令贫者日削,富者岁滋,非所谓益寡裒,多务穑,敦本之方也。思弘惠恤以拯贫窭,且义仓元置与众共之,将以克济斯人,岂徒蓄我王府。自今已后,天下诸州,每置农桑,令诸县审责贫户应粮及种子,据其口粮,贷义仓。至秋熟后,照数徵纳。庶耕者成业,啬人知劝,生厚而德正,时顺而物成。国富家肥,于是乎在。凡厥主守,称朕意焉。三月,诏曰:天生蒸民,树之司牧,将兴化济俗,育物阜时。朕对越明灵,作人父母。因地利以观穑,乐岁成而报功。期于富庶,俾之宁缉。故尝纳隍夕惕,负扆晨兴。受一服,则思纻绩之勤。务三时,则忧畎亩之害。每因水潦方降,则使堤防必葺。去岁已来,频有处分。所繇简慢,或未躬勤。河南数州,致滋水损。州县牧宰,何以自安。被损之家,何以存济。宜令户部侍郎张敬舆,宣慰简覆,如实有损贫下不支济百姓,量事赈给,务令忧恤,称朕意焉。是岁,河北谷贵,遣太子宾客卢从愿为宣抚处置,使开仓以救饥馁。 又按《册府元龟》:二十年九月戊辰,河南道宋、滑、兖、郓等州大水,伤禾稼,特放今年地税。
开元二十一年,京师饥,诏出太仓米给之。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裴耀卿传》:耀卿,字焕之。开元二十年,迁京兆尹。明年秋,雨害稼,京师饥。帝将幸东都,召问所以救人者。耀卿曰:陛下既东巡,百司毕从,则太仓、三辅可遣重臣分道赈给,自东都益广漕运,以实关辅,关辅既实,则乘舆西还,事蔑不济。且国家大本在京师,但秦地狭,水旱易匮。往贞观、永徽时,禄禀者少,岁漕粟二十万略足;今用度浸广,运数倍且不支,故数东幸,以就敖粟。为国大计,臣愿广陕运道,使京师常有三年食,虽水旱不足忧。今天下输丁约四百万,使丁出百钱为陕、洛运费,又益半为营窖用,分纳司农,河南、陕州。又令租米悉输东都。从都至陜,河益湍沮,若广漕路,变陆为水,所支尚赢万计。且河南租船候水始进,吴工不便河漕,处处停留,易生隐盗。请置仓河口,以纳东租,然后官自顾载,分入河、洛。度三门东西各筑敖仓,自东至者,东仓受之;三门迫险,则旁河凿山,以开车道,运数十里,西仓受之。度宜徐运抵太原仓,趋河入渭,更无留阻,可减费钜万。天子然其计,拜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充转运使。于是置河阴、集津、三门仓,引天下租繇盟津溯河而西。三年积七百万石,省运费三十万缗。或曰:以此缗纳于上,足以明功。答曰:是谓以国财求宠,其可乎。敕吏为和市费。迁侍中。
《旧唐书本纪》:二十一年,关中久雨害稼,京师饥,诏出太仓米二百万石给之。
《册府元龟》:二十一年四月,以久旱,命太子少保陆象先、户部尚书杜暹等七人往诸道宣慰赈给,仍令黜陟官吏,疏决囚徒。
开元二十二年,遣使巡问乏粮,诸州量给种子,又以京畿关辅频年不稔,诏停一切徭役欠负其今年租赋地税,亦并放免。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二十二年春正月乙酉,怀、卫、邢、相等五州乏粮,遣中书舍人裴敦复巡问,量给种子。
《册府元龟》:二十二年十一月,敕曰:百姓屡空,朕孰与足。言念于此,良所疚怀。如闻京畿及关辅,有损田百姓等属,频年不稔,久乏粮储。虽今岁薄收,未免辛苦。宜从蠲省,勿用虚弊。至如州县不急之务,差科徭役,并积年欠负等,一切并停。其今年租入等已下,特宜放免地税。受田一顷已下者,亦宜放免。
《文献通考》:二十二年,敕应给贷粮,本州录奏待敕,到三口以下,给米一石。六口以下,给米两石。七口以下,给米三石。如给粟,准米计折。
开元二十三年,以百姓艰弊停徵公私旧债,又赈给江淮已南诸遭水处。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二十三年八月戊子,制江淮巳南有遭水处,本道使赈给之。按《册府元龟》:二十三年五月,诏曰:如闻关辅蚕麦,虽稍胜常年,百姓所收,才得自给。若无优假,还虑艰弊。其先欠百司职田,及诸色应合至蚕麦时徵,已有处分,讫其公私旧债,亦宜停徵。贫下百姓,有佣力买卖,与富儿及王公已下者,任依常式。
开元二十五年,以今岁丰熟,诏加价和籴所在贮掌以备荒。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五年九月戊子,敕曰:适变从宜,有国常典。恤人济物,为政所先。今岁秋苗,远近丰熟,时谷既贱,则甚伤农。事资均籴,以利百姓。宜令户部郎中郑昉、殿中侍御史郑章,于都畿,据时价外,每斗加三两钱,和籴粟三四百万石,所在贮掌,江淮漕运,固甚烦劳。务在安人,宜令休息。其江淮间,今年所运租,停其关辅。委度支郎中兼侍御史王翼,准此和籴粟三四百万石。应须船运等,即与所司审计料,奏闻。
开元二十六年,以开决咸卤荒废地,散给贫户及逃还百姓。诏籴宁庆小麦,贮于朔方军城。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六年正月丁丑,制顷以栎阳等县,地多咸卤,人力不及,便至荒废。近者开决,皆生稻苗,亦既成功,岂专其利。京兆府界内,应杂开稻田,并宜散给贫者及逃还百姓,以为永业。 又按《册府元龟》:二十六年三月丙申,敕曰:朕闻宁、庆两州,小麦甚贱。百姓出粜,又无人籴。衣服之间,或虑难得。宜令所司与本道支使计会,每㪷加于时价一两钱,籴取二万石,变造面饭,贮于朔方军城。
开元二十七年,诏以今岁丰稔,令天下诸州收籴入仓,以防水旱。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七年九月,敕曰:理国者,在乎安人。安人者,在乎足食。以古先哲后,立法济时,使家有三载之储,国有九年之蓄。虽遇水旱,终保康宁。则尧汤之代,繇此道也。朕以薄德,丕承睿图,身虽在于九重,心每同于兆庶。而微诚克遂,上帝降祥。今岁物巳秋成,农郊大稔。岂但京坻之积,有同水火之饶。宜因丰穰,预为收贮。济人救乏,孰先于兹。宜令所司,速计料天下诸州仓,有不充三年者,宜量取今年税钱,各委所繇长官,及时每斗加于时价一两钱,收籴。
开元二十八年,敕使赈给河北。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二十八年十月,河北十三州水,敕本道采访使,量事赈给。
开元二十九年,遣使赈恤东都河北,诏州县灾损处,不待奏报,先行赈给。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二十九年九月,大雨雪,稻禾偃折,又霖雨月馀,道途阻滞。是秋,河北博、洺等二十四州言雨水害稼,命御史中丞张倚,往东都及河北赈恤之。
《册府元龟》:二十九年,制曰:本制仓储,用防水旱。朕每念黎庶,尝忧匮乏。承前有遭损之州,皆待奏报,然后赈给。近年亦分命使臣,与州县相知处置。尚虑道路应远,往复淹滞,以此恤人,何救悬绝。自今已后,若有损处,应须赈给,宜令州县长官,与采访使勘会量事,给讫奏闻。朕当重遣使臣,宣慰按覆。
天宝四载,诏以常平钱,收籴大麦,贮积备荒。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天宝四载五月,诏曰:如闻今载收麦,倍胜常岁。稍至丰贱,即虑伤农。处置之间,事资通济。宜令河南、河北诸郡长官,取当处常平钱,于时价外,㪷别加三五钱,量事收籴大麦,贮掌。其义仓亦宜准此,仍委采访使勾当,便勘覆具数,一时录奏。诸道有粮储少处,各随土宜,如堪贮积,亦准此处分。
天宝十二载,诏涝损州郡令御史宣抚赈给,又以京城霖雨,米贵,出太仓米减价粜与贫入。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十二载八月,京城霖雨,米贵,令出太仓米十万石,减价粜与贫人。
《册府元龟》:十二载正月丁卯,诏曰:河东及河淮间诸郡,去载微有涝损,至于乏绝。已令给粮。如闻郡县,尚未赒恤,方春在候,农事将兴。或虑百姓艰难,未能存济。宜每道各令御史一人,即往宣抚。应有不支持者,与所繇计会,随事赈给。如当郡无食,及不充,听取比郡者分付,务令胜致,以副朕怀。天宝十三载,以京城霖雨,乏食,出太仓米贱粜济贫民。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十三载秋,霖雨积六十馀日,京城垣屋颓坏殆尽,物价暴贵,人多乏食,令出太仓米一百万石,开十场贱粜以济贫民。
天宝十四载,以岁饥乏,减粜,赈给。又以旱伤宿麦,遣官祭祷。
《唐书·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四载正月,以岁饥乏故,下诏曰:嘉谷不登,古今荐有,劝分之义,皇王善经。且丰熟已来,岁时颇久。岂有馀粮栖亩,诚恐极贱伤农。所以积之京坻,用防水旱。爰自二载,稍异有年。粟麦之间,或闻未赡。比开仓贱粜,以济时须。虽且得支持,而价未全减。糇粮种子,尚虑不充。是用赒恤,俾之宽泰。在于处置,须均有无。今更出仓,务令家给,俾其乐业,式副朕心。宜于太仓出粜一百万石,分付京兆府与诸县粜,每升减于时价十文。河南府畿县出三十万石,太原府出三十万石,荥阳、临汝等郡各出粟二十万石,河内郡出米十万石,陜郡出米二万石,并每斗减时价十文,粜与当处百姓。应缘开场差官,分配多少,一时各委府郡县长官处置。乃令采访使,各自勾当。其太仓含嘉出粟,兼令监仓使与府县计会处分。其奉先同官华原等县,与中部郡地近,宜准诸县例,数便于中部请受。其馀县,有司者,仰准此。其天下府县百姓,去载有损交不支济者,仰所繇,审勘,责除有仓粮之外,仍便据籍地顷亩,量与种子。京兆府及华阳、冯翊、扶风等郡,既是近辅,须别优矜。虽非损户,或有乏少种子者,亦仰每乡量宜准给,并委采访使与府郡长官计会,即与处置。使及营农,使其种子,既须好粟,仍取新地税分付。京畿府郡京草,虽已加价,尚闻难办。宜委度支各与所繇计会支料,得至今载终已来,用足之外,应未送者,量事停减,赈给。粜仓矜贫济乏,务从抚实,无使隐欺。如官人及富有之家,典正并揽诸色,辄私侵粜,兼有乞取,或虚著人名,诈来请受者,其自五品已上官荫人等,录奏,当别有处分。六品已下并白身者,便决一顿,仍准法科绳。所繇等官,不能觉察,及自抵犯者,亦与同罪。
又按《册府元龟》:十四载三月,诏曰:近日以来,时雨

未降,在于宿麦,虑有所伤。虽忧勤之心,不忘于黎庶,而精诚之至,冀展于灵祇。宜令太子太师陈希烈祭元冥,光禄卿李憕祭风伯,国子祭酒李麟祭雨师,仍取今年二十三日,各申诚请,务令蠲洁,如朕意焉。又诏曰:关辅郡邑,霈泽屡施,京城在近,时雨未降。是用轸虑,匪宁于怀。其诸郡坛,虽已勤请,攸资遍祭,庶达诚心。宜令吏部侍郎蒋烈,今年二十五日,祭天皇地祇。给事中王维等,分祭于五星坛。务申虔洁,以副朕怀。
肃宗   年,以百姓饥,诏能赈贫乏者,宠以爵秩。按《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荒政考略》:肃宗时,百姓残于兵盗,米斗至钱七千,鬻糠为粮,民行乞食者属
路。乃诏能赈贫乏者,宠以爵秩。
乾元元年三月辛卯,以岁饥,禁酤酒,麦依常式。
《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云云。乾元三年,令中使煮粥饲饥。
《唐书·肃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乾元三年二月,以米贵,斗至五百文,多饿死。令中使于西市煮粥,以饲饿者。
宝应元年,代宗即位,诏水旱州县勿科率。
《唐书·代宗本纪》:宝应元年四月己巳,即皇帝位。十月乙卯,诏浙江水旱,百姓重困,州县勿辄科率,民疫死不能葬者为瘗之。
《册府元龟》:代宗宝应元年十月乙卯,敕曰:浙江东西,去岁旱损,所出租赋,颇甚艰辛。今秋已来,复闻遭水,百姓重困,何以克堪。朕所以未明求衣,日旰忘食,思弘理道,良用疚怀。今所徵收,唯正租庸而已。其馀差役,咸使矜量,颇亦申明,冀稍安辑。如闻诸道节度使,不承正敕,妄有徵科,州县望风,便行文牒,务为逼迫,自应诛求,事且因循,转用生弊。不有惩革,何以息人。自今已后,宜令本道观察,及租庸使,严加访察,其州县除正敕支遣外,不得转承诸使文牒,徵率一物已上。如或有犯,便仰停,务具名弹奏。又闻杭越间,疾疫颇甚,户有死绝,未削版图。至于税赋,或无旧业田宅,延及亲邻,言念疲人,岂堪兼役。致令逃散,诚有哀矜。亦委租庸使与本州,审细勘责,据实户差遣处置。讫,具状闻奏。仍委刺史、县令,设法招携,课最之间,褒贬斯在。其为死绝家,无人收葬,仍令州县埋瘗。朕临御寰瀛,为人父母,一物失所,每勤罪己之心。四方未宁,弥轸纳隍之虑。庶尹卿士友邦冢君,宜悉朕怀,其敷至理。
代宗大历四年,以京城连雨,米贵,减粜官米,以惠贫民蠲放淮南租庸地税。
《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大历四年八月丙申朔。自夏四月连雨至此月,京城米斗八百文。官出米二万石,减估而粜,以惠贫民。
《册府元龟》:四年十一月甲子,诏曰:比属秋霖,颇伤苗稼,百姓种麦,其数非多。如闻村闾,不免流散。其大历五年夏麦所税,特宜与减常年税。乙亥,敕曰:王者以冢宰制国,用司会质岁成。必视丰荒之年,以均赋入之数。自近古以来,天下郡县,或有水旱之处,则亦减其田赋,休其力役。不急之务,不便于时,亦皆节省,以惠穷乏。上天眷命,属朕黎元,敢不敬承。励于勤恤,躬自俭薄,刑于家邦,非上荐宗庙,下资军旅,未尝私于所奉,更有徵求,藏之于人,孰谓不足。乃者属减邦赋,以劝农耕,而四时罔借,九扈皆叙。近自关右,达于海隅,溥其百谷之穰,宁止三年之积。非朕寡德,所能臻兹,盖祖宗景灵,被此嘉贶。仰荷殊庆,兢怀益深。而淮南数州,独罹灾患,秋夏无雨,田莱卒荒,闾阎艰食,百价皆振。永念于此,良增怃然。我念忧伤,终夜不寐。且有蠲贷,安用流亡。其准上今年租庸地税,旨支米等,宜三分放二分。
大历八年,以京师岁稔谷贱,敕度支转运江淮米价,充关内和籴。
《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八年十一月癸未,敕度支江淮转运三十万石米价,并脚价充关内和籴。时京师大稔,谷价骤贱,大麦斗至八钱,粟斗至二千钱。帝勤恤万姓,思以赡之。以每岁漕挽四十万石米,至上郡,乃量远近费,减至十万石,三十万石米价充关内,近加价和籴,以利关中人权也。
大历十一年,遣使赈杭州水灾。
《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一年三月,以杭州前岁水灾,命右散骑常侍萧昕使于杭州,宣慰赈给。
大历十二年,以渭南令刘藻御史赵计奏,损田不多贬官,又蠲放巴南诸州租庸及诸色徵科。
《唐书·代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十二年冬十月乙巳,京兆尹黎干奏水损田三万一千顷。度支使韩滉奏所损不多。兼渭南令刘藻曲附滉,亦云部内田不损。差御史赵计检渭南田,亦附滉云不损。上曰:水旱咸均,不宜渭南独免。复命御史朱敖检之,渭南损田三千顷。上叹息曰:县令职在字人,不损亦宜称损,损而不闻,岂有恤隐之意耶。刘藻、赵计皆贬官。按《册府元龟》:十二年十一月庚辰,诏曰:朕以黎元者,君之肢体,伤之则惨怛。赋税者,国之衣食,均之则赡济。然特图其本先,假贫人之获安,所谓富国,所以底慎财用,蠲省征徭,期致理于太宁,庶自迩而及远。如闻巴南诸州,自顷年以来,西有蕃夷之寇,南有羌戎之聚,岁会戎事,城出革车,子弟困于征徭,父兄疲于馈饷。赋益烦重,人转流亡,荒田既多,频岁仍俭。户口凋耗,居邑萧然。去桑梓之重迁,保山林以自活。念性命于俄顷,或逡巡于敚攘。传不云乎:穷斯滥矣,顾其闾井夫。岂不怀哀。我矜人,盖非获已,朕之不德,自咎良深。其邑蓬、渠、集、壁、克、通、开等州,宜放二年租庸,及诸色徵科,亦宜蠲免。仍委本道观察使及刺史、县令,切加招抚。
德宗建中元年,诏俭岁米价贵时,出官米付行人下价粜货。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食货志》:建中元年七月,敕:夫常平者,常使谷价如一,大丰不为之减,大俭不为之加。虽遇灾荒,人无菜色。自今已后,忽米价贵时,宜量出官米十万石,麦十万石,每石量付两市行人下价粜货。
建中三年,赵赞言:自军兴,废常平,仓凶荒流散,请置常平轻重本钱。又于诸道津要税商货以充常平之本。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自太宗时置义仓及常平仓以备凶荒,高宗以后,稍假义仓以给他费,至神龙中略尽。元宗即位,复置之。其后第五琦请天下常平仓皆置库,以畜本钱。至是赵赞又言:自军兴,常平仓废垂三十年,凶荒溃散,馁死相食,不可胜纪。陛下即位,京城两市置常平官,虽频年少雨,米不腾贵,可推而广之,宜兼储布帛。请于两都、江陵、成都、扬、汴、苏、洪置常平轻重本钱,上至百万缗,下至十万,积米、粟、布、帛、丝、麻、贵则下价而出之,贱则加估而收之。诸道津会置吏,阅商贾钱,每缗税二十,竹、木、茶、漆税十之一,以赡常平本钱。德宗纳其策。属军用迫蹴,亦随而耗竭,不能备常平之积。
《旧唐书本纪》:三年九月丁亥,判度支赵赞上言,请为两都、江陵、成都、扬汴、苏、洪等州置常平轻重本钱。上至百万贯,下至十万贯,收贮斛㪷匹段丝麻,候贵则下价出卖,贱则加估收籴,权轻重以利民。从之。赞乃于诸道津要置吏税商货,每贯税二十文,竹木茶漆皆什一税一,以充常平之本。 按《食货志》:三年九月,户部侍郎赵赞上言曰:伏以旧制,置仓储粟,名曰常平。军兴已来,此事阙废,或因凶荒流散,饿死相食者,不可胜纪。古者平准之法,使万室之邑,必有万钟之藏,千室之邑,必有千钟之藏,春以奉耕,夏以奉耘,虽有大贾富家,不得豪夺吾人者,盖谓能行轻重之法也。自陛下登极以来,许京城两市置常平,官籴盐米,虽经频年少雨,米价腾贵,此乃即日明验,实要推而广之。当兴军之时,与承平或异,事须兼储布帛,以备时须。臣今商量,请于两都并江陵、东都、扬、汴、苏、洪等州府,各置常平,轻重本钱,上至百万贯,下至数十万贯,随其所宜,量定多少。惟置斛斗疋段丝麻等,候物贵则下价出卖,物贱则加价收籴。权其轻重,以利疲人。从之。赞于是条奏诸道要都会之所,皆置吏,阅商人财货。计钱每贯税二十,天下所出竹、木、茶、漆,皆十一税之,以充常平本。时国用稍广,常赋不足,所税亦随时而尽,终不能为常平本。
兴元元年,诏螟蝗为害,饥馑处各赐米石。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兴元元年冬十月乙亥,诏宋亳、淄青、泽潞、河东、恒冀、幽、易定、魏博等八节度,螟蝗为害,蒸民饥馑,每节度赐米五万石,河阳、东畿各赐三万石,所司搬运,于楚州。
《册府元龟》:元年十月乙亥,诏曰:顷戎役繁兴,两河尤剧,农桑俱废,井邑为墟。丁壮服其干戈,疲羸委于沟壑。历河朔而至太原,自淮沂而被雒汭。虫螟为害,雨泽愆时。然犹徵赋未息,征役未宁。冻馁流离,寄命无所。其宋、亳、淄、青、泽、潞、河东、常、冀、幽州、易、定、魏博等八节度管内,各赐米五万石。河阳、东都畿二节度管内,各赐三万石。所司即搬运于楚州,分付各委本道领受,赈给将士、百姓。江淮之间,连岁丰稔,迫于供赋,颇亦伤农。收其有馀,济彼不足。宜令度支于淮南、浙江东西道,加价和籴米三五十万石,差官搬运于诸道,减价出粜,贵从权便,以利于人。宜即遣使,分道宣慰,劳勉将士,存问乡闾。有可以救岁凶灾,除人疾苦,各与长吏,商量奏闻。
贞元 年,以江淮州县水菑,命度支增估籴粟。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食货志》:贞元初,吐蕃劫盟,召诸道兵十七万戍边。关中为吐蕃蹂躏者二十年矣,北至河曲,人户无几,诸道戍兵月给米十七万斛,皆籴于关中。宰相陆贽以关中谷贱,请和籴,可至百馀万斛。计诸县船车至太仓,谷价四十有馀,米价七十,则一年和籴之数当转运之二年,一斗转运之资当和籴之五斗。减转运以实边,存转运以备时要。江淮米至河阴者罢八十万斛,河阴米至太原仓者罢五十万,太原米至通渭桥者罢二十万。以所减米籴江淮水菑州县,斗减时五十以救之。京城东渭桥之籴,斗增时三十以利农。以江淮粜米及减运直市绢帛送上都。帝乃命度支增估籴粟三十三万斛,然不能尽用贽议。
贞元元年,关中蝗旱,大饥,诏出次贬食节用缓刑不急之务,一切停罢。
《唐书·德宗本纪》:贞元元年春旱八月甲子,以旱避正殿,减膳。
《旧唐书本纪》:元年正月戊戌,大风雪,寒。去秋螟蝗,冬旱,至是雪,寒甚,民饥冻死者踣于路。二月丙寅朔,遣工部尚书贾耽、侍郎刘太真分往东都、两河宣慰。河南、河北饥,米㪷千钱。夏四月己卯,江陵度支院失火,烧租赋钱谷百馀万。时关东大饥,赋调不入,由是国用益窘。关中饥民蒸蝗虫而食之。五月癸卯,分命朝臣祷群神以祈雨。蝗自海而至,飞蔽天,每下则草木及畜毛无复孑遗。谷价腾踊。秋七月庚申,关中蝗食草木都尽,旱甚,灞水将竭,井多无水。有司计度支钱榖,才可支七旬。甲子,诏:夫人事失于下,则天变形于上,咎徵之作,必有由然。自顷已来,灾沴仍集,雨泽不降,绵历三时,虫蝗继臻,弥亘千里。菽粟翔贵,稼穑枯瘁,嗷嗷蒸人,聚泣田亩,兴言及此,实切痛伤。遍祈百神,曾不获应,方悟祷祠非救灾之术,言词非谢谴之诚。忧心如焚,深自刻责。得非刑法舛缪。忠良郁湮,暴赋未蠲,劳师靡息。事或无益,而重为烦费;任或非当,而横肆侵蟊。有一于兹,足伤和气。本其所以,罪实在予,万姓何辜,重罹饥殍。所宜出次贬食,节用缓刑,侧身增修,以谨天戒。朕自今视朝不御正殿,有司供膳并宜减省,不急之务,一切停罢。除诸军将士外,应食粮人诸色用度,本司本使长官商量减罢,以救凶荒。俟岁丰登,即令复旧。十一月丁丑,诏文武常参官共赐钱七百万贯,以岁凶谷贵,衣冠窘乏故也。按《册府元龟》:元年正月辛丑,赈贷诸道将士、百姓。昭义、河东、成德、幽州、义武、魏博、奉诚、晋、慈、隰、宣、武平、卢、汴、滑、河阳、东都、畿、汝州诸军节度,合赈米四十七万石。二月二日,诏曰:诸道节度观察使所进耕牛,委京兆府勘责有地无牛百姓,量其产业,以所进牛,均平给赐。其有田五十亩已下,人不在给限。给事中袁高奏曰:圣慈所忧,切在贫下百姓,有田不满五十亩者,尤是贫人。请量三两户,共给牛一头,以济农事。从之。是时,蝗旱之后,牛多疫死。诸道节度韦皋、李叔明等,咸进耕牛,故有是命。 又按《册府元龟》:元年十二月丁亥,诏曰:朕以眇身,继明列圣,不能纂承先志,以洽升平。驯致寇戎,屡兴兵革,上元降警,蝗旱为灾。年不顺成,人方歉食。言念于此,实用伤怀。是以斋心别宫,与人祈谷。虽阳和在候,而黔首无聊。称庆于予,窃所不敢。其来年正月一日,朝贺,宜罢。
贞元二年,以岁饥罢元会,减御膳。
《唐书·德宗本纪》:二年正月丙申,诏减御膳之半。按《旧唐书本纪》:二年春正月壬辰朔,以岁饥罢元会,礼。丙申,诏以民饥,御膳之费减半,宫人月共粮米都一千五百石,飞龙马减半料。
《册府元龟》:二年正月,以关辅荒馑,停朝贺之礼。诏曰:朕以薄德,托于人上。励精思理,期致雍熙。而鉴之不明,百度多缺。伤痍未瘳,而征役荐起。流亡既甚,而赋敛弥繁。人怨上闻,天灾下降。连岁蝗旱,荡无农收。惟兹近郊,遭害尤甚。岂非昊穹作沴,深警予衷。跼蹐忧惭,罔知攸措。今谷价腾踊,人情震惊。乡闾不居,骨肉相弃。流离殒毙,所不忍闻。公私之间,廪食俱竭。既无赈恤,犹复徵求,财殚力尽,捶楚仍及。弛征则军莫之赡,厚取则人何以堪。念兹困穷,痛切心骨。思所以济,浩无津涯,补过实在于增修,救患莫如于息费。致咎之本,既繇朕躬,谢谴之诚,当自朕始。尚食每日所进御膳,宜各减一半,应宫内人等,每月惟供给粮米一千五百石,其飞龙厩马,从今已后,至四月三十日,并减半料。京兆尹应科徵诸色名目,一切并停。如有能减有均无,赒救贫乏者,当授以官秩。
贞元四年,诏:水旱诸州,委长吏贷种。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四年正月,诏曰:诸州遭水旱,委长吏贷种。
贞元六年,以旱遣使祭祷,又赐京兆府麦种。
《唐书·德宗本纪》:六年春,旱。
《册府元龟》:六年三月以旱故遣使分祷山川是春京畿关辅河南大无麦苗 又按《册府元龟》:六年七月,以麦不登,赐京兆府种五万石。
贞元八年,以天下水灾,遣使分道赈给,又敕诸军镇和籴。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权德舆传》:德舆,字载之,为太常博士,改左补阙。贞元八年,关东、淮南、浙西州县大水,坏庐舍,漂杀人。德舆建言:江、淮田一善熟,则旁资数道,故天下大计,仰于东南。今霪雨二时,农田不开,逋亡日众。宜择群臣明识通方者,持节劳徕,问人所疾苦,蠲其租入,与连帅守长讲求所宜。赋取于人,不若藏于人之固也。帝乃遣奚陟等四人循行慰抚。
《旧唐书本纪》:八年八月乙丑,以天下水灾,分命朝臣宣抚赈贷。丁未,诏以岁凶罢九月赐宴。十二月庚寅,诏赐遭水县乏绝户米三十万石。
《文苑英华》:八年八月,敕:王者钦若天道,惠绥下人,修己以导其和平,推心以恤乎灾患。康时济理,何莫由斯。朕以薄德,托于人上。励精庶政,思致雍熙。而诚不动天,政或多阙。阴气作沴,暴风荐臻。自江淮而及于荆襄,历陈宋而施于河朔,其间郡邑,连有水灾。城郭多伤,公私为害。损害庐舍,浸败田苗。或亲戚漂沦,或资产沉溺,为之父母,所不忍闻。兴言疚怀,良深愧悯。夙夜祗畏,悼于厥心。用是寝不获安,食而忘味。特加赈恤,庶洽幽明。宜令中书舍人奚陟,往江陵府及襄、郢、复、随、鄂、申、光、蔡等州,左庶子姚齐梧,往陈、许、宋、亳、颍、徐、泗、濠等州,秘书少监常咸往恒、冀、德、棣、深、赵等州,京兆尹常武往扬、楚、庐、滁、润、苏、常等州,宣慰应诸州百姓,因水漂荡,家业淹损,田苗交至乏绝,不能自存者,委宣抚使量与赈给。沉溺死者,各加赐物。仍并以所在官中两税钱物、地税米充给。其溺死人所在,官为收敛埋瘗,用申恻隐,以慰幽魂。其田苗所损,亦与宣抚使与观察使、刺史,约所损多少,速具闻奏。于戏一夫不获,一物失所,刑罚不中,赋敛不均。皆可以损阴阳之和,致水旱之沴。其州县应有系囚,及狱讼久未决者,委所在长吏,即与疏理,务从宽简,使绝滞冤,贪官、暴吏,倚法害公,特加惩肃,用明典宪。灾伤之后,切在抚绥。咨尔方镇之臣,洎于州县守宰咸知,悉乃心力,设法救人,以恤凶灾,以补伤败。庶令安集,式副忧勤。宣布朕怀,使各知悉。 又按《文苑英华》:八年十二月,敕:惠下恤人,先王之政典。视年制用,有国之恒规。故有出公粟以赈困穷,弛岁征以宽物力,救患之道,何莫由兹。顷以诸道水灾,遣使宣慰,中心是属,夕惕弥勤。省览条奏,载怀悯恻,用加救恤,以济吾人。应诸道遭水漂荡,家业淹损,田苗乏绝户,宜共赐米三十万石,所司各据州府乏绝户多少,速分配每道合给米数,闻奏。并以度支见贮米充度支,即与本道节度、观察使,计费,各随便近支付,委本使差清干官,请受分送合赈给州县,仍令县令及本曹官,同付人户,务从简便,无至重扰。速分给讫,具状闻奏。其州府水损田苗,及五六分者,今年税米及诸色官田租子,并减放一半。损七分以上,一切全放。其所减放米,如是支用数内,应令度支及本道以诸色钱物充填,并委度支条件闻奏。其两税钱,所司准旧例处分。朕抚临兆庶,思致和平,理化未臻,良增寅畏。方镇守宰,职在亲人,所宜分忧,以救艰食。必躬必信,副朕意焉。按《资治通鉴》:八年,陆贽上言:陛下顷设就军和籴之法,以省运。制与人加倍之价,以劝农。此令初行,人皆悦慕,而有司竞为苟且,专事纤啬。岁稔则不时敛藏,艰食则抑使收籴,遂使豪家贪吏,反操利权,贱取于人,以俟公私之乏。上既无信于下,下亦以伪应之。度支物估转高,军城谷价转贵。至有空申帐簿,伪指囷仓,计其数则亿万有馀,考其实则百什不足。又曰:旧制以关中用度之多,岁运东方租米。今夏江淮水潦,米贵加倍,关辅以谷贱伤农,宜加价以籴而无钱。江淮以谷贵人困,宜减价以粜而无米。而又运彼所乏,益此所馀,所谓习见闻而不达时宜者也。今江淮斗米直百五十钱,运至东渭桥,僦直又约二百。据市司月估斗粜三十七钱,耗其九而存其一,馁彼人而伤此农,可谓深失。顷者,每年自江湖淮浙运米百一十万斛,至河阴留四十万斛贮河阴仓,至陕州又留三十万斛贮太原仓,馀四十馀万斛,输东渭桥。今河阴太原仓,见米犹有三百二十馀万斛,京兆诸县斗米不过直钱七十,请令来年江淮,止运三十万斛至河阴,而河阴、陕州以次运至东渭桥,其江淮所停运米八十万斛,委转运使每斗取八十钱,于水灾州县粜之,以救贫乏,计得钱六十四万缗,减僦直六十九万缗,请令户部先以二十万缗付京兆,令籴米,以补渭桥仓之缺数。斗用百钱,以利农人。以一百二万六千缗付边镇,使籴十万人一年之粮。馀十万四千缗,以充来年和籴之价。
贞元九年,税茶备水旱,诏州府不得闭籴。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食货志》:九年正月,初税茶。先是,诸道盐铁使张滂奏曰:伏以去岁水灾,诏令减税。今乏国用,须有供储。伏请于出茶州县,及茶山外商人要路,委所由定三等时估,每十税一,充所放两税。其明年以后所得税,外贮之。若诸州遭水旱,赋税不办,以此代之。诏可之,仍委滂具处置条奏。自此每税得钱四十万贯。然税无虚岁,遭水旱处亦未尝以钱拯赡。
《册府元龟》:九年正月,诏曰:分灾救患,法有常规。通商惠人,国之令典。自今,宜令州府,不得辄有闭籴,仍委盐铁使及观察使,访察闻奏。
贞元十年,陆贽奏请以税茶钱,置义仓,备水旱。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资治通鉴》:十年,陆贽上言,请以税茶钱置义仓,以备水旱。其略曰:古称九年、六年之蓄者,率土臣庶,通为之计尔。固非独丰公庾,不及编氓也。近者有司奏请税茶,岁约得五十万贯,元敕令贮户部,用救百姓凶饥。今以蓄粮,适符前旨。贞元十二年,以京畿旱,诏放租税。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十二年冬十月壬戌,诏以京畿旱,放租税。
《册府元龟》:十二年十月,诏:京兆府所奏奉先等八县,旱损秋苗一万顷,计予三万六千二百石,青苗钱一万八千二百贯,比缘春夏少雨,秋稼或伤,顷亩虽损非多,黎庶犹虑艰食。况畿甸之内,供应实烦,须有优矜,以宽疲瘵。其所奏损,特宜放免。先是,州府奏水旱损苗,别差官检覆,多有异同之议。又追集人户,颇扰州府。至是帝知其弊,故特允其奏,朝野欢庆。贞元十三年,河南府旱,借含嘉仓粟赈之。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册府元龟》:十三年三月,河南府上言,当府旱损,请借含嘉仓粟五万石,赈贷百姓。可之。
贞元十四年,诏免水旱州府逋欠,以岁凶谷贵粜太仓粟以惠民。
《唐书·德宗本纪》:十四年冬,无雪,京师饥。
《旧唐书本纪》:十四年六月乙巳,以旱俭,出太仓粟赈贷。冬十月癸酉,以岁凶谷贵,出太仓粟三十万石,开场粜以惠民。十二月癸酉,出东都含嘉仓粟七万石,开场粜以惠河南饥民。 按《食货志》:十四年六月,以米价稍贵,令度支出官米十万石,于两街贱粜。按《册府元龟》:十四年正月,诏曰:朕临御兆人,为之父母,思底于道,俾安其生。然则邦计不可不供,封陲且以集事。而累经水旱,或有流庸,积成逋悬,寖以凋瘵。每念于此,惕然疚怀。中宵已兴,思拯其弊。将以悯其疾苦,致于康宁,岂可更扰疲人,尚为徵敛。宜弘善贷,以惠困穷。其诸道州府,应欠负贞元八年、九年、十年两税,及榷酒钱,总五百六十万七千馀贯,在百姓腹内,一切并免。如已徵得在官者,宜令所司,具条疏闻奏。于戏天生蒸人,君为司牧,百姓不足,过实在予。永思其艰,载用祗畏。宣示中外,令知朕怀。舆议以所欠钱物等,多是浮于编氓腹中,各已逃移,年月且久,纵令所司徵纳,亦无从而致。虽有此诏,亦无益于百姓矣。 又按《册府元龟》:十四年六月庚寅,诏曰:访闻蒸庶之间,米价稍贵。念兹贫乏,每用忧怀。苟利于人,所宜通济。今令度支出官米十万石,于街东西各五万石,每斗贱较时价,粜与百姓。七月,令赈给京兆府百姓麦种三万石。
《荒政考略》:十四年,旱,民请蠲租。京兆尹韩皋虑府帑已空,不敢奏。其后事闻于上,贬抚州司马。
贞元十五年,以年饥,罢宴赏,出仓粟粜于京畿。按《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十五年二月,罢中和节宴会,年凶故也。癸卯,罢三月群臣宴赏,岁饥也。出太仓粟十八万石,粜京畿诸县。
贞元十八年,赐水旱诸州帛及米盐,又量放两税钱物。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十八年秋七月庚辰,蔡、申、光三州春水夏旱,赐帛五万段,米十万石,盐三千石。
《册府元龟》:十八年七月,蔡、申、光三州言,春大水,夏大旱,诏其当道两税,除当军将士春冬衣赐及支用外,各供上都钱物,已徵及在百姓腹内,量放二年。又按《册府元龟》:十八年七月,诏曰:朕获主兆人以临,方夏忧勤于政,思底康宁,然而理化未孚,水旱为沴。或伤坏庐舍,漂损田畴。朕为人父母,用切于衷。其诸道应遭水损,州县令委本道观察使,速具条疏闻奏,当有处分。又诏曰:政在养人,实为邦本。朕庶存节用,以拯凋残。咨尔长吏,宜加安抚,申明晓示,令悉朕怀。贞元十九年,以旱饥,许孟容权德舆上疏陈阙政,诏罢选举贷麦种。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许孟容传》:孟容,累迁给事中。贞元十九年夏,大旱,上疏言:陛下斋居损膳,具牲玉,走群望,而天意未答,岂丰歉有定,阴阳适然乎。窃惟天人交感之际,系教令顺民与否。今户部钱非度支岁计,本备缓急,若取一百万缗代京兆一岁赋,则京圻无流亡,振灾为福。又应省察流移征防当还未还,役作禁锢当释未释;负逋馈送,当免免之;沉滞郁抑,当伸伸之;以顺人奉天。若是而神弗祐、岁弗稔,未之闻也。 按《权德舆传》:德舆,真拜侍郎。贞元十九年,大旱,德舆因是上陈阙政曰:陛下斋心减膳,悯恻元元,告于宗庙,祷诸天地,一物可祈,必致其礼,一士有请,必听其言,忧人之心可谓至已。臣闻销天灾者修政术,感人心者流惠泽,和气洽,则祥应至矣。畿甸之内,大率赤地而无所望,转徙之人,毙踣道路,虑种麦时,种不得下。宜诏在所裁留经用,以种贷民。今兹租赋及宿逋远贷,一切蠲除。设不蠲除,亦无可敛之理,不如先事图之,则恩归于上矣。十四年夏旱,吏趣常赋,至县令为民殴辱者,不可不察。又言:漕运本济关中,若转东都以西缘道仓廪,悉入京师,督江、淮所输以备常数,然后约太仓一岁计,斥其馀者以粜于民,则时价不踊而蓄藏者出矣。帝颇采用之。
《旧唐书本纪》:十九年秋七月戊午,以关辅饥,罢吏部选、礼部贡举。乙亥,贷京畿民麦种。
贞元二十年,以岁俭罢中和节宴,京畿诸县逋租宿贷,并蠲除之。
《唐书·德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二十年二月丙午朔,罢中和节宴,岁俭也。
《册府元龟》:二十年二月,诏曰:去夏迄秋,颇愆时雨,京畿诸县,稼穑不登。朕用轸虑,愧为其父母。今宿麦未收,其逋租宿贷六十五万贯石,宜蠲除之。礼化之本,系乎京师,副朕忧人,属于长吏。宜勉务农桑,各安生业,以谕朕怀。
贞元二十一年,顺宗即位,度支奏请和籴救农。按《唐书·顺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二十一年正月丙申,即位于太极殿。七月甲子,度支使杜佑奏:太仓见米八十万石,贮来十五年,东渭桥米四十五万石,支诸军皆不悦。今岁丰阜,请权停北河转运,于滨河州府和籴二百万石,以救农伤之弊。乃下百寮议,议者同异,不决而止。
顺宗永贞元年,宪宗即位,敕赈申光等州,又以久雨出库盐惠饥民。
《唐书·宪宗本纪》不载。 按《旧唐书本纪》:顺宗即位之年,八月,受内禅,即皇帝位。九月丙子,敕申光蔡、陈许两道比遭亢旱,宜加赈恤,申、光、蔡赈米十万石,陈、许五万石。
《册府元龟》:永贞元年十一月,以久雨,京师盐贵,出库盐一万石,以惠饥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