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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六十四卷目录
蚕桑部汇考一
书经〈禹贡〉
诗经〈豳风七月〉
礼记〈月令〉
周礼〈地官 夏官〉
大戴礼记〈夏小正〉
史记〈天官书〉
淮南子〈天文训 说林训〉
东方朔占〈宜蚕〉
嵇康答难养生论〈火蚕寒蚕〉
吴录〈南阳蚕〉
永嘉郡记〈八辈蚕〉
广志〈蚕〉
齐民要术〈种桑柘〉
唐俞宗木种树书〈养蚕法〉
宋苏轼物类相感志〈蚕丝〉
秦观蚕书〈总论 种变 时食 制居 化治 钱眼 锁星 添梯 车 祷神 戎治〉
合璧事类〈蚕眠〉
农政全书一〈蚕桑总论 养蚕法〉
书经〈禹贡〉
诗经〈豳风七月〉
礼记〈月令〉
周礼〈地官 夏官〉
大戴礼记〈夏小正〉
史记〈天官书〉
淮南子〈天文训 说林训〉
东方朔占〈宜蚕〉
嵇康答难养生论〈火蚕寒蚕〉
吴录〈南阳蚕〉
永嘉郡记〈八辈蚕〉
广志〈蚕〉
齐民要术〈种桑柘〉
唐俞宗木种树书〈养蚕法〉
宋苏轼物类相感志〈蚕丝〉
秦观蚕书〈总论 种变 时食 制居 化治 钱眼 锁星 添梯 车 祷神 戎治〉
合璧事类〈蚕眠〉
农政全书一〈蚕桑总论 养蚕法〉
食货典第六十四卷
蚕桑部汇考一
《书经》《禹贡》
桑土既蚕。〈蔡传〉桑土,宜桑之土。既蚕者,可以蚕桑也。蚕性恶湿,故水退而后可蚕。然九州皆赖其利,而独于兖言之者。兖地宜桑,后世之濮上,桑间犹可验也。〈大全〉林氏曰:九州皆赖蚕桑,而兖贡丝织尤宜于此,故特言之。
《诗经》《豳风七月》
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蔡传〉柔桑稚桑也言:春日始和有鸣,仓庚之时,而蚕始生,则执深筐以求稚。桑然又有生,而未齐者则采蘩者众。〈大全〉范氏曰:蚕始生,宜稚桑也。
蚕月条桑,取彼斧斨,以伐远扬,猗彼女桑。
〈蔡传〉蚕月,治蚕之月。条桑枝落之,采其叶也,远扬远枝扬起者也。取叶存条曰:猗女桑,小桑也,小桑不可条取。故取其叶而存其条,猗猗然耳。〈大全〉临川王氏曰:蚕长非一月,故不指言某月也。 安成刘氏曰:蚕月虽不可指定某月,然其既条取,大桑复猗。彼女桑大约当在建辰之月。蚕盛之时,先儒或疑此诗独阙三月。盖已具于蚕月之间矣。
《礼记》《月令》
季春之月,后妃齐戒,亲东乡躬桑,省妇使,以劝蚕事。〈陈注〉躬桑亲自采桑也。省妇使者,减省其针线缝制之事也,此劝勉之,使尽力于蚕事也。
蚕事既登,分茧称丝效功。以共郊庙之服,毋有敢惰。
〈陈注〉登成也分,茧分布于众,妇之缫者,称丝效功以多寡,为功之上下。〈大全〉严陵方氏曰:蚕事既登者,事毕而登比年之数也,与曲礼年谷不登之,登同义分茧。所以使之缫称丝,所以效其功之多少以供郊庙之服。无有敢惰敬之至也。
《周礼》《地官》
凡庶民不蚕者不帛。〈疏〉释曰:不蚕者,不帛蚕者,则得帛。孟子云:五十可以衣帛,以不蚕。故身不得衣帛。
《夏官》
马质掌质马,禁原蚕者。〈注〉原再也天文辰,为马蚕。书蚕为龙精月直大火,则浴其种是蚕与马同气。物莫能两大禁再蚕者,为伤马。与〈疏〉释曰:云天文辰,为马者辰,则大火房,为天驷,故云辰为马。云蚕书蚕为龙精月直大火,则浴其种者月直大火,谓二月则浴其种则内宰,云仲春诏,后帅外内命妇始蚕。于北郊是也。若然祭义云:大昕之朝奉种浴于川,注云:大昕季春朔日:之朝是建辰之月,又浴之者。盖蚕将生重浴之故,彼下文即云桑于公桑之事是也,云是蚕与马同气者,以其俱取大火,是同气也。云禁再蚕者,为伤马与者二者,既同气不可两大,而禁再蚕明恐伤,马无正文故,云与以疑之也。
《大戴礼记》《夏小正》
三月:妾、子始蚕。先妾而后子,何也。曰:事有渐也,言自卑事者始。执养宫事。执,操也。养,长也。《史记》《天官书》
正月上甲,风从东方,宜蚕。《淮南子》《天文训》
摄提格之岁,岁早水晚旱,蚕不登,寅。在甲曰阏逢。单阏之岁,岁和,蚕昌。卯。在乙曰旃蒙。执徐之岁,岁早旱晚水,蚕闭。辰。在丙曰柔兆。大荒落之岁,岁蚕小登。巳。在丁曰强圉。敦牂之岁,岁大旱,蚕登。午。在戊曰著雍。协洽之岁,岁蚕登。未。在巳曰屠维。涒滩之岁,岁和,蚕登。申。在庚曰上章。作鄂之岁,岁蚕不登。酉。在辛曰重光。掩茂之岁,岁蚕不登。戌。在壬曰元黓。大渊献之岁,岁蚕开,困敦之岁,岁蚕昌。子。在癸曰昭阳。赤奋若之岁,岁早水,蚕不出。《说林训》
蚕食而不饮,二十二日而化。蚕食而不饥。
《东方朔占》《宜蚕》
正月旦,竟日不风,清明宜蚕。《嵇康答难养生论》《火蚕寒蚕》
火蚕十八日,寒蚕三十馀日。《吴录》《南阳蚕》
南阳郡一岁,蚕八织。《永嘉郡记》《八辈蚕》
永嘉有八辈蚕:一曰蚖珍蚕、三月绩。二曰柘蚕、四月初绩。三曰蚖蚕、四月绩。四曰爱珍、五月绩。五曰爱蚕、六月末绩。六曰寒珍、七月绩。七曰四出蚕、九月初绩。八曰寒蚕、十月绩。凡蚕再熟者,皆曰珍。《广志》《蚕》
有原蚕,有冬蚕,有野蚕,有柞叶,可以柞棉。《齐民要术》《种桑柘》
《尔雅》曰:桑,㸤有椹,栀。注云:㸤,半也。女桑,桑。注曰:今俗呼桑树小而条长者为女桑树也。檿桑,山桑。注云:似桑,材中为弓及车辕。《搜神记》曰:太古时,有人远征。家有一女,并马一匹。女思父,乃戏马云:能为迎父,吾将嫁于汝。马绝缰而去,至父所。父疑家中有故,乘之而还。马后见女,辄怒而奋击。父怪之,密问女。女具以告父。父屠马,晒皮于庭。女至皮所,以足蹙之曰:尔马,而欲人为妇,自取屠剥,如何。言未竟,皮蹶然起,卷女而行。后于大树之间,得女及皮,尽化为蚕,绩于树上。世谓蚕为女儿,古之遗言也。因名其树为桑,桑言丧也。今世有荆桑、地桑之名。桑柘熟时,收黑鲁椹,
黄鲁桑,不耐久。谚曰:鲁桑百,丰锦帛。言其桑好,功省用力。
即日以水淘取子,晒燥,仍畦种。
治畦下水,一如葵法。
常薅令净。明年正月,移而栽之。
仲春、季春亦得。
率五尺一根。
不用耕故。凡栽桑不得者,无他故,正悉犁拨耳。是以须穊,不用稀;稀通耕犁者,心虽慎,率多死矣;且穊则长疾。大都种椹,长迟,不如墨枝之速。无栽者,乃种椹也。
其下常斸掘种绿豆、小豆。
二豆良美,润泽。
栽后二年,慎勿采、沐。
小采者,长倍迟。
大如臂许,正月中移之,
亦不须髡。
率十步一树,
阴相接者,则妨禾豆。
行欲小掎角,不用正相当。
相当者则妨犁。
须取栽者,正月二月中,以钩弋压下枝,令著地,条叶生高数寸,仍以燥土壅之。
土湿则烂。
明年正月中,截取而种之。
住宅上及园畔,固宜即定;其田中种者,亦如种椹法,先穊种一二年,然后更移之。
凡耕桑田,不用近树。伤桑、破犁,所谓两失。
其犁不著处,斸断令起,斫去浮根,以蚕矢粪之。
去浮根,不妨耧犁,令 此下阙二行。
一枝直十文,胡床一具直百文。
十五年,任为弓材,
一张二百。
亦堪作履。
一两六十。
裁截碎木,中作锥、刀靶。
一个直三文。
二十年,好作犊车材。
一乘直万钱。
欲作鞍桥者,生枝长三尺许,以绳系旁枝,木橛钉著地中,令曲如桥。十年之后,便是浑成柘桥。
一具直绢一疋。
欲作快弓材者,宜于山石之间北阴中种之。其高原山田,土厚水深之处,多摇掘深坑,于坑之中种桑柘者,随坑深浅,或一丈五,直上出坑,乃扶疏四散。此树条直,异于常材。十年之后,无所不任。
一树直绢十疋。
柘叶饲蚕,丝可。作琴瑟等弦,清鸣响彻,胜于凡丝远矣。
《礼记·月令》曰:季春无伐桑柘。
郑元注曰:爱养蚕食也。具曲、植、籧、筐。注曰:名养蚕之器。躬乘,以劝蚕事,为败情。
《周礼》曰:马质,禁原蚕者。注曰:质,平也,主买马平其大小之价直者。原,再也。天文,辰为马;蚕书,蚕为龙精,月直大火则浴其蚕种:是蚕与马同气。物莫能两大,故禁再蚕者,为伤马与。
《孟子》曰: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尚书大传》曰:天子诸侯,必有公桑、蚕室,就川而为之。大昕之朝,夫人浴种于川。
《春秋考异邮》曰:阳物,大恶水,故蚕食而不饮。阳立于三春,故蚕三变而后消;死于三七二十一日,故二十一日而茧。
《淮南子》曰:原蚕而一岁再登,非不利也,然王者法禁之,为其残桑也。
《泛胜之书》曰:种桑法:五月取椹著水中,即以手渍之,以水灌洗,取子阴乾。治肥田十亩,荒田久不耕者尤善,好耕治之。每亩以黍、椹子各三升合种之。黍、桑当俱生,锄之,桑令稀疏调适。黍熟,穫之。桑生正与黍高平,因以利镰摩地刈之,曝令燥;后有风调,放火烧之,常逆风起火。桑至春生。一亩食三箔蚕。
俞益期《笺》曰:日南蚕八熟,茧软而薄。椹采少多。《永嘉记》曰:永嘉有八辈蚕:蚖珍蚕、
三月绩。
柘蚕、
四月初绩。
蚖蚕、
四月初绩。
爱珍、
五月绩。
爱蚕、
六月末绩。
寒珍、
七月末绩。
四出蚕、
九月初绩。
寒蚕。
十月绩。
凡蚕再熟者,前辈皆谓之珍。养珍者,少养之。爱蚕者,故蚖蚕种也。蚖珍三月既绩,出蛾取卵,七八日便剖卵蚕生,多养之,是为蚖蚕。欲作爱者,取蚖珍之卵,藏内罂中,随器大小,亦可拾纸,盖覆器口,安硎〈若耕反〉泉、冷水中,使冷气折其出势。得三七日,然后剖生,养之,谓为爱珍,亦呼爱子。绩成茧,出蛾卵,卵七日,又剖成蚕,多养之,此则爱蚕也。藏卵时,勿令见人。应用二七赤豆,安器底,腊月桑柴二七枝,以麻卵纸,当令水高下,与种相齐。若外水高,则卵死不复出;若外水下,卵则冷气少,不能折其出势。不能折其出势,则不得三七日;不得三七日,虽出不成也。不成者,谓徒绩成茧、出蛾、生卵,七日不复剖生,至明年方生耳。欲得阴树下。亦有泥器,三七日亦有成者。
《杂五行书》曰:二月上壬,取土泥屋四角,宜蚕,吉。
案今世有三卧一生蚕,四卧再生蚕。白头蚕,颉石蚕,楚蚕,黑蚕,有一生、再生之异,灰儿蚕,秋母蚕,秋中蚕,老秋儿蚕,秋末老,獬儿蚕,锦儿蚕,同茧蚕,或二蚕三蚕,共为一茧。凡三卧、四卧,皆有丝、绵之别。凡蚕从小与大者,乃至大入簇,得饲荆、鲁二桑;小食则桑,中与鲁桑,荆有裂腹之患也。
杨泉《物理论》曰:使人之养民,如蚕母之养蚕,其用岂
徒丝而已哉。
《五行书》曰:欲知蚕善恶,常以三月三日,天阴如无日,不见雨,蚕大善。又法:
埋马牙齿于槌下,令宜蚕。
《龙鱼河图》曰:埋蚕沙于宅亥地,大富,得蚕丝,吉利。以一斛二斗甲子日镇宅,大吉,致财千万。
养蚕法:收取种茧,必取居簇中者。
近上则丝薄,近下则子不生也。
泥屋用福德利上土。屋欲四面开窗,纸糊,厚为篱。屋内四角著火。
火若在一处,则冷热不均。
初生以毛扫。
用荻扫则伤蚕。
调火令冷热得所。
热则焦燥,冷则长迟。
比至在眠,常须三箔:中箔上安蚕,上下空置。
下箔障土气,上箔防尘埃。
小时采福德上桑,著怀中令煖,然后切之。
蚕小,不用见露气;得人体,则众恶除。
每饲蚕,卷窗帏,饲讫还下。
蚕见明则食,食多则生长。
老时值雨者,则坏茧,宜于屋里簇之:薄布薪于箔上,散蚕讫,又薄以薪覆之。一槌得安十箔。又法:
以大蓬蒿为薪,散蚕令遍,悬之于栋梁、椽柱,或垂绳钩戈、鸮爪、龙牙,上下数重,所在皆得。悬讫,薪下微生炭火以煖之。得煖则作速,伤寒则作迟。数入候看,热则去火。蓬蒿生凉,无郁浥之忧;死蚕旋坠,无污茧之患;沙、策不住,无瘢痕之疵。郁浥则难练,茧污则丝散,瘢痕则无用,蓬蒿簇亦良。其外簇者,晚遇天寒,则全不作茧。用火,易练而丝明。日曝死者,虽白而漕脆,肷练长衣著,几将倍矣,甚者,虚实失岁功:坚、脆悬绝,资生要理,安可不知之哉。
崔寔曰:三月,清明节,令蚕妾治蚕室,涂隙穴,具槌、持、箔、笼。
《龙鱼河图》曰:冬以腊月鼠断尾。正月旦,日未出时,家长斩鼠,著屋中。祝云:付敕屋吏,制断鼠虫;三时言功,鼠不敢行。
《杂五行书》曰:取亭部地中土涂灶,水、火、盗贼不经;涂屋四角,鼠不食蚕;涂仓、箪,鼠不食稻;以塞坎,百日鼠种绝。
《淮南万毕术》曰:狐目狸脑,鼠去其穴。
注曰:取狐两目,狸脑大如狐目三枚,捣之三十杵,涂鼠穴,则鼠去矣。
《唐·俞宗木·种树书》《养蚕法》
养蚕法:收取种茧,必取居簇中者。近上则丝薄,近下则子不生。按《五行书》曰:欲知蚕善恶,常三月三日,天阴而无日,不雨,蚕主大善。蚕茧腰小者,雄蛾大者,雌蛾,桑叶湿不可,饲蚕雨中,采至,必拭令乾。恐有伤也。《宋·苏轼·物类相感志》《蚕丝》
蚕过小满,则无丝。《秦观·蚕书》《总论》
予闲居妇善蚕,从妇论蚕,作蚕书。考之禹贡扬,梁幽雍不贡,茧物兖篚,织文青篚,檿丝徐篚元纤。缟荆篚元,纁玑组豫篚,纤纩皆茧物也。而桑土既蚕,独言于兖。然则九州蚕事,兖为最乎。予游济河之间见蚕者,豫事时作。一妇不蚕,比屋詈之,故知兖人可为蚕师。今予所书,有与吴中,蚕家不同者,皆得兖人也。
《种变》
腊之日,聚蚕种沃以牛,溲浴于川,毋伤其。藉乃县之始,审卧之五日,色青六日,白七日,蚕已蚕,尚卧而不伤。《时食》
蚕生明日,桑或柘叶,风戾以食之,寸二十分,昼夜五食九日,不食一日,一夜谓之初眠。又七日再眠如初,乃食叶寸十分,昼夜六食又七日,三眠如再,又七日食五日,不食二日,谓之大眠。食半叶,昼夜八食,又三日不食,乃食全叶,昼夜十食,不三日遂茧,凡眠勿掷。掷则蚕,惊毋食二叶。《制居》
制居方尺,及乎将茧,乃方四丈,织萑苇。范以苍,茛竹高一尺,广五尺,以为筐。建四木宫梁之,以为槌县筐。凡槌十县,以居食。蚕时分其居,粪其叶,以萑叶,为篱。勿密屈槁,之长二尺者,自后茨茅,为簇,以居茧。蚕凡茧七日,而采之,居蚕,欲温居,茧欲凉,故以萑,铺茧寒之,以风以缓蛾变。《化治》
常令煮茧之,鼎汤如蟹,眼必以著,其绪附于先。引谓之,喂头毋过,三系则系粗不及,则脆其审举之。凡系自鼎道钱眼,升于锁星,星应车动,以过添梯,乃至于车。
《钱眼》
为版长过鼎面,广三寸、厚七黍、中其厚、插大钱一出。其端横之鼎耳,后镇以石。绪总钱眼,而上之,谓之钱眼。《锁星》
为三芦管,管长四寸,枢以圆木,建两竹夹鼎耳。缚枢于竹中,管之,转以车下,直钱眼,谓之锁星。《添梯》
车之左端,置环。绳其前尺有五寸,当车床左足之。上建柄长寸有半,匼柄为鼓,鼓生其寅,以受环绳,绳应车运如环,无端鼓,因以旋鼓上为鱼。鱼半出鼓,其出之中,建柄半寸,上承添梯,添梯者二尺五寸片竹也。其上揉竹,为钩以防系,窍左端,以应柄,对鼓为耳,方其穿,以闲添梯。故车运以牵环绳,绳簇鼓,鼓以舞鱼,鱼振添梯,故系不过偏。《车》
制车如辘。轳必活,其两辐以利脱系。《祷神》
卧种之日,升香以祷天驷。先蚕也。割鸡设醴以祷,妇人寓氏。公主盖蚕神也。毋治堰毋诛草,毋沃灰,毋室入外人,四者神实恶之。《戎治》
《唐史》载:于阗,初无桑,丐邻国,不肯出,其王即求置婚,许之。将迎,乃告曰:国无帛,可持蚕自为衣。女闻,置蚕帽絮中,关守不敢验,自是始有蚕。女刻石约无杀蚕,蛾飞尽蚕蛾乃得治茧。言蚕,为衣则治。茧可为丝矣。世传茧之,未蛾而窍者不可为丝。顷见邻家误以窍茧杂全,茧治之皆成。系焉疑蛾蜕之茧也,欲以为丝,而其中空不复可治,呜呼。世有知于阗,治丝法者,肯以教人则贷蚕之,死可胜计哉。予作蚕书,哀蚕有功而不免故录。唐史所载,以俟博物者。《合璧事类》《蚕眠》
蚕俯曰:眠眠,时不食桑柘,经一昼夜,而脱壳蚕有三眠者,有四眠者。《农政全书一》《蚕桑总论》
《易》曰: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注〉黄帝已上衣,鸟兽之皮,其后人多兽少事,或穷乏。故以丝麻布帛而制衣裳,使民得所宜也。
《礼记·月令》曰:季春,无伐桑柘。
郑元注曰:爱养蚕食也。
《王祯蚕缫篇》曰:淮南王蚕经云,黄帝元妃、西陵氏始蚕盖。黄帝制作衣裳,因此始也。其后禹平水土,禹贡所谓桑土,既蚕。其利渐广,《礼·月令》曰:季春之月,具曲植籧筐,后妃斋戒,亲东乡躬桑,禁妇女毋观,省妇使,以劝蚕事,蚕事既登,分茧称丝效功,以供郊庙之服。无有敢惰,及考之历代皇后与诸侯夫人亲蚕之事,昭然可见。况庶人之妇,可不务乎。
《王祯茧馆序》曰:茧馆皇后亲蚕之所,古公桑蚕室也。周制天子诸侯必有公桑蚕室,近川而为之筑宫。仞有三尺,籍墙而外闭之,后妃斋戒,享先蚕而躬桑以劝蚕事,后妃亲蚕。仪曰:皇后躬桑,始捋一条执筐受桑,捋三条女。尚书跪曰:可止,执筐者,以桑授蚕,母以桑适金室,前汉文帝纪诏皇后亲桑以奉,祀服景帝。诏后亲桑为天下先,元帝王皇后为太后,幸茧馆,率皇后及列夫人桑明帝时皇后诸侯夫人蚕。魏文帝黄初中,皇后蚕于北郊。遵《周典》也。晋武帝太康中,立蚕宫皇后躬桑。依汉魏故事。宋孝武立蚕,观后亲桑循晋礼也。北齐置蚕宫,皇后躬桑于所。后周制皇后至蚕,所桑。隋制皇后亲桑于位。唐太宗贞观元年,皇后亲蚕显庆元年,皇后武氏先天二年,皇后王氏乾元二年,皇后张氏并见亲蚕礼。元宗开元中,命宫中食蚕亲自临视。宋开宝通礼,郊祀录并有后亲蚕,祝辞。此历代后妃亲蚕之事。采之史编昭然可见。兹特冠于篇首,庶有国家者,按图考谱。知茧馆之不徒名也。赋云惟蚕,有功于世,归美广物,产之货赀。作生人之,衣被中春之月。天子诏后,以躬桑大昕,之朝内宰。告期而命祀,于是诣灵坛降,宝殿翠障夹乎道,周凤辇翔于畿甸顺春,气于东方朝。先蚕于北面,具夫青缥之服,侑以芳馨之荐,九宫倾动蔼然,际会以陪班。三献礼成,沛矣迎祥于回眷,当其叠承宠命适对韶光择。世妇于吉卜。受鞠衣于明堂,所以崇开禁馆始。入公桑援,条有三听,女尚书之,劝止执筐不再。受宫夫人之是将体之,以坤仪之柔顺,视之以母道之慈。良破蚁以来,庶养至于千薄,献茧之后,谅化被于多方是以命缫治之。成丝就趋工,而俟织元黄,朱绿染各精明黼黻文章参同品色。
王祯先蚕,坛叙曰:先蚕犹先酒,先饭祀,其始造者坛筑土为祭所也。黄帝元妃、西陵氏、始蚕。即先蚕也。
按黄帝元妃、西陵氏曰:傫祖始劝蚕,稼月大火而浴种夫人副袆而躬,桑乃献茧称丝织纴之功。因之广织以供郊庙之服。皇图要览云,伏羲化茧西陵氏养蚕,淮南王蚕。经云:西陵氏劝蚕,稼亲蚕,始此。
《礼·月令》:季春是月也。后妃斋戒,享先蚕而躬桑,以劝蚕事。《周礼·天官内宰》:仲春,诏后帅外内命妇,始祭于北郊。《汉·礼仪志》:皇后祀先蚕,礼以中牢。魏,黄初中置坛于北郊,依《周典》也。晋置先蚕,坛高一丈,方二丈,四出陛,陛广五尺。皇后至西郊,亲祭躬桑北齐先蚕。坛五尺,方二丈,四出陛,陛广五尺。外兆方四十步,面开一门,皇后升坛祭毕,而桑。后周皇后至先蚕,坛亲飨。隋制宫北三里为坛,高四尺,皇后以太牢制,币而祭唐置坛在长安宫北苑中。高四尺,周围三十步。皇后并有事于先蚕。其仪备开元礼,宋用北齐之,制筑坛如中。祠礼通礼,义纂后亲,享先蚕。贵妃亚献、昭仪,终献夫蚕祭有坛稽之历,代虽仪制,少异然皆递相沿。袭饩羊不绝知礼,之不可独废有天下,国家者,尚鉴兹哉。
王祯蚕神序曰:蚕神天驷也,天文辰为龙蚕,辰生又与马同气。谓天驷即蚕神也。淮南王蚕经云:黄帝元妃、西陵氏始蚕,至汉祀宛窳。妇人寓氏公主蜀有蚕女马头娘此历代所祭不同,然天驷为蚕精元妃西陵氏为先蚕。实为要典。若夫汉祭宛窳,寓氏公主妇人蜀有蚕女。马头娘又有谓三娘,为蚕。母者此皆后世之溢典也。然古今所传立像而祭,不可遗阙,故并附之,稽之古制,后妃祭先蚕。坛壝牲币如中祠,此后妃亲蚕。祭神礼也。《蚕书》云:卧种之日,诘旦升香割鸡,设醴以祷,先蚕此庶人之祭也。自天子后妃至于庶人之妇事神之礼虽有不同,而敬奉之心一是。谅为知所本矣,乃作祈报之辞曰:〈祈〉惟蚕之神,伊驷有星惟蚕之神,伊昔著名气钟于此。孕卵而生,既桑而育,既眠而兴,神之福,汝有箔。皆盈尚冀,终惠用彰,厥灵簇老献。瑞茧盆效成。敬获吉卜,愿契心盟神,宜享之祈祀。惟馨〈报〉龙,精一气功,被多方继。当是岁,神降于桑,载生载育,来福来祥,锡我茧丝,制此衣裳,室家之庆,闾里之光,敬帅长幼,诘旦升香,设肴于俎奠。醴于觞,工祝致告神德弥彰。
郭子章蚕论曰:木各有所,宜土惟桑,亡不宜,桑亡不宜,故蚕。无不可事,《豳风》之诗曰: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则豳可蚕。《将仲子》之诗曰:无折我树桑,则郑可蚕。《车粼》之诗曰:阪有桑,隰有杨,则秦可蚕。《氓》之诗曰: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桑之落矣,其黄而陨。《桑中》之诗曰:期我乎桑中,则卫可蚕。《皇矣》之诗曰:攘之剔之,其檿其柘。《桑柔》之诗曰:菀彼桑柔,其下侯旬,则周可蚕。《禹贡》:兖州,桑土既蚕,厥篚织文,则鲁可蚕。青州厥篚檿丝。《管子》亦曰:五粟之土,其檿其桑,则齐可蚕。荆州厥篚元纁,则楚可蚕。《孟子》告梁惠王曰:五亩之宅,树之以桑。《十亩》之诗曰:十亩之间,桑者閒閒。则梁可蚕。蚕丛都蜀衣,青衣教民蚕。桑则蜀可蚕。犹之农夫之于五谷,非龙堆狐塞极寒之区,犹可耕且穫也。今天下蚕事疏阔矣,东南之机,三吴越闽最夥。取给于湖茧西北之机。潞最工取给于阆茧予道湖阆。女桑姨桑参差墙下,未尝不羡二郡女红之,而病四远之惰也夫。一女不绩,天下必有受其寒者;而况乎半天下女不绩也。岂第五十之老帛,无所出,不绩则逸逸,则淫淫,则男子为所蠹。蚀而风俗日以颓坏。今天下门内之德不甚质贞,每岁奏牍奸淫十五。毋亦蚕。教不兴使然。与公父、文伯母曰:王后亲织,元紞公侯夫人加之以纮,綖卿之内,子为大带命妇成,祭服列士之妻,加之以朝服,自庶士以下,皆衣其夫社而赋。事烝而献功,男女效绩,愆则有辟,古之制也。彼大夫之家,而主犹绩,奈何令天下女习于逸以。趋于淫乎。国家蚕,桑载在令,甲凡民田五亩、至十亩者,栽桑麻木棉各半亩、十亩以上者,倍之。田多者,以是为差特废不举,耳故月令躬蚕。之礼鲁母绩,愆之辟与,令甲桑麻之,数此三者不可谓,迂而不讲也。
《养蚕法》
《永嘉记》曰:永嘉有八辈蚕:蚖珍蚕、柘蚕、蚖蚕、爱珍、爱蚕、寒珍、四出蚕、寒蚕。凡蚕再熟者,前辈皆谓之珍。养珍者,少养之。爱蚕者,故蚖蚕种也。蚖珍三月既绩,出蛾取卵,七八日便剖卵蚕生,多养之,是为蚖蚕。欲作爱者,取蚖珍之卵,藏内罂中,随器大小,亦可拾纸,盖覆器口,安硎泉、冷水中,使冷气折其出势。得三七日,然后剖生,养之,谓为爱珍,亦呼爱子。绩成茧,出蛾卵,卵七日,又剖成蚕,多养之,此则爱蚕也。藏卵时,勿令见人。应用二七赤豆,安器底,腊月桑柴二七枝,以麻卵纸,当令水高下,与种相齐。若外水高,则卵死不复出;若外水下,卵则冷气少,不能折其出势。不能折其出势,则不得三七日;不得三七日,虽出不成也。不成者,谓徒绩成茧、出蛾、生卵,七日不复剖生,至明年方生耳。欲得阴树下。亦有泥器,三七日亦有成者。《齐民要术》曰:收取种茧,必取居簇中者。屋欲四面开窗,纸糊,厚为篱。屋内四角著火。初生以毛扫。调火令冷热得所。比至在眠,常须三箔:中箔上安蚕,上下空置。小时采桑,著怀中令煖,然后切之。每饲蚕,卷窗帏,饲讫还下。老时值雨者,则坏茧,宜于屋里簇之:薄布薪于箔上,散蚕讫,又薄以薪覆之。一槌得安十箔。王祯曰:育蚕之,法始于择种收茧取,簇之中,向阳明净厚实者,蛾出第一日者,名苗蛾末后出者,名末蛾皆不可用。次日以后出者,取之铺连于槌,箔雄雌相配至暮抛去雄蛾将母蛾于连上,匀布所生子环堆者,皆不用生子数足,更就连上令覆养三五日,挂时须蚕子向外恐有风磨损其子,冬节及腊八日,浴时无令水极冻浸二日。取出复挂年节后,瓮内竖连须。使玲珑每十数日,日高时一出,每阴雨止。即便晒暴黄省曾曰:腊月十二浸之于盐卤中,至二十四而出,则利于缲丝。或曰腊八日以桑,柴灰或草灰淋汁以蚕连浸焉。一日而出继以雪水浸之,悬乾或悬桑木之上,以冒雨雪三宿,而收之。则耐养二月。十二浴清明之晓,则以绵纸裹之藏于厨内。俟桑芽如茶匙,大则以绵絮裹之,暮也覆以所服之煖,衣晨也覆以所。盖之煖被,既出也,温以火未出也。禁以火焙,其浸也用桑条之灰湿其连,而后掺之摺而浸之于卤中。即盐化之水有分两,恐其浮也以磁器压之,其至二十四出,也周河水涤去其灰或置之扁中,而沃。而后凉之挂之,则至春生否者。阴不至于费,叶至二月十二,浴以菜花野菜花韭花桃花白豆花揉之其中,而浴之,蛾之放子也。一夜而止,否则生蚁不齐。
蚕子变色要在迟速由己,勿致损伤,自变桑叶巳生,自辰巳间将瓮内取出,舒卷提掇,亦无度数但要第一日变三分,第二日变七分,却用纸密糊封了还瓮,内收藏至第三日午时又出,连舒卷须,要变至十分。其蚕屋火仓蚕,箔并须预备蚕。屋宜高广,窗户虚明,易辨眠起仍上于行,牵各置照窗,每临早暮,以助高明下就附地列置风。窦令可启闭以除湿郁,若新泥湿壁用热火薰乾窗上用净白纸新糊门窗,各挂苇帘槁荐下蚁之时,勿用鸡翎等物扫拂惟在详款稀匀不至惊伤稠叠生齐取叶著,怀中令煖用利刀切极细筛于器内蓐纸上匀薄将连合于叶上,蚁闻叶香自下或过时不下,连及缘上连背者并弃养蚕蚁时,先辟东间一间四角挫,垒空龛状如三星以均火候谓屋小则易收火气也,停眠前后则撤去择日安槌每槌上下闲铺三箔,上承尘埃下隔湿润铺砌碎秆草于上。中箔以备分抬用细切捣软秆草匀铺为蓐又揉净纸粘成一片铺蓐,上安蚕初生色黑渐渐加食三日后,渐变白则向食宜少加厚变青,则正食。宜益加厚复变白,则慢食宜少减变黄则短食宜愈减纯黄则停食。谓之正眠眠起自黄而白、自白而青自青复白,自白而黄又一眠也,每眠例如此候之以加减食。凡叶不可带雨露及风日所乾或浥臭者,食之令生。诸病常收三日,叶以备霖,雨则蚕常不食湿叶且不失饥,采叶归必疏爽于室中,待热气退乃与食蚕时昼夜之间,大概亦分四时朝暮类春秋正昼如夏夜深如冬寒暄不一。虽有熟火各合斟量多少不宜一例,自初生至两眠正要温煖蚕母须著单衣以为体测,自觉身寒则蚕,必寒便添熟火;自身觉热蚕亦必热,酌量去火。一眠之后,但天气晴明。巳午之间时暂揭起窗间帘荐以通风,日南风则捲北窗北风则捲南窗放入倒溜风气则不伤蚕,大眠起后,饲罢三顿,剪开窗纸透风日必不顿惊生病大眠之后,捲帘荐去窗纸天气炎热门口置瓮旋添新水,以生凉气如遇风雨夜凉却当将帘,荐放下其间自小至老蚕,滋长则分之沙燠厚则抬之失分则稠叠失抬则蒸湿蚕柔软之物,不禁揉触小而分抬人知爱护大而分抬或懒倦而不知顾惜。久堆乱积远掷高抛损伤。生疾多,由于此蚕,自大眠后,十五六顿即老得丝多少全在此数北蚕。多是三眠南蚕俱是四眠日。见有老者量分数减饲候十蚕九老方可入簇值。雨则坏茧南方例,皆屋簇北方例皆外簇,然南簇在屋以其蚕。少易办多则不任北方蚕,多露簇率多损。压壅,阏南北簇法俱未得中。今有善蚕者一说南北之间,蚕少疏开窗户屋簇之,则可蚕,多选于院内搆长,春草厦内制蚕,簇周以木架平铺蒿梢布蚕于上用席泊围护,自无簇病实良策也又有夏蚕秋蚕,夏蚕,自蚁至老俱宜凉。惟忌蚊蝇虫、秋蚕。初宜凉,渐渐宜煖,亦因天时渐凉,故也簇与缲丝,法同春蚕,南方夏蚕,不中缲丝,惟堪线纩而已,凡茧宜并手忙择凉处薄摊蛾自迟出免使抽缲相逼,恐有不及则有瓮浥笼蒸之。法士农必用云缲丝之,诀惟在细圆匀紧使无褊慢节核粗恶不匀也,缲丝有热釜冷盆之异。然皆必有缲车丝軖,然后可用热釜要大置于釜上,接一杯甑添水至甑中八分满甑中,用一板拦断可容二人对缲也。水须当热旋,旋下茧多下则缲不及,鬻损此可缲。粗丝单缴者、双缴者,亦可。但不如冷盆所缲洁净光莹也。冷盆要大,先泥其外,用时添水八九分,水宜温煖,长匀无令乍寒乍热可缲。全缴细丝中等茧可缲双缴比热釜者,有精神而又坚韧也南北蚕缲之事,摘其精妙笔之于书,以为必效之法,业蚕者,取其要诀岁岁必得庶上以广府库之货资下以备生民之纩帛。开利之源莫此为大。
元孟祺《农桑辑要》论蚕性曰:蚕之性,在连则宜极寒;成蚁,则宜极煖。停眠起宜温大眠,后宜凉,临老宜渐煖,入簇则宜极煖。
黄省曾曰:蚕之性,喜静而恶喧。故宜静室喜煖,而恶湿故宜版室。室静可以避人声之喧闹,室密可以避南风之袭,吹室版可以辟地气之蒸郁。
《务本新书》曰:养蚕之法,茧种为先,今时摘茧一概并,堆箔上,或因缲丝不及有蛾出者,便就出种罨压熏蒸因热而生。决无完好。其母病,则子病,诚由此也。今后茧种开簇时须择近上向阳或在苫草上者,此乃强良好茧。
《农桑要旨》云:茧必雌雄相半簇中在上者多雄下者多雌。
另摘出于通风凉房内,净箔上一一单排日数既足其蛾自生免熏罨钻延之,苦此诚胎教之最先若有拳翅秃眉、焦脚、焦翅、焦尾。熏黄赤肚无毛黑纹黑身黑头先出,末后生者拣出不用止留完全肥好者匀稀布于连上。择高明凉处置箔铺连箔下地须洒扫洁净蚕连厚纸为上,薄纸不禁浸浴候蛾生足移蛾下连屋内一角空处竖立柴草散蛾于上。至十八日后,西南净地掘坑贮蛾上用柴草搭合以土封之庶免,禽虫伤食盖有功于人理当如此。
《农桑旨要》云:将蛾作三坑埋种田地内,能使地中数年不生刺芥。
《士农必用》曰:蚕事之本,惟在谨于谋,始使不为后日之患。蚕眠起,不齐由于变生之不一变,生之不一,由于收种之不得其法。故曰:惟在谨于谋,始又曰取簇中腰东南明净厚,实茧蛾第一日出者,名苗蛾不可用。次日以后出者,可用。每一日所出,为一等辈,各干连上写记。后来下蛾时各为一等辈二日相次,为一辈犹可次三日者,则不可为将来成蚕,眠起不能齐极为患害另作一辈。养则可。末后出者,名末蛾,亦不可用铺连于槌箔上。雄雌相配,当日可提掇,连三五次至末时后款摘去雄蛾。
《务本新书》曰:深秋桑叶未黄,多广收拾,曝乾捣碎于无烟火处,收顿春蚕眠。后用。
《士农必用》曰:桑欲落时捋叶。
未欲落捋伤,来年桑眼已落者。短津味泥封收固
至腊月内捣磨成面。
腊月内制者能消虫热病,瓮器内可多收饲蚕馀剩做牛料牛食甚美。
《务本新书》曰:腊八日新水浸菉,豆薄摊晒乾又净。淘白米控乾以上,二物背阴处,收顿以备大眠起用,拌叶饲蚕。
《务本新书》曰:冬月宜收牛粪,堆聚春暖踏成墼子,晒乾苫起烟时,香气宜蚕。
《士农必用》曰:腊月曝牛粪,春碾搥碎一半收起一半,用水拌匀杵筑为墼。
《务本新书》曰:腊月刈茅草,作蚕蓐,则宜蚕。
《士农必用》曰:收黄蒿,豆秸桑梢。
《士农必用》曰:修治苫,荐谷草,黄野草皆可。
《士农必用》曰:蚕具及缲丝器皿务要宽广舂磨米面。《黄省曾》曰:切桑之刀宜阔而利,其方筐之制纵八尺,广六尺,其圆箔之造在盘门。张公桥有火箱。蚕自蚁而三眠用之。
《齐民要术》曰:修屋欲四面开窗,纸糊,为篱。收拾火器,蚕小时将牛粪墼子烧,令无烟移入龛内顿放如无壁龛等,止于槌箔四向约量顿火若寒热不均后,必眠起不齐又今时蚕屋内素无禦寒,熟火止是旋烧柴薪,烟气笼熏太甚,蚕蕴毒多成黑蔫。
《士农必用》曰:治火仓屋当中掘一坑,阔狭深浅量屋大小,坑周围塼坯接垒高二尺长,粘泥泥了通计,深四尺,细碎乾牛粪坑底上铺摊一层厚,三四指带根节粗乾柴于粪上。铺一层柴上又铺粪一层,于柴空隙处筑得极实粪柴相间,桩坑满上复用粪厚盖了约蚕,生前七八日粪上煨熟火,黑黄烟五七日于蚕。蛾生前一日,少开门出尽烟即闭了,其柴粪陷下已。成熟火。
蚕小喜煖怕烟,不可用生火又生火或骤或歇不能均匀,此火既熟绝无烟气一两月不减不动,便如无火用柴枝剔拨便烟气熏腾也。上必垒高二尺者欲使火气上腾至室中,散布均匀又防夤夜人行误陷入也。
其屋乾透其壁皆,煖黑婆等诸虫,尽熏了牛粪熏屋大宜蚕也,糊窗窗上故纸却用净白纸替换每一窗上嵌四大捲窗。
《士农必用》曰:上下二箔上皆铺切碎秆草中一箔用切碎捣软秆草,为蓐铺。案平匀仍须四边留箔楂五七寸揉净纸粘成一段,可所铺蓐大铺于中,箔蓐上
要旨云底箔须铺二领蚕蚁生后,每日日高捲出一领晒至日斜复布于生。蚕箔底明日又将底箔撤出,晒曝如前番覆铺藉使受自然阳和之气。停眠起食然后彻去。
《务本新书》曰:清明将瓮,中所顿蚕连迁于避风温室酌中处悬挂谷雨日。将连取出通见风日,那表为里左捲者却右捲右捲者,却左捲每日交换捲那捲罢依前收顿比及蚕生均避风日生发匀齐。
《要旨》云:清明后种,初变经和肥满再变尖圆其中如春初柳色再变,蚁周盘其中如远山色此必收之种也若顶平焦乾及苍黄赤色便不可养,此不收之种也。
《士农必用》曰:蚕子变色,惟在迟速由己不致损伤,自变。
视桑叶之生以定变子之日,须治之三日,以色齐。为准农语云:蚕欲三齐子齐蚁齐蚕。齐是也。
其法桑叶已生。自辰巳间,于风日中,将瓮内连取出舒捲提掇舒时连背向日晒,至温不可至热舒捲无度数,但要第一日十分中变灰色者,变至三分,收了,次二日,变至七分,收了。此二日收了后,必须用纸密糊封了,如法还瓮内收藏,至第三日,于午时后,出连舒捲提掇,须要变至十分。
第三日,必须至午时后出连者,恐第一次先变者,先生蚁也。蚁生在巳午时之前,过午时便不生。
桑蚕直说曰:欲疾生者,频舒捲捲之须虚谩欲迟生者少舒捲捲之须紧实。
《士农必用》曰:生蚁惟在凉煖知时,开掯得法,使之莫有先后也。其法变灰色已全,以两连相合铺于一净箔上,紧捲了两头绳束,卓立于无烟净凉房内。第三日晚取出展箔蚁不出,为上若有先出者鸡翎扫去不用每三连虚捲为一卷放在新煖蚕。屋内候东方白将连于院内一箔上单铺待半顿饭时移连入蚕,房就地一箔上单铺少间,黑蚁齐生和蚁秤连记写分两。
《博闻录》曰:用地桑叶细切如丝,发掺净纸上却以蚕,种覆于上。其子闻香自下切不得以鹅翎扫拨。《务本新书》曰:农家下蚁多用桃杖番连敲打蚁下之后,却扫聚以纸包裹秤见分两布在箔上已后,节节病生多因此弊,今后比及蚁生当匀铺蓐草煻火内烧枣一二枚,先将蚕纸秤见分两次将细细掺在蓐上蚁要匀稀连必频移生尽。之后再秤空连便知蚕蚁分两依此生蚕,百无一损。今时谓如下蚁。二两往往止布一席重叠密压不无损伤。今后下蚁三两决合匀布一箔又慎莫贪多谓如己。力止合放蚁三两因为贪多便放四两,以致桑叶房屋椽箔人力柴薪俱各不给因而两失。
《士农必用》曰:下蚁惟在详款稀匀,使不至惊伤,而稠叠蚁生既齐,取新叶,用快利刀,切极细,用筛子筛于中箔蓐纸上。务要匀薄,将连合于叶上,蚁自缘叶上,或多时不下,连及缘上,连背翻过,又不下者,并连弃了,此残病蚁也。
一箔蓐上下蚁三两蚕至老可分三十箔,每蚁一钱可老蚕一箔也。系长一丈,阔二尺之箔,如箔小可减蚁下蚁多则蚕稠为后患也。养蚕过三十箔者可更加下蚁箔养蚕少者用筐可也蓐如前法。
《士农必用》曰:加减凉煖。
蚕成蚁时宜极煖。是时天气尚寒,大眠后宜凉。是时天气已暄,又风雨阴晴之不测,朝暮昼夜之不同一,或失宜蚕。病即生,惟蚕屋得法则可以应蚕屋之制。周置捲窗中伏熟火谓如蚕,欲煖而天气寒闭苫窗拨火则外寒不入,和气内生若遇大寒,屡拨熟火不能胜,其寒则外烧粪击绝烟置屋中四隅和气自然熏蒸寒退,则去馀火蚕,欲凉而天气暄闭火而捲苫窗则火气内息而凉气外入。若遇大热尽捲苫,窗不能解其热则去其窗纸上捲照窗下开风眼窗外槌下洒泼新水,凉气自然透达热退则糊补其窗闭塞风眼使其蚕。自初及终不知有寒热之苦,病少茧成一室之功也。然寒不可骤加煖热,当渐渐益火。寒而骤热,则生黄软等。
疾热不可骤加风凉,当渐渐开窗热。而骤风凉则变彊此又不可不知也。又正热猛著寒,便禁口不食即用鏊子盛无烟熟牛粪,火用叉托火鏊于槌箔下往来,辟去寒气,蚕自食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