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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
第十五卷目录
户口部汇考七
元〈太祖二则 太宗四则 定宗一则 宪宗四则 世祖一则 世祖中统三则 至元三十则 成宗元贞二则 大德二则 武宗至大一则 仁宗皇庆一则 延祐二则 英宗至治一则 文宗至顺一则〉
元〈太祖二则 太宗四则 定宗一则 宪宗四则 世祖一则 世祖中统三则 至元三十则 成宗元贞二则 大德二则 武宗至大一则 仁宗皇庆一则 延祐二则 英宗至治一则 文宗至顺一则〉
食货典第十五卷
户口部汇考七
元
太祖十五年,东平严实籍所部诸州户三十万来归。按《元史·太祖本纪》:十五年夏五月,东平严实籍彰德、大名、磁、洺、恩、博、滑、浚等州户三十万来归。 按《严实传》:宋以实为济南治中。庚辰三月,金河南军攻彰德,实知宋不足恃。七月,谒太师木华黎于军门,挈所部彰德、大名、磁、洺、恩、博、滑、浚等州户三十万来归,木华黎承制拜实金紫光禄大夫、行尚书省事。
二十一年,诏封功臣户口为食邑。
按《元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孛鲁传》:丙戌夏,诏封功臣户口为食邑,曰十投下,孛鲁居其首。
太宗元年,始定算赋河北汉民,以户西域人以丁。
按《元史·太宗本纪》:元年八月己未,命河北汉民以户计,出赋调,耶律楚材主之;西域人以丁计,出赋调,麻合没的滑剌西迷主之。
按《续文献通考》:元年,始定算赋,中原以户;西域以丁。五年,括中州户,得户七十三万馀。
按《元史·太宗本纪》:五年秋八月,以阿同葛等充宣差勘事官,括中州户,得户七十三万馀。
七年,诏籍民户。
按《元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谭澄传》:澄为交城令。岁乙未,籍民户,有司多以浮客占籍,及征赋,逃窜殆尽,官为称贷,积息数倍,民无以偿。澄入觐,因中书耶律楚材,面陈其害,太宗恻然,为免其逋,其私负者,年虽多,息取倍而止;亡民能归者,复三年。诏下,公私便之。按《续文献通考》:七年乙未,下诏籍民,自燕京、顺天等三十六路,户八十七万三千七百八十一,口四百七十五万四千九百七十五。
八年,复括中州户口,得续户一百一十馀万。诏以民户奉太后,并分赐诸王、贵戚,又令诸路验民户成丁之数。
按《元史·太宗本纪》:八年丙申夏六月,复括中州户口,得续户一百一十馀万。秋七月,诏以真定民户奉太后汤沐,中原诸州民户分赐诸王、贵戚。
按《续文献通考》:丙申年,令诸路验民户成丁之数,无丁岁科粟一石,驱丁五升,新户丁驱各半之,老幼不与。
定宗二年八月,诏蒙古人户每百以一名充拔都鲁。冬十月,括人户。
按《元史·定宗本纪》云云。
宪宗元年夏六月,命皇弟忽必烈领治蒙古、汉地民户;又诏诸王不得擅招民户。
按《元史·宪宗本纪》云云。
二年,籍汉地民户。凡业儒者即不同编户著为令。按《元史·宪宗本纪》:二年壬子,籍汉地民户。 按《张德辉传》:德辉,冀宁交城人。金亡,北渡,史天泽开府真定,辟为经历官。岁壬子,德辉与元裕北觐。因启:累朝有旨蠲儒户兵赋,乞令有司遵行。从之。
按《续文献通考》:宪宗壬子岁,料民丁夫中原,凡业儒者试通一经,即不同编户,著为令。儒人免丁,此马正卿始之也。 时朝廷初料民,令敢隐实者诛,籍其家。董文炳为槁城令使民聚而为居,少为户数。由是赋敛大减。
三年春正月,遣必阇别儿哥括斡罗思户口。
按《元史·宪宗本纪》云云。
八年二月,遣参知政事刘太平括兴元户口。
按《元史·宪宗本纪》云云。
世祖 年,料户口总数。
按《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续文献通考》:世祖时,总户口数,户一千一百六十三万三千二百八十一,口五千三百六十五万四千三百三十七。
中统二年,括漏籍户。核实新增户口。命刘整招怀民户。又以种田户隶兵籍。是岁,天下户一百四十一万有奇。
按《元史·世祖本纪》:中统二年六月癸巳,括漏籍老幼等户,协济编户赋税。秋七月癸亥,招河南漏籍户五百,命付之有司。八月己酉,核实新增户口,措置诸路转输法。命刘整招怀夔府、嘉定等处民户。冬十月庚寅朔,诏凤翔府种田户隶平阳兵籍。是岁,天下户一百四十一万八千四百九十有九。 按《刘整传》:整,先世京兆樊川人,徙邓州。金乱,入宋,知泸州军州事。中统二年夏,整籍泸州十五郡、户三十万入附。世祖嘉其来,授夔府行省,兼安抚使。
中统三年,命银冶户屯田户,输赋州县。匠户仍为军,又括诸路户丁为兵。诏覈实逃户,以定赏罚。是岁,天下户一百四十七万有奇。
按《元史·世祖本纪》:三年春正月庚午,命银冶户七百、河南屯田户一百四十,赋税输之州县。命匠户为军者仍为军。三月己未,括木速蛮、畏吾儿、也里可温、荅失蛮等户丁为兵。庚申,招北京鹰坊等户丁为兵。五月甲申,诏覈实逃户、输纳丝银税租户,口增者赏之,隐匿者罪之,逃民苟免差税重加之罪。是岁,天下户一百四十七万六千一百四十六。
中统四年,以漏籍户起冶。
按《元史·世祖本纪》:四年夏四月庚戌朔,以漏籍户一万一千八百、附籍户四千三百于各处起冶,岁课铁四百八十万七千斤。是岁,天下户一百五十七万九千一百一十。
至元元年,户一百五十八万有奇,攸忙兀带坐匿户,罢职。
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元年,户一百五十八万八千一百九十五。
按《续文献通考》:至元元年,太原路总管攸忙兀带坐匿户,罢职为民。
至元二年三月,设诸路行省改并州郡户口。是岁,户一百五十九万有奇。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年五月丁卯,诏:诸路州府,若自古名郡,户数繁庶,且当冲要者,不须改并。其户不满千者,可并则并之,各投下者,并入所隶州城。其散府州郡户少者,不须更设录事司及司候司,附郭县止令州府官兼领。括诸路未占籍户任差职者以闻。是岁,户一百五十九万七千六百一。
至元三年,令避乱民与新民还本籍,及归州县,又立窎户逃户纳税之法。是岁,天下户一百六十万有奇。按《元史·世祖本纪》:三年秋七月己未,诏令西夏避乱之民还本籍,成都新民为豪家所庇者皆归之州县。是岁,天下户一百六十万九千九百三。
按《续文献通考》:三年,诏窎户种田他所者,其丁税于附籍之郡验丁而科。漫散之户逃于河南等路者,依见居民户纳税。
至元四年,以户丁多寡派出为军,又发未占籍户,修治栈道。是岁,天下户一百六十四万有奇。
按《元史·世祖本纪》:四年春正月癸丑,佥蒙古军,户二丁三丁者出一人为军,四丁五丁者二人,六丁七丁者三人。秋七月戊戌,发巩昌、凤翔、京兆等处未占籍户一千,修治四川山路、桥梁、栈道。是岁,天下户一百六十四万四千三十。
至元五年,以屯田户充军漏籍户淘金。是岁,天下户一百六十五万有奇。
按《元史·世祖本纪》:五年闰月戊午,以陈、亳、颍、蔡等处屯田户充军;令益都漏籍户四千淘金登州栖霞县,每户输金岁四钱。是岁,天下户一百六十五万二百八十六。
至元六年,免单丁贫乏军士为民。是岁,天下户一百六十八万有奇。
按《元史·世祖本纪》:六年二月丁酉,免单丁贫乏军士一千九百馀户为民。六月壬午,免益都新签军单丁者千六百二十一入为民。是岁,天下户一百六十八万四千一百五十七。
至元七年,括户口,阅实诸路炮手户,敕僧、道,占籍为民,徙怀孟新民居河西,又诏籍民增户。是岁,天下户一百九十二万有奇。
按《元史·世祖本纪》:七年五月丙辰,括天下户。秋七月乙丑,阅实诸路炮手户。九月庚子,敕僧、道、也里可温有家室不持戒律者,占籍为民。丙寅,括河西户口。十二月戊戌,徙怀孟新民千八百馀户居河西。是岁,天下户一百九十二万九千四百四十九。 按《阿合马传》:七年正月,立尚书省,以阿合马平章尚书省事。五月,尚书省奏括天下户口,既而御史台言,所在捕蝗,百姓劳扰,括户事宜少缓。遂止。
按《续文献通考》:七年,诏籍民,增户三十馀万。
至元八年,命阅实户口。
按《元史·世祖本纪》:八年春正月己卯,中书省臣言:前有旨令臣与枢密院、御史台议河南行省阿里伯等所置南阳等处屯田,臣等以为凡屯田人户,皆内地中产之民,远徙失业,宜还之本籍。其南京、南阳、归德等民赋,自今悉折输米粮,贮于便近地,以给襄阳军食。前所屯田,阿里伯自以无效引伏,宜令州郡募民耕佃。从之。又敕:前筑都城,徙居民三百八十二户,计其直偿之。三月己丑,命尚书省阅实天下户口,颁条画,谕天下。是岁,天下户一百九十四万六千二百七十。 按《阿合马传》:八年,尚书省再以阅实户口事,奏条画诏谕天下。
至元九年,拘括诸路漏籍户。以东平府民复为东平路,禁罢拘括逃民高丽界,又分阅诸处探马赤奴户名籍。是岁,天下户一百九十五万有奇。
按《元史·世祖本纪》:九年秋七月丁巳,拘括开元、东京等路诸漏籍户。十二月丁亥,以东平府民五万馀户复为东平路。辛丑,诸王忽剌出拘括逃民高丽界中,高丽达鲁花赤上其事,诏高丽之民犹未安集,禁罢之。是岁,天下户一百九十五万五千八百八十。按《续文献通考》:九年,诏分阅大都、京兆等处探马赤奴户名籍。
至元十年,罢括诸色户。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年十二月壬戌,大司农司请罢西夏世官,括诸色户,从之。是岁,天下户一百九十六万二千七百九十五。
至元十一年,天下户一百九十六万七千八百九十八。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十二年,徙置新民,括阑遗人口,宋诸州府使俱率众来降。是岁,天下户四百七十六万有奇。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二年春正月乙亥,徙襄阳新民七百户于河北。二月乙丑,宋福州团练使、知特摩道事农士贵,率知那寡州农天成、知阿吉州农昌成、知上林州农道贤,州县三十有七,户十万,诣云南行中书省请降。三月庚辰,宋知宁国府颜绍卿以城降。江东路得府二、州五、军二、县四十三,户八十三万一千八百五十二,口一百九十一万九千一百六。甲申,于中兴路置怀远、灵武二县,分处新民四千八百馀户。丙申,侧布蕃官税昔、确州蕃官庄寮男车甲等,率四十三族,户五千一百六十,诣四川行枢密院来附。夏四月丁卯,括诸寺阑遗人口。五月辛巳,宋知辰州吕文兴、黄仙洞行隋州事傅安国、仙人寨行均州事徐鼎、知沅州文用圭、知靖州康玉、知房州李鉴等,皆以城降。荆南湖北路凡得府三、州十一、军四、县五十七,户八十万三千四百一十五,口一百一十四万三千八百六十。十一月己卯,宋江西转运使、知府刘槃以城降。都元帅府檄谕江西诸郡相继归附,得府州六、军四、县五十六,户一百五万一千八百二十九,口二百七万六千四百。是岁,天下户四百七十六万四千七十七。
至元十三年,诸州郡降附户口之数,诏按阅版图,尽仰收拾,又听流寓民,还家籍,有艺业者为工匠户。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三年春正月,湖南州郡相继悉降,得府一、州六、军二、县四十,户五十六万一千一百一十二,口百五十三万七千七百四十。己丑,中书省臣言:赋民旧籍已有定额,至元七年新括协济合并户,为数凡二十万五十一百八十。二月辛丑,两浙路得府八、州六、军一、县八十一,户二百九十八万三千六百七十二,口五百六十九万二千六百五十。丁未,诏宋奉表降附,户口版籍,尽仰收拾。戊午,淮西路得府二、州六、军四、县三十四,户五十一万三千八百二十七,口一百二万一千三百四十九。秋七月丙申,淮安、宝应民流寓邳州者万馀口,听还其家。丙辰,淮东路得州十六、县三十三,户五十四万二千六百二十四,口一百八万三千二百一十七。九月辛酉,江淮及浙东西、湖南北等路,得府三十七、州一百二十八、关一、监一、县七百三十三,户九百三十七万四百七十二,口千九百七十二万一千一十五。 按《张惠传》:惠迁中书左丞,进右丞。十三年春,宋降,伯颜命惠与参知政事阿剌罕等入城,按阅府库版籍。籍江南民为工匠凡三十万户,惠选有艺业者仅十馀万户,馀悉奏还为民。
按《续文献通考》:十三年,平宋全有版图。
至元十四年,宋农士贵、李惟屏、岑从毅等,及西番长阿立丁宁占等俱以所属户来附。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四年夏四月甲子,宋特摩道将军农士贵、知安平州李惟屏、知来安州岑从毅等,以所属州县溪洞百四十七、户二十五万六千来附。五月癸卯,西番长阿立丁宁占等三十一族来附,得户四万七百。
至元十六年,以诸州新附户于溆州等处治道立驿,以所招诸寨籍户定赋租,立站递,设卫送军,又拘括户,数得西南八番、罗氏等国来附,户十万有奇。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六年六月癸巳,诏以高州、荺连州腾川县新附户于溆州等处治道立驿。云南都元帅爱鲁、纳速剌丁招降西南诸国。爱鲁将兵分定亦乞不薛,纳速剌丁将大理军抵金齿、蒲骠、曲蜡、缅国界内,招忙木、巨木秃等寨三百,籍户十一万二百。诏定赋租,立站递,设卫送军。庚子,拘括河西、西番阑遗户。秋七月癸酉,西南八番、罗氏等国来附,洞寨凡千六百二十有六,户凡十万一千一百六十有八。十一月戊辰,诏谕四川宣慰司括军民户数。
至元十七年,括户丁,割军民户耕种,及隶新置司谪杖萧简等,擅招阑遗户,又增置站户,并敕窜名匠户及军户贫乏者复还民籍。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七年五月癸丑,括沙州户丁,定常赋,其富户馀田令所戍汉军耕种。秋七月丁卯,割建康民二万户种稻,岁输酿米三万石,官为运至京师。八月庚午朔,萧简等十人历河南五路,擅招阑遗户,事觉,谪其为首者从军自效,馀皆杖之。冬十月辛巳,立营田提举司,从五品,俾置司柳林,割诸色户千三百五十五隶之,官给牛种农具。十二月甲申,甘州增置站户,诏于诸王户籍内签之。乙酉,敕民避役窜名匠户者复为民。
按《续文献通考》:十七年三月,敕军户贫乏者还民籍。至元十八年,括户口,放乞赤所招猎户为民,赐贵赤合八儿秃所招户,俾自领之,又籍西川户,并赐塔剌海籍没户。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八年五月壬戌,诏括契丹户。六月丁亥,放乞赤所招猎户七千为民。秋七月庚戌,赐贵赤合八儿秃所招和、真、滁等户二千八百二十,俾自领之。闰月丁巳,括江南户口。壬戌,括不阑奚人口。冬十月庚申,籍西川户。十二月乙卯,赐塔剌海籍没户五十。
至元十九年,拨信州民户隶柏木儿,赐诸塔剌海籍没户,收晃兀儿塔海民匠户入官,籍福建户,及云南新附户,又以四川民户,少令议减所设官府。
按《元史·世祖本纪》:十九年春正月丁卯,拨信州民四百八户隶诸王柏木儿。二月庚子,赐诸王塔剌海籍没五十户,愿受十二户。壬寅,收晃兀儿塔海民匠九百五十三户入官。戊午,籍福建户数。九月己巳,籍云南新附户。自兀良合带镇云南,凡八籍民户,四籍民田,民以为病。至是,令已籍者勿动,新附者籍之。冬十月庚戌,以四川民仅十二万户,所设官府二百五十馀,令四川行省议减之。
至元二十年,赐阿秃民千户,以所罢淮南淘金司,户还民籍,诸王只必帖木儿请括民户,不许,又令民户复业。免其五年科役,并禁没人口为奴及黥其面者。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年二月戊子,赐驸马阿秃江南民千户。秋七月丁卯,罢淮南淘金司,以其户还民籍。冬十月癸卯,诸王只必帖木儿请括阅常德府分地民户,不许。十一月戊辰,徙甘肃沙州民户复业。戊寅,禁没人口为奴及黥其面者。 按《崔彧传》:彧,字文卿。至元二十年,以刑部尚书上疏,言时政十八事。十一曰内地百姓流移江南避赋役者,已十五万户。去家就旅,岂人之情,赋重政繁,驱之致此。乞特降诏旨,招集复业,免其后来五年科役,其馀积欠并蠲,事产即日给还。民官满替,以户口增耗为黜陟,其徙江南不归者,与土著一例当役。疏奏,即日命中书行其数事,馀命与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儿议行之。
至元二十一年,纵令匠户无艺业者为民,括四川民户,又八忽带征黄华回进人口。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一年五月乙丑,阿鲁忽奴言:曩于江南民户中拨匠户三十万,其无艺业者多,今已选定诸色工匠,馀十九万九百馀户宜纵令为民。从之。闰月己卯,命总帅汪惟正括四川民户。壬午,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八忽带征黄华回,进人口百七十一。
至元二十二年,得诸州盗及酋长降户,以民户拨赐尝从征者及皇太子,与驸马又以所籍户归有司为民。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二年二月辛亥,广东宣慰使月的迷失讨潮、惠二州盗郭逄贵等四十五寨,皆平,降民万馀户、军三千六百一十人。壬戌,赐合剌失都儿新附民五千户,合剌赤、阿速、阿塔赤、昔宝赤、贵由赤等尝从征者,亦皆赐之。以民八十户赐皇太子。己巳,拨民二万七千户与驸马唆郎哥。九月癸巳,降西崖门酋长阿者等百馀户。十一月己丑,籍重庆府不花家人百二十三户为民。 按《张立道传》:立道为临安广西道宣抚使,兼管军招讨使。二十二年,籍两江农士贵、岑从毅、李维屏所部户二十五万有奇,以其籍归有司。
至元二十三年六月庚申,甘肃新招贫民百一十八户,敕廪给之。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四年五月壬寅,括江南诸路匠户。
按《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二十五年,罢淘金户,复罢陆运夫为民。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五年九月乙未,罢檀州淘金户。冬十月庚午,陆运夫万三千户复罢为民。
至元二十六年,籍户口,括无籍民及人奴为良户,又得诸洞蛮归附户四千七百馀。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六年二月辛亥朔,诏籍江南户口,凡北方诸色人寓居者亦就籍之。五月己亥,尚书省臣言:括大同、平阳、太原无籍民及人奴为良户,略见成效。益都、济南诸道,亦宜如之。六月甲戌,西南夷中下烂土等处洞长忽带等以洞三百、寨百一十来归,得户三千馀。秋七月甲申,四川山齐蛮民四寨五百五十户内附。闰十月丙戌,西南夷生番心等八族计千二百六十户内附。庚寅,诏籍江南及四川户口。
至元二十七年,令高丽民还籍,括河閒户口,及天下阴阳户口,又诸蛮洞以户内附,是岁,籍民得户一千一百八十四万有奇。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七年春正月丁卯,高丽国王王睶言:臣昔宿卫京师,遭林衍之叛,国内大乱,高丽民居大同者皆籍之,臣愿复以还高丽为民。从之。二月辛巳,括河閒昔宝赤户口。五月庚午,括天下阴阳户口。六月甲戌,桑州总管黄布蓬、那州长罗光寨、安郡州长闭光过率蛮民万馀户内附。冬十月乙酉,门答占自行御史台入觐。梁洞梁宫朝、吴曲洞吴汤暖等凡二十洞,以二千馀户内附。
按《续文献通考》:二十七年,诏籍民,得户一千一百八十四万八百有奇。于是南北之户总书于策者,一千三百一十九万六千二百有六,口五千八百八十三万四千七百一十有一,而山泽溪洞之民不与焉。至元二十八年,户部上天下户口数。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八年十二月辛卯,户部上天下户数,内郡百九十九万九千四百四十四,江淮、四川一千一百四十三万八百七十八,口五千九百八十四万八千九百六十四,游食者四十二万九千一百一十八。
至元二十九年,诏以招附诸蛮民洞寨,及无籍民户,各就所隶安集复业,又令诸路户口种粟麦,及备车马。
按《元史·世祖本纪》:二十九年春正月丙辰,播州洞蛮因籍户怀疑窜匿,降诏招集之。二月庚午,斡罗思招附桑州生猫、罗甸国古州等峒酋长三十一,所部民十二万九千三百二十六户,诣阙贡献。庚辰,牙亦迷失招无籍民千四百三十六户,请隶东宫,诏命之耕田。辛巳,从枢密院臣暗伯等请,就襄阳给曲先塔林合剌鲁六百三十七户田器种粟,俾耕而食。六月壬申,铁旗城后察昔折乙烈率其族类部曲三千馀户来附。壬午,敕以海南新附四州洞寨五百一十九、民二万馀户,置会同、定安二县,隶琼州。九月癸酉,宁夏户口繁多,而土田半艺红花,诏令尽种谷麦,以补民食。冬十月己酉,枢密院臣言:六卫内领汉军万户,见存者六千户,拨分为三:力足以备车马者二千五百户,每甲令备马十五匹、牛车二辆;力足以备车者五百户,每甲令备牛车三辆;其三千户,惟习战斗,不他役之。六千户外,则供他役。庶能各勤乃事,而兵亦精锐。诏施行之。
按《续文献通考》:二十九年正月,初,江南、福建诸路,连岁盗起,居民多入山谷自保。时群贼以次就平,江南左高兴言:乞招谕复业。诏从之。八月,江淮行省言:近朝廷遣白絜矩来,与沙不丁议,令发兼并户偕宋宗族赴京,人心必至动摇,江南之民方患增课、料民、括马之苦,宜俟他日行之。从之。
至元三十年,令放良、漏籍等户屯田。增立总管府,给户口之为长者,是岁,天下户一千四百万有奇。按《元史·世祖本纪》:三十年八月丙戌,令放良、漏籍等户屯田。十一月戊辰,以金齿木朵甸户口增,立下路总管府,给其为长者。是岁,天下户一千四百万二千七百六十。
至元三十一年,成宗即位,覈实八番新附户,减所设官员。
按《元史·成宗本纪》:三十一年夏四月甲午,即皇帝位。秋七月戊辰,减八番等处所设官二百一十六员。八番称新附九十万户,设官四百二十四员,及遣官覈实,止十六万五千馀户,故减之。
成宗元贞元年,升降州县。以户为差,又徙御匠户,罢淘金户,及检劾富强避役之户。
按《元史·成宗本纪》:元贞元年五月庚辰,升江南平阳等县为州。以户为差,户至四万五万者为下州,五万至十万者为中州,下州官五员,中州六员。凡为中州者二十八,下州者十五。又以户不及额,降连州路为连州。秋七月乙亥,徙甘、凉御匠五百馀户于襄阳。九月乙卯,罢四川淘金户四千,还其元籍。十一月戊戌,诏江浙行省括隐漏官田及检劾富强避役之户。元贞二年,括渐丁,以充行伍,命札剌而忽都虎所部户与民均役,又诏亦都护括流散户。
按《元史·成宗本纪》:二年二月丙午,括蒙古户渐丁,以充行伍。庚申,命札剌而忽都虎所部户居于奉圣、云州者,与民均供徭役。三月壬辰,诏驸马亦都护括流散畏吾而户。
大德元年十二月壬申,徙乃颜民户于内地。
按《元史·成宗本纪》云云。
大德十一年,武宗即位,蠲儒户差役,出伯乞拘屯田逋户隶所部勿从罪各部避役冒匿之人禁止冒占编氓,招诱流移人户,又敕僧户从军输税。
按《元史·武宗本纪》:十一年五月甲申,皇帝即位于上都,蠲儒户差役。秋七月癸亥朔,诸王出伯言:瓜州、沙州屯田逋户渐成丁者,乞拘隶所部。中书省臣言:瓜州虽诸王分地,其民役于驿传,出伯言宜勿从。辛卯,诏唐兀秃鲁花户籍已定,其入诸王、驸马各部避役之人及冒匿者,皆有罪。十一月乙亥,中书省臣言:大都路供亿浩繁,概于属郡取之。其军、站、鹰坊、控鹤等户,恃其杂徭无与,冒占编氓。请降玺书,依祖宗旧制,悉令均当。或辄奏请者,亦宜禁止。制可。十二月庚申,招诱流移人户。
按《续文献通考》:十一年,敕河西僧户准先朝定制,从军输税,一与民同。
武宗至大元年,罢括诸王散失人户,又给北来贫民户钞帛,罢其廪给。
按《元史·武宗本纪》:至大元年三月庚申朔,中书省臣言:鄃王拙忽难人户散失,诏有司括索。臣等议,昔阿只吉括索所失人户,成宗虑其为例,不许。今若括索,未免扰民。且诸王必多援例,乞寝其事。从之。又庄圣皇后及诸王忽秃秃人户散入他郡,阿都赤、脱欢降玺书,俾括索。陕西行省及真定等路言:百姓均在国家版籍,今所遣使,辄夺军、驿、编民等户,非宜。中书省臣以闻,帝曰:彼奏误也,卿等速追以还。乙丑,以北来贫民八十六万八千户,仰食于官,非久计,给钞百五十万锭、币帛准钞五十万锭,命太师月赤察儿、太傅哈剌哈孙分给之,罢其廪给。
仁宗皇庆元年三月戊戌,敕:诸王脱脱所招户,其未籍者,俾隶有司。
按《元史·仁宗本纪》云云。
延祐二年五月戊申朔,贵赤张小厮等招户六千,勒还民籍。
按《元史·仁宗本纪》云云。
延祐七年春正月,仁宗崩。二月,英宗诏籍江南冒为白云僧者为民。
按《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英宗本纪》云云。
英宗至治二年,括僧有妻者为民,收养蒙古子女。
按《元史·英宗本纪》:至治二年十一月己亥,括江南僧有妻者为民。
按《续文献通考》:至治二年,置营于永平,收养蒙古子女,遣使谕四方,匿者罪之。
文宗至顺元年,户部上钱粮户数。
按《元史·文宗本纪》不载。 按《地理志》:路一百八十五,府三十三,州三百五十九,军四,安抚司十五,县一千一百二十七。文宗至顺元年,户部钱粮户数一千三百四十万六百九十九。
中书省,为路二十九,州八,属府三,属州九十一,属县三百四十六。
大都路总管府。领院二、县六、州十。州领县十六。户一十四万七千五百九十,口四十万一千三百五十。上都路。领院一、县一、府一、州四,州领县三,府领县三、州二,州领县六。户四万一千六十二,口一十一万八千一百九十一。
兴和路。领县四、州一。户八千九百七十三,口三万九千四百九十五。
永平路。领司一、县四、州一。州领县二。户一万三千五百一十九,口三万五千三百。
保定路。领司一、县八、州七。州领县十一。户七万五千一百八十二,口一十三万九百四十。
真定路。领司一、县九、府一、州五。府领县三,州领县十八。户一十三万四千九百八十六,口二十四万六百七十。
顺德路。领司一、县九。户三万五百一,口一十二万四千四百六十五。
广平路。领司一、县五、州二。州领县六。户四万一千四百四十六,口六万九千八十二。
彰德路。领司一、县三、州一。户三万五千二百四十六,口八万八千二百六。
大名路。领司一、县五、州三。州领县六。户六万八千六百三十九,口一十六万三百六十九。
怀庆路。领司一、县三、州一。州领县三。户三万四千九百九十三,口一十七万九百二十六。
卫辉路。领司一、县四、州二。户二万二千一百一十九,口一十二万七千二百四十七。
河间路。领司一、县六、州六。州领县十七。户七万九千二百六十六,口一十六万八千五百三十六。
东平路。领司一、县六。户四万四千七百三十一,口五万一百四十七。
东昌路。领司一、县六。户三万三千一百二,口一十二万五千四百六。
济宁路。领司一、县七、州三。州领县九。户一万五百四十五,口五万九千八百一十八。
曹州。领县五。户三万七千一百五十三,口一十九万五千三百三十五。
濮州。领县六。户一万七千三百一十六,口六万四千二百九十三。
高唐州。领县三。户一万九千一百四,口二万三千一百二十一。
泰安州。领县四。户九千五百四十,口一万七百九十五。
德州。领县五。户二万四千四百二十四,口一十五万六千九百五十二。
恩州。户一万五百四十五,口三万七千四百七十九。冠州。户五千六百九十七,口二万三千四十。
益都路。领司一、县六、州八。州领县十五。户七万七千一百六十四,口二十一万二千五百二。
济南路。领司一、县四、州二。州领县七。户六万三千二百八十九,口一十六万四千八百八十五。
般阳府路。领司一、县四、州二。州领县八。户二万一千五百三十,口一十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五。
宁海州。领县二。户五千七百一十三,口一万五千七百四十三。
大同路。领司一、县五、州八。州领县四。户四万五千九百四十五,口一十二万八千四百九十六。
冀宁路。领司一、县十、州十四。州领县九。户七万五千四百四,口一十五万五千三百二十一。
晋宁路。领司一、县六、府一、州九。府领县六,州领县四十。户一十二万六百二十,口二十七万一百二十一。辽阳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七、府一,属州十二,属县十。辽阳路。领县一、州二。户三千七百八,口万三千二百三十一。
大宁路。领司一、县七、州九。户四万六千六,口四十四万八千一百九十三。
沈阳路。户二千四百二十五。
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为路十二、府七、州一,属州三十四,属县一百八十二。
汴梁路。领司一、县十七、州五。州领县二十一。户三万一十八,口一十八万四千三百六十七。
河南府路。领司一、县八、州一。州领县四。户九千五百二,口六万五千七百五十一。
南阳府。领县二、州五。州领县十一。户六百九十二,口四千八百九十三。
汝宁府。领县五、州四。州领县十。抄籍户口阙,至顺钱粮户数七千七十五。
信阳州。领县二。户三千四百一十四,口三万三千七百五十一。
归德府。领县四、州四。州领县八。抄籍户数阙,至顺钱粮户数二万三千三百一十七。
襄阳路。领司一、县六、州二。州领县四。抄籍户口数阙,至顺钱粮户数五千九十。
蕲州路。领司一、县五。户三万九千一百九十,口二十四万九千三百二十一。
黄州路。领司一、县三。户一万四千八百七十八,口三万六千八百七十九。
庐州路。领司一、县三、州三。州领县八。户三万一千七百四十六,口二十二万九千四百五十七。
安丰路。领司一、县五、州一。州领县三。户一万七千九百九十二,口九万七千六百一十一。
安庆路。领司一、县六。户三万五千一百六,口二十一万九千四百九十。
扬州路。领司一、县二、州五。州领县九。户二十四万九千四百六十六,口一百四十七万一千一百九十四。淮安路。领司一、县四、州三。州领县八。户九万一千二十二,口五十四万七千三百七十七。
中兴路。领司一、县七。户一十七万六百八十二,口五十九万九千二百二十四。
峡州路。领县四。户三万七千二百九十一,口九万三千九百四十七。
安陆府。领县二。户一万四千六百六十五,口三万三千五百五十四。
沔阳府。领县二。户一万七千七百六十六,口三万九百五十五。
荆门州。领县二。户二万九千四百七十一,口一十六万五千四百三十五。
德安府。领县四、州一。州领县二。户一万九百二十三,口三万六千二百一十八。随州。领县二。户一万五千九百六十六,口五万二千六十四。
陕西等处行中书省,为路四、府五、州二十七,属州十二,属县八十八。
奉元路。领司一、县十一、州五。州领县十五。户三万三千九百三十五,口二十七万一千三百九十九。延安路。领县八、州三。州领县八。户六千五百三十九,口九万四千六百四十一。
兴元路。领县四、州三。户二千一百四十九,口一万九千三百七十八。
凤翔府。领县五。户二千八十一,口一万四千九百八。巩昌府。领司一、县五。户四万五千一百三十五,口三十六万九千二百七十二。
四川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九、府三,属府二,属州三十六,军一,属县八十一。
成都路。领司一、县九、州七。州领县十一。户三万二千九百一十二,口二十一万五千八百八十八。
广元路。领县二、府一、州四。府领县三,州领县七。户一万六千四百四十二,口九万六千四百六。
顺庆路。领司一、县二、府一、州二。府领县二,州领县五。户二千八百二十一,口九万五千一百五十六。重庆路。领司一、县三、州四。州领县十。户二万二千三百九十五,口九万三千五百三十五。
绍庆府。领县二。户三千九百四十四,口一万五千一百八十九。
夔路。领司一、县二、州七。州领县五。户二万二十四,口九万九千五百九十八。
甘肃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七、州二,属州五。
甘州路。户一千五百五十,口二万三千九百八十七。肃州路。户一千二百六十二,口八千六百七十九。江浙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三十、府一、州二,属州二十六,属县一百四十三。
杭州路。领司二、县八、州一。户三十六万八百五十,口一百八十三万四千七百一十。
湖州路。领司一、县五、州一。户二十五万四千三百四十五。
嘉兴路。领司一、县一、州二。户四十二万六千六百五十六,口二百二十四万五千七百四十二。
平江路。领司一、县二、州四。户四十六万六千一百五十八,口二百四十三万三千七百。
常州路。领司一、县二、州二。户二十万九千七百三十二,口一百二万一十一。
镇江路。领司一、县三。户一十万三千三百一十五,口六十二万三千六百四十四。
建德路。领司一、县六。户一十万三千四百八十一,口五十万四千二百六十四。
松江府。领县二。户一十六万三千九百三十一。江阴州。户五万三千八百二十一,口三十万一百七十七。
庆元路。领司一、县四、州二。户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七,口五十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三。
衢州路。领司一、县五。户一十万八千五百六十七,口五十四万三千六百六十。
婺州路。领司一、县六、州一。户二十二万一千一百一十八,口一百七万七千五百四十。
绍兴路。领司一、县六、州二。户一十五万一千二百三十四,口五十二万一千五百八十八。
温州路。领司一、县二、州二。户一十八万七千四百三,口四十九万七千八百四十八。
台州路。领司一、县四、州一。户一十九万六千四百一十五,口一百万三千八百三十三。
处州路。领司一、县七。户一十三万二千七百五十四,口四十九万三千六百九十二。
宁国路。领司一、县六。户二十三万二千五百三十八,口一百一十六万二千六百九十。
徽州路。领司一、县五、州一。户一十五万七千四百七十一,口八十二万四千三百四。
饶州路。领司一、县三、州三。户六十八万二百三十五,口四百三万六千五百七十。
集庆路。领司一、县三、州二。户二十一万四千五百三十八,口一百七万二千六百九十。
太平路。领司一、县三。户七万六千二百二,口四十四万六千三百七十一。
池州路。领司一、县六。户六万八千五百四十七,口三十六万六千五百六十七。
信州路。领司一、县五。户一十三万二千二百九十,口六十六万二千二百五十八。
广德路。领司一、县二。户五万六千五百一十三,口三十三万九千七百八十。
铅山州。户二万六千三十五。
福州路。领司一、县九、州二。州领县二。户七十九万九千六百九十四,口三百八十七万五千一百二十七。建宁路。领司一、县七。户一十二万七千二百五十四,口五十万六千九百二十六。
泉州路。领司一、县七。户八万九千六十,口四十五万五千五百四十五。
兴化路。领司一、县三。户六万七千七百三十九,口三十五万二千五百三十四。
邵武路。领司一、县四。户六万四千一百二十七,口二十四万八千七百六十一。
延平路。领司一、县五。户八万九千八百二十五,口四十三万五千八百六十九。
汀州路。领司一、县六。户四万一千四百二十三,口二十三万八千一百二十七。
漳州路。领司一、县五。户二万一千六百九十五,口一十万一千三百六。
江西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一十八、州九,属州十三,属县七十八。
龙兴路。领司一、县六、州二。户三十七万一千四百三十六,口一百四十八万五千七百四十四。
吉安路。领司一、县五、州四。户四十四万四千八十三,口二百二十二万四百一十五。
瑞州路。领司一、县二、州一。户一十四万四千五百七十二,口七十二万二千三百二。
袁州路。领司一、县三、州一。户一十九万八千五百六十三,口九十九万二千八百一十五。
临江路。领司一、县一、州二。户一十五万八千三百四十八,口七十九万一千七百四十。
抚州路。领司一、县五。户二十一万八千四百五十五,口一百九万二千二百七十五。
江州路。领司一、县五。户八万三千九百七十七,口五十万三千八百五十二。
南康路。领司一、县二、州一。户九万五千六百七十八,口四十七万八千三百九十。
赣州路。领司一、县五、州二。州领县三。户七万一千二百八十七,口二十八万五千一百四十八。
建昌路。领司一、县三。户九万二千二百二十三,口五十五万三千三百三十八。
南安路。领县三。户五万六百一十一,口三十万三千六百六十六。
南丰州。户二万五千七十八,口一十二万八千九百。广州路。领司一、县七。户一十七万二百一十六,口一百二万一千二百九十六。
韶州路。领司一、县四。户一万九千五百八十四,口一十七万六千二百五十六。
惠州路。领县四。户一万九千八百三,口九万九千一十五。
南雄路。领县二。户一万七百九十二,口五万三千九百六十。
潮州路。领司一、县三。户六万三千六百五十,口四十四万五千五百五十。
德庆路。领县二。户一万二千七百五,口三万二千九百九十七。
肇庆路。领县二。户三万三千三百三十八,口五万五千四百二十九。
梅州。领县一。户二千四百七十八,口一万四千八百六十五。
南恩州。领县二。户一万九千三百七十三,口九万六千八百六十五。
封州。领县二。户二千七十七,口一万七百四十三。新州。领县一。户一万一千三百一十六,口六万七千八百九十六。
桂阳州。领县一。户六千三百五十六,口二万五千六百五十五。
连州。领县一。户四千一百五十四,口七千一百四十一。
循州。领县三。户一千六百五十八,口八千二百九十。湖广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三十、州十三、府三、安抚司十五、军三,属府三,属州十七,属县一百五十,管番民总管一。
武昌路。领司一、县七。户一十一万四千六百三十二,口六十一万七千一百一十八。
岳州路。领司一、县三、州一。户一十三万七千五百八,口七十八万七千七百四十三。
常德路。领司一、县一、州二。州领县一。户二十万六千四百二十五,口一百二万六千四十二。
沣州路。领司一、县三、州二。户一十万九千九百八十九,口一百一十一万一千五百四十三。
辰州路。领县四。户八万三千二百二十三,口一十一万五千九百四十五。
沅州路。领县三。户四万八千六百三十二,口七万九千五百四十五。兴国路。领司一、县三。户五万九百五十二,口四十万七千六百一十六。
汉阳府。领县二。户一万四千四百八十六,口四万八百六十六。
归州。领县三。户七千四百九十二,口一万九百六十四。
靖州路。领县三。户二万六千五百九十四,口六万五千九百五十五。
天临路。领司一、县五、州七。户六十万三千五百一,口一百八万一千一十。
衡州路。领司一、县三。户一十一万三千三百七十三,口二十万七千五百二十三。
道州路。领司一、县四。户七万八千一十八,口一十万九百八十九。
永州路。领司一、县三。户五万五千六百六十六,口一十万五千八百六十四。
郴州路。领司一、县六。户六万一千二百五十九,口九万五千一百一十九。
全州路。领司一、县二。户四万一千六百四十五,口二十四万五百一十九。
宝庆路。领司一、县二。户七万二千三百九,口一十二万六千一百五。
武冈路。领司一、县三。户七万七千二百七,口三十五万六千八百六十三。
桂阳路。户六万五千五十七,口一十万二千二百四。茶陵州。户三万六千六百四十二,口一十七万七千二百二。
耒阳州。户二万五千三百一十一,口一十一万一十。常宁州。户一万八千四百三十一,口六万九千四百二。
静江路。领司一、县十。户二十一万八百五十二,口一百三十五万二千六百七十八。
南宁路。领司一、县二。户一万五百四十二,口二万四千五百二十。
梧州路。领县一。户五千二百,口一万九百一十。浔州路。领县二。户九千二百四十八,口三万八十九。柳州路。领县三。户一万九千一百四十三,口三万六百九十四。
庆远南丹溪洞等处军民安抚司。领县五。户二万六千五百三十七,口五万二百五十三。
平乐府。领县四。户七千六十七,口三万三千八百二十。
郁林州。领县三。户九千五十三,口五万一千五百二十八。
容州路。领县三。户二千九百九十九,口七千八百五十四。
象州。领县三。户一万九千五百五十八,口九万二千一百二十六。
宾州。领县三。户六千一百四十八,口三万八千八百七十九。
横州。领县二。户四千九十八,口三万一千四百七十六。
融州。领县二。户二万一千三百九十三,口三万九千三百三十四。
藤州。领县二。户四千二百九十五,口一万一千二百一十八。
贺州。领县四。户八千六百七十六,口三万九千二百三十五。
贵州。户八千八百九十一,口二万八百一十一。思明路,户四千二百二十九,口一万八千五百一十。太平路,户五千三百一十九,口二万二千一百八十六。
田州路军民总管府,户二千九百九十一,口一万八千九百一。
雷州路。领县三。户八万九千五百三十五,口一十二万五千三百一十。
化州路。领县三。户一万九千七百四十九,口五万二千三百一十七。
高州路。领县三。户一万四千六百七十五,口四万三千四百九十三。
钦州路。领县二。户一万三千五百五十九,口六万一千三百九十三。
廉州路。领县二。户五千九百九十八,口一万一千六百八十六。
乾宁军民安抚司。领县七。户七万五千八百三十七,口一十二万八千一百八十四。
南宁军。领县三。户九千六百二十七,口二万三千六百五十二。
万安军。领县二。户五千三百四十一,口八千六百八十六。
吉阳军。领县一。户一千四百三十九,口五千七百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