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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选举典
第一百十八卷目录
武举部汇考二
明〈太祖吴一则 洪武一则 惠宗建文一则 宣宗宣德一则 英宗天顺一则 宪宗成化三则 孝宗弘治二则 武宗正德一则 世宗嘉靖八则 穆宗隆庆二则 神宗万历二则〉
皇清〈总一则 顺治七则 康熙二十二则〉
明〈太祖吴一则 洪武一则 惠宗建文一则 宣宗宣德一则 英宗天顺一则 宪宗成化三则 孝宗弘治二则 武宗正德一则 世宗嘉靖八则 穆宗隆庆二则 神宗万历二则〉
皇清〈总一则 顺治七则 康熙二十二则〉
选举典第一百十八卷
武举部汇考二
明太祖吴元年,定武科取士法。按《明会典》:凡武举赐会武宴于中府,命内阁大臣主席。
按《明纪事本末》:吴元年三月,定武科取士之法。应武举者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但求实效,不尚虚文,三年一开举。
洪武二十年,罢太公庙。
按《明宝训》:洪武二十年七月丁酉,礼部奏请如前代故事,立武学,用武举,仍祀太公,建昭烈武成王庙。太祖曰:太公周之臣,封诸侯,若以王祀之,则与周天子并矣,加之非号,必不享也。至于建武学、用武举,是析文武为二途,是轻天下无全才矣。三代之上,士之学者文武兼备,故措之于用,无所不宜,岂谓文武异科,各求专习者乎。即以太公之鹰扬而授丹书,仲山甫之赋政而式古训,召虎之经营而陈文德,岂比于后世武学,专讲韬略,不事经训,专习干戈,不閒俎豆,拘于一艺之偏之陋哉。今欲循旧用武举,立庙学,甚无谓也。太公之祀,止宜从祀帝王庙。遂命去王号,罢其旧庙。
惠宗建文四年正月,设京卫武学。
按《大政纪》云云。
宣宗宣德四年,议开武科。
按《大政纪》:宣德四年九尧月壬戌,巡按山东御史包怀德言四事,命礼部,会议一请开武科。
英宗天顺八年,令巡抚、巡按试武举,送兵部考用。
按《明会典》:天顺八年,令天下文武衙门,各询访所属官员军民人等,有通晓兵法、谋勇出众者,从公保举。从巡抚巡按会同三司官考试,直隶从巡按御史考试中者,礼送兵部,会同总兵官于帅府内试策略,教场内试弓马。答策二问,骑中四矢,步中二矢以上者为中式官。量加署职二级,旗舍馀丁,授所镇抚民,授各卫试。经历俱月,支米三石。若答策二问、骑中二矢、步中一矢以上者,次之官量加署职一级,旗舍馀丁,授冠带总旗民,授各卫试知事,俱月支米二石,并送京营量用。把总管队听调。有功,照例升赏。
宪宗成化元年,立武举法。
按《名山藏》云云。
成化三年,卫学始行岁贡。
按《春明梦馀录》:武官子弟曰:武生军中俊秀曰军生。卫学之有岁贡始于成化三年,从李贤之请也。成化十四年,令天下教养武举。俟有成效奏夺。按《大政纪》:成化十四年五月,兵部尚书余子俊议上:武举科条上以武举重事。未易,即行令兵部移文。天下教养数年,俟有成效。巡按、提学等官具奏处置。按《明昭代典则》:成化十四年五月,兵部尚书余子俊议上武举科条。时太监汪直用事,欲以建白为名。吴绶为撰草,奏请武举设科乡、会殿试。悉如进士恩例下兵部集议。于是子俊会文武大臣,暨科道官议上。武举科条大略乡试,以九月会试,以三月初场试箭,二场试论判语,三场试策。殿试以四月一日赐武举。及第出身有差恩荣,次第录名勒碑,亦如进士制科。内阁窃计汪直所奏出吴绶所撰祖宗设科取士。文武自是不同,然沮之必有祸及。奏上。票旨武举重事,未易。即行命兵部移文。天下教养数年,俟有成效,巡按提学等官具奏处置。
孝宗弘治六年,定试用武举格。
按《明会典》:弘治六年定武举。试策二道:文理优,韬略熟及射中式者,升二级。文不甚优,射虽偶中止升一级。虽善行文射不中式及射虽合式,策不佳者俱暂黜,以候再试。中者送团营或分送各边。俱赞画或把总或守备城堡,免令管队。后每六年九月一次考试。军卫有司果有才,堪应举者听于应试之期,礼送赴部。考退,生员并曾经问断行。止有亏者不许。凡再试不中者发回原籍,供本等职役。后又令先策略后弓马,如策不佳即不许骑射或答策虽佳不能骑射者,亦黜。后又令中式举人添支月米,遇升用之日即与住支。
弘治十七年,奏准武举,仿文举事例,出榜赐宴。按《明会典》:十七年,奏准武举。三年一次举行。一日答策,次日射箭。考试策略、弓马俱毕中式者照例拟升。仍将中式姓名仿文,举事例出榜赐宴。俱送团营听用。愿回原籍者许抚按官推选军政。
武宗正德三年,奏准武科之年,预行直省抚按等官考试赴部。
按《明会典》:正德三年,奏准武举。开科之年,预行两京并十三省各衙门,晓谕各色人等,如有究极韬略、精通武艺、身家无碍者,许各赴所在官司。投报俱从抚按官公同三司官考试起送赴部。
按《大政纪》:正德三年四月,肇开武举。初兵部郎中杨廷仪能文,又大学士杨廷和弟,兵部尚书刘宇利其文学又图结廷和,凡章奏皆令廷仪草之。廷仪主议武举。照文场考试策论用翰林官为主考。宇欲因议以自显,遂令廷仪具草,欲依仿唐之增置、宋之详定事、参酌会殿二试,事例少加损益。每遇文举乡试之年亦将武举预期行移南北二京并十三省。令其转行军民大小衙门出给告示,晓谕各色人等,如有究极韬略、精通武艺、身家无碍、堪应武举者,或隐于山林,或育于学校,或羁于戍卒,或系于仕籍,各赴所在官司,投报籍贯、脚色。查审明白,属军卫者,礼送该管都司。属有司者,礼送本布政司。俱送巡抚都御史并巡按御史,其南北二京并令京卫,有司送南北直隶。巡按御史带管考试所考人才,如果谋略弓马可取,就令各该衙门礼送兵部。会萃数目。请于次年夏四月开科。兵部堂上官并提督京营总兵官总领大纲,兵部司属官分理众务。初九日,初场较其骑射。人发九矢中三矢以上者为合式。十二日二场较其步射,亦发九矢中三矢者为合式,俱于京营将台前较阅。十五日三场试策二道,论一道于文场席舍内试之。照依文举梓其姓名,录其弓马策论之,优者装潢成帖,题曰《武举录进睿》览上准行之。今以为例。
世宗嘉靖元年,议准试,用武举条例。
按《明会典》:嘉靖元年,议准武举。官生两京武学于兵部月考优等,选取在外听巡,按御史考试,选取每遇开科之期,兵部堂上官,并提督京营总兵官,统领大纲,兵部属官分理众务。初场较骑射二场,较步射俱于京营将台前。三场试策二道、论一道于文场内。先期请命翰林官二员为考试官,给事中并部属官四员为同考试官,监察御史二员为监试官,其答策有能洞识韬略,作论有能精通义理,参以弓马俱优者中式。其策论虽优而弓马不及,或弓马偏长而策论不通俱发回,侯开科再考。中式官生照文举事例梓名赐宴仍俱升署职,二级月支米三石,指挥以上斟酌推用,署千户百户,镇抚总旗。俱送各边总兵等官处赞画及守堡听调。杀贼应得俸粮并加添米石,俱于原卫所支给。获有军功照例加升。五年无功者发回。〈按武举照文举事例已行于正德三年而会典载在是年下兹并存之〉嘉靖六年,题准各边赞画武举,不许挂名,攘功违者参奏。
按《明会典》:六年题准各边总兵将赞画,武举人员量材发定卫。所照依在边各官随营供职。抚按官不时查考,如有挂名不到及攘买功次等弊,指实参奏。嘉靖八年,题准取中武举,推用支俸之例。
按《明会典》:八年题准取中武举,官生各照升授职事。俱月支米三石,内有应袭舍人、候袭替之日,照例加升。通送团营将台下寄操,指挥于本卫都,指挥在京者于本卫,在外者于本都司,各带俸俱候推用。千户以下照例分送各边,听抚按衙门委用。应得俸粮并加添米石俱于原卫所并今驻卫所支给。指挥等官一时推用未及。若有愿回原籍者,咨送抚按官处照依品秩委用。千户以下除能立军功升给外,其间果有才能出众曾于所在地方赞谋效力者,不拘有无军功,听抚按官指实。荐举五年满日,兵部酌量奏请千户量加署指挥职衔,百户以下量加署千户职衔。令把总备边守口掌印佥书,若能建立奇功一体超用。其赞画官员五年满日,兵部审验才力,有用再发各边赞画五年。通前十年之上,再无军功又无荐举,兵部再验其才,委无可取及年老残疾,即将所加米石停止。其武举所加署职非有军功,虽遇恩例不得实授加添月米。日后升职所得俸米过于所加三石之数,即将所加米石住支止,支本等俸给前项官员。若有犯该革任带俸閒住者,不论官职崇卑但系武举加升俸米俱行停革,永不推用,应袭舍人照例施行。
嘉靖十四年,议准武举,不愿赞画咨,管衙门量材委用。
按《明会典》:十四年议准武举。千户以下不愿赞画者,查原籍原卫,如系边方兵部即咨各该抚镇等官,酌量差委推用。其腹里地方,行抚按衙门,两京地方悉听兵部及行南京兵部各量材委用。以后虽无军功但积有年劳累经荐举者,与指挥以上一体推用。若十年以上,未著贤劳亦无荐举,及审年力虽有不堪,原非犯该革任带俸閒住人员,各该卫所开报前来,其原加米石临时议处。
嘉靖十七年,定试武举之期。
按《明会典》:十七年,令武举定于秋行,以后开科,俱于九月行事。
嘉靖十九年,权罢武举科。
按《大政纪》:嘉靖十九年二月,罢武举科。兵部请今岁例宜开武举科。帝曰:武举未见得人,姑止之。
按《明昭代典则》:嘉靖十九年七月,罢武举乡试。嘉靖二十年,分别边腹取中武举。
按《明昭代典则》:嘉靖二十年九月,兵科给事中任瀛具奏复设武举。兵部覆议奉圣旨:近年武举委实无用,合依拟开设,务求真才实有将略的分别边方腹里取人。乃照会试南北卷,例如每科五十名边方取三十名腹里取二十名。
嘉靖三十二年,议准三科武举,径赴会试。
按《明会典》:三十二年议准三次乡试中式武举官生。查照文举会试事例,免其再试径许赴京会试。
穆宗隆庆二年,议准武举分边腹二项推用。
按《明会典》:隆庆二年,议准武举,中式者分边腹二项,以后边方有阙即先推边方第一人,腹里有阙即先推腹里第一人,各挨次推用。一如文举挨次法。隆庆四年,议准武艺超众者充为武生除随武举入。场外另给文赴部考用。
按《明会典》:四年,议准凡天下军民人等,力胜五百斤或四百斤三百斤以上及武艺超众者,府州县呈送,抚按严加考校。如果艺勇不凡,量给衣巾充为武生。开科年分除精通论策者听随武举入场,其馀候场。事毕日,抚按复行验中,行该府给文。到部会试之年,照例于武举场毕,将各送到选中之人公同监试。御史通行考验,不中者发回肄业。中者为首一人,量给冠带随宜委用,馀俱分发蓟镇。其力举五百斤者留京为教师,食粮练军三年,有成效量升职级。
按《明昭代典则》:隆庆四年,御史邵升上疏言:请行各公侯伯应袭之子,与已袭。而年三十以上者,俱赴京营,提督教以骑射韬略并遴选中式武举,及武学官生之颖出者相与淬励之。岁终,巡视科道官察其有异等者送部籍记以需将才之选。上从其议。
神宗万历二年,议准武举年深未经效用者送京营委用三年,无荐举者住、支、米、石。
按《明会典》:万历二年,议准锦衣卫及各卫武举,千百户等官年深未经咨送效用者,俱送京营委用,限以三年。再无荐举即将武举、米石、照例住支,系世官者止支本等俸粮,系旗军舍馀,即令閒住。
万历五年,令监试武举严加巡察。
按《明会典》:五年令御史监试武举严加巡察,有违犯者照文举例行。
皇清
国初,定武科场条例。《大清会典》:凡场期,
国朝会试天下武举,定于辰戌丑未年举行九月。
初九日,第一场试马箭,十二日第二场试步箭,十五日第三场试策论。凡监射官兵部临期密题。
钦遣大臣二员 凡主考官兵部,临期开列内阁六
部都察院、翰林院、詹事府、汉堂官密题。
钦点正主考官一员,副主考官一员 凡同考官兵
部,咨取各部郎中、员外郎主事,六科给事中内由进士举人出身者密题。
钦点四员 凡知武举官开列本部汉,左右侍郎二
员密题。
钦点一员 凡提调官开列本部满汉司官题请。钦点满汉官各一员 凡监试官兵部,咨行都察院
开送御史职名密题。
钦点二员 凡执事各官兵部将掌卷弥封印卷。巡
绰搜检监门供给等官,派定具题入场 凡进
呈策论题目,本部司官一员赍捧恭。
进揭晓日期预行题明,至揭晓日场内缮写题名
录恭。
进 又按《会典》:
殿试中式武举于十月初四日,试策一道,初五初
六日试马步箭及开弓舞刀掇石。或在
瀛台考试,或在
景山考试,兵部具题请。
旨定夺 又按《会典》:凡武进士胪唱行礼毕,赞礼官赞举榜,兵部官举榜由中路捧至
午门前跪置龙亭内,行三叩头礼,銮仪卫校尉举
亭教坊,司作乐行至西长安门外张挂于长安街。
赐给武状元盔甲,诸武进士随出观榜,巡捕营备伞
盖仪从送武状元归第,次日在兵部
赐会武宴。 又按《会典》:凡考取武生,顺治初,京卫武
生童隶在兵部每年春秋二季考试,每季取五十名。直隶及各省武生童照文生童例督学三年,一岁考取进,数目多寡无定额。
顺治二年
《大清会典》:凡场期。顺治二年,题准子午卯酉年举行
乡试,京卫武生在兵部乡试,直隶各府武生在保定府乡试,各省武生在本省布政司乡试,大同府武生在大同府乡试,西延汉凤及榆林镇武生在西安府乡试,平庆临巩暨两河等处武生在甘肃巡抚乡试。十月初九日第一场,十二日第二场,十五日第三场。 又按《会典》:凡中式。顺治二年,题准头二场试马步箭俱用大把马箭,中二箭为合式,步箭中三箭为合式,再试开弓舞刀掇石以验技勇。三场试策,二问论一篇。
又按《会典》:凡京闱乡试各官。顺治二年,题准
以兵部右侍郎并启心郎为主考官,内院大学士并兵部满汉堂司各员为监射官,兵部司属各员为同考官。 又按《会典》:凡各省乡试各官。顺治二年,题准以本省巡按为监临考试官,仍会同布按都三司,各官监射同知以下知县以上正途出身者,酌用四员为阅卷官。 又按《会典》:凡考试官并各职事官,筵宴供给纸劄笔墨心红等项钱粮。顺治二年,题准在京照例先咨户部取用,事竣销算。在外听巡抚定拟。于布政司府卫量数出办,场内合用金鼓旗号。向器及搜检巡绰官军在京行巡捕,营照数差拨其刊刻题目匠役俱于州县取用。在外听巡抚酌量取用。 又按《会典》:凡武闱筵宴。顺治二年,题准武乡试上马筵宴插花给表里,下马筵宴插花,俱照文场例行。 凡中额。顺治二年,题准武会试中式定额二百名。
顺治九年
《大清会典》:凡武生习读。顺治九年,定考较武生童即
于考较文生童后,踵行无武学处,俱附文学教官管理。除骑射外,教以《武经》七书、《百将传》及《孝经》四书俾知大义。令该管官将各学射圃修葺置备弓矢,教官率生员武生较射以饬武备。其降黜劣行事宜俱照文生例行。
顺治十三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三年,题准差官不许滥补白丁。如
有阙出于武举中愿效劳者,选补各项员役必俟效劳三年。查无过犯方准考试,每年考试二次。先试射箭,以二箭为合式,后考策论弓箭韬略,俱优者选授镇抚标旗鼓道标中军及专城守备,其馀选授营守备。
顺治十四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四年,题准马箭四箭为合式,步箭
二箭为合式。
顺治十六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六年,题准京卫及直隶各府武生
俱归并顺天府乡试,奉天府武生与顺天府武生合试,大同府武生与山西省武生合试。 又按《会典》:顺治十六年,题准
钦点翰林官二员为正副主考,兵部满汉右侍郎顺
天府府尹监察御史二员,监射小京官内进士出身者四员充同考官。揭晓日兵部堂司入内帘对箭册填榜。 又按《会典》:顺治十六年,
恩诏再行会试取中一百名。
顺治十七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七年,
谕马箭、筑堤射毬、步箭射小把,高五尺,阔一尺,以三
十五步为率,停试技勇等项。 又按《会典》:顺治十七年庚子,科以后俱本省巡抚监临考试会同三司监射阅卷官无定员。
顺治十八年
《大清会典》:顺治十八年,题准头场先试策论,二三场
试马步箭。 又
谕武会试取中三百名。
康熙三年
《大清会典》:康熙三年,题准京卫武生童亦照直省例
归并学院考取,三年一考,共取一百名。 又题准武进士取中一百名。
康熙五年
《大清会典》:康熙五年,题准武举武生不许充各衙门书办,书办亦不得考武生。
康熙七年
《大清会典》:康熙七年,题准头二场仍先试马步箭,三
场试策论。马箭以三箭为合式,步箭以二箭为合式。
康熙八年
《大清会典》:康熙八年,题准以本省提学道为阅卷官。
该督抚提等于本省总兵官内精选,谙练骑射者一员会同巡抚为监射官,有司内进士出身者选用四员为同阅卷官,如无进士于举人贡生有司内选用。 又按《会典》:康熙八年,覆准进士头等仍以守备用,二等仍以署守备用。康熙九年
《大清会典》:康熙九年,
谕筑堤射马箭永行停止,令置毬于平地考试马箭。
又按《会典》:康熙九年,覆准直省武生该督抚
提镇于本省,就近副参游内委谙练骑射者一员,直隶会同学院,各省会同学道考取奉天府。所属令奉天将军等选满洲协领一员,会同奉天府府丞考取。三年一考,共取进二十名。 又按《会典》:康熙九年,会试
恩诏广额取中二百名。
康熙十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年,题准直省武童进学府。学额定
二十名,大州县学十五名,中州县学十二名,小州县学七八名。 又按《会典》:凡武途冒滥。康熙十年覆准直隶各省考取武童。俱照文童例分别大、中、小学,名数考取一体报部。至考取武举武生学臣取具并无诡冒,连名保结细加查认,除别省人住居年久、入籍置产当差者不议外。若有一人冒进两途及现任官子弟,并别省人诡名冒籍匪类滥充顶替等弊,该抚据实题参。若有隐庇,将出结之官并不行查参之督抚治以隐庇之罪。
康熙十一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一年,题准武途冒滥。巡抚知情不
行题参者照例议处。若巡抚不知,止照保结考试者罚俸一年。原出结之官降二级调用,转结官降一级调用。 又按《会典》:凡起送康熙十一年题准遇武会试年,预期通行。直省巡抚除武举内选授并丁忧事故等项不送外,其馀尽行给发文批盘费。自六月十五日起,八月十五日止赴部查验真伪,给与执照入试。
康熙十二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二年,覆准直隶学院各省学道定
限到任六个月内,即将考过武生花名造册送部,仍先将到任日期报部以凭查核。
康熙十三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三年,覆准考试武举武生童仍竖
大把、试马步、箭,再试开弓、舞刀、掇石头。场马箭竖立三把以席筒为之。各离三十五步,务要纵马疾驰三回。九箭中三箭者合式。不合式者不准入二场,二场步箭竖立大把,高七尺阔,五尺以八十步为率。务要彀满中的九箭中二箭者合式,不合式者不准入三场。再试八力、十力、十二力,弓八十斤、一百斤、一百二十斤,刀二百斤、二百五十斤、三百斤。石弓必引满,刀必舞花,石必离地一尺。三项内有能一二项者为合式。全不能者亦不准入三场。三场试策二问、论一篇,务取文理明通以收真才。
康熙十四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四年,题准各省乡试不必选取总
兵官。该抚仍会同布按监射。 又按《会典》:康熙十四年,题准停止上马筵宴。 又按《会典》:康熙十四年,题准学院学道考试武生童不必会同地方武职官。
康熙十五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五年,
谕监射官不得进内帘。 又题准会试广额取中一
百五十名。
康熙十七年
《大清会典》:凡磨勘试卷武乡试旧未定,有磨勘之例。
康熙十七年,题准直省中式武举试卷亲供,限出榜后十日内解部磨勘。如卷内文理不通、字迹不对、马步箭技勇填写不明,兵部题参照例议处。
康熙十八年
《大清会典》:康熙十八年,己未科以后中式一百名。
康熙二十年
《大清会典》:康熙二十年,谕武举以弓马为重,墨卷不必誊录。
康熙二十二年
《大清会典》:康熙二十二年,题准武生员如有缘事黜
革,收复及改归原籍等项,令该提学院道续报。若不逐案开明呈报者,照遗漏例治罪。
康熙二十三年
《大清会典》:凡解额历年多寡不等。康熙二十三年甲
子科乡试。直隶中式一百四十名,江南一百六十二名,浙江五十名,江西四十四名,湖广五十名,福建五十名,山东六十名,山西一百一十名,河南六十名,西安四十名,甘肃五十名,四川四十二名,广东四十名,云南二十七名,贵州二十名,广西以人数不足并未开设武科。 又按《会典》:二十三年,仍复上马筵宴旧例。
康熙二十四年
《大清会典》:康熙二十四年,题准各省学臣停止入闱
阅卷。
康熙三十三年
十月初六日,
上谕内阁:天下武举会试者,或其人材可用骑射亦
优而以不合式之故遗而不录者有之。朕意殊为悯惜。令兵部宣示:有愿效力与再试者具呈候该部,请旨再行考试,遴选随火器营,令其服习戎事,于会试时照常考校,既晰知其人亦便于拔取,有超卓者即与录用。如此则人材不致遗弃,于考试良有裨益矣。尔等会同九卿详议奏闻。
康熙四十五年
七月初二日,
上谕内阁:朕自亲政以来,断不许人怀挟私雠互相
陷害,是以三四十年间无大臣互讦之事,此一端朕心颇以为善。凡诬陷人及攻城屠戮人者,纵使其身倖免于祸,子孙断乎不昌。近观贪官受报亦复如是。从前督抚如屈尽美等皆以贪,故其子孙极贫困,不能自存,或有学道考试不公而所生之子凡书读过即忘,并有瘖哑者殊为可畏。闻武会试亦未尽公,前次考试时朕有所素知之人亦与考。朕恐人知之则必取中,故不以告人。凡人功名所系但欲其公取耳。朕尚以孤寒抱屈为念,试官何不一计及于此乎。康熙四十八年
十月初五日,
上谕大学士温达尚书耿额:朕观八旗汉军人等用
于文职者多,而用于武职者少。嗣后武乡会试亦著八旗汉军人等考试,所增额数不过数名,可以收健勇人才之用于武科,甚为有益。十月初五日特谕。
初六日
上谕大学士温达张玉书、陈廷敬、李光地,兵部尚书
萧永藻、侍郎李先复、宋骏业:武科取士国家大典。数科以来所见人材技勇渐不如前。此事关系甚重,宜广其途以备录用。如在内部院司官笔帖式兼管武职历升至堂官者不乏其人,在外提督总兵官亦多起家行伍人才,何定之有。现在八旗监生充甲兵者,俱有入文场应试之例。今直省绿旗各营兵丁及拔补把总千总,并年满千总等久在行伍多有健勇及善射之人,此等人员内有能读书、通晓文义,愿入武场应试者应分别令其应武乡会试。其应乡试者即于所在充伍及出仕地方应试,不必复回原籍。至云南、贵州、广西等远省来京应武会试者亦应酌定中额,使不至脱科,以示鼓励。如此则绿旗人员内有技勇者皆得入科目,以自效。而武榜人员内亦得实,有技勇之人,于武科甚有裨益。其福建、广东二省武进士、举人、生监或兵民人等有熟谙水性练习水师事宜。愿于出洋巡哨船只随官兵效力者。如果能擒杀贼众立有功绩,著督抚察明保题具奏。
康熙四十八年,
兵部则例一兵部为钦奉。
上谕事覆
上谕嗣后,直隶各省绿旗营兵有通晓文义,愿应武
乡试者于充伍地方令该营将弁申送巡抚,同武生一体乡试。于原额内取中,如不中者仍令归伍其各营。千把总及年满千总并门卫所等千总有通晓文义,愿应武会试者于出仕地方令该督抚提镇给咨送部。年满千总,在京候推者,令其自行赴部,具呈同武举一体会试。亦于原额内取中,不中者现任千把总,仍回原职。年满千总仍候推补,其兵丁及千把总等如乡会试中式之后,有愿归职伍者,亦令其暂归职伍。
又查文会试定例内云南取中二名,贵州一名,广西一名。今武会试亦应照文会试例,将云南取中二名,贵州取中一名,广西取中一名。至福建广东二省武进士、举人、生监或兵民人等有熟谙水性练习水师事宜,愿随官兵出洋巡哨效力者,该督抚预先列名咨部。果能擒杀贼众,立有功绩者,该督抚查明保题到日臣部,引
见叙用。再查定例内武进士除一甲三名外,前五十
名以营守备用。后五十名以卫守备用,嗣后若千把总年满,千总中武进士者另班照例以营守备推用。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初六日奉
旨依议。
康熙五十一年
兵部则例一,兵部为请严武闱等事议。得御史段疏称嗣后直省武闱,凡本省文武官员子弟不许顶食兵粮入场考试。各营将弁起送兵丁乡试,务必查系真正兵丁。实在行间效力之人会同文职官员公同出具印结保送。如有现在本省官员子弟临期顶食兵粮,冒滥入场中式者,察出将保送出结官,严加议处等语。应如御史段所请嗣,后如有本省现任官员子弟,临期顶食兵粮冒滥入场中式者,察出将保送出结,文武各官会同吏部照例议处。又疏称云南、贵州、广西兵丁已经中式,武举既系边兵又系边籍者,会试时准其编边省字号。如虽系三省边兵,却非三省边籍者,会试时必查入伍至十年以上方准作边籍编边省字号。若新募补额未及十年,会试时仍照原籍编入南北卷内。取中不许编边省字号等语,应如该御史所请俟,
命下之日通行,直隶各省督抚提镇一体遵行可也。
奉
旨依议。
康熙五十二年,
万寿盛典四月,
万寿科顺天武乡试。
上遣官较射主考其各省武乡试,照例以巡抚监临
主考。
四月初四日,兵部密题请顺天武乡试较射主考各官。
钦点兵部左侍郎李先复,兵部右侍郎巴颜柱为较
射官。日讲官起居注,翰林院检讨阿尔赛,翰林院编修车鼎晋为主考官。取中金璋等一百五十一名。
各省取中武举名数:
江南王彭年等六十三名
浙江戚师塘等五十名
湖广岳大忠等五十名
江西刘有梅等四十名
福建陈名臣等五十名
山东仙磊等四十名
山西姚梦熊等四十名
河南刘璁等四十七名
陕西卢璞等三十名
甘肃周之藩等三十名
广东张斌授等四十名
广西唐斌等三十名
四川萧康侯等四十二名
云南窦和鼎等四十二名
贵州谭正道等二十名
八月十四日,
上允兵部议覆浙江巡抚王度昭所请。照文场例特开。
万寿武乡会科每十年一举,永著为令以昭旷典。
六月二十六日巡抚浙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臣王度昭谨
题为恭遇。
万寿开科,普天同庆。恳赐题请文武并举以昭旷典,
以广作人事,康熙五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据全浙十一府七十七州县学武生潘尧年、祝永祺等呈称伏,睹我
皇上御极以来
功轶百王。
治隆三代,经文纬武,迈古振今。兹际周甲
万寿之辰,首广棫朴登贤之路。
弘恩远沛率土,腾欢尧年等生逢盛世共享太平,五
十年教养之
深仁,文武从无二视。乡会科宾兴之钜典辅枢并重。
一时今文生已得邀亘,古未有之,
奇恩而武士亦愿沐。
寿考作人之雅化,仰祈俯鉴舆情,特疏题请。殊恩异数,一视同仁,俾赳桓共祝,升𢘆师济,均沾雨
露,永垂定例,咸庆无疆等情。随批仰布政司查例报夺,兹据浙江布政使司布政使徐欐详称该本司查得。康熙五十二年,恭遇
皇上万寿正诞,普天齐庆,士庶欢腾,特沐
皇恩,开科取士,此诚我
圣朝千载一时之盛遇也。愬查顺治丙戌科,通行乡
试虽武生未有举行之例但近奉
俞旨新恩各营兵丁有通晓文义者,准与武生一体
乡试,而现任千把弁员又准与武举一体会试,乃从来未有之旷典。今据浙省属学武生合词公吁。
万寿开科仰请文武并举士心恳摰理合详请会题。
以慰士心,以广作人之盛典者也。等因到〈臣〉据此,该〈臣〉看得。康熙五十二年恭遇
皇上万寿正诞,特沐
皇恩,开科取士。据浙省属学武生潘尧年等呈称五
十年,教养之
深仁。文武从无二视,乡会科宾兴之钜典辅枢并重。
一时今文生己邀亘,古未有之。
奇恩而武士亦沐。
寿考作人之雅化,吁恳一视同仁,文武并举等情。经
〈臣〉批司查议。顺治丙戌科通行乡试,武生虽未有举行之例,但近奉
俞旨新恩各营兵丁有通晓文义者,准与武生一体
乡试,而现任千把弁员又准与武举一体会试,乃从来未有之旷典。我
朝文武并重。
万寿开科普天同庆,武生踊跃吁恳并举,详请会题
前来,〈臣〉不敢壅于。
上闻但可否俯顺士心,文武一体举行,出自
皇仁,仰候
圣裁。〈臣〉谨会同督臣范时崇合词具
题伏乞。
皇上睿鉴敕部议覆施行,七月二十二日奉
旨该部议奏。
八月初十日,兵部尚书〈臣〉殷特布等谨
题为恭遇。
万寿开科,普天同庆,恳赐题请文武并举,以昭旷典。
以广作人事,该〈臣〉等议得浙江巡抚〈臣〉王度昭疏称康熙五十二年恭遇。
皇上万寿正诞,特沐
皇恩。开科取士,据浙江省武生潘尧年等呈请,一视
同仁,文武并举等语。查顺治丙戌科通行乡试,虽武生未有举行之例,但近奉
俞旨兵丁准与武生一体乡试,千把准与武举一体
会试,可否文武一体举行,出自
圣裁。等因具题前来钦,惟我
皇上学贯天人,德全智勇,守成兼开,创而独隆,四表
八荒无思不服。文教与武功而并重,六韬三略有美皆收。届兹
万寿之昌期,宜举千秋之盛典,查顺治丙戌科文生
通行乡试,武生虽未有举行之例,但近奉
俞旨兵丁准与武生一体乡试,千把准与武举一体
会试。此皆
皇上格外弘仁,恩泽自天而欢声动地者也,兹康熙
五十二年,恭遇
皇上六旬大庆,各省文生已邀
旷典,准于二月乡试,八月会试。今武生亦应一视
同仁,准于五十二年四月乡试,十月会试。使文武同沾。
圣寿之弘恩,齐祝万年之盛事。如蒙
俞允,〈臣〉部通行各直省八旗一体遵行。至乡会试一
应事宜,〈臣〉部另行酌议具奏。嗣后每遇十年,
皇上万寿正诞亦照文场之例即加武乡会一科。庶
旷典攸昭而人才益励矣。〈臣〉等未敢擅便谨题请
旨,本月十四日奉
旨依议。
十月
万寿科会试天下武举。
钦定知武举监射主考等官。
十月初四日兵部密题请武会试,知武举监射主考同考等官。
钦点兵部右侍郎仍兼管光禄寺事,田从典为知武
举官,管侍卫内大臣公鄂伦岱,管侍卫内大臣侯巴浑特镶白旗汉军,都统偏图文华,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松柱为监射官。 经筵讲官刑部尚书张廷枢。 日讲官起居注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讲学士王奕清为主考官。吏部考功清吏司,郎中郭晋熙考功清吏司,员外郎
陈廷纶,户部湖广清吏司郎中乔云,名湖广清吏司员外郎赵成穮为同考官。
十月二十二日放榜中式,武举金昆等一百八名。
十一月初七日辛亥,
上策试天下武举金昆等于
太和殿。阅日复较射于西厂。
十一月初一日,兵部密题请用读卷官员。
钦点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温达,文华殿大学
士兼礼部尚书松柱文渊,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李光地,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萧永藻,
经筵讲官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王掞,
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绰奇沈涵常泰。 经筵日讲官起居注都察院、左都御史仍兼管翰林院,掌院学士教习庶吉士揆叙,吏部尚书暂理户部尚书事张鹏翮。 经筵日讲官起居注吏部右侍郎仍兼管翰林院,掌院学士教习庶吉士汤右,曾 经筵讲官刑部尚书张廷枢,都察院左都御史刘谦通,政使司右通政王景曾为读卷官。
初七日,早诸武举赴。
太和殿前
殿试。
皇上赐策问:
奉
天承运,
皇帝制曰,自古承平,日久则武备或致不修。朕统御
万方永维所以久安长治之道。故加意疆场,推心阃外,无时不图度于怀也。夫为民之卫者兵,司兵之命者将,古之大将以仁义律身。夫是以操如冰霜,恩如雨露。令之行也如风雷信之,坚也如金石。朕于简任将帅训练有加焉,而未能悉副朕心者,其故安在。夫必平日得士卒之欢,然后临事可以用三军之命。古未有不恤兵而能制胜擒敌者。今或坐享安荣,而于众士甘苦漠不周知,甚且冒兵剋饷以自肥者有焉,身家之念重则营伍之恩薄。欲得万人齐心、同仇敌忾,岂不难欤。然则恤兵之要尤在洁己,故廉则生惠公,则能爱。古大臣之风,其遂邈不可嗣欤,赏罚者驭众之大权也而于军士尤重,非信赏则无以结其心。而鼓其气非必罚则无以肃其法而励其威。今为将而或未能尽斯道者何欤毋乃漫无纪律而赏罚之不讲欤,抑因其吝于赏,故不敢果于罚。以私意苛于罚,故因以私意滥于赏欤,宽严之施恩,威之用何道而适其中也,要之洁己者恤兵之本而洁己恤兵者尤信赏必罚之本。洁己则服人也,素赏固服而罚亦服也。恤兵则感人也,深赏固感,而罚亦无怨也。为将之道宜无大于此者尔多士皆欲为国家宣力,四方者其悉摅所学以对朕将亲览焉。
初八初九日
上御畅春园之西厂,
亲试马步箭。
初十日甲申,
赐宋如柏等武进士及第出身有差。
初十日早,读卷等官并诸王以下公以上,文武百官各具朝服赴
太和殿前侍立。兵部官捧
黄榜置于
丹陛正中黄案上,鸿胪寺传
制唱名:
赐武状元盔甲等物。
第一甲:
赐武进士及第宋如柏、丁士杰、赵涟。
第二甲:
赐武进士出身王联举等十二名。
第三甲:
赐同武进士出身江国维等八十一名。
十一日,
赐宴于兵部。十二日,
赐武进士折钞银两。十三日,武状元率诸进士上
表谢
恩。
户部则例户部为请
旨事该〈臣〉等查得各省进士牌坊银两,原系本省给
发其银两,数目多寡不一。康熙四十五年,〈臣〉部将拨过银两事件缮摺具奏。奉
旨此内支给进士等牌坊银俱系六十两等语,京城
牌坊银止给银三十两,此项银两应在京城支给。著户部议奏,钦此钦遵。〈臣〉部将各省进士牌坊银两通行画一,每名定为三十两,在京支给等因议奏奉。
旨依议钦遵通行直隶各省在案,原未分别文武进士字样,所有武进士牌坊银两亦照文进士在京支给。查武进士牌坊银两向例:山西省额编银一千四百三十四两九钱九分零,江西省额编银一百七十五两零,江南属苏松等处额编银一千六十五两三钱六分零以上,山西、江西、苏松等处,共计额编牌坊银二千六百七十五两三钱五分零,其馀别省俱无额编。武进士牌坊银两定例每科额中武进士一百八名,每名牌坊银以三十两计算,共须银三千二百四十两。除将山西等三处额编银两支给各省武进士外,尚不敷银五百六十四两六钱零。今三年一科又每十年一次。恭遇
皇上万寿开科,是十年内共计四科,额中武进士共
四百三十三名。若每名概以三十两计算,通共需牌坊银一万二千九百六十两,除将山西等三处应徵三科额编牌坊银两支给外,尚不敷银四千九百三十三两九钱五分零。若另动库帑必致多费钱粮,应将山西等三处三科额编银八千二十六两五分零。行令各该抚解交臣部按照四科中式武进士名数均匀分给,每名给银十八两计需银七千七百七十六两,尚馀银二百五十两零,节省存库。如此则各省武进士得以均沐
皇恩而钱粮亦不致糜费,至于武举从无给发牌坊
银两之例,嗣后永为定例可也奉
旨依议。
十一月十六日,奉
上谕:近见直隶各省考取武进士额数,或一省偏多
或一省偏少皆因不知其所学弓马武艺,止凭文章取中以致弓马娴熟学习武略之,人多有遗漏。嗣后考取武进士不必拘定额数,俟天下会试,武举齐集京师著该部,将各省赴京。武举等照例考试弓马,将合式武举实数查明,预行奏闻。朕计省之大小,人之多寡照考,文进士之例按省酌定。取中武进士额数,考取之时就本省卷内择其佳者照所定之数取中,如此则学习武艺弓马好者不致遗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