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学行典
第一百九十六卷目录
孝弟部名贤列传十八
明四
马魁 赵亮采
刘淙 朱锐
高栾 卢瑄
钱通 刘恺
黄表 朱缙
廖秉绥 王英
吴宗 乔玑〈弟璋〉
吴文绅 刘政
张文佐 胡智
张珍 陈铠
张俊 万殊
常森 黄聪
杨崇 史惠
薛侨 赵升
殷实 周禄
李端 辛弘
王麟 徐行
杨时敷 赵穟
郑得 潘浩
高梓潼赐 徐讷
林济民 李方
周成 王堂
王寅 魏必通
王吉 陈伯宣
王原 黄玺
杨成章 丘绪
谢用 石鼐
李源 周什一
葛润 徐协祥
沈珵 沈辅
周佩 陈忻
浦瑾〈子应元〉 俞铠〈曾孙绍祖〉
秦镗 彭鶤
赵惠 周辂
张礼 黄济之
孙锷 刘铨
陈浩渊 赵沧
王铨 吴夔
张永昌 石文彬
陈垣 陈琛
杨澜 程昂
贺宪 刘端
苏纯 魏达
张瑶〈子朝臣〉 管名
毕昭 阎镐
冀琮 傅钺
陈玠 和承芳
孙绍先 黄文会
高均 王瑞
唐佐 李森
雷瑜 张机
黄璲 黄芳
党衷 漆金
徐谧 李尚
张洪 齐云
陈辅周 夏塘
谢钦 赵景鸾
陈恩 刘子椿〈弟子模〉
陈希全 陈大韶
朱高 王玺
马廷辅 吴玺
吴耀 黄诏
学行典第一百九十六卷
孝弟部名贤列传十八
明四
马魁
按
《济南府志》:马魁,字士元,禹城人,成化癸卯举人。感母苦节,就官禄养,除判平阳府,备边有功,升知沧州,多惠政。迎母就养。转晋藩长史,母病剧,亲为尝粪。及卒,哀毁骨立。起复补鲁藩长史,疏发王子不法事,被寺人左證返诬,重罪。得藩王白其事,仍复官而王子竟寘于法,人称其忠孝两全云。
赵亮采
按
《济南府志》:赵亮采,齐河人,成化甲辰进士,历任长芦运使。母卒,悉遵礼制。父瀛卒,庐于墓侧,每旦夕慈乌数十翔集,桃李重花。人以为至孝所感云,万历閒祀乡贤。
刘淙
按
《济南府志》:刘淙,字源深,章丘人。少孤,成化閒贡入太学。念母老病,即告归。母卒,庐墓侧,有群盗遗之米不受,相与叹息。去三年墓产灵芝数本,知县颜其室曰:报本堂为立
《刘孝子传》。
朱锐
按
《济南府志》:朱锐,齐河人,成化癸卯科举人,任代州知州。父曲阳知县,卒于家,锐哀毁骨立,葬祭一依古礼,庐于墓侧,朝夕哭奠,日负土于墓,三年坑深丈馀。知县为之立石,题曰朱孝子塘。
高栾
按
《济南府志》:高栾,邹平人,性孝友。五岁丧父,事母伍氏尽孝。母亡,朝夕号泣,躬负土石封葬,庐于墓侧。又迁叔婶骸骨安葬。成化中旌表。
卢瑄
按
《济南府志》:卢瑄,肥城诸生,成化辛卯丧父。时亢旱,乡人泥旱魃俗说谋发其墓,瑄守墓号泣数日。忽大雨如澍。至丧母,天又旱,瑄别筑一室守柩,悲哀踰二年,屋柱生花成树。人以为孝感所致。其弟琏欲求分家,瑄姑听之。后琏感悟,复同居焉。
钱通
按
《兖州府志》:钱通,字伯达,阳谷国子生也。父母继卒,庐墓六载,成化六年诏表其门,后任永清县主簿致仕。
刘恺
按
《青州府志》:刘恺,益都人,父母相继卒,庐墓,哀毁踰礼。成化閒知县欲上其事,恺谢止之。
黄表
按
《曹州志》:黄表,都司民。父死,庐墓三年。成化二十三年奉旨建坊旌表。
朱缙
按
《泗水县志》:朱缙,邑庠生。父故,哀痛几绝,水浆不入口者三日。既葬,结庐墓侧,晨昏哀号。成化年知县嘉其孝,为具状以闻。
廖秉绥
按
《建昌府志》:廖秉绥,广昌人,性友爱,五世同堂,妇入门无敢言分异者。衣制无专,有便随长短服之。成化閒一峰罗先生寓邑,高其义,乃造其庐言于有司,旌其门曰雍睦,复以文扬之。
王英
按
《太原府志》:王英,太原左卫人,少孤,育于祖母,性至孝。祖母病,刲股以进,病寻愈。乡人以为孝感。成化举人,授知滕县,有惠政,升登州府通判,滕民思之立碑。
吴宗
按
《太原府志》:吴宗,寿阳人,性至孝。父母有疾,躬侍汤药。及相继逝,殓葬以礼,庐墓侧,哀毁尽礼,值岁旱,坟周十馀里雨最沾渥。成化閒旌门赐冠带,年八十馀无疾终。
乔玑
按
《南阳府志》:乔玑,新野人,成化二十一年应例入太学,授归州吏目。与弟璋少皆有至性。父卒,哀毁尽礼。及葬,兄弟庐墓三年,有白兔芝草之瑞,敕赐旌表。
吴文绅
按
《汝宁府志》:吴文绅,成化十一年庐墓,枯木复生,乌鸟来巢。里人以为孝感,而碑记其事。
刘政
按
《汝宁府志》:刘政,确山人。母陈病,政侍汤药夙夜弗懈。及卒,结庐墓侧,负土筑坟。无何父瑾病,政自墓所归,泣祷于天,愿以身代。父寻卒,复庐墓侧,寝处苫块。时大旱,惟政处方六七里雨泽独遍,人以为孝感焉。成化五年有司以状闻,诏旌其门。
张文佐
按
《汝宁府志》:张文佐,字良弼,西平人,成化甲辰进士,累官山东参政。父渊遘疾,佐吁天祈代,疾遂愈。后父卒,佐徒跣哀号几绝,复苏。及葬,庐于墓侧,手植松柏千馀株,以哀劳感疾,夜梦神赐以药方,因依其方服之,即愈。后居母丧亦庐墓三年,墓左产灵芝三本,色赤如鸡冠。事闻,旌表其门。
胡智
按
《汝宁府志》:胡智,字尚明,光山人,成化丙戌进士,历官户科给事中,数上封事弹劾时宰。念亲老不能迎养,一日乞归。既登途,忽闻父丧,恸绝复苏,匍匐抵家。会母亦卒,智哀毁骨立,几不能生服阕。或劝之官,智曰:吾亲既没,更出何为。乃扁其堂曰知足,自号云山道人,筑精舍于城南白沙关。日掩扉静坐读
《易》,如是二十八年,一日端坐而逝。
张珍
按
《杞县志》:张珍,字仲宝,成化时人。母疾,衣不解带。母思食桃乾,珍谒济渎神泣拜求,果应,归奉母疾,寻愈。乡人以为孝感。母亡,哀毁几绝,独居淡食者三年。成化十一年参政李衍优奖之。
陈铠
按
《祥符县志》:陈铠,祥符人,妻死,矢不复娶。父遘痿疾十馀年,躬执爨亲调汤药,朝夕无少懈。及卒,哀毁骨立。季父老而无子,铠请同居,侍养如父母。成化十八年诏旌表。
张俊
按
《泛水县志》:张俊,素以孝闻。父故,水浆不入口者三日,哀毁呕血。及殡,结庐于墓侧,有黑犬昼夜在墓所为伴。事终方去。野蜂结房如斗大,在墓三年不稍懈。母故,复为庐。又野狐旋绕墓之前后,每哭奠,狐亦哀鸣雉抱雏见人不惊。冢草冬青不变。人以为孝感之瑞。成化二十二年闻于朝,建坊旌表隆。庆四年诏入乡贤祠崇祀。
万殊
按
《进贤县志》:万殊,北隅人,颖敏好学。成化戊戌继祖母艾疾久,殊年十六,乃焚香吁天割左股调药以进,艾疾果瘳。习
《礼经》,补庠生,屡举有声,年四十赍志而殁。
常森
按
《卫辉府志》:常森,辉县人,事亲至孝。成化十八年母病,森割股奉母,病即愈。弘治三年,父病,又割股奉之,即愈。其孝感屡如此。
黄聪
按
《吉水县志》:黄聪,字时宪,三都槎滩人,性孝友。幼孤,出游学,每思母辄流涕。家虽贫,必求甘旨以奉兄弟。三人一不在侍,不先食。母病,悲痛祝天以身代。既殁,哀毁骨立,庐墓侧,尝受业罗一峰,深为所爱重。成化閒以岁贡授当涂县学训导,卒于官。
杨崇
按
《福州府志》:杨崇,连江人,自其高祖宗连传至崇六世同居。其家法子弟无私财,若田圃所入谷米之属必白于长藏之廪,若商贾所得钱帛之属必白于长藏之库,以供婚姻丧葬祭祀饮食费,各有常数。一门之内雍雍如也。其家旧隶戎籍,有司徵之,崇诸弟方争行,适崇子孟自外归又请曰:孟世嫡也。即辞父母于役。成化初有司以其义行上闻。
史惠
按
《泉州府志》:史惠,字仕传,晋江人。以子盛贵,封中书舍人。惠有至性,其父元吉久羸疾,惠侍汤药不解带,躬亲涤浣。居丧,庐墓,孺号终三年,哀麻蔬食。时有白鸦巢楸人以为异,上其事,成化七年诏旌表史氏之庐。
薛侨
按
《福宁州志》:薛侨,成化閒葬父,效薤露蒿,里作哀些,执绋者歌之庐墓,感异有图。
赵升
按
《建宁府志》:赵升,政和人,成化閒学道。周孟中按访孝子,有以升应者,周召于庭,问升孝状,对曰:非敢言孝,但不违亲志耳。周喟然叹曰:大伦莫如孝子职,大孝莫如顺亲心。此诚孝者矣。作诗赠之。
殷实
按
《陕西通志》:殷实,兰州人,成化庚子举人。学行端毅,居父丧三年不入私室。丁母忧,枕块寝苫,中寒疾而卒。
周禄
按
《陕西通志》:周禄,华阴贡士,有至性。父原殁,葬敷水东,原露宿墓侧者三年,癯不胜衣,夜有风雷,跪拜辄止。有司上状。成化中奉旨旌表。
李端
按
《陕西通志》:李端,宜川人,幼明敏孝敬。父仲福疾革,端割股以进,疾愈。数年卒,端居丧不御酒肉三年。事母罗氏愈谨,食必亲进。母殁,合葬父坟,庐于墓侧,负土筑垄,朝夕悲号,墓侧地高燥乏水,端仰天哀吁。是年冬,地忽涌泉于庐左百步许,时有白兔驯扰。人以为孝感,成化二十一年旌表。
辛弘
按
《陕西通志》:辛弘,凤县人,性至孝。成化中父没,庐于墓侧,朝夕哀泣。时有鹊巢树顶鹿绕墓前,所植禾稼独盛,人以为孝感。
王麟
按
《陜西通志》:王麟,字廷瑞,兰州卫人,始事继母以孝闻。成化閒父用以讼系诸狱,遘疾几危,麟祷于天以身代,寻疾愈。谪戍广西,麟代父行,踰二年中瘴疠卒于戍所。负骨归葬于兰,士夫皆称为瘴江孤孝。
徐行
按
《陕西通志》:徐行,甘州学生,少丧父,事祖孝。成化閒祖卒,庐墓。都御史唐瑜奏请旌表其门。弘治壬戌母病,复割股啖之。
杨时敷
按
《陕西通志》:杨时敷,咸宁人,庄敏鼎子中。成化戊子举人。庄敏卒,庐墓三年,弘治初旌表孝行。
赵穟
按
《泾阳县志》:赵穟,以吏任山西太安驿丞。父卒,庐墓,哀毁三年不少衰。成化閒事闻旌表。
郑得
按
《西安县志》:郑得,锦衣卫百户。成化丙戌任锦衣卫,诰赠父母。陈情归乡,焚黄痛亲弗存,刻木展祭。庐墓,躬负土成坟。郡邑疏闻,旌表其门。
潘浩
按
《云南通志》:潘浩,郡人。家贫,母老善养亲志。后领成化癸卯乡荐为大理训导。孝爱有加。母疾迫,祷于神病随愈,遂弃官归养。母殁,尽哀。既葬,庐墓三年。
高梓潼赐
按
《云南通志》:高梓潼赐,姚州土州。同五岁丧父。其母谭氏抚育成就。赐性孝,母病痿痹,晨夕稽颡北辰求以身代,遂愈。后病,目几丧明,赐时舐之,寻亦愈。后复病痈,吮之又愈。成化閒具奏旌表。
徐讷
按
《云南通志》:徐讷,字敏行,保山人。年十三父遘疾几殆,忧甚,每夕稽颡吁天愿以身代,父疾果愈。后父殁,庐墓三年,朝夕哀号,有青蛇绕墓之异。成化閒诏旌其门。
林济民
按
《潮州府志》:林济民,字逢泰,海阳人。弱冠时母病笃,命之娶,妇及门而母卒,足不入帏苫,次哀毁过情。及葬,庐墓服阕,后始合卺焉。乡里閒重其孝,领成化丙午乡荐授龙岩教谕,升赣榆知县,以廉惠著,卒年六十四,祀乡贤。
李方
按
《潮州府志》:李方,字时端,少孤,事母孝。家贫,业渔以美者进母,馀鬻诸市。成化甲辰飓风作,海水突入方室,方奉母避之不及,抱母以死。后收其尸,母子犹相抱不解,云邑令张璿闻之,为治殓,且旌其事。
周成
按
《潮州府志》:周成,字朝美,海阳人,举成化乙酉乡试,授昆山教谕,历任翰林院博士,有至性,问视寝膳寒暑不閒。居丧,庐墓,祭奠尽哀,有司为立孝德百岁坊。
王堂
按
《四川总志》:王堂,安居人,成化中贼入镇,大肆屠焚,母老不能去,堂从火中负母,贼不忍害,风遂灭。祀乡贤。
王寅
按
《四川总志》:王寅,安居人,事亲孝。父疾,不解衣者数月。既葬,庐墓三年,有白兔驯扰群乌环啼于旁。成化中事闻旌表。
魏必通
按
《顺庆府志》:魏必通,仪陇人,成化中父成,贼犯境,成率兵禦之被执。必通入贼营以身代父,贼乃释成而留必通,抗言不屈被杀。
王吉
按
《简州志》:王吉,字佑之。成化六年母张氏卒,卜葬官斛山,结庐墓侧,日于百步之外负土上冢,于土中得锹钁各一具,孑然勤劬悲号星月之下。
陈伯宣
按
《明外史·孝义李茂传》:靖安陈伯宣庐墓,子恩复刺血和药愈母疾,弘治十二年父子并旌表。
王原
按
《明外史·孝义传》:王原,文安人。襁褓时,父珣以家贫役重逃去。不知所之。原稍长,问父所在。母告以故,原大悲痛。及娶妻月馀,跪告母曰:儿将寻父。母止之曰:汝父辞家二十馀载不通音,问汝将安之。原号哭与母别,遍历山东数年,转至辉县。夜宿野寺门外。天将曙,一僧启门出,骇曰:若何人。原曰:文安人,寻父而来。曰:识乎。曰:不识也。僧引入禅堂,老僧怜而予之粥。珣方执爨灶下,老僧素知为文安人,乃语之曰:汝识此少年乎。曰:不识也。曰:此若同里,曷问之。珣问汝父为谁,原以珣名对,珣呼原乳名,原泣曰:是也。相抱持哭,悲感旁人。珣谓原曰:吾弃家二十馀年,何面目见汝母,终为此地鬼耳。原以头触地牵衣大恸,老僧亦力劝之,竟迎父以归。
黄玺
按
《明外史·孝义传》:黄玺,字廷玺,馀姚人。兄伯震,商十年不归。玺出求之,经行万里,不得踪迹。最后至衡州,祷南岳庙,梦神授以缠绵盗贼际,狼狈江汉行二句。一书生告之曰:此杜甫
《舂陵行》诗也,舂陵今道州,曷往寻之。玺从其言,既至,无所遇。一日入厕,置伞道旁。伯震适过之曰:此吾乡之伞也。循其柄而观,见有馀姚黄廷玺记六字。方疑骇,玺出问讯,则其兄也,遂奉之以归。
杨成章
按
《明外史·孝义传》:
杨成章,道州人。父泰,为浙江长亭巡检。以妻何氏无所出,纳丁氏女为妾,生成章。泰卒,成章甫四岁。何将扶榇归,丁氏父予之子,而夺其母。母乃剪银钱与何别,约各藏其半,俟成章长授之。越六年,何临殁,授成章半钱,告之故。成章呜咽受命。既冠,娶妇月馀,即执半钱往浙中寻母。母先已适东阳郭氏,生子曰珉,而成章不知也。遍访之,无所遇而还。弘治十一年,东阳典史李绍裔以事宿珉家。珉母知为道州人,遣珉问成章存否,知成章已为诸生,乃令珉执半钱觅其兄。会有会稽人官训导者,尝设教东阳,为珉师,与成章述珉母忆子状。成章亦在寻母,遇珉于江西舟次。兄弟悲且喜,各出半钱合之,益信,遂俱至东阳,母子始相聚。自是成章三往迎母不遂,弃月廪,赴东阳侍养。及母卒,庐墓三载始返。至嘉靖十年,成章以岁贡入都,珉亦以事至,乃述成章寻亲事,上之吏部,请进一官。部臣言:成章孝行,两地已勘实,珉言非谬。昔朱寿昌弃官寻母,宋神宗诏令就官。今所司知而不能荐,臣等又拘例而不请旌,真有愧于古谊。请量授成章国子学录,赐珉花红羊酒。制曰:可。
丘绪
按
《明外史·孝义传》:丘绪,字继先,鄞县诸生也。生母黄,为嫡余所逐,适江东包氏。未几转适他所,遂不复相闻。绪年十五,父殁,事余至孝。余疾,谨奉汤药,不解衣带者数月。余重感其孝,病革,与诀曰:我即死,汝毋忘若母。当是时距其生母被逐已二十年矣。一夕,梦人告曰:若母在台州金鳌寺前。觉而忘之。次日,与一人憩于途,诘之,则包氏故养马厮也。叩以母所向,曰:有周平者曾悉其事,今已戍京卫矣。绪姊婿谒选在京,遗书嘱访平,久之未得。一日,有避雨于邸门者,其声类鄞人,叩之,即周平也,言黄已适台州李副使子。绪得报,即之台,而李已殁,其嗣子漫不知前事。绪徬徨掩泣于道,有伤之者,导谒老媒妁王四,知黄已转适仙居吴义官。吴,仙居巨族也。绪至,历访数十家,无所遇。已而抵一儒生吴秉朗家,语之故。生感其意,留止焉。有婶氏闻所留者异乡人也,恚而咻之。生告以绪意。婶,即黄故主母也,颇忆前事,然不详所往。呼旧苍头问之,云金鳌寺前,去岁经之,棺已殡寺旁矣。绪以其言与梦合,信之,行且泣,道遭一牛触坠于沟,则舆夫马长之门也。骇而出,问所从来。绪以情告。长曰:吾前舆一妇至缙云苍岭下,殆是也。舆绪至其处。绪遍物色,无所遇,伥伥行委巷中。忽一媪立门首,探之,知为鄞人,告以所从来。媪亦转询丘氏耗,则绪母也。抱持而哭,闾里皆感动。寺旁棺者,盖其姒氏云。所适陈翁,贫而无子,且多负。绪还取金偿之,并迎翁以归,备极孝养。嘉靖十四年,知县赵民顺入觐,疏闻于朝,获旌表。
谢用
按
《明外史·孝义传》:谢用,字希中,祁门人。父永贞。生母马氏方妊,永贞客外,嫡母汪氏妒而嫁之,遂生用。永贞还,大恨,抱用归,寄乳邻媪。汪氏收而自鞠之,踰年亦生子,均爱无厚薄。用既冠,始知所生。密访之,则又改适,不知其所矣。用遍觅几十载。一夕宿休宁农家,有寡妪出门曰:若为谁。用告以姓名,及寻母之故。曰:若母为谁。曰:马氏。曰:若非永贞之子乎。曰:然。媪遂抱用曰:我即汝母也。于是母子相持而哭,时弘治十五年四月也。用归告父,并其同母弟迎归,居别室。孝养二母,曲尽其诚。后汪感悔,令迎马同居,讫无閒言。永贞卒,用居丧以孝闻。邻人失火,延数十家,将至用舍,风反火息。用时为诸生,督学御史廉其孝,列之德行优等,月廪之。
石鼐
按
《明外史·孝义传》:石鼐,浑源诸生。父殁,庐墓,天大雨,山水骤涨。时墓初成,鼐虑其崩也,仰天号哭,水将及墓,忽分两道而去,墓获全。弘治五年旌。
李源
按
《野史·李源传》:源,字士达,晋江人。弘治末进士,督逋广东不受,赠遗还除户部主事监临清仓。中贵素与诸吏交关,乾没惮源,方为置酒设乐,冀得源欢。源但一举杯而已。中贵知不可动则令监司挠其权。源具疏上闻并劾中贵。事虽得解,一时畏之。源至孝,母性善怒,又病痹,源制为软舆,与妇共舁之,游戏室中以为娱。源素有足疾不良于行,女侍趋代之,则曰:吾非乏使欲服劳,尽子职耳。且吾自胜之无所苦也。父每召客饮酒,源必亲奠爵下食屏息立楹閒,客惶恐不敢当,离席固辞,乃退。侍养五年,母卒。又十年,父卒,皆致哀毁免丧遂不出,卒年七十二。
周什一
按
《溧水县志》:周什一,弘治閒仙坛乡一图荷塘村人也。少孤贫,父用四早卒,事母朱氏至孝,负贩以养。一日,母病思鱼。时值大风,渔人罢钓,什一走湖滨遍觅得一鲇,倍价购,归剖之得黄金百两。后以是起家。今子孙代游,庠序人以为孝子之报。
葛润
按
《常熟县志》:弘治中有葛润者,剔肝以疗祖母陈氏疾。有司以润事上闻,部臣曰即旌润且长轻生钓名之渐议,遂格。知县杨子器重其孝行。既
为治丧葬表墓,复除其家。
徐协祥
按
《昆山县志》:徐协祥,县学生,弘治閒有司以孝闻,旌表其门闾。
沈珵
按
《嘉定县志》:沈珵,字君玉。母病目,或云平旦以舌舐之可愈,珵如法行之。三年果复明。父有膂疾,伛偻不能起。珵日夜扶持不离左右。闻有李神针者能起痼疾,彊邀致之。李欲为灼,艾珵以身试,痛甚,恐父不胜,固请止。是夜,父梦神人语曰:吾感孝子意,为汝针之。针下惊汗,疾遂愈。弘治九年诏旌其门曰孝行。
沈辅
按
《嘉定县志》:沈辅,字良弼,尝他出,忽心动悸汗曰:得无二亲不安乎。惶遽驰归则母痈溃已不可救矣。哭踊绝水粒者三日。父患末疾,数焚香祝天愿以身代。及殁,庐墓三年。妻翟氏事姑孝养备至。弘治七年诏旌其门曰双孝。
周佩
按
《松江府志》:周佩,字鸣玉,华亭人,登弘治庚戌进士,授都水司主事,升员外郎,以母老乞归养。母卒,服阕转刑部郎中。时逆瑾擅政,每问人曰:刑部周秀才吾不识之,何如人。佩即疏归。世宗即位,进阶中宪大夫,优游二十五年。卒年八十五。佩天性孝友,致甘露瑞芝之祥。
陈忻
按
《松江府志》:陈忻,字用诚,幼失怙,事母叶氏曲尽诚孝。尝以父不逮养,每遇四时祭享恸不欲生。弘治二年母病,吁天祈身代。及卒,庐墓三年不入居室。有鸠来巢产白雏,人谓孝感所致。
浦瑾
按
《无锡县志》:浦瑾,字文玉。弘治中南塘火风急炽甚,将及瑾庐,长老皆望而叹曰:怡静翁方在殡也。瑾恸哭呼天叩颡,血流被地。须臾,火越其庐,焚其左右各数家而浦室巍然独存。人皆以为孝感。瑾美容,止少时有邻女登墙而诱之,不为动。举正德六年进士,方对策时御笔已署第一人。及启其名与逆珰同,乃大怒诘责瑾。辅臣曲为之解,得抑置三甲,除丽水县,三月而卒。方病革,子应元日夜哭泣呼天请代,竟不起,乃自经以殉。处州守黄体行曰笃孝哉,为上其事而旌之。
俞铠
按
《无锡县志》:俞铠,字武元,童丱不慧,读书必百过。然所记常倍于人,稍长,举足徐行不乱尺寸,性至孝。家贫,授经以养,督学御史廉其状,俾越次补贡入太学,铠以母老辞不赴。既丧母,庐墓四年,强起就试。顺天中弘治二年乡举,年五十馀,授长兴教谕。卒,曾孙绍祖,嘉靖中倭躏江南,父贯病痈不能行,绍祖仓皇负贯窜匿。遇贼将杀贯,绍祖号哭请代,遂遇害,而贯得免,弃于涂,遇老仆乃负归。
秦镗
按
《无锡县志》:秦镗,字国和,旦子,性坦夷,遇义激发。母张病痿且瘖,镗以意揣其所欲而调护之,坐卧躬自抱持积十九年不懈。镗领弘治十七年乡荐,自母病不赴会试。比母丧服除而镗年已老,乃授南京都察院都事,卒。子淮,字伯川,父疾会有试事,父趣之行乃阳治装而潜留。省侍以贡授辰溪知县,瀚字叔度为姑,后于吴,然往来定省,终其身无间焉。
彭鶤
按
《溧阳县志》:彭鶤,字冲霄,弘治乙卯贡于乡,以母老终养不仕。母卒,庐墓,葬祭尽礼,墓前双松连理,白兔驯扰,人以为孝感也。
赵惠
按
《宿松县志》:赵惠,事亲孝。家贫甚,母死,不克丧,鬻女治事。父亡,复鬻其子。里人怜之。弘治庚申知县施溥义其行,捐俸赎其子。
周辂
按
《处州府志》:周辂,字宗商,松阳人。家贫,性孝赘外,家母殁,父欲以火瘗,辂方十岁号泣止之。登弘治乙卯乡荐,授东安知县。时岁旱蝗,居民患之,辂积诚祈祷皆应。燕居无惰容,必正襟危坐,宗党景仰。
张礼
按
《归安县志》:张礼,归安人,通儒笃学,慕公艺家风,著家范二十,则五世同居,合爨者百二十馀年。弘治初诏旌义门。
黄济之
按
《馀姚县志》:黄济之,字世仁,二岁母死,继母生三子,济之遂失爱。秋穫时辄使露守,济之冲虎而往不敢违。父当从军陕西,济之力请代,与盗遇,自陈情款,盗不忍害。父母殁,庐墓,白鸠来巢群鸟驯扰。弘治中诏旌其门曰孝子。
孙锷
按
《宁波府志》:孙锷,字允廉,幼聪敏,为文有奇气。母徐氏方娠六月,父珂往商于陜。既而锷生,父久客不返。母鞠教之,稍长,日记千馀言,名声籍籍。领弘治二年乡荐,时年二十一,其姑氏令俳优侑燕至教子寻亲事,乃大恸曰:吾父何在。即治装行之陜西,道里修阻备尝艰险,竟寻其父归。乡人咸异焉。越三载以病卒,闻者伤之。
刘铨
按
《宁波府志》:刘铨,字世衡,该贯经史廪于庠。有魏湜者将贡而罢,次及铨,铨备陈湜家贫亲老甚恳,学使者嘉其义卒复之。弘治八年以贡授丹徒训导,母踰大耋迎养于官。铨亦在耆艾而躬亲服劳,无间寒暑。母殁,丧事尽诚哀毁过礼。兄性严急,事之极恭。宗人有陋其室而市于邻者,铨以己之高敞者易之,安于湫隘,即富邻善价不忍售也。后卒于海阳,士子朝夕哭奠,如丧考妣。
陈浩渊
按
《宁波府志》:陈浩渊,字智宁,天性孝友,善骑射,工诗尤精六书之法,筑小轩一所匾曰梅月,以自况,朝夕吟咏其中,与鄞之杨范王用宾慈之刘葱桂宗儒结为诗社,为诸父伯瑞嗣。伯瑞卒,哀毁踰礼,庐墓三年,晚年好施舍修缮途。梁邑人称之。从孙韬,字德玉,弘治十七年以贡授历城训导,升益都学谕,闻命即乞休事母。母疾,衣不解带。既卒,庐墓三年,致雉鹿芝草之瑞。县令钱如京闻而异之,特式其庐焉。
赵沧
按
《金华府志》:赵沧,字宗渊,幼有至性,以孝闻。既失恃,继母溺于所出,信诸子妇谗,沧每出游学,虐其妻锁之室中,百方窘辱致死,卒无怨言。弘治辛酉领乡荐,值母诞辰遂留贺不赴公车,复尽推田庐以与诸弟,而以旧居自处。母病疯,朝夕侍汤药不倦,母悔悟,谗亦止。后父母相继殁,哀毁兼至友爱二弟不衰,人为之谣曰:孝子人间有赵沧,天下无亦谓之赵王祥。
王铨
按
《金华府志》:王铨,字秉衡,弘治戊午己未联捷,性至孝,未受职居京师,梦母病,号泣告假驰归,见母。母怡然曰:儿何不选官乃归耶。跪告以梦母病故,母曰:吾亦念儿,儿归吾瞑目矣。及卒,泣血三年,墓甚近,日夕临之,忽芝生径盈尺。服阕恋父膝下不能去,父命之仕,谒选授刑部主事,忤逆瑾谪崇安知县。瑾败擢广东佥事。未几,弃官回籍,与兄诗酒相酬雅歌投壶,怡怡如也。言孝友者,至今称之。
吴夔
按
《衢州府志》:吴夔,字学夔,性孝友,吮母疽,父丧,庐墓让兄室。
张永昌
按
《衢州府志》:张永昌,年方十六,弘治九年家大疫,母垂死,吁天刀剜股肉一斤,熟啖之,适有灵祠巫降者曰:前村张某为母割股流血且死,宜亟往救焉。众往,果然施药乃苏,母病愈,人皆异之。
石文彬
按
《宁海县志》:石文彬,字文中,西隅人,弘治间贡太学,授湖广罗田训。天性纯笃,事父以孝。父生平嗜乌饭,殁后,文彬终身不食。岁时祭奠及亲忌日,辄变服恸哭。每读父遗书见片纸只字,未尝不泣涕。废书云,年九十四卒。
陈垣
按
《临海县志》:陈垣,字子崇,号一厓,炫仲子也。性资颖异,童时丧父,哀毁如成人。既终丧,母令入庠校,泣涕愿侍养,母责以应继父志,乃始攻举子业。弘治壬子领乡荐,授泾县教谕,以行谊廉耻率诸生士心悦服。转国子助教,甫三载,当道论荐例得台谏,以母老愿就闲秩,擢汝南长史。居无何,上疏乞归养,王再三谕留,乞归益力,王深悉孝行,谕以考绩请封可以悦母氏,乃弗果归。已而忧念成疾,既革,谆谆语曰:我不孝,我不孝。卒年五十有四,平生襟宇恢廓,善吟咏,与物至和而坚贞之操确不可拔,势利纷华泊如也。今祀乡贤祠。
陈琛
按
《临海县志》:陈琛,字廷南,逸庵璲弟也。性孝友嗜学。逸庵官京师以诬逮系狱,疾且殆,廷南闻之,奔赴京师,主者严禁不得入,廷南哭诉于狱门之外,司寇闻之,许侍汤药,备极劳勚,因遘疾卒于都。
杨澜
按
《临海县志》:杨澜,字东之,为诸生笃孝行。父性严好客,鸡黍无虚日,东之视无形听无声,极力营脩醑罔弗继。父后丧明,左右扶持终其身,勿敢懈,抚诸弟妹恩有加,父喜谓诸子曰:汝兄真孝子也。一日置酒侍父,忽遘寒疾卒,人咸伤之。
程昂
按
《德安府志》:程昂,元季英山人,程希哲避乱,迁孝感,居弘乐乡,善治家遵礼法,自六世祖至昂俱合居共爨。男女百五十人无私置产者。弘治十二年二月以七世同居,得旌表。
贺宪
按
《长沙县志》:贺宪,字监之,号碧津,益阳人,九龄补弟子员,弘治戊午举于乡,任蜀灌令,居身有法,事父母尽孝生。事葬祭动循古礼,年九十语及辄潸然泪下。弟惠被溺,尸弗得,哭江上,再昼夜声不绝,尸为涌出。里有相尤者,恻然感悟。初读书学舍下,梦皓首白袍一人来谒曰:君孝友人也,愿与君为老友。翼日遂得白龟于泮池,后果获大寿。
刘端
按
《长沙府志》:刘端,宁乡人,以亚魁仕西安郡丞,治行甚著,事继母段氏曲尽诚敬,徒跣三千里奔父丧。庐墓三年,足迹未及家。弘治初有司以闻诏建坊表其庐曰孝子之门,卒祀乡贤。
苏纯
按
《长沙府志》:苏纯,号草亭,湘阴人,弘治乡举,无子置妾。值母病,竟不就室。母殁,哀毁骨立,庐墓三年,不见齿不面妻妾。当事欲以闻纯,曰:吾岂为名哉。遂止,寻以过哀疾卒。
魏达
按
《卫辉府志》:魏达,任知事淇县。人性笃孝,父敬任通判卒,庐墓三年,有狐兔驯扰左右。母张氏后卒,达又庐墓四年,有乌鹊赤蛇之异。乡人以为孝感。弘治十六年应诏以闻,寿至九十九岁。
张瑶
按
《南安府志》:张瑶,字延用,上犹人,事父母以孝闻。弘治中贡任湖广桃源丞署县事,值久旱,自暴烈日中,郡人有伺于旁者或劝之曰:如遗体何。瑶曰:事君不忠,非孝也。遂渴死。子朝臣,字世忠,亦孝,事瑶扶榇,过洞庭,大风舟覆,朝臣抱棺恸哭,须臾风止,他舟救之始免。朝臣亦由贡仕终蓝山教谕,年九十六终。
管名
按
《赣榆县志》:管名,事亲至孝。父母殁,庐墓六年,负土成坟,手植松柏。弘治八年举乡饮,知县式庐亲诣,寿踰七十,屡表其门。
毕昭
按
《济南府志》:毕昭,新城人,天性淳笃。弘治己未进士,授工部主事,升员外郎守汝宁。兴学养民,境内大治。时有乳牛被害者其犊来诉,昭为置于法。识者谓其为德政所感。流贼犯境,昭备禦有方,多所斩获。汝民树碑记其事,巡抚山西,以母疾乞终养,疏屡奏,奉旨情辞迫切,孝念可嘉,准归。养侍母,药必先尝食必躬进。及卒,哀毁几灭性。葬之日,有甘露之祥,人以为孝感所致。家居二十馀年,志行纯笃,论事慷慨。虽闲居僻处而为国为民之意无异。廊庙云。
阎镐
按
《东昌府志》:阎镐,字孟周,临清人,弘治间乡荐,力学安贫。事父母孝,郡守伟其志行,已授饶阳县教谕,迎养学舍,旦夕上食甚腆,非远出不去侧。训迪诸生左文右行,捐俸葺庙庑三年,改教宝坻。以父忧归,三日粥一溢。时隆寒,苫卧殡侧因遘危疾,亲属环视之,镐曰:毁不灭性,礼也。不曰:行法以俟命乎。含泪而卒。
冀琮
按
《青州府志》:冀琮,字廷玺,益都人,任三河县知县。母丧,哀毁,欲庐墓,恐伤父心,不果。后父卒,庐墓三年,致有灵芝白兔群乌栖鸣墓树者,几千。人皆以为孝感所致。弘治十三年知府上其事,诏旌其门。
傅钺
按
《青州府志》:傅钺,临淄人,新建县丞。母卒,庐墓三年。父卒,亦如之。有白鹊来巢,枯杏再花之异。弘治十四年知县上其事,诏旌其门。
陈玠
按
《青州府志》:陈玠,安丘人,弘治中为邑诸生。母卒,庐于墓侧,朝夕痛哭不去,群鸦亦随之哀鸣,毒蛇远避皆不伤人。父卒,亦如之,时大雨雹,邻田尽伤,独不入其墓侧,人以为孝感所致。
和承芳
按
《太原府志》:和承芳,平定人,有孝行,举弘治乡试,历令唐山赵藩审理,以外艰还籍,斩衰竹杖徒行千里,哀毁居丧,环堵萧然,制终不起。世称为真孝廉。
孙绍先
按
《太原府志》:孙绍先,代州人,少笃孝友,弘治乡试第一,举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丁内艰。居丧,庐墓三年,后授检讨。归省卒,人为痛悼。
黄文会
按
《福州府志》:黄文会,候官人,母高得风疾,文会每夕祷北辰求以身代。母卒,哀毁几绝。及父又卒,庐墓三年。丧服已毕,每月朔望及忌日犹必斋戒至墓哀哭,或留其侧。旬日不忍归也。弘治间有司举孝行,诏旌之。
高均
按
《福州府志》:高均,字惟一,江西佥宪旭子也。旭卒于官,均闻讣,痛几绝。欲庐墓侧,母不可而止,则每月朔,之墓哭甚哀。其丧母也,如其丧父,既合葬,庐其侧,寝苫枕块,日夜号慕不绝声三年。丧毕乃归。弘治间有司上其事,诏旌之。
王瑞
按
《安福县志》:王瑞,字引芝,父卒,逋券数百金悉焚之,父置义田,租三百石岁贷族里,遵行如存日。弘治癸丑贡授永州教谕,以母老乞终养。既归,奉母弥谨,母卒,庐墓。所岁时忌祭哀如初丧。尝拾丘姓遗金数镒,还之。晚生六子皆贤尔卿,教卿尤达著。后裔千馀指,先后游庠者三十二举于乡者,一人谓阴德之报。
唐佐
按
《晋宁州志》:唐佐,字朝相,少随父至京师,见父所友皆天下士雅,自奋励。弘治壬子举于乡,丙辰入太学,遭内艰归,哀痛几死。复入太学,又遭父丧,闻讣哀号,奔赴万里,泪尽呕血,水浆不入口者,数日而死。时年三十有九,子锜列科目。
李森
按
《澄城县志》:李森,监生,善事父母,克修子职。亲终,庐墓所,弘治七年旌表。
雷瑜
按
《华州志》:雷瑜,蒲城宣化里人,吏员仕为山西布政司理问。弘治十一年父卒,瑜庐墓三年。有司以闻,旌表其门。
张机
按
《祁阳县志》:张机,字静之,祁庠廪生。性敏悟,幼孩即以孝闻,承欢备至。弘治末,母丧,父再娶又丧。机虑父无以养,强之再娶三,奉继母皆以孝著无间言。后父母连丧,哀毁尽礼,庐墓侧相继十有二年,昼夜悲号,双目几盲。忽有洪水涌泉,野鹿哀鸣不去,人谓至诚所感。邑令以事闻,诏表其闾。正德甲申邑令竖碑纪其迹以为激劝。
黄璲
按
《弋阳县志》:黄璲,潭石人,兄弟七人独以孝友著。母詹氏久病,璲三诣九华步祷,未愈。弘治元年正月詹病亟,璲吁天割股和药以进,母病竟愈。有司以闻,奉旨优奖,授散官给冠带,蠲免差徭。
黄芳
按
《麻阳县志》:黄芳,弘治十一年任州别驾,秉性温厚谦让寡言,事父母曲尽爱敬。及卒,竭力以当大事。殡葬,以礼居丧三年,哀毁几绝,内外称之无间言。
党衷
按
《陕西通志》:党衷,澄城监生。父殁,庐墓,食粥饮水,负土筑坟。乌鸦群集白兔驯扰,人谓孝感。弘治间旌表。
漆金
按
《陕西通志》:漆金,字庭宝,伏羌人。少充庠生,天性至孝。母张氏病卒,哀毁逾礼。既葬,庐墓三年,号泣始终如一。有白兔白狼绕眠冢上。及天雨雹,惟墓所周围十里不害稼。人以为孝感所致。弘治间旌表。
徐谧
按
《海州志》:徐谧,历任北府军右卫经历,幼有至性。事父哲嫡母耿氏生母宗氏极其诚敬。及父母殁,庐墓终制。有白鹿来驯之,感乡耆老,具实呈州上其事,弘治三年旌表其门。
李尚
按
《嵩县志》:李尚,字谦父,新店保人,御史兴之长子也。当兴下吏诏死狱。时诸救者,章久不下,尚意不免,乃上疏代父兴死,曰:臣父兴本以草茅谬充台臣,执法太过不顺人情。今为都御史韩文等所奏,蒙旨下赐死,实为不冤。伏思臣父年逾五十辛苦百倍,所生有男五人,若将臣父典刑,举家生命哀痛不存,臣为兴长子,律有子代父条,臣甘心代父兴死,伏望天恩俯顺下情,将臣处决以正国法。所诛才臣一人,所活则臣父臣母臣弟举家之命也。臣在九泉得为有父之鬼,臣父在世得为有子之人。臣尚感恩于地下,臣父臣母臣弟感恩于生前矣。书上,明日即特诏免兴死,徙之南丹,尚以从父。中广西弘治戊午乡试后,尹庄浪蓝田灵寿三县。
张洪
按
《新蔡县志》:张洪,字德宽,祖父起家富于财,洪独好观子史谈古昔,因不得父母之心。然其天性至孝,缄默无违逆。久之,父母安焉。其后,父母相继卒,洪庐于墓侧,备极辛苦,成坟墓三年,禫释之。后迄至九十馀岁,每言父母之恩,漱漱泣下不禁。而和顺之德乡党孚戴,旌表始末,则有翰林院修撰
《华亭钱福孝门八咏记》可传也,其略曰:弘治九年,知新蔡县事臣俊言于朝曰:臣所治县民人张洪,天性孝行,敦确礼度,乃于癸丑年丧母赵氏,哀毁几绝,毁瘠骨立。及期而葬,躄踊过悲,送者感泣,佥劝之返,洪曰:非不知神栖于庙祀依于神,体魄所藏情不忍舍。乃独结蜗蔀即地铺苫庐于墓侧,虽冰雪严凝,手龟足僵,不加裀被。炎酷烈石踝汗发焦,躬筑域兆不少告休,初寝于苫地,陷若不胜载连四五夜。众异而访焉,洪曰:吾恨不能隧泉殉葬以从事左右耳,何惧之有。竟不改筑而苫平如故。既而怒风叫号,沙石飞击,若有彊禦鬼怪相攻贼者,洪颜色自若,曰:吾志在亲,以死自誓。如天不欲吾行孝,吾死此耳。吾不忍去吾母。遂寂然而息。乡党鬨然以为孝感所致。既又有白鸠来巢驯狎不去。洪手植松千馀株,甫及终丧,蓊郁可爱若非人力所致然,皆与史传所载先朝旌闾表异之迹隐合。请下所司检故事修令典以旌其门。制曰可且覈,实于抚按藩臬遂旌其门曰孝子举邑贤之,越己未年洪之子什以乡进士,谒选松江府通判,仕复不忍违其亲,迎养于官。松江之人填道争观,曰:此孝子也。松之仕而家居及庠生处士善歌咏者,相率合谋摘其实行奇迹,标为八景而传之,以扬圣朝劝激之典,风俗之美云。
齐云
按
《新野县志》:齐云,字汉章,蚤岁失怙,哀毁踰礼。父颐庵处士知其可教,示以诗书,即能奉训如处士。志游邑庠,补弟子员,中弘治壬子乡试,授山东兖之汶上司训,分俸以养处士。每平旦登堂进诸生讲说,申之以孝弟之义,以致汶上人才勃兴。每南望兴怀恻然。久之,庭砌萱草茂甚,一椿忽生其旁蔽芾胜常。诸生皆以为孝感所致,上其事。兖之太守邹公取而载之
《孝宗实录》,九载满志欲左右就养,不起。处士曰:显亲扬名,孝之大者。岂但如今之孝者,是谓能养已耶。弘治癸亥擢尹邯郸,将赴任,忽心惊举身流汗,遂日夜奔走,道经邯郸,父老愿留之,云曰:吾父八十有五,吾心不安,父未可知。不允留,及抵家,处士终三日矣。云大哭于道旁,乡党士夫惊曰:地之相去,千有馀里。而三日来奔丧,此诚孝子慕亲之至,乃能先觉也。莫不称其孝焉。居丧,寝苫枕块食淡一如朱氏礼。正德丙寅服阕改知兖之嘉祥,迎养继母曾,曲尽孝道内外无间言。邑人秦允以疾卒,妻梁氏死之,即日吊其丧以奖死节。又有张光大者,早丧偶,怜其子,不再偶,即举乡饮,以厉士风。惓惓乎拔幽滞之才,扬侧陋之贤,皆其孝之所推。昔黔娄为孱陵令,未旬,弃官归,父果遘疾有日,天下后世称其孝。以齐君之道观之,其斯人之谓欤况孚草木美教化移风俗,又不多让于古人焉。
陈辅周
按
《杞县志》:陈辅周,字汝弼,弘治时人,为邑诸生。父疾,辅周寝不解带,汤药亲尝。及卒,庐墓三年,负土成坟。正德六年知县杨椮奏闻于朝。
夏塘
按
《鄢陵县志》:夏塘,字天美,性极孝友。父疾,药用斑毛,求数日不获,忧形于色,忽一燕衔置几上,药成而疾愈。人以为孝感。居父丧,哀毁骨立,不用浮屠终三年,一遵古礼。塘事异母兄曲尽友恭。弘治乙卯举于乡,明年以举人授署齐河训导事。
谢钦
按
《仪封县志》:谢钦,少孤。母卢氏殁,哀毁踰礼,庐墓三年,负土起坟,朝夕哭奠。岁饥盗起,独不犯钦庐。弘治元年知县杜瑄以闻,诏树坊表门赐米及冠带。卒年八十九。
赵景鸾
按
《许州志》:赵景鸾,临颍人,年数岁遇母疾,忧戚如成人,母不食,景鸾亦不食,乡人称为小孝子。及长,事母动息起居无不以身先之。举弘治壬子乡试,既上选。父得瘫疾,鸾昼侍左右,夜即卧于榻前,以身为父耳目手足者,五年。比卒,哭泣不欲生,衰服不去体,有间则读丧礼。世所尚浮屠道象之说一不以自染,其惇正笃孝如此。
陈恩
按
《靖安县志》:陈恩,字天锡,号石峰,陈伯宣子也。幼淳笃颖异,不嬉戏,长隆师亲友刻志励学,补邑庠弟子员,好学不倦,以事父母为第一义,言动步趋间未尝忘。弘治辛亥母舒氏患风疾,昼夜怆惶,采药遇异人,指树藤煮酒可疗尔母疾,语毕忽不见。采归煮酒进母,果效。壬子母患痰咳,医令恩验痰味,恩即啖以告,乃知所宜药,又效。己丑母患热疾几笃,侍奉汤药衣不解带,默吁天割股和粥以进,又效。母卒,哀毁失常,衰绖不除。正德己巳父伯宣左肱患毒几不疗,恩惊惶祷以身代,越三月又瘥。明年父卒,恸哭昼夜,祭祷以礼。事继母愈孝,无异己母,邻族称无间言。弘治间郡县以其父子孝行疏闻,遂旌表父子孝行之门。
刘子椿
按
《新建县志》:刘子椿,年十五,补邑庠。弘治乙未冬奉新华林寇发执椿及弟子模,索其父母曰:出尔亲,释两兄弟。椿骂曰:贼利吾财,复求吾亲,吾亲必不可得。贼怒欲刃之弟模,激切愿死,椿曰:弟幼无嗣义,不可死。贼不听,并遇害。闾里相传悲痛焉。少卿谢公麟有传。
陈希全
按
《禹州志》:陈希全,弘治中岁贡教谕为秀才,时父母先后两丧,俱庐墓侧,墓上生芝,人谓孝感所致。继母弟请分爨异居,全辞不获,尽以产业遗之。有司上其事旌表其门,致仕归。正德中继母葬,全年七十馀,仍庐继母墓,朝夕哭奠焉。正德六年流贼万馀人围城,杀人盈野,墓所见全敛手致敬,遗以金帛粟果,固辞不受。
陈大韶
按
《云南通志》:陈大韶,字舜举,嵩明人,父贡士客死京邸。韶扶柩归,中途负担自给。既葬,庐其墓,事母笃孝。母卒,庐墓。弘治间按抚题表,后授嘉善司训。
朱高
按
《云南通志》:朱高,楚雄人。五岁丧母,善事父。父殁时,家甚贫,竭力营葬,禁荤酒不近房帷。后值继母之丧,亦如其父。弘治间以贡士任合江训导,分俸禄予其兄。及家居,族党贫乏者,多所周恤。乡人称之。
王玺
按
《云南通志》:王玺,字国用,宜良人,早失父,事母至孝,登弘治壬子乡荐,授合山教谕。母卒,庐墓。后历官至涪州守,不忘少慕。
马廷辅
按
《四川总志》:马廷辅,字良佐,华阳人。亲有疾,刲股和药以痊。每遇岁饥时疫,给粥施药,多所全活。弘治间表闻于朝,旌以孝义。
吴玺
按
《四川总志》:吴玺,阆中人,至行高洁。家贫,力学言动不苟。中弘治二年经魁,历任陜西岐山县教谕,课士辛勤。奔母丧,徒跣泣血,庐于墓所,植柏数百株。初墓所无泉,忽有泉涌出。既又生三异木,一盘根为龙蛇状,一为飞鹤形,一为蟾蜍状。教谕毛秀拟为四异曰:地涌甘泉,木形飞鹤龙蛇效灵蟾蜍,标异。因为诗以表之。服阕升国子助教大司,成署其考曰:学问足以成物,孝廉足以范俗。未几取风宪以拙于徇,时授随州知州,不果。大用所著,有
《青峰集》藏于家。
吴耀
按
《潮州府志》:吴耀,字孟经,早孤,事母孝。母丧,哀毁骨立。阖家六十馀口同爨五十馀年,未尝析箸。乐善恤贫,喜为人解纷。盗尝夜入其室行窃以去。至数日后潜送还,云家训严肃,务在敦本,业遵古道。次子琠领弘治辛酉乡荐,任京山知县。耀寄书惟以清慎相勖,琠奉父训唯谨。
黄诏
按
《遂安县志》:黄诏,字天语,号毅斋,三都人,选贡纯孝有大节,刲股愈祖疾。邑人余锓为之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