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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百十二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四百十二卷目录

 史学部汇考八
  宋马端临文献通考五〈职官 刑法 时令 谱牒 目录〉

经籍典第四百十二卷

史学部汇考八

《宋马端临文献通考五》《职官》

《汉官仪》一卷,续补一卷。
陈氏曰:后汉军谋校尉汝南应劭仲远撰。按:《唐志》《汉官》五卷,《汉官仪》十卷,今惟存此一卷。载三公官名及名姓州里而已,其全书亡矣。李𡌴季允尝续补一卷。

《汉官典仪》一卷,续补一卷。
陈氏曰:汉卫尉蔡质撰。杂记官制及上书谒见礼式。《隋志》《汉官典职仪式》二卷,今存一卷。李𡌴亦补一卷,其续者皆出于史中采拾。

《汉官旧仪》三卷。
陈氏曰:汉议郎东海卫宏敬仲撰,或云胡广。按:宏本传作《汉旧仪》四篇,以载西京杂事,不名汉官。今此惟三卷。而又有汉官之目,未知果当时本书否?《唐志》亦无官字,旧在仪注类,以其载官制为多,故著于此。

《唐六典》三十卷。
晁氏曰:唐元宗撰。李林甫、张说等注。以三公三师,三省九寺,五监十二卫等列其职,司官佐叙其秩品,以拟周礼。虽不能悉行于世,而诸司遵用殆将过半。观唐会要请事者,往往援据以为实。韦述以为书虽成而竟不行,过矣。然识者谓自唐虞至周,有六官而无寺监。自秦迄陈,有寺监而无六官。独此书兼之,故官皆复重也。
陈氏曰:题御撰。李林甫等奉敕注。按:韦述《集贤记》注:开元十年,起居舍人陆坚被旨修《六典》。上手写白麻纸,凡六条曰理教礼政刑事典令,以类相从,撰录以进。张说以其事委徐坚,思之历年未知所适。又委毋煚。余钦韦述始以令式入六司,象周礼六官之制,其沿革并入注,然用功艰难。其后张九龄又以委,咸二十六年奏草上,至今在书院,亦不行用今。按:《新书百官志》皆取此书,即太宗贞观六年所定官令也。周官六职,视《周礼六典》已有邦土邦事之殊,不可考證。唐制内外官与周制迥然不同,而强名六典可乎?善乎?范太史祖禹之言曰:既有太尉、司徒、司空,而又有尚书省,是政出于二也。既有尚书省而又有九寺,是政出于三也。本朝裕陵好观六典,元丰官制尽用之。中书造命,门下审覆,尚书奉行。机事往往留滞,上意亦颇以为悔云。

《中台志》十卷。
晁氏曰:唐李筌撰。起殷周迄隋唐,纂辅相邪正之迹,分皇王霸乱亡五类以为鉴戒。唐相以李林甫、陈希烈附皇道,筌上元中自表天宝初,追以缀名云。

《元和百司举要》二卷。
陈氏曰:唐宰相赵郡李吉甫弘宪撰。首称文班八十四司,四百六十员;武班二十六司,一百八十员,都计六百四十员,末称京文武官及府县总三千七百九十九员。意者,当时实数也。

《具员故事》十卷。
陈氏曰:唐凤阁舍人梁载言撰。以唐官具员,附之历代事迹。盖后人职林、职官、分纪之类所从始也。或称职祖连珠崇文总目,又作具员事迹,中兴书目惟有七卷,三卷缺。

《官品纂要》十卷。
陈氏曰:唐乐安任戬撰。以官品令为主,而阶职勋爵随品,具列历代沿革,颇著其要,戬举进士,不第为此书,当太和之丁未。

《御史台记》十二卷。
晁氏曰:唐韩琬撰。载唐初至开元,御史台中制度故事。以大夫中丞侍御史殿中监察主簿录事,分门载次名氏、行事、著论,一篇叙御史正邪得失,进擢诛灭之状,附卷末以为世戒。
陈氏曰:自唐初迄开元五年,御史姓名、行事及官制沿革皆详著之。第八卷为琬著传,九卷以后为右台。右台创于武后,废于中宗。岁月盖不久也,末有杂说五十七条。

《御史台故事》三卷。
陈氏曰:唐朝集使洺州录事参军李构撰。
《集贤注记》二卷。晁氏曰:唐集贤学士韦述撰。述在集贤四十年,天宝丙申,摭置院始末及院中故事,修撰书史之。次及孝明时,学士名氏颇善叙事。

《南宫故事》一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韦述云开元中,刘郑兰撰。刘儒者,无著述方。

《翰林志》一卷。
陈氏曰:唐学士冯翊、杨钜文硕撰。杂记院中事例及文书格式,其祠祭祝版、社稷宗庙,上至天地用伏,惟尚享岳渎而降。只曰尚享此例,今人皆莫之知,则施之尊卑无别矣。钜宰相收之子,其为学士在昭宗时。

《重修翰林壁记》一卷。
陈氏曰:唐学士丁居晦撰。开元二年也,所记姓名迄于咸通,而独无天宝大历学士为不可晓。

《翰林盛事》一卷。
陈氏曰:唐张著撰。记唐朝儒臣美事,凡三十八人。

《史馆故事录》三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姓名。记史馆杂分六门,迄于五代。李献臣以为后周史官所著。
陈氏曰:六门曰叙事史例,编修直笔曲笔而终之。以杂录末,称皇朝广训,则是周朝史官也。

《翰林续志》二卷。
晁氏曰:皇朝苏易简撰。易简在北门,最承太宗眷遇,录元和以后,至国朝翰林故事,以续李肇之书。

《金坡遗事》三卷。
晁氏曰:皇朝钱惟演载国朝禁林仪式事迹,并学士名氏。文元公述真宗礼待儒臣三事,附于卷末。陈氏曰:题名自建隆至天圣四年,凡四十七人。自开元而下合三百一十五人,其他典故,视前记详矣。

《翰林杂志》一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辑《唐书》韦执谊故事,元稹承旨壁记韦来微《新楼记》。杜元颖监《院使记》,郑璘视《草亭记》,并诗《李宗谔题名记》为一篇。或云苏易简子耆,采其父《翰林续志》所遗附益之。
陈氏曰:苏耆以其父遭遇恩礼之盛,续于其后名次续志。

《别书金坡遗事》一卷。
陈氏曰:学士澶渊晁迥昭远撰。因钱惟演寄示遗事,别书真宗待遇恩礼三则于其后。

《翰苑杂记》一卷。
陈氏曰:学士饶阳李宗谔昌武撰。

《掖垣丛志》二卷。
晁氏曰:皇朝宋庠撰。景祐中,李宗谔始取国,初掌诰名氏刻之于石。自为纪序庠,因之成此书。王禹玉颇讥其疏略,裴庭裕载舍人上事,知印宰相压角,至今传之为故事,而庠书阙焉时为三字。

《掖垣续志》一卷。
晁氏曰:不详撰人。续宋庠书,迄元祐六年十一月。陈轩试中书舍人。

《御史台记》五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作,记本朝御史台事,至崇观间。

嘉祐御史台记五十卷。
晁氏曰:右皇朝冯洁己撰。御史台有记始于武后。时姚庭筠,其后韩琬、韦述嗣有纪著。嘉祐中,王畴命洁己续之,乃上自太祖建隆之元,迄于嘉祐之末,凡一百四年,分门载其名氏、行事,凡三百馀人。洁己,拯之子也,为叙传两篇,述其父事,且自叙立朝本末,云与《吕献可傅》。钦之赵阅道相善而鄙,韩玉汝、周孟阳亦可概见其为人也。

《新御史台记》 卷。
晁氏曰:右皇朝宋圣宠编。崇宁中,圣宠为察官续,韩琬书咸用其规式,所异者不为诸人立传于仪制。敕令格式为详,后人续至绍兴九年。

《御史台弹奏格》一卷。
晁氏曰:右政和中,御史中丞蒋猷奏,乞委属官李弥大将。本台制敕令格式,弹奏事件编成格目,六月书成上之。

《陈氏宰相拜罢录》一卷。
晁氏曰:皇朝陈绎奉诏编。起范质,止曾公亮。所载拜罢之由,与实录不同。元祐史臣谓绎多出己意。

《陈氏枢府拜罢录》一卷。
晁氏曰:陈绎编。起魏仁浦,止宋绶。

《宰相拜罢录》二十四卷。
陈氏曰:史馆修撰。范冲元长等撰。起建隆元年,止绍兴六年。宰相自范质至张浚,执政自赵普至折彦质。名既除授年月,训词亦略叙在位,本末于后

执政拜罢,录十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自建隆元年,止绍兴九年。按国
朝以枢密院及参知政事,为执政改官制,后以左右丞两省侍郎,并密院为执政。建炎三年后,复用旧制云。

《国朝相年表》一卷,续一卷。
陈氏曰:同知太常礼院,开封陈绎和叔撰。自建隆庚申,迄治平丙午。续自丁未,迄绍兴十四年。称臣易记而不著姓,当是李易也。时方自给事中奉祠,其曰:私题臣易之次者,其书盖未必上而私续之耳。自后接于嘉定,则后人所益也。

《百官公卿表》一百四十五卷。〈书录解题作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司马光君实等撰。熙宁中,光以翰林学士兼史馆修撰。建议欲据国史,旁采异闻,叙宋兴以来,百官除拜。效《汉书》作表,以便御览。诏许之。光请宋敏求同修,及敏求卒,又请赵彦若继之。历十二年,书成。
公自序曰:唐初,职事官有六省、一台、九寺、三监、十六卫、十六府之属。其外又有勋官、散官。勋官以赏战功,散官以褒勋旧。故必折馘执俘,然后赐勋。积资累考,然后进阶。以其不妄得,故当时以为荣。及高宗东封武后,预政欲求媚于众,始有汎阶。自是品秩浸讹,朱紫日繁矣。肃宗之后,四方糜沸,兵革不息,财力屈竭,勋官不足以劝武功,府库不足以募战士,遂并职事官通用为赏,不复选材,无所爱吝。将帅出征者,皆给空名告身。自开府至郎将,听临事注名后,又听以信牒授人。有至异姓王者,于是金帛重而官爵轻矣。或以大将军告身才易,一醉其滥如此,重以藩方跋扈,朝廷畏之,穷极褒宠,苟求姑息,遂有朝编卒伍,暮拥节旄,夕解提衣,旦纡公衮者矣。流及五代,等秩益紊三公端揆之贵,施于军校;衣紫执象之荣,被于胥史。名器之乱,莫此为甚大。宋受命承其馀弊,方纲纪大基未暇,釐正故台省、寺监、卫率之官,止以辩班列之崇,卑制廪禄之厚薄,多无职业。其所谓官者,乃古之爵也。所谓差遣者,乃古之官也。自馀功臣、检校官、散官阶勋爵邑,徒为烦文人不复贵。凡朝廷所以鼓舞群伦,缉熙庶绩者,曰官,曰差遣,曰职而已。于三者之中,复有名同实异,交错难知,又迁徙去来,常无虚日,欲观其大略。故自建隆以来,文官知杂,御史以上,武官阁门,使以上内臣、押班以上,迁除黜免,删其烦冗,存其要实,以伦类相从,以先后相次,为百官公卿表云。
陈氏曰:此书本入职官类,以稽古录序,所谓建隆接熙宁,臣又著之于《百官表》,即此书。盖与《通鉴》相与表里,故著之编年类。《晁志》有一百四十二卷未详。
巽岩李氏序曰:司马光以熙宁二年,建议请撰宋兴以来《百官公卿表》。元丰四年,表成。凡十卷,诏送编修院。世莫知其书何如也。按:光集有《百官公卿表》,总序文官、知杂、御史以上,武臣阁门使以上,内臣押班以上,其迁出咸表见之。初不纪其卷第,某家藏旧书,有所谓《百官公卿表》者,七卷。宰相、参知政事枢密使副为一卷,三师、三公、左右仆射、东宫三师、三少宾客为一卷,使相宣徽节度留后观察为一卷,尚书、丞郎、给谏、常侍为一卷,知开封府三司使学士、舍人、御史、中丞为一卷,观文资政端明枢密侍、讲读、学士为一卷,十二卫上将军、六军统军为一卷,它官皆止天禧,惟宰相执政尽。熙宁疑此表,则光等所修也。然卷第比实录所载,尚缺其三,伦类往往颠倒纷错,而总序所称閤门使及押班以上,皆绝不见。岂三卷所缺即此表者,而传写偶失之欤?若然,则它官除拜,俱当以元丰为限矣。不应自天禧以来,遽绝笔。但详于宰相执政也,且当时修此表,历十二年乃成,其久如是,其疏略顾如是,是必不然当某家旧藏,不得其纯全耳。某能薄不堪世用,颇愿尽力于史学,而本朝故事,尤切欣慕。某既不自料,故追继光作,将以昭明祖宗之盛德大业,使众说咸会于一。不敢凿空架,虚营惑视听,固当事事谨其月日,如古《春秋》乃可传信,彼百官沿革,公卿除拜,皆事之最大者也。年表又安可缺?因取旧七卷,亟整治之。续编其年至宣和止,元符以前皆从实录,治平而上,又参诸正史。元符以后,不免凭所传闻,国书既非人间通有,辛苦求得之,脱简误字,绝无他本可校。于先后次序,谅多牴牾,但凭所传闻,则宣和距元符二十五六年,兹不详。此皆某之罪也,改而正诸,必有所待。年表旧止七卷,卷第不均。今釐析之,与某所续编者,总一百四十二卷。凡所增益,伦类具之目录,其故事则当别见续纪,此不重列。
按:此序则温公本书止十卷,巽岩续编推而广之,为一百四十二卷。晁氏所言,乃巽岩续书,非温公本书也。陈氏以为未详者,是未见巽岩之书,然又
以温公之书为十五卷,则不知其何所本也。〈晁氏在巽岩之前,安得见其书?所谓一百四十五卷者,决非巽岩之书也。〉

《职林》二十卷。
陈氏曰:集贤院学士钱塘杨侃撰。咸平二年,所序有胡昉者,明道二年,作后序,增益事实七百四十五条,而以新续标之。侃,端拱进士,晚为知制,诰避真宗旧讳,更名大雅。欧阳公,其婿也。集中有墓志,

辅弼名对四十卷,目录一卷。
晁氏曰:皇朝刘颜撰。纂西汉,迄五代。群臣应对之名者,汲黯有天子置公卿,辅弼之臣宁令从谀,承意陷主,不谊之言,颜取以名其书。天圣初,冯元为侍,讲上之颜,常为令坐。事免,由是诏复其官。

《职官分纪》五十卷。
陈氏曰:富春孙逢、吉彦同撰。大抵本职林而增广之,条例精密,事实详备矣。秦少游序之,元祐七年也。

《官制学制名》一卷。
陈氏曰:司马光撰。

《唐职林》三十卷。
陈氏曰:石埭尉维扬马永锡明叟撰。以《唐六典》为主,而附以新史所载事实,颇采传记歌诗之属,政和乙未天台左誉序。

《朝集院须知》一卷。
陈氏曰:无名氏录。承平时,京朝官得替,回朝见礼。

《皇宋馆阁》五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所记,止于元祐中兴。馆阁书目云秘阁校理宋匪躬撰。又云共八门元十五卷存。十一卷今本,止五卷不见。门类前三卷又混而为一,意未必全书也。

《蓬山志》五卷。
陈氏曰:秘书少监剑川罗畸畴老撰。凡五十门,崇宁四年序。

《麟台故事》五卷。
晁氏曰:皇朝程俱撰。绍兴初,复馆职首入馆纂集旧闻,成十二篇。予所藏书,断自南渡之前,独此书以载官制,后事为详,故录之。
陈氏曰:俱在承平时,凡三入省,故其见闻为详。

《中兴馆阁录》十卷,续十卷。
陈氏曰:秘书监天台陈骙叔进撰。淳熙中,骙长蓬山,与同僚录建炎以来事,为此书。李焘仁父为序。续录者,后人因旧文增附之耳。
巽岩李氏序曰:上世官修其方,故物不坻伏。后世弗安,厥官其方,莫修职业,因以放失。夫方云者,书也。究其本原,事迹及朝夕所当思营者,悉书之法术具焉。使居是官者,奉以周旋,虽百世可考尔。周官三百六十官,各有书小。行人适四方,则物为一书,多至五书。盖古之人将有行也。举必及三,惟始衷终。依据审谛,则其设施斯可传久。六龙驻跸,临安踰四十年。三省枢密院制度尚稽复旧,惟三馆秘阁岿然杰出,非百司比。自唐开元韦述所《集记注》,元祐间宋宣献之孙匪躬作《馆阁录》,绍兴改元程俱致道作《麟台故事》,朱氏皆祖韦氏,而程氏故事,并国初它则多阙,盖未知其有《宋录》也,惜最后四卷俄空焉。余屡蒐采,弗获。欲补,又弗暇。每每太息,今所编集,第断自建炎以来,凡物巨细,靡有脱遗,亲程氏诚当,且密官修其方,行古道者,不当如是耶?昏忘倦游,喜见此书,乃援笔为之序。

《翰林群书》三卷,《翰林遗事》一卷。
陈氏曰:学士承旨,番昜洪遵景严,自李肇而下十一家,及年表中兴后,题名共为一书。而以其所录遗事,附其末总为三卷。遗事录诸书,所未及者,洪氏父子兄弟四人入翰苑。

《续史馆故事》一卷。
陈氏曰:著作佐郎曲阿洪兴祖庆善撰。记国朝史馆事迹,以续旧编。

《祖宗官制旧典》三卷。
陈氏曰:直龙图阁东莱蔡惇元道撰。大略以为元丰,用官阶寄录。虽号正名而流品混淆,爵位轻滥,故以祖宗旧典与新制参稽互考,而论其得失。元道文忠公参政,齐之侄孙。而翰林学士延庆之子渡江,卒于涪陵,尹和靖焞尝题其墓。

《官制旧典正误》一卷。
陈氏曰:无名氏。

《国朝官制沿革》一卷。
陈氏曰:黄琮元礼撰。

《职官记》一卷。
陈氏曰:大理少卿蜀人张演季长撰。专载新旧迁转之异,亦以寄禄为未然也。以上三家,皆附蔡氏书后。

《官制新典》十卷。
陈氏曰:熊克撰。其书以元丰新制为主,而元祐之
略,加通变崇政之恣为纷,更皆具列焉。

《圣朝职略》二十卷。
陈氏曰:熊克撰。仿马永锡唐职林考其废置因革,亦颇采故事,摘旧制,诰中语附焉。其书犹草创未成,盖应用之具也。

《百官公卿表》二十卷,质疑十卷。
陈氏曰:兵部尚书永嘉蔡幼学行之撰。续《温公旧书》,起熙宁,至靖康。质疑者考异也。

《职源》五十卷。
陈氏曰:大理司直金华王益之行甫撰。亦简牍应用之书也。而专以今日见行官制为主,盖中兴以后,于旧制多所并省故也。

《元辅表》一卷。
陈氏曰:龚颐正撰。专录宰相,不及执政。

《汉官考》六卷。
陈氏曰:知金州清江徐筠孟坚撰。以《百官表》官制为主,而纪传及注家所载,皆辑而录之。

《汉官总录》十卷。
陈氏曰:王益之撰,大较亦如前书。

《县法》一卷。
陈氏曰:北京留守温陵吕惠卿吉甫撰。曰法令词讼,刑狱簿历,催科给纳,灾伤盗贼,劝课教化。凡十门,为县之法备于此矣。虽古今事殊,而大体不能越也。惠卿小人之雄于才术,固优然。法令居首,而教化乃居其末,不曰俗吏而谓之何哉?

《县务纲目》二十卷。
宋哲宗元符时,刘鹏撰。凡四十四门,四百七十馀事。其说不止于作县,而事关县务者,为多焉。元符庚辰序。

《作邑自箴》十卷。
陈氏曰:李元弼持国撰。政和丁酉序。

《中兴百官题名》五十卷。
陈氏曰:监察御史临川何异同叔撰。首卷为宰辅拜罢录,馀以次列之刻浙漕司,其后以时增。附渡江之初,庶务草创,诸司间有不可考者,多缺之。

《齐斋台谏论》二卷。
陈氏曰:尚书霅川倪思正父撰。嘉定初,更化矫韩氏用事之弊,于是为论三篇,言为之鹰犬者,罪在台谏,已而其弊自若也。则又为牍论六篇,言其情状益精详,凡为台谏之所以得,所以失者,至矣尽矣。

《金国官制》一卷。
陈氏曰:此金国大定年所攽,窃取唐及本朝旧制。以文其腥膻之俗,马非马,驴非驴,龟兹正所谓骡者耶。

《历代宰相年表》三十四卷。
李焘仁父撰。其自序略曰:古之所谓相者,一而已。初,未尝使它人参贰乎。其间尧相舜,舜相禹,禹相皋陶。皋陶既没,乃相益。汤相伊,尹传所谓仲虺,为汤左相者,不足信也。周家并建三公,而一公实兼冢宰,故旦奭夹辅成王,而诞保文武受命者,专属之旦。旦归于丰奭,乃专政。盖其名三公,其实一相耳。自秦以降,名实浸以两失,间有瑰伟绝特,负贤相之称。功烈赫然著见于一时者,亦必得君之专。历年之久,而莫或参贰之故也。权出于一,而莫或参贰之,虽奸雄,或得以肆其恶,攘窃天下,倾国败家不可禁遏。然而一相之任,终不可分者。唐虞夏商之成法也,彼徒见赵高、王莽、曹操、司马懿其祸如此之酷也。而不察夫帝王之所以隆盛,其为利,盖亦溥哉?不能还治其本,而反疑其末,并列兼制使相牵引,而相遂失其职矣。夫任相不获其利而蒙其祸,是君之不明,非相之权。果不可使出于一也。既夺其职,分其权,则所谓相者,特一大有司耳。其何以总百官、治万事而亮天工耶?凡相取其德耳。故曰: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而舜禹皋陶之儆戒,必孜孜以德。为言彼诚,知所本者,欤本之不知。则其选用益杂而多端焉矣。选用杂而多端,故其称号亦颠倒错乱,无有定制。或居其位而不得闻其政。或当轴秉钧而身乃为它官,名实纠纷,贤不肖溷,淆其多。或至十三四人,而其少犹不下四五辈,古所谓相宁若此乎?然而治乱安危,所系今犹古也。其所以得相及所以失相者,要不可不知。按:诸旧史惟前汉及唐,颇有谱谍,其它率皆不具。脱略牴牾,迷失本真,乃旁搜远取,推究前后,悉用司马迁经纬之法,追为年表,起汉元讫周,显德昔之。参机务执枢要者,莫不咸在事有本末,附见于下,否则略之使其人与其官,皆相传而不绝。观宰相之出处,进退何如?而天下安危治乱在目中矣。其足以补前代之缺,文揭当今之远。鉴乎!合一千五百三十四年,离为三十四卷。

《天禧以来御史年表》
李焘仁甫撰。其自序曰:御史法官也,其责不专于言,而天禧选用,则与谏官俱任。言责台虽有等级也,而义所当击,则卑者亦得径行。其权势气力又出谏官上,祖宗之圣算神术备矣。今亦断自天圣以来,取丞杂三院姓名,悉列之表。若其人必天子自择,而宰相优容之,乃能有济犹谏官也。

《天禧以来谏官年表》 卷。
李焘仁甫撰。其自序略曰:古者自公卿大夫士,至于工商,莫不皆有言责辐凑并进,而天子斟酌焉,未尝以言责专付一官。以言责专付一官,则由汉武帝失之。武帝诚不喜谏者,初置谏大夫犹未限员,东京循旧弗改。后乃浸微晋,洎江表绝不复置。拓跋魏复置其员,亦不可知。高齐缘孝经之文,始有七人之限。夫以天下之众,而敢言者才七人,尚足为治耶。恭惟祖宗明目达聪,协于虞舜,任言责者不一。天禧别置谏院,礼秩优异它官,莫拟崇顾言路。谏官御史权势气力,乃与宰相等。盖当时所用谏官御史,必取天下第一流,非学术才行俱备,为一世所高者,莫在此位。或误选试旋加汰斥,言而当者,曾不十年径登台辅,其名迹皆可考见。呜呼盛哉!今断自天禧置院以来,作《谏官年表》,并列古今之变,为二说以附著之。其一曰:谏官必天子自择,而宰相勿与;其二曰:宰相虽不得与择,谏官必优容之,乃克有济。

《刑法》

《律文》十二卷,《音义》一卷。
陈氏曰:自魏李愕,汉萧何以来,更三国、六朝、隋唐因革损益备矣。本朝天圣中,孙奭等撰。《音义》自名例至断狱,历代异名,皆著之。

《唐令》三十卷,《式》二十卷。
陈氏曰:唐开元,宋璟、苏颋、卢从愿等所删定《艺文志》卷数,同更、同光、天福校定,至本朝淳化中,右赞善大夫潘宪,著作郎王泗校勘其篇目条例,颇与今见行令式有不同者。
南丰曾氏序曰:《唐今》三十篇,以常员定职官之任,以府卫设师徒之备,以口分永业为授田之法,以租庸调为敛财役民之制。虽未及三代之政,然亦庶几乎先王之意矣。读其书,嘉其制度有庶几乎?古者而惜其不复行也。故缀其大要可记者,论之于此焉。

《刑统》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窦仪以尚书判大理寺,与法官苏晓奚屿、张希护等修定古者议事以制,使民不知所争也。后世铸刑书,使民知所避也,虽若不同,所以为民之意。则一然议事,以制者委重于人,铸刑书者,委重于法委。重于人则上之人,将轻重由心以虐其下。委重于法,则下之人将徵于书,以慢其上,其为失也。亦均要之,以人行法,不使偏重,然后为得耳。
陈氏曰:初范质既相周,建议律条繁广,轻重无据,特诏详定,号《大周刑统》。凡二十一卷,至是重加详定,建隆四年颁行。

《金科易览》三卷。
晁氏曰:崇文总目有唐赵绰《金科易览》一卷,田氏书目有萧绪《金科易览》三卷。当是绰初撰一卷,绪删改析之为三尔。

《疑狱》三卷。
晁氏曰:晋和凝撰。纂史传决疑狱事,其上卷凝书也,其下中卷凝子㠓所续。

《天圣编》敕三十卷。
晁氏曰:天圣中,宋庠庞籍受诏,改修《唐令》,参以今制而成。凡二十一门,官品一,户二,祠三,选举四,考课五,军防六,衣服七,仪制八,卤簿九,公式十,田十一,赋十二,仓库十三,厩牧十四,关市十五,补亡十六,疾医十七,狱官十八,营缮十九,丧葬二十,杂二十一。

《断例》四卷,《元丰断例》六卷。
晁氏曰:皇朝王安石执政,以后士大夫颇重意律令。非熙丰绍圣中,《法寺决狱》比其六卷,则元丰中法寺所断罪节文也。

《刑名断例》十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以刑统敕令,总为一书,惜犹未备也。

《嘉祐驿令》三卷。
陈氏曰:三司使梁国张方平安道等修定。前一卷为条贯敕,后二卷为则例令。官吏、帮支、驿券、衙官傔从之类皆据此也。

《元丰广案》二百卷。
晁氏曰:皇朝元丰初,置新科明法。或类其所试,成此书。

《元丰刑部叙法通用》一卷。
陈氏曰:末载申明至绍兴淳熙以后。

《诸路将官通用》敕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崇宁中修。

《刑统赋》两卷》
晁氏曰:皇朝傅霖撰。或人为之注。

《决狱龟鉴》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郑克编,次五代和凝有《疑狱集》,近时赵仝有《疑狱事类》,皆未详尽。因增广之,依刘向《晏子春秋》,举其纲要,为之目录,分二十门。
陈氏曰:克因和氏之书分二十门,推广之,凡二百七十六条,三百九十五事,起郑子产迄本朝。

《律心》四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纂刑统纲要也。

《宣和军马司》敕十三卷,《令》一卷。
陈氏曰:宣和时所修。

《绍兴敕》十三卷,《令》五十卷,《格》三十卷,《式》三十卷,政和以后赦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张守等绍兴中被旨编修。

《绍兴刑统申明》一卷。
陈氏曰:开宝以来,累朝订正与刑统并行者。

庆元敕十二卷,令五十卷,格三十卷,式三十卷,目录一百二十二卷,随敕申明十二卷,总二百五十六卷。
陈氏曰:丞相豫章京镗仲远等。庆元四年,表上国朝自建隆以来,世有编敕,每修定号为新书。中兴至此,凡三修矣。其有续降旨,挥谓之后敕,以待它时修入云。

《绍兴贡举法》五十卷。
陈氏曰:丞相万俟卨等。绍兴二十六年,表上

绍兴监学,法二十六卷,目录二十五卷,申明七卷,对修釐正条法四卷,共六十二卷。
陈氏曰:宰相秦桧等。绍兴十三年表上。

《嘉泰条法事类》八十卷。
陈氏曰:天台谢深甫子肃等。嘉泰二年表上。初吏部七司有条法总类。淳熙新书既成,孝宗诏仿七司体,分门修纂,别为一书,以事类为名。至是以庆元新书修定,攽降此书,便于检阅引用。惜乎!不并及《刑统》也。

《嘉定吏部条法总类》五十卷。
陈氏曰:嘉定中,以开禧重修七司法,并庆元海行法在京通用。法大宗正司法参定,凡改正四百六十馀条,视淳熙总类增多十卷。七年二月,攽行。

《役法撮要》一百八十九卷。
陈氏曰:提举编条宰相京镗等。庆元六年上,自绍兴十七年正月以后,至庆元五年七月以前,为五十五门,又八十二小门,门为一卷,外为参详目录等卷。虽多而文甚少,其书于州县差役,极便于引用。

《时令》〈按此上有地理考今入地志部〉

《夏小正传》四卷。
陈氏曰:汉戴德传给事中山阴傅,崧卿注此书本在《大戴礼》。郑元注《礼运》,夏时曰夏四时之书也。其存者有小正。后人以《大戴礼》抄出别行,崧卿以正文与传,相杂仿《左氏经传》,列正文其前,时附以传且为之注。

《荆楚岁时记》四卷。
晁氏曰:梁宗懔撰。其序云傅元之朝会,杜笃之上,巳安仁秋兴之叙,君道娱蜡之述,其属辞则已洽其比事,则未弘率为小说,以录荆楚岁时风物故事,自元日至除日,凡二十馀事。

《锦带》一卷。
陈氏曰:梁元帝撰。比事俪语在法帖中章,章月仪之类也。

《玉烛宝典》十二卷。
陈氏曰:隋著作郎博陵杜台卿少山撰。以月令为主触,类而广之。博采诸书,旁及时俗月为一卷,颇号详洽,开皇中所上。

《岁华纪丽》四卷。
晁氏曰:唐韩谔撰。分四时十二月节序,以事实为偶俪之句附著之。
陈氏曰:其书采经子史传,岁时事类聚,而以俪语间之。

《保生月录》一卷。
晁氏曰:唐韦行规撰。分十二月,杂记每月摄养、种艺、祈禳之术,李翱为之序。

《金谷园记》一卷。
陈氏曰:题李邕撰。馆阁书目云唐中散大夫。按:邕,字泰和,江都人。至北海太守,世号李北海。其父善注《文选》者也。中散大夫唐文散阶本传不载,不知书目别何所据,唐世不应有两李邕也。

《秦中岁时记》一卷。
陈氏曰:唐膳部郎中赵郡李绰撰。绰别未见此据,
中兴书目云其序曰:缅思庚子之岁,荐周戊辰之年,庚子唐广明元年,戊辰梁开平二年也。又曰:偶记昔年皇居旧事,绝笔自叹,横襟出涕。然则唐之旧臣,亡国之后感伤,畴昔而为此书也。按:朱藏《一绀珠集》,曾端伯类说。载此书有杏园探花,使端午扇市,岁除傩公傩母。及太和八年,无名子诗数事,今皆无之。岂别一书乎?

《咸镐故事》一卷。
陈氏曰:韦慎微撰。其书与前大同小异,竟不知何人作也。末卷却有神鬼大者,号傩公母。一语按:馆阁书目秦中岁时,记一名咸镐岁时记。

《辇下岁时记》一卷。
晁氏曰:唐李绰撰。绰经黄巢之乱,避地蛮隅。偶记秦地盛事传之晚学。

《千金月令》三卷。
陈氏曰:唐孙思邈撰。

《国朝时令》十三卷。
晁氏曰:皇朝贾昌朝撰。景祐初,复《礼记》。旧文其唐月令别行。三年,诏昌朝与丁度李淑以国朝律历考订百度,昏晓中星祠祀配侑。岁时施行,约唐月令,定为时令一卷,以备宣读,后昌朝注为十三卷,奏上颁行。
陈氏曰:唐因《礼记》旧文,增损为《礼记》首篇。天宝中,改名《时令》。景祐初,始命复《礼记》。旧文其唐之《时令》别为一篇,遂命礼院修书官丁度等,约唐时令撰。定为国朝时令,以便宣读。盖自唐以来,有明堂读《时令》之礼也。及昌朝解相印,乃采经史诸书。及祖宗诏令典式,为之集解而上之。
《两朝艺文志》诏因入阁读《时令》,问礼官:五月朔日夏至,百官入阁可否?皆曰:五月朔,朝会合唐旧制。虽是大祠,比冬至圆丘,礼成受贺,在质明后无嫌。然据易象月令及蔡邕有闭关静事不贺之说,郑康成据《乐纬春秋》之说,夏至有前殿从入,能作乐。后汉尝行其仪,入阁读《时令》。既属嘉,礼在朔与假本无所碍。惟夏至则于经义有妨移,用七月朔又罢。宝元二年,《宋庠论》入閤之,非两制议入阁者,是唐朝只日紫宸殿,受常朝仪。若隔日行礼,颇为烦。况今殿宇与旧不同,乃止庆历七年。复诏来年四月一日,读《时令》。礼院约定仪注,以《通礼》参用唐宣政殿,朔望朝参仪草定,御文德殿,皇帝服靴袍,百官公服,减正仗半,不设乐。寻停皇祐立夏读《时令》,礼官邵必请四时,皆读然。亦不果。

《岁时杂咏》, 《续岁时杂咏》 卷。
宣献公宋及其孙刚叔撰。济北晁无咎补之作序曰:余元丰六年六月,遇毕公叔于京师。公叔言宋氏藏诗曰:岁时杂咏者,盖宣献公所集唐以前诗人之作,髣髴具在。公叔曰:夫天地变化,其情至微,有不可道以辞者,四时之间,气候物色,俯仰辄异。使一人言之,虽其巧如簧,恐不得与造物者争功。于是杂众言而观之,不亦可乎?宋氏故多贤,而宣献之孙曰:刚叔尤笃志于学,不愧其先人。又常集宋人诗之所为,为续岁时杂咏,以成其祖之意。盖若干篇且诗之作,患言不能称物者,以得之偏也。尝试丹青,众言凭几肆目于方尺之间,而四时气候物色惨舒荣槁,所以过乎吾前者。每观每异其致,亦足乐也,因以其集属补之为序。补之复于公叔曰:诗之亡久矣。《豳诗·七月》其记日月星辰,风雨霜露,草木鸟兽之事盛矣。屈原宋玉为《离骚》,最近于诗而所以托物引类,其感在四时可以慷慨而太息。想见其忠洁,刚叔于宋诗所取若此,其亦有得于昔人之意乎?宋有天下百年,而诗之作中间尤盛。盖叔之所取小大,咸备今观其录一时,显人用是名世,其尤宏杰者,虽以旁礡天地,呼吸阴阳而成岁功,可也。其下者亦因所长而传,犹之一气候至生者,皆作灼然而华嘤。然而鸣以谓天地之巧,尽此矣。

《岁时杂记》二卷。
陈氏曰:侍讲东莱吕希哲原明撰。希哲正献公公著之子吕荥阳公在历阳时,与子孙讲诵遇节日,则休学者杂记风俗之旧,然后团坐饮酒,以为乐。久而成编《承平旧事》犹有考焉。
周平园序曰:本朝承平岁久,斯民安生乐业。凡遇节物,随时制宜。虽有古有今,或雅或鄙,所在不同,然上而朝廷,次而郡国,下逮民庶。驩娱熙治,未尝虚度,则一也。侍讲吕公,当全盛时食相门之德,既目击旧礼,又身历外官,四方风俗皆得周知,追记于册,殆无遗者。惟上元一门,多至五十馀条,百年积累之盛,故家文献之馀,兹可推矣。庆元戊午秋,公之元孙仙游邑大夫祖平以示平园老叟,周某窃有晚生不及见之叹云。

《谱牒》

《姓源韵谱》一卷。陈氏曰:唐张九龄撰。依《春秋正典》《柳氏万姓录》《世本图捃摭》诸书,纂为此谱。分四声以便寻阅古者,赐姓别之黄帝之子,得姓者十四人是也。后世赐姓合之汉高祖命娄钦项伯为刘氏,是也惟其别之也。则离析故古者,论姓氏推其本同,惟其合之也。则淆乱故后世论姓氏,识其本异,自拓跋而后百宗,荡析裔夏之苗裔,与夫冠冕舆台之子孙混同为一,不可遽知。此周齐以来《谱牒》之学,所以贵于世也欤。

《元和姓纂》十一卷。
晁氏曰:唐林宝撰。元和中,封阎某于诸家姓氏,为太原其人。乃言非本郡,宪宗令宰相命宝纂诸家姓氏。李氏时各依四声类,集每韵之内,则以大姓为首。
陈氏曰:元和中朔,方别帅天水阎某者,封邑太原。以为言上谓宰相李吉甫曰:有司之误,不可再也。宜使儒生条其源系,考其郡望。子孙职任并总缉之,每加爵邑,则令阅视。吉甫以命宝二十旬而成。此书绝无善本,顷在莆田,以数本参校,仅得七八。后又得蜀本校之,互有得失。然粗完正矣。

《李氏皇室维城录》一卷。
陈氏曰:屯田郎中李衢、沔王长史林赞修。止于僖宗。盖昭宗时所录也。

《李氏房从谱》一卷。
陈氏曰:唐洛阳主簿李匡文撰。时为图谱官。

《圣唐偕日谱》一卷。
陈氏曰:前贺州刺史李匡文撰。序言前守职图籍日撰。天潢源派谱统务在省,略直取相承一叶,旁附首分诸房。今特从圣唐以来,列圣下诸王公主逐,帝书出号曰:偕日与日齐行之,义也匡文字。济翁又有《资暇集》见于录。

《唐宰相甲族》一卷。
陈氏曰:唐韦述、萧颖士等撰。自王方庆而下,十有四家。

《唐相门甲族诸郡氏谱》共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甲族八十六家,氏谱自京兆八姓而下,凡三百五十姓。

《唐杜氏家谱》一卷。
陈氏曰:唐太子宾客杜信撰。

《唐鲜于氏卓绝谱》一卷。
晁氏曰:唐乔琳撰,《艺文志》有其目。

《天下郡望氏族谱》一卷。
陈氏曰:唐李林甫等天宝八年所纂,并附五音于后。

《姓苑》二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古有何承天《姓苑》,今此以李为卷首,当是唐人所为。

《姓解》三卷。
陈氏曰:雁门邵思撰。以偏旁字类,为一百七十门,二千五百六十八氏,景祐二年序。

《千姓编》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末云嘉祐八年,采真子记以《姓苑》《姓源》等书撮取千姓,以四字为句,每字为一姓。题曰:《千姓编》三字亦三姓也。逐句文义亦颇相属,殆《千字文》之比云。

《陈郡袁氏谱》一卷。
陈氏曰:袁陟世弼录。

《陶氏谱》一卷。
陈氏曰:怀州教授陶直夫录,侃之后也。

《帝王系谱》一卷。
陈氏曰:武夷吴达公路撰。政和壬辰也,自汉迄周显德,每代略具数语。其论曹操迫胁君后,无复臣礼,逆节已显。会其病死,故篡窃之恶,漏在身后。昔人谓其不敢危汉者,亦不覈其情耳。此论与愚意吻合。

《群史姓纂韵谱》六卷。
陈氏曰:永福黄邦先宋显撰。凡《史传》所有姓氏,皆有韵聚,而著其所出。建炎元年,其兄邦俊宋英为之序。

《古今姓氏书辩證》四十卷。
陈氏曰:校书郎史馆校勘,临川邓名世元亚撰。其子椿年续成之。

《皇朝百族谱》四卷。
陈氏曰:长沙丁维皋撰,周益公为之序。时绍兴末也,仅得百二十有三家。其阙遗尚多,未能有续裒集者。
周平园序曰:君子之著书也,有心于劝,戒而无意于好恶,然后可以施。当今而传来裔昔者,世系之学,盖尝盛矣。姓有苑,官有谱,氏族有志,朝廷以是定流品,士大夫以是通昏姻。然行之一时,其弊有
不胜言者,何也?好恶害之也。是故进新门则退旧望,右膏粱则左寒微。进而右者以为荣,荣则夸,夸则必侈。退而左者以为辱,辱则怒,怒则必怨以侈,临怨则生乎。其时者,悉力以逞,憾出乎其后者,贪名以自欺。此正伦所以凿,杜固义府所以陷,不辜而无知,如崇韬者,所以流涕于尚父之墓而不耻也。长沙丁公维皋宿学耆儒,慨然以谱牒为任,未有闻而不求,求而不得,得而不录也。日裒月聚,殆且百家而又推其源流,条其派别,自微以至著,由远以及近,疏戚穷达,可指诸掌。如尝从其父兄而友其子弟也。如与之同乡党而接姻娅也,不亦博而知要也哉。维皋不鄙,谓予使序其首。予曰:书不待序也。然维皋之意,不可以不明。盖世臣巨室,则必书,读者可以知先烈之有贻,而思保其阀阅也。方兴未艾,则必书,读者可以知将相之无种,而思大其门闾也。至于四姓小侯,重茵叠衮,则知无两汉败亡之祸。勋臣劳旧,传龟袭紫,则知无三世道家之忌。上以彰国朝人物之盛,下以为子孙昭穆之辩。向所谓有心于劝戒,而无意于好恶者,不在兹乎。他日其得益多,其编益详上之。太史传之荐绅,予亦将乞其副而寓目焉。对千客而不犯一人之讳,或可勉也。
《容斋洪氏随笔》曰:姓氏之书,大抵多谬误。如《唐贞观氏族志》今已忘其本。《元和姓》纂诞妄最多。国朝所修《姓源韵谱》又为可笑。姑以洪氏一项考之云。五代时,有洪昌洪杲,皆为参知政事。予按:此二人乃五代南汉僭主刘䶮之子,及晟嗣位,用为知政事。其兄弟本连弘字,以本朝国讳故。五代史追改之元,非姓洪氏也。此与洪庆善序,丹阳弘氏云有弘宪者,元和四年尝跋《辋川图》,不知弘宪乃李吉甫之字耳,其误正同。

《阙里世系》一卷。
晁氏曰:皇朝孔宗翰修,孔子家谱也。《唐艺文志》有孔子系叶传,今亡其家,所藏谱,虽曰古本止叙,承袭者一人,故多疏略。宗翰元丰末,知洪州刊于牍。绍兴中,端朝者续之止于四十九代。洪兴祖又以《史记》《孔光孔僖传》《太子贤注》,与宰相世系诸家校正,且作年谱列于卷首。

《史氏谱》一卷。
陈氏曰:奉直大夫米宪录。盖国初勋臣米信之后,信五世为芾。元章,又三世为宪。

《目录》

《唐艺文志》四卷。
陈氏曰:《新唐书》中录出,别行监中有印本。

《吴氏西斋书目》一卷。
晁氏曰:唐吴兢录其家藏书。凡一万三千四百六十八卷,兢自撰,书附于正史之末。又有续抄书列于后。

《文选著作人名》三卷。
晁氏曰:唐常宝鼎撰。纂《文选》所集文章,著作人姓氏、爵里、行事及其著作之意。

《十三代史目》三卷。
晁氏曰:唐殷仲茂撰。辑《史记》两汉、三国、晋、宋、齐、梁、陈、后魏、北齐、周、隋史籍编次名氏、国朝,杜镐以唐五代书目缵之。

《崇文总目》六十四卷。
晁氏曰:皇朝王尧臣等撰。书刊正讹谬条次之,凡四十六类,计三万六百六十九卷。康定三年,景祐中,诏张观、李若谷、宋庠取昭文史馆,集贤秘阁书,成尧臣。及提举官聂冠卿,郭稹加阶邑,编修官吕公绰王洙刁约欧阳修、杨仪、陈经各进,秩有差。国史谓书录自刘向至毋煚,所著皆不存,由是古书难考,故此书多所谬误。
陈氏曰:时撰。定诸儒皆有论议。《欧公文集》颇见数条,今此惟六十六卷之目耳。题云绍兴改定。夹漈郑氏曰:《崇文总目》众手为之。其间有两类,极有条理。古人不及后来,无以复加也。道书一类,有九节,九节相属而无杂揉。又杂史一类,虽不标别,然分上下二卷,即为二家,不胜冗滥。及睹崇文九节,正所谓大热而濯以清风也。杂史一家,隋唐二志,皆不成条理。今观崇文之作,贤于二志远矣!此二类往往是一手所编,惜乎当时不尽以其书属之也。
又曰:《崇文总目》出,新意每书之下,必著说焉。据标类自见,何用更为之说?且为之说也,已自繁矣,何用一一说焉?至于无说者,或后书与前书不殊者,则强为之说,使人意怠。且《太平广记》者,乃《太平御览》,别出《广记》一书,专记异事。奈何崇文之目所说不及此意,但以谓博采群书,以类分门。凡是类书,皆可博采群书,以类分门。不知《御览》之与《广记》又何异?崇文所释,大概如此。举此一条,可见其他。
《大宋史馆书目》一卷。晁氏曰:皇朝史馆书总计一万五千一百四十二卷。

《邯郸图书志》十卷。
晁氏曰:皇朝李淑献臣撰。淑,若谷之子也。载其家所藏图书五十七类,经史子集通计一千八百三十六部,二万三千一百八十六卷。其外又有《艺》《术》《志》《道书》《志书》《志画》《志通》为八目。
陈氏曰:号图书十志,皇祐己丑自作序,以示子孙曰:朋圭刍者,其子寿朋,复圭德刍也。

《成都刻石总目》三帙。
晁氏曰:皇朝刘泾撰。元祐中,蔡京帅成都以意授泾纂府县碑板幢柱,自东汉初平,迄伪蜀广政,凡二百六十八。

《田氏书目》六卷。
晁氏曰:皇朝田镐撰。田伟居荆南,家藏书三万卷。镐,伟之子也。因成此自元祐中,袁默为之序。

《群书备检》十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辑《易书》《诗》、左氏《公羊》《谷梁》二礼,《论语》《孟子》《荀子》《扬子》《文中子》《史记》,两汉、晋、宋、齐、梁、陈、后周、北齐、隋,新旧唐五代史书,以备检阅。

《秘书省四库阙书目》一卷。
陈氏曰:亦绍兴改定其阙者,注阙字于逐书之下。

《集古录跋尾》十卷。
陈氏曰:欧阳修撰。编述之意,序文详之,世所共知,不复著。

《集古目录》二十卷。
陈氏曰:公子礼部郎官棐叔弼撰。公既为跋尾二百九十六篇,命棐撮其大要,别为目录。棐之序云尔,今改集中,凡三百五十馀跋。

《欧公亲书集古录跋》六卷。
庐陵所刻,凡二百五十篇,视集中阙七之二。

《大宋御制御书目》一卷。
陈氏曰:玉宸殿所藏,兼有真宗御制序十四篇,又本稍多而无序文。

《真宗御制碑颂石本目录》一卷。
陈氏曰:凡九十名件,乾兴所刊板。

《龙图阁瑞物宝目》《六阁书籍图画目》共一卷,〈玉宸殿书数附〉
陈氏曰:已上平江虎丘寺御书阁有元颁降印,本传写得之。

《京兆金石录》六卷。
陈氏曰:北平田概纂。元丰五年,王钦臣为序,自为后序,皆记京兆府县古碑所在,览之使人慨然。

《金石录》三十卷。
陈氏曰:东武赵明诚德甫撰。其所藏二千卷。盖仿欧阳集古,而数则倍之本朝诸家,蓄古器物款,识其考订。详洽如刘原父、吕与叔、黄长睿多矣,大抵好附会古人名字,如丁字即以为祖丁,举字即以为伍举,方鼎即以为子产仲吉,匜即以为偪姞之类。邃古以来,人之生世夥矣。而仅见于简册者,几何器物之用于人,亦夥矣。而仅存于今世者,几何乃以其姓字、名物之偶同而实焉?余尝窃笑之,惟其傅会之过,并与其详洽者,皆不足取信矣。惟此书跋尾,独不然好古之通人也。明诚宰相挺之之子,其妻易安居士李氏为作后序,颇可观。

《广川藏书志》二十六卷,《书跋》十卷,《画跋》五卷。
陈氏曰:徽猷阁待制东平董逌彦远撰。以其家藏书,考其本末而为之论说,及于诸子而止。盖其本意专为经设也。

《宝章待访录》二卷。
陈氏曰:礼部侍郎襄阳米芾元章撰。记承平时故家所藏晋唐遗迹。

《群书会记》三十六卷。
陈氏曰:郑樵撰。大略世间所有之书,必非其家皆有之也。

《夹漈书目》一卷,《图书志》一卷。
陈氏曰:郑樵记其平生,所自著之书,志者盖述其著作之意也。

《集古系时录》十卷,《系地录》十一卷。
陈氏曰:郑樵撰。大抵因集古之旧,详考其时与地而系之,二书相为表里。

《秦氏书目》一卷。
陈氏曰:濡须秦氏,元祐二年,有为金部员外郎者。闻于朝,请以宅舍,及文籍不许子孙分割。

《藏六堂书目》一卷。
陈氏曰:莆田李氏云,唐江王之后,有家藏诰命。其藏书目承平时,令浸以散逸矣。

《吴氏书目》一卷。
陈氏曰:奉议郎漳浦吴与可权家藏闽中,不经兵火,故家文籍多完具,然地湿苦蠹损。

《晁氏读书志》二十卷。
陈氏曰:昭德晁公武子止撰。其序言得南阳公,书五十箧,合其家旧藏得二万四千五百卷。其守荥州,日夕雠校,每终篇辄论其大指,时绍兴二十一年也。其所发明有足观者,南阳公未知何人。或云幵度宪孟也,未详。

《遂初堂书目》一卷。
陈氏曰:锡山尤氏尚书。袤延之淳熙名臣,藏书至多,法书尤富。尝烬于火,今其存者无几矣。
诚斋序略曰:延之于书,靡不观。观书靡不记。每公退则闭户谢客,日计手抄若干古书。其子弟及诸女亦抄书。一日谓予曰:吾所抄书,今若干卷将汇而目之。饥,读之以当肉;寒,读之以当裘。孤寂而读之,以当友朋。幽忧而读之,以当金石琴瑟也。乃属予序其书目,余记序之,将借而传焉。

《中兴馆阁书目》三十卷。
陈氏曰:秘书监临海陈骙叔进等撰。淳熙五年,上之中兴以来,庶事草创,网罗遗逸。中秘所藏,视前世独无歉焉。殆且过之,大凡著录四万四千四百八十六卷,盖亦盛矣。其间考究,疏谬亦不免。

《馆阁续书目》三十卷。
陈氏曰:秘书丞吴郡张攀、从龙等撰。嘉定十三年,上以淳熙后所得书,纂续前录,草率尤甚。凡一万四千九百四十三卷。

《郑氏书目》七卷。
陈氏曰:莆田郑寅子敬以为藏书,为七录:曰经,曰史,曰子,曰艺,曰方技,曰文,曰类。寅知枢密院侨之子,博闻强记,多识典故。端平初,召为都司执法守正,出为漳州以没。

《宝刻丛编》二十卷。
陈氏曰:临安书肆陈思者,以诸家集古书,录用《九域志》。京府州县系其名物,而昔人辩正审定之语,具著其下,其不详所在,附卷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