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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百九十一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三百九十一卷目录

 宋史部汇考一
  宋〈太祖建隆一则 乾德一则 开宝一则 太宗太平兴国三则 雍熙二则 淳化二则 至道二则 真宗咸平三则 景德三则 大中祥符六则 天禧三则 仁宗天圣七则 明道二则 景祐一则 庆历四则 皇祐三则 至和二则 嘉祐三则 英宗治平二则 神宗熙宁六则 元丰六则 哲宗元祐五则 绍圣三则 元符二则 徽宗崇宁一则 大观一则 政和四则 宣和二则〉

经籍典第三百九十一卷

宋史部汇考一

宋太祖建隆元年,以王溥监修国史。
《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建隆元年二月乙亥,王溥自尚书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参知枢密院事,加守司空兼门下侍郎同平章事。
乾德二年,以赵普监修国史。
《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乾德二年正月庚寅赵普自枢密使加门下侍郎同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壬寅加监修国史。 按《赵普传》:乾德二年,兼监修国史。
开宝六年,以薛居正兼修国史。
《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开宝六年九月己巳,薛居正自吏部侍郎参知政事,加门下侍郎同平章事,兼修国史。〈按居正传作监修〉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命修《太祖实录》
《宋史·太宗本纪》:太平兴国三年春正月己酉,令修《太祖实录》。 按《李昉传》:太宗即位,受诏与扈蒙、李穆、郭贽、宋白同修《太祖实录》。 按《杜镐传》:直秘阁。会修《太祖实录》,命镐检讨故事,以备访问。 按《扈蒙传》:太宗即位,召拜中书舍人,旋复翰林学士。与李昉同修《太祖实录》。 按《文苑宋白传》:太宗潜藩时,白尝有袭衣之赐。及即位。修《太祖实录》
太平兴国四年,以李穆预修《太祖实录》
《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李穆传》:太平兴国四年,拜中书舍人。预修《太祖实录》,赐衣带、银器、缯䌽。太平兴国五年,以沈伦监修《太祖实录》。是年起居郎周翰始以《起居注》进御。
《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沈伦传》:太平兴国五年,史官李昉、扈蒙撰《太祖实录》,伦为监修以献,赐袭衣、金带。 按《文苑梁周翰传》:五年,张佖建议复置左右史之职,乃命周翰与李宗谔分领之。周翰兼起居郎,因上言:自今崇德、长春殿皇帝宣谕之言,侍臣论列之事,望依旧中书修为时政记。其枢密院事涉机密,亦令本院编纂,每至月终送史馆。自馀百司凡干奏对拜、除、沿革、制置事,悉条报本院,以备编录。仍令郎与舍人分直崇政殿,以记言动,别为起居注,每月先进御,后降付史馆。从之。起居注进御,自周翰始也。
雍熙元年,以李昉监修国史。
《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雍熙元年甲申,李昉加监修国史。
雍熙四年九月胡旦请修太祖纪表志传诏置修史院
《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雍熙四年九月,直史馆胡旦请修太祖纪、表、志、传。诏以史馆西廊置修史院。
淳化二年,李昉监修国史。
《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淳化二年九月己亥李昉自守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兼修国史。 按《李昉传》:淳化二年,复兼中书侍郎、同平章事,监修国史。
淳化五年,张洎等上重修《太祖纪》十卷。
《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淳化五年十月丙午,翰林学士张洎等上《重修太祖纪》十卷,以朱墨杂书,凡躬承圣问及史官采摭之事,即朱以别之。
至道元年,以宋湜兼修国史。
《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宋湜传》:至道元年,为翰林学士。兼修国史。
至道三年,以吕端监修国史。
《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至道三年,真宗二月癸巳即位,四月癸卯吕端自户部侍郎同平章事,加监修国史。
真宗咸平元年,诏吕端、钱若水等重修《太祖实录》
《宋史·真宗本纪》:咸平元年九月己巳,诏吕端、钱若水重修《太祖实录》。 按《吕端传》:真宗即位。加右仆射,监修国史。 按《钱若水传》:吕端虽为监修,以不涖局不得署名,至抉其事以为专美。若水称诏旨及唐朝故事以折之,时议不能夺。既又重修《太宗实录》,参以王禹偁、李宗谔、梁灏、赵安仁,未周岁毕。安仁时为宗正卿,上言夔王于太宗属当为兄,《实录》所纪谬误。若水援国初诏令,廷诤数四乃定。 按《王禹偁传》:咸平初,预修《太祖实录》,直书其事。时宰相张齐贤、李沆不协,意禹偁议论轻重其间。出知黄州。 按《李宗谔传》:真宗即位,拜起居舍人,预重修《太祖实录》。 按《梁灏传》:时诏钱若水重修《太祖实录》,表灏参其事。 按《赵安仁传》:拜右正言,预重修《太祖实录》
咸平二年十一月,诏修《太宗实录》
《宋史·真宗本纪》:咸平二年十一月己巳,诏工部侍郎钱若水修《太宗实录》。 按《宰辅表》:咸平二年十月戊子,李沆自户部尚书参知政事,仍本官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 按《李沆传》:真宗即位,迁户部侍郎参知政事,以本官平章事监修国史。 按《钱若水传》:真宗即位,加工部侍郎,充集贤院学士。诏修《太宗实录》,若水引柴成、务宗度、吴淑、杨亿同修。成八十卷。真宗览书流涕,锡赉有差。 按《杨亿传》:真宗即位。诏钱若水修《太宗实录》,奏亿参预,凡八十卷,而亿独草五十卷。书成,乞外补。真宗称其才长于史学,留不遣,固请,乃许之。 按《柴成务传》:真宗即位。受诏与钱若水等同修《太宗实录》,成,擢知扬州。 按《文苑吴淑传》:至道二年,兼掌起居舍人事,预修《太宗实录》,迁职方员外郎。 按《王延德传》:先是,诏史官修太祖、太宗《实录》,多以国初事访延德,又上《太宗南宫事迹》三卷。
咸平三年五月钱惟演献《咸平圣政录》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咸平三年五月丙申,以钱惟演为太仆少卿,惟演献《咸平圣政录》二十事,召试有是命。
景德元年,以毕士安监修国史。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景德元年八月己未,毕士安自行尚书吏部侍郎参知政事,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 按《毕士安传》:士安与准同拜平章事。兼监修国史。
景德三年,召杨亿同修国史。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杨亿传》:景德三年,召杨亿为翰林学士,同修国史。
景德四年八月丁巳,诏王旦等修太祖、太宗史。九月辛卯,赐宴。
《宋史·真宗本纪》:景德四年八月丁巳,诏王旦、杨亿等修太祖、太宗史。九月辛卯,赐修国史王旦宴。 按《宰辅表》:景德四年八月丁巳,王旦自工部尚书平章事加监修国史。 按《王旦传》:拜工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监修《两朝国史》。 按《文苑路振传》:景德中,修《两朝国史》,以振为编修官。 按《文苑崔遵度传》:景德初,会修《两朝国史》,与路振并为编修官。
《玉海》:景德四年八月丁巳,诏修《太祖太宗正史》。命宰臣王旦监修国史,以知枢密院王钦若、陈尧叟、参政赵安仁并修国史。翰林晁迥、杨亿同修,直史馆路振、崔遵度为编修官。九月辛卯,赐宴修史院。先是三年二月辛巳,诏知制诰朱巽、直史馆张复同编排两朝日历,时政记《起居注》行状,诸司文字委钦若总领。初成纪一卷,帝取观录,纪中二十馀条付史官改正。自此每一二卷皆先进草本,多所改易。
大中祥符元年,命崔遵度同修起居注。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文苑崔遵度传》:大中祥符元年,命同修起居注。
大中祥符三年,以丁谓监修国史,内出《太宗御札》付修国史院。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丁谓传》:大中祥符三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按《玉海》:大中祥符三年,内出《太宗御札》二十六卷示辅臣。皆上在宫邸时所赐,令录付修国史院。
大中祥符四年,以夏竦为国史编修官。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大中祥符四年,以夏竦为国史编修官。
大中祥符五年,王钦若监修国史。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大中祥符五年九月戊子,王钦若自行吏部尚书知枢密院事,监修国史。
大中祥符八年,监修国史王旦等上《太祖太宗纪》赞、论各一首。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大中祥符八年十月己丑,监修国史王旦等上《太祖太宗纪》赞、论各一首。
大中祥符九年二月,王旦等上《两朝国史》
《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九年二月丁亥,王旦等上《两朝国史》,修史官以下进秩、赐物有差。
《宰辅表》:大中祥符九年二月戊子工部侍郎平章事王旦以两朝国史成加司徒 按《王旦传》:景德三年,拜工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监修《两朝国史》。祥符七年,拜司空。《国史》成,迁司徒。按《文苑崔遵度传》:大中祥符九年,国史成,拜吏部员外郎。
《玉海》:祥符九年二月十二日丁亥,国史成,王旦率史官诣崇政殿以献。凡百二十卷,目录一卷,帝纪六,志五十五,列传五十九。优诏答之。戊子,加旦守司徒。修史官赵安仁、晁迥、陈彭年、夏竦、崔遵度并进秩赐物。王钦若、陈尧叟、杨亿尝预修,亦赐之。
天禧元年,向敏中加监修国史。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天禧元年八月壬申,向敏中自刑部尚书同平章事加监修国史。按《向敏中传》:天禧初,进右仆射兼门下侍郎,监修国史。
天禧二年,以御览国史、两朝实录赐皇太子。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天禧二年九月二十三日丙子,召宗室近臣对清景殿,以御览国史、两朝实录赐皇太子。
天禧四年,丁谓监修国史。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天禧四年七月庚午,丁谓自枢密使吏部尚书检校太尉加同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
仁宗天圣元年,以王钦若监修国史。献《迁叙图》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天圣元年九月丙寅,王钦若自太子太保加司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 按《王钦若传》:仁宗即位,拜司空、门下侍郎、同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帝初临政,钦若谓平时百官叙进,皆有常法,为《迁叙图》以献。
天圣二年三月,王钦若上《真宗实录》
《宋史·仁宗本纪》:天圣二年三月癸卯,王钦若上《真宗实录》。 按《王钦若传》《真宗实录》成,进司徒。 按《夏竦传》:当太后临朝,尝上疏乞与修《真宗实录》,不报。按《王化基传》:子举正进士及第,《真宗实录》院检讨。按《李沆传》:弟维,仁宗初,再迁为尚书左丞兼侍读学士,预修《真宗实录》。 按《晏殊传》:右谏议大夫兼侍读学士。预修《真宗实录》。进礼部侍郎。 按《陈尧佐传》:入为三司户部副使,徙度支,同修《真宗实录》。 按《程琳传》:后修《真宗实录》,而大中祥符以来起居注阙,琳追述上之,遂修起居注。 按《宋绶传》:累迁户部郎中、权直学士院,同修《真宗实录》,进左司郎中,遂为翰林学士。 按《李若谷传》:子淑,迁大理评事。修《真宗实录》,为检讨官。书成,改光禄寺丞。
天圣三年十二月,王曾监修国史。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天圣三年十二月癸丑,王曾自中书侍郎兼礼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加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
天圣五年,命吕夷简、夏竦等修国史,王曾提举。按《宋史·仁宗本纪》:天圣五年二月癸酉,命吕夷简、夏竦修先朝国史,王曾提举。 按《王曾传》:以门下侍郎兼户部尚书为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 按《吕夷简传》:礼部侍郎、修国史,进户部,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进吏部,拜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史成,辞进官。天圣末,加中书侍郎。 按《夏竦传》:为枢密副使、修国史,迁给事中。与宰相吕夷简不相能,复为枢密副使,迁刑部侍郎。史成,进兵部。
《玉海》:天圣五年二月癸酉,仁宗诏曰:先朝正史久而未修,年祀寖远事成沦坠,宜令参政吕夷简、副枢密夏竦修国史。宋绶、刘筠、陈尧佐同修。仍命宰臣王曾监修。又命馆阁王举正、李淑、黄鉴、谢绛为编修。复命冯元同修。初于宣徽院编纂,后移中书。命三司检讨《食货》《事件》,三馆供借书籍。《择司》《天官》《编缀》《天文》《律历》《志》《帝纪》《赞》《论》吕夷简奉诏撰,《纪》即夷简、夏竦修撰,馀皆同编修分功撰录。
天圣六年八月,诏别修国史。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天圣六年八月,诏别修国史。志、传委宋绶看详,其帝纪专委吕夷简、夏竦。
天圣七年吕夷简兼修国史,胡讷上所著书,备国史。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天圣七年八月己丑,吕夷简加昭文馆大学士,兼修国史。
《玉海》:天圣七年七月己卯,泰州泰兴胡讷上所著《孝行录》二卷,《贤惠录》二卷,《民表录》三卷,以备国史。天圣八年六月吕,夷简上新修国史。七月,诏史官修《国朝会要》
《宋史·仁宗本纪》:天圣八年六月癸巳,吕夷简上新修国史。
《玉海》:天圣八年六月十一日癸巳,吕夷简等诣崇政殿,上进。赐宴迁官,赐衣带器币。先是太祖太宗纪六、志五十五、传五十九、目录一,凡百二十卷。至是修《真宗史》成,增纪为十、志为六十、传为八十,总百五十卷。此所谓《三朝国史》也。甲午,夏竦等迁官,各赐袭衣金犀带器币。有差监修而下进秩,而夷简辞之。 又,是年七月丁巳,诏史官修《国朝会要》
明道元年,吕夷简上《三朝宝训》
《宋史·仁宗本纪》:明道元年二月癸卯,吕夷简上《三朝宝训》。 按《王化基传》:子举正,修《三朝宝训》。 按《晏殊传》:从祀太清宫。诏修宝训。
明道二年,以张士逊、吕夷简监修国史。命宋绶修纂《国朝会要》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明道二年四月己未,张士逊加门下侍郎、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十月戊午,吕夷简加吏部尚书同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
《玉海》:国朝会要明道二年十二月癸巳命参政宋绶看详修纂
景祐四年,以王随监修国史,王洙编修《国朝会要》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景祐四年四月甲子,王随加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
《玉海》《国朝会要》,景祐四年六月甲申命史馆检讨王洙编修。
庆历三年,以章得象监修国史。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庆历三年九月戊辰,章得象加监修国史。
庆历四年夏四月,监修国史章得象上《国朝会要》一百五十卷。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麟台故事》:天圣末,国史成。始于修史院续纂《会要》。明道二年命参知政事宋绶看详修纂。至庆历四年四月监修国史章得象上新修《国朝会要》一百五十卷。
庆历五年,贾昌朝监修国史。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庆历五年正月丙戌,贾昌朝加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兼译经润文使。〈按昌朝列传三年疑误〉
庆历七年,陈执中监修国史。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庆历七年,陈执中加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
皇祐元年,文彦博监修国史。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皇祐元年,文彦博加吏部侍郎、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
皇祐三年,庞籍监修国史。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皇祐三年十月庚子,庞籍加同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皇祐五年七月,陈执中监修国史。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皇祐五年七月壬申,陈执中加行吏部尚书同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
至和元年八月,命修起居注官侍经筵。
《宋史·仁宗本纪》:至和元年八月丙午,命修起居注官侍经筵。
至和二年六月,以刘沆监修国史。
《宋史·仁宗本纪》:至和二年六月戊戌,昭文馆大学士,刘沆监修国史。 按《刘沆传》: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文彦博、富弼复入为相。彦博为昭文馆大学士,弼监修国史,沆迁兵部侍郎,位在弼下。论者以为非故事,由学士杨察之误,乃帖麻改沆监修国史,弼为集贤殿大学士。
嘉祐元年,以文彦博监修国史。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嘉祐元年十二月壬戌,文彦博自礼部尚书同平章事加监修国史。嘉祐三年以富弼监修国史。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嘉祐三年,富弼加礼部侍郎、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
嘉祐六年,以韩琦监修国史。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嘉祐六年闰八月庚子,韩琦自工部尚书同平章事加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
英宗治平四年,诏撰宰辅拜罢录。
《宋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治平四年九月己丑,诏实录院检讨陈绎具上祖宗朝两府拜罢之因,后撰《拜罢录》以进。
治平 年,以宋敏求陈绎等修《仁宗实录》
《宋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宋敏求传》:治平中,召为《仁宗实录》检讨官,同修起居注,贬秩知绛州。王圭、范镇乞留之,使成《实录》。 按《陈绎传》:英宗临政渊嘿,绎献五箴。帝称其文学,以为实录检讨官。
神宗熙宁二年二月,命吕公著修《英宗实录》。七月,韩琦上《仁宗实录》,曾公亮上《英宗实录》。十月,以曾公亮监修国史。
《宋史·神宗本纪》:熙宁二年二月庚子,命翰林学士吕公著修《英宗实录》。七月己丑,韩琦上《仁宗实录》,曾公亮上《英宗实录》。 按《宰辅表》:熙宁二年十月丙申曾公亮自集贤殿大学士加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
熙宁三年以王安石监修国史是年王圭请续修国朝会要
《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熙宁三年十二月丁卯,王安石加礼部侍郎同平章事,监修国史。按《玉海》:熙宁三年九月十六日,翰林学士王圭请续修《国朝会要》。起庆历四年以后,止熙宁三年。圭以旧书尚有遗事,所载颇多吏文,因略加增损。凡十二年乃成。
熙宁七年,以韩绛监修国史。
《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宰辅表》:熙宁七年四月丙戌,韩绛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
熙宁九年,以吴充监修国史。
《宋史·神宗本纪》:冬十月丙午,以吴充监修国史。熙宁十年,诏修仁宗、英宗两朝史。
《宋史·神宗本纪》:熙宁十年五月戊午,诏修仁宗、英宗史。 按《李清臣传》:清臣作《韩琦行状》,神宗读之曰:良史才也。召为两朝国史编修官,撰《河渠》《律历》《选举》诸志,文直事详,人以为不减《史》《汉》
《玉海》:熙宁十年丁巳五月戊午,诏修仁宗、英宗两朝正史。以宰臣吴充提举龙图阁直学士史馆修撰宋敏求编集,贤院学士苏颂同、集贤校理王存、黄履、林希同为编修官。七月辛未率官属以二帝纪草二册进呈上御,资政殿内侍进案充与敏求进读,上立而览之,顾问反覆,至读毕始坐,充等降阶以谢,又命坐赐茶。
熙宁 年,李德刍上《两朝徽名录》
《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圣朝徽名录》十卷,熙宁中李德刍类载太祖迄神宗六朝群臣表上尊号、仪制,诏册始末。
元丰元年,诏以修注事供日历,所以王存为国史院编修官,修起居注。
《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职官志》:日历所隶秘书省,以著作郎、著作佐郎掌之。以宰执时政记、左右史起居注所书会集修撰为一代之典。旧于门下省置编修院,专掌国史、实录,修纂日历。元丰元年诏:宣徽院等供报修注事,自今更不供起居院,直供编修院日历所。 按《王存传》:元丰元年,神宗察其忠实无党,以为国史院编修官、修起居注。时起居注虽日侍,而奏事必禀中书俟旨。存乞复唐贞观左右执笔随宰相入殿故事,神宗韪其言,听直前奏事,自存始也。元丰三年八月,司马光上所修《百官公卿表》《宗室世表》。九月,以王圭监修国史。
《宋史·神宗本纪》:元丰三年八月辛巳,司马光、赵彦若上所修《百官公卿表》十卷,《宗室世表》三卷。 按《宰辅表》:九月丙戌王圭自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加监修国史
元丰四年十月,史馆修撰曾巩乞收采名臣高士事迹遗文,诏从之。以巩通修《三朝》《两朝国史》。是年,续修《国朝会要》成,王圭上之。
《宋史·神宗本纪》:元丰四年十月辛巳,史馆修撰曾巩乞收采名臣高士事迹遗文,诏从之。 按《曾巩传》:神宗召见,劳问甚宠。帝以《三朝》《两朝国史》各自为书,将合而为一,加巩史馆修撰,专典之,不以大臣监总,既而不克成。会官制行,拜中书舍人。
《玉海》:元丰四年七月二十四日己酉,诏直龙图阁曾巩〈素以史学见称士类〉见。修两朝国史将毕,当与三朝史通修成书,宜以巩充史馆修撰,专典史事。十一月,巩上《太祖总论》,不称上意。 又云是年九月己亥,续修《国朝会要》。成,宰臣王圭上之。起庆历四年,止熙宁十年。通旧增损成三百卷,总二十一类,别为八百五十五门。文简事详,纪载有法,后莫能及。二十一类帝系、后妃、礼乐、舆服、仪制、崇儒、运历、瑞异、职官、选举、道释、食货、刑法、兵方、域蕃、夷弗克成。〈按二十一类未全,有阙文〉元丰五年六月甲寅,王圭上《两朝史》。戊午,诏修《两朝宝训》。七月,垂拱殿宴修史官。是年,罢修《五朝史》。按《宋史·神宗本纪》:元丰五年六月甲寅,王圭上《两朝史》。戊午,诏修《两朝宝训》。七月丁未,垂拱殿宴修史官。按《玉海》:元丰五年四月,遂罢修《五朝史》。六月甲寅,《两朝正史》修成,一百二十卷,纪五卷、志四十五卷。比之《实录》,事迹颇多。但非寇准,而是丁谓托之神宗诏旨。上御垂拱殿,引监修国史王圭、修史官蒲宗孟、李清臣、王存、赵彦若、曾肇进读《纪》。赐圭、宗孟银绢对衣金带。清臣等迁官及与修史官苏颂、黄履、林希、蔡卞、刘奉世以他职罢去,各赐银绢。七月丁未,以史成宴垂拱殿。
元丰六年,林希上《两朝宝训》。是年,诏秘书长、贰毋得预纂日历事。
《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职官志》:元丰六年,诏秘书省长、贰毋得预著作修纂日历事,进书即系衔,以防漏泄,如旧编修院法焉。元丰 年,以王安礼修起居注。
《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却扫编》:左右史虽日侍上侧,然未尝接语。欲有所论,必奏请得旨乃可。元丰中,王右丞、安礼权修《起居注》,始有诏许直前奏事。左右史许直前奏事,盖自此始。
哲宗元祐四年十月,御迩英阁,讲《三朝宝训》
《宋史·哲宗本纪》:皇祐四年十月癸丑,御迩英阁,讲官进讲《三朝宝训》。 按《吕大防传》:哲宗御迩英阁,召宰执、讲读官读《宝训》,至汉武帝籍南山提封为上林苑,仁宗曰:山泽之利当与众共之,何用此也。丁度曰:臣事陛下二十年,每奉德音,未始不及于忧勤,此盖祖宗家法耳。大防因推广祖宗家法以进。
元祐五年,置国史院,隶门下省。
《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职官志》:元祐五年,移国史案置局,专掌国史、实录,编修日历,以国史院为名,隶门下省,更不隶秘书省。
元祐六年三月,吕大防上《神宗实录》。六月,置国史院编修官。八月,修《神宗宝训》
《宋史·哲宗本纪》:元祐六年三月癸亥,吕大防上《神宗实录》。六月甲辰,置国史院修撰官。八月己酉,修《神宗宝训》。 按《吕大防传》:元祐三年,拜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提举修《神宗实录》,后贬秘书监,分司南京,居郢州。言者又以修《神宗实录》直书其事诬诋,徙安州。 按《范祖禹传》:除著作佐郎、修《神宗实录》检讨,迁著作郎。 按《曾肇传》:为《神宗实录》检讨。 按《陆佃传》:哲宗立。迁吏部侍郎,以修撰《神宗实录》徙礼部。数与史官范祖禹、黄庭坚争辩,大要多是安石,为之晦隐。庭坚曰:如公言,盖佞史也。佃曰:尽用君意,岂非谤书乎。《实录》成,加直学士。 按《黄庭坚传》:哲宗立。诏为校书郎、《神宗实录》检讨官。《实录》成,擢起居舍人。 按《曾箴传》:诏修《神宗宝训》,书成,奏荐,帝称善。
元祐七年七月,诏修《神宗史》
《宋史·哲宗本纪》:元祐七年七月癸巳,诏修《神宗史》。按《玉海》:元祐七年七月十二日,诏范祖禹、赵彦若修《神宗正史》,吕大防提举。
元祐八年春正月,御迩英阁,召宰臣读《宝训》。是年,进神宗纪草。
《宋史·哲宗本纪》:元祐八年春正月丁亥,御迩英阁,召宰臣读《宝训》
《玉海》:元祐八年三月二十二日己亥,进《神宗纪》草。
哲宗绍圣元年四月,蔡卞请重修《神宗实录》。以章惇修《神宗国史》。五月,曾布请以王安石日录载之,《神宗实录》是月编类元祐章疏及更改事条。
《宋史·哲宗本纪》:绍圣元年四月戊辰,同修国史蔡卞请重修《神宗实录》。闰四月丙申,命左仆射章惇提举修《神宗国史》。五月己酉,修国史曾布请以王安石《日录》载之《神宗实录》。癸丑,编类元祐章疏及更改事条。 按《蔡卞传》:绍圣元年,复为中书舍人,上疏言:先帝盛德大业,卓然出千古之上,发扬休光,正在史策。而实录所纪,类多疑似不根,乞验索审订,重行刊定,使后世考观,无所迷惑。诏从之。以卞兼国史修撰。初,王安石且死,悔其所作《日录》,命从子防焚之,防诡以他书代。至是,卞即防家取以上,因芟落事实,文饰奸伪,尽改所修实录、正史,任伯雨言:卞之恶有过于惇。蹇序辰建看详诉理之议,章惇迟疑未决,卞即以二心之言迫,惇默不敢对,即日置局,士大夫得罪者八百三十家,凡此皆卞谋之而惇行之。 按《章惇传》:哲宗亲政,有复熙宁、元丰之意,首起惇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于是凡元祐所革一切复之,协谋朋奸,报复仇怨,小大之臣,无一得免,死者祸及其孥。甚至诋宣仁后,谓元祐之初,老奸擅国。又请发司马光、吕公著冢,斲其棺。哲宗不听,惇意不惬,请编类元祐诸臣章疏,识者知祸之未弭也。 按《蹇序辰传》:绍圣中,进起居郎、中书舍人、同修国史。疏言:朝廷前日正司马光等奸恶,明其罪罚,以告中外。惟变乱典型,改废法度,讪讟宗庙,睥睨两宫,观事考言,实状彰著,然踪迹深秘,包藏祸心,相去八年之间,盖已不可究质。其章疏案牍,散在有司,若不汇辑而藏之,岁久必致沦弃。愿悉讨奸臣所言所行,选官编类,人为一帙,置之一府,以示天下后世大戒。遂命序辰及徐铎编类。由是搢绅之祸,无一得脱者。 按《徐铎传》:蹇序辰建议编类元祐诸臣章牍事状,诏铎同主之。凡一时施行文书,捃拾附著,纤悉不遗。 按《邓洵武传》:绍圣中。哲宗召对,为秘书省正字、校书郎、国史院编修官,撰《神宗史》,议论专右蔡卞,诬诋宣仁后尤切,史祸之作,其力居多。 按《李格非传》:绍圣立局编元祐章奏,以为检讨,不就,戾执政意,通判广信军。 按《沈铢传》:受旨同编类元祐臣僚章疏。以进讲为解,拜右司谏,辞,改起居郎。
绍圣二年,吕大防等以监修史事贬秩。是年,诏日历,还秘书省。按《宋史·哲宗本纪》:绍圣二年二月乙亥,吕大防以监修史事贬秩,分司南京、安州居住。 按《职官志》:绍圣二年,诏日历,还秘书省。 按《吕大防传》:左正言上官均论其隳坏役法,右正言张商英、御史周秩、刘拯相继攻之,夺学士,知随州,贬秘书监,分司南京,居郢州。言者又以修《神宗实录》直书其事为诬诋,徙安州。大忠自渭入对,哲宗询大防安否,且曰:执政欲迁诸岭南,朕独令处安陆,为朕寄声闻之。大防朴直,为人所卖,二三年可复相见也。 按《蔡卞传》:绍圣元年,以卞兼国史修撰,尽改所修实录、正史,于是吕大防、范祖禹、赵彦若、黄庭坚皆获深谴。 按《郭知章传》:史院究《神宗实录》诬罔事,知章请贬治吕大防等。 按《刘拯传》:绍圣初,为御史,言:元祐修先帝实录,以司马光、苏轼之门人范祖禹、黄庭坚、秦观为之,窜易增减,诬毁先烈,愿明正国典。 按《范祖禹传》:言者论祖禹修《实录》诋诬,又摭其谏禁中雇乳媪事,连贬武安军节度副使、昭州别驾,安置永州、贺州,又徙宾、化而卒。 按《陆佃传》:绍圣初,治《实录》罪,坐落职。 按《文苑晁补之传》:坐修《神宗实录》失实,降通判应天府、亳州,又贬监处、信二州酒税。 按《文苑黄庭坚传》:哲宗立,召为校书郎、《神宗实录》检讨官。《实录》成,擢起居舍人。章惇、蔡卞与其党论《实录》多诬,俾前史官分居畿邑以待问,摘千馀条示之,谓为无验證。既而院吏考阅,悉有依据,所馀才三十二事。庭坚书用铁龙爪治河,有同儿戏,至是首问焉。对曰:庭坚时官北都,尝亲见之,真儿戏耳。凡有问,皆直辞以对,闻者壮之。贬涪州别驾、黔州安置。
绍圣三年十一月丁未,上《神宗实录》。庚戌,宴修实录官。
《宋史·哲宗本纪》:绍圣三年十一月丁未,章惇上《神宗实录》。庚戌,宴修实录官。
哲宗元符元年四月丙戌,章惇等进《神宗帝纪》
《宋史·哲宗本纪》:四月丙戌,章惇等进《神宗帝纪》。按《玉海》:元符元年四月进神宗帝纪二册
元符三年五月,罢编类臣僚章疏局。九月,诏修《哲宗实录》,及《神宗史》。十二月,诏修《国朝会要》
《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徽宗本纪》:神宗元符三年五月癸亥,罢编类臣僚章疏局。九月甲子,诏修《哲宗实录》。丁丑,诏修《神宗史》。十二月甲辰,修《国朝会要》
《蹇序辰传》:徽宗立,中书言序辰类元祐章牍,傅

致语言,指为讪谤。诏与惇并除名,放归田里。 按《徐铎传》:徽宗立,御史中丞丰稷论铎编类事状,率视章惇好恶为轻重,存没名臣,横罹窜斥,序辰既放归田里,铎之罪不在其下。诏落职。 按《上官均传》:徽宗立,拜中书舍人、同修国史兼《哲宗实录》修撰。 按《邓洵武传》:进洵武中书舍人、给事中兼侍讲,修撰《哲宗实录》,迁吏部侍郎。 按《丰稷传》:徽宗立,除御史中丞。乞辩宣仁诬谤之祸,且言:史臣以王安石《日录》《神宗实录》,今方修《哲宗实录》,愿申饬之。 按《叶涛传》:为秘书省正字,编修《神宗史》,进校书郎。 按《徐绩传》:徽宗立,迁中书舍人,修《神宗史》。迁给事中、翰林学士,绩言:《神宗正史》,今更五闰,未能成书。盖由元祐、绍圣史臣好恶不同,范祖禹等专主司马光家藏记事,蔡京兄弟纯用王安石《日录》,各为之说,故论议纷然。当时辅相之家,家藏记录,何得无之。臣谓宜尽取用,参订是非,勒成大典。帝然之,命绩草诏戒史官,俾尽心去取,毋使失实。 按《蔡攸传》:以直秘阁、集贤殿修撰编修《国朝会要》,二年间至枢密直学士。 按《陆蕴传》:太学《春秋》博士,改国朝会要所检阅文字。
徽宗崇宁三年八月,进《神宗正吏》
《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崇宁三年神宗正史成八月三日进
大观三年,蔡京封楚国公,致仕。仍提举《哲宗实录》
《宋史·徽宗本纪》:大观三年十一月己巳,蔡京进封楚国公致仕,仍提举《哲宗实录》。 按《蔡京传》:三年,台谏交论其恶,遂致仕。犹提举修《哲宗实录》,改封楚国公。
大观四年四月,蔡京上《哲宗实录》,诏修《哲宗史》。十一月,置局修《皇宋政典》
《宋史·徽宗本纪》:大观四年夏四月癸未,蔡京上《哲宗实录》。丁酉,诏修《哲宗史》
《玉海》:大观四年四月二十九日,命郑久中等修《哲宗正史》。六月二十九日,命左右司效前制修书。十一月,右仆射张商英请编熙丰政事,号《皇宋政典》。戊寅,置局尚书省。
政和二年,用何执中提举修《哲宗史》。四月,《哲宗帝纪》成。
《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何执中传》:政和二年,用提举修《哲宗史纪》恩,加少保。入宴太清楼,赐白玉带。按《玉海》:政和二年四月三日,《哲宗帝纪》成。
政和四年五月进《哲宗正史》。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政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进《哲宗正史》,帝纪、表、志、传目录总计二百十卷。
政和五年十二月上《续修国朝会要》,三类凡一百十一卷。
《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政和五年十二月丁未,有司以《续修国朝会要》独上。帝系、后妃、吉礼三类,凡一百一十一卷。其书通章得象王圭所编,稍益以熙宁后事。
宣和二年二月,别修《哲宗史》。九月,《哲宗宝训》成。是年,诏修纂日历并依元丰法。
《未史·徽宗本纪》:宣和二年二月,诏别修《哲宗史》。按《宰辅表》:宣和二年九月癸亥太宰兼门下侍郎余深以哲宗宝训成进少傅 按《职官志》:宣和二年,诏罢在京修书诸局,惟秘书省日历所系元丰国史案,除著作郎官专管修纂日历之事无定员外,其分案编修日历书库官吏,并依元丰法。
宣和九年,诏著作局惟修日历。
《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职官志》:宣和九年,诏著作局惟修日历,遇修国史则开国史院,遇修实录则开实录院,以正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