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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三十二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二百三十二卷目录

 仪礼部汇考四
  经义考一〈仪礼〉

经籍典第二百三十二卷

仪礼部汇考四

经义考一

仪礼一
《礼古经·汉志》五十六卷经七十篇记一百三十一篇
〈注〉七十子从学者所记也

《明堂阴阳》三十三篇
〈注〉古明堂之遗事

《王氏史二十一篇〈阙〉
〈注〉七十子后学者别录云战国时人
刘歆曰:鲁共王得古文于坏壁,《逸礼》有三十九天。汉之后,孔安国献之。
桓谭曰:古佚《礼记》有四十六卷。
《汉书·礼古经》者,出于鲁淹中,及《孔氏学》七十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及明堂阴阳王氏《史记》所见。多天子诸侯卿大夫之制,虽不能备,犹瘉后苍等推士礼而致于天子之说。
刘表曰:礼以立体,据事,章条,纤曲,执而后显,采掇片言,莫非宝也。
《后汉书》:孔安国所献《礼古经》五十六篇,及《周官经》。前世传其书,未有名家。
阮孝绪曰:古经出鲁淹中。其书,周宗伯所掌五礼。威仪之事,有六十六篇,无敢传者。后博士侍其生得十七篇,郑注今之《仪礼》是也,馀篇皆亡。
孙惠蔚曰:淹中之经,孔安国所得。惟有卿大夫士馈食之篇,而天子诸侯享庙之祭,禘祫之礼,尽亡。贾公彦曰:汉兴,求录遗文,有古书今文。高堂生传十七篇,是今文也,孔子宅得《古仪礼》五十六篇,其字皆篆书,是为古文十七篇。与高堂生同,而字多不同。馀三十九篇,绝无师说,在于秘馆。
朱子曰:今《仪礼》多是《士礼》。河间献王得《古礼》五十六篇,乃孔壁所藏之书,其中却有《天子诸侯礼》,所以班固言:愈于推士礼,以知天子诸侯之礼,是固作汉书时,其书尚在。郑康成,亦及见之。今注书中有援引处,不知甚时,失了,真可惜也。
王应麟曰:《逸礼》三十九,其篇名颇见于他书,若《学礼》见贾谊《传天子巡狩礼》,见《周官·内注朝贡礼》,见《聘礼·注朝事仪》,见《觐礼·注禘尝礼》,见《射人疏中霤礼》,见《月令·注及诗泉水疏》《王居明堂礼》,见《月令礼》《器·注古大明堂礼》《昭穆》篇,见蔡邕《论本命》篇,见《通典·聘礼志》,见《荀子》,又有《奔丧》《投壶》《迁庙》《衅庙》《曲礼》《少仪》《内则》《弟子职》诸篇,见大小《戴记》《管子》。吴澄曰:鲁共王坏孔子宅,得古文《礼经》于孔氏壁中,凡五十六篇。河间献王得而上之,其十七篇与《仪礼》正同,馀三十九篇藏在秘府,谓之《逸礼》。哀帝初,刘歆欲以列之学官而诸博士不肯置对,竟不得立。孔郑所引《逸礼》《中霤礼》《禘于太庙礼》《王居明堂礼》,皆其篇也。唐初犹存,诸儒曾不以为意,遂至于亡,惜哉!
吴师道曰:《礼古经》者,今《仪礼》也。

《仪礼》〈注〉汉书十七篇〈存〉
《春秋》说:题辞礼者,所以设容俯仰,以信进退,以度礼得。则天下咸宜,不可须臾离也。
《汉书》:汉兴鲁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
郑康成曰:传礼者,十三家,惟高堂生及五传弟子戴德戴胜名世也。五传弟子者,高堂生萧奋孟卿后苍,及戴德戴圣为五此所传,皆《仪礼》也。
崔灵恩曰:《仪礼》者,周公所制。吉礼惟得《臣礼》三篇,《凶礼》得四篇。上自天子,下至庶人,其礼同等。馀三篇皆《臣礼》《宾礼》惟存三篇。《军礼》亡失,《嘉礼》得七篇。贾公彦曰:《周礼》《仪礼》发源是一,理有始终,分为二部,并是周公摄政太平之书。《周礼》为末,《仪礼》为本。又曰:《周礼》《六官》《叙官》之法,事急者为先,不问官之大小。仪礼见其行事之法,贱者为先,故以《士冠》为先,无《大夫冠礼》《诸侯冠》次之,《天子冠》又次之,其《昏礼》亦士,为先,《大夫》次之,《诸侯》次之,《天子》为后。《诸侯乡饮酒》为先,《天子乡饮酒》次之,《乡射燕礼》已下皆然。又以冠、昏、士相见为先,后者,以二十而冠,三十而娶,四十而强仕,即有贽,见乡大夫,见己君及见来朝诸侯之等。又为乡大夫州长行乡饮酒乡射之事已后。先吉后凶,凶尽则行祭祀,吉礼次叙之。法其义可知。
又曰:《刘向别录》即此十七篇之次是也。大小《戴礼》《冠礼》为第一,《昏礼为第二,相见》为第三。自兹以下,篇次则异。大小戴礼以《士丧》为第四,《既夕》为第五,《士虞》为第六,《特牲》为第七,《少牢》为第八,《有司彻》为第九,《乡饮酒》第十,《乡射》第十一,《燕礼》第十二,《大射》为第十三,《聘礼》第十四,《公食》第十五,《觐礼》第十六,《丧服》第十七,《小戴》《乡饮》《乡射》《燕礼》《大射》四篇依别录,次第而以。《士虞》为第八,《丧服》为第九,《特牲》为第十,《少牢》为第十一,《有司彻》为第十二,《士丧》为第十三,《既夕》为第十四,《聘》为第十五,《公食》为第十六,《觐礼》为第十七,别尊卑吉凶次第伦序。故郑用之二戴,尊卑吉凶杂乱。故郑皆不从之。
又曰:《仪礼》之次贱者为先,故以《士冠为先,无大夫冠礼,《诸侯冠》次之,《天子冠》又次之。其《昏礼》亦士,为先,《大夫》次之,《诸侯》次之,《天子》为后。《诸侯乡饮酒》为先,《天子乡饮酒》次之,《乡射》、《燕礼》以下皆然。又以冠昏士相见为先,后者以二十而冠,三十而娶,四十强而仕。即有贽见乡大夫,见国君之-。又为乡大夫州长行乡饮乡射之事,以下先吉后凶,凶尽则又行祭祀吉礼也。
韩子曰:余尝苦仪礼之难读,又其行于今者,盖寡。然文王周公之法制,粗在。于是
崇文总目《仪礼》乃仪度委曲之书,若后世仪注其初,盖三千馀条。
张子曰:看得《仪礼》,则晓得《周礼》《礼记》
吕大临曰:冠昏乡射燕聘,天下之达礼也。《仪礼》所载,谓之礼者,礼之经也。《礼记所载谓之义者,训其经之义尔。
徐积曰:《仪礼》粗为完书,然决非尽出乎?圣人何以知之?夫礼者,出乎人情也。而《仪礼》有曰:父在母不可以为三年之服。又曰:嫂叔无服,所以避嫌也。又曰:师无服,此岂人情哉。盖多出于汉儒喜行其私意。或用其师说,或利其购金而为之尔。
张淳曰:汉初,未有仪礼之名,疑后学者见十七篇中有仪有礼,遂合而名之。
晁公武曰: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为《仪礼·丧服传》一卷。子夏所谓《周礼》为本,《仪礼为末》。为本者则重者在前,故宗伯序五礼,以吉凶军宾嘉为次,为末者则轻者在前,故仪礼先,冠昏后丧祭。
朱子曰:今按《礼经·威仪》:刘向作《经礼》《曲礼》,而《中庸》《礼经》为礼仪。郑元等皆曰:经礼即《周礼》,三百六十官。《曲礼》即今仪礼,冠昏吉凶其中,事仪三千,以其有委曲威仪。故有二名臣瓒曰:周礼三百,特官名耳。《经礼》谓冠昏吉凶,盖以《仪礼》为经礼也。而近世括苍叶梦得。曰:《经礼》,制之凡也。《曲礼》,文之目也。先王之世二者,盖皆有书藏于有司祭祀朝觐会。同则太史执之,以涖事小史读之,以喻众。而卿大夫受之,以教万民。保氏掌之,以教国子者,亦此书也。愚意《礼》篇三〈阙〉,礼器为胜。诸儒之说,瓒叶为长。盖《周礼》乃制治立法设官分职之书,于天下事无,不该摄礼典固在其中,而非专为礼设也。故此志列其经传之目,但曰周官,而不曰周礼。自不应指其官目,以当礼篇之目。又况其中,或以一官兼掌众礼,或以数官通行一事,亦难计其官数,以充礼篇之数。至于《仪礼》,则其中冠昏丧祭燕射朝聘自为经礼大目,亦不容专以曲礼名之也。但曲礼之篇,未见于今,何书为近?而三百三千之数,又将何以充之耳?又尝考之《经礼》,固今之《仪礼》。其存者十七篇。而其逸见于他书者,犹有《投壶》《奔丧》《迁庙》《中霤》等篇。其不可见者,又有古经增多三十九篇。而《明堂》《阴阳》《王氏史记》数十类及河间献王所辑礼乐古事,多至五百馀篇傥。或犹有逸在其间者,大率以春官所领五礼之目约之,则其初固,当有三百馀篇,亡疑矣。所谓《曲礼》,则皆礼之微文,小节如。今《曲礼》《内则》《玉藻》《弟子职》篇,所记事亲事,长起居,饮食容貌辞气之法,制器、备物、宗庙宫室、衣冠车旗之等凡,所以行乎。经传之中者,其篇之全,数虽不可知,然条而析之,亦应不下三千有馀矣。又曰:《仪礼》虽难读,然却多是重复伦类,若通,则其先后彼此,辗转参照,足以互相发明。久之,自通贯也。
又曰:《周官》一书,固为礼之纲领,至其仪法度数,则《仪礼》乃其本经,而《礼记》是解《仪礼》之义。
又曰:《仪礼》尚完备如他书。
又曰:陈振叔说:《仪礼》云,此乃是仪,更须有《礼书》。只载行礼之威仪,所谓威仪三千是也。如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士二之类说,大经处此方是《礼书》
陈骙曰:《仪礼》者,乃周家行礼、涉于仪度委曲之书,若后世所谓《仪注》者,是也。其初盖三千馀条,秦焚书,汉访求之,止得此十七篇。故多亡礼云。
叶适曰:《仪礼》者,士之礼。通于大夫诸侯而天子无考焉。所记有司之事,以其所存逆,其所不存当。时举一礼,必有仪。仪不胜纪,则何止于此。
魏了翁曰:《仪礼》一经,幸存以之。参考诸经,尤为有功。
韦如愚曰:大宋朝《乐史》《仪礼》有可疑者五。汉儒传授曲台杂记后,马融、郑众始传《周官》,而仪礼未尝以教授,一疑也。《周礼》缺冬官,求之千金不可得,使有《仪礼》全书诸侯,宁不献之朝乎?班固七略,刘歆九种,并不注《仪礼》。魏晋梁陈之间是书始行,二疑也。《聘礼》篇所记,宾行饔饩之物、禾米刍薪之数、笾豆簠簋之实、铏壶鼎瓮之列考、之,周官掌客之说,不同,三疑也。其中一篇《丧服》,盖讲师设问难,以相解释之辞,非周公之书,四疑也。《周官》所载,自王以下至公侯伯子男,皆有其礼。而《仪礼》所言公食大夫礼及燕礼,皆公与卿大夫之事,不及于王。其他篇所言曰:主人曰:宾而已似侯国之书,使周公当太平之时,岂不设天子之礼,五疑也。今考其书,犹有可疑者,且吉凶宾嘉,皆有其礼而军礼独阙焉。自天子至士庶,皆有冠礼,而大夫独无焉乡饮酒之礼,有党正以正齿位而今独不载焉?宾礼之别,有八;燕礼之等,有四冠;昏之篇,皆冠以士大射之礼,独名曰仪朝遇之礼,不录而独存觐其他礼。食不录而独有公食大夫礼,以至言本末之异同,是皆考究精微者焉?
王应麟曰:韩文公读《仪礼》谓考于今,无所用。愚谓:天秩有礼,小大由之冠昏丧祭,必于是稽焉!文公大儒以为无所用,何也?
马廷銮曰:《仪礼》为书,于奇辞奥旨中有精义妙道焉,于纤悉曲折中有差辨等级焉,不惟欲人之善其生,且欲人之善其死。不惟致严于冠昏朝聘乡射,而尤致严于丧祭。后世徒以其推士礼而达之,天子以为残阙不可考之书,徐而观之,一士也。天子之士与诸侯之士不同,上大夫与下大夫不同,等而上之,固有可得,而详者矣。周公之经,何制之备也。子夏之传,何文之奇也。康成之注、公彦之疏,何学之博也。
敖继公曰:《仪礼》,先儒皆以为周公所作,以其书考之词意简严,品第详备,非圣人莫能为也。是经之言,士礼特详其于大夫,则但见其祭祀耳。而其昏礼丧礼无闻焉,此必其亡逸者也。公食大夫礼云:设洗如飨谓,如其公飨大夫之礼也,而今之经乃无,是礼焉,则亡之也。明矣,又诸侯有觐礼,但用于王朝耳?若其邦交亦当有相朝相飨相食之礼,又诸侯亦当有丧礼祭礼,而今皆无闻,是亦其亡逸者也。
熊朋来曰:《仪礼》是经礼记,是传儒者恒言之,以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与仪礼、士冠士、昏乡饮酒射、燕聘之礼相为经传也。刘氏又补士相见、公食大夫二义以为二经之传,及读《仪礼》,则《士冠礼》自记冠礼,以后即《冠礼之记》矣 。《士昏礼》自记士昏礼,凡行事,以后即《昏礼之记》矣。《乡饮酒》自记乡射,朝服谋宾介,以后即《乡饮酒之记》矣。《乡射礼》自记大夫与公士为宾,以后即《乡射之记》矣。《燕礼自记燕朝服于寝,以后即《燕礼之记》矣。《聘礼》自记久无事则聘,以后即《聘礼之记》矣。《公食大夫礼》自记不宿戒,以后即《公食大夫之记》矣。《觐礼》自记凡俟于东厢,以后即《觐礼之记矣。《士虞礼》自记虞沐浴不栉,以后即《士虞礼之记》矣。《士丧礼》则士处适寝,以后附在既夕者,即《士丧礼之记》矣。《既夕礼》即启之以昕,以后即《既夕之记》矣。汉儒称《既夕礼》即士丧礼下篇,二记合为一也。《丧服一篇,每章有子夏作传,而记公子为其母,以后又别为《丧之记》。其记文亦有传是子夏以前有此说矣。十七篇惟《士相见》、《大射》、《少牢馈食》、《有司彻》四篇不言记其所记者,十有三篇然《冠礼之记》有。孔子曰:其文与郊特牲所记冠义正同,其馀诸篇惟既夕之说略见于丧大记之首,丧服之传与大传中数相似,馀记自与小戴冠昏等六义不同,何二戴不以《礼经所有之记文而传之也。十三篇之后,各有记,必出于孔子之后,子夏之前。盖孔子定礼而门人记之,故子夏为作《丧服传》而并其记,亦作传焉。三礼之中如《周礼大纲虽正其间职掌繁密,恐传之者不皆周公之旧所引周公制。周礼曰:殊与。今周礼不相似,亦恨其仅似左传之文耳。大小戴所记,固多格言。而讹亦不免惟《仪礼》为礼经之稍完者。先儒谓:其文物彬彬,乃周公制作之,仅存者,后之君子有志于礼乐,勿以其难读而不加意也。
又曰:《仪礼》名为十七篇,实十五篇而已。《既夕礼》《士丧礼》之下篇也。《有司彻》《少牢馈食礼》之下篇也。
又曰:《聘礼》篇末执,圭如重入门,鞠躬私觌愉愉等语,未知乡党用聘礼语,抑聘礼用乡党语。大抵《礼经》多出于七十子之徒所传。按《朱子·乡党集注》引。晁氏曰:定公九年,孔子仕鲁,至十三年,适齐。其间无朝聘之事,疑使摈执圭两条,但孔子尝言其礼如此,又引苏氏曰:孔氏遗书杂记,典礼必非孔子之事也。见得古有《仪礼》之书,圣门因记其语。吴澄曰:《仪礼》十七篇,汉兴高堂生得之,以授瑕丘萧奋奋,授东海孟卿卿,授后苍苍,授戴德戴圣。《礼经》残阙之馀,独此十七篇为全书。自王安石行新经义,废黜此经,学者罕传习矣。
何异孙曰:《仪礼》一书,决非秦汉间笔,其制度必出于圣人。若断以为周公之作,则非所敢知。
宋濂曰:周制聘觐燕飨馈食昏丧诸礼其升降揖让之节,既行之矣。然后笔之为《仪礼》之文。
何乔新曰:《仪礼》未知孰作?或以为周公之作也,孔子有学礼之言,礼记有读礼之文。当是时,固已有简牍之传矣,决非秦汉间笔也。其法度必出于圣人。若曰:周公作之,则非所敢知也。遭秦焚书,礼经废坏,其传于世者,十七篇而已。《冠》《昏》《相见》三篇,皆士礼也,大夫礼也。《燕》《射》《聘》《觐》《公食大夫》五篇,诸侯礼也。《士丧》《既夕》《士虞》《特牲馈食》四篇皆诸侯之士。《丧祭礼·少牢馈食》《有司彻》二篇皆诸侯之卿大夫。《祭礼丧服》一篇,则通言上下之制。汉兴高堂生得之,以授瑕丘萧奋奋,授东海孟卿卿,授后苍苍,授戴德戴圣,是为今文。后鲁恭王坏孔子宅得古经五十六篇于壁中,河间献王得而上之,其十七篇与《仪礼》正同,馀三十九篇藏于秘府,是为古文。哀帝初,刘歆欲以列之学官而诸博士不肯置对,竟不得立。唐初犹存,诸侯不以为意,遂至于亡,惜哉!湛若水曰:《仪礼》之为经也,《礼记》之为传也,不可易矣。然而,今也皆亡而不全,故有士冠礼而无天子诸侯冠礼,有士昏礼而无天子诸侯昏礼,其于丧祭也,亦然。故祭则小戴郊特牲也,大戴诸侯衅庙也,迁庙也。冠则公符也,及其散见于礼记也,班班焉尔。皆其传也,而经则亡矣。
又曰:《仪礼》有有经而无传者矣,《公食大夫》也,《士相见》也。有有传而无经者矣,《郊特牲》也,《诸侯衅庙》也,《迁庙》也,《公符》也,《投壶也。有经中之传者矣,凡仪礼之称曰记者也。有传中之传者矣,《玉藻》之有《深衣》也,《明堂》之有《月令》也。吴文正以《大戴》、《衅庙》、《迁庙》、《投壶》、《公食》、《奔丧》补经也,奈何。曰:非也,其为《逸经传》也、《投壶》之为传也,何?徵曰:称鲁令薛令也,可知其为传。
又曰:《曲礼》大醇而小疵,《仪礼》极醇而无疵,然而,仅存其什一巳耳。
唐伯元曰:《仪礼》存者,为古经尚矣。凡礼,有经,有记,有义,有传记,亦经也。缀之经,则不成章,传亦义也。不曰义而曰传,逊辞也。惟冠有义,惟丧有传,而诸侯皆无者,失之也。
李黼曰:《仪礼》亦周公之所作也。凡冠昏丧祭饮射朝聘之仪,法度数具焉。故谓之《仪礼》
吴继仕曰;《仪礼》,经多散佚。如《投壶》《奔丧》《世子》《明堂》乃是经,而逸于记中者。
徐三重曰:《仪礼》一书,无论是否先王之旧,即于今所传者,若士大夫少而诵习之,长而谨守奉行之,终其身,恐朝夕跬步有违也,如此心安得不收敛,身安得不齐饬,一言一动安得不循分秉礼而上临下奉,何一人不贤良,君子乎!此古昔,敦让教化、成就人材之轨物,所以臻太平盛治者,孰谓不由此道也。
郝敬曰:《仪礼》者,礼之仪。周衰礼亡,昔贤纂辑见闻,著为斯仪,非必尽先圣之旧,然欲观古礼,舍此末由矣。
又曰:十七篇不言天子诸侯礼,郑康成因冠昏丧虞礼皆称士,遂谓礼独士存拘也。士先四民,礼义由士出。故言礼系之士,公卿大夫皆士之,仕者又上而诸侯,又上而天子,可引而伸矣。故夫特牲不言士,少牢不言大夫,士用特牲而不止士也,大夫用少牢而不止大夫也。但举隆杀为例耳,读礼者,固执不通,遂谓天子诸侯礼亡。亦犹夫礼经存而乐经亡之陋说也。
又曰:不读《仪礼》,不见古人周详慎密之处。
钱𠷓曰: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又有古经出于淹中,河间献王得而献之,合五十六篇,并威仪之事。今所存十七篇,当与古经不殊,犹有三十九篇未行于世。

《仪礼》

一书,与《礼记》相为表里,考仪文则《仪礼》为备,言义理则《礼记》为精。在圣人,即吾心之义理,而渐著之为仪文在后,人必通达其仪文,而后得明其义理。故读礼而不知《仪礼》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
也。

《仪礼·逸经》十八篇〈未见〉
张采曰:永乐初,太平守刘有年进《逸礼》,则知初唐所亡之书,国初犹有表献者。
洪武中,御史沅州刘有年,以辞秩养母,忤旨罚输站役通州,于州旧家得其书,献之。朝命付史馆。有年建文中起,知太平府成祖靖,难不行迎驾,谪戍云南后官交阯按察司佥,事卒。
《一统志》:沅州刘有年,洪武中为按察御史。永乐中,上《仪礼·逸经》十有八篇,杨用修讶有年何从得之。又怪当时庙堂诸公不闻有表章,传布之请,且求之内阁,不见其书,意有年所进即草庐吴氏本尔。《逸经》八篇,传十篇,适合其数。当时内阁诸老知其为草庐书,是以馆阁书目,止载草庐本,无有年姓名也。此无足致疑者。

郑元《仪礼注》〈注〉《隋志》十七卷〈存〉
《晋书》;元帝践祚《周官·礼记》。郑氏置,博士荀崧上疏。曰:《仪礼》一经,所谓《曲礼》。郑元于礼特明皆有證据,宜置郑仪礼博士一人。
阮孝绪曰:古经出鲁淹中。其书,周宗伯所掌五礼威仪之事,有六十六篇无敢传者。后博士侍其生,得十七篇,郑元注,仪礼>是也,馀篇皆亡。
《隋经籍志》:古经十七篇,惟郑元立于国学,其馀并多散亡,又无师说。
晁公武曰:《仪礼》十七篇,郑氏注。西汉诸儒得古文礼凡五十六篇,高堂传士礼十七篇,为《仪礼丧服传》一卷,子夏所为。其说曰:《周礼》为本,圣人体之,《仪礼》为末,圣人履之。为本则重者在前,故宗伯叙五礼以吉凶军宾嘉为次,为末则轻者在前,故仪先冠昏后丧祭。

《仪礼音》〈注〉七录二卷,《释文》序录一卷〈佚〉
王肃《仪礼注》〈注〉《隋志》十七卷〈佚〉
《仪礼音》一卷〈佚〉
陆德明曰:《仪礼》《丧服》传朝,一溢米,郑云二十四两为溢,为米一升二十四分。升之一射,慈同王肃、刘逵、袁准、孔伦、葛洪皆云满手,曰溢。

李轨《仪礼音》〈注〉七录一卷〈佚〉
袁准《仪礼注》〈注〉《唐志》二卷〈佚〉
《晋书·准字》:孝尼以儒学知名,官至给事中。
《唐艺·文志》:袁准、孔伦、陈铨、蔡超宗、田僧绍之注,杜预、贺循、王逡之、崔游、蔡谟、赵成、沈文阿诸家之礼服,皆仪礼之学也。

孔伦《仪礼》〈注〉一卷〈佚〉
陆德明曰:伦,字敬序,会稽人,东晋庐陵太守。

陈铨《仪礼注》〈注〉《唐志》一卷〈佚〉
陆德明曰:不详何人。

蔡超《仪礼注》〈注〉《唐志》二卷,新旧,唐志俱作,蔡超宗〈佚〉
陆德明曰:蔡超,字希远,济阳人,宋丞相、咨议、参军。

田俊之《仪礼注》〈注〉《唐志》一卷,唐志书字〈佚〉
陆德明曰:田俊之,字僧绍,冯翊人,齐东平太守。按《陆氏释文序》:录载注解,传述人于《仪礼》有郑康成注。此外,马融、王肃、孔伦、陈铨、裴松之雷次宗,蔡超、田俊之、刘道拔周续之,凡十家云。自马融以下,并注《丧服考》、《隋经·籍志》十家之中,惟载王肃《仪礼注》十七卷,其馀未尝有全书注也。旧《唐书·经籍志》于马融《丧服》纪下,云又一卷,《郑元注》又一卷,《袁准注》又一卷,《陈铨注》又二卷,,蔡超宗注》又二卷,《田僧绍注》亦未载。诸家有《全书注》,至新《唐书·艺文志》始载。袁准注《仪礼》一卷,孔伦注一卷,陈铨注,蔡超宗注二卷,田僧、绍注二卷,并不著其注。《丧服》则误以《丧服注》为仪礼,全书注也。下至《郑氏·通志》略,既于《仪礼》全书注,载袁准、孔伦、陈铨、蔡超宗、田僧、绍姓名,而又于丧服传注,五家复出,由是西亭王孙授经图、焦氏经籍志,皆仍其误。今未敢遽删去,仍两载之,而辨其非是,当以陆氏序录为正也。

刘昌宗《仪礼音》〈注〉七录一卷〈佚〉
沈重《仪礼义疏》三十五卷〈佚〉
按沈氏《仪礼义疏》《隋唐志》俱无之新唐,《书·艺文》《周礼》《礼记》义疏各四十卷,而无《仪礼》。惟《北史》载之。

张冲《仪礼传》八十卷〈佚〉
亡名氏《仪礼义疏》〈注〉《隋志》六卷〈佚〉
《仪礼义疏》〈注〉《隋志》二卷〈佚〉
黄庆《仪礼章疏》〈佚〉
李孟悊《仪礼义疏》〈佚〉
贾公彦曰:信都黄庆者,齐之盛德李孟悊者,隋曰:硕儒,庆则举大略小,经注疏漏,犹登山远望,而近不知。悊则举小略大,经注稍周,似人室近观,而远不察。二家之疏,互有修短,时之所尚,李则为先。

贾公彦《仪礼疏》〈注〉《唐志》五十卷,《玉海旧史》四十卷今作五十卷〈存〉
朱子曰:《仪礼疏》说得不甚明白。
卫湜曰:公彦同李元植编《仪礼疏》《仪礼》自郑注之后,仅有黄庆李孟悊二家《疏义》,公彦等裁定为五十卷。
《公彦自序》〈按序已另载兹不重录〉
《马廷鸾序》〈亦另载〉

孔颖达《仪礼正义》五十卷〈佚〉
按孔氏不闻有《仪礼正义》,隋唐宋志俱无授经图,独著之,恐记忆之误也。

陆德明《仪礼释文》一卷〈存〉
王方庆《礼经正义》十卷〈佚〉
旧唐书,雍州咸阳人,起家越王府参军,累迁太仆少卿,再拜广州都督。證圣元年,拜洛州刺史寻加银青光禄大夫,封石泉县男改琅琊县男,以鸾台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俄转凤阁侍郎,依旧知政事,改封石泉子,授太子左庶子,进石泉公。卒,赠兖州都督谥曰。贞中宗即位,追赠吏部尚书。方庆博学好著述,所撰杂书凡二百馀卷,尤精三礼。好事者多询访之,每所酬书甚多,不减秘阁,至于图画亦多。异本。
王应麟曰:王氏《正义》不著录。

陈祥道注解《仪礼》〈注〉《宋志》三十二卷〈佚〉
《范祖禹进劄子》〈按已另载不重录〉
玉海元祐八年正月,侍读学士范祖禹言:太常博士陈祥道注解《仪礼》三十二卷,精详博学,乞下两制看详,并所进礼图付太常,以备礼官讨论,从之。

陆佃《仪礼义》〈注〉宋志十七卷〈佚〉
张淳校定《古礼》〈注〉通考十七卷〈佚〉
《释文〈注〉通考》一卷〈佚〉
《识误〈注〉通考》三卷,《宋志》作一卷〈佚〉
淳自述,曰:刘歆言高堂生所得,独为《士礼》,而今《仪礼》乃有天子诸侯大夫之礼,居其大半。疑今《仪礼》非高堂生之书,但篇数偶同耳。
陈振孙曰古礼:永嘉,张淳忠甫所校,乾道中太守章贡曾逮仲躬刻之首,有目录一卷,载大小戴。刘向篇第异同,以古监本、巾箱本、杭细本、严本校定,识其误,而为之序,谓高堂生所传士礼尔。今此书兼有天子诸侯卿大夫礼,决非高堂生所传,其篇数偶同。自陆德明、贾公彦皆云,然不知何所据也。朱子曰:张忠甫疑今《仪礼》非高堂生之书,但篇数偶同尔。此则不深考。于刘歆说,所订之误又不察,其所谓士礼者,特略,举首篇以明之,其曰:推而致于天子者,盖专指冠昏丧祭而言,若燕射朝聘则士岂有,是礼而可推耶。
又曰:《仪礼》,人所罕读。难得善本,而郑注贾疏之外,先儒旧说,多不复见。陆氏释文亦甚疏。略近世,永嘉张淳忠甫校定印本,又为一书,以识其误,号为精密,然亦不能无舛谬。
又曰:张忠甫校定《仪礼》,甚子细,然却于目录中,冠礼元端处便错了,但此本较他本为最胜。

李如圭《集释古礼》十七卷,《释宫》一卷,《纲目》一卷〈俱未见〉
陈振孙曰:庐陵李如圭宝之撰,绍兴癸丑进士,尝为福建抚干。释宫者,经所载堂室门庭。今人所不晓者,一一释之。《中兴·艺文志》《仪礼》既废,学者不复诵习,或不知有是书。乾道间有张淳如〈如字疑衍〉订其,讹为《仪礼》,释误。淳熙中,李如圭为集释,出入经传又为纲目,以别章句之指,为释宫。以论宫室之制。朱熹尝与之校定《礼书》,盖习于礼者。
魏了翁曰:李氏《仪礼集释》,功夫致密,附以古音,至不易得第一。惟郑贾之言是信,有不可尽从者。张萱曰:宋淳熙间,李宝之如圭,取郑氏注而释之首一卷,为《仪礼》纲目,以别章句之指,次集释十七卷,皆发明前人未备。末一卷为《释宫考·论宫室之制》凡一十九卷。

周燔《仪礼详解》〈注〉《宋志》十七卷〈未见〉
朱熹《仪礼经传通解》〈注〉《宋志》二十三卷〈存〉
朱子曰:《仪礼》是经,《礼记》是解,《仪礼》且如仪。礼有《冠礼》《礼记》便有《冠义》《仪礼》《昏礼》《礼记》便有《昏义》,以至燕射之礼,莫不皆然。盖《仪礼》,礼之根本,而《礼记》乃其枝叶。《礼记》本秦汉上下诸儒解释《仪礼》之书,又有他书附益于其间。今定作一书,先以《仪礼》篇目置于前,而附《礼记》于其后,如《射礼》则附以《射义》之类,若其馀《曲礼》《少仪》又自作一项以类相从。前贤尝谓《仪礼》难读,以经不分章,疏不随经,而注疏各为一书,故读者不能遽晓。今订此本尽去诸弊,恨不得令韩文公见之。
《乞修三礼劄子》〈按巳另载不重录〉
《子在跋》〈亦另载〉
中兴《艺文志·熹书》《家礼》三卷,《乡礼》三卷,《学礼》十一卷,《邦国礼》四卷,《王朝礼》十四卷。其曰《仪礼经传通解》者,凡二十三卷。熹晚岁所亲定,惟书数一篇阙而未补。
李方子曰:先生以《仪礼》为经,而取《礼记》及诸经史书所载有及于礼者,皆以附于本经之下。具列注疏,诸儒之说补其阙而析其疑晦。虽书不克就,而宏纲大要,固已举矣。
祝穆曰:文公所编《仪礼》上篇,《士冠礼》《冠义》附〉《士昏礼》《昏义》附〉《士相见礼》《乡饮酒礼》《乡饮酒义》附〉《乡射礼》《射义》附〉《燕礼》《燕义》附〉《大射礼》《聘礼》《聘义》附〉《公食大夫礼》《觐礼》。下篇《丧服》《丧服小记》《大传服问间传》附〉《士丧礼》《既夕礼》《虞礼》《丧大记》《奔丧》《问丧》《曾子问檀弓》附〉《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次以《礼记》《曲礼》《内则》《玉藻》《少仪》《投壶》《深衣》为一类,《王制》《月令》《祭法》三篇为一类。《文王世子礼》《运礼》《器郊》《特牲》《明堂位》《大传》《乐记》七篇为一类,《经解》《哀公问仲尼》《燕居》《孔子閒》《居坊记》《儒行》六篇为一类,《学记》《中庸》《表记》

《缁衣》《大学》五篇为一类,以问吕伯恭后更详定。
陈振孙曰:《通解》以古十七篇为主,而取大小戴及他书传所载系于礼者,附入之二十三卷,已成书。阙书数一篇,其十四卷草定,未删改。曰:《集传注》云者,盖此书初名也。其子在刻之南康,一切仍其旧。王应麟曰:文公以《仪礼》为经,取《礼记》及诸经史书所载附本经之下,具列注疏,诸儒之说为《经传通解》二十三卷,《丧祭》二礼,属之门人黄干编次。马廷鸾曰:愚按记,不随经注疏各为一书。读者不能遽晓此,犹古易之彖象文言,系辞各自为书。郑康成所以欲省学者,两读而为今易也。文公于《礼书》之离者,合之;于易,书之;合者,离之。是亦学者所当知也。
熊禾刊《通解序》〈按序已另载不重录〉
曾棨曰:朱子挈《仪礼》正经,以提其纲,辑《周礼》《礼记》诸经有及于书者,以补其阙,釐为《家乡邦国王朝》之目。自天子至于庶人之礼,谓之《仪礼经传通解》,然亦未极精详。
王鏊曰:今经惟礼最繁乱,惜不一经,朱子绪正朱子,尝欲以《仪礼》为经,《礼记》为传,经传相从,千古之特见也。若《士冠礼》则附以《冠义》《士昏礼》则附以《昏义》《士相见礼》附以《士相见义》《乡饮礼》附以《乡饮酒义》《乡射礼》附以《乡射义》,又《燕礼》附以《燕义》《大射礼》附以《大射义》《聘礼》附以《聘义》《公食大夫礼》附以《公食大夫义》《觐礼》附以朝事,如草庐所附,亦得矣。然其馀有不可附者,亦无如之何。姑循其旧而释之,庶不失古之义。朱子晚年注《仪礼经传》始,《家礼》次,《乡礼》次,《学礼》次,《邦国礼次王朝礼》,秩然有序,可举而行。然其间杂引《大戴礼》《春秋内外传》新序,列女传贾谊新书孔丛子之流,杂合以成之,乃自为一书,非以释经也。至勉斋续《丧祭》二礼,草庐纂言,割裂经文,某亦未敢从也。
刘瑞序曰:子朱子尝欲请于朝修三礼劄,不果。上晚乃著《仪礼经传通解》始,《家礼》次,《乡礼》次,《学礼》次,《邦国礼》,而《王朝礼》终焉。凡四十七卷,视初论少异,盖自成一家言矣。书未就,先生告终。《丧祭》二礼则成于勉斋黄氏,其规模次第授于先生者也,为卷凡二十有七。书刻于南京国子监,卷帙浩繁,点画漫漶,士大夫非惟不之读,识其名者,或寡矣。瑞窃叹曰:斯礼也,制作之宜古。今之变略,备矣。后圣有作,将取而折衷焉。今与其弃也,无宁先识大义而后讲贯其精奥乎。乃命教授陈垐等督诸生手录经传,雠校付刻俾,天下后世,志于礼者,有考焉。按《朱子·仪礼经传通解》:一曰《家礼》《士冠礼》第一,《冠义》第二,《士昏礼》第三,《昏义》第四,《内则》第五,《内治》第六,《五宗》第七,《亲属》第八。《内治》者,言人君内治之法。《五宗》者,言宗子之法,以治族人亲族者,即尔雅之。《释亲》篇,《白虎通义》所谓<亲属记>也。古无此三篇,盖创为之。二曰《乡礼》《士相见礼》第九,《士相见义》第十,《投壶》第十一,《乡饮酒礼》第十二,《乡饮酒义》第十三,《乡射礼》第十四,《乡射义》第十五。三曰《学礼》《学制》第十六,《学义》第十七,《弟子职》第十八,《少仪》第十九,《曲礼》第二十,《臣礼》第二十一,《钟律》第二十二,《钟律义》第二十三,《诗学》第二十四,《礼乐记》第二十五,《书数》第二十六,《学记》第二十七,《大学》第二十八,《中庸》第二十九,《保傅传》第三十,《践祚》第三十一,《五学》第三十二,《内学》《制学义》《臣礼》《钟律》《钟律义》《诗学礼》《乐记》书数保傅,传皆创名之。《弟子职》则取诸管子也。四曰《邦国礼燕礼》第三十三,《燕义》第三十四,《大射礼》第三十五,《大射义》第三十六,《聘礼》第三十七,《聘义》第三十八,《公食大夫礼》第三十九,《公食大夫义》第四十,《诸侯相朝礼》第四十一,《诸侯相朝义》第四十二,皆沿古篇名,惟末二篇创为之。其《王朝礼》则别为《集传觐礼》。一朝事义,二历数,三卜筮,四夏小正,五月令,六乐制,七乐记,八王制,自甲至癸凡十篇。

《仪礼释宫》一篇〈存〉
黄干续《仪礼经传通解》〈注〉《宋志》二十九卷〈存〉
《杨复序》〈按序已另载不重录〉
张虙序》〈亦另载〉
陈振孙曰:外府丞长乐黄干直卿,撰干晦庵之婿,号勉斋。始晦庵著《礼书》《丧祭》二礼,未及论次,以属干续成之。
赵氏曰:《仪礼经传通解》续卷,《祭礼》十四卷。右朱文公编集而丧祭二礼未就,属之勉斋先生。勉斋既成《丧礼》,而《祭礼》未就,又属之杨信斋信斋据二先生,槁本参以旧闻,定为十四卷,为门八十一。郑逢辰为江西仓曹,进其本于朝。信斋,福州人,名复,字茂方。书既奏,赠文林郎。

黄士毅《类注仪礼》〈佚〉
张昶曰:士毅,字子洪,尝入闽谒朱仲晦,因撰次朱子书,说语类。郡守王遂为买宅,吴下以居。

叶味道《仪礼解》〈佚〉
刘爚,仪礼云庄经解》二十卷〈佚〉
《杨复仪礼图》十七卷〈注〉《焦氏经籍志》作三十四卷非
〈存〉
《复自序》〈按序已另载不重录〉
曾棨曰黄干《通解续晚年》《祭礼》尚未脱稿,又以授之杨复。复研精覃思蒐经摭传积十馀年,以特牲馈食少牢馈食为经,冠之祭礼之首,辑《周礼》《礼记》诸书,分为《经传》,以补其阙。综之以《通礼》首之,以天神次之,以地祇次之,以宗庙次之,以百神次之,以因祭次之,以祭物次之,以祭统。有变礼,有杀礼,有失礼,并见之篇。终郊祀明堂庙制皆折衷论定,以类相从,各归条贯,使畔散不属者,悉入于伦理。疵杂不经者,咸归于至当。而始得为全书。又因朱子之意,取《仪礼》十七篇,悉为之图。制度名物粲然,毕备以图考书,如指诸掌。西山真德秀,称为千古不刊之典焉。
《吕楠序》〈按序已另载不重录〉
《童承叙跋》〈亦另载〉
桂萼曰:《仪礼》经朱子考證,已定。杨复图尤为明便,其文虽属难读,然因图以指经,因经以求义,斯了然矣。

《仪礼旁经图》一卷〈存〉
《陈普序》〈按序已另载不重录〉
《仪礼经传通解续》十四卷〈存〉
张萱曰:宋淳祐间,信斋杨复著朱晦庵编集《仪礼经传通解》,独丧祭二礼未完,以属黄勉斋续成之。勉斋即世,祭礼犹未就,于是信斋㨿二公草本,参以旧闻,精加修定,凡十四卷八十一门。

魏了翁《仪礼要义》〈注〉《宋志》五十卷〈未见〉
《聚乐堂艺》,文目有之。

马廷鸾《仪礼本经疏会》九卷〈佚〉
《廷鸾自序》〈按序已另载不重录〉

方回《仪礼考》〈未见〉
高斯得《仪礼合抄》〈佚〉
陈普《仪礼说》一卷〈存〉
按陈氏《仪礼说》:惟《士冠礼》《乡饮射礼》《燕礼》《聘礼》四篇载石堂集。

亡名氏《仪礼类例》〈注〉《宋志》十卷〈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