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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五卷目录

 经籍总部汇考五
  宋二〈徽宗一则 崇宁四则 大观三则 致和四则 宣和五则 钦宗靖康一则 高宗绍兴十二则 孝宗乾道一则 淳熙七则 宁宗嘉定二则 理宗端平一则 淳祐一则 景定一则 度宗咸淳二则 瀛国公德祐一则〉
  金〈太祖天辅一则 太宗天会三则 熙宗天眷一则 废帝天德一则 正隆一则 世宗大定八则 章宗明昌三则 承安二则 泰和一则 卫绍王大安一则 宣宗兴定一则 哀宗正大二则〉
  元〈太宗三则 世祖中统一则 至元十二则 成宗元贞一则 大德一则 武宗至大二则 仁宗皇庆一则 延祐四则 英宗至治一则 泰定帝泰定二则 文宗天历一则 至顺一则 顺帝元统二则 至正七则〉

经籍典第五卷

经籍总部汇考五

宋二

徽宗   年,诏求秘书。
《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艺文志》:徽宗时,更《崇文总目》之号为《秘书总目》。诏购求士民藏书,其有所秘未见之书足备观采者,仍命以官。且以三馆书多逸遗,命建局以补全校正为名,设官总理,募工缮写。一置宣和殿,一置太清楼,一置秘阁。自熙宁以来,搜访补辑,至是为盛矣。
崇宁元年十二月丁丑,诏:诸邪说诐行非先圣贤之书,及元祐学术政事,并勿施用。
《宋史·徽宗本纪》云云。
崇宁二年四月戊寅,追毁程颐出身文字,其所著书令监司觉察。
《宋史·徽宗本纪》云云。
崇宁年,诏民间镂板奇书,取上秘书省。
《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崇宁初,诏两浙成都府路民间镂板奇书,令漕司取上秘书省。崇宁四年三月乙丑,诏州县属乡聚徒教授者,非经书、子、史毋习。
《宋史·徽宗本纪》云云。
大观二年,诏国子监等官校本监书籍,转令礼部覆校。
《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大观二年,诏大司成分委国子监太学辟雍等官,校本监书籍,候毕,令礼部覆校。
大观三年九月,赐天下州学藏书阁名稽古。
《宋史·徽宗本纪》云云。
大观四年,秘书监何志同请求访总目之外,别有异书并借传写。
《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大观四年,秘书监何志同言,汉志七略,凡为书三万三千九百卷,隋所藏至三十七万卷。唐开元间,八万九千六百卷。庆历间,常命儒臣集四库为籍,名曰崇文总目,凡三万六百六十九卷。庆历去今未远也,按籍而求之,十才六七。号为全本者,不过二万馀卷,而脱简断编,亡散阙逸之数浸多。谓宜及今,有所搜采,视旧录有未备者,颁其名数于天下,选文学博雅之士,求访总目之外,并借传写,或官给劄,即其家传之,就加校正,上之策府。即从其请。
政和二年七月壬申,访天下遗书。
《宋史·徽宗本纪》云云。
政和五年,幸秘书省,诏重行修展。
《宋史·徽宗本纪》:政和五年八月己酉,以秘书省为明堂。 按《职官志》:政和五年四月,诏秘书省殿以右文为名,改集贤殿修撰为右文殿修撰。是月,驾诣景灵宫朝献,还幸秘书省。诏曰:延见多士,历览藏书之府,祖宗遗文在焉,屋室浅狭,甚非称太平右文之盛,宜重行修展。八月,诏秘书省移于新左藏库,以其地为明堂。
政和七年,更《崇文总目》之号为《秘书总目》
《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职官志》:政和七年,诏类集所访遗书,名曰《秘书总目》。 按《艺文志》:徽宗时,更《崇文总目》之号为《秘书总目》
《玉海》:政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戊戌,校书郎孙觌奏,四库书尚循崇文旧目,顷访求遗书总目之外,凡数百家,几万馀卷。请撰次增入总目,合为一卷。诏觌及著作郎倪涛、校书汪藻、刘彦适撰次,名曰秘书总目。
《文献通考》:政和七年,校书郎孙觌言,太宗皇帝建崇文院为藏书之所。景祐中,仁宗皇帝诏儒臣,即秘书所藏编次条目所得书,以类分门,赐名崇文总目。神宗皇帝以崇文院为秘书监,釐正官名,独四库书尚循崇文旧目,顷因臣僚建言,访求遗书。今累年,所得总目之外,凡数百家,几万馀卷。乞依景祐故事。诏秘书省官,以所访遗书讨论,撰次增入总目,合为一书。乞别制美名,以更崇文之号。乃命觌及著作郎倪涛、校书郎汪藻、刘彦通撰次,名曰秘书总目。〈按《玉海》:作刘彦
适,《通考》作彦通,并存备考

政和八年夏,滕康侯奏请分掌四部书与四库书。按《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政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滕康侯奏,秘阁四部书,秘书郎掌之。四库书,校书郎正字掌之。
宣和二年,立定秘书省员额。
《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职官志》:宣和二年,立定秘书省员额:监、少监、丞并依元丰旧制,著作郎以四员为额,校书郎二员,正字四员。
宣和四年,诏置补完校正文籍局,录三馆书。又令郡县访遗书。
《宋史·徽宗本纪》:宣和四年夏四月丙午,诏置补完校正文籍局,录三馆书置宣和楼及太清楼、秘阁。又令郡县访遗书。 按《艺文志》:徽宗时,诏购求士民藏书,其有所秘而未见之书足备观采者,仍命以官。且以三馆书多遗逸,命建局以补全校正为名,设官总理,募工缮写。一置宣和楼,一置太清楼,一置秘阁。自熙宁以来,搜访补缉,至是为盛矣。
《文献通考》:宣和初,提举秘书省官建言,置补写御前书籍所于秘书省,搜访天下之书,以资校对。以侍从官十人为参详官,馀官为校勘官,进士以白衣检阅者数人。及年,皆命以官。四年四月,诏曰:朕惟太宗皇帝庇宁区宇,作新斯文,屡下诏书,访求亡逸册府四部之藏。庶几乎古,历岁浸久,有司玩习,多致散缺,私室所秘,世或不传。可令郡县谕旨,访求士民,以家藏书所在自陈,不以卷帙多寡,先具篇目申提,举秘书省以闻。听旨迭进,可备收录。当优与支赐。或有所秘未见之书,有足观采,即命以官,议加崇奖。其书录竟给还。若率先奉行,访求最多,州县亦具名闻,庶称朕表章阐绎之意。又诏曰:三馆图书之富,历岁滋久,简编脱落,字画讹舛。校其卷帙,尚多遗逸。甚非所以示崇儒石文之意。乃命建局,以补全校正文籍为名,议官总理,募工缮写。一置宣和楼,一置太清楼,一置秘阁。俾提举秘书省官兼领,凡所资用,悉出内帑,毋费有司,庶成一代之典。三诏同日而下,四方奇书自是间出。
宣和五年,提举秘书省言:搜访士民家藏书籍,乞褒赏张颐、李东等。
《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宣和五年二月,提举秘书省言,有司搜访士民家藏书籍,悉上送官参校有无,募工缮写,藏之御府。近与三馆参校,荣州助教张颐所进二百二十一卷,李东一百六十二卷,皆系阙遗,乞加褒赏。诏颐赐进士出身,东补迪功郎。
宣和六年春正月戊午,置书艺所。
《宋史·徽宗本纪》云云。
宣和七年,提举秘书省言:王阐张宿等家藏书,校勘悉善本。诏阐补承务郎宿补迪功郎。
《宋史·徽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宣和七年,提举秘书省又言,索到王阐张宿等家藏书,以三馆秘阁书目比对所无者,凡六百五十八部,二千四百一十七卷。及集省官校勘悉善本,比前后所进书数稍多。诏阐补承务郎,宿补迪功郎。
钦宗靖康二年四月,二帝北狩,金人悉取太清楼秘阁三馆书、天下州府图以去。
《宋史·钦宗本纪》:靖康二年四月庚申朔,金人以帝及皇后、太子北归。凡法驾、卤簿,皇后以下车辂、卤簿,冠服、铜人、刻漏,古器、景灵宫供器,太清楼秘阁三馆书、天下州府图及官吏、人、内侍、技艺、工匠、娼优,府库畜积,为之一空。 按《艺文志》:尝历考之,始太祖、太宗、真宗三朝,三千三百二十七部,三万九千一百四十二卷。次仁、英两朝,一千四百七十二部,八千四百四十六卷。次神、哲、徽、钦四朝,一千九百六部,二万六千二百八十九卷。三朝所录,则两朝不复登载,而录其所未有者。四朝于两朝亦然。最其当时之目,为部六千七百有五,为卷七万三千八百七十有七焉。按《文献通考》:至靖康之变,散失莫考。今见于著录,往往多非曩时所访求者,凡一千四百四十三部,二万五千二百五十四卷。
高宗绍兴元年,始置秘书省,再改定《崇文总目》
《未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职官志》:渡江后,制作未遑。绍兴元年,始诏置秘书省权,以秘监或少监一员,丞、著作郎佐各一员,校书、正字各二员为额。续又参酌旧制,校书郎、正字召试学士院而后命之。自是采求阙文,补缀漏逸,四库书略备。即秘书省复建史馆,以修《神宗》《哲宗实录》,选本省官兼检讨、校勘,以侍从官充修撰。
《玉海》:绍兴初,再改定崇文总目,秘省续编四库阁书。
绍兴二年二月,诏求图籍,四月,校御府书籍。
《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绍兴二年二月甲子,诏平江守臣访求图籍。四月,诏分经史子集四库,分官日校。四月乙亥,初命馆职校御府书籍。先是秘书少监王昂言,本省御府书籍四百九十二种,今又有曾旼家藏书二千六百七十八卷,欲分定四库,分官日校二十一板。从之。《会要》:四月十四日〉
绍兴三年,诏四方求遗书。
《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绍兴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刘岑请诏四方求遗书。从之。
绍兴五年,诏以王居正三经辨学七卷送秘书省,令杨时家抄录三经义辨以进。
《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绍兴五年六月三日己巳,起居郎朱震言,故龙图学士杨时所著三经义辨,请令本家抄录,投进书目。三经义辨十卷,辨王安石书诗周礼三经义之失。是岁三月庚子,王居正进辨学七卷四十二篇,诏送秘省。
绍兴七年,赐秦桧等经史传记。
《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绍兴七年九月二十三日戊寅,赐御书秦桧《羊祜传》,沈与求车攻诗,吕颐浩乐毅论,向子諲孝经兰亭记。
绍兴九年九月七日,诏索善本校对镂板。
《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云云。
绍兴十二年,帝写经史毕。
《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绍兴十二年十二月庚辰,上曰:朕一无所好,惟阅书作字,自然无勌。《尚书》《史记》《孟子》写毕,《尚书》写两过,《左传》亦节一本。绍兴十三年二月,出御书经史,宣示馆职,颁于天下。州学,七月,诏求遗书,十月,诏广行访募,十二月,建秘书省。
《宋史·高宗本纪》:绍兴十三年七月甲子,诏求遗书。十二月癸巳,建秘书省。〈按《职官志》:绍兴元年置秘书省。《本纪》作十三年建秘书省。未知孰是,并存备考〉《艺文志》:靖康之难,宣和、馆阁之储荡然靡遗。高宗移跸临安,乃建秘书省于国史院之右,搜访遗阙,屡优献书之赏,于是四方之藏,稍稍复出,而馆阁编缉,日益以富矣。当时类次书目,得四万四千四百八十六卷。 按《职官志》:绍兴十三年,诏复每岁曝书会。是冬,新省成,少监游操援政和故事,乞置提举官,遂以授礼部侍郎秦熹,令掌求遗书,仍铸印以赐。置编定书籍官二人,以校书郎、正字充。
《玉海》:绍兴十三年二月,出御书《左氏春秋》,及《左记列传》于秘书省,宣示馆职观毕,皆作诗以进。六月,内出御书经书。九月四日,上谕辅臣曰:学写字不如便写经书,不惟可以学字,又得经书不忘。既而尚书委知临安府张澄刊石,颁诸州学。 又颁御书《孝经》《周官》《中庸》《羊祜传》于天下州学。十月九日〈一云九月二十九日〉又访广行,访募法汉氏之前,规精校遗亡。按开元之旧目。
《文献通考》:高宗临江,书籍散佚,献书有赏,或以官。故家藏者,或命就录,鬻者悉市之。乃诏分经史子集四库,仍分官日校。又内降诏,其诏曰:国家用武开基,右文致治。藏书之盛,视古为多。艰难以来,网罗散失,而十不得其四五。令监司郡守,各谕所部,悉上送官。多者优赏。又复置补写所,令秘书省提举赏求遗书。诏定献书赏格,自是多来献者。
绍兴十四年五月,复置补写所,七月,幸秘书省。按《宋史·高宗本纪》:绍兴十四年秋七月丙子,幸秘书省。〈本纪居前故不复按月编次〉
《玉海》:绍兴十四年五月二十八日戊寅遵熙宁七年之制复置补写所
绍兴十五年十一月,博士王之望,请以群经义疏雕板。
《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绍兴十五年十一月,博士王之望请群经义疏,未有板者。令临安府雕造。
绍兴十六年五月,出御书经传,宣示馆职刋石立于太学,七月,立献书赏格,九月,吴沆进群经正论,十一月,复置御书院。
《宋史·高宗本纪》:绍兴十六年十一月癸未,复置御书院。〈本纪居前故不复按月编次〉
《玉海》:绍兴十六年五月,出御书《春秋》《左传》,皆就本省,宣示馆职作诗以进。上又书《论语》《孟子》,皆刋石立于太学首善阁,及大成殿后三礼堂之廊庑。七月乙酉,陈泰初进神哲御集百有十八册。上谕大臣,令立定赏格,重则进官,轻则赐帛。壬辰,提举秘书省秦熹立定献书赏格,诏镂板行下。九月,吴沆进群经正论四卷。绍兴十七年,集秘省阙书目录为求书阙记。
《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绍兴十七年,郑樵按秘书所颁阙书目录,集为求书阙记七卷,外记十卷,又总天下古今书籍,分类为群玉会记三十六卷。徐士龙编求书补阙一卷,中兴书目有嘉祐搜访阙书目,绍兴求书阙记。
孝宗乾道九年,诏胡铨以所写四经解投进。
《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乾道九年闰正月二十三日,敷文直学士胡铨言圣训,令臣进所解诸经。今先缮写《周易》《周礼》《礼记》《春秋》四经解。诏令投进。
淳熙二年,诏以史馆所藏秘书,悉付秘阁。
《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淳熙二年五月,以史馆所藏天文历算阴阳术数兵法之书,凡五千十二卷,天文图画一百十四卷,悉付秘阁。
淳熙四年,于太学建阁,奉安石经,以少监陈骙言编撰书目。
《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淳熙四年二月十九日,诏知临安府赵磻老于太学建阁,奉安石经寘碑石于阁下,墨本于阁上,以光尧石经之阁为名。朕当亲写。参政茂良等言,自昔帝王,未有亲书经传至数千万言者。不惟宸章奎画,照耀万世,崇儒重道至矣。上曰:太上字画天纵,冠绝古今。五月二十四日,磻老奏阁将就绪其石经,《易》《诗》《书》《春秋》《左氏传》《论语》《孟子》外,尚有御书《礼记》《中庸》《大学学记》《儒行经解》五篇,不在太学石经之数。令搜访旧本,重行摹勒,以补礼经之阙。从之。六月十三日,御书光尧御书石经之阁,牌赐国子监。百官请观视,从之。十月,少监陈骙等上言,乞编撰书目。 又云:陈骙编馆阁,录载秘阁诸库书目,御札六百七轴,三十五册,五道,太上圣政六十一册,日历一千二册,并藏阁上经史子集四类一万三千五百六卷,三千九百五十八册,分两库。御前书经史子集四类,二千五百二卷,六百十四册,四库书经史子集二万三千五百八十三卷,六千五百十二册,续搜访库经史子集二万三千一百四十五卷,七千四百五十六册,诸州印板书六千九十八卷,一千七百二十一册。
淳熙五年六月,上中兴馆阁书目,九月,幸秘书省观图书,诏印书目进入。
《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淳熙五年六月九日,上中兴馆阁书目七十卷,序例一卷。〈序例凡五十五条〉凡五十二门,计见在书四万四千四百八十六卷,较崇文所载多一万三千八百十七卷。复参三朝史志,多八千二百九十卷,两朝史志多三万五千九百九十二卷。闰六月十日,令浙漕司摹板。九月十二日壬申,幸秘书省观图书,宴右文殿。十四日,诏秘省印馆阁书目,以二十部进入。先是,三月,骙等言庆历元年崇文总目成。参政王举正上言,今书目成书,宜于参政过局日,观阅投进。从之。
《文献通考》:淳熙五年,书目成。
淳熙六年,阎苍舒请以秘省书目,参对缮写。
《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淳熙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吏部侍郎阎苍舒请秘省录见有书目,送四川制置司参对官,书目录缮写,上之。
淳熙七年五月,申饬书坊擅刻书籍之禁。
《宋史·孝宗本纪》云云。
淳熙八年,赐吴益王府经史子集各一帙。
《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淳熙八年四月五日,诏国子监印经史子集各一帙,赐吴益王府,从教授刘光祖请也。
淳熙十三年,莫叔光请参对书目,有未收之书,移文取索。
《宋史·孝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淳熙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秘书郎莫叔光,请诏诸路监司守臣各上书目,以馆阁书目参对,有未收之书,移文取索。从之。
宁宗嘉定三年,编次御制札目录。
《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云云。
嘉定十三年,诏张攀等续书目。
《宋史·宁宗本纪》不载。 按《艺文志》:宁宗时续书目,又得一万四千九百四十三卷,视《崇文总目》,又有加焉。
《中兴馆阁续书目》:秘书丞张攀等,乞编新目,以续前书得书七百五十二家,八百四十五部,凡一万四千九百四十三卷。嘉定十三年四月,上。
《文献通考》:嘉定十三年,以四库之外书,复充斥。诏秘书丞张攀等续书目,又得一万四千九百四十三卷,而太常太史博士之藏诸郡诸路刻板,而未献者,不预焉。盖自绍兴至嘉定承平百载,遗书十出八九,著书立言之士又益众,往往多充秘府。绍定辛卯,火灾,书多阙。今据书目、续书目,及搜访所得嘉定以前书,诠校而志之。
理宗端平二年,诏陈均编《长编》,陈文蔚著《尚书解》,并
补迪功郎。
《宋史·理宗本纪》:端平二年三月,诏太学生陈均编《宋长编纲目》,进士陈文蔚著《尚书解》,并补迪功郎。
淳祐十一年六月,诏求遗书辟校勘检阅等官。十一月,诏陈忠献书籍,赐官一转。
《宋史·理宗本纪》:淳祐十一年六月乙巳,诏求遗书并山林之士有著述者,许上进。十一月己酉,诏陈忠献书籍,赐官一转。
《玉海》:淳祐十一年六月,秘书省言,乞辟校勘检阅等官,仍下诸路漕司所部州县,应有印本书籍,解赴册府,以补四库之阙。及故家巨族,必有遗书,山林名儒,岂无著述。许令投进,照格推赏。从之。
景定元年,太子行册礼,讲官讲经史。
《宋史·理宗本纪》不载。 按《度宗本纪》:景定元年六月壬寅,立为皇太子,赐字长源,命杨栋、叶梦鼎为太子詹事。七月丁卯,太子入东宫。癸未,行册礼。时理宗家教甚严,鸡初鸣问安,再鸣回宫,三鸣往会议所参决庶事。退入讲堂,讲官讲经,次讲史,终日手不释卷。将晡,复至榻前起居,率为常。理宗问今日讲何经,答之是,则赐坐赐茶;否,则为之反覆剖析;又不通,则继以怒,明日须更覆讲。
度宗咸淳六年六月,诏《太极图说》《西铭》《易传序》《春秋传序》,天下士子宜肄其文。
《宋史·度宗本纪》云云。
咸淳十年,经筵官进读《大学衍义》《资治通鉴》《纲目》,赐秘书省御筵。
《宋史·度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咸淳甲戌,表题代经筵官为进读《大学衍义》《资治通鉴纲目》终篇,谢赐笏带鞍马香茶,并赐秘书省御筵。
瀛国公德祐二年,元使者入临安,收图书。
《宋史·瀛国公本纪》:德祐二年二月辛酉,大元使者入临安,封府库,收史馆、礼寺图书。 按《艺文志》:宁宗时续书目,又得一万四千九百四十三卷,视《崇文总目》,又有加焉。自是而后,迄于终祚,国步艰难,军旅之事,日不暇给,而君臣上下,未尝顷刻不以文学为务,大而朝廷,微而草野,其所制作、讲说、纪述、赋咏,动成卷帙,累而数之,有非前代之所及也。虽其间鈲裂大道,疣赘圣谟,幽怪恍惚,琐碎支离有所不免,然而瑕瑜相形,雅郑各趣,譬之万派归海,四渎可分,繁星丽天,五纬可识,求约于博,则有要存焉。宋旧史,自太祖至宁宗,为书凡四。志艺文者,前后部帙,有亡增损,互有异同。今删其重复,合为一志,盖以宁宗以后史之所未录者,仿前史分经、史、子、集四类而条列之,大凡为书九千八百十九部,十一万九千九百七十二卷云。

太祖天辅五年十一月,诏:克中京,先发所得图书文籍,赴阙。
《金史·太祖本纪》:天辅五年十一月戊申,诏曰:若克中京,所得礼乐仪仗图书文籍,并先次津发赴阙。
太宗天会元年十一月,试经义进士。
《金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金设科皆因辽、宋旧制,有词赋、经义、策论、律科、经童之制。其试词赋、经义、策论中选者,谓之进士。律科、经义中选者,曰举人。经义进士,试所治一经义、论策各一道。其设也,始于天会元年十一月,时以急欲得汉士以抚辑新附,初无定数,亦无定期,故二年二月、八日凡再行焉。天会五年四月,以宋图书,北还。
《金史·太宗本纪》:天会五年四月丙戌,宗翰、宗望以宋二帝归。图书事不载。 按《宗翰传》:天会五年四月,以宋二主及其宗族四百七十馀人及圭璋、宝印、衮冕、车辂、祭器、大乐、灵台、图书,与大军北还。 按《刘彦宗传》:彦宗谓宗望、宗翰曰:萧何入关,秋毫无犯,惟收图籍。辽太宗入汴,载路车、法服、石经以归,皆令则也。二帅嘉纳之。 按《文艺传序》:太宗继统,乃行选举之法,及伐宋,取汴经籍图书,宋士多归之。
天会八年,上以七岁童子刘天骥,能诵七经,始有选举经童之制。
《金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经童制,凡士庶子年十三以下,能诵二大经、三小经,又诵《论语》诸子及五千字以上,府试十五题通十三以上,会试每场十五题,三场共通四十以上,为中选。所贵在幼而诵多者,若年同,则以诵大经多者为最。初,天会八年,太宗以东平童子刘天骥,七岁能诵《诗》《书》《易》《礼》《春秋左氏传》《论语》《孟子》,上命教养之,然后有选举之制。
熙宗天眷元年五月,诏以经义取士。
《金史·熙宗本纪》:天眷元年五月己亥,诏以经义、词赋两科取士。
废帝天德三年,置国子监,凡经史子书,皆自国子监印之,授诸学校。。
《金史·废帝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金设科皆因辽、宋制,有词赋、经义、策论、律科、经童之制。词赋、经义、策论中选者,谓之进士。律科、经义中选者,曰举人。凡养士之地曰国子监,始置于天德三年。凡经,《易》用王弼、韩康伯注,《书》用孔安国注,《诗》用毛苌注、郑元笺,《春秋左氏传》用杜预注,《礼记》用孔颖达疏,《周礼》用郑元注、贾公彦疏,《论语》用何晏集注。邢炳疏,《孟子》用赵岐注,孙奭疏,《孝经》用唐元宗注,《史记》用裴骃注,《前汉书》用颜师古注。《后汉书》用李贤注,《三国志》用裴松之注,及唐太宗《晋书》、沈约《宋书》,萧子显《齐书》、姚思廉《梁书》《陈书》、魏收《后魏书》、李百药《北齐书》、令狐德棻《周书》、魏徵《隋书》、新旧《唐书》《五代史》《老子》用唐元宗注疏,《荀子》用杨倞注,《扬子》用李轨、宋咸、柳宗元、吴佖注,皆自国子监印之,授诸学校。凡国子学生三年不能充贡,欲就诸局承应者,学官试,能粗通大小各一经者听。
正隆元年,命以《五经》《三史》正文内出题。
《金史·废帝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正隆元年,命以《五经》《三史》正文内出题,始定为三年一辟。
世宗大定四年,诏以女直字译书籍颁行之。
《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大定四年,世宗命颁行女直字所译经书。每谋克选二人习之。 按《徒单镒传》:大定四年,诏以女直字译书籍。五年,翰林侍讲学士徒单子温进所译《贞观政要》《白氏策林》等书。六年,复进《史记》《西汉书》,诏颁行之。
大定九年,选诸路学生诣京师,教以古书。
《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欲兴女直学校,猛安谋克内多择良家子为生,诸路至三千人。九年,选异等者百人,荐于京师,廪给之。温迪罕缔达教以古书,作诗、策,后复试,得徒单镒以下三十馀人。 按《徒单镒传》:选诸路学生三十馀人,令编修官温迪罕缔达教以古书,习作诗、策。镒在选中,最精诣,遂通契丹大小字及汉字,该习经史。
大定十五年,诏译诸经。
《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徒单镒传》:大定十五年,诏译诸经,著作佐郎温迪罕缔达、编修官宗璧、尚书省译史阿鲁、吏部令史杨克忠译解,翰林修撰移剌杰、应奉翰林文字移剌履讲究其义。 按《温迪罕缔达传》:大定十五年,缔达迁著作佐郎,与编修官宗璧、尚书省译史阿鲁、吏部令史张克忠译解经书。累迁秘书丞。〈按《徒单镒传》作杨克忠,此作张克忠,并存俟考〉 按《移剌履传》:世宗方兴儒术,诏译经史,擢国史院编修,兼笔砚直长。大定十八年,金源郡王习经书,以完颜匡等侍读。按《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章宗本纪》:世宗大定十八年,封金源郡王。始习本朝语言文字,及汉字经书,以进士完颜匡、司经徐孝美等侍读。 按《完颜匡传》:完颜匡,本名撒速。大定十九年,《本纪》作十八年,《传》作十九年,疑误〉章宗十馀岁,显宗命詹事乌林答愿择德行淳谨、才学该通者,使教章宗兄弟。阅月,愿启显宗曰:豳王府完颜撒速、徐王府教读仆散讹可二人,可使教皇孙兄弟。七月丁亥,宣宗、章宗皆就学,世宗诏匡、讹可俱充侍读。寝殿小底驼满九住问匡曰:伯夷、叔齐何如人。匡曰:孔子称夷、齐求仁得仁。九住曰:汝辈学古,惟前言是信。夷、齐轻去其亲,不食周粟饿死首阳山,仁者固如是乎。匡曰:不然,古之贤者行其义也,行其道也。伯夷思成其父之志以去其国,叔齐不苟从父之志亦去其国。武王伐纣,夷、齐𨙫马而谏。纣死,殷为周,夷、齐不食周粟,遂饿而死。正君臣之分,为天下后世虑至远也,非仁人而能若是乎。是时,世宗如春水,显宗从,二人者马上相语遂后。显宗迟九住至,问曰:何以后也。九住以对,显宗叹曰:不以女直文字译经史,何以知此。主上立女直科举,教以经史,乃能得其渊奥如此哉。称善者良久,谓九住曰:《论语》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汝不知不达,务辨口以难人。由是观之,人之学、不学,岂不相远哉。
大定二十三年九月,命颁行所译经史子诸书。按《金史·世宗本纪》:大定二十三年九月己巳,译经所进所译《易》《书》《论语》《孟子》《老子》《扬子》《文中子》《刘子》《新唐书》。上谓宰臣曰:朕所以令译《五经》者,正欲女直人知仁义道德所在耳。命颁行之。
大定二十六年三月,令猛安谋克皆先读女直字经史然后承袭,选纳坦谋,嘉入东宫,教郓王琮、瀛王瑰读书。
《金史·世宗本纪》:大定二十六年三月丁酉,以亲军完颜乞奴言,制猛安谋克皆先读女直字经史然后承袭。因曰:但令稍通古今,则不肯为非。尔一亲军粗人,乃能言此,审其有益,何惮不从。 按纳坦谋嘉传》:大定二十六年,选入东宫,教郓王琮、瀛王瑰读书。大定二十八年,复经义科,女直进士始于经内试以论题。
《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大定二十八年,复经义科上谕宰臣曰:女直进士惟试以策,行之既久,人能预备,今若试以经义可乎。宰臣对曰:《五经》《书》《易》《春秋》已译之矣,俟译《诗》《礼》毕,试之可也。上曰:大经义理深奥,不加岁月不能贯通。今宜于经内姑试以论题,当徐试经义也。
大定二十九年六月,诏试律科举人,委经义官出题别试,八月,复经童科。
《金史·世宗本纪》不载。 按《章宗本纪》:大定二十九年六月己丑朔,有司言:律科举人止知读律,不知教化之源,必使通治《论语》《孟子》,涵养器度。遇府、会试,委经义试官出题别试,与本科通定去留为宜。从之。八月辛巳,诏京、府、节镇、防禦州设学养士。设经童科。按《选举志》:二十九年,上谓宰臣曰:经童岂遽无其人,其议复置。
章宗明昌元年,诏以群经出题,注宗本传,召试六经,童子刘住儿,赐本科出身。
《金史·章宗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章宗明昌元年正月,言事者谓:举人四试而乡试似为虚设,固当罢去。其府会试乞十人取一,可以群经出题,而注宗本传。上是其言,诏免乡试,府试以五人取一,仍令有司议外路添考试院,及群经出题之制。有司言:旧以《六经》《十七史》《孝经》《论语》《孟子》、及《荀》《子》《老子》内出题,皆命于题下注其本传。又谕有司曰:举人程文所用故事,恐考试官或遽不能忆,误失人材,可自注出处,注字之误,不在涂乙之数。 又云明昌元年,益都府申:童子刘住儿年十一岁,能诗赋,诵大小六经,所书行草颇有法,孝行夙成,乞依宋童子李淑赐出身,且加恩诏。上召至内殿,试《凤凰来仪》赋、《鱼在在藻》诗,又令赋《旱》诗,上嘉之,赐本科出身,给钱粟官舍,令肄业太学。明昌五年春正月,购求书籍,三月,置弘文院,译写经史。
《金史·章宗本纪》:明昌五年春正月丁酉,诏购求《崇文总目》所阙书籍。三月戊子,置弘文院,译写经史。按《百官志》:弘文院知院,从五品。同知弘文院事,从六品。校理,正八品。掌校译经史。
明昌六年,命礼部令学官讲经,有司出题,减子史注本传之制,命择经义进士为考试官。
《金史·章宗本纪》:明昌六年八月己巳,以温敦伯英言,命礼部令学官讲经。 按《选举志》:明昌六年,言事者谓:学者率恃有司注本传以示之,故不勉读书,乞减子史注本传之制。又经义中选之文多肤浅,乞择学官,及本科人充试官。遂命择前经义进士为众所推、才识优长者为学官,遇差考试官之际,则验所治经参用。词赋进士,题注本传,不得过五十字。
承安二年,宰相奏留经义进士冯璧校书。
《金史·章宗本纪》不载。 按《冯璧传》:承安二年经义进士,调莒州军事判官,宰相奏留校秘书。
承安五年正月,定经义取士数,是年,置校书郎二员,校勘在监文籍,徒单镒乞取士问以经史故实。按《金史·章宗本纪》:承安五年正月乙未,以尚书省言、会试取策论、词赋、经义不得过六百人,合格者不及其数,则阙之。 按《百官志》:秘书监校书郎一员,从七品。专掌校勘在监文籍。承安五年置二员。 按《选举志》:承安五年,太常丞郭人杰言,词赋举人,不得作别名兼试经义。上敕宰臣曰:近已奏定,后场词赋经义同日试之。若府会试更不令兼试,恐试经义者少,是虚设此科也。别名之弊,则当禁之。 按《徒单镒传》:承安五年,拜平章政事。镒上疏曰:教化之行,兴于学校。今学者失其本真,经史雅奥,委而不习,藻饰虚词,钩取禄利,乞令取士兼问经史故实,使学者皆守经学,不惑于近习之靡,则善矣。
泰和元年,敕购遗书宜偿其价,置秘书郎二员,掌经籍图书,诏令取士经旨相参为问。
《金史·章宗本纪》:泰和元年冬十月,敕有司:购遗书宜偿其价,以广搜访。藏书之家有珍惜不愿送官者,官为誊写。毕复还之,仍量给其值之半。 按《百官志》:秘书监。著作局、笔砚局、书画局、司天台隶焉。监一员,从三品。少监一员,正五品。丞二员,正六品。秘书郎二员,正七品。通掌经籍图书。泰和元年秘书郎定为二员。 按《选举志》:泰和元年,平章政事徒单镒病时文之弊,言:诸生不穷经史,唯事末学,以致志行浮薄。可令进士试策日,自时务策外,更以疑难经旨相参为问,使发圣贤之微旨、古今之事变。诏为永制。
卫绍王大安二年,秘书监省校书郎一员。
《金史·卫绍王本纪》不载。 按《百官志》:秘书监。校书郎。承安五年二员,大安二年省一员。
宣宗兴定五年,赐经义进士王彪等以下十三人及第。
《金史·宣宗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兴定五年,赐经义进士王彪等以下十三人及第,上览其文,爱其辞藻,嗟叹久之。
哀宗正大元年五月甲辰,赐经义进士张介以下五人及第。
《金史·哀宗本纪》云云。
正大三年八月,设益政院,备顾问,讲经史赵秉文进经史诸书。
《金史·哀宗本纪》:正大三年八月辛卯,设益政院于内廷,以礼部尚书杨云翼为益政院说书官,日二人直,备顾问。 按《百官志》:益政院。正大三年置于内廷,以学问该博、议论宏远者数人兼之。日以二人上直,备顾问,讲《尚书》《通鉴》《贞观政要》。名则经筵,实内相也。
《赵秉文传》:改翰林院学士,同修国史,兼益政院

说书官。以上嗣德在初,当日亲经史以自裨益,进《无逸直解》《贞观政要》《申鉴》各一通。

太宗五年,都元帅张柔取金秘府图书。
《元史·太宗本纪》:五年春正月戊辰,崔立以南京降。取图书事不载。 按《张柔传》:授保州等处都元帅,从睿宗伐金。崔立以汴京降,柔于金帛一无所取,独入史馆,取《金实录》并秘府图书。
太宗八年夏六月,立编修、经籍二所。
《元史·太宗本纪》:八年夏六月,耶律楚材请立编修所于燕京,经籍所于平阳,编集经史,召儒士梁陟充长官,以王万庆、赵著副之。 按《耶律楚材传》:楚材请收太常礼乐生,及召名儒梁陟、王万庆、赵著等,使直释九经,进讲东宫。又率大臣子孙,执经解义,俾知圣人之道。置编修所于燕京、经籍所于平阳,由是文治兴焉。
太宗九年,诏刘中历诸路考试经义。
《元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太宗九年八月,下诏命断事官朮忽䚟与山西东路课税所长官刘中,历诸路考试。以论及经义、词赋分为三科,作三日程,专治一科,能兼者听,但以不失文义为中选。其中选者,复其赋役,令与各处长官同署公事,得东平杨英等凡若干人,皆一时名士,而当世或以为非便,事复中止。 按《耶律楚材传》:楚材奏曰:制器者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儒臣之事业,非积数十年,殆未易成也。帝曰:果尔,可官其人。楚材曰:请校试之。乃命宣德州宣课使刘中随郡考试,以经义、词赋、论分为三科,儒人被俘为奴者,亦令考试,其主匿弗遣者死。得士凡千三十人。
世祖中统四年,王鹗等请立国学,命师儒教习经书,俟其艺成,然后试用。
《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世祖四年九月,翰林学士承旨王鹗等,请:依前代立国学,选蒙古人诸职官子孙百人,专命师儒教习经书,俟其艺成,然后试用,庶几勋旧之家,人材辈出,以备超擢。
至元元年二月,敕儒士译写经书。
《元史·世祖本纪》:二月辛亥,敕选儒士编修国史,译写经书,起馆舍,给俸以赡之。
至元三年,徙平阳经籍所于京师,商挺等纂《五经要语》以进。
《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三年十月丁丑,徙平阳经籍所干京师。 按《商挺传》:至元三年,帝留意经学,挺与姚枢、窦默、王鹗、杨果纂《五经要语》二十八类以进。至元四年二月丁卯,改经籍所为弘文院,以马天昭知院事。
《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五年十月,敕从臣录经书。
《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五年十月庚寅,敕从臣秃忽思等录《毛诗》《论语》《孟子》
至元十年春正月己未,禁阴阳图谶等书。
《元史·世祖本纪》云云。
至元十二年二月,宋兵溃,得督府图书。九月,括江南诸郡书及临安秘书省书。
《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十二年二月丙辰,宋兵大溃,得督府图籍符印。九月丙申,以玉昔帖木儿为御史大夫。括江南诸郡书及临安秘书省《乾坤宝典》等书。
《伯颜传》:宋军败。何玮、李庭等并舟深入,伯颜命

步骑左右掎之,追杀百五十馀里,得船二千馀艘,及其军资器仗、图籍符印。
至元十三年二月丁未,诏谕临安收百司及宫中图籍。丁巳,命焦友直括宋图籍。三月丁未,遣孟籍宋图籍。十月丁亥,焦友直以临安图籍来上。是年,王积翁以全闽八郡图籍来觐。
《元史·世祖本纪》:二月丁未,诏谕临安新附府州司县官吏士民军卒人等曰:百官有司、诸王邸第、三学、寺、监、秘省、史馆及禁卫诸司,各宜安居。秘书省图书,太常寺祭器、乐器、乐工、卤簿、仪卫,宗正谱牒,天文地理图册,凡典故文字,并户口版籍,尽仰收拾。伯颜就遣宋内侍王野入宫,收宋国衮冕、圭璧、符玺及宫中图籍、宝玩等物。丁巳,命焦友直括宋秘书省禁书图籍。三月丁卯,伯颜入临安,遣郎中孟籍宋,秘书省、国子监、国史院、学士院、太常寺图书等物。十月丁亥,两浙宣抚使焦友直以临安经籍、图昼、阴阳秘书来上。 按《王都仲传》:父积翁,仕宋为宝章阁学士、福建制置使。至元十三年,宋主纳土,乃以全闽八郡图籍来,入觐世祖于上京。
至元十五年四月,遣使取杭州等处官书刻本。按《元史·世祖本纪》:至元十五年四月庚辰,以许衡言,遣使至杭州等处取在官书籍板刻至京师。
至元十九年,岁贡以文学优赡、通经史者,解贡。司吏以通经者补充。
《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至元十九年,省议:诸州府隶省部者,儒学教授选本管免差儒户子弟入学读书习业,非儒户而愿学者听。遇按察司、本路总管府岁贡之时,于学生内选行义修明、文学优赡、通经史、达时务者,保甲解贡。各路司吏有阙,于所属衙门人吏内选取。委本路长官参佐,同儒学教授考试,习行移算术,字画谨严,语言便利,《诗》《书》《论》《孟》内通一经者为中式,然后补充。按察司书吏有阙,府州司吏内勾补,至岁贡时,本州本路以上,再试贡解。至元二十一年五月,括天下私藏图谶等书,许衡请以学校科举之法,专重经学,定为新制。
《元史·世祖本纪》:五月庚午,括天下私藏天文图谶《太乙雷公式》《七曜历》《推背图》《苗太监历》,有私习及收匿者罪之。 按《选举志》:世祖二十一年九月,火鲁火孙与留梦炎等言,中书省臣奏,皆以为天下习儒者少,而由刀笔吏得官者多。帝曰:将若之何。对曰:惟贡举取士为便。凡蒙古之士及儒吏、阴阳、医术,皆令试举,则用心为学矣。帝可其奏。继而许衡亦议学校科举之法,罢诗赋,重经学,定为新制。事虽未行,而选举之制已立。
至元二十三年,定考试岁贡吏员之例,吏人必知经史者,以次勾补。
《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凡岁贡吏员至元二十二年,省拟:呈试吏员,先有立定贡法,各道按察司上路总管府凡三年一贡,儒、吏各一人,下路二年贡一人,以次籍记,遇各部令史有阙补用。若随路司吏及岁贡儒人,先补按察书吏,然后贡之于部,按察书吏依先例选取考试,唯以经史吏业不失章指者为中选。随路贡举元额,自至元二十三年为始,各道按察司每岁于书吏内,以次贡二名,儒人一名必谙吏事,吏人一名必知经史者,遇各部令史有阙,以次勾补。
至元二十四年,立国子学,设博士,讲授经旨,是正音训。
《元史·世祖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至元二十四年,立国子学,而定其制。设博士,通掌学事,分教三斋生员,讲授经旨,是正音训,上严教导之术,下考肄习之业。复设助教,同掌学事,而专守一斋;正、录,申明规矩,督习课业。凡读书必先《孝经》《小学》《论语》《孟子》《大学》《中庸》,次及《诗》《书》《礼记》《周礼》《春秋》《易》。博士、助教亲授句读、音训,正、录、伴读以次传习之。讲说则依所读之序,正、录、伴读亦以次而传习之。次日,抽签,令诸生讲说其功课。对属、诗章、经解、史评,博士出题,生员具槁,生呈助教,俟博士既定,始录附课簿,以凭考校。 按《马绍传》:丞相安童侍世祖,奏言宜得儒士讲论经史,以资见闻。平章国事张启元以绍应诏,授左右司都事。至元二十七年正月,立兴文署,掌经籍板。
《元史·世祖本纪》:至元二十七年正月癸酉,立兴文署,掌经籍板及江南学田钱谷。
成宗元贞元年,诏诸路有儒通吏事、吏通经术者,考试录用。
《元史·成宗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元贞元年,诏:诸路有儒通吏事、吏通经术、性行修谨者,各路荐举,廉访司试选。每道岁贡二人,省台委官立法考试,必中程式,方许录用。
大德十一年五月,武宗即位,诏皇太子,旁求经籍,刊经书赐臣下。
《元史·成宗本纪》不载。 按《仁宗本纪》:大德十一年五月,武宗即位。六月癸巳,诏立帝为皇太子,受金宝。遣使四方,旁求经籍,识以玉刻印章,命近侍掌之。时有进《大学衍义》者,命詹事王约等节而译之。帝曰:治天下,此一书足矣。因命与《图象孝经》《列女传》并刊行,赐臣下。
武宗至大二年,命赵孟頫绘图,藏诸秘书。
《元史·武宗本纪》不载。 按《仁宗本纪》:武宗至大二年九月,命集贤学士赵孟頫绘图,藏诸秘书。
至大四年,仁宗亲定国子生,通一经者,以次补伴读。按《元史·武宗本纪》不载。 按《仁宗本纪》:至大四年三月,即帝位。闰七月己未,诏曰:朕今亲定国子生额三百人,仍增陪堂生二十人,通一经者,以次补伴读,著为定式。
仁宗皇庆二年十一月,诏定经书取士之制。
《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仁宗皇庆二年十月,中书省臣奏:科举事,世祖、裕宗累尝命行,成宗、武宗寻亦有旨,今不以闻,恐或有沮其事者。夫取士之法,经学实修己治人之道,词赋乃摛章绘句之学,自隋、唐以来,取人专尚词赋,故士习浮华。今臣等所拟将律赋省题诗小义皆不用,专立德行明经科,以此取士,庶可得人。帝然之。十一月,乃下诏曰:惟我祖宗以神武定天下,世祖皇帝设官分职,徵用儒雅,崇学校为育材之地,议科举为取士之方,规模宏远矣。朕以眇躬,获承丕祚,继志述事,祖训是式。若稽三代以来,取士各有科目,要其本末,举人以德行为首,试艺则以经术为先,词章次之。浮华过实,朕所不取。爰命中书,参酌古今,定其条制。其以皇庆三年八月,天下郡县,兴其贤者能者,充赋有司,次年二月会试京师,中选者朕亲策焉。考试程式:蒙古、色目人,第一场经问五条,《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设问,用朱子章句集注。其义理精明,文辞典雅者为中选。第二场策一道,以时务出题,限五百字以上。汉人、南人,第一场明经经疑二问,《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出题,并用朱氏集注,复以己意结之,限三百字以上;经义一道,各治一经,《诗》以朱子为主,《尚书》以蔡氏为主,《周易》以程氏、朱氏为主,已上三经,兼用古注疏,限五百字以上,不拘格律。第二场,古赋诏诰用古体,章表四六,参用古体。第三场策一道,经史时务内出题,不矜浮藻,惟务直述,限一千字以上或。蒙古、色目人,愿试汉人、南人科目,中选者加一等注授。蒙古、色目人作一榜,汉人、南人作一榜。第一名赐进士及第,从六品,第二名以下及第二甲,皆正七品,第三甲以下,皆正八品,两榜并同。于戏。经明行修,庶得真儒之用;风移俗易,并臻至治之隆。咨尔多方,体予至意。中书省所定条目:乡试,八月二十日,蒙古、色目人,试经问五条;汉人、南人,明经经疑二问,经义一道。二十三日,蒙古、色目人,试策一道;汉人、南人,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二十六日,汉人、南人,试策一道。会试,省部依乡试例,于次年二月初一日试第一场,初三日第二场,初五日第三场。
延祐元年,诏齐履谦为国子司业,请以孟月仲月试经疑经义,三年不通一经者,黜之,诏从其议。
《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齐履谦传》:延祐元年,诏择善教者,于是复以履谦为国子司业。履谦律士益严,教道益张,每斋置伴读一人为长,虽助教阙员,而诸生讲授不绝。时初命国子生岁贡六人,以入学先后为次第,履谦曰:不考其业,何以兴善而得人。乃酌旧制,立升斋、积分等法:每季考其学行,以次递升,上斋,又必踰再岁,始与私试;孟月仲月试经疑经义,季月试古赋诏诰章表策,蒙古、色目试明经策问;辞理俱优者一分,辞平理优者为半分,岁终积至八分者充高等,以四十人为额;然后集贤、礼部定其艺业及格者六人,以充岁贡;三年不通一经,及在学不满一岁者,并黜之。帝从其议。
延祐二年八月,更定国子学贡试经书之法。
《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选举学校志》:仁宗延祐二年八月,增置生员百人,陪堂生二十人,用集贤学士赵孟頫、礼部尚书元明善等所议国子学贡试之法更定之。曰升斋等第。六斋东西相向,下两斋左曰游艺,右曰依仁,凡诵书讲说、小学属对者隶焉。中两斋左曰据德,右曰志道,讲说《四书》、课肄诗律者隶焉。上两斋左曰时习,右曰日新,讲说《易》《诗》《书》《春秋》科,习明经义等程文者隶焉。每斋员数不等,每季考其所习经诗课业,及不违规矩者,以次递升。
延祐四年,命塔失不花置图书东宫,俾太子时时观省。
《元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高宣传》:延祐四年夏四月,帝谓:塔失不花撰集前代嘉言善行,名曰《承华事略》,并画《豳风图》以进。帝览之,奖谕曰:汝能辅太子以正,朕甚嘉之。命置图书东宫,俾太子时时观省。延祐五年七月,御史中丞赵简请求硕学,置东宫说经。
《元史·仁宗本纪》:延祐五年七月壬申,御史中丞赵简言:皇太子春秋鼎盛,宜选耆儒敷陈道义。今李铨侍东宫说经,未谙经史,请别求硕学,分进讲读,实宗社无疆之福。制曰:可。
英宗至治 年,以阿邻帖木儿侍左右,翻译诸经。
《元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阿邻帖木儿传》:英宗时,以旧学日侍左右,陈说祖宗以来及古先哲王嘉言善行。翻译诸经,纪录故实,总治诸王、驸马、番国朝会之事。
泰定帝泰定元年,开经筵,令太子诸王大臣子孙受学,命儒臣张圭等进讲经史。
《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元年二月甲戌,江浙行省左丞赵简,请开经筵及择师傅,令太子及诸王大臣子孙受学,遂命平章政事张圭、翰林学士承旨忽都鲁都儿迷失、学士吴澄、集贤直学士邓文原,以《帝范》《资治通鉴》《大学衍义》《贞观政要》等进讲,复敕右丞相也先铁木儿领之。 按《虞集传》:泰定初,天子幸上都,以讲臣多高年,命集与集贤侍读学士王结执经以从,自是岁尝在拟。经筵之制,取经史中切于心德治道者,用国语、汉文两进读,润泽之际,患夫陈圣学者未易于尽其要,指时务者尤难于极其情,每选一时精于其学者为之,犹数日乃成一篇,集为反覆古今名物之辨以通之,然后得以无忤,其辞之所达,万不及一,则未尝不退而窃叹焉。
泰定五年,以赵世延兼知经筵事。
《元史·泰定帝本纪》不载。 按《赵世延传》:泰定四年,复为御史中丞。明年,仍加翰林学士承旨。经筵开,兼知经筵事,选拣劝讲者,皆一时名流。
文宗天历二年,置奎章阁,艺文监,藏贮书籍,延天下名儒,校雠纂修其中。
《元史·文宗本纪》:天历二年二月甲寅,立奎章阁学士院,秩正三品,以翰林学士承旨忽都鲁都儿迷失、集贤大学士赵世延并为大学士,侍御史撒迪、翰林直学士虞集并为侍书学士,又置承制、供奉各一员。八月乙巳,立艺文监,从三品,隶奎章阁学士院;又立艺林库、广成局,皆隶艺文监。九月戊辰,敕翰林国史院官同奎章阁学士采辑本朝典故,准《唐》《宋会要》,著为《经世大典》。 按《百官志》:奎章阁学士院,秩正三品。天历二年,立于兴圣殿西,命儒臣进经史之书,考帝王之治。大学士二员,正三品。寻升为学士院。大学士,正二品;侍书学士,从二品;承制学士,正三品;供奉学士,正四品;参书,从五品。多以他官兼领其职。艺文监,秩从三品。天历二年置,专以国语敷译儒书,及儒书之合校雠者俾兼治之。大监检校书籍事二员,从三品;少监同检校书籍二员,从四品;监丞参检校书籍事二员,从五品;典簿一员,照磨一员,令史四人,译史一人,怯里马赤一人,奏差二人,典吏三人。监书博士,秩正五品。天历二年始置。品定书画,择朝臣之博识者为之。博士二员,正五品;书吏一人。艺林库,秩从六品。提点一员,从六品;大使一员,副使一员,正七品;库子一人,本把二人。掌藏贮书籍。天历二年始置。广成局,秩七品,掌传刻经籍及印造之事。天历二年始置。大使一员,从七品;副使一员,正八品;直长二人,正九品;司吏二人。〈按监书博士本纪作至顺元年置此作天历二年疑误〉 按《揭傒斯传》:天历初,开奎章阁,首擢为授经郎,以教勋戚大臣子孙。文宗时幸阁中,有所咨访,奏对称旨,恒以字呼之而不名。每中书奏用儒臣,必问曰:其材何如揭曼硕。间出其所上《太平政要策》以示台臣,曰:此朕授经郎揭曼硕所进也。其见亲重如此。与修《经世大典》,文宗取其所撰《宪典》读之,顾谓近臣曰:此岂非《唐律》乎。特授艺文监丞,参检校书籍事。 按《欧阳元传》:初置奎章阁学士院,又置艺文监隶焉,皆选清望官居之,文宗亲署元为艺文少监。奉诏纂修《经世大典》,升大监、检校书籍事。 按《宋本传》:天历二年,改礼部侍郎,文宗开奎章阁,并艺文监,检校书籍,超大监。 按《谢端传》:文宗建奎章阁,蒐罗中外才俊置其中,尝语阿荣曰:当今文学之士,朕惟未识谢端。 按《王守诚传》:转艺林库使,与著《经世大典》。拜礼部尚书。 按《李泂传》:文宗方开奎章阁,延天下之名士充学士员,泂数进见,奏对称旨,超迁翰林直学士,俄特授奎章阁承制学士。泂既为帝所知遇,乃著书曰《辅治篇》以进,文宗嘉纳之。 按《苏天爵传》:入为监察御史,改奎章阁授经郎。 按《樊执敬传》:由国子生擢授经郎。 按《虞集奎章阁铭序》:天历二年三月吉日,天子作奎章之阁,万几之暇,观书怡神,则恒御焉。臣奉敕刻,铭曰:维皇穆清,中正无为。翼翼其钦,圣性日熙。乃建延阁,左图右史。匪资燕娱,稽古之理。经纬为文,如日行天。爰刻其赋,垂美万年。
至顺元年正月,命赵世延等领奎章阁纂修事。二月,命燕帖木儿监修虞集等辞职,不许,增置奎章阁监书博士。八月,宴纂修群臣。
《元史·文宗本纪》:至顺元年正月丙辰,命赵世延、赵世安领纂修《经世大典》事。二月庚寅,以《经世大典》久无成功,专命奎章阁阿邻帖木儿、忽都鲁都儿迷失等译国言所纪典章为汉语,纂修则赵世延、虞集等,而燕铁木儿如国史例监修。辛卯,奎章阁学士忽都鲁都儿迷失、撒迪、虞集辞职,诏谕之曰:昔我祖宗睿知聪明,其于致理之道,自然生知。朕以统绪所传,实在渺躬,夙夜忧惧,自惟早岁跋涉艰阻,视我祖宗,既乏生知之明,于国家治体,岂能周知。故立奎章阁,置学士员,日以祖宗明训、古昔治乱得失陈说于前,使朕乐于听闻。卿等其推所学以称朕意,其勿复辞。甲午,置奎章阁监书博士二人,秩正五品。九月己亥,以奎章阁纂修《经世大典》,命省、院、台诸司以次宴其官属。 按《赵世延传》:至顺元年,诏世延虞集等纂修《皇朝经世大典》,世延屡奏:臣衰老,乞解中书政务,专意纂修。帝曰:老臣如卿者无几,求退之言,后勿复陈。按《虞集传》:文宗在潜邸,已知集名,既即位。除奎章阁侍书学士。集以入侍燕閒,无益时政,且媢嫉者多,乃与大学士忽都鲁都儿迷失等进曰:陛下出独见,建奎章阁,览书籍,置学士员,以备顾问。臣等备员,殊无补报,恐有累圣德,乞容臣等辞职。帝曰:昔我祖宗,睿知聪明,其于致理之道,生而知之,朕早岁跋涉艰阻,视我祖宗,既乏生知之明,于国家治体,岂能周知。故立奎章阁,置学士员,以祖宗明训、古昔治乱得失,日陈于前,卿等其悉所学,以辅朕志。若军国机务,自有省院台任之,非卿等责也。
顺帝元统元年,以揭傒斯知经筵事。
《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揭傒斯传》:元统初,天子亲擢为奎章阁学士,未至,改翰林直学士,及开经筵,再升侍讲学士、同知经筵事。经筵无专官,曰领曰知,多宰执大臣,故微辞奥义,必属傒斯订定而后进,其言往往寓献替之诚,以裨益治道。天子嘉其忠恳,数出金织文段以赐。 按《巎巎传》:顺帝即位之后。巎巎侍经筵,日劝帝务学,帝辄就之习授,欲宠以师礼,巎巎力辞不可。凡《四书》《六经》所载治道,为帝䌷绎而言,必使辞达,感动帝衷,敷畅旨意而后已。
元统 年,安南请佛书,以《九经》赐之。
《元史·顺帝本纪》:元统二年五月,赠故中书王泰亨谥清宪,泰亨在中书时,安南请佛书,乞以《九经》赐之,使高丽不受礼遗,故特赐是谥。〈按此元统二年以前事,未详何年,阙之以
存疑,或竟作元年者非
〉至正元年五月,以崇文监属国史院。六月,改奎章阁为宣文阁,以巎巎董治,以周伯琦为授经郎,以脱脱领经筵事。
《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元年五月戊申,以崇文监属翰林国史院。六月戊辰,改旧奎章阁为宣文阁。 按《巎巎传》:大臣议罢先朝所置奎章阁学士院及艺文监官。巎巎进曰:民有千金之产,犹设家塾,延馆客,岂有堂堂天朝,富有四海,一学房犹不能容耶。帝闻而然之。即日改奎章阁为宣文阁,艺文监为崇文监,存设如初,就命巎巎董治。又请置检讨等职十六员以备进讲。帝皆俞允。 按《周伯琦传》:至正元年,改奎章阁为宣文阁,艺文监为崇文监,伯琦为宣文阁授经郎,教戚里大臣子弟,每进讲,辄称旨,且日备顾问。帝以伯琦工书法,命篆宣文阁宝,仍题扁宣文阁;及摹王羲之所书《兰亭序》、智永所书《千文》,刻石于阁中。自是累转官,皆宣文、崇文之间,而眷遇益隆矣。 按《脱脱传》:至正元年,遂命脱脱为中书右丞相、录军国重事,又开经筵,遴选儒臣以劝讲,而脱脱实领经筵事。中外翕然称为贤相。
至正三年,命经筵官进讲,御宣文阁,脱脱取秘书监书以进。
《元史·顺帝本纪》:六月壬子,命经筵官进讲者三。按《脱脱传》:至正三年,帝尝御宣文阁,脱脱前奏曰:陛下临御以来,天下无事,宜留心圣学。颇闻左右多沮挠者,设使经史不足观,世祖岂以是教裕皇哉。即秘书监取裕宗所授书以进,帝大悦。
至正六年,命左右二司、六部吏属讲习经史,以归旸李黼为宣文阁监书博士。
《元史·顺帝本纪》:至正六年四月,以中书右丞吕思诚知经筵事。命左右二司、六部吏属于午后讲习经史。 按《归旸传》:至正六年,改宣文阁监书博士,兼经筵译文官。 按《李黼传》:入为国子监丞,迁宣文阁监书博士,兼经筵官。数与劝讲,每以圣贤心法为帝言之。
至正九年六月,刻小玉印,凡秘书监书,尽皆识之。七月,命太子习学汉人文书。十月,入端本堂肄业,受书李好文纂经史要略以进。
《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九年六月丙子,刻小玉印,以至正珍秘为文,凡秘书监所掌书,尽皆识之。七月壬辰,诏命太子爱猷识理达腊习学汉人文书,以李好文为谕德,归旸为赞善,张仲为文学。李好文等上书辞,不许。冬十月丁酉,命皇太子爱猷识理达腊自是日为始入端本堂肄业。命脱脱领端本堂事,司徒雅普化知端本堂事。端本堂虚中座,以俟至尊临幸,太子与师傅分东西向坐授书,其下僚属以次列坐。按《李好文传》:至正九年,帝以皇太子年渐长,开端本堂,命皇太子入学,以右丞相脱脱、大司徒雅不花知端本堂事,而命好文以翰林学士兼谕德。好文力辞,上书宰相曰:三代圣王,莫不以教世子为先务,盖帝王之治本于道,圣贤之道存于经,而传经期于明道,出治本于为学,关系至重,要在得人。自非德堪范模,则不足以辅成德性。自非学臻阃奥,则不足以启迪聪明。宜求道德之鸿儒,仰成国家之盛事。好文天资本下,人望素轻,草野之习,而久与性成,章句之学,而寖以事废,骤膺重托,负荷诚难。必别加选抡,庶国家有得人之助,而好文免妨贤之讥。丞相以其书闻,帝嘉叹之,而不允其辞,好文:欲求二帝三王之道,必由于孔氏,其书则《孝经》《大学》《论语》《孟子》《中庸》。乃摘其要略,释以经义,又取史传及先儒论说,有关治体而协经旨者,加以所见,仿真德秀《大学衍义》之例,为书十一卷,名曰《端本堂经训要义》,奉表以进,诏付端本堂,令太子习焉。好文又集历代帝王故事,总百有六篇:一曰圣慧,如汉孝昭、后汉明帝幼敏之类;二曰孝友,如舜、文王及唐元宗友爱之类;三曰恭俭,如汉文帝却千里马、罢露台之类;四曰圣学,如殷宗缉学,及陈、隋诸君不善学之类。以为太子问安馀暇之助。又取古史,自三皇迄金、宋,历代授受,国祚久速,治乱兴废为书,曰《大宝录》。又取前代帝王是非善恶之所当法当戒者为书,名曰《大宝龟鉴》。皆录以进焉。 按《归旸传》:会开端本堂,皇太子就学,召旸为赞善。未几,迁翰林直学士、同修国史,仍兼前职。旸言:师傅当与皇太子东西向授书,其属亦以次列坐,虚其中座,以待至尊临幸,不然,则师道不立矣。时众言人人殊,卒从旸议。 按《乌古孙良桢传》:至正十三年,东宫久未建,恳恳为言,车驾幸上都,始册皇太子。立詹事院,驿召为副詹事,每直端本堂,则进正心诚意之说、亲君子远小人之道,皇太子嘉纳焉。〈按《本纪》:立太子在十三年五月丁酉。九年开端本堂
皆皇子时事,尚未为太子也。故并附此条于后,得有所考正云

至正十一年三月,徵建宁处士彭炳为端本堂说书,不至。
《元史·顺帝本纪》云云。
至正十六年,李好文复上书皇太子,申所进经典大意。
《元史·顺帝本纪》不载。 按《李好文传》:至正十六年,复上书皇太子,其言曰:臣之所言,即前日所进经典之大意也,殿下宜以所进诸书,参以《贞观政要》《大学衍义》等篇,果能一一推而行之,则万几之政、太平之治,不难致矣。皇太子深敬礼而嘉纳之。
至正二十二年十二月,李士瞻请御经筵,以讲圣学。按《元史·顺帝本纪》:至正二十二年十二月庚子,枢密副使李士瞻上疏极言时政,凡二十条;三曰御经筵,以讲圣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