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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经籍典

 第四卷目录

 经籍总部汇考四
  宋〈太祖建隆一则 乾德四则 开宝二则 太宗太平兴国六则 雍熙一则 端拱一则 淳化五则 至道三则 真宗咸平五则 景德四则 大中祥符九则 天禧三则 仁宗天圣四则 明道二则 景祐三则 宝元二则 庆历三则 皇祐四则 至和一则 嘉祐六则 英宗治平二则 神宗熙宁六则 元丰二则 哲宗元祐六则 绍圣一则〉

经籍典第四卷

经籍总部汇考四

宋太祖建隆元年,置三馆,有书万馀卷,以秘书监掌其事。
《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职官志》:秘书监少监丞各一人,监掌古今经籍图书、国史实录、天文历数之事,少监为之贰,而丞参领之。其属有五:著作郎一人,著作佐郎二人,掌修纂日历;秘书郎二人,掌集贤院、史馆、昭文馆、秘阁图籍,以甲、乙、丙、丁为部,各分其类;校书郎四人,正字二人,掌校雠典籍,判正讹谬,各以其职隶于长贰。惟日历非编修官不预。岁于仲夏曝书,则给酒食费,尚书、学士、侍郎、待制、两省谏官、御史并赴。遇庚伏,则前期遣中使谕旨,听以早归。大典礼,则长贰预集议。所以待遇儒臣,非他司比。宴设锡予,率循故事。宋初,置三馆长庆门北,谓之西馆。 按《艺文志》:宋初,有书万馀卷。其后削平诸国,收其图籍,及下诏遣使,三馆之书,稍复增益。
乾德元年,诏定诸州贡举,条对经史之法。是年,平荆南收图书以实三馆。
《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选举志》:宋之科目,有进士,有诸科。初,礼部贡举,设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皆秋取解,冬集礼部,春考试。合格者,列名放榜于尚书省。凡进士,试诗、赋、论各一首,策五道,帖《论语》十帖,对《春秋》《礼记》墨义十条。凡《九经》,帖书一百二十帖,对墨义六十条。凡《五经》,帖书八十帖,对墨义五十条。凡《三礼》,对墨义九十条。凡《三传》,一百一十条,凡《开元礼》,凡《三史》,各对三百馀。凡学究,《毛诗》对墨义五十条,《论语》十条,《尔雅》《孝经》共十条,《周易》《尚书》各二十五条。凡明法,对律令四十条,兼经并同《毛诗》之制。各同经引试,通六为合格。乾德元年,诏九经下第者再试。收荆南图书实三馆。按《宋史·太祖本纪》:八月壬辰,诏九经举人下第者再试。
《文献通考》:乾德元年,平荆南,尽收其图书以实三馆。
乾德三年,平蜀,收图籍万三千卷。
《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乾德三年,平蜀,遣右拾遗孙逢吉往收其图籍,凡得书万三千卷。乾德四年五月,阅蜀法物、图书。八月,诏求遗书。按《宋史·太祖本纪》:乾德四年五月乙亥,阅蜀法物、图书。
《玉海》:国初,三馆书才万三千馀卷。乾德四年五月乙亥,收伪蜀图书付史馆,凡一万三千卷。闰八月,诏求遗书。涉、弼等应诏献书总千二百二十八卷,分寘书府。
《文献通考》:乾德四年,诏购募亡书。三礼涉、弼,三传彭干。学究朱载等皆诣阙献书,合千二百二十八卷。诏分置书府。弼等并赐以科名。八月,诏史馆,凡吏民有以书籍来献,当视其篇目,馆阁中所无者收之。献书人送学士院试问吏理,堪任职官者,具以名闻。乾德六年,史馆新定书目四卷。
《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玉海》云云。
开宝五年,诏李昉、陈鄂等校定经典释文。
《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玉海》:唐陆德明《尚书释文》用古文,后周显德六年,郭忠恕校定古文刻板,太祖命判国子监周惟简等重修。开宝五年二月,诏翰林学士李昉校定,上之,诏名《开宝新定尚书释文》。又云:李昉与知制诰李穆、扈蒙校定《尚书释文》,周惟简与陈鄂重修,诏并刋板颁行。开宝五年,判监陈鄂与姜融等四人校《孝经》《论语》《尔雅》释文上之。
开宝九年,籍江南图书二万馀卷。
《宋史·太祖本纪》不载。 按《玉海》:开宝九年,得江南图书二万馀卷。 又云:建隆初,三馆书仅万二千馀卷。及平诸国收图籍,蜀江南最多,开宝中参以书为八万卷,凡得蜀书二万三千卷,江南书三万馀卷。按《文献通考》:开宝八年冬,平江南;明年春,遣太子洗马吕龟祥就金陵,籍其图书得二万馀卷,悉送史馆,自是群书渐备。两浙钱俶归朝,又收其书籍。〈按《玉海》所载,得
蜀及江南书前后多寡互异,今并存以备参考。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九月,幸新修三馆书院。
《宋史·太宗本纪》:太平兴国二年九月乙未,幸新修三馆。 按《职官志》:太平兴国初,于升龙门东北,创立三馆书院。
《玉海》:五季时,在右掖门内止十馀楹书,才数匮。太平兴国二年,始于乾元殿东改建。
《文献通考》:先是朱梁都汴,正明中,始以今右长庆门东北庐舍十数间为三馆。湫隘卑庳,才蔽风雨,周庐徼道,出于其侧,卫士驺从,朝夕喧杂,历代以来未遑改作,每诸儒受诏,有所论撰,即移于他所始能成之。太平兴国初,因幸三馆,顾左右曰:若此之陋,岂可以蓄天下图籍,延四方之士耶。即诏经度左升龙门东北旧车路院别建三馆,命中使督其役。栋宇之制,皆亲所规画。
太平兴国三年,以新修书院为崇文院,幸崇文院观书。
《宋史·太宗本纪》:太平兴国三年二月丙辰,以三馆新修书院为崇文院。辛未,幸崇文院观书。 按《艺文志》:太宗始于左升龙门北建崇文院,而徙三馆之书以实之。 按《职官志》:太平兴国三年,赐名崇文院,迁西馆书贮焉。东廊为集贤书库,西廊分四部,为史馆书库。 按《南唐李氏世家》:李煜字重光。太宗幸崇文院观书,召煜及刘鋹,令纵观,谓煜曰:闻卿在江南好读书,此简策多卿之旧物,归朝来颇读书否。煜顿首谢。
《玉海》:太平兴国三年,迁旧馆之书。二月丙辰朔,赐名崇文院。院东庑为昭文书库,南庑为集贤书库,西庑有四库,分四部,为史、馆、书、库。辛巳,幸观书,凡六库书籍正副本八万卷。雍熙中,建秘阁于此,分内库书籍藏之。或云秘阁藏图书,国学藏经典,三馆藏史传。按《文献通考》:太平兴国三年二月,书院成,诏曰:国家建新崇构,大集群书,宜锡嘉名以光策府,其三馆新修书院,宜目为崇文院。自经始至于毕功临幸者再。轮奂壮丽,甲于内庭,西序启便门以备行幸。于是尽迁旧馆之书以实之。院之东廊为昭文书库,南廊为集贤书库,分经、史、子、集四部,为史馆书库。六库书籍正副本凡八万卷,策府之文焕乎一变矣。
太平兴国四年,建太清楼,藏御制及四部群书。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太平兴国四年,建太清楼于迎阳门后苑,长编云太清楼。藏太宗御制及墨迹石本九百三十四卷,轴四部,群书二万三千七百二十五卷。其后,群书增及一万一千二百九十三卷,太宗御集御书又七百五十三卷。
太平兴国七年,以御书二百九卷,藏秘阁。
《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有赵州隆平簿王著善行草书。太平兴国七年六月甲戌,以为翰林侍书。又选赵〈缺〉等七人待诏翰林,故有三体书故事六十三卷,两韵诗十卷,草书急就章二卷,千字文二卷,孝经一卷,赏花钓鱼诗一卷,杂草书五十三卷,飞白六十九卷,八分千字文二卷,行书秘阁赞三卷,五体书、四体书各一卷,合二百九卷,为十二部,藏秘阁。太平兴国八年,诏赐睦州,学《九经》
《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田锡传》:太平兴国七年,知相州,改右补阙。复上章论事。明年,移睦州。睦州人旧阻礼教,锡建孔子庙,表请以经籍给诸生,诏赐《九经》,自是人知向学。
太平兴国九年,诏中外上三馆阙书。
《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太平兴国九年正月壬戌,诏中外上三馆阙书及三百卷,当甄录。自是四方书籍往往间出。上谓侍臣曰:教化之本,治乱之原,无书籍何以取法。今三馆贮书,数虽不少,若观开元书目,即遗逸尚多,宜广行求访。乃诏以开元四部书目比校阙者搜访,具录所少书示中外。
《文献通考》:太平兴国九年正月,诏曰:国家宣明宪度,恢张政治,敦崇儒术,启迪化源,国典朝章,咸从振举,遗编坠简,当务询求,眷言经济,无以加此。宜令三馆以开元四部书目,阅馆中所阙者,具列其名,诏中外购募有以亡书来上及三百卷,当议甄录酬奖,馀第卷帙之数等级优赐,不愿送官者,借本写毕还之。自是四方书籍往往间出。
雍熙元年春正月壬戌,购逸书。
《宋史·太宗本纪》云云。
端拱元年,置秘阁于崇文院,亲临幸观书。是年,命司业孔维等校《五经正义》
《宋史·太宗本纪》:端拱元年五月辛酉,置秘阁于崇文院。 按《艺文志》:分三馆书万馀卷别为书库,目曰秘阁。阁成,亲临幸观书,赐从臣及直馆宴。又命近习侍卫之臣纵观群书。 按《职官志》:直秘阁人。国初,以史馆、昭文馆、集贤院为三馆,皆寓崇文院。端拱元年,诏就崇文院中堂建秘阁,择三馆真本书籍万馀卷及内出古画、墨迹藏其中,以右司谏直史馆宋泌为直秘阁。直馆、直院则谓之馆职,以他官兼者谓之贴职。又《秘阁注》:端拱元年,建秘阁于院中。昭文馆、史馆、集贤院皆沿唐制立名,俱有书库寓于崇文院庑下。三馆、秘阁、崇文院各置贴职官。又有集贤殿修撰、直龙图阁、校勘,通谓之馆阁。 按《李至传》:会建秘阁,命兼秘书监,选三馆书置阁中,俾至总之。 按《杜镐传》:加秘阁校理。太宗观书秘阁,询镐经义,进对称旨,加赐金帛。 按《谢泌传》:端拱初,直史馆言:图书,多失次序。唐景龙中,尝分经、史、子、集为四库,命薛稷、沈佺期、武平一、马怀素分掌。遂令分典四部,以泌知集库。按《文献通考》:诏:分三馆之书万馀卷,别为书库,目曰秘阁。以礼部侍郎李至兼秘书监右司谏,直史馆谢泌兼直秘阁,右赞善大夫史馆检讨,杜镐为校理。按《玉海》:端拱元年三月,司业孔维等奉敕校勘孔颖达《五经正义》百八十卷。诏国子监镂板行之。《易》则维等四人校勘,李说等六人详勘又再校。十月,板成以献。《书》亦如之。二年十月,以献。《春秋》则维等二人校,王炳等三人详校,邵世隆再校。淳化元年十月,板成。《诗》则李觉等五人再校毕,道升等五人详勘。孔经等五人校勘。淳化三年四月以献。《礼记》则胡迪等五人校勘,纪自成等七人再校,李至等详定,淳化五年五月以献。淳化三年以前印板,召前资官或进士写之。
淳化元年,诏升秘阁,次三馆,建清心殿,以藏图籍。
《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职官志》:淳化元年,诏以秘阁次三馆置直阁。校理。以诸司三品、两省五品以上一人判阁事。直阁、校理通掌阁事,掌缮写秘阁所藏。供御人、装裁匠十二人。 按《李至传》:至每与李昉、王化基等观书阁下,上必遣使赐宴,且命三馆学士皆与焉。至是升秘阁,次于三馆,从至请也。
《文献通考》:淳化二年五月,以史馆所藏天文、历算、阴阳、术数、兵法之书,凡五千十二卷,天文图画一百十四卷,悉付秘阁。八月,赐宴于秘阁。右仆射李昉、吏部尚书宋琪、左散骑常侍徐铉,及翰林学士、诸曹、侍郎、给事中、谏议、舍人等皆预焉。大陈图籍令观之。翌日,又诏御史中丞王化基及直馆,并赐宴,复令观书。是岁,李至等上言曰:王者藏书之府,自汉置未央宫,则有麒麟天禄,命刘向、扬雄典校其书,皆在禁中,谓之中书,即内库书也。后汉之东观亦禁中也,至桓帝始置秘书监,掌禁中图书秘记,谓之秘书。及魏文帝,分秘书,立中书,而秘书监专掌艺文图籍之事,后以秘书属少府,王肃为《秘书监表论》曰:魏之秘书,即汉之东观也。由是不属少府。而兰台亦藏书,故薛夏云兰台为外台,秘书为内阁,然则秘阁之书藏于内,明矣。晋、宋以还,皆有秘阁之号,故晋孝武好览文艺,敕秘书郎徐广料秘阁四部书三万馀卷。宋谢灵运为秘书监,补秘阁之遗逸,齐末,兵火延烧,秘阁经籍遗散。梁江子一亦请归秘阁观书。隋炀帝写秘阁之书,分为三品,于是观文殿东西廊贮,然则秘阁之设其来久矣。及唐开元中,缮写四部书以充内库,命散骑常侍褚无量、秘书监马怀素,总其事之成列于乾元殿之东廊。然则秘阁之书,皆置之于内也。自唐室陵夷中原,多故经史文籍荡然流离,仅及百年,斯道几废,国家承衰弊之季,开政治之原,三馆之书,购求渐广,经籍之道,于是复兴。陛下运独见之明,下惟新之诏,复建秘阁以藏奇书,总群经之博要,资乙夜之观览,故实出于宸心,非因群下之建议也。况睿藻神翰,盈溢编帙,其所崇重,非复与群司为比。然自创置之后,载离寒暑,而宫司所处,未有定制,望降明诏,令与三馆并列,叙其先后,著为永式,其秘书省既无籍,元隶百司,请为旧制。诏可。其奏列秘阁次于三馆。按《玉海》:太宗于后苑建清心殿,藏图籍以资游观。尝于此续《御览》,致飞鹊之异。或云淳化元年正月作。而《御览》成于兴国八年,当考。〈按:秘阁次三馆。《职官志》作元年,《通考》作二年,今并列
以备参考。

淳化二年,秘书监李至进新校御书三百八十卷。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李至传》:至兼秘书监。请购亡书,间以新书奏御,必便坐延见,恩礼甚厚。按《玉海》:淳化二年,秘书监李至进新校御书三百八十卷。上从容谓之曰:人之嗜好,不可不谨。人君当淡然无欲,勿使嗜好形见于外,则奸佞无自入焉。朕他无所欲,但喜读书,多见古今成败,善者从之,不善者改之。至拜舞称贺。
淳化三年五月,诏增修秘阁。八月,阁成,御制赞序,以旌秘府。
《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淳化三年五月甲寅,诏增修秘阁。八月壬戌朔,宴宰臣李昉以下于秘阁三馆与焉。上作诗以美其事,已而秘书监李至上表,乞御制以光秘府。上许之,仍以六体亲书赞文并序及篆额刻石。 一本云阁成,帝作赞赐之。李至,上表请以御制赞刻石秘阁。帝以宰臣前陈请,又重违至意,诏曰:近以延阁载新,万机多暇,聊书赞咏,以美成功。遽览封章,愿刋穹石,垂于不朽,良积厚颜。其赞并序,当亲书篆额,以旌秘府。按《文献通考》:淳化三年八月,馆阁成,上制赞亲书并篆额,勒石立于阁前。
淳化四年,赐高丽王治板本《九经》
《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高丽王传》:淳化四年,治上言愿赐板本《九经》书,用敦儒教,许之。
淳化五年,始置书库监官,诏增刻七经义疏。
《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职官志》:淳化五年,判国子监李至言:国子监旧有印书钱物所,名为近俗,乞改为国子监书库官。始置书库监官,以京朝官充。掌印经史群书,以备朝廷宣索赐予之用,及出鬻而收其直以上于官。 按《李至传》:至荐潘慎修、舒雅、杜镐、吴淑等入充直馆校理。淳化五年,兼判国子监。至上言:《五经》书疏已板行,惟二《传》、二《礼》《孝经》《论语》《尔雅》七经疏未备,岂副仁君垂训之意。今直讲崔颐正、孙奭、崔偓佺皆励精强学,博通经义,望令重加校雠,以备刊刻。从之。后又引吴淑、舒雅、杜镐检正讹谬,至与李沆总领而裁处之。
至道元年六月,遣裴愈往江南购求图书。
《宋史·太宗本纪》:至道元年六月乙酉,购求图书。按《玉海》:至道元年六月十日乙酉,遣裴愈往江南求图籍。戊戌,上草书经史故事三十六纸,诏翰林侍读吕文仲一一读之,因刻石以数百本,并秘阁官吏姓名付内侍裴愈,令于江东名山福地道宫佛庙,各藏三五本。或高逸不仕,纯朴有行,好古博雅,为州里所称者,分以赐之。
至道三年,赐曲阜令,文宣公孔延世御书《九经》。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孔宜传》:孔延世字茂先,赐学究出身。至道三年十一月,召赴阙,以为曲阜令,袭封文宣公,赐白金、束帛及太庙御书印本《九经》。按《玉海》:至道三年九月戊寅,殿中丞方演言曲阜文宣王庙有书楼而无典籍,请赐九经及先帝御书,重给祭器。从之。
太宗   年,命河南府建国子监,赐《九经》书。按《宋史·太宗本纪》不载。 按《礼志》:建隆中,凡三幸国子监。太宗又命河南府建国子监文宣王庙,置官讲说及赐《九经》书。
真宗咸平元年正月,令崔颐正等详校诸经板本。十一月,诏朱昂编次三馆书籍。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文苑·朱昂传》:真宗即位,迁秩司封郎中,俄知制诰,判史馆,受诏编次三馆秘阁书籍,既毕,加吏部。咸平二年,召入翰林为学士。按《玉海》:咸平元年正月丁丑,刘可名上言,诸经板本多误。上令颐正详校。可名奏《诗书正义》差误事。二月庚戌,奭等改正九十四字。沆预政二年,命祭酒邢炳代领其事,舒雅、李维、李慕清、王涣、刘士元预焉。《五经正义》始毕。国子监刻诸经正义板,以赵安仁有苍雅之学,奏留书之,踰年而毕。十一月,以三馆秘阁书籍岁久不治,诏朱昂、杜镐与刘承圭整比,著为录。咸平二年,诏邢炳等校定七经义疏。闰三月甲午,诏写三馆四部书,甲子,诏求逸书。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儒林·邢炳传》:咸平二年,始置翰林侍讲学士,以炳为之。受诏与杜镐、舒雅、孙奭、李慕清、崔偓佺等校定《周礼》《仪礼》《公羊》《谷梁春秋传》《孝经》《论语》《尔雅义疏》,及成,并加阶勋。
《玉海》:咸平二年闰三月甲午,诏三馆写四部书来上,当置禁中,以便观览。三馆写四部书籍二本,一置龙图阁,一置太清楼,御制御书皆在。上亲制赞序,刻石纪其数。上因阅书目,见缺书尚多。甲子,诏求逸书。咸平三年,朱昂等以馆阁图籍目录奏御。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咸平三年二月丙午,朱昂以司封郎中,加吏部杜镐,以校理为直秘阁,赐金紫。昂等受诏编馆阁图籍目录,至是,奏御,故奖之。
咸平四年六月,诏州县学,各赐《九经》一部,九月,邢炳等上重校七经义疏,十月,摹印颁行,诏广献书之路。按《宋史·真宗本纪》:咸平四年六月丁卯,诏州县学及聚徒讲诵之所,并赐《九经》
《玉海》:咸平四年六月丁卯,诏州县学及聚徒讲诵之所,各赐九经一部。九月丁亥〈一作丁丑〉,翰林侍讲学士邢炳及直讲崔偓佺等,表上重校《周礼》《仪礼》《公谷传》《孝经》《论语》《尔雅》《七经义疏》,凡一百六十五卷,赐宴国子监,炳加一阶,馀迁秩。〈一本云一百六十三卷〉十月十九日,命杭州刻板摹印颁行,于是九经疏义具矣。二十七日甲子,诏曰:国家设广内石渠之宇,访禹陵汲冢之书,广献书之路,每卷给千钱,三百卷以上量才录用。三馆四部书籍,一置龙图阁,一置太清楼。十一月丁亥,观书。
咸平五年,召分司西京,乐史入对,尽取所著书藏秘府,七月,幸三馆秘阁,阅四部书,十二月,择官于崇文院校勘。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乐黄目传》:父史,分司西京。咸平五年,召对。上见其矍铄不衰,又知笃学,尽取所著书藏秘府。
《玉海》:七月庚戌,幸三馆秘阁,阅四部书。十二月甲申,令流内铨于常选择知书者,以名闻。初,诏写三馆书籍,一本置龙图阁,一本藏后苑,皆以馆阁官分校。上阅之,见其尚有舛误而未雠对者二万卷。故择官详校,命吏部侍郎陈恕、知制诰杨亿试十五人,得馆陶尉刘均等七人,于崇文院校勘。 又云:令流内铨择官详校试十五人,诗论于银台,得刘均聂震等七人,于崇文院校勘,大官供膳。
景德元年,黄夷简等上校勘新写御书。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景德元年三月丁酉,直秘阁黄夷简等,上校勘新写御书,凡二万四千一百六十二卷,赐钱帛有差。校勘官刘均等授校理。先是诏流内铨取选人内及第无过者,以名闻,命陈恕杨亿试之,于崇文院校勘,大官供膳。踰年乃毕,而有是命。
景德二年夏,幸国子监阅库书,幸龙阁阅六阁书,赐高琼经史,冬馆阁上两库经史。
《宋史·真宗本纪》:景德二年夏五月戊申,幸国子监。六月辛卯,高琼求板本经史,诏给之。 按《儒林·邢炳传》:景德二年夏,上幸国子监阅库书,问炳经板几何,炳曰:国初不及四千,今十馀万,经、传、正义皆具。臣少从师业儒时,经句有疏者百无一二,盖力不能传写。今板本大备,士庶家皆有之,斯乃儒者逢辰之幸也。上喜曰:国家虽尚儒术,非四方无事,何以及此。按《真宗实录》:景德二年四月戊戌,幸龙阁,阅太宗御书,观诸阁书画阁藏太宗御制御书,并文集,总五千一百十五卷,轴册下列六阁经典,总七千二百五十八卷目录三十卷,正经、经解、训诂、小学、仪注、乐书、史传,总七千二百五十八卷,目录四百四十二卷,正史、编年、杂史、史抄、故事、职官、传记、岁时、刑法、谱牒、地理、伪史子书,总八千四百八十九卷,儒家、道书、释书、子书、类书、小说、算术、医书、文集,总七千一百八卷,别集、总集、天文,总二千五百六十一卷,兵书、历书、天文、占书、六壬、遁甲、太一气神、相书、卜筮、地理、二宅三命、选日、杂录、图画、总七百一卷,轴册古画上中品,新画上品,又古贤墨迹总二百六十六卷。上曰:退朝之暇,聚图书以自娱。〈总二万九千七百十四卷〉又曰:龙阁书屡经雠校,最为精详。已传写一本置太清楼。朕求书备至,故奇书秘籍无隐焉。
《玉海》:景德二年六月乙未,赐殿前都挥使高琼九经书疏诸史各一部,从所请也。真宗尚儒术,故勋臣宿将亦化焉。《本纪》作辛卯,此作乙未恐误〉十月,馆阁上所校两库经史书。
景德三年四月,幸崇文院观书籍,五月,诏求逸书,八月,赐种放经史,十月,御崇政殿观新校两库书。按《宋史·真宗本纪》:景德三年四月丙子,幸崇文院观图籍,赐编修官金帛有差。
《玉海》:景德三年五月庚辰,诏求逸书。八月甲戌,赐右諌议种放太宗圣制御书九经三史义疏。十月乙丑,御崇政殿观三馆秘阁校新两库子集书,凡万二千馀卷,赐校勘官器币,又赐宴崇文院。
景德四年三月,召辅臣登太清楼,及玉宸殿观书,五月,广秘阁,七月,赐交州𥟖龙廷书,八月,幸崇文院观书。
《宋史·真宗本纪》:景德四年七月乙亥,交州来贡,赐𥟖龙廷《九经》及佛氏书。八月壬寅,幸崇文院观书,赐修书官器币。
《玉海》:景德四年三月乙巳,召辅臣对于苑中,登太清楼,观太宗圣制御书,及新写四部群书。上亲执目录,令黄门举其书示之。总太宗圣制诗及故事墨迹三百七十五卷,文章九十二卷,经库二千九百一十五卷,史库七千三百四十五卷,子库八千五百七十一卷,集库五千三百六十一卷,四部书共二万五千一百九十二卷。又出御制太清楼新写御览书籍记。又东至玉宸殿,召辅臣至玉宸殿,盖退朝燕息之所,帷帐无文采,历翔鸾仪凤二阁,作五言诗,从臣皆赋。殿在太清楼之东,聚书八千馀卷。上曰:此唯正经正史,屡经校雠。他小说不与。其后群书又增及一万一千二百九十三卷。太宗御集御书又七百五十二卷。玉宸殿盖上宴息之所,中施御榻,帷帐皆黄缯为之,无文饰东西。聚书八千馀卷。
《中兴书目》:有皇朝秘阁书目一卷,十九门六千七百九卷,不知作者。景德四年五月己亥,广秘阁。先是上谓辅臣曰:国家搜访图书,其数渐广。臣庶家有聚书者,皆令借目录,参校内府馆阁所有缺者,借本补写,所得甚多。
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赐曲阜孔子庙经史。
《宋史·真宗本纪》云云。 按《孔宜传》: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朔,幸曲阜,谒孔子庙,行酌献之礼。二年三月,又遣使赐太宗御书及《九经》书疏、《三史》藏于庙,令本州选儒生讲说。〈按经史之赐本纪作元年列传作二年并存之以备参考〉大中祥符二年正月,诏:读非圣之书者,严谴之。已镂板文集,择官详看,可者录奏。九月,召宁王元渥等于龙图阁观书目。
《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二年春正月庚午,诏:读非圣之书及属辞泛靡者,皆严谴之。已镂板文集,令转运司择官详看,可者录奏。
《玉海》:大中祥符二年九月丁丑,召宁王元渥等于龙图阁观书目。
大中祥符三年,建龙图阁成,奉太宗御书及置四部书籍,召近臣观之。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职官志》:龙图阁大中祥符中建。在会庆殿西偏,北连禁中,阁东曰资政殿,西曰述古殿。阁上以奉太宗御书、御制文集及典籍、图画、宝瑞之物,及宗正寺所进属籍、世谱。有学士、直学士、待制、直阁等官。学士,大中祥符三年置,以杜镐为之。
《玉海》:大中祥符三年正月二十八日,召近臣观龙图阁太宗御书及四部书籍。又至阁西观画,命马知节评之。书凡三万六千三百八十卷。崇文院、龙图阁,皆有四部书。
大中祥符四年,召丁谓李宗谔等观内殿书。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大中祥符四年十月戊辰,召修玉清宫,使丁谓李宗谔观内殿御书,因命宴。上作观书诗赐谓等。
大中祥符五年,作《崇儒术》《为君难为臣不易》二论,刻石国学。
《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五年十月辛酉,作《崇儒术论》,刻石国学。 按《陈彭年传》:真宗谓之曰:儒术污隆,其应实大,国家崇替,何莫由斯。故秦衰则经籍道息,汉盛则学校兴行。其后命历迭改,而风教一揆。有唐文物最盛,朱梁而下,王风寖微。太祖、太宗丕变敝俗,崇尚斯文。朕获绍先业,谨导圣训,礼乐交举,儒术化成,实二后垂裕之所致也。又君之难,由乎听受;臣之不易,在乎忠直。其君以宽大接下,臣以诚明奉上,君臣之心皆归于正。直道而行,至公相遇,此天下之达理,先王之成宪,犹指诸掌,孰谓难哉。彭年曰:陛下圣言精诣,足使天下知训,伏愿躬演睿思,著之篇翰。真宗为制《崇儒术》《为君难为臣不易》二论示之。彭年复请示辅臣,刻石国子监。
大中祥符六年正月,赐王旦已下龙图阁书籍图画目六阁图书赞,十一月,赐御史台经史。
《宋史·真宗本纪》:大中祥符六年十一月癸丑,赐御史台《九经》、诸史。〈此以本纪居前故不复按月编次〉《玉海》:大中祥符六年正月庚戌,赐王旦已下龙图阁书籍图画目、六阁图书赞。 又云:赐王旦等已下御制御书、太宗圣文神笔颂、龙图阁瑞物阁赞、龙图阁六阁图书赞、太宗御制御书目录、龙图阁瑞物阁瑞宝目、龙图阁书籍图画目、响石铭、太湖石铭,共八轴,并石本,从所请也。 又云:大中祥符六年十一月癸丑,赐御史台九经、三史、《三国志》《晋书》
大中祥符七年三月,登太清楼观书,六月,始读十一经,十九史各赋诗三章,九月,重校九经刻本。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大中祥符七年三月八日癸巳,赏花宴于后苑,登太清楼观书。特召知杂御史预会,帝作御制赏花观书二诗,从臣毕赋。六月庚辰,上作周易诗三章,赐群臣和。先是,上每著诗歌间,令辅臣宗室两制馆阁属和,而资政殿龙图阁学士待制和尤多。至是遍咏经史,各赋诗三章。三司谏官御史,或预赓。载其大礼成及酺会,则百僚并赋。王旦等曰:陛下非惟多闻广记,皆取其规鉴,其读十一经也,起七年六月庚辰,成于八年闰六月癸巳。其读十九史也,起八年七月辛未,成于天禧元年二月辛未。九月,易诗重刻板本,仍命陈彭年冯元校定。自后九经及释文有讹缺者,皆重校刻板。
大中祥符八年正月,以监书赐昭应宫,四月,迁书于崇文外院,十月,试选人入馆校勘,十二月,命王钦若等提点抄写。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艺文志》:真宗时,命三馆写四部书二本,置禁中之龙图阁及后苑之太清楼,而玉宸殿、四门殿亦各有书万馀卷。又以秘阁地隘,分内藏西库以广之,其右文之意,亦云至矣。已而王宫火,延及崇文、秘阁,书多煨烬。其仅存者,迁于右掖门外,谓之崇文外院,命重写书籍,选官详覆校勘,常以参知政事一人领之。
《玉海》:大中祥符八年正月丁亥,以监书赐昭应宫。二月辛酉,又赐圣制文集。十月丙午,以丁珙为馆阁校勘,令流内铨选有文学者,赴馆阁校勘群书。十二月甲辰,命枢密使王钦若提点抄写三馆秘阁书籍,翰林学士陈彭年副之。初,馆阁以其夏四月壬申火,多阙书,故命抄写。十月丙子,命吏部取选人先试判,择可者送学士院试诗赋论,命入馆校勘,三年改官。京官校勘三年,授校理。后校勘四年授校理。自晁宗悫始,彭年请以直馆校理等为校勘官,又命学士晁迥等选宋绶等覆校。凡校勘官校毕,送覆校,覆校毕,送主判馆阁官详校。覆命两制充覆点检,皆有程课,以考勤怠。
按《文献通考》:自建隆至祥符,著录三万六千二百八十卷。八年,馆阁火,移寓右掖门外,谓之崇文外院。〈按《玉
海》:大中祥符三年,作六千三百,《通考》作六千二百

大中祥符 年,献书者十九人赐出身。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大中祥符中,献书者十九人,赐出身,得万七百五十四卷。
天禧元年,三馆置检讨校勘等员,二月,赐宗正寺经史,八月,侯惟哲等献太清楼无本书。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职官志》:天禧初,令以三馆为额,置检讨、校勘等员。检讨以京朝官充,校勘自京朝、幕职至选人皆得备选。以内侍二人为勾当官,通掌三馆图籍事,孔目官、表奏官、掌舍各一人。又有监书库内侍一人。兼监秘阁图籍孔目官一人。按《玉海》:天禧元年二月,赐宗正寺经史,以备修玉牒。八月壬申,校勘所言学究侯惟哲刘溥献,太清楼无本书,各五百卷,请甄录。从之。
天禧二年九月,赐皇太子书,十一月,召群臣观书于太清楼。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天禧二年九月二十三日丙子,召宗室近臣对清景殿内,出御制,赐皇太子元良述六艺箴各一卷。又以御览《国史》《两朝实录》《太宗御集》等书,赐皇太子。十一月辛未,召群臣观书于太清楼。
天禧五年,令国子监重刻经书印板。
《宋史·真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天禧五年五月辛丑,令国子监重刻经书印板,以岁久刓损也。
仁宗天圣三年夏四月丁丑,诏三馆缮书藏太清楼。按《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按《艺文志》:命重写书籍,选官详覆校勘,常以参知政事一人领之,书成,归太清
楼。 按《陈从易传》:擢太常少卿、直昭文馆、知广州。又坐尝课校太清楼书字非伪误而从易妄判窜之,降直史馆。
《玉海》:初祥符中,补写三馆书,借太清本多损蠹,遂留为三馆正本,副写还之。天圣三年四月丁丑,写成,万七千六百卷,归于太清楼。六月丙辰,陈从易等以校太清楼所藏十代兴亡论,妄加涂窜,降职。宝元嘉祐屡观书于此。
天圣四年,侍读学士宋绶录经典诸书,资孝养补政治者,以备帝览。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天圣四年闰五月,侍读学士宋绶录,惟皇诚德,赋《孝经》《论语》要言。唐太宗帝范二卷。开元中,杨浚《圣典》三卷。杨相如《君臣圣理论》三卷以进。时帝好儒学,太后命绶择前代文字,资孝养补政治者,以备帝览故也。
天圣八年九月三日,重刻诗书二经释文。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云云。
天圣九年二月,赐青州,学《九经》,冬新作崇文院,募写书史。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天圣九年二月癸亥,赐青州学九经。
《文献通考》:天圣九年冬,新作崇文院馆阁,复而外院废。时已募写书史,专事完缉。
明道元年七月甲戌,赐寿州,州学《九经》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云云。
明道二年五月庚寅,赐大名府,学《九经》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云云。
景祐元年闰六月,命张观等编排三馆秘阁书籍。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景祐元年闰六月辛酉,命翰林学士张观、知制诰李淑、宋祁,编排三馆秘阁书籍,判馆阁盛度、章得象、石中立、李仲容覆视之。 又云:景祐元年闰六月,以三馆秘阁所藏有缪滥不全之书。辛酉,命翰林学士张观、知制诰李淑、宋祁将馆阁正副本书看详,定其存废伪谬重复,并从删去。内有差漏者,令补写校对,仿开元四部录。约国史艺文志著为目录,仍令翰林学士盛度等看详,至是上之庚寅,以提举张观、宋庠、王尧臣及冠卿稹并加阶封编修,吕公绰等进职崇文目,有目录十九部,一百七十九卷。始于符瑞图目一卷,终于学士院杂撰目一卷。
景祐二年,置崇政殿说书,进读书史,讲释经义,张观等上所编经史八千馀卷,四月,赐楚州,学《九经》。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职官志》:崇政殿说书掌进读书史,讲释经义,备顾问应对。学士侍从有学术者为侍讲、侍读,其秩卑资浅而可备讲说者则为说书。仁宗景祐元年正月,命贾昌朝、赵希言、王宗道、杨安国并为崇政殿说书,日轮二员祇候。初,侍讲学士孙奭年老乞外,因荐昌朝等。至是,特置此职命之。按《玉海》:景祐初,命翰林学士张观、制诰李淑、宋祁,编四库书。判馆阁官覆视录校。二年,上经史八千四百二十五卷。四月戊辰,赐楚州学九经。
景祐三年,诏馆阁求逸书,张观上所编子集万二千三百六十六卷。
《宋史·仁宗本纪》:景祐三年五月庚辰,购求馆阁逸书。
《玉海》:五月,遣使求馆阁逸书。景祐初,命张观等编四库书。二年,上经史。明年,上子集万二千三百六十六卷,差赐官吏器币,就宴辅臣两制馆阁,官进管勾内侍官一等。
宝元元年正月,诏详定禁书,三月,编资善堂书籍。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宝元元年正月丙午,学士院言,奉诏详定阴阳禁书,请除孙吴子历代史天文律历五行志,并通典所引诸家兵外,馀悉为禁书。从之。学士院司天监定系禁书籍十四门,为目录一卷。三月癸丑,命贾昌朝王宗道编排资善堂书籍。四月癸未,罢之。
宝元二年,令崇文院以贾昌朝群经音辨雕印颁行。按《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群经音辨》,天章阁侍讲贾昌朝撰进。宝元二年十一月三日,令崇文院雕印颁行。
庆历元年,编四库书,为《崇文总目》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艺文志》:仿《开元四部录》《崇文总目》,书成凡三万六百六十九卷。 按《王洙传》:累迁太常博士、同管判国子监,预修《崇文总目》成,迁工部员外郎。
《玉海》:初购求逸书,复以书有谬滥不完,始命定其存废,因仿开元四部录,为崇文总目。庆历初,成书,凡三万六百六十九卷。然或相重,亦有可取而误弃不录者。
《文献通考》:庆历元年十二月己丑,翰林学士王尧臣等,上新修崇文总目六十卷。其书总数凡三万六千六十九卷,自太祖平定四方,天下之书,悉归藏室。太宗、真宗访求遗逸,小则偿以金帛,大则授之以官。又经书未有板者,悉令刊刻,由是大备。起秘阁,贮之禁中。〈按前作六百六十九卷,此作六千六十九卷,并存,以俟考〉
〈注〉尧臣与聂冠卿、郭稹、吕公绰、王洙、欧阳修等,撰以四馆书,并合著录中兴书目,云六十六卷。尝考《国史志》:崇文总目六十六卷,序录一卷,多所谬误。长编云:总目亦有可取而误弃不录者。

庆历四年冬十月丙申,命范仲淹提举三馆秘阁缮校书籍。
《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庆历六年,赐皇侄宗望全监书。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庆历六年八月,皇侄宗望献所为文赐全监书。
皇祐元年,所鑴石室十三经,毕幸资善堂观先朝赐书。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石室十三经,孟蜀所鑴,故《周易》后书。广政十四年,岁次辛亥五月二十日,惟三传。至皇祐初方毕。故《公羊传》后书,大宋皇祐元年,岁次己丑九月辛卯朔十五日乙巳,工毕。《周易》孙逢吉书,《尚书》周德正书,《毛诗》张绍文书,《周礼》孙羽吉书,《仪礼》张绍文书,《礼记》张绍文书,《春秋经传》公谷不题书人,《论语》《尔雅》张德钊书,《孝经》《孟子》不题书人。
又云:七月壬子,幸资善堂作诗,堂中观先朝赐书。

皇祐三年,诏杨安国等撰《五经》精义。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皇祐三年,诏杨安国等,以《五经正义》节解为书,令先撰序,及名。丁酉,安国等请名,曰《五经义宗精义枢要》。诏以《五经精义》为名。十二月乙酉,御延和殿,安国等上五经精义序进。读毕,赐茶而退。辛酉,降付迩英阁。
皇祐四年,杨安国等上《周易》《尚书》二经精义。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皇祐四年六月壬寅,延和殿侍讲学士,上《五经精义周易节解》二十卷。十一月甲寅,御迩英阁侍讲上《尚书节解》三十卷。皇祐五年,杨安国上《礼记》《春秋》二经精义,又命丁度等修纂《五经》精义。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皇祐五年四月癸卯,上《礼记节解》九十卷。十月甲寅,上《春秋节解》八十卷。仁宗又命侍读丁度等,修纂《五经精义》《周易精解》。度等言诗书凶服及春秋贼乱,皆旧所不讲,今去留系上旨。上曰:先王吉凶之制,百代所遵,不可以俗忌而简去。春秋丧乱之事,皆有善恶鉴戒,人主所宜知也,亦当存之。又曰:先儒于经籍,有一字之误者。朕未尝有所改易,以正经之义而删去邪。
至和二年三月,判国子监王洙言:刋立石经乞促近
限毕工,八月,命皇侄克继书石经以上。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宗室魏悼王廷美传》:克继,善楷书,尤工篆隶,宗正荐之,仁宗亲临试,及令临蔡邕古文法写《论语》《诗》《书》;诏与朝士分隶《石经》。帝曰:李阳冰,唐室之秀。今克继,朕之阳冰也。
《玉海》:仁宗命国子监取《易》《诗》《书》《周礼》《礼记》《春秋》《孝经》为篆隶二体,刻石两楹。至和二年三月五日,判国子监王洙言国子监刋立石经,至今一十五年,止《孝经》刋毕,《尚书》《论语》见书镌未就,乞促近限毕工,馀经权罢。从之。八月十六日,命皇侄右屯卫大将军克,继书国子监石经以上。
嘉祐三年,杨绘献所撰经书十卷,命为集贤校理。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嘉祐三年,杨绘献《书意诗旨》《春秋辨要》十卷。闰十二月二十六日,命为集贤校理。
嘉祐四年,令陈襄等编定四馆书。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馆阁编定书籍官,以秘阁校理蔡抗、陈襄,集贤校理苏颂、馆阁校勘陈绎,分史馆、昭文馆、集贤院秘阁而编定之。初,右正言吴及言祖宗更五代之弊,设文馆以待四方之士,而公相率由此进,故号命风采不减汉唐。近年用内臣监馆阁书库,借出书籍,亡失已多。又简编脱落书史,补写不精,非国家崇乡儒学之意。请选馆职三两人,分馆阁吏人编写书籍,其私借出与借之者,并法坐之。仍请求访所遗之书。因命抗等,令不兼他局,二年一代之。六月己巳,又益编校官,每馆二员,给本官食公使十千。及二年者,选人京官除馆阁校勘,朝官除校理。 又云:遂用黄纸,写印正本,以防蠹败。又选京朝官州县官四人编校,二年迁馆职,阙即随补。嘉祐五年八月壬申,诏求逸书。
《宋史·仁宗本纪》云云。
《玉海》:嘉祐五年八月壬申,诏秘府书,视开元录多遗轶。开赏科以广献书之路。诏曰:国初,承五代之后,简编散落,三馆聚书,仅才万卷。其后平定列国,先收图籍。亦尝分遣使人,屡下诏令,访摹异本,校定篇目。听政之暇,无废览观。然比开元遗逸尚众,宜加购赏,以广献书。中外士庶,并许上馆阁阙书卷,支绢一疋,五百卷与文资官。
嘉祐六年六月,诏搜访遗书,十二月,三馆秘阁上所写黄本书。
《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嘉祐六年六月,开献书之路,诏诸道搜访中兴书目。有嘉祐搜访阙书目一卷,首载。六年六月,求遗书。或云:四馆之职,历差陈洙,至王安国十六人。熙宁中,罢局。十二月辛丑,三馆秘阁上写黄本书六千四百九十六卷,补白本书二千〈一云一千〉九百五十四卷。二十二日壬寅,遣中使诏中书枢密院〈宰相韩琦以下〉,合三馆秘阁官属四十一人,赐宴,以嘉其勤。〈宴崇文院刻石记于院之西壁〉先是崇文白本书岁久多蠹,又多散失。置官校正,补写别本,亦以黄纸,以绝蠹败。至是上之其编校官:,昭文馆职方员外孟询、〈一作向〉大理评事赵彦若、史馆集贤校理窦卞太平、司法参军曾巩、集贤院国子监直讲钱藻、秘阁馆阁校勘孙洙、国子监直讲孙思恭、校小学太常博士张次立。嘉祐七年三月,诏欧阳修提举三馆秘阁书籍,四月,诏赐夏国主《九经》,六月,秘阁上补写书籍,十二月,召侍臣讲读经史。
《宋史·仁宗本纪》:嘉祐七年四月己丑,夏国主谅祚进马,求赐书,诏赐《九经》,还其马。 按《英宗本纪》:仁宗嘉祐七年十二月己巳,初御迩英阁,召侍臣讲读经史。 按《夏国传》:嘉祐六年,上书自言慕中国衣冠,明年当以此迎使者。明年,献方物。表求太宗御制诗草隶书石本,且进马五十匹,求《九经》《唐史》《册府元龟》及宋正至朝贺仪,诏赐《九经》,还所献马。
《玉海》:嘉祐七年三月辛酉,诏参知政事欧阳修,提举三馆秘阁写校书籍。仍诏两制详看天下所献遗书。六月丁亥,秘阁上补写御览书籍。先是判阁欧阳修言:秘阁初为太宗藏书之府,并以黄绫装潢,谓之太清本。后多宣取入内,请降旧本补写之。遂诏龙图天章宝文阁太清楼管掌内臣,检所缺书录上,于门下省誊写。至是上之赐判阁范稹,及管掌补写银绢有差。十二月,诏以所写黄本一万六百五十九卷,黄本印书四千七百三十四卷,〈总一万五千三百九十三〉悉送昭文馆。七史板四百六十四卷,送国子监,以较勘。功毕,明年,遂罢局。
嘉祐八年五月,安国公受经于东宫。〈安国公即神宗〉《宋史·仁宗本纪》不载。 按《神宗本纪》:嘉祐八年,英宗即位,授安州观察使,封安国公。是年五月壬戌,受经于东宫。
英宗治平三年五月,赐王师约经籍。
《宋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王审琦传》:克臣子师约字君授。英宗欲求儒生为主婿,命宰相召克臣谕旨,令师约持所为文至第。明日,献赋一编,即坐中赋《大人继明诗》,遂赐对,选为驸马都尉,尚徐国公主,面玉带。又赐《九经》、笔砚,勉之进学。
《玉海》:治平三年五月十九日,王师约选尚公主,又出经籍及纸笔砚墨赐之。
治平四年十月,召侍臣讲读经史。
《宋史·英宗本纪》不载。 按《神宗本纪》:治平四年十月己酉,初御迩英阁,召侍臣讲读经史。
神宗熙宁元年,诏自今试馆职,专策以经史诏国子监取士,专用经术置库书官。
《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职官志·秘阁注》:英宗谓辅臣曰:馆阁所以育隽才,比选数人出使,无可者,岂乏材耶。欧阳修曰:今取材路狭,馆阁止用选人编校书籍,故进用稍迟。上曰:卿等各举数人,虽亲戚世家勿避。于是宰相琦、公亮,参知政事修、概各荐五人,未及试,神宗登极,先召试诗赋,而开封府界提点陈汝义别以奏对称旨预试。于是御史吴申言:试馆职者请策以经史及世务,毋用辞赋。遂诏:自今试馆职专用策论。 又《国子监志》:熙宁初,诏用经术取士,广阔黉舍。分为三学,增置生徒,总二千八百人。隶籍有数,给食有等,库书有官。
熙宁二年,置崇文校书。
《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职官志·秘阁注》:熙宁二年,置崇文校书,始除河南府永安主簿邢恕。乃诏自今应选举可用人并除校书,候二年取旨除馆职官。五年,以隶秘书省。
熙宁三年,命李清臣等校观文殿御览书籍。
《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云云。
熙宁四年,宋敏求言三馆秘阁书,类多讹舛,乞以次校正。
《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文献通考》:熙宁四年,集贤院学士、史馆修撰宋敏求言,前代崇建册府,广收典籍,所以备人君览观,以化成天下。今三馆秘阁,各有四部书,外经史子集,其书类多讹舛,累加校正,尚无善本。盖逐馆几四万卷,校雠之时,务存速毕,每帙止用元写本一册校正而已,更无兼本照对。第数既多,难得精密,故藏书虽富,未及前代。欲乞先以前汉书艺文志所载者,广求其本,令在官供职官,重复校正。校正既毕,然后校后汉时诸书,窃缘战国以后,及于两汉,皆是古书,文义简奥,多有脱误。须得他本参定。乞依昨来十七史例,于京师及下诸路藏书之家,借本誊写送官。俟其已精,方及魏晋,次及宋齐,至唐则分为数等,取其堪传者,则校正。庶几,秘府文籍得以全善。事虽不行,然补写校定,访求阙遗,未尝废也。熙宁七年,置补写所命三馆秘阁,编校郭有直所献书。
《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熙宁七年,置补写所国朝三馆书直馆官校对,及收诸国图籍实馆阁。或召京朝官校之,皆题名卷末。
《中兴书目》:熙宁七年,国子监书总一百二十五部,今存书目一卷。
《文献通考》:熙宁七年,命三馆秘阁编校所,看详成都府进士郭有直及其子大亨所献书,三千七百七十九卷,得秘书所无者五百三卷。诏官大亨,为将作监主簿。自是中外以书来上,凡增四百四十部六千九百三十九卷。
熙宁八年六月己酉,颁王安石《诗》《书》《周礼》,新义于学官。
《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王安石传》:初,安石训释《诗》《书》《周礼》,既成,颁之学官,天下号曰新义。晚居金陵,又作《字说》,多穿凿附会。其流入于佛、老。一时学者,无敢不传习,主司纯用以取士,士莫能得自名一说,先儒传注,一切废不用。黜《春秋》之书,不使列于学官,至戏目为断烂朝报。 按《邹浩传》:有请以王安石《三经义》发题试举人者,浩论其不可遂止。 按《汪澥传》:少从胡瑗学《易》。又学于王安石,著《三经义传》,澥与其议,又首传其说。
《玉海》:晁氏志新经周礼义,王安石撰,二十二卷。熙宁中,设经义局,安石自为周官义十馀万言,不解考工记。安石以其书,理财者居半,爱之,如行青苗之类,皆稽焉。所以自释其义者,盖以其所创新法,尽傅著之,务塞异议者之口。其党绍述期尽行之。久之,祸难并起。
元丰三年,以崇文院为秘书省经籍图书,以秘书郎主之。
《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艺文志》:神宗改官制,遂废馆职,以崇文院为秘书省,秘阁经籍图书以秘书郎主之,编缉校定,正其脱误,则主于校书郎。
《文献通考》:元丰三年,改官制,废馆职,以崇文院为秘书省,刋写分贮集贤院史馆,昭文馆秘阁经籍图书。以秘书郎主之,编缉校定,正其脱误。则校书郎正字主之岁,于仲夏曝书,则给酒食费,谏官御史及待制以上官,毕赴。
元丰八年十二月,开经筵,讲读经史。
《宋史·神宗本纪》不载。 按《哲宗本纪》:元丰八年十二月壬戌,开经筵,讲《鲁论》《三朝宝训》。 按《邢恕传》:恕内怀猜猾,而外持正论。尝于经筵读宝训,至仁宗谕辅臣,以为人君当修举政事,则日月薄食、星文变见为不足虑。恕言仁宗之旨虽合于荀卿书,然自古帝王孰肯自谓不修政事者,如此则天变遂废矣。帝嘉纳之。
哲宗元祐元年,以程颐为崇政殿说书,赐奉圣公孔宗翰国子监书。
《宋史·哲宗本纪》:元祐元年三月辛巳,以程颐为崇正殿说书。 按《孔宗翰传》:元祐初,诏改衍圣公为奉圣公,不领他职,给庙学田万亩,赐国子监书,以诲其子弟。
元祐二年,秘书省别造补写书目。
《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元祐二年六月八日,秘书省言:补写秘阁黄本,以崇文总目,比校别造书目。八月,罢补写书籍局。
元祐四年,秘省请以唐朝旧书别藏馆阁。
《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元祐四年五月,秘省言江南四川荆浙等书,先朝等收取入馆,今散失将尽,欲贮于下库,内有唐朝旧书,别藏馆阁。
元祐五年,置校对黄本官员,诏定校雠之课。
《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职官志》:元祐五年,置集贤院学士并校对黄本书籍官员。十月,诏礼部,本省长贰定校雠之课,月终具奏。
《文献通考》:元祐中,诏秘书省见校对黄本书籍,可添一员以选人,秦观充黄本书郎。嘉祐中,写印正本。
绍圣初,复罢不置。
元祐七年,高丽献书多异本,诏校正副写藏太清楼天章阁。
《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玉海》:元祐七年五月十九日,秘书省言高丽献书多异本,馆阁所无。诏校正二本,副写藏太清楼天章阁。
元祐八年,苏轼言:高丽使买书籍,宜却其请。
《宋史·哲宗本纪》:元祐八年二月辛亥,礼部尚书苏轼言:高丽使乞买历代史及《册府元龟》等书,宜却其请不许。省臣许之,轼又疏陈五害,极论其不可。有旨:书籍曾经买者听。
绍圣元年闰四月,罢校对黄本。
《宋史·哲宗本纪》不载。 按《职官志·秘阁注》:元祐五年,置校对黄本书籍官员。
〈注〉绍圣初,罢易集贤校理为秘书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