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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六十七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禽虫典

 第一百六十七卷目录

 蚕部纪事
 蚕部杂录
 蚕部外编
 蛾部汇考
  蛾图
  诗经〈卫风硕人〉
  尔雅〈释虫〉
  古今注〈飞蛾〉
  埤雅〈蛾〉
 蛾部艺文一
  飞蛾赋          宋鲍照
  灯蛾赋         唐陈仲师
  灯蛾赋          范鸣鹤
 蛾部艺文二〈诗〉
  烛蛾           宋贺铸
 蛾部纪事
 蛾部杂录
 蛾部外编

禽虫典第一百六十七卷

蚕部纪事

《通鉴前编》:黄帝有熊氏,命元妃西陵氏,教民蚕。《外纪》曰:西陵氏之女,嫘祖为帝元妃。始教民育蚕治丝茧以供衣服,而天下无皴瘃之患,后世祀为先蚕。蔡邕独断桑,扈氏农正趣民养蚕。
《诗经·豳风·七月章》: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春日载阳,有鸣仓庚,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春日迟迟,采蘩祁祁,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朱注〉载始也,阳温和也,仓庚黄鹂也,懿深美也,遵循也,微行小径也,柔桑稚桑也,迟迟日长而暄也,蘩白蒿也,所以生蚕。今人犹用之,盖蚕生未齐未可食桑。故以此啖之也,祁祁众多也,或曰:徐也,公子豳。公之子也,再言流火授衣者将言女功之始。故又本于此遂言,春日始和有鸣仓庚之时而蚕始生,则执深筐以求稚桑然又有生而未齐者,则采蘩者众而此治蚕之。女感时而伤悲,盖是时公子犹娶于国中,而贵家大族连姻公室者,亦无不力于蚕桑之务,故其许嫁之女预以将及公子同归,而远其父母为悲也。
七月流火,八月萑苇,蚕月条桑,取彼斧斨,以伐远扬,猗彼女桑。七月鸣鵙,八月载绩,载元载黄,我朱孔阳,为公子裳。〈朱注〉萑苇,即蒹葭也。蚕月,治蚕之月,条桑枝落之采,其叶也。斧隋銎斨方銎,远扬远枝,扬起者也。取叶存条曰:猗女桑小桑也,小桑不可条取,故取其叶而存其条猗猗然耳。鵙伯劳也,绩缉也。元黑而有赤之色,朱赤色阳明也。言七月暑退将寒而是岁禦冬之备亦庶几其成矣,又当预拟来岁治蚕之,用故于八月。萑苇既成之际而收蓄之,将以为曲薄至来,岁治蚕之月则采桑以供蚕食,而大小毕取见蚕盛而人力至也。蚕事既备又于鸣鵙之后,麻熟而可绩之时,则绩其麻以为布,而凡此蚕绩之所成者皆染之或元或黄而其朱者,尤为鲜明。皆以供上而为公子之裳,言劳于其事而不自爱以奉其上,盖至诚惨怛之意上,以是施之下以是报之也。
《礼记·祭义》:古者天子诸侯,必有公桑蚕室,近川而为之,筑宫仞有三尺,棘墙而外闭之,及大昕之朝,君皮弁素帻卜三宫之夫人,世妇之吉者,使入蚕室,奉种浴于川,桑于公桑,风戾以食之,岁既单矣。世妇卒蚕,奉茧以示于君,遂献茧于夫人。
《祭统》:天子亲耕于南郊,以供粢盛,王后蚕于北郊,以供纯服,诸侯耕于东郊,亦以供粢盛。夫人蚕于北郊,以供冕服,天子诸侯,非莫耕也。王后夫人,非莫蚕也。《周礼·天官·内宰》:中春,诏后帅外内命妇,始蚕于北郊,以为祭服,岁终,则会内人之稍食,稽其功事,佐后而受献功者,比其小大,与其粗良,而赏罚之。〈订义〉郑锷曰:《观祭义之篇》曰:古者天子必有公桑蚕室。近川而为之筑宫,仞有三尺棘墙而外闭之,及大昕之朝卜夫人世妇之吉者,入蚕于蚕室及献茧遂朱绿之元黄之以为黼黻。文章服既成君服以祀先王先公敬之至也,盖王者以奉宗庙为重以躬耕之谷。为粢盛后以亲蚕之丝为祭,服然蚕必以时,时至而不诏告之。则有失时之愆中春者可,蚕之候也,时则诏后帅外内,命妇以共事必于北郊者,妇人受阴之义说者谓月令季春之月,鸣鸠拂其羽戴胜降于桑。后妃斋戒亲东乡躬桑,而先儒于祭义大昕之注亦以为季春。朔日今此仲春诏后何也,然以七月之诗考之春。日载阳有鸣仓庚女执懿筐爰求柔桑谓仲春也仓庚以仲春鸣记礼者,乃言季春,岂季春者,蚕事之始欤。谓之始蚕意可知矣。李氏曰:普天之下蚕者非一女而后犹亲,蚕天下之女子有不遵微行,求柔桑者乎。耕者非一男而后犹佐天子之耕天下之男子有不馌南亩喜田畯者乎王氏曰:内人王内之人贾氏曰:稽犹计也,功事丝枲之事。王昭禹曰:典妇以功献于后内宰。则佐后而受之。
《夏官》:大司马之属,马质,禁原蚕者。〈订义〉郑康成曰:原再也。王昭禹曰:物有异类而同乎,一气相为消长相为盈虚,其势不能两盛也。以天文考之午马为丝蚕,则马与蚕其气同属于午也,辰为龙马为龙之类。蚕为龙之精则马,蚕又同资气于辰也,一岁之中苟再蚕焉则蚕盛而马衰,故原蚕者有禁自非深通乎性命之理者,乌能及此。郑锷曰:蚕者衣之原,可劝之勤不可禁其再因其再而禁之,抑亦先王之世不专用丝。故欤嫔妇所化者,有麻枲猎所得者。有狐貉则虽禁原而衣不患不足。李嘉会曰:今东南如兖扬衣被天下蚕盛而无马西北苦寒之地,有马而无蚕,盖可知矣。
《述异记》:阖闾夫人墓中,周回八里,别馆洞房迤逦相属,漆灯照烂如日月焉,尤异者金蚕玉燕各千馀双。《礼记·月令》:季春之月,后妃斋戒,亲东乡躬桑,禁妇女毋观,省妇吏,以劝蚕事,蚕事既登,分茧称丝效功,以共郊庙之服,毋有敢惰。
孟夏之月,蚕事毕,后妃献茧,乃收茧税,以桑为均,贵贱长幼如一,以给郊庙之服。
《神异经·东荒经》:东方有桑树焉,其上自有蚕作茧长三尺,缲一茧,得丝一斤。
《东方朔别传》:武帝求神仙,朔言能上天取药,上知其谩欲极其言,即遣方士与朔上天。朔曰:当有神来,迎我后方士昼卧。朔遽口呼从上天还方,士遂以闻上以为面欺下。朔狱泣曰:臣几死者再天公问臣下方何衣。朔曰:衣蚕蚕何若。曰:类马,班班类虎,天公大怒以臣为谩系臣司寇使。使下问还报有之乃出臣今陛下,以臣为诈愿使。使上问之。上曰:齐人多诈欲以喻我止,方士也罢方士。
《后汉书·光武本纪》:建武二年,盖延等大破刘永于沛西。初,王莽末,天下旱蝗,黄金一斤易粟一斛;至是野谷旅生,麻菽尤盛,野蚕成茧,被于山阜,人收其利焉。《宋书·符瑞志》:汉光武建武初,野蚕、谷充给百姓。其后耕蚕稍广,二事渐息。
《东观汉记》:明德马皇后置织室,蚕于濯龙门中,数往来观,以为娱乐。
谢承《后汉书》:南阳范克为桂阳太守,教民植桑絺纻之属,养蚕织履,民得利益。
贾氏《说林》:蚕最巧作茧,往往遇物成形。有寡女独宿,倚枕不寐,私傍壁孔中视邻家,蚕离箔明日茧都类之,虽眉目不甚,悉而望去,隐然似愁女。蔡邕见之厚价市归缫丝制琴弦弹之,有忧愁哀恸之声,问女琰琰曰:此寡女丝也,闻者莫不堕泪。
《抱朴子·论仙篇》:甘始以药粉桑饲蚕,蚕乃到十月不老。
《后汉书·礼仪志》:祠先蚕,礼以少牢。〈注〉汉旧仪曰:春桑生而皇后亲桑于苑中于蚕室,养蚕千薄以上祠,以中牢羊豕今蚕。神曰:菀窳妇人寓氏公主凡二神群臣妾,从桑还献于茧观皆,赐从桑者乐皇后自行凡蚕丝絮织室以作祭服,祭服者,冕服也。天地宗庙群臣五时之服,其皇帝得以作缕缝衣得以作巾絮,而已置蚕官令丞诸天下官皆诣蚕室。亦妇人从事故旧有东西织室作法,晋后祠先蚕,先蚕坛高一丈方二丈为四出陛,陛广五尺。
《世说》〈注〉《司马徽别传》曰:有人临蚕求簇箔者徽自弃其蚕而与之,或曰:凡人损己以赡人者,谓彼急我缓也,今彼此正等何为。与人徽曰:人未尝求已,求之不与将惭,何有以财物令人惭者。
《广州记》:吴黄武三年,遣交州治中,吕瑜发赵婴齐冢,得金蚕、白珠各数斛。
《宋书·符瑞志》:吴孙权黄龙三年夏,野蚕茧大如卵。《江宁府志》:汉建兴九年五月,建业有野蚕成茧,大如卵。
《搜神记》:建业有妇人背生一瘤,大如数斗囊,中有物,如茧栗,甚众,行即有声。恒乞于市。自言:村妇也,常与姊姒辈分养蚕,已独频年损耗,因窃其姒一囊茧焚之,顷之,背患此疮,渐成此瘤。以衣覆之,即气闭闷;常露之,乃可,而重如负囊。
《宋书·符瑞志》:宋文帝元嘉十六年,宣城宛陵广野蚕成茧,大如雉卵,弥漫林谷,年年转盛。
孝武帝大明三年五月癸巳,宣城宛陵县石亭山生野蚕,三百馀里,太守张辩以闻。
《梁四公记》:梁天监中,四公谒武帝,杰公尝与诸儒语及方域云:东至扶桑,扶桑之蚕长七尺,围七寸,色如金,四时不死。五月八日呕黄丝,布于条枝,而不为茧。脆如綖,烧扶桑木灰汁煮之,其丝坚韧,四丝为系,足胜一钧。蚕卵大如燕雀卵,产于扶桑下。赍卵至句丽国,蚕变小,如中国蚕耳。俄而扶桑国使使贡方物,有黄丝三百斤,即扶桑蚕所吐,扶桑灰汁所煮之丝也。帝有金炉,重五十斤,系六丝以悬炉,丝有馀力。《魏书·高祖本纪》:承明元年八月甲申,以长安二蚕多死,丐民岁赋之。
《灵徵志》:高祖太和十年七月,并州治中张万寿表:建兴濩泽县民贾日成以去四月中养蚕,有丝网成幕,中有卷物似绢带,长四尺,广三寸,薄上复得黄茧二,状如履形。
世宗正始二年三月,徐州蚕蛾吃人,尪残者一百一十馀人,死者二十二人。
《大业拾遗记》:时,越溪进耀光绫绫纹突起,有光彩越人乘樵风舟泛于石帆山下,收野茧缲之缲,丝女夜梦神人告之,禹穴三千年一开汝,所得野茧即江淹文集中壁鱼所化也。
《册府元龟》:武德五年,梁州言野蚕成茧,百姓得而用之。
贞观十二年六月,滁州言野蚕成茧于山阜。九月,楚州野蚕成茧,遍于山谷,濠州、庐州献野茧。
《唐书·太宗本纪》:贞观十三年,滁州野蚕成茧。
十四年,滁州野蚕成茧。
《云仙杂记》:蚕退之后多为乾腊,货之。开元中春,未雨,市多白眼蜂如山,市人以此,卜丝帛之丰歉。
杜甫寓蜀每蚕熟,即与儿躬行而乞。曰:如或相悯惠,我一丝两丝。
《杜阳杂编》:元和八年,大轸国贡重明枕神锦衾碧麦紫米。云其国在海东南三万里,当轸宿之位,故曰大轸国,经合丘禺槁之山。神锦衾水蚕丝所织也,方二丈,厚一寸。其上龙文凤彩,殆非人工。其国以五色彩石甃池塘,采大柘叶。饲蚕于池中。始生如蚊睫,游泳于其间。及老可五六寸。池中有挺荷,虽惊风疾吹不能倾动,大者可阔三四尺。而蚕经十五月即跳入荷中,以成其茧。形如斗,自然五色。国人缲之,以织神锦。亦谓之灵泉丝。上始览锦衾,与嫔御大笑曰:此不足以为婴儿绷席,曷能为我被耶。使者曰:此锦之丝,水蚕也,得水则舒。水火相反,遇火则缩。遂于上前,令四官张之,以水一喷,即方二丈,五色焕烂,逾于向时。上乃叹曰: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不亦然哉。则却令以火逼之,须臾如故。上益异之。翌日,出示术士田元佐、李元戢焉。
上尝幸兴庆宫,于复壁间得宝匣,匣中获玉鞭。鞭末有文,曰软玉鞭。即天宝中异国所献。光可鉴物,节文端妍,虽蓝田之美,不能过也。屈之则头尾相就,舒之则劲直如绳。虽以斧锧锻斫,终不伤缺。上叹为异物,遂命联蝉绣为囊,碧玉丝为鞘。碧玉蚕丝,即永泰元年东海弥罗国所贡。云其国有桑,拔干盘屈,覆地而生。大者连延十数顷,小者荫百亩。其上有蚕,可长四寸。其色金,其丝碧,亦谓之金蚕丝。纵之一尺,引之一丈。撚而为鞘,表里通莹如贯瑟,瑟虽并十夫之力,挽之不断。为琴瑟弦,则鬼神悲愁忭舞,为弩弦,则箭出一千步,为弓弦,则箭出五百步。上令藏之于内府。至朱泚犯禁闱,其鞕不知所在。《唐书·尹思贞传》:思贞为青州刺史。治州有绩,蚕至岁四熟,黜陟使路敬潜至部,叹曰:是非善政致祥乎。表言之。
《南诏传》:自曲靖州至滇池,人水耕,食蚕以柘,蚕生阅二旬而茧,织锦缣精致。大和、祁鲜而西,人不蚕,剖波罗树实,状若絮,纽缕而幅之。
《册府元龟》:末帝清泰三年六月,洺州献野茧二十斤。《清异录》:齐、鲁、燕、赵之种,蚕收茧讫主蚕者,簪通花银碗谢祠庙村野,指为女及第。
《封丘县志》:宋太祖开宝元年,蚕织成被邑人程铎家蚕自织,成被广五尺长倍之。
《挥麈前录》:太平兴国六年五月,诏遣供奉官王延德、殿前承旨白勋使高昌。雍熙元年四月,延德等叙其行程来上云:初自夏州历伊州,地有野蚕,生苦参上,可为绵帛。
《宋史·孔维传》:维为国子司业。上书请禁原蚕以利国马。直史馆乐史驳之曰:《管子》云: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是以古先哲王厚农桑之业,以其为衣食之原耳。一夫不耕,天下有受其饥者;一妇不蚕,天下有受其寒者。故天子亲耕,后妃亲蚕,屈身以化下者,邦国之重务也。《吴都赋》曰:国赋再熟之稻,乡贡八蚕之绵。则蚕之有原,其来旧矣。今孔维请禁原蚕以利国马,徒引前经物类同气之文,不究时事确实之理。夫所市国马来自外方,涉远驰驱,亏其秣饲,失于善视,遂至元黄,致毙之由,鲜不以此。今乃欲禁其蚕事,甚无谓也。唐朝畜马,具存监牧之制,详观本书,亦无禁蚕之文。况近降明诏,来年春有事于籍田,是则劝农之典方行,而禁蚕之制又下,事相违戾,恐非所长。臣尝历职州县,粗知利病,编民之内,贫窭者多,春蚕所成,止充赋调之备,晚蚕薄利,始及卒岁之资。今若禁其后图,必有因缘为弊,滋彰挠乱,民岂皇宁。涣汗丝纶,所宜重慎。上览之,遂寝晚蚕之禁。维复抗疏曰:按《周礼·夏官·司马》职禁原蚕者,为伤马也。原,再也。天文,辰为马。《蚕书》,蚕为龙精,月直大火,则浴其种。是蚕与马同气,物莫能两大,故禁再蚕以益马也。又郭璞云:重蚕为原,今晚蚕也。臣少亲耕桑之务,长历州县之职,物之利害,尽知之矣。𧈪𧈪之氓知其利而不知其害,故有早蚕之后,重养晚蚕之茧,出丝甚少,再采之叶来岁不茂,岂止伤及于马。而桑亦损矣。臣自县历官,路见坰野之地官马多死,若非明授典据,助其畜牧,安敢妄有举陈哉。按《本草》注:以僵蚕涂马齿,则不能食草。物类相感如此。《月令》仲春祭马祖,季春享先蚕,皆为天驷房星也,为马祈福,谓之马祖,为蚕祈福,谓之先蚕,是蚕与马同其类尔。蚕重则马损,气感之而然也。臣谓依《周礼》禁原蚕为当。上虽不用维言,而嘉其援引经据,以章付史馆。
《五行志》:仁宗景祐四年五月,滑州灵河县民黄庆家蚕目成被,长二丈五尺,阔四尺。
嘉祐五年,深州野蚕成茧,被于原野。
哲宗元祐六年闰八月,定州七县野蚕成茧。
七年五月,北海县蚕自织如绢成领带。
元符元年七月,槁城县野蚕成茧,八月行唐县野蚕成茧,九月深泽县野蚕成茧,织纴成万匹。
二年六月,房陵县野蚕成茧。
政和元年九月,河南府野蚕成茧。
四年相州,野蚕成茧。
五年南京野蚕成茧,织䌷五匹,绵四十两,圣茧十五两。
《礼志》:绍兴八年宰臣奏积雨伤蚕。上曰:朕宫中自蚕一薄,欲知农桑之候,久雨叶湿,岂不有损乃命往天竺祈晴。
《茅亭客话》:新繁县李氏失其名,家养蚕甚多将成值,桑大贵遂不终饲而埋之鬻,其桑叶大获其利将买肉面归家造馒头食之擘开,每颗中有一蚕自此灾疠俱兴人口沦丧夫蚕者,灵虫衣被天下愚氓坑蚕获利有此徵报尔。
《金史·五行志》:太宗天会三年七月,锦州野蚕成茧。章帝明昌四年,邢洛深冀及河北西路,十六谋克之地野蚕成茧。
承安元年六月,平晋县民利通,家蚕自成绵,段长七尺,一寸五分,阔四尺九寸。
《真腊风土记》:土人皆不事蚕,桑近年暹人来居,却以蚕桑为业桑种,蚕种皆自暹中来。
《仰山脞录》:临海赵太守洪武间,卒业太学为中贵题,蚕妇图云蚕未成丝,叶已无鬓云撩乱粉痕枯宫中罗绮轻如布争得王孙,见此图太祖幸中贵宅见之,诘问中贵以赵对即召除肇庆知府在郡,有廉声及归。叹曰:昔赵清献持一砚,今吾倍之。遂持二砚以归,时号赵双砚。
《堂邑县志》:洪武间尚书,郭公敦家群蚕。合结一茧环如金带。谚曰:春蚕性巧见,物成形信然哉。此茧近为李侯廷臣取去。

蚕部杂录

《书经·禹贡》:桑土既蚕。〈传〉大水去,民下丘居平土就蚕桑。
《礼记·檀弓》:蚕则绩而蟹有匡。〈注〉匡背壳似匡也,丝之绩者必由乎,匡之所盛然蟹之有匡。非为蚕也,为背而已。
《祭统》:王后蚕于北郊,以共纯服。夫人蚕千北郊,以共冕服。王后夫人,非莫蚕也,敬尽然后可以事神明。《周礼·地官》:闾师,凡庶民不蚕者不帛。
《春秋文曜钩》:商弦绝蚕合丝。
《韩子·内储说》:鳣似蛇蚕似蠋。人见蛇则惊骇,见蠋则毛起。然而妇人拾蚕,而渔者握鳣,利之所在,则忘其所恶,皆为孟贲。
《史记·天官书》:正月上甲,风从东方来,宜蚕。
《易林》:饥蚕作室,缗多乱缠,绪不可得。
左跌右僵,前踬触桑,其稽据石,伤其弟兄,老蚕不作,家无织帛,贵货贱身,久留连客。
秋蚕不成,冬种不生。《淮南子·天文训》:蚕珥丝而商弦绝。〈注〉珥丝,谓弄丝于口。
《泰族训》蚕一岁再收,非不利也,然而王法禁之者,为其残桑也。
《说林训:人食礜石而死,蚕食之而不饥。
《论衡·无形篇》:蚕食桑老,绩而为茧,茧又化而为蛾;蛾有两翼,变去蚕形。蛴螬化为复育,复育转而为蝉;蝉生两翼,不类蛴螬。凡诸命蠕蜚之类,多变其形,易其体。
蔡邕与人书家祖居常言,客有三当死,夜半蚕时至人室家也,今者一行而犯其两。
《玉历通政经》:三月三日,天无雨无日不见,雨蚕大善舍北种,榆九株蚕大得。
《元中记》:大月支有牛名为日,及今日割取其肉三四斤,明日疮愈汉人,入此国见牛,不知以为珍异。汉人曰:吾国有蚕,大小如指,食桑叶为人吐丝。外国人不复信有蚕也。
《续博物志》:蚕以无胃而育。
《无能子·固本篇》:食桑之虫,丝其肠者曰:蚕以丝自舍曰茧,茧伏而化,于是羽而蛾焉,其禀也。宜如此犹兽之胎,鸟之卵,俱非我由也,智者知其丝可缕,缕可织。于是烹而缕之,机杼以织之,幅而缯之,缯而衣之。夫蚕自茧,将为蛾也,非为乎人。谋其衣而甘乎烹也,所以烹者丝所累尔烹之者,又非嫉其蚕也。利所系尔夫兽之胎,鸟之卵,蚕之茧俱其所禀也,蚕所禀独乎丝,丝必烹似乎不幸也,不幸似乎分也。故无为者无幸无不幸,何分乎有为善不必福有为恶,不必祸或制于分焉,故圣人贵乎无为。
《物类相感志》:苍蝇叮蚕则生虫。
蚕畏鼓声,则伏而不起,亦畏雷故也。
《感应类从志》:僵蚕拭唇马不咬人。
《茅亭客话》:蜀有蚕市,每年正月至三月,州城及属县循环一十五处耆旧,相传古蚕丛氏为蜀主,民无定居随蚕丛所在致市居,此之遗风也,又蚕将兴以为名也,因是货蚕农之具,及花木果草药什物。
《鼠璞》:唐《乘异集》载蜀中寺观多塑女人披马皮,谓马头娘以祈蚕。《搜神记》载女思父语所养马,若得父归,吾将嫁女马,迎得父见女,辄怒父杀马,曝皮于庭中皮忽卷女飞去,桑间俱为蚕俗谓蚕神为马,明菩萨以此。然《周礼》马质禁原蚕注天文辰为马,蚕为龙精月直大火蚕马,同气物不能两大禁再蚕者,为伤马。旧祀先蚕与马,同祖亦未可知。
《槎庵燕语》:蚕为茧而身化其中,故能入而复能出。《西吴枝乘》:湖民以蚕为田,故谓胜意则增饶失手,则坐困绵以两蚕共作茧者,为同功绵值即倍常其丝以三茧抽者为合罗丝,岁以充御服士庶家不得有也。
《檐曝偶谈》:杨廉夫尝论蚕有六德,衣被天下生灵仁也,食其食死其死,以答主恩义也。身不辞汤火之厄忠也,必三眠三起而熟信也,象物以成茧色,必尚黄素智也,茧而蛹,蛹而蛾,蛾而卵,卵而复茧神也。此六德也。
《蜩笑偶言》:茧,蚕出也,而蚕非茧则不能藏身,以形化华川,卮辞冰蚕不知寒,与生俱化,故也。《辟寒》:火蚕绵出火洲絮衣一袭止,用一两稍过度则熇蒸之气不可耐。

蚕部外编

《搜神记》:旧说:太古之时,有大人远征,家无馀人,唯有一女。牡马一匹,女亲养之。穷居幽处,思念其父,乃戏马曰:尔能为我迎得父还,吾将嫁汝。马既承此言,乃绝缰而去。径至父所。父见马,惊喜,因取而乘之。马望所自来,悲鸣不己。父曰:此马无事如此,我家得无有故乎。亟乘以归。为畜生有非常之情,故厚加刍养。马不肯食。每见女出入,辄喜怒奋击。如此非一。父怪之,密以问女,女具以告父:必为是故。父曰:勿言。恐辱家门。且莫出入。于是伏弩射杀之。暴皮于庭。父行,女与邻女于皮所戏,以足蹙之曰:汝是畜生,而欲取人为妇耶。招此屠剥,如何自苦。言未及竟,马皮蹶然而起,卷女以行。邻女忙怕,不敢救之。走告其父。父还求索,已出失之。后经数日,得于大树枝间,女及马皮,尽化为蚕,而绩于树上。其茧纶理厚大,异于常蚕。邻妇取而养之。其收数倍。因名其树曰桑。桑者,丧也。由斯百姓竞种之,今世所养是也。言桑蚕者,是古蚕之馀类也。案:天官:辰,为马星。蚕书曰:月当大火,则浴其种。是蚕与马同气也。周礼:教人职掌,禁原蚕者。注云:物莫能两大,禁原蚕者,为其伤马也。汉礼皇后亲采桑祀蚕神,曰:菀窳妇人,寓氏公主。公主者,女之尊称也。菀窳妇人,先蚕者也。故今世或谓蚕为女儿者,是古之遗言也。
《拾遗记》:员峤山有木名猗桑,煎椹以为蜜,有冰蚕长七寸,黑色,有角,有鳞。以霜雪覆之,然后作茧长一尺,其色五彩,织为文锦,入水不濡,以之投火,经宿不燎。唐尧之世,海人献之,尧以为黼黻。
《搜神记》:园客者,济阴人也。貌美,邑人多欲妻之,客终不娶。尝种五色香草,积数十年,服食其实。忽有五色神蛾,止香草之上,客收而荐之以布,生桑蚕焉。至蚕时,有神女夜至,助客养蚕,亦以香草食蚕。得茧百二十头,大如瓮,每一茧缫六七日乃尽。缫讫,女与客俱仙去,莫知所如。
《齐谐记》:吴县张成夜起,忽见一妇人,立于宅上南角,举手招成。成即就之,妇人曰:此地是君家蚕室,我即是此地之神。明年正月半,宜作白粥,泛膏于上,祭我,必当令君蚕桑百倍。言绝失之。成如言,作膏粥,自此后大得蚕。今正月半作白膏粥,自此始也。
《酉阳杂俎》:新罗国有第一贵族金哥,其远祖名旁㐌,有弟一人,甚有家财。其兄旁㐌,因分居,乞衣食。国人有与其隙地一亩,乃求蚕谷种于弟,弟蒸而与之,㐌不知也。至蚕时,有一蚕生焉,目长寸馀,居旬大如牛,食数树叶不足。其弟知之,伺间,杀其蚕。经日,四方百里内蚕,飞集其家。国人谓之巨蚕,意其蚕之王也。四邻共缲之,不供。谷唯一茎植焉,其穗长尺馀。旁㐌常守之。忽为鸟所折,衔去。旁㐌逐之,上山五六里,鸟入一石罅,日没径黑,旁㐌因止石侧。至夜半月明,见群小儿,赤衣共戏。一小儿云:尔要何物。一曰:要酒。小儿露一金锥子,击石,酒及樽悉具。一曰:要食,又击之,饼饵羹炙,罗于石上。良久,饮食而散,以金锥插于石罅。旁㐌大喜,取其锥而还,所欲随击而办,因是富侔国力,常以珠玑赡其弟,弟方始悔其前所欺蚕谷事,仍谓旁㐌:试以蚕谷欺我,我或如兄得金锥也。旁㐌知其愚,谕之不及,乃如其言。弟蚕之,止得一蚕如常蚕。谷种之,复一茎植焉,将熟,亦为鸟所衔。其弟大悦,随之入山,至鸟入处,遇群鬼。怒曰:是窃予金锥者。乃执之。谓曰:尔欲为我筑糠三版乎。欲尔鼻长一丈乎。其弟请筑糠三版,三日,饥困不成,求哀于鬼。乃拔其鼻,鼻如象而归。国人怪而聚观之,惭恚而卒。其后子孙戏击锥求狼粪,因雷震,锥失所在。
《佛祖历代通载》:第十一祖富那夜奢华氏,国人也,姓瞿昙氏。父宝身既得法于胁尊者,寻诣波罗奈国,有马鸣大士迎而作礼,因问曰:我欲识佛,何者即是。祖曰:汝欲识佛不识者,是曰佛既不识焉。知是乎,祖曰既不识佛焉。知不是曰此是锯。义祖曰:彼是木义复问锯义者。何曰:与师平出又,问木义者。何祖曰:汝被我解马鸣,豁然惺悟稽首归。依遂求剃度祖谓众曰:此大士者,昔为毗舍离国王。其国有一类人如马裸露王,运神力分身为蚕。彼乃得衣王后,复生中印度马人感恋悲鸣,因号马鸣焉。
《济南府志》:黉山在淄川城东,世传有仙于洞中养金蚕,后有拾金蚕者。

蛾部汇考

释名

蛾罗《尔雅》    火花《古今注》
慕光《古今注》

蛾图


《诗经》《卫风·硕人》

螓首蛾眉。
〈朱注〉蛾蚕蛾也,其眉细而长曲。

《尔雅》《释虫》

蛾,罗。
〈注〉蚕蛾。〈疏〉此即蚕蛹所变者也,说文云:蛾罗是也。

《古今注》飞蛾

飞蛾善拂灯,一名火花,一名慕光。

《埤雅》《蛾》

茧生蛾蛾生卵。《博物志》曰:食桑者,有绪而蛾,蛾类者先孕而后交。盖蛹者蚕之所化蛾者,蛹之所化。《荀子》曰:蛹以为母,蛾以为父是也。蛹一名螝蛾,一名罗孙。炎尔雅正义以为螝,即是雄蛹,即是雌罗,即是雄蛾,即是雌峨,似黄蝶而小其眉。勾曲如画,故诗以譬庄。姜硕人曰:螓首蛾眉。今一种善拂灯火夜飞谓之飞蛾。一名慕光,符子曰:不安其昧而乐其明,是犹文蛾去暗赴灯而死,亦其类也。与䗪而为牝牡,䗪一名过街言逢申日。则过街殆与鶝。忌庚申燕避戊己无异周人设官覆夭鸟之巢,以方书十日之号十有二辰之号。十有二月之号,十有二岁之号,二十有八星之号,县其巢上则去之言,夭鸟见此五者而去,良有以也变化。《论》曰:蝙蝠夜值庚申乃伏。

蛾部艺文一

《飞蛾赋》宋·鲍照

仙鼠伺闇飞蛾,候明均灵舛化诡。欲齐生观齐生而欲诡。各会住以凭方凌焦烟之浮,景赴熙焰之明光拔。身幽草下毕命在此,堂本轻死以邀得虽糜烂。其何伤,岂学南山之文豹避云雾而岩藏。

《灯蛾赋》〈以人皆日予知为韵〉唐·陈仲师

灯者火也,尊而不亲奚,斯虫之眇质翻体,密而意驯必将蹈火。而后,止是以疑冰之,与邻虽异探汤执热之情,可见不蒙明照。暗投之罪,则均是以雁飞。无忘于避缴龙蛰有贵乎,存神于以知无知之,智有以同有知之人无损于明虽光晖,可借自贻其咎。与压溺同尘始。其燄燄中开青烟爰发薨,薨四足白羽若月焦烂。唐突离披触蹶人心,卒然天意。若曰:婴焚灼者,何如玉石之俱。尽处高明者,曷若乌兔之屡阙且继,彼覆车虽百夫死难而无馀。纳诸密网状众鸟惊飞而在初,循环贵实宛转投虚沉脂,膏则屈死触烟燄则焚。如自我搆患非天祸予爱水萤之光,载浮熠熠笑鼎鱼之乐。其毙徐徐阽乎,焦原可叶,其义投畀炎火莫之知避。曷若晨鸡候明以自得火,鼠就燥而无累。莫不守之以为顺,居之以为智是蛾也。馀光可托留影如寄排朱燄扇,轻吹胡糜烂于瞬息为腐馀之,容易若然者蠢,蠢之类将外强而必乖炎,炎之著非内热之所。怀既油然相煦于膏火亦瞥然相忘,于形骸吾所以知捐躯,于鼎镬与是道而孔偕。

《灯蛾赋》范鸣鹤

流月半庭兮,颓光初夕金缸。坐明兮,凝晖的的蛾缭绕而未息。意沉潜而自溺逝者,已往存者可哀伊戚戚之未毕。俄栩栩而复来,睹前轨之已。覆因委命而不回,彼尚无恨哉。殊化难穷神理斯,昧物情无伤亦或贻。害每捐虑于进止,恒忘怀于否泰任逍遥以无营。将何负而颠沛如膏之明,岂怪前死比薰之馥,岂惜同燬俦二美而多惭痛。一生之虚委明不可投,投之必毙膏不可赴,赴之必泥彼优游之万端奚。于斯乎失,计始来也,吾故知其必凶及死也,吾未识于所从何生微而智劣苟。不若于自空尔爱候明,何不候日光阴不留尚存,尔质尔爱候明,何不候月素华将移尔犹不灭,何相继以焚躯。竟不知谋之,为拙元豹。深隐终不效,几是虫以欲卒与命违。岂若贵死之仙鼠,得昏夕而后飞。

蛾部艺文二〈诗〉《烛蛾》宋·贺铸

双蛾来翩翩,慕此堂上烛。附炎竟何功,自取焚如酷。感彼万动微,保生在无欲。不见青林蝉,饮风聊自足。

蛾部纪事

《洞冥记》:武帝既耽于灵,怪得丹豹之髓,白凤之膏磨青锡为屑。以苏油和之照于神坛,夜暴雨火不灭,有霜蛾如蜂。赴火侍者,举麟须拂以驱之。
《搜神记》:园客,济阴人。种五色香草,服食其实。忽有五色神蛾,止香草之上,客收而荐之以布,生桑蚕焉。《述异记》:晋永嘉中,梁州雨七旬麦化为飞蛾。
《南史·傅亮传》:亮伏诛,妻子流建安。亮之方贵,兄迪每深戒焉,而不能从。及见世路屯险,著论名曰《演慎》。及少帝失德,内怀忧惧。直宿禁中,睹夜蛾赴烛,作《感物赋》以寄意。
《云笈七签》:花姑者,道行高洁。临川郡,临汝水西石并山,有仙坛,遂访求之。躬申葺理,开元九年,无疾而终。开元二十八年庚辰三月乙酉,敕道士赍龙壁来醮,忽有白鹿自坛东出,至姑冢间而灭。又有五色仙蛾,集于坛上。刺史张景佚,以为圣德所感,立碑颂述。《酉阳杂俎》:荆州,百姓张七政善治伤折。王公子弟与之狎,尝祈其戏术。张取马草一掬,再三挼之,悉成灯蛾飞。
《田间书》:林子夜对客有粉羽飞绕烛上,以扇驱之。既去复来如是者。七八终于焦头烂额犹扑,扑必期以死人。莫不笑其愚也。予谓声色利欲,何啻膏火烁金有蹈之而不疑。灭其身而不悔者,亦宁免为此虫叹哉噫。
《岳阳风土记》:岳州夏秋水涨,即生飞蛾,蔽空而飞夜见明,即投至不可燃烛。虽樽俎之间,须臾,遍满久之复投水中俗谓天蛾。
《禹州志》:明万历二年,天雨虫蛾形如麦。大白色四翅,昼飞如雪城中,尤甚拂面迷目,人不可行。

蛾部杂录

《梦书》:蛾为妇女肩偎也,梦见蛾者忧婚也。
谭子《化书》:天下贤愚,营营然若飞蛾之投夜烛,苍蝇之触晓窗。知往而不知返,知进而不知退。但知避害就利,不知聚利而就害。夫贤于人而不贤于身,何贤之谓也。博于物而不博于己,何博之谓也。是以大人利害俱亡,何往不臧。
《物类相感志》:麦得湿气则为蛾。
三月三日,收荠菜花,置灯檠上,则飞蛾蚊虫不投。《蒙斋笔记》:余居山间,默观物变固多矣,取其灼然者,如蚯蚓为百合麦之坏,为蛾则每见之,物理固不可尽解业识流转。要须有知,然后有所向,若蚯蚓为百合,乃自有知为无知,麦之为蛾。乃自无知为有知,蚯蚓在土中,方其欲化时蟠结。如毬已有百合之状,麦蛾一夕而变纷然如飞尘,以佛氏论之,当须自其一意念真精之极,因缘而有,即其近者鸡之伏卵固自出,此今鸡伏鸭乃知。庄周所谓越鸡伏鹄者,此何道哉麦之为蛾。盖自蛾种而起因以化麦,非麦之能为蛾也。由是而言之一念,所生无论善恶要自有必至者。
《萤雪丛说》:王勃作滕王阁序中间,有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之句。世率以为警。联然而落霞者乃飞蛾也,即非云霞之霞,土人呼为霞蛾。至若鹜者乃野鸭也,野鸭飞逐蛾虫而欲食之故也。所以齐飞若云霞则不能飞也,见吴獬事始。

蛾部外编

《述异记》:楚庄王时宫人,一旦而化为野蛾飞去。《拾遗记》:燕昭王思,诸神异有谷将子学道之人也。言于王曰:西王母将来游,必语虚无之术。不踰一年,王母果至。与昭王游于燧林之下,说炎帝钻火之术。取绿桂之膏燃以照夜,忽有飞蛾㘅火,状如丹雀,来拂于桂膏之上。此蛾出于圜丘之穴,穴洞达九天中有细珠,如流沙可穿而结因用为佩。此是神蛾之火也,蛾凭气饮露飞不集,下群仙杀此蛾合丹药。西王母与群仙游圜丘之上,聚神蛾以琼筐盛之。使玉童负筐以游四极来降燕庭出,此蛾以示昭王,王曰:今乞此蛾,以合九转神丹。王母弗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