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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六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博物汇编禽虫典

 第三十六卷目录

 鸡部纪事
 鸡部杂录
 鸡部外编

禽虫典第三十六卷

鸡部纪事

《徐整正律》:黄帝之时,以凤为鸡。
《礼记·檀弓》:文王之为世子,朝于王季日三,鸡初鸣而衣服,至于寝门外,问内竖之御者曰:今日安否何如。内竖曰:安。文王乃喜。
《周礼·春官》:鸡人下士一人,史一人,徒四人,掌共鸡牲。辨其物,大祭祀,夜呼旦以嘂百官。凡国之大宾客,会同军旅,丧纪亦如之。凡国事为期,则告之时。凡祭祀面禳衅,共其鸡牲。〈订义〉郑锷曰:王安石谓鸡于十二辰属酉,于二十八宿属昴,而反列于春官,盖鸡之为物,向阴伏向阳鸣。主于司晨,日之晨犹岁之春,则鸡东方之畜,余以易之八卦观之,巽为鸡,巽东南也。五行东方之木为儿,儿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时则有鸡祸,盖鸡有冠距文武之儿,故不为威仪。儿气毁则木不曲直,鸡祸应之。此鸡为东方之畜,列于春官。刘氏曰:宗伯主鸡牲,鸡牲为物至微而设官者,尊祭祀必预畜养之。薛平仲曰:古之事亲者,每日鸡初鸣咸盥漱。盖人于此时旦昼之所为未交,夜气之所存未动。精明纯一,洞洞属属而无间者也。况夫一人行灌事于先,而百官严祀事于下。鸡人警之于呼旦之时者,人心当何如哉。是以鸡人次乎此。郑康成曰:物谓毛色辨之者,阳祀用骍,阴祀用黝。郑康成曰:夜夜漏未尽,鸡鸣时呼旦以警起。百官使夙兴。郑锷曰:宾客会同军旅丧纪,皆不可后期而晏起。既呼旦以嘂之,又先期而告之时。告之如是,虽惰慢废弛之人讵可安枕哉。王昭禹曰:禳以郤灾祸,面禳所禳非一方古者,诸侯禳于畺及郊于四方,皆有禳焉,衅以厌妖怪。郑康成曰:衅衅庙之属,衅庙以羊,门夹室用鸡。
《列子·黄帝篇》:纪渻子为周宣王养斗鸡,十日而问:鸡可斗已乎。曰:未也;方虚骄而恃气。十日又问。曰:未也;犹应影响。十日又问。曰:未也;犹疾视而盛气。十日又问。曰:几矣。鸡虽有鸣者,已无变矣。望之似木鸡矣。其德全矣。异鸡无敢应者,反走耳。
《左传》:隐公十一年,郑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鸡,以诅射颖考叔者。
《水经注》:昔王子晋与道士浮丘伯同游伊洛之浦,始受玉鸡之瑞于此水。
《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子为乘,广三十乘,分为左右,右广,鸡鸣而驾,日中而说。
成公十六年,晋楚旦而战,见星未已,子反命军吏察夷伤,补卒乘,缮甲兵,展车马,鸡鸣而食,唯命是听。襄公十四年,诸侯之大夫从晋师伐秦。荀偃令曰:鸡鸣而驾,塞井夷灶,唯余马首是瞻,栾黡曰:晋国之命,未有是也余马首欲东,乃归。
二十八年,齐庆封好田而耆酒,与庆舍政,则以其内实,迁于卢蒲嫳氏,易内而饮酒数日国迁朝焉。使诸亡人得贼者,以告而反之,故反卢蒲癸,癸臣子之,有宠,妻之,庆舍之士,谓卢蒲癸曰:男女辨姓,子不辟宗,何也。曰:宗不余辟,余独焉辟之,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恶识宗,癸言王何而反之,二人皆嬖,使执寝戈而先后之,公膳日双鸡,饔人窃更之以鹜,御者知之,则去其肉,而以其洎馈,子雅,子尾,怒,庆封告卢蒲嫳,卢蒲嫳曰:譬之如禽兽,吾寝处之矣。
昭公二十二年,王子朝,宾起,有宠于景王,王与宾孟说之,欲立之,刘献公之庶子伯鼢事单穆公,恶宾孟之为人也。愿杀之,又恶王子朝之言,以为乱,愿去之,宾孟适郊,见雄鸡自断其尾,问之侍者曰:自惮其牺也。遽归告王,且曰:鸡其惮为人用乎,人异于是,牺者实用人,人牺实难,己牺何害,王弗应,夏,四月,王田北山,使公卿皆从,将杀单子,刘子,王有心疾,乙丑,崩于荣锜氏,戊辰,刘子摰卒,无子,单子立刘鼢,五月,庚辰,见王,遂攻宾起,杀之,盟群王子于单氏。
二十五年,季郈之鸡斗,季氏介其鸡,郈氏为之金距,平子怒,益宫于郈氏,且让之,故郈昭伯亦怨平子。《越绝书》:娄门外鸡陂墟,故吴王所畜鸡,使李保养之,去县二十里。
鸡山,勾践以畜鸡,将伐吴,以食士。
《论衡·率性篇》:世称子路无恒之庸人,未入孔门时,戴鸡佩豚,勇猛无礼,闻诵读之声,摇鸡奋豚,扬唇吻之音,聒圣贤之耳,恶至甚矣。孔子引而教之,渐渍磨砺,阖导牖进,猛气消损,骄节屈折,卒能政事,序在四科。斯盖变性使恶为善之明效也。《淮南子·说山训》:齐王食鸡,必食其蹠数十而后足。《孔丛子·居卫篇》:子思居卫,言苟变于卫君,曰:其材可将五百乘,君任军旅,率得此人则无敌于天下矣。卫君曰:吾知其材可将,然变也尝为吏,赋于民而食人二鸡子,以故弗用也。子思曰:夫圣人之官人,犹大匠之用木也。取其所长弃其所短,故杞梓连抱,而有数尺之朽,良工不弃,何也。知其所妨者细也。卒成不訾之器,今君处战国之世,选爪牙之士,而以二卵弃干城之将,此不可使闻于邻国者也。卫君再拜,曰:谨受教矣。
《史记·孟尝君传》:孟尝君入秦,昭王即以孟尝君为秦相。人或说秦昭王曰:孟尝君贤,而又齐族也,今相秦,必先齐而后秦,秦其危矣。于是秦昭王乃止。囚孟尝君,谋欲杀之。孟尝君使人抵昭王幸姬求解。幸姬曰:妾愿得君狐白裘。此时孟尝君有一狐白裘,直千金,天下无双,入秦献之昭王,更无他裘。孟尝君患之,遍问客,莫能对。最下坐有能为狗盗者,曰:臣能得狐白裘。乃夜为狗,以入秦宫藏中,取所献狐白裘至,以献秦王幸姬。幸姬为言昭王,昭王释孟尝君。孟尝君得出,即驰去,更封传,变名姓以出关。夜半至函谷关。秦昭王后悔出孟尝君,求之已去,即使人驰传逐之。孟尝君至关,关法鸡鸣而出客,孟尝君恐追至,客之居下坐者有能为鸡鸣,而鸡尽鸣,遂发传出。出如食顷,秦追果至关,已后孟尝君出,乃还。
《战国策》:苏秦为赵合从,说齐宣王曰: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狗。
《博物志》:燕太子丹质于秦,秦王遇之无礼,不得意思欲归。请于秦王,秦王不得已而遣之。为机发之桥欲陷丹,丹驱驰过之而桥不发。遁到关,关门不开,丹为鸡鸣,于是众鸡悉鸣,遂归。
《西京杂记》:高帝既作新丰,并移旧社。衢巷栋宇物色惟旧,士女老幼相携路首,各知其室。放犬羊鸡鸭于通涂,亦竞识其家。
鲁恭王好斗鸡鸭。
《汉书·郊祀志》:武帝元封元年,是时既灭两粤,粤人勇之乃言粤人俗鬼,而其祠皆见鬼,数有效。昔东瓯王敬鬼,寿百六十岁。后世怠嫚,故衰耗。乃命粤巫立粤祝祠,安台无坛,亦祠天神帝百鬼,而以鸡卜。上信之,粤祠鸡卜自此始用。
《拾遗记》:太初二年,大月氏国贡双头鸡,四足一尾,鸣则俱鸣。武帝置于甘泉故馆,更以馀鸡混之,得其种类。而不能鸣,谏者曰:诗云牝鸡无晨,一云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今雄类不鸣,非吉祥也。帝乃送还西域。行至西关,鸡反顾,望汉宫而哀鸣,故谣言有曰:三七末世,鸡不鸣,犬不吠。宫中荆棘乱相系,当有九虎争为帝。至王莽篡位,将军有九虎之号。其后丧乱弥多,宫掖中生蒿棘,家无鸡鸣犬吠。此鸡未至月氏国,乃飞于天,汉声似鶤鸡,翱翔云里。一名暄鸡,鶤暄之音相类。
《洞冥记》:有司夜鸡,随鼓节而鸣不息,从夜至晓,一更为一声,五更为五声,亦曰五时鸡。
《汉书·昌邑王膊传》:膊,天汉十一年薨,子贺嗣。立十三年,昭帝崩,无嗣,大将军霍光徵王贺典丧。贺到济阳,求长鸣鸡。
《龚遂传》:遂为渤海太守,躬率以俭约,劝民务农桑。家二母彘,使人家养五鸡。〈注〉师古曰:每一家则如此养之也。
《孝宣王皇后传》:后父奉光,少时好斗鸡,宣帝在民间数与奉光会,相识。奉光有女年十馀岁,每当适人,所当适辄死,故久不行。及宣帝即位,召入后宫。
《宣帝本纪》:曾孙高材好学,然亦喜游侠,斗鸡走马,具知闾里奸邪。
《五行志》:宣帝黄龙元年,未央殿辂軨中雌鸡化为雄,毛衣变化而不鸣,不将,无距。元帝初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鸡伏子,渐化为雄,冠距鸣将。永光中,有献雄鸡生角者。京房易传曰:鸡知时,知时者当死。房以为己知时,恐当之。刘向以为房失鸡占。鸡者小畜,主司时,起居人,小臣执事为政之象也。言小臣将秉君威,以害政事,犹石显也。竟宁元年,石显伏辜,此其效也。一曰,石显何足以当此。昔武王伐殷,至于牧野,誓师曰: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今殷王纣惟妇言用。繇是论之,黄龙、初元、永光鸡变,乃国家之占,妃后象也。孝元王皇后以甘露二年生男,立为太子。妃,王禁女也。黄龙元年,宣帝崩,太子立,是为元帝。王妃将为皇后,故是岁未央殿中雌鸡为雄,明其占在正宫也。不鸣不将无距,贵始萌而尊未成也。至元帝初元元年,将立王皇后,先以为婕妤。三月癸卯制书曰:其封婕妤父丞相少史王禁为阳平侯,位特进。丙午,立王婕妤为皇后。明年正月,立皇后子为太子。故应是,丞相府史家雌鸡为雄,其占即丞相少史之女也。伏子者,明已有子也。冠距鸣将者,尊已成也。永光二年,阳平顷侯禁薨,子凤嗣侯,为侍中卫尉。元帝崩,皇太子立,是为成帝。尊皇后为皇太后,以后弟凤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上委政,无所与。王氏之权自凤起,故于凤始受爵位时,雄鸡有角,明视作威颛君害上危国者,从此人始也。其后群弟世权,以至于莽,遂篡天下。即位五年,王太后乃崩,此其效也。京房易传曰:贤者居明夷之世,知时而伤,或众在位,厥妖鸡生角。鸡生角,时主独。又曰:妇人颛政,国不静;牝鸡雄鸣,主不荣。故房以为己亦在占中矣。
《西京杂记》:成帝时,交趾越巂献长鸣鸡伺晨鸡。即下漏验之,晷刻无差。长鸣鸡则一食顷不绝,长距善斗。《河南府志》:祝鸡翁居尸乡北山下,养鸡百馀年,鸡千馀,皆有名字。暮栖树上,昼放之呼,即别种而至。卖鸡及子得千万钱,置钱去之吴作养鱼池,后升吴山白鹤孔雀数百,尝出其旁。
《后汉书·列女传》乐羊子妻者,不知何氏女也。尝有他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他肉。姑竟弃之。《搜神记》:汉桓帝延熹五年,临沅县有牛生鸡,两头四足。
《后汉书·徐稚传》:稚尝为太尉黄琼所辟,不就。及琼卒归葬,稚乃负粮徒步到江夏赴之,设鸡酒薄祭,哭毕而去,不告姓名。〈注〉谢承书曰:稚诸公所辟虽不就,有死丧负笈赴吊。尝于家豫炙鸡一只,以一两绵絮渍酒中,暴乾以裹鸡,径到所起冢隧外,以水渍绵使有酒气,斗米饭,白茅为藉,以鸡置前,酾酒毕,留谒则去,不见丧主。
《郭泰传》:茅容字季伟,陈留人也。年四十馀,耕于野,时与等辈避雨树下,众皆夷踞相对,容独危坐愈恭。林宗行见之而奇其异,遂与共言,因请寓宿。旦日,容杀鸡为馔,林宗谓为己设,既而以供其母,自以草蔬与客同饭。林宗起拜之曰:卿贤乎哉。因劝令学,卒以成德。
《五行志》:灵帝光和元年,南宫侍中寺雌鸡欲化雄,一身毛皆似雄,但头冠尚未变。诏以问议郎蔡邕。邕对曰:貌之不恭,则有鸡祸。宣帝黄龙元年,未央宫雌鸡化为雄,不鸣无距。是岁元帝初即位,立王皇后。至初元元年,丞相史家雌鸡化为雄,冠距鸣将。是岁后父禁为平阳侯,女立为皇后。至哀帝晏驾,后摄政,王莽以后兄子为大司马,由是为乱。臣窃推之,头,元首,人君之象;今鸡一身已变,未至于头,而上知之,是将有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若应之不精,政无所改,头冠或成,为患兹大。是后张角作乱称黄巾,遂破坏。四方疲于赋役,多叛者。上不改政,遂致天下大乱。
《杨修传》:修字德祖,好学,有俊才,为丞相曹操主簿,用事曹氏。及操自平汉中,欲因讨刘备而不得进,欲守之又难为功,护军不知进止何依。操于是出教,唯曰鸡肋而已。外曹莫能晓,修独曰:夫鸡肋,食之则无所得,弃之则如可惜,公归计决矣。乃令外白稍严,操于此回师。修之几决,多有此类。
《拾遗记》:汉灵帝作鸡鸣堂,多畜鸡。每醉,迷于天晓,内侍竞作鸡鸣,以乱真声也。
建安三年,胥徒国献沈明石鸡,色如丹,大如燕。常在地中,应时而鸣,声能远彻。其国闻鸣,乃杀牲以祀之。当鸣处掘地,则得此鸡。若天下太平,翔飞颉颃,以为嘉瑞,亦为宝鸡。其国无鸡,犬听地中,候晷刻。道家云:昔仙人桐君采石,入穴数里,得丹石鸡,舂碎为药。服之者令人有声气,后天而死。昔汉武帝宝鼎元年,西方贡珍怪,有琥珀燕,置之静室,自于室中鸣翔,盖此类也。《洛书》云:皇图之宝,土德之徵。大魏之嘉瑞。《后汉书·东南夷传》:马韩有长尾鸡,尾长五尺。
《抱朴子·论仙篇》:甘始以住年药食鸡雏,不复长。《吴录》:魏文帝遣使求长鸣、短鸣鸡,群臣以非礼,欲不与。孙权敕付之。
《魏世语》:刘放孙资,共典枢要。夏侯献曹肇,心内不平。殿中有鸡栖树,二人相谓此亦久矣。其能复几指谓中书监,刘放中书令孙资。
《谐噱录》:孙权使太子嘲恪曰:诸葛元逊食马矢一石。恪对曰:臣得戏君,子得戏父。乞令太子食鸡卵三百枚。上问恪曰:人令君食马矢,君令人食鸡卵,何也。恪答曰:所出同耳。
《江表传》:南郡献长鸣承露鸡。
《晋书·五行志》:魏明帝景初二年,廷尉府中雌鸡化为雄,不鸣不将。干宝曰:是岁宣帝平辽东,百姓始有与能之义,此其象也。然晋三后并以人臣终,不鸣不将,又天意也。
惠帝元康六年,陈国有鸡生雄鸡无翅,既大,坠坑而死。王隐以为:雄者,引嗣子之象。坑者,母象。今鸡生无翅,坠坑而死,此子无羽翼,为母所陷害乎。于后贾后诬杀悯怀,此其应也。太安中,周𤣱家雌鸡逃承霤中,六七日而下,奋翼鸣将,独毛羽不变。其后有陈敏之事。敏虽控制江表,终无纪纲文章,殆其象也。卒为𤣱所灭。鸡祸见𤣱家,又天意也。京房易传曰:牝鸡雄鸣,主不荣。
《十六国春秋》:石勒四年,雍州刺史石生上言:长安城中鸡鸣,音皆曰基慈。
《晋书·五行志》:元帝太兴中,王敦镇武昌,雌鸡化为雄。天戒若曰,雌化为雄,臣陵其上。其后王敦再攻京师。《祖逖传》:逖与司空刘琨俱为司州主簿,情好绸缪,共被同寝。中夜闻荒鸡鸣,蹴琨觉曰:此非恶声也。因起舞。
《世说》:王蓝田性急。尝食鸡子,以著刺之,不得,便大怒,举以掷地。鸡子于地圆转未止,仍下地以屐齿蹍之,又不得,嗔甚,复于地取内口中,齧破即吐之。王右军闻而大笑曰:使安期有此性,犹当无一毫可论,况蓝田耶。
王隐《晋书》:郗诜母病苦车。及亡,不欲车葬。而贫无以得马,乃养鸡种蒜,竭其方术。丧过三年,得马八匹举棺至冢。
《世说》〈注〉:裴景仁《秦书》:苻朗善识味,或人杀鸡以食之。朗曰:此鸡栖恒半露。问之亦验。
《晋书·江逌传》:逌迁吴令,中军将军殷浩将谋北伐,请为咨议参军。浩甚重之,迁长史。浩方修复洛阳,经营荒楩,逌为上佐,甚有匡弼之益,军中书檄皆以委逌。时羌及丁零叛,浩军震惧。姚襄去浩十里结营以逼浩,浩令逌击之。逌进兵至襄营,谓将校曰:今兵非不精,而众少于羌,且其堑栅甚固,难与校力,吾当以计破之。乃取数百鸡以长绳连之,系火于足。群鸡骇散,飞集襄营。襄营火发,因其乱,随而击之,襄遂少败。《五行志》:孝武太元十三年四月,广陵高平阎嵩家雌鸡生无右翅,彭城人刘象之家鸡有三足。京房易传曰:君用妇人言,则鸡生妖。是时,主相并用尼媪之言,宠赐过厚,故妖象见焉。
安帝隆安元年八月,琅琊王道子家青雌鸡化为赤雄鸡,不鸣不将。桓元将篡,不能成业之象。
四年,荆州有鸡生角,角寻堕落。是时桓元始擅西夏,狂慢不肃,故有鸡祸。天戒若曰,角,兵象,寻堕落者,暂起不终之妖也。后皆应也。
元兴二年,衡阳有雌鸡化为雄,八十日而冠萎。天戒若曰,衡阳,桓元楚国之邦略也。及桓元篡位,果八十日而败,此其应也。
《西河记》:凉州罪人于市将刑,忽有一白雄鸡飞于人边请命,引颈长鸣,伏地向吏。驱之去辄来,刺史张义免其坐。
《宋书·礼志》:元嘉十年十二月癸酉,太祝令徐闰刺署:典宗庙社稷祠祀荐五牲,牛羊豕鸡并用雄。其一种市买,田来送雌。窃闻周景王时,宾起见雄鸡自断其尾,曰:鸡惮牺,不祥。今何以用雌,求下礼官详正。勒太学依礼详据。博士徐道娱等议称:案《礼》孟春之月,是月也,牺牲无用牝。如此,是春月不用雌尔,秋冬无禁。雄鸡断尾,自可是春月。太常丞司马操议:寻《月令》孟春命祀山林川泽,牺牲无用牝。若如太学议,春祀三牲以下,便应一时俱改,以从《月令》,何以偏在一鸡。重更勒太学议答。博士徐道娱等又议称:凡宗祀牲牝不一,前惟《月令》不用牝者,盖明在春必雄,秋冬可雌,非以山林同宗庙也。四牲不改,在鸡偏异,相承来久,议或有由,诚非末学所能详究。求详议告报,如所称令。参详闰所称粗有證据,宜如所上。自今改用雄鸡。《五行志》:宋文帝元嘉十二年,华林园雌鸡渐化为雄。后孝武即位,皇太后令行于外,亦犹汉宣帝时,雌鸡为雄,至哀帝时,元后与政也。
明帝泰始中,兴东迁沈法符家鸡有四距。
《符瑞志》:安帝义熙元年,南康雩都嵩山有金鸡,青黄色,飞集岩间。
《异苑》:卞伯玉作东阳郡灶正炽火,有鸡遥从口入,良久乃冲突而出。毛羽不燋,鸣啄如故。伯玉寻病殒。《南史·谢朏传》:孝武初,朏为吴兴,以鸡卵赋人,收鸡数千。及遁节不全,为清谈所少。
《傅琰传》:齐高帝辅政,以山阴狱讼烦积,以琰为山阴令。卖针、卖糖老姥争团丝来诣琰,琰挂团丝于柱鞭之,密视有铁屑,乃罚卖糖者。又二野父争鸡,琰各问何以食鸡,一人云粟,一人云豆。乃破鸡得粟,罪言豆者。县内称神明,无敢为偷。
《武穆裴皇后传》:车驾数幸琅琊城,宫人常从。早发,至湖北埭,鸡始鸣,故呼为鸡鸣埭。
《齐春秋》:郁林王好斗鸡,密买鸡至数千价。
《述异记》:雩都县江边有石室,常有神鸡色如金出穴,奋翼长鸣,见人辄飞入穴。因号为金鸡穴。
《袖中记》:移风县有鸡雄鸣长旦,其声清如吹角。每潮至则鸣,故呼为鸡潮。
《魏书·灵徵志》:高祖太和元年夏五月,有司奏京师有雔鸡二,头上生冠如角,与众鸡异。是时文明太后临朝,信用群小之徵。
《酉阳杂俎》:后魏胡后尝问沙门宝志国祚,且言把枣与鸡,唤朱朱,盖尔朱也。
《魏书·灵徵志》:世宗正始元年四月,河南有鸡雏,四足四翼。语在《崔光传》
《崔光传》:光迁太常卿,领齐州大中正。正始元年夏,有典事史元显献四足四翼鸡,诏散骑侍郎赵邕以问光。光表答曰:臣谨按《汉书·五行志》:宣帝黄龙元年,未央殿路軨中雌鸡化为雄,毛变而不鸣,不将,无距。元帝初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鸡伏子,渐化为雄,冠距鸣将。永光中,有献雄鸡生角。刘向以为鸡者小畜,主司时,起居,小臣执事为政之象也。言小臣将乘君之威,以害政事,指石显也。竟宁元年,石显伏辜,此其效也。灵帝光和元年,南宫寺雌鸡欲化为雄,一身毛皆似雄,但头冠尚未变。诏以问议郎蔡邕,邕对曰:貌之不恭,则有鸡祸。臣窃推之,头为元首,人君之象也。今鸡一身已变,未至于头,而上知之,是将有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若应之不精,政无所改,头冠或成,为患滋大。是后张角作乱,称黄巾贼,遂破坏四方,疲于赋役,民多叛者。上不改政,遂至天下大乱。今之鸡状虽与汉不同,而其应颇相类矣。向、邕并博达之士,考物验事,信而有證,诚可畏也。臣以邕言推之,翅足众多,亦群下相扇助之象,雏而未大,脚羽差小,亦其势尚微,易制御也。臣闻灾异之见,皆所以示吉凶,明君睹之而惧,乃能招福;闇主视之弥慢,所用致祸。《诗》《书》《春秋》、秦、汉之事多矣,此陛下所观者也。今或有自贱而贵,关预政事,殆亦前代君房之匹比者。南境死亡千计,白骨横野,存有酷恨之痛,殁为怨伤之魂。义阳屯师,盛夏未返;荆蛮狡猾,征人淹次。东州转输,往多无还;百姓困穷,绞缢以殒。北方霜降,蚕妇辍事;群生憔悴,莫甚于今。此亦贾谊哭叹、谷永切谏之时。司寇行戮,君为之不举,陛下为民父母,所宜矜恤。国重戎战,用兵犹火,内外怨敝,易以乱离。陛下纵欲忽天下,岂不仰念太祖取之艰难,先帝经营劬劳也。诚愿陛下留聪明之鉴,警天地之意,礼处左右,节其贵越。往者邓通、董贤之盛,爱之正所以害之。又躬享加罕,宴宗或阙,时应亲肃郊庙,延敬诸父。检访四方,务加休息,爰发慈旨,抚赈贫瘼。简费山池,减撤声饮,昼存政道,夜以安身。博采刍荛,进贤黜佞。则兆庶幸甚,妖弭庆进,祯祥集矣。世宗览之,大悦。后数日,而茹皓等并以罪失伏法,于是礼光愈重。
《灵徵志》:世宗正始元年八月,司州上言:河内民席众家鸡雏,近尾上复有一头,口目具。二头皆从颈后各有二翼,二足旁行。是时世宗颇任群小,更有朋党,邪佞干政之验。
延昌四年十二月,洛州上言魏兴太守常矫家黄雌鸡,头上肉角大如枣,长寸三分,角上生聚毛,长寸半。肃宗正光元年正月,虎贲中郎将兰兜家鸡雌、雄二,各头上生两角,其毛杂色,上耸过冠。时灵太后临朝专政。
《三国典略》:齐长广王湛即皇帝位,于南宫大赦,改元将赦。令于殿门外建金鸡。宋孝王不识其义,问于光禄大夫司马膺之:赦建金鸡,其义何也。膺之曰:按海中有占曰:天鸡星动当有赦。由是帝王以鸡为候。《北齐书·彭城王浟传》:浟为沧州刺史。有隰沃县主簿张达尝诣州,夜投人舍,食鸡羹,浟察知之。守令毕集,浟对众曰:食鸡羹何不还价直也。达即伏罪。合境号为神明。
《颜氏家训》:梁世有人,常以鸡卵白和沐,云使发光,每沐辄破二三十枚。临死,发中但闻啾啾数千鸡雏声。《冥报记》:周武帝好食鸡卵,拔虎为监膳仪同。开皇中死,而复苏云:被摄證。武帝进白团事仪同不识,左右曰:白鸡卵为白团也。
《隋书·五行志》:开皇中,有人上书,言频岁已来,鸡鸣不鼓翅,类腋下有物而妨之,翮不得举,肘腋之臣,当为变矣。书奏不省。京房《易飞候》曰:鸡鸣不鼓翅,国有大害。其后大臣多被夷灭,诸王废黜,太子幽废。
大业初,天下鸡多夜鸣,京房《易飞候》曰:鸡夜鸣,急令。又云:昏而鸣,百姓有事;人定鸣,多战;夜半鸣,流血漫漫。及中年已后,军国多务,用度不足,于是急令暴赋,责成守宰,百姓不聊生矣,各起而为盗,战争不息,尸骸被野。
《大唐新语》:杜淹为天策府兵曹,杨文干之乱,流越巂。太宗戡内难,以为御史大夫,因咏鸡以致意焉。其诗曰:寒食东郊道,阳沟竞草笼。花冠偏照日,芥羽正生风。顾敌知心勇,先鸣觉气雄。长翘频扫阵,利距屡通中。飞毛遍绿野,洒血渍芳丛。虽云百战胜,会自不论功。
《唐书·马周传》:周每行郡县,食必进鸡,小吏讼之。帝曰:我禁御史食肉,恐州县广费,食鸡尚何与。榜吏斥之。《王勃传》:勃对策高第。年未及冠,授朝散郎,数献颂阙下。沛王闻其名,召署府修撰,论次《平台秘略》。书成,王爱重之。是时,诸王斗鸡,勃戏为文檄英王鸡,高宗怒曰:是且交构。斥出府。
《武后传》:后加号天册金轮圣神皇帝。遂封嵩山,禅少室,册山之神为帝,配为后。封坛南有大槲,赦日置鸡其杪,赐号金鸡树。自制《升中述志》,刻石示后。
《五行志》:垂拱三年七月,冀州雌鸡化为雄。
永昌元年正月,明州雌鸡化为雄。
景龙二年,春滑州匡城县民家鸡有三足。
《御史台记》:太学博士张昌宗之族叔,精于五经,懵于时事。畜一鸡,呼为勃公子。
《朝野佥载》:渤海高嶷巨富,忽卒,经日而苏。云,有一白衣人,眇目,把牒冥司,讼杀其妻子。嶷对云不识此老人,冥官云:君命未尽,且放还。遂悟白衣人乃是家中老瞎麻鸡也,令射杀,魅遂绝。
益州新昌县令夏侯彪之初下车,问里正曰:鸡卵一钱几颗。曰:三颗。彪之乃遣取十千钱,买三万颗。谓里正曰:未须要,且寄母鸡抱之,遂成三万鸡,经数月长成,令县吏与我卖。一鸡三十钱,半年之间成三十万。《唐书·三宗诸子让皇帝宪传》:诸王日朝侧门,既归,即具乐纵饮,击毬、斗鸡、驰鹰犬为乐,如是岁月不绝。《王鉷传》:鉷子准,为卫尉少卿,以斗鸡供奉禁中。《五行志》:元宗好斗鸡,贵臣、外戚皆尚之,贫者或弄木鸡,识者以为:鸡,酉属,帝生之岁也;斗者,兵象。近鸡祸也。
《旧唐书·元宗本纪》:开元二十六年,禁大寒食以鸡卵相馈送。
《开元天宝遗事》:李林甫不得士心,每有所行,多不协群议。国人谓林甫精神刚戾,如索斗鸡。
《东城老父传》:老父姓贾名昌,生七岁,趫捷过人,能搏柱乘梁。善应对,解鸟语音。元宗在藩邸时,乐民间清明节斗鸡戏。及即位,治鸡坊于两宫间。索长安雄鸡,金毫铁距,高冠昂尾千数。坊选六军小儿五百人,使驯扰教饲。上之好之,民风尤甚,诸王世家,外戚家,贵主家,侯家,倾帑破产市鸡,以偿鸡直。都中男女以弄鸡为事,贫者弄假鸡。帝出游,见昌弄木鸡于云龙门道旁,召入为鸡坊小儿,衣食右龙武军。三尺童子入鸡群,如狎群小,壮者弱者,勇者怯者,水谷之时,疾病之候,悉能知之。举二鸡,鸡畏而驯,使令如人。护鸡坊中谒者王承恩言于元宗,召试殿庭,皆中元宗意。即日为五百小儿长,加之以忠厚谨密,天子甚爱幸之,金帛之物,日至其家。开元十三年,鸡笼三百从封东岳。父忠死太山下,得子礼奉尸归葬雍州。县官为葬器。丧车乘传洛阳道。十四年三月,衣斗鸡服,会元宗于温泉。当时天下号为神鸡童。时人为之语曰: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贾家小儿年十三,富贵荣华代不如。能令金距期胜负,白罗绣衫随软舆。父死长安千里外,差夫特道挽丧车。昭成皇后之在相王府,诞圣于八月五日,中兴之后,制为千秋节。赐天下民牛酒乐三日,命之曰酺,以为常也,大合乐于宫中。岁或酺于洛,元会与清明节,率皆在骊山。每至是日,万乐具举,六宫毕从。昌冠雕翠金华冠,锦袖绣襦裤,执铎拂,导群鸡,叙立广场,顾盼如神,指挥风生。树毛振翼,砺吻磨距,抑怒待胜,进退有期,随鞭指低昂,不失昌度。胜负既决,彊者前,弱者后,随昌雁行,归于鸡坊。角抵万夫,跳剑寻撞,蹴毬踏绳,舞于竿颠者,索气沮色,逡巡不敢入,岂教猱扰龙之徒欤。二十三年,元宗为娶梨园弟子潘大同女,男服佩玉,女服绣襦,皆出御府。昌男至信、至德。天宝中,妻潘氏以歌舞重幸于杨贵妃,夫妇席宠四十年,恩泽不沦,岂不敏于伎,谨于心乎。上生于乙酉鸡晨,使人朝服斗鸡,兆乱于太平矣,上心不悟。十四载,禄山陷洛,潼关不守,大驾幸成都。奔卫乘舆,夜出便门,马踣道阱,伤足不能进,伏入南山。每进鸡之日,则向西南大哭。禄山往年朝于京师,识昌于横门外,及乱二京,以千金购昌长安洛阳市。昌变姓名,依于佛舍。洎太上皇归兴庆宫,肃宗受命于别殿,昌还旧里。居室为兵掠,家无遗物,布衣憔悴,不复得入禁门矣。
《酉阳杂俎》:蜀有费鸡师,目赤无黑睛,本濮人也,成式长庆初见之,已年七十馀。或为人解灾,必用一鸡,设祭于庭,又取江石如鸡卵,令疾者握之,乃踏步作气嘘叱,鸡旋转而死,石亦四破。
威远军子将臧平者,好斗鸡。高于常鸡数寸,无敢敌者。威远监军与物十疋强买之,因寒食乃进十宅。诸王皆好斗鸡。此鸡凡敌十数,犹擅场怙气。穆宗大悦,因赐威远监军帛百疋。主鸡者想其蹠距,奏曰:此鸡实有弟,长趾善鸣。前岁卖之河北军将,获钱二百万。《因话录》:文宗尝观斗鸡,优人称叹大好鸡,上曰:鸡既好,便赐汝。
《闻奇录》:叶简剡人善卜筮,有将鸡子二个,占云:此物不难知,一雄兼一雌。请将打破看,方明混沌时。《云仙杂记》:张宝尝使子弟巡市乞鸡鸭卵壳。鸡卵以煮药,鸭卵以金丝缕海棠花,名鲛胎盏。醉后畏酒,时多用之。
《灵应录》:衢州民家里胥至督促租赋,家贫无以备餐,祇有哺鸡一只,拟烹之。里胥恍惚间见桑下有著黄衣女子,前拜乞命。又云:自死即閒,不忍儿子未见日光。里胥曰:某到此催徵,即无追捕杀伤者。其女泣而逃,里胥惊恻回。至屋头见一鸡哺数子,其家将缚之。次意疑之,不许杀,遂去。后一旦再来,其鸡已抱出一群。子见里胥,向前踊跃有似相感之状。舍而遂行数百步,遇一虎跳踯渐近,忽一鸡飞出扑其虎眼,里胥因斯奔驰得免。至暮从别路回其家,已不见鸡。问之云:朝来西飞去杳无踪。里胥怪之,具说见虎之事。遂往寻之,其鸡已毙于草间,羽毛零落。自后一村少有食鸡子者。
《北梦琐言》:唐崔魏公铉镇渚宫。有富商船居。中夜暴亡,迨晓,气犹未绝。邻房有武陵医士梁新闻之。乃与诊视曰:此乃食毒也。三两日得非外食耶。仆夫曰:主公少出船,亦不食于他人。梁新曰:寻常嗜食何物。仆夫曰:好食竹鸡,每年不下数百只。近买竹鸡,并将充馔。梁新曰:竹鸡吃半夏。必是半夏毐也。命捣姜捩汁,折齿而灌之,由是方苏。
《唐书·五行志》:大中八年九月,考城县民家雄鸡化为雌,伏子而雄鸣。化为雌,王室将卑之象,反雌伏也。咸通六年七月,徐州彭城民家鸡生角。
文明后,天下屡奏雌鸡化为雄,或半化者。
《扶南传》:扶南人喜斗鸡。
《番禺杂记》:海边时有鬼市,半夜而合,鸡鸣而散。人从之多得异物。
《稽神录》:江夏有林主簿,虐而好赌,甚爱一女,好食鸡,里胥日供双鸡。一日,将杀鸡,鸡走,其女自逐之。鸡入舍北枯井中,女亦入井,遂不见。林自往,亦入井不出。俄井中黑气腾上如炊。其家但临井而哭,无敢入者。有屠儿请入视之,但见大釜,汤涌火炽。有人拒其足曰,事不干汝,不得入而出。久之,气稍稍而熄,井中惟鸡骨一具,人骨二具。
《太平广记》:合肥有富人刘某,好食鸡,每杀鸡,必先刖双足,置木匮中,血沥尽,乃烹,以为去醒气。某后病,生疮于鬓,既愈,复生小鸡足于疮瘢中。每巾栉,必伤其足,伤即流血被面,痛楚竟日。如是积岁,无日不伤,竟以是卒。
《五代史·楚世家》:马殷子希声立,授武安、静江等军节度使。希声尝闻梁太祖好食鸡,慕之,乃日烹五十鸡以供膳。葬殷上潢,希声不入泣,顿食鸡肉数器而起。其礼部侍郎潘起讥之曰:昔阮籍居丧而食蒸豚,世岂乏贤邪。
《清异录》:郝轮陈别墅畜鸡数百,外甥丁权伯劝谕轮畜一鸡,日杀小虫无数。况损命莫知纪极,岂不寒心。轮曰:汝要我破除羹本,虽亲而实疏也。
《宋史·乐志》:太平兴国中,伶官蔚茂多侍大宴,闻鸡唱,殿前都虞候崔翰问之曰:此可被管弦乎。茂多即法其声,制曲曰《鸡叫子》
《渑水燕谈录》:王元之谪守黄州,有二虎。一虎死,食之殆半,群鸡夜鸣。日官谓守土者当其咎,太宗惜其才,即徙蕲州。谢表云:有茂陵封禅之书,正期身后之语。帝深异之,促诏还台,未行捐馆。
《宋史·五行志》:咸平三年八月,黄州群鸡夜鸣,至冬不止。
《乐善录》:唐询家因煮鸡,忽有火光出于釜中。发盖视之,水面尽成五色。有未产鸡子,其黄化为菩萨像,袖手伸足,眉目了然。其白化为莲花座。询家大骇,誓不复食。酒官卫敦礼验之不诬,遂上于府。安抚张尚书属谭篆为文以记之。
《闻见近录》:张大夫士澄房兄,士宁居咸平县。豪有力,性嗜鸡子,日食十数以为常。其主典库冀五郎者,每为畜之。一日冀方探箧取之,一自箧中直上而升,至士宁庖舍而坠地,气若黑雾,其臭薰烈。家人惊异间,火起堂庑,帑藏须臾而尽。
《青箱杂记》《史记》称四裔各异卜,《汉书》称粤人以鸡卜,信有之矣。元丰中,余任大理丞,断岭南奏案,韦庶为人所杀,疑尸在潭中,求而弗获。庶妻何氏以铛就岸爨煮鸡子卜之,咒云:侬来在个潭,里来在别处。少顷鸡子熟,剖视得侬。韦全曰:鸡卵得侬,尸在潭里。果得之。然不知所谓得侬者,其兆如何也。
《宋史·张根传》:根,字知常。性至孝。母方病,每至鸡鸣则少苏,后不忍闻鸡声。
《五行志》:绍兴初,陈州民家鸡忽人言,近鸡祸也。松阳县民家鸡生三足,县治有鸡伏卵,毛生壳外,近鸡祸,亦毛孽也。
乾道六年,西安县官塘有物,鸡首人身,高丈馀,昼见于野。
庆元三年,饶州军营鸡卵出蛇,近鸡孽,亦蛇孽也。婺源县张村民家雌鸡化为雄,烹之,形冠距而腹卵孕。同里洪氏家雄鸡伏子,中一雏三足。咸淳五年,常州鸡羽生距。
《冷斋夜话》:万安军南并海石崖中,有道士年八九十岁,自言本交趾人,渡海船坏于此崖,因庵焉。养一鸡,大如倒挂。日置枕中,啼即梦觉。
《癸辛杂识》:叶亦愚上书,后朝廷捕之甚急,遂祷之霍山张王庙。是夕,梦一白衣裹帽人指庭下一鸡为蛇,所缠牢不可解。其后有黥而王之验,二物巳酉合也。《遁斋閒览》:罗可沙,阳之硕儒也。性度宽弘,词学赡丽。尝预乡荐见斥于礼部,遂慨然,不复有进取意。以疏放自适,乡人共以师礼事焉。人有窃刈其园中蔬者,可适见,因蹑足伏草间避之,以俟其去。又有攘杀其鸡者,可乃携壶就之。其人惭悚服罪,可执其手曰:与子幸同里闾,不能烹鸡以待子,我诚自愧。乃设席,呼其妻孥环坐,尽醉而归。终不以语人,人由是相诫无犯,年六十七而终。
《豹隐纪谈》:自来县尉下乡扰人,虽监司郡守亦不能禁止,迩来尤甚。京口旅邸中,有戏效古风雅之体,作《鸡鸣诗》曰:鸡鸣刺县,尉下乡也。鸡鸣喈喈,鸭鸣呷呷。县尉下乡,有献则纳。鸡鸣于埘,鸭鸣于池。县尉下乡,靡有孑遗。鸡既烹矣,鸭既羹矣。锣鼓鸣矣,县尉行矣。鸡鸣三章,章四句。
《元史·铁哥传》:铁哥父斡脱赤,铁哥甫四岁,性颖悟,不为嬉戏。从那摩入见,帝问谁氏子,对曰:儿斡脱赤子也。帝方食鸡,辍以赐铁哥。铁哥捧而不食,帝问之,对曰:将以遗母。帝奇之,加赐一鸡。
《辍耕录》:尝至松江钟山净行庵,见笼一雄鸡置于殿之东檐。请问其故,寺僧云畜此以司晨,盖十有馀年矣,时刻不爽。余窃记张公文《潜明道杂志》云:鸡能司晨,见于经传。以为至论,而未必然也。或天寒鸡懒,至将旦而未鸣。或夜月出时,邻鸡悉鸣。大抵有情之物,自不能有常而或变也。若然,则张公之言非欤。因举似以询,其所以僧云:司晨之鸡必以童。若坏其天真,岂能有常哉。盖张公特未知此理故耳。
《贤奕》:胡公寿安,初任信阳调获鹿,永乐中任新繁。在官未尝肉食。其子自徽来省居一月,烹二鸡。胡怒曰:吾居官二十馀年尝以奢侈为戒犹恐弗能令终。尔如此不为吾累乎。
轩輗为浙江按察使,四时一布袍,蔬食不厌,约诸僚。三月出俸易肉一觔,故旧经过辄留饭,饭惟一肉,或至杀鸡,皆惊异曰:轩廉使杀鸡为客,大破费。
《淮安府志》:弘治戊午,新城牛尚武家起屋上梁,白雄鸡鸣于梁上,生一卵坚甚,取供佛前化为水。
《庚己编》:弘治末,南昌艾公璞巡抚江南,苏州属县崇明申报本县民家有鸡生卵而方者,异而碎之,中有一弥猴,才大如枣。艾公以告巡江都御史、长洲陈璚,欲同奏于朝。陈公曰:妖异诚当以闻,然其物怪甚,度已不存矣。万一柄臣喜事者以诏旨取验,何以进命。艾公乃止,吴用见其文移云。
《冠县志》:正德十一年冬,鸡生三足。
《江宁府志》:大晨鸡,万历壬子,小人国入贡。舟泊石城,其人长可二尺许,绀发绿睛,衣绿衣,多摺缝方巾,与中国类者。所贡锦鸡,凡四青鸾一白鹦鹉,四大晨鸡,其一重五十觔,状类中国之鸡而身肥,冠耸高四尺许。
《客座新闻》:偶武孟,吴之太仓人也,有诗名,尝为武冈州幕官。因凿渠得一瓦枕,枕之,闻其中鸣鼓起擂。一更至五更,鼓声次第,更转不差,既闻鸡鸣亦至,三唱而晓,抵暮复然。武孟以为鬼怪,令碎之,及见其中设机局以应夜气。识者谓为诸葛武侯鸡鸣枕也。《觚不觚录》:先君以御史请告里居,巡按来相访则留饭。荤素不过十器,或少益以糖蜜、果饵,海味之属。进子鹅必去其首尾,而以鸡首尾盖之,曰:御史毋食鹅例也。
《泽州志》:崇祯十三年,游僧入高平南关市集募化,至石牌坊,有雄鸡突飞僧顶,毒啄不止。血流被面,驱之不去。旁人障僧令走,鸡随之鸣啄更厉。众惊异白于官,一加拷讯吐实,盖曾杀卖香客于途,攫其钱,即鸡主也。启尸不获狱未成,而僧服冥报,相传为义鸡也。《石城县志》:石上里丰山许立卓夫妇,皆长厚,喜施济。逢朔望,同往三峰寺祈嗣,极其诚恳。寺一老僧戒律甚严,偶适市见一群雏鸡争啄生虫,惟一雏勿啄,僧乞得勿啄者归而养之。岁馀,峨冠修尾,洁白一雄也。日绕佛殿,不遗一矢,夜必飞栖西廊之梁上。闻僧夜诵经,则喉间格格相答响。忽死,见梦于僧曰:我往许立卓家投胎矣,师来当拔我左胁之毛。他日僧诣卓,卓喜为治斋曰:赖佛得儿,然无如苦啼何。僧以梦告卓,急取儿示之,胁果有白鸡毛,拔之而啼遂止。僧为命名曰玉器。比长,伶利精巧,其人如玉修,然一伟丈夫也。

鸡部杂录

《易经》:中孚,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本义〉鸡曰:翰音乃巽之象,居巽之极为登于天。鸡非登天之物而欲登天,信非所信而不知变,亦犹是也。〈大全〉胡氏曰:鸡鸣必先振其羽,故曰翰音。而其鸣有信,故于中孚言之。五上天位九,二鹤也。而鸣于地之阴上九,鸡也。而鸣于天之高有,是理乎。居信之极而不知变,虽正亦凶,况不正乎。
《说卦》:巽为鸡。〈大全〉以入伏之身而出声于天气。重阳之内,与地风同其感者,鸡也。鸡之鸣于丑半者,重阳之时也。或曰鸡之行首动于前足,动于中身。不动而随其后能动之,二阳在前在中,不动之一阴在后也。龚氏曰:鸡,羽属也,而能飞。其性则为入为伏,知时而善应,故巽为鸡。
《书经·牧誓》: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
《诗经·王风·君子于役章》:鸡栖于埘。〈传〉凿墙而栖曰埘。鸡栖于桀。〈传〉鸡栖于杙为桀。
《郑风·女曰鸡鸣章》:女曰鸡鸣,士曰昧旦。
《风雨章》:风雨凄凄,鸡鸣喈喈。〈注〉喈喈,鸡鸣之声。风雨潇潇,鸡鸣胶胶。〈大全〉胶胶,群鸡之声。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
《齐风·鸡鸣章》:鸡既鸣矣,朝既盈矣。匪鸡则鸣,苍蝇之声。
《礼记·内则》:子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疏〉此据年稍长者,若其孺子,则晏起而不能鸡初鸣也。
《杂记》:成庙则衅之,门,夹室皆用鸡。〈疏〉门与夹室各一鸡,凡用三鸡,故云皆也。
《周礼·春官》:司尊彝。春祠,夏礿,祼用鸡彝鸟彝。〈订义〉郑锷曰:春祠之彝,则饰以鸡。鸡东方之畜,岁起于东,于时为春也。
《夏官》:职方氏辨九州之国,正东曰青州,其畜宜鸡狗。《战国策》:秦惠王谓寒泉子曰:苏秦欺敝邑,欲以一人之智,反覆山东之君。夫诸侯之不可一,犹连鸡之不能俱止于栖也。
《老子·道德经·独立章》: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师旷占长吏乘车出入行步道上,有鸡飞集车上者,雄迁雌去。
《文子·上德篇》:乳犬之噬虎,伏鸡之搏狸。恩之所加,不量其力。
《庄子·大宗师篇》:浸假而化予之左臂以为鸡,予因以求时夜。
《庚桑楚篇》:越鸡不能伏鹄卵,鲁鸡固能矣。鸡之与鸡,其德非不同也。有能与不能者,其才固有巨小也。《列子·天瑞篇》:醯鸡生乎酒。
《墨子·非攻篇》:攘人犬豕鸡豚者,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是何故也。以亏人愈多,其不仁滋甚,罪益厚。
《小取篇》:且夫读书,非好书也。且斗鸡,非鸡也,好斗鸡,好鸡也。
《迎敌祠篇》:敌以东方来,迎之东坛,坛高八尺,堂密八。年八十者八人,主祭青旗。青神长八尺者八,弩八,八发而止。将服必青,其牲以鸡。
《公孙龙子·通变论》:牛羊有毛,鸡有羽。谓鸡足一,数足二,二而一故三。谓牛羊足一,数足四,四而一故五。牛羊足五,鸡足三,故曰牛合羊,非鸡非有,以非鸡也。《荀子·荣辱篇》:人之生也,方多畜鸡狗猪彘,又畜牛羊,然而食不敢有酒肉。
《吕氏春秋·明理篇》:至乱之化,雄鸡五足。
《应言篇》:白圭谓魏王曰:市丘之鼎以烹鸡,多洎之则淡而不可食,少洎之则焦而不熟。
《史记·苏秦传》:苏秦说韩宣惠王,曰:鄙谚云:宁为鸡口,无为牛后。〈注〉索隐曰:战国策云宁为鸡尸,不为牛从。延笃注云尸,鸡中主也。从谓牛子也。言宁为鸡中之主,不为牛子之从后也。正义曰:鸡口虽小,犹进食;牛后虽大,乃出粪也。
古谚:失晨之鸡,思补更鸣。
《易林》:眄鸡无距,与鹊交斗。翅折目盲,为鸠所伤。望鸡得雏,求马获驹。大德生少,有廖从居。
空槽注猪,豚彘不到。张弓视鸡,雄鸠飞去。光礼春成,陈仓鸡鸣,阳明失道,不能自守,消亡为咎。十雌百雏,常与母俱,抱鸡搏虎,谁敢害者。鸡方啄粟,为狐所逐。走不得食,惶怖惕息。
裸裎逐狐,为人欢笑。牝鸡鸣晨,主作乱妖。
虐众盗名,雄鸡折颈。
狗冠鸡步,君失其所。出门抵山,行者忧难,水灌我园,高陆为泉。
空槽注器,豚彘不至,张弓祝鸡,雄父飞去。
争鸡失羊,亡其金囊,利不得长。陈蔡之患,赖楚以安。畜牝无驹,养鸡不雏。群羊三岁,不生两头。
鸡鸣失时,君骚于忧。
鸡雉失雏,常畏狐狸。黄池要盟,越国以昌。
养鸡生雏,畜马得驹。
雄鸡不晨,雌鸡具呻。志痹心离,三旅生哀。
蚁封户穴,大雨将集。鹊数起鸣,牝鸡叹室。相薨雄文,来到在道。
心得所好,口常欲笑。公孙蛾眉,鸡鸣乐夜。
鸡鸣同举,思配无家。执佩持凫,莫使致之。
鸟飞无羽,鸡斗折距。徒自长嗟,谁肯为侣。
《淮南子·泰族训》:人主有伐国之志,雄鸡夜鸣,库兵动而戎马惊。〈注〉戎马兵马,鸡夜鸣而起,气之感动也。《说山训》:鸡知将旦,鹤知夜半,而不免于鼎俎。
《春秋繁露》:鸡至几明,皆鸣而相薄,其气益精;故阳益阳,而阴益阴,阳阴之气因可以类相益损也。
《韩诗外传》:田饶曰:独不见夫鸡乎。首戴冠者,文也,足搏距者,武也,敌在前敢斗者、勇也,见食相告,仁也,守夜不失时,信也。鸡有此五德,君犹日瀹而食之者,何也。则以其所从来者近也。
《说苑·尊贤篇》:举杖而呼狗,张弓而祝鸡;虽有香饵而不能致者,害之必也。
《京房易·妖占》:君用妇言,则鸡生妖。
《参同契》:牝鸡自卵,其雏不全。
《盐铁论》:今食必趣,时羊淹鸡寒。
辞小取大,鸡廉狼吞。
《白泽图》:鸡有四距重翼者,龙也。杀之震死。
汉官仪:宫中不畜鸡。汝南出长鸣鸡,卫士候于朱雀门外,专传鸡唱。
《崔实四民·月令》:十二月,东门磔白头鸡,可以合药。《风俗通》呼鸡曰朱朱,俗说鸡本朱公化而为之。今呼鸡者朱朱也。谨按《说文》:解喌喌二口,为欢州其声也。读若祝祝者,诱致禽畜和顺之意。喌与朱音相似耳。俗说鸡鸣将旦,为人起居。门亦昏闭,晨开捍难守固。礼贵报功,故门户用鸡也。
《青史子书》:说鸡者,东方之牲也。岁终更始,平秩东作万物触户而出,故以鸡祀祭也。
太史丞邓平说腊者,所以迎刑送德也。大寒至,常恐阴胜,故以戌日腊戌者,温气也。用其气日杀鸡以谢刑德。雄著门,雌著户。以和阴阳,调寒配水,节风雨也。谨按《春秋左氏传》周大夫宾孟适郊见雄鸡自断其尾,归以告景王曰:惮其为牺也。《山海经》曰祠鬼神皆以雄鸡,鲁郊祀常以丹鸡。祀日以其朝声赤羽,去鲁侯之咎。今人卒得鬼刺痱悟,杀雄鸡以傅其心上病。贼风者作鸡散东门,鸡头可以治蛊,由此言之。鸡主以禦死辟恶也。
《论衡·程材篇》:牛刀可以割鸡,鸡刀难以屠牛。
《物势篇》:五行之气相贼害,含血之虫相胜服。曰:审如论者之言,含血之虫,亦有不相胜之效。酉,鸡也,卯兔也。金胜木,鸡何不啄兔。
《解除篇》:暴谷于庭,鸡雀啄之,主人驱弹则走,纵之则来,不终日立守,鸡雀不禁。
《论死篇》:鸡卵之未字也,澒溶于𪃟中,溃而视之,若水之形;良雌伛伏,体方就成,就成之后,能啄蹶之。《申鉴》:睹孺子之驱鸡而见御民之术,孺子之驱鸡,急则惊,缓则滞,驯则安。
《人物志·材能篇》或曰:人材有能大而不能小,犹函牛之鼎不可以烹鸡。愚以此为非名也,夫能之为言,已定之称,岂有能大而不能小乎。凡所谓能大而不能小,其语出于性有宽急。性有宽急,故宜有大小。宽弘之人宜为郡国,使下得施其功,而总成其事。急小之人宜理百里,使事办于己然,则郡之与县异体之大小者也。以实理宽急论辨之,则当言大小异宜,不当言能大不能小也。若夫鸡之与牛,亦异体之小大也。故鼎亦宜有大小,若以烹犊,则岂不能烹鸡乎。故能治大郡则亦能治小郡矣。
《嵇康·宅无凶吉论》:夫同栖之鸡,一栏之羊,宾至而有死者,岂异之哉。
《博物志》:神农本草云鸡卵可作琥珀,其法取伏卵毈黄白浑杂者,煮及尚软,随意刻作物件。以苦酒渍数宿,既坚。内著粉中佳者,乃乱真矣。此世所恒用,作无不成者。
《抱朴子·对俗篇》:余数见人以蛇衔膏连已斩之指,桑豆易鸡鸭之足,异物之益,未可诬也。
《金丹篇》:王君丹法,巴沙及汞内鸡子中,漆合之,令鸡伏之三枚,以王相日服之,住年不老。小儿不可服,不复长矣。与新生鸡犬服之,皆不复大。
《登涉篇》:山中寅日,有自称虞吏者,虎也。酉日称将军者,鸡也。但知其物名,则不能为害。
《吴失篇》:绁刍狗而责卢鹊之效,鸡鹜而崇鹰扬之功,其不可用亦较然矣。
《博喻篇》:鸡知将旦,不能究阴阳之历数。
《荆楚岁时记》:正月一日,长幼各进一鸡子。
贴画鸡户上,悬苇索于其上,插桃符其傍,百鬼畏之。按董勋问礼俗曰:正月一日为鸡令,一日不杀鸡,亦此义也。古乃磔鸡,今则不杀。
斗鸡镂鸡子斗鸡子。〈注〉《玉烛宝典》:此节城市尤多斗卵之戏。
《交州记》:长鸣鸡出日南。
《裴元新言》:正朝县官杀羊,悬其头于门。又磔鸡以副之,俗说以厌厉其气。元以问河南任君,任君曰:是月土气上升,草木萌动。羊齧百草,鸡啄五谷,故杀之以助生气。
《南越志》:鸡冠四开如莲花,鸣声清彻也。
高兴县多客鸡,如家鸡五采,至则年穰。
《论墓书》:养白鸡,令识其主声形。以五月五日、九月九日任意用五色䌽,长五寸,系鸡颈。将鸡于名山放,鸡著山,仰头咒曰:必存鸣晨,鸡心开悟。
《杂五行书》:欲求妇,取雄鸡两毛烧煮酒中饮之,所求必得。用戊子日,此是天地合日,必得。三往不得,女当死。
《临海异物志》:杉鸡黄冠青绶,常住杉树下。头上有长黄毛,头及颈正青如垂缨。
《南州异物志》:狼盲之鸡,特禀异声。
《颜氏家训》:太史公记曰:宁为鸡口,无为牛后。此是删战国策耳。按:延笃战国策音义曰:尸,鸡中之主。从,牛子。然则,口当为尸,后当为从,俗写误也。
《梦书》:鸡为武吏,有冠距也。梦见雄鸡,忧武吏也。众鸡入门,吏捕也。群斗舍中,惊兵怖也。
《酉阳杂俎》:鸡无故自飞去,家有蛊。鸡日中不下树,妻妾奸谋。
古琵琶用鶤鸡股。
《北户录》:韶州择鸡毛为笔,亦有圆如锥,方如凿,可抄写细字者。
邕州之南有善行术者,取鸡卵墨画。祝而煮之,剖为三片,以验其黄。然后决嫌疑,定祸福。言如响答,据此乃古法也。《神仙传》曰:人有病,就茅君请福。煮鸡子十枚以纳帐中,须臾茅君掷出,中无黄者,病多愈。有黄者,不愈。常以此为候。
南方逐除夜及将发船,皆杀鸡择骨为卜。
《续博物志》:白蚁闻竹鸡之声化为水,竹鸡自呼泥滑滑是也。或曰白鸡之雄,亦能化白蚁。
《北梦琐言》:唐李太尉德裕左降至朱崖,著四十九论,叙平生所志,尝遗段成式书,曰:自到崖州,幸且顽健。居人多养鸡,往往飞入官舍,今且作祝鸡翁尔。《谭子·化书》:枭夜明而昼昏,鸡昼明而夜昏,其异同也如是。或谓枭为异,则谓鸡为同;或谓鸡为异,则谓枭为同。孰枭鸡之异昼夜乎。昼夜之异枭鸡乎。孰昼夜之同枭鸡乎。枭鸡之同昼夜乎。夫耳中磬,我自闻;目中花,我自见。我之昼夜,彼之昼夜,则是昼不得谓之明,夜不得谓之昏。能齐昏明者,其惟大人乎。
《兼明书》《风俗通》云:鸡,朱氏之所化,故呼鸡作朱朱声。明曰:万物之生,始于开辟。轩辕之世,已知十二属之所配。岂朱氏之姓,兴于轩辕之前乎按朱氏出于邾国之后,春秋之时,未有朱氏,岂春秋之后方有鸡乎《风俗通》以呼鸡作朱朱声,即云朱氏之化;且呼鸭作与与声,又是谁氏之化耶。
《东坡志林》:僧谓酒为般若,汤谓鱼为水梭。花鸡为钻篱,菜竟无所益。但欺而已,世常有之。人有为不义,而文之以义名者,与此何异哉。
《物类相感志》:鸡吃猫饭能啄人。
鸡子开小窍,去黄白了入露水。又以油纸糊了,日中晒之,可以自升起,离地三四尺。
鸡未𦐂者,以苕帚赶之,则𦐂毛倒生。煮鸡子,令一层层熟。相间者以火煮,令一著一灭。频炒动,则层层熟入去。
煮老鸡,以山里果煮就烂。或用白梅煮亦好。
母鸡生子,与青麻子吃,则常生不抱卵。
《山家清供》:李白诗云:亭上十分绿醑酒,盘中一味黄金鸡。其法燖鸡净洗,用麻油盐水煮,入葱椒候熟。擘饤以元汁别供,或荐以酒。则白酒初熟,黄鸡正肥之乐得矣。有如新法用炒等制,非山家不屑为,恐非真味也。每思茅容以鸡奉母,而以菜奉客,贤矣哉。《感应类从志》:胡桃之券,令鸡夜鸣。〈注〉以胡桃树东南枝劈之,书券字讫绕之于鸡栖下,则夜鸣不止。《蠡海集》:或曰鸡鸭卵之生,皆系著于脊。其产于后窍,不知自何道而能出。答曰:凡鸟之生卵者,莫不系著于脊。盖本乎天者,亲上也。脊系卵处,下生一肠。上口连属于系卵。卵既长足而产,则入于此肠,俗谓之花肠也。下口乃并于粪肠,以通于后窍出焉。卵之壳皆于当日始能坚,何以知其然,因宰杀之日,隔宿可验也。
《笔记》:喌于场者鸡至。
《王氏谈录》:公言人尝云汝南出鸣鸡,考之旧事,汉时于汝南取能鸡鸣歌之人,其云鸣鸡,盖谬也。
《闻见后录》:曹植《七启》言食味芳莲之巢龟,张协《七命》言食味丹穴之雏鸡。极盛馔而二物,似不宜充庖也。《老学庵笔记》:淮南谚曰:鸡寒上树,鸭寒下水。验之皆不然。有一媪曰:鸡寒上距,鸭寒下嘴耳。上距谓缩一足,下嘴谓藏其咮于翼间。
《续明道杂志》:鸡能司晨见于经传,以为至信而未必然也。某任河南寿安尉,因验尸往旁县,夜宿一村寺中。以明日程尚远,余谓从者曰:鸡鸣时上道。从者曰:今天寒鸡懒,俟其鸣向明矣。不若见星而行也。余未之信。明日将旦而行,鸡竟未鸣。在黄州时,或夜月出,四邻鸡悉鸣。大抵有情之物,自不能有常而或变也。《贵耳集》:欧阳询艺文类,聚有为禽兽九锡,以鸡为稽山子。
《演繁露》:魏武奏事曰:有急,以鸡羽插木檄,谓之羽檄。《说文》曰:檄以木简为书,长尺二寸。
佩楚轩客谈安溪山多竹鸡,山中人云春食兰花。《琅嬛记》:客有曰:犬姓卢,鸡姓朱。沈尚书曰:鸡既姓朱,则鸭姓奚也。
《五色线》《通典》:晋袁乔妻于氏上表论义子,议曰:鄙谚有之:黄鸡生卵,乌鸡伏之。但知其为乌鸡之子,不知为黄鸡之儿,小可以喻大。
《燕书》:宋剔成君自高视群臣皆下,有谏者辄拒曰:尔欲上我邪。毋不已也。指所佩剑曰:惧此乎。皆怖汗而退。欲造九成台于雍丘之郊,恐群臣言。戒门者毋纳,士纳则死。北殷子且谓门者曰:吾将见吾君。门者沮之。子且坚欲入,且曰:吾事君十年,岂不知君。君所甚恶者谏耳,吾不谏则已,何沮也。曰:子既不谏,欲入何为。曰:吾善为鸡戏,将以悦君也。门者入白剔成君,君召至。子且股肱为翼,胶胶而长鸣。鸣已,急趋出气甚畅。君怪之趣,使还问曰:子人耳,乃效鸡鸣,何也。曰:臣尊鸡甚,故效之耳。何故尊之。曰:臣以尧舜之知,或不如也。曰:是何言欤。是何言欤。寡人闻非圣人者无法,况方之异类乎。曰:臣言敢非圣人,窃有疑也。道蔽天地者,尧德及万世者,舜皆古圣人也。今谓其知不若鸡者,诚过乎激,然风雨晦冥能司晨不愆度者,尧舜能之乎。曰:不能也。曰:尧舜虽大圣,司晨必以鸡乎。曰:固也。曰:君如知此,奈何尽下群臣,无若鸡者乎。君喜曰:群臣无言及兹者,今乃始闻之。寡人有过,子宜力谏也。曰:君令臣谏,臣不敢隐。今赋急民单,环四封皆强敌。夙夜忧勤且惧不免,况事游观乎。曰:寡人不敢也。曰:君曰不敢,而造九成之台,何也。剔成君即日罢其役。君子曰:日之行昼,天下无不照。月之行夜,万国无不明。然日月之光有所不及者,一灯之微足补其功。此盖子且鸡喻之说也。
《檐曝偶谈》:今人以半夜鸡鸣为不祥,其来远矣。唐来鹏晓鸡诗云:黯黯严城罢鼓鼙,数声相续出寒栖。不嫌惊破纱窗梦,却怕为妖半夜啼。
《潜溪邃言》:鸡司晨,犬警夜。虽尧舜不能废,人有弃小善而弗采者,非道哉。
《田家杂占》:母鸡背负鸡雏谓之鸡,跎儿主雨。
家鸡上宿迟,主阴雨。
黄昏鸡啼,主有天恩好事,或有减放税粮之喜。空同子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如喌喌呼鸡,落落呼猪。呼之则应者,知声也。
《麓堂诗话》:熊蹯鸡蹠筋,骨有馀而肉味绝少。好奇者不能舍之,而不足以厌饫天下。
暖姝由笔松漠记闻云:杀鸡炙股烹䔕,音蒲,膞肉也。今亦云然,盖胸下之白肉也。
《玉笑零音》:苏子瞻作杀鸡之疏,非吾儒之仁。
鸡鸷雄埘,犬猛专牢,强弱之不敌也。
《未斋杂言》:閒见村家养鸡无雄,取其卵就釜底摩之,而无不育。
广庄嗜鸡雏者,养以松子,灌以浆酪,鸡亦自幸与群雏异,而不知鸾刀之先至也。

鸡部外编

《江西通志》:九十九井在抚州府治东南七里,俗传周仙王与夫人共约曰:一夕之内,尔织百缣,我开百井。至四更,夫人百缣已就,效鸡鸣以绐之,群鸡皆和。仙王方得九十九井,闻鸡鸣遂止。乡人因立周仙王祠。《辛氏三秦记》:陈仓山在太白之西,去长安八百里。上有石鸡,与山鸡各别。赵高使烧山,山鸡飞去,石鸡不去。晨鸣山头,声闻三十里。或云是玉鸡。陈仓城上有神鸡,雄者王,雌者霸。穆公得雌故霸。
《神仙传》:刘安者,汉高祖之孙也。时人传八公、安临去时,馀药器置在中庭,鸡犬舐啄之,尽得升天,故鸡鸣天上,犬吠云中也。
《汉书·郊祀志》:益州有金马碧鸡之神,宣帝使王褒往祀焉。
《神异经》:东荒经扶桑山有玉鸡,玉鸡鸣则金鸡鸣,金鸡鸣则石鸡鸣,石鸡鸣则天下之鸡悉鸣。潮水应之矣。
东方有人长七丈,头戴鸡。朝吞恶鬼三千,暮吞三百,名黄父。
《洞冥记》:有远飞鸡,夕则还依人,晓则绝飞四海。朝往夕还。常衔桂枝之实归于南山,或落地而生,高七八尺,众仙奇爱之。剉以酿酒,名曰桂醪,尝一滴举体如金色。陆通尝饵黄桂之酒。祝鸡公善养鸡,得远飞鸡之卵伏之,名曰翻明鸡。如鹄大,色紫有翼,翼下有目,亦曰目羽鸡。
《拾遗记》:宣帝地节二年,含涂国贡其珍怪。其使云:去王都七万里,鸟兽皆能言语。鸡犬死者埋之不朽,经历数世。其家人游于山阿海滨,地中闻鸡犬鸣吠。主乃掘取,还家养之,毛羽虽秃落更生,久乃悦泽。《世说补》:宋处宗甚有思理,尝买得一长鸣鸡,笼著窗间,鸡遂作人语,与宋谈极有致,宋因此元功大进。《搜神记》:王子珍,太原人也。父母怜爱叹曰:吾儿立身未曾学问,可往定州孝先先生处习业。子珍承父之命,即日登途。行至定州界内,于路傍树阴憩歇。续有一鬼化为生人,后来同与子珍憩歇,子珍不疑也。鬼曰:我渤海郡人也,姓李名元石。父母早亡,兄弟异居,见元石少学,遣往边先生处求学。子珍曰:兄必年长,请以兄事之。元石曰:敬闻命矣。遂即同行,至定州主人处,饮酒食肉,盟曰:死生贵贱,情皆一之。誓讫,往边先生处,授以经业。后有太子舍人王仲祥经过,亦是太原人也。与子珍同宗,便即谒先生。迨暮延宿,仲祥知李元石是鬼。及旦,与子珍执别语曰:某与弟连枝,有事不可不说。弟今朋友李元石是鬼耳,实非生人。翊日咨元石:外言兄是鬼物,子珍闻此语,故咨兄。元石曰:我实鬼矣。向弟言者,是仲祥也。弟今既知,须话元由。昨缘冥司与我为泰山主簿,任职年久,业满合舍此司迁于胜处。王铨一人以当其职,铨定无之人皆不可,乃唤元石云:吾观汝之才量堪赴此,任然寡学,未能该通。汝且人间求业,业成早来。我任泰山主簿二年矣,与弟情深,眷恋相伴。今弟既知,固难久处即当分别,然有一事须令弟知。我前者患背上痛时,为弟父冤。家经王陈诉称弟父杀我,生孙食我。兄弟累有状主者,容情不为区断。王见此状,怒不施行,笞我一百,是我背痛。王令追,弟父亲自讯问,判入死籍。弟今火急归家看父,父若有气,宜当救之。但以清酒鹿脯于郊首边祭我,三呼我名,我当必至。若气绝,无可救耳。弟之学问已成,但知努力谋立身之事。我当助弟延年,请于上帝与弟官荣,保无疾病。子珍拜辞,即便分别,子珍乃辞先生归宁。至家见父在床,犹有气。火急致脯酒钱财于郊祭之,三呼其名。即见元石乘白马,著朱衣冠盖。前后骑从数十人,别有青衣二人执节前引,呵殿而至。子珍相见,一似旧时之。语子珍曰:弟可合眼,须弟见父。子珍即闭目。须臾之间至阎罗王处,门向北而安。元石与子珍曰:向来将弟欲见弟父,今在牢狱,形容毁恶,不可看之。弟父冤家须臾即至,著白跣足,头戴紫巾,手把文书一卷者,即是弟父冤家。其人晡时当入衙證问,今与弟取弓箭于此专候之,见必当射之死,弟父必活,不然难救。言语之间,其冤家果至。元石目曰:是此矣,宜审射之。我须入衙决判。若在此,他人有疑。石入衙视事。未几,冤家直来案前,陈诉有词。珍即射中左眼,遗却文书奔走。即验文书,读看并是论父之事。珍泣告。元石曰:射著何处。珍曰:射著左眼。石曰:不著要紧处,限差更来相讼甚矣。然弟宜归家,寻觅冤家杀之,弟父必瘥。珍曰:何人也。石曰:见有似适来者即杀之。珍当与石言别,匆恖不解问得冤家姓名。归舍思石之言,不得更见也。忧悒之间七日不食,家人报失一白公鸡,七日未知去处。众共寻,乃见白鸡在架上而坐,害左眼。珍见思此物是我父之冤家也。白衣者,毛也;紫巾者,鸡冠也;跣足者,鸡足也;害左眼者,所射中也。有是更于何处觅之,乃烹作羹以食,父因此平瘥。故云鸡不三年,犬不六载。白鸡曰犬不可食之,害生也。
《神仙传》:南极子姓柳名融,能含粉成鸡子,吐之数十枚。煮而谈之,与鸡子无异。黄中皆馀粉少许,如指端者。
《白泽图》:老鸡能呼人姓名,杀之则止。
《神仙传》:介象者,字元则。能于茅蓖燃火煮鸡而不焦;令一里人家炊不熟,鸡犬三日不鸣不吠。
《搜神记》:夏侯弘自云见鬼,与其言语。于江陵,见一大鬼,提矛戟,有随从小鬼数人。弘畏惧,下路避之。大鬼过后,捉得一小鬼,问:此何物。曰:杀人以此矛戟,若中心腹者,无不辄死。弘曰:治此病有方否。鬼曰:以乌鸡薄之,即差。弘曰:今欲何行。鬼曰:当至荆、扬二州尔。时比日行心腹病,无不死者,弘乃教人杀乌鸡以薄之,十不失八九。今治中恶辄用乌鸡薄之者,弘之由也。《太平广记》:徐州民吴清,以太元五年被差为征。民杀鸡求福,煮鸡头在盘中,忽然而鸣,其声甚长。后破贼帅邵宝,宝临阵战死。其时僵尸狼籍,莫之能识。清见一人著白袍,疑是主帅,遂取以闻。推校之,乃是宝首。清以功拜清河太守,越自什伍,遽升荣位。鸡之妖,更为吉祥。
《齐谐记》:广州刺史丧还,其大儿安吉,元嘉三年病死,第二儿,四年复病死。或教以一雄鸡置棺中,此鸡每至天欲晓,辄在棺里鸣三声,甚悲彻,不异栖中鸣,一月日后,不复闻声。
《太平广记》:临淮朱综遭母难,恒外处住。内有病,因见前妇。曰:丧礼之重,不烦数还。综曰:自荼毒已来,何时至内。妇云:君来多矣。综知是魅,敕妇婢,候来,便即闭户执之。及来,此物不得去,遽变老白雄鸡。推问是家鸡,杀之遂绝。
代郡界中一亭,作怪不可止。有诸生壮勇者,暮行,欲止亭宿,亭吏止之。诸生曰:我自能消此。乃住宿夜食。诸生坐前,出一手,吹五孔笛,诸生笑谓鬼曰:汝止有一手,那得遍笛,我为汝吹来。鬼云:卿为少指耶。乃复引手,即有数十指出,诸生知其可击,因拔剑砍之,得老雄鸡。
《异苑》:朱文绣与罗子钟为友,俱仕于梁。绣既死,子钟哭之,其夜亦亡。梁南七里有鸡山,绣葬于其中。北九里有雉涧,埋钟于其内。绣神灵变为鸡,钟魂魄化为雉。清鸣哀响,往来不绝。故诗曰:鸡山别飞向,雉涧和清音。
《元中记》:东方有桃都山,山上有一大树,名曰桃都枝。相去三千里,上有天鸡。日初出时照此木,天鸡即鸣。天下鸡皆随之。
《金楼子》:罗含之鸡能言。
《述异记》:济阳山麻姑登仙处,俗说山上千年金鸡鸣,玉犬吠。
王度《古镜记》:大业十年,度弟绩得镜出宋汴。汴主人张琦家有女子患。入夜,哀痛之声,实不堪忍。绩问其故,病来已经年岁,白日即安,夜常如此。绩停一宿,及闻女子声,遂开镜照之。病者曰:戴冠郎被杀。其病者床下,有大雄鸡死矣,乃是主人七八岁老鸡也。《太平广记》:唐渤海高嶷巨富,忽患月馀日,帖然而卒,心上仍暖,经日而苏。云,有一白衣人,眇目,把牒冥司,讼杀其妻子。嶷对云不识此老人,冥官云:君命未尽,且放归。遂悟白衣人乃是家中老瞎麻鸡也,令射杀。《稽神录》:军吏熊勋,家于建康长乐坡之东。尝日晚,见屋上有二物,大如卵,赤而有光,往来相驰逐。家人骇惧。有亲客壮勇,开屋捕之。得一,乃被缯䌽包一鸡卵壳也。剉而焚之,臭闻数里。
《陈州志》:绍兴初,河南之地陷。贼以封刘豫州郡,犹为朝廷固守,会稽冯长宁知陈州豫攻之不能下。遣招山东剧贼王瓜角,起宿亳之民,并力进攻,踰年城中粮尽而降。瓜角建三帜于通逵下,令二州之民从军者立赤帜,欲为官立黄帜,欲还乡者立黑帜。民畏死,尽趍赤帜下。独亳人王魏两翁,自顾年老不能官,从军必死,而立黑帜则拂其意,均之一死。乃相与诣黑帜下,众皆愕然。瓜角重失信,谢遣之,于是得归。王翁入陈城取瘗埋物,不复来,声迹亦绝。魏以十年后营产成大家,素畜二鸡。一日邑尉过其里,捕雌者烹食之。他日尉还又欲杀其雄,雄觉,窜伏黍。掷之以竿,始就获。鸡忽作人言,仰首太息曰:噫,何毒害至此,略无故旧情邪。魏骇曰:尔为谁。曰:我王翁也,岂不记宛丘从军时事乎。魏曰:尔前舍我竟何之,且死于何所。曰:我向者结伴,实利君财,私别贮蓄以待事平。后来入城索得之,负以两布囊。是夜宿次野店,灯下开囊计数,不料为主人所窥,饮我以酒醉遭杀焉。掩有装金,孤魂无依。念乡亲不一存,独君在耳,故决意相从。及到君家,适邻人贾四娘子亦来值君家鸡乳,共投胎为鸡。前日所戕雌,则贾四娘子也。兹复害我,忍心如是。尉悉聆其说,立释之。归白郡守,守呼魏翁与鸡俱至,民从如市。鸡对守诵言如初,已而曰:我禽畜,辄泄阴事当死。引颈插翅下而毙。守嗟异移时,使葬于老子庙后。揭之曰:人鸡之墓。原王之在生设谋,本极不善。倘见魏必起不肖之心,死而作鸡。其家冥报昭矣,可不畏哉。
《客退纪谈》:猪突入人家,必割其耳。黄昏鸡鸣,必杀之。以为不祥,俗忌也。王隆家方割猪耳,适有神降于伍氏。隆往问曰:猪入门可乎。神答曰:猪入门,百福臻。又问曰:割猪耳如何。曰:割猪耳,伤于矢。隆明日观射,果伤其臂,里中异之。适有沈氏黄昏鸡鸣,问之答曰:定昏鸡啼,福禄日跻。于是沈氏日昌盛。
《露书》:万历初,溧阳史秀才佣居龙墩,家有牝鸡能笑,亦能作小儿语。鸡窗之说,为有据矣。
《青州府志》:嫌城在博兴城东北十里,相传有妪石氏夜闻谋筑城以围居民,鸡鸣前当尽食之。石氏大惧,以手拊箕作鸡鸣,群鸡皆鸣,妖惊去。民感妪德,立祠社南,曰石婆婆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