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闺媛典
第二百二十三卷目录
闺节部列传一百五
明一百
王松继室秦瑞姑〈陈氏附〉胡廷佑妻黄瑚姑
魏㷆妻林仕姑 余元佳妻李金姑
陈复旸妻魏德姑 陈应时妻曾玉英
林田妻游德姑 李修妻朱仁厚
陈祚妻张氏 丁子文妻陈扁姑
陈细举 林榔妻廉氏
林渭妻莫氏 林灉妻郑氏
黄潭妻林氏 陈梅妻黄氏
宋宣妻吴氏 朱君直妻翁氏
陈淳妻萧氏 林献策妻黄贞秀
郑子会妻张氏 余国盛妻李氏
丘茂济妻张氏 周道本妻程氏
卓大㭿妻陈氏 朱仕显妻林贞淑
黄汉妻陈氏 陈会妻卓氏
翁世资妾耿氏 翁世用妾沈氏
方良节妾朱氏刘氏 黄巩妾王氏张氏
郑登高妾富氏黄氏 陈汉妻李氏
凌文垫妻陈氏 蔡贤妻张氏
蚁鸣虞妻陈氏 柳熙妻柯氏
黄子随妻洪氏 郑国赞妻林氏
柯木妻林氏〈媳附〉 方子受妻张氏
朱茂良妻吴氏 康子瞻妻叶氏
唐尧章妻林氏 李允时妻郑氏
林献表妻陈淑婉 林廷灿妻陈氏
陈守信妻林氏 宋大梴妻郑氏
郑大猷妻林氏 吴三重妻林氏
郭文光妾徐氏 林昂霄妻方氏
郭良栋妻郑氏 林祖绶妻彭氏
康志绪妻李氏 宋玉卿妻陈氏
郑舜弼妻许氏 黄希东妻方氏
林一珩妻黄氏 薛祥妻龚氏
马浩妻陈氏 韩志源继室林氏
彭祖振妻黄氏 陈枢妻郑氏
林示乾妻彭氏 陈庚妻林氏
林文珽继室谢氏 李溥麟妻傅细娘
洪有临妻史氏 黄钟声妻周氏
欧阳承第妻尤氏 洪沂妻王氏
林瞻曦妻陈氏 某氏女
吴二姐 陈希聘妻邓氏
杨格妻陈氏 陈钟凤妻郑氏
陈如玉妻张氏 李宸扬妻陈氏
游壮猷妻曾氏 陈通妻张氏
林朴素妻蔡氏 李继岐继室朱氏
张珍伟妻朱氏 詹洪妻莫氏
许氏女 李泽妻梁氏
谢之屏妻何氏 罗昌儒妻苏氏
张鄞妻蔡氏 梁絅之妻谢氏
区盒妻梁氏 霍若祺妻方氏
周妹 严养蒙妻区氏
潘氏女 关敬尧妻欧氏
余元相妻崔氏 游某妻庞妙娘
李一桂妻杨氏 黎质妻黄氏〈李氏附〉
谭纪妻李氏 黎民直妻陆氏
张世坚妻李氏 李太福妻黎氏
张峤妻李氏 何贵妻欧氏
陈张科妻邓氏〈唐氏附〉 赵宗礼妻莫氏
李元早妻谭氏 谭汉妻李氏
黄阁妻张氏 胡珍妻古彰贞
陈庆公妻林氏 马骏妻李氏
陈应龙妻古氏 何浩妻赖氏
刘宿妻邝氏 宋元贵妻何氏
李纯庵妻陈氏 吴秉纯妻梁氏
陈确轩妻杨氏 梁之翰妻刘氏〈林氏附〉
吴克绍妻丘员 萧琭妻范氏
庄坚妻姚氏 郑文参妻吴氏
闺媛典第二百二十三卷
闺节部列传一百五
明一百
王松继室秦瑞姑
按
《古田县志》:秦瑞姑,年十六为王松继室。甫三年而松亡,前妻长子焲先松二载夭。妻陈氏名长姑,年二十。次子炜亦娶于陈,名莲姑,炜亦早死,莲姑年二十九。越三载,莲姑又亡。独存瑞姑、长姑二寡,分虽姑妇,年则相若,相依为命,跬步不离,共抚莲姑所出子揵。其外户屏壮仆言语,莫闻其声。吴航司马陈幼溪稔其事,作歌纪之。
胡廷佑妻黄瑚姑
按
《古田县志》:黄瑚姑,胡廷佑妻。年二十四丧夫,抚三岁子文怀,遣就师训,弱冠为诸生食廪饩。县令表其门。
魏㷆妻林仕姑
按
《古田县志》:林仕姑,举人魏㷆妻。年二十,夫没于京师。仕姑甘守苦节,训嗣子成家。县令表其门,卒年六十有九。
余元佳妻李金姑
按
《古田县志》:李金姑,余元佳妻。年二十四,丧夫。孀居苦守,纺绩自给,抚二子成立。次子亨节为诸生,县令旌表。
陈复旸妻魏德姑
按
《古田县志》:魏德姑,陈复旸妻。年二十,夫与翁相继没。抚遗腹一子,形影相吊,甘贫苦守,事寡姑艰辛独任,无笑谑容,子长为婚娶。县令旌之。
陈应时妻曾玉英
按
《古田县志》:曾玉英,儒士陈应时妻。年二十,夫亡。抚遗腹子七岁而殇,守节四十馀年,不出房闼。县令表其门。
林田妻游德姑
按
《古田县志》:游德姑,儒生林田妻。年二十二,丧夫。无子,甘贫守节。抚女遣嫁,营夫葬,立嗣承宗。年七十八。县令表其门。
李修妻朱仁厚
按
《古田县志》:朱仁厚,庠生李修妻。家贫,勤纺绩,事舅姑以孝闻。修,宋儒李延平十四世孙也。生子元气两月而身亡,氏年二十一。元气髫岁以衣巾奉延平祀,比壮与妻俱夭。朱复抚孙长芳纳于义方,以延李氏后。事闻旌表,年六十九终。
陈祚妻张氏
按
《古田县志》:张氏,陈祚妻。归陈三载而寡,矢志自励。绩纴而爨齑盐为食,历年八十未尝闻笑谑之声。事闻旌表。
丁子文妻陈扁姑
按
《古田县志》:陈扁姑,丁子文妻。年十八嫁文,阅二年而文没。舅姑怜其少,欲遣去之。陈指天誓曰:微此孤,早从子文于地下矣。及舅姑相继丧,殓葬俱尽力。区画门内事井如也。抚夫弟子章,虽嫂而实母之。年近七十,犹康强不衰。
陈细举
按
《福清县志》:陈细举,方民里人,许字新安里郑从岳。将嫁,岳亡。细举奔丧拜哭毕,独居一小楼,足不下梯。兄弟相见不踰阈,蓬首垢面,毛发鬖鬖,望之不类人形。邻失火将及,促之避,不听曰:死吾分也,何避为。顷之,风反,邻屋俱烬而细举所卧楼独存,观者皆叹异。未几,岳父没。庶姑遗子始孩,赖细举抚之,得活。卒年八十馀。天启四年,巡按御史乔承诏奏旌门闾。
林榔妻廉氏
按
《福清县志》:廉氏,林榔妻。榔伯兄林杨以布衣诣阙系狱十八年,榔万里往视,没于金坛。氏抚二子,苦守五十七年。孙曾森立氏为林氏第二支祖妣,百代不祧。
林渭妻莫氏
按
《福清县志》:莫氏,林渭妻。渭亡,氏年二十五,子铨方四岁。事寡姑廉氏极孝,抚孤子域登乡荐任县令。守节四十五年,年七十卒。
林灉妻郑氏
按
《福清县志》:郑氏,林灉妻。灉力学病亡,氏年二十有四。抚五岁子成立,见孙食廪饩。卒年六十一,苦节三十八载。
黄潭妻林氏
按
《莆田县志》:林氏,大理卿茂达女,黄潭妻。年二十五而寡,守志抚孤历三十五年终。
陈梅妻黄氏
按
《莆田县志》:黄氏,陈梅妻。归陈,未几夫亡。守节抚遗腹子成立,养姑送其终,督学旌表。
宋宣妻吴氏
按
《莆田县志》:吴氏,举人宋宣妻。宣没于旅邸,吴孀居事舅姑,以侄万叶为嗣,年八十一卒。以万叶贵赠恭人。
朱君直妻翁氏
按
《莆田县志》:翁氏,朱君直妻。年二十四而寡,矢志抚孤三十年卒。
陈淳妻萧氏
按
《莆田县志》:萧氏,光禄丞光甫女,陈淳妻。年二十五而寡,矢志抚孤五十三年终。
林献策妻黄贞秀
按
《莆田县志》:黄贞秀,太守相孙女,林献策妻。年十九而寡,无子守志三十年卒。
郑子会妻张氏
按
《莆田县志》:张氏,郑子会妻。子会有孝行,及病亟不能语,书节孝勤俭四字并木尺一条付张氏,张年二十九,抱二子与诀断一指为信,以漆匣盛四字,并木尺奉之。惟谨事二世大姑以孝闻,遣嫁夫之。姑及姊妹咸尽礼,家产告竭无怨。
余国盛妻李氏
按
《莆田县志》:李氏,余国盛妻。年二十二,国盛客死。无子,闻讣即自经,姑觉得解。竟以此成疾,守志三十馀年卒。
丘茂济妻张氏
按
《莆田县志》:张氏,丘茂济妻。年二十四而寡,守节三十馀年卒。
周道本妻程氏
按
《莆田县志》:程氏,周道本妻。年二十四,夫没。无子,守节五十馀年卒。
卓大㭿妻陈氏
按
《莆田县志》:陈氏,卓大㭿妻。年二十三而寡,守节五十六年卒。
朱仕显妻林贞淑
按
《莆田县志》:林贞淑,朱仕显妻。年二十四而寡,家贫无子,守志六十五年卒。
黄汉妻陈氏
按
《莆田县志》:陈氏,知府叙女,黄汉妻。壬戌城陷汉死,陈历艰苦守节与一幼女茕茕相依,年四十二卒。
陈会妻卓氏
按
《莆田县志》:卓氏,陈会妻。年二十四而寡,孀居养舅以孝称,历五十五年卒。
翁世资妾耿氏
按
《莆田县志》:耿氏,尚书翁世资妾。年十八,孀居终老。太守旌之,年七十九卒。
翁世用妾沈氏
按
《莆田县志》:沈氏,参议翁世用妾。年二十而寡,矢志孀居,六十馀年卒。
方良节妾朱氏刘氏
按
《莆田县志》:朱氏、刘氏,并布政方良节妾。朱,黄石人。刘,惠州府人。年俱十九孀居,无子,相依守节,朱年六十五,刘年七十二。
黄巩妾王氏张氏
按
《莆田县志》:王氏、张氏,并大理丞黄巩妾。王,顺天人。张,湖广人。王年二十二,张年二十五,俱孀居。无子,相依守节终始无间。太守沈盘旌之,提学周珫月给米一石。王年六十七终,张年七十。
郑登高妾富氏黄氏
按
《莆田县志》:富氏、黄氏,并参政郑登高妾。富,顺天人。黄,应天人。富年二十八,黄年二十五,俱孀居。无子,贫苦守节寿终。
陈汉妻李氏
按
《莆田县志》:李氏,陈汉妻。生子甫晬而汉亡,李年二十二。抚孤守节,太守旌之,卒年六十六。
凌文垫妻陈氏
按
《莆田县志》:陈氏,庠生
凌文垫妻。年十九而寡,守节五十馀年。
蔡贤妻张氏
按
《莆田县志》:张氏,蔡贤妻。年二十而寡,矢志守节。食贫抚孤,太守旌表,年八十终。
蚁鸣虞妻陈氏
按
《莆田县志》:陈氏,蚁鸣虞妻。年二十六,夫没。家贫,矢志抚遗腹子成立。卒年六十六。
柳熙妻柯氏
按
《莆田县志》:柯氏,状元潜侄女,举人柳熙妻。熙没旅邸,无子,柯年二十八,守节四十馀年卒。
黄子随妻洪氏
按
《莆田县志》:洪氏,黄子随妻。年二十四而寡,家贫守节,养舅姑尽孝,卒年九十一。
郑国赞妻林氏
按
《莆田县志》:林氏,郑国赞妻。年三十二而寡,拮据纺绩养翁以孝闻,抚二孤成立,年七十八终。
柯木妻林氏
按
《莆田县志》:林氏,庠生柯木妻。年二十八,夫亡。子晔幼,舅姑老,孀居十二年,克尽孝养,晔亦娶于林,年二十二亦寡。守节抚子如姑,御史方元彦月给米一石表其门。
方子受妻张氏
按
《莆田县志》:张氏,方子受妻。年二十五而寡,誓死守节,抚妾子成立。太守旌之。
朱茂良妻吴氏
按
《莆田县志》:吴氏,学士希贤孙女,朱茂良妻。年十七而寡,抚遗腹子,守节终身。
康子瞻妻叶氏
按
《莆田县志》:叶氏,康子瞻妻。年二十一而寡,家贫守志,孝事舅姑,年七十馀终。
唐尧章妻林氏
按
《莆田县志》:林氏,布政澄源姑,唐尧章妻。年二十七而寡,二子尚幼,家贫孀居六十馀年。御史刘芳誉旌之,为给月米优恤,复奉例给羊酒,年九十终。
李允时妻郑氏
按
《莆田县志》:郑氏,李允时妻。年二十四而寡,抚孤守节四十馀年。
林献表妻陈淑婉
按
《莆田县志》:陈淑婉,太常卿音孙女,林献表妻。年十九而寡,矢志守节,教子终身。
林廷灿妻陈氏
按
《莆田县志》:陈氏,林廷灿妻。年二十五而寡,守节,课子乔英力学,孀居四十馀年卒。
陈守信妻林氏
按
《莆田县志》:林氏,陈守信妻。年二十三而寡,誓死守节,孀居五十八年卒。
宋大梴妻郑氏
按
《莆田县志》:郑氏,举人宋大梴妻。梴任祁门训导逾年而没,郑年二十。家贫,无孤孀居四十年。
郑大猷妻林氏
按
《莆田县志》:林氏,郑大猷妻。年二十三而寡,无子,誓不易志,孀居五十年卒。
吴三重妻林氏
按
《莆田县志》:林氏,吴三重妻。年二十五而寡,子道立甫十月,矢志抚道立,领乡荐为知州。林年九十终。
郭文光妾徐氏
按
《莆田县志》:徐氏,吉府典宝正郭文光妾。年十八光没,守节四十馀年。天启间,奉诏旌表。
林昂霄妻方氏
按
《莆田县志》:方氏,礼部儒士林昂霄妻。年二十二夫亡,守志。天启四年,诏旌表。
郭良栋妻郑氏
按
《莆田县志》:郑氏,尚书郭应聘子良栋妻。夫早亡,守节。奉诏建坊旌表。
林祖绶妻彭氏
按
《莆田县志》:彭氏,林祖绶妻,参政文质女。归三年,夫没,年二十。奉姑守节四十五年卒。天启间旌表。
康志绪妻李氏
按
《莆田县志》:李氏,县令廷春女,康志绪妻。早寡守节,白首如初。天启间,奉诏旌表。
宋玉卿妻陈氏
按
《莆田县志》:陈氏,宋玉卿妻。年二十八而寡,遗孤甫二岁,孀居四十七年卒。
郑舜弼妻许氏
按
《莆田县志》:许氏,郑舜弼妻。年二十二而寡,守节抚孤,御史表其门。
黄希东妻方氏
按
《莆田县志》:方氏,黄希东妻。年二十二而寡,家贫守志,养舅姑尽孝,鞠二孤成立,寿终。
林一珩妻黄氏
按
《仙游县志》:黄氏,林一珩妻,善化里人。温恂寡言,善事翁姑。年二十七,夫亡。苦守冰霜,抚幼子。躬筑翁姑坟墓,丧葬尽礼。年七十终。天启间,奉诏旌表。
薛祥妻龚氏
按
《宁德县志》:龚氏,薛祥妻。年二十六,祥从戎,嘱以老母幼子,期五载当还。既别二年,沙寇邓茂七反,龚扶姑携子避草莽间。乱稍定,祥讣音至。悲恸几绝,养姑训子一如祥嘱。姑没,以礼殡葬父母,令再嫁不从,以苦节终身。
马浩妻陈氏
按
《宁德县志》:陈氏,马浩妻。年二十,浩亡。矢志守节,母家令再适,不从。勤女红,手植园蔬以自给。年八十馀卒。
韩志源继室林氏
按
《宁德县志》:林氏,韩志源继室。年二十四夫亡,子尚幼。里之富人慕其美,因志源弟,图为侧室。林大怒,抱子恸哭。或曰:渠岂肯为人妾耶。未几复,求为妻亦坚不从。或曰:渠不忍舍子也。及子暴亡,林号泣欲死。又有求聘者至,林终斥之,人始服其节。
彭祖振妻黄氏
按
《宁德县志》:黄氏,彭祖振妻。振以阴疾不能成礼,氏绝无怨悔。事姑孝谨竭力,攻女红。未几祖振痰痿,旦夕背负出入,爬搔冼沐,终始不怠。祖振死,氏年二十五,抚侄为嗣。里人失偶者闻其贤,多求聘之,誓死不从。既而从父,欲与宦家为继室,迓之归氏觉脱还。孀居四十馀年,有司旌表。
陈枢妻郑氏
按
《宁德县志》:郑氏,陈枢妻,郑世观季女。年二十四,夫病亡。人劝之再适,泣曰:如二子何携往母家。勤苦纺绩以抚成之,年七十四,县令旌其门。
林示乾妻彭氏
按
《宁德县志》:彭氏,生员林示乾妻。夫以城陷死,值倭乱离散,氏独扶姑避山中。姑病笃,祷天求代,未尝就寝,斋素终身。
陈庚妻林氏
按
《宁德县志》:林氏,诸生陈庚妻。素闲内则,事庚柔顺。庚笃学,每读书至夜分,林必躬具食佐之,遂以文学显名于时,人称为乐羊内子。及庚夭死,长子梦鹗甫三岁,次子梦龙遗腹。氏苦志守节,老而弥坚,辛酉之变,提携孤幼,艰危万状,二子竟克有成。年六十五卒。
林文珽继室谢氏
按
《宁德县志》:谢氏,生员林文珽继室。年二十归林,甫二岁,珽病笃,一子发未燥,珽惧其有他志,谓曰:汝能终我事乎。谢掩泣剪发以示,珽遂瞑目。未几,倭贼充斥,独抱孤子奔窜,冻饿荒山苍莽中,狼狈万状,竟克抚成其孤。
李溥麟妻傅细娘
按
《南安县志》:傅细娘,李溥麟妻。麟没,氏无出,妾生三子皆稚。氏哀痛几绝,抚三子如己出,教训克底于成。舅姑与夫窀穸,皆自经营。朝夕勤俭,以补不足,固守遗业,无所失坠。
洪有临妻史氏
按
《南安县志》:史氏,洪有临妻。临以省试不售,愤恚成疾,死。氏年二十五,哀毁骨立,守子启聪官户部。史为谨扃,钥闲出入。聪欲具疏请旌,史遽止之。其苦节不求名如此。
黄钟声妻周氏
按
《南安县志》:周氏,郡学生黄钟声妻。夫早亡,氏哀毁几绝,抚孤鼎象,纺绩自给。舅姑没,氏竭力殓葬,泪枯眼翳数年若盲。后鼎象为舐,翳复明,鼎象贵封太孺人,年九十卒。
欧阳承第妻尤氏
按
《南安县志》:尤氏,廉州知府尤拔女,泉州卫指挥佥事欧阳承第妻。年二十,承第以袭爵死于途。子瑞曾未及期,氏闻讣痛绝誓以死从,以翁命立孤。孀居四十馀年。孝事二亲,宾祭馈助,咸得其欢。课子爱而知劳,既袭祖职,教之以忠,恕瑞曾以游戎廓清山海懋著肤功,皆母训也。以覃恩封恭人。
洪沂妻王氏
按
《南安县志》:王氏,年十七适洪沂。甫周岁而夫没,抚遗腹子。家贫,力作以承翁及继姑之养,族戚怜之谕改适,不听。苦节训其遗孤,足不踰阈,卒年七十有八。
林瞻曦妻陈氏
按
《海澄县志》:陈氏,林瞻曦妻,万户元戎文炀女也。年十六于归,未七载夫病笃,氏泣曰:愿相从无后先。夫曰:死易耳,勿遗孤贻我父母忧。氏乃啮指以誓,及夫亡。抚孤成立,事翁终老,训子通经。孝姑敬叔,和妯娌。御臧获无不尽善。子长毕婚,氏疾作,召子曰:尔父须我久矣,无庸药石也。遂卒。
某氏女
按
《海澄县志》:某氏,女六岁许字钟有声。有声远贾不归,女待之年二十八。两家父母皆愿罢婚,女不从。归钟,奉有声母。天启间,有声讣至。又十馀年,声母没。亲党怜其无依,劝之改适。笑曰:如有他志,岂至今日乎。亲党敬之,共给养焉。
吴二姐
按
《海澄县志》:吴二姐,儒士吴锦长女也。万历间,许聘钟巽声。未娶而巽声游粤,至天启五年不归,氏年二十有八矣。钟母许罢婚,二姐不听,遂入钟门。钟素贫家壁立,二姐勤女红以养。未几声没于粤,声母亦寻逝。族人使嫁,二姐曰:有他志,岂至今日乎。族人怜之,递供给焉。卒年八十有五。
陈希聘妻邓氏
按
《漳平县志》:邓氏,永福里人,适陈希聘。年二十六而寡,遗孤方在抱。矢志抚育,家贫纺织为生,历四十馀年,苦节始终如一。
杨格妻陈氏
按
《漳平县志》:陈氏,和睦里廪生杨格妻。年二十六,格亡。水浆不入口者数日,其姑念幼孙无恃,多方调护得不死。泣血三年,未尝见齿。事舅姑尽孝,妯娌内外共称其贤。
陈钟凤妻郑氏
按
《漳平县志》:郑氏,居仁里人,国学陈钟凤妻。钟凤早没,郑孀居四十馀年,贞操不二。直指旌其门。
陈如玉妻张氏
按
《漳平县志》:张氏,阴阳训术陈如玉妻。年十八嫁,四载夫亡,遗腹生一女。或讽再适,曰:子之有无命也,吾不负吾夫而已。后女殇姑丧,茕茕无依,日纺绩自给,年七十终。
李宸扬妻陈氏
按
《平和县志》:陈氏,龙溪人,县令陈日炳女。年十八适西山儒士李宸扬,周年生子,不育扬病亡,陈年二十。矢志守节,历二十馀年,兄公随州知州,宸诏为立其次弟宸注第三子开柱为之后。
游壮猷妻曾氏
按
《平和县志》:曾氏,新安里人,孝廉曾宏中嫡孙女也,在坊庠生游壮猷妻。年二十二,无子夫亡,呼天恸地欲以身殉。翁慰之曰:汝无异志,吾子虽死犹生,何必死哉。为立幼孙为后,氏朝夕孝事舅姑,终其身。
陈通妻张氏
按
《平和县志》:张氏,马塘人,年十七适儒士陈通。甫一年而通死,姑以其无出令改适,张以死自誓,乃令归母家。家贫,日坐一隅视不移席。勤女红自给,馀则寄以奉姑,如是者十年。族人义之,为立嗣。而其姑仍携嗣孙别居以远,张姑适病痢,张闻步驰五十里,往奉之。三十七日衣不解带,得愈。姑遂感激与归,嗣子珍后亦成立。
林朴素妻蔡氏
按
《平和县志》:蔡氏,龙溪墨场人,林朴素妻。当王文成建邑鸠民之初,蔡从其夫来薙,棘凿壤家焉。生一女四子,皆未长而朴。素亡,家贫,苦守。力机绩,教诸子成家,历数十年卒。
李继岐继室朱氏
按
《平和县志》:朱氏,举人李继岐后妻。年十九,夫亡,事翁姑至孝。己无所出,抚前妻子仕衡成立。弱冠补弟子员。
张珍伟妻朱氏
按
《平和县志》:朱氏,新安里人,儒士张珍伟妻。年二十四,夫亡。姑老,子具锦在抱。氏苦守五十馀年,具锦补邑增生,孙士良登乙未进士。天启间,巡按御史题旌坊表。
詹洪妻莫氏
按
《上杭县志》:莫氏,邑民詹洪妻。洪死,莫年二十二,子未一周。姑王氏亦嫠居,莫抱孩事垂白姑。委曲求得其欢,王若不知其子之亡也。既没,丧葬拮据成礼。天启辛酉年八十卒。崇祯四年,巡抚罗元宾具奏建坊旌表,孙弥高登庚午贤书。
许氏女
按
《将乐县志》:许氏女,其父世英家富巨万女,受聘于廖汶,未归而汶没。女誓不更字,设汶神主事之终身。虽至戚不得一见,有司旌其闾。
李泽妻梁氏
按
《广东通志》:梁氏,李泽妻,顺德人。年二十四,夫亡。抚遗孤,承问为忠义卫。经历天启辛酉,侄待问典铨,特疏题请建坊佛山旌表。卒年七十有七。
谢之屏妻何氏
按
《广东通志》:何氏,南海赠承德郎谢之屏妻。贞静端重,治家有法。年十八归之屏,二十七屏亡。氏矢志苦守,言不踰阈四十年。子云虬己未成进士,奏请建坊旌表,累赠安人。
罗昌儒妻苏氏
按
《广东通志》:苏氏,顺德生员罗昌儒妻。儒亡,苏年二十四。矢志不二,竭力奉姑,父母不能夺其志。一女适陈,产二子。婿没,女守志如母。御史郭文、周学使、张希举共表其门。
张鄞妻蔡氏
按
《广东通志》:蔡氏,东莞儒士张鄞妻。年十七归张,越两载夫亡,氏年十九。擗踊哀伤誓不食以死,念遗腹忍死,生子。厚积翁鹏,以清白吏,归田甚贫。翁姑没,氏脱簪珥以殡,居常纺绩自给,年七十三。旌表。
梁絅之妻谢氏
按
《广东通志》:谢氏,高要人,生员梁絅之妻。归三载,生子昌引。夫亡,触棺求死,翁姑劝慰抚育遗孤。未几翁丧,勤纺绩养姑。昌引幼得疾,濒危有飞乌投止氏怀,遂无恙。稍长,教以义方,肃谨不懈,戒惜字纸,不使堕地。姑病,祷以身代。天启甲子,昌引举乡荐。
区盒妻梁氏
按
《广东通志》:梁氏,高明人区盒妻。二子方在襁褓,夫亡,梁年二十五。矢志自励,事姑历久愈恭,教养二子,皆克成立。卒年八十一,孙怀素举孝廉。
霍若祺妻方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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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志》:方氏,南海庠生霍若祺妻。年二十四,夫亡,遗子蒙拯及一女未周岁。氏毁形截发以死自誓,缟衣素食,日事纺绩,三十馀年不窥户外。天启二年,奉旨建坊旌表,卒年八十五。
周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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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志》:周妹,周世安女,许聘区姓。未嫁,区亡。女为服三年,誓不字人。兄弟力农而家贫,女纺绩自给。六十年如一日,御史蔡梦说具,奏建旌表亭。
严养蒙妻区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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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志》:区氏,高明人生员严养蒙妻,济宁州同知区世美女。归三载,夫死,氏年二十。矢志靡他,事舅姑抚幼侄,食贫,六十馀年。县令表其闾。
潘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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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府志》:潘氏女,父嗣求,番禺西村人,许聘同里唐某。某游西粤没于旅舍,女闻讣,私呼其保姆同驰往唐,欲留守丧。父兄知之,疾追至半途。执回,哀哭不休。强之改字,不从。遂幽闭一室,绝其饮食。旬日,女唯饮七夕所贮圣水,得不死。因请于室傍筑一屠苏,朝夕焚香诵经,数年而死。
关敬尧妻欧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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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府志》:欧氏,顺德龙津人,适赤花关敬尧。宗党有鸿光之誉,无何敬尧游苍梧死,氏年未三十。家贫,苦节。终岁不踰闺阈,勤纺绩。教子永镇、永钰绵鳌皆成立,至老犹亲女红不辍。族里化之。卒之夕乡人为罢中秋之庆。
余元相妻崔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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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府志》:崔氏,新会余元相妻。年十九归余,二十七而相亡,子一俊甫周。家无腹心,庭有辛螫,诸难骈臻叠加劫盗。氏孑然几不能存,泣曰:荧荧星火而与水同域,其势必灭。遂避地居城,依其新姻。垂二十年子乃成立,居恒济困穷,抚臧获恩恤甚。周邻妇搆衅,崔以片言折中,无不欣服。晚年持素念佛,年八十四无疾终。
游某妻庞妙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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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府志》:庞妙娘,年十九归游某。才五月而夫亡,誓死相从,遗腹生子宾让,遂抚孤成立,孀居五十年卒。
李一桂妻杨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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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府志》:杨氏,新会庠生李一桂妻。年二十三,夫亡,无子。毁容矢志终其身。
黎质妻黄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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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县志》:黄氏,水东廪生黎质妻,御史元昌次媳。归质四年,生子民褒数月,质亡。父母欲夺其志,矢志不渝,居恒素服瘁容,惟勤纺绩,戚里鲜觏之者。抚褒成立,补邑弟了员,娶李氏。三载举一孙,而褒亦没,李与姑并守孀节。黄年八十有四,李年八十有七。
谭纪妻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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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县志》:李氏,水东生员谭纪妻。适纪三岁,纪亡,李年二十三。姑及父母俱欲夺其志,氏以死自誓。纺绩以抚其子,始终不渝,年八十馀卒。
黎民直妻陆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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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县志》:陆氏,水东生员黎民直妻。直亡,陆年二十馀。守节不二,或悯其无子劝改志,不听。族人建祠,犹捐金以助。
张世坚妻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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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县志》:李氏,水西人,香家村张世坚妻。年十九适坚,逾年生一子。坚亡,李毁容恶服,誓不再嫁,虽亲戚鲜觌其面,年五十馀终。
李太福妻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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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县志》:黎氏,水东人,水西民李太福妻。年二十四,夫亡,无子。昆弟令改适,黎叹曰:无夫无子,赋命之薄极矣。又安用改节为。毁形去饰,终身不出闺阈,年八十馀卒。
张峤妻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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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县志》:李氏,水西张峤妻。峤早亡,无子,止遗二女,氏年二十七。誓不更适,竭力奉舅姑,抚夫兄子为后。舅姑没,夫兄荡其产,李矢志益坚。或讽改行,辄唾之。含哀茹苦,嫁其二女,孤守终身。
何贵妻欧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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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志》:欧氏,浦下乡人,何贵妻。年二十一,贵亡。欧无三族之亲,誓不再嫁。终身缟素,纺绩以供户役。年八十,县令余悦表其门。
陈张科妻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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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志》:邓氏,儒士陈张科妻。科亡,氏年二十七。抚孤三凤及长,娶妇唐氏。方五月,凤亡,唐年十七,矢志如姑。
赵宗礼妻莫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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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县志》:莫氏,生员赵宗礼妻。相夫成名,年二十而寡。冰霜苦节,教子名扬登仕籍,邑令旌之。
李元早妻谭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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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志》:谭氏,紫岭人,年十七归李元早。越五年,早亡,谭誓不再嫁。事姑甚谨,抚育幼子,纺绩以供修脯,孀居四十七年始终如一。
谭汉妻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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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志》:李氏,石塘人,谭汉妻。年十九夫亡,零丁无倚老。姑衰惫失明,李常以舌吮目,几复见。守节抚孤,矢志无二,年八十终。县令申请旌门。
黄阁妻张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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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县志》:张氏,儒士黄阁妻。年二十七而寡,矢志抚孤,终其身。
胡珍妻古彰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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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志》:古彰贞,同知琏长女,邑庠生胡珍妻。年二十七丧所天,惟辟纑以膳老姑。姑没,朝夕泣奠。邻妪怜之曰:母寡子幼,何自苦也。贞曰:烈女不更二夫,宁饿死沟中耳。历三十年如一日,县令表其门。
陈庆公妻林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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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县志》:林氏,陈庆公妻。归四载,夫亡。遗腹六月及生子,甫长训以义方,徽行著于乡里,奉诏旌之。
马骏妻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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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县志》:李氏,庐陵人,随父任宝江驿,因适马骏。年二十六,骏亡。守节六十一年,卒孙升以进士显。
陈应龙妻古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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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县志》:古氏,诸生陈应龙妻。归十月,龙没,年二十三。抚遗腹子,得孙三人而子亡,鞠孙四十五年。有司表奏未报而卒。
何浩妻赖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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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县志》:赖氏,诸生何浩妻。嫁踰年,浩亡,年二十四。母以其贫欲嫁之,遂引刀自刎,家人救免。矢死靡他,孝舅姑,抚遗腹子
成立。苦守四十七年,有司表奏未报而卒。
刘宿妻邝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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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县志》:邝氏,刘宿妻。年二十,夫亡。毁容裂服,阃阈不踰,非翁姑生辰不辍哭泣,子婚日始出内户。哀毁三十馀年,家失火,延烧殆尽。独氏栖所,四面皆木架,而反不燃。
宋元贵妻何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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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志》:何氏,宋元贵妻。幼有志操,年十六适宋,生子鼎,方二岁,夫亡,氏年二十有一。亲属劝改嫁,氏垂涕曰:妇人从一而终,且有翁姑,何忍弃之,宁死不二。年七十,有司上其事,御史旌之。
李纯庵妻陈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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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县志》:陈氏,年十六归李纯庵。四年而寡,二子。长三岁,次遗腹。氏苦节育之成立,年九十馀卒。天启二年,建坊旌表。
吴秉纯妻梁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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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县志》:梁氏,兴化府教授梁岳女,归吴秉纯。年十九而孀,遗腹生子元昌。族人利其产,逼令改适。氏泣曰:未亡人不从夫地下者为吴氏后耳,若相逼,惟一死尔。辈将被祸,利复谁归。族人咋舌而退,茹素翻经,言不出阃。年八十馀,犹朝夕诵法华不辍。元昌补郡弟子员。
陈确轩妻杨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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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县志》:杨氏,秋溪处士陈确轩妻。年二十四,轩亡。氏即自经以救免,家徒壁立,奉姑甚谨。家人欲夺其志,杨拔刀厉声曰:所不即死者,为老姑及幼子在耳。若尔,吾血染此土矣。时海寇猖獗,乡里多被掠,至阳山寨,则曰:此陈节妇乡也,戒勿犯。而去,一方赖以全活。
梁之翰妻刘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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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县志》:刘氏,生员梁之翰妻,教授梁岳仲媳也。翰年二十馀亡,氏矢志抚孤治家,益力事翁以孝闻。暮年持素诵经,年八十无病而逝。孤雷龙为诸生,早死,妻林氏苦节如姑,姑媳相依终老。
吴克绍妻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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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县志》:丘员峡山人也,小字宜正。正者,贞也。员以自命,尝以质诸父逊,逊心异之。年十九归吴克绍,明年,绍死。员时方有身,姑怜其少且遗腹不卜男女,因从容微讽之以觇其志。员泣曰:姑老矣,绍方恨弗克终养,妇又去,姑将谁倚。且妇人从一而终,即不幸生女,亦守死而已。讵忍辄萌他志,以羞地下人。于是姑知妇志坚不可夺。顷之,免身得男,竟续吴祀。员温柔敬顺,承姑之欢。奉身若临,深薄至老。勿替呜呼,员盖无愧于其字者。
萧琭妻范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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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县志》:范氏者,和平范若纲女,萧琭妻也。琭年十九而夭,范年亦十九。方娠,或谓曰:夫人少甚,能无二耶。曰:妇人一醮不改,妾所为不死者,以萧未嗣也。使天有意幸而生男,可以下报萧生,乃敢死耳。既㝃得男,因命之曰恩,言天恩所赐也。及恩既冠成人,而范氏死,年四十有一。
庄坚妻姚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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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县志》:姚氏,庄坚妻。年二十三而坚死,家贫,衣食不继。姚身任机杼佣女工自给,而节操愈励。姊某赋德不淑,因遂与之绝,不得往来。虽饥馁,未尝轻受亲戚馈。遗诗曰:婉兮娈兮,季女斯饥。此之谓也。
郑文参妻吴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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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县志》:吴氏,侍御郑文奎弟文参妻也。归未数年而参死,吴年二十五。未有子,抱幼女而哭。或曰:夫人不幸无子,是天不欲延郑祀也。奈何自苦如此。吴氏曰:恶。是何言也,夫忠臣不以国无长君而废其节,烈女不以家无适嗣而弃其贞。凡以求尽吾心而已,今妾生为郑妇,死为郑鬼,复何疑者。若必有为而为,非所闻也。立嗣子抚教之,孝养舅姑,辑睦妯娌。抱节守义三十馀年如一日,卒年五十七。君子谓:吴氏无忝为妇之道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