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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閨媛典
第六十四卷目錄
閨烈部列傳二十
明十五
林氏二女 趙天麟妻方氏
石采蒿 許鑑妻吳氏
張氏女 莊氏女
林師學妻廉氏 薛用溥妻葉氏
林楠妻何氏 陳日躋妻嚴氏
林尚振妻何氏 陳氏女
陳氏女 魏金妹
翁應奎妻施氏 鄭大鸞妻周氏
林尚菀妻薛氏 魏佑保妻陳氏
韓一敬繼室林源德 何玉真
陳一德妻施氏〈小姑附〉林世蓁妻吳氏
張應駒妻薛氏 鄭存誨妻莊董娘
林尚瑚妾陳氏 陳烑妻章氏
林守岡妻余氏 林守諤妻何氏
林守業妻陳氏 翁文㷆妻嚴氏
林鍾相繼室陳氏 陳某妻林氏
張一仲妻林氏 夏夢軫妻吳氏
林之特妻陳氏 吳開妻施氏
蔡集妻鄭氏 夏膺隆妻鄭氏
劉二鰲妻鄭氏 詹秉直妻黃氏
王原德妻陳氏 王二娘
陳準妻丘氏 林觀文妻陳氏
吳應桓妻陳氏 黃士寵妻陳氏
李塗妻陳氏 高翰妻翁氏
鄭文煥繼室郭氏 鄭若濟妻蕭氏
鄭肇妻鄒氏 王大勳妻張氏〈朱氏附〉
蘇繼茂妻唐氏 陳復扶妻黃氏
鄭日新妻蕭氏 黃懋志繼室翁氏
黃約妻高氏 林須恭妻劉氏
陳在良妻方氏 王瓊娘
鄭三娘 翁妹娘
鄭一娘 康貞卿
陳若瑛 後邨婦〈梅峰寺前女朝天社邊女附〉
蔡崇妻朱福娘 林咸妻陳氏
杜妹懿 鄭龍妻李息娘
周文昌妻熊招娘 朱祚妻顧氏
陳時表妻趙氏 楊宙娘
陳國祉妻郭氏 陳翰妻林氏
曹逞妻謝氏 林邦京妻陳氏
林文奎妻何氏 陳淑慈
黃熜妻林氏 林鴻漸妻崔氏
林執中妻吳氏 何琚妻吳氏
王國助妻陳媚姜 黃思詔妾陳氏
謝應祚妻蔡氏 吳煒妻莊願貞
蔡任妻孫氏 朱焯妻陳氏
林應元妻許端娘 傅禧光妻蘇氏
林大娘 蘇希益妻陳氏
陳元登妻許七官 黃鼎在妻許良娘
黃順娘 林伯謙妻許氏
張鳳岐妻陳氏 劉德昭妻李氏
王從彝妻陳氏 盧真賜妻陳氏
王廷岳妻許氏 許復晉妻陳氏
許子輝妻吳氏 許致允妻張氏
王氏女 許元妻洪氏
張子異妻李氏 陳安眾妻黃氏
陳肇岡妻劉氏 王廷椿妻蔡氏
董嘉遇妻陳氏 謝玉妻丘氏
林繼賢妻李氏 陳以恕妻何氏
董尾吉妻王氏 黃尾妻徐氏
李婦郭氏 謝愛娘
王湍妻林三娘 吳泰妻康氏
呂潤妻陳氏 李一陽妻莊氏
王式妻吳氏 蔡士訓妻洪四娘
陳汝光妻許蓮娘 黃貞妻許靖娘
呂登三妻許酉娘 黃士觀妻趙氏
周仕昂妻陳二娘 張綬妻周仲娘
張一睦妻葉三娘 李起滄妻陳酉娘
楊廷樹妻范引娘 陳台宜妻王六娘
陳璿九妻某氏 鄭仲輝妻陳氏
鄭馴妻王氏 林氏女
許朝槐妻黃氏 方其振妻陳氏
黃維禎妻楊氏 劉毅齋女
李鏜妻林氏 林超南妻黃愛玉
某氏婦 張問行妻李氏
龔貞妻謝氏 李純香
閨媛典第六十四卷
閨烈部列傳二十
明十五
林氏二女
公元1563年
按《福州府志》:林氏二女,長金小、次玉小、閩縣人熹女也。金小年二十,嫁連江鄭輝,生一子。玉小未嫁。嘉靖四十二年,倭入寇至壺江村。金小適歸寧,與妹扶母,乘舟避賊。賊突登舟,二女恐污,皆自投於江。金小且死,置其子謂母曰:抱還鄭郎。玉小脫簪珥與母而沒。數日,二屍逆流而上,其父收葬之。
趙天麟妻方氏
公元1549年
按《福州府志》:方氏,閩縣趙天麟妻。嘉靖二十八年,倭寇入長灣,天麟出禦賊,舉家浮江。賊突至舟,驅天麟父母入水。方氏及天麟妹坤淑俱年少,恐受辱,投於江。
石采蒿
按《福州府志》:石采蒿,參政璧之孫女。幼不妄言笑。嘉靖間,倭入寇。采蒿隨母出避,繫小刀衣帶間。母怪,問之,曰:急即死耳。既而遇賊赴水,陷泥淖中。賊欲援之,采蒿自殺。數日,家人收其屍,顏色如生。
許鑑妻吳氏
按《福州府志》:吳氏,長樂許鑑妻。嘉靖間,倭寇長樂,鑑夫婦俱見執。賊挾刃睨鑑,吳抱鑑哭,請以身代。賊遂殺吳。
張氏女
按《福清縣志》:張氏女,年十六。倭寇犯境,被執,罵賊遇害。族人過之,恍見女寄言父母收其屍。眾咸驚詫,以為烈魂不死。
莊氏女
按《福清縣志》:莊氏女,許配陳邦哲。倭變,女被執,赴水死。哲取葬其屍,隨亦自經。
林師學妻廉氏
按《福清縣志》:廉氏,長樂林師學妻。倭寇突至,夫婦俱為擁逼登舟。氏謂夫曰:汝可潛歸,吾不汝辱也。遂投海死。
薛用溥妻葉氏
按《福清縣志》:葉氏,大學士葉向高之姑,薛用溥妻。倭難作,氏被執,恐見污,憤罵不已。賊怒甚,手刃殺之,糜其屍。
林楠妻何氏
按《福清縣志》:何氏,林楠妻。楠死,何年甫二十四。父欲嫁之,不從。自刎死。
陳日躋妻嚴氏
按《福清縣志》:嚴氏,陳日躋妻。年二十四,夫亡。孀居三載,服闋自經死。
林尚振妻何氏
按《福清縣志》:何氏,林尚振妻。夫歿,投繯死。
陳氏女
按《福清縣志》:陳氏女,許聘嚴濤。年十七,未嫁而濤病亡。女痛哭不食,自縊死。
陳氏女
按《福清縣志》:陳氏女,小字履瑞,許聘秦孟勤。勤病亡,履瑞製衰衣,欲奔喪。時已失母,而父又他出,獨祖在,難其行。遂欲自刎,祖不得已,遂歸秦。至則拜廟抱屍哭,不食。姑強之食,不聽。語之曰:而翁且歸,當俟。履瑞唯唯。迨勤父歸,拜見如禮,不食死。時年十七。
魏金妺
按《福清縣志》:魏金妹,許聘何千石。千石有姊,為金妹叔母。往來母家,言千石病狀。金妹刲股付叔母,曰:以此為何郎羹。千石死,金妹堅欲奔喪,父母不許,遂投繯死。廉州守何玉成率族人迎其喪,與千石合葬。
翁應奎妻施氏
按《福清縣志》:施氏,翁應奎妻。歸七載,夫亡。氏伏屍,嚼舌而死。
鄭大鸞妻周氏
按《福清縣志》:周氏,鄭大鸞妻。歸十載,夫疾革,以無子令自為計。氏泣曰:妻不二斬,今則不待斬矣。夫曰:倘而不爽吾死,豈不幸。越七日,夫亡。遂自縊於柩側。學使表其門,太守誌其墓。
林尚菀妻薛氏
按《福清縣志》:薛氏,林尚菀妻。歸五載,夫亡。氏哭絕復甦。越六日,成服,遂沐浴更衣,端坐自縊死。
魏佑保妻陳氏
按《福清縣志》:陳氏,化北里魏佑保妻。佑保病亡,陳抱幼女哭訣。姑覺其意,謂曰:汝幸與我共理家事,徒死何益。陳曰:姑自有叔在,婦何能為。既而復曰:敬如姑命。姑遂不疑。翌日,入寢室自經死,年二十有六。嘉靖間事。
韓一敬繼室林源德
按《福清縣志》:林氏,名源德,上澣人。年十九,適方民里韓一敬為繼室。次歲,夫亡。林矢志守節,撫前妻子韓雲兄弟。俱入膠庠,語子曰:爾兄弟成立,吾可告無罪於爾父。一夕,與諸姆訣。夜分,抱鏡潛出,投龍江。屍至海門之東,若有鬼神呵護,急水為之停流。至七日,始獲其屍,顏色如生。
何玉真
按《福清縣志》:何玉真,化南里人。許嫁逕江林文鐔之子侹,年十九方婚。未廟見,而倭寇猝至。侹與父匿於黃檗山中,玉真隨姑奔入縣。賊搜黃檗山,驅鐔去。侹挺身出曰:無害吾父。罄其身之資藏以與賊,父遂得還。賊又驅侹,至同安縣。臨隊鄉烽火連村,覓路無從。玉真與姑復故,廬見翁還,而夫不在,欲自殺。舉家諭之曰:倘夫生還,則汝為徒死矣。既而有鄉人自臨隊回,備言侹死之詳。真為夫招魂以葬,遂經死。嘉靖間事。
陳一德妻施氏〈小姑附〉
按《福清縣志》:施氏,陳一德妻。嘉靖間,倭寇入其鄉。施與小姑陳細娘俱遇賊,恐污,相持赴水死。
林世蓁妻吳氏
公元1585年
按《福清縣志》:吳氏,化北里林世蓁妻。嘉靖末,倭寇至。氏被執驅行,不屈遇害。萬曆乙酉,其子林尚義舉于鄉,御史陳子貞奏旌其閭。
張應駒妻薛氏
按《福清縣志》:薛氏,張應駒妻。夫病亡,氏告姑曰:兒以死許夫,不能事姑矣。自治殮具,食鉛粉而死。
鄭存晦妻莊董娘
按《福清縣志》:莊董娘,適鄭存晦。僅六載,夫亡,自經死。
林尚瑚妾陳氏
按《福清縣志》:陳氏,林尚瑚妾。瑚亡,從死。
陳烑妻章氏
按《福清縣志》:章氏,陳烑妻。烑亡,氏哭奠如禮。及五七之日,出拜翁姑,自刎死。
林守岡妻余氏
按《福清縣志》:余氏,林守岡妻。岡性至孝,居喪,哀毀病篤。氏先岡九日自縊死。
林守諤妻何氏
按《福清縣志》:何氏,林守諤妻。夫亡,閉戶自經死,年二十有一。
林守業妻陳氏
按《福清縣志》:陳氏,林守業妻。夫病亟,默祝求代。度不起,先二日自縊死。
翁文㷆妻嚴氏
按《福清縣志》:嚴氏,翁文㷆妻。㷆病篤,氏嘗謂小姑曰:人欲自盡,宜何從。姑曰:縊。氏曰:此大黯昧,當以堂堂正正死之。及夫亡,入帳仰臥,自刎死。巡按御史題旌。
林鍾相繼室陳氏
按《福清縣志》:陳氏,林鍾相繼室。相謁選例,得兵馬司副指揮,病沒於京。氏聞訃,勺水不入唇,吞金服毒藥死。年二十有八。
陳某妻林氏
按《福清縣志》:林氏,陳某妻。海寇登蘇澳,其翁陳振聲死。氏抱子攜婢,被獲在舟。俱赴水死。
張一仲妻林氏
按《福清縣志》:林氏,張一仲妻。仲賈海上,遇賊死。耗至,氏撫二歲女曰:吾當為汝父死。乃置女於潮頭,縞素赴海而沒。年二十有四。
夏夢軫妻吳氏
按《福清縣志》:吳氏,夏夢軫妻。夫病篤,氏剖腹刳肝,和羹以進,猶自取布束胸,忍痛。織胸前血水浹衣而出,淋淋機杼間,染布數重。夫二姊勸之曰:妗痛,何能忍而強為此。氏泣曰:夫病革,殮具微此無辦。及夫亡,氏閉戶更衣,自經死。年二十有四。
林之特妻陳氏
按《福清縣志》:陳氏,諸生林之特妻。特病亡,遺孤甫九月。守之至十歲,出痘殤。氏哀痛不食,旬日而死。
吳開妻施氏
按《福清縣志》:施氏,施起元女,吳開妻。夫亡,即絕粒欲死。翁姑百端勸止,其母令待父歸。遲九閱月面父。絕粒十日死。巡按奏旌其門。
蔡集妻鄭氏
按《福清縣志》:鄭氏,蔡集妻。歸未幾,集病,氏刲股和羹以進。及集亡,題詩明志,不食,閱月而死。
夏膺隆妻鄭氏
按《福清縣志》:鄭氏,夏膺隆妻。隆亡,氏以簪刺喉死。
劉二鰲妻鄭氏
按《福清縣志》:鄭氏,劉二鰲妻。鰲授浙江寧波千總,海上屢立戰功,因乘勝輕敵被害。訃至,氏大慟,自刎死。
詹秉直妻黃氏〈按黃陳及丘以下諸烈閩書合傳縣志特各立傳茲並錄之〉
公元1523年
按《莆田縣志》:黃氏,詹秉直妻。嘉靖癸未,流寇猝至,氏與姑共被獲。賊索金帛,拷其姑甚慘酷。黃號哭,願以身代。賊殺姑,遂罵賊,奪其刀自殺。有司以聞,詔旌之。
王原德妻陳氏
按《莆田縣志》:陳氏,王原德妻。寡居二十餘年。廣寇侵境,掠之不去,遂遇害。榕城鄭善夫為作傷哉,行詔旌表其門。
王二娘
按《莆田縣志》:王二,娘江口王待魁女。方笄,廣寇猝至,掠女行至屋後山。山下有大潭,紿以吸水,解帛束衣投潭死。順流浮海,數日後,乘潮而迴。肌體不露,顏色如生。有司以聞,詔建坊表其墓,今人稱其潭為烈女潭。
陳準妻丘氏
按《莆田縣志》:丘氏,舉人謙女,高安簿陳準妻。流賊入其家,墜樓死。郡守旌之。
林觀文妻陳氏
按《莆田縣志》:陳氏,庠生林觀文妻。年二十四,夫亡守志。越四年,城陷被執不屈。縛之,投火中焚死。
吳應桓妻陳氏
按《莆田縣志》:陳氏,吳應桓妻。年二十七,為賊所獲。陳大號曰:我一死便休,豈從汝賊耶。遂仆地不起。賊怒殺之。
黃士寵妻陳氏
按《莆田縣志》:陳氏,黃士寵妻。士寵歿,翁欲嫁之。氏涕泣跪於庭,以好語勸翁,乃止。無何,寇至被擄,投水死。
李塗妻陳氏
按《莆田縣志》:陳氏,尚寶卿箎女,李塗妻。塗嬰疾,陳事姑甚孝。年十九,為倭寇所執,大罵投水死。
高翰妻翁氏
按《莆田縣志》:翁氏,布政茂南孫女,高翰妻。賊入城,翁抱姑哭。賊殺其姑,復殺其幼子,擬以兵曰:不從及汝矣。翁罵曰:吾姑死,吾子死,吾獨生乎。伏姑屍大哭,遂被害。
鄭文煥繼室郭氏
按《莆田縣志》:郭氏,縣令鄭文煥繼室。為賊所執,欲污之。罵賊,遇害。於舊北門橋上。
鄭若濟妻蕭氏
按《莆田縣志》:蕭氏,鄭若濟妻。鄭家城外,倭臨江口。蕭入城,若濟家居遇害。訃聞,蕭痛哭由東門出,至幇尾橋,遂投橋下死。
鄭肇妻鄒氏
按《莆田縣志》:鄒氏,庠生鄭肇妻。城陷,同姑被執。賊逼使前,鄒奮曰:死即死耳,不前也。賊怒刺之,洞其胸,血被地,猶屹然坐。姑驚號,賊斫姑仆地,愈憤罵激烈。賊刃其喉死。時年二十九。
王大勳妻張氏〈朱氏附〉
按《莆田縣志》:張氏,王大勳妻。年二十二,夫亡,姑老家貧極,力奉姑。及賊入城,與婦朱氏扄戶自燔死。旌表。
蘇繼茂妻唐氏
按《莆田縣志》:唐氏,庠生蘇繼茂妻。倭圍城,急指後庭井,謂婢曰:城陷,吾以此為死所。既而倭人城,盡室迯竄,唐投井死。倭平,獲其屍於井中。子登龍貴,贈孺人。
陳復扶妻黃氏
按《莆田縣志》:黃氏,參議大廉女,陳復扶妻。城陷,年十七。賊逼之,黃哭罵,前奪賊刀。賊怒拽之出。黃指賊罵不絕,賊斷其五指,仍刺殺之。同俘者覆以青袍,積薪焚之。
鄭日新妾蕭氏
按《莆田縣志》:蕭氏,鄭日新妾。與夫同被執,即以所生子付正室姚氏,語以必死。賊逼不從,怒罵被殺。
黃懋志繼室翁氏
按《莆田縣志》:翁氏,黃懋志繼室。寇至,欲犯之。翁紿人更衣,自縊死。
黃約妻高氏
公元1562年
按《莆田縣志》:高氏,縣令黃約妻。嘉靖壬戌之難,抗賊死。萬曆中,有司旌之。
林須恭妻劉氏
按《莆田縣志》:劉氏,都憲勳孫女,庠生林須恭妻。賊至,強侵之。劉抗拒,賊破其腹死。同俘者見屍仆地,猶手執裩襠不釋。須恭是日亦被害於他所。
陳在良妻方氏
按《莆田縣志》:方氏,陳在良妻。城陷,與在良母黃氏出北門走。賊眾擁至,夫母俱相失。賊逼之,罵賊投水死。
王瓊娘
按《莆田縣志》:王瓊娘,福清王汝采女。年十四許待賢里陳商。越六年,商死。瓊娘聞訃,七日不食,往歸商家,事商父母三年。倭寇流刦,與家人同竄梧嵩山。賊獲之,佯許賊,懇釋商父母及夫二幼姪。至涵江賊營,以密藏剃刀自刎而死。賊眾驚異,以錦衣衣其屍,扶上坐,相率羅拜。隨令群婦,舁以緞被置江邊,為潮沒去。賊感激,盡放同日所擄婦女無筭。
鄭三娘
按《莆田縣志》:鄭三娘,城左倉邊人母。許婚庠生吳世勳,其兄德,時娶林氏宦家女也。恥吳貧,挾勢悔婚。而納富人聘。三娘縞素臨之,曰:吾有死而已。遂碎其儀,登樓不食死。死之日,弔者填門。御史聶豹按莆親往弔,為築烈女墓蓋亭。墓前撰碑文,勒其事,以聞於朝。詔旌表。
翁妹娘
按《莆田縣志》:翁妹娘,溫莊翁玉屏女也。許嫁朱紀,紀亡,女欲往弔,父母不肯。女含哀不食。越月,父為卜婚,遂自經死。御史方涯命築墳建坊旌之。
鄭一娘
按《莆田縣志》:鄭一娘,城左義井人。父謙,議婚林嘉猷。未成禮而猷亡。一娘憂憤絕食,自經死,年十六。御史方涯行縣,祭葬立石表其墓。
康貞卿
按《莆田縣志》:康貞卿,許配林九錫。父母聞其姑不恤前妻子,遂潛取族女養之以代。女知之,即不食,私語族女曰:吾誓必死。族女亦欷歔泣下。女遂絕粒死。次日,族女亦暴亡。
陳若瑛
按《莆田縣志》:陳若瑛,義門人,許配舒郎。未嫁,舒歿。陳不食死。其自題詩云:有女名若瑛,義門陳氏子。女紅中饋餘,頗亦嫺書史。十九聘舒郎,雙璧光盈笥。百年偕老期,天命永相阻。妾身雖未明,妾心良已許。豈無逐風花,離根妾所恥。名既為君婦,能不為君死。我生尚氣節,賦終毛髮豎。
後邨婦〈梅峰寺前女朝天社邊女附〉
按《莆田縣志》:後村一婦人,容色甚盛。賊誘之不從,延頸受刃。賊不忍,置之房。自毀其面,賊猶戀戀。氏請死,以火自焚其面皮如癩。賊舍之。又梅峰寺前有一女子,抗賊不屈,手足釘於壁以死。朝天社邊槐樹下有女,與父同執。賊欲質其父,女曰:吾女流,無能為也。放吾父乃可得贖金。賊信之,出其父。女以身死。
蔡崇妻朱福娘
按《僊遊縣志》:朱福娘,金沙蔡崇妻,連江里人。崇亡,七日從死。縣令表其門。初邑庠陳康世母鄭氏,鄭梓女也。嘉靖倭變,與父同被執。賊以刀按其頸使偕行,不從。賊殺之。福娘,康世外孫女也。人以為母教有由焉。
林咸妻陳氏
公元1538年
按《僊遊縣志》:林咸妻陳氏,折桂里上塘汝賢女。年二十二,夫亡,子甫二歲。紡績養舅姑。逾四載,母兄陰許富室林仕卿為繼配,迫歸嫁之。氏百計不能免,乃抱兒訣別,自縊死。時嘉靖戊戌。學使表其門,令各官捐俸營葬。
杜妹懿
按《福寧州志》:杜妹懿,字淑貞,杜應鴻女。嘉靖間,賊掠九都。妹懿年十七,從母走十都上澳崖上,將航海避之。賊追逼,妹懿恐見污,遂投崖赴海。鹵淖浸及胸,舉手與母為訣。母誑賊曰:我女懷多金,幸活之,以金為償。賊果泥行以槍引,妹懿不顧而死。十餘日,屍流至本境江潯。
鄭龍妻李息娘
按《福寧州志》:李息娘,李融女,適鄭龍。龍亡,氏年二十七,一子甫兩月。所親逼他適,不從。子七歲殤,息娘拊屍慟哭,曰:我勤苦衣食者為汝,今奚望哉。遂自縊死。
周文昌妻熊招娘
公元前557年
按《福寧州志》:熊招娘,生員周文昌妻。嫁三年,文昌死。囑勿再嫁,招娘斷指誓信。孀居四年,人議奪其志。招娘撫夫棺大慟,自縊不果。是夜,投井死。嘉靖間詔旌其門。
朱祚妻顧氏
公元1527年
按《福寧州志》:顧氏,後所朱祚妻,襁褓而孤。叔鄉司訓顧託撫之。歸祚,祚貧,嬰疾。顧鬻奩具用給衣食。未幾,祚疾革,囑曰:我在,汝且饑死,將何支。況少而無子,宜他適。祚尋亡,顧年二十有六。罄所有,營葬夫於木梳山。為人紡績取傭,以供饋奠。或濟之,弗納。或諷之嫁,輒欲自盡。母強其歸,不往。絕粒七日而卒。其涕泣處,槁席皆腐。嘉靖丁亥,姪朱淮為之合葬。盛仕春作謠曰:郎彌留妻聽囑,饑死事至微,失節身極辱,於焉絕粒窮哀哭。哭之,哭之。思剖腹,思剖腹,入鬼關剜出。生前心地下與郎看。萬曆癸巳,御史陳子貞旌之。
陳時表妻趙氏
按《福安縣志》:趙氏,漈頭人,生員陳時表妻。年二十七,倭入城。度不能脫,攜二子赴火而死。
楊宙娘
按《福安縣志》:楊宙娘,阮承祖妻。倭入寇,男子上城守禦,婦人收簪珥,為逃匿計。宙娘獨袖小刀,妯娌笑曰:何收此不切之務。曰:此物必有用處。及城陷,遂自刎。
陳國祉妻郭氏
按《福安縣志》:郭氏,東門人,陳國祉妻。夫亡寡居。值倭變,解帶自經於樹而死。
陳翰妻林氏
按《寧德縣志》:林氏,陳翰妻。與夫俱被倭執。至營,泣謂夫曰:不幸至此,勢難兩全,吾有死而已。汝歸撫子,毋以吾為念。百計脫夫出營。歎曰:吾事畢矣。遂赴水死。
曹逞妻謝氏
按《寧德縣志》:謝氏,曹逞妻。與數婦共被倭執,拘於東門林家樓。至晚,度不能免,乃託取水盥浴,投井而死。
林邦京妻陳氏
按《寧德縣志》:陳氏,生員林邦京妻。城陷,為賊所執。拽至街尾宋家,欲污之,大罵不從,被殺。鄰婦匿暗室者俱聞之。
林文奎妻何氏
按《寧德縣志》:何氏,林文奎妻。倭變擄掠,婦女群出逃匿。數賊追至江邊,度不能免,謂諸婦曰:與其受辱,孰若一死之為潔。遂投於江。
陳淑慈
按《寧德縣志》:陳淑慈,經歷陳範長女,許嫁林示纘。倭賊陷城,被執。揮之行,堅抱柱不為動。賊怒殺之。庠生韓秉道被執在旁親見,既脫,而述其事。
黃熜妻林氏
按《寧德縣志》:林氏,生員黃熜妻。年十七歸熜。十九,熜亡,一子甫兩月。父母欲令更適,林矢志不二,泣血幾喪明。及倭變,赴火自焚。
林鴻漸妻崔氏
按《寧德縣志》:崔氏,生員林鴻漸妻。倭變,被擄不從,見殺。身臥磚地,已而屋燬身焚。天陰雨,其形宛然在地。
林執中妻吳氏
按《寧德縣志》:吳氏,生員林執中妻。德性幽閑,語言不苟,相夫敬順不違。倭賊陷城,夫被執,挺身救夫,被殺。
何琚妻吳氏
按《泉州府志》:吳氏,刑部員外郎何琚妻,晉江人。詩禮家,女知書,通大義。夫亡,年二十二無子,卒哭之。日囑置嗣,區處後事,從容自縊死。所作奠夫哀辭,酸楚不可讀。嘉靖間旌表。
王國助妻陳媚姜
按《泉州府志》:陳氏,王國助妻,名媚姜,晉江人。生子甫四月,夫病亟。臥床歎曰:吾死,子將誰託。陳曰:吾決無二志,君無累心。夫亡,獨撫幼孤,躬織紝以為衣食。一日,從母郭氏弔外祖喪舟回,至江中,賊舟逼甚急。陳度不免,赴水死。賊悔,隨旋舟去。越四日,屍浮,色如生。時年十七。
黃思詔妾陳氏
按《泉州府志》:陳氏,訓導黃思詔妾,南安人。思詔沒,𢌿以田園為終老計。氏誓必死。時嫡子一良成進士在京師,俟歸,與訣,遂自縊。年二十七。
謝應祚妻蔡氏
按《泉州府志》:謝應祚妻蔡氏,晉江人。夫亡,引帛自縊。帛斷,泣曰:得無有身乎。以筊祝之無有。越七日,遂死。
吳煒妻莊願貞
按《泉州府志》:莊願貞,吳煒妻,晉江人。歸未期,而煒亡。莊先與夫約同死,父母知之,告祖母與同臥起防之。莊辭祖母曰夫無子莫與三年喪者吾何忍死祖母還報其母,尋諷以他適。莊憤自縊死。
蔡任妻孫氏
按《泉州府志》:孫氏,蔡任妻,晉江人。夫亡,年二十二。事姑撫子。越二年,子殤,姑亦歿。氏遂自縊。嘉靖間旌表。
朱焯妻陳氏
按《泉州府志》:陳氏,朱焯妻,晉江人,都御史鑑孫婦。夫亡,年二十六,撫遺孤,未幾而殤。陳遂服毒死。嘉靖間旌表。
林應元妻許端娘
按《泉州府志》:許端娘,庠生林應元妻,晉江人。歸林五年,夫歿。密藏餘帛,小祥自經死。
傅禧光妻蘇氏
按《泉州府志》:蘇氏,南安傅禧光妻,晉江人,封彰德知府蘇士潛女。歸逾年,夫歿。氏痛哭,誓不獨生。請於姑,以夫兄子為後,拜父兄訣別。謂其兄督學茂相曰:兄為綱常名,教之官;妹請為綱常名,教之防。越九日,自縊死,年十九。
林大娘
按《泉州府志》:林大娘,晉江人。受余汝麗聘,麗商於外,舅姑預迎歸,麗客死。女自縊。嘉靖間旌表。
蘇希益妻陳氏
公元1564年
按《泉州府志》:陳氏,南安諸生蘇希益妻。嘉靖甲子,為倭寇所俘,義不受辱,乘間投水。寇以矛剸之,罵不絕口,與幼男俱被害。
陳元登妻許七官
按《同安縣志》:許七官,陳元登妻。登亡無子,七官仰藥欲死。姑亟救之,卒哭。夜又飲藥,姑又灌救,為立嗣。越三月,嗣子夭。七官鍵戶茹毒,姑呼鄰人共破戶救之竟夜,復甦。一日,姑赴鄰人席,七官自縊死,年二十二。
黃鼎在妻許良娘
按《同安縣志》:許良娘,黃鼎在妻。鼎在因城陷死。良聞訃,遂自縊。
黃順娘
按《同安縣志》:黃順娘,許文潛妻。潛疾危,囑順娘撫三歲孤。順娘泣曰:君即不起,妾不敢。後潛亡,順娘視殮畢,即自縊。年三十三。
林伯謙妻許氏
按《同安縣志》:許氏,林伯謙妻。伯謙遘重疾,氏百計不能療。謙歿,氏哭奠九旬畢,遂投井而死。
張鳳岐妻陳氏
按《同安縣志》:陳氏,儒士張鳳岐妻。姑寢疾,與夫奉侍湯藥,衣不解帶凡三月。姑歿,岐哀毀病篤,氏日減食籲天,願以身代。及夫歿,請夫兄立姪為後,遂為己治死具。母與妯娌勸之不回。越九日,沐浴更衣,哭拜夫靈,併母兄戚族,閉戶自經死。
劉德昭妻李氏
按《同安縣志》:李氏,年十九適劉德昭。越歲餘,昭歿。誓以死殉,昭叔義而許之。氏拜姑并妯娌,沐浴更衣自經死。
王從彝妻陳氏
按《同安縣志》:陳氏,諸生陳鼎女。年二十歸龍溪王從彝,逾月而孀。父母慮其死,強舁之歸。氏匿帶自縊。
盧真賜妻陳氏
按《同安縣志》:陳氏,盧真賜妻。賜係獨子,死時氏方妊。越二月生男,不育。氏慟哭曰:所以未死者,為夫存後。爾今既死,何以生為。遂自經於房,時年二十五。
王廷岳妻許氏
按《同安縣志》:許氏,王廷岳妻。岳亡,子甫四歲。氏痛哭欲死,母與姑相慰藉之。及小祥子殤,氏大慟曰:吾鞠兒無功,何面目謝吾夫。日夜撫柩哭。勉襄葬事,積毀成疾。大祥日,姑出理諸務,紿其母曰:吾甚病,去此里許有神靈,請母往禱之。母疑躊躇。氏曰:母往亟歸。母去,氏經死。年二十九。
許復晉妻陳氏
按《同安縣志》:陳氏,許復晉妻。晉應府試溺死。訃至,陳即自縊。
許子輝妻吳氏
按《同安縣志》:吳氏,許子輝妻。輝歿,及禫吞藥死。年二十六。
許致允妻張氏
按《同安縣志》:張氏,許致允妻。允死,卒哭,張自經。年二十二。
王氏女
按《同安縣志》:王氏女,許字許世鍾。鍾遠遊,父母先期娶婦以待。越三日,世鍾訃聞,女遂自縊死。年十九。
許元妻洪氏
按《同安縣志》:洪氏,許元妻。歸許僅半載,元客死。訃至,自縊死。
張子異妻李氏
按《同安縣志》:李氏,張子異妻。子異遘疾危,氏泣語曰:夫未有子,既不起,吾與同日死。異亡,氏遂自縊。年十八。
陳安眾妻黃氏
按《同安縣志》:黃氏,陳安眾妻。眾歿,氏自經死。年二十三。
陳肇岡妻劉氏
按《同安縣志》:劉氏,陳肇岡妻。岡死,家貧多積負。氏曰:吾固當死,但遽死,使夫受逃債之名,死有餘憾。於是鍼剌紡績,手胼足胝者,窮日夜為之。及三年,夙負盡酬。謂其小姑曰:吾事畢矣。遂自經死。年三十七。
王廷椿妻蔡氏
按《同安縣志》:蔡氏,王廷椿妻。椿試不售鬱,鬱成疾,氏侍湯藥罔懈。及亡,氏母往視。氏告母曰:兒負母恩矣。將所有簪珥布衣付姑,自經死,年二十五。
董嘉遇妻陳氏
按《同安縣志》:陳氏,董嘉遇妻。嘉遇鬻技於外,數歲無音信。人言其已死,父母諷使再適,氏不肯。後十三年,嘉遇歸,不一歲死。氏遂自經,年三十一。
謝玉妻丘氏
按《同安縣志》:丘氏,謝玉妻。玉亡,自縊死。
林繼賢妻李氏
按《同安縣志》:李氏,林繼賢妻。賢歿,氏絕粒毀容,卒哭自縊死。年二十有四。
陳以恕妻何氏
按《同安縣志》:何氏,陳以恕妻。恕亡,殮時,氏潛匿夫行纏。是冬,瀕海有警,氏避於母家。警退而歸,即以行纏自縊死,年二十一。
董尾吉妻王氏
按《同安縣志》:王氏,董尾吉妻。吉舟遇颶風死,氏夢夫歸,遍體皆水。驚問之曰:予自水中來。與夫同舟者歸,親往問,得夫溺狀。遂自經,年二十四。
黃尾妻徐氏
按《同安縣志》:徐氏,黃尾妻。尾病篤,氏侍湯藥不懈。夫亡,自縊死,年十八。
李婦郭氏
按《同安縣志》:郭氏,諸生李躍龍孫婦。歸五月,夫亡。欲死,翁姑護之不得。至大祥日,哭奠自經死。
謝愛娘
按《同安縣志》:謝愛娘,許字陳五美。未嫁美亡,愛娘恍惚見一男子入其門。翌日,訃聞,即往陳,拜舅姑,哭靈前,至撤靈。次日,舅姑出視農務,遂投繯死。
王湍妻林三娘
按《同安縣志》:林三娘,年十六適庠生王湍。六月而湍歿,三娘以死自誓。翁姑及母皆欲嫁之,三娘曰:夫有三弟在,吾之未死,正為血食計耳。豈以無子棄去耶。翁姑知其志,乃令至母家,欲俟其母徐勸之。三娘蓬垢三年,足不出戶。母密許富室劉姓,三娘聞知,乃於夫忌日歸。飲毒發嘔,人尚無知者。至雞啄其沫盡斃,姑始覺,仍令歸母家。三娘曰:即日從夫地下,為王氏鬼爾。復何往。乃撫膺仆地,大慟幾絕。姑令婢嫗十餘,曳而過市,見者無不流涕。母遂強奪之,三娘懼無所逃,乃語母曰:女今嫁矣。膏沐笑語,異於平日。母以為然,令媒往劉告期。至日,為燕以待。三娘竊入寢室,自縊死。事聞旌表。
吳泰妻康氏
按《同安縣志》:康氏,廩生吳泰妻。泰家貧,篤學一試輒冠軍。氏歸攻苦,甫四月而泰亡。氏矢志從死,母與姑百方寬慰不聽。惓惓致語夫弟,以姑老為囑。伺間縊死。御史方公為請建坊,與夫合葬東嶽廟前道傍。
呂潤妻陳氏
公元1532年
按《同安縣志》:陳氏,浯州林兜生員呂潤妻。年二十而寡,哀毀絕粒。姑讓之曰:汝欲以二喪累我耶。乃就食。三年日食,不再面無怡顏。偶歸省,母或探之曰:爾少艾,家貧又無子,將安終哉。氏拂衣起,告其姑曰:生而啟人伺,不如死計。夫歿於嘉靖壬辰某月日,即以是日前飲毒,期以明日死。告於夫之靈,曰:生同年,死同日。家人灌解之。越三日,命絕。
李一陽妻莊氏
按《同安縣志》:莊氏,李一陽妻。陽登第,待次銓部,以疾乞歸,卒於途。莊設位哭,哀毀逾禮,以二孤付叔。柩至,自縊死。有司表其門。
王式妻吳氏
公元1559年
按《同安縣志》:吳氏,諸生王式妻。嘉靖己未,避倭大嶝寨中。寨陷被執,氏罵不絕口。賊怒將殺之,或教賊曰:彼大家婦,可挾以索厚贖。乃令蔡嫗扶之行,適道旁有泉,深數丈,遂投而死。賊去,收其屍,因名其泉曰:義泉。
蔡士訓妻洪四娘
按《同安縣志》:洪四娘,蔡士訓妻。嘉靖己未,避賊大嶝嶼中。及遇賊,迫之行。四娘坐地,以瓦石擊賊,厲聲大罵。賊怒,殺其一婢以恐之,不為動。又殺其女及二稚子,罵益甚。賊度不可屈,乃刺胸洞膈,無血。賊恠駭而去,時同避賊者伏蘙莽中,共為埋屍淺沙。比賊退,凡四十九日發殮,顏色如生。至今,嶝嶼人傳頌之。
陳汝光妻許蓮娘
按《同安縣志》:許蓮娘,陳汝光妻。賊劫其家,將掠去,蓮娘抱樹而哭,罵不絕口。為賊所殺。
黃貞妻許靖娘
按《同安縣志》:許靖娘,黃貞妻。貞亡,日夜慟哭,自縊而死。
呂登三妻許酉娘
按《同安縣志》:許酉娘,呂登三妻。三家貧,得損疾亡。殮畢即葬,酉娘命作二穴,不聽。以手爬土,指皆出血。妯娌擁之歸,自縊死,年二十一。
黃士觀妻趙氏
按《同安縣志》:趙氏,黃士觀妻。士觀客死詔安,氏年二十。絕水漿七日,值士觀忌辰,從容處分後事,自縊臥內。
周仕昂妻陳二娘
按《同安縣志》:陳氏,周仕昂妻。仕昂就婚十日告歸,隨亡。二娘年十八,奔訃,題其臥房曰:三從四德,始終一節。陰購鉤吻吞之,鄰婦以他草救之,得不死。時寇警,二娘與二侍女守柩不去。既葬,投河復救免,謂其姒曰:吾必死。終自縊。
張綬妻周仲娘
按《同安縣志》:周仲娘,張綬妻。綬亡,仲娘自經,同居覺之,赴救得甦。撤靈後,沐浴更衣,仍縊而死。年二十三。
張一睦妻葉三娘
按《同安縣志》:葉三娘,張一睦妻。睦客死,喪歸,三娘矢志欲死。父母知之,防甚密。及大祥,哭奠畢,忽有白雞從天下。三娘曰:吾夫生肖屬雞,是其魂來招我也。遂自經死,年二十三。時倉卒殮具未備,家人奔走有,黑貓據床,守護其屍,至蓋棺乃去。
李起滄妻陳酉娘
按《同安縣志》:陳酉娘,李起滄妻。滄弱冠有文名,兩試不售,下帷過苦,得虛損疾。酉娘侍湯藥,廢寢食。滄棄世,哀毀絕粒,姑及母皆勸之。自分必死,卒哭自縊,年二十七。
楊廷樹妻范引娘
按《同安縣志》:范引娘,楊廷樹妻。廷樹捕魚,遇風舟覆。引娘沿岸號三日夜,淚盡血出獲夫屍。負歸葬之,撤靈日,自縊死。年二十二。
陳台宜妻王六娘
按《同安縣志》:王六娘,陳台宜妻。台宜渡海。遇颶,舟不知所之,後知台宜死於交趾。六娘哭奠,備極哀痛,欲燎薦其衣。舅姑難之,私謂所親曰:終當送達而已。撤靈之日,夜自縊死,年十九。
陳璿九妻某氏
公元1561年
按《德化縣志》:陳璿九妻。某氏,嘉靖辛酉八月,流賊猖獗突至其鄉。倉卒抱週歲兒,與夫同匿山中。為寇所獲,夫身免。寇見其姿美,欲奪之,不可。寇手刃其兒,氏撫兒慟哭,震地厲聲罵賊不絕口。遂被害,年二十有五。邑人聞之,莫不以烈稱之。
鄭仲輝妻陳氏
按《德化縣志》:鄭仲輝妻陳氏,陳輝一之女也。歸鄭兩月而鄭病,事夫半載而夫亡。哀慟七日,慷慨就義。通邑公舉旌其門。
鄭馴妻王氏
按《永春縣志》:王氏,鄭馴妻。嘉靖末,山賊猝至。抱子逃匿,見夫為賊所獲,挺身救之。紿賊曰:以我為質。賊釋其夫。度夫去遠,遂發聲罵賊不休。母子俱被害。
林氏女
按《永春縣志》:林氏女,許字尢文炷。未嫁,文炷歿,女年十九。聞訃痛哭,辭母徒走,奔臨趨柩所,慟絕復甦。謁炷父母再拜,手裁束帛藏之。迨二七之期,對尊親肅拜畢,雉經死。
許朝槐妻黃氏
按《永春縣志》:黃氏,許朝槐妻。槐病革,氏年二十有六,即以死訂,斷半櫛為約。槐沒,勉為夫治葬事,復為其女預製鞋遞,長至三年以上。遂自縊死。有司上其事,奉詔旌表。
方其振妻陳氏
按《永春縣志》:陳氏,方其振妻。振病亡,氏年二十三,號痛誓以身殉,朝夕不離柩側。至斷七,拜辭舅姑,投繯死。
黃維禎妻楊氏
按《永春縣志》:楊氏,黃維禎妻。禎病亡,門戶單微,僅有衰翁及幼叔。氏年二十一,誓從死,翁以家貧勸之,氏陽許。至二七,候翁出,自經。
劉毅齋女
按《永春縣志》:劉毅齋女,少讀書,許字林永弘。隨母歸寧,至花石潭,為賊所逼。恐受辱,自溺死。
李鏜妻林氏
按《安溪縣志》:林氏,庠生李鏜妻。年二十八,寇掠湖市。林氏驚遁至溪畔,忽憶被中阿女,急歸反走至故處。遇賊以釵簪賄其魁,釋之又遇。林氏紿曰:我家穴藏財寶,容回取賂。賊聽之。林氏過黃石潭,潭深十仞餘,遂躍入死。三日出其屍,水中倚石僵立,手持鑰如故。
林超南妻黃愛玉
按《安溪縣志》:黃愛玉,南安人,儒士林超南妻。年二十三,超南赴省,死於途。輿屍至,氏奔哭哀慟,親為櫛殮。時值倭警,舉家夜遁。氏對柩泣曰:寇來,吾死柩前矣。號哭達旦,自縊室中。啟視,渾身以布裹甚密,臨死設座焚香,委白袗布裙其上,預囑婢春鶯,莫令男子近其屍。
某氏婦
公元1562年
按《安溪縣志》:某氏婦者,嘉靖四十一年,倭人安海。大掠。男女被獲中,有一婦姿容甚盛,手牽一女,背負一兒。賊欲迫之,不從。恐之刃,不動。賊怒,欲斬之。引頸受刃,罵不絕口。死終不知其姓氏。
張問行妻李氏
按《安溪縣志》:李氏,庠生張問行妻。嫁一載,行亡。氏慟哭骨立,越五旬,自縊死。
龔貞妻謝氏
按《安溪縣志》:謝氏,孝廉龔貞妻。夫歿,盡喪禮,卒哭自盡,面不改色。
李純香
公元1539年
按《安溪縣志》:李純香,感化里人,晉江林泗妻。年十九,泗贅其家。甫五旬,歸省得病。純香徬徨終夜,明發馳去。泗已死,伏屍傍,哭不絕聲。絕水漿七日,姑強之,進少許及卒哭。夜櫛沐更衣,自縊。嘉靖十八年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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