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闺媛典
第六十四卷目录
闺烈部列传二十
明十五
林氏二女 赵天麟妻方氏
石采蒿 许鉴妻吴氏
张氏女 庄氏女
林师学妻廉氏 薛用溥妻叶氏
林楠妻何氏 陈日跻妻严氏
林尚振妻何氏 陈氏女
陈氏女 魏金妹
翁应奎妻施氏 郑大鸾妻周氏
林尚菀妻薛氏 魏佑保妻陈氏
韩一敬继室林源德 何玉真
陈一德妻施氏〈小姑附〉林世蓁妻吴氏
张应驹妻薛氏 郑存诲妻庄董娘
林尚瑚妾陈氏 陈烑妻章氏
林守冈妻余氏 林守谔妻何氏
林守业妻陈氏 翁文㷆妻严氏
林钟相继室陈氏 陈某妻林氏
张一仲妻林氏 夏梦轸妻吴氏
林之特妻陈氏 吴开妻施氏
蔡集妻郑氏 夏膺隆妻郑氏
刘二鳌妻郑氏 詹秉直妻黄氏
王原德妻陈氏 王二娘
陈准妻丘氏 林观文妻陈氏
吴应桓妻陈氏 黄士宠妻陈氏
李涂妻陈氏 高翰妻翁氏
郑文焕继室郭氏 郑若济妻萧氏
郑肇妻邹氏 王大勋妻张氏〈朱氏附〉
苏继茂妻唐氏 陈复扶妻黄氏
郑日新妻萧氏 黄懋志继室翁氏
黄约妻高氏 林须恭妻刘氏
陈在良妻方氏 王琼娘
郑三娘 翁妹娘
郑一娘 康贞卿
陈若瑛 后村妇〈梅峰寺前女朝天社边女附〉
蔡崇妻朱福娘 林咸妻陈氏
杜妹懿 郑龙妻李息娘
周文昌妻熊招娘 朱祚妻顾氏
陈时表妻赵氏 杨宙娘
陈国祉妻郭氏 陈翰妻林氏
曹逞妻谢氏 林邦京妻陈氏
林文奎妻何氏 陈淑慈
黄熜妻林氏 林鸿渐妻崔氏
林执中妻吴氏 何琚妻吴氏
王国助妻陈媚姜 黄思诏妾陈氏
谢应祚妻蔡氏 吴炜妻庄愿贞
蔡任妻孙氏 朱焯妻陈氏
林应元妻许端娘 傅禧光妻苏氏
林大娘 苏希益妻陈氏
陈元登妻许七官 黄鼎在妻许良娘
黄顺娘 林伯谦妻许氏
张凤岐妻陈氏 刘德昭妻李氏
王从彝妻陈氏 卢真赐妻陈氏
王廷岳妻许氏 许复晋妻陈氏
许子辉妻吴氏 许致允妻张氏
王氏女 许元妻洪氏
张子异妻李氏 陈安众妻黄氏
陈肇冈妻刘氏 王廷椿妻蔡氏
董嘉遇妻陈氏 谢玉妻丘氏
林继贤妻李氏 陈以恕妻何氏
董尾吉妻王氏 黄尾妻徐氏
李妇郭氏 谢爱娘
王湍妻林三娘 吴泰妻康氏
吕润妻陈氏 李一阳妻庄氏
王式妻吴氏 蔡士训妻洪四娘
陈汝光妻许莲娘 黄贞妻许靖娘
吕登三妻许酉娘 黄士观妻赵氏
周仕昂妻陈二娘 张绶妻周仲娘
张一睦妻叶三娘 李起沧妻陈酉娘
杨廷树妻范引娘 陈台宜妻王六娘
陈璿九妻某氏 郑仲辉妻陈氏
郑驯妻王氏 林氏女
许朝槐妻黄氏 方其振妻陈氏
黄维祯妻杨氏 刘毅斋女
李镗妻林氏 林超南妻黄爱玉
某氏妇 张问行妻李氏
龚贞妻谢氏 李纯香
闺媛典第六十四卷
闺烈部列传二十
明十五
林氏二女
按
《福州府志》:林氏二女,长金小、次玉小、闽县人熹女也。金小年二十,嫁连江郑辉,生一子。玉小未嫁。嘉靖四十二年,倭入寇至壶江村。金小适归宁,与妹扶母,乘舟避贼。贼突登舟,二女恐污,皆自投于江。金小且死,置其子谓母曰:抱还郑郎。玉小脱簪珥与母而没。数日,二尸逆流而上,其父收葬之。
赵天麟妻方氏
按
《福州府志》:方氏,闽县赵天麟妻。嘉靖二十八年,倭寇入长湾,天麟出禦贼,举家浮江。贼突至舟,驱天麟父母入水。方氏及天麟妹坤淑俱年少,恐受辱,投于江。
石采蒿
按
《福州府志》:石采蒿,参政璧之孙女。幼不妄言笑。嘉靖间,倭入寇。采蒿随母出避,系小刀衣带间。母怪,问之,曰:急即死耳。既而遇贼赴水,陷泥淖中。贼欲援之,采蒿自杀。数日,家人收其尸,颜色如生。
许鉴妻吴氏
按
《福州府志》:吴氏,长乐许鉴妻。嘉靖间,倭寇长乐,鉴夫妇俱见执。贼挟刃睨鉴,吴抱鉴哭,请以身代。贼遂杀吴。
张氏女
按
《福清县志》:张氏女,年十六。倭寇犯境,被执,骂贼遇害。族人过之,恍见女寄言父母收其尸。众咸惊诧,以为烈魂不死。
庄氏女
按
《福清县志》:庄氏女,许配陈邦哲。倭变,女被执,赴水死。哲取葬其尸,随亦自经。
林师学妻廉氏
按
《福清县志》:廉氏,长乐林师学妻。倭寇突至,夫妇俱为拥逼登舟。氏谓夫曰:汝可潜归,吾不汝辱也。遂投海死。
薛用溥妻叶氏
按
《福清县志》:叶氏,大学士叶向高之姑,薛用溥妻。倭难作,氏被执,恐见污,愤骂不已。贼怒甚,手刃杀之,糜其尸。
林楠妻何氏
按
《福清县志》:何氏,林楠妻。楠死,何年甫二十四。父欲嫁之,不从。自刎死。
陈日跻妻严氏
按
《福清县志》:严氏,陈日跻妻。年二十四,夫亡。孀居三载,服阕自经死。
林尚振妻何氏
按
《福清县志》:何氏,林尚振妻。夫殁,投缳死。
陈氏女
按
《福清县志》:陈氏女,许聘严涛。年十七,未嫁而涛病亡。女痛哭不食,自缢死。
陈氏女
按
《福清县志》:陈氏女,小字履瑞,许聘秦孟勤。勤病亡,履瑞制衰衣,欲奔丧。时已失母,而父又他出,独祖在,难其行。遂欲自刎,祖不得已,遂归秦。至则拜庙抱尸哭,不食。姑强之食,不听。语之曰:而翁且归,当俟。履瑞唯唯。迨勤父归,拜见如礼,不食死。时年十七。
魏金妺
按
《福清县志》:魏金妹,许聘何千石。千石有姊,为金妹叔母。往来母家,言千石病状。金妹刲股付叔母,曰:以此为何郎羹。千石死,金妹坚欲奔丧,父母不许,遂投缳死。廉州守何玉成率族人迎其丧,与千石合葬。
翁应奎妻施氏
按
《福清县志》:施氏,翁应奎妻。归七载,夫亡。氏伏尸,嚼舌而死。
郑大鸾妻周氏
按
《福清县志》:周氏,郑大鸾妻。归十载,夫疾革,以无子令自为计。氏泣曰:妻不二斩,今则不待斩矣。夫曰:倘而不爽吾死,岂不幸。越七日,夫亡。遂自缢于柩侧。学使表其门,太守志其墓。
林尚菀妻薛氏
按
《福清县志》:薛氏,林尚菀妻。归五载,夫亡。氏哭绝复苏。越六日,成服,遂沐浴更衣,端坐自缢死。
魏佑保妻陈氏
按
《福清县志》:陈氏,化北里魏佑保妻。佑保病亡,陈抱幼女哭诀。姑觉其意,谓曰:汝幸与我共理家事,徒死何益。陈曰:姑自有叔在,妇何能为。既而复曰:敬如姑命。姑遂不疑。翌日,入寝室自经死,年二十有六。嘉靖间事。
韩一敬继室林源德
按
《福清县志》:林氏,名源德,上浣人。年十九,适方民里韩一敬为继室。次岁,夫亡。林矢志守节,抚前妻子韩云兄弟。俱入胶庠,语子曰:尔兄弟成立,吾可告无罪于尔父。一夕,与诸姆诀。夜分,抱镜潜出,投龙江。尸至海门之东,若有鬼神呵护,急水为之停流。至七日,始获其尸,颜色如生。
何玉真
按
《福清县志》:何玉真,化南里人。许嫁径江林文镡之子侹,年十九方婚。未庙见,而倭寇猝至。侹与父匿于黄檗山中,玉真随姑奔入县。贼搜黄檗山,驱镡去。侹挺身出曰:无害吾父。罄其身之资藏以与贼,父遂得还。贼又驱侹,至同安县。临队乡烽火连村,觅路无从。玉真与姑复故,庐见翁还,而夫不在,欲自杀。举家谕之曰:倘夫生还,则汝为徒死矣。既而有乡人自临队回,备言侹死之详。真为夫招魂以葬,遂经死。嘉靖间事。
陈一德妻施氏
按
《福清县志》:施氏,陈一德妻。嘉靖间,倭寇入其乡。施与小姑陈细娘俱遇贼,恐污,相持赴水死。
林世蓁妻吴氏
按
《福清县志》:吴氏,化北里林世蓁妻。嘉靖末,倭寇至。氏被执驱行,不屈遇害。万历乙酉,其子林尚义举于乡,御史陈子贞奏旌其闾。
张应驹妻薛氏
按
《福清县志》:薛氏,张应驹妻。夫病亡,氏告姑曰:儿以死许夫,不能事姑矣。自治殓具,食铅粉而死。
郑存晦妻庄董娘
按
《福清县志》:庄董娘,适郑存晦。仅六载,夫亡,自经死。
林尚瑚妾陈氏
按
《福清县志》:陈氏,林尚瑚妾。瑚亡,从死。
陈烑妻章氏
按
《福清县志》:章氏,陈烑妻。烑亡,氏哭奠如礼。及五七之日,出拜翁姑,自刎死。
林守冈妻余氏
按
《福清县志》:余氏,林守冈妻。冈性至孝,居丧,哀毁病笃。氏先冈九日自缢死。
林守谔妻何氏
按
《福清县志》:何氏,林守谔妻。夫亡,闭户自经死,年二十有一。
林守业妻陈氏
按
《福清县志》:陈氏,林守业妻。夫病亟,默祝求代。度不起,先二日自缢死。
翁文㷆妻严氏
按
《福清县志》:严氏,翁文㷆妻。㷆病笃,氏尝谓小姑曰:人欲自尽,宜何从。姑曰:缢。氏曰:此大黯昧,当以堂堂正正死之。及夫亡,入帐仰卧,自刎死。巡按御史题旌。
林钟相继室陈氏
按
《福清县志》:陈氏,林钟相继室。相谒选例,得兵马司副指挥,病没于京。氏闻讣,勺水不入唇,吞金服毒药死。年二十有八。
陈某妻林氏
按
《福清县志》:林氏,陈某妻。海寇登苏澳,其翁陈振声死。氏抱子携婢,被获在舟。俱赴水死。
张一仲妻林氏
按
《福清县志》:林氏,张一仲妻。仲贾海上,遇贼死。耗至,氏抚二岁女曰:吾当为汝父死。乃置女于潮头,缟素赴海而没。年二十有四。
夏梦轸妻吴氏
按
《福清县志》:吴氏,夏梦轸妻。夫病笃,氏剖腹刳肝,和羹以进,犹自取布束胸,忍痛。织胸前血水浃衣而出,淋淋机杼间,染布数重。夫二姊劝之曰:妗痛,何能忍而强为此。氏泣曰:夫病革,殓具微此无办。及夫亡,氏闭户更衣,自经死。年二十有四。
林之特妻陈氏
按
《福清县志》:陈氏,诸生林之特妻。特病亡,遗孤甫九月。守之至十岁,出痘殇。氏哀痛不食,旬日而死。
吴开妻施氏
按
《福清县志》:施氏,施起元女,
吴开妻。夫亡,即绝粒欲死。翁姑百端劝止,其母令待父归。迟九阅月面父。绝粒十日死。巡按奏旌其门。
蔡集妻郑氏
按
《福清县志》:郑氏,蔡集妻。归未几,集病,氏刲股和羹以进。及集亡,题诗明志,不食,阅月而死。
夏膺隆妻郑氏
按
《福清县志》:郑氏,夏膺隆妻。隆亡,氏以簪刺喉死。
刘二鳌妻郑氏
按
《福清县志》:郑氏,刘二鳌妻。鳌授浙江宁波千总,海上屡立战功,因乘胜轻敌被害。讣至,氏大恸,自刎死。
詹秉直妻黄氏
按
《莆田县志》:黄氏,詹秉直妻。嘉靖癸未,流寇猝至,氏与姑共被获。贼索金帛,拷其姑甚惨酷。黄号哭,愿以身代。贼杀姑,遂骂贼,夺其刀自杀。有司以闻,诏旌之。
王原德妻陈氏
按
《莆田县志》:陈氏,王原德妻。寡居二十馀年。广寇侵境,掠之不去,遂遇害。榕城郑善夫为作伤哉,行诏旌表其门。
王二娘
按
《莆田县志》:王二,娘江口王待魁女。方笄,广寇猝至,掠女行至屋后山。山下有大潭,绐以吸水,解帛束衣投潭死。顺流浮海,数日后,乘潮而回。肌体不露,颜色如生。有司以闻,诏建坊表其墓,今人称其潭为烈女潭。
陈准妻丘氏
按
《莆田县志》:丘氏,举人谦女,高安簿陈准妻。流贼入其家,坠楼死。郡守旌之。
林观文妻陈氏
按
《莆田县志》:陈氏,庠生林观文妻。年二十四,夫亡守志。越四年,城陷被执不屈。缚之,投火中焚死。
吴应桓妻陈氏
按
《莆田县志》:陈氏,吴应桓妻。年二十七,为贼所获。陈大号曰:我一死便休,岂从汝贼耶。遂仆地不起。贼怒杀之。
黄士宠妻陈氏
按
《莆田县志》:陈氏,黄士宠妻。士宠殁,翁欲嫁之。氏涕泣跪于庭,以好语劝翁,乃止。无何,寇至被掳,投水死。
李涂妻陈氏
按
《莆田县志》:陈氏,尚宝卿篪女,李涂妻。涂婴疾,陈事姑甚孝。年十九,为倭寇所执,大骂投水死。
高翰妻翁氏
按
《莆田县志》:翁氏,布政茂南孙女,高翰妻。贼入城,翁抱姑哭。贼杀其姑,复杀其幼子,拟以兵曰:不从及汝矣。翁骂曰:吾姑死,吾子死,吾独生乎。伏姑尸大哭,遂被害。
郑文焕继室郭氏
按
《莆田县志》:郭氏,县令郑文焕继室。为贼所执,欲污之。骂贼,遇害。于旧北门桥上。
郑若济妻萧氏
按
《莆田县志》:萧氏,郑若济妻。郑家城外,倭临江口。萧入城,若济家居遇害。讣闻,萧痛哭由东门出,至帮尾桥,遂投桥下死。
郑肇妻邹氏
按
《莆田县志》:邹氏,庠生郑肇妻。城陷,同姑被执。贼逼使前,邹奋曰:死即死耳,不前也。贼怒刺之,洞其胸,血被地,犹屹然坐。姑惊号,贼斫姑仆地,愈愤骂激烈。贼刃其喉死。时年二十九。
王大勋妻张氏
按
《莆田县志》:张氏,王大勋妻。年二十二,夫亡,姑老家贫极,力奉姑。及贼入城,与妇朱氏扄户自燔死。旌表。
苏继茂妻唐氏
按
《莆田县志》:唐氏,庠生苏继茂妻。倭围城,急指后庭井,谓婢曰:城陷,吾以此为死所。既而倭人城,尽室逃窜,唐投井死。倭平,获其尸于井中。子登龙贵,赠孺人。
陈复扶妻黄氏
按
《莆田县志》:黄氏,参议大廉女,陈复扶妻。城陷,年十七。贼逼之,黄哭骂,前夺贼刀。贼怒拽之出。黄指贼骂不绝,贼断其五指,仍刺杀之。同俘者覆以青袍,积薪焚之。
郑日新妾萧氏
按
《莆田县志》:萧氏,郑日新妾。与夫同被执,即以所生子付正室姚氏,语以必死。贼逼不从,怒骂被杀。
黄懋志继室翁氏
按
《莆田县志》:翁氏,黄懋志继室。寇至,欲犯之。翁绐人更衣,自缢死。
黄约妻高氏
按
《莆田县志》:高氏,县令黄约妻。嘉靖壬戌之难,抗贼死。万历中,有司旌之。
林须恭妻刘氏
按
《莆田县志》:刘氏,都宪勋孙女,庠生林须恭妻。贼至,强侵之。刘抗拒,贼破其腹死。同俘者见尸仆地,犹手执裈裆不释。须恭是日亦被害于他所。
陈在良妻方氏
按
《莆田县志》:方氏,陈在良妻。城陷,与在良母黄氏出北门走。贼众拥至,夫母俱相失。贼逼之,骂贼投水死。
王琼娘
按
《莆田县志》:王琼娘,福清王汝采女。年十四许待贤里陈商。越六年,商死。琼娘闻讣,七日不食,往归商家,事商父母三年。倭寇流劫,与家人同窜梧嵩山。贼获之,佯许贼,恳释商父母及夫二幼侄。至涵江贼营,以密藏剃刀自刎而死。贼众惊异,以锦衣衣其尸,扶上坐,相率罗拜。随令群妇,舁以缎被置江边,为潮没去。贼感激,尽放同日所掳妇女无算。
郑三娘
按
《莆田县志》:郑三娘,城左仓边人母。许婚庠生吴世勋,其兄德,时娶林氏宦家女也。耻吴贫,挟势悔婚。而纳富人聘。三娘缟素临之,曰:吾有死而已。遂碎其仪,登楼不食死。死之日,吊者填门。御史聂豹按莆亲往吊,为筑烈女墓盖亭。墓前撰碑文,勒其事,以闻于朝。诏旌表。
翁妹娘
按
《莆田县志》:翁妹娘,温庄翁玉屏女也。许嫁朱纪,纪亡,女欲往吊,父母不肯。女含哀不食。越月,父为卜婚,遂自经死。御史方涯命筑坟建坊旌之。
郑一娘
按
《莆田县志》:郑一娘,城左义井人。父谦,议婚林嘉猷。未成礼而猷亡。一娘忧愤绝食,自经死,年十六。御史方涯行县,祭葬立石表其墓。
康贞卿
按
《莆田县志》:康贞卿,许配林九锡。父母闻其姑不恤前妻子,遂潜取族女养之以代。女知之,即不食,私语族女曰:吾誓必死。族女亦欷歔泣下。女遂绝粒死。次日,族女亦暴亡。
陈若瑛
按
《莆田县志》:陈若瑛,义门人,许配舒郎。未嫁,舒殁。陈不食死。其自题诗云:有女名若瑛,义门陈氏子。女红中馈馀,颇亦娴书史。十九聘舒郎,双璧光盈笥。百年偕老期,天命永相阻。妾身虽未明,妾心良已许。岂无逐风花,离根妾所耻。名既为君妇,能不为君死。我生尚气节,赋终毛发竖。
后村妇
按
《莆田县志》:后村一妇人,容色甚盛。贼诱之不从,延颈受刃。贼不忍,置之房。自毁其面,贼犹恋恋。氏请死,以火自焚其面皮如癞。贼舍之。又梅峰寺前有一女子,抗贼不屈,手足钉于壁以死。朝天社边槐树下有女,与父同执。贼欲质其父,女曰:吾女流,无能为也。放吾父乃可得赎金。贼信之,出其父。女以身死。
蔡崇妻朱福娘
按
《仙游县志》:朱福娘,金沙蔡崇妻,连江里人。崇亡,七日从死。县令表其门。初邑庠陈康世母郑氏,郑梓女也。嘉靖倭变,与父同被执。贼以刀按其颈使偕行,不从。贼杀之。福娘,康世外孙女也。人以为母教有由焉。
林咸妻陈氏
按
《仙游县志》:林咸妻陈氏,折桂里上塘汝贤女。年二十二,夫亡,子甫二岁。纺绩养舅姑。逾四载,母兄阴许富室林仕卿为继配,迫归嫁之。氏百计不能免,乃抱儿诀别,自缢死。时嘉靖戊戌。学使表其门,令各官捐俸营葬。
杜妹懿
按
《福宁州志》:杜妹懿,字淑贞,杜应鸿女。嘉靖间,贼掠九都。妹懿年十七,从母走十都上澳崖上,将航海避之。贼追逼,妹懿恐见污,遂投崖赴海。卤淖浸及胸,举手与母为诀。母诳贼曰:我女怀多金,幸活之,以金为偿。贼果泥行以枪引,妹懿不顾而死。十馀日,尸流至本境江浔。
郑龙妻李息娘
按
《福宁州志》:李息娘,李融女,适郑龙。龙亡,氏年二十七,一子甫两月。所亲逼他适,不从。子七岁殇,息娘拊尸恸哭,曰:我勤苦衣食者为汝,今奚望哉。遂自缢死。
周文昌妻熊招娘
按
《福宁州志》:熊招娘,生员周文昌妻。嫁三年,文昌死。嘱勿再嫁,招娘断指誓信。孀居四年,人议夺其志。招娘抚夫棺大恸,自缢不果。是夜,投井死。嘉靖间诏旌其门。
朱祚妻顾氏
按
《福宁州志》:顾氏,后所朱祚妻,襁褓而孤。叔乡司训顾托抚之。归祚,祚贫,婴疾。顾鬻奁具用给衣食。未几,祚疾革,嘱曰:我在,汝且饥死,将何支。况少而无子,宜他适。祚寻亡,顾年二十有六。罄所有,营葬夫于木梳山。为人纺绩取佣,以供馈奠。或济之,弗纳。或讽之嫁,辄欲自尽。母强其归,不往。绝粒七日而卒。其涕泣处,槁席皆腐。嘉靖丁亥,侄朱淮为之合葬。盛仕春作谣曰:郎弥留妻听嘱,饥死事至微,失节身极辱,于焉绝粒穷哀哭。哭之,哭之。思剖腹,思剖腹,入鬼关剜出。生前心地下与郎看。万历癸巳,御史陈子贞旌之。
陈时表妻赵氏
按
《福安县志》:赵氏,漈头人,生员陈时表妻。年二十七,倭入城。度不能脱,携二子赴火而死。
杨宙娘
按
《福安县志》:杨宙娘,阮承祖妻。倭入寇,男子上城守禦,妇人收簪珥,为逃匿计。宙娘独袖小刀,妯娌笑曰:何收此不切之务。曰:此物必有用处。及城陷,遂自刎。
陈国祉妻郭氏
按
《福安县志》:郭氏,东门人,陈国祉妻。夫亡寡居。值倭变,解带自经于树而死。
陈翰妻林氏
按
《宁德县志》:林氏,陈翰妻。与夫俱被倭执。至营,泣谓夫曰:不幸至此,势难两全,吾有死而已。汝归抚子,毋以吾为念。百计脱夫出营。叹曰:吾事毕矣。遂赴水死。
曹逞妻谢氏
按
《宁德县志》:谢氏,曹逞妻。与数妇共被倭执,拘于东门林家楼。至晚,度不能免,乃托取水盥浴,投井而死。
林邦京妻陈氏
按
《宁德县志》:陈氏,生员林邦京妻。城陷,为贼所执。拽至街尾宋家,欲污之,大骂不从,被杀。邻妇匿暗室者俱闻之。
林文奎妻何氏
按
《宁德县志》:何氏,林文奎妻。倭变掳掠,妇女群出逃匿。数贼追至江边,度不能免,谓诸妇曰:与其受辱,孰若一死之为洁。遂投于江。
陈淑慈
按
《宁德县志》:陈淑慈,经历陈范长女,许嫁林示缵。倭贼陷城,被执。挥之行,坚抱柱不为动。贼怒杀之。庠生韩秉道被执在旁亲见,既脱,而述其事。
黄熜妻林氏
按
《宁德县志》:林氏,生员黄熜妻。年十七归熜。十九,熜亡,一子甫两月。父母欲令更适,林矢志不二,泣血几丧明。及倭变,赴火自焚。
林鸿渐妻崔氏
按
《宁德县志》:崔氏,生员林鸿渐妻。倭变,被掳不从,见杀。身卧砖地,已而屋燬身焚。天阴雨,其形宛然在地。
林执中妻吴氏
按
《宁德县志》:吴氏,生员林执中妻。德性幽闲,语言不苟,相夫敬顺不违。倭贼陷城,夫被执,挺身救夫,被杀。
何琚妻吴氏
按
《泉州府志》:吴氏,刑部员外郎何琚妻,晋江人。诗礼家,女知书,通大义。夫亡,年二十二无子,卒哭之。日嘱置嗣,区处后事,从容自缢死。所作奠夫哀辞,酸楚不可读。嘉靖间旌表。
王国助妻陈媚姜
按
《泉州府志》:陈氏,王国助妻,名媚姜,晋江人。生子甫四月,夫病亟。卧床叹曰:吾死,子将谁托。陈曰:吾决无二志,君无累心。夫亡,独抚幼孤,躬织纴以为衣食。一日,从母郭氏吊外祖丧舟回,至江中,贼舟逼甚急。陈度不免,赴水死。贼悔,随旋舟去。越四日,尸浮,色如生。时年十七。
黄思诏妾陈氏
按
《泉州府志》:陈氏,训导黄思诏妾,南安人。思诏没,𢌿以田园为终老计。氏誓必死。时嫡子一良成进士在京师,俟归,与诀,遂自缢。年二十七。
谢应祚妻蔡氏
按
《泉州府志》:谢应祚妻蔡氏,晋江人。夫亡,引帛自缢。帛断,泣曰:得无有身乎。以筊祝之无有。越七日,遂死。
吴炜妻庄愿贞
按
《泉州府志》:庄愿贞,吴炜妻,晋江人。归未期,而炜亡。庄先与夫约同死,父母知之,告祖母与同卧起防之。庄辞祖母曰夫无子莫与三年丧者吾何忍死祖母还报其母,寻讽以他适。庄愤自缢死。
蔡任妻孙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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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府志》:孙氏,蔡任妻,晋江人。夫亡,年二十二。事姑抚子。越二年,子殇,姑亦殁。氏遂自缢。嘉靖间旌表。
朱焯妻陈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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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府志》:陈氏,朱焯妻,晋江人,都御史鉴孙妇。夫亡,年二十六,抚遗孤,未几而殇。陈遂服毒死。嘉靖间旌表。
林应元妻许端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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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府志》:许端娘,庠生林应元妻,晋江人。归林五年,夫殁。密藏馀帛,小祥自经死。
傅禧光妻苏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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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府志》:苏氏,南安傅禧光妻,晋江人,封彰德知府苏士潜女。归逾年,夫殁。氏痛哭,誓不独生。请于姑,以夫兄子为后,拜父兄诀别。谓其兄督学茂相曰:兄为纲常名,教之官;妹请为纲常名,教之防。越九日,自缢死,年十九。
林大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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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府志》:林大娘,晋江人。受余汝丽聘,丽商于外,舅姑预迎归,丽客死。女自缢。嘉靖间旌表。
苏希益妻陈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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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府志》:陈氏,南安诸生苏希益妻。嘉靖甲子,为倭寇所俘,义不受辱,乘间投水。寇以矛剸之,骂不绝口,与幼男俱被害。
陈元登妻许七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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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许七官,陈元登妻。登亡无子,七官仰药欲死。姑亟救之,卒哭。夜又饮药,姑又灌救,为立嗣。越三月,嗣子夭。七官键户茹毒,姑呼邻人共破户救之竟夜,复苏。一日,姑赴邻人席,七官自缢死,年二十二。
黄鼎在妻许良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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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许良娘,黄鼎在妻。鼎在因城陷死。良闻讣,遂自缢。
黄顺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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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黄顺娘,许文潜妻。潜疾危,嘱顺娘抚三岁孤。顺娘泣曰:君即不起,妾不敢。后潜亡,顺娘视殓毕,即自缢。年三十三。
林伯谦妻许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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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许氏,林伯谦妻。伯谦遘重疾,氏百计不能疗。谦殁,氏哭奠九旬毕,遂投井而死。
张凤岐妻陈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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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陈氏,儒士张凤岐妻。姑寝疾,与夫奉侍汤药,衣不解带凡三月。姑殁,岐哀毁病笃,氏日减食吁天,愿以身代。及夫殁,请夫兄立侄为后,遂为己治死具。母与妯娌劝之不回。越九日,沐浴更衣,哭拜夫灵,并母兄戚族,闭户自经死。
刘德昭妻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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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李氏,年十九适刘德昭。越岁馀,昭殁。誓以死殉,昭叔义而许之。氏拜姑并妯娌,沐浴更衣自经死。
王从彝妻陈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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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陈氏,诸生陈鼎女。年二十归龙溪王从彝,逾月而孀。父母虑其死,强舁之归。氏匿带自缢。
卢真赐妻陈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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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陈氏,卢真赐妻。赐系独子,死时氏方妊。越二月生男,不育。氏恸哭曰:所以未死者,为夫存后。尔今既死,何以生为。遂自经于房,时年二十五。
王廷岳妻许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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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许氏,王廷岳妻。岳亡,子甫四岁。氏痛哭欲死,母与姑相慰藉之。及小祥子殇,氏大恸曰:吾鞠儿无功,何面目谢吾夫。日夜抚柩哭。勉襄葬事,积毁成疾。大祥日,姑出理诸务,绐其母曰:吾甚病,去此里许有神灵,请母往祷之。母疑踌躇。氏曰:母往亟归。母去,氏经死。年二十九。
许复晋妻陈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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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陈氏,许复晋妻。晋应府试溺死。讣至,陈即自缢。
许子辉妻吴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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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吴氏,许子辉妻。辉殁,及禫吞药死。年二十六。
许致允妻张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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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张氏,许致允妻。允死,卒哭,张自经。年二十二。
王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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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王氏女,许字许世钟。钟远游,父母先期娶妇以待。越三日,世钟讣闻,女遂自缢死。年十九。
许元妻洪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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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洪氏,许元妻。归许仅半载,元客死。讣至,自缢死。
张子异妻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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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李氏,张子异妻。子异遘疾危,氏泣语曰:夫未有子,既不起,吾与同日死。异亡,氏遂自缢。年十八。
陈安众妻黄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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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黄氏,陈安众妻。众殁,氏自经死。年二十三。
陈肇冈妻刘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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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刘氏,陈肇冈妻。冈死,家贫多积负。氏曰:吾固当死,但遽死,使夫受逃债之名,死有馀憾。于是针剌纺绩,手胼足胝者,穷日夜为之。及三年,夙负尽酬。谓其小姑曰:吾事毕矣。遂自经死。年三十七。
王廷椿妻蔡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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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蔡氏,王廷椿妻。椿试不售郁,郁成疾,氏侍汤药罔懈。及亡,氏母往视。氏告母曰:儿负母恩矣。将所有簪珥布衣付姑,自经死,年二十五。
董嘉遇妻陈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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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陈氏,董嘉遇妻。嘉遇鬻技于外,数岁无音信。人言其已死,父母讽使再适,氏不肯。后十三年,嘉遇归,不一岁死。氏遂自经,年三十一。
谢玉妻丘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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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丘氏,谢玉妻。玉亡,自缢死。
林继贤妻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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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李氏,林继贤妻。贤殁,氏绝粒毁容,卒哭自缢死。年二十有四。
陈以恕妻何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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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何氏,陈以恕妻。恕亡,殓时,氏潜匿夫行缠。是冬,濒海有警,氏避于母家。警退而归,即以行缠自缢死,年二十一。
董尾吉妻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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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王氏,董尾吉妻。吉舟遇飓风死,氏梦夫归,遍体皆水。惊问之曰:予自水中来。与夫同舟者归,亲往问,得夫溺状。遂自经,年二十四。
黄尾妻徐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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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徐氏,黄尾妻。尾病笃,氏侍汤药不懈。夫亡,自缢死,年十八。
李妇郭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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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郭氏,诸生李跃龙孙妇。归五月,夫亡。欲死,翁姑护之不得。至大祥日,哭奠自经死。
谢爱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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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谢爱娘,许字陈五美。未嫁美亡,爱娘恍惚见一男子入其门。翌日,讣闻,即往陈,拜舅姑,哭灵前,至撤灵。次日,舅姑出视农务,遂投缳死。
王湍妻林三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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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林三娘,年十六适庠生王湍。六月而湍殁,三娘以死自誓。翁姑及母皆欲嫁之,三娘曰:夫有三弟在,吾之未死,正为血食计耳。岂以无子弃去耶。翁姑知其志,乃令至母家,欲俟其母徐劝之。三娘蓬垢三年,足不出户。母密许富室刘姓,三娘闻知,乃于夫忌日归。饮毒发呕,人尚无知者。至鸡啄其沫尽毙,姑始觉,仍令归母家。三娘曰:即日从夫地下,为王氏鬼尔。复何往。乃抚膺仆地,大恸几绝。姑令婢妪十馀,曳而过市,见者无不流涕。母遂强夺之,三娘惧无所逃,乃语母曰:女今嫁矣。膏沐笑语,异于平日。母以为然,令媒往刘告期。至日,为燕以待。三娘窃入寝室,自缢死。事闻旌表。
吴泰妻康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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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康氏,廪生吴泰妻。泰家贫,笃学一试辄冠军。氏归攻苦,甫四月而泰亡。氏矢志从死,母与姑百方宽慰不听。惓惓致语夫弟,以姑老为嘱。伺间缢死。御史方公为请建坊,与夫合葬东岳庙前道傍。
吕润妻陈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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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陈氏,浯州林兜生员吕润妻。年二十而寡,哀毁绝粒。姑让之曰:汝欲以二丧累我耶。乃就食。三年日食,不再面无怡颜。偶归省,母或探之曰:尔少艾,家贫又无子,将安终哉。氏拂衣起,告其姑曰:生而启人伺,不如死计。夫殁于嘉靖壬辰某月日,即以是日前饮毒,期以明日死。告于夫之灵,曰:生同年,死同日。家人灌解之。越三日,命绝。
李一阳妻庄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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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庄氏,李一阳妻。阳登第,待次铨部,以疾乞归,卒于途。庄设位哭,哀毁逾礼,以二孤付叔。柩至,自缢死。有司表其门。
王式妻吴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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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吴氏,诸生王式妻。嘉靖己未,避倭大嶝寨中。寨陷被执,氏骂不绝口。贼怒将杀之,或教贼曰:彼大家妇,可挟以索厚赎。乃令蔡妪扶之行,适道旁有泉,深数丈,遂投而死。贼去,收其尸,因名其泉曰:义泉。
蔡士训妻洪四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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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洪四娘,蔡士训妻。嘉靖己未,避贼大嶝屿中。及遇贼,迫之行。四娘坐地,以瓦石击贼,厉声大骂。贼怒,杀其一婢以恐之,不为动。又杀其女及二稚子,骂益甚。贼度不可屈,乃刺胸洞膈,无血。贼怪骇而去,时同避贼者伏蘙莽中,共为埋尸浅沙。比贼退,凡四十九日发殓,颜色如生。至今,嶝屿人传颂之。
陈汝光妻许莲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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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许莲娘,陈汝光妻。贼劫其家,将掠去,莲娘抱树而哭,骂不绝口。为贼所杀。
黄贞妻许靖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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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许靖娘,黄贞妻。贞亡,日夜恸哭,自缢而死。
吕登三妻许酉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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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许酉娘,吕登三妻。三家贫,得损疾亡。殓毕即葬,酉娘命作二穴,不听。以手爬土,指皆出血。妯娌拥之归,自缢死,年二十一。
黄士观妻赵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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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赵氏,黄士观妻。士观客死诏安,氏年二十。绝水浆七日,值士观忌辰,从容处分后事,自缢卧内。
周仕昂妻陈二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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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陈氏,周仕昂妻。仕昂就婚十日告归,随亡。二娘年十八,奔讣,题其卧房曰:三从四德,始终一节。阴购钩吻吞之,邻妇以他草救之,得不死。时寇警,二娘与二侍女守柩不去。既葬,投河复救免,谓其姒曰:吾必死。终自缢。
张绶妻周仲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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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周仲娘,张绶妻。绶亡,仲娘自经,同居觉之,赴救得苏。撤灵后,沐浴更衣,仍缢而死。年二十三。
张一睦妻叶三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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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叶三娘,张一睦妻。睦客死,丧归,三娘矢志欲死。父母知之,防甚密。及大祥,哭奠毕,忽有白鸡从天下。三娘曰:吾夫生肖属鸡,是其魂来招我也。遂自经死,年二十三。时仓卒殓具未备,家人奔走有,黑猫据床,守护其尸,至盖棺乃去。
李起沧妻陈酉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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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陈酉娘,李起沧妻。沧弱冠有文名,两试不售,下帷过苦,得虚损疾。酉娘侍汤药,废寝食。沧弃世,哀毁绝粒,姑及母皆劝之。自分必死,卒哭自缢,年二十七。
杨廷树妻范引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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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范引娘,杨廷树妻。廷树捕鱼,遇风舟覆。引娘沿岸号三日夜,泪尽血出获夫尸。负归葬之,撤灵日,自缢死。年二十二。
陈台宜妻王六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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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县志》:王六娘,陈台宜妻。台宜渡海。遇飓,舟不知所之,后知台宜死于交趾。六娘哭奠,备极哀痛,欲燎荐其衣。舅姑难之,私谓所亲曰:终当送达而已。撤灵之日,夜自缢死,年十九。
陈璿九妻某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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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志》:陈璿九妻。某氏,嘉靖辛酉八月,流贼猖獗突至其乡。仓卒抱周岁儿,与夫同匿山中。为寇所获,夫身免。寇见其姿美,欲夺之,不可。寇手刃其儿,氏抚儿恸哭,震地厉声骂贼不绝口。遂被害,年二十有五。邑人闻之,莫不以烈称之。
郑仲辉妻陈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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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志》:郑仲辉妻陈氏,陈辉一之女也。归郑两月而郑病,事夫半载而夫亡。哀恸七日,慷慨就义。通邑公举旌其门。
郑驯妻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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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志》:王氏,郑驯妻。嘉靖末,山贼猝至。抱子逃匿,见夫为贼所获,挺身救之。绐贼曰:以我为质。贼释其夫。度夫去远,遂发声骂贼不休。母子俱被害。
林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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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志》:林氏女,许字尤文炷。未嫁,文炷殁,女年十九。闻讣痛哭,辞母徒走,奔临趋柩所,恸绝复苏。谒炷父母再拜,手裁束帛藏之。迨二七之期,对尊亲肃拜毕,雉经死。
许朝槐妻黄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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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志》:黄氏,许朝槐妻。槐病革,氏年二十有六,即以死订,断半栉为约。槐没,勉为夫治葬事,复为其女预制鞋递,长至三年以上。遂自缢死。有司上其事,奉诏旌表。
方其振妻陈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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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志》:陈氏,方其振妻。振病亡,氏年二十三,号痛誓以身殉,朝夕不离柩侧。至断七,拜辞舅姑,投缳死。
黄维祯妻杨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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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志》:杨氏,黄维祯妻。祯病亡,门户单微,仅有衰翁及幼叔。氏年二十一,誓从死,翁以家贫劝之,氏阳许。至二七,候翁出,自经。
刘毅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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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志》:刘毅斋女,少读书,许字林永弘。随母归宁,至花石潭,为贼所逼。恐受辱,自溺死。
李镗妻林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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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志》:林氏,庠生李镗妻。年二十八,寇掠湖市。林氏惊遁至溪畔,忽忆被中阿女,急归反走至故处。遇贼以钗簪贿其魁,释之又遇。林氏绐曰:我家穴藏财宝,容回取赂。贼听之。林氏过黄石潭,潭深十仞馀,遂跃入死。三日出其尸,水中倚石僵立,手持钥如故。
林超南妻黄爱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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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志》:黄爱玉,南安人,儒士林超南妻。年二十三,超南赴省,死于途。舆尸至,氏奔哭哀恸,亲为栉殓。时值倭警,举家夜遁。氏对柩泣曰:寇来,吾死柩前矣。号哭达旦,自缢室中。启视,浑身以布裹甚密,临死设座焚香,委白袗布裙其上,预嘱婢春莺,莫令男子近其尸。
某氏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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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志》:某氏妇者,嘉靖四十一年,倭人安海。大掠。男女被获中,有一妇姿容甚盛,手牵一女,背负一儿。贼欲迫之,不从。恐之刃,不动。贼怒,欲斩之。引颈受刃,骂不绝口。死终不知其姓氏。
张问行妻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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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志》:李氏,庠生张问行妻。嫁一载,行亡。氏恸哭骨立,越五旬,自缢死。
龚贞妻谢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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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志》:谢氏,孝廉龚贞妻。夫殁,尽丧礼,卒哭自尽,面不改色。
李纯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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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志》:李纯香,感化里人,晋江林泗妻。年十九,泗赘其家。甫五旬,归省得病。纯香徬徨终夜,明发驰去。泗已死,伏尸傍,哭不绝声。绝水浆七日,姑强之,进少许及卒哭。夜栉沐更衣,自缢。嘉靖十八年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