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闺媛典
第六十二卷目录
闺烈部列传十八
明十三
江世文妻汪氏 李氏女
方应凤妻饶氏 周元吉妻胡氏
胡宗孔妻汪氏 汪良鹏妻程氏
汪之望妻陈氏 周伯迁妻叶氏
胡舜妻王氏 蒋氏女
陈爱孙妻汪氏 张蔗妻陈氏
王承业妻倪氏 汪尚保妻倪氏
周金章妻程氏 某妻郝氏
胡效俊继妻程氏 周见妻桂氏
钱氏女 陶子舸妻方氏
龚濂妻周氏 沈昆妻薛氏
周鉴妻王氏 王尧臣妻丘氏
张氏妇 朱宋妻郁氏
陈林妻顾氏 戴氏妇
赵卖面者妻 韩廷圭妻孙氏〈二女附〉
沈思道妻孙氏 吴纬妻钱氏
曹氏 洞庭妇人〈乡民妻附〉
周称侧室董氏 三贞女
吴会妻姜氏 五贞妇
黄玑妻陆氏 王士妻陆氏
钱氏女 桑琼继妻程氏
王某妻张氏 徐氏女
莫隐妻张氏 陈氏女
邢应凤妻陈氏 何良傅妻宋氏
胡汝任妻瞿氏 何四妻王氏
沈默甫妻李氏 倪氏女
陶氏女〈张氏女附〉 应礼妻高氏〈二仆妇附〉
蔡应奎妻周氏 刘大章妻罗氏
韩洪谟妻张氏〈陆野塘妻附〉王岳妻吴氏
蒋氏 杭氏女
顾妇吴氏 陆子才妻蔡氏〈三婢附〉
钱季子妻邹氏 徐文秀妻王氏
储原善二女 吴𡏮妻李氏
周氏女 夏秉常妻朱氏
董氏女 万敬妻史氏
江相女 陆鸣皋妻鲍氏
孟爌妾王氏 张肇先妻张氏
王露妻郭氏 张浚明妻高氏
刘连妻金氏 许滋妻赵氏
展浚妻索氏 新河役夫妇
郝綦隆妻周氏 单士进妻王氏
王珍妻马氏 殷氏女
李妇卢氏 王之麟妻李氏
杜俭妻周氏 冀炯妻郑氏
朱倌妻邵氏 井旁女
郑科妻张氏 李华妻黄氏
马氏女 罗万春妻刘氏
周氏女 向氏女
陈藻妻丁氏 刘诏妻王氏
陆卿妻朱氏 孙本元妻翁氏
李二女 赵卿妻殷氏
张仲辛妻洪氏 徐氏女
陈某妻贵氏 张印妻李氏
黄氏女 崔士僎妻郑氏
刘应雷妻李氏 钱满
刘女元英 张维新妻洪氏
张可学妻葛氏 胡宗洛妻李氏
陈有第妻孙氏 王律妻纪氏
王加会妻杨氏 甘洛妻梁氏
沈朝妻郭氏 张氏女〈吕氏附〉
杨氏妯娌 王昭妻陈氏
姚模妻樊氏 李氏女
韩有学妻孙氏 王永继妻时氏
刘一贵妻张氏 张其猷妻卢氏
罗氏女 张大汉妻郭氏
海秀妻李氏 欧伯镇妻戴氏
蔡鈗妻杜氏 聂鼎妻姚氏
孙钧妻庞氏 马鼎新妻王氏
张五教妻沈氏 孙锜妻冯氏
齐凤妻张氏 储浚妻吕氏
沈一经妻曹氏 仰赖妻李氏
汪赐儿 谢容妻钱氏
侯一香妻潘氏 冯璋妻王氏
杨骥妻陈氏
闺媛典第六十二卷
闺烈部列传十八
明十三
江世文妻汪氏
按
《婺源县志》:汪氏,江湾江世文妻。年二十五,世文客死。讣闻,汪恸绝不食,三日而殒。
李氏女
按
《婺源县志》:李氏女,名娇云,休宁,流口李鹏时女。许聘婺源沱川余坡。将归,坡亡。讣闻,娇云痛绝不食,寝不能兴者累日。母强起之一日,出青莲白绣鞋示其妹曰:此我殓装也。他日好为我服之。踰年,父母欲纳他聘,女遂自尽。年二十一。
方应凤妻饶氏
按
《祁门县志》:饶氏,城北方应凤妻。年二十四,夫亡。痛绝复苏。比葬虚右圹,及服阕设奠尽哀。阖户饮药而死。县令钱同文题其墓,监司旌之。
周元吉妻胡氏
按
《祁门县志》:胡氏,城东周元吉妻。吉客死,胡年十九。昼夜号哭,望榇及二年。榇至,抚棺哭。踊袖匕首刺胸而死。县令孙光祖志其墓,监司旌之。
胡宗孔妻汪氏
按
《祁门县志》:汪氏,胡宗孔妻。识字通书,年十六归宗孔。五年,宗孔以痘死。汪拔剑欲自裁,为家人夺去,乃痛哭绝粒七日,复以姑疾强起,内水浆入侍。及姑死,扶榇入山,不食如故。其母持糜粥,谕解百端终不应而死。邑令为文躬奠,巡按御史表其墓。
汪良鹏妻程氏
按
《祁门县志》:程氏,名赛玉,庠生程宗濂女。年十六,归汪良鹏。鹏未发痘,私自忧,故以诘妇。妇曰:设不幸,宁忍独生。无何,鹏果以痘死扬州。妇绝粒,俟鹏柩。柩至,不食二十六日而死。部使者题其墓。
汪之望妻陈氏
按
《祁门县志》:陈氏,年十六,归汪之望。望病革,即许以死。及望死,陈绝饮食。久之,复仰药而死。县令表其门。
周伯迁妻叶氏
按
《祁门县志》:叶氏,庠生周伯迁妻。迁死,家贫无子,姑积病,氏纺绩以资药饵。及姑死,往哭夫坟上,昼夜不去,亦不食。每哭,飞鸟随集。积半月死。邑人叶一材捐赀表其墓道。
胡舜妻王氏
按
《祁门县志》:王氏,名润娘,胡舜妻。舜客南宿州固镇,润娘从。生子二岁,会施尚诏反掠固镇。舜适出,润娘从邻姬避乱。抵蔡家湖,贼突至,执润娘。润娘绐贼,属子于邻姬,自投湖,贼起之。三投三,起骂贼不屈,贼怒支解之,弃湖中。时年二十有一。
蒋氏女
按
《祁门县志》:蒋氏女,给事蒋贯孙女。许聘光有本。本暴亡,女闻,伏枕绝粒。请于父母,愿得躬一奠柩,死不恨。父母不许。乃治奠具,授行者致之,其言不祥。家人疑,守之。各绐使去栉盥,易常服,登楼扼吭而死。邑令为卜地杨村舁有本合葬,建祠祀焉。
陈爱孙妻汪氏
按
《祁门县志》:汪氏,陈爱孙妻。夫亡,仅一女,未几殇。汪具衣裳,拜翁姑堂上,阖门绝粒。家人及亲戚劝之不得。积十有五日而死。
张蔗妻陈氏
按
《祁门县志》:陈氏,石坑张蔗妻。年十七,蔗死。遗妊生子三岁,母欲夺其志,诈病绐陈归。陈觉,雪夜抱子奔还。母憾,令人赍毒饼饵其子,子死,营葬夫傍,绝粒七日,自缢于室。
王承业妻倪氏
按
《祁门县志》:倪氏,历溪王承业妻。年十七归承业。三年,夫亡。氏欲殉之,业弟欲为立嗣,冀勿死。氏曰:吾年少,家四壁,立死易,尔立嗣难,吾不愿也。强之勉抚焉。明年嗣子死,氏曰:吾固知其难也。吾死暮矣。潜市药五两,藏之幽所。力机杼以葬承业。奠毕,归沐浴,尽饮其所藏药而死。
汪尚保妻倪氏
按
《祁门县志》:倪氏,汪尚保妻。年二十二,尚保没。倪欲从之,闻服金可死,脱环珥吞之,不死。氏曰:夫不即要我地下耳。服阕绝粒以死。
周金章妻程氏
按
《太平府志》:程氏,当涂博望镇人周金章妻。明末残兵劫杀乡野,程猝遇之,不屈赴水中,与长子正体相抱而死。
某妻郝氏
按
《太平府志》:郝氏,繁昌庠生某妻。夫荡废产业,郝泣谏,每被笞嗣。夫迫于饥冻,夜开户,跃入水死。郝闻之,抱子女数人从溺。邻人奔救,见五尸相抱而出。
胡效俊继妻程氏
按
《安庆府志》:程氏,桐城人,胡效俊继妻。效俊死,程缢于仓,母救之。会作佛事,焚楮夜,复缢灵前,侍儿又救。之次日,又缢,仍遇救。乃绐人曰:百日已过,不死矣。晚沐浴呼婢共卧,婢卧熟,徐起著衣,密缝衣带,以白布悬榻梁而死。邑令刘时俊表之。
周见妻桂氏
按
《安庆府志》:桂氏,桐城人诸生周见妻。年十七归见。越三年,见亡。桂哭奠,水浆不入口,数日,扄户裂帛自缢死。有司以闻,嘉靖间诏旌其门。
钱氏女
按
《苏州府志》:钱氏女,名如洁,父皓。许嫁佥事曹镤子
。
有废疾不能娶,自愿罢婚。女不听,曹乃先娶小家女沈氏以尝之,
终不知夫妇之道。于是又申前言,钱父母从之。更许乌程温氏。女闻,累日不食。母强之,乃食,食止蔬食。叩其故,俛而不答。及
殁,温氏来迎。女知不免,乃屏人阖户,沐浴更衣,书于寝壁云:前缘已定,祸福当同。书毕,自缢死。年二十六。遗书求葬曹氏墓,从之。
陶子舸妻方氏
按
《苏州府志》:方氏,昆山人,蕲水令方玉冈女。年十八归士人陶子舸。期年,陶死。妇悲哀数欲自缢,或责以姑在,因默俛。久之,姑亦寡居。同处一室,甚相怜恤。后九年,姑病亡。殓毕,即自投舍西水中,手持茭根,牢不可解。家人得其尸,面色如生。遂启其自置圹,在子舸旁者葬之。嘉靖间旌表。
龚濂妻周氏
按
《苏州府志》:周氏,昆山人。年十七适生员龚濂。不三年,濂以颠疾死于外。周即欲自缢,其姑沈氏止之曰:为夫立后,死未晚也。因立族子文楷为后,遂绝食而死。
沈昆妻薛氏
按
《苏州府志》:薛氏,太仓双凤人,沈昆妻。避倭难,为倭所袭,胁以刃,不动。得间投水,倭怒取路傍瓮。击之,死水中。
周鉴妻王氏
按
《苏州府志》:王氏,昆山人,周鉴妻。少通经史,年十八嫁鉴。五年,鉴亡。遗二孤,寻俱夭。王决意求死,有小姑与同起卧。乘间出,自缢。年二十七。嘉靖十九年。旌表。
王尧臣妻丘氏
按
《苏州府志》:丘氏,太仓沙头镇人王尧臣妻。倭至以夫病不忍去,贼强污之不从,为贼支解。
张氏妇
按
《苏州府志》:里泾张氏妇,不知其姓。夫死,夫弟欲夺其产,逼嫁之。妇逃兄所,夫弟侦其兄出,劫以如所,许陆氏者为妇。氏即绝食,陆氏妇女老妪日说之,不答,竟缢死。陆归,其尸葬于故夫之旁。时嘉靖三十四年。十月晦日。
朱宋妻郁氏
按
《苏州府志》:郁氏,太仓双凤人,朱宋妻。方汲水井上,二倭卒至,欲污之。郁宁死,不受辱。身被十五鎗而死。
陈林妻顾氏
按
《苏州府志》:顾氏,名阿妹,长洲人陈林妻。嘉靖间,遭倭乱,阿妹负儿走。匿田间,为贼所得。他妇同匿者掠其衣资皆得放,独妹以少美被羁劫之。行至吴塘桥,弃儿自溺。
戴氏妇
按
《苏州府志》:太仓沙头镇戴洗白妻,失其姓氏,以拒倭,倭剖其腹投于河。
赵卖面者妻
按
《苏州府志》:赵卖面者妻,失其姓氏,沙头镇人。遇倭不从,身中数鎗而死。
韩廷圭妻孙氏
按
《苏州府志》:孙氏,吴县人,韩廷圭妻。圭贩席浔阳,孙与二女随。值逆濠兵陷九江,廷圭适往龙坪鬻货。人劝其逃,孙顾女曰:逃必污辱,计惟一死。女曰:生死无相离。母女乃共取长绳系腰,兵至赴河死。孙年三十五,长女年十四,次女年十一。嘉靖初奏闻旌表。
沈思道妻孙氏
按
《苏州府志》:孙氏,嘉定人沈思道妻。少知书,思道病且死,誓以身殉。及殁,引刀自刎,以救不遂。复百计自残,家人旦夕守视之。逾年,翁东溟方宴巡方,守者稍懈。遂闭户自缢,家人以报巡方。为撤宴,明晨特疏题,请诏旌其门。时嘉靖十九年。
吴纬妻钱氏
按
《苏州府志》:钱氏,嘉定人吴纬妻。归未期,夫殁。誓以身殉。时妊方四月,翁姑以大义解之,已而生男。里人或谋娶之,语稍泄,即自经卧内。家人惊救,彻旦乃苏。一日设奠,子匍匐取食。钱喜且泣曰:儿能自食,无须我矣。遂绝食而死。时年二十三。有司上其事诏旌表。
曹氏
按
《苏州府志》:曹氏,失其夫名,苏州卫屯军曹鉴女。倭寇至,以小舟藏芦苇中。势急,先抱幼男官寿投于水,寻自溺。后捞出,母子尸犹相抱。
洞庭妇人
按
《苏州府志》:洞庭妇人,少年美丽,为倭所掠。前过独板桥,妇畏缩未登。一倭引其手,犹不肯举步。又一倭前后扶曳,侧足而进至桥心,妇两手坚握倭臂号呼,踊而堕水。二倭为所牵,力不能展,俱溺死。一乡民夫妇相携而奔,遇倭至,避匿渡僧桥下破船内。倭搜得之,杀其夫。妇叫骂不从,傍一倭提妇发,一倭执刀示将杀状。妇瞋目骂益厉,竟为腰斩,掷尸河下而去。其夫中刃未绝,得不死,收葬妇,终身不娶。名氏俱不传。
周称侧室董氏
按
《苏州府志》:董氏,长洲人,上虞丞周称侧室。周疾革,执氏手曰:若春秋方富,我死,慎择所之。氏曰:君不幸捐馆,妾有委贱躯相从耳。周殁,誓从死,周母百计止之不可。一日沐浴更衣,取纨扇,书冰清玉洁四字于上,以绖自经而死。
三贞女
按
《苏州府志》:三贞女,嘉靖癸丑,倭寇吴中,妇女多被劫。一弱女乘间逸去,父母行求得之。号泣曰:我力不能自卫,求死未得,何颜复存世间。遂投河死,未悉其姓氏。有蔡氏女者,寇至家,众皆奔,女独徬徨不知所从。贼执而褫其衣驱之,前至桥边,遂窜入水。贼复援之登岸。至暮,俟贼寝,取其刀连刺之,不能胜。贼惊呼,磔其肢体。又韩碧溪女素有志操,闻贼之暴,尝誓于父母曰:缓急不能相顾,生女何益。惟不为门户羞耳。及临难,仓皇而驰。望见裸而持刀者,遂投于河。贼援之出,复奋溺而死。
吴会妻姜氏
按
《苏州府志》:姜氏,长洲人,年十八适吴会。会善丹青,婚数月,会父暨大父相继死于疫,会亦殁。独与姑相守。姑私念荒疫荐,饥俾妇改适,可得粟为终岁计。隐讽之,不得。谇语激之,不得。谋于所亲,强之。姜不得已,夜伺同寝小姑熟睡,遂检夫所遗丹青一缣,系衽带间,自缢死。
五贞妇
按
《苏州府志》:五贞妇,嘉靖癸丑,寇至洞庭东山周湾。有妇夫死,毁瘁衰麻总。总寇见其少,彊驱之,妇恳曰:人皆奔避,我独不去,以夫丧在,故愿死守。白刃固甘之。但有婴孺,且姑老病,莫养艳者固多,何必此穷悴哉。贼曰:汝有志若此,赠衣而释之。其邻妇某氏,贼戏之,不从。砍伤其鼻,益奋不屈,乃纵归。又一小家女,寇始及门,倒投井中死。一妇,夫病守视。闻外哀号声,即自刎。周山又有妇,少而丽。导者固已知之,首即其室执之,而妇以帛周其身,束之甚紧,不可解,大骂贼。贼怒以刀抉其体,碎裂无完肤。
黄玑妻陆氏
按
《苏州府志》:陆氏,长洲人黄玑妻。玑病,陆以女工佐药饵。玑没,其母阴受聘,将嫁之。陆私叹曰:违亲非孝,再嫁非义。适遇寒食,祷祭于夫。至夜,雉经死。郡守表其闾。
王士妻陆氏
按
《苏州府志》:陆氏,昆山人王士妻。士习举,子业垂成而病革。语其妻曰:我死,汝将安归。陆曰:君设不幸。我自有处,必不为君辱也。士喜,遂瞑目。殓毕,即不食以楮帛奠。柩前闭户,自缢死去,夫死仅七日。年二十有二。其居在西湓渎村,与薛烈妇郑宜君并死节。邑人名其里曰三烈。先是,陆氏墓在普福桥,枯竹更青。三年,三生芝草,皆双茎。及四年,芝不生,烈妇死。嘉靖初年事也。
钱氏女
按
《常熟县志》:钱氏女,封刑部主事体仁女。尝割臂肉救大母赵病。值倭乱,体仁匿女农家。倭躏其旁女,恐污及,因投水家人挽出。无何,以臂疮溃烂而死。
桑琼继妻程氏
按
《常熟县志》:程氏名兰,字妙音,中书桑琼继妻,明之女。明就武职,携兰至京。琼由举人入国子监,以能书选入内廷掌书。诰命适丧偶,因娶兰,生子克孝。未期,琼病泄岁馀,兰奉事不怠。琼既殁,兰祖洪怜兰少,令改嫁。先以柩南归,兰哀痛几绝。一日媒来,洪命兰易妆接之,兰以白布裹头泣卧不出。洪怒闭之一室,兰擗踊呕血,三日不食而死。年二十六。克孝九岁,抱骨归,与琼合葬。馀姚余中立为之传。
王某妻张氏
按
《常熟县志》:张氏,王某妻,端秀有姿容,三十而寡。家贫,尝并日而食。屋破,恐漏湿棺,往乞稻秸母家。母怜之,以微言讽,张曰:母奈何以贫故,逆女有他志。归以苧线易钱,市鸡酒奠夫讫,自经死。时嘉靖二十八年。
徐氏女
按
《嘉定县志》:徐氏女,名懿顺,嘉定处士霁之女。少有淑质,能诵孝经女诫,性行孤耿,不类凡女。同邑甘元隽聘为子应麒妇。嘉靖丁亥,应麒亡。女闻讣哭之,恸请于父母,将诣甘持服。父母难之。及闻葬期,更素衣,请往视葬,复不许。乃潜谓其妹曰:服丧不可,送丧又不可,亲意其谓何。言讫,泣下。至夜,遂自缢。年二十有二。郡县各为文祭之,奏闻诏,旌其门,建祠祀焉。
莫隐妻张氏
按
《松江府志》:张氏,莫隐妻。年十九归隐。踰年,夫亡。氏焚死者故衣,遽投烈焰,掖之出。复蔽棺,欲俱殓,不得。遂不食,父母舅姑劝之,第曰:诺。强之药,悲咽不语。比进食,亦然。家人不复强。旬日,立棺侧死。奏闻旌表。
陈氏女
按
《松江府志》:陈氏女,琴村浜人,许嫁沈槐。槐亡,欲往奠,父母阻之。竟自缢死。
邢应凤妻陈氏
按
《松江府志》:陈氏年十七,适邢应凤。生二女,夫亡。矢志守节。二弟素无行,欲夺其志。氏以死自誓,后潜受上海某姓聘,以母病绐之。归省,夜泊舟浦口。遽进簪珥,请易吉氏,号恸不从。二弟随发。所伏,舆人欲劫之行。氏度不可脱,佯为温语曰:事既尔,无可奈何。但未有妇再嫁而翁姑、子女俱不闻者。若辈能往,白吾姑一诀,乃可绐之去。氏随抱所生幼女,跃入黄浦。事闻郡守臧公奇其节,抵二弟罪,表其门。所生长女年甫十岁,朝夕悲哀,凡二载,哭声枯竭而死。及焚其骸。则胸次俱血淤,肠胃俱溃裂。见者无不流涕。
何良傅妻宋氏
按
《松江府志》:宋氏,字子羽,礼部郎中何良傅妻。良傅素有羸疾,氏日持诵楞伽,祈祐之。嘉靖戊子秋试,良傅晕且死。氏泣不食,私欲自缢保。母曰:夫未属纩何。至是,会疾渐瘳。至癸巳,病复作。一日气绝,氏即缢于诵经室中。已而良傅复苏,竟不死。哭之曰:哀哉子羽,而欲就我泉下耶。我又将何就焉。终身不复娶。
胡汝任妻瞿氏
按
《松江府志》:瞿氏,太守霆孙女,胡汝任妻。时有倭难,与贼遇,瞿虑不免从众中,奋投道旁河中。婢挽之不起,竟溺死。
何四妻王氏
按
《松江府志》:王氏,琴村浜民何四妻,琴童女。嘉靖中,被倭俘掠,义不受辱,杀于河。越三日,父母收其尸,两手犹坚握衣带不释。
沈默甫妻李氏
按
《松江府志》:李氏,练塘名家女。既笄,归小蒸庠生沈默。甫三月,夫死,继姑逼再适,备加楚毒。一夕,沐浴潜自缢,与夫合葬曹坟东。
倪氏女
按
《松江府志》:倪氏女,高桥倪甫爵女。倭寇上海,女同嫂奔窜,猝与寇值。女见嫂被执,投水死。
陶氏女
按
《松江府志》:陶氏女,南门四十保民应奎女,贫未嫁。倭至,与其母奔避,贼追及之。遽投于河,母挽之出,答曰:儿不能顾父母矣。遂溺水死。其邻有桶匠张经之女,闻陶死,叹曰:嗟乎死得其所哉。寇入其家死亦如陶焉。
应礼妻高氏
按
《松江府志》:高氏,居华亭十保。倭突至洋泾,执氏并二仆妇。欲污之,高骂不绝口,被害,断其四肢二。仆妇亦赴水死。事闻奉旨旌表。
蔡应奎妻周氏
按
《松江府志》:周氏,蔡应奎妻,青浦人。夫坐罪死,家贫无倚,姑强之再适,因抱女投河死。
刘大章妻罗氏
按
《松江府志》:罗氏,刘大章妻。倭破青村,被擒。投河死。
韩洪谟妻张氏
按
《松江府志》:张氏,韩洪谟妻。甲寅,倭攻郡城,入其家。洪谟具儒衣冠迎之,欲劝以好生勿杀。语未脱口,刀断其臂矣。氏号赴被执,俱死焉。越二日,里中收殓,见氏左膊已受三鎗,尚坚执下体,衣不解。是时,东郭有陆野塘者,其妻亦不屈死焉。
王岳妻吴氏
按
《武进县志》:吴氏,无锡闾江里民吴琰女。适武进王岳,生一女。岳疾,氏日侍汤药。岳度不能起,顾氏筹身后事。氏曰:君第安之,妾当死君前。每讯终不易辞,已岳病亟,氏招兄弟三人至兄弟,问欲何言,氏曰:无他言,吾夫死,请一面耳。设酒馔,且邀夫族属咸会。夜饮至更许,令女就寝,拊之曰:吾不能顾汝矣。跪岳床下,与岳诀。岳昏昏不知也。起自缢死,岳少苏,叹曰:妻言死吾前,果然。后五日,亦殁。氏年二十四。嘉靖中,巡方表其墓。
蒋氏
按
《武进县志》:蒋氏,失其夫名。夫亡,誓与同葬。停柩不举,家人每防之。经百日,稍懈,自缢死。
杭氏女
按
《武进县志》:杭氏女,宜兴贡生校女。幼许字武进太学生杨墉子鉷。鉷家日替,校图改盟。墉讼之,监司判女归杨。未及娶,而墉竟惫于讼郁。郁成,疾死。女闻,潜衣缟素,绝滋味,若居丧然。父母兄嫂厌薄之,女不自安,往依外大母家。寝处小楼,旦夕焚香奉佛,如是者五载。校终欲改聘,女度不免,私制衣履,结束自缢死。鉷亦终身不娶。宜兴诸生列其状,将白于学使者,或以有妨校功名沮之。后数十年,武进兵部尚书陆完学为具疏,请旌于朝。
顾妇吴氏
按
《武进县志》:吴氏,马迹山吴满女。嘉靖初,许顾氏子。父索厚聘,不以时嫁,顾氏子病笃始归。至则惟奉汤药而已。踰月,夫亡,哀恸甚。舅姑令改嫁,乘间自缢死。
陆子才妻蔡氏
按
《无锡县志》:蔡氏,孝子元锐女。适太学生陆子才。嘉靖中,倭乱,蔡方归宁。家控江登舟,将入城而贼突至。见蔡美,欲污之,蔡悉出所携金币,求免不得。见旁有虚舟,因绐贼过彼乃。从贼喜,牵其臂以往。及船舷,啮贼手脱,投水中死。婢三人阿满招女三英皆徐姓,一时从死。有司请诏旌其门。
钱季子妻邹氏
按
《无锡县志》:邹氏,堠山钱季子妻。嘉靖中,避倭乱,为贼群逐得之。邹死不从,乃褫其衣,而束以帛。邹念必不得免,见贼植刃于陌,遂尽力腾身上触,刃穿腹而死。年二十有一。
徐文秀妻王氏
按
《宜兴县志》:王氏,王薰女,年十七适徐文秀。甫期,夫亡。无嗣,与柩寝处,抚木几穿。卜地为两圹,誓同穴。逾七年,嘉靖甲辰,岁大饥。翁潜纳吴某聘,择日将赘。王知,沐浴更衣,取所藏夫衣履焚之,火延其室。众救火熄,觅王,已自缢夫墓。万历庚辰旌表。后其嗣孙贫弱,墓几不能守,邑令陈遴玮捐俸买田十亩,畀其子孙世守之,墓在南岳。
储原善二女
按
《宜兴县志》:储原善二女,一受薛执中聘,一未许人。会红巾乱,举家惊惶,二女私誓同死。及贼猝至,家众拥出,过马塘渡口,顾河广水阔,遂相抱而溺。后漉其尸,葬之。乡人号曰双贞坟母姚氏尝梦二女魂化为鸠,每哭则双鸠聚庭垂翅作悲泣状。哭已则去,又哭,则复来。
吴𡏮妻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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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县志》:李氏,吴𡏮妻。年十六适𡏮。生一女,𡏮亡。矢志守节。族人嗜利。逼嫁,凌辱百端,议成将别赘。李计穷,自缢死。
周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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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县志》:周氏女,名玉贞,幼许字曹益。益不才,父仲义将议别婚。女不从,而止。嘉靖元年五月,益忽寻前盟,父斥其仪而讼之。女即茹素称疾,密治丧葬衾服。六月初三夜,沐浴更衣,书二诗于壁,闭户缢死。时年二十三。
夏秉常妻朱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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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县志》:朱氏,文林旧族女。年十四归泾里夏秉常。秉常时年十三,未别男女。时值嘉靖末,倭寇泾里入,牵其臂以去。女度不免,诡谓倭曰:我固愿从若,幸无扼我臂。倭听其自行。不一里许,望河流汤,汤奋身跃入。凡三沉三浮,踰时竟没。里人莫不哀之。
董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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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府志》:董氏女,金坛人。邑民张德寿先议婚,会太学生虞岳为义男,王木求娶,女不从,自刎死。嘉靖中,御史邓某表其门,葬北门外,建烈女亭墓前。
万敬妻史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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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府志》:史氏,金坛人,万敬妻。适敬未逾年,敬以恶疾死。史卧尸侧,水浆不入口者三日。既而家人火葬其夫,史跃入火中,几死。葬毕,自缢。部使者以闻诏,旌表其闾。
江相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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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县志》:江相女,西沙人。年十七,会嘉靖三十五年,倭寇至。女泣谓父曰:避无地,愿先死以免难。父再三止之,乃蒙垢敝衣,涂其面以煤。潜茂林中,贼掠其家,窥见女,执欲污之。女奋力夺刀自刎,不能得。遂投水死。次日,父收其尸,面色如生。观者怜其志,竞为辞挽之。
陆鸣皋妻鲍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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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府志》:鲍氏,宿迁陆鸣皋妻。一年,夫亡。绝粒九日,家人力劝乃勉食。乘间自缢死。
孟爌妾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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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府志》:王氏,赣榆诸生孟爌妾。年二十三,夫亡。殓毕,拜别眷属。或曰:子在,不可死。曰:我自完我事,子有嫡母在。乃从容自缢死。
张肇先妻张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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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府志》:张氏,张肇先妻。年二十二,夫亡。殓毕,捧箧跪姑前,泣曰:不能养老送终,箧藏夫物也。姑收之,作后日棺殡费。是夜,缢夫柩侧。
王露妻郭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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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府志》:郭氏,王露妻。年二十九,夫亡。蓬首垢面,不履户外,抚二子,俱以痘疹相继死。氏遂自缢。
张浚明妻高氏
按
《淮安府志》:高氏,生员张浚明妻。翁早亡,善事姑。浚明疾笃,氏誓从死。及殁,遂自缢。嘉靖间旌表。
刘连妻金氏
按
《桃源县志》:金氏,刘连妻。年二十五,夫亡。痛哭三日死。
许滋妻赵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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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志》:赵氏,邑庠生许滋妻。归岁馀,夫亡。号哭不欲食,家人防之。后数日,饮食如常,防者少懈,遂闭户自缢。县令郭琳申其事,巡抚令立祠祭之。
展浚妻索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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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志》:索氏,展浚妻。性至孝,善事舅姑。浚亡,自缢死。嘉靖中旌表。
新河役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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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志》:新河役夫妇,不知何许人。夫本富家子,流落不偶,携妇就食四方。嘉靖初,盛中丞,新河之役夫在募中。会其夏大疫,夫死。妇伏夫尸旁,哭三日亦死。督工官义而葬之。
郝綦隆妻周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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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志》:周氏,儒生郝綦隆妻。夫亡,自缢,家人觉,救得免。翁姑慰曰:与其殉夫死,不如抚孤生。氏稍悟。无何,遗孤亡,复欲自缢,家人防之甚严。至夫葬期,焚香酌茶夫柩前,伺间,终缢死。与夫合葬。
单士进妻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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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志》:王氏,诸生单士进妻。士进夙婴疾病,氏年十六,侍汤药弥年不懈。嘉靖癸亥,进亡。氏擗踊触棺,破面裂鼻,家人力持之,不得死。翌日,伺便自缢,时年二十。县令上其事,旌表学使移县,以公帑为立碑,志其墓。
王珍妻马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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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府志》:马氏,王珍妻。年十九适珍。二年,珍婴危疾,顾谓父曰:妇少,艾儿死,幸嫁之。马闻,泣谓珍曰:吾二人死未卜先后,君何虑之远也。夜半,潜自缢。后四日,珍乃死。嘉靖中,县令旌其门。
殷氏女
按
《扬州府志》:殷氏女,江都人,父安,许某氏子。未嫁,某氏子殁。殷闻,闭户自缢死。归其尸合葬焉。
李妇卢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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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府志》:卢氏,海门人,夫李姓,逸其名。嘉靖中,徙常熟,倚豪民张岛居。岛悦卢色,诱其夫,沈之江。佯言为盗所杀,遂欲娶卢。岛之妻弟亦欲室其女。卢痛夫雠莫雪,欲自缢。岛遣老媪与居,昼夜防之。卢绐媪出,阖门砺刃,先刺其女,遂自刎。岛召妻弟,乘暮欲裒二尸焚之。岛族弟与岛素有隙,遥见岛宅中火光,夜扣户入,佯为计曰:暮夜,谁知胡为。爇火以惊人,乃作坎,瘗尸竹林中。后数年,巡按陈蕙廉其事,发尸验之。岛与妻弟皆伏辜。常熟、如皋两地立祠祀焉。唐顺之为之记,有司额表之。
王之麟妻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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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府志》:李氏,名如芷,兴化人,太学生王
之麟妻,大学士春芳女也。于归,甫八月而麟殁于京邸。李扶其柩,归不食死。事闻,建坊合祀于双贞祠。
杜俭妻周氏
按
《扬州府志》:周氏,宝应人,杜俭妻。嘉靖间,氏年二十,俭死,恸哭哀切。夜更衣,以白练自缢柩侧。
冀炯妻郑氏
按
《扬州府志》:郑氏,宝应人,冀炯妻。年十九归炯。五年,夫亡。氏终丧尽礼,哀恸而死。
朱倌妻邵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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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府志》:邵氏,名善果,高邮人邵琪女也。字同郡朱倌,家甚贫。倌涉水死,善果闻,自脱一衣一帕,令其弟往殓之。既返,善果已闭门自缢死。州守建祠祀焉。
井旁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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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府志》:井旁女,泰兴人,不知其姓氏。嘉靖丁巳,倭寇焚掠,被杀井旁,以石栏压其尸。寇退,乡人殓之,颜色如生,其附体下裳皆缝缀不可解。人知女预有死志,必不可辱,莫不哀之。
郑科妻张氏
按
《扬州府志》:张氏,宝应人,郑科妻。适科十四日,科死。张恸哭,绝食,誓与同穴。翁姑昼夜守之,将葬前九日,竟自缢。有司上其事,给资为治,葬祭焉。
李华妻黄氏
按
《扬州府志》:黄氏,兴化人李华妻。华殁戍所,氏纺绩养姑家。人欲嫁之,佯许诺。诣华冢恸哭,竟日而死。
马氏女
按
《扬州府志》:马氏女,父泰。泰兴人许字黄瑚。瑚家贫,泰欲渝盟,女坚不从。未几,瑚暴亡,泰喜。女长号不起,翌日,更衣理容,自缢于室。邑令高桂为文祭其墓,旌之。
罗万春妻刘氏
按
《扬州府志》:刘氏,兴化诸生罗万春妻。春亡,密置利刃枕中,家人觉而防之。一日,伺间自刭柩侧。县令旌其门。
周氏女
按
《扬州府志》:周氏女,父忏,泰州人。年十六,许字同里王与。未嫁,与病亡。女闻,即日投缳死。事闻,建坊旌之。
向氏女
按
《扬州府志》:向氏女,泰州人。年十六,许字同里朱舜。舜死,其父将往奠,女欲从行。父不可,因绐母与幼弟他出,即自缢死。时暑月,家贫,数日始殓。面色如生,比邻失火,独越其庐不焚。有司祭之,旌表焉。
陈藻妻丁氏
按
《扬州府志》:丁氏,兴化人,陈藻妻。夫病,早亡。氏自缢柩侧以殉。有司旌之。
刘诏妻王氏
按
《扬州府志》:王氏,兴化人,邑诸生刘诏妻。年二十二,刘殁,抚遗腹子凤雏。甫能食,即抱付妯娌,曰:此刘氏血,属其善遇之。遂绝粒死,凤雏暨子启嘉,俱为邑弟子员。
陆卿妻朱氏
按
《扬州府志》:朱氏,兴化人,陆卿妻。卿亡,止二女。既长,各遣嫁。叹曰:吾事毕矣,死无遗恨。遂闭户缢死。县令旌之。
孙本元妻翁氏
按
《扬州府志》:翁氏,兴化人,孙本元妻。年二十,本元死。子甫三月,翁哭曰:不能顾汝。遂自缢死。邑令程鸣伊为文,躬往奠,表其门。
李二女
按
《扬州府志》:李二女,泰州人。年十七,许字缪时雍。未归,雍亡。女闻讣,涕泣不食。越六日,乘间自缢。有司以闻旌表。
赵卿妻殷氏
按
《扬州府志》:殷氏,兴化人,县民赵卿妻。嫁期年,卿病,与殷诀曰:我死,汝更适否。殷曰:君不幸,当先死。卿未之信。时殷已娠,欲明其志,遂缢死。后六日,卿乃亡。鹾使胡植表其门。
张仲辛妻洪氏
按
《扬州府志》:洪氏,海门人,张仲辛妻。年十九,辛羸疾将革,与洪诀。洪解指环约,仲辛指而自留其一曰:当如此环,生死不离也。即自缢。后三日,仲辛乃亡。台府旌其门。
徐氏女
按
《扬州府志》:徐氏女,许字淮安府诸生朱某。未嫁而朱亡,服丧于家。询知殡日,即沐浴自缢。朱氏迎其柩合葬焉。
陈某妻贵氏
按
《扬州府志》:贵氏,名本贤,江都人,邑诸生贵枝侄女也。适陈某,陈富家子,不善治生。数年,贫无一椽,托身枝家。一日,陈谓氏曰:吾将去汝,任汝改适。贵嘿不应,以告枝曰:有夫如此,命也。一恸而绝。
张印妻李氏
按
《扬州府志》:李氏,高邮人,张印妻。嘉靖丁巳,倭寇猝至,欲杀其夫,污氏。氏谓其夫曰:汝速去善养姑,吾必不辱汝。夫既免,寇逼李行。大骂不绝,寇磔之。
黄氏女
按
《扬州府志》:黄氏女,名寿英,宝应人,黄惟信之女。许字朱文藩,未嫁而藩殁。女闻讣,恸几殒,曰:吾身许朱门,义无他适。至夜,素服投缳而死。女素孝,其父患风痹,昼夜纺绩以资汤药,见称闾里。邑令耿随龙为建烈女祠于黎城镇。
崔士僎妻郑氏
按
《扬州府志》:郑氏,名其伦,高邮诸生崔士僎妻。嫁三日,僎暴亡。葬之前一日,郑沐浴更衣,夜半阖户自缢死。年二十一。
刘应雷妻李氏
按
《扬州府志》:李氏,泰兴人,诸生刘应雷妻。雷疾,李奉汤药,寝食俱废。既殆,誓以死殉。及亡自缢家人觉而救之。乃绐曰:为立嗣乃不死,其娣以仲子嗣之。伺间仍投缳死。
钱满
按
《扬州府志》:钱满,泰州人,钱碧女。年二十三,许字徐恩。未归,恩暴亡。女闻,悲噎不食,家人曲为慰解。女矢死无他,潜自缢死。有司表其门。
刘女元英
按
《扬州府志》:刘元英,刘应麟女。许字李继中,年十六,六礼未行,继中病死。元英闻讣,涕泣绝水浆七日,自缢于寝室。直指题请建坊。
张维新妻洪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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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府志》:洪氏,如皋诸生张维新妻。维新缘事,忤令周承恩坐褫,垂死,与泣诀。洪誓曰:君无虑妾,妾当先行慰君。即投缳死。维新随亦瞑相,距仅半日。
张可学妻葛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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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府志》:葛氏,如皋廪生张可学妻。归仅一载,可学病笃,与诀曰:死,吾命也,而难捐若。葛泣曰:有相从耳。至夕,葛检衣钏,置一笥付其姑。潜入别室缢死。可学闻之,曰:吾目可瞑矣。寻绝。闻者莫不悲叹。县令仇炅为文,表其墓祠祀焉。
胡宗洛妻李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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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县志》:李氏,德兴教谕胡淑道子宗洛妻。洛溺死,有遗孤。氏以悲痛,咯血死。年三十二。
陈有第妻孙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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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县志》:孙氏,淮安人。泰州陈有第妻。邑人袁宾宇无子,以有第为子,娶孙居袁家。垛有第及宾宇先后亡。孙抚孤恸哭,誓不再适。贫甚,不能自存,遂佣比邻。忽有第弟自泰州来,言携嫂与侄归抚。视之,孙初不疑,欲往。已闻,其得比舍子金,将嫁己。乃大哭,不肯行。逼之,遂置六岁儿不顾,投水死。
王律妻纪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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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县志》:纪氏,王律妻。律居西郊,有田数亩,夫妇躬耕以食。甫生一女,而律病亡,纪年仅二十。叔利其田。从臾,父母谋嫁之,业入聘。纪闻,襁负其女,仓皇走入城,请解于其兄士选。选故诸生而守义,适他出不值。纪归计无复之,遂扃户,解一行缠,扼幼女之吭卧之,以其一跽缢夫柩前死。邻人觉而排户入救,女得生而纪死矣。
王加会妻杨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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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府志》:杨氏,王加会妻。加会病革,曰:汝当如何。氏泣曰:死耳。加会挥泪而殁。氏语姑曰:妇已许死者矣。极知弃姑为罪,不忍背矣。赖有妯娌三人,可无需妇也。遂自缢死。
甘洛妻梁氏
按
《凤阳府志》:梁氏,甘洛妻。年二十八方妊。洛病笃,梁誓曰:生男为尔守,生女当从君。已而生女,洛死。梁即日自缢。有司旌之。
沈朝妻郭氏
按
《凤阳府志》:郭氏,沈朝妻。归踰年,夫亡。遂自缢。嘉靖间,邑人杨希姚作传纪之。
张氏女
按
《凤阳府志》:张氏女,父清,许聘刘中焞。将嫁,焞病死。女闻讣,哀号擗踊欲诣吊。母勉从之,与俱往。至则殓矣。自是,居焞家,朝夕供奠,必祝曰:某在。其哀恸甚悲。比葬焞前一日,缢死柩旁。衣带间有物,不能解,视之,则焞之图书敝衣巾也。时年十九。巡按御史孙丕扬遣官致祭,旌之。焞弟中耀妻吕氏,太和县诸生先春女也。适耀四年,耀死吕志在相从。将殓,阻不许。姑知其意,监守弗怠。偶一旋踵,而妇已自刎矣。时年二十。时称刘氏双贞。
杨氏妯娌
按
《凤阳府志》:杨氏妯娌,王乾妻及乾弟坤妻,并杨姓。嘉靖丁未,贼入乾家。举家走,匿高楼。贼劫以火,曰:下则生,不下则死。二妇不下,焚死。
王昭妻陈氏
按
《凤阳府志》:陈氏,王昭妻。流贼陷城,氏被掳。逼之上马,氏唾骂不从,奋身投河。贼遂断其身。事闻,旌表勒石旌善亭。
姚模妻樊氏
按
《凤阳府志》:樊氏,樊伦女。嘉靖辛亥,氏年十七,适姚模。明年,模染疾,樊衣不解带者两阅月。模殁,不食死。
李氏女
按
《凤阳府志》:李氏,名玉莲,钦女。流贼陷太和,玉年十六,为贼掳。愤骂不辱,被杀。事闻,旌表勒石旌善亭。
韩有学妻孙氏
按
《凤阳府志》:孙氏,韩有学妻。有学死,氏自缢以从。贫不能殓,里邻助棺埋之。
王永继妻时氏
按
《凤阳府志》:时氏,王永继妻。诸生时有徵女。夫死五日,自缢。有司题请,奉旨建坊。
刘一贵妻张氏
按
《凤阳府志》:张氏,刘一贵妻。嘉靖癸丑,时贼夜劫贵家,氏被执。骂贼,贼以火燎之。终不受辱而死。
张其猷妻卢氏
按
《凤阳府志》:卢氏,张其猷妻,年十九。夫游河渚,堕水死。氏以头触楣,绝而复苏。兄
秋试金陵,姊往慰之。氏曰:需兄归一面终,夫丧乃入地下耳。越岁姑,怜其无子,嘱媒。氏探意,氏遂自缢死。
罗氏女
按
《凤阳府志》:罗氏女,父进。年十六,许字王仲英子。未嫁,英子死。女闻讣,哀恸自缢。邑令请旌之。
张大汉妻郭氏
按
《凤阳府志》:郭氏,郭重义女也。有殊姿,精女红。及笄,适张大汉。未两月,流寇入境,夫妇俱被执,将杀大汉。氏前抱泣,贼舍大汉而欲污氏。氏趋投水,水浅不能溺,贼捞之。氏怒骂,两手持淤泥沙石愤击贼。贼怒,并其夫支解焉。
海秀妻李氏
按
《凤阳府志》:李氏,海秀妻。嘉靖二年,岁大饥。夫亡,贫不能葬。亲负土为坟,悲号哀痛,里巷咸泣。邻媪说之嫁,氏以死自誓。然无食不能自存,竟抱女沈河死。越三日,尸浮,颜色如生。抱女未释。御史张惟恕表其闾,附夏侯令女祠祀焉。
欧伯镇妻戴氏
按
《凤阳府志》:戴氏,欧伯镇妻,年十八。夫亡,既殓三日,沐浴自缢死。邑令方堪表之。
蔡鈗妻杜氏
按
《凤阳府志》:杜氏,蔡鈗妻,年十八。事翁姑以孝称。鈗疾,氏经年侍奉汤药无倦。夫死,三日,遂自缢。
聂鼎妻姚氏
按
《凤阳府志》:姚氏,聂鼎妻。嘉靖癸丑,被贼执登舟。氏度不能免,乃绐曰:业已相从,但乳儿在岸,弃之终不安。贼信之,听其携儿。氏跃入急流中,贼救不及,相顾惊讶而去。越数日,尸出,衣履完固,凛然如生。
孙钧妻庞氏
按
《凤阳府志》:庞氏,孙钧妻。夫贩豕为业。夜行至立德寺,为群盗劫杀。氏年二十四,誓志守节。为族人逼嫁,遂沐浴自缢死。时嘉靖四十一年。
马鼎新妻王氏
按
《凤阳府志》:王氏,马鼎新妻。年十九,夫亡,无出。自缢死。
张五教妻沈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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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府志》:沈氏,张五教妻。五河县沈裳女。年十八,归张甫。二十日,五教疾作。氏祈天求代。越五月,教亡。悲号不已,欲自尽,无隙。戚里怜其少艾,多方劝之。氏以同穴自誓,曰:夫死他适,名为贩夫妇,吾深耻之。辞其母曰:儿命薄,可以无生,今而后不复归宁矣。逮夫葬,设醴殽,拜其姑曰:今日再贺新岁,相语极欢,盖永诀也。姑不悟,遂入室自缢死。时嘉靖壬戌三月。
孙锜妻冯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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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志》:冯氏,生员孙锜妻。锜病革,氏躬汤药,昼夜不懈。锜嘶不成声,氏授以竹杖,曰:呼损气遇我,寐则叩之。锜甫举手辄应。锜殁,但哀号,无他语。越数日,姑命氏缝衣。缝完,以针刺楣上。嘱小婢付姑。扃户浴,内服锜旧里衣,整妆取绫幅,裹麻索自缢死。
齐凤妻张氏
按
《颍州志》:张氏,春之女。年十六适齐凤。越四年,凤病。躬汤药吁号,日夜不辍。凤殁,自缢,以救得免。阅三载,岁大荒,不能存活。亲属因其无嗣,委曲劝嫁。氏引刀欲刺,众亟救之。厉声曰:宁为齐氏饿鬼,岂偷生为他家妇。遂死焉。
储浚妻吕氏
按
《颍州志》:吕氏,储浚妻。姑陈氏先亡,而浚继之。吕董棺视殓。越六日,备酒馔食翁,告曰:翁老矣,妇宜奉养。然有伯在,可不需妇。妇侍食止此矣。明日,以楮币诣姑坟,翁慰解之,不应。翁曰:即欲死,不待椟耶。妇曰:身既不用,何事棺为。返室缢死。
沈一经妻曹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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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志》:曹氏,永丰里曹洋女。适沈一经。嘉靖癸丑,剧寇压境,氏为所获。欲污之,坚拒不从。贼按刃曰:不从将死。氏怒骂:愿速死。贼引弓作射状,终不为动。但曰:志决矣,何畏射。贼怒,遂解其体。
仰赖妻李氏
按
《无为州志》:李氏,仰赖妻。赖病亡,李哀号,竟日水浆不入口。家人劝谕,再三不应。乘便自缢死。州守雷梦麟上其事,奉旨旌表。
汪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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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州志》:汪赐儿,年十五。邻有狡童窃窥之,赐儿初不知,后狡童语人,会见赐儿裹足状。赐儿不胜忿,缢死。嘉靖间有司旌之。
谢容妻钱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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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州志》:钱氏,谢容妻。容年二十七,病亡。氏号踊欲同死,叔姑及娣姒屡救得苏。执丧三载,足不踰阈。家贫,兄贯欲夺其志。氏哭曰:生为谢人,死为谢鬼。岂畏饥寒哉。死志弥坚。姑姒又更防之。偶少懈,夜半缢死。少参吴廷翰表其墓。
侯一香妻潘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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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州志》:潘氏,侯一香妻。一香早亡。里有富人洪廷禄,乘其告贷挑之。氏怒,立还所贷,廷禄复诱至家,欲污之。氏拔匕首自刭死,血溅廷禄衣。事发,论廷禄弃市,奏旌其门。
冯璋妻王氏
按
《滁州志》:王氏,义民冯璋妻。嘉靖间,璋病笃,氏年二十四,约与同死。潜沐浴更衣,先自缢。人以报璋,璋亦气绝。遂合葬焉。
杨骥妻陈氏
按
《和州志》:陈氏,梁山民杨骥妻。正德末,流寇猖獗,东下泊梁山,大肆掳掠。执陈欲辱之,陈大骂不从。贼怒断其尸,投诸江中。嘉靖初,州守闻其事,命立祠祀于镇,自为文以祭。夫骥以妇故,终身不再娶。卒穷饿乞食,久之,亦自投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