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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六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闺媛典

 第四十六卷目录

 闺烈部列传二
  辽
  耶律朮者妻萧氏    耶律中妻萧氏
  耶律奴妻萧氏
  宋
  王孝谦妻袁氏     龚氏二女
  张氏         郝节娥
  朱氏         赵氏
  欧阳文忠妾卢儿    刘潜妻姜氏
  赵氏妇        曹觐妻刘氏
  曹觐妺        黄妇余正
  徐赓妻蔡氏      程小姑
  孙妇项氏       向芗林妾
  杜氏女        陈氏女
  周氏女        章侯妻应氏〈周氏附〉
  张廷荣妻王氏     程淑清女
  汪福妻王氏〈吴氏附〉 石公岩女
  张晋卿妻丁氏     焦有间妻洪氏〈二婢附〉
  王氏姊妹       武妇宇文氏
  刘士英妻陈氏     范孝纯妻师氏
  王氏二妇       赖仲元妻叶氏
  董氏女        马元颖妻荣氏
  张弼妻徐氏      徐烈女
  王宣妻曹氏      吴永年妻何氏〈永年姊吴氏〉
  晏孝广女       向氏
  吴琪妻谭氏〈李科妻附〉小常村妇
  陈寿隆女       詹氏女
  范江妻马氏      欧阳希文妻廖氏
  李生妻梁氏      钟离妇
  吕祉妻吴氏      张同朱妻陈氏
  涂端友妻陈氏     刘生妻欧阳氏
  舒氏二女       何用年妻甘氏
  黎妇管氏       戴复古妻
  汪妇张氏       何士诚妻杨氏
  张氏         龚自立妻张氏
  某民妻廖氏      乐氏二女
  叶氏二女       林老女
  刘当可母王氏     黄文伯妻何氏
  吴世静妻涂氏     吴中孚妻
  谢天与妻邓氏     邹贞娘
  王贞妇        杨四郎妻李氏
  徐君宝妻       赵淮妾
  黄千金        谢枋得妻李氏
  赵昂发妻雍氏     谭氏妇赵氏
  王氏妇梁氏      刘仝子妻林氏
  韩氏女        王壮节复继室刘氏
  陈寅妻杜氏      郭丙妻王氏
  郑臈儿妻康氏     徐顺妻彭氏
  王禀妻孟氏      元坚童妻班氏
  李氏         何充妻陈氏
  陈求道妻蔡氏     袁友正妻萧氏
  朱宠涂媵妾金氏    詹氏
  刘氏女        俞氏妇
  窦氏女        北辰坊烈妇
  陆丞相夫人      闵居正妻蒲氏
  陈旺妻刘氏      胡氏
  嫆娘婉娘       孙氏女
  吴氏女        徐氏二女
  薛琼妻方氏      薛元第妻高氏
  陈元伯妻李氏     崔世德妻张氏
  方大道妻章氏     陈用虎妻朱氏
  李仲敏妻王昌     伊枞女
  陈得琛妻黄氏     刘元妻周氏
  罗氏李氏       李颐妻陈氏

闺媛典第四十六卷

闺烈部列传二

耶律朮者妻萧氏

《辽史·列女传》耶律朮者妻萧氏,小字讹里本,国舅孛堇之女。性端悫,有容色,自幼与他女异。年十八归朮者。谨裕贞婉,娣姒推尊之。及居朮者丧,极哀毁。既葬,谓所亲曰:夫妇之道,如阴阳表里。无阳则阴不能立,无表则里无所附。妾今不幸失所天,且生必有死,理之自然。朮者早岁登朝,有才不寿。天祸妾身,罹此酷罚,复何依恃。傥死者可见,则从;不可见,则当与俱。侍婢慰勉,竟无回意,自刃而卒。〈萧氏按盛京通志作叶氏〉

耶律中妻萧氏

《辽史·列女传》:耶律中妻萧氏,小字挼兰,韩国王惠之四世孙。聪慧谨愿。年二十归中,事夫敬顺,亲戚咸誉其德。中尝谓曰:汝可粗知书,以前贞淑为鉴。遂发心诵习,多涉古今。天庆中,为贼所执,潜置刃于履,誓曰:人欲污我者,即死之。至夜,贼遁而免。久之,帝召中为五院都监,中谓妻曰:吾本无宦情,今不能免。我当以死报国,汝能从我乎。挼兰对曰:谨奉教。及金兵徇地岭西,尽徙其民,中守节死。挼兰悲戚不形于外,人怪之。俄跃马突出,至中死所自杀。论曰:陈氏以经教二子,并为贤相,耶律氏自洁不嫁,居闺阃之内而不忘忠其君,非贤而能之乎。三萧氏之节,虽烈丈夫有不能者矣。

耶律奴妻萧氏

《盛京通志》:耶律奴妻,小字意辛,国舅驸马都尉陶苏干之女,二十始适奴,以孝谨闻。奴与枢密使乙辛有隙,被诬夺爵,流乌古部。帝以意辛公主之女欲使绝婚,意辛曰:陛下,天地之恩然夫妇之义,死生以之。临难顿乖,纲常,禽兽何异。帝从之,命召还子国,隐仕保大中。意辛谓诸子曰:吾度卢彦伦必叛,汝辈速避,我当死之,贼至遇害。

王孝谦妻袁氏

《太平御览》:九江王孝谦妻者,同郡袁氏之女,字贵。女与母俱流移,共止孝谦好酒凶,悖无子婿之礼贵。女每涕泣谏喻不能匡改,母怨孝谦之为贵,女辄悲哀不食言于邻人曰:为子致母于辱,非孝也。事无道之人,非义也。昔秋胡之妻,不忍见不义之人。我何为生于世间哉。乃自杀。

龚氏二女

《闽通志》:龚氏二女,慎义女也。开宝初,慎义守歙以不从卢。绛之乱,举家遇害,独二女被掳至县之王堂香岩寺。绛恣饮以二女幼,不设防,二女遂缢于寺后之小阜。后人名其死所曰烈女台。

张氏

《宋史·列女传》:张氏,鄂州江夏民妇。里恶少谢师乞过其家,持刀逼欲与为乱,曰:从我则全,不从则死。张大骂曰:庸奴。可死,不可他也。至以刃断其喉,犹能走,擒师乞,以告邻人。既死,朝廷闻之,诏封旌德县君,表坟曰烈女之墓,赐酒帛,令郡县致奠。

郝节娥

《宋史·列女传》:郝节娥,嘉州娼家女。生五岁,母娼苦贫,卖于洪雅良家为养女。始笄,母夺而归,欲令世其娼,娥不乐娼,日逼之,娥曰:少育良家,习织作组紃之事,又辄精巧,粗可以给母朝夕,欲求此身使终为良,可乎。母益怒,且箠且骂。洪雅春时为蚕丛祠,娼与邑少年期,因蚕丛具酒邀娥。娼与徐往,娥见少年,仓皇惊走,母挽捽不使去。不得己留坐中,时时顾酒食辄唾,强饮之,则呕哕满地,少年卒不得侵凌。暮归,过鸡鸣渡,娥度他日必不可脱,阳渴求饮,自投于江以死。乡人谓之节娥云。

朱氏

《宋史·列女传》:朱氏,开封民妇也。家贫,卖巾屦簪珥以给其夫。夫日与侠少饮博,不以家为事,犯法徙武昌。父母欲夺而嫁之,朱曰:何迫我如是耶。其夫将行,一夕自经死,且曰:及吾夫未去,使知我不为不义屈也。吴充时为开封府判官,作《阿朱诗》以道其事。

赵氏

《宋史·列女传》:赵氏,贝州人。父尝举学究。王则反,闻赵氏有殊色,使人劫致之,欲纳为妻。赵日号哭慢骂求死,贼爱其色不杀,多使人守之。赵知不脱,乃绐曰:必欲妻我,宜择日以礼聘。贼信之,使归其家。家人惧其自殒,得祸于贼,益使人守视。贼具聘帛,盛舆从来迎。赵与家人诀曰:吾不复归此矣。问其故,答曰:岂有为贼污辱至此,而尚有生理乎。家人曰:汝忍不为族计。赵曰:第无患。遂涕泣登舆而去。至州廨,举帘视之,已自缢舆中死矣。尚书屯田员外郎张寅有《赵女诗》。又按《谐史》:庆历中,贝贼王则倡乱,率众闭门,为不轨。知城中女子无如赵氏女美,致帛万端金千斤,聘为妻。且曰:女若不行,即灭尔族,父母不敢违,独女不可。曰:吾虽女子,戴天子天,履天子土十九年矣,纵不能执兵讨叛,奈何妻之。泣涕不食,父母族人守之。以所得后服衣之。女曰:妻贼何后也。家人掩其口,卒逼以往,女登舆自残于舆中。贼盛礼待之,闻报皆失色。而贼之亲信,自杀者三人。缒城逃者,七十四人。惧为贼所鱼肉也。自此贼焰渐衰,以至于败。呜呼。识去就知廉耻,仗节死义者,天下皆以是望士君子,而不以是望众庶。常以是望男子,而不以是望妇人。今赵氏一民家女耳,表表之节如是,可谓出于人所甚难,而天下之所未尝望者,彼士君子号为男子者,观之宁不有愧于心耶。

欧阳文忠妾卢儿

《凤阳府志》:卢儿,欧阳文忠公妾也。公卒,卢儿哭之,恸目流血以死,乃殉葬焉。

刘潜妻姜氏

《兖州府志》:姜氏,定陶人,刘潜妻。潜以母死一恸遂绝,姜抚潜大号而死,时人伤之。

赵氏妇

《夔州府志》:赵氏妇,达州人,少年嫠居守志贞笃,有凶人欲犯之,诱之百端,终不可得,胁以白刃,亦不为动,遂刺杀之。皇祐二年,州守薛俅立石表其墓,后邑令薛仲侃创祠祀焉。

曹觐妻刘氏

《闽书》:曹觐妻刘氏,皇祐五年,觐守封州,侬智高陷郡,刘逃之,林坰既闻觐死,曰:不可污。贼遂自经追。封彭城县君。
曹觐妹
《闽书》:曹觐妹从觐官次,觐遇害,亦自刎。

黄妇余正

《闽书》:余正,年十六,父从周以许瓯宁黄寿。明年将笄,土豪伍马荣者,欲强委禽焉,余据礼告父,父以女辞,辞之遂归于黄,于归之日,豪遣百馀人要于道,杀黄夺余,余绐曰:返致吾,言吾未为黄妇,势且适人。孰与主公,汝以胁取吾,以胁归。虽在主公,实憎之。毋宁归,而待聘,主公与我俱免。人口百馀人者,皆去,余扶黄尸归白于官。土豪坐诛,遂卜地葬夫,自杀以从。时至和己巳岁也。

徐赓妻蔡氏

《扬州府志》:蔡氏,兴化人,徐赓妻。赓为宁乡主薄,病笃死,蔡市毒服之,亦死焉。秦观称其奇节,为作《烈妇传》

程小姑

《四川总志》:小姑,大邑人,姚三五妻,姚出外,小姑茕然处闺中。夜漏半强奴挟刃逼之,姑号呼义不受辱,身被重伤竟全大节,县上其事论奴如律。大观中封旌德县君。

孙妇项氏

《宋史·列女传》:项氏,吉州吉水人。居永昌里,适同里孙氏。宣和七年,为里胥所逮,至中途欲侵凌之,项引刀自刺而死。郡以闻,诏赠孺人,旌表其庐。

向芗林妾

《话腴》:马友犯长沙,向芗林捍之,不敌而溃,道遇友,别将方舟,而来家人辈惶惧,知弗脱矣。贼指求芗林爱妾,妾闻命无惧色,自语贼曰:必欲我,当以车马来。贼许之,妾即盛饰以待家人,骇之然犹谓其往可以纾难,顷刻肩,舆至即奋而登,既过河,望贼舟不甚相远,妾忽语舆卒,欲少止,群卒乃弛轿,妾一跃入水,急援之,已绝矣。贼相顾不发,芗林亦悠然而去。

杜氏女

《金华府志》:杜氏女,年二十未配。宣和间,里有悍贼乘方腊乱,扣杜门,大言曰:以女遗我,否则族汝家矣。举家惊泣,以告女,曰:无恐以一女易一家,曷为不可。待我浴而出,趣具汤其家以告贼,相与欢笑,而俟女闭门浴毕更衣,就缢。母呼不应,开户视之,死矣。惶遽号噭,屋瓦皆鸣,贼闻惊骇,相视舍去。

陈氏女

《金华府志》:陈氏女,年十九未字,宣和辛丑,官军捕寇所过抄掠,女被执,植白刃于女傍。曰:从我则以汝为妇,否则死。女色不为动,掠发伸颈请受刃,头堕地,转动血逆流,而面如生目,怒视不瞑。观者愕然,啧啧惊叹,时百鸟哀鸣,浮云昼瞑,白日无光,狂风振林木,陈龙川为之传。

周氏女

《金华府志》:周氏女,行三许嫁鲍勤,鲍家日替父欲改嫁,不从,有陈姓者,恃势将胁娶之,女投于水,以救得不死,胁者愈急,乃自缢。

章侯妻应氏〈周氏附〉

《金华府志》:应氏,章侯妻,及其姒周氏相欢如同产。宣和间,方腊作乱,所过杀掠咸望风走避,应病足,与十岁儿居。周欷歔不忍舍去,应曰:妾以足致命耳,姒可不急避祸。周曰:生死同之,何避焉。未几,贼至,肆威迫周,扶应相与骂贼而死,方杀应儿,泣谓贼曰:杀我勿杀二母,贼怒,并杀之。

张廷荣妻王氏

《青州府志》:王氏,进士张廷荣妻,寿光人。宣和间,贼邢真执其翁,王以金帛赎之,又欲逼其从,王怒骂不止,遂杀之。时年二十,诏旌其门。

程淑清女

《歙县志》:程淑清女,在城人,方腊来寇,举家逃避,女年十七,父母虑其不免,谓之曰:傥兵逼尔,奈何。女曰:当以死拒之。明日,散走东塘山中,女适遇贼,贼初以好言诱之,继胁以刃。女曰:吾知有官府,不知有贼。贼先断其发,女唾骂,贼知不可屈,杀之糜其尸,乃去。收葬东塘。

汪福妻王氏〈吴氏附〉

《歙县志》:王氏,富堨汪福妻,福子承和,父子皆远贾。宣和间,方腊寇歙王,谓妇吴曰:势迫我,老不能窜,汝宜速去,乃潜匿闺中,吴往省之,巳死,遂出衾衣,手殓之,亦引绳自绝,乱平,父子俱归,继娶生子。

石公岩女

《浙江通志》:石公岩女,新昌人。宣和间,方腊寇县,女被执。绐曰:愿容粉泽,贼然之,遂取剃刀自刎。

张晋卿妻丁氏

《宋史·列女传》:张晋卿妻丁氏,郑州新郑人,参知政事度五世孙也。靖康中,与晋卿避金兵于大隗山。金兵入山,为所得,挟之鞍上。丁自投于地,戟手大骂,连呼曰:我死即死耳,誓不受辱于尔辈。复挟上马,再三骂不已。卒乃举梃纵击,遂死杖下。

焦有间妻洪氏〈二婢附〉

《梁溪漫志》:洪氏,鸿父羽之女,适繁昌焦,有间遇巨贼于江中,欲逼之,义不受污,投江而死,两侍儿大曰:宜思小。曰匀奴姓,吴氏女兄弟俱有色艺,亦相随赴水死,焦之甥徐伯远传其事。

王氏姊妹

《莱州府志》:王氏姊妹,胶州人。靖康中,姊妹从母避乱,为兵所获,兵悦其色,欲挟以行,女绐曰:放母还,当从汝,兵即纵母去,二女义不受辱,相谓曰:我阀阅家女,岂为贼所污,俱投海而死。里人壮其烈,收其尸,埋之,曰双女冢。

武妇宇文氏

《黎城县志》:宇文氏,武某妻。夫早亡,靖康丙午,金兵陷黎,次年金兵再至,大肆残掠,其将胁氏,欲室之。氏骂曰:狗奴执我何为。即坠井而死。

刘士英妻陈氏

《苏州府志》:陈氏,郡人刘士英妻。建炎初,居父母家,被掳,赴井死。士英字仲发,武康人,靖康初,通判太原。与金人战,被执,骂贼不辍,遂裂死。旌其庙曰忠烈。

范孝纯妻师氏

《宋史·列女传》:师氏,彭州永丰人。父骥,政和二年省试第一。宣和中,为右正言十馀日,凡七八疏,论权倖及廉访使者之害而去。女适范世雍子孝纯。建炎初,还蜀,至唐州方城县,会贼朱显终掠方城,孝纯先被害,贼执师氏欲强之,许以不死。师骂曰:我中朝言官女,岂可受贼辱。吾夫已死,宜速杀我。贼知不可屈,遂害之。〈按四川总志载二女姊妹同死〉

王氏二妇

《宋史·列女传》:王氏二妇,汝州人。建炎初,金人至汝州,二妇为所掠,拥置舟中,遂投汉江以死。尸皆浮出不坏,人为收葬城外江上,为双冢以表之。

赖仲元妻叶氏

《闽书》:石城人赖仲元妻,叶氏。建炎初,盗起宁化,直捣石城,时仲元客游岭表,叶以夫婿外出,舅姑年迈,势不能逃,委命以待,俄寇至,闾里妇女悉被驱逼,叶极口骂贼,以身触刃,寇怒断其喉舌,子女皆遇害。

董氏女

《宋史·列女传》:董氏女,沂州滕县人,许适刘氏子。建炎元年,盗李昱攻剽滕县,悦其色,欲乱之,诱谕再三,曰:汝不我从,当剉汝万段。女终不屈,遂断其首。刘氏子闻女死状,大恸曰:烈女也。葬之,为立祠。

马元颖妻荣氏

《宋史·列女传》:荣氏,薿女弟也。自幼如成人,读《论语》《孝经》,能通大义,事父母孝。归将作监主簿马元颖。建炎二年,贼张遇寇仪真,荣与其姑及二女走维扬,姑素羸,荣扶掖不忍舍。俄贼至,胁之不从,贼杀其女,胁之益急,荣厉声诟骂,遂遇害。

张弼妻徐氏

《宋史·列女传》:徐氏,和州人。闳中女也,适同郡张弼。建炎三年春,金人犯维扬,官军望风奔溃,多肆掳掠,执徐欲污之。徐瞋目大骂曰:朝廷蓄汝辈以备缓急,今敌犯行在,既不能赴难,又乘时为盗,我恨一女子不能引剑断汝头,以快众愤,肯为汝辱以苟活耶。第速杀我。贼惭恚,以刃刺杀之,投江中而去。

徐烈女

《崇仁县志》:徐烈女,平原田家女也。建炎三年冬,六军扈从隆祐太后,往章贡。军帅王世雄叛犯崇仁。女年甫笄,有容色,为贼所执,欲污之,以刃加颈,女厉声大骂,贼怒剜剔脔割,惨毒备极以死。乡先生黄兴嗣为作传。

王宣妻曹氏

《宋史·列女传》:建炎三年春,盗马进掠临淮县,王宣要其妻避之,曹曰:我闻妇人死不出闺房。贼至,宣避之,曹坚卧不起。众贼劫持之,大骂不屈,为所害。

吴永年妻何氏〈永年姊吴氏〉

《宋史·列女传》:何氏,吴人。吴永年妻也。建炎四年春,金兵道三吴,官兵遁去,城中人死者五十馀万。永年与其姊及其妻何奉母而逃。母老,待挟持而行,卒为贼所得,将絷其姊及何,何绐谓贼曰:诸君何不武耶。妇人东西惟命尔。贼信之。行次水滨,谓其夫曰:我不负君。遂投于河,其姊继之。

晏孝广女

《梁溪漫志》:晏元宪公四世孙女,其父孝广为邓州南阳县尉,女子字师姑,年十五从叔孝纯,官于广陵。建炎三年,人系以北,每欲侵凌之,辄掷身于地,僵仆气绝,或自缢,或投于井,皆救而获免,其主母爱之,抚育如己出,兵中争传誇焉。

向氏

《荆州府志》:向氏,建炎中,避乱山栅,寇皮仲破栅,向不辱,被杀其子,诱贼醉,而杀之,以复母仇。

吴琪妻谭氏〈李科妻附〉

《宋史·列女传》:谭氏,英州真阳县人,曲江村士人吴琪妻也。绍兴五年,英州饥,观音山盗起,攻剽乡落。琪窜去,谭不能俱,与其女被执。谭有姿色,盗欲妻之,谭怒骂曰:尔辈贼也。我良家女,岂若偶耶。贼度无可奈何,害之。同时,有南雄李科妻谢氏。囚于虔盗中,数日,有欲犯之,谢唾其面曰:宁万段我,不汝徇也。盗怒,剉之而去。

小常村妇

《宋史·列女传》:建炎四年,叛卒杨就寇南剑州,道出小常村,掠一民妇,欲与乱,妇毅然誓死不受污,遂遇害,弃尸道傍。贼退,人为收瘗。尸所枕藉处,迹宛然不灭。每雨则乾,晴则湿,或削去即复见。覆以他土,其迹愈明。

陈寿隆女

《梁溪漫志》:陈氏女,其父寿隆,绍兴初,为湖北提刑,卒于官其子,造之挈妺至吴江,适吕丞相之子。舟至焦山,遇贼,家被害,贼数逼女,力拒之,大呼其嫂,曰:不如俱投江,俾此身明白,无为贼辱。因跃入水,其尸浮数里不没,贼怒因撞以干乃没,时年十四。

詹氏女

《宋史·列女传》:詹氏女,芜湖人。绍兴初,年十七,淮寇号一窠蜂破县,女叹曰:父子无俱生理,我计决矣。顷之贼至,欲杀其父兄,女趋而前拜曰:妾虽窭陋,愿执巾帚以事将军,赎父兄命。不然,父子并命,无益也。贼释父兄缚,女麾手使亟去:无顾我,我得侍将军,何所憾哉。遂随贼。行数里,过市东桥,跃身入水死。贼相顾骇叹而去。
又按《松江府志》:湖阴女子,姓詹氏,秀州华亭人。侨寓湖阴,其父詹先生老且贫,以教授为业,独与一子一女俱。女以女工给先生朝夕,尝手抄古列女传,至暮夜必熟诵数四而寝,虽寒暑不废,乡人咸异之。淮寇张遇寇湖阴,邑人皆遁走,先生泣谓女曰:吾死无恨,奈若何。女曰:父独何忧,吾计久诀,岂得父子俱生耶。顷之贼至,欲杀其父兄,女谓贼曰:吾父贫且老,君意不在金帛,愿执巾帚请释父,缚贼命遣之,女行数里,过东市桥,跃入水而死。
范汪妻马氏
《闽书》:范汪妻马氏,绍兴初王军陈望等作乱,杀其夫,又诱杀其子,马闻奔视,又欲胁污之,不从被节解。

欧阳希文妻廖氏

《宋史·列女传》:廖氏,临江军贡士欧阳希文妻。绍兴三年春,盗起建昌,号白毡笠,过临江,希文与妻共挟其母傅走山中,为贼所追。廖以身蔽姑,使希文负之逃。贼执廖氏,廖正色叱之。贼不可屈,挥刀断其耳与臂,廖犹谓贼曰:尔辈叛逆至此,我即死,尔辈亦不久屠戮。语绝而仆。乡人义而葬之,号廖节妇墓。

李生妻梁氏

《宋史·列女传》:绍兴三年,盗彭友犯吉州龙泉,李生妻梁氏义不受辱,赴水而死。

钟离妇

《凤阳府志》:钟离妇,绍兴间,金人攻陷濠城,欲驱之去,妇不从,金人怒斩其臂,骂不绝口而死。

吕祉妻吴氏

《凤阳府志》:吴氏,吕祉妻。绍兴七年八月,召淮西副使制郦琼赴行在琼,以众叛降于刘豫,时祉以都督府参谋军事死之,吴持帛自缢以殉。

张同朱妻陈氏

《凤阳府志》:陈氏,张同朱妻。荒年就食青阳,夫鬻之于虹。县李简氏通身密缝,至简家,以剪刀自刺死。

涂端友妻陈氏

《宋史·列女传》:涂端友妻陈氏,抚州临川人。绍兴九年,盗起,被驱入黄山寺,贼逼之不从,以刃加其颈,叱曰:汝辈鼠窃,命若蜉蝣,我良家子,义岂尔辱。纵杀我,官兵即至,尔其免乎。贼知不可屈,乃幽之屋壁。居数日,族党有得释者,咸赍金帛以赎其孥。贼引端友妻令归。曰:吾闻贞女不出闺閤,今吾被驱至此,何面目登涂氏堂。复骂贼不绝,竟死之。

刘生妻欧阳氏

《宋史·列女传》:刘生妻欧阳氏,吉州安福人。生居新乐乡,以事出,恶少来侵之,欧阳不受辱而死。邑人刘宽作诗吊之,时绍兴十年。

舒氏二女

《广信府志》:舒氏二女,玉山人,绍兴间,值苗傅乱,被执,将逼与俱。二女佯许之,行至崖侧,相喻以目,遂执手投崖而死。今其冢在县西七里周坂园中。

何用年妻甘氏

《上犹县志》:甘氏,名妹资,甘思孔孙女。适北里何用,年二十,夫死。姑老,甘竭力事之。姑悯其少,艾令改节。甘曰:姑能容妾侍养,于我愿足,否则一死而已。姑惧遂不复强。己卯元兵屠城,寨陷姑死之,兵以甘姿美,执以归统帅,至溪见潭水深沉。甘喜曰:得死所矣,守者失防,遂赴水死。兵愕然曰:贞妇也。后主簿黄桂开闻其节,立祠溪上,春秋命社长一人主祭,后人称其潭曰妹资潭。

黎妇管氏

《赣州府志》:管氏,宁都人,归于黎。绍兴中,流贼破县,掠之去,管怒骂不为所污,割其乳,骂益厉,遂断其首,首跃丈馀,犹啮门限,贼众为之落魄。

戴复古妻

《辍耕录》:戴石屏先生复古未遇时,流寓江左,武宁有富家翁爱其才,以女妻之,居二三年,忽欲作归计,妻问其故,告以曾娶,妻白之父,父怒妻宛曲解释,尽以奁具赠夫,仍饯以词云:惜多才,怜薄命,无计可留。汝揉碎花笺,忍写断肠句。道傍杨柳依依,千丝万缕,抵不住一分愁绪。捉月盟言,不是梦中语。后回君若重来,不相忘处,把杯酒浇奴坟土。夫既别,遂赴水死。可谓贤烈也矣。

汪妇张氏

《安庆府志》:张氏,太湖花香坂张四郎之女,汪革仲子妇也。张汪业鹾素雄于乡里。淳熙中,或首革有异志,诏捕之,将逃,张谓姑曰:不可逃而免也,就逮自明弗听。张泣曰:死乌无生,翼遂自沉于河。革诛同室,皆死人多其智。

何士诚妻杨氏

《嘉兴府志》:杨氏,右正言何道之子士诚妻,殿中侍御史杨大法女。嘉兴人,结缡未期,夫病,谓氏曰:我病必不起,若能守终身,我始瞑目。氏闻言如割,既而复曰:不幸无后,我窃揆之前言,不必遵也。言讫而绝,氏哭踊呕血数升,勺水不入口三日,远近莫不堕泪,未几,竟赴河死。庆元元年,具闻下监察御史刘德秀,命建坊。至今名其河曰何母泾。

张氏

《长沙府志》:张氏,安化常丰乡人,嘉定间,为贼蔡六所掠,挟刃欲污之,氏骂贼不屈,遇害。有司捕六置典刑。

龚自立妻张氏

《广东通志》:张氏,乐昌龚自立妻,嘉定三年,郴寇至,张与自立,负二子匿林莽中,为贼所掠,张与自立诀曰:妾事君子五年,不幸罹祸,所怜二子尚幼,幸善抚之。乃绐贼曰:吾渴欲就饮,愿暂解缚,贼从之,遂投江中。邑令以状闻创祠祀之,复表其墓。

某民妻廖氏

《延平府志》:廖氏,某民妻,沙县人。绍定初,为贼所掠,命之歌舞,廖骂曰:我恨不磔汝肉,宁肯悦汝耶。贼怒杀之。时贼欲窥州城,以廖有娠,刳腹观男女,以卜进退剖之,得女遂引去,招捕使陈韡具闻诏赠懿节夫人,乡人立庙祀之。

乐氏二女

《宋史·列女传》:南丰县有乐氏女,父以鬻果为业。绍定二年,盗入境,其父买舟挈家走建昌。盗掠其舟,将逼二女,俱不从,一赴水死,一见杀。

叶氏二女

《闽通志》:叶氏二女,泰宁人,绍定己丑寇犯邑,二女与嫂某氏义不辱于贼,以衣裙相结,皆投于溪而死。邑人邹应博为立祠。

林老女

《宋史·列女传》:林老女,永春人,及笄未婚。绍定三年夏,寇犯邑,入山避之。猝遇寇,欲污之,不从。度不能脱,绐曰:有金帛埋于家,盍同取之。甫入门,大呼曰:吾宁死于家,决不辱吾身。贼怒杀之,越三日面如生。

刘当可母王氏

《宋史·列女传》:王氏,利州路提举常平司干办公事刘当可之母也。绍定三年,就养兴元。元兵破蜀,提刑庞授檄当可诣行司议事。当可捧檄白母,王氏毅然勉之曰:汝食君禄,岂可辞难。当可行,元军屠兴元,王氏义不辱,大骂投江而死。其妇杜氏及婢仆五人,咸及于难。当可闻变,奔赴江浒,得母丧以归。诏赠和义太夫人。

黄文伯妻何氏

《瓯宁县志》:何氏,小鲁黄文伯妻。端平间,夫死悲恸欲绝,曰:夫,妾之天也。夫既死,妾何生为,明年为夫安厝毕吞金以殉。

吴世静妻涂氏

《南昌郡乘》:涂氏,进贤吴世静妻,夫早世,遗一女,涂励志守节,已馀一纪。淳祐庚申,北兵游骑至章江,涂抚其女,曰:世乱如此,无辱身,相携赴水死。

吴中孚妻

《宋史·列女传》:吴中孚妻,隆兴之进贤人,少寡。景定元年,兵乱,携孤女自沈于县之染步,曰:义不辱吾夫。

谢天与妻邓氏

《武进县志》:邓氏,武进谢天与妻。姑以哭子丧明,氏竭力侍养。德祐乙亥,元兵卒至,家人皆走匿,姑勿能从,氏抱姑避牛舍中,蔽以薪,刍兵至,火其庐,急扶姑出匿,后圃氏被获,系累而行,临漕渠脱身赴水死。

邹贞娘

《闽书》:邹贞娘,父日靖兄君老贞娘,少端庄,不妄言动。未笄,许嫁里人林森。德祐元年,元兵南下,凶徒四起。一日寇至贞娘惧见污,取剃刀自刎已死。仆手刀甚坚,时君老在外,亦被贼伤,及苏而归,见贞娘死,悲哀而殓之,乃舒手释刃,人咸异焉。〈邹贞娘按福建通志及福宁州志俱作姓郑氏〉

王贞妇

《宋史·列女传》:王贞妇,夫家临海人也。德祐二年冬,元兵入浙东,妇与其舅、姑、夫皆被执。既而舅、姑与夫皆死,主将见妇晰美,欲纳之,妇号恸欲自杀,为夺挽不得死。夜令俘囚妇人杂守之。妇乃阳谓主将曰:若以吾为妻妾者,欲令终身善事主君也。吾舅、姑与夫死,而我不为之衰,是不天也。不天之人,若将焉用之。愿请为服期,即惟命。苟不听我,我终死耳,不能为若妻也。主将恐其诚死,许之,然防守益严。明年春,师还,挈行至嵊县青枫岭,下临绝壑。妇待守者少懈,啮指出血,书字山石上,南望恸哭,自投崖下而死。后其血皆渍入石间,尽化为石。天且阴雨,即坟起如始书时。至治中,朝廷旌之曰贞妇,郡守立石祠岭上,易名曰清风岭。〈按辍耕录载其题崖上诗曰君王无道妾当灾弃女抛男逐马来夫面不知何日见妾身应是几时回两行清泪偷频滴一片愁眉锁不开回首故山看渐远存亡两字实哀哉〉

杨四郎妻李氏

《乐安县志》:李氏,杨四郎妻。德祐丙子,元兵突至,执氏逼从,氏抗骂死之。

徐君宝妻

《辍耕录》:岳州徐君宝妻,某氏。元兵入,被掳来杭,居韩蕲王府,自岳至杭相从数千里,其主者,数欲犯之。而终以巧计脱,盖某氏有令姿主者,弗忍杀之也。一日主者怒甚,将即强焉。因告曰:俟妾祭谢先夫,然后乃为君妇,不迟也。君奚用怒哉,主者喜诺,即严妆焚香,再拜默祝,南向饮泣,题《满庭芳》词一阕于壁上,已投大池中以死。词曰:汉上繁华,江南人物,尚遗宣政风流。绿窗朱户,十里烂银钩。一旦刀兵齐举,旌旗拥,百万貔貅。长驱入,歌楼舞榭,风捲落花愁。清平,三百载,典章文物,扫地俱休。幸此身未北,犹客南州。破鉴徐郎何在,空惆怅,相见无由。从今后,断魂千里,夜夜岳阳楼。杭徐子祥与韩府君相邻,尝闻长老嗟悼之。及见所书词,故能言其详,某氏余偶忘其姓,噫使宋之公卿将相贞守一节,若此数妇者,则岂有卖降覆国之祸哉,宜乎。秦贾之徒为万世之罪人也。

赵淮妾

《宋史·列女传》:赵淮妾,长沙人也,逸其姓名。德祐中,从淮戍银树坝。淮兵败,俱执至瓜州。元帅阿朮使淮招李庭芝,淮阳诺,至扬城下,乃大呼曰:李庭芝,男子死耳,毋降也。元帅怒,杀之,弃其尸江滨。妾俘一军校帐中,乃解衣中金遗其左右,且告之曰:妾夙事赵运使,今其死不葬,妾诚不能忘情。愿因公言使掩埋之,当终身事相公无憾矣。军校怜其言,使数兵舆如江上。妾聚薪焚淮骨置瓦缶中,自抱持,操小舟至急流,仰天恸哭,跃水而死。〈〉=

黄千金

《灊山县志》:黄千金,山谷八世侄孙女也。父德全,女七岁随王父双溪渡江,抵灊。九岁通《孝经》《列女传》诸书,许聘邑诸生张大中,性严静端,整不轻言笑,见者为之肃然,母李氏尝私责曰:待人甚厉,是何女子气象。女曰:此正女子气象耳。一日侍王父侧,王父偶忆桥悬事,叹曰:桥家父子赫赫豪杰,亦丘墟矣。女曰:桥悬踞此城何,遂为人所破。曰:为孙周所诱也,女变色曰:无忠节者,不可谓豪杰。王父惊曰:小女子乃知论人耶。双溪因尝语人曰:生女似千金,吾门必有光。德祐初,大中暴死,女闻哀毁几绝。后二年,邑人多求聘者,父微叩女,女不可。父曰:汝未执巾栉于人,何自苦。恐非终身计,女号泣而退,父不忍复言。明年父没,宗戚请其母,母复申父言。女垂泣,哽咽良久。曰:母不欲女生耶,抱父神主痛哭,闭寝室不出,母叩户不应,以簪刺其目,流血满床席,母破户入,百问无一言,七日不食而死。

谢枋得妻李氏

《宋史·列女传》:谢枋得妻李氏,饶州安仁人也。色美而慧,通女训诸书。嫁枋得,事舅姑、奉祭、待宾皆有礼。枋得起兵守安仁,兵败逃入闽中。武万户以枋得豪杰,恐其扇变,购捕之,根及其家人。李氏携二子匿贵溪山荆棘中,采草木而食。至元十四年冬,信兵踪迹至山中,令曰:苟不获李氏,屠而墟。李闻之,曰:岂可以我故累人,吾出,事塞矣。遂就俘。明年,徙囚建康。或指李言曰:明当没入矣。李闻之,抚二子,悽然而泣。左右曰:虽没入,将不失为官人妻,何泣也。李曰:我岂可嫁二夫耶。顾谓二子曰:若幸生还,善事吾姑,吾不得终养矣。是夕,解裙带自经狱中死。枋得母桂氏尤贤达,自枋得逋播,妇与孙幽远方,处之泰然,无一怨语。人问之,曰:义所当然也。人称为贤母云。

赵昂发妻雍氏

《贵池县志》:雍氏,本县令赵昂发妻也,昂发通判池州。元兵南下,池之守臣已遁,赵摄府事,至元十二年正月,城陷,赵与雍氏诀,氏曰:吾独不能相从于地下乎。赵喜大书曰:国不可背,城不可降。夫妻俱死节义成双,遂俱自经于州治之后堂。大丞相伯颜入,见而义之,命以礼瘗于永明寺之侧。

谭氏妇赵氏

《宋史·列女传》:谭氏妇赵氏,吉州永新人。至元十四年,江南既内附,永新复婴城自守。元兵破城,赵氏抱婴儿随其舅、姑同匿邑校中,为悍卒所获,杀其舅、姑,执赵欲污之,不可,临之以刃曰:从我则生,不从则死。赵骂曰:吾舅死于汝,吾姑又死于汝,吾与其不义而生,宁从吾舅、姑以死耳。遂与婴儿同遇害。血渍于礼殿两楹之间,入砖为妇人与婴儿状,久而宛然如新。或讶之,磨以沙石不灭,又锻以炽炭,其状益显。

王氏妇梁氏

《宋史·列女传》:王氏妇梁氏,临川人。归夫家才数月,会元兵至,一夕,与夫约曰:吾遇兵必死,义不受污辱。若后娶,当告我。顷之,夫妇被掠。有军千户强使从己,妇绐曰:夫在,伉俪之情有所不忍,乞归之而后可。千户以所得金帛与其夫而归之,并与一矢,以却后兵。约行十馀里,千户即之,妇拒且骂曰:斫头奴。吾与夫誓,天地鬼神实临之,此身宁死不可得也。因奋搏之,乃被杀。有同掠脱归者道其事。越数年,夫以无嗣谋更娶,议辄不谐,因告其故妻,夜梦妻曰:我死后生某氏家,今十岁矣。后七年,当复为君妇。明日遣人聘之,一言而合。询其生,与妇死年月同云。

刘仝子妻林氏

《宋史·列女传》:刘仝子妻林氏,福州福清人。其父公遇,知名士。仝子为福建招抚使起义兵。仝子亡命自经死,有司执其妻具反状,林叱曰:林,刘二族,世为宋臣,欲以忠义报国,事不成,天也,何为反乎。汝知去岁有以血书壁而死者乎。是吾兄也。吾与兄,忠义之心则一也,死且求治汝于地下,可生为汝等凌辱耶。遂遇害。

韩氏女

《宋史·列女传》:韩氏女,字希孟,巴陵人,或曰丞相琦之裔。少明慧,知读书。开庆元年,元兵至岳阳,女年十八,为卒所掠,将挟以献其主将。女知必不免,竟赴水死。越三日得其尸,于练裙带有诗曰:我质本瑚琏,宗庙供蘋蘩。一朝婴祸难,失身戎马间。宁当血刃死,不作衽席完。汉上有王猛,江南无谢安。长号赴洪流,激烈摧心肝。
又按《辍耕录》:岳州破时,韩氏为游卒所掠,以献主将。韩知必不免,乘间赴水死。越三日,有得其尸,于练裙中,题五言长句,曰:宋未有天下,坚正臣礼秉。开国百战功,每阵惟雄整。及侍周幼主,臣心尚炯炯。帝曰卿北伐,山戎今有警。死狗莫击尾,此行当系颈。即日辞陛下,尽敌心欲逞。陈桥忽兵变,不得守箕颍。禅让法尧舜,民物普安静。有国三百年,仁义道驰骋。未改祖宗法,天胡肆大眚。细思天地理,中有幸不幸。天果丧中原,大似裂冠衽。君诚不独活,臣实无愧丙。失人焉得人,垂戒尝耿耿。江南无谢安,塞北有王猛。所以戎马来,飞渡以陵境。大江限南北,今此一舴艋。本期固封疆,谁谓如画饼。烈火燎昆冈,不辨金玉矿。妾本良家子,性癖守孤梗。嫁与尚书儿,衔署紫兰省。直以才德合,不弃宿瘤瘿。初结合欢带,誓比日月炳。鸯鸳会双飞,比目愿常并。岂期金石坚,化作桑榆景。旄头埶正然,蚩尤气先屏。不意风马牛,复及此燕郢。一方遭劫虏,六族死俄顷。退鹢落迅风,孤鸾吊空影。簪坚折白玉,瓶沉断青绠。一死空冥府,忧心长炳炳。意坚志不移,改邑不改井。我本瑚琏器,安肯作溺皿。志节匪转石,气噎如吞鲠。不作爝火然,愿为死灰冷。贪生念曲蛾,乞怜羞虎阱。借此清江水,葬我全首领。皇天如有知,定作血面请。愿魂化精卫,填海使成岭。此诗士大夫多称道之韩名,希孟年十有八,魏公五世孙,襄阳贾尚书之子,琼之妇。

王壮节复继室刘氏

《济南府志》:刘氏,淄川人王壮节复继室,章献明肃皇后之侄,复守徐州城,陷死之,刘不食三日而卒,赠咸平郡夫人。

陈寅妻杜氏

《彰德府志》:杜氏,西和守陈寅妻,元兵陷城。寅曰:若速自为计。杜曰:安有生同王禄,死不共王事者,遂饮药死,子岐嶷及妇俱死之。

郭丙妻王氏

《彰德府志》:王氏,进士郭丙妻,元兵渡河,夫妇相失。王氏暨其少女被掠,泣谓女曰:今夕不死,汝被辱矣。吾势不能顾汝,守者稍缓,遂投河俱死。丙还乡感其义,终身不娶。

郑臈儿妻康氏

《兖州府志》:康氏,郑臈儿妻,曹州人,夫亡,康以死殉。诏旌其门。

徐顺妻彭氏

《兖州府志》:彭氏,东平人,徐顺妻。夫亡,以死从。诏旌其门。

王禀妻孟氏

《岢岚州志》:孟氏,王禀妻。禀为太原总管,金黏没喝陷太原,禀力战,知不可为,负太祖像死汾水中。氏曰:妻以夫为天,夫死,我宁有生理,亦投水死。

元坚童妻班氏

《大同县志》:元坚童妻班氏,夫亡,不忍独生,不食死。

李氏

《陕西通志》:李氏,延安清涧人,显忠族妹。显忠南归,家属悉遇害,李氏国色,敌人欲私之,不从,乃缚于树下,命左右射其脐,大骂贼而死。

何充妻陈氏

《四川总志》:何充,德阳人,秘书监耕之孙。充通判黎州,摄州事。元兵破卬崃关,充自刺不死,军帅许以不杀。充曰:吾三世食赵氏禄,为赵氏死不憾,自是水饮不入口,敌知不可强,杀之,充妻陈骂不绝口,亦死。

陈求道妻蔡氏

《武昌府志》:蔡氏,咸宁陈求道妻,为反贼刘忠所劫,不从,并其子杀于茗山。

袁友正妻萧氏

《武昌府志》:萧氏,咸宁袁友正妻,友正没,哀毁骨立,日卧哭冢,旁草尽光濯。一日忽谓家人曰:袁子至矣。速与我治衣棺,言毕而卒,人皆骇之。

朱宠涂媵妾金氏

《荆州府志》:金氏,朱宠涂媵妾,从涂妻王氏嫁,得侍房帷,涂病疫,王谓金曰:倘不幸,吾亦死矣。金泣曰:主君无嗣,主母宜襄后事。妾代主母殉之,涂没方属纩中堂,金潜更衣自缢于寝所,年二十馀。

詹氏

《广信府志》:詹氏,铅山人,逸其夫名。夫以逋租匿去,詹氏归依其姊,数年夫不归,姊议嫁之。泣曰:夫以他去,犹当死守,况门户事耶。姊弗谅,受聘詹,赴水死。

刘氏女

《南康县志》:城外二十里许,有刘氏女,少而慧,父母初以许蔡,无故绝蔡而许吴,吴亡,又以许蔡,女曰:吾一身而三许人,何颜登人门户,投潭水而死。乡社立贤女祠,今存焉。

俞氏妇

《江宁府志》:俞氏妇,溧水人,少寡。里中恶少慕其色,胁以刃,不从而死,因名其市曰节妇里。

窦氏女

《镇江府志》:窦氏女,丹徒人,父母俱亡,许嫁之人乃其家旧仆也。成婚之日始识其人,乃婉言拒之,三日投井而死,郡守义之为立石,釜鼎山表其隧道。

北辰坊烈妇

《淮安府志》:北辰坊烈妇,夫为小商,至北辰病死,贫无所殓,同舟富商代为之具,自恃有恩,顾烈妇为己物,既葬,势且迫之,遂取婴儿缚于胸赴淮死。

陆丞相夫人

《淮安府志》:陆丞相夫人,盐城人,夫人与丞相浮海至厓山,北军大至,两军死战,丞相伏剑,夫人与子赴水死。

闵居正妻蒲氏

《凤阳府志》:蒲氏,南陵蒲卓长女,幼寡言笑,卓授以《孝经》,能晓大义,常自注《列女传》,十七适郡先贤闵子裔孙闵居正,会居正当从军,与蒲泣别,蒲慷慨义形于色,谓丈夫当立功阃外,即不讳皦日可指也。居家事姑惟谨,姑竟忘其子之去侧也。后数年,居正凶闻至,妇决意自裁,姑及母防之密。踰三日,部署箱,奁作四分厚者,奉姑馀及妯娌,自缢西窗下,时年二十六。值世乱,未旌表。

陈旺妻刘氏

《凤阳府志》:刘氏,陈旺妻,夫亡,痛哭不食十馀日,亦死。

胡氏

《金华县志》:胡氏,嫁夫不良,父母欲更其偶,白于县令,令问女,对曰:理无二夫。令义而归之,父母怒还,从夫三日,赴莲花井死。王鲁斋为赋《烈井诗》四章。

嫆娘婉娘

《温州府志》:嫆娘婉娘,乐清人,鲍君任二女,皆有殊色。兵至走匿山中,为元将所得,欲污之。女从百仞高崖自投死。人哀之,葬大田墩,今名小娘墩云。

孙氏女

《温州府志》:孙氏女,永嘉人,许嫁马氏子,以马疾未成婚,元兵入城,被执,欲犯之,不屈,死。

吴氏女

《仙居县志》:吴氏女,年十八,有殊色,吕思囊乱,亡匿山中,吕闻女美,缉获之。女绐曰:大王诚不弃,令辱下陈,妾之幸也。然非蠲吉不可,吕从之。诹日置酒极欢,候吕醉,挟匕首断其喉,误中肩,吕寤缠其发于柱,支解之。

徐氏二女

《严州府志》:徐氏二女,建德人,长清次淳,年皆及笄。元兵下严州,父师颜携之避于薛山,父适出而兵奄至,清谓淳曰:吾家世清白,不可受污。遂相牵投崖死。乡人立祠祭享,翰林学士程钜夫赋诗以纪之。

薛琼妻方氏

《闽书》:薛琼妻方氏,光禄卿偕女也。年十九,夫亡,方日夜哭居数月,自缢死。

薛元第妻高氏

《闽书》:薛元第妻高氏,夫亡于外,高日夜号恸,三年丧毕,遂自尽。

陈元伯妻李氏

《闽书》:陈元伯妻李氏,元伯溺水,李求不得其尸,亦投水死。

崔世德妻张氏

《闽书》:崔世德妻张氏,嫁三年,世德死,自缢以殉。

方大道妻章氏

《闽书》:方大道妻章氏,家遭疫,死亡已半。章谓大道曰:灾其免乎。寻大道亦没,章抚棺大恸数月,自缢死。邑令捐金瘗之。

陈用虎妻朱氏

《闽书》:通判本军陈用虎妻朱氏,元兵寇闽,用虎兄文龙知军事,发兵固守,及元兵执文龙去,朱自缢死。

李仲敏妻王昌

《福清县志》:王氏,名昌修,仁里王守愚次女,适本里北厢李提刑之子诸生仲敏,敏年二十二殁,时昌年二十有三,痛夫死而无嗣,既殡,屏其家人,自缢死守愚。为合葬于北门岭,立碣于墓。

伊枞女

《莆田县志》:伊进士枞女,议适郑如理,未嫁而如理殇,伊女服丧三年,丧毕,自缢死。

陈得琛妻黄氏

《德化县志》:陈得琛妻黄氏,名桃娘,清泰里人。姿美而淑,年十六适得琛,期年得琛以役死于外,讣至黄恸哭怛绝,既殡,誓不独生,母怜其年少无子,舁归冀改图,氏度不能免。一日托浣衣出,前溪畔,视水清莹澄澈。乃叹曰:吾心亦若是水,但恐为泥淖所浊,今得死所矣,遂投焉。乡人莫不为之流涕。

刘元妻周氏

《广东通志》:周氏,南海平步人,乡贡士刘元妻也。宋季为贼所逼,绐之曰:当易服以从,贼以为然,即投兰石海以死。后七日尸浮倚于石,衣裾不乱,子孙遂于其地建祠以祀,明成化元年,五代孙衡重葺之。

罗氏李氏

《广东通志》:罗氏李氏,保昌人,不知其夫名。宋末贼至纵火,诸妇多为所掠,二妇相谓曰:吾侪,义不受辱。一投水死,一投火死。乡人义而祀之。

李颐妻陈氏

《广东通志》:陈氏,东莞李颐妻也。事舅姑孝谨,生子佳,而孀守志教子。少帝驻跸冈州陈,遣佳应勤王之诏,临别诀曰:汝宜竭忠事主,勿以我为念。佳既行陈,亦趋广,至黄木湾,赴水死。而佳不知。及至崖山得潮郡教授,还家拜母,不见,哀陨莫及,乃筑望至堂于乌沙之阳,以寓终天无涯之悲。闻者,伤之。